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擬定管制"對社會人民造成不良影響"的表徵者行動,包涵約束這些被公告為不良表徵者的居住權、出入境與和一般民眾的接觸。被公告為不良影響的表徵者包括各類疾病與負面情緒。政府發言人宣稱,這樣約束少部份不良表徵的管制法,可以減少社會上不良現象的發生,進而讓社會安定和諧。
對於政府的公告,以矢車菊夫人首的社運團體率先表示反對意見,認為政府侵害這些宣告為不良表徵者的自由,且是將表徵者作為罪犯看待。是侵犯人權,以部份表徵者作為犧牲品煽動社會大眾彼此仇視,藉以模糊近期官員腐敗政府執行力不佳造成的經濟衰退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