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述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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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O 祐 【陈述12】

哼……的確,我身上的那堆扳手是很適合做武器,如果凶器是扳手也能很簡單地就能把我列入可疑人物頭幾位.....當然,按現在有的證據來看,我也足夠可疑了。

但事實上凶手行凶用的可能會是烛台.......可能是行凶時雙方都身處於黑暗的環境下需要利用到烛台的光?

发布时间:2017/07/03 17:23:11

2017/07/03 弹丸论破ELF学级裁判场 第三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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