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管怎么说,要穿着那样的服饰在地面上行走还是太过冒险了。况且那也不是临时穿脱很方便的设计——我倾向于认为,袭击者提前完成了潜水服和外骨骼的穿戴,而后以乘车或潜泳的方式绕过了大家的视线,抵达实习栋D。
乘车可以获得高于步行4倍的行动力,而外骨骼同样可提供等同于小汽车的速度,就效率来说相差无几。
那么到底是用了车还是脚蹼呢……不妨从剩下的两辆车最后的下场来进行倒推吧。
首先是11:55返回科技馆的车,就叫它车A吧。
它最晚于10:55开始自动返程,最后停留的地点如若不是某非固定目的地,则有10:44的旅社,10:41的潜水中心,10:47的实习栋D三种可能性。再往前倒推,分别需要10:33、10:37、10:39从科技馆出发。
继而是案发后被发现沉没在潜水中心外围海域内的车,可怜的车B。
要开进海里只能使用手动模式。除非有帮凶存在的证据,否则现阶段我倾向于认为袭击者曾在潜水中心出现过,拿取了服饰,并处理了这辆车。
其中有一组时间的相似性不是十分有趣吗?
加西亚和白他们的车,当然,只能顺着喊它车C了。车C于10:47在实习栋D遇袭,而10:47恰有另一辆车A也可能正在实习栋D停留,此后的一个小时再也没有移动过,直至开始自动返程。
这会是真相的一部分吗~
又或者,袭击者只是用死者的通行证随意为车A指定目的地,确保案发期间这辆车不会出现,随即自行驱车前往潜水中心,在处理了车B,穿戴好潜水服后,在海中以与车辆等同的速度潜行,赶往实习栋D?
考虑到白产生分析毒素的计划至少要在10:15发现海道的尸体之后,而驱车往返科技馆-潜水中心,潜水中心-实习栋D恐怕不会短于20min,留给袭击者计划与准备的时间仅有12min左右,还真是紧迫呢。
用车还是用游的,诸位怎么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