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o塞缪,维拉
就算是临时起意的灭口行为,袭击者也必须事先了解保险调查员才能教室的构造,至少应该知道“正常进入”的方法,因此袭击者才夺走了加西亚先生的眼球和通行证。
然而,除此之外更进一步的规则,比如“残肢断体也会被视作一个人”这一点,袭击者事先真的知道吗?
这种事情除非是和加西亚先生熟悉的人否则一般不会知道吧?
还是说凶手并不知道、对凶手来说是一个意外情况?
临时起意的行为肯定不如事先设计过的计划来的缜密。 若是遇上预料之外的状况,得随机应变才行。
to阿特,阿比留
控制住约翰逊先生的“机生虫”作用时间只有10分钟,当时加西亚先生也已经拉响了警报。
就算没车只能步行,从科技馆到实习栋D也只需要30分钟,全力奔跑的情况下耗时会更短。
如果袭击者有使用过电梯的话,我想顶多只有上下一次而已,而且还必须争分夺秒地行动。
......那个外骨骼,在陆地上也可以“加速”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