既然如此,我也来简单阐述一下吧,目前可以推测的事情
第一,凶器是由琉璃自己带去现场的,意外打碎的玻璃杯碎片,手帕则是用以包裹碎片防止割伤的,因为是意外打碎,所以没有在事先知道的可能 (言弹 玻璃杯碎片 消失的手帕 六手春的证言)
第二,聚光灯在案发之前就已经断路,因此当时现场的光线应该相当昏暗 (言弹 死亡时间 六手春的证言)
第三,从血迹推断,琉璃死亡时背侧对幕布,最左侧的血迹是割破颈动脉时留下的 (言弹 幕布)
第四,聚光灯曾经掉落 (言弹 地板上的痕迹)且聚光灯的掉落是在琉璃死亡之前,因为血迹溅落到了灯上而非仅仅挡板,事后落在地上是不可能飞溅到那个位置的 (言弹 聚光灯) 并且凶手用幕布擦去了地上的血迹(言弹 地上的痕迹)
第五,第一发现者和凶手是同谋,或者至少是熟悉的人,并且对现场进行了二次遮掩,聚光灯上的血迹是其所清理,因为时间长血迹凝固而没有擦拭干净(言弹 聚光灯) 但那个时候,琉璃应该已经被放在船上了,幕布上的第二块血迹正是垫在琉璃身下时留下的(言弹 幕布)同时,匕首应该是第一发现人所为(言弹 无血的匕首)
以及,琉璃的死亡是瞬发的,甚至是自愿的,因为现场没有打斗的痕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