午后的风正柔。山谷间的阳光夹杂碎金,落于瑾攸归的待归院中,烹煮午饭的灶火残留浅淡的油香、屋顶上的鸟啁啾,倒有几分隐居的恬淡。
瑾攸归坐于竹椅上,刚提起紫砂壶斟满茶,茶杯尚未捧起,便有一毛茸影子从院墙外「啪」地窜进院内,溅起院墙角落草叶的纷飞。
瑾攸归刚听得响动,尚未转头,紧接着,某个柔软、温热的重量,直直落在他腿上。一如几十年前一样,如此熟悉……又些许不同。
蜷起的小狐狸像温热的云,并无所谓的狐骚味,反倒是被太阳晒得暖和的轻盈,橘黄的绒毛镀上金黄的阳光,蓬松的尾巴拍在膝上,更显惬意。
小狐狸轻蹭瑾攸归腹部,四爪一蹬,身子嵌入瑾攸归的衣褶间。瑾攸归在只数十年前见过如此自来熟的狐妖,算算年岁,牠也该能化形成人了。
「是牠弟弟吗?」瑾攸归轻声。
小狐狸仰头,细长的眼眸弯成月牙,丝毫不觉冲入他人腿上是失礼的。瑾攸归微怔,最后仍旧抬手,顺头顶软毛轻抚。
小狐狸舒服得细鸣,一旁轻摇的尾巴如簇卷起的火,刺目、但柔细。
也就在此时——
「呀,我就说怎么找不到我家小毛球呢。」揉杂笑意、轻佻和得意的嗓音自院门响起。一人一狐停下动作,看向门口,「原来是找小攸你撒娇来了。」
狐妖踏风而来,笑瞇瞇的眼眸和小狐狸别无二致,黑色的发顶上立著狐耳,耳尖微动,缓步走向躺椅。瑾攸归注意到狐妖手上捏著东西,定睛一看,竟是一束山间小花。
花瓣小巧,色泽靛蓝,花心浅蕴野生的清香,花束旁还衬几片细草叶,显得花束愈加清新。狐妖行至瑾攸归面前,略去他腿上橘云,把花往他面前递。
「这种花,人族都喜欢。」牠自信满满地说,如若忽视牠摇得瞩目的尾巴、和高高立起的狐耳,瑾攸归能暂且相信牠是从容的。
瑾攸归垂眼细看那束花,又举眸端详他邀功的神情,轻捏小狐狸身上的绒毛,花束仅在他眼里映出倒影,声音无波:「谁跟你说的?」
狐妖怔愣,耳朵轻颤,若不是牠清楚不管瑾攸归心情为何,都仅这一表情,怕是要伤心好一阵,「那边村里的姑娘们啊——见我摘花,就都说很漂亮,靠过来看得可开心了。」
瑾攸归又细看狐妖面貌,让狐妖有些耳热,暗自移转视线。瑾攸归不在意那小动作,但似也不在意话语,「那是因为你的脸好看。」
狐妖僵硬一瞬,似是没料想是如此直白的回答。连小狐狸都抬起头,「呀」了一声,露出未磨利的小牙,像在嘲笑兄长的失态。
但狐妖可非会自乱阵脚的性格,牠乾咳两声,眯著眼,笑得得意:「哦?那,小攸你怎么想的?」
瑾攸归抬眼,看著他那张近得有些过份的狐脸:眉眼狡黠,笑容坦荡,山花纠结在他掌心,如被偷了香的一束野气。
狐妖又小心前挪半步,彷著山脚村落,偶尔上山寻猎的猎人姿态,逐步侵蚀瑾攸归的空间,语气却轻似撒娇:「小攸,喜欢我的脸吗?」
小狐狸也抬头,黑润的双眸亮晶晶地望向瑾攸归。
瑾攸归抬手,轻触狐妖的面庞,也不知能否听见狐妖倏地抽气。瑾攸归的手绝称不上柔滑,而是附著薄茧的酥痒,指腹贴著下颌划过,狐妖眼眸跟随手指滑动,缓慢屏息。
瑾攸归指尖停留于颐,沉默。静得狐妖燥意逐层叠加,直至手指自上落下,指甲刮蹭,瑾攸归才似自言般:「我不讨厌。」
狐妖瞬间瞪眼,耳朵忽地竖起、又倒下,维持微微弯腰的姿态,却是呼吸紊乱,不可置信,像被人踢进冷水里的野狐。
「什么叫——不讨厌!那到底是喜欢还是不喜欢!」
狐妖猛地蹦起,先前所显露的、掌握一切的气势荡然无存,仅剩被戏弄的怨怼,在远处转上两圈,「你这回答比拒绝还让妖心痒!」
瑾攸归总找到空闲,捧起只剩余温的茶水,轻啜,「你的问题问得太急,答案也只会如此。」
狐妖一噎,唇无声开合,想辩解,却无可反驳。
茶水轻搁于旁,小狐狸见无热闹可看,便开始在瑾攸归腿上翻滚,露出绵软的肚皮,满心只想讨得眼前人类欢喜。
狐妖仅沉默一瞬,忽地又弯身凑近,靠得太近,一阵带著花香的风拂近瑾攸归唇畔,声中隐涩:「……那、我下次再问你喜不喜欢,你可不准回『不讨厌』。」
瑾攸归轻捏小狐狸掌心软肉,微凉,但上瘾,「我不能笃定。」
狐妖手指一缩——
小狐狸尖笑:「呀——!」
院子吹起一串笑与尾的飘动,掺杂狐妖唇齿的嗫嚅、和瑾攸归的避视。无意有意,挟风直上,仅剩碧空薄云。
花落在瑾攸归的膝边,小狐狸蹭上,把几片花瓣蹭入风中,就被瑾攸归拾起,轻理,放于旁桌,抚摸小狐狸肚腹,眼眸垂敛。
狐妖在旁怨怼地瞪瑾攸归,耳朵一抖又一抖,恨不得化作原型,找个妖出口恶气。而瑾攸归,只是继续摸著狐狸柔软的肚皮,眼神放空。
如一切无事。
混血种(无论谁混谁)在种族间都是最低等的存在
尤其是捕猎者和猎物的混血种
因为基因上捕食、逃避的天性互相冲突,会导致混血种注定产生一些无法预料的「副作用」,因为这副作用,会被血统强势的一方看不起,也会被弱势的一方惧怕
除了生理上的原因外,大多数种族彼此间都有许多历史遗留问题,这导致关系并不和睦,且混血种的存在,会让双方都怀疑是不是对方的间谍
因为以上原因,通常混血种会被纯血种追杀
另外,人类特别设立的「猎魔人」组织最主要的追杀对象也是混血种
混血食尸鬼主食通常是一般人类的食物
但需要每隔一段时间补充「人血」或者「人类」
「人类」「人血」对混血食尸鬼来说,是提升力量、补充力量的最佳选择,而「人类」效果尤为突出
如果不定期进食,会成为失去理智的野兽,直到再次吃到「人类」
一些仍有人类道德观的混血种,会选择喝血这种较为无害的方式
———一切倚靠消耗进食产生的能量来运作
复生-能够自我再生躯体,需消耗等值能量,因此会感受到同等的饥饿,严重时会丧失理智。不适用断头。
物理攻击-能够用自己的舌头变形成各类武器,武器尾端与腕部连结,期间发声处会出现在武器上
半成体/完全体-类似狼人
傍晚的山村包裹在炊烟与暮色间,纯朴的山村定称不上屋舍俨然,可确是鸡犬相闻。刚从田埂走下黄土地的农夫,便是听此声,拖沓脚步走向等待的家门。
瑾攸归约于五月前到来,刚到此时,蓬头垢面、衣著狼狈。幸得村人招待,借住在村尾一间久无人居的土屋,据说是主人在外经商,好些年不见其人、也无消息。
土屋倒是乾净,似乎是与前屋主交好的居民,偶然得空便会帮忙打扫,因此门前小院中,前主人留下的几株芫荽与韭菜虽称不上繁盛,也是未亡于黄土间。
瑾攸归在村人眼里,是个流浪在外的旅者,当初给他觅间居处,只是出于热心。但他住下的五月来,帮衬村里不少大小事务,上至添砖修瓦,下至女红缝纫,似乎无一不擅。
锅里正煮着杂粮粥,灶火轻缓跳动,倒映于透著微红的棕眸。再塞入一块木材,便转身处理砧板搁置的白菜。白菜个头不小,菜帮润如璞玉,叶又青翠欲滴,任谁都能看出农者费上不少辛勤。
村人见他手脚麻利,也就愿意在吃食上多点心思,家中若是有煮多的菜肴、田地里新鲜采摘的蔬食,踩着感谢的名头便上门,也不管他是否愿意,放门外也要让他收下。
村人如此热情,瑾攸归又岂是好吃懒做之人,便又形成一个个送菜的借口,倒是让他变著方法做菜,消耗快成菜虫盛宴的各式蔬果。
粥香渐浓,暮色蜕隐。邻间赵老汉的鸡在院里拍翅,惊起一缕灰土,远处还有孩童追逐的笑声,被夜色没进山凹。他微微侧耳,却听得远处一阵惊乱。
他蹙眉,细听,有人于村口声嘶力竭:“狼妖!有狼妖下山了——!”
紧接着,是村头的鸡飞狗跳,是村尾的孩童哭腔混着大人压低的嘘声,是脆弱木门被用力关紧的紧张恐惧。向来平和的村庄,从未见著野兽妖魔,甚至最常见的犬妖也不过在村外徘徊,狼妖更是闻所未闻。
瑾攸归没有抬头,只放下菜刀,轻搅锅里的粥。谷物的醇香融合豆类的甜香,腾起白雾,飘到他眉尖,湿热的触摸擦过眉心的花钿,似乎艳丽些许。
他静观锅中斑斓的杂粮粥,小院外的木门随风轻摇,似在等一位故友。
果然,下一瞬——“咚。”
土屋前的地面微微一震。瑾攸归最后搅动一次杂粮粥,他将锅勺横放在灶边,随意拍去衣袖上的蒸汽。缓缓走出门外,带著身上的醇香,立于小院内的菜圃旁。
门影被巨大的暗影压住,魁梧的狼妖立在门口,宛若高塔,狼首越过小门顶端,碧油油的目光死盯亭立于院中的瑾攸归。
牠的爪印从村口一路踏来,把村人吓得缩在屋后,不敢呼吸。狼身上的骚臭更是让平时村里趾高气昂的大白狗呜咽都漏不出一声
狼妖喉头咕哝几声,唇边皱起,用蹩脚的方式开合,嗓音是就未使用的粗哑:“汝——”
瑾攸归仅淡淡瞥牠一眼。棕眸沉静如水,幽若黑潭,像见常来串门的旧友,而非足以屠戮一村人的妖。
“进来吧。”语气平稳,“你站在那,会吓到人的。”
狼妖一滞。那瞬间,牠原本张扬的妖气便散了几分。牠抖抖耳朵,庞大的身形微蜷,竖起的瞳眸滚上无措,竟像做错事的大狗。
“吾只闻山间鸦雀提及汝暂居于此村,念及距吾见汝已十数载……未曾想村人畏惧吾……”
狼妖看着他,再看了看脚下被踩乱的泥地,耳朵慢慢贴下去,脚爪磨蹭黄土几息,腿骨微缩,尾巴掀起一阵黄风,狼妖猛一扭身,居然是变成了——身著胡衣的俊朗男子。
牠立于小院门外,脚边是缓慢沉下的黄土。男子肤色古铜,脸上却显著淡淡赭色,碧绿的眼睛游移,又小心地飘回,对上瑾攸归的脸,满身皆是踌躇。
不过显然,即使化作人形,也无法让狼妖磕绊的声带见好:“……吾友,莫不是怨吾惊扰山村众人?”
瑾攸归依旧淡然:“山雀已经告知我你会来的事,是我的疏忽,没通知居民们。进来吧,我做了点粥。”
听到瑾攸归的话语,狼妖紧绷的肩才松懈,抬脚跨进小屋,却仍小心地环顾四周,深怕自己伤了这里的一草一木。
“粥刚煮好。”瑾攸归替牠盛上一碗粥,“我还有一些菜没处理,你稍坐片刻。”
狼妖见著老友,心生欢喜,使本就不善化形的牠一时疏忽,竟让狼尾漏出,更甚至是獠牙及尖耳在首上晃荡。若不是在瑾攸归面前,他怕是又得出一次丑。
“吾友,汝将居此几载?”狼妖的人语并不流利,但瑾攸归能知晓牠是何意,“打算再住一个月就离开。”
狼妖怔愣,话语间带上小心:“因吾现于村人前,使汝将提早离去?”,牠记得有这先例,那次虽不是自己去见瑾攸归,而是另外一妖。
瑾攸归摇头,盛装锅中的豆皮白菜卤,放在餐桌上,“本来就打算住半年就离开,和你来看我没有关系。”
狼妖懵懂地点头,眼神移向面前冒著温润的蒸气、色泽极其朴素的豆皮白菜卤。
菜帮因长时炖煮而略显透明,却仍保持些许脆度,叶子从青色褪成柔顺的黄。豆皮吸饱汤汁后微微鼓起,边缘染上浅淡的金褐,被汤水一浸,便柔软得像会在筷尖化开。
狼妖虽喜啖生肉,但偶尔也想吃上几口人类吃食,瑾攸归给牠准备汤勺,狼妖盯著瑾攸归手上的勺子,笨拙地捏起勺柄,学著对面人的模样舀起粥。
瑾攸归见他举勺僵硬,忍不住轻笑一声。“慢些。”瑾攸归提醒。
狼妖“嗯”一声,终于舀到一勺粥,吹了又吹,才小口尝下。粗粮的甘味在口中化开,与灶火的暖意一道从胸腔漫开。
牠眨眨眼,又舀了一口,这是他未尝试过的滋味,怪不得曾入世的鹰怪日日找自己念叨人世之美味。
屋内只有食器轻碰的声音。
外头,夜色已经成形,山间风吹过树梢,吹散了村子剩余的惊惶。鸡犬的叫声逐渐平复,孩童的哭腔也沉进了房舍深处,只剩偶尔远方传来的犬吠,在夜里显得尤为安稳。
瑾攸归收拾厨房的器皿,动作不紧不慢。狼妖抹抹嘴,下意识用舌头舐去唇角余粥,触及软肉,才想到己现非兽形,“汝……之后欲往何地?”。
瑾攸归动作稍顿,却没有抬头,只是淡淡道:“也许往南、也许往东,随心而去。”
狼妖咀嚼著这段话,听得似懂非懂,却没有再追问。与瑾攸归交好者皆知——瑾攸归行止无迹,能在此处坐著与他共食,已是十数载难得一见的缘分。
狼妖抬眸,对上瑾攸归安静的神情,那神情像远山刚落雪,清冷、安定,躁动的心思沉下些许。
“若汝离去……”狼妖迟疑片刻,“可否来见吾一面?山间妖兽们也有念著你的。”
瑾攸归思忖片刻,最后只是点了点头。
狼妖垂下的尾巴轻轻一晃。
一屋的炊烟与食香在夜里缭绕,像是把时间也放慢了。狼妖最后喝完粥,把碗摆得端正,等著瑾攸归拿去。
瑾攸归收起碗筷,走到门前时,忽而回头:“夜里风寒,若要走,路上小心。”
狼妖望著他许久,才慢慢站起身,走出门外,人形化作影子般的巨狼,盘踞在夜色间。牠没有立刻回山,只低头轻轻碰了碰瑾攸归的掌心——那是一种山中生灵间极少示人的礼。
下一息,巨狼跨出小院,落在黑幕里,风声掠过牠的皮毛,牠巨大的身影最后消散在山野深处。瑾攸归关上院门时,灶火尚未完全熄,粥香仍在屋内轻轻回旋。
他抬眸,望向远山黑影,眉间花钿在火光中晃动。
“今天消费由我买单!”他这么说,其实他在口嗨,当有人当真了自己就偷偷摸摸的溜出酒吧,然后那些以为自己不用买单的人在大喝特喝之后还是要自己买单。
作者:蓝天
评论要求:求知
备注:本文并未严格考据现实历史,若有错误欢迎指出。也非常欢迎历史科普!
一声响亮的鹰嗥打断了诗人的美梦。
他悠悠醒来,见天光已经照进房,便打消了倒回床上继续睡的念头。虽然这间客栈的床铺绝对说不上松软,那粗麻布编成的毯子里也一定藏着跳蚤,但花点小钱,至少能舒展开身子,总比找家酒馆坐到天明要安适得多。作为吟游诗人,已经没有什么比这更好的了。托它的福,今日的工作也能神清气爽地开展。
打点好行装,诗人兴致勃勃地上了路。最近几天,诗人离开了种着大片麦田的平原,旅途上渐渐有了迂回和缓坡,往远处眺望,也不难捕捉到崎岖的群山。凭着仅有的、并不太御寒的一身轻装,自然没法独力翻过这些覆着白雪的奇险之地,他与大部分的旅人一样,提前问好了绕过高峰的路线,只需费点功夫,就能既不走太远的路、也不身涉寒冬地去到另一边。沿途也有些山里的人家,只要愿意付出点什么,他们也乐于分享屋里的空地,堆一垛稻草,再铺上毯子供人歇息,顺带端来些酒菜款待。
对于那些长工,或是钱袋鼓鼓的差役来说,这是件轻而易举、不值一提的小事,屋主们总是热忱地欢迎免费劳力,也总是恭恭敬敬地给贵客奉上佳肴。然而吟游诗人不擅长体力活,加上囊中羞涩,该怎样“付出”倒成了一道难题。诗人所提供的故事是否具有价值,须交予外人来评判,这让他满心不情愿。诗歌怎能用钱来衡量呢?那些婉转的旋律和顿挫的情节,怎能被外行来指指点点?吟游诗人应是自由的,艺术应是不受束缚的,这是他一直以来坚守的信条。
当然他并不是一直如此洒脱自在。他也曾在野外被狼群追了几里地,也曾因无心之言冒犯到借宿的农家,被半夜赶出门。但他从未放弃过做“吟游诗人”,他一边传唱着那些故事,一边自己也在尝试着创造新的诗歌。怀里揣着的那把竖琴已经换过无数次琴弦,主人那糟糕的音感让其弹奏出的乐曲走音严重。而那面小手鼓的鼓皮,也因日复一日的磨损而不再光亮,若用手触,甚至微微起毛。哪怕沦落到这般地步,诗人还是坚定不移地捧着破破烂烂的册子,用笨拙的笔迹记录下每一次闪现的灵感。
诗人虽以文字和话语谋生,自己却出身于普通的平民家庭。他按部就班地长大,在教会开设的课堂上学习基础的读写,下一步的人生本该是继承父母的衣钵,每天起早贪黑把小麦碾成细粉。哪知有一天放学后,家里多了位从远方来的商人。那名异域商人路过此地时,不慎摔坏了腿,幸而得到磨坊夫妇相助,顺势在这里借住养伤。
在对世界最好奇的年纪,少年自然也按捺不住这份求知欲,趁着送饭送药的机会向商人询问旅途的见闻,由此了解到了他的父母与玩伴一辈子都无法获知的信息:世界是被无边大海环绕的巨石、存在着夏日永驻的土地、星辰的流转暗含着某种规律……商人没有深入说下去,但这足以让少年对从未接触到的这一切产生能够化为行动的向往。不出所料,商人当场拒绝了少年“带他一同启程”的哀求,计算着耽搁的日子里的经济损失,在伤势恢复后急忙离开了。可一腔热血怎有那样容易熄灭?少年的心早就不再甘心于居留在这小小的城镇,他想要见识这世界更多模样,也想像商人这样行走四方。
那是一个静谧的清晨,少年伴着悠远的鹰嗥苏醒。见繁星仍挂在头顶,窗外的天际却已然泛白,他忽然心生一个强烈到无以复加的念头:
吟游诗人或许不错。
“此行恐怕不会回头,但我的兄弟也能支持磨坊的工作,不必担心。”
临行前,他最后看了一眼生活了十多年的家,对自己道。
果不其然,山路边那座小屋的主人对吟游诗人翻了个白眼。让他进了屋后就把他当作了空气,只是时不时地用余光瞥他,防备他偷去什么。寄人篱下的处境让诗人只得无奈地坐在墙角,啃着从客栈带的干粮。面包又干又硬,要是自家磨的小麦粉做出来的面包,一定比这香甜数倍。
想到这里,诗人鼻头发酸。事实上他也明白,和其他的同行一样向贵族和骑士们推销自己的诗,才是最轻松受欢迎的路径,既能免于跋涉之苦,也能赚得盆满钵满,不愁吃穿。但吟游诗人执意避开了那些城堡与庄园。他知道在更遥远的古代,吟游诗人是个优雅的、备受尊敬的职业。那些诸神的纠葛、英雄的事迹,均由吟游诗人口口相传。他的旅行目的与一开始相比大概有所偏差,但始终与现存的“行业共识”背道而驰。他坚信,故事不是只存在于书房里纸本上的贵族特权,而是值得普罗大众为之感动的可口食粮。
他偶尔想象着,数十年、数百年后,自己的诗歌会不会流传下去,会不会有和他一样的吟游诗人们把这些故事记在心中、飘洋过海,播撒到世界各地?
这大概是名为《自我》的故事的最好结局吧。
10.飞翔的可乐——李
那位猫毛很多的大个子客人偶尔也会光顾这家店
带着那只看上去十分蓬松,但实际上并没有长毛的富余的,美丽的小猫
我总是在他来的时候就盯着那只小猫,偶尔也会瞟两眼那位好看得像波斯猫一样的客人
他总是平静的翻看着菜单,任由猫咪在他的腿边走来,蹭去,之后一个飞跃砸到桌上,“咚”的一声,然后低头蹭开他的手臂,硬要他把手搭在自己的身上抚摸
客人或许是饿得心急,但也不缺对这只猫咪的宠爱,一只手紧赶慢赶的捋着菜单,另一只手则在猫的后背上反复摩挲,摸得小猫发出一些低沉的呼噜声
之后他会抬起指着菜单的那只手招呼我过去点单,而猫咪好像也打滚离开他的另一只手,又跳到地上“咚“的一声
之后就轮到我的耳朵分工合作了。
这只雪白的小猫固然可爱,但或许是第一次见面,第二次见面…第十几次见面的时候给她养成了坏习惯,她习惯于爬上前台翻找有没有放在那里的鸡米花,因为她似乎认定,只要我在前台,那里就一定有可以给她的鸡米花,玛丽并不知道这件事情,所以在这只小猫跳上前台的时候,她会左扒拉扒拉,右扒拉扒拉,往往就会让一些东西飞到地上,玛丽为了避免桌面上的饮料飞走,会下意识的收拾桌面,似乎让小猫误以为是抢走了她的鸡米花,玛丽偶尔会跟我说起来,她这辈子第一次被小猫的尖叫环绕了足足十分钟。
所以,我现在要一边耳朵听着客人说话点单,一边耳朵听着小猫的行动,如果她开始翻找她的鸡米花,我就去给她拿出来
不过这件事我总是做不好,我往往只顾着听小猫的动静,无视了顾客的声音,也有可能顾客从我过来那一刻开始就不再说话了,所以我没有听到他的点单,总之大部分的时间,我都是在给小猫找鸡米花在先,给客人点单在后
不过这似乎并没有引起客人的什么不满,他大多数时候还是会说点什么的,只是我听不清罢了,一直以来总是让客人付出超出预期的时间的等待是不对的,这是玛丽跟我说的,
我倒是觉得小猫在这儿玩的挺开心的,不回去也蛮好的…
今天感觉小猫走得格外缓慢,所以我打算先给客人点单,再去管小猫的零食,当我竖起耳朵听起客人的点单要求的时候,眼睛也会不自觉的去看他手指向的菜单上的位置,但只要一抬眼就会对上他亮暗不同眼睛,这下难办了,他的眼睛也很好看
他的声音我又听不清了
他的眼睛一边是鲜亮的金黄,一边又是沉寂的深蓝,感觉像阳光刚刚升起的江边,又有点像晚霞褪去的大海,虽然初次见面的时候觉得他像一只波斯猫,而且直到现在我也发现他的瞳孔也有点像猫,在抬头看我的时候,好像瞳孔会竖起来,但现在看来我觉得他和猫似乎又有些不同了,毕竟在注视小猫的时候,能从猫的眼睛里隐约感觉到她此刻是舒心还是愉悦,或者是有些焦急或者不满,但在这位客人的眼里,除了有些放松之外,判断不带有情绪的东西
而没有情绪其实有些无聊,在他眼里并没有因为订单被搁置的不耐烦,也没有对服务态度的不满和愤怒,也没有对小猫在店内走来走去时的担忧和不好意思,他就是很平淡的抬起头,看着我,然后保持沉默
喔,看着我,我挠了挠头,好像因为我盯他太久,他已经放弃说话了,只是耐心的回望我
“…客人,您要点…”说实话,他一直盯着我,倒是也有点让我感觉到抱歉的,于是我打算把视线重新调回菜单上听他要说什么,但他深吸一口气也没有说一个字,只是伸出手往前台指了指
小猫又跳上了前台,“咚”的一声,好像和她的主人心有灵犀一样,回头望了望我们,这时她主人的眼里似乎才有了一点情绪,他微微眯起眼睛,就像打算暗示什么事情的猫咪,似乎能听到他嗓子里发出警告的呼噜声
我看了看前台,这才知道他在警告什么,玛丽下午不值班,而午休的时间她格外勤快,把前台半面铺满了接好的可乐,特意给我留了一杯放在前台的桌边处,而此刻这个东西就在这只猫咪的身边
只要她动动小爪子,或者用尾巴狠狠地横扫,可乐就会掉下来,掉下来倒是没关系,但如果把这只雪白的布偶猫变成了脏兮兮的奶牛猫,好像事情就不好收场了
小猫看着客人的表情,好像很不在乎一样的扭过头去,装作没看到一样在前台上伸起了懒腰
“咪”我叫她,客人听到我的称呼愣了一下,轻声提醒“她叫芭菲”
听上去很好吃的名字,而且份量或许也很大,应该是一大杯水果奶油芭菲…很适合这只小猫
“芭菲”于是我也有模有样的喊起了她的名字,客人也向前倾了倾身子“芭菲,过来”
小猫不满的长长的叫了一声,索性在前台躺下来缩成一团
我想她应该是玩累了,于是打算走过去把她抱下来,我看了一眼客人,试图征求他的意见,但就在一瞬间似乎捕捉到了他眼里的瞬间的光亮,他好像有点期待着什么一样,店内的灯光在他的眼睛中忽闪忽闪的,他扬了扬下巴似乎是允许我过去了
芭菲的尾巴上上下下的轻轻扫着那杯可乐,我试探性着走过去,猫毛从我的脸边和鼻尖擦过,她闭着眼睛,好像睡着了,估计很轻松就能把它抱下来
我站在她身侧,其实我现在有点后悔,因为我完全没有抱过小猫,不知道面对她怎么下手,我伸出手来从她的头顶和尾巴上探过手去,好像抓不起来,又调整了一下从她的脖子和双腿下手,但只要伸过去,她的腿就开始微微颤动着往身体身边缩,我心急的戳到了她的掌心,尾巴猛地甩过来,抽得我手腕还有点痛
到底要怎么下手才好呢,这么大一杯芭菲…
我回头看了一眼客人,对方已经一副放松的样子,像舞台下面的观众一样撑起下巴,似乎是有些笑眯眯的看着我了
虽然只看眼睛感觉不到他在笑,倒是有一种看戏的期待感,也像猫一样充满了好奇心
最后我选择了从肚子和后背下手把她拎起来夹住,这样我也好用力把她提起来,也能保证稳稳的把她放在地上
至少…拿鸡肉的时候这么拿可以,拿小猫应该也可以吧…
我伸出手去摸到小猫肚子的一瞬间,就仿佛碰到了一只河豚一般,她突然浑身的毛炸起,猛地起身,好像一团被风吹起的风滚草,四肢不停地乱蹬着,在前台上奋力地起身,而就在这一瞬间的混乱里,她的小爪子笔直的踢向了她和我中间的那杯可乐,随着一溜笔直的饮料杯口扬起的,波光粼粼的液体,可乐杯手足无措的扑向了我的围裙,为表谢意,彬彬有礼的掀起了杯盖向我鞠了一躬,而里面的可乐显然是没有预料到这个情况,和我的衣服还有围裙来了一个极响的亲密接触
“哗啦——”“扑通…”“咚”伴随着可乐杯踩空摔在地上,芭菲身手矫健的从它后面绕过,稳稳的落在了地上
我回头看了她一眼,她似乎并不感到抱歉,低头舔了舔自己的爪子,好像有些心虚,撒开步子跑向自己的主人,然后又三步并作两步,“咚”的跳上了客人的桌面
我看到客人好像露出了一丝笑容
“小哥,我就说,你总盯着她会出事的吧”他的语气蛮轻快的,低头在手中的钱包里翻找着
“洗衣服的钱我来给你出吧”
“不,没事的”我低头捡起可乐杯,不得不说小猫的力气真的很大,如果有这样的小猫在,每天在家里只要和她玩也都很锻炼身体吧,有这么有力气的小猫,估计在外面可以散步很长一段时间吧
有这么厉害的小猫抓老鼠也很厉害吧?打虫子也很厉害吧?生活中的琐碎小事也可以带她一起做吧
“小猫…真厉害啊”我喃喃自语
“……小哥你啊”客人摸了摸小猫的头,给她抱下去放在地上,店里客人也不多,小猫在他腿边缩成一团,这次看上去是正式进入休息了
“这种情况也夸的出来吗?”“小猫有力气是一件好事不是吗?”
他揉了揉太阳穴,表情看上去有些复杂,不过好像也是在笑
小猫真厉害,这还是我第一次看到这位客人眼里的情绪那么轻快
“先帮我点单吧,小哥”
“喔?喔哦…”
“我下次可不能带她来了…”
“请务必带来吧”
“认真的吗…?”
描绘的幻像,即使破碎,还是那么耀眼夺目,伤心的向日葵,只顾哭泣着,梦幻的演出,发光的流星,也不再出现了,清晨的太阳,升了起来,新的想法,照耀大地把大家融化了,如果是理想的话,也不会这样吧?闪耀的窗台,想去看看,想像小鸟一样飞上天去,结果却是失败,再也回不去了,美丽的晚霞,变成天上的星星,看到了黑夜,耳边时不时传来笑声,啦 啦 啦 啦…
哎呀,上学迟到了,哎呀慌慌忙忙地走出家
种族篇
第一章:兰纳多格的纷争
在遥远的兰纳多格星球上,两大种族——恶魔与天使,自古以来就相互对立,彼此之间的纷争不断。这个星球以十二生肖星能为力量的源泉,每个种族都渴望得到更多的力量,以强化自身的地位。
恶魔族身躯强壮,力大无穷,行事果断决绝。而天使族则拥有纯净的心灵和强大的治愈能力,以正义和善良为荣。双方各据一方,在生肖领域内战斗,从未停歇。
第二章:生肖领域的战斗
生肖领域的战斗愈演愈烈。恶魔族和天使族都企图通过掌握十二生肖星能来增强自己的实力。在他们的争斗中,无数生灵受苦,整个星球陷入混乱和危机。
在这个过程中,一些有识之士开始反思种族歧视带来的恶果。他们意识到,只有团结起来,才能抵挡来自外部的更大威胁。于是,这些声音开始在两个种族间传播,寻求和解与合作的种子开始萌发。
第三章:希魔的觉醒
就在双方争斗到白热化的时候,一股强大的黑暗力量开始在兰纳多格星球上涌现。原来,一只沉睡的古老恶魔——希魔,在生肖领域的动荡中觉醒。他拥有无比强大的力量,意图统一兰纳多格星球,摧毁所有妨碍他的种族。
面对这样的危机,恶魔族和天使族终于意识到他们之间的争斗是多么的愚蠢。他们共同携手,团结一心,为了兰纳多格星球的未来而战斗。
第四章:团结的力量
为了对抗希魔,两大种族开始共同研究十二生肖星能的奥秘。他们发现,只有结合双方的力量,才能发挥出最大的效果。于是,他们放下成见,共同训练,互相学习,不断提升自己的实力。
在这个过程中,他们也明白了一个道理:种族之间并无高低贵贱之分,只有团结一心,才能战胜更大的敌人。他们的友谊和信任在这个过程中得到了加强,他们之间的关系也因此变得更加深厚。
第五章:决战希魔
最终,他们带着团结的力量,来到了希魔的巢穴。经过一场激烈的战斗,他们终于成功击败了希魔,保护了兰纳多格星球的和平。
这场战斗让他们更加明白,只有团结才能战胜更大的敌人。他们也明白了,种族歧视只会带来内耗和灾难,只有种族间的和谐共处才能实现真正的进步和发展。
结局:兰纳多格星球的重生
经过这场战斗,兰纳多格星球迎来了新的时代。恶魔族和天使族之间的纷争已经平息,他们开始共同建设这个星球,共同守护这片土地。他们也开始向其他种族传播团结的力量和和谐共处的理念,让整个星球都沐浴在和平与和谐的阳光下。希魔的威胁虽然已经过去,但他们的团结和友谊将永远存在,为兰纳多格星球的未来保驾护航。
学院篇
在浩瀚无垠的宇宙中,有一座充满奇迹的城市——幻星之城。这里是一个可以实现梦想的地方,星元是它的货币,象征着梦想与希望的力量。在这里,有一所包容了所有职业的学院,名为亚利尔学院。在这个地方,发生了一个关于前杀手诺尤·韦本恩寻找真正的幸福的故事。
诺尤,曾是黑暗世界中的一把利刃,但心中的善良和对光明的渴望让她走上了弃暗投明的道路。当她来到幻星之城,她发誓要寻找真正的幸福。于是,她选择了进入亚利尔学院,开始了新的生活。
亚利尔学院是一个充满机遇与挑战的地方。在这里,诺尤结识了来自不同种族的伙伴,他们共同学习,共同解决问题。诺尤的过往经历让她具备了独特的技能,这使她在学院中脱颖而出。她用自己的能力帮助伙伴们解决问题,逐渐赢得了他们的信任和尊重。
在学院的日子里,诺尤遇到了许多挑战和困难。她必须学会如何与不同的人相处,如何控制自己的情绪,以及如何面对自己的过去。然而,每一次挑战都让她更加成熟,更加坚强。她逐渐意识到,真正的幸福并不是逃避过去,而是接受过去,面对现实,勇往直前。
在学院的日子里,诺尤还遇到了许多有趣的人物。有一位热爱音乐的年轻人,他的梦想是成为一名伟大的音乐家。还有一位善良的治愈师,她用她的善良和关爱帮助许多人走出了困境。这些人物的出现,让诺尤的生活更加丰富多彩。
在亚利尔学院的经历让诺尤逐渐找到了真正的幸福。她发现,幸福并不是杀戮和暴力的对立面,而是内心的平静与满足。她决定要用自己的能力和善良去帮助更多的人,去传播爱与和平的力量。
最终,诺尤成为了亚利尔学院的优秀毕业生,并获得了所有人的尊敬和祝福。她回到了幻星之城,继续用自己的力量去帮助各种种族解决问题。她知道,只要心中有爱,有勇气,就可以实现自己的梦想,找到真正的幸福。
这就是诺尤·韦本恩的故事,一个前杀手在幻星之城寻找真正的幸福的故事。她的经历告诉我们,真正的幸福并不是遥不可及的梦想,而是勇敢地面对现实,用自己的力量去帮助别人,去传播爱与和平的力量。
幸福星石篇
故事的主角以诺尤.韦本恩,一位前杀手,现在身在幻星之城的亚利尔学院,立志用自己的力量帮助种族寻找幸福。接下来的故事,便是他以智慧与勇气追寻幸福的过程。
一天,以诺尤在学院图书馆里偶然发现了一本古老的书籍,书中记载着一个关于幸福的神秘传说。据说,在幻星之城的深处,藏着一颗神秘的幸福星石,拥有它的人就能找到真正的幸福。以诺尤深信,这不仅仅是一个传说,而是真实存在的。他决定踏上寻找幸福星石的旅程。
在寻找星石的过程中,以诺尤结识了许多志同道合的朋友,他们有的是学院里的同学,有的是在旅途中偶然相遇的陌生人。他们一起经历了许多艰难险阻,却始终坚信着幸福的存在。在这个过程中,以诺尤也逐渐揭开了自己过去的阴影,学会了宽恕与理解。
一次偶然的机会,以诺尤得知幸福星石可能隐藏在幻星之城的一个古老遗迹中。他们几经周折,终于找到了遗迹的入口。然而,入口被一股强大的力量阻挡,只有解开隐藏在遗迹中的谜题,才能进入其中。
面对未知的挑战,以诺尤与他的朋友们没有退缩。他们用自己的智慧与勇气,一一解开了谜题。在解开最后一个谜题时,他们终于找到了幸福星石。然而,星石的力量并非直接带来幸福,而是引导他们明白真正的幸福是什么。
以诺尤意识到,幸福并非外在的物质或力量所能赋予,而是来自于内心的满足与平和。他学会了珍惜当下,珍惜身边的朋友与亲人,珍视每一次的经历与成长。在这个过程中,他真正的找到了属于自己的幸福。
总是冷脸 但是长了张冷冷的脸所以没人敢搭理 同时也避免了一些不必要的麻烦 5G冲浪选手 爱装逼
在李穗知五岁时 父母去办离婚的路上车祸身亡 外婆帮忙操办好父母的后事 和七岁的哥哥李岁舟一同被外婆接去邻市抚养长大 十三岁时 外婆在院子里打理花草时突发心梗死亡 此后便和哥哥相依为命
父亲当年为了和母亲在一起和家里断了来往 所以李穗知和李岁舟并没有见过且不知道还有奶奶以及其他叔叔伯伯 李穗知小时候问过父亲“为什么别人都有奶奶接送放学而自己是妈妈接送”等等此类问题 父亲给出的回答都是“奶奶去了很远的地方”此类回答 导致李穗知和李岁舟都认为奶奶已经不在人世
外公年轻时是个有钱人家的少爷 而外婆年轻时就是新时代的独立女性 后来外公也从商 靠自己本事赚了不少钱 母亲也算是个小姐 而李穗知和李岁舟靠着这些积蓄 偶尔打打零工 日子也过的舒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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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二场
【辰和法克纳尔风雨兼程,穿过平原和森林,在家族的城堡前驻足。家族众上,坐在正厅上,一派紧张肃穆。】
族民 (小声)族长此次召集大家意欲何为,不知众位可有什么消息?
族民二 (附耳状)我听人说,这次属实是好机会,我等以家族之名将在帝国之中更上一层楼
族民三 可凡有利益之事必伴随着风险,而今又并非辰一世陛下刚继位之时,我们向来明哲保身,又何必在帝国早已稳定之时再度生事?
族民众 皇权更替,暗潮汹涌,所有家族都将重新下赌注,我等也将如此,我等也将如此!
(辰穿过人群,坐到他的位置上,族长上)
族长 感念诸位归来,众位皆知先皇已去,当今陛下尚未成熟,他的政治人生受到的挫折实在太少,不比先皇上位虽早,但早年压力颇大,又天赋异禀,在很短的时间内就完成了大清洗,让各大家族的利益都随之洗牌,只能跟着他的步伐走,当时的我们没来得及跟上牌桌上的变局,如今却是新的机会,这些年来教会一直被皇权所束缚,我们那曾经声势浩大的光明神教怎会甘心如此?如今正是他们压过皇权的好时机,我们必须选择,皇室并不记得我们,但教会此次伸来的橄榄枝纵使有毒,我们也将得到新的发展,橡树亦当有更多的生长空间,这是我等的野心,也是所有存在于帝国的家族所必有的野望。但局势万变,我们必须一心,方可火中取栗,诸君以为如何?
(众人喧哗,一部分人呈动摇之态,一部分人则握拳向前,面上有狂热之态,辰环视四周,并不作态,人群退去,有一人转入他面前,同他对视)
辰 人皆有野心,这种事情我早就知道,你来此又是为何?莫非会以为我会为此感到不安?你错了,我的确应当感谢你,在乱局中掌控野心操纵形势正是我曾经擅长:我也曾被政治所忽视,但我却可成为后来的我,正是因为我愿意在隐忍中引导这一切走向我的利益。更何况,这个家族做的事情自然不是什么错事,千百年来教会和皇权一直这样,纠缠着尝试夺取对方的东西,彼时我有所成效,而今又让我足以把握好手中的东西,在我曾经无法触及的方向给它们一击,我又如何不想要谢谢阁下呢?
杜维 不愧是我们曾经的皇帝陛下,我的同伴,我来到人间自然是为了祝你实现你的目标。
捣乱的妖魔啊,请跟随我的行为,赐福这无福之魂灵,让他有崭新的力量满足他的欲望,让你们来汲取恶毒的混乱之音,他会是我们的同伴,同行在破坏的道路之上,永远没有高升的可能。
(魔女旋上,围绕杜维和辰歌唱)
魔女一 一个已死的灵魂
魔女二 一个破败的躯壳
魔女三 正走在坠落的路上
魔女四 正落往沉沦的深渊
魔女众 我们途径此地,去往我们的国度,你这魔鬼呼唤我们转道此处,只为了见这样一个普通的可怜的没有归宿的存在,竟也要我们同情怜悯他吗?可我们要永远叛逆,与尔等并非同途,如何才能说服我们,从我们手中抓住一份诅咒的气息?
辰 你这自负的介绍人只是想要玩弄一场魔术,却从不肯告知台上的看客,只能得到现在这样的质疑也并不奇怪。
杜维 我站在这里就应当是表演台上最中心的存在,如何要在意你们愿不愿意随我的心意?
更何况,你当然会愿意走向它们,你从来不会拒绝你的助力,这正是你的自信和傲慢,故而我绝对不会对你的行动感到失望,不是吗?
辰 我并不愿意听从这精明的恶魔,但他说的又的确是我的心声,我情愿被摆上戏台,成为人前独木,只因我要拥有我的一切。
(向魔女众)诸位,你们所期待的正是叛逆,有什么又比得上死人复活更叛逆呢?我是叛逆的显示,只是想从诸位手上收得某些珍奇货色,并不同你们相悖,如何要紧张我会破坏你们的计划,又或者你们本身并没有计划?
年轻的魔女 我等向同一处而去,无关你是生是死,我们并不在乎,男人的叛逆如何又能同女人相比,我们早就掌握生死,你又怎么比得过我们?
辰 (暗自)女人掌握生死?
(他抬头)我明白,但我同样和你们是一处的,我要为我的儿子去抚平道路中的隐患,为人父母者总如此,请给予我你们能给的,我会得到你们对子女的生与死爱和恨。
年老的魔女 男人哪有真怜惜自己骨肉的?不过是虚伪的发言,父子相残最为可笑,我们看透这一切,偏要让男人之间的斗争继续拓展
魔女们,我们将绕着这个男人飞行,留下我们的恨,让他的期待全都落空,只见得到空空如也的一切,没有人能抓住魔女,我们就将在此分开。
魔王,我们就将再次分道扬镳,祝你一切失败,快离开!快离开!什么都不要留下!
(众魔女下,家族众重上,族长转到辰面前,透过杜维看向辰)
族长 卢西恩·艾亨瓦尔特,你是年轻一代中原不受重视的那个代表,而今新变,你可愿接受家族的使命,探入这摊浑水之中去,为家族寻求到最好的未来?
辰 如您所愿。
(众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