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論4】

阅览数:
226
评分数:
0
总分:
0
举报

TO 不要我的8木

我沒有否定處刑人不在場上喔!

我只是在理性地思考「處刑人不是凶人」的場合呢––!

對我來說最可疑的證據就是留下了「到底是那邊呢」這樣可疑,令人思考起事件真相性的留言,還有明明是一刀殺人出名的處刑人在殺人時用到藥物,這點和「人設」不符合的事情,才是我覺得這不是本人所做的事情啊–!

发布时间:2018/09/06 13:53:48

2018/09/06 弹丸论破ELF二期学级裁判场 第二章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