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格里茲先生方才的證言,愛醬遵照約定在淩晨2:00與格里茲先生見面,隨後利用出眾的才能用十分鐘使格里茲大人安然入睡。
而在你入睡以後的情況你一概不清楚,對嗎?
按格里茲先生的證言來推理的話,屍體發現的時間是淩晨3:50,而愛醬遇害的時間是⋯⋯發現屍體前的至少一小時半,亦即是淩晨2:20。也就是說,愛醬遇害的時間介乎於2:10及2:20之間。
而在這段期間,乘務室的操作面板上顯示的兩通內線電話正好落在這段時間內。
這不是很奇怪嗎?
发布时间:2022/08/25 16:36:4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