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处有个同意

阅览数:
86
评分数:
0
总分:
0
举报

To陈:

是的,我也认为第一发现者对案发现场做了些什么。正如我先前所说,凶手恐怕是没有时间同时去处理裁判教室并把金成先生的笔记本放在舞台观众席上的。而平等院小姐与四王天小姐证实,八点到八点半之间,实验楼内没有其他人……所以,我认为第一发现者并不知道自己已经见过尸体的可能性微存。恐怕想伪装自杀和想嫁祸金成先生的人并不是同一人。

发布时间:2023/05/10 21:33:38

2023/05/10 “审院裁判”裁判场 第一章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