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只是想吐槽,让我吐
TO 同事情感人肺腑的红炎前辈们
「我也认为各位先生小姐说的没错。虽然不能排除“凶手也可以是受害人”和“留在现场一个昏迷的人,更能验证自己不是凶手”的可能性……后者是不是太没必要了一些了呢?甚至要为此拼上性命?」
前辈们说的对呢!和消防员前辈一起行动的时候,也没有特别异常的举动……听说消防员小姐本来预定的行程,是要在“开放日”后辞职的吧?
这么着急杀人出去……递交辞呈~?
TO rrk
这是可以问的吗? 为什么是凶手在推理啊?
槽点好多。是良心发现、想要快点结束得到解脱,还是想要搅混水让大家找不出另一位凶手?
搞不懂啦~~~
这个特表好丰富,像什么大满贯
家庭照是这样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