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述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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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o 莲 同意2   

     

“才能”吗……在发现麦克、真行的时候,我曾近距离观看过染谷先生解剖尸体的手法。不得不说,他的技术确实已经达到了专业的水平。但是,有关于那份【爆炸测试】,为什么它不能跟那封【超认委任书】一样有可能是经由他人之手制作放在染谷先生的个人农庄内用于嫁祸给他的呢?亦或者那是染谷先生和他的合作伙伴共同制作的。再者,即使染谷先生掌握了调制炸弹的技术,那么定时器的部分又要如何解决呢?【灼烧的碎片】(有可以看出原本是微型机械定时器的物体)   

     

To 阿卡洛尼克 【工18】   

    

但如果6:15-7:05期间户内的骚乱是炸弹依次爆炸直到爆炸结束的持续时间的话就不算太久了,再者,炸弹爆炸的音波专递到湖水里直到消散也需要一定时间。【鱼塘的喧闹】然后我们在7:33的时候在东北岸靠近汽水厂的地方发现了那个【烧焦的辨识证】,凶手C完全有时间在这约30分钟内从地下脱身。

To 莲 陈述14 

    

然后关于染谷先生身上的烧伤我有一个想法,那就是负责协助安装炸弹的C故意更改了炸掉的位置,从而导致染谷先生被爆炸波及了。【灼烧痕】(巴贝奇房间外的过道3号门蓝环区侧面离地约2m处额外有一处灼烧痕。该处中央没有烧穿孔)   

     

       

     

  

 

发布时间:2025/03/29 13:41:35

最后修改时间:2025/03/29 13:45:46

2025/03/29 沙士镇法庭 终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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