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述3

阅览数:
27
评分数:
0
总分:
0
举报

To 亚特兰1

“确实。那么,这次会不会也跟上次一样【凶手】在找人的时候就已经混进了人群当中呢……”

“假设如果那具【焦尸】真的就是未言人的话,根据三楼的【地面焦痕】来看,或许真的有人在旅馆内袭击了这位也搞不好……【尸体的内伤】能做到这种程度且熟知未言人日常行踪的人……但从居住在三楼这个能够‘近距离’观察未言人的地理优势来看,嗯会是谁呢?未言人住在305号,然后住在304号的【她】也遇害了……这其中到底有什么关联呢?”

发布时间:2025/02/03 14:19:44

2025/02/03 沙士镇法庭 第三章 很能逼逼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