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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朋友们大家好,本大爷是一只猫狸子。
虽然很多麻瓜都觉得我长得像猫,但那些凡猫俗崽岂是能与本大爷相比较的?本大爷湛蓝湛蓝的眼睛配上黝黑滑顺有光泽的一身皮毛,别说珠宝店那颗放在黑色金丝绒衬布上的蓝色宝石,那简直是连天上的星星都要叫我爸爸——如果他们会说话的话,毕竟可不是谁都和我一样聪明的。哦对,本大爷的皮毛上还点缀了各种斑点,一点儿也不单调。小女生们总爱摆弄我那大大的耳朵和像是狮子一样的尾巴,有什么办法呢,毕竟像本大爷一样既可爱又帅气还这么威风的神奇生物可不多见,她们总是无法把持得住的。
啊?你问我的名字?本大爷今天叫乌鸡汤。都不准笑,不然我会协助食尸鬼住进你家的阁楼或是谷仓,在里面以蜘蛛和飞蛾为食。你以为这样并不能对你构成什么威胁吗?让我来告诉你吧, 食尸鬼生得丑陋,虽然它们并不是一种特别危险的怪物,但他们丑呀!它残忍而且有点奸诈,与长着獠牙的吃人巨妖长得很相似,家里住着这么个怪物,你还敢半夜从床上爬起来蹑手蹑脚走到厨房偷东西吃吗?它们总是不断地呻吟,偶尔还到处乱扔东西,最坏的就是它们会对着那些偶然碰到它们的人吼叫一番,让人受一番惊吓。 为此,神奇生物管理控制司还专门成立了一支食尸鬼驱逐队,去赶走那些住在麻瓜住宅里的食尸鬼。什么,你说他们攻击力不高,还有人把它们作为家中宠物?哦,那我只能说,这些人实在是太没有品味了!
所以你懂了吗,不可以取笑本大爷的名字,这多不礼貌呀!你以为我很喜欢这个名字的吗?才不呢,这么没品味的名字全拜那个愚蠢的人类——我的饲养员,格兰芬多五年级的奥斯维德•瓦尔特•浮士德所赐!这个傻子,仿佛脑袋里缺好几根筋,他永远也无法取一个令我满意、足够与我尊贵身份相匹配的名字,于是我命令他一天换一个名字,直到我满意为止。
说道这个傻子,那可有得说了。
那时候我还是只幼崽,一窝有七个兄弟姐妹,我排老六。我们猫狸子总是独来独往,没有什么家庭感,因此,妈妈总是很少回来,回来也未必见得会带食物,所以我们经常需要自己觅食。
那天我刚刚捕到一直卜鸟,正准备美美地吃上一餐一餐。卜鸟你知道吧?就是那种下雨才会飞出来,一到冬天就不停歇地鸣叫,传闻声音预示着死亡的小鸟儿。但当我开始啃咬它的脖子的时候,不知道从哪里冲出来一直夭寿的燕尾狗,居然想要从我的嘴里抢走我的食物!你说我能忍吗?那当然不能啊!于是我们厮打成一团,然而毕竟当时的我还是个幼崽,经过七七四十九回合后,我遗憾地败下阵来。
好死不死这个时候下起大雨,我说呢,不然怎么今天可以捉到卜鸟,原来真的要下雨!年幼的我带着一身伤趴在草地上,体温越来越低,却并没有力气挪动身体找个地方避雨。就在我已经闭上眼开始考虑下辈子要投个什么胎的时候,突然感觉自己头顶上方飘来一朵云,替我挡住了雨。我费力地抬了抬眼皮,看见了一个一头并不怎么样的黑毛中间还有一撮白毛的乡村杀马特,这人发色奇怪也就算了,眉头还紧紧皱着,仿佛是要皱出抬头纹才肯善罢甘休——这个人当然就是前面提到过的饲养员,奥斯维德,按照时间推算,他当时只有十岁。
“你还好吗?”他用稚嫩的声音询问道。
这人是不是傻啊?看本大爷这样能好得起来吗?他伸出手想要摸我受伤最严重的左腿,哎哟我真是见了鬼了!没看见本大爷浑身伤吗,你这一摸还让不让人……呃,猫狸子活了?我用力地将尾巴甩起来,重重地打在他的手背上,他吃痛地收回手。我本以为他会就这样走掉,没想到这个杀马特脱下身上看起来还挺舒服的外套把我包起来,抱在怀里,然后往远处的房子里跑去。
他的体温加上衣服的包裹让我很快就感觉到身体回暖,不知不觉就安逸下来,然后就困了……再然后等我再次睁开眼皮的时候,自己睡在一块红色丝绒的垫子上,身上受过伤的地方全部都被用纱布包扎起来了。
“你醒啦——”又是那个小孩子“你渴不渴饿不饿有没有想吃什么?啊我叫奥斯维德•瓦尔特•浮士德,你可以就叫我奥斯维德!你叫什么呀?”
一下子说这么多本大爷怎么回答!我只好先摇摇头又点点头回答了前两个问题,至于第三个问题……我还真不知道自己叫什么名字?在窝里的是大家都是“老六老六”地喊我,那我到底叫啥呀?
奥斯维德飞快地跑了出去,然后没过几分钟又跑了回来,手上多了一盘肉,身后多了个容貌精致的扎着大麻花辫的白发小姑娘,噢哟这小子,艳福不浅的嘛!
“来,多吃点肉,这样才会有力气!”他将盘子推到了我的面前,然后拉起在他身后的那个小姑娘“这是我弟弟,他叫伊凡杰琳•浮士德,你可以叫他伊凡!从今天起我们就是一家人啦!”
嗯?弟弟?人类的小孩子都长这么性别模糊的吗!这如花似玉的样子,可是连本大爷我看了都要忍不住惊叹一声的,结果居然是个男孩子?天啊,简直不敢想象,有多少情窦初开的人类小孩要为此心碎。
还有他刚刚说一家人,放肆,你问过本大爷我的意见了吗!
纵使本大爷百般不情愿,但毕竟吃人家的嘴短,于是我勉强认可了这个人类做我的铲屎官,伺候本大爷生活起居。
自那之后过了五年,今天是本大爷成为浮士德家家族成员的五周年纪念日,也算是本大爷大难不死又重生的五周年纪念日!我早早地起来,等着天字第一号傻子奥斯维德给我庆祝,结果万万没想到,等得到天亮等不到一块生日蛋糕。
这臭小子一早上就睡过了头,匆匆忙忙换上衣服打好领带,胡乱洗了把脸随手拿起根橡皮筋绑好头发就往外冲,险些错过新学期第一堂魔法史课。
好不容易等到他下课,斯托克家那金发小姑娘还带着点心过来找他,结果这怂包看到人朝自己这边走过来吓得面色苍白,冷汗涔涔,压根不敢接受。是的,这多萝西当年著名的持蛋糕糊熊孩子脸事件发生的时候,我当然也在,当时这傻帽儿本想伸张正义却被人小姑娘抢先一步,并且那姑娘手法还干净利落不带一丝犹豫,于是从此他见到人家比头天晚上没做作业第二天被老师问起时还要害怕。
可他不吃我想吃啊,你说我说他什么好!不过本大爷大人有大量,暂且饶过他,毕竟今天又是大爷我的大日子,他犯什么错我都原谅他了!
但没想到,他接下来一句话,就真的触犯到了我的底线。
“昨天妈妈寄了封信过来,说在庄园里新来了一窝燕尾狗,狗妈妈和三只小狗,风餐露宿看着怪可怜的……乌鸡汤,你说我们要不要把他们接到家里养起来?”
这人什么意思!知不知道大爷我和燕尾狗有血海深仇的啊,我差点命都丢了!再说了,这燕尾狗有什么好样的?长得跟个腊肠似的,不就是燕尾吗?那能有大爷我的狮子尾巴威风吗?这尾巴日后还是要割掉的呢!再说了,他们捡到什么都能吃,有啥好可怜的?
大爷我越想越气,越气越觉得这日子算是没法过了!于是我拼命从他怀里挣脱出来,跑掉了。
于是呢,大爷我,现在正漫步在古老的霍格沃茨魔法学校里享受独自一人的悠闲时光。
顺带一提,今天我的午饭是三只麻雀。你瞧,没有奥斯维德我不是样过得很好?
这时,一个脸上狗皮膏药的人闯进我的视野里——这是他第三次经过这个路段了,想都不用想,肯定是迷路了。
他仿佛也觉得我很面熟一般,朝着我这边走来。
“马上就要到上课的时间了,可是黑魔法防御课的教室在哪里呢……”不知道他是在自言自语还是在向我发问,总之他的身上散发出一股令人喜欢的老实人的气息——我们猫狸子总能够探察出谁是品德败坏或者涉嫌的人。
看在这小子还挺讨喜的份上,本大爷决定给他带带路。我扯了扯他的裤脚,示意他跟我走。老实人立刻反应过来,随后一边说着“谢谢”一边跟随在我的后面。我感觉自己仿佛是带着侍从微服私访的帝王,实在是、威风极了!哎呀,要不说呢,这个赫奇帕奇可真是太惹猫狸子喜爱了,比那个傻瓜奥斯维德不知道好上多少倍呢,哼!
快到教室门口的时候,传来一阵熟悉的脚步声——噢哟,这不是,前任铲屎官奥斯维德嘛!
他跑过来一把抱住我“乌鸡汤——乌鸡汤——你在这里呀!”干嘛!不准叫这个名字,简直有辱本王形象!
本王对他又抓又挠,可他却丝毫没有意识到问题所在。
“原来这是你的宠物猫啊,真的是麻烦他给我带路了……谢谢你了!”这老实人怎么回事啊?明明是个巫师却认不出本王谁!还有明明是我给他带路,他却去谢谢这个人,凭什么啊,真是气煞了本王!
“啊……没、没事,我比较不好意思才对,乌鸡汤有没有给你添麻烦?”傻瓜奥斯维德怎么回事,这么爱本王,爱到体温上升的?“你是要上黑防对吧,时间快到了,你赶紧进去吧!我,我先走了!”
说完他就跑了,对的,一溜烟的那种。
很快,睿智的本王眉头一皱,察觉事情并不单纯。这小子心跳得好快!和平时跑完步时候的心跳速度简直不在一个水平线上!难道……我懂了。
臭小子,坏小子,大傻子!我跟了你五年了,你连个生日蛋糕都不记得给我!啊?现在因为和一个陌生男子说话五分钟都不到就面色潮红心跳加速!你小子是不是太过白眼狼了一点儿!气不打一处来,本王狠狠地咬了一口他的手指。
他这才反应过来,突然松开手,然后蹲下来说道“乌鸡汤啊,五岁生日快乐,今天晚上吃蛋糕!”
哼,这样就可以让本王原谅你的吗?
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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