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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一处刑其实是我设计的呢

【陈述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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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O 丹下【陈述20】 

如果委任书是别人放进去的,那么放进去的时间点怎么看也应该是染谷先生出事后吧?毕竟在这之前放进去的话会被染谷先生发现,而且说到底,染谷先生应该是今天才第一次进入湖底设施,在此之前那个人也没有理由要特地针对染谷先生一人来伪造他参与沙士镇的建设……吧? 

而且就算是伪造委托书也需要时间呀,如果那个人见到了湖底设施的染谷先生所以打算伪造委托书的话,从湖底设施回来、制造委托书、再潜入染谷先生的农庄放下委托书……有那么充沛的时间吗? 

    

TO 千石【10】 

哦哦~说的也是呢! 

如果阶梯是布置 3min 炸弹的人使用的,那么看看身高 170cm 以下的人选就能缩小范围了呢……! 

唔唔……首先是圣希和丹下女士,然后有茨维塔耶娃女士(瓦利亚)、千石先生你自己、普利兹科特女士(尼克希)、费尔希恩女士(苏黎世)、小豆畑女士还要乌尔苏拉女士(阿卡)——哎,这不还是挺多的嘛……! 

    

不过话说回来?如果炸毁监控设施的蓝环区炸弹和巴贝奇房间内的炸弹是染谷先生设置的,而 3min 炸弹是另一人设置的……那个人哪来的炸弹呀? 

    

    

    

发布时间:2025/04/01 14:04:21

最后修改时间:2025/04/01 14:05:24

2025/04/01 沙士镇法庭 终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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