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致新世界企划_二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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尤利塞斯·F·帕特洛夫
未设置称号
年龄:26
身高:181cm
爱好:文学创作,咖啡如命。
职业:作家、诗人、大学教授。
角色简介:
FSL被曝光的头领。
在每天都觉得自己活不长的日子里存活了两年。
有个粉毛的小鬼是家属。
艾齐
未设置称号
姓名:艾齐
年龄:19(二期24)
性别:女
异能:念动力
性格及其他细节:和友善的外表看起来不一样,脾气有点暴躁的眯眯眼,装疯卖傻属性,近视,擅长格斗技,反应灵活,体能很好,很能吃,喜欢光滑的东西,原来是成人的外表(184cm,Dcup),因哥哥做的药物变回小孩模样(146cm,大约是十一二岁的样子),风镜特制,能看清并放大远距离物体
家里经商,家人有父母、奶奶,外婆、三个哥哥
能力相关:必须是看得见的东西才能使用,包括物体的一部分,透过屏幕(包括镜子反射)亦可使用,录像带和电影内的之类就不行。
诺尔
未设置称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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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芙达父亲与利斯特过去的一些事
*叔侄恋风味的玻璃渣
*随笔整合,前因后果不明
(一)
“弗莱梅,别再这样了!”
被叫到的黑发青年回过头来,看向他,眼中闪着火光,脸上却带着一个无可挑剔的微笑。
“别再怎样了,嗯?”
金发青年皱着眉,碧色眼眸直视着眼前的人,不躲不避。也许别人会惧怕这对燃着火光的双眸,但他不会,从小到大,十几年,一直看着这个人的他早已习惯了眼前这人身上时不时迸发出来的戾气了。
“我知道你最近在干什么,弗莱梅。天天混迹于贵族派对中,看到不错的别家小姐就去搭讪,然后把人拐上床,搞个一夜情后便再也不搭理对方。这样有意思吗?”
被揭了底的黑发青年却并不慌张,仍是笑着,只是这次的笑中带上了点不屑。
“我觉得挺有趣的啊。倒是利斯特,你小叔我的私生活还轮不到你这个侄子来管吧?”
金发青年并不理会他的挑衅。眼前这人从辈分上来说的确是他的叔叔,可两人之间其实也差不了几岁,再加上从小就一起长大,情同手足,此时这人突然拿叔侄关系说话,在他心中也掀不起太大的波澜。
“弗莱梅……我这是很认真地在劝你,别跟我插科打诨。就算你没有继承曼恩家的家业,但这也不代表你可以挂着家族的名字过这般糜烂的生活。”
“你原来在意的是这个?这多简单,大不了以后我就不要家族的名字了呗。从今天起,我弗莱梅就不是曼恩家的人了,我做的所有事,说的所有话都将与曼恩家无关。这样你满意了吗,曼恩家的少主先生?”
说完,黑发青年便转身要走。
“弗莱梅!”
似是被这声突如其来的喊叫惊到了,黑发青年顿时停了下脚步,转过身来,望向那个抿唇站在不远处,身体微微颤抖着,好像下一秒就要哭出来的人,瞪大了眼睛,一丝动摇从中一闪而过。
他抬脚,缓缓地朝那人走去。在他的记忆中,利斯特一直是个很安静的人,很少这么大吼大叫。包括在那个下着暴雨的日子里,他在山中找到那个男孩的时候,他也是抿着唇,一个人躲在狭小的山洞中,只声不吭。
他已经不记得那天他陪他在那里面坐了多久了,他唯一记得的便是,大雨终于停下时,那人慢慢地探出头去,看着天空的彩虹,眯起那双好看的眼,轻轻地说了一句:“好美。”
午后的阳光洒在金发男孩的脸上,让他清晰地看到了那人贴在眼帘的细长睫毛,比天空中的彩虹更美。
那一瞬间,他知道了,这个人自己怕是穷尽一生都无法忘记了。
他同时也知道了,从小只要是想要的东西,不管什么都能轻易拿到手的自己,终于有了再怎么努力也无法获取的东西了。
他抓住那人的肩,将他压到墙上,提手,抬起他的下颚,强迫他与自己对视。
“利斯特,羡慕那些女人吗?羡慕的话,那现在就跟我去上床,如何?”
身体被人制住,无法动弹,金发青年只得转动眼瞳,移开了视线。
“当然……不好……”
他一边说着,一边垂下了眼帘。
他从未惧怕过与眼前这人对视,但现在他却突然想逃,非常想逃。刚才那人的目光中,有着他从未见过的炙热,与以往的戾气不同,那是一种情,一种欲,像杯陈酿多件的葡萄酒般,令人欲仙欲坠。
那些女孩就是被他这样的眼神征服,然后自愿爬上他的床,同他翻云覆雨的吗?想到这儿,他突然就有些理解那些女孩们的心境了。
假使眼前这人现在强上了自己,自己又能做出什么样像样的反抗呢?
何况,自己和那些女孩不一样。他已经爱了这人十几年了,从那个雨天,那个湿漉漉的小男孩挤进自己藏身的山洞,笑着坐到自己身边,扬言要和自己一起等雨停起,他便沉醉于这杯名为“弗莱梅”的美酒之中了,再也没能醒来过。
在无数个情潮涌动的夜晚里,他都曾一边想象着他压在自己身上,打开自己的大腿,强行进入自己的样子,一边安抚自己挺立的欲望。
他想要他,一直想要他,想要得快疯了。但他却还是说出了“不好”两字,他明白的,如果此刻答应了眼前这人,那自己便与那些和他度过一夜欢愉后就再也不相往来的女孩没有任何区别了。自己倾尽十几年的爱,会变得比那些街边的垃圾还要廉价。
这份爱需要的不是他的身体,而是他的心,他的灵魂。如果连这些无法得到,那还不如就让它永远地埋藏在自己心中,让它渐渐地腐化,慢慢地死去算了。
眼前之人缓缓地松开了他,站在他面前,有些无奈地叹了口气。
“我从不会强迫谁和我上床,那些跟我一夜情的女人也都是自愿的。所以……你也别强迫我信奉你的那些教条了。”
弗莱梅抬起头,最后看了一眼身前那人,金发青年垂着头,和那天他冒着暴雨,好不容易找到那个男孩一样,静悄悄的,一言不发。
但这次,他却不能和他一起等雨停了。
他侧过身,再次打算离开。却被人拉住了袖子。
属于另一人的温度贴到他的手臂,利斯特的头轻轻靠在他的肩上,金发青年温和的声音传进了他的耳中。
“弗莱梅……”
他听见他在轻声呼唤自己的名字。
无限的疼痛在全身渐渐蔓延开来。
(二)
那之后一年,利斯特都没有见过弗莱梅。本来,自从他父亲,也就是弗莱梅的大哥继承曼恩家家主的位置后,弗莱梅就不怎么爱回家了,这一年更是从头到尾都没有回来过。
利斯特也有自己的事情要做,并没有什么时间专程去看他。
不过这一年间,倒是再也没听说过他又和哪位富家小姐发生关系了。
不知道是故意将事情隐瞒了起来,还是真的浪子回头了。利斯特相信,是后者。毕竟弗莱梅做事,从来不会在意他人的看法,他绝不会专程去做隐瞒事实这种没骨气的事。
但他没想到,一年后再次见到弗莱梅时,他对自己说的第一句话却是:“利斯特,我要结婚了。”
“是吗……”
利斯特看着眼前人脖子上挂着的那个银色指环,觉得它亮晃晃的,未免太过刺眼了一点。
“对方……是个怎么样的女孩子?”
他是晚上突然被拉出来的,手里还被人硬塞进了一瓶酒来。他记得,以前也经常发生这种事,那个时候弗莱梅总会看着自己和自己手中的酒,笑得一脸得意,这大概就是人们常说的那种带坏好学生的满足感吧。
不过今晚,弗莱梅却并没有露出那种笑容。他一直盯着夜空中的星星在看。都要结婚了,性格变得稳重和成熟了,也是理所应当的啊。想到这儿,利斯特突然就觉得心里有些堵,整个人都莫名地烦闷了起来。
“嗯,我想想。她啊,怎么说呢,性格温柔,端庄贤淑,家务万能……总之就是个特别好的人。我真的很喜欢她,很想和她一起组建一个幸福的家庭,然后携手共度接下来的人生。”
能让当年的花花公子说出这样的话的人,一定就像他说的一样,是个特别好的女孩吧。利斯特轻轻翘起唇角,想给眼前这人一个祝福的笑,但想哭的冲动却涌上了喉头,压得他说不出话来。
“知道我有这么一个结婚对象,大哥应该也会高兴吧。不用再担心我会败坏曼恩家的名声了。”
“嗯……”
听到身旁那人有些闷闷的应声,弗莱梅收回了一直放在星空那儿的视线,侧过头,看向了利斯特。
金发青年抱着酒瓶,默不作声地不断往自己嘴里灌着,完全没了平日那个总是带着让人如沐春风的微笑,待人亲切温和的青年正气凛然的模样。
那人似是发现了他在看他,抬起头来,眨了眨那双已经蒙上了一层雾气的碧色眼眸,望着他,突然就傻傻地笑了起来。
看这傻气直冒的样子,他这绝对是已经喝醉了啊。弗莱梅在心里默默地叹了口气,利斯特本来酒量就不算好,喝上个半瓶就会醉,以前被拉出来,最多就对着酒瓶小小地抿上那么几口,今天竟然把一整瓶喝得都没剩多少了,现在肯定已经醉得都不知道自己在干什么了。
发现那人又提起手中的酒瓶,想继续往嘴里灌酒,弗莱梅连忙出手,抓住他的手腕,将对方已经抬到半空中的手拉了下来。
“我说你啊……”
教训的话语还没说出口,他就被面前人那困惑而又无辜的眼神盯没了声。
喝醉了的利斯特,不仅人变得傻乎乎的,连说话的声音都变得软糯了起来。
“小叔……”
弗莱梅被这个称呼怔住了,利斯特已经很久没用过这个称呼叫过自己了,在两人熟识起来之前,他一直是中规中矩地叫着自己小叔,正式成为朋友后,他也用这个称呼叫了弗莱梅好一段时间,后来在弗莱梅的抱怨声中,他才终是改变了这个称呼。
真是喝醉了,连记忆都倒回到从前了吗?弗莱梅苦笑着想道。
“小叔,你喜欢我吗?”
弗莱梅一愣,沉默了一会儿,才缓缓开口。
“……哪种喜欢?”
话音刚落,他便看见利斯特有些调皮地勾起一笑,凑到了他的面前。
“你猜?你觉得是哪种喜欢?”
弗莱梅笑着摇了摇头。
“猜不到。”
“骗人。”
是啊,的确是骗人的。
不是猜不到,而是不敢猜。弗莱梅很早以前就发现,眼前这人喜欢自己了,只是碍于两人之间的关系,他在与自己的相处过程中,永远不会主动越过这条线。
而他自己倒是喜欢以此来逗他,做些徘徊在那条线边缘的事,但也绝不会越过那条线。
老实说,他对利斯特在意的那些所谓世俗规则,一点兴趣也没有,如果他想拉着他一起堕落,连老天都拉不回来。
可是他做不到。
利斯特和他不一样。他是未来曼恩家家业的继承者,他很优秀,会成为曼恩家有史以来最棒的一位家主。
他是生活在光明世界里的人,他不可能,也不应该和自己成为同一个世界的人。
弗莱梅从不觉得自己是一个好人。他向来自私,但只有这个人,他希望他能永远都沐浴在阳光之下,像他的那头金发一样闪闪发光。
“弗莱梅。”
回过神来,发现那人正半跪在自己面前,倾着身,严肃地盯着自己。弗莱梅不禁神经一紧。
“不要骗我。认真告诉我,你爱我吗?爱过我吗?”
被这突如其来的直白问题给惊到,弗莱梅发现,自己对着眼前这张认真到不带一丝笑意的脸,竟说不出一个“不”字来。
“爱过。”
怎么可能没有爱过,在那天看着你对着彩虹静静地笑起来的时候,就爱上了你。像是中了名为“利斯特”的毒,看到你对我笑,就快要开心地跳起来,想用力地把你抱起,带着你在空中转上几个圈。
而且恐怕,现在也还爱着,不然我怎么会在看到你抱着酒瓶,对自己傻笑的时候,突然就产生了一种想要扑上去,推倒你,就在此时此刻,此处此地,以夜空为被,以大地为席,带你堕落至地狱的想法呢?
“那你喜欢我吗?”
“不喜欢。”
弗莱梅摇了摇头,突然就笑了。他伸出手,抚上眼前人的脸庞,将五指没入那头柔顺的金发中,轻轻地用拇指帮这人拂去他眼角的泪。
他忽然不想再掖着藏着了。
反正以之前的经验来看,利斯特喝醉后,第二天醒来,记忆都会出现断片。他不会记得今天他们之间的这番有些莫名其妙,但却又顺理应当的对话的。
“我不是说过了吗,我有喜欢的人了。她将会成为我的妻子,成为我的另一半。”
利斯特呆呆地看着他,泪毫无征兆地就流了下来,滑入弗莱梅的掌中,还有些温热。
就算喝醉了,脑袋已经无法正常思考,但感情却还是在的。大脑里还存在着某种条件反射,听到这个人的这句话,还是会伤心,会想哭,会流泪,会崩溃。
弗莱梅抱住大哭的那人,拍着他的背,在他耳边轻声说着安慰的话语。他不禁轻笑,自己在这人面前,好像第一次有了一个长辈的模样。
他知道自己对不起他。他爱了这个人十几年,但却从来没有将他安排到自己的未来中过,他从未想象过自己与这个人一起度过接下来的人生的场景。
喜欢和爱不一样,他一直把这两种感情分得很清楚。
我爱你,爱了十几年了,可能接下来的几十年都还会继续爱下去。
但我不喜欢你,你是我穷尽一生也无法忘记的那个人,却不是要陪我一起走过一生的那个人。
听着怀里人的啜泣,弗莱梅微微地垂下了头,笑着看向身下的土地,任凭它被眼泪一点一滴,一点一滴地浸湿。
(三)
“女儿的名字?”
接到弗莱梅的电话的时候,利斯特正坐在一堆纸箱的中间,整理着自己的行李。今年是他的升学年,成绩向来优异的他顺利地获得了学校的保送资格,可以前去理想的大学就读了。
弗莱梅结婚成家一事,固然让他很是悲伤。但这悲伤,并不能影响他的人生计划,第二天醒来,将泪痕一擦,他便又是那个令人骄傲的曼恩家大少爷了。
这件事在他心中留下的,不过也就是只是一个会时不时使他心脏阵痛的郁结罢了。
他和弗莱梅还是像以往那样,作为好友相处着,装作什么都没改变的样子,掩去所有一切都已有所不同的事实。
虽然从心脏的位置还是会传来些疼痛的感觉,但他现在已经能语气平静地和弗莱梅探讨结婚的事,甚至那人即将出生的孩子的名字了。
“你才结婚多久啊,怎么就连孩子是个女孩都知道了?”利斯特一边将手机用肩膀托着,夹在耳边,一边用力抬起一个已经装好的纸箱,步伐略有不稳地朝门外走去,“你不会在订婚期就已经对人家出手了吧?”
电话那头的弗莱梅似是争辩了几句,惹得利斯特一阵发笑:“是是是,对未婚妻出手不是犯罪,是我的思想太迂腐了。我还以为你找到真爱就会收敛一点流氓脾性呢。”
用空闲的那边肩膀顶开房门,利斯特看到了已经外面等候了许久的搬家车。来自搬家公司的陌生面孔,见他出来,便马上跨步上前,从他手中接过了那沉重的纸箱。
手中空出来的利斯特,把手机从肩头取下,用手拿着,看起来轻松了一些,但脚下的步伐却没有丝毫地放慢,他还得赶快去取下一个箱子来。
“我知道啦,我不会再说你了。嗯,孩子的名字嘛……是女孩子的话,还是可爱一点会比较好吧?”
利斯特回到房间,蹲下身,又像刚才那样将手机夹在肩头,空出双手,去抬第二个箱子。
“你问过你夫人意见了吗?说不定,她会有什么特别的想法呢?”
弗莱梅的妻子,利斯特是见过的,在他的婚礼上。美丽的少女身穿精致的白色婚纱,被爱人温柔地拉着手,一步又一步地迈向教堂的中央。
他看着那女孩低着头,静静地抿唇微笑,一脸幸福模样,差点嫉妒得发了狂。
他以为自己会哭,可他却连眼眶都没有湿,甚至扯出了一个微笑来,向那对看着十分般配的新人送上了自己的祝福。
那真的是个如同弗莱梅所说的那样温柔又善良的女孩,文文静静的,不怎么爱说话,而一出声也是会让所有人都不自觉露出一抹微笑的温柔音色。
利斯特还清楚地从她眼中看到了,她对自己丈夫那热切而又充满爱意的目光。
自己又有什么资格,放任自己心中那名为“嫉妒”的魔兽,去破坏这对相爱之人的幸福呢。
他不过是个一厢情愿地爱着自己的小叔,还放任这不该有的禁断感情不断成长的卑劣之人罢了。
这份爱,本该早早地就被扼杀在摇篮里,但他还是那个人对自己的好中沉迷了。爱情的种子总是长得很快,等他察觉时,它的枝叶早已长得遮天蔽日,将他笼罩其中,什么都再也看不见。
他会在那人的婚礼结束后,回到自己的房间里放声哭泣,哭到直接昏睡过去,大概也就是人们常说的自食其果而已。
手机听筒里传出弗莱梅那即使快要当父亲,也未曾改变过的活泼语调,他说他和他夫人都想听听利斯特的意见。
利斯特是高材生,从小接受着精英教育,还和不少上流社会的大人物们接触过。最重要的一点,他说,利斯特是他这辈子最要好的朋友。
最好的朋友吗,金发青年的嘴角勾起了一个无奈的苦笑,这真是一个既让人开心,又让人失落的单词。
如果这是你的希望的话,那我便会倾尽自己的一切去演绎,我没有什么特别的想法,我只是还有点任性,还想继续留在这个离你还算近的位置上。
“那……芙达,这个名字如何?”
“芙达?嗯,是个挺适合女孩子的可爱名字。”弗莱梅在电话的另一头说着,话语中带着笑意,“你怎么想到的?有什么特殊的含义吗?”
“没什么特别的……”利斯特眯起自己那双碧色的眼眸,将耳朵靠在听筒上,眼前逐渐浮现出那尚未出生的孩子的模样来,她会像她母亲一样美丽,也会像她父亲那样爱笑,她会可爱得让这世间所有的宠爱都降临在她身上,她会像圣水中生出的神女一般,永远晶莹剔透,纯洁清新,“我只是希望她能一直幸福下去而已。”
“像她的名字那样,一直单纯简单地幸福下去。”
(四)
“我只是希望像她的名字那样,一直单纯简单地幸福下去。”
听到此处,电话另一头的弗莱梅也不禁微微翘起了嘴角,他几乎能想象到那人在说这句话时的表情。一定是个好看得令人怜惜的微笑吧,明明是笑,里面却夹杂着无尽的悲伤。就像曾经,他们还住在从一个宅院里,他捧着书,安静地从远处眺望自己时,所露出的笑容那样。
“嗯,我也希望她能一直幸福下去,不用去考虑那么多世俗凡事,就那样简单地……”
弗莱梅垂下眼帘,在心中无声地祈愿。
就那样简单地,比我们都要幸福地生活下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