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嗯……我听说之前有过使用了注射器的案件,那时候犯人与被害者的搏斗导致针断在被害者体内了吧?
手腕与颈部的勒伤、手掌的刮擦伤、腿部的磕伤……这些无论哪一个都不太像是与人搏斗时会留下来的伤痕类型呢。
遗留在监控室的那把战术匕首也是,假如犯人持有刀具对圣司君发起攻击,伤痕类型也全都对不上。再退一步说,犯人既然有刀具在手又何必勒死圣司君……呢,除非那把匕首是圣司君自己持有的……?
发布时间:2019/09/04 18:41: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