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述24】
                    
                    To 晴树【陈述3】   
     
在看不见的环境下纯靠亮光时对物品摆放位置的记忆和手指触觉来感知位置是暗房操作的基本技能哦?   
     
哦呀,小晴树,你是在怀疑我吗?确实,如果是超忆症患者的我,要做到记住鬼屋的地形再操作也不是不可能的事情,可惜凶手确实不是我啦,刚才在大家怀疑我的时候已经证明过了哦   
     
To brk   
     
是呀?我也不能证明你是不是有双重人格诶,我也不知道哦?   
这样的话怀疑你的这条思路确实陷入难题了呢   
     
To 知晃   
     
也是哦,特典送手机的可能性,好像之前完全没考虑过,但竟然觉得很说得通呢,不愧是小知晃呀   
   
To 兔兔   
     
我也认为那么谨慎的凶手是不会让手机铃声暴露自己的,可能留在了房间里了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