虽然方大同老是拿谱,但她们的关系更偏向于朋友,方宗玉还只有半个身体的时候,两鬼(?)经常吵架,有时演发到到手,但现在好多了,毕竟方大同跳起来也只能打方宗玉的膝盖(方大同不语,只是默默装加翅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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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枚戒指是突然间从无名指上滑落的。
清晨,天色未亮,贝尔莓早早守在工作台前,时不时中断运作中的大型和面机,检查面团的状态。随着圣诞节将近,大量庆贺节日的订单接踵而至。包括贝尔莓在内,面包店里所有职工都被迫提前了上班时间。这并不是贝莉面包店第一次面临圣诞危机,曾经强烈的怨言经过十几年的打磨所剩无几。更现实的原因则是圣诞节的营业额直接与所有人的年终奖金挂钩。
奖金、奖金、奖金!贝尔莓在心中呼喊,跟着节奏手上不断按压面团。她五指张开,指节不断被光滑又粘稠的纯白沼泽吞没。于是她拔起,再吞没,又拔起,一时未察觉到异样。反倒是睡眼惺忪的助理面包师诺瓦愣神片刻,目光落在贝尔莓的手指上蓦地变了脸色,尖叫道:“贝尔莓!你的戒指!!”
戒指?贝尔莓顿了顿。她低头看了看无名指的指根,那里是一片沾染了面粉的暗色污渍。
噢!戒指!
事态紧急,诺瓦睡意全无。她用手腕擦了擦面颊凑上前,试图为这幢失踪案找出一个合理的猜想:“是不是掉进面团里了?”
“多半是的。好消息是至少我们今天不会有客人因此金属中毒。”
“唔,我想那应该也不至于……”
见诺瓦竟真的纠结起金属中毒的原理,贝尔莓觉得好笑:“这只是个玩笑,诺瓦。”她随即又从诺瓦飘忽的眼神中嗅到一丝怜悯——令她恼火的怜悯。贝尔莓必须承认她可能不具备开玩笑的天赋。不仅如此,诺瓦怕不是已经把她的反应当作一种伤心过度的掩饰。
毕竟,距离贝尔莓得知尤恩的死讯也才仅仅过了一周而已。
贝尔莓并不是第一次经历生离死别。人到中年,且不谈论年迈的双亲祖辈,每年过节慰问旧日同窗时听闻对方的死讯不算少见。更何况贝尔莓本身还是经历过动荡的年代的人。
那时的贝尔莓刚从中学毕业,经济衰退引发的煤炭厂裁员让贝尔莓一家流离失所。自火车站与双亲失散——很多年以后才失而复得,这是后话——贝尔莓孤身带着弟弟芬莱与最小的妹妹一路从遥远的兰开夏郡向南漂泊,总算是在特威克纳姆作为学徒工找到了落脚处。
那段时光几乎可以说是贝尔莓此生最艰苦的日子了。为了生存下去,年纪最长的贝尔莓被迫担起支撑家庭的重任,起早贪黑地打零工赚外快。即便如此,幸运之神仍旧没有眷顾于她。随着气温转冷,缺少足够衣物御寒的三人轮流染上风寒。寒流过境,贝尔莓的妹妹永远地留在了那个供暖不足的冬天。
于是死亡的概念在还没成年的贝尔莓心中渐渐成型。她意识到自己无法再看到妹妹婴儿肥的脸颊微微鼓起的样子,再也不能听见她因为一块客人赠予的奶糖咯咯笑的声音。而相应的,贝尔莓也不必再为了第二天的工作强迫自己无视妹妹不间断的咳嗽与虚弱的呻吟入睡了。死亡并不全是坏事,她愧疚地想。至少今天能睡个好觉。
陷入面团的戒指并没有偏离原位太远。循着面团旋转的纹路找过去,贝尔莓很快从中找到了银色的素戒,内壁的文字凹槽嵌着残留的面糊。时间将近五点,第一批面包已然送入烤箱,烘焙作业井然有序地进行着。嘱咐了诺瓦注意开店的时间,贝尔莓用围裙擦擦手上的面粉,用肩膀推开通往里屋的门。
最初在规划面包店布局时,贝尔莓特意划分了足够的空间以便应对临时的留宿。未曾想这间屋子在十多年后为贝尔莓的分居贡献了现成的住处,面包店的二层自此彻底成为了独属她一人的天地。
——虽说最近也有其他人暂住在这里就是了。
穿过昏暗的走廊,贝尔莓小心避让着堆积在墙角的木板箱。恍惚间好像有一团小小的黑影掠过,贝尔莓的视线随着它追去,迎面对上麦色肌肤的少年。狭窄的楼梯无法同时供二人通行,她只得先站定。少年三步并作两步,晃晃悠悠地从楼上下来,快接近地面的时候,他索性屈膝,一口气从数级台阶跳下,稳稳落地。
“姑妈早上好!”赶在贝尔莓开口念叨他之前,少年率先打了招呼。敌不过少年朝气蓬勃的神采,叮嘱他小心的话语就此消散。
少年名为埃奥拉,是芬莱的孩子。接到丈夫离世的消息后他第一时间与弟弟通了电话,目的倒不是为了抒发哀思或是诉苦什么的,而是拜托芬莱代她处理尤恩的后事。
“你给我慢着!什么叫‘尤恩出意外了需要一个人去认领遗体’,你在开玩笑吗?”
与反应平淡的贝尔莓不同,贝尔莓第一句话没说完,芬莱就如同被踩到尾巴的猫一般突然激动地打断她。是了,这才是得知亲密的人离世应有的反应。结婚之前芬莱就与尤恩关系密切,亲如兄弟。这份友情在贝尔莓与尤恩分居之后也未曾衰减,这样看来朋友或许是比伴侣更加稳固的关系——不触及底线、不奢求过多、免得两败俱伤。
“我像是会开这种玩笑的人?”等芬莱一股脑发泄完,贝尔莓才缓缓开口。电话那头停顿片刻,语气软了下来:
“……对不起,我想你应该才是那个更伤心的人。”
“我还好。”贝尔莓实事求是。她自忖不是薄情的人,念在近二十年的夫妻情分,她在听闻尤恩死讯的那一刻陷入了良久的沉默,而那就已经是全部了。
“别太逞强了。”芬莱说。“我比你还了解你自己。虽说最近几年你们闹得有些不愉快,可他毕竟陪伴你这么多年……最后见见他吧,记住他的样子。不然你一定会后悔的,我敢保证。”
“没这个必要。”
“贝尔莓!”
芬莱的声音猛然提高,贝尔莓把电话稍稍拿远了一点,等了很久才听到一声微弱的叹息。
“我真不明白你为什么如此抗拒。你应该没有到憎恶尤恩的地步吧?”
“当然没有。而且,我也不是抗拒。我们的矛盾……说到底只是一些生活的小摩擦。可这摩擦日复一日,我已疲于忍耐,也没有力气去指责——我们都太累了。”贝尔莓把电话从右手换到左侧肩颈,夹紧了它。“你现在正处于热恋期,不会理解我的境地,这很正常。”
“……我不想扯开话题,但埃奥拉都已经上初中了。”
“可你们还是像热恋期一样,这很少见。这世上绝大部分的夫妻到了我们这个年纪都会进入类似的阶段,其中一部分人会选择重新成为独立的个体。这事如果发生在十年前我一定当场失声痛哭,然后去接他回家。而现在我只担心圣诞节的订单处理不过来。”
“也许有人是这样。可是贝莉,我很确信你不在此列。不管怎样你们在法律意义上仍旧是伴侣,没有你和你的身份证明,我不可能代替你去认领尤恩的遗体,更别说善后。”
贝尔莓从中品出一丝让步的预兆:
“这点我倒是问过了。他们说没问题,只要我出具授权书就可以。你哪天有空?”
“……我仍然保持我的观点,你之后一定会后悔这么做。但现在——好吧。”芬莱苦笑一声,终究是拿贝尔莓的执拗没办法。“相应的,我也有事需要你出力。本来我不该在这个时节麻烦你,可谁叫我是你亲爱的弟弟呢。那句话怎么说来着,相亲相爱一家人?”
隔天一早,埃奥拉叩响了贝尔莓家的门扉。
贝尔莓不确定,芬莱之所以委托贝尔莓照顾埃奥拉,究竟是放心不下埃奥拉还是放心不下她。据芬莱说,埃奥拉所在的足球俱乐部与伦敦的大学联合举办面向青少年的集训项目,这对埃奥拉来说无疑是个机会。贝尔莓与尤恩没有生育子嗣,她的育儿经验还停留在千禧年前,一时也明白不了芬莱的顾虑。
幸而,埃奥拉是让人省心的孩子。贝尔莓依稀记得,上一次见到他时,埃奥拉还会因为尤恩没刮干净的胡茬抗拒亲密拥抱而上蹿下跳。两年过去,少年虽然个头没怎么长,性格却沉稳了不少。或许是常年在户外训练的缘故,他的肤色晒成了健康的小麦色,小腿肌肉勾勒出结实的形状。
贝尔莓不太清楚埃奥拉具体的课程安排。似乎只要没课,少年就会自主留在店铺帮忙。节前店里正是缺人手的时候,就结果而言反而是贝尔莓受益更多。
回到二楼,贝尔莓径直推开盥洗室的侧拉门。她用手腕轻轻挑起水阀,清凉的流水缓缓湿润指尖与紧握的素戒,冲刷掉上面沾染的粉尘。
说来也奇怪,刚决定分居时,贝尔莓曾不止一次尝试摘下无名指上的婚戒,却怎么也脱不下来。无论是浸泡凉水还是加油润滑,她几乎试遍了所有办法,银色的指环就像是扎了根,牢牢嵌在手指上,纹丝不动。
真是怪事。用肥皂反复搓拭不知何时蹭在指根上的顽固污渍时,贝尔莓忍不住想。尤恩一死,无法摘除的戒指也突然脱落了,简直就像是某种恶俗的寓言故事。
“啪嗒。”
细微的碰撞声唤回贝尔莓的思绪。动静来自盥洗室外,她大喊一声“谁啊?”,无人应答。贝尔莓觉得奇怪,抓着手巾一边擦一边向外探出去,在半开的窗口捕捉到一截飞快掠过的黑影,像是猫的尾巴。
是流浪猫闯进来了吗?早上的气温很冷,贝尔莓不记得自己打开过窗户。或许是埃奥拉想通通风忘记关了吧,原本整齐垒在桌角的便签纸被吹得乱作一团。落在最上面的是一张手写的电话号码,旁边标注了“古物回收”四个字。
两点整,用餐高峰告一段落,贝尔莓交班给午休结束的诺瓦,自己去后厨沏了一壶伯爵茶稍作休息。佛手柑的淡香随着热水的注入弥散开来。没过多久,休息室的门被推开了。“有客人。”埃奥拉探头进来,替诺瓦传话,“一个日本人,还有一个金发的高个。”
水温刚好。贝尔莓从冷藏柜里取出覆盆子蛋糕与柠檬挞各一片,一并摆在托盘上端了出去。
“贝尔莓女士在吗?敝姓千月,是为商议回收古物一事而来。”
“啊,我就是。”
三人在窗边的用餐区入了座。早先贝尔莓打电话过去,原本只是想探听店铺位置了解行情,一交代来意,对面便主动提出可以上门详谈。
没记错的话,当时接电话的是一个女声,年轻却沉稳。她的口音听着与本地人相当接近,有个别用词略显生僻,多半是在伦敦生活过很长时间的外乡人。从店名“月隐”推测,则已经可以把范围锁定到东亚。大体上千月的特征与贝尔莓的猜想基本吻合,唯独盲眼这点让贝尔莓始料未及。
“请问,鉴定之类的工作届时也是由千月女士负责吗?”
“这就要由看具体物件的品类来决定了。”
说话间,千月径直伸手端起茶壶,指尖准确地扣在把手的上部。毫无迟疑地,她将茶壶轻轻提起,翻转手腕。琥珀色的茶水稳稳注入杯中,分毫未差。
“关于您先生的事情,我深表遗憾。那么,您具体是想出售什么样的物件呢?”
全自动烤面包机——贝尔莓险些脱口而出。她离开她和尤恩的家太久了,记不得尤恩神神秘秘地在每一个她注意不到的角落里藏了些什么。过去他们常常因为这些东西起争执,更准确来说,是因为尤恩有如乌鸦一般爱捡垃圾的收藏癖。每到那时,贝尔莓就会把他那些宝贝统称为“破烂玩意”。
“你到底什么时候才能把这些占地方的破烂玩意收拾干净?”
“这不是破烂,贝莉。我想我们的生活应该没有拮据到连一些个人爱好都得割舍吧。”
“我们现在的房子每平米是九千二百英镑,每年要交市政税八百四,房屋保险还要另算。你要发展兴趣爱好我没意见,可是你把东西堆到我进出起居室只有一条二十厘米宽的小径……你自己觉得合理吗?”
那次争论的结果最终是贝尔莓把书房和储藏间割让给尤恩,而尤恩归还除此以外占用的所有面积。贝尔莓不清楚在自己离开之后这项协议是否依旧奏效,是也好不是也好,一切都与她无关了——除了全自动烤面包机。
尽管烤面包机是二十世纪初的产物,家境贫寒的贝尔莓直到十七岁才真正拥有了一台。那时她与尤恩已经确定恋爱关系。为庆祝贝尔莓从学徒工毕业,尤恩特意约她去查尔斯王子电影院看《罗马假日》。
时隔多年,贝尔莓早已忘记电影的内容,抑或是从来就没有记得过。皇宫贵族的恋情纠葛离她实在太遥远,光是操心新上手的工作和彼时正在青春期的芬莱就已经分身乏术,哪有心思管其他的呢?她靠在尤恩的肩膀上,撑着看了三分之一就坠入了梦乡。
醒来的时候灯光大亮。尤恩的眼睛红红的,爆米花桶只空了一半。电影好看吗?贝尔莓问他。尤恩点点头,反问贝尔莓,你睡得好吗?比休息室的沙发舒服。那就好,只可惜我本来想趁着周围一片漆黑偷偷吻你。
晚餐是在莱斯特广场的长椅上就着天边的晚霞吃的。贝尔莓从打工的地方预先打包了一大份法式咸塔,尤恩则鬼鬼祟祟地从大衣内测的口袋——咦?是这样吗?——掏出了那台全自动烤面包机。
“这是我设计了之后托人做的、给你的礼物。庆祝你转正。”尤恩举起面包机,详尽地为贝尔莓解说按键功能。“切到这个模式的话,即便只是往里面洒面粉,‘叮’的一声,金黄焦脆的烤吐司就会出现了。很神奇吧?”
“啊,那样的话,我不就失业了。”
这确实是个严峻的问题。尤恩的眉毛拧了起来,懊恼程度不亚于先前在影院错失浪漫良机。贝尔莓被他卡壳的样子逗笑了,心里忽然涌起一种莫名的冲动。
天空恰好在这时吞噬了最后一丝余晖。赶在路灯亮起之前,贝尔莓飞快地贴近尤恩,险些撞到了牙。
诚如芬莱所说,结婚多年落到这份境地,如今贝尔莓对尤恩剩下的情感并非憎恶。爱情之于安妮公主或许是浪漫的向往与生活方式的选择权,对于少女时期的贝尔莓来说却没有特定的形状。
那时的贝尔莓被无法停止的时间车轮追着跑。日复一日的工作不会结束,讨人厌的顾客还是会出现,芬莱的情绪从不无故消失,待缴的账单堆积在信箱中。在明天与明天之间,贝尔莓来回奔波,偶尔在犄角旮旯遇到尤恩就打个招呼。这种相处模式在二人正式交往之后也没有改变,恰逢尤恩在这方面拥有非比寻常的钝感——又过了好几年才在芬莱的提点下吞吞吐吐地询问贝尔莓自己或许……应该……可能……?是不是可以有个“名分”。
于是全自动烤面包机就这样被摆进了日后涨到九千二百英镑每平米的新家。它在那张见证了岁月变迁的餐桌上兢兢业业地奉献了整整十年,直到温控系统彻底失灵才光荣退役。贝尔莓原本打算等到垃圾处理日一并清理掉,谁知素来不管家务事的尤恩先一步清理了机器的污垢和油脂,自说自话地摆在了贝尔莓的店里当装饰。
不过,这玩意确实毫无收藏价值可言。贝尔莓把视线从装饰柜顶层移开,努力尝试回想其他可出售的藏品。
“抱歉,我不记得那些东西的学名了。大概就是一些小雕像、织物碎片,或者样式特别古怪的匕首。我先生他生前研究民俗学,在学校里教过书,所以有一些那方面的收……哦对了!。” 一个模糊的名词从贝尔莓脑中一闪而过,“好像是叫阿什么什么墓来着。”
“阿什么墓?”
“名字挺长的,我记不清了,但肯定是个非常古老的地方……”
“或许等您想起来的时候再告诉我们也不迟。” 千月抿了一口茶水,声音里听不出波澜,“您先生既是民俗学方面的专家,能入他眼的藏品多少也具有一定的学术价值。不介意的话,您可以先添加一下我的联系方式,传照片过来——
“当然,最好还是尽快约个时间让我们派人上门看实物,以便更全面地评估它们的价值。”
“啊,那当然好。”贝尔莓从围裙的口袋掏出便签本,再想找笔时却摸了个空。是忘在后厨了吗?贝尔莓转头看向柜台的方向,“埃奥拉——”
空气微微颤动。一瞬间顶灯的光源占据了贝尔莓的视觉中心,短暂地让她失了神。后侧传来器皿碰撞的声音,贝尔莓回过头,只见千月着剑鞘的手被人用一柄取面包用的食品夹牢牢钳住腕部,抵在了桌面上。
“哎呀,不小心看走眼了。真是抱歉。”
手持食品夹的男子笑意盈盈。他端着盛了面包的托盘,仿佛只是在选购心仪的食物似的停驻在桌边。这玩笑听起来太荒谬。下一秒千月猛地一甩小臂挣脱了束缚,食品夹高高弹起,划出一道抛物线后摔落在地。
“我倒是没听说过,螺旋馆的人还有多管闲事的癖好。”
“哈哈,我也只是担心万一你们打起来,害我错失友人推荐的伦敦必吃榜top3就糟糕啦。毕竟这里是人尽皆知的美食荒漠呀。”
“阁下多虑了。” 千月显然没有耐心多费口舌,掌心朝上做了个请离的手势,“这位女士与我之间还有笔生意要谈,请您暂且回避。”
谁知男子全然不以为意,自顾自地接过话头:“哦哦,关于这个。我有一个建议想转告贝尔莓· 希亚兰女士。”他说着,转身望向贝尔莓,语调依旧轻飘飘的,每一个尾音都像是落在棉花里,“你还是不要把东西随随便便卖给她比较好,有人会哭喔。”
“你该不会想说——”
“姑妈。”
正当贝尔莓打算继续追问,少年稚嫩的声音打断了她。不知是不是贝尔莓的错觉,这似乎是见面以来金发男子第一次抬起视线。埃奥拉仿佛无知无觉,双手插在棒球外套的口袋里。他努了努下巴示意贝尔莓朝收银台的方向看:
“诺瓦不在。有客人要结账。”
泰晤士河畔的雾霭万年不曾散去。入夜之后,窗玻璃上凝结了一层霜,冰晶状的纹路在玻璃的表面蔓延,像是某种蓬勃生长的菌类植物。
拉下厚重的卷帘,将嘈杂的世界彻底隔绝,贝尔莓结束了这一天的营业。她环顾店内,确认每一处都已经收拾妥当——桌椅摆放整齐,柜台擦拭干净,卖剩的几块布朗尼已经作为对穷学生的特别关怀赠送给了熟识的少女。
年少时,贝尔莓也曾为了折价出售的面包和免费的面包边挖空心思,总是掐着特价开始或闭店的时点,在几家食品店之间穿梭。她就是在那时以竞争对手的形式认识了尤恩。这些记忆久远得仿佛像是上辈子的事。贝尔莓苦涩地笑起来,最后检查了一遍烤箱和发酵柜的开关,锁上门锁。
埃奥拉房间的门关着,灯也已经熄了,贝尔莓决定不去打扰他。她回到自己的房间,暖黄的灯光在墙纸上晕染出斑驳的影子。自来水流淌的声音回荡在盥洗室里,好一会儿才由冷转热。
再一次让清水湿润皮肤,贝尔莓将双手浸泡在水池中。接着,她用肥皂搓出的泡沫反复摩挲无名指的指根。过去十数年被戒指紧紧积压着皮肤此时呈现出古怪的青黑色。看起来像沾染了墨水,偏偏泡沫依旧洁白,丝毫没有变色。
早先清洗戒指的时候,贝尔莓确实以为是自己不小心在哪里蹭到了脏东西。店里一忙起来,这个小小的异常也就被遗忘在脑后。直到临关门前,贝尔莓摘下了厨房手套,眼尖的熟客一问,她才想起这回事来。
“可能是戒指戴太久氧化了吧。说不定明天就好了。”
明天。
流动的水搅碎了平静的水面。贝尔莓将泡沫冲洗干净,又用手巾反复擦拭,仿佛这样就能将一切不顺从的东西抹去似的。直到手指间的皮肤被擦得通红,那道青黑色的痕迹依然倔强地保持原样——一切都不过是无用功。
可是那又怎样呢?时间永不停止、生活仍在继续、日子还得照常过。
明天,明天。贝尔莓喃喃。明天太阳依旧会升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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角色介绍:
贝尔莓 · 希亚兰
贝莉面包店的拥有者。对魔术一无所知的普通人。尽管经历了变故,却很快从丧偶之痛振作了起来……或许吧!没有人能破坏她平静的生活。
埃奥拉
贝尔莓的侄子,为了参加集训而借住在贝尔莓家——至少旁人,包括贝尔莓都是这样认为的。举手投足间透露着不属于他这个年纪的沉稳与早熟,这也是当然的吧?
尤恩 · 希亚兰
贝尔莓法律上的配偶,在故事开始前已经过世。生前似乎是民俗学研究者,身上带有很多心照不宣的秘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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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月间雪
古董店“月隐”的店主。干脆利落的盲眼女性。接到贝尔莓的联络时她也非常意外,明明她没有给对方留过联系方式呀?
千月的从者
沉默寡言的男子,对贝尔莓供应的甜点兴趣缺缺。身材高大,进门的时候差点撞到了悬在门口的风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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空鸟
贝莉面包店的熟客,看着像是学生。似乎是经济拮据的缘故,常常掐着时间卡在晚上商品开始打折之后光顾。
瓦莉
陪同空鸟光顾面包店的新客人,气质不俗,谈吐优雅,对展示柜里桃子形状的朗姆酒蛋糕很感兴趣,贝尔莓没忍住送了她一个。
奇装异服的男子
在贝尔莓与千月谈话时悠然介入的怪人,似乎来自螺旋馆。关于贝莉面包店登上伦敦必吃榜top3这件事,她还是第一次听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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猫
不小心钻进面包店生活区的猫,应该是迷路了吧。小猫咪能有什么坏心眼呢?
安托万
只是偶然路过,真的真的。
vol.238【骤雨】
作者:【十二招】夜游
免责声明:笑语/求知
1.会友
1993年夏,我辞去了原本安定的高校教师工作,只身一人来湖北和友人见面。沿途少不了舟车劳顿,自从上了四十岁之后,我愈发感觉身体大不如前,像前二十年那样将近横跨半个中国的行程要是再来几次,身体估计很难吃得消。
敛云放心不下我,再三叮嘱要注意身体,到宜昌的宾馆后记得打电话告诉他一声,其他不过是些平日旅游要注意的,我匆匆应承下来,心里想的却是别的事情:那个人会不会真如他曾说的那样在三峡等我。
说话间火车的汽笛声响了,我勉强从车窗中伸出手挥别敛云,不经意中看见他背过身去偷偷用袖子擦脸,等车开远了才反应过来,这孩子居然是哭了,不想让我看笑话,于是才借机用袖子偷偷抹一把。我一时觉得心酸,想起自己年轻时候也像他一样爱哭,下乡插队时哭,干农活时哭,想家了也哭,为此还挨了宋晚园不少骂,譬如“哭有什么用?”之语。后来我已经很少掉眼泪了,不知她泉下有知是何种心情。
火车沿途颠簸,没过多久便下起雨来,豆粒大的雨点打在卧铺旁的车窗上,玻璃上映出我满头的灰白的头发和那双浑浊的眼睛。我不敢多看,害怕自己看到的是二十八年前离家在外的青年。匆匆整理了一遍行李就窝在靠窗的地方读书。但怎么读都读不进去,心里一团乱麻。
恍惚中,我感觉有人在拍我肩膀。嘿,老赵,你怎么又睡着了——是冯逊的声音。我胡乱应了一句,车窗外的阳光刺得人眼睛生疼,冯逊在旁边正拿着一本《语录》翻阅,头也不抬地说:老赵,你这人真不够意思,上车了就睡觉。也不害怕口水流到人家小姑娘肩膀上。他刚说完宋晚园就瞪了他一眼:油嘴滑舌,好的不学学坏的,哪有点青年人的样子。
嗐,宋晚园同志,你这话可就……他刚想反驳,同车的不知道是谁喊了一句,看外面!我被这声动静吓清醒了,睁开眼睛,正对上对面那人的目光——那是个面色比其他人要苍白不少的青年人,眼睛狭长而深邃,眼尾向上挑起,不知道为什么却让人觉得眉宇间却没什么精气神儿可言。
他动了动嘴吐出一句话:世镜,你可知人生在世能有几个20年,你我能相遇至此,不过春秋大梦一场。我不知道他为什么要说这番话,明明第一次见面,他却像认识了我很久似的。
我几乎是下意识地大喊:你是谁?
你不记得我了吗,他说道。
我怎么知道你是谁?莫名其妙来这么一句!我说话的语气有点冲,周围好几个知青的视线都集中在了我身上。对面的年轻人只是从衬衣胸前的口袋里掏出来一副细框眼镜戴上,既然你不认得我了,那就算了吧。他从座位上站起来:麻烦让让,我要走了。
奇怪的是,那个人说自己要走的时候,我反而感觉自己心里涌出了一股不知道从哪来的勇气,借着这股劲儿一把拽住了那人的胳膊呵斥道:站住不许动!
宋晚园愣住了:赵世镜,你发什么疯啊?她不喊不要紧,这一喊反倒是让我想起来了面前这个年轻人的名字。我开口叫他:钊仕谏,你是钊仕谏对吧。六道沟林场的小钊,跟我当时在同一个地方。
2.林海
1968年冬,我的父亲经不住数次批斗的打击和屈辱上吊自尽,他是个老派的知识分子,面子薄。而在那之前,我母亲的不告而别是压垮他的最后一根稻草,她在茶几上给我父亲留了一封信,信里说她觉得认识我父亲是她人生中做过的最错误的一个决定,现在,是她少有的能改正它的机会了。
父亲的丧事是叔父特地从乡下赶来南京处理的,我连守灵都没参与就被他送上了开往东北的火车。说来也巧,火车上刚好有我熟悉的人。刚挤到火车上,我就看到了宋晚园那两根在阳光下乌黑发亮的发辫,然后是她旁边坐着的瘦高个青年。那时我见到的就是钊仕谏,我原本以为晚园和他认识,实际上也确实如此。她告诉我,这是钊仕谏,她在社团认识的同学。和我差不多大,叫小钊就行。那时候钊仕谏看起来还像个正常人,而不是在林场里那样,有什么怪力乱神的东西借助这个皮囊附在他身上。
我接过话头和钊仕谏打了个招呼,他的眼睛有些紧张地往没有人的一边转。见到宋晚园,我哭也不是,笑也不是,脸像不是自己的一样胡乱扯了个表情出来:你怎么在这儿?宋晚园撇嘴:我要去履行青年建设祖国的神圣使命,老赵,怎么你在这儿我就不能在这儿了?
你也姓钊?旁边的钊仕谏莫名其妙憋出一句这话来,倒是让我找着机会岔开刚刚让人为难的话题。不,这倒没有,我姓赵,叫赵世镜。你名字和我差不多?这倒是缘分。
他这才抬起头来看着我——单看面相,他确实不像是和我同龄的人,而是更加稚嫩。但我看他的眉眼间,总透露出一种人说不出来的感觉。钊仕谏的嘴动了动:我听过你的,你是……他的声音被火车经过隧道时的呼啸声打断。我却感觉那双狭长而上挑的眼睛在黑暗中紧盯着我不放。最后是晚园推了推我,她说世镜,别发愣了,火车到六道沟林场了。
当时我们在的六道沟林场还是老六道沟林场,在长白山附近。那地方挨近原始森林,野生动物多,早年间更有猎人说,自己曾经在深山打猎的时候看到过东北虎的脚印和在树上蹭痒留下来的皮毛。我从小到大第一次如此近地深入森林生活,来的时候又恰好是冬天,傍晚的暮色压在黑黢黢的山上,心中更多的是忐忑不安。
知青们挤在一起,一说要住集体宿舍都提起了精神。我心里揣着事情,怎么也不像其他人那样兴奋得起来。钊仕谏跟在我后面,踩在及膝深的雪里时却站得很稳,心里不免有些奇怪。怎么了?他看我时不时瞥他一眼,于是停下来问。我说没怎么,你是这儿的人?走雪地都不带喘的。
不是这儿的,我家在湖北宜昌那边,他的眼睛上挂满了雪,看样子冻得不轻。我学着带队的人走的,这样,你膝盖要屈一点,身子往前倾。他说着便示范道,样子有点像某种水鸟。我跟着他的样子走,轻松是轻松了不少,只是其他人时不时发笑的样子实在是让我脸红难堪。晚园更是笑得忍不住发抖,她说老赵,你知道你现在像什么吗?像只塘里的夜鹭。我停在原地,脸上分不清是冻得发红还是羞得发红,只能装作雪灌进了耳朵里。却不料这时脚下猛地一空,像是踩到了什么坑里,顿时心里一惊,知道自己这是遇到最糟糕的情况了。
我小时候认识一位从东北来南京的朋友,对于东北为数不多的了解基本上都从那儿得来。其中自然也绕不开黄皮子,只不过那都是后话了。有年我问他,有没有什么骇人听闻的事,他这才跟我说起下面这个故事:山里每年都会有几个人被猎人落下的捕兽夹子伤到,猎狐狸的还罢,猎熊的架子尤其可怕,据说能把成年人的腿夹断,他小叔就是这样落下的残疾。
那人是个讲故事的高手,把他小叔被捕熊夹子钳住小腿肚的经历描述得绘声绘色,天色如何昏暗,他小叔如何又冻又饿、精疲力尽……当时南京还是夏天,这个故事听得我不寒而栗,一连做了好几夜自己被夹子卡住动弹不得,只能用斧头断腿自救的噩梦。
眼下真发生在噩梦中的这种事了,我的腿却没有明显的痛感,脚底反而像是踩着什么软绵绵的东西似的。带队的人一路走过来,往我脚踩进去的坑里一看,这才发笑道:亏你还是城里来的知青,人怎么这样傻,这是抓黄皮子的冰坑!
我正说什么冰坑,紧接着就被那人和钊仕谏拉了起来。低头一看,深坑里躺着几块生肉和一只灰黄色皮毛的动物。带队的人把那只灰黄色皮毛的动物捞出来拎在手上,有血一路滴滴答答从它的尾巴尖上滴下来,落到地上就在雪上拓下一朵朵红梅。钊仕谏拉着我的胳膊一路往远走,我看不见他的脸,只是觉得这人力道没轻没重的。就这样走了半晌,太阳落山才到林场的宿舍。里面地方不大,睡的地方是连排,我跟钊仕谏分到了一起,剩下几个就只有冯逊是认识的同学,其余人都是生面孔。
等放好行李就到了吃晚饭的时候,锅里炖着不知道什么东西的肉,闻起来有股奇异的香味。我夹了一块放进嘴里,说不出来像什么我吃过的东西。嚼了两下又觉得恶心得要死,又不方便吐,硬是让它顺着脖颈的那根管子咽了下去。我问带队的那人:老乡,这是什么动物的肉?尝起来味道有点怪。
那人呸地一声吐出嘴里嚼的烟叶:这啊,黄皮子的肉,你白天不是刚踩到冰坑里嘛,那就是抓它们的东西了——别老乡老乡的叫了,听着怪别扭的,我叫胡勇,实在不行你喊我虎子算了。他刚说完知青们就都笑了,只有我听见人们的笑中夹杂着钊仕谏呕吐出什么东西的反胃声。
第一天就这么稀里糊涂地过去了,临到躺在林场宿舍的连排火炕上,我还觉得自己这一觉醒来,睁眼看见的是在南京的父亲母亲,而不是这一个个想让我觉得他们亲切的陌生人。钊仕谏就睡在我旁边,其余的知青都睡了,他紊乱的呼吸声在一片寂静中就变得格外明显。我酝酿了半晌,睡意始终却钻不进我的脑子里。正烦躁时,感觉旁边有人扯了扯我的被角——是钊仕谏。他说世镜,我想起来了,之前在学校的时候我曾经见过你一面。你是陈教授的儿子。
我顿时感觉刚刚的烦躁劲儿消失殆尽,随之而来的,是仿佛被泼了盆冷水似的寒意。他想怎么样?是又怎么样?不是又怎么样?我保持住自己呼吸的平稳,生怕一睁开眼睛就对上他苍白的视线。不知道为何,我感觉父亲吊死时垂下的那双脚正好掠过我的眼皮上方。
鸡叫了三声,我冷汗淋漓地醒来。外面还是黑的,我从炕上直起身子,正对上一位知青那双慌乱的眼睛,他说不好了,社里养的鸡被黄鼠狼叼走了。
3.黄貂
在六道沟林场的日子过得很快,或许其实时间的流逝没有加快,只是我们被隔离到了一个远离时间的地方罢了。我不善交际,因此常常被其他人排挤,好在晚园一直站在我身边替我打圆场,我也渐渐和她的关系变得紧密起来。如果她在那天没有告诉我有关钊仕谏的事情,我倒还不至于变成现在的样子。这倒不是说我怪她,即使没有她,我迟早也会知道这些事情。我应该怪谁呢?怪我自己的选择吧。
那日劳动过后,知青们聚在一块儿唱歌烤火。我不喜欢凑热闹,但有些热闹我又不得不凑,更多的是人在屋檐下低头的困窘。我们那天是如何聊到钊仕谏身上的,具体已经无从考证了。晚园告诉我,他家原是苏州那边,祖辈靠买卖古书发了财,因此钊的父亲才有了那座老园子以及一书房的藏书。我问宋晚园,那后来呢。她白了我一眼:那东西还能弄哪去啊,就销毁了呗。我听人说,钊的父亲没拦住人,最后当着几个同志的面上吊了。他母亲也是。
她还没说几句就被旁边的人拍了拍,宋同志,到你了,给大家亮亮嗓子。晚园推托了几下就跑去那边唱歌了,留下我和几个不认识的人坐在火堆边一口口灌着烧刀子,酒让人浑身上下散发着晕眩的暖意,胃里像装了块滚烫的火炭。我正晕着呢,突然从余光里瞥见一个灰黄色的东西从其余人身后冲过去。
是黄仙。我被身边人的声音吓了一跳,转头发现是钊仕谏。我问,你怎么知道那是黄皮子?他动了动嘴唇,是黄仙,祂让我叫祂黄仙。我一时紧张,又借着酒劲,听见他说这话条件反射似地抬手捂住他的嘴:你说什么呢你?这种事情……神神鬼鬼的。我望向四周,越看心里越觉得这附近的一棵棵白桦树像一双双盯着人的眼睛。钊把我的手打下来:我又没骗人,你想知道它是怎么找到我的吗?世镜,它是闻着血腥味儿来的,我爸妈上吊的那一夜,它跟着进了院子。它受了伤,想从我爸妈身上扯一块儿肉下来补补,但是我怎么能让它这么干?这是我爸妈啊。这时候它长嘴说话了,它说孩子,我当不成人了,不如你来替我吧。
钊给我说这些话的时候眼睛只是直勾勾地盯着我看,似乎要把我的皮撕扯开,露出里面鲜红的血肉后再吞食殆尽。
我害怕了,毫不保留地说,我当时差点因为他说话时的样子吓尿裤子。我说:仕谏,那东西不过是个临死的畜牲,你怕它干什么。他突然猛地把头转过来,我们家欠了祂东西——我们家欠了祂东西祂才会找上来的!都是我父亲的错!祂要我找一本书,一本叫《求仕录》的书……我哪里知道这回事,父亲早年的收藏都被一把火烧了。祂只是像人一样叹气……不,祂就是人,就是一个活生生的人被塞在了黄鼠狼的皮子里!祂叫我的名字——说我要是拿不出来的话,就只能让我去替祂了。所以我找遍了!各个角落都找遍了,就是找不到那本书——世镜,世镜,你听我说,我求求你了,我知道你家在之前是干古书研究的,求求你帮我找找这本书吧,求求你了——我想当人!我想当人,我不想一辈子被困在个野兽的皮囊里不得好死!
钊仕谏说到这里用手死死地扣住我的肩膀,他的指甲嵌到我的肉里,像只垂死挣扎的野兽。我透过他的眼睛,愈是想看出点什么东西却愈发看不透。我把按在肩膀上的手指一根根掰开,直到现在才感觉到疼痛。而钊却又变回了那个过度老成的青年,不管我再问什么都是一言不发的状态。
人都是健忘的,但我不同,我常常希望我自己健忘。当晚我做了一个梦,我梦见自己成了个宋朝的读书人,和同行的书生在破庙里备考的时候从黄鼠狼的洞里掏出本破破烂烂的古书,封皮上写着三个字:求仕录。再后来就是我穿着一身红衣在洞房里,等用竹竿掀开盖头时却赫然发现新娘长着一颗黄貂的头,它用宋晚园的声音呵斥我:愣着干什么?还不快把我的东西还回来!我说我没欠你什么啊,它喉咙里发出咯咯的狞笑:好啊,没欠什么,我会帮你想起来你欠了什么。我的怀里被它硬塞了一个襁褓,朦胧之中,有人在我耳边念咒似的说着什么要我还债,低头朝襁褓看去,哪有婴儿!那里面裹着的,是一窝赤条条的黄鼠狼崽子。
我一连做了半个月的怪梦,每次都以我被那长着黄貂头人身子的东西讨债为结尾惊醒。后来我趁着几次送木材的机会跟那天带我们来林场的向导胡勇熟了,喝酒的时候就跟他说了我梦到的这些怪事,谁知他听了第一反应居然是哈哈大笑,一连把自己呛到面红耳赤才停下来。我脸上挂不住:勇哥,我跟你说正事呢,哪有闲工夫和你开玩笑!胡勇停下来后只是拍我肩膀,小兄弟,你就放一万个心吧。我就这么跟你说吧——信则有不信则无,法力再高强也是要靠着那一口活人气供它的。这几年破了四旧,别说是萨满神婆,还拜黄仙的人都没有了!没了活人给它进贡,仙家终究也是个畜生,畜生是变不成人的,只能用畜生脾气闹闹你这种体弱的人——来喝口,阳气太弱就喝,大补!
胡勇给我倒的酒不知道是什么东西酿的,从我的嘴里到胃里,凡是酒液流过去的地方都火辣辣地疼。我忍着眼泪咳嗽了两声,跟胡勇说了句抱歉,我说勇哥,这么说我就放心了,没什么事我先回,等哪天有空再上这儿和你聚。他往嘴里灌着酒,含糊不清地嘟囔了一句什么话,我没听清。
雪越下越大了,虽然天还完全没黑下来,却隐约有了凌晨四五点钟的样子。鹅毛大的雪片一糊在我的眼睛上,就跟挂了浆糊似的抹不下来。我是在走到半途才发现不对劲的,胡勇住的地方和集体宿舍有段距离,中间要路过片林子,以往三五分钟的路程,那天我走了大概有十分钟,却怎么也走不到尽头。风从脸上剜下来一块儿肉,连带着钻心的疼。我拿着背篓里的劈柴刀在树上砍了个标记出来——心想如果再走一圈还是这个结果,那就是真碰上东西来找茬儿了。
别砍了,赵家小子。冷不丁地,我听到背后有人这么说道,一转头就看见钊仕谏穿着一身不伦不类的旧官服站在雪地里,款式像是宋朝那挂的。刚刚喝下去的酒劲儿上来了,壮不壮胆我不知道,我知道自己心里渐起一股无名火,索性撕破脸破口大骂,一边骂一边靠在原地跺脚取暖。我不太骂人,也是难得被逼急了,把平生听到过的各种脏字都往外面倒,甚至最后连在南京老家时的土话都拿出来了。我骂对面装神弄鬼个什么劲儿,是个什么东西就敢拿着我熟人的脸诓我。那东西笑了一声:真真假假,假假真真,你又凭什么断定你熟人长相不是随我呢——鄙人被小人做局害了那么多年,到现在终于是找到了。赵家小子,你们家祖宗欠我的东西,是不是该还回来了?
恍惚中,我踉跄着在雪地上朝他爬了过去,起来伸手揪住对方衣领后,手里捏着的却是只皮毛油光发亮的黄貂,它狠狠地在我虎口上咬了一下,血便滴在了地上厚厚的一片苍白之中。
4.旧书
老赵!老赵!你醒了,急死我了你知不知道!我听见宋晚园在我耳边聒噪,再睁开眼睛就看到了她那两根黑亮的麻花辫。我想说话,张开嘴后出来的都是咳嗽声。她说你歇会儿吧,多大个人了去送个木头都能栽雪里。我像条死鱼一样喘了好一会儿气才吐出来完整的句子,我说钊仕谏人呢,你看见小钊了没?他人到底现在在哪?宋晚园诧异地看着我,接着再看向旁边,我顺着她的目光看过去——钊仕谏跟从水里把我这条鱼捞起来的溺死鬼没区别,坐在旁边一声不吭。我看见他眼眶下有几道血痕,就问这是怎么弄的。宋晚园给他使了个眼色,青年听话地走了。
到底怎么了,你们半天连话也不说,跟我打什么哑谜?我没朝宋晚园吼了几句就又开始咳嗽。她说老赵,是钊仕谏带你回来的,他说你去送柴火体力不支晕倒了。我说他一直跟你们在一起?她点了点头,对,吃晚饭的时候这人突然放下碗,二话不说就要往外跑——连件棉衣都不穿啊,幸好旁边人反应快给拉住了,不然怕是要冻死在外面。我说你别讲这些那些没用的,接着呢。她犹豫了,半晌才说话:他穿好衣服就跑了,比兔子还快,知青们都追不上——你别瞪人,怪害怕的……我们过去时,就看见他在雪地里刨,一边刨一边哭,把你从雪里刨出来后,他就……他就抱着你,我们把他拉开后他还咬我们,说你们就只会添乱,再晚来一会儿你就没气了。接着就是些封建迷信的东西,当场有人就扇了他一巴掌,一会儿回去了,这人还要写检讨反思自己的不当行为……我被她的话震得不知道该说什么,只觉得脑子里的糨糊搅和一下就能贴春联。什么都没问她就躺回床上了。这一回的经历让我烧了三天,最后是村里的人带着我去了县城的医院看病,说来也怪,当天刚到就病好了。那大夫也高兴,把我又放回去了。回去没多久就发现不对劲了,我旁边的床是空的,连带着被子和炕上的褥子。冯逊见我来吓了一哆嗦,他说老赵你回来怎么也不说一声。我说你少跟我胡扯,旁边这人呢,走了?他脸拉下来,把怀里抱的东西往炕上一扔:没走,是疯了。
疯了?我站住脚,怎么疯的?他还是那副皮笑肉不笑的表情:疯了就是疯了,拉去市里了。他又不能待到这儿,你管他啊?老赵。我不知道说什么了,想问他钊仕谏那天到底喊的是什么又没个理由,索性找了个借口跑了去干自己的事情——你以为我会说我自己后悔了?不,我知道自己说了也是一样的结果,人微言轻,不是简单一句话就能赎罪。
我在六道河林场待了有近十年时间,每晚我都在咀嚼那些不知所以的书名、怪梦、黄貂和不明去向的钊仕谏。直到77年恢复高考的那一年……我现在想起来还觉得自己在梦里,当时听到这个消息的时候,我什么都看不见了,只有泪流满面。我试着去找过钊仕谏,医院的职工也说他们印象里确实有那么一个人,后来出院了,只是73年的时候医院搬迁过一回,病人登记册都丢了,他们也说不清楚那人出院后去了哪。我又找到当年和我一起的知青那儿,只有宋晚园告诉我,钊仕谏给我留了一句话:来日再见。后来她难产死了。而另一位,冯逊和人酒后起了口角,被用啤酒瓶子砸了脑袋,抢救无效去世了。其余人干脆不记得有钊仕谏这个人了,算是白问。
而关于那本古书的事情,说起来就复杂多了。高考后我去读了我父亲当年教的那个专业,只是地方不在南京——在广东,毕业后来也留在了学校里。我父亲还在世的朋友来找我时还感慨过,说是虎父无犬子,只有我知道,我还活在世上是因为答应了一个人要救他。刚开始找这本书的时候困难重重,破四旧时毁了不少古书和懂古书的人,可以说是百废待兴。
直到后来,我托关系从“内行”那儿认识了一个人——这里的内行指玄学行业。那人懂点算卦风水方面的,因为这个当年十根手指被人碾得粉碎。“内行”的人管他叫佘十指,也有舍得十根手指头才保住这身本事的意思在里面,他能赚钱其余人不眼红。佘十指见了我只是一个劲儿地笑,我问他为什么,他说赵先生,上次见还是你父亲当年来找我做风水局的时候,当时我就跟他说了,这局早晚有一天会破,瞒得了一时瞒不了一世。你现在能活着,不是因为局还没破,而是因为有人自愿替你赎罪消灾了。我手里的茶杯没拿稳,还是佘十指反应快拿手托住了。他接着讲,你要找的就是《求仕录》吧?说起来也可笑,这书就在你南京老家,你去那儿找找吧。我让他讲风水局的事情,他也只是说什么天机不可泄露,直到拍出200块钱才松口,说我母亲当年怀孕的时候做了和我当年一模一样的那个梦,父亲本来不信,结果真在祖父的遗物里翻出来了那本书。后来他找到佘十指,佘十指就替他做了个风水局——也就是找个和我可能同龄的孩子当替身,祸水东引。而他为什么会找到钊家,我就不清楚了。
5.骤雨
当天晚上我回单位请假,传达室的门卫叫住我,说有个人交代把这信给我。在回南京的火车上,我拆开信,里面是钊仕谏的笔迹:写的都是这些年他在湖北老家的生活,密密麻麻有四五页纸。他说世镜,我活不长了,如果有缘的话,明年在那里见吧。信封里裹着一张照片,我找人确认过了,是在三峡那边。
火车汽笛长鸣一声,到站了。那本从南京老宅的地基下挖出来的古书就在我的行李箱里,连同其他东西一起在里面晃。我抱着箱子,就像抱着我的第二条命。他现在到底怎么样了,是否和我一样头发花白,这些年过得生活有没有在他脸上留下岁月的痕迹?我迫切地想知道这些,与其说是我和他情谊深厚,倒不如说这是一种愧疚心理,我想告诉他,是我让他承受了这些无妄之灾,而现在,我可以赎罪了。在旅馆的第一个晚上,我做了一个梦,梦里的我和钊仕谏在长江边站着,他却突然不见了。于是我扒在栏杆上往下一边望一边大喊他的名字:仕谏——钊仕谏——!传到下面听着却是:世镜,赵世镜,是我自己在喊自己,在给自己叫魂。而旁边,有个穿病号服的傻子在拍着手笑:啊呀,你真傻,我亲眼看他掉进江了。
我问傻子:你看那人长什么样?是不是穿衬衫,黑裤子?
傻子没有回答我。天地之间只有江水滔滔,像一场骤雨。
方大同其实有点看不起人类,无论是早些年迷信到看见块奇形怪状的石头都要带回家供起来来的方老头(方大同是这么叫他的),还是后来方老头死后那些为了争几块黄色砖头上演拼刺刀的子孙,在方大同看来都蠢得挂相,所以它一直到现在也没有幻化过人形,宁愿用苹果的样子生活下去,也就是说,它这么多年一直在裸奔
方大同喜欢别人喊它老爷,因为以前院子主人的人类方大同就是被人唤做老爷的,可惜它身边会张嘴的没有一个愿意配合它
我叫方大同,家住方家村方家大院前院小神龛隔壁,我以前住老申山的野树林里,方家村的地主方大同把我给请到他家院子里住,还在我隔壁建了个神龛,里边摆的泥像里啥都没有,方大同还天天烧香,白白便宜了我,要不然我还没那么快修出实体,后来方大同死了,方家大院就没人给我烧香了,再后来方家大院一个人都没有了,我每天只能看一群傻愣愣的魂体跟永动机一样走来走去,这群魂体蠢死了,话也不会说,活也不会干,甚至没有办法给我烧柱香,比他们活着的时候还没用。好在没多久我就修出实体,搬着我的根就准备回我的老申山探望一下老邻居,毕竟修出实体不回去炫耀一下相当于没修,结果出师不利被一条死蚯蚓给阴了,只好回方家大院跟这群蠢货一起住,好在不是所有的魂体都是蠢货,本大仙慧眼如炬,一下就从一群蠢货中选出一个尚可雕琢的,在本大仙的悉心教诲下这小妮儿不仅从一个混火修出人型,讲话还贼溜,本大仙教书育人的本领也是一流桀桀桀,后来这小妮问我她叫什么,我说,我叫方大同,你是我的闺女,你就叫方宗玉。
角色为折射镜×华彩段,华彩段对折射镜单箭头铁暗恋,折射镜对华彩段没有爱情向
文章为折射镜第一视角,可能需要配合人设纸观看
让华彩段入职“幻影”是我曾十分抗拒的事。
我们失去了曾经的记忆,但我仍能感觉得到那种难言的绝望,而我潜意识里为之骄傲的,自信且开朗的少女,在我因为那段未知的过往而痛到无法呼吸时,也承受着巨大的精神压力,心理上的创伤对她造成了不可逆的改变,这使她同样非常地,非常地痛苦。
……从理想国中坠落,心如刀割,破碎得无处可伤。
初到香港时,我们两个没有任何身份证明,作为黑户却想过正常人的生活显然是不可能的,而我不能让华彩段跟着我吃苦,我不清楚这究竟是出于保护欲还是其他什么心理,我只知道,我害怕失去她,因此哪怕前面是地狱我也甘愿前往。宁可做在夜晚中追着未知的希望啄食的盲目之鸟,漂泊流浪不得安宁,我也想让华彩段活下去。
我带着一身伤靠在擂台边上的时候,仍旧这样想着。多的是押我输的人,可我总会赢,我必须赢。短暂的中场休息足够我恢复状态,那些格斗的技巧大多来自我身体的肌肉记忆,本能一样驱使我躲避和攻击,然后作为胜者伤痕累累地翻下擂台,拿到一笔可观的钱。
第一年里,靠着出色的身手,我在几家黑拳场赚了不少,偶尔有些大老板看中我的实力,决定雇佣我做打手,大老板们……不,我的雇主们,虽然最开始他们因为我的长相质疑过我,但没什么关系,毕竟那些对手看到我的第一眼也会这般放下些许的警惕,以为我不过是比赛看点的一个添头,最终我打败了所有人,他们承认了我的本事,这就是我可以出卖给老板们的东西,谁让我从不失手。
总之只要结果如我所想,那就好。
如此,我渐渐有了些当地黑道势力的人脉,手里也多了为自保而犯下的人命,不过我向来只接受雇佣关系,就算有些老板不想放人,脱身对我来说也容易得很,只是要委屈华彩段陪着我换一个住处。
这对华彩段来说无关紧要,她甚至会笑着问我舍不舍得那家我最常光临的甜品店,然后照旧偷偷在我的茶里丢上两块方糖。
趁着转移住处的几天空闲,我带着华彩段去了剧院,票是提前买好的,提前一天给了她一个惊喜。华彩段第二天高兴地早早就起了,坐在台下时,她前所未有地专注,神情里满是对舞台的憧憬和向往,她也曾是专业的歌剧演员,也曾是舞台聚光灯下最耀眼的女主角。
也许有一天,我能再次给予她这样的生活。
我的极光小姐,你仍是那宇宙的奇观。
第二年,我彻底离开地下拳场,凭借自己的关系购入了三支不同类型的枪械,无一例外,威力大射程远。除了给雇主打工,暗网上的悬赏人物也会是我的目标,知道那个无名无姓的杀手是我的人不多。
刺杀不同的悬赏目标时我极少用同一把枪,虽然我对热武实在算不上擅长,但手段多一些,被确认身份的可能也小一些,说到这里我还要感谢『心游』,异能完全弥补了我在熟练度上的缺陷,也大大提升了枪械的射程,使得我常常能在搜查的人到来前就撤离。
我不会天真到认为从黑市购入的武器就不会成为那些人探查我身份的线索,毕竟能拿出管制枪械的贩子们身份和人脉能差到哪儿去,所以表面上我只要要做好一个给钱就可以雇佣的外包打手就好,老板们手底下都不干净,不会愿意看见一个只杀恶人的杀手。
毕竟他们的脑袋大概率也挂在暗网上明码标价,都是为了钱杀人,杀他们甚至更赚。
不过我很少这么做就是了,谁让我需要维持当下的身份。
华彩段大多时候被我藏在家里——虽然听起来有些奇怪。即便我无法确定那座房子能不能称得上是“家”,但这是我能想到的最安全的地方,那里只会有我和华彩段在。我用尽一切手段藏匿她的存在,所以至少现在,它就是与世隔绝的桃源乡。
我担心她一个人会感到孤独,也想过以后有机会去一个没人见过我们的地方过普通的生活,不用再遮掩躲藏,光明正大地活着。手上的钱再攒一攒,就够我们搞到官方的公民身份了,再留一部分用来购置房产,眼下这套低价卖出去就好了。
我们都期待着那一天,但比离开的契机更早到来的是“幻影”。
我拥有异能这件事终究瞒不住“幻影”,我知道不止我一个人拥有异能,华彩段也有,世界上必然有统一的组织来管理异能者们,我常打听一些都市传说,也因此愈发确定自己的猜想,不过两年了我才被找到,确实让我有些意外。
入职“幻影”对我来说是一个不错的选择,在公理之内,我仍旧可以做我想做的事,且不必再束手束脚,也代表我不用再费心躲避那些跟踪,华彩段的安全也能得到更好的保障。
而这些的前提是她也拥有异能这件事不会被“幻影”发现。
哪怕我不会让她单独执行任务,我也不敢将华彩段置于未知的危险中,万一呢?万一就算我豁出性命,仍旧保护不好华彩段呢?
她所拥有的异能是和我一样的『心游』,却没法对自己生效。还有『天琴』,她自己尚且没有自保的能力,我根本不可能放心让华彩段用『天琴』去保护其他人,而她夸张的精神力会对大多人造成压迫,这代表着能在『天琴』之下行动自如的人所面对的访客不会简单。
得知我的担忧,华彩段向我发誓,绝不会使用自己的异能。
而后我才稍稍安心下来,想办法彻底摆脱了之前的工作,成为了“幻影”九龙半岛分区的一员。
没了那么多顾虑,我随着心意重新提起剑,靠着『重塑』,将它们打磨成我熟悉的模样。
我和华彩段有了更多相处的时间,可以出去旅游,或者什么都不做,放松地在家躺上一整天。
我们购置了新的烤箱,做出来的蛋糕味道很不错,就是糖加得稍稍有些过量,配上浓一点的红茶会好很多,我带了一部分到办公室和同事们分享。之后我才知道华彩段加糖的时候多加了一份,好吧,只是一点小瑕疵,新做的柠檬茶酸酸甜甜的,她肯定会喜欢,但是不能再那样多加糖了,对嗓子不太好。
之后我陪华彩段去看了最新上演的剧目,女主演的唱功非常扎实,直到睡前她还在反复哼唱她最喜欢的那一片段,还找了网上的不同版本对比学习,我路过的时候发现她在沙发上抱着平板睡得就算是天塌了都不会醒,华彩段总是这样,她知道我会把她抱回房间睡觉,所以经常困了便倒头就睡。
赶上街上人少的好时候,我们会带着相机出门,拍的大多是我们,也有好看的花花草草,路过巷口,华彩段被一只圆滚滚的橘猫碰瓷了,橘猫躺在她脚边,一边撒娇一边用头去蹭华彩段,她当即就走不动了,把猫从头到尾摸了一遍,我就趁着这个时候去街对面买火腿肠,回来的时候,看见华彩段和橘猫脸贴脸幸福地笑,相机在我这里,我没忍住,举起相机拍了好几张,打算回头挑出最好的一张洗出来,橘猫看我走过来,叼着火腿肠呼噜噜地又撒了个娇,然后哒哒地踮脚跑了。
一切都在向着好的方向发展。
……是么?
……
华彩段骗了我。
我一直以来都清楚她的不安,也知道她内心的焦虑,可为什么,我清楚自己愿意为了华彩段付出一切,却不曾想到华彩段不会甘心只是单纯被我保护着呢?她对我的在意,和我对她的在意,从来是对等的,华彩段想要保护我的心情,和我想要保护华彩段的心情,也是对等的。
『心游』生效时会改变人的外貌,最明显的就是眼睛,而我从没见过华彩段表现出使用『心游』的特征,看着她眼中的湛蓝,我没法不对她说的话信以为真。
实际自始至终,华彩段的『心游』都在对我生效,一刻不曾停下,而即便如此,她的不安,也还是在我执行某一次任务时爆发了。
我入职“幻影”的第二个月,访客频频现界,我和几个同事连着跑了好些天外勤,忙得脚不沾地。
傍晚时分。阴雨连绵,海岸边雾气重重,这是由于处理不及时而扩散开的“雾都环伺”,我们本以为这片大雾之后只有狼群,可真的走入迷雾中时,却出现了我们没想到的其他直接现界的访客,虽不是无法应对,但迷雾之中能见度低,狼群又露出锋利的獠牙要将我们全都猎杀于此处,事情就变得棘手起来。
我们几个处理完第一个狼群后都已经很疲惫了,但箭在弦上,谁也没法退,只能咽下颤抖的痛呼,调动起异能,寄希望于有人接到信息来支援。
我的『心游』分在了四个人身上,已经到了极限,但仍旧远远不够,随着异能的过度使用,我的体力流失速度在加剧……我们撑不久了,这片大雾只被驱散了一小半。
可濒临绝境之时,我们等到的并不是会带来惨烈伤亡的血战,而是突如其来的安静,无论是迷雾、狼群,其他虎视眈眈的访客,还是嘈杂喧闹到令人心烦的雨声,都变得越来越远,从我们身边消失得无影无踪。
只剩我因恐惧和震惊而几乎要迸裂的心跳声。
——是『天琴』。
无暇思考华彩段为什么会出现,趁着『天琴』的屏障尚未完全闭合,我立刻向身边的同事大喊出撤退的信号,所有人都感受到了那种让人毛骨悚然到喘不过气的威胁。
我的话音还没有落下,世界彻底陷入死一般的寂静,且在顷刻间爆发出剧烈的力量,仅有一曲咏叹调回响在这片无声的空间里,翻涌迷雾,掀起浪涛,几乎不分敌我的精神攻击让我们都不由得精神恍惚,有人直接因此昏迷。直到退出一定的范围后,这歌声才突兀地消失不见,我走在队伍最后方,确认所有人都撤离之后,立即头也不回地再次冲进雾中。
我知道华彩段在这里,可我找不到她。
『天琴』彻底失控了,而她是这一曲中最恢弘的华彩段,无法抵抗『天琴』的我,和访客们一样都是奔流的杂音,作为咏叹调的最强音,华彩段势必要将所有杂音剔除,可她还认得出我,她还在尽全力避免伤到我。
我的感受告诉我华彩段必定是失去了对『天琴』的掌控,她在不顾一切地释放异能,而她的精神已经濒临崩溃,绝不能再唱下去,可她没法停下来,我只能拼尽全力在雾中狂奔,狼群凄厉地尖啸着扑向我,我反击回去,却不敢停,我怕慢了这一步,事情就会落到不可挽回的地步。
整整七分钟,在这七分钟的绝望快将我逼疯时,我终于在雾都环伺的深处找到了华彩段,鲜红的血从她喉中不断地涌出,从来干净整洁的长裙沾满了尘土,被血洇成深深的红,又干涸成顽固的黑,华彩段仿佛行尸走肉般,枯坐着看向我,同时最后一音落下,『天琴』之内,迷雾尽散,访客无存。
趁着这个时机,在『天琴』再一次失控之前,我压制住了华彩段。
我能感受到手掌下一片温热的粘腻,她被群狼无首咬穿了肩膀,面色苍白,安静地仿佛停止了呼吸,我浑身是伤,鲜血淋漓地抱着她,疼得实在是没了力气,浑身发抖,摸不出她究竟还有没有心跳,只能用满是铁锈味的嗓子叫她的名字。即便华彩段极力控制,『天琴』的攻击还是对我造成了伤害,我的意识越来越模糊,眼前一片重影。
她那枚象征着七弦琴的胸针掉到了一旁,我捡了起来仔细地收好,看着华彩段染血的脸,我只能用尚且干净的右手轻轻擦拭着,别无他法。
我恍惚间觉得,也许我们两个会死在这里。
彻底陷入黑暗前,我似乎看到了有人向着这边跑来。
华彩段的精神力几乎透支,陷入重度昏迷,经抢救后脱离了危险,只是暂时还没有苏醒的迹象。
在守着她醒来的日子里,我没有一刻不在后悔和愧疚,我希望她平安地活着,也希望她能够快乐,我想要的东西不多,在我空闲的时间里,华彩段会带我去各个甜品店品鉴新品,而我则是带她去一切她想要去的地方。
我们失去了太多,还拥有的只剩下了彼此,我本以为我和华彩段可以就这样一直逃避着曾经的痛苦活下去,但遗忘不代表痊愈,即便我们不再相互慰藉着舔舐伤口,好像一切都步入了正轨,这份隐患终究还是爆发了,并且使华彩段险些丧命。
我应该和她好好谈一谈,告诉她我一直以来的顾虑和担忧,也听听她隐藏在温顺外表下真实的想法。
但现在那些都不重要,我只想看到华彩段醒来。
她睁开眼的那一个清晨,我早早地醒了,也许是多年相识带来的默契,或者说心有灵犀,我无端感到安心,总觉得她一定会醒来。
我们默默注视着彼此,我嘴边的话转了好几圈,最后说出口的,只有一句“早安”以及“对不起”。
她回以我一个拥抱。
华彩段失声了,医生说能够恢复,但是要注意饮食,她又不能吃甜的了。
我们像往常一样生活着,我请了假来处理我们之间的问题。这急不来,我们都还没做好准备,默契地没有提起过『天琴』失控的那个夜晚,华彩段几乎发不出声音,于是我手机里堆满了她发来的信息,还有一条是问我要不要去洗照片。
我答应了,于是客厅就多了一张华彩段和橘猫的合影,华彩段路过超市顺手买了一堆冰淇凌,树莓口味的,但是她不能吃,只能存在冰箱里眼馋。
有天晚上,华彩段嗓子还哑着,说话只有很小的气音,却突然对我说:“那天我感到解脱。”
她坐在沙发上,我半蹲在她身前,我听清了,可下一秒她移开垂下的眼眸,没再开口了。
第十三天的时候,华彩段的状况终于好了大半,她的胸针有些地方因为磕碰变形了,先前被我送去修复,正巧也在那天修好了,我把它在客厅最显眼的地方。那一整天我们都没有交流,她欲言又止的神态落在我眼里,而我没有催促。
第十四天,凌晨五点,我们谁也没能睡着,华彩段推开我卧室的门,倚在门边望着我,像是从前等我出门一样,我回望过去,说了句稍等。我之前就没换居家的衣服,直接披件大衣就能出门,我和华彩段彼此无言地并肩着散步到那天出事的地方,华彩段望着海峡出神了许久,用干哑的声音叫我的名字。
“折射镜。”
这是她第一次这样称呼我。
我一直以来哽着的那口气散了,闷闷地“嗯”了一声。
“我想一直在你身边。”
她咳了两声,嗓子还是不舒服,语速放得很慢,我没有着急,只是沉默地听着她终于坦白内心:“你担心我遇到危险,可你却忘了我也时时刻刻在意你的安危,我明白你的想法,可我没法安心,我做不到只是苦苦地等待你,或许某一日,我等到的不再是你,我不敢想那一天真的发生了我该怎么办。”
华彩段说这话的时候,始终生效着的『心游』终于被解开,她也终于露出那双金红的宛如极光般光华流转的眼眸。
“这世上能让我感到安心的地方只有你的身边,但你做了决定,我不想和你争执这些,才把自己的『心游』用在你身上,这样,你出事,我就会知道。”
我不知道该说什么。
我们被过去伤得千疮百孔,又恐惧着即将到来的明天,我有些不敢再轻易做出决定。
可当我看着她的眼睛,和她一贯以来的内敛截然相反的明艳的眼睛,我忽然觉得,我一直都吝啬于给予华彩段信任,不是信任她说出的那些话都是真话,而是信任她愿意站在我身边,与我一同面对那些尚未到来的东西,我们只拥有彼此,我却不信任她,从而让她决定以这种方式来保护我。
我果然后悔了。
“小华,我一直以来没什么执着的东西,因为我不曾拥有过……后来我拥有了,但如今又失去了。我不能再失去你了。”
“可我也没法拒绝你,让你因为我的拒绝而痛苦,我有时候会希望你自私一点就好了,不要承担那么多的压力。”
她伸出手,勾起小指:“那我们约定……假如某一天我们中的任何一个人被死亡带走,另一个人都要活下去,好吗?”
潮湿的海风令人烦闷,我们的头发都被吹拂得有些凌乱,我从大衣的口袋里掏出一个黑色的珠宝盒,那里面是一颗欧泊石,它与我作为异能媒介的那颗欧泊的成色相差无几,我找了很久才找到,是我早早就想要送给华彩段的礼物。
我也伸出手,和她拉勾,说:“我想,如果真的有人将你从我身边夺走,我会拼尽全力活下去,人也好访客也好,就算是恶魔,我也会用尽一生将他杀死,但在这之前,我会用我的生命保护你。”
华彩段一直紧绷的情绪放松下来,夜色下,她洁白的身影在风中摇曳,显得无比单薄,她身上的那些伤还没好彻底,裹了暖和的外套避免受寒,眼眶吹得泛红,半张脸都埋在衣领里,却控制不住地露出笑容。
她从鬼门关走了一遭回来,却仍旧没有改变想法。
这让我忽地想起刚到香港的那一年,在黑拳馆的那些日子,当时的我和现在的华彩段有什么区别呢。
我们都一样固执。
虽说如此,我却也和华彩段一样莫名放松下来。
“往后都在一起吗。”
我听见自己笑了,压抑着泪意地笑,我说:“对,一直在一起。”
那个装着欧泊的盒子被揣进了华彩段的外套口袋里,天渐渐亮了,我们相对而立。
“华彩段。”
“嗯?”
“我们回家吧,回我们的家。”
她依旧笑着。
片刻。
我听见她沙哑的,哽咽的声音。
她说。
“好,我们回家。”
作者:皇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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夏蝶站在浮岛的边缘,银发被骤雨打湿,紧贴在脸颊上。她的目光穿透雨幕,望向远方的山脉与森林,那里是规则尚未触及的地方。她的心中涌起一种复杂的情绪——那是对自由的渴望,也是对未知的恐惧。
“规则之外,是自由,也是危险。”她低声自语,声音中带着一丝不易察觉的颤抖。对她来说,规则是束缚,是枷锁,是她从小就不得不遵守的东西。规则让她无法完全融入人类社会,也让她无法回归龙族的世界。她被困在两个世界之间,既不属于这里,也不属于那里。
夏蝶的内心深处,一直有一个声音在呼唤她——那是对自由的渴望。她渴望摆脱规则的束缚,去探索那些被遗忘的角落,去寻找那些被隐藏的真相。她渴望找到一个属于自己的地方,一个可以自由呼吸的地方。
然而,她也明白自由的代价。规则之外的世界充满了未知和危险,那里没有秩序,没有保护,只有无尽的挑战。她知道,一旦踏上那条路,就再也无法回头。
夏蝶的童年充满了对自由的向往。她的母亲是一位温柔的龙族女性,父亲则是人类的冒险者。母亲总是告诉她:“我们是两个世界的桥梁,既不属于这里,也不属于那里。”但夏蝶并不满足于这样的身份。她渴望探索,渴望自由,渴望找到一个真正属于自己的地方。
她的哥哥是一个顽皮的冒险者,总是带着她去探索未知的地方。他们一起在森林中奔跑,一起在河边捉鱼,一起在星空下许愿。那些无忧无虑的日子,让夏蝶的心中种下了自由的种子。她渴望像哥哥一样,自由地探索这个世界,不受任何规则的束缚。
然而,母亲的去世让夏蝶的世界崩塌了。她失去了唯一的依靠,也失去了对自由的希望。她开始用冷漠和强势筑起一层外壳,试图隐藏自己内心的脆弱。她告诉自己,只有遵守规则,才能在这个世界中生存下去。
夏蝶站在雨中,银发被雨水打湿,她的目光中闪过一丝复杂的情绪。
夏蝶的内心深处,一直有一个声音在呼唤她——那是对自由的渴望。她渴望摆脱规则的束缚,去探索那些被遗忘的角落,去寻找那些被隐藏的真相。她渴望找到一个属于自己的地方,一个可以自由呼吸的地方。
然而,另一个声音也在她的脑海中回响——那是对规则的敬畏。规则是秩序,是保护,是她在这个世界中唯一的依靠。她知道,一旦踏上那条路,就再也无法回头。
夏蝶站在古老的遗迹入口,她的目光中闪过一丝坚定。她知道,这里就是规则的边界。一旦踏入这片遗迹,她将彻底摆脱规则的束缚,进入一个未知的世界。
“这里是我们与规则的最后交界。”夏蝶低声说道,她的声音中带着一丝颤抖。
夏蝶深吸一口气,她的心中充满了矛盾和挣扎。她渴望自由,但又害怕未知。她渴望摆脱规则的束缚,但又害怕失去保护。她站在规则与自由的交界,面临着一生中最艰难的抉择。
最终,夏蝶迈出了那一步。她踏入遗迹的那一刻,仿佛感受到了一种从未有过的自由。她的心中充满了希望,也充满了恐惧。她知道,这一步将改变她的一生。
当夏蝶从遗迹中走出时,雨已经停了。阳光洒在大地上,仿佛为这片土地披上了一层金色的纱衣。夏蝶站在阳光下,银发在微风中轻轻飘动。她的目光中带着一丝释然:“我们终于找到了真相。”她的目光望向远方。她知道,这场冒险只是开始,而规则之外的自由,才是他们真正的追求。
“规则之外,是自由,也是危险。”夏蝶低声说道,她的声音中带着一丝坚定,“但只有在那里,我们才能找到真正的自己。”
作者:皇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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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无垠的天穹之下,无数浮岛如星辰般散布,它们或隐匿于云霭深处,或漂浮于碧空之上,各自承载着独特的文明与秘密。这里是魔法与科技交织的世界,魔法的光辉照亮了城市的每一个角落,而现代的机械则为这片土地注入了新的活力。地铁列车在浮岛之间穿梭,仿若连接着不同世界的桥梁,将冒险者们送往未知的远方。
夏蝶站在公会的大厅中,银发如瀑,银灰色的龙瞳在微光中闪烁着冷冽的光芒。她接过任务卷轴,纤细的手指轻轻抚过卷轴上的文字,仿佛在触摸着未知的命运。她的目光如冰,却带着一丝不易察觉的温柔,低声说道:“跟我来。”声音低沉而平静,宛如冬日里的一缕寒风,带着不容置疑的坚定。
主人公站在她的身旁,身形挺拔,面容沉静。他微微点头,目光如深邃的夜空,没有多余的情绪波动,只有坚定与专注。他跟在夏蝶身后,步伐沉稳而有力,仿佛每一步都踏在命运的轨迹之上。
两人登上前往未知浮岛的列车,车厢内弥漫着淡淡的魔法气息,窗外是一片如梦如幻的景象。浮岛在云海中若隐若现,仿佛是遗落在天际的珍珠,散发着神秘的光芒。列车在云层中穿行,仿若穿梭于梦境与现实之间,带着冒险者们前往那未知的彼岸。
夏蝶靠在窗边,银发在微风中轻轻飘动,她的眼眸中倒映着窗外的浮岛与云海,仿佛在思考着什么。她的手指轻轻绕着发梢,动作优雅而从容。她低声说道:“目标是未知浮岛,失踪的队伍已失去联系。”她的声音如同山谷中的清泉,虽冷冽却带着一丝清幽。
主人公沉默片刻,随后回应:“明白。”他的声音低沉而有力,简洁而坚定。他没有多余的话语,只是静静地站在那里,目光始终注视着前方,仿佛在等待着命运的召唤。
列车继续在云海中穿行,夏蝶偶尔翻看卷轴,而主人公则仔细观察着车厢内的布置和窗外的风景。两人之间没有过多的交流,但在这沉默之中,却有着一种无形的默契。他们都是这片土地上的冒险者,肩负着探索未知、追寻真相的使命。
当列车抵达未知浮岛的那一刻,阳光透过云层洒在大地上,仿佛为这片神秘的土地披上了一层金色的纱衣。然而,就在他们即将踏上这片土地时,天空中突然聚集起乌云,一场骤雨毫无征兆地倾盆而下。豆大的雨点砸在浮岛的草地上,溅起一朵朵水花,仿佛是大自然的怒吼,为这片土地增添了几分神秘与威严。
夏蝶率先走下列车,银发在骤雨中迅速被打湿,紧贴在她的脸颊上。她站在浮岛的边缘,眺望着远方的山脉与森林,低声说道:“这就是我们的目的地。”她的声音在雨声中显得格外清晰。
主人公紧随其后,站在她的身旁。雨水顺着他的发梢滴落,但他并未在意,只是抬头望向远方,目光坚定而深邃。他知道,这只是一个开始,而他的冒险才刚刚拉开帷幕。
那些只有少数人知晓的秘密通常以一段往事作为开头,而薇拉·叶菲莫娃的这段尤为奇特。
香港的冬天总是弥漫着一股温和的凉意。即使在傍晚,维港的灯光依旧透露出都市的浮华。然而,身处新界边缘的远山之上,这些绚丽多彩的光芒显得格外遥远。薇拉站在一处岩壁旁,面无表情地望向深邃的绿林。风吹起她浅金色的发丝,像掠过冰原的冷流,而她的眼神则是另一种无波无澜的平静。
“还记得上一次我们来到这里的时候吗?”海明轩从她背后的山道缓缓走来,冲锋衣的拉链拉到了下巴,手上提着一只登山水壶,步伐沉稳如常。他的声音里带着平铺直叙的意味,既没有期待,也没有怀念。
“记得。”薇拉的回答干脆利落,并没有转头看向褐发的男子。
她记得太清楚了。
三年前的一天,彼时薇拉还是香港大学的一名生物学访问学者,因追踪一种疑似濒危的本地蜥蜴而来到这片偏远的山岭。她与海明轩的相遇完全是偶然。这个爱穿冲锋衣的登山客与她原本的世界毫无交集,她对他的第一印象也十分冷淡——路过的同行人,仅此而已。
但那一天的山里并不平静。夜幕降临时,天边隐约泛起异常明亮的蓝紫色光,像是一场本不该出现于此的极光,伴随而来的是心跳的骤然加速,以及蔓延至全身的难以言喻的恐慌。
“你觉得这次还会见到那种光吗?”海明轩的声音把她从记忆里拉回,很显然想起往事的并不只有她。
“不知道。”薇拉略微皱眉,语气里掺杂了一丝不耐烦。她早已习惯如此,每当面对不确定的事物时,她更倾向于保持沉默,或是用漠然掩盖内心的波动。
两人沿着陡峭的山路继续向上,周围的雾气逐渐浓重起来,空气中弥漫着令人安心的泥土气息。薇拉深吸一口气,从中分辨出另一种掩盖在其下的味道,下意识放慢了脚步。
“小心些,这段路去年山泥倾泻后修整过,踩不稳容易滑倒。”海明轩像是随口提醒,但他话音未落,手已经自然地伸了过去,搭在薇拉的手肘上。
薇拉瞥了他一眼,想拒绝这个微不足道的帮助,却最终没有开口。尽管海明轩也闭口不言,但两人似乎达成了无声的默契,仅限于在这座山里,将彼此的存在作为微妙的依靠。
正如当年一样。
“那边的光是什么?”三年前的几乎同一地点,薇拉抱着怀中的标本盒,僵硬地站在原地,任由自己的脸庞被诡谲的幽光照亮。而海明轩的冲锋衣上沾满了泥土,显然是摔过好几跤。“看起来不像是普通的自然现象。”他喘着粗气回应,“该死,我找不到下山的路了。”
薇拉还记得自己身不由己地向前跨了一步,更加接近光源。那是一种难以形容的感受,好像它既不属于天空,也不属于大地,而是从空气中未知的裂缝里泄露出来,吞噬了他们的视野。科学家的理性与求知欲让她由衷地好奇,但本能的警觉如同尖刺般扎入脑海。
“别过去!”海明轩低沉地喝了一声,侧身挡在她面前。就在两人都没来得及反应的一瞬间,薇拉感觉眼前闪过什么,随后便陷入了剧烈的头痛。她的意识被撕裂成无数片,每一片都分散到曾经研究过的生物体深处,与它的生命循环融为一体。她仿佛能看见流动的血液、张合的细胞膜瓣、飞速分裂的基因链。她从海明轩投过来的目光中读出,他也经历了和她相似的感受。
“怎么回事?”她喃喃自语,没有人能够回答。而光在那一刻彻底消失了。
后来的一切都过于顺理成章。海明轩终于重新找回了方向感,两人相互扶持着下山,交换了联系方式,各自打车回家。直到他们分别被幻影找上门来,了解虚异访客的存在、认识并锻炼异能、半推半就地加入。薇拉和海明轩分别注册在港岛区和九龙半岛,虽然依旧维持着良好的同僚关系,但他们几乎没有再谈起过这次经历,直到现在。
“你对访客怎么看?我们那天遇到的那个?”海明轩突然问了一句。
薇拉顿了顿,低头看向脚下的地面。“我没有准确答案。”
她尝试过各种方式去理解那次事件——从分子生物学到量子物理,但她什么也找不到。她只得暂时承认这是超出科学范畴的存在,从那时起,她更加废寝忘食地投身于研究,也在幻影的数次任务中帮忙提供分析,唯独对自己的第一次接触毫无头绪。
“有时候我在想,”海明轩继续说道,“我们可能是被定向强化了,出于某种观察的目的。”
薇拉对此没有回应。风吹过山崖,带来一阵突如其来的寒冷,树叶哗哗作响。
在他们身后,远处的夜空隐隐亮起了一抹熟悉的蓝紫色。
公主设定就是叫和华,华通花这就是为什么水镜城华字辈的这么多,因为水镜是个四季分明人皆爱花的城市。
小妹跟和华关系好至极,从前和华出不去皇宫妹就每每借机替她出去,帮她把外面用纸笔画下来然后买一些街上的小礼物捎回去。看到小妹鬼鬼祟祟地抱着一大包鼓鼓囊囊的东西回来两人一起坐在地上玩的时候是和华公主最开心的时候,因为妹崽见过很多世面,对于公主来说她神奇的要死。要是能和妹崽一起出去云游的话……她从小就会做这样的梦。
小妹当然也知道和华想出去,如果有可能的话她会想尽办法把她捎出宫去到外面转转,可惜这个愿望在公主十八岁之前都没有实现过。但她却是在十八岁登上的皇位,和华虽然已经很有胆量和学识,但面对满朝大臣也难免心慌,生怕自己做的不好或者露出小孩样子,会被他们看不起。小妹时常陪伴在她身侧形影不离,夜里偷偷在枕头边说我不会让任何人欺负你,你可是公主呀,最尊贵的存在。我会帮你,没什么大不了的,谁最开始不是从零开始?和华很害怕说那你得一直跟我在一块儿,小妹就安慰她说你放心吧我许诺过了,这辈子我都会一直陪着你的。和华说不管我是什么身份,如果我是乞丐呢?小妹嘿嘿笑笑:那我不会让你去要饭的,咱们投奔我哥去,你就在家坐着,我跟他一块儿撂地卖艺去。挣了钱回来给你买好吃的,一起出去玩,给你买街边的糖饼子吃,那个可好吃的很呢,你现在可能看不上,但真没钱的时候那就是全世界最好吃的东西。
和华就问那我在你眼里是什么呢,是好朋友,姐妹,还是君主,或者只是个人?小妹:我从小陪伴你,你应该最懂我的心,你不是一样,你是全部的全部,把我心完完全全填满的全部。看着你能过好一生是我最大的愿望,因为有你小妹这一生才不会什么都不是,你要是心里有小妹那小妹就是全天下最——幸福的黄鼬,给个神仙我也不当的。
那你在小时候是我姐姐,现在又当我妹妹,你会心有不甘吗?
不对,我是鼬妖这点从来没变过,就像我一直都是你的小妹一样。公主不要给小妹太多的头衔,那样的话墨迹早晚会覆盖小妹的名字,如果诏书上乌压压写满了一片却唯独把小妹给忘了的话,那多叫人伤心啊。你可以把我的名字刻在柱子上,这样每天出门的时候都可以看到。什么仙女也好,婢女也好,皇妹也好,都不要刻,小妹就只是小妹,从开始到最后都仅仅只是这样而已。
当上了皇帝后花了一年的时间整理了一下内政,和华终于可以出宫去玩了。夏天,冬天,景色都好,可以放松休闲;春秋也好,真是四季都想出宫来呆在外面,可是我不能放弃权力。和华对小妹说,要是我老了传位给别人不再管理政事,到那时候你再带我出来看遍世上美景,你会嫌弃带一个步履蹒跚的老妇出门闲逛去吗?
小妹噗嗤一笑:那到时候您可不要告诉别人,咱们偷偷的,出来了就一直在外头呆到死,再不回去。
还有你也不能娇气,要是连坡都不肯爬的话就看不见一览众山小的壮丽了,到时候山路崎岖,我可找不来轿子抬你。
和华假装生气,你这样我回头可要修改法律,禁止你虐待老太太了。
真要命。小妹笑的站不稳当,趴在栏杆喘大气上。只有她能在御前这么肆无忌惮。
才不到二十岁就开始想八十岁的事了,小妹天天拿这个笑话和华瞻前顾后,太过犹豫。和华虽然生气吃瘪,却想不到任何话来反驳。既然你这么有魄力,你就去打仗好了。她把小妹安排去边关战事吃紧的地方,让她作为督战鼓舞士气。仙女临阵,大家都不愿在“神仙”面前丢了面子,竟然士气大涨,一鼓作气打的敌军节节败退。回来后和华一高兴,还给她安了个神临大将军的名号,拿最好的铁打成一副盔甲送给小妹,小妹请求再赐她一只文王鼓,和华不解:你要战场上的鼓干什么?小妹说不是战场上那大的,我要民间请仙用的那种文王鼓,可以拿在手里那种。和华依样弄来,亲手结五彩丝绦在鼓上送给小妹。小妹说庆功宴上她要跳舞,要穿着皇帝给她的甲拿着皇帝给她的鼓,要跳给所有人看,给国家祈福,让大家都知道这边关战事胜利就是皇天恩泽的缘故。
我要让和华的皇位再坐一万年。小妹无比认真的样子不像是在开玩笑,和华看她那张圆鼓鼓的脸不管啥时候看都会让人联想到她原型时候的可爱样子,黑豆一样的眼睛滴溜溜转,心软软的。
一万年不做,我还要和小妹去游山玩水,百岁足矣。
但一想到自己不论怎样也会有垂垂老矣的时候,和华又忍不住心情复杂地看着青春永驻的小妹叹一口气。
和华现在正是青春年少的时候,会想要男人吗?小妹曾经问过,意思是如果她想要的话她也并不介意帮她搜罗。
但和华一怔:我还从没想过这件事。她叫小妹来坐到身边伸手搂着她,说我还是喜欢小妹,小妹毛绒绒的,软乎乎的,长长的毛毛尖把我的心都占满了,没地方再想别的。
那不想就不要叭,正好我也不希望和华移情别恋了,回头要是爱上男人就把小妹忘了怎么办。在皇宫里头被忘了就只能吃剩菜喝冷羹,那我才不要。
你不是拿着宝剑么,我现在再允许你一条:要是我哪天喜新厌旧不管小妹了,小妹就拿着剑架在我脖子上,质问我“怎么可以背弃旧盟?这样的人根本就不配作为一言九鼎的君主!”我要是听完再不悔改,就把我一刀抹了回头推别人上来。和华笑嘻嘻地和她开着玩笑。
我才不会伤你,我只会伤心地走开,从此以后再也不见你了。皇位对我算什么,要是和华不在乎我了那我也不情愿继续再留在这里。
小妹有想过吗?
小妹就是为了逃脱才出来的,如果到了婚配年龄就必须要嫁人的话,那我的一生不就毁了?现在在皇宫里虽然也不算十分自由,可这是我情愿选择的结果,是为了和华我才在这里的,所以你给我的全都是最好的,我一点也不会觉得心里不平衡。和华也不要被逼迫着嫁人,如果不想就可以不做。
可是坐在皇帝位置上就不能随心所欲。
忍让也该有底线,和华忘了当初是为什么要做到这种地步的吗?就是为了反抗不公平的命运!从来没听说过哪个男人坐上了皇位为了稳固政治就要嫁另一个男人来维护统治的,女人和男人不一样,结婚对女人和对男人的意义更不一样,越是这样越不能想着忍一忍算了。君臣就是君臣,不听话就杀,就打,换了新人上来把那些迂腐的坏心眼的老东西都淘汰掉。如今和华要是身为万人之上的君王也不能左右自己的命运的话,那这个帝王还有什么继续做下去的必要呢?我们去山里做野人,我不会饿死你的。我从前会这样和和华说,今后也会,要是和华做了帝王之后就不能再听的话就早早把我逐出宫去吧!我是不愿也不忍心看到和华受一点委屈的。
小妹这样说就是不管和华的意思了?
和华这样想才是不懂小妹的心思了!
眼看着快哭了和华才赶紧哄哄“逗你的逗你的”“能听懂没糊涂呢”
Vol.238 【骤雨】
作者:【十二招】萝卜
mode:笑语
我迷迷糊糊地想起来,小时候,SKE和我讲过一则还在编写中的,关于雨的寓言:一名罪犯在偷窃了昂贵的科技设备后,遭遇了一场大雨。他跑不快,又不舍得放弃偷窃成果,硬撑着要把设备抱回去。结果设备淋湿损坏,罪犯也没能跑走。她嫌故事太过单调,问我要不要再加一位能洞悉一切的雨神,来个三问三答。要是我当时赞成了该有多好。我需要全知全能的神,赐我这一语成谶的罪犯三次问天的机会。
我还有多少时间?
我会冻死在路上吗?
我们还有机会逃走吗?
SKE是个标准的合成人,和我其他同学一样,身材修长,比我高出大半个脑袋。我时常沮丧于不相同的外表,此刻的羞惭到了咬牙切齿的地步。瘦弱矮小的我还能背着她走多久?我的口腔发咸,打颤的肉体发出了最后的通牒。我能想象到,再过一小会儿,我们都会栽倒下去,寂寥地,永恒地融进地面的雪白里。
适当的疼痛能让我感知到我还活着,而酸痛,发麻,僵硬的混合物能让我活得迷离又鲜活。我的大脑像是穿过一层雪雾,冰霜扎进了皮层,我的回忆和感知都带了一层残忍的洁白。一路上我一直听到许多孩子的笑声,空荡地回响在我漫长的苦行里。我偶尔能辨认出一两个声音的主人,来自我记忆里年幼的旧友们,我们冰冷地重逢了,这倒能宽慰我。
“SKE?”我听到有一个古怪的声音叫唤我背上的朋友,过了一会儿,我才察觉到那奇怪的声音发自我的喉咙。我对自己陌生了。也许在好一段时间以前,我已站在了高高的地方,低头俯视那一只往前挪动的肉体。SKE答复了我,轻轻动了动搭在我左肩上的手,那是最滚烫的炉火,我踉跄地冲了两步,追逐火光,继续抓紧地走着。
出生开始,我没见过真正的雨,也不相信彻骨冰冷的地方能有一场大雨。在我以前打发时光的想象里,雨水一定比雪温暖,温柔。或许在永不下雪的地方,人们对雪的想象也是如此。当我察觉有温度的雨水从我的脖颈往下淌时,我从快要睡着的状态里拔出我的意识,清醒过来。
“SKE,下雨了……”我努力发声,嗓音没有在耳边回应我,于是我闭上嘴巴,阻挡冷风,在心里喃喃地把话说下去,“真是奇妙。也许我疯了,也许是天空疯了。SKE,还记得我们一起拆了清洁设备,说要造彩虹吗?水往上倒流,天花板被打湿,滴滴答答的,像是有看不见的云朵,把我们淋了个透。SKE,我的同窗,还记得那台蓝色的掘进机吗?你问我天空是像它这样蓝,还是像你的名字那样蓝。我当时没答上来,现在,你可以试着自己答了。我们能到有蓝天的地方去,只要我们再走上一点路,一点我不知道还要多久的路……我们要一起走啊,SKE?……”
我在心里一字一句地说着,一遍又一遍地念着SKE的名,雨点顺着我的呼唤,有节奏地滴在我的头发里,肩颈处,脊背上。我不由得相信,这场雨是由SKE呼唤来的,活泼的、敏锐的雨神,她知道我俩太冷了。她从一颗温暖的星球上唤了一场骤雨。作为寓言中的罪犯,我费心偷来的赃物虽然吱吱地冒起了电流,心却暖和起来。于是罪犯对雨神发誓,他以后不会再当罪犯了。SKE会喜欢这个版本的结局的,她还记得她编过的寓言故事吗?我之后要是跟她聊这些,她能想起来吗?我们也有好几年没说话了。
我走了很久,也有可能,我只走了一会儿,我的感知出了严重的问题。雨越下越大,浓稠的雨滴快将我的视线糊住。在黑色的浓浆盖住了我的眼,我好像看到了一只挥动的小手。我又听到孩子们的笑声,小手越伸越高,好像升到高高的云端,化成一朵小小的云。“再见,再见!”有人对我高兴地说,喜悦的声音凝结着悲伤,悲伤又从天边落下,融到我的身上。我很想看看那个人是谁,那朵云是谁,那么想,我向前冲去。我肩上的重压消失了,视线彻底被黑色糊住,什么都看不见了。
得到安置的我可以向过去的我保证,再过一觉我就能知晓是谁落下了这场告别之雨。照顾我的人怎么也擦不净我脸上黑色的血水。SKE和我同样留恋着我们最后的联结,她流动的生命之血化成了一场温暖的骤雨。我想,她用给予我新生的方式向我证明,她已原谅了我。
图书馆里的书上积攒的灰尘比预期的要多。
伊桑取下书架上放错了位置的书,把上面一层薄薄的灰拍了拍,放入推车上的篮子里,又继续开始搜寻下一个目标。
原本他的工作还算平稳,直到本该十分安静的图书馆突然传出一阵喧哗,他有些困惑地转过头去,看到远处似乎有人追逐着什么白色的东西向他这里奔来,速度很快,马上他就看清了最前方那个高速移动的白色生物究竟是什么:那是一只大鹅,正挥动它的翅膀半飞半跑地朝前冲,而它身后则是图书馆的员工们,他们此刻也顾不上遵循图书馆原先的规则了,全部的注意力都集中在抓鹅这件事上,手忙脚乱地试图抓住那只鹅。
但鹅显然要比长期缺乏锻炼的室内工作人员要灵活得多,而工作人员这里又人多手杂,时不时就会出现中间的某个人绊了另一个人一脚,或是谁的手肘一不留神敲到了另一个人的腹部的情况,于是鹅更加放肆——
随后,在伊桑还没有反应过来之时,这只鹅就径直朝着他身边冲了过来,哗啦啦地撞翻了一旁放着书的篮子,害得空气中一时间飘满了灰尘,顺带还把他也撞了个人仰马翻。
“这就是你的眼镜找不到了的原因吗?”
“啊哈哈……不过其实我有备用的眼镜,所以找不到也不算什么大事。”
“感觉最近好多人都丢了东西……”
而且就算找到了眼镜,它大概也已经碎得不成样子了吧。伊桑这么想着,苦笑着摇摇头,看向趴在桌上看着他的乔科拉蒂,后者托着脑袋又想了想,随后像是突然发现了什么好主意一样又蹦了起来。
“说起来最近有看到一种叫做……应该是叫雷诺曼占卜!总之应该也可以用来找东西!”这么说着,他拉起伊桑就往外面跑去,“正好我也有东西找不到了,要不去问问爱斯特吧!说不定她知道哪里有这种牌!”
“雷诺曼牌吗,我之前倒是接触过……”
“那就去看看吧!”
“啊!可以是可以,别跑太急了,那只鹅还没被抓住,小心一不留神和它撞上了——”
看起来伊桑的话并没有起到太大的作用,乔科拉蒂就这样抓着他急匆匆地跑向了门外。
——不过有活力倒也不是什么坏事,于是伊桑叹了口气后也跟上了他的步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