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述12】
TO 兔子
哦哦。…也就是说,“兔子”先生,您是在暗示这是又一次利用了文字游戏的小误会吗?但我记得有人曾经在警察局内部调查过,那里确实可以看到一堵木墙。这仍然算作“不属于警长的领土”吗?
这就像说,因为自己家有一面墙有瓷砖夹层,它就可能其实属于是公共的厕所一样。
此外,虽然警长通常不允许任何人进入,但他不知何故允许某人用木材修复后墙。
我在想…如果凶手可以在不探索的情况下弄清楚射击场是如何运作的,那么他们可能也不需要探索医院来从那里得到一些东西。也许这根本不是文字游戏,而是凶手拥有某种权利,允许ta促使警长说出可以有多种解释的台词,从而隐藏ta的行为。
嗯嗯。一个猜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