原创故事堆积地,欢迎各种小伙伴参与,没人我就一人乐好惹(´・ω・`)目前的企划有:病理三十题、黑童话
天气太热,凉快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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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那是清明时候的事。
回到老家扫墓是家里的习俗,回去的那一天,父母吵架了。母亲很生气,晚间便抱着被子来找我,要跟我一起睡。
我已年逾二十,多年未跟母亲同寝,熄灯后辗转反侧,久久不能入眠,好不容易才睡着,却被一整异响惊醒。
当时已不知是凌晨几点,我在黑暗中睁开眼,仔细地听。
啪啪。
啪啪。
是有人拍皮球的声音。
家里的小楼是两层,我的卧室在一楼,楼上则住着舅舅一家。且不说我的表弟并没有回来扫墓,他也早已不是玩皮球的年纪了。
那么,楼上的人会是谁呢?
万籁俱寂的黑夜里,皮球击打地面的声音实在是太清楚了。我侧耳听了很久,一直持续不断的、规律的声音令我忍不住害怕,感到一股凉气从脚底往上窜。
我忍不住翻身,用手抓住背对着我的母亲。
“妈妈。”我悄声问,“你睡了吗?”
母亲没有理会我,依然沉默地躺着。
大概是睡着了吧。
我往母亲背上贴了贴,有点庆幸今日有母亲相陪,又用被子盖住了耳朵,这才感觉到了安全。
即使如此,我也迷迷糊糊地不敢睡实,直到天光微亮,才慢慢进入梦中。
第二天中午,醒来时身边已经没有人了。
我打着呵欠,走到厨房,母亲正在做早餐。
我向她道了早安,想问问她昨晚的事。
“妈,昨晚上……”
可我才刚开口,母亲便满脸歉意地打断了我。
“是不是起夜了?昨晚看你睡着了,我就回去跟你爸聊了会,最后还是留下来跟他睡了。夫妻哪有隔夜仇呢,没让你担心吧?”
我放在嘴边的手顿了顿,整个人僵在了原地。
2、
我在电梯里遇到A,她住在我家上面三层,虽然时常见面,但是并不常说话,彼此之间只是互相问好的关系。
今天的A却很不一样,她很热情,话很多,一开始我还有些不自在,但很快就跟她聊了起来。A十分健谈,话也点到即止,恰到好处,不会惹人厌烦。
我看到A的制服裙子和丝袜上有一片灰迹,衣服也不够整洁,便问她是不是出了什么事,A笑着说没什么,回家路上摔了一跤。
快到我居住的楼层时,A忽然说,她有东西落在地下停车场了,问我能不能陪她一起去取,我犹豫了很久,最终还是拒绝了她,因为我知道A已经结婚了,可以让她的丈夫陪她去。
A看上去不太高兴,气氛有些尴尬,电梯门打开后,我快步离开。在家里坐了半小时,越想越觉得对不起A,本来不是什么麻烦事,陪她去一趟又如何呢?
想到好不容易跟邻居有了交流,我决定带上水果去向A赔罪。
因为楼层并不高,我没有坐电梯,而是走楼梯上去了。
开门的是A的丈夫,我向他说明来意,他表现得很疑惑。
“我老婆还没有回来。”他说。
我感到愕然。
“怎么会呢?A半小时前跟我一起进的电梯。”
A的丈夫摇摇头:“她真的没有回来,我给她打了很多电话,她都没有接。”
难道A自己去地下停车场取东西了吗?可无论如何,这个时候也该回到家了。
A的丈夫也觉得不对劲,心理着急起来,决定去停车场找A。
我们一起走到电梯前,发现电梯一直停在我家那层楼。
我的心猛地一跳,想起一件事来:从我进电梯开始,A就根本没有按楼层!
她不会……一直呆在电梯里吧?
我晃晃脑袋,觉得是自己想多了。
A的丈夫按下按钮,电梯缓缓上升。我紧张地盯着不断跳动的数字,不禁屏住呼吸。
电梯门“叮”的一声,打开了。
A站在里面,脸上已经没有了笑容,面无表情地看着我和她的丈夫。
“你到哪里去了?”A的丈夫问。
A歪歪脑袋,语气平板地说:“我有东西落在地下停车场了,你能陪我去取回来吗?”
A的丈夫骂骂咧咧地走进电梯里,在电梯门关上之前,A的眼睛一直冷冷地看着我。
3、
单身独居的女人B,最近感觉自己被人窥视了。那道令人恶心的视线总是跟在她身后,无处不在。
有时B能感觉到,视线是来自她的家里。
这种恐怖的感觉令B寝食难安,恨不得逃离这个地方。但她的积蓄全部用来偿还房贷了,短期之内并不能换个住所。
最后,B在同事的建议下,在家里安装了摄像头,想要看看是否有人偷偷潜入家里。
第二天下班后,B第一次没有主动留下加班,而是急匆匆地回了家。
想到今天就能揭开视线之谜,B便感觉兴奋难耐。
她回到家里,在玄关换鞋时,那道视线又跟了上来。
B强迫自己平静地走过客厅,进到自己的卧室里,关上门。
过去只要这么做,视线就会消失,这也是B能坚持到今天的原因之一。
然而今天,那股视线若有若无地,仍在B身上打转。
B没有理会这个异状,一刻也不能等待地打开电脑,调出了摄像头录下来了影像资料。
她不停切换着摄像头,终于在玄关发现了那个东西。
那是个女人,B甚至不知道她到底算不算个人。她站在玄关边,又瘦又长、如同纸片一样的身躯套着白色的裙子,紧紧贴在玄关的墙壁上,诡异得让B浑身起鸡皮疙瘩。长长的黑发遮住了她的脸,但是当B出现在镜头中时,她的头颅便随之转动着。即使看不见她的眼睛,B也能感觉得出那道阴魂不散的视线正是来自于这个奇怪的女人!
可是为什么我从来没发现过这个女人呢?
B忽然觉得很害怕,她紧张地舔了舔嘴唇,用手指撩开遮住眼睛的刘海,紧盯着屏幕中的女人继续看。
时间一分一秒地过着,女人依然在玄关里没有动弹。B干脆快进到了自己下班的时候,女人终于动了。
像是把一张纸从墙上揭了下来,女人的身体扁平得不正常。她尾随着B,一直跟在B的身后。
怪不得那道视线总是黏在她身上!
B感觉既恐惧,又有些想吐。
她急忙切换摄像头,想看看那个女人会跟她走到哪里,同时再次紧张地用手指撩开刘海,想要看得更清楚一些。
就在这一瞬间,B停住了。
因为她忽然想起,自己的头发前天才刚刚修剪过,刘海根本不可能遮住眼睛。
4、
我是一个惯偷,对于入室行窃十分在行。最近我选定了一个有钱的目标,在他家附近蹲了一周半,才终于抓到一个所有人都不在家里的空隙。
我熟练地撬开门锁,闪身走了进去。这个家很大,因为确定家里没人,我并不着急,慢慢地寻找着值钱又容易带走的东西。
我从玄关走进客厅,客厅里亮着一盏夜光灯,惨绿的光芒铺满了整个空间。
这里楼层很高,即使在夏天也很凉快。我不禁打了个冷战,心里有些发毛,搓搓手臂打算加快速度。
就在我适应光线,走过沙发的时候,忽然感觉到一道视线。作为小偷,我对别人的视线感觉总是十分敏锐。
我条件反射地顺着视线来的方向看去,一个苍白的男人坐在沙发上,睁着一双又黑又大的眼睛,正静静地看着我。
5、
C当保安已经有十年了,自诩经验丰富,主动请缨代替生病的朋友夜巡旧校舍。
旧校舍有很多传说,大多数恐怖灵异的类型,有人说旧校舍里能听到徘徊的脚步声,看到白色的鬼影,但C从不相信这些。
当晚,他特地挑了传说中阴气最重的时候出去巡逻,想要一睹旧校舍灵异事件的真貌。令人失望的是,直到巡逻结束,什么事也没发生。
C一边嘲笑着学生们的大惊小怪,一边往回走,走了几步,忽然觉得有人跟着自己。他打着手电筒回头望了望,却是半个人也没有。
C嘀咕着,又走了几步,那种感觉再次出现了,这次,C明显察觉到那个人跟近了几步。
C猛地回头,仍然是半个人也没有。
真是奇了怪了,C暗道,难不成真有什么不干净的东西?
那怎么可能!
C抖了抖,虽然在心中义正言辞地告诉自己不可能,但仍加快了步伐,紧紧握着手电筒,头也不回地跑回了值班室里。
值班室橙黄色的灯光让C松了口气,直到关好了门,才低头去关手电筒。
接着C看到了,手电筒的把手上,除了他自己的手之外,还有一只小小的、白白的手。
唔……
钻石国公主和玻璃国王子的故事……
据说他们在一起生活了很长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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钻石公主和玻璃王子
很久很久以前,钻石国有一位公主,叫格莱瑟斯。她是钻石国唯一的公主,是国王的掌上明珠。
她独享了王室所有的宠爱,她的什么东西都是最好的,包括她身边片刻不离的侍者和护卫,什么都顺着她,什么都护着她。
渐渐的,公主也长到了该结婚的年龄,按照几百年来的规矩,钻石国的公主会和邻国玻璃国的王子结婚,但不巧的是,钻石国只有一个公主,而玻璃国却有三个王子。
“我知道几百年来,我国公主都是和贵国王子联姻。但在我这代,只有格莱瑟斯一个宝贝女儿。我比谁都希望格莱瑟斯得到幸福,比谁都希望格莱瑟斯能够和她心爱的人生活在一起。所以,对于我们两国的联姻,我有一个要求。”
钻石国国王的要求很简单。
格莱瑟斯可以与玻璃国的王子结婚,但到底和哪个王子结婚,则要由格莱瑟斯自己决定。
“两个人结为夫妻后就会一起生活,组建家庭,直到死亡把他们分开,这是一个相当漫长的过程,几乎贯穿了孩子们的一生。结婚当然要选相爱的人,贵国提出这样的要求也无可厚非。正好一个月后就是我国向贵国进贡的日子,这样吧,我去准备一场比试,每个王子都向贵国赠送一样玻璃礼物,公主依照王子的表现选出她未来丈夫,这样的安排不知贵国是否能够接受?”
钻石国的国王非常满意,十分开心地回去钻石国,把这个消息告诉了格莱瑟斯。
与此同时,玻璃国的王子们也知道了这场比试,他们开始为一个月后的比试绞尽脑汁,向公主展现自己最好的一面。
一个月后,比试如期举行了。
大王子带来了一颗玻璃球,这颗玻璃球就像巫师占卜用的水晶球一样,晶莹剔透,没有半点瑕疵或是杂质。
如果这颗球是水晶做的,那巫师一定会高兴的吧。但这和公主有什么关系呢?格莱瑟斯打了个哈欠,她对这颗玻璃球一点兴趣也没有。
“好戏现在才要开始,亲爱的公主殿下。”
语毕,大王子从腰间抽出了一把钻石剑。据说这把剑是一百年前的钻石国王子送给玻璃国公主的礼物,是最锋利的剑。
大王子抽出剑后便开始在玻璃球上划刻。一刀一刀地,居然把这颗玻璃球刻成了一朵玫瑰花!
“这是什么!靠那一把剑就能把玻璃球变成花吗?他是花匠吗!”
“嘘,别瞎说,人家可是堂堂玻璃国大王子,怎么可能从事那种下贱的工作,那明明就是大王子用来消遣闲暇时间的高雅的兴趣爱好,他把这朵花作为礼物送给公主,是想展示那把好几百克拉的宝剑,要是公主和他结婚,那那把剑就是公主的东西了!”
大王子只是行礼,接下去的话是大王子的随从说的。
“雕出这样的花,只靠剑是不行的。”随从扫视了一圈鼠目寸光的观众,傲气地夸赞起了王子,“就算那把剑再怎么锋利也好,要是没有强壮的身体和细腻的心,无论如何都是不可能将一颗浑圆的玻璃球刻成玫瑰花的。”
公主对大王子有了兴趣,她让侍女把玫瑰花拿给自己,她要把它插在床头盛满香水的的琉璃瓶里,好让自己每天都能被透过花朵的第一缕阳光叫醒。
“公主选的一定是大王子了吧。”看了公主的反应,众人议论纷纷,“真是可惜了二王子。”
然而,在大王子的表演结束后,二王子没有退缩。
他命人搬来一块玻璃板,这块玻璃板很大,很薄,就像一块巨大的天窗。
只是扇窗子——这种窗子在钻石国早就不是什么稀奇的东西了。每家每户都有这样的窗子,就算被玩球的小孩砸破,备用的窗子也是要多少有多少。
二王子也会拿出一把剑把玻璃刻成什么形状吗?众人摇头。二王子看体型就和大王子不一样。大王子非常健壮,所以有那样的力气把玻璃球刻成花——而二王子,瘦得和豆芽似的,能不能举起剑都是问题。而且玻璃板不同于玻璃球,玻璃板非常脆,就算二王子拿起了剑,那一剑划下去,估计不会画出什么玻璃花,只会画出一堆碎玻璃。
二王子也从腰间拿出了什么东西,不过那不是剑,而是一个钻石做的小瓶子。
二王子捏紧瓶颈,倾斜瓶身。
小瓶子里流出了一挂液柱,液柱的底端达到玻璃板时,二王子一颠手,将瓶子匀速平移了起来。
周围的人开始议论纷纷。
二王子不是胡乱地甩动瓶子,而是专注地控制着液柱。
大家不禁好奇了起来,不就是把水滴在玻璃上吗?要这么玄乎做什么呢?
公主的眼皮终于开始打架了。她的头垂了下去,像小鸡仔一样啄啊啄啊的。侍者看不过去,就回寝房拿了个枕头过来。公主已经睡着了,侍者小心翼翼地支起公主的头,将枕头一点点地塞进了公主脸颊和肩膀的空隙中。
突然,观众一片哗然。
公主也被惊醒了。
侍者吓了一大跳,连忙把枕头收了起来,丢到了公主座椅后任何人都看不到的角落,真是惊险。
二王子带来的玻璃板已经变成了一副精细的版画。画的内容是玻璃国和钻石国交界处的繁忙集市,一片欣欣向荣的景象,一笔一划清晰可见。
“这是什么!靠那个小瓶子就能把玻璃板变成画吗?他是药郎吗!”
“嘘,别瞎说,人家可是堂堂玻璃国二王子,怎么可能从事那种下贱的工作,那明明就是二王子用来消遣闲暇时间的高雅的兴趣爱好,他把这幅画作为礼物送给公主,是想展示那瓶能够雕刻玻璃的药水,要是公主和他结婚,那瓶药就是公主的东西了!”
二王子只是行礼,接下去的话是二王子的随从说的。
“雕出这样的画,只靠药水是不行的。”随从扫视了一圈鼠目寸光的观众,傲气地夸赞起了王子,“那瓶药可是二王子潜心研究的成果,二王子不知花了多少个日日夜夜,终于萃取出了可以溶化玻璃的药水,调配出了最适合作画的浓度。这瓶药除了二王子以外谁都用不了,这瓶药有剧毒,其他人一个不小心,哪怕沾上一点点都会归西,只有二王子,能够完美地控制药剂的流量,能够制作出这样精美的画板。”
公主对大二王子有了兴趣,她让侍女把玻璃画拿给自己,她要把它挂在床尾,这样每天都能看到自己和自己丈夫国家子民欣欣向荣的场景。
“这下公主应该会选二王子了吧。” 看了公主的反应,众人议论纷纷,“真是可惜了大王子和小王子。”
二王子收拾了药品和药台,退到了一边。
现在该小王子登场了。前两个王子的表现都十分出色,这不禁让观众们对小王子寄予了相当的重望。
小王子走来了。
这只是一名十岁出头的小王子,连长身体的年龄都没到,根本就是个小不点。他畏畏缩缩的,两只手不安地交叠在胸前摩擦着。他既没带剑,也没带药水,甚至没带随从——和两个哥哥相比的特别之处只有他脸上那副啤酒瓶底一样厚的眼镜——小王子是只四眼田鸡,连健全的身体都没有。
他走到公主面前,什么都没拿,什么都没做,他只是低着头,说自己什么也比不过哥哥们,根本没想过和公主结婚的事,公主要选哥哥里的任何一个人做新郎都没关系,自己会对新婚夫妇送上最虔诚的祝福什么的,总之就是些投降的丧气话。
公主一听,马上就生气了。
“你在嘀嘀咕咕些什么!今天可不止是我挑王子的日子,还是你们国家给本公主进贡的日子!你不想和本公主结婚是你的事,但不给我贡品,就是你们国家的事了,只要我父王一声令下,我们就能派出军队,把你们巴掌大的国家夷为平地!”
“公主大人,请千万别这样,我不想和哥哥们竞争,所以真的什么都没带来。我今天没有带贡品给公主,但是我回去以后一定会找到最好的玻璃,把它做礼物送你您。”
“不,我现在就要。”
公主一定要小王子现在把贡品拿出来,小王子一急,一轱辘眼泪从眼镜镜片后面流了下来。
小王子看向已经回到座位的哥哥们,哥哥是他唯一的救命稻草。
而哥哥们呢,一听公主要攻打自己的国家,也非常着急。他们不方便说话,只能对小王子比划各种手势对各种口型。
“随便给她点玻璃做的东西就行了。”大王子比划道。
——但我没有啊!
“脸上的,脸上的,你眼镜前面的那两块!”二王子比划道。
小王子照着二王子的示意,摸到了脸上的玻璃制品——眼镜。
小王子一下子破涕为笑了。
他将眼镜摘下,向公主的宝座走去,每一步,都因为模糊的视线而走得十分艰难。
“哐”的一声,小王子撞在了宝座的扶手上,眼镜甩出老远,直接砸到了公主的脸上。
公主们的侍卫一下冲了上来,他们拿刀架在了小王子的脖子后面,只要公主一声令下,就能让这个无礼的小子脑袋搬家。
“等等,你扔了什么给我?”公主的鼻梁被镜框砸了一下,有点酸也有点疼。从小被呵着护着的公主,从来没有过这种感觉,她有点不高兴,但也有点好奇。她捡起了落到她腿上的眼镜,在眼睛前面比划了起来。
“眼……眼镜……”小王子被刀架着,只有微弱的一声。
“什么用的?”除了国王和王后,公主只见过最优秀的护卫还有侍从,这些人可不会近视,所以公主从来没有见过眼镜这种东西。
“把……把那框戴……戴在鼻子上……从……从玻璃里看……”小王子的声音比蚊子叫还轻,不过好在宫里鸦雀无声,公主还是听到了他的说明。
公主照着小王子说的,把眼镜挡在了眼睛前面,一时间,天旋地转。
公主选了小王子做新郎,她坚信那副眼镜的另一面封着妖魔,只有能若无其事地戴着眼镜的人才有力量和妖魔抗争。公主的决定当然遭到了一些人的反对,但就像国王说的那样,和谁结婚只依照公主的意思,只要公主愿意,任何人提出任何反对都没有用。
大王子和二王子知道小王子被公主选中了以后,纷纷送上了自己的祝福。
大王子把自己的剑送给了小王子,希望他能够早日拥有强健的体魄。不过那把剑小王子现在还拿不动,大王子把剑交给了小王子的侍从。
二王子把自己的药送给了小王子,希望他能够早日拥有聪慧的头脑。不过那瓶药小王子现在还不敢拿,二王子把药交给了小王子的侍从。
小王子和他的侍从带着大王子的剑还有二王子的药,前往了异国他乡。临走前他和哥哥们抱头痛哭,以后他就不再是玻璃国的王子,也不能再随随便便地和哥哥们见面了。
钻石国的生活十分优渥。尽管还有些人不太待见小王子,但公主处处护着他,他并没有过得非常辛苦。
“小王子小王子,你在做什么呀?”
“我在跑步。”
“你跑步做什么呀?”
“我想让身体更加强壮,就像哥哥一样强壮。这样就有力气保护公主,保护国家了。”
“哈哈哈,你在说什么啊小王子,你只要戴着眼镜封好妖魔就行,保护国家这种事情交给护卫做就好啦。”
每次小王子想锻炼的时候,公主就会出来阻止他,公主觉得他戴着眼镜就是对国家最大的贡献,没有必要再浪费时间去学习武术。
“小王子小王子,你在做什么呀?”
“我在看书。”
“你看书做什么呀?”
“我想让头脑更加聪慧,就像哥哥一样聪慧。这样就有知识辅佐公主,辅佐国家了。”
“哈哈哈,你在说什么啊小王子,你只要戴着眼镜封好妖魔就行,辅佐国家这种事情交给侍从做就好啦。”
每次小王子想看书的时候,公主就会出来阻止他,公主觉得他戴着眼镜就是对国家最大的贡献,没有必要再浪费时间去学习知识。
小王子不能习武也不能看书,每天都无所事事。
日子就这样一天天过去,开始小王子还为自己不能自如地使用哥哥留下来的剑和药而焦躁不已,每天都想着法子说服公主让他习武读书,但公主不愿意,因为她不希望自己的丈夫沦为一介花匠或者药师,她只要小王子戴着眼镜封住妖魔就好。
就这样,小王子和公主生活在了一起。
发病现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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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看不见
我的右眼很快就要看不见了。
因为不明原因,眼球上生长出一层白色的膜,有点像白内障,到医院检查却查不出病因。
“如果不将右眼摘除的话,左眼也有可能会变得看不见哦。”医生对我说。
让人苦恼的是,巨额的手术费用不是我的家庭能够承担得起的。于是,我对家里隐瞒了这件事,一个人承担着这份痛苦。时至今日,已经快要到极限了。
这一天,重压下的我终于向大学密友麻美倾诉了这份痛苦。
“原来是这么回事啊,你真是辛苦了。”麻美同情地说,看着我病变的右眼,忽然提议道,“这样吧,我来替你摘除眼睛如何?”
麻美是一名医科生,成绩十分优异,在名师门下就读研究生,经常跟随导师观摩手术过程,对此好像非常有信心。
“只是一个小手术而已啦,马上就能结束了。”麻美说。
我想到贫困的家里,想到未知的茫茫前路,不知从何从心底升起一股勇气。
反正,再怎么差劲,也不会比现在更惨吧?
我同意了麻美的提议,麻美非常高兴,很快找来全部的器具。在麻美的指示下,我服下安眠药,闭着眼睛昏昏欲睡的时候,忍不住有点担心起来。
这样真的好吗?能够解决我的痛苦吗?我这样想,可是没有退路了。
醒来时,手术已经结束了。
我缓缓睁开眼,察觉到自己一边眼睛被纱布盖着,已经完全看不到了,有点灼热的疼痛;另一边眼睛则朦胧一片,看不清眼前的景象。
是因为刚睡醒的缘故吗?我眨了眨眼睛,希望能快点看清楚。
手术……好像很成功的样子。
“上原,你感觉还好吗?”
正感到雀跃之时,麻美的身影出现在那片朦胧之中,我隐约看到她做了一个双手合十动作。
“对不起啦,上原。”她抱歉地说,“眼球,我摘错啦。”
2、狗先生
回家路上,看到一个男人赤身裸体地在路边,像狗一样四肢着地,翘起后腿在墙角撒尿。
变态吗?感觉好恶心。
我停下脚步,不知道该怎么办才好。
正当我犹豫着要不要换一条路时,一个女人从旁边跑了出来。
“哎呀,先生,你怎么到这里来了!”
她惊呼着,拾起男人身边耷拉在地的绳索,将男人从墙角拉开。
“怎么又这样做了?”她冲男人抱怨着,过了好一会儿才留意到站在一旁的我。
“啊呀,真是对不起。”她向我鞠躬道歉,皱着清秀的脸说,“都怪我没看好他,给您造成了困扰,我家先生最近经常会这样,真是让人苦恼啊。”
啊,原来是精神病人吗,这样就能够解释了,如果是这样,太过在意的话反而会很没有礼貌吧?
我连忙摆摆手。
“没关系,我并没有很介意。”
女人再次向我鞠躬道歉。这时,我看到一只杜宾犬从路口过来,女人抬起头,也见到了它,脸上顿时露出欣喜的表情。
“快点过来呀!”她朝杜宾犬招手,急促地说:“我们先生又随地小便了,真讨厌,老公,快点过来帮忙呀!”
3、抄作业
我的同桌总是要抄我的作业。
从我到学校开始,早读前有大约半小时的空隙,同桌在这半小时里,无论多少作业都要全部抄完。
“要死了要死了!快点把作业拿出来!”
每天早上,同桌见到我的第一句话总是这个。
“你就不能自己在家里写完吗?”
我抱怨道,同桌却根本不听,只是埋着头抄写。
在早读铃响之前,同桌放下笔,大松一口气。
“你又救了我一命!实在是太感谢啦!”
他嬉笑着说,我心中的怒火又被压了下去,实在是拿他没办法。
这样的生活持续了两年。
终于有一天,我决定试试看压着时间到学校,不让同桌有机会抄我的作业。
虽然他也可以抄别人的,但是这样的话,总能给他一个教训吧?
我这么想着,在早读前一秒踏进了教室。
“早啊,今天来晚了,你抄完作业了吗?”
我放下书包,幸灾乐祸地向同桌打招呼,可是同桌面朝下趴在桌子上,已经死了。
4、热水
我的朋友麻美是一个很奇怪的人。
并不是说她的长相或是性格与常人有异,只是她有一个特别的习惯——无论春夏秋冬,麻美从来只喝烧开的热水。
“不会很热吗?”
我咬着冰棍问她。
“不会啊。”
她在艳阳下打开自己的保温杯,即使隔着一段距离,我也能感觉到那股令人晕眩的热度,麻美却若无其事地把水喝了下去。
“我是不能喝冷水的。”麻美说。
真奇怪,怎么可能会有人不能喝冷水?
我认为麻美只是想要让自己显得特立独行罢了。
某次体育课后,麻美跟另一位同学将排球收拾好,送回体育室。我趁机用从小卖部里买到的冰镇矿泉水替换了麻美保温杯里的热水。
等麻美回来以后,喝下冰水,那表情一定很精彩吧。
我窃笑着,期待麻美的归来。
麻美果然毫无所觉地打开了保温杯,狠狠灌了一口水。
接下来的发展却有点出乎我的意料。
像是喝下了什么不得了的东西,麻美睁大双眼,僵直地伸着舌头,恐惧又愤怒地瞪着我。在我的注视下,麻美的身体开始迅速收缩、干瘪,像脱水蔬菜一样,麻美变成了一具木乃伊。
极限一小时 关键词:茶会 帽子 雨
1、
阿加莎小心翼翼地端着托盘穿过长廊。她是个看起来十分瘦弱的女孩,泛黄的围裙上打着补丁,头上斜斜戴着的帽子也肮脏不堪,两条小腿包裹在黑色的袜子里,仿佛再走一步便要折断。她端着托盘,不敢分出任何心神在别的地方,却险些被一个大嗓门吓坏了。
“阿加莎!阿加莎·贝瑞!”胸襟上沾着油污的厨师长从长廊一侧的小门里探出半个身子,冲她喊道,“把茶点送过去!快点!你这只胆小的老鼠!别再回来了!听听夫人的吩咐!”
阿加莎颤了颤,匆忙加快步伐。
窗外的雨从前天晚上开始,便一直淅淅沥沥得下着,今天依然没有缓和的迹象,持续不断的嘈杂声令人昏昏欲睡。
站在走廊尽头那扇奢华的雕花大门前,阿加莎隐约听到里面传来闷闷的争吵声。抬手敲了敲门,叩叩两声轻响如同一个暂停键,门后的声音瞬间消弭,只剩下雨声不受干扰地持续灌入耳膜。
阿加莎觉得自己大概在门外站了好几分钟,才听到里面传来淡淡的命令。
“进来。”
2、
这场茶会乃是由这座大宅的女主人——德瑞克公爵夫人主持,她召集了德瑞克公爵的儿女们,回到住宅宣读德瑞克公爵的遗书。
阿加莎努力回忆了一下德瑞克公爵的脸,发现自己居然有些忘记了。德瑞克公爵于前天的雨夜中毫无预兆地离世,阿加莎在此之前只给他送过一次药——过去都是一位对德瑞克家族忠心耿耿的老女佣在送,但她在某一天早上被人发现死在了院子里那颗茂盛的梧桐树下,可怜的克拉拉。
手脚缩起来,努力又把自己往角落里挤了挤。刚刚有一只茶杯,飞过来碎在她脚下,溅射的碎陶瓷差点划伤阿加莎的脸。但她默不作声,蜷缩在这个不显眼的地方,看着德瑞克夫人被公爵私生子中的一位掐住了喉咙。
那是一位女性,尽管现在她身上已经完全看不出女性的特质,柔弱被精心修剪的指甲替代,深深陷入公爵夫人的皮肉里,当然,公爵夫人此时也失去了往日的倨傲。她奋力挣扎,却居然无法从这个矮她十公分的私生子手中逃脱。
阿加莎看到公爵夫人的儿子再同其他几人厮打,他的彬彬有礼、绅士风度,随着被撕碎的领带、轻薄的外套一起,扔了一地,混在砸碎的陶瓷杯里,被踩得咯吱咯吱响。
这场关于遗产的茶会,从友好相待演变至如今的混乱局面,以一声枪响结束。
那名掐着公爵夫人的可怜的女人,被她丈夫掏出的一把左轮手枪射穿了脑袋。这就像一个信号,一个惊醒,一个启发。上帝敲打着他愚蠢的信仰者:
看!蠢货!就该这么做!
情况在迅速偏离正确的轨道,阿加莎抱着帽子小心翼翼的躲着那些射空的子弹。等到一切平息的时候,德瑞克公爵夫人和她的儿子站在满地狼藉里。
“亲爱的!”公爵夫人声音嘶哑,似乎现在才开始害怕,她扔掉手中的枪,跪坐在地毯上,尖锐的碎片刺入膝盖里,仿佛不知一般掩面哭泣,“哦,亲爱的!”
她喃喃道:“结束了,一切都结束了。”
她的儿子站在她身边,沉默地喘着气,片刻后将最后一颗子弹留给了他的母亲。
“永别了,我的母亲。”
3、
阿加莎弯下腰,费劲地从男人手里扯出那张遗书。血液已经模糊了大多数的字迹,但依然可以看清德瑞克公爵将所有遗产留给了他的妻子——公爵夫人。
将那张纸放入围裙口袋里,阿加莎最后开了一眼这场斗争的胜利者,毫不留情地射杀自己母亲的男人,喜悦的表情凝固在他青色的脸上,他大概直到最后也不知道自己为什么会死。
“啊……下雨天,令人昏昏欲睡。”
慵懒的呵欠声在阿加莎耳边响起,头上传来一阵骚动,阿加莎取下帽子,将它放在自己脚边。先是手,然后是颧骨耸立的消瘦的脸,似乎从帽子里生长出来的男人满脸睡意朦胧的样子,从地上缓缓站了起来。
“怎么样,你把他们都毒死了?”
男人环视四周,整了整头上的帽子。
“不,我只毒死了一个人。”
阿加莎淡淡地回答。男人嗤笑一声,耸耸肩。
“人类啊,好啦,带着遗书走吧,阿加莎·德瑞克小姐。”
4、
阿加莎后来想起来,德瑞克公爵有一双透亮的蓝眼睛,在喝下她递上的药时,温柔地看着她。
那是一双,跟她一模一样的蓝眼睛。
▎文画并行的妖鬼奇谭物语企划 ▎ ◆{ 中华风 }◆
|子夜抚华,歌一曲。今宵有鬼,说与君。 |
“北冥有山,无以为名,暂称之曰溟山。周有九峰,其上多灵妖,有一司南,可通三界。于北冥上飘摇,行踪不定,故未有记载。”
“山童子,是为幼年的山鬼。” ——《魍深山录》
山童子起初专为幼年山鬼的称呼,后成为山中精怪的概称。大抵是源于人们对山神的敬畏与亲切,山中精怪又是山中花草树木山石水溪之灵,乃是山的孩子,便依照人类对孩童的称呼:童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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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线剧情企划《山童子·菌森之地》即将开启。
▲【山童子】群号:30 330 7470 (一般在晚上放人进w加群注明E站名)官博:@-山童子-
▲章节顺序
《山童子·溟山夜话》
《山童子·封山令》
《山童子·菌森之地》
《山童子·笼山幽变》
(【溟山夜话】为前期收集资料、角色、设定、图像。)
▲目前章节:【封山令】
(此地长期活动,企划为副战场)
ATTENTION:
一不小心又好久没有填坑了……难怪我的坑总是填不完【揍
这次填了一点和七皇子的互动。(太久不动笔文力又创新低求看官们多多担当【喂你)没错就是周奇谭《花客》里那个被卖到溟山成为了种花农的皇子。虽然这篇还没有写完,不过确实皇子的结局就是那篇里的那个样子没跑了也没打算跑啦233【你
总之,这是发生在那之前,皇子还在皇宫里的故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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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深秋时节,天寒露重。无月的朔夜,夜色苍莽,浓云密布,连一星半点的星光也不见。然在这伸手不见五指的黑暗中,却有一痕单薄的鸦青色身影,于布满青苔的城墙之下,踏着细碎的步子掠过潮湿的石板路,无影无迹,无声无息,留下一径朦胧的凄迷。晚风来疾,撩起那“鸦青”额上过长的青丝,露出女子清丽的眉眼,同眉眼之上怵目惊心的疤痕。手中明明没有半点灯光烛火,这女子的步履却毫不迟疑,不过须臾便同暗夜溶为一体。然丈许外,却有一抹白影,亦步亦趋,不即不离。如此在荒郊野岭中行了数十千里,终于,鸦青色女子的脚步,在一个山坡上,一块残损的石碑前停下。
长年累月的风吹雨打,早已磨平了碑上镌刻的字迹,不知其为何物。然女子解开身上的包袱,拿出祭奠的冥纸、香火之类的东西,才让人意识到,这竟是一座墓碑。
看面相,这女子不过二十五六的模样,而从墓碑风化的程度来看,葬在此处的人,少说也已仙逝了百年光阴。女子与长眠于此的逝者,按说应当是风马牛不相及,可见她扫墓时的细致入微,涕零时的肝肠寸断,却又像与逝者是至亲至爱似的。
洒扫毕,女子忽然发出一声轻叹。这轻叹,却是与祭奠无关。她整理仪容,向着黑暗中没有由来地忽然道了一句:“这位小兄弟,你尾随了我三日,不知究竟有何指教?”
见形迹暴露,隐匿在树影里的那抹灰白身影也不以为意,闻言,便堂堂正正地从斑驳的树影中现出身形。不过十四、五岁少年的身量与面相。雪青的长衫,外罩一件毛绒衣领的月白色大麾,连同眉间一点朱砂,腰间一块双鱼佩,俨然一副世家公子的模样。然而,少年宛如月光的银色长发,同那双琥珀色的明眸,却分明揭示了他非人的身份。
不过,即便是在她零碎的记忆中,会追寻她有足迹而来的,不是满口仁义道德的术士便是居心叵测的妖异,又何曾有过例外呢?
少年从树影中踱到女子身畔,抱着双臂立在墓前,淡淡地念出碑上已经不可能再看得见的字——“爱夫陆嘉石之墓”。
不知是慨叹还是嘲讽。女子脸色微变。
少年又道:“肉体早已腐烂成泥,三魂六魄也不知轮回了几遭,此刻在与怎样的女子相依相偎,姐姐不去寻他转世,却年年来祭拜这早已化为尘土的破皮囊,究竟是一片痴心,还是仅仅心有歉疚呢?”
“你……”
闻言,女子的脸青一阵,白一阵,问道:“你是谁?”
少年笑吟吟地走上前来,向女子作了一揖,道:“人道‘贵人多忘’。不想魑魅魍魉亦不能免俗。姐姐对小弟可有救命之恩,如今却不记得了?”
若说为何没有像往常一样将跟踪者甩脱,或许是因为对方身上语焉不详的似曾相识之感吧。感觉让人有些怜惜,又有些让愤恨,却又一时回忆不起。然而……
“救命之恩?”
女子闻言,眸子里便凭空升腾起几分怒火,冷然道:“小家伙,我看你也不像是轻薄之辈,你我井水不犯河水,为何特意拿这天大的诳语来消遣我?”
语罢便要拂袖而去。少年见女子要走,也不追赶,只笑着摇首道:“岂敢?想来如我这般无名宵小,自然是不会被姐姐放在心上。不过,要说起我的旧主,姐姐无论如何都不会不记得吧?”
闻言,女子回首,只见少年看似闲庭信步的足迹,印在这片乱坟岗上,竟恰是一个“王”字。女子顿时脸色大变,二话不说提起水袖,无数散发着黑气的蝴蝶,气势汹汹地向少年扑面而来。不料少年竟不闪躲。他清啸一声,迎着蝶群纵身一跃。
——飞蛾扑火。
女子心中闪现过这四个字。然而真正的飞蛾却似乎不是少年。只见黑压压的黑蝶只是触到他的衣袖,就像火中的飞蛾那样化作一团黑气,钻入地底。
失去黑蝶的阻挡,少年的指爪直取女子的颈项。女子大惊,却未失分寸。心下念动真言,躯体便化作黑色的蝶群,四散开来。少年扑了个空。见纷飞的黑气于十丈外凝聚成人形,额角的汗珠在夜色中闪闪发亮,正是那身着鸦青长袍的女子。
“不会错了。能散发出这样冲天的凶煞之气,除了上古四凶,恐怕也只有你了吧。”
少年说着,微微抿起嘴角,眼里却没有笑意。女子打量着少年,眼神变得锐利,心念电转。
“我记起你了。你可是五百年前王家地牢里的那头异兽?”
女子冷笑道:“生来便只能藏污纳垢的脏东西,光是想起名字就让我恶心。当年姓王的将你巧取豪夺,其子孙又将你囚禁百年,如今你竟认贼作主,真是可笑。只可惜今日要与尔等小儿拼命。”
闻言,少年亦回以冷笑,道:“姓王的那混帐害白老爹家破人亡、流离失所,我就是将他扬灰锉骨也难解心头之恨,又岂会认他作主!他家后辈也净是些唯利是图、脑满肠肥的渣滓,是死是活也与我无关。然你可还记得当年在王家为奴、无故病夭的幼子?你敢说,此儿夭折,不是你的业造!”
女子本不以为然,闻此,却像记起什么似的,忽然失了锐气。她望着那残损的墓碑,将脑海中破碎的往事渐渐拼凑完整。
半晌,女子长叹道:“当年姓王的害我亲夫,我便失了心智,一心只想为夫报仇。直到百年前王家倾覆,我才渐渐灵台清明。但已不知连累了多少无辜,虽是悔不当初,然错已铸成,于事无补。也罢,是天道轮回,我当遭此天谴。也好。小家伙,今日你便杀了我罢!我自知此身之罪孽罄竹难书,然我也只有这一个赎罪之法了……不过,我曾机缘巧合之下得知了你所言的那位幼子此世轮回之所,便告诉你罢!你若有心,报仇之后,也可去探望他。”
于是便将那孩童的转世轮回之所一一同少年道来,而后心灰意冷道:“你动手吧。”
“动什么手?”
不料少年却反问。
“你……事到如今你还要消遣我么?”
女子有些恼怒,却又道:“你不是要取我性命,报我害死了那孩童之仇么?”
“呵。”
闻言,少年却笑了。
“我是要找你算帐。可我几时说要取你性命了?”
“可是,杀人偿命……”
“是天经地义?”
少年打断女子的语笑道:“姐姐,你学人类的样子生活未免走火入魔了吧。就算是,那也是人类的条条框框。我又不是人类,又何需为它所困?何况,你虽害了那孩子,却也救过我一命。我若杀你,岂不是恩将仇报?孱弱渺小如人类,生老病死皆为寻常。更何况人死不能复生。你虽为祸神,却也有神灵之名。我又何需为那已死之人的一饭之恩,白白背负弑神之罪?”
看少年开朗的笑颜,像是当真对种种前尘往事不以为意,祸神不禁恍然道:“原来如此。与其让我一死解脱,不如让我继续不老不死地存在于这世上,永远背负着罪恶、骂名和良心的谴责,才是对我最大的惩罚么……”
闻言,少年流光溢彩的金眸刹那间似乎掠过一丝凄然,但转瞬便被笑容所覆盖,仿佛方才只是错觉。
“姐姐不要胡妄揣测。小弟绝无此意。姐姐身为祸神,身不由己。若论为害人间,我也难辞其咎,哪有资格对姐姐指指点点?”
少年点到即止,话锋一转道:“倒是姐姐告知我彼小儿如今所在,多谢了。”
语罢便要纵身离去,女子忙扯住少年衣袖道:“要知前生后世,已非一人。任谁都有命定之劫。你……当真要护他?何况彼处必有高强术士,道行不在那姓王的之下。你虽异兽,却尚年幼,只怕不是老奸巨滑、不择手段之流的对手……”
面对祸神好心相劝,少年只笑而不语,将目光投向对方身后。祸神不解,顺着少年的目光回首,方知不知不觉中长夜将尽,丈夫那半截墓碑旁,原本已芳草萋萋。再回首,东方露出鱼肚白,异兽少年早无影踪。
(二)
是日,正值中秋佳节。普天之下,万家灯火,阖家欢聚。北国映雸,宫墙之内,也少不得摆宴、搭戏,共享一场天伦之乐。此时距离开宴时辰尚早,冷清的别苑中,年轻的宫娥一边麻利地服侍着皇子更衣,一边又像个小麻雀一样叽叽喳喳。
“七殿下,平日里别个殿下仗着七殿下母后仙去得早,无人撑持,总将七殿下当作透明人似的。今儿个中秋佳节,少不得吟诗作对,鸣丝竹、奏管弦,七殿下正好使出看家本领来,在陛下尊前一鸣惊人,叫其他主子再不敢将我家主子看扁!”
七皇子笑而不语,只唯唯着敷衍而已。不巧小丫鬟的这番言论恰好被进门的老黄门听在耳中,便怒咤道:“珠儿,你这丫头片子,见识浅薄,又在胡言妄语,该掌嘴!此家国大计,岂容你我置喙?还不快伺候了七殿下更衣,早些去御花园候着陛下尊驾!”
七皇子平日对待下人甚是宽厚,小丫头知道在这里只有他才是自己的救星,便努努嘴,作楚楚可怜状,口中唤着“七殿下”,一扬首——
哪还有七殿下的影儿?
在宫里手忙脚乱地找了一阵,一看时辰,小丫头不禁急得要哭鼻子。
“这中秋佳筵不过一时三刻了,七殿下又不知所踪,这可如何是好呀?”
陈大人便道:“哭哭哭!现在知道急了!刚才怎么不看好人!事到如今,还能怎样?一面预备着禀报万岁爷说七殿下报恙,无法赴会,然后接着找人呗!”
于是,宫中为数不多的几个宫人,一时间倾巢而出,一同寻那七皇子去。
——顺带一提,这便是这座冷宫中的日常。
(三)
清冷的别苑中,一株株木樨由于无人修剪,生长得盘枝错节,然而,尽管寂寞如斯,却也在这一轮冷月之下,旁若无人地盛开。幽幽的冷香,说不上香飘十里,却也宛如炊烟,袅袅地攀上黛色的屋脊,与悬在屋檐上的那只青葫芦里的漫溢出的清冽酒香,水乳交融。细碎的花瓣却是丝丝缕缕地洒落到屋后的池塘里,微波粼粼,打碎了一池的月光。屋顶上,一袭锦袍的少年郎便沐浴着这一身芬芳,端一枝玉笛,在唇边吹了一曲又一曲。这便是那正在不知去向的七皇子了。如此数曲毕,谪仙似的少年终于放下笛子,提起脚边的酒葫芦,一仰头,一饮而尽,便有些不胜酒力,生了几分醉意,连赞三声“好酒”,却又蓦然一声长叹,道:“只可惜有此良辰美景,却无知音共赏。”
正喃喃自语,恍然间就见到一个月白的身影,披着满身清洌的月色,翩然而至。七皇子看得痴了。不自意脱口道:“值此良辰,可是嫦娥仙子赏光驾到?”
刚一出口,忽而自嘲般地轻叹道:“冷宫如斯,又怎会有仙子垂怜?一定是我醉了罢,竟产生幻象了。”
“仙子”越走越近,伸手揪住皇子衣襟,像老鹰捉小鸡一样提到跟前。
“仙子?”
皇子见对方笑得暗藏杀机,不解,正要出声询问,忽然仙子一伸手,自己便整个人沿着屋檐滚下去,扑通一声,跌进了屋后的池塘。
七八月份的北国,秋水已然凛泠如霜。可怜的皇子从池水里探出头来,牙齿直打架得差不多要从牙床上掉下来。
“仙、仙子为何……”
然,一语未毕——
“还未清醒啊。”
“仙子”轻笑戏谑,伸手又将皇子的脑袋按进了水中!
是……刺客?
纵是与世无争,却还是免不了要死于非命么……
皇子连挣扎的力气也没有,在本只没过脖子的冰冷的池水中失去意识。黑暗中,一丝微光,让他不由自主地伸出手去。
黑暗深处传来野兽的低鸣,他怕极了。却又身不由己地只能涉险而去。他战战兢兢,手上端的碟子几乎要掉下来。
别、别吃我……
他心里默念。对方蜷在笼子里,像一只小狗。
“你……”
与传言中凶恶的猛兽不同,眼前的明明是一只比自家的小黄还要瘦骨嶙峋、毛发稀疏的小丑狗啊!这么一想就觉得和眼前的小家伙顿时亲近了几分。
“呀,你是不是受伤啦!”
注意到小家伙的腿脚上似乎绽开的皮肉,他不由地脱口而出。然而小家伙似乎很怕生,连忙把伤腿往身下缩了缩。
“诶别啊!让我瞧瞧!”
小家伙这么一躲他便着急了,一急……睁开眼睛,皇子却发现自己并不是在什么陌生的黑暗之处,而是四仰八叉地躺在自己行宫的屋顶上。上半夜遮天蔽日的阴霾不知何时消散无遗,将苍穹中那圆润的月轮展露无余。十五的夜色真是正好。皇子不禁想道,只可惜以自己眼下的姿势,配上身上这套透湿的衣裳,活脱脱就是一尾砧板上待宰的鲜鱼,未免大煞风景。皇子正感慨,忽然一阵夜风吹来,冻得他从每一根头发丝到十根脚趾都哆嗦起来,差点从屋顶上滚落下去。然后就从身畔传来了凛冽的话音,不但毫无关切之意、甚至还有一丝幸灾乐祸的话音——
“醒了?”
啊。闻声皇子心中暗叫不好。这可不是之前那企图溺死自己的刺客的声音么?那个……被微醉的自己误认为是嫦娥仙子下凡的奇女子……她究竟是受何人指使?动手了怎么还没走?哦不,应该是自己怎么还没死透?
皇子心念电转,尽管心中疑云丛生,还是先硬着头皮撑起身来。循声望去,不由得吃了一惊。原来之前自己醉眼朦胧、如坠云中,此刻醉意全消,才看清身畔的不速之客,虽然容貌清俊,银色的鬓发上系着颇受女儿家青睐的红色头花,却确确实实是一个如假包换的——少年。
“原来是仙君,不是仙子。方才多有冒犯了。”
皇子一边赔着礼,一边将这前前后后在心中默默串联,深感少年行事之自由散漫,与其说像是蓄谋行刺,倒不如说,更像是单单对自己将对方误认为是女子的惩罚?只是,既然不喜被误认为是女子,又为何要佩戴女儿家用的首饰?也难怪自己微醉之下没有认清……
皇子在心里嘀咕着,只听对方答道:“无妨。不过,我可不是什么仙君……”
——什么,莫非,确实是仙子?
皇子差点脱口而出,却见少年眼色陡然如刀似剑,欺霜赛雪,便涨红了脖子,硬生生地将那句话从嘴边咽回了腹中。
“咳咳。那敢问公子是何方神圣?”
皇子小心翼翼地问道。
“这不是一目了然的吗?”
少年似是终于满意话题进入了自己预想的轨道,莞尔一笑,像对皇子示威似的,露出寒光闪闪的尖利犬齿来。
“我是妖怪。”
银发的少年一字一顿、意味深长地说:“是渴饮人血、饥啖人肉的恶兽哦。”
一语毕,眼前一直瑟瑟发抖的皇子不但没有如自己预想中那样将面部表情与抖如糠筛的肢体语言恰到好处的配合起来,露出惊慌失措的模样,反倒是不知时务、不合时宜地,噗哧一声笑了。
“臭小子,你笑什么?”
少年有几分恼羞成怒的意思,不自觉提高了音量。皇子这才止了笑,拱手道:“失礼了。只是,不知公子为何恐吓在下。”
对于自己这么快就露出了马脚,少年似乎很是意外,不由地一愣。但转念一想这样的反应不就更验证了自己是在吓唬人么。虽然牛皮已经差不多吹破了,但少年还是有些心有不甘地追问道:“你说我恐吓你,有何依据?”
将少年这一系列心里的小动作尽收眼底之后,皇子不由得莞尔,心中原本残留的最后一点担忧和防备也随之烟消云散了。
“实不相瞒。在下虽不才,却也喜欢侍弄些花草鱼虫,故而略通些万物灵性。公子身上散发着清濯之气,又岂会是暴虐杀生之辈呢?”
皇子此言虽是主观,但许是因他言之凿凿,抑或是因这答案出乎意料,少年竟一时失语。但这沉默只持续了短暂的须臾。少年很快回过神,不以为然地别过脸,冷漠道:“不过是我最近人肉吃腻了,才换换口味罢了。再说尔等凡胎肉眼,不过以貌取人,又岂真能明辨甚么清浊好坏!”
对于少年的强词夺理,皇子没有拆穿,只像对待任性的胞弟那般宽容地笑了。当然,他并没有什么胞弟。如果有的话。还得要如果是生在寻常人家的话。然而,人生自是没有那么多“如果”。他摇摇头,正想说些什么,却忽然听到这寥落的冷宫外,传来了参差不齐的脚步声,和车马声。
不同寻常的喧嚣使皇子不由得心头一紧。在屋顶循声望去,宫门外,可不是天子的车马么!不仅皇上,就连其他皇子也同来了。人群真叫一个浩浩荡荡,难怪他这远在宫中屋顶上都能听得到动静了。
“哟,小子,看不出你是这么受重视的人呢。”
面对少年的挖苦,皇子也不以为杵,只是提醒少年回避。没有回应。皇子蓦然回首,才发现少年已消失无踪。更加确信了那少年绝非凡俗,自保必足矣,皇子当机立断,认为自己这边还是先打发了宫门外不请自来的贵客们首当其冲,便准备施展轻功,飞下屋顶,不料一起身便觉浑身无力、头重脚轻,平日里颇以轻功为傲的自己竟失足坠地,硬是在冰冷的地面上挣扎了半晌都没能爬起来。幸好名叫珠儿的小丫头正巧寻他到了这门前。小丫头一见早些时候还生龙活虎的主子此刻竟跟个活死人似的,顿时唬得六神无主。随之而来的陈大人也是大吃一惊。然而姜还是老的辣,陈大人一眼就看出皇子此刻无心同他们解释,也判断出眼下的形势由不得他们兴师问罪,只得先将七皇子搀扶至榻上,等皇帝一来,他再一瘸一拐、连滚带爬地爬出房门去迎驾。
“儿臣接驾来迟,万望父皇恕罪!”
皇子一把眼泪一把鼻涕地跪在御前。倒不是他装的。他装蒜的功夫要是能有这一半,陈大人可就要谢天谢地了。真真是先前浸了冷水又吹冷风把他给冻的。瞧这披头散发、唇色乌青的,倒真有几分病入膏肓的模样。就连明察秋毫如他皇帝,一见如此,也疑虑尽释,连声道“平身”,见皇子一边道着“谢主隆恩”一边又半天爬不起身,不禁长叹道:“我儿何须如此。朕听闻你抱病在床,本想来探望,不想反而劳动病体,真本末倒置、南辕北辙也!”
或许是年事已高,抑或是情不能自已,皇帝说着,居然亲自将皇子从地上扶起。这一下,不光是在场的其他人,就连皇子本人,也一时恍惚起来。这在他母后薨后一次也没有来探望过的父皇,这永远只能在朝堂上远远仰望的霸主,这总是难以让他意识到是自己“父亲”的君王,曾几何时,竟两鬓花白、苍老如斯?他只觉得头脑昏昏沉沉,甚至不记得自己究竟有没有谢恩,只隐约记得皇上似乎望着他半晌没有说话,最后才将他转交给宫人,领着众人各自打道回府。
这个中秋之夜,各方势力都各怀着隐秘的心思着迎来了拂晓。唯有这处于旋涡中间而不自知的七皇子,一觉睡到自然醒。
皇子一睁眼,便看见珠儿这小丫头跪在床边,不声不响地泪落成行,好不容易盼到主子醒了,却又哽咽着说不出话来。倒是一旁的陈大人立刻上前来询问他感觉如何,有何需要,有无不适,又骂了小丫头两句“不中用、只会哭”,打发她去给殿下端茶送水。陈闷的冷宫,终于稍微活泛起来。
屋里只剩下陈大人和珠儿,皇子便问:“父皇对我一向冷淡,任由我称病而不搭理,怎么中秋佳节,却一反常态?”
珠儿嘴快,连声道:“还不是那二殿下挑唆,说要来看。下人们一直寻殿下不见,真担心给其他殿下抓个正着,落下个欺君之罪,那怎了得?倒是七殿下您,究竟是跑去哪里耍了?早些时候不还生龙活虎的,怎么不过一时半会的工夫,就成了这副模样,跟给妖鬼吸了精气似的!”
老黄门见宫娥措辞不妥,吹胡子瞪眼就要教训,却是被皇子淡淡地出口截住了话端。
“无甚。不过觉得气闷,便四处走走。屋顶凉快,我不自觉就睡着了,听见尔等叫唤,不小心跌下,故成了这副模样。”
七皇子如实道来,只隐瞒了那自称妖异的少年的存在。知道再问不出详情,下人们也只能苦口婆心地好言相劝。
“七殿下哟!奴才知道您爱去那人烟稀少的去处赏玩风月,但现下已是深秋,风寒露重,以后可万万去不得啦……”
老黄门絮絮叨叨着却没有回音,近前一看,七皇子仿佛已然又沉沉睡去,纵然知其是假寐,也无可奈何,只能退下。屋中再无他人时,皇子才睁开双眼。他望着窗外,风雨如晦,不辨昼夜。那一夜的月色已隐匿在浓云之后,不知所踪。一如那一晚,金眸银发的少年。
-TBC-
住在塞伦特港口小镇的魔药师,植物学者赫贝的魔药铺。不管事的少女只顾着在庞大的可称之为森林的植物园里研究,所有的事务都丢给了忙碌的学徒兼奴仆莱帕。
◆世界观名为:伊麦爵·内席恩(IMAGINATION ’S WORLD)简称IMG
◆日常向RPG世界
【世界观缓慢码字中】
这么简单的设定还没有剧情真的有人理么orz(被拖走
#深夜空想#
无人的荒原,杂草丛生的废墟,残缺的建筑群被藤蔓缠满,浅浅的沼泽边生着厚厚的苔藓……
那里有一个露天的书房,架着梯子的高大书柜,书桌,椅子,空白厚实的速写本,活动铅,橡皮,水彩画具,水彩纸,日语英语教科书,排球,一台笔记本,数位板,扫描仪,有着只能查资料的限定网络。
书柜第52层的某本书正紧紧闭合着,上面散发着一圈一圈的光芒。那是“锁”的魔法,而解锁,自然只有施法者。
这里感觉不到时间的流逝,只有空茫的寂静,没有动物,只有风,天空,植物所成的一片大地。
“咔咔–”突然那本书发出了像是开锁的响声,然后啪嗒一下打开了,却并没有内页,一个洞口浮现了,一只眼睛从那里望着里面,
“到吃晚饭的时间了,你该出来了。”
“啊啊啊?!怎么这么快啊!”
一个声音充满不甘地叫嚷起来。
“或者我先去吃了?”
“哇哇哇我出来!安诺恩别走!”
名为安诺恩的图书管理员嘴角微微翘起,将手按在了书上,很快一个身影出现在她的身旁,而那本书也恢复了正常书籍的模样。
两人交谈着走远了,而那本书只是安静地躺在那里,书背上用明显是手写的字体标注着:
「荒原秘境」
——
大概是私人空间+闭关室的合体吧?
深海立方
一座深海之下的高科技之都。全部由透明的玻璃搭建,形状皆为立方体。建造者未曾得知。
海平面坐标点处有一座平台,从这里搭乘水晶之梯直通海底的深海立方。
时空漫游者罗明格到达此位面随机传送点离此不远,怀疑是来自科幻位面之人留下的遗迹。
爱斯萝-艾司洛尔
姓名:艾司洛尔
魔植种类:爱斯萝
是赫贝的契约魔植。
minecraft拟人大乱斗 会慢慢补全设定和小说 欢迎脑洞和勾搭w
欢迎大家带自家孩子来到我的世界观——
我的孩子们最喜欢交朋友了呢【笑】
在世界刚一诞生的时候,这个世界还是一片混沌的。
过了数百亿年后,渐渐诞生了许多生物。
而这个世界后来又像树一样诞生了其他的“分叉世界”
在各个分叉世界里生存着截然不同的物种。
分叉世界的生物总会因为对资源、土地的不满而向其他分叉世
界开战。
而在那其中的也有主世界。
直到百年前突然冒出的一个王者,他以惊人的手段和武力征服
了主世界的所有居民后切断了主世界和其他分叉世界的连接
点。王者以名为“钥匙”的能源核心制造了能通往其他分叉世
界的车站。
故事就是从这个地方开始的√
主世界因为形成了其他的分叉世界所以主世界的建筑和居民相
当于其他分叉世界的微缩比例。
“钥匙”掌握在名为“巡游者”的王者手上。
现巡游者实力不明,智力不明,势力不明,目的不明。
“车站”外表好比[伪]地球上的普通车站一样。
通过列车穿过由“钥匙”制造的特殊虫洞抵达其他分叉世界。
现其他分叉世界有:
桃花源:
种族:精灵,地精,侏儒等。
十分爱好和平的分叉世界,精通炼制、酿酒、建筑和射术等。
[伪]地球:
种族:人类
这是唯一一个被单一种族统领的分叉世界,精通科技等。
黑幕:
种族:妖族、魔族、血族等。
黑暗生物的摇篮,最具有侵略性的分叉世界,精通***[因为大
人的原因不公开:)]等
【↑可自行脑补】
该世界光线昏暗多峭壁。
各个世界边缘都是未开发的虚空,分叉世界的近乎大小相同。
主世界大小等于四个分叉世界的大小。
【待补齐,设定有待敲定。】
ElfArtWorld CP领证E-group
【注意】CP不可拆、投资需谨慎!
※竟然没给这对领过证?!拿旧文领一领吧,圣诞快乐!
肖恩·沃森走进书房。
房间里有声音,且房门没有关严,他忍不住好奇,便站在门外。一隙幽光勾勒出熟悉的身影。他示意地轻敲了敲门,随后推开。
而她正站在窗前,捧着一杯茶,见他来,并不说话,只是一笑,就再度转回身去。
原来她在听歌。 起初如水滴在石,复又逐渐高亢,在即将爆发的那一刻,倾泻式地涌入耳际,继而诸多情感潮起,碰撞,彼此淹没,终归于平静,仅留被水冲刷后的岩石,继续接住崭新的水滴。
这是一首神奇的曲子,没有歌词。他从未听过。青年明白自己是个无趣的人,至少在音乐这方面没有任何造诣。上班时自然不能听音乐扰乱思绪,下班后也没有类似喜好,因此他只能凭直觉判断,很好听,此外再无其他更深层次的感想。
或许是猜到了,又或许是足够了解他,珮洛菈·司切尔并没有直接问他喜不喜欢,而是暂停音乐,淡淡地说:
“第一次听到这首曲子的时候,我才七岁。街上张灯结彩,家家户户都在准备过圣诞。不知道是哪家音像店还是唱片店里在放,而我刚好路过。
“那天很冷,雪下了很久。我穿着从垃圾桶里翻来的脏衣服,把自己裹得里三层外三层。不记得是饿得想去翻东西吃,还是就那么刚好路过,总之就是听见了,还从头到尾听完了。
“后来再听见时,我十七岁。在司切尔家一个放满黑胶唱片的房间里,有张唱片刚好就放在桌子上,无人问津。
“明明待会儿还要下楼去学防身术,晚上也还有礼仪课要上,但我还是偷偷溜了进去,摆弄起旁边的唱片机。
“你见过吗?那种比较老式的,甚至有点像留声机似的机器。不但要插电,放上唱片,还得把唱臂转到合适的角度,再把唱针挨上去。我鼓捣半天,总算让机器出了声,没想到第一首歌就是它。
“没有歌词的曲子,我其实不是很喜欢。你也知道,我更爱用自己的声音唱出来。
“可是这首不一样。”
她没有再细说,只是轻抿了一口茶,把茶杯放在桌上。精心挑选的黑胶唱片机就摆在窗边。在突如其来的寂静中,她深深呼吸,再缓缓吐出。
尽管这些饱含深意的动作与他无关,但他还是走上前去。不选择亲昵的拥抱,只是并肩而立。入冬了,房内温暖,窗外漆黑。唯有城市中心还在执着它的霓彩,远远看去,更显寂寥。
他看着玻璃上她平静的脸,问道: “这首曲子有名字吗?”
她笑了笑,说:
“Merry Christmas, Mr. Lawrence.”
随即又举起茶杯,向窗外遥夜,无声一敬。
敬这位素未谋面的作曲家,也致曾经颠沛流离的她自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