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论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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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O莫哈灭/小勝【陈述10】】 

我可不這樣認為呢。 

如果是想要悻速戰速决的殺人的話,為什麼還要選擇利用涨潮這種需要時間和需要特定時間才能致死的方法來殺人呢? 

涨潮需要的時間需沒想像中長,但也沒想像中要快。 

加上如果是在涨潮到一定高度和深度的時候才把清志叫進房間的話,我相信清志也不會輕易跟進去的吧。 

場上還有著清志各種掙扎的痕跡,能留下這麼多痕跡的話,大叫哭鬧的時間還是多得去吧? 

发布时间:2017/05/16 02:57:38

2017/05/16 弹丸论破ELF学级裁判场 第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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