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桑夏从没来过美国。
或者发自内心地讲,他讨厌美国。
风土人情也好,治安风气也好,最主要是那个他妈的随便每个人都能带枪只要不小心闯进对方领地主人就能一枪打死你不犯法的设定……IMBA得连他都想爆粗口了。
所以就算这个失忆症候群真的是个政府直属的正经组织,他也不可能放着某条一不留神就会横冲乱撞的猫崽子一个人来——
……
这种庆幸的感觉在来到这里之后愈发强烈。
尤其是在他发现自己的邻居就是个成天背着猎枪的家伙的时候。
邻居先生也许是个好人,但至少看起来不像。他的双臂和脖子上都缠着脏兮兮的绷带,牛仔裤的补丁缝了又破,脸上有道总感觉很刻意的十字形伤疤……离远了像个乞丐,离近了像个劫匪。罗桑夏并不害怕劫匪,
“我是格伦维尔•瓦伦丁,叫我格伦就好了。”
猎枪的主人说这话的时候还笑了笑,很友好的样子。罗桑夏也很想相信他是个好人。所以他尽可能地让自己的注意力不那么明显地集中在他的枪上,若无其事地问了句,“格伦先生也是来参加这个课题的?”
除了想搞清对方是人还是AI,他还记得规则里白纸黑字写着一条,严禁参与者之间私斗,否则NPC将会采取必要措施。
“是的。”猎人说,“因为我很穷嘛——万一赢了怎么办,那我不是赚翻了。”
他这话说得理直气壮,罗桑夏没法接,下意识还了个尴尬而不失礼貌的笑容。对于盛光集团的法定继承人之一来说,十万美金实在是个拿不上台面的数目。不过他毕竟也是穷过的人,还是个金牛座,当然明白这样的数额,就算豁出命去,也是有不少人会前仆后继的。
所以如今的真·罗少爷从一开始就没在意那笔钱。
但他扯了扯嘴角,最后还是没把那句“放心我不跟您抢”说出来。
他和猎人先生的对话恰到好处地到此为止,又心照不宣地互相道了个别,便分头进了自己的屋子。虽然罗桑夏目前真不觉得自己的邻居是个坏人,但他还是始终没把后背留给对方,同时一进屋就反手闩上了门。
***
第一日,公园大火。
现场无论怎么看都是意外,但来到这里的第一天就发生这种事,总有种刻意的感觉。
以公园为中心的一大片区域没有开放,临上班前,罗桑夏绕着偌大的黄线逛了一圈,空气里弥漫着某种让他浑身发冷甚至反胃的气味。“那件事情”的影响或许终其一生都没法消除,但他还是无法控制自己,或者说——他的理智强迫他不得不前往这里,就跟无论受害者流了多少血他还是不得不冲上去,尽一切可能挽救他们的生命一样。
……虽说来了也做不了什么吧。
公园的残骸只要稍一眺望就能看见。凄惨得就像那个“从前他死去的家”①。
美国的科技发展速度实在令人窒息,青年实在没法想象第二天这一切就恢复成了从没发生过的样子而他也什么都不记得了的场景,虽然那大概跟死亡一样,是在发生之后就跟此刻的他已经没有关系了的事情。
这样一想还挺别扭的。知更鸟又忍不住想起“那人”发来的课题规则。黄屏黑字,反复出现的“丢了性命”、“处刑”之类的字眼。
他问:“你发过誓,会保护司空的吧?”
他问:“你是怎么知道的?”
他说:“——”
他说……
他无话可说。
于是那天中午华生带着一块沾满乙醚的毛巾,若无其事地走进了他的侦探的宿舍里。
……
话虽如此,罗桑夏完全没有自己会死的预感,于理智于直觉都是。离开灾区之后他到医院去上班——因为火灾的缘故,今天一堆烧伤的患者都溢到了外科来,他庸庸碌碌一直折腾到换班,当真毫无VR游戏的真实感,只觉得自己是他妈的出差跑到美国来上班了。
“这些人真的是AI吗……”
这样的念头在他脑海里闪了不止一次。
下班的时候他路过面包店,买了一袋法棍当做早餐。结账的时候,他有意无意地和老板娘聊了几句火灾的事,老板娘的女儿萨拉·格蕾丝——罗桑夏当然记得她,是那四个无法不令人在意的特殊NPC之一——似乎听见了,冷不丁忽然插进一句:“那个失火现场,我看到了哦。”
NPC居然会主动对玩家说话……这事有点出乎青年的预料。他愣了一下,紧接着回忆起这个NPC的用途,忍不住心下一震:“诶?你看到了?……是过程吗,还是烧光之后才看到的?”
小姑娘无辜地眨了眨眼睛:
“烧的过程哟。”
“这样?”罗桑夏迅速转了一下眼睛,“……太过分了。公园里应该明令禁烟的吧。你有看到是什么样的人吗?哥哥是警察,得去把这个人抓起来。”
虽然也许没什么用处,但身为一个侦探助手兼警校学生再兼说不出口的推理小说爱好者,他总是无法控制自己想要把这种事情刨根问底的冲动。
不过果然,萨拉的回答是:“乱扔烟头的哥哥已经被警察叔叔抓走了呢……”
“嗯?这么快?……”知更鸟努力回忆着之前看到的其他NPC的资料,“是那个金色头发,长得很gay的警察叔叔吗?”
“什么叫gay?”
“啊,就是好看的意思。”
“啊对哦,是那个金色头发长得很gay的警察叔叔。”
小萨拉根本没意识到自己说了什么,天真无邪地说出了被教坏的内容。罗桑夏有点忍笑,摸了摸她的头,想了想,反正下班之后也没事做,不如去会会那位艾利克斯先生。
***
知更鸟拎着面包,出门之前想到了一件事情。他想自己或许该找个机会查证一下,但却不知道自己是不是真能撞得上这个机会。
***
艾利克斯·埃斯波西托警官长得真的很gay。
而且还挺蠢。罗桑夏说自己曾经也是个警察——事实上他应该算是——然后随便报了些课上学的术语,对方就相信了,甚至都没问他“你才多大”这样无法反驳的问题。假警察随便问了他些关于纵火犯的问题,得知那只是个无名的未成年小混混,头发还染成了七彩的。虽然酿成了不小的财产损失,但毕竟还是个孩子,被批评教育了一顿就放了回去。
有种很刻意的“犯人并不重要”的感觉。罗桑夏隐约开始怀疑自己今天一整天把精力花费在追查火灾这件事上究竟是不是正确的了。
……
另外一件值得一提的事是,和警探的话讲到一半,他居然又看见了邻居格伦维尔先生。猎人拎着一袋子薯片,看到他们还不知怎么把袋子都吓掉了,差点撒了一地。毕竟这人不是AI,就当是他始终无法自控的警戒心作祟吧,罗桑夏并不大想让他知道自己今天都做了些什么,于是礼貌地冲他摆了摆手,就中断了这个话题,转身离开。
***
……
然后他以为结束了。
回到住处的时候他发现楼下有一堆信箱,里面居然还有报纸,但是没有钥匙。小的时候报纸还没没落的年代,他特别喜欢从信箱的缝里往外抠报纸,感觉这样比普通的钥匙打开有成就感多了。于是他就把两根指头伸进信箱缝去夹报纸,简直有种回到童年的怀旧感觉。
然后在他他妈的就快要把报纸抠出来的时候他听见了人的脚步声,手指一哆嗦,报纸重新掉进了信箱里。
然后他一回头。
看见了第三个背着猎枪的格伦维尔·瓦伦丁。
***
罗桑夏真的有点纳闷。
他总觉得自己是不是该把这件事记下来,可是课题命令禁止任何文字记录,思前想后,他从房间里找出一把牙签,在桌子上认真地摆出三把枪的形状,又烧焦了一根摆在另一边,祈祷了一会自己明天还能猜出这是什么意思。
***
如果一切照常……明天他会把今天发生的一切都忘干净。
***
罗桑夏并不觉得自己会死,他只是不得不时刻做好准备。睡觉之前他又打开手机,看了一遍那人发给他的短信。想起很久很久以前,某个晚上他和他坐在一起一杯接着一杯的灌酒……有个问题他问了他很多遍,“司空茂对你来说,到底是什么?”
他明白的。所以他从没有考虑过自己会死在这里的可能性。
只是下雨天就得打伞。不然感冒了会更麻烦。
这样想有错吗?——没有。
再一次说服自己,血色早已覆盖了斑点的鸟儿拉上被子,无所畏惧地闭上了眼睛。
①看过SAS都知道什么事。Neta下东野圭吾《从前我死去的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