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述11】
to朝阳
如果按照才波同学说的情况,那么犯人下迷药的对象又要多一个了,这么搬来搬去实在危险太大了,而且接待室可就在我们会议室对面。
考虑到真理同学的短信,她应该是自行去的接待室。
不过并让他们呆在同一个房间里,制造形成一氧化碳中毒的环境,并用红酒转移视线确实很合理。
to oro
如果尸罗同学的话是实话的话,那就说明存在一个第三者,但是这个第三者如果是犯人的话他没必要破坏自己的密室,应该也不自己呆在这么危险的地方,但是如果不是犯人,在座的各位里一定还有一个去过现场却没有说过的人,当时为什么他选择只破坏门不进去看看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