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述17
to 高三
关于这点的可疑之处我不否定,但是要从医务室抵达潜水设备室得途径公共休息室,公共休息室很大,而大家搜查的时间很短暂,又主要集中在几个地方,水渍这种不太明显的痕迹很难一眼发觉,调查的大家又不是洁癖或者强迫症。
我只是从“或许医务室外的走廊和潜水设备室里有隐藏的潜水出口”这点进行思考的,这点就是成三先生先提出来的吧。
而且成三先生不觉得奇怪吗?
凶手到底是何时来到医务室的?比起先纠结水渍的来源,从头开始思考这点不是更好吗?
之前有人说过凶手一直潜藏在医务室里,但是医务室又没什么可以躲藏人的地方,而且大家对昨天谁一直没出面过难道一点印象就没有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