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兔子,既然你暂时要留在这里陪伴我了,不如我给你起个名字吧?”
爱丽待在房间里百无聊赖,索性抱起兔子,窝在了一旁的躺椅上,有一句没一句的对它说话,虽然得不到回应,但不知怎么的,爱丽总觉得它能听懂。
“以前我也给一只兔子起过名字,那是一只野兔子,说起来好像也是在皇宫的花园里碰见的呢。我给它起名叫泠佩达斯,你见过它吗?不如我也这样叫你吧?感觉你们的眼睛都是那么清澈呢,正适合这个名字。”
爱丽的手轻轻地在兔子的身上来回的抚动,兔子像是真的听懂了一样,原本惬意的趴在爱丽的怀里,突然的,在爱丽说完了话后便把头扭向了爱丽,漆黑的眼珠里泛着水汽,阳光照射后就像泛着光一般,也不知是不是爱丽的错觉,总觉得兔子的眼睛里像是有不一样的感情在流露出来。
没一会兔子又转过头恢复了之前的姿势。
兴许是自己多想了。
爱丽这样想道。
“那么,你就叫泠佩达斯啦。泠佩达斯,请多多指教~”
兔子往爱丽的怀里蹭了蹭,当做回答。
爱丽突然感到有些惬意,和久违的轻松。
平时只有一个人时,爱丽才能找到丝微从前自己的影子,一个爱笑爱闹,纯真活泼的孩子的影子。
时间又回到了七年前,当时爱丽不过10岁。
贵族家的后裔只要年满了10岁便可进宫面见女王,那一天正是爱丽第一次面见女王的日子。
彼时的爱丽还只是一个不谙世事的孩子,每天都有找不完的乐趣,公爵花园里的每一朵玫瑰,都是她真心礼待的小姐,连一只毛毛虫,在小爱丽的眼里,也是一位很有学识的先生。
进宫更是她认识“新朋友”的大好机会。
“爱丽小姐……你把那只毛毛虫放下吧……多可怕呀!”服侍爱丽的侍女生怕那只毛毛虫掉她身上,颤颤巍巍地也不敢靠近,急得都快哭了,“您见女王陛下时可不能带着它呀!”
“露西,你这样说毛虫先生,他会感到难过的!我们不应该对任何人的外貌和身份有偏见的。”爱丽反驳露西,“毛虫先生,您说对吗?”
爱丽用*轻触了毛毛虫一下,就像是与它击掌一般。
不知不觉,两人已经走到了花园处,迎面碰上一个园丁。
“在下向小姐行礼。”园丁恭敬地弯下腰,向爱丽行了一个礼,“如果小姐允许的话,在下要先去抓兔子了。”
原本正在逗弄毛毛虫的爱丽停了下来,十分不解。
“为什么要抓兔子呀,它们多可爱呀!”
“那只兔子咬坏了女王陛下最喜欢的红玫瑰,抓不到它在下拿什么交待啊……兔子洞就在前面一点,我去抓了它。”
爱丽不愿意园丁被罚,但是她也做不到看着园丁去伤害兔子,权衡了一下,她突然听到一个浑厚的男声,让她去把红玫瑰旁的白玫瑰涂成红色来弥补。
“把白玫瑰涂成红色,那样陛下就看不出来少了一棵红玫瑰啦!反正陛下也不喜欢白玫瑰。”
园丁听了大喜过望,其实就算他抓到了兔子,女王的玫瑰也被咬坏了,还不如这样做,女王平日里就不怎么喜欢白玫瑰,应该也察觉不出来。
爱丽看了看肩上的毛毛虫,小声的问道:“毛虫先生,刚才是你在帮我吗?谢谢你!”
忽然间,爱丽听到了不远处的玫瑰花丛里有细微的声响。
“露西,你在这里等我。”
爱丽带着毛毛虫自己小跑到玫瑰花丛旁,是一只棕灰色发小兔子,颤巍巍地看着她,也不知道跑,他们右手边的十几米外就是一棵粗壮的葱茏繁茂的大树,繁密的叶和枝阻挡了大部分都阳光,使得树下形成了一片天然的阴暗之地。树下有个凸起的小土丘,大概就是园丁所说的兔子洞了。
小兔子往后缩了一下,爱丽才看到它方才站的地方居然有一滩不细看几乎看不见的血迹。
“你受伤了吗?小兔子?”爱丽关怀地问道。
大概是知道爱丽并没有敌意,小兔子又小心翼翼地走出来,它的脚还在滴血,上面扎着几根玫瑰花刺。
爱丽心疼地看着,但眼下也没有什么可以给它治疗的用具。
“怎么办呢?”
爱丽突然想起,露西身上指不定有伤药,自己贪玩,总会不自觉的弄伤自己,母亲便会让露西带着伤药,方便及时给她治疗。
“露西,你身上还有伤药吗?”
露西检查了身上,拿出了一瓶小药水便跑了过来。
“小姐,给。”
爱丽把毛毛虫放到玫瑰花丛的玫瑰中,拿到药水,曲着腿跪在草地上,小心地抱起小兔子,把刺从小兔子的脚上一根一根地弄开。
兔子居然出奇地能忍,竟然也不挣扎。倒是爱丽,看着那伤口和尖锐无比的花刺,泪水竟不由自主地滚落下来。
上好了药得绑上绷带,只是眼下并没有,虽然母亲千叮万嘱过爱丽,面见女王时不可衣衫不整,爱丽还是撕下了裙边的丝绸,充做绷带给兔子绑上。
露西看了看怀表,离面见女王的时间已经没有多少了。夫人对她的叮嘱她都牢记于心,绝不能让小姐迟到,更何况现在小姐还得换件衣服。
“小姐,我们必须得走了。”
爱丽恋恋不舍地看着已经跑到兔子洞旁的兔子,站起身来。
“那我明天再来看你吧?我还能再见到你吗?”
兔子只是看着她,漆黑的眼珠里流溢着水波,转眼便跳入洞中。
离开的时候,露西坚持不让爱丽再带着毛毛虫,爱丽只好再向毛毛虫告别。
可能这片花丛比起她的肩膀会是毛虫先生更好的归宿吧,爱丽想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