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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stj女之我意识到用这个头像就算推理的再离谱大概都会被原谅

【陈述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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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o 目隐  

间量尺同学的讲座在16:30分开始,中途虽然发生了意外,但是考虑到刚才的推论,我想凶手必须要等到确保寄席附近没有人后才能开始准备。  

考虑到寄席在实习楼B的附近以及凶手要准备的东西很多,根据【各地之间的步行时间】,就算凶手只是来回一趟再去灯塔,也要起码30-45分钟...还要去实习的检察官才能教室拿东西等等行为,最最起码需要一个多小时...  

不过距离凶手到达灯塔的20:50前起码还是有三个小时后的准备时间。  

我想很难通过这个去确认凶手...

  

 

发布时间:2023/06/13 18:30:33

2023/06/13 “审院裁判”裁判场 第二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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