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与诗
“再软弱的我,也要迎难而上。理由,你已赋予我。我很清楚,所以我要决然前往。如今依旧,心痛难耐。力量,你已赋予我。为守护到底,我要毅然前行。”
又是一个让人感到生不如死的日子——美国靠海常有的炎热和潮湿,太阳大的要死。当我戴着帽子的时候,我感觉汗水在我的帽子里囤积,闷在外套里的躯壳在不分时间地点地向外散发热量,毫无疑问,我的精神恍惚,不知道自己是谁,又在往哪里走。但神奇的是我发现我自己正在向正确的方向去。
——怕引起您的误会,我现在还没有走出公寓的大门。
我在厨房看到了幽灵。他站在那里一边捣鼓水池一边冲我微笑。
我看着那张布满缝针之后的伤疤的脸,他却没有看我。我对此早已习惯。
“发生了什么?”我问。他没有理睬我,我也早已习惯了这个。
“他们像补一件衣服一样把你缝了起来。”我陈述,然后发出质询,“然后发生了什么?”
他没有说话。
“说点什么吧。”我心平气和地对幽灵说话。
但他没有回应我,我也习惯了。毕竟他只是个幽灵。幽灵很快就离开了我的厨房,去了不知道哪里,我捏了捏眉头,这让我能稍微快一点变得正常一些。
当我出门的时候,对面的邻居也从门中走了出来。
“您好。”我冲他颔首。
“您好。”长着女人脸的男声也冲我点了点头。
我很想对他说,你可能也有幽灵。你的走路步伐不够随便,不像一个普通人,你的眼睛里有一种释然的沉重。至少你的事情已经迎来了结局,不是吗。可是你没有忘记,也没有完全放开。
但我没有和他说任何一句。毕竟我是个蠢货。不想被别人提防。
“您的肩膀怎么了吗?”过了一会儿。在我开始锁门的时候他和我说话了。
我想了一下。不想说完全的谎话,也不想全盘托出,毕竟这是个长故事。
“没事。”我说,“以前受了点伤。”
能看出来这点的不是曾经受过类似的伤的,就肯定是是医生。就我看来他不像受过肩伤的样子。所以我倾向于相信他是后者。
如果我的邻居没有提起来,我本没有想起来,或没有注意到。我往往会忘记那件事,锯子剐蹭着我的骨头,咔咔作响。然后庸医把劣质的药水注射进我的肌肉,于是我在近乎双倍的痛感下看着他们把破抹布一样的手臂缝在我的肩膀上,假装一切都不曾发生过。
可惜现在这一切都不是真实。即便我天天想的是他那缝的和东方僵尸一样的脸。以及鲜血四溅的童话故事,你看那被我剖开肚子的大灰狼。哈哈哈。小红帽和她的外婆逃出来啦。
我甩了甩脑袋想要根除这些想法,却发现我在这里待了足够久,以至于我并没有发现我的邻居是什么时候离开的。这很不好,很不好,很不好,非常地不好。我不能再这样。以前一只虫子飞过我的身边我都能注意到,这样下去会死的。
当你想到死亡的时候,你会发现你是想要死去的,但是还不是现在。你知道你至少还要做什么。
而当我经过警察局时,我看到金发的警察正在看着他的汽车轮胎。于是我走过去询问是否需要什么帮助,完全遗忘了我的上班时间。有幸的是那位警官和我说并无大碍,不幸的是他好像看到我之后颇为不适地立刻告辞走了,我乐观地以为原因是我的猎枪持续了十分钟,十分钟后我才堪堪意识到可能是因为我并不受欢迎。
接着我去到赌场,我进去的那一瞬间恰好目睹了一位赌客正拎着一位荷官的领子把他提了起来,我立刻把我的猎枪卸了下来,就在那一刻我感觉到了杀意,我立刻回头去看,文森特·布莱克就站在离我十米远的地方,手上的镰刀在暗处没有光亮。
有可能有我们的朋友们在赌场里,有可能只是单纯不能杀人。总之这位NPC突然出现在我的身后绝不是好事。实际上,刚刚那只是条件反射,我把他们当做了我的猎物,但他们不是,我早就不用猎枪很久了,只是他让我带着。
我在赌场见到了幽灵。
他背对着我码起了筹码。
我一拳打在赌客的脸上,所有人哗然。
我说,请不要干扰赌场秩序。幽灵的笑声咳咳咳作响,否则我就要请您出去了。我说。
幽灵在我的耳边,他掐着我的脖子。我看着他手上缝合的伤口。
一起下地狱吧。
他说。
龙与虎
“这样那样唱著歌儿的,是前进的幽灵船,不论善恶终是不复存在,行进在寂静的街道上。”
“动物的生死在你手上不值一提,那么人又如何?”
“你是为了杀戮才端起枪支的,当你的手已经被你杀死的生命的鲜血沾满时,你又有什么资格说拯救?”
“没有。没有。一切皆为虚妄。”
“拯救。”一个声音说,“拯救。”
“再见。”那个声音说,“再见。”
“再见。”我说,把猎枪背上了背。
大和抚子冲我微笑。
不,那不是。
美杜莎冲我微笑。
真失礼啊。
对方说。
那么倒带——倒带——
安妮•海瑟薇冲我微笑?
今早我见到了最古怪的景致。
我在去往住宿区的路上,清晨又热又黏腻,一年中的这个时节皮肤总是汗津津的,衬衫总也干不透。当我经过岔路口的时候,看见了被烧得一塌糊涂的公园,空气中弥漫着鸟毛被烧焦的恶心味道,让我想起了我还是猎人时候的森林火灾,足足五天它才灭掉。我只背了一杆猎枪和一个网球包,左手的冰啤酒变得越来越热。我知道不该当街喝酒,可管他呢,我刚刚才经历了漫长的旅途,一点儿也不想再管这些复杂的事情了。
我上楼之后和我住对门的人(我不知道还有人住对门,我以为这里还挺宽阔的)正在用钥匙开门,他头发乱的可以,让我好奇他今早起床后到底有没有梳头发。
“您好。”我的邻居对我说,“您是住在这间吗?我在你的隔壁,我叫罗桑夏。”
我一开始没能从外貌上辨认出来对方是男是女,如果不是那异常能够证明对方是男性的声音,我也许会喊错——不,也许不会,他一马平川,穿着典型男式的衣服搭配。就算我是瞎子也该看出来对方的性别了,即使那张脸太有欺瞒性也不能成为认错的理由。
“你好。”我对他报以微笑,“我是格伦维尔•瓦伦丁,叫我格伦就好了。”
“格伦先生也是来这里参加这个课题的?”那个叫罗桑夏的大西洋扁贝(注1)问,他看起来性格和脾气都很好,身上穿的衣服也不像他是个贫穷的人的样子,我没弄清楚他为什么来这里,如果能享受到平和的生活的话,反正是我就会选择和平。
“是的。”我说,“因为我很穷嘛——万一赢了怎么办,那我不是赚翻了。”
那位中国人笑了笑,好像觉得我说的话很有趣似的。接着我们俩互道再见,进了自己的房间。他没有问我的猎枪是怎么回事,我也没问他为什么要来这里。这大概就是陌生人之间最应该保持的距离。
我走在去赌场的路上的时候,有辆车急速滑过我身边。阴沟里的水溅了我一身,我其实本身并不是很在意,毕竟我走的是个死角,那辆车的倒后镜应该看不到我。但司机还是冲了下来,我看着他的金发碧瞳,心想这就是NPC哦,和人真像。
他向我道歉,问我有没有事,我恍惚之中甚至出现了幻觉,但是我知道他不是,所以我说我没事,他看起来好像依旧很愧疚的样子,问我喜不喜欢吃墨西哥卷饼,如果可以的话可不可以请我吃,我很遗憾地说我得去工作,中午在那里蹲马路上吃盒饭,而且没法赶回这边,本来我以为这样就算了,谁料想他执意给了我一张名片,说是有时间一定要打电话给他,否则他会一直良心不安。我莫名其妙地就答应了。
等他走后我才开始看名片,上面写着艾利克斯•埃斯波西托。底下是他的号码,工作地点是帕康斯普希的警察局。这点让我一惊,我以前怎么说也是个偷猎者,看到条子还是会吃惊一下的。然而才到中午我就后悔没答应这位警察先生了,因为这里赌场的盒饭实在是忒难吃了。我万万没想到模拟小镇也会这么还原现实中的工作环境,太令人悲伤了。
所以我毫不犹豫地给警探拨了电话,问他愿不愿意今晚和我出来吃饭,他接了电话,但是告诉我他今天要加班,非常遗憾地和我道了歉,并承诺我下次他一定出来。虽然我一开始没觉得他会同意,毕竟虽然说是他让我打给他的,但是我并不想让他请我吃饭,一个大男人怎么能随便在与对方素昧平生的情况下就吃嗟来之食,我只觉得就算是NPC,能AA一起吃个饭交个朋友也是好的,结果遇到了一个大忙人。
我下班后在回去的路上看到了艾德•琼斯,他正在蹲在地上左手捧着一个饭盒,右手拿着一个牙签狼吞虎咽地吃着章鱼烧,左手挂的塑料袋里还有个被包好的热狗。我看到他在吃的东西不禁想起来我中午那个已经看不出来能吃的午饭,一时间非常心酸,但是觉得抢小孩子吃的东西非常不道德,所以还是收回了手。
但我在啃着薯片背着我的猎枪回去经过警察局的时候还是鬼使神差地准备在警察局门口坐下来,活脱脱一个乞丐,然而令我吃惊的是我看到罗大西洋扁贝居然也在警察局门口,我有点吃惊地停下步子,薯片啪一声掉在地上,我一边狼狈地在所有薯片都凄惨地落到地上的五秒定则内捡起来,一边偷偷抬起头去看正在聊天的罗桑夏和艾利克斯,但是两者看到我过来之后却突然停下了谈话,然后在我深深的懵逼之中罗桑夏先生冲我露出了一个雌雄莫辩的微笑,和我友善地挥了挥手,然后就离开了。我在原地目视他远去,他却头也没回,徒留我和Mr.警察在原地面面相觑。
结果艾利克斯在看到我手上拎的塑料袋的时候愣住了。我对于里面热乎乎的墨西哥卷饼和手上拎着的洋芋片袋子无言以对,一边觉得这样太过于赤裸裸搞得我如同一个基佬一般,一边又觉得这只是男人与男人之间纯洁的革命友谊,但我万万没想到这对于警察先生来说是个负担,他面色发青地慌乱拒绝了这个,于是我也尴尬地收回了袋子,走到公寓楼里凄惨地啃了起来。
结果我又遇到了罗先生,他在琢磨他的信箱,我告诉他信箱钥匙被放置在哪里领之后拖着步子上了楼。
墨西哥卷饼真好吃啊。
大和抚子露出了神秘的笑容。
注1:大西洋扁贝,雌雄同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