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锦不喜欢狐琼,实在是因为他真的是个完全以自我为中心的人。虽然白手起家的时候两个人的确是非常要好的搭档,不过就像再好的关系也会走到尽头一样,狐琼这种人更是不念旧情。他才是天生的商人,唯利益至上,唯我至上。 阿锦自己也知道自己其实不那么适合做生意,他太认真了,对什么都是,难以不去计较得失。这在风云诡谲的生意场上实在是缺乏变通。他唯一的优势就是也在认真对待学习,什么不会就学着去做好,哪怕是表演出来呢,只要看着像那么回事就足够用了。他一开始几乎完完全全只是为了实现狐琼的梦想才做到这步的,他几乎什么都做了 所有大富豪的钱都不会是纯赚来的,往往是有关系的攀关系,有家底的吃家底。阿锦和狐琼两个人都是白身,什么也没有。诚然作为狐仙灰仙之子嗣他们会比普通人运气更好些,这对于狐琼的野心来说却是远远不足的。为了筹到足够多的款项他们当然也走了些旁门左道,总之不知道使用了什么方法阿锦和某种存在做了交易,使自身吸引财富的磁场加强,也就是所谓的“发邪财”,但他也付出了一定的代价。 并不是当下立即支付的,因为那玩意吃的是阿锦的气运。为了获得这项能力阿锦的命运被改写了,交易完成后能力被赋予到他身上,他的血肉也对同类来说有着无与伦比的诱惑力。 某种程度上这项交易是通过将阿锦自身的阶位提升了一个纬度,但对于修为低于他的东西们来说他的存在就是最好的补药,如果能吃到他的话自身的能力也会向上跃升很大一个进步。 借用生物本能的贪婪来作为对阿锦贪婪想要更多财富的惩罚这招简直毒到没边,同类相食这更是想想就让人毛骨悚然,这意味着他之后必须小心谨慎地面对自己的亲族,一旦受伤或者露出疲弱之态他就有概率被暗中蠢蠢欲动等待时机的同族们群起而攻之给分食掉。阿锦当然是害怕的,不过好在他足够冷静也足够小心,一直小心翼翼地运筹着,借这项特点化劣势为优势反而用它来驭使群鼠,帮了他很大的忙。 四处散布在城里的群鼠构成了一张巨大的信息网络,不论阿锦想知道什么想传达什么都会无比方便。不过大概是因为近些年血放太多了,身体亏损补不上来,他的体质不太好,非常畏寒,也战战兢兢精神紧绷。 这个时候狐琼的翻脸不认人对他而言就是个非常大的打击了,阿锦认为自己几乎已经帮了能帮他的一切,为了他好事坏事全都干过,甚至遗忘了自身,他却仍不知足甚至并不把他当做一个完整的人来看。在他眼里阿锦始终只是食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