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发现我还是懒得注册新号所以还是将就用吧
(打哈欠)
(点下【弃权】)
我觉得数据复制体根本就不该有人权啦,但是既然在那种环境下大家会“出于自我意志做些违法的事情”,就感觉其实不付出代价也行不通呢。
虽然如果没有集团的要求,也不会出现那种【杀人的环境】啦。
(说到底,上头真的会听在这里大家做出的决定吗?)
(算了,反正不幸从事政治的是你们嘛,加把劲自己搞定吧)
(……总觉得曾在以前说过同样的话,是什么时候?)
发布时间:2025/05/03 16:39: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