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述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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话说回来,虽然以第一现场在更衣室为前提讨论了这么多,但我还是想坚持“第一现场是裁判教室”的论点。

如果在更衣室控制住薇诺娜,并且将她从窗外降到裁判教室的话,那她身上肯定会有这时候捆绑吊索的痕迹。

然而,死者身上的勒痕只在脖子上,如果绑在这边的话吊下来的时候就直接能把人吊死了。

(【尸体情况】)

而死亡档案上记录的死者死亡时间是7点50分,这时候外面正在下雨。

(【岛上的天气】 )

如果人吊在窗外的话肯定会沾到水,就算换了衣服头发也会湿。

  

所以我认为,如果有人从更衣室外下降到裁判教室的话,那只有凶手一人,顶多再加上可能存在的共犯。

下降用的工具,是用更衣室衣柜里的衣服绑成的绳索。

(【衣柜】)

  

至于为何凶手知道薇诺娜当时正在裁判教室,是因为他用通行证联络了对方,让她在该处等待。

薇诺娜本人的通行证已经无法解锁,故无法确认其中的通讯记录。

(【尸体周边】)

而凶手联络死者所用的通行证,我想可能就是零学长声称自己失踪的那部吧。

  

  

  

发布时间:2023/05/10 17:27:43

2023/05/10 “审院裁判”裁判场 第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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