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便编一下
如果以“预谋犯罪”作为前提来考虑,凶手想必在实施犯罪前已为自己准备好了退路?
如果是我的话……既然选择了在白天动手,就一定会想办法确保在预估死亡时间附近,自己身处于人群之内。
极地表演就是个不错的选择。
况且,那个沾血的玩偶服在游行中也曾出现过,它沾上血迹的时间只能是14:30之后——恰好也与第二场表演的时间相重合。
假设电击枪的确由凶手本人租借,参与第一场极地秀的人员就缺乏提取凶器之一的时间;第二场则是个恰到好处的掩饰。
自己坐在观众席,却借用某种机关,或延时装置,远程杀死后台的四王天小姐,这个设想如何?
啊当然我并没有对任何人动手的打算。
这些都只是推论而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