只是假设
被租借,但并未被用在四王天小姐身上的电击枪。
考虑为被她本人借出,用于击晕特定对象,进行后续案件的准备,也是合理的吧?
还有她的疑似装盛过尖锐物品的腰包,她的才能教室里遗失,已被证实用于本案的机关设计的匕首……
证据所诉说的事实往往才是最可信的。
现阶段我无法说服自己从“四王天小姐可能在谋划一场主动的犯罪”这点转移视线。
我信赖她的能力,但对她的本性并不了解。
要说这套推论最大的疑点,确实也是她怎么可能在徒手搏斗中输给在场的任何一个人。
在解决这个疑点之前,我也并不打算污蔑她为杀人未遂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