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旬夜
备注:凑数凑数
免责声明:无声
1、
宁江区是个人才辈出的地方。
那年头的电竞圈,不,应该是电子游戏圈,放眼望去都是一群蓬头垢面的小年轻。
烟味弥漫的网吧里,一群瞧着不务正业的人三五成群,要么没班上,要么逃课,凑成一排,或见缝插针,抓着一把花生,吃着点泡面把游戏给打了。
而路小南不一样。
怎么不一样?大概是浑身上下充满了一种好学生气质。坐在一堆打游戏的人中间,不像是来玩的,倒像是来网吧查资料的。
——龙行Sky那队长,长得眉清目秀,技术不是最顶尖的,但是战术意识一流。
没听说吗?
那玩战术的心都脏。
“我靠,禽兽啊!”肖枫在集装箱后被龙行的人秒了的瞬间,抬头看见网吧天花板的灯嗞啦一下。“猴子,老尉别慌,稳住节奏,这把能赢。”
他松开手去看队友屏幕。
那瞬间,整个网吧嘈杂的声音像有了形状,一如扭曲的线条浮动起来。届时,眼前的光,画面,和声音如同走马灯形成了旋涡。
闪烁的红绿灯光充斥着视线,像是道路车辆上的刺目警告。
他像是被一股力量吸进了汹涌的旋涡里。
一如一场梦——不属于他的记忆被强行塞进了脑子。
等他回过神,趴在桌子上干呕的时候,眼泪控制不住从眼眶砸在地上。
“……11月22号……”
-
肖枫一辈子遇到的对手,凑起来能绕着宁江区菜市场围一圈。但能让他放在心上的,就连网吧包间前排都坐不满。
而路小南算一个。
在1coin队长这么多年并不算富余的印象里,龙行Sky的队长South是个每次他对敌都要打起十二分精神的人。哪怕他们对战次数不多,但每次都足够激烈和酣畅。
只可惜这个强敌由于一场意外,死在了和他比赛的前夕。
听到这个消息的那天,One coin战队在一场并不是滋味的庆祝里,无声地给彼此击了个掌。不是为了庆祝,倒像为了缅怀。
那时的肖枫低着头叹了口气。
他想,真可惜。
——可惜路小南,可惜他的技术,可惜他这个人。但那点可惜,像是遥远海平面上的镜花水月,风一吹能散。
而他从没有想过有一天,世界会把路小南的整个人生砸进他的手里。他托不住,就像一叶浮舟入海,几乎将他溺死。
-
“肖枫!晚上还有比赛你干嘛呢!?”
“我有事,不用等我。”
-
第一次看见路小南。
或者说,在这个时间线里,肖枫第一次看见路小南,是在对方常驻的网吧。
龙行sky的游戏区在新门街附近,和肖枫的活动场所有点远。
他们这些打游戏的,平日就像盘踞在各自山头网吧的地头蛇一样,有种微妙的各自为阵,井水不犯河水的气氛。哪怕有时候凑在一起打比赛,也有种主客场的对战的架势。
所以当年,肖枫几乎没来过这里块。
他站在门外透过玻璃往里头看,这间一个小时比他们那儿贵了五毛的网吧里,龙行sky的战队正齐刷刷坐成一排。
最中心的路小南,剪着干干净净的学生头,格子衬衫,手指在键盘上操作飞快,神色却从容,偶尔张张嘴似在指导队友。
他是那么鲜活。
——求求你,一定要阻止他看那场比赛。
——我拦不住你哥,就去拦撞他那辆车去。
他也不知道这些记忆是哪里来的。
似乎在某个瞬间他忽然就拥有了它们,一个未知时空里,他和一个叫路小北的男孩在游戏里相遇,他求他去救他的哥哥。
而他答应了。
却没做到。
寒冷雨夜的水。
医院走道白色地砖。
鲜红的血迹,密密麻麻,泛着腥味,又被带着消毒水气味的拖把拖干净。
肖枫曾在上面走过。
他抱着脑袋,顺着网吧外墙蹲下。
世界上有种理论叫时空连接。一如某种同频率电波频率相互吸引和作用,会让人感受到不同时空的声音,或者图像。
他不知道这一切的真假。毕竟在这个世界,他没有阻止过什么车祸,更没有在某天游戏的途中联络上2019年的名叫路小北的男孩。
所以……
“兄弟,你没事吧?”
手臂被握住,能感觉肌肉相触的质感。
逆着光,是一张并不算太过熟悉的脸。路小南温热的呼吸落在他脸上,他看见对方带神采的眼睛。
“我……有些胃疼。”
“那要送你去医院吗?”他说。
他反手握住路小南手手腕,试着站了起来。他说。“好。”
2、
那年的宁江区出了一件惊天地泣鬼神(并没有)的事。
One coin战队的队长肖枫和龙行Sky的队长路小南杠上了——隔三差五去人家所在的网吧寻衅滋事。
“不是,这有必要吗?他们这网费比我们那儿贵多了。”
肖枫那时带着耳机和大尉咬耳朵。“知己知彼百战百胜啊。这龙行是个强敌,到时候比赛没准就咱们对上了,提前了解对手是为我们未来成功夺冠的打基础。”
“得得得,还基础呢。”一旁麒麟白眼翻上天。“这了解战术哪儿不行啊,我们原来那网吧是没网怎么的?你就死活要我们拖家带口来这里看人眼色。”
“就你XX的话多……”肖枫嘴皮子没磨利索,抬头就看路小南朝他这看了一眼。他上下牙磕巴张嘴闭嘴半天,也没把那剩下半句话给说出来。
要说战队配合,龙行sky确实在宁江数一数二。
肖枫的队伍里来了个老沙救场,突破力增强,但团队粘合度还差些。
所以,演练战术实操对战是真,放不下人想时刻盯着也是真。
那段十月天,南方的暑气还未消散。
空气里是闷热的泥土味道和将下未下的暴雨。
肖枫在新门街网吧落地生根,几次被噩梦惊醒,抬头看到对面还活着的路小南的时候,总带着种劫后余生的庆幸。
他也不知道自己在执着什么,就好像真的在某个时空,有个自己朝着他大喊。
——你可以救他,你明明再努力一点就能救他,你为什么不试试。
那些怪力乱神和天方夜谭成了他的梦魇。
肖枫没得选。
-
那年的CF大赛办的如火如荼。
宁江区一群终于被关上电竞人称号的游戏痴,对夺冠的热情就像是饿狗追肉,争得你死我活,战况激烈,隔三差五的训练扒了One coin半条命。
麒麟和罗阳掐起来的时候,肖枫还在吸溜他的面。
对面,路小南轻车熟路地挤进那两只乌眼鸡中间,见怪不怪得把他俩扯开。
他眼神示意了一下肖枫。后者拍拍麒麟肩膀,又弹了弹罗阳胸口的灰,说了声“没事儿没事儿。”就跟着路小南一起一前一后走了出去。
新门街附近的交通比金燕网吧那热闹,肖枫蹲在路边看着不远处的“北京欢迎你”,路上三轮蹦还冒着点黑色的尾气。
路小南靠在路边的电线杆柱子边上。“你最近状态不对。”
龙行sky的队长,待人细致入微,对于队员的身体状况向来关注,不过这次倒是多管闲事管道竞争对手这来了。
“睡不好罢了。”肖枫蹲在马路边上,伸手去接抛出的硬币。
天色向晚,乌云密集得压了过来,似乎要落大雨。
肖枫看着手上的硬币没说话,很久他问。“路小南,你有没有想过自己哪天会死啊?”
“人不是都会死吗?”路小南轻笑了一声,口气里云淡风轻。
肖枫看了眼,却不意外。
路小南是个待人温和的人,礼貌永远是第一位,不到万不得已绝不会和人吵起来。
那些梦境里被对方推了一跟头的争锋相对,到头来成了假装胃痛被人载回家里喝的热水。记得那时路小北还在家里看电视,回头扑进路小南怀里喊哥哥。后者摸摸男孩的头,回头指了指他说。“小北,这里还有一个哥哥。”
暖黄色的屋子,被安排整齐的家具。
舒服的四口之家,像是春日生长的爬春藤。
“如果有一天,有个陌生人告诉你,今天不能出门,你否则你会死,你会怎么样?”肖枫站在路边问。
“那我估计会觉得他在恶作剧吧。”
“那如果那个人是我呢?”肖枫抬头看他。
昏暗的天幕下,那双带着点水光的眼睛,折射出一点暧昧不明的亮度。
他看他的眼神总是特别的。
路小南知道。
从他第一次见到肖枫,就从那人眼里读到了说不清道不明的东西。
哪怕是第一次来网吧,踢馆似的站在他们面前,嘴上说着。“哥们儿,敢不敢比一局。”眼里那点挑衅落到他身上,却又顷刻间浓墨重彩得悲伤起来。
他不明白为什么会被一个陌生人用那样的眼光注视着。
“……我是不是什么时候得罪过你了?”龙行sky的队长礼貌发问。
一头乱毛的1coin队长对着天空抛着他的游戏币。“可不,你们网吧贵的要命,害我明天想加根火腿的钱都得搭进去,仇海了去了。”
“你该不会是在拐弯抹角向我借钱吧?”
接住落下硬币的One coin队长回头对他。“诶,路小南,我们打个赌怎么样。如果我抛这次硬币是“win”,你要答应我一件事。”
路小南挑眉。“那如果是另一面呢?”
那时候肖枫上前按住他肩膀,笑道。“那我就为你拼一次命。”
-
肖枫曾见过许多个秋季。宁江的秋天总是来得很迟,稍纵即逝。
一如入冬前的一次意外,老天调温出了错,把夏天和冬天按牌出打了个对子。
肖枫这个人其实倔得很。
他从来不相信什么命中注定,也不信什么命里无时莫强求。
生得执拗,自己认为对的是,哪怕冲的头破血流也不回头。可当那些记忆却和现实不断重叠,他倒是终究开始动摇了。
虽然在那些多出记忆里,自己从未去过路小南的网吧和人打过什么对战。但最终决赛前,One Coin和Double Kill的决赛安排,却像是一张最后的死亡通知书开在他面前。
——那些你不相信的事也许会发生。
——那些你无法挽救的悲剧会再次出现。
那些你拼尽全力也无法改变的命运,究竟是真实的,还是你一场梦魇残留下的可笑幻觉?
肖枫在参加比赛之前,手机收到路小南的短信,对方的最新回复是。
【知道了,我肯定不会来。】
言之凿凿像极了无数个肖枫失眠的夜晚,对方给他发的。
【你信我,调整呼吸,很快就能睡了】
路小南是个足够温柔的人,春风化雨。
肖枫曾经仓皇地闯进那个人的生活,却撞了个头破血流。
而这一次,他选择了成为他的朋友。——哪怕心怀目的,哪怕动机不纯。他这次却能够伸手握住路小南而不被推开;能触摸躺在沙发上睡着的路小北毫无防备的脑袋而不用提心吊胆;
还能作为一个朋友在高高抛起一个硬币,和对方定下一个赌约。
——11月22号,我们1coin和Double Kill的比赛你不许来,路小南,愿赌服输。
于是,那天晚上,宁江的那场暴雨如约而至。
在那个嘈杂,带着烟味,尖叫的网吧里。年轻的队长为了他的队友,为了和对手决赛见的约定,他用尽了全部的力气。他打得又疯又狠,直到耳机里的获胜音效和队友的欢呼声响起。
那一刻,屋外响起一声惊雷,那声雷鸣声穿透了网吧的欢呼,他收到了一条来自路小南的短信。
【打得漂亮。】
他回拨了路小南的电话,含笑的眼里映着网吧的灯光。
电话那头是一阵忙音。他试着又播了一遍,这次却成了关机提示,像是什么命中注定的轮回。他忽然害怕了起来,手机里的播出键被按了一次又一次。“对不起,您所拨打的电话已关机”
他像是被利剑贯穿了肺腑。心跳如擂鼓于疼痛一起席卷了他全部的感官,他又想起了那些画面,路小北抓着他的领口撕心裂肺的喊声。
——时间,地点,全部都告诉你了,为什么救不到!
——为什么什么都做不了!
“……不对。”他几乎是丢下键盘往人群外冲。
“肖枫!诶——肖枫你跑什么!外面下雨啊——!”
他撞进大雨里,一路朝着天北路跑。大雨冲刷着他的身体,在深秋带走他身体的温度。那些狼狈的痛哭,和诡异的血腥味似乎又回来了,刺目白色的瓷砖还有鲜红的血迹。
——你又睡不着了吗?
——你状态不对,再失眠可以给我打电话。
——小南,你看看爸爸。
身后传来一阵鸣笛声,肖枫抓着手机回头,看见了一片刺目的白,他怔怔站在原地,似乎透过滂沱的雨幕,透过那些刺目的车灯,看到两个伤痕累累的少年。
——肖枫,我可以不去看你比赛,但你要赢啊,总决赛上我可不想对手是别人。
“路小南……”他手臂像是脱力般垂下,手机从指间滑落,刺耳的鸣笛飞速逼近,那些自责和痛苦将他拖进冰冷的深渊。
下一秒,有人从他身后扑出来,将一把拽回。
“肖枫!你他妈不要命了——!”
3、
路小南把人拦腰抱住的时候,像是抱了一团又冷又沉的棉花。
肖枫身上都是浸透了雨水,湿漉漉的头发蹭在他脖子上冻得他打颤。
“肖枫……肖枫!”路小南想摇醒他,脖颈相接处却感觉到一阵温热。他好像哭了。那个平日玩世不恭的人,一双肩膀单薄得厉害,在他怀里发抖。路小南将他圈紧,一只手去拍他的背。
他总擅长哄他的弟弟,小孩子,心思简单,你说你爱他,他就会笑。
于是他将头靠近肖枫耳边。“没事了,别怕我在呢。”
肖枫获得知觉般用力抱住他,因为太用力,整个肩膀都绷紧。“不要死……路小南你不要死……”
路小南没试过这种感觉,像是有人在他心口劈开了一个口子,强势又决绝得走了进来,他浑身冰冷,带着寒夜的雨和伤,于是他忍不住伸手将人抱住,融进了血肉之中。
肖枫这个古怪的人,进入他生活的方式总带着一种诡异的违和。
路小南心思缜密,所以他能下意识感觉到一个人行动者的不合理。肖枫就是他能捕捉到的最大的不合理。
但他喜欢他的战术,喜欢他在一场比赛结束之后复盘漏洞时候的感觉,喜欢他嘴皮子能耐能和他们家罗阳斗嘴斗一天,也喜欢他某天醒来时候,下意识找他的眼神。
他总在关注他,却好像又不在看他,像是一团抓不住的雾。
而那团雾气现在在他怀里。
雨夜里的年轻人抱住了一身狼狈的躯壳,将自己的温度送了进去。他们相拥,像两株肆意生长的藤蔓紧紧缠绕在一起。
-
2008年,CF首届电子竞技大赛,宁江赛区的决赛如期展开。
两大种子队伍,龙行sky和One coin究竟谁能胜出的话题被讨论得如火如荼。
网吧里嗑瓜子的嗑瓜子,看热闹的看热闹。
比赛前半个小时,One Coin的队长被对面的队长“持械”“绑架”到了某个角落。
肖枫嘴里还叼着个包子,吃了一半差点没给路小南噎着。“有事儿说事儿!”
肖枫啧他,后者手上一把车钥匙抛进肖枫怀里。“干嘛啊?”
“你不是想试试我那车吗?车钥匙送你了。”
“哎哟哟哟!”肖枫挑眉一副识破奸计的样子。“路小南,搁这贿赂我呢?想让我们1coin故意输给你,做梦吧你!”
“那硬币借我用一下。”路小南没接他话茬。
肖枫狐疑得把硬币递上去,只见对面路小南伸手一抛一接,将硬币盖在手背上。他问。“肖枫,你为什么最近都不来我那儿了?”
“你那网费那么贵,去不起,不去了。”
“那为什么现在晚上也不给我发短信打电话了?”
“睡得好,不费那电话费。”
“那上次说要告诉我的那个秘密呢?”
“这不是说好了,等比赛以后吗?”
“我等不及了。”路小南把肖枫逼近角落里,这个比他小了五六岁的少年人,此刻眼里依旧是笑意,却让人觉得自己是被狮子顶上的猎物。路小南看着温和,却隐藏着某种侵略性。“莫名其妙为了我哭了一场,然后网吧也不来了,电话也不接了。这么自顾自地来,自顾自得走,枫哥,世上没有这种道理。”
“……路小南……你到底要干嘛?”
“打个赌吧?”路小南视线落下手上被盖住的硬币上。“如果是“win”,你现在就把那个秘密告诉我。”
“那如果是背面呢?”
-
很久以后,One Coin的队长还能记起那场比赛,燥热的赛场,争锋相对的比拼,周遭人们的呐喊。
在某个不为人知的角落里,运筹帷幄的少年人抬起他的手,硬币的纹路映着点夕阳的光线,泛着淡淡的亮色。
少年人笑着看他,笑得肖枫心头一动。
那时候肖枫还没来得及从路小南劫后余生的喜悦里,读到自己心跳加速的原因。
他的世界有梦想,有队友,有游戏,有那场滂沱的大雨。
命运将路小南的生死交在他手里,让他牵挂在意。
却还没来得及叫他爱上。
可有人比他先行一步。
少年人的唇不经意擦过脸颊,是轻柔的触感。
他说。“我想要你早点发现……”——发现一个秘密。
秋日晚风吹过人心,带起路边梧桐叶沙沙作响。
本该逝去的少年依旧鲜活,他小心握住眼前人的手,将额头抵在在他肩上,像一个拥抱。
他说。“肖枫……”
——我喜欢你。
-END-
作者:夜雀子
评论:随意
“妈妈,张大汪他们什么时候来呀?”
刘小喵拉了拉母亲的外套下摆问道。
正在厨房里忙碌的女人转头看了一眼女儿,又将注意力放回手中正在削皮的胡萝卜上。
“应该快了吧?他们说四点到。”
“喔,四点啊。”刘小喵点点头,转身跑到客厅,看向放在茶几上的台钟。短胖的那根指针正朝指向正右方,瘦长的那根则笔直地将表盘下方一切为二。
还有半个小时,她的好朋友才会来她家做客。
削胡萝卜的女性一边清理着水池中的杂物,视线越过分隔厨房与客厅的玻璃,落到蹲在茶几前的少女身上。
“你要不打个电话给张大汪他们,问问他们到哪儿了?”女人说,“我的手机在沙发上,你找找。”
“对喔!”刘小喵拍了拍手,从地上一跃而起,扑向沙发。她家的沙发一共有三条,她的母亲平时喜欢看电视,因此经常会坐在正对着电视的那条。
刘小喵扫视了一眼绒面的沙发,没能立刻找到自己的目标。她开始翻动放在沙发上的靠枕,猜想着母亲的手机到底是藏在哪一个靠枕下面。
然而将每个靠枕都翻了个面,她依旧没有找到自己的目标。刘小喵跑到另外两条沙发旁找了找,可母亲的手机始终没有出现在自己眼里。
刘小喵有些疑惑,开始思考是不是母亲记错了。于是她一边将手指探进沙发缝里,一边提高音量引起母亲的注意。
“妈妈,沙发上没有你的手机。”
“咦?没有吗?”女性的声音淹没在水流声中,“茶几上呢?”
“茶几上没看到,我正在沙发缝里找。”刘小喵说,“但是,还没有找到。”
“咔哒”的细响传进刘小喵耳里,同时水流声消失了。母亲的身影依旧停留在玻璃另一侧,只剩她的声音飘到客厅。
“奇怪了,我记得刚才还用过呢......”她的母亲顿了顿,忽然想到什么,“你用你的电话手表打打试试?妈妈的手机号你记得的吧。”
刘小喵停下了翻找的动作。
“电话手表......”
随着低声呢喃,少女的视线缓缓移向自己的左手。一枚有着天蓝色腕带的手表正环绕着她的手腕,黑色的表盘倒映着她的眼睛。
这枚手表是父母送她的儿童节礼物。除了适用性能的时候拨打过父母的手机以外,她还没有给其他任何人打过电话。
第一个电话打给了妈妈,第二个电话打给了爸爸,第三个电话她想打给......
“刘小喵,找到妈妈的手机了吗?”
母亲询问的声音再次飘了过来。刘小喵看了看自己的手表,抿了抿嘴唇,将衣袖向下拉了拉,盖住了自己的手腕。
“还没有,”刘小喵回答,“我先再找找,可能我看漏了。”
“好吧。”母亲没有多说什么,而回应也再次被淹没在水声中。
母亲没有追究她不打电话的反应让刘小喵松了一口气。她看了眼自己被沙发挤压得有些发红的手指,深吸一口气,再次将视线投向周围,开始回忆母亲上一次使用电话是什么时候。
最先浮现在脑海里的,是早上妈妈跟张大汪的母亲打电话的画面。妈妈和对方聊了什么以后,忽然邀请对方来自己家里做客。挂了电话以后,妈妈告诉自己,张大汪也会一起来。
“说起来,张淼说她也给张大汪买了个电话手表。我顺口问了一句,我们买了同一款呢!”
她还记得妈妈说了这么一句。张淼是张大汪母亲的名字,刘小喵知道,妈妈和对方的关系很好。平时如果哪一方没空接她们,另一方就会帮忙把她们送回去;而且两家经常去对方那里做客,邻居们似乎已经默认张大汪家是自己家亲戚了。
“张大汪也有电话手表了吗?”
刘小喵记得自己问了这么一句。
“对呀!”妈妈当时看起来心情很好,“张淼觉得手表质量不错,还想给你买一个,没想到我们家也买了。不过说来也巧,我本来想着如果你觉得好用,也送他家一个呢。”
“哦。”刘小喵应了一声,犹豫了许久,问出了另一句,“那张大汪来做客会带着手表来吗?”
“应该会吧?张淼说他可喜欢了。”母亲说,“等他来了你们可以交换一下联络方式,以后约出去玩就方便啦——但是一定要提前跟我们说哦,不能悄悄跑出去。”
站在沙发前的刘小喵低头,看向自己被衣袖遮住的手腕。她隔着衣服摸了摸光滑的表盘,忽然摇了摇头。
“......不对不对,要先找手机!”
刘小喵自言自语一句,再次将注意力放到了寻找手机上。
总之,早上母亲打完电话以后,就把手机放在了茶几上。这之后好像还打过几次电话,但过程怎么都好,她得想一想现在手机可能在的位置。
客厅的茶几和沙发上都不在,那会不会在卧室?刘小喵一边想一边跑向卧室,在床头柜和枕边翻找着手机,却一无所获。
难道是在卫生间?刘小喵又转头跑向卫生间,看了看洗手台附近,却只看到了常规的洗漱用品。
是不是把手机带进厨房了?怀揣着这样的猜测,刘小喵跑进厨房,一边小心着不妨碍母亲做事,一边探头探脑寻找着手机。
“刘小喵?你干嘛呢。”
可惜的是,虽然刘小喵已经很注意不干扰自己的母亲,但是她满屋子跑来跑去的身影还是引起了母亲的注意。
“我、我在找手机......”
“还在找?”母亲有些讶异地挑起眉:“你的电话手表呢?是不是忘了怎么用通话功能了?”
“不是不是,我知道怎么用——”刘小喵慌忙摆了摆手,但却不知道该怎么解释自己不打电话的原因。
她的沉默再次引起了女性的注意,女性甩了甩手里的水,疑惑地打量着局促不安的女儿。
沉默包围了两人几秒,最终按捺不住疑问的女性率先开了口。
“刘小喵,那个电话手表——”
“叮咚——”
女性的问话被铃声打断。当母亲的视线从刘小喵身上移向入口时,刘小喵松了一口气。
“应该是张大汪——张淼阿姨他们!我去开门!”
在母亲又说什么之前,她脚尖点地冲向了玄关。急急忙忙将门打开,一位笑容满面的女士正站在门外,她身后跟着一名与刘小喵差不多高的男孩。
“嗨小喵,我们来啦。”女士摆了摆手,在小喵让出一条道的同时走进了屋内。
“张淼你们来啦!路上堵车吗?”
原本在厨房的母亲不知何时来到了玄关,招呼对方的声音听起来十分轻快。
“不堵不堵,我们顺着双全大道过来的,可畅通了——嗯?”轻车熟路找到客用拖鞋的张淼忽然停顿了一下,随即弯腰从墙角捡起了一个东西:“这是.....鹿鹿你的手机?怎么丢在玄关门口。”
“哎呀?”在刘小喵惊讶地看向手机时,她的母亲也露出了意外的表情,只是很快便恍然大悟:“哦,可能是我今天买东西回来时,放东西的时候掉地上了。”
“哈哈哈,会有这种时候的。”张淼笑着将手机放入原主手中,随后转头看向刘小喵,以及早已换好拖鞋站到刘小喵身边的自家儿子。
“你们小孩去玩吧,一会儿吃饭喊你们。”
“好——”代替刘小喵回答的不是别人,正是张大汪。得到大人应允后的小男孩转头就拉起女孩的手,将她拉向了客厅沙发处并肩坐了下去。
在两位女士的身影进到玻璃门的另一端时,男孩将自己的左手伸到了女孩面前。
“小喵你看!这是妈妈给我买的小鬼才电话手表!”男孩兴致盎然地转动着手腕,全方位地向女孩展示着红色的腕带以及黑色的表盘。
看着少年兴奋的模样,刘小喵轻咳一声,故作镇定地点了点头。
“嗯,我听说了。”刘小喵说,“我妈妈也给我买了一个。”
她的回答让少年笑容满面地点了好几下头。
“我妈说了!”张大汪身子一歪,拉近了与刘小喵的距离。在刘小喵下意识往后仰去的同时,张大汪兴致高昂地接上了下一句话。
“我们来交换联系方式吧!”张大汪说,“以后就算妈妈他们不在身边,我们也可以相互联系啦!”
“好啊。”刘小喵点点头,拉起袖子,露出了之前被她藏在袖口地蓝色手表。在设置联络方式的中途,刘小喵盯着少年欢欣雀跃的侧脸,犹豫半晌后,开了口。
“说起来,你有没有打别人的电话试试功能?”刘小喵问道。当注意到张大汪的视线落到自己身上时,刘小喵克制住自己下意识躲闪的视线,故作镇定地组织语句。
“我的意思是,提前熟悉一下操作也好。我给爸爸妈妈打过一次,所以能保证打给你的时候不会按错......我的意思是,最近班上也有好多同学买了电话手表,熟悉操作以后也方便交换联系方式......”
刘小喵说着说着,音量开始降低。就在她还想说什么的时候,张大汪眨了眨眼,思索一瞬后,露出灿烂的笑容。
“你说得对哦,但是我还没给别人打过。”张大汪笑眯眯地晃了晃手腕,“我妈说你也有以后,我想第一个打给你!”
“......咳。”
“小喵?”
张大汪疑惑地看着忽然弯下腰把脸埋进手心地少女。然而对方猛搓了几把脸以后抬起头,虽然努力在维持表情,但嘴角正在不停上翘。
“那个,大汪。”刘小喵伸手摸了摸脸,尝试控制嘴角的弧度。在少年疑惑的注视中,她继续开了口。
“因为给爸爸妈妈打电话是试验,所以我也是第一个打给你。”
“是吗?”张大汪眨了眨眼,笑容比之前更加灿烂,“太好啦!我是第一个有你联系方式的人!”
“嗯。”
“但是我们还没尝试过通话,要不要现在试试?”张大汪指了指房间,“我去那里给你打电话,你看看能不能收到哦!”
“好呀。”
得到应允的少年从沙发上弹跳起来,跑向了房间一隅。刘小喵坐在原位看着远处的少年兴致勃勃地操作着电话手表,而她则等待着自己地手表发出提示的瞬间到来。
当手表响起来电提示的瞬间,她低下头,看向黑色的表盘。
在通话申请上方,四个罗马数字正显示着此刻的时间。
现在四点一刻。她接到了想接的电话。
END
我怀念的
作者:巫念桃
评论:随意
得知江左订婚的消息,我连打了四十九个电话给他,无一例外没有接通。通过种种方式,我找到了他订婚的酒店,杀进去想甩他一个耳光,很遗憾没有得逞。在我扬手的一刹那,保安已经冲过来,其中一个挡在我与江左之间,另一个死死扣住我的手腕,到现在还留下一些淤痕。
我能够看到周围的人惊讶地起身,小声交谈,幽微的目光像夜里划过的火柴,闪闪烁烁,落在我、江左和他无辜的未婚妻身上。她被江左护在身后,姣好的面容如春水泛起波纹,看向我的眼神带着怨憎,点点如春水上的孑孓。我知道她是无辜的,但我控制不住地恨她。
待我看清她的面容,与停雁没有一点相似之处,我便更恨她。我以为,如果这个世界上到最后只剩下两个人记住停雁,那应当是我和江左。
停雁的父母在她溺亡三年后又生下了一个女儿。在她还是婴儿的时候我去见过几次,她睡在摇篮里,皮肤已经从红退成了白,手脚握成拳头酣睡着。我凑过去,盯着那张皱巴巴的脸,她长大后会像停雁吗?我用手抚摸她小小的头,她新长出了稀疏而柔软的头发。她是停雁的转生吗?我的手拂过她的脖子——如果是,她会记得我吗?
溺亡的人死前已经喝饱了水,孟婆汤想必是喝不下了,她应当是记得我的。
我怕她猛然睁眼,带着不属于新生儿纯净的眼神。
她哇哇大哭起来。
我这才惊觉般收回手。
后来,我每一次见她,都会暗自窥视她的脸与神情,试图从中寻找到一丝停雁的痕迹,那感受好像一个人站在黑洞洞的地铁站前,忐忑不安地等待着一趟呼啸的地铁,它来或不来,都是那么惊心动魄。
直到她长出方阔的下颌,那清晰而锋利的一道转折界限分明地标示着自己与停雁是截然不同的两个人。后者的脸柔和,如被水冲刷得圆润的鹅卵石。这或许也注定了她最终要回到水底。
每次听到她喊我姐姐,我都会想起停雁。尽管我与江左比停雁大几个月,她叫江左会叫江左哥,但叫我从来都只叫名字。停雁妹妹高高翘起的嘴角和清亮的眼睛使我愤怒。凭什么?凭什么她却可以无知无觉、无忧无虑,而我却时时刻刻被忧思缠绕,恍若蛛网覆身,无处可逃?
于是我领着她到停雁失事的河滩。
多年过去,那里早已干涸,露出大片的砂砾和裂开的泥土。河边铺开一大片芦苇,灰黄的穗仿佛烧败了的烟在风中摇荡。我们曾经躲在那片芦苇丛里,我、停雁、江左我们蜷坐在它的阴影里,我们仰头看着被芦苇分割成块的天空,停雁说芦苇是伸向天空的利剑,江左折了一根下来握在手里挥舞,那我现在是骑士了,他说。停雁看天空,江左看停雁,我假装在揪草,余光却扫过江左的侧脸。我听见河水汩汩地流动,有鸟从水面拂过,风吹过芦苇丛,沙沙沙沙,河堤上传来狗吠和单车驶过的铃声,花蚊子嗡嗡个不停。不消说,我的手和脚一定都被咬了不少包。但我来不及去挠,因为江左一定不知道他现在的眼睛有多好看。
就这样我猝不及防与停雁对视,来不及收回目光。好在她没说什么,只是往江左旁边靠了靠。我低头,把草连根拔起揉烂,死去的青草带着一股浓烈的气息。我能看见他们不小心触碰的手臂,江左受惊似的抽回手,又慢慢放松下来,往停雁那边探。
“去游泳吧。”停雁提议。
“现在吗?”这么说着,江左已经站起来了,一边说一边拍掉腿上的杂草与土屑。他的面容与芦苇混为一体,我看不清他的脸。
江左伸出手,停雁自然而然地搭上去。我撑着膝盖起来。那时太阳西斜,河面上荡漾着银光,闪闪烁烁明明灭灭,好像一只又一只浮动推搡的眼珠。地面上还残存着热气,脚探进河水里,一瞬间就被暖和的水裹住。但没等我细细感受,无数的眼珠便朝我涌来,它们迫不及待地钻进鼻腔、喉咙,挤压一切呼吸的空间,及时到现在,回想起来还是会忍不住干呕。
江左的惊呼透过水墙传来,厚重而遥远。河水比我想象中要深,深处的水要更冷。我控制不住自己想要张嘴呼救,腥咸的河水便趁机而入。我感到肺部憋胀到要爆炸,双手死死扣住自己的喉咙,徒劳地想要把水逼出去。我在水里睁眼,光在水面浮荡,一开始是圆圈状,后来逐渐扩散开……
最后是江左跳下水救了我。我后来才看到他手臂上我挣扎时留下的淤痕,触目惊心。那时我是真想拖人一起死的。
我牵着她走到河中心,指着裂缝里升起的青草对她说:“你有个姐姐,叫停雁。她就淹死在这里,在这长出青草的地方。”
她嚎啕大哭。我就着她的哭声讲停雁,讲我们相识。我从许许多多的事情里挑挑拣拣,倒也能找到一些很好的回忆,每次捉迷藏到最后她总能找到我,天已经黑了,其他玩伴逐渐散去,她就会出现在我面前,一副“你还在这里啊”的样子。其实我期待找到我的人是江左,但停雁告诉我江左早就走了。
在停雁的葬礼上我见到了她的父母,他们一下子垮了,老了,相互搀扶着的手还在颤抖。我和江左远远地站在一边,浑浑噩噩地站着,被人催着去磕头,然后离开。
停雁就这样被下葬,她葬在山上,坟墓现在已经长满了杂草。
葬礼过后,我有事没事会跑去找停雁的父母,我也不知道为什么,有时候我会拉着江左。他们是很善良的人,见我来像对待女儿一样招待我,我们相顾无言。停雁死去后的一年里,这两位中年人瘦得不成人形,停雁的死在他们的眉间深深刻下了无法抹去的印痕。他们拿出停雁的相册,里面有她从小到大的图片,从她是婴儿开始,白白胖胖,额头点一枚红痣。翻几页,她长大一点了,穿上了黄色的蓬松裙子,骑在公园里的玩具马车上,露出几颗新长出来的牙。再几页,她又大了几岁,穿着小皮鞋在草地上跑,手上拿着一根快融化的棉花糖。慢慢地,她开始抽条,照片里的人逐渐多了我和江左。我们和她拉着手,江左靠在她身边,我们一起对着镜头比耶。我自己都不知道原来我们拍了那么多照片。
我一张张翻着照片,停雁好像又生长了一次,然后再次死去。
后两年,他们似乎是走出来了,脸上有了精气神,再后来,他们要了第二个孩子,彻底抹去了停雁的痕迹。我再上门,他们将相册送给我,并委婉地表达他们想要继续新的生活。停雁的母亲抱住我,她说谢谢我这些年的陪伴。她说希望我也能开始新的生活。
我在葬礼上问江左是不是喜欢停雁,没等他回答,我便自己肯定了,你一定喜欢她,你每次看她时的眼睛都特别漂亮。江左的声音有点沙哑,他说他以后想跟停雁结婚。结婚,一个对当时的我们来说多么遥远而郑重的词,我信了江左的话,信他是真的想要跟停雁结婚,因为他说这句话时的眼睛是那么悲伤。
我们依旧时不时碰面,但话题总是会绕道停雁身上。后来他去了B省念大学,我留在本地,身边已经没有能听我讲停雁的人、跟我一起回忆停雁的人了。所以我逮着她絮絮叨叨,一直说到晚上,她累了,靠在我身边睡着了。我望着月亮,时间越久,停雁于我而言的面目越温和,到如今,她反倒显得平和而可亲了。河堤上传来狗吠与人声,我知道那是她的家人找来了。我叫醒她,将她带到她父母面前。黑夜中,明晃晃地手电筒灯照着我们,他们似乎又老了。她妈妈将她牵走,脚步已经迈出去了,却又几度回头,最后是叔叔扯着她走了。
我不懂她看我的眼神。
我看不懂。
就如同今早我看不懂江左看我的眼神。曾经是他自己说的,在停雁的葬礼上,他说过他要跟停雁结婚。但现在他却娶了别人,一个跟停雁毫无关系的人。
“你有病。”江左开口。
那一瞬间,我想我是真的疯了。
我不记得我是怎么从订婚现场回到家的,等我清醒过来时,我已经躺在浴缸里,水龙头一直开着,浴缸早就满了,水溢到地面上。我又一次回想起那次溺水,除了江左的惊呼,我还听到停雁在笑。隔着厚厚的水墙,我能精准地听到她在笑。
几天后,我约她又一次来到这个河边。“我们玩捉迷藏吧,”我对她说,“我来藏,你来捉,好吗?”
我藏在芦苇丛中,她在河岸边高声倒数——三、二、一——
我抱着膝盖,隔着芦苇杆看她。她嘴上说着“我来找你了”,但却只是在河边坐下,有一搭没一搭地玩水,她一边说“你藏在哪呀”,一边扑腾水花,她不知道身后的芦苇丛里,我正在看她。直到她起身离开芦苇丛。我从就这么蹲坐在芦苇丛中,高高的芦苇化身锋利的剑,只不过剑间对着我所在的方向。我一直蹲到天色渐沉,蹲到柔和的淡紫色爬上天空又被深蓝色的夜幕覆盖。
我听见窸窸窣窣的声音,听见停雁的声音从远处传来——“你在哪啊——”
我知道,一如每一次捉迷藏,到最后她都会来找我。
我听见落水的声音,听见停雁断断续续的呼救。
我就这么蹲在芦苇丛里,直到再也听不见她的声音。
我恨她吗?
到现在为止,到浴缸里的水已经凉透,停雁溺亡时河水想必很凉,比这池子水凉多了。她会觉得冷吗?河水灌入喉咙、鼻腔、耳蜗时她会害怕吗?她在黑色的漩涡里睁眼时,会看到白色的光圈吗……我从浴缸里起来时,手臂已经冷到没有触感,但我摸着自己的胸口,却感觉到无与伦比的灼热,好像一股火在燃烧,火焰从水淋淋的浴室一路烧到芦苇丛,烧到龟裂的河道,烧着河中央生出的青草,浓浓的黑烟弥散开去。
为什么这么多年来我无法不想她?我抬起手臂,湿漉漉的手捂住脸庞。我好像回到了那天溺水,我在水里不断挣扎,眼前是扩散的光圈,我听见她在笑,隔着厚厚的水墙,我却能听见她在笑,像天使一样。
*写之前就很纠结使用哪种视角。一开始想借助对话,一次抛一点信息,逐渐拼凑成一个完整的故事,但写到一半卡住了,还是回到了第一人称上,但可能也不是最适合的讲述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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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知名的寒意猛然袭击了布雷恩·莫顿,他突如其来的寒颤引来了身旁人们诧异的目光。尽管春寒料峭,但对于英国气候来说三月的气温至少已经回升到让人们不用再裹紧袍子和围巾。他和一些同样无处可去最后选择在球场随便走走的人们一样站在球场的边缘,微风掠过萌生绿意的草地,青草们因此摇晃着身躯向天空中骑着扫帚乘风而行的学生们致意。布雷恩觉得个唐突的寒颤肯定不是因为日渐回升的气温。
“……你怎么了?”作为站得离他最近的人,艾利欧斯·斯卡曼德罗斯虽然犹豫片刻,但最终还是决定为自己的室友送上一个关怀的问候,布雷恩很能理解他的犹豫。这个同他一般大,麻瓜出身的金发小子总是喜欢过于考量当下的气氛,就像他现在低着头却将绿色的眼睛转向布雷恩观察着他的问题得到的反应,卡拉多克和尤拉曾经趁他不在讨论过是不是这个人有什么丢不掉的好人包袱。
“我不知道,”布雷恩如实相告,“反正不是因为太冷了,现在天气暖和多了。”
“会不会是你预感到了某种‘不祥’的征兆,就像占卜课讲的那样……”
“我一节占卜课都没上过。”
“有时候这种东西还有点灵的,不信不行。”
“是吗,”布雷恩瞥了他一眼,尽管他从来没有刻意和他的室友们深入交流过什么同学情谊,不过作为生活在同一屋檐下的人大家实际上都难免比旁人更加了解彼此的行动,比如接下来他要说出的事情,“那你有没有占卜出自己会不会当选三强争霸赛的勇士啊?”
这个问题叫艾利欧斯抬起带着手套的手擦了擦额头上并不存在的汗水,绿色的眼睛透出的视线开始四处乱飘,但就是不会落在布雷恩身上,“呃,这……那,那你呢?你没去投你的名字吗?”
“我又不想参加比赛,投那个干嘛。”
其实布雷恩对艾利欧斯的印象不错,抛去此人总是深更半夜在宵禁时间外回来给他造成一点违纪方面的小麻烦外,其实他是个很不错的室友,同学,朋友。所以布雷恩愿意给他做一些关于自己性格上的预警让他免去一些糟心事。
“另外我觉得如果继续这个话题你会听到一些你不想听的话,所以我建议我们换个话题。”
“你说的很有道理。”这就是艾利欧斯最大的优点,从善如流。大部分格兰芬多都学不会。艾利欧斯看起来也早就准备好了别的话题,这个宿舍的人都已经对布雷恩糟糕的说话习惯有所了解,“所以你怎么有时间跑到操场来看我们打魁地奇?尤拉呢?”
眼下卡拉多克·帕克尼正在和别人一起在天上乱飞,他们胡乱地抛球、接球,并将此当做热身运动,叫喊声也跟着球飞行的轨迹在天上盘旋,因此布雷恩没有反问同样和艾利欧斯形影不离的卡拉多克跑哪去了的必要,他从天空中收回自己的目光。
“复活节之后的考试不是取消了吗,所以暂时没必要那么紧张。而且我最近也想歇一歇,尤拉应该去火焰杯那里投名字了,我在这儿等她。”
“嗯哼,虽然你们俩之前就总是黏在一起,但是最近感觉你们俩氛围有点不一样了。”
“你说得对,我们俩下一步就要马上结婚。”
“什么?!”
“骗你的。”看来他脸上得意的笑容最终还是惹恼了这位朋友,不过好在他心情不错,布雷恩决定今天就到此为止,“怎么这种话你都信。难道除了汽车杂志你还喜欢看爱情小说?”
尽管了解布雷恩天性如此,但作为正常人这种程度的作弄已经实属欠揍,秉持着良好教养和对方是级长的双重考量,最终艾利欧斯决定不和对方一般计较。
“谁让你们俩以前就天天待在一起,尤拉三天两头跑到咱们宿舍来就差住下了。你说这怎么能怪别人真的会信你们要结婚。”
当然该讨回来的还是要讨回来。
“是吗……也还好吧。”
但是这个稀松平常的回答却叫艾利欧斯马上瞪大眼睛看向他,现在这双绿眼睛里又满是困惑不解和怀疑了。他这幅如同生吞了一支鼻涕虫的模样可叫布雷恩摸不到头脑,这句话才六个字,难道还能出什么错?
“你,你……”他的好室友结巴好一会儿才重新组织好语句重新向他提问,“你没事吧!又是休息又是帮尤拉说话的!”
“我哪帮她说话……”
艾利欧斯立刻皱起眉头做出一副与布雷恩别无二致的不耐烦模样,“你平常的话肯定会说‘都是那家伙自己想来的’,要不就是‘有本事帮我把她赶走’什么的!你不是布雷恩吧?!快说!你到底是谁!难道是斯莱特林喝了复方汤剂的卧底?!”
“少看点麻瓜奇幻文学吧斯卡曼德罗斯!你才没事吧!我不过是今天心情比较好而已!”
“你们在干什么!!”
忽然从球场的远处传来了女生的叫喊,他们一同转过头去,那个姗姗来迟的身影已经换好衣服,紫色的发尾从她头顶的黄色头巾下伸出,深色皮肤的女孩一边跑来一边朝他们挥着手,飞天扫帚被握在她另一只手里。看到尤拉的身影,原本在天上做热身练习的家伙们也纷纷降落。
布雷恩和艾利欧斯不约而同地因为在被好事分子们发现前及时停止纠缠而松了口气。
“听说你去火焰杯那投你的名字了,”艾利欧斯问,“怎么样?”
“还能怎么样,那只杯子唰地一下变红了呗,妥妥地没事。到时候你可别觉得很失落。”说这话时尤拉微微扬起下巴,从鼻子里哼出一个轻声的鼻音,似乎已经对被选作勇士这件事胜券在握。
尽管被艾利欧斯如此评价,但布雷恩并不觉得他和尤拉之间的关系有什么变化,他们仍和以前一样该怎么相处就怎么相处。用尤拉的话说就是“他们成为情侣后最大的变化就是没有任何变化”。
“我可不觉得失落……”艾利欧斯小声嘟囔着,好在他说这句话时尤拉的注意力已经转移到了布雷恩的身上。
“你终于不在图书馆了?”
“这不是等着你的‘好消息’吗?到时候要是别人被选上你可别觉得失落。”
艾利欧斯急忙捂住嘴,但仍一声气音仍从他的指缝间偷偷溜了出来。
尤拉的嘴角抽动了一下,她张开嘴吸了口气,但不知为何最后没有如他们所想的那样当场发作,她甚至只是有点不服气地顿了顿她的扫帚。
“哼,从你昨天和我说‘火焰杯才不会选傻子’我就知道你不会说什么好话,”这会儿她又抬起下巴成了那副得意洋洋的模样,“要是火焰杯只选聪明人的话岂不是莫顿先生很有可能当选啊。”
尤拉向来很少能说出什么别有深意的话,但今天她的话却叫布雷恩心里咯噔一下,一瞬间他的脑子里想过无数种可能,但是每一种他都不是很想面对,偏偏这些事尤拉都做得出来!“你什么意……”然而没等他问完尤拉已经应了别人的呼喊骑上扫帚一溜烟地飞走了,只给布雷恩留下了一个阴谋得逞的鬼脸。
“喂!给我回来!!”
但是布雷恩的叫喊完全已成徒劳。
木制高脚杯中蓝白色的火焰安静地摇曳,不受任何人干扰地左右摇晃扭动着它的身姿。地面的年龄分界线拦不住布雷恩,他才能因此近距离地欣赏这件公正的魔法物品。然后堂而皇之地站在火焰杯的旁边想着怎么把这个破杯子搞报废,或者让它把那个尤拉扔进去的写有他名字的纸片子吐出来。
他完全可以肯定尤拉为了报复他不假思索地将写有他名字的羊皮纸也扔进了火焰杯,而这只杯子欣然接受了他的名字,用红色的火焰回应罪魁祸首,接着会在之后的时间里将他的名字与其他人一起用一些他们难以参透的标准加以比较,最后中标的倒霉蛋的名字会被再吐出来搞得全校皆知。
虽然布雷恩知道自己或许、大概率不会被选做那个勇士,但是万一呢?他对自己不受待见的人品有着充分的自知之明,但却无法相信自己的运气。所以他从不进行那些所谓的赌博活动,与其赌那些看不见摸不着的概率,为什么不让事情发生的概率变成百分之百?于是行动就会变成要么不做,要么去做——直到完全成功。
所以他接下来该做些什么才能让自己完全选不上?
“不好意思,你要投名字吗……”从他身后忽然响起的声音打断了他的思绪。
“不,我不投,不好意思。” 布雷恩急忙从杯子前面让开,身穿红色校服的高大男生走过他身旁时低头向他致意,他浅色的眼眸在酒瓶底般厚实的镜片后隐约可见。很快火焰杯用红色的火焰通知了这位德姆斯特朗的先生报名结果,而他在离开时再次同布雷恩致意。
之后他又待了一会儿,既看到了熟人也遇见了些外校的陌生人。但最终布雷恩还是不得不得出结论:他确实拿这个杯子一点办法都没有。
这个令人泄气的事实取代了之前的噩梦,直到宿舍里的灯都熄灭了,男生们的打闹声也完全停止了,布雷恩还在想着这件事。
该死,他又睡不着了。
“你真的不用去医疗翼看看吗,”鼻涕虫果冻从卡拉多克的嘴里滑出来,艾利欧斯发出作呕的声音扭过头去对他这幅邋遢的样子表示不忍直视,卡拉多克嘎嘎地笑两声,这次他好好地吃下了他的果冻,“我怎么感觉你比圣诞节之前看起来更差劲了。”
“我一直都这个样子。”布雷恩有气无力地回答道,显得对室友的问候并不在意,浅浅的黑眼圈已经再次爬上他的眼底,这个星期他的精神压力已经累加到无以复加的状态,整个宿舍——就连平时粗神经的麦克·布索里也向他表达了慰问。如果“你别猝死在这儿把这屋子变凶宅”也算是问候的话。
但是不管怎么说,等一会儿那只公正又诚实的杯子就将选出六名勇士来,他的噩梦也将宣告结束!他这段时间甚至找了斯莱特林的同级生德尔斐·曼纳斯旁敲侧击地询问这件事的结果,尽管对方言语中的诧异让他有些不快,但至少根据占卜结果来看他的担心纯属多余。然而实际上布雷恩对于占卜实际效力的信任程度还不及对尤拉能突然变成全霍格沃茨第一大聪明这件事的百分之一,因此德尔斐的占卜对缓解他的焦虑起到的作用微乎其微。
“还好意思说我呢,”眼下旁边的聊天对象能够帮助布雷恩有效转移自己的注意力,于是他决定先和卡拉多克侃上几句,“我看你也没好哪去,你不是也没投名字吗,担心个什么劲啊?”
“家家有本难念的经嘛,老兄。”卡拉多克耸耸肩,便停住了话头不打算继续说下去了。
布雷恩对别人的家事没有兴趣,而且他也只是想转移注意力,于是他结束了话题,“确实如此。”
尽管这个话题唐突地结束了,但好在布雷恩身旁的聊天仍在火热进行中,尤拉眉飞色舞地和诺玛·戴维斯猜测到底谁会代表霍格沃茨被选中成为勇士。
“说不定到时候咱们俩一起被选上!”尤拉说,“‘来自格兰芬多的两位勇士’,听起来就很酷!”
“那样的话咱们俩在争霸赛里也是竞争对手关系了。不是我自吹自擂,到时候你要是输给我可别跑去和莫顿哭鼻子。”诺玛的声音里多了些意味深长,不过布雷恩并不知道尤拉有没有和别人说过他们之间已经变质的关系。
“谁要找他哭鼻子,我又不是受虐狂。”
很有道理的分析。布雷恩想。
“是嘛,我还以为你们圣诞节以后有了什么不得了的进展呢,难道我猜错了?”
忽然那双瞥来的黑色眼眸和布雷恩对上视线,但是又马上触电似的转回身前,尤拉干笑两声,清了清嗓子,她换了个故作无事发生的坐姿,“能有什么不得了的进展,你看我们和以前也完全一样嘛!”
“哦——”这下可叫诺玛逮到了她的小辫子,布雷恩已经不忍心再把这场对话听下去,好在校长已经站起身,到宣布结果的时候了。
科宾·费格斯仍是面带微笑和蔼可亲的模样,但是布雷恩对他说的开场白几乎一个字都听不进去,他现在只想迫切地知道到底谁会被选上。
终于漫长的寒暄结束了,火焰杯早已等候许久,蓝白色的火焰跳跃的频率似乎要比平时快上许多,好像它也已经迫不及待地想要宣布选拔的结果。
在大堂中所有人的注视下,那蓝色的火焰猛地灼烧成刺目的红色,第一张羊皮纸从火焰中被吐出,科宾伸出手接住这张轻飘飘的纸片。
“菲奥雷洛·罗伊泽!”
一阵欢呼从斯莱特林的桌子那里爆发出来,不过斯莱特林的学生们只是礼貌地鼓掌,对欢呼爆发的地方施以注目礼。是德姆斯特朗的学生,布雷恩对处在欢呼中心的那人瓶底厚的眼镜有些印象。
宣布名单的程序有条不紊地进行,欢呼声或来自德姆斯特朗,或来自布斯巴顿,斯莱特林的桌子传来第三次欢呼后终于只剩下一个霍格沃茨的名额。
那张承载着所有人期望的羊皮纸同样被吹出红色的火焰,只是这次之后火焰便从杯中熄灭,火焰杯变回了一只看起来平平无奇的高脚杯,而它下一次迎接众人的欢呼将会是在五年后。
那张羊皮纸被科宾拿在手中,他紫色的眼眸将上面的结果映入,当他抬起头时几乎所有人都屏住了呼吸。
“诺玛·戴维斯!”
欢呼和掌声瞬间从格兰芬多的桌子上炸响,尤拉和其他人一起紧紧地将诺玛抱住,大声尖叫着她的名字。
布雷恩并不为这个结果感到失落,但还是隐约地为尤拉捏了把汗。尽管对方眼下正忙着祝贺她的朋友,或许他应该提前做点准备来安慰尤拉。
只不过在之后的庆祝会上尤拉的表现证明了他的担心完全是多余的,因为尤拉甚至还有精力来嘲笑他。
“看来也不是只要头脑聪明就一定会中标嘛。”尤拉轻哼一声,摇了摇头,手里拿着蘸着巧克力的手指饼干。
“或许吧,但是显然脑子不好使的话一定不会被选中。”
“你说什么?!”
他感觉自己的心情变轻松了许多,布雷恩有预感今晚自己会睡个好觉。
酒吧还没到营业时间,晚上演出的乐队成员已经到了,三三两两坐在一起,和店里在做开店准备的店员们有一搭没一搭地聊着。
“卧槽,!乌鸦!凤黯!快快快,帮我点一下!”少女激动地连换了几个称呼,举着手机凑到角落里的人影身边,清脆的声音叽叽喳喳像一只黄鹂:“快快快,只有一定概率可以抢到票,你手气好,清明我家列祖列宗能不能吃到我的香火就靠你了!”
手机屏幕的光照亮那人的侧脸,棱角分明的的面容清隽,一双勾人的凤眸在阴影中抬起,漆黑如夜的瞳孔映着少女的影子,低沉略带磨砂质感的女声像极了她手中的贝斯:“又来,总这样小心你回头要倒霉的。”
“列祖列宗看到我给他们上供这么勤快一定会保佑我不会倒霉的。”少女信誓旦旦。
“你说的。”被唤作凤黯的那人接过手机,身上繁杂的饰品随着她的动作发出细碎的轻响,修长的手指点在了手机页面上的“抢票”上。一个读条等待的界面跳出,接着一声提示音响起——页面提示抢票成功。
少女在边上爆出一声欢呼,“啊啊啊!凤黯你就是神!!我今天回去要把你供起来!”
哗啦——恍惚里似乎听到了锁链拖动的声音。
凤黯收敛了眸子里的情绪,脸上挂起一个人畜无害的笑,“那你可要至少早晚三炷香,我很挑香火的。”
“别说早晚三炷香,我每个时辰上三炷!”少女还在激动着,直接把凤黯抱了个满怀。
“说谎的孩子会被妖怪吃掉哦。”少女听到那个声音低低的,带着笑意,如是说。凤黯用烟盒戳了戳少女,示意她起来,自己要抽烟。从烟盒里熟练地抖了根烟叼在嘴里。
少女会意松开了她,“我又不是小孩子。而且我哪里说谎了,你是真的太神了,我去求过那么多庙,还不如你实在。”狗腿地拿起了打火机,打起火苗凑了过去。
火苗舔舐着烟草,咔嚓的一声疑似落锁的声音,烟被点燃了。
“是吗……嗯?”凤黯忽然顿了一下,目光转向店门口出现的那个少年身上。
暖棕的短发大剌剌地随着少年的行动在酒吧昏暗不明的灯光里晃动,一米八的高个,一双眼吊着眼角,面色不善。
“呀,收债的来了。”少女压低声音悄悄地,“老刘他那个小男友把他的卡刷爆,还用他名义借了不少小网贷,前些日子跑路了……凤黯,你说这家店会不会……”
“这我可不敢说……”凤黯叼着烟低低笑着,烟草的火光忽明忽灭,水灰色的烟雾将她的面容淹没,迎上了不远处那个少年的目光,“我可是乌鸦嘴。”
黎泖瞥了一眼坐在舞台边,坐在音响后的矮凳上,曲着腿抽着烟的女人。普通人看着她可能之是在吞云吐雾地抽烟,但在他眼里,那水灰的烟雾如同锁链将她身边那个朋克风格打扮的女孩死死缠绕着。
是同类啊。黎泖收回目光,打量着周围环境,随手拉了一把椅子坐下等着人把欠债人叫出来。——他是来收债的。
那个女孩身上的锁链,应该是跟那位同类做了什么约定吧,但是那个契约形式看起来像是奉献的……人类向妖奉献,别是被骗了吧?临近清明,魑魅魍魉精神鬼怪都不太安定的样子……
“你好,是你找我吧,我是刘晨。”看起来四十岁出头的男人坐到了黎泖边上,虽然神情看起来还算镇定,但是从他催了店员上小吃和酒水时的言语,还是暴露了他在紧张的事实。。
“我叫黎泖,我这次来是为了……”黎泖收回了思绪,没有客套,单刀直入进入了正题。
整个过程算得上顺利,黎泖虽然没有直接拿到款,不过拿到了老刘亲笔的保证书和别的一些资料。是在他理想预期中的进度,也算不错。结束的时候酒吧已经热闹了起来,他独占了一个台,悠哉吃着老板送的小吃。场内的灯光都暗了下来,给到了舞台上,把不紧不慢走上舞台的几个人的身影勾勒出来。
鼓声是先起的,杂乱的鼓声变成有节奏的鼓点,跟着吉他试弦后带着旋律加入了鼓点,仿佛画面铺上了底色。贝斯沉沉敲击着心跳,如构建体积的明暗色块,将旋律的层次垫了出来。
黎泖被旋律吸引,抬头看到那个朋克风格打扮的女孩,手上拿着一支玫瑰,快步走到了舞台中间,握住话筒:“晚上好!我们是Nightingale夜莺!”
“原来是主唱啊……”黎泖盯着缠绕在那个女孩身上雾气般的锁链,锁链从女孩身上延伸到了旁边的贝斯手身上。纤细高挑,两鬓的卷发缱绻地落在锁骨,截断了落在脸上的光,昏暗不明。低头只是专注着自己手中的那四根弦。
黎泖看不出这位“同类”深浅,听了两首歌,收拾好东西起身离开了那家酒吧。进入小路避开人群后,他开始加速,踩着路边的消防栓高高跃起,探手抓住防盗网借力向上继续向前。偶尔从光里一闪而过,不知是不是错觉,掠过的影子似乎后边多了一条长长的尾巴。
黎泖到达一处夹在热闹街市角落里的杂货铺,曲着手指在玻璃柜面上两短两长三短地敲了敲,然后把资料放到了柜面上。柜面后一只枯瘦的人手伸了出来把材料拿走了,过了一会黎泖的手机传来了到账提示音,他这才离开了小店。
时间还早,那边的演出应该还没结束吧……
黎泖伸手挠了挠头发,有些烦躁。为什么自己还在想那个人?虽然还没想清楚自己的行为动机,但是身体已然先动了起来,方向正是刚刚的那家酒吧。
自己700多年的道行都没看出那位“同类”到底是个什么东西,如果不是那道锁链,他甚至不会怀疑那个贝斯手不是人类。黎泖站在那家酒吧门口,找了个角落躲着没有进去。
已经过了子时,夜色浓得像化不开的墨,沉甸甸地,淅淅沥沥落下雨来。
清明了。
黎泖扯起了兜帽遮住雨,嘟囔着,“……我到底为什么要管闲事啊……她又不是猫,也不是同类……关我屁事啊……”然后他看到一个娇俏的身影从酒吧里出来了,连忙跟了上去。
乐队结束表演要离开时,已经淅淅沥沥下起了雨。这里是步行商业街区,要打车也得到街区边缘,得走一段。主唱李娜告别了乐队其他打算在店里喝一杯再走的其他成员,离开了酒吧——她的队友凤黯今晚演出前帮她抢到了早上的车票,她要赶紧回去休息明天早起。
刚骑上小电驴,准备要走,一个人影从角落里突然窜了进来,从正面直接拧住了两场的刹车,她甚至还没反应过来,那人手一伸直接给她锁上了车拔走了车钥匙,退开拉开了一个距离。李娜尖叫着:“你干什么!”定睛一看——个子高挑,头发大剌剌散乱的短发——是今天来店里的收债人。
“你和那个贝斯手,达成什么交易了吗?”少年如是说。雨水糅杂着灯光,少年那双眸子透出的黄绿的色彩。
“交易?”李娜抱着手臂警惕着,“你是不是认错人了?我没欠凤黯钱。”
“凤黯……”乌鸦?还是三足金乌?黎泖略有所思,下意识靠近了两步:“她是不是给了你什么,你答应了她什么?”
“你别过来!过来我叫人了!”李娜搞不明白眼前的少年想要干什么,夜色藏不住她脸上的恐惧。
并不良好的沟通开局。黎泖停住脚步,连忙摆了摆手,“我没别的意思,你告诉我就行……”
“她帮我抢到了车票,我说要把她供起来算不算?”李娜思考着。
“她答应你这么做了吗?!”黎泖的语气变得急切了起来。他有些恼地挠着头发,现在的人类也太没有常识了。
“嗯,”李娜点点头,“但是也就是开玩……”
“答应的事情一定要做到!”黎泖提高音量打断了李娜的话,脸上的认真
“……好,好……”李娜被黎泖的气势吓到,支支吾吾应着。
黎泖扯着嘴角,龇牙咧嘴,压低的声音如同兽在威胁:“不然真的会被妖怪吃掉的。”
“……”李娜紧张地吞咽着口水,畏缩着:“知,知道了……”
黎泖把钥匙还给李娜,“清明日子不好,要小心点。”
李娜握着钥匙,看着快速消失在路口的少年,低声骂了句:“神经病……”
楼顶的一角,一个长长的身影从阴影里切了出来,漆黑的眸子盯着被锁链缠绕的女孩骑着车逐渐消失在清明的雨幕里,嘴角咧开一个笑,“来活了。”
Vol.218「撕裂」《野兽的搏斗》
作者:夏获无
评论要求: 随意
伤口血流不止,怎么也停不下来。
时间紧迫,伤口只有简单的处理,但绷带毫无用处。简直是一个诅咒,他想,这是一个标记。有趣的是,他并不感到虚弱,伤口处的奇妙刺激甚至清除了他的醉意。
凯莫涅的怪物。他全副武装,走在大雪覆盖下的山岭间,冒着风雪,心中思考着这个名号以及其背后代表的恐怖。
凯莫涅的怪物。
“我从没听说过这个名字。我们这儿的山里是有些狼,但它们不敢靠近村庄。”
“这是一头非常残忍的野兽,很多人说它是黑巫术的造物,也有人质疑它的存在。但我可以肯定它的真实性,因为它最早就是从我的家乡出现的,它也因此得名。”
“凯莫涅。一个我从没听过的地名。”问话的人藏在帘子后面,看不清身形,只有柔嫩的女声传出,“那件精致的小饰品也是凯莫涅的?”
“正是。”
眼下那件饰品就摆在他面前的桌子上,那是一只狼形的木雕摆件,虽说做工是凯莫涅独特的风格,但要说多精致也谈不上,更不用说值得让新婚的新娘子特地出面感谢。
没错,他眼下正在参加一场婚礼的宴会,这场盛大的婚礼持续了三天,是这个偏僻村子少有的庆典。他这个外乡人也受到了邀请。作为当地的习俗,他送了件小摆饰作为赠品,没曾想受到了新娘子的邀请。
“他们说,你来自很遥远的地方。”新娘的嗓音空幽,在这大喜的日子,她的声音里却无半点喜色,“想必您去过很多地方,很有见识。”
原来是出于对外界的好奇心,他有无数听来的和亲身经历的故事,想必能让没见过世面的小女孩满意。
“若是有兴趣,我可以给您讲述一下吉福湖怪的故事。”
“不,我对外界的事已经没有什么念想了。只是,请原谅我问出这个问题,被迫嫁给自己不喜欢的人,这在外界也是正常的吗?”
“…常常有这样的情况发生。人们总是要做那些他们不想做的事。”她还是个孩子。他想。
“您要追捕一头凶残的怪物,冒着生命危险,这也是不得已的吗?”
“这是处于责任、荣誉感,还有仇恨,那头野兽夺走了很多珍贵的事物。”
“仇恨,真希望我也有能力去恨。我的姐妹——姐姐,本来出嫁的应该是她。两周前她试图逃跑,她被抓了回来后,我再也没能见她一面。”新娘的面容隐藏在纱帘之后,怨恨之情却表露无遗,“即使是头野兽也比我们自由。”
“……自由啊。”他唯有苦笑,“请不要误会我的意思,但野兽终究是野兽,它既不懂什么自由,也不值得向往。”
他那时满心只想着他的野兽,他的猎物,抓住它!杀了它!他追着凯莫涅的怪物跨越了十一个国家和地区,如今那怪物就藏在这片山区的的某个敌方。他踌躇满志,却忽略了面前将要成为新娘的女孩心中的负面情绪对那个邪恶的怪物来说,无疑是个诱惑。
直到尖叫与喊叫把他从半醉中惊醒,那只怪物已经横穿整个礼堂,掀翻了整场宴席,在喜气洋洋的婚宴中刮过一阵腥风血雨。当时一片混乱,人们说,怪物是从新娘所在的后堂冲进前厅的。
人们说,当他们找到她时,找到的只有新娘被撕碎的婚衣
就是在那时候,那怪物给他留下了这道血流不止的伤口,在他拿着餐刀和擀面杖试图打翻那只怪物的时候。之后,怪物顶着翻飞的彩带冲进夜幕,而他立刻返回旅店,带上所有的装备跟进了大雪山。
它就在附近。他想,难道你闻不到我身上流出的血液吗,难道鲜美的血肉不能吸引你吗?你闯进了一场宴会,可惜没吃上什么东西。我们都一样的又冷又饿。来吧,来吧。
那头野兽就站在那里,几颗常青树旁边的小丘上。似狼非狼,有一头牛那么大,仰头望着天空,直到他走近到十米的距离,它才垂下头居高临下的望着。
“原来在这里等着我啊,你还挺绅士的。”他弯弓拉弦,指着那怪兽的头颅,“不,你这头野兽,你这怪物!”
它俯下身子,四肢着地,皮毛随着风雪飘荡,它扯开嘴巴,露出乳白色尖锐的牙齿。他也露出类似的笑容,当他意识到这一点时,心中的杀意再也按捺不住。他松开弦
战斗一触即发。他都不用看箭矢没入跃起的野兽的左肩,毫不犹豫地丢掉弓,他抬起左手绑着的小圆盾,右手探出匕首,然——
野兽狠狠地撞向他,他们在雪地上翻滚,扬起的雪花好似柳絮纷飞。他能感受到尖锐穿透了肋骨,野兽的利爪无情地按住他,尖刀似的牙齿本该贯穿他的喉咙。他勉力将盾牌抵在野兽口中,利齿划开衣物,破开皮肤,盾牌扭曲变形,但野兽的双颚难以闭合,如鲠在喉
去死!
匕首狠狠地扎进野兽的左臂,在匕首要划开野兽整只胳膊之前,伴随着嚎叫声,双方重新拉开,他被甩了出去。
他站起身,喘息,扔掉弯曲的匕首,喘息,解下短矛握在手里,喘息,他看到野兽试图抬起耷拉下来的左臂,不由笑出声来。
“左爪子用不了了吧,畜生。”他开始用短矛拍打盾牌,摆出威吓的姿态。你会选择逃跑,还是继续战斗?无论如何,今日将是你的死期。
为什么过去那么狡猾的凯莫涅的怪物,却这么轻易地被找到、被抓住,接下来还要被我杀死?他心里的疑惑一闪而过,但伤痛刺激着他,兴奋着的神经让他全部的注意力都集中到接下来的战斗中。左臂无法挥舞,便为他提供了绝妙的空子,他维持着谨慎的步伐,绕着那野兽转圈,谨慎地刺出短矛,野兽身上的伤口越来越多。它将会流血致死,如果它逃,血迹也会待我找到它。他想,时间站在我这边。
那野兽几次停下动作,踌躇于是否继续这场令其焦躁厌烦的战斗,每一次他都会大笑,拍打盾牌。等到野兽虚弱不堪,他将会送上最后一击。
直到他刺出那最后一击,仍然相信自己胜券在握,直到那野兽抬起左爪反过来拍在他的胸膛上,他才意识到时间并不是他的盟友。那怪物手臂上的伤口已随时间愈合,刺入腰部的短枪虽然沉重,却不致命。而猎人,则为自己轻率的判断付出了生命的代价。
它粗重地喘着气,费力地将短矛从腰间拔下,这个动作越发消耗了体力,肩膀上的箭矢更麻烦,但现在追猎它的人已死,它能感觉到困扰自己的枷锁又少了一层。它舔舐着身上的伤口,欣慰地感受到伤口已经逐渐愈合。一切都会好起来,自由在向它招手。
在这野兽修整完毕,打算离去的当口,它注意到原本倒在远处的人类尸体已经消失不见,在它困惑地还未能理解这一切的时候,另一头凯莫涅的怪物已经从地上爬起来,并用毫无情感的冰冷眼神打量着它。
很快,在场的两头野兽都明白接下来将要发生的唯一一件事是什么。
数日后,村里的猎人找到了几乎被冰雪覆盖的尸体。那场面惨不忍睹,这片林子都毁了,女孩的尸体也几乎被扯成碎片,之前追进山里的外乡猎人仍然不见踪影。尽管人们对于射进女孩左肩的那只箭矢和腰侧的短枪百般不解,但尸体心口的巨大爪痕是毋庸置疑的,毫无疑问这将在凯莫涅的怪物的凶名上再添一笔。
以下内容摘自《幻境生物一百种》
凯莫涅,一般被称为野兽幻境或者直称为狼人幻境。该幻境内生活的最常见种族,也就是广义的凯莫涅人,也就是拥有变身为狼人能力的受诅咒人种。
偶而,会有流落到现实境的凯莫涅人,会在长年的人类生活中忘记自己的真身和变身的方法,其身上所携带的来自凯莫涅的物品,可能因为狼人诅咒而引发重大的感染危机
END
写于2023.5.30
(这次写得很难受,有些情节不太满意。内心深处感觉应该有更好的写法,但是就是想不出来。简直像便秘一样= =
作者:格子
评论:笑语/求知
1.
弱泉公园,为您量身打造的消暑圣地,您假日的不二选择。
环境幽静,烦热顿消,期待您的到来。
2.
弱泉公园门票:本门票为政府指定发售门票,仅作为公园游览玩耍使用,不可用作其他用途。凭此票可免费游玩旋转木马、镜子及其他园内器械,时间不限。
注:其他用途包括降温、投喂动物、出示给蜡像馆人员。
3.
园内游览指南:
为了您和家人的健康和安全,游览前请务必仔细阅读本指南,并且按自己看到的内容进行游览
*园区开放时间:1月1日至5月30日6:02-21:36;6月1日至8月30日6:01-22:37;9月1日至12月30日6:00-21:38。请确保在开放时间内游览。
*公园东西宽1876米,南北长1142米,规划总面积 144.4 公顷,其中水域面积█0公顷,建成绿地面积 74.44公顷(含草坪),绿化覆盖率达到95%以上。
*游览时请保证自己处于绿化覆盖区域
*旋转木马游玩项目会旋转到音乐停止为止,在此之前请不要离开旋转木马,如果它突然在音乐中停止运行,请留在木马背上,直到工作人员检修完毕,音乐停止后再离开。
*园区内各区域设有镜子,看到自己的倒影请勿惊慌,看到自己扭曲的倒影是正常光学现象,也请勿惊慌
*园区内存在不明水域,请不要下水游泳
*园内没有养殖锦鲤,请各位家长看护好孩子,禁止投喂长得像锦鲤的生物
*谨防落水
*本公园园区内没有蜡像馆
4.
园区内角落揉皱的残破纸条2
“孩子█████!!!不████带███会█!!██鱼███脸!是██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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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管你如何来到弱泉公园,当你持有本手册时你就成为了弱泉公园的工作人员,弱泉公园管理组全体感谢您的辛勤付出。
请保证本手册随身携带,如手册不慎出现破损、脏污,请把手册丢到水中,并从后门离开公园,你将失去弱泉公园工作人员的身份,我们对此深感遗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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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你听到旋转木马的音乐突然停止,立刻安抚在木马上的游客不要离开木马,到配电室将跳闸的开关合上即可
*每个人的能力有限,当有人失足落水,请勿下水救人
*本公园园区内没有蜡像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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园区内角落揉皱的残破纸条1
“不要██后█!!!!公█没██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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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论发生了什么,不要进入蜡像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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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蜡像和人的区别是,蜡像由蜡制成
*蜡像发生轻度融化是很正常的事情,不要盯着馆内的蜡像看,很不礼貌
*遗失和损毁本手册是很遗憾的事情,不过有时手册也会自然损毁,请不要放在心上,并且从管理室顶层壁橱第二格取出备用手册
*每个管理人员应当有且只有一本手册
*遗失手册后可能会出现看到另一个自己的幻觉,请不要在意,坚信自己才是人类,尽管对方也是这么坚信的
*验证自己是人类的方法是进入水中
*不要尝试验证自己是人类
*祝您工作愉快
8.
园区内角落揉皱的残破纸条3
“他███和我███……我是谁……他是谁……不要,不要相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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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亱煌绯
评论:随意
备注:(7/19更新版)我终于有空补完它了,感动天地【抹泪】
第一次搞这网站,好难操作我是呆逼【落泪】临近期末月了,写得比较赶,相当粗制滥造,轻点骂。
黑暗中加德纳·奥利特踉跄着后退几步,倚着墙滑落坐下。他抹了把脸上的血污,双目虚焦望向前方的黑暗,怔怔出神。
“轰隆”一声,惨白的闪电撕破无边的黑暗,赫然映照出躺在血泊上的中年男人,以及一根发着寒光的钢管。那根有成年男人拳头粗细的中空钢管刺入了男人的腹部,穿透脊柱,将他牢牢地钉在地上。他用勉强还能被称之为“手”的肉块和白骨指着加德纳,口腔因被血沫子浸润,只能发出不甘的“喀喀”声——他还活着。
加德纳看着男人的可怜模样,忽地笑出声来。胸腔因剧烈颤抖牵扯到几根断裂的肋骨,疼得几乎要了他的命。但这疼痛并没让加德纳停下,反而让他笑得愈发癫狂;笑得混着血的唾液从嘴角涎出,滴落在地;笑得比哭还难听。 良久,他终于缓和下来,低沉着嗓音道:“别那样看着我……”
又是一瞬白昼,中年男人指着加德纳的手最终无力垂下,口中不再发出“喀喀”声。一条生命就此无声逝去。
加德纳好笑地垂下头,看向自己满身的淤青和狰狞的伤口。这发生的一切都太过迅速,他生怕自己下一瞬就会从梦中醒来,再次面对那中年男人,再次受到他的非人虐待。幸运的是,这不是梦,一切都结束了,真真切切的结束了。
加德纳长长吐出一口气,彻底放松下来。
随着肾上腺素逐步褪去,疼痛与饥饿占据起他的大脑。加德纳这才想起自己已经很久没吃到过东西了——藏在阴影的老鼠早就被他啃得连骨头都没剩下,甚至连墙角的蜘蛛也没被放过。
加德纳看向中年男人的尸体,眼神愈发炽热。
最开始,男人还会时不时扔小半块巴掌大的发霉的酸臭黑面包给他。让他“填饱肚子”,好去赚钱。但处于发育期的男孩只吃这点怎么可能够,长期的营养不良让他远比同龄的孩子更加瘦小,无法进行搬运等重体力活的他只能去偷,去抢。感谢幸运女神的眷顾,让他总能像条滑腻的鱼一样从追捕者手中顺利逃脱,为男人带来一笔或丰厚或微薄的金钱,从那得到一份相对较好的食物。
他抿了抿干瘪的嘴唇,晃晃悠悠站起身,借着瞬息光亮拾起刚才打斗中飞落到一旁的豁口菜刀回到男人的尸体旁,猛地劈向脖颈处,务求确认对方真正地死去。而后,加德纳盘腿坐在尸体腹部旁,将钢管从男人腹腔中抽出,沿着血淋淋的伤口,不太顺畅地划起柔软的肚皮。几番无果,他索性将刀扔到一旁,用手撕裂起男人的尸体。大片乳黄的肥腻脂肪和尚温的内脏旋即暴露在空气里,映入加德纳眼中。他的喉结上下蠕动,掏出肝脏十分克制地塞入口中,慢慢地咀嚼着。
他曾目睹一个饿了很久的家伙躲在阴湿的角落大快朵顾偷来的一只鸡,没多久就成了一具冷冰冰的尸体。加德纳花了很大力气才将残余的半块鸡胸肉从对方手里掰开,塞入自己口中。
那真是位好心的可怜人。加德纳勾勒了下嘴角,在心里为那位不知名的可怜人赞叹一句。
“笃笃笃。”
叩门声忽然响起,加德纳瞳孔紧缩,猛地扭头看向门口的方向。他扔下未食用完的内脏,抄起一旁的菜刀和钢管,无声潜到门旁。他克制着自己的呼吸声,仔细听着门外的动静。
外面的雨下得更大了。哗哗的雨声捂住了他的双耳,除了不时传来的雷鸣声外,他再听不见任何动静。
“笃笃笃。”
又是三下叩门声。
加德纳的神经一下紧绷,攥着菜刀的手青筋暴起,只等门一被推开他就挥刀向前。
“有人吗?”温润的男声从门后传来,“雨太大了,我想来歇个脚。”
“歇个脚?”加德纳在心中冷哼道,“这又不是荒山野岭,周围那么多户人家,你就偏偏挑中这家?”
门外的声音似乎听到加德纳的想法,不紧不慢地补充道:“我询问过附近的居民,他们都不愿意让我进去。请相信我,我会为此支付一笔不菲的费用的。”
这要是放在平时,中年男人一听到这番话,肯定会立马呵斥加德纳让他开门放人进来,找个机会打晕后者,抢走后者身上所有的财产——包括衣物——再绑上石头扔到附近的乌提塔河里。而现在,屋内满是血污,正中央还安静地躺着一具尸体,加德纳怎么可能放人进来。
“滚开!这里不欢迎外来者!”加德纳低沉着嗓音道。
“拜托了,我只是歇个脚,等雨势稍微缓和我就马上离开。”门外的声音恳切说道。
加德纳故意带上厌恶与不耐烦的语气道:“我再说一遍,滚开!”
门外的声音愣了几秒,无奈笑了笑:“好吧,很抱歉打扰你了。”又过了几秒,加德纳听见一串脚步声由近及远没入雨中。他靠在门旁待了好一会,又把门拉开一条缝隙,瞄了眼外边确实没人,这才稍微放松下来。
他合上门扉,正准备继续享用自己的“美食”,一道惊雷忽地在不远处炸开,霎时照亮了整个房间,照亮了潜伏在房间阴影处的一道人影,照亮了对方深邃的血瞳。
这就像恐怖小说里的主角一回头看见冷血杀人狂正举着砍刀站在自己身后,默默注视着自己,如同注视着待宰的羔羊。
“他……他是怎么进来的?!
加德纳头皮瞬间发麻,浑身鸡皮疙瘩炸起,下意识朝那人影飞出一记菜刀。
闪电残余的光芒迅速散去,人影旋即没入黑暗中。
加德纳只听得菜刀哐当落地,屋内再无声响。他伏低身子,双手紧握钢管,感官的敏锐程度在这一刻放到最大,直感后颈处有阵阵凉风拂过。
“你……”温润的男声在加德纳身后响起。
就在身后!离得很近!
加德纳回身猛地甩出一棍,却像在半道撞上一堵石墙,再无法前进半分。下一刻,天旋地转。加德纳的头被狠狠摔在地上,疼得他大脑嗡鸣,短暂失去了意识。
等他缓过神来,发现自己已被双手反剪在身后,通过粗糙的麻绳与桌子脚连接到了一起。
没杀我?
加德纳一阵愕然。他抬起脑袋四处张望,借着窗外不时闪过的光亮寻找那个袭击自己的家伙。
“你在找我吗?”如同恶魔低语般的声音从右侧传来。加德纳扭头望去,发现对方正坐在唯一的餐椅上,翘着二郎腿,一手横在胸前,另一只手搭在其上,玩味地推了下脸上的金边眼镜。
借着闪烁的电光,加德纳看清了对方的脸庞。那是个面容消瘦,轮廓较为分明的白发男子。二十出头,气质冰冷,丝毫没有遮掩他眸中流露出的杀意。他就那样安静地坐着,像条潜伏在黑暗中的鲨鱼,随时会冲上来一口咬断猎物的脖子。
加德纳咬了咬牙,不安地朝对方喊道:“你想做什么?”他发觉自己的声音竟带着轻微的颤抖。
“加德纳·奥利特……”男人冷呵一声,没做回答,反而用肯定的语气继续道:“躺在地上那位是你的父亲,莱恩斯·奥利特。”
听到“父亲”这个单词,加德纳仿佛被点燃的炸药,愤怒一下吞噬掉他全部的理智。他瞪大了眼睛,额头青筋暴起,面容扭曲地嘶吼道:“他不是我的父亲!我没有父亲!”
“安静。”男人依旧温柔地说道:“我不喜欢太吵闹的家伙。”
加德纳压抑着自己的怒火和音量,审视起面前的男人。“你想做什么?”
男人放下二郎腿,双手手肘支在膝上,十指交叉抵在嘴前,轻笑着开口道:“自我介绍一下,韦布斯特·伊沃,法卡拉瓦的治安官,以及……黑帮‘白煞’真正的老大。
“法卡拉瓦?白煞?”加德纳皱起眉头,似乎不太能理解韦布斯特话里的意思。
在他的印象中,附近并没有叫“法卡拉瓦”的城镇,这说明这座城镇离自身所处的乌提塔拉中间至少间隔一座城镇。“白煞”这个单词倒是偶尔会从本地黑帮成员的嘴里传出,但也仅限于听过,他并不清楚“白煞”的规模和行为作风。还有,面前这个治安官兼黑帮老大……额……法卡拉瓦上层的那些家伙脑子真的没问题吗?
一瞬间,加德纳联想到了很多事情。他阖上眼睛,轻而快速地吐出一口气,强迫自己冷静下来——他并不觉得自己能打赢这个来路不明的家伙。要下杀手的话,在他昏迷的时候早就下了,根本不用等到醒来,悠闲地和他在这里交谈。现在还能活着,说明对方暂时不想杀人,可以交涉。
他睁开眼,平静望向对方的血眸:“我不明白你的意思。”
“眼神不错。”韦布斯特淡淡赞许一句。他坐直身子,微微耸肩,满不在意地说道:“我在度假。”
“蛤?”加德纳愣住了。
韦布斯特扭头望向窗外,顿了顿,又补充道:“路过这的时候突然下雷暴雨,我的伞被吹坏了,打算就近找个地方歇歇脚。听到我提出的报酬之后,那些居民都很热情地开了门……结果在看清我的长相后,又都无一例外地把门狠狠关上了。”他回过头望向加德纳:“你们这里的怪物传说或者恐怖童谣之类的内容里,有关于‘血瞳’的吗?”
血瞳的家伙在乌提塔拉确实很少见,但不是没有。我觉得更多的是你自己的问题。
加德纳控制着嘴角想要抽搐的冲动:“那你为什么不强闯?”
韦布斯特耸耸肩:“我是个治安官,是好人。而且,非法入侵他人住宅在法卡拉瓦是要被吊到桅杆上晒成干的。”
“那你强闯我家?!”加德纳瞪大了眼睛,音量不受控制地提高了几个度。
韦布斯特沉默了几秒,没有动作。好一会才摸着鼻子悻悻说道:“我对血的味道非常敏感。”
“所以呢?!”
“这是正义的搜查。”
“我呸!”加德纳有被对方的厚脸皮程度惊到:“意思就是,你在屎一样大的雨里循着血腥味找到我家。被我拒绝后,拿捏住我不敢报案的心态,通过某种诡异的方式偷溜进来,把我打翻在地五花大绑!”
“总的来说,就是这样。”韦布斯特推了下眼镜,没有否认。
加德纳忽然觉得自己好像在做梦,脑子不够清醒。“那你怎么不直接杀了我?”
“我是来度假的,不是来加班的。”韦布斯特淡漠回道。他摘下金边眼镜,从椅子上站起,走到加德纳面前,居高临下望着他:“加德纳·奥利特。要不要成为我的部下?”
“对我有什么好处吗?”
“一日三餐,三菜一汤,时不时还有宴会派对。包住,酒水随意,每个月给你五十卢蒙。代价是……”
加德纳听得瞪大了眼睛。
卢蒙!他刚刚说了卢蒙!这是美尼亚联合王国最贵的货币!加德纳收获最丰盛的那年总共才一个卢蒙,这家伙刚刚说一个月就给五十卢蒙?!
加德纳再没听进去别的话语,满眼都是卢蒙金币的曼妙身姿。他兴奋地喊着“我做!我做!”
“好。”韦布斯特微笑着俯下身,从衣兜里掏出小刀划开绑着加德纳的绳子:“希望你能活到那个时候。”
加德纳挣脱绳子的动作一滞。
他刚还说了啥?!
……
“总之——我就是被这样被骗进了‘白煞’”加德纳·奥利特两脚交叠放在桌子上,有意无意地晃着手上的三张纸牌:“感谢幸运女神,居然能让我活到现在。对勾!”
“我看你做这份工作不是做得挺欢的吗?对A。”叶辰希挑眉望向加德纳,试图从这个满嘴跑火车的家伙脸上看出点什么。
“看着我干什么?我们是同盟!韦布斯特才是我们要共同对付的无良黑心老板。”
韦布斯特冷笑着,随意甩出手上仅剩的两张纸牌。“怎么办,你欠我三百二十七年的工钱了。还得免费给我洗三百二十七年的钱,真可怜。”
加德纳面容扭曲地望着牌堆最上方的两张得意洋洋的小丑牌,沉默着。
叶辰希在一旁捂着嘴偷笑道:“要不你把自己挂桅杆上晒几天吧。说不定运气……”
“滚!”加德纳指着叶辰希的鼻子吼道:“你个毛都没长齐的小鹿崽子懂个屁!”
韦布斯特微微蹙了下眉,刚还气冲冲的加德纳顿时蔫了下去。后者一把抄起牌桌旁的卡瓦酒,有气无力地起身:“行——好——嗯——这就给您把隔壁新开的那家赌场赢下来。”
作者:诸子百
免责声明:笑语
(世界观为架空现实背景下世界观,大部分地方与现实三次元世界不符,文中地点皆为虚拟。)
明明进了芒种,天顶上可一丁点风都没有。今天是这户人家最热闹的一天,原先的破门槛被挪到旁边,村里村外里里外外的人挤进这小小的门内。
天渐暖了,空气也燥了起来,池塘像被要蒸出热气,蚂螂点水,映出几个身着孝章的人进了池边矮门内。院子里堆着的人也没如何如何的悲伤,气氛也不如婚宴、百日宴那般热闹,这家人的子女聚在旁房,气氛可不比前院热闹,反倒是出奇的安静。
“咱该拾掇的全按那个律师的意思办好了,他什么时候来?”
坐于桌侧的一妇女率先说话,她是这户人家的大女儿,姑且叫她范大姐,她抓起桌上余下的半盒香烟,舍一根递到挨着坐的二弟手里,剩一根自己。
“说是下午来,从城里到这里不就一趟车再等等,再说了到手的东西又跑不了。”
“玄,润芝的户口没迁走。”范大姐点着烟,“我问了法院的关系,遗产也有几率给她闺女。”
范家老二同着大姐点起烟嘬了口后又左右环视,见屋里没外人,翘起二郎腿“谁知道是不是有血缘关系?五年前上坟不是有个男的...”
范大姐一拍桌子,震得范家老二不敢再多言,大姐顺势为自家三妹妹开脱
“胡说八道什么呢?” 范大姐瞪了老二一眼,又道 “人润芝大学知识分子,怎么会跟这种不三不四的人在一块,读了个什么传媒大学研究生,你也没看她隔三岔五回来一趟。” 她吐着烟圈,仿佛所有的怨气化作烟圈消失殆尽,剩下的只有悠悠的一句:
“得瑟成啥样了大文化人..”
“要我说那车祸就是活该。”范大哥捏着手串 ,一长串小叶紫檀的黑豆子被他盘的啪啦啪啦作响。“道说啊,这是必然,就是孽果。”
“你哥之前在复逸院当过几天俗家弟子,这境界就是不一样。”
香烟的烟气缭绕灌出门窗,加上那小串有规律的盘着,刹那间颇有求仙问道场所的味道。
“姐,我出去透透气儿,香烟对胎不好。”
范家二媳站起,宽松的长裙仍然没法挡住她隆起的半大肚子,范老二连忙起身帮着开门。
“去吧去吧。”范大姐有点不耐烦,连连摆手 “我怀孕那段时间天天抽烟,一周一包也没见我家大小子有什么毛病,照样考了个好大学。”
门外空气可比里面清新多了,范二妹扶着肚子走出门两步远,拉扯着自家丈夫的衣袖贴耳埋怨:
“什么叫她天天抽烟她家大小子没问题,我肚子里的跟她肚子里的能比吗?”她觉得埋怨的不够,看了一眼小门,恶狠狠的撒了一句 “她一家子基因都有问题。”
“够了啊。” 范二弟脸色突然转变,又掏出钱包,塞了五百块钱给她,原先强硬的语气被三伏天晒软:
“你先回车上坐着,一会我就带你去商场吃好的。”
范家二媳听到这哄人的话耳根子就软,收下钱后音量便小了下来。她见四下无人,把老二拽出院小声私语“一会她要是说小闺女的事儿,你就说跟咱家小的打过架生分不能来,知道吗?”她可知道老二的性子,用手戳了几下他的脊梁,语气不愿 “这话你得说,我可不想让别人说咱家闲话。”
范二弟这一刻压根儿不想多待,可那件子大事不得解决可又没法子返城,前后路给堵死,只好硬着头皮再次踏进那间房门,里面不过短短几分钟,却如屋内散去的大半烟雾,话题早拐到九天云外去了。
“姐,我家也俩小子,家里就没一件女孩东西。老大高考,老小中考,再来一个可没空管啊。”桌侧一直沉默不语的妇女抢着说话,语气难掩着急。
大姐掐灭烟,借着丢烟的功夫轻飘飘瞥了眼那边脚下的包,地摊驴牌包。又瞧瞧自己手里的包,专柜三万的普拉达蛇皮包,大大方方敞敞亮亮摆在桌面儿,明眼人都知道名牌儿包的手感自然跟地摊货没法比。
无限的光荣让范大姐春风拂面,气氛有所缓和,终是给了台阶:
“咱妹妹拉扯俩孩子大不容易,你可得多关照她,下次情人节给弟妹买个名包,啊。”范大姐说罢转头将话茬递给刚回屋的范二弟,“你大女儿不是上大学卧室空着吗,回头你就跟你媳妇商量商量,让润芝闺女跟你俩回去。”
“那孩子就跟咱妈亲,年前元旦她还跟我家老小打了一架,回来后老小饭也没吃一直哇哇哭。我跟翠儿一直在城里住,跟她也生分。” 范老二的语速向来没有大姐那样快,慢悠悠的带着叹口气 “再说了,翠儿不是快生了吗..”
范大姐也是瞧见了弟妹的肚子,问道:“弟妹这第三胎,快生了吧”
“下个月临产,查了是个儿。”
话音刚落,屋内的说话声还是冷了下来,屋外可依旧燥热。范家二媳扶着腰出了侧院大门,门外的台阶旁坐着一个小孩,书包放在身旁,她用腿当垫板摊着一本书,全然没有注意到范二媳的存在。
范二媳定睛一瞧,这不是润芝那小闺女? 想起年时的那档子事儿加上全家对她妈的态度,厌恶感油然而生。小声嘟囔着死孩子从她面前走了过去。
等范二媳走远,她才敢将书合上放进书包里。书包的表面用线刺绣着’范知秋'三个大大的字样,那是奶奶亲自缝上去的,对她而言这是最宝贵的东西。
范知秋走进侧院,那个小门打开了,钻出的烟味使她浑身不舒服,抬起头她看见大人们在屋里坐着,都是熟悉的面孔,对于这个大部分时间都在低着头的孩子,面前的大人们有几个记得称呼,有几个不记得。
大人们神色严肃,齐刷刷盯着范大姐,以及范大姐的电话。将才的话题作罢,屋里的人将所有的希望给予这通电话。
“嗯。”
范大姐的脸色逐渐变化,细长的纹眉如同铜线一样跟着眉头缠绕在一起,“嗯,好。”她挂掉电话,看向两边人:
“今天律师来不了。”
范知秋走到侧院中央,正对上了范大姐的视线,范大姐一直盯着对面的小姑娘直至手机被挂断,接着范大姐径直朝她走来。
“姨,咱们要去哪?”
范知秋被范大姐牵着手,范大姐的步伐太快了几步就出了家门,只是紧紧的抓着她。
突如其来的力道让范知秋有些不知所措,背上的大书包随着快速的小跑一颠一颠着,铁皮铅笔盒晃的叮叮当当响。
“让你去城里,找你舅。”范大姐摸了范知秋的脑袋,没再说话。
范知秋回过头,奶奶家幽幽的烛黄光被崭新洁白的灯泡代替,映在地上就像天空的月亮,猛的一看便不像奶奶的家了。
她定神方才看见破门槛被人放了回去,大门紧闭。她也随这位大姨离奶奶家越来越远。
她们订的是晚上的火车票,第二日的清晨左右到了申平,他们之前口中说的“四弟。”就居住在这里。范知秋在陌生的车厢里没有睡好觉,都说孩子什么都不懂,这几天她看的真真切切,她看见奶奶房间的一些东西被他们搬走了,奶奶被邻居的大爷大嫂搬走后就再也没回来过。再后来她又瞧见只有过年才会来的大人聚在这里,再之后..她就被拉到了这里。
黑夜的车窗外有千家万户的灯火通明,她要去的地方,会不会也像这样?
显然不会。
范知秋跟范大姐下了车站后,招呼一辆蹦蹦车,范知秋从未来过这么大的地方,红色的小车在她眼里十分稀奇,进车后闻到的香薰味儿一下子熏的彻底清醒。她歪过头,看见自己大姨一手拿手机,一手摊着张小字条。范知秋虽然还在上大班,可是上面的字范知秋基本上都认识:
“荣兴汽车报废厂,范润洪电话xxxxx”...
那是一座开在离市中心不远的车厂,范知秋透过车窗看见了一处铁门,大清早本该朦胧中夹杂着湿热,可到了车厂门口,半开的车窗内却钻进了阵阵凉凉的幽风。
蹦蹦车司机操着纯真的外乡普通话,让范知秋一知半解,大姨依旧通着电话对司机的话语充耳不闻。
一前一后的说话声迫使范知秋望向车外,试图转移注意力,她看见不远处便是那座车场,门口大大的牌子实在是不得不注意,并且她发现车场呈四四方方形状,两米砖墙内垒满废旧汽车,不算高的外墙使得墙外的人轻而易举翻入进去,矮的算是出奇,简直是邀请偷车贼来做客一样,不算紧密的砖墙内还能清晰的听见一系列叮叮当当的泼水声。
墙内范润洪拎着塑料洗脸盆甩回杂物间,没走几步就听见轰隆隆的敲门声,缝隙中夹杂着人声。
“润洪啊,我是你大姐——”
声音很大,大到院里的黑狗跑过来冲着门外吠叫,这让他想起不愉快的回忆,谁来都行偏偏是她来。范润洪折返回那个破小房间里拿出狗玩具使劲儿扔向车场尽头,“去,二娃去那边玩。” 狗玩具弹性很足,弹跳到车场内,黑二娃便跑了过去。
范润洪也没顾及发型比鸟窝乱,也没顾及身上穿的大裤衩子黑睡衣,蹚着拖鞋开了大铁门,映入眼帘的是范大姐的笑脸,可范润洪的眼神却直接跨过范大姐的肩膀,第一时间看到她身后站着的小女孩,小女孩低着头抓着外套,不敢左右乱看,只能盯着手乱抠。
范润洪盯着简单看了几秒后又转回视线,推开大门腾出空隙。范大姐伸头朝里看,一股废铁掺杂机油的味道,这破烂环境,怎么也不像是小老板能待的地方,可墙上清晰挂着‘公安大队指定报废车厂’的牌子后,厌恶的表情瞬间蒸发,能跟官家合作的,哪个不是赚的盆满钵满?
随后范大姐直接在门口将范知秋推到范润洪面前,一抹之前的嫌恶换上更为真诚的大笑,音量也比先前敲门那会儿还要响亮:
“她是你芝姐的闺女,快喊舅舅。” 她拍了范知秋的大书包,突如其来的推力让范知秋不得不向前对上范润洪的双眼。
“她叫...” 范大姐这才想起自己从未知道过她的名字,此时此刻显得有些窘迫。
“范知秋,一叶知秋的知秋。” 范知秋的声量小极了,跟范大姐说话的声响相比,是蚊子跟音响比的天差地别。
范知秋与面前的男人对视,他的眉眼有一种奇妙的气息向范知秋扑面而来,这是说不上来的一种感觉。
对于范知秋来说那是一种遥远之前的,被包裹时的熟悉感。
对于范润洪来说,他想起了几年前的一次通话。
“知秋,一叶落而知秋深,我给女儿也就是你外甥女起的名字,怎么样?” 电话传着范润芝翻阅书本的声音,依稀中能听见那边话筒调试的背景音。
“挺好听的。” 范润洪敷衍点头,思来想去还是将自己的想法吐出,强行转变话题 “我还是觉得那男的有问题,你最好离那个孬货远点,我托了点儿关系,查到他有两次肇事...”
“晓得,要是有问题我就带她回那个地方。” 她不愿提起那个地方,两人心照不宣都不乐意提及那个地方,他从那个地方跑走,她也没怎么回去,沉默半刻后范润洪听到画外音 :
“...请优秀毕业生范润芝上台进行演讲 ...”
接着信号中断,通话被强行挂断,这也是他俩最后一次通话。
“润洪啊,咱妈前天刚走,我跟你二哥商量了一下。” 范大姐的声音再次响起,在范润洪神游中扯出。
其实在她俩走前,范家大哥喝着茶冲着二弟说了一句:“你姐姐整天跟我在家清修,修多了就知道,哎这是慈悲的指引,佛说这是大智慧。我就能信,你姐姐能成佛。”
要不说范家大姐有“大智慧”,范大姐见范润洪迟迟没有答应的意思,范大姐双手抓着范润洪的手臂差点扑通跪下,范润洪这么多年什么大场面没见过,这突如其来的举动还是下了他一跳。
“都没地方收这孩子,你看啊,你二姐姐还怀着孕..”
一顿拉扯中,范润洪扶着大姐,范大姐偏整个身子往下压,嘴里还嚷嚷的大声:
“不行,实在是走投无路了!咱妈又刚走了,这孩子孤苦伶仃实在是没地方去,咱妈那边律师也没说判给谁,每家都困难..”
范大姐揣在裤兜的手机嗡地响了起来,她猛的一个大劲儿,差点摔在地上,人被范润洪扶着倒是没跌,不过她的手机就没那么幸运被甩在了地上,手机屏幕不断亮着,屏幕上赫然显示着”福利院院长“这个名号。范润洪只是瞬间就捕捉到了她的言外之意。
范大姐紧忙在范知秋躲的功夫立刻捡了起来,直接挂断。
‘去他妈的,真不是玩意,这可是亲外甥女!’
自范润洪十几年前从范家跑走,他就对家里人素有偏见。这下范润洪开了口:“毕竟是润芝的孩子,我妈的钱我就不要了,孩子我先照顾。”
范润洪打了手势,让范知秋进门,范知秋此时此刻脑子发白直至嗡嗡作响,依靠本能走了进来,她回头看向大姨,试图从中获取一点信息,可是大姨的眼神一直投向陌生的舅舅那里从未离开过。
她伫立在门口没有进,舅舅从她面前走过也没过多的理睬,她想到邻居家的小狗,也是这样被带走的。
她有些无助,只能抱着唯一的贴身之物——奶奶缝的书包,背对着大门蹲在地上。
范润洪从里屋拿着钱包和一个信封又走到大门口,当着范大姐的面清点粉色大钞:
“到时候书面文件跟这孩子户口寄过来。”
一张,两张,三张..50张粉色大钞塞到信封里递了过去:
“当是车费带走。”
他不乐意多说一些表面的话,5000块钱算仁至义尽,此时此刻范润洪一门心思只想把这个婆娘打发走。
范大姐摸到还算厚的一叠钞票信顿时笑不掩嘴,果真是个小老板哩,给五千块钱眼都不眨,这小丫头可真是投了个好胎。
“行,润洪啊 ,这孩子交给你我放心。那我就先走了。”
范大姐得了好处卖了乖,心想就是说嘛,能把厂子开在一线城市的就是有钱!
范润洪亲眼送范大姐上了出租车,亲眼见出租车走远后才敢把大门关上。
这时他总觉得缺了什么...那小姑娘呢?
范知秋眼眶逐渐泛红,书包是奶奶用旧衣服缝出的双肩包,旧衣服无法散去的香胰子香味儿使她更加想念自己的奶奶。
突然一种冰冰凉凉的感觉触及她的胳膊随之转瞬即逝,她望向远处有个头发卷杂的哥哥坐在车顶,随即眨眼功夫消失不见。
范润洪很快腾出那件杂物室,原先就是住人的小房间,只是家里没有第二人直接废弃。杂物室内有小门连接客厅,出入会方便一些。
一张客户送的席梦思小床垫,他甚至翻出了几年前范润芝当生日礼物寄过来的床盖三件套,这个简陋的卧室总算是有了点模样。
范润洪总是觉得还是不够,先前跟其他老哥们儿喝酒时,有个大哥说给自家小孩置办了一台儿童书桌,小孩阅读也舒服,这养孩子啊,得照顾到方方面面...你没钱没经验,可真不行。
对,没经验真不行。
范知秋偷抹了一把眼泪,可鼻子依旧是红红的。一回过神,见范润洪站在了她的面前,强烈而又夸张的身高差迫使范润洪弯腰低头与她交流。
说实在的,范润洪深知自己不擅长跟小孩子打交道,十分生硬的进行简短自我介绍:“我是你妈妈的弟弟,所以我是你舅,喊我舅就行。” 他瞅见她残余的泪痕,很是艰难继续回复 “不喊也行。”
范润洪起身,带着范知秋上了私家车。
“舅..我们去哪?” 这句话似是之前跟别人讲过,范知秋话语间小心翼翼,声音亦如之前的小,她很害怕又要被人送到陌生的地方。
“我们去商场,挑东西。”
汽车发动,范润洪坚定的语气仿佛在进行什么入党宣言一样。
“小子,你妹妹小时候的房间都有什么?” 范润洪明显是朝向车内后座讲的,范知秋透过车镜看见车后方坐着刚刚那位卷毛哥哥。
“书桌?衣柜?你不能把我妹妹跟普通女孩子比。”声音比人更早出现,卷毛男从空中显现,伸着脑袋到前坐,小动作指指范知秋 “硬要说,像这么小的女孩子得有个泰迪熊抱枕吧。”
是鬼? 范知秋偷偷打量那个哥哥,没有腿甚至还能飘起,果然是鬼吧..
之后她的疑虑彻底抛在脑后,大城市的商场让这个农村来的小妹简直大开眼界,什么也没见过什么都要好奇的偷偷的张望。
范润洪这期间忙的是焦头烂额,跟无数个有孩子的老大哥打电话咨询养孩子的经验,又跟无数个有孩子的老大姐打电话咨询怎么养小女孩,还跟几个小学校长咨询上学这个话题,什么入学啊,什么补习班啊,什么富养啊..最终又订下九月份实验小学的幼升小名额。
而面前的卷毛小哥带着知秋走走停停,三人一直在商场逛到下午才作罢。
夕阳西下,也许大城市内的霓虹灯太过耀眼,这几天奶奶家天上黑漆漆的天空总没有此刻五彩晕染的好看。
范知秋被这样的景色迷花眼,她将肩上的书包背在身前,她心想:这样的话奶奶应该也能一起看见吧。
范润洪转过身,她的眼睛映射出比面前的阑珊还要亮晶晶的色彩,仿佛下一刻就要像范润芝那时一样开口:
“终有一天,我要去大城市!考进大学校!然后逃离这个狗地方! ”
一番操作,范润洪将书桌放进了小卧室内,还有衣柜这些小家具也悉数安置,除了环境有点破之外,剩下的..、大概也许可能都挺好的!
范润洪暗搓搓观察——这个小姑娘的状态要比早上好很多。
范知秋抱紧书包不撒手,她不敢相信是真的,更不敢相信这是属于她的第一个卧室,以及一张属于她自己的小床和小书桌。
范润洪想摸她的小脑袋,他的大手却只落在了范知秋的肩头,轻轻的拍了拍。
“之后的事儿之后说,你先睡觉。”
这一晚上她睡得比前一天火车上要安稳,透过那扇小门的窗户张望,总能瞧见那顶灯光亮堂着,就像是之前奶奶家一样。
-end-
后记:
深夜11点,接到急单。刑侦二大队队长打来电话,大桥旁发现浮尸,深夜的温度急转直下,空气中暗夹湿润——要下雨了。
就算是普通人也知道,雨夜的施工作业比平日里更要复杂,更何况这还是夜晚。范润洪打算跟时间赛跑,他想在范知秋醒来前就能回来,这小姑娘内向害怕估计也不会说,所以得赶紧回来,想着匆匆开起吊车前往目的地。
目的地信河大桥是几年前新区建设时同步修建的建筑,当时资金充裕建造大桥时用料扎实,这附近发生的意外新闻从未出现,这次倒是罕见。天隐隐能见雷闪,他加快了驶进的脚步。
乌云密布,果然是下雨的征兆,吊车上的打灯开启,整个打捞队聚集完毕,吊车吊钩伸进信河之中,在钩子的作用下,车顶逐渐暴露在打捞队的视野中,红色小车,车型小巧,不必第二辆吊车辅助,车完全浮出水面。
看到这个颜色,范润洪鬼使神差想起了范润芝的车,前几年她也拥有一辆跟这辆同等型号同等颜色的车,当时她去上车牌还是自己开车陪同的,依稀记得挑选车牌号码时正好是二人共同的生日——7012。
范润洪下了吊车,按照流程他会将打捞车辆带回暂时保管,等待法院人员进一步来调查与进一步的开展工作。
他走进,觉得这辆车越发熟悉,直至看清车牌 :
“车牌号为申A7F012,驾驶位有人员死亡,初步判定为——女性。”
【撕裂】豢养
作者:菲心
评论:随意
她面无表情的将手里的纸撕裂,在对方震惊下把碎片向空中抛去随后拍去手上的纸屑,“我说,我要带她走。“
臃肿的管理人擦了擦额头上冒出的汗,努力在脸上的横肉间挤出一个堪堪称得上和善的微笑,“这、这不合规矩啊,女爵阁下……”年轻的女爵闻言轻轻挑眉,一声辨不出情绪的冷哼成功让本就僵硬的管理人狠狠打了个哆嗦。就在他的微笑快要挂不住时,女爵身旁的仆从在主人的示意下打开了一个黑色的皮箱——满满当当的金币重新将男人的微笑维持在了脸上。
“早就听说伊达尔格女爵家世显赫出手阔绰,今天算是让我大开眼界了!”男人心里这样想着,眼睛时不时暼向那金币,眼里的贪婪近乎实质化。“您也知道,最近这些买卖也不好做,这个孩子本来已经签好了契约……不过当然您刚刚已经赋予她自由了!”男人故作轻松地摆摆手,略有些艰难地从腰间的一大串钥匙里找到需要的那一把,恭恭敬敬的递到仆从手里,换来了那令他无法移开视线的箱子。
在管理人笑得合不拢嘴的同时,墙角的那个瘦小身影在仆从的带领下来到女爵面前。她跪在地上低着头,似乎对自己的去向毫不关心。
“有名字吗?”
“……”没有回答。
“哑巴?”
一旁抱着箱子不撒手的管理人终于分出一点注意力,他先是不耐烦地朝着那孩子吼了两声,“女爵阁下问你话呢!”随即又抖着那层肥肉迎着笑脸,“会说话的,不过都是些贱骨子,怕是被您的贵气吓得不敢说话了。”像是为了证明一样,他先是瞪了女孩一眼,然后毫不客气的踹了过去,女孩吃痛的发出了些许嘶哑的声音。男人见目的达成,邀功般的挺直了腰板,略有些得意地看向女爵,眼神期盼的希望对方能再赏赐些什么。
可令他失望的是,女爵并没有那个意思,她只是打量着女孩,“抬起头来。”
这次女孩倒是听话地抬起头,只是过长且脏乱的头发遮住了她大半张脸,唯有灰色的眼睛勉强透过发丝看向女爵。
“有名字吗?”她又问了一遍。
“拉赛乐。”这次一个微弱喑哑的声音回答了问题,“我的名字是拉赛乐。”
……
“拉赛乐。”
女孩闻声乖顺的来到她面前,“我在的,夫人。”
眼前的女孩早已不是当年那个瘦弱的孩子,女爵待她不错,她身子骨也抽条般迅速高挑起来,只是……女爵微微眯了眯眼睛,繁琐复杂的衣服将女孩严实的包裹住,可她知道在这衣服之下是遍布身体的难以愈合的疤痕,那些疤痕仿佛将女孩撕裂又再次缝合。
见对方没有吩咐的指令,女孩熟练的将备好的茶点送到她面前随即又取出一封信放在办公桌上,“夫人,这是莱昂子爵送来的请帖,三天后他将在府上举办晚宴。”
女爵只是端起杯子慢条斯理地喝了口茶,“帮我挑个礼物送过去,就说我有事去不了。”“是。”女孩乖巧的应下准备离开,“拉赛乐。”女孩回过身恭敬地低下头等待着吩咐。
“抬起头来。”她抬起头,当年脏乱的头发此时柔顺的盘在脑后,唯有灰色的眼睛一如既往。她看向女爵湛蓝色的双眸,那双眼睛也如当年一般锐利。
“你长大了。”女爵的声音平稳,“给子爵回信,我将去参加晚宴,和我久居郊野的侄女一起。”
拉赛乐向来低顺的眉眼第一次因惊讶睁大,可女爵显然不给她反应的时间,“管家会给你合适的衣服,你知道该怎么做的。”
盛大的宴会,每个人都拥有着显赫的身份,可显然今天的主角属于伊达尔格女爵和她那首次于社交场合露面的侄女拉赛乐。
而主角此刻却沉默地站在与别人攀谈的女爵身后,她身着得体的礼裙,那裙子巧妙的掩藏了她身上所有的过往,将她高挑匀称的身材勾勒的恰到好处。只是年轻贵族小姐捏着高脚杯的手攥得有些发白,她似乎不太适应这种场合。
今晚的第一支舞曲奏响,她的面前伸过来了来自不同身份的手,可另一只保养得当的手却替她挡开了别人,女爵的手递到她面前,她已经换上一身干脆利落的燕尾服,“本来该由男士来引导你,不过……”女爵的嘴角轻扬,“伊达尔格家族没有也不需要男人。”
拉赛乐站在一扇门前,刚刚女爵在跳舞的时候告诉她让她来到这里,她刚准备敲门,门却自己开了。一个男人倒在血泊当中,身上好几处贯穿伤,但胸膛还在微弱地起伏。而她的夫人正手握着一柄长剑,黑色的燕尾服尚未换下,只是白色的内衬上沾上了些许红色。
随着“咣当”一声响,长剑被扔在了她面前,“杀了他。”言简意赅。
她有些呆滞,仿佛还没从眼前的状况反应过来,但女爵显然不打算给她这个时间。蓝色的眼睛闪着锐利,声音趋于冷漠,“你难道以为我只是带你来参加宴会?”她冷笑一声,“我从来不养废人,拉赛乐,向我证明你的价值。”
价值?拉赛乐看向那不可能活下来的男人,“夫人的衣服脏了。”她这样说着,长剑抵上男人的喉咙,“夫人讨厌被弄脏的衣服。”剑尖没入脖颈撕裂了喉咙,男人彻底了无生息。
女爵注视着这一幕,眼里多了些赞许,“来帮我换衣服,拉赛乐。”但女孩头一次没回应女爵的命令,她机械的戳弄着那具尚存余温的尸体,“不可饶恕……”她小声的念叨着,手下却不住的捅过去,直到一只手强硬的攥住她的手腕迫使她停下了动作。
“拉赛乐。”女爵的表情变幻莫测,“那只是一具尸体。”女孩僵硬的转过身子,“但是他弄脏了您的衣服,夫人。”她固执的重复着这句话,“我无法饶恕他,夫人。”
这次她抬起了头,脑海中有什么东西撕裂的声音,“我再也不会让人弄脏您的衣服了,夫人。”她一字一句的说,“我保证。”
序章:http://elfartworld.com/works/9339529/
第一章(非)日常:http://elfartworld.com/works/9342871/
第一章地图:http://elfartworld.com/works/9342873/
山中闲记·魇
清清在第十六年的冬天生了一场病。师傅说是冬天来了,去山下的镇子给他抓了药。刚开始,他还很有活力,照例每天和山雀说话,和小镜湖的兔子一起玩。
第二年立春时,清清的病好像又重了些,他不会说话了。师傅只是搂着清清,说冬天就快结束了。
到了夏天、秋天,清清总是和师傅偎在一起烤火,这个漫长的冬天好像再也不会过去了,他不爱吃苦、也很怕痛。可他那么想好起来,想要陪着师傅,到病好了再去长乐城看灯会。
可是第三年立春的时候,这座山都死了。
其实没有师傅,也没有山雀、没有白色的熊、也没有小镜湖。
清清是个疯子。
山中闲记·三
师傅问清清,出了山之后想做什么,想当大将军还是做侠客。
那时是仲夏时节的午后,清清在师傅怀里睡得迷迷糊糊的,说不想当将军也不想当侠客,想一辈子都和师傅学功夫,和山里的花鸟树木做伴。
师傅拢了拢搭在两人腰际的薄被,轻轻拍着清清的肩膀,缓缓道:睡吧、睡吧…
但是师傅没说,妖怪的一生太长太长,清清十几岁,师傅三百多岁,他们都有太长的路要走。
从环山的湖引渡、上山再下山,这路太短,难以消磨上千年的时光。
对于清清来说,一辈子就是颠沛流离的七八年,还有在山里的十二载;师傅的剑和他的剑,师傅的琴和他的琴,就是他的一生。
可师傅不一样,山中的十几年不过是匆匆一顾,时间太慢又太快,他记不清走过了几朝几代、杀了多少人、教给清清几招几式。
山中闲记·四
清清打小就爱哭,早在师傅捡他回山里之前就能一嗓子哭跑整条街的小孩,当时他又瘦又黑,胳膊腿细的跟柴火似的,天天还爱和坊间年纪相仿的孩童掐架。
他又没爹没娘,没人教没人管的,动起手来实在没个轻重:谁要是踢他一脚,他要还回去二十脚!虽然大多时候是打的过的,可总也有挨打的时候。
清清怕死痛了,挨打挨的多了就要哭的昏天黑地,他小时候长的秀气,一撒起气来又娇滴滴的好像小姑娘,弄的那些男孩一个个不知如何是好,只都跑回家去不再和他玩。
这且是他没人疼爱的时候,自从在山里安了家,更是有丁大的委屈都要抽噎一阵。只要清清一掉眼泪,师傅再不忍心说他,总是要搂着抱着、温声细语哄好一阵。
恃宠而骄说的正是他了。
拜这臭毛病所赐,师傅教的功夫他总要挑挑拣拣,只选最简单的最轻松的、不用受苦受累的练。
这次又是因为学不来飞燕踏水在哭了,不过是掉进湖里呛了几口水,像受了天大的委屈一样抽抽搭搭的。
山中闲记·五
前些日子师傅给清清在长乐坊订了新衣服,这天早上刚好送到。三月初一,天气也在最近开始转暖了,山上的植被都抽枝发条,拱出了新的嫩芽。
清清比起去年春天又长高了不少,除去披风和坎肩还算合身,其他合季的衣物已经短了一截。
这次送来的几身行头,除却清清常穿的款式,还有两套深色棉麻短打,都做成时下流行的款式,供他替换穿着。
师傅回到听雪小筑时清清刚刚转醒,本还赖在床上滚来滚去,见师傅抱着几只长乐坊的锦盒,耳朵一下子竖起来,摇着尾巴跑过来要看新衣服。师傅先是把盒子安置在橱柜里,又把清清赶回床上训话,训他又光着脚跑来跑去,要他快去洗漱用早食。
二人吃罢后,不等收拾完碗筷,清清便又吵着要看新衣服。师傅催他先把杯盘洗净,自己上楼去把锦盒中的衣物件件取出摆好,检查是否有纰漏。
待清清手脚麻利的收拾完碗筷,赶紧追着师傅去楼上了,一件件摸过看过了,又赖着要师傅帮他换新衣服穿。
师傅常着白衣,清清喜欢师傅,而也喜欢白衣,这批衣物中雪白贡缎、月白薄纱和玉色提花棉制成的套件各有一二,清清就要挑着最雪白、最繁复的那身穿,师傅不允,说他总爱到处打滚,往往前一天还是崭新的白色,次日就要滚成灰的。
清清撅着嘴小声哼哼,却也无可辩驳,白色华服他有过不少,可每次到师傅需他穿着庄重,参加某某大会时,打开衣橱一看,又都是灰扑扑一片。
于是最终,师傅挑了青莲色的棉麻布衣给他换上,清清抓着师傅的手来回转了两圈,飞也似的跑去耍了。
师傅朝他喊了两句须得仔细脚下、莫太贪玩云云,也收拾收拾去了书房,研究他的之乎者也去了。
山中闲记·杂记
事实上清清这两个字也不是他的,是师傅的一位死去的故人
师傅只是随口喃喃,清清以为是叫他,于是他就叫清清了,师傅也不在乎,在山中闲记和万里送行舟的片段里,师傅什么都不在乎
师傅具体叫什么,以前经历过什么,目前为止清清什么都不知道
也有很多人来山上找师傅或者杀师傅,他们有的叫师傅师大人、师先生、太主傅、王上,或者别的称呼或名字
由这些人的各种称呼中,清清推断师傅应该是姓师,曾有一位女鬼来找过师傅,她叫师傅阿宸,所以清清又猜师傅叫师宸
清清不敢问关于师傅的事,有人来杀师傅,追问师傅从前的事,师傅总是把清清锁在屋子里,封了他的五感
等到第二天早上起来的时候,人也没了,来过的痕迹也没了
清清猜他们是死了。
山中闲记·六
师傅是清清第一个男人,约莫是十三四岁那年的夏夜,清清跟着喝了点酒,晕晕乎乎的往师傅身上靠,红着脸趴在他身上乱蹭。
他们的第一夜并不温柔或缠绵,不过是师傅发泄似的索取。
清清或哭或喊,师傅一概不理,只是掐着他的腰、箍着他的手不让他乱动。
那晚上一直从弗入夜做到天光乍破,虽夏夜短暂,可也有实打实的几个时辰。
到第二天早上,清清已经完全失去意识,他那时还小,身子骨弱,又瘦的皮包骨头似的。经过这么一折腾,浑身上下更是没一处好肉,莫不是青青红红的痕迹。
于是他便大病一场,先是连续不断的低烧,后也吃不进东西、无法好好消化,往往是吃下一口要吐出两口。
可他实在是小,师傅又是独一个爱他的人,接下来几天,虽然清清病着,师傅还是又要了几回,他也不反抗,进而身体又更差。
清清不明白这事是什么意思,只当师傅同他玩,他也愿意一起玩,接下来更是寸步离不开师傅,吃饭、睡觉、更衣沐浴,都要师傅抱着、帮衬着。
他没爹没娘,不知道什么是男女之别,也不知什么是断袖之癖。
颠沛流离的那些年,只要有一口吃食果腹、有一方空地休息便足矣。清清不明白什么是喜欢,什么是爱,他连什么是小女孩都不清楚,就爬了男人的床。
师傅是清清的救命恩人,是相当于父母的角色,又是他的师长,这时开始还是他的男人。清清的世界里,所有的联系都与他有关,所有的悲欢喜乐都由他支配。
可是在师傅眼里,清清到底是什么呢。
山中闲记·七
诚意、正心、修身、齐家、定疆、平天下。
这是师傅教给清清的第一课,彼时清清十六岁,学完了师傅教他的身法、读完了四书五经,开始学更深奥些的道理。
师傅问他,清清觉得哪一样更重要些?
清清说正心,正心是根本,世间万物生长消亡,或苦或恨、悲观否、乐逸否,皆为命数,不由人定。独本心不同,唯本心不变,方得大道。
师傅不评判清清所答正确与否,只是叫他记住这话,不止当下、往后数十年上百年,都要牢牢记住,何为正心,何为他所要追寻的大道。
到这天傍晚,清清随师傅用完晚膳,二人依偎在廊上吃茶,有一搭没一搭的说些闲话。
清清问师傅,诚意、正心、修身、齐家、定疆、平天下,对师傅来说,哪一样更重要?
师傅不答,清清当他在思索,捧着瓷杯看沉在杯底的茶叶形状,等师傅开口。
半晌,他没等到回答,只看到师傅蓦的流下泪来。
清清忙放了瓷杯,胡乱拿袖子去抹他的脸,又问是怎么了,别哭、别哭。
可是这泪一滴落下来,后头的怎么也止不住,师傅拥了清清入怀,依旧不说话,只是默默淌着泪……
这是清清第一次见师傅哭,此时他才真正觉得师傅是真正活在尘世间,是有血有肉的身躯。
那晚师傅搂着他在廊间坐了几乎一夜,到师傅回过神来,小狐狸早冻的手脚冰凉,也不知何时昏昏沉沉睡过去了。
对于师傅来说,这十三字中最重要的莫过是平天下。可他经历的磨难太多、走过的岁月太长,也想做个普通百姓,和亲人在世间活过几十年,解脱罢了。
寻灯入梦来·一
其实师傅像清清那么大的时候,也有过饱含热情、又参杂血泪的成长历程。
和清清不同,师傅是名门望族的大公子、四圣中的苍龙一脉,生下来就含着金汤匙,从小到大都是锦衣玉食供着,温香软玉养着。
百十来岁时,正是少年意气风发的年纪,师傅从小天赋异禀,师从当代大能,一招一式都是极其标准的大家风范。
他心高气傲,没吃过苦也没想过苍生,颇有些“何不食肉糜”的可笑思想。总是仰着头做出睥睨众生的表情,以凸现自己血脉尊贵、与众不同,更不屑于与江湖游侠交往,嫌掉了身价。
清清猜的不错,他从这记录中知道师傅确实是姓师,也曾有过“chen”这个名字。
师傅并非嫡出,虽然血脉正统、集万千宠爱于一身,只是生母无名无份,论传承、不该是他。
因而这个“chen”,不是宸、是臣。
寻灯入梦来·二
江湖上有一号人,是近几年才崭露头角的少侠,被世人称作慈悲剑,这称号的主人名叫师清,实则他用的是一把苗刀,不是剑。
别人口中说的师清就是清清。彼时,师傅已经走了三年余八个月。他先是四处寻了半载无果,只得收拾心情过活。
师傅走后的第二年惊蛰时分,清清在长乐城附近的小镇安了家,收拾出一间双层小楼,样式装潢同山上的旧居一样,还取名叫听雪小筑。当时小镜湖与山顶的妖灵也都被他一同带来,除了没有师傅,清清的生活似乎与往常并无二致。
至于师清这个名字从何而来,要说起他“慈悲剑”这一名号。从前师傅教他慈悲为怀,要爱天下、爱苍生,清清一直记得。
只是清清从未在尘世间活过,又如何分辨的清孰善孰恶?他以为在哭的悲伤的便是弱小,于是有求必应、使命必达。
无论是杀人越货、或是报仇雪恨,弱小者要他屠满门他便屠满门,要他杀丞相他也杀丞相。
好事清清做了不少,可坏事一样也没少做。有豪侠讽刺他活菩萨假慈悲,也有受惠于他的人赞扬他是大善人,因此得名“慈悲剑”。
那豪侠之中不乏有人视他为眼中钉肉中刺,可真正愿意为民除害的只出了一人,这人使一双弯刀、头上长着对猫耳,清清认识他:正是当年那只大猫妖。
猫妖与清清交手三次,他打不过清清,清清也不下杀手。于是猫妖大骂他假慈悲、杀人狂!质问他为何不下杀手,又在装些什么。清清只是哭,不住的摇头,说我不知道,我分不清。
一来二去,猫妖竟成了听雪小筑的常客,他教清清什么是善什么是恶,什么人该帮什么人该杀,也教他什么是酸甜苦辣,什么是悲欢喜乐。
猫妖问清清为什么用剑法使刀,清清答因为师傅用剑,猫妖又问清清师从何人,清清不知道。
最后猫妖问清清叫什么名字,清清说叫师清,师傅的师,清清的清。
猫妖是关外人,名叫阿吉夏哈甫,汉名明祁。
寻灯入梦来·三
锦衣夜行,说的是千机阁麾下的一门支部,承接江湖上下各式各样的委托,不论是朝廷重臣或是黄口小儿,只需将请帖送到锦衣行去,由主事的评出甲子级别,缴纳相应报酬即可。
虽然流程简易,可经由天机阁负责的保密工作做的相当好,揭榜率又极高,这行当便如滚雪球般越做越大,因此应运而生的有许多专职揭榜的野帮。
师清是头一回来到关外,这锦衣夜行所处两国交界的飞砂关,不比他呆惯了的中原地区水土丰饶,边塞常见的风光多是戈壁浅滩、飞石走沙。
此地不隶属于任何一方政治势力,江湖上有名的能人志士多选择这里盘踞。
除却千机阁下属的锦衣夜行,还有通文、烟柳画桥等多方由江湖游侠组成的势力汇集于此。
简单交代完,阿吉伸手将师清头上的兜帽往下拉了拉,这地方不受朝廷束缚,因而见不得光的交易自然更多些,譬如通文旗下的娇子舫:便是买卖少年少女来做皮肉生意的不法组织。
因此在飞砂关居住的百姓往往以兜帽遮掩容貌,以防被心怀不轨的歹人盯上。
师清进了锦衣行的大厅,由明祁牵着他走,这是他第一次到有如此多能人异士的地方,免不了四处打量别人的武器和衣着、或者盯着谁的眼睛看,再被充满敌意的目光瞪回来。
明祁松开拉着师清的手、改为搂着他肩膀,压低声音提醒到:“别乱看。”
于是他就收回目光,乖乖跟着明祁进到内厅去登记些杂七杂八的信息。
寻灯入梦来·四
半旬前的一次切磋,阿吉夏哈甫的弯刀擦过师清的鼻梁,留下一道约有寸把长的豁口。
师清撑着床垫起身时,阿吉正打好了水要伺候他吃药,从半年前师清第一次受伤开始,他的身体素质开始直线下滑,除却身手和灵力不如从前敏捷以外,肉身的强度也明显下降,譬如发热目眩等凡人间流传的病痛,在他身上开始不断出现。
阿吉将瓷碗放在桌案上,扶着师清坐正,说到:“别捂着脸,让我看看鼻子怎么样了?”
“怎么样?会不会留疤啊?”
“……不会的,好多了。”阿吉抿了抿嘴,没告诉师清实话,事实上那道刀口和之前的情形并无二致,只是刚刚结痂、还有些要化脓的趋势。
师清听完也不做多想,朝阿吉笑笑,问他今天的药喝完了能不能去买麦芽糖吃,又问大夫有没有说什么时候可以正常出行。
“可以,现下日头正好,你简单梳整一下和我出去,买些回关内要带的东西。”
“好。”,师清答应到,又低头扣弄指甲附近的倒刺。
“哥…我是不是快要死掉了。”
阿吉伸手揉揉师清脑袋,使本就没梳理过的头发变得更加杂乱,竖起一两根倔强的立在头上。
“别瞎想,你才多大。”
这是阿吉今天说的第二个谎话,其实他也不知道师清还有几天可活。从他们碰到小白那天之后,阿吉就明白过来师清其实根本不是个生灵。
师清口中的师傅,师宸,是主管人间的天道,而师清只是师宸的一缕念头。
师宸独活在人世间太久,师清就是师宸对相守的一缕执念,于是顺应了师宸的意思,天道的力量为师宸量身打造了师清,由小白映射出来的师清,专门为与师宸相守而生。
这意味着,师清维持生命的来源不是食物水源或者灵气,是师宸。
此次回关本不在阿吉计划之内,这趟走了不到两年,和他原本的目的地还颇有一段距离。可碍于师清的身体状况,二人不得不改变计划,调头回关内去。
再相逢·一
展信悦,我与阿吉现下在京城落脚,万事顺遂,师傅不用挂念。
前些日子下了雪,我第一次在山外看到雪,京城内经纬横纵、井井有条,前夜下了雪,翌日清晨便有人洒扫利落,只有房檐上或枝丫间有些积雪,与红墙青瓦相映成景。前些年与阿吉在关外游历,立冬过后只有北风吹过,还是京城繁华多些。
此处不比山中清净,但往有商队或戏班往来,街上热闹,也别有一番烟火气。
我们在梁将军门下作客卿,为宗朝做事。梁将军是我揭榜偶然结识,是位文韬武略之志士。
我逐渐理解师傅当年教过,所谓纵横捭阖、君君臣臣。
前些日子我与阿吉听雪夜谈,宗朝当下为边疆战乱所困,是苦关外胡人频频骚扰,朝中主战派请奏出兵,梁将军党正与其争执不下。
而我们正从关外来京城,途中所见种种无不令人忧心,每逢寒冬,关外百姓凡食不果腹者十二三,衣不蔽体者百一二,牛羊牲畜病害者无数……关内水土丰饶、气候和缓,而胡人进犯也是无奈之举。
师傅当年问我何以解忧,如今我也想问师傅何以解忧?如何又能求的天下太平呢?您要我入世历练,是要我体会这时间的悲欢离合,可世间的一切又大多是庸人自扰,凡人的思虑太多,又何以让这苍生得道解脱呢?我现在还不明白。
再过月余就是春节,不知师傅如今身在何方,是否孤身一人。我心头挂念,自千机阁一别已有四载,清清自认为已褪去懵懂无知,成为独当一面的大妖了。
望师傅一切安好,万事胜意。
再相逢·二
展信悦,宗朝与胡人最终没能开战,冬至前后从朔方袭来一股寒流,听坊间百姓说关外冻死了数千头牲畜,大萨满带着部族撤到了祁连山外百十里,临近大海的地方休养生息。
于是庙堂之中也不可避免的掀起一场腥风血雨,边塞节度使瞒报军情,主战党的丞相联名上书,弹劾梁将军消极避战、有意向蛮夷示弱,实在是荒唐。梁将军年有二八,为宗朝效力十数年,且不论西北方的胡人部族,宗朝能有今日之昌平梁将军功不可没,若没有他与麾下的将士浴血拼杀将苗疆道截断,中原地区也要被异族频频骚扰,哪来如今的安息。
谈到异族,如今凛冬将至,雁门关外的银狼又有卷土重来之势,宗朝内妖族生存又受到威胁。眼下形势严峻,我与阿吉收留了几只城中流浪的小妖,梁将军备好了,过几日护送我们去城外避避风头。
师傅教我天地不仁,以万物为刍狗,天子不仁,以百姓为刍狗。可我身在其中,亲历万般苦痛,又如何作壁上观?弟子愚钝,参不透其中道理,又忍不住参杂私心,无法公正。
也许我无法继任天道。
孙巳生在动荡时局的开始,秦二世死后的第三年。
这是一年隆冬、临近年关,哪里却都不太平,陈丙拖着麻布袋在风雪中步履蹒跚,他要带着商队快些回屯上去,最近几日大雪连绵,又从北方传来战事吃紧的消息,他隐约感到有大事要发生。
一行人马将上官道之前被碎石拦了去路,他们回到屯上时已经过了年关,是巳蛇年了。他匆忙赶家里去收拾行囊,准备过了初六就携父老南下避难。
等陈丙回到家中却不见发妻身影,只有妹妹搂着襁褓啜泣,原是孙氏除夕夜小产,诞下婴儿便撒手人寰了。
陈丙为婴儿取名孙巳,随其生母孙氏家姓。
李吭与孙巳互诉衷肠是在一个月明星稀的晚上,此时他们随军驻扎在汉中待命,这天入夜后二人偷偷溜出营帐,在茫茫旷野中奔跑,又相互扑在一起在草地上打滚,他们交叠着接吻拥抱,两张面庞上都淌着泪。
忽的远处亮起星星点点的火光,先是一处、再慢慢连成一片!先是李吭一个打挺爬起来,抓着孙巳手腕就往回跑,孙巳也从温存中恍过神来,扯起破锣嗓子大喊:“敌袭!有敌袭!!”
这一仗打完二人都负了伤,也因祸得福加官进爵。他们躺在相邻的两张行军床上扭着头对视,过一会又扑哧的笑出声来,两只手拧巴得和凝固的血水和污泥掺和着扣在一起。
孙巳再见到李吭是二人分别的第二年春天,他被抽调来汉阳战场做辎重兵,此时战事稍微明朗,前些天的伤兵都安置在大营内修养,李吭也是其中之一。
孙巳见了李吭便趴在他床头痛哭,嘴里不住的喊着哥,李吭一张脸被布条裹着三分之二,仅仅露出的一只眼也默默流着眼泪,他们这对苦命鸳鸯实在是生不逢时,被时局的洪流裹挟着向前向后,每走一步都是生死不由己,唯有劫后余生之时才得以短暂相望。
韩信死后二人便向户部请辞离开了长安,一路向北到范阳附近定居。
当初李吭得以随军打仗是受了韩将军恩惠,这七年来二人几乎一直编在大将营下,随军护送韩信出生入死。如今将军之死犹如阴云笼罩在二人心头,久久不能平息。现天下太平、飞鸟尽良弓藏、狡兔死走狗烹,如若继续留在皇都,指不定二人也要死于非命。
他们只是洪流中的渺小人物,眼看历史的车辙滚滚向前,眼看亲朋泯灭在车辙下,一声微不足道的叹息,在四面凯歌中细不可闻。
马卡龙三号是在安琪儿 温莎 阿比盖尔将瓦莱汀 帕尔森带回庄园时,经戴维斯 温莎 阿比盖尔亲自挑选的新一列仆人的其中之一。
他经过简单的基本文化教育和佣人规章培养后被安排侍奉安琪儿盥洗双手。他名字的来历来源于那段时间的安琪儿很喜欢吃的一种点心。
马卡龙三号把这段时间的经历写成日记记录下来,其中包括对安琪儿和戴维斯的觊觎、对他们的性幻想和对安琪儿的观察,以及宅邸内两位主人的日常生活轨迹。
他没有亲眼见到过瓦莱汀本人,只是偶尔从门缝中匆匆一瞥,或者听到地窖或安琪儿房间内传出的喘息声,马卡龙三号详细记录了安琪儿是在什么时候、什么地点侵犯了瓦莱汀,以及对当时场景和瓦莱汀本人的推测。
时间越久,马卡龙三号越能发现整个宅邸都被怪异扭曲的氛围笼罩,戴维斯对安琪儿的掌控让他感到头皮发麻:
譬如这位表面绅士克制的先生会在每晚帮助安琪儿换下内衣后,将它们贴在鼻子下疯狂嗅闻!或是将每餐结束后安琪儿剩余的食物当做某种餮宴仔细品尝,这对于拥有相当实力和地位的家族来说无疑是足够失礼的行为。
而安琪儿似乎也并不像表面上那样纯洁无辜,马卡龙三号经常听见他的房间内传出凄厉的惨叫声、或是混杂着颤抖的求饶。
在安琪儿发泄结束后,马卡龙三号会被要求闭上眼睛为安琪儿擦洗双手。
有时他会偷偷睁开半只眼睛观察房间里的情况,而戴维斯似乎从始至终都坐在另一张凳子上为安琪儿拿着水杯,平淡的旁观弟弟和别人做爱,这样荒谬的举动令他更加毛骨悚然。
他也更不明白时代歧视恶魔的阿比盖尔家为何会容忍二少爷和一只恶魔坠入爱河,马卡龙三号也有过几次偶然间与瓦莱汀对视,那种藏在灵魂里的贪婪和强欲使他无法控制的发抖。
直觉告诉他这只恶魔并不真的效忠或雌伏于安琪儿,它像一管蓄势待发的炮筒,随时准备将阿比盖尔庄园彻底颠覆!
当然,戴维斯绝不会允许有人偷偷窥伺他的弟弟,这名奴隶正是他故意安排在安琪儿身边的。
马卡龙三号的结局是被秘密的凌迟处死,而这本对瓦莱汀和安琪儿秘密情事的观察日记才是戴维斯真正想要的。
戴维斯需要弟弟时时刻刻、方方面面都掌握在自己手中,这是理所当然的。同时他也很好奇,这样一只低劣的恶魔为何会得到安琪儿的别样青睐?这让他内心产生了别样的波动。
安琪儿日记
7月29日 天气晴
哥哥带回了一位新的情妇,他拥有一头皮粉色长发、五官十分精致,最有特色的是那双微微上扬的杏眼(让我联想到某种行动敏捷的小动物)和小巧的嘴巴,整体看起来像一位十八九岁的少女,当然,这要忽略他的喉结和身材特征(他的身高比一般男性更矮,我喜欢这点)。
他的名字是艾利奥诺拉 米切尔,没有中间名,他是一位非本土天使,目前作为普通雇员就职于警署。
据说他的薪水状况并不乐观,甚至买不起一栋像样的别墅,也雇佣不起必须的仆人,真是令人震惊!简直无法想象他生活在何等水深火热之中,实在太可怜了,好在他住在庄园的日子可以不必操劳,我也要给予他更多的关怀才行,原主保佑他。
米切尔先生似乎拥有很强的自尊心,在我询问他是否为哥哥的新晋情妇时似乎有冒犯到他,原来并不是所有人都能认可这种身份,天哪,真为我的失礼感到羞愧。
据我推测米切尔先生好像并没有过性经验,但他却装作一副身经百战的样子,真是奇怪。
他很容易害羞也很容易脸红,这让我很想亲吻他的脸颊或者做更进一步的事情,米切尔先生的翅膀根部十分柔软,每次触碰都会让他无法克制的战栗,不知道他的肉穴是否也是如此青涩可人,唉,如果能快点和他做爱就好了。
拥有绅士风度的我还可以忍耐!
附:叔叔似乎对米切尔先生的到来感到开心,这让我非常愤怒…为什么他还是学不会只关注我一个人?我需要加强对他的管教。
(今天的哥哥也一如既往的完美,他的阴茎对我依然充满诱惑力,下一次可以和哥哥尝试深喉、仅仅是想象它充满口腔的感觉就让我忍不住勃起。)
切尔西先生的补充:
“额...物质上确实是超出我想象...阿比盖尔家的人们也对我很亲切友好...兄弟俩,长在我审美点上,平时对我也很好(指床下),,但是其他时候却像野兽一样呢,,,反差很大,,兄长很沉稳,很有家主的风范,弟弟像小孩子一样,很可爱,但也古灵精怪,,(花样也很多),虽然我个人比较保守且偏向于一生一世一双人的诚挚,但意外的,,在两兄弟这样我也不讨厌……但是!请不要用‘情人’来称呼我,我是一个独立的个体,绝不是攀附在大树上的藤蔓!如果真的要延续这种关系,我更希望他们能更正式地对待我,像真正的情侣一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