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论3
to 十文字安娜 陈述31
小安娜的设想在“两只手都受伤”的情况下,会不会有点勉强呢。
因为,假使一只手可以拉住把手或者踹门来开关门、去夹另一只手,而且是要足以造成骨折的力度,对清志君来讲似乎并不简单。另外,一只手可以按照这种方法弄伤——因为有多处伤口,还要不止一次——是不是太困难了。一只胳膊把门把手夹在大臂和身体之间那样开关门虽然也做得到,但力度会受影响吧——那样就无法造成足以骨折的强度了。
从伤害的力度上看,锤子的可能性更大。但如果是锤子造成的伤痕,应该带有血迹才对。
这么说来,难道是门和锤子以外的东西碾磨造成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