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o 奏(陈述26):
有道理~如果凶手本来就打算在射击场杀人,好像完全没必要先把人叫到警察局欸。这不是多此一举,只给自己增添了麻烦吗。
所谓杀死桑原分三步:第一步,把人约到警察局,第二步,把人迷晕,第三步,把人搬运到射击场……累不累啊!直接把人叫到射击场biu的一下打晕不是快捷多了吗。
凶手偏偏非得这样干~是不是因为,在警察局安排的情节其实要比见面就杀人复杂一点?
To 兔子:
哦?有人想要我的命啊~我原本也有机会以受害者的身份参与故事来着?
装死吓唬大家结果却真的死了——这个点子不错。
但是啊,如果是准备把我杀死在那里……最重要的凶器要用什么呢。
明明铁锥本身就是跟场景相当搭调,又绝对杀伤力充足的工具了,却还特意把它挫平了。简直就像是生怕会伤到人一样!
总不能是想给我看这个然后邀请我表演装死吧!
这么多萌萌差分一定可以活到第四章吧
这么多萌萌差分一定可以活到第四章吧
人生不幸莫过于差分没用完就要死了
这么多萌萌差分是哪个画手画的呀好想认识一下~
这么多萌萌差分这个画手一定很会画血图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