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述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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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鲁斯凡所說的一樣,按現在推測出來的事實,本人事情經過進行一個大致上的理清。 

  

1.凶手在夜時間在警察局進行了佈局,并躲藏在了警察局内外墙之间的空間。這一點,本人相信凶手一開始就是打算利用翻板機關殺害桑原君。就如凶手得知射擊場的地下空間一樣,凶手很有可能提前知道這個信息并打算利用信息差進行犯案。 

  

2.桑原君因收到字条,在凌晨4點,或者是可能會更早的時候携带摄影机前往警察局。 

   

3.被【血色涂鸦】吸引的桑原君上前,因天色黑暗而打算接近觀察時,被凶手利用翻板機關注射了麻醉药,失去意識。衣服沾上顏料…【非血之血】,大約是凶手沒有想到的意外吧。 

   

4.凶手在使用铁锥破壞摄影机之後,便把失去意識的桑原君搬運到射擊場,最後在射擊場被殺害。 

   

有關【屋檐下的吊威亚】和【断头铁锥】…。 

本人推測,這兩者可能會是如爱因涅尔德君所說的一樣進行翻板機的道具。后墙上部份沾有泥土,想必翻板是一整道墙進行反轉吧。要在桑原君沒有反應過來的速度進行翻板,可能需要不少的力量。 

  

  

  

发布时间:2024/11/13 07:25:55

最后修改时间:2024/11/13 07:26:16

2024/11/13 沙士镇法庭 第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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