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完结撒花!感谢看到这里,恭喜红月之下完结,恭喜我自己顺利完结!
*章节目录:
序章:http://elfartworld.com/works/8680142/
第一章:http://elfartworld.com/works/8680403/
http://elfartworld.com/works/8841975/
第二章:
http://elfartworld.com/works/9007649/
第三章:
http://elfartworld.com/works/9008379/
第四章:
http://elfartworld.com/works/9062340/
番外:
http://elfartworld.com/works/9063549/
hp企划相关(没写完):
http://elfartworld.com/works/8680170/
让我们将指针拨到梦醒时分。
他们几乎是同时睁开了眼睛,空气里弥散着的是浓烈的酒味,他们呻吟着,伸展着四肢,同酒馆里的所有人一样,同这片大陆上的所有人一样,离开了梦境,逐渐苏醒过来。
那只是一场清晰得过分的长梦,长到能走完一个人的一生,又或是,长到走完了一整段恋情。
猎魔人与魔女对上视线。指魔针没有响,但他们的心中却发出比那更强烈的尖啸声,仿佛千言万语挤在喉头,却吐不出一个音节。
“还是喝酒吧!”诺玛说。此时此刻这里的每个人都想再来上一杯,为梦中曾经发生过的,以及没有发生过的一切。莉莉丝让人把梦境当成现实,酒精让人把现实当成做梦,他们徘徊在现实与梦境的边界线上,仿佛这样就能延续那一场幻梦。
笑吧!跳吧!尽情地狂欢吧!敬魔女,敬猎魔人,敬伦敦该死的天气,敬开膛手杰克!敬牛顿,敬伽利略,敬每一个伽利略,敬天体物理,敬木卫二,敬月亮,敬莉莉丝,敬魔法,敬狗,敬使魔,敬每一场冒险!伽利略举起酒杯,像是要把此生的酒在今天一口气喝完,世界开始旋转,像不停息的陀螺,诺玛在陀螺尖上起舞,她开口说话,神情虔诚,像是在忏悔。在梦的最后,他看到的是诺玛的眼泪。那是他从来没有见过的东西,那么,这一定是一场梦了,伽利略这样想。
当他再度找回清醒,真正地从梦中醒来的时候,他才发觉,诺玛消失不见了。
留给他的只有一张压在酒杯下的字条,魔女的字迹如同笨拙的孩子一般,惹人发笑,又让人想落泪。
伽利略:
对不起,我必须走了。跟你一同度过的时光很开心,但是我无法继续这样下去了。不要问我离开的理由,希望你永远也不会知道。
感谢你陪我做了一场梦,但天已经亮了,梦也该醒了。
永别了。
诺玛
为什么会这样?伽利略一点儿也不明白,明明诺玛在红月之下那样地吻过他,可是现在为何又要不辞而别?他失魂落魄地回到家中,却发现一直以来诺玛寄放在这里的法斯特也不见了。他不死心,去诺玛的住处找她,却发现那里已经是一间空房,名为诺曼的青年就这样如此轻易地消失在了伦敦,无论哪里都没有他的踪迹。
伽利略知道,想要找到诺玛,也就只有回到那里了。
“你竟然还敢站在这里,我甚至想要赞赏你的勇气。”布兰达冷冷地注视着伽利略,这让后者有些疑惑:“我不可以到这里来吗?我只是想知道诺玛去了哪儿。”
布兰达扯出一个冷笑:“你真的一点儿都不知道吗?看来你的勇敢是因为无知和愚蠢。”
“布兰达,你要骂我就骂吧,我只是想知道诺玛的下落。明明她……”伽利略别开眼神,咽下一些话,“现在我却哪里也找不到她……”
“她不会再出现了。”布兰达的声音短促,却像是一记重锤,让伽利略的头脑发懵。
“什……什么?可是……”
他还没来得及把话说完,眼前的魔女便抬手向他扔出了什么东西。那东西是蓝色的,质地柔软的圆形物品,伽利略一把抓住,把它抱在胸前,他似乎见过它——这是诺玛的礼帽。
“她让我把这个给你,指望着你看了它就明白,”布兰达摇摇头,“傻姑娘,她本可以不这么做。”
伽利略迷惑不解,诺玛给了他一顶礼帽,是想让他明白什么?他知道帽子是魔女们很看重的东西,每个魔女都有自己心爱的帽子……帽子,帽子?帽子!
数个场景在他眼前重合起来,那天打着旋儿飞到他脸上的帽子,被保管在阁楼上至今的那顶帽子,还有那个遥远的夜晚,灼热的大火中盖在他脸上的那顶帽子。
他终于想起那个魔女的脸。
伽利略跌坐在地上,耳朵里嗡嗡直响,半天才说出一句话:“可是,为什么?为什么诺玛要……这不是真的,这都是在骗我吧!”
“问得好,为什么诺玛要杀死你的父母?你觉得她是那种无缘无故滥杀无辜的人吗?”布兰达蹲下身子,抬手按住伽利略的肩膀,用仅剩的独眼盯着他看,“我们向来都是有仇必报。不如问问你的父母都做了什么好事?他们假装好意,千方百计地弄到了莉亚的血,然后猎魔人找上门来,把我的莉亚,还有她的丈夫一同杀死,如果不是诺玛恰好出门,她也会死在那里!”
伽利略脸色惨白,不想再听下去,但布兰达的手抓得更紧,让他开始感觉到疼痛:“我后悔了,不该让诺玛亲自动手,如果那天她没有放过你,现在也不会如此难过。你觉得,现在来弥补这个错误,还来不来得及?”
伽利略还没来得及开口求饶,面前的魔女就收回了力道:“算了。那样也只会让她更难过。”
太多太多的情绪如同激起的巨浪一般,呼啸着冲刷过伽利略的脑海。他呆坐在地上,好半天没能开口说一句话。
“可是……为什么……是我们?”
他发觉自己的声音嘶哑得吓人。世界上有那么多复仇的魔女,那么多奸诈的人类,为什么偏偏是诺玛杀死了他的父母?为什么他们会相遇,为什么他们会成为朋友,为什么诺玛给他那个吻,却又让他知道真相?
“我从来不喜欢命运这个词。但是也许,只有它可以解释……”布兰达叹了口气,“所以你打算怎么办,复仇吗?”
伽利略缓慢地摇了摇头。
“那就好。不然就算诺玛会伤心,就算是大魔女来阻止我,我也不得不在这里杀了你。”布兰达轻描淡写地说。
如果是其他时候,伽利略会对布兰达的话语产生恐惧,但他现在只感受到麻木。
“我想要见诺玛,”他像是对着布兰达说,又像是在喃喃自语,“至少,我要听听她怎么说……”
“除非她自己想要见你,不然,你无论如何也找不到她。毕竟再怎么说,诺玛也是魔女啊。”布兰达叹了口气,摇了摇头。
布兰达说得没错,那之后,无论伽利略怎样寻找,都找不到诺玛的踪影。她常去的书店,公园,曾经工作的地方,他都找了个遍,但所有人都说诺曼从未回来过,也从未见过一位身穿蓝色连衣裙的女士。他甚至在布兰达的住处待了一个星期,最后被冷着脸的魔女扫地出门,要他死了这条心。渐渐地,伽利略也不再对找到诺玛抱有希望。
可是日子还得照样过。大魔女莉莉丝现身后,与人类的教皇厅签订了和平条约。魔女将不再被允许攻击人类,而猎魔人公会也转型为研究危害公众的灵异现象。伽利略从猎魔人公会辞了职,但妹妹彼西妮的求学之路需要他的支持。他找了份普通的工作,魔女和魔法的世界似乎与他越来越远,仿佛那真的是一场大梦,只是有时不经意间看到熟悉的背影时,他才仿佛午夜梦回一般,想起那些不可思议的日子,和那个离开了的人。这样的时刻,他总是会叫着诺玛的名字,兴奋又惴惴不安地追逐那个背影,但每一次都落了空。
“不好意思,我认错人了。”在尴尬地道歉的时候,伽利略总是会想,诺玛在哪,又在做什么呢?
他又想,难道她就真的如此决绝,打算一辈子都不在他面前出现吗?
就这样,转眼间,他度过了没有诺玛的十个春秋。
三十岁的伽利略下班回到家中,忙碌的工作让他感到疲惫不堪。为了支持彼西妮的学业,他也跟她一同来到了美国,在当地找了一份工作,日子过得紧巴巴的,但兄妹两人在一起还算快乐。他的屁股刚挨到沙发,妹妹彼西妮就打开房门走了出来,急切地叫他:“哥哥!”
“怎么了?怎么露出这种表情,出了什么事吗?”伽利略关切道。
“你绝对不会相信今天发生了什么!”彼西妮拉过他的胳膊,紧挨着他,“我今天在学校里看到一个年轻人,是物理学系的新生,他……他长得和那个时候的诺曼姐姐一模一样!”
“什么!”伽利略从沙发上跳了起来。他惊讶地发现,时至今日,当自己听到这个名字的时候,还会感到怀念和悸动。
“我要去见她,她在哪里?”他急匆匆地想要跑出门去,被彼西妮拦了下来:“哥哥你先别激动,现在学生们都回家了,你要是想见他,得等到明天。”
伽利略这才坐下,深呼吸平复了一下心情。他转头问彼西妮:“你知道他叫什么名字吗?”
“纽曼(Newman)。我打听到的,他的名字是纽曼。”
第二天的放学时间,伽利略早早等在门口,在陆续走出校门的学生之中寻找那个多年未见的身影。如果那个人真的是诺玛,他该说什么,做什么,他要怎样才能把她留在这里,把自己想了好多年却没能告诉她的话好好说完?他要告诉她自己不舍得把那场梦结束,他们之间也没有完全不能填补的裂缝,那些可能有过的仇恨和愤怒已经随着漫长的时间远去,剩下的只有绵延至今的思念。伽利略的心砰砰直跳,声音如同擂鼓一般,几乎让他快要站不稳了,他扶着一旁的墙壁,做了几个深呼吸冷静下来,抬起头却看到不远处慢慢走来的,那个令他朝思暮想的身影。
秋日的阳光洒落下来,照在魔女金色的发丝上。伽利略恍然间回到了他们初次见面的时候,那时候,他们都还年轻,一切都像现在这样,熠熠生辉,灿烂夺目。
他与她的目光交汇,时间仿佛静止在此时此刻。在眼前的人再度消失不见之前,伽利略对魔女露出一个微笑:
“嗨,诺玛,好久不见。”
伽利略&诺玛的时间轴:
1860年 诺玛出生
1868年 伽利略出生
1870年 戴维斯夫妇遇害
1873年 达科特夫妇遇害
1886年 诺玛进入人类社会,并化名为诺曼
伽利略成为猎魔人
1887年 伽利略与诺曼相识
1888年 大魔女莉莉丝现身欧洲,诺玛失踪
1898年 伽利略与诺玛于美国重逢
1900年 伽利略与诺玛结婚
1945年 伽利略逝世
2024年 人类史上首位女性登陆月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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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类对于太空的探索始于二十世纪中叶,而首次登上月球则是1969年,尼尔·阿姆斯特朗迈出了全人类的一大步。在阔别月球几十年后,我们终于能够在这次阿尔忒弥斯计划中,再度重返月球。而这一次,与以往不同的是,我们创造了女性登上月球的壮举。”
“诺玛·戴维斯女士,作为人类史上首个登上月球的女性,我想您一定有很多话想对大家说,能谈谈您现在的心情吗?”
“很高兴能成为首个登上月球的女性,我知道,大家都在等待我说出一些宏大的句子,关于人类重返月球,关于女性在太空史上取得的重要突破,但在此之前,我想对我最重要的人说一句话。”
“嗨嗨,伽利略,我现在正在月球上,你听得到,看得到吗?”
“我好想念你啊。”
全文完
*祝我cp七夕快乐!
*狗狗早餐会·一些无人知道的故事
时间是上午九点一刻,房门刚刚关闭,一串轻快的脚步声渐行渐远。法斯特与布瑞克趴在地上,耳朵紧贴着地面,彼此交换着眼神。
她走了吗?
已经走远了。
于是法斯特直起身子,但并未像一条狗一样用四条腿站着。它缓缓抬起前爪,只靠两条后腿站了起来,为了保持平衡,它的一只爪子扒在门把手上。它脸上的表情可以用严肃来形容,与它平常的样子几乎可以称得上是天差地别。紧接着它做了个极为人性化的举动——它清了清嗓子,然后发出一连串的呜咽:
布瑞克,我们得开个会了。
这并不是人类能听懂的语言,但法斯特也并未说给人类听。布瑞克歪了歪头,它嫌站着太累,已经把肚皮安安稳稳地贴在地面上了。但法斯特居高临下,它又嫌仰头太麻烦,干脆打了个滚,四脚朝天地看向头顶的法斯特:搞得这么正式做什么?这里就我们俩。
法斯特对布瑞克的态度很不满意:你好歹站起来听我讲!它抬起一只脚,去踩布瑞克的肚子,后者灵活地一滚,完美躲开,顺便伸出爪子拨了一下法斯特仍踩在地上的那条后腿,其结果就是一阵响声过后大金毛狗委委屈屈倒在地上流眼泪,短腿的柯基托着下巴看戏,闻声赶来的小土狗满脸懵懂地看着两条同类,不知道它们在干什么。
去去,大人谈话,没有小孩插嘴的余地!法斯特看到萨拉米跑过来,冲它吠了两声,把小狗崽子赶跑了。萨拉米还听不懂两条使魔使用的语言,只是本能地觉得自己不受欢迎,于是迈开步子跑了。房门口又再度只剩下两条狗。
所以到底是什么事?布瑞克懒洋洋地问。还能有什么事?法斯特反问,那个人!除了那个人,还能有什么别的事吗?
听了这话布瑞克稍微动了动耳朵。它让自己稍微趴得端正一点,显示出对这件事的重视。法斯特继续说:关于今后如何应对那个人,我们应当制定一个统一方针。我有种预感,如果我们不采取行动的话,他可能很快要成为这里的一员。
这样不好吗?家庭成员的增加是好事情。布瑞克说。法斯特猛烈地摇头:别忘了,他可是猎魔人!猎魔人是魔女的敌人,也是使魔的敌人?我们绝对不可能让敌人来到这个家里!
那就让他变成使魔呗。布瑞克懒洋洋地说。给他也发一个项圈,拴在家里,不听话就打一顿,看他还敢不敢猎魔女。法斯特眼前一亮:是个好主意!到时候,我们把他的饭全都抢走,他就不敢再做坏事了!
但是,布瑞克又慢条斯理地说,最要紧的问题根本不是什么猎魔人,而是如果那家伙真的到这个家里来,诺玛还会继续宠爱我们两个吗?
肯定会的!法斯特斩钉截铁,但下一秒就露出泫然欲泣的表情,诺玛还会宠爱它们吗?她要有新的使魔,新的狗了!布瑞克继续火上浇油:想想看,那家伙变成了诺玛的使魔,他虽然不像我们,但他会说人话,还会陪她喝酒,陪她散步,还会帮忙洗衣做饭,那她还会养我们吗?我们好不容易跟着诺玛到这里,难道你还想回布兰达那里去吗?
法斯特想到自己同胞的遭遇,忍不住打了个寒战:呜呜,我不要回去!我不要变成狗肉香肠!
所以我们应该不遗余力,将那个人从这个家里驱逐出去!布瑞克高声吠叫,法斯特也激动地附和起来:驱逐出去!驱逐出去!但是,大金毛脑袋一歪,看向布瑞克:该怎么做才好呢?
我们要变得比他还有用,布瑞克说。那个人会说人的语言,我们也要会。你现在会说几句人话了?
法斯特清了清嗓子,用标准的伦敦腔开口说话:“你好,我叫法斯特,我是一条狗。”
柯基犬用手捂住了脸:还会别的吗?
“我饿了,我困了,我想拉屎。你是狗吗?诺曼不在家,明天再来吧。”法斯特想了想,得意洋洋地又补充了最后一句:“Fuck you。”
布瑞克欲言又止,止言又欲:你还是别说人话了。
法斯特纳闷:怎么了?我学的不都挺实用的?它对布瑞克的反应很不满意:那你呢?你学会了什么人话?
布瑞克轻蔑地哼了一声,用充满感情的声音朗诵起来:“你以为我贫穷、相貌平平就没有感情吗?我向你起誓:如果上帝赐予我财富和美貌,我会让你难于离开我,就象我现在难于离开你一样。上帝没有这样安排。但我们的精神是平等的。就如同你我走过坟墓,平等的站在上帝面前。”
法斯特听糊涂了,它不得不承认布瑞克比自己更胜一筹。它又听布瑞克说,今后行动的主要方向就是学会说人话,最好学会直立行走,才能让诺玛更加重视它们两个。法斯特觉得很有道理,不住地点头,最后布瑞克用力挥了挥手:散会!然后它就一溜烟地跑去阳台午睡了,留下法斯特在原地迷茫,明明是它说要开会,最后怎么全都是布瑞克在说?
但无论如何,今后的方针倒是定下来了。说人话,办人事!法斯特对自己的未来充满希望,殊不知布瑞克在阳台上摇着尾巴懒洋洋地笑:诺玛接受会狗叫的人,却不需要会说人话的狗!它就等着法斯特弄巧成拙,被赶回老家,自己就能成为诺玛最喜欢的狗了!
使魔们的会议暂且落下帷幕。在主人看不到的地方,这样乱七八糟,不知所云的会议还会一次又一次地上演,而这对于魔女与猎魔人来说,只是另一个世界里发生的故事罢了。
*雪夜狂奔·一些未发生过的故事
伽利略提着油灯,神色匆匆地走在树林中。也许是下过一场大雪的缘故,深夜的树林并不显得太过黑暗,但却格外安静,鞋底踩在积雪上咯吱作响的声音仿佛被放大了数倍,让人听得心烦。他加快了脚步,心中满是不安,连远处积雪簌簌落下的声音都让他有点心惊肉跳。
他不知道自己的确切位置,只能靠北极星确认方向。在这空无一人的寂静森林,他感到恐惧渐渐爬上脊背——他知道,这片森林人迹罕至,常有野兽出没,没准儿现在就悄无声息地跟在他身后,等待着饱餐一顿……不,再这么胡思乱想下去,他还没被野兽吃掉,就要被自己吓死了。他强打精神继续赶路,却听到远处传来隐隐约约的咆哮。
伽利略顿时汗毛倒竖,他试图辨认声音的来源,那声音一声接着一声,像是嗜血的野兽从喉咙深处发出的吼叫,伴随着身躯掠过树林时的沙沙响声,一步又一步地向他飞快靠近。他害怕极了,拼命地向前奔跑,跑到肺叶里的空气都快要被抽干,但那野兽的声音如影随形,他甚至能听到令人恐惧的鼻息,仿佛它就在他身后,冷静地等待着狩猎的好时机。
伽利略脚下一个趔趄,他跑得太快,又太慌乱,被一条裸露的树根绊倒在地。他绝望地想,完蛋了,他没有成为魔女的刀下亡魂,反而成为了野兽的盘中餐。他看到月夜下丛林中模糊的影子一闪而过,灼热的野蛮气息向他袭来。只是瞬息之间,他就被这猛兽结结实实地压在身下,胸口被脚掌牢牢按住,脖颈边划过一道温热的鼻息,伽利略绝望地闭上了眼睛,心脏在胸腔里砰砰直跳,等待着利齿割开他的喉咙,喷涌而出的鲜血成为野兽的美食,但想象中的剧痛并没有袭来——的确有什么东西触到了他的脖子,却只是象征性地轻咬了一下,像是猫狗嬉戏时的力道,轻微的一点痛感消失后,留下的是说不清道不明的痒。
伽利略心生疑虑,悄悄把眼睛睁开一条缝,正好对上眼前凶狠野兽金色的瞳孔。他几乎要怀疑那是错觉,那眼神并不像他想像中凶狠,反而带着一丝有些玩味的笑意,他搞不清这是怎么回事,但借着洒下的月光,他终于看清了它的模样——这是一头母狮。
还没等他意识到这究竟意味着什么,眼前的野兽前腿踩着他的胸膛,露出了一个极具人性化的笑容。它居高临下地看着他,眼里尽是嘲弄,伽利略一动也不敢动,做出一副任人宰割的样子。狮子用脚掌在他的脸上拨弄两下,像是在玩弄猎物,又像是在与人玩耍,见伽利略一点反应都没有,一副被吓傻了的模样,它才停下动作,在月光下渐渐变化身形,变成了伽利略熟悉的样子。
魔女诺玛冷笑两声,拍了拍伽利略的脸,与刚刚狮子的动作如出一辙:“就你这胆量,还当猎魔人呢?”
伽利略活像个霜打了的茄子,他趁夜晚出逃,就是想逃离魔女的魔爪,结果还是未能如愿。他抬起头,越过诺玛的头顶,看向头上的皎洁月光,又想起那夜色下的金色瞳孔,突然有一种心脏在胸腔里横冲直撞的感觉。
肯定是吓的,他想。
奥菲莉娅·伍德,我们公司难得的女法医,说话战战兢兢,头发又长又乱,走路总是低头看地。最近不知道为什么总是能在无意之间和她对视。多年经验告诉我——她想做我生命中第五个女人。
开玩笑,人生三大错觉而已。她已经订婚了,对方是个家境不错但人品极其糟糕的男人。我曾经撞见过他们幽会——爱丽安娜邀请我去新来的一家墨西哥餐厅吃饭,进门之前,我看到那个熟悉的身影和一位高大的男人手牵手一起走出饭店。两人步幅差距有些大,她走得很慌,高跟鞋让她重心更加不稳,几乎是被对方拽着上了那辆奥斯汀希利。
要是有哪个男人这样对待女人,他永远都结不了婚。
朗道的伤好得差不多了。泰勒一看到我进门就阴阳怪气我和伯德小姐送来一个麻烦病人,一问三只知道伏特加,恨不得把点滴换成生命之水早日送他见列宁。我赔笑脸跟在他身后说好话:您医者仁心,临了之际一定是希波克拉底他老人家亲自下凡来接你。泰勒翻白眼,拿起听诊器就去他不大的住院部里巡诊。
我们的苏联朋友看起来精神不错,神情上还有点不谙世事的天真。他现在只记得自己的名字,钱包被那群混混抢走了,里面可能还有身份证和护照。泰勒说他得了逆行性失忆,属于客死异乡我们警察都觉得棘手的人。最糟糕的是他没钱付医药费,泰勒骂骂咧咧,最后留他下来做助手——至少他打字机敲得飞快。
伯德小姐来得比我早,她的边三轮停在路边,前几天她就是用这辆车把我和朗道送到泰勒的诊所门口。朗道很黏她,说是似曾相识,伯德小姐对此付之一笑,这搭讪手法未免太老套了些。
奥菲莉娅似乎很忌惮我们男刑警的靠近。蒙格和我说他之前去拿尸检报告,用同事的口吻多问了她一句午饭吃了没要不要一起去,奥菲莉娅的神色立马变得又惊又惧。我从来没见过哪个女人这样,蒙格在通勤宿舍里发牢骚,难道我还能比那帮调查局的更讨人厌?
这样的反应我再熟悉不过。蒙格,她那样和对方是谁没关系。但话在嘴边,我没能说出口。她让我想到我的亲生母亲。我的母亲曾经是个小学教师,父亲吸毒之后她开始频繁地请假,不断地“生病”,到最后辞职,整日无助地留在家里。明明能提供帮助的人就在身边,但她只会用眼神央求那些人离她远点。
我把她堵在她的办公桌前直截了当地问上周末和她一起出门吃饭的男人是哪位。奥菲莉娅眼泪盈盈蜷缩在角落,摇着头不断地说,和他没关系。
我突然想回到过去,我已经三十多岁了,完全有能力帮助一个可怜的女人离开她的丈夫。
玛利亚终于有了消息。她回孤儿院去见当年的老师和护工一趟。我知道她后来被一户有钱人家收养,但为何不跟家人姓,一直是个谜,她本人对此也讳莫如深。看样子和他们关系并不好,不然她也不会住在这样一栋廉租公寓里。我问她之前为何不来约会,她诧异地看着我,看她的神情我知道她满口答应的时候肯定在走神。爱丽丝捂着嘴偷笑,她是真的很喜欢看我在别的女人跟前碰一鼻子灰。
水果拼盘上来之后,玛利亚点了一支烟。我从和爱丽丝答应要一个孩子开始就戒了烟,无法体会她说的边吃水果边吸尼古丁的爽快感。爱丽丝和她谈论最新的电影,流行的化妆品,报纸上连载的小说,相谈甚欢的场面让我有些嫉妒。靠边站的我满脑子都是奥菲莉娅的眼泪。
从那天开始奥菲莉娅对我有些松懈。大热天里我们的女法医戴着口罩拎着大包小包赶到现场勘查,长发和刘海被压在帽子下面,递给她咖啡时,她已经不会再拒绝。
我去和她的未婚夫见了一面。听完来意之后,男人突然间面容扭曲,他一拳捶向桌面,开始大喊大叫,说奥菲莉娅不正常,她最擅长用冷漠逼疯周围的人,然后自己伪装成受害者,让所有不知情的人都同情她,她是魔女,我们警察应该去抓她而不是来找自己兴师问罪。
失态完之后,他转向我,帮她你总有一天会后悔。
难以置信,十年审讯经历告诉我,这个男人没有说谎。说谎的人不会如此着急。
我再一次去找奥菲莉娅。她刚把尸体上的刀口缝上,脱了防护服和手套,只戴着口罩在哀悼死者。我站在她身边同她一起祷告。缝线整整齐齐,被她做得像是一种信仰。结束后她突然拉住我的衣袖,磕磕绊绊说出来一句:“你死了之后可以让我奸尸吗?”
这个问题真是惊世骇俗,以至于我想都没想就答应了她。那个男人说得对,她是蛮奇怪的,但那样可太有趣了。
奥菲莉娅,我还是会试图相信你。如果你真的不正常,那就让我看看吧。
死后的事情,谁还管得着呢!
*对不起,高尔基先生
A:现充爆炸宣言
坦白来说我不明白人为什么这么喜欢抱团。当然这可以解释为从原始时期为了生存沿袭下来的习惯,但在现代社会人类早就不需要聚在一起才能生存了,这个世界已经没有需要一拥而上才能打倒的长毛象,于是人们为了让自己的抱团行为变得名正言顺,他们发明了小组作业,第二杯半价,团购优惠,就连游戏也不能幸免。
我痛恨多人副本。
学校的社团也是其一。虽然学校里有动漫社,但我完全没有加入的念头。也许我再年轻个几岁,会抱着天真的想法,觉得在那里能遇到自己的同类,但现在我只想说,别笑掉大牙了。动漫社团才不是那种友好和谐又充满创造力的地方,它跟其他的所有社团一样,都只是一群现充自我满足的场所而已。举办毫无意义,可以说是浪费时间的活动,互相埋怨彼此的无能,把工作都推给不会拒绝的老实人,结成小团体互相攻击,在庆功宴上假模假式地推杯换盏,还要举着横幅照皮笑肉不笑的合影。最后这一切都不会变成大学时代最美好的回忆,但会变成实打实的第二课堂学分。我要断言加入任何社团都是对时间的浪费,所谓玫瑰色的大学生活,只存在于虚构作品里,你在社团里除了学分,什么有意义的东西都得不到。学校明显看穿了这一点,才拿出第二课堂的分数作为胡萝卜吊在我们脑袋上,好让那些本来不愿拉磨的学生也一起参与进来,这样来年招生的时候,还能引来更多拉磨的驴。
如果你真正喜欢一件东西,根本不需要进入社团和同好会。难道你对一件事物的喜欢需要别人的认可才能变得名正言顺吗?那你究竟是喜欢这件东西,还是想得到别人的认可而已?
我讨厌社团,也讨厌第二课堂。连第一课堂都拒绝出席的我,不可能在第二课堂里浪费人生。上学期结束的时候,辅导员对我进行了亲切的慰问,主题是关于我一塌糊涂的期末成绩,和我至今为零的第二课堂学分,而我强忍着对他的不屑,在心中亲切地慰问他的全家。我觉得那群老师的课不值得一听,如果照着ppt读一遍就算是讲课,我认为我也可以去做大学老师。至于第二课堂,无非是学校为了表现自己关注学生的素质教育做的面子工程,谁都知道第二课堂的学分有多好水,我只不过是不想参与其中而已。
有本事就真别让我毕业。
我从没打算加入任何社团和同好会,我打心底里讨厌这群人,但我终究还是变成了自己最讨厌的人。
这全都要怪萧守顾。我单知道他加入了一个破乐队,没想到他要我也加入。萧守顾,男,21岁,天河城自贩机现任队长,非著名二胡表演艺术家,著名歌手那英曾用一句话点评他:妈的,最烦装逼的人。
我平时给萧守顾几分薄面,没想到他蹬鼻子上脸,把我拉进这个破乐队。其实我以前一直不愿意提我小时候学过吹唢呐,嫌丢人,没想到B站出了个会吹恋爱循环的柯南黑衣人,打开了我新世界的大门。如果不是看到他,我也不会去找没人的地方吹唢呐,也不会被萧守顾发现,也不会被他录下来我得意洋洋摇头晃脑吹他妈的黑人抬棺。
我让他把那个视频给我删了。
他根本没删,操。
都怪你,浑元@&*¥。你后面的英文我记不住,对不起。
如果不是萧守顾威胁我要向全世界传播这份希望的影像,我死都不会加入这个破乐队。我讨厌排练,讨厌演出,讨厌写歌。他们问我想起个什么艺名,最好是自贩机里有的,我说我要叫谢谢惠顾。
人生没有再来一瓶,只有谢谢惠顾。
除了我之外,乐队的人全他妈是南方人。有人问我我是哪里人,我说我是海南人,反正现在东北人占领海南,沙滩上散步的都是光着膀子戴着大金链子的大老爷们儿。有的时候他们聊天我一句都听不懂,南方方言就是了不起,就算他们当着我的面骂我,我也只会毫无察觉。萧守顾是个装逼惯犯,让我进乐队不过是为了提升乐队的逼格,实际演出的时候恨不得把我的麦克风静音。我觉得我就是一个花瓶。
你是不是从来没见过这么难看的花瓶。
他觉得搞一堆乱七八糟的民族乐器就算国潮了,确实如此。我们这个乐队潮得像南方的回南天,听一次演出下来衣服三天都晾不干,全是我们乐队给注的水。偏偏其他人还很乐在其中,我从来就搞不懂他们是怎么想的。一个疑问一直盘踞在我心中:他们真觉得我们的歌好听吗?
萧守顾让我写歌,准确的说是逼我写歌。我仔细研究了一下当代流行乐队的风格,总结出来一条最要紧的特点,那就是不说人话。一首歌的歌词要是能让人听懂了,那就是莫大的失败。没有人知道林俊杰到底为什么到处抠抠,但潮流需要抠抠,不小心就没抠抠。我用力抠抠了好几天,抠出了一首我自己都听不懂的歌,然后竟然就这么通过了,太魔幻了。
甚至有人觉得很喜欢。我们的主唱,姬凌寻,纯天然有机无公害二次元美少女,绝不含防腐剂。你很难相信这世界上真有这种人,人美歌甜,天真无邪,还很大。别问我哪里大,你懂的。她活到这么大却还没被不怀好意的二次元死阿宅拐走真是个奇迹,所以我认为她肯定不像表面表现出来的那样单纯。我从来不跟她主动说话,怕别人怪我污染了她身边一尘不染的空气,她倒是总来对我嘘寒问暖,用她嗲到不行的台湾腔,一张口就让我一阵恶寒。
我对自己有着清醒的认识,天降二次元美少女的情节是只有轻小说主角才配得到的待遇,这等好事是不会落在我头上的。姬凌寻这么接近我绝对是别有用心,她肯定是把我当成那种满脑子幻想的恶心阿宅,稍微一勾引就会乖乖听话。这种人披着人畜无害的外表,享受着众星捧月的感觉,恨不得让周围所有的男人都爱她爱得死去活来,被她耍得团团转。她根本不是什么小白花,其实是张着血盆大口的猪笼草,而我就是将要被捕猎的苍蝇。
不好意思,我可不上这个当。队里也不是没有其他男人,虽然萧守顾是她啃不动的菜,但王喆荣没准可以。我觉得王喆荣适合去唱rap,这样他就能冲着观众大喊“我说王喆荣你说要,王喆荣,要,王喆荣,要”,可惜他在我们这里只能当个键盘侠。对不起,键盘手。王喆荣的人生里一定不缺少一种声音,那就是问他王者荣耀打得好不好的声音,就像有人问我懂不懂量子力学一样,在这点上我认为他比我承受得更多,因为没有多少人真的认为自己懂量子力学,但人人都以为自己会打王者荣耀。我跟他们不一样,我不打王者荣耀。
这乐队里还有两个女人,都是鼓手。吴贺霖打架子鼓,因为她弹贝斯别人听不见,这不是她的错,谁弹贝斯都听不见。都说贝斯是一个乐队的灵魂,我们这个乐队的特点就是没有灵魂。我平时没事不招惹别人,但我最不想招惹吴贺霖,我觉得她能怎么打架子鼓,就能怎么打我。一山不容二鼓,于是梁舒瑶去敲杨琴,好好一个弦乐器被变成打击乐,人家是嘈嘈切切错杂弹,大珠小珠落玉盘,她是连佩琪带乔治从空中自由落体砸在琴弦上,梁舒瑶你听到了吗,听到琴弦的哭声了吗,我觉得她听不到,因为佩琪已经躺在杨琴上做自我介绍:嗨我是佩琪(猪叫),这是我弟弟乔治(猪叫)。我觉得她是因为心有不甘才这么敲的,毕竟再怎么说也是鼓手比较帅,打到兴头上还能大力出奇迹掰断鼓槌,然后潇洒地往后一扔,帅爆了。杨琴呢,杨琴怎么掰?那个小棒棒就一丁点大,掰起来一点都不大气,就算掰断了又能怎么样,观众看都看不见。要怪就怪萧守顾偏要搞什么国潮,他自己装瞎子拉二胡也就算了,把无关群众扯进来干什么。
用一个词语来形容这个乐队,我愿称其为草台班子。我浪费我的人生来配合他们演这出可笑的青春喜剧,陪他们度过充满着不切实际的梦想和一戳即破的友谊的大学生活,我不知道这其中到底有什么意义,也不知道他们是真的不知道这其中毫无意义,还是装作一切都有意义。
我只想借用我最喜欢的角色的一句台词说出我的心声:
现充都爆炸吧。
B:我和萧守顾不得不说的故事
我第一次见到萧守顾的时候,还是个小学生。那年夏天,我爸带着我妈和我,去外地旅游,顺便参加他的同学聚会。我依稀记得那个时候我妈不太高兴,讲话总是夹枪带棒,鼻子不是鼻子眼不是眼,现在想来是因为她怕我爸要跟他的老同学续上那未了的一段情,但当时的我一点儿也不明白,只是因为难得的旅行而兴奋不已。同学会的地点在当地的一个度假山庄,我记得那里有个挺大的别墅,里面有宴会厅,还有各种娱乐室,外面有小花园,人工湖,还有一个小山坡,上面种了不少树。大人们在房子里面聚会,打发小孩们到外面去玩,虽然都不认识,但这个年纪的小孩总是能很快玩在一起。
我就是在这个时候见到萧守顾的。当时我正蹲在地上,用树枝在地上刨坑,想着能不能刨出一个蚂蚁窝来,这是我小时候最喜欢的娱乐活动之一。我正沉浸在自己的世界里时,一双脚毫不留情地落在我视线的前方。我抬起头,对上了一个男孩的脸。他趾高气扬,居高临下,手里拿着一条长树枝,身后还跟着几个小孩,活脱脱一个孩子王。他用那条树枝指着我,用看起来很拽的表情对我说话:“******。”
“啥玩意儿?”我听不懂他的鸟语。当时我还不知道他说的是粤语,听得云里雾里一知半解:“你会讲中国话吗?”
见我听不懂,他和其他几个孩子大笑起来,又讲了几句我听不懂的话。虽然我听不懂,但大概也知道他们是在取笑我。嘁,一群南蛮子,我站起身来冲他们吐口水:“普通话都说不好,一群傻狍子!”
领头的那个愣了一下,反而笑了,他追上要走开的我,说了点我勉强能听懂的话:“哎呀,不要走嘛,我们一起玩吧,反正你自己一个人,也会无聊的嘛。”
虽然我不是很想和他们玩,不过自己一个人掏蚂蚁窝的确没什么意思。我们一开始玩抓鬼,其他人都千方百计想抓住我,等我被抓了,其他人就戏耍我,让我像个无头苍蝇一样乱转。后来我跑累了,说什么也不玩了,领头的孩子就笑话我,像是体谅我一样,说这样吧,我们来玩捉迷藏。
我猜拳赢了,所以要找个地方躲起来。人工湖旁边长着一大片植物,郁郁葱葱,几乎有一人多高,要是把自己藏在里面,来找的人就要费上不少工夫,找人的那个小孩开始倒数的时候,我就打定主意往人工湖的方向走了。
结果不仅是我一个人觉得人工湖是块风水宝地,等我找了个好地方蹲好之后,转头才发现那个领头的小孩就蹲在我旁边没几步的地方。我冲他打手势,意思是你别跟我一起藏在这里,他却没领会到,反倒是往我这边凑了凑:“做什么?”
“你来这边干啥啊!”我小声冲他耳语。他冲我哈哈一笑:“看你好玩,来找你玩。”我皱眉,不明白他说这话是什么意思,正自己琢磨着,身旁的孩子又对我说话了。
“哎,衰仔,给你看点好玩的。”他指了指我们眼前的湖水,示意我往那个方向看。我眯起眼睛,没瞅出什么名堂,正在这时我感觉脚有点麻,大概是因为蹲久了吧,便往后退了一步,悄悄地活动了一下脚腕。我这一动不打紧,只见一个影子大叫着从我身前扑了过去,紧接着是扑通一声巨响,大片的水花飞溅起来,似乎还有几滴落在我脸上。我不知所措地看着眼前发生的一切,只听到不远处响起几个声音:“不好了!萧守顾掉湖里了!”
我这时才知道,那个正在水里扑腾的孩子王,名字叫做萧守顾。
我不知道湖水有多深,但我不会游泳。不止是我和萧守顾藏在湖边,已经有孩子去找大人来了,没有什么我可以做的事。我蹲在岸边看萧守顾在湖里扑腾,心里很清楚他是自作自受。他刚刚明显是想把我推下去,要不是我往后退了一小步,现在在湖里扑腾的人就是我了。
想到这里我恨得牙痒痒,往萧守顾的方向吐口水:“活该!让你害我,让你笑话我!”
我蹲在岸上看他的笑话,现在换我居高临下,趾高气扬,我感到非常愉快,满足,于是我一直看着他,看着他在水里绝望又痛苦的表情,直到大人们赶来。
同学会结束之后,我有很长一段时间没见过萧守顾,也没想过和他能再见面。我连他的名字都忘了,还是我爸提起他,才让我想起来。
你还记得萧守顾吗?我同学的孩子,就那年我们同学聚会,掉湖里那个。我爸说。
萧守顾我不记得,可我记得那个掉湖里的。我心不在焉地回答他。
他也在江滨大学,比你大一届,等你报道之后多跟人家来往来往,人家能多照顾照顾你。
哦。我回答得很敷衍,心中腹诽,照顾?就他?他可是要把您儿子推湖里,他不欺负我就不错了。
说归说,父命难违。我在老父的要求下加了萧守顾的微信,不咸不淡地问了个好,便很默契地不再联络彼此,等到学校开学,我去江滨大学报道,安顿好宿舍,送走爹妈,打算享受迟来的自由,却意外地收到萧守顾的消息,问我要不要一起吃个饭。
我想了想,没有拒绝。
我们在宿舍楼下见面,他穿着连帽衫,头发染成古怪的颜色,在脑后扎成一个辫子,斜靠在柱子上抽烟,活脱脱一个搞艺术的,跟小时候一点也不一样,但好像隐约看得出一点影子。见我过来,他把手里的烟头掐灭,又掏出烟盒,问我要不要来一根。
我说不要,他也不勉强,把烟揣进口袋里,掏出一张饭卡:“你还没办饭卡吧,我请你吧。”
我跟上他,心想,这次他好歹没有说鸟语。
C:我去参加我cp的婚礼
不久前的某一天,姬凌寻联系我,邀请我参加她和常晨玥的婚礼。我一方面震惊她们怎么现在才结婚,一方面震惊她竟然想得起来邀请我。姬凌寻说乐队的人她都邀请了,然后给我发了一个可爱的小猫表情。
我也没有推脱,就这么答应下来。姬凌寻倒是有点惊讶,她说,你怎么这么快就答应了,我都做好说服你的准备了。我不知道说什么好,回了她一个臭着脸的猫表情。
然后她又说,那你能给我当伴娘吗?配图是小心翼翼的猫动图。我吓得当场把手机扔到地上,还好没有摔坏。捡起手机之后我又确认了一下,是当伴娘不是伴郎,我没有因为加班加到精神恍惚看错偏旁部首,姬凌寻这女人,到底安的什么心?
姬凌寻很快解释起来,她说她和常晨玥结婚,不需要伴郎,但又想让大家都一起来玩,索性就都当伴娘好了。她又补充道,萧守顾也来哦,他也要当伴娘。
他答应了?我问。
是啊!姬凌寻回我。
我立刻发送:我去!请注意,这是一个感叹词,用来表达我内心的震惊,并不是指我真的想去。我赶忙撤回了这条消息,换了个稳重一点的表达方式:时间定在什么时候?我看看我的工作安排。
敲定了时间之后,我又和姬凌寻随便聊了两句,很快就没什么话聊了。我放下手机,心想萧守顾竟然会答应当伴娘,真不像他。
我有很长时间没见过萧守顾,大概是在他毕业之后,我们就再也没联系过。那个时候因为乐队的事,我们闹得很不愉快,还见了点血。我说得可能有点夸张,实际上就是我跟他大吵了一架,然后把他推到江滨大学的江里了,搞乐队就是这样,解散的时候不闹出一点大动静,就不算真的解散。
很多年前从我爸的同学会上回来的时候,离暑假结束还有一段时间。我缠着我爸,硬是给我报了一个游泳课,在水里泡了半个月,把游泳学会了。我当时想的是,不怕一万就怕万一,以后要是我掉水里了,或者是被谁推进水里了,好歹能自己游上来。
后来我上了大学,发现萧守顾怕水,我觉得他是活该。有一次乐队去山里野营,大家都在小河边玩水,只有萧守顾离得远远的,站在旁边玩手机。我挑衅他,说你过来啊,水一点也不深!他就瞪我。我不能理解,明明水只是没过小腿的高度,就这样他也会怕吗?
伟大的鲁迅先生曾经说过,人类的悲欢并不相通。我不能理解萧守顾怕水,他也不理解我为什么不喜欢和人来往。就像小马过河,老牛说水刚过小腿,松鼠却说要淹死了,不亲自下去蹚水,谁也不知道水会到哪。我在乐队的时候不能说一点也不开心,但我确实因为乐队产生了很多负面情绪。我那时很幼稚,心口不一,不会好好地表达自己的情感,到了现在回头看看,会觉得有点可笑。就算是现在,我也没能完全摆脱这种幼稚,不过大概有向好的方向转变了吧。简而言之,我被萧守顾强行拉进乐队,不开心的时候比开心的时候多。我觉得其他人都讨厌我,于是我也不自觉地表现得惹人讨厌,这就是一种自证预言。比较幸运的是,乐队里的其他人都还算包容我,时至今日回想起来,我还是有些后悔当时的一些言行,然而过去了的事又不能重来,也就只好作罢。萧守顾强行把我抓进乐队,手里攥着我的把柄,要我写歌,排练,跟他们团建,上台演出,穿猫耳女仆装,还拍我喝醉之后的照片。当时的我觉得非常不满,但又只能一次又一次地忍耐下来。
也有别的理由。听起来萧守顾对我做过很多糟糕的事,但我知道他还是把我当朋友看的。有一年生日他送了我一个礼物,盒子挺大,他说他知道二次元都喜欢这个,我当时觉得他在羞辱我,搞不好是个等身大抱枕,上面印着色情图片的那种。后来我找了个没人的地方把包装拆了,发现里面是初音未来的毛绒玩偶,一套好几个,还都是正品,质量好到没话说。我想骂他的话哽在喉头全熄火了,不情不愿地发消息谢他。
我跟萧守顾的关系没好到哪去,也没差到哪去,我不理解他,他也不理解我,我们经常对骂,有的时候也谈心,可以说勉强算是朋友。这种关系一直持续到萧守顾毕业之前,说要解散乐队的时候。
很多人都不太理解,明明最不想来乐队的是我,整天嚷嚷着不想排练,骂骂咧咧的也是我,到最后乐队真的要解散,反应最大的还是我。现在我倒是能明白当时我为什么会那么做,不过我不太想分析我的什么深层动机,太羞耻了。当时的我非常生气,但萧守顾并不理解,他觉得我是唯独不会反对这个提案的人了,因为打从一开始我就旗帜鲜明地表现出了对天河城自贩机这个草台班子的不满。我们俩走在江边,我指责他撂挑子就跑,没有一点责任感。萧守顾回头用疑惑的眼神看我,他问我,梁子立,你这么不想乐队解散,难道你喜欢上这个乐队了吗?
听他这么说,我竟然感到受了羞辱一样,起了一股无名火。其实要是我那个时候能稍微冷静点,事情也不会闹得一发不可收拾,但那时我二十出头,还没挨过社会的毒打,说话做事都由着自己的性子。我说萧守顾你放屁,我从来就没喜欢过这个狗屁不是的乐队,你知不知道我这么长时间在乐队里有多痛苦?我今天就让你也领教领教我的痛苦!
然后我就把他推下去了。萧守顾咕咚一声掉进江里,开始玩命扑腾。我几乎是立刻就后悔了,想了想把手机掏出来扔在岸上,跳下去救他。
我后来觉得,可能我就是为了这一刻学会了游泳。
江水又冷又腥,我费了好大力气才把萧守顾拖上岸。我们坐在岸边一边喘着粗气一边对骂,问候对方的母亲和祖宗十八代,怎么难听怎么骂,光骂不解气,萧守顾一拳招呼在我脸上,他打我,我也打他,直到旁边的同学把我们两个拉开,我才感觉鼻子下面凉凉的,一摸,流血了。
再后来我们就没再见过面。我删了萧守顾的微信,退了乐队的群,打定主意以后不再有瓜葛。后来天河城自贩机也没完全解散,乐队的其他人又给拉扯起来,还招了点新人来,他们问我还要不要来吹唢呐,我没理,其实是没脸回去。
我本来还想呛他们,随便找个人戴九筒上台不也一样吗,后来想了想还是算了,我跟他们也没有什么仇。
婚礼彩排的时候我才又见到萧守顾。我觉得他变了点,但也没怎么变。姬凌寻组了个伴娘团,有一半都是男的,又恶趣味地让我和萧守顾打头。如果我说我不知道这其中安的什么心,那纯属是说瞎话。毕竟咱以前也是个老二刺螈,知道有一种神奇的生物叫同人女,她们什么都能嗑,但又很挑食。我也没资格讲别人,不然你以为我为什么来参加她俩的婚礼,借用一句她们的行话吧:我CP是真的!
有人可能会说我是百合豚,豚就豚了,为了参加婚礼我连婚纱都穿了,别的算什么。
我偶尔会想像一下自己跟萧守顾再见面的时候会发生什么。随着年龄的增长,我渐渐不觉得我们两个会再打起来了,但好像也没什么话说,可能就像是个合格的中年人一样,装作过去什么都没发生过,不咸不淡地聊两句天,聊聊工作生活还有不存在的女朋友,无趣得很,或者是更久之后,我们两个带着各自的孩子,不咸不淡地聊天,虽然我很难想象萧守顾成为一个父亲,我也一样。但我怎么也没有想到,再见面的时候我们会穿着婚纱,坐在乱糟糟的休息室里面,和一群穿着婚纱的大老爷儿一起。
萧守顾平常就化妆,今天也不例外。仔细看还是看得出这是个男人,凭心而论还是挺好看的。我不太想照镜子,虽然给我化妆的几个女生都夸我,但我觉得她们都是讲客套话。我说没事,我挺得住,她们就哈哈大笑。萧守顾也在旁边笑,还掏出手机给我拍照。我说你给我删了,他说不,转头发到朋友圈,气得我牙根痒痒。
似乎不需要有什么特别的开场白,我们就自然而然地开始讲话了,仿佛我们只是普通的好久没见的大学同学,好像什么都没变,但大家都清楚什么都变了。除了穿着婚纱这一点,似乎与之前的想象没有什么区别。我们不咸不淡地聊天,谈工作,生活,还有我尚且不存在的女朋友,然后彩排开始了,司仪让我们去走流程,这一天匆匆忙忙地结束,第二天还要去公司上班,在地铁上被挤成肉酱。
再之后就是正式婚礼,一切顺利,两位新娘交换戒指,然后拥吻,看得我直想哭,呜呜呜,我什么时候也能找到一个灵魂伴侣,算了那个太不现实,梦想可以有,白日梦就别做了。但我不能哭,妆花了我自己不会补,还得找别人。
作为伴娘团的头领,我和萧守顾备受瞩目。大家似乎都认识萧守顾,但没什么人认识我。他们热情地与萧守顾打招呼,然后看向我:这位是?
九筒!萧守顾说。提问的人一般在这个时候就恍然大悟了,很少有人认识我,但好像所有人都认识九筒。我没想过自己会以这种方式被人记住,说不清是好是坏,就像我后来回忆乐队的时候,也说不清是好事多一些,还是坏事多一些。乐队的其他人能来的也都来了,我挨个跟他们打招呼,其实有那么点不好意思,不过我也努力让自己别表现出来。
我觉得青春彻底结束的标志之一,大概就是朋友的婚礼,但姬凌寻和常晨玥的婚礼反倒是让我觉得自己年轻了点。
婚宴上我不出所料又喝多了。我不会喝酒,工作了之后虽然也常有应酬,但酒量没有增加。我知道有的人铆足了劲儿想看我笑话,也不是不行,今日我来到这里就是为了舍命陪君子,我已经把我这辈子能丢的人都丢光了,之后爱咋咋地吧。
后来梁舒瑶给我看了当时的录像,录像里的我扯着萧守顾,说要给他唱歌,然后开始反复地唱好狗不挡道,词唱得颠三倒四,只记得狗叫。萧守顾嫌烦让我换一首,我换成黄志强,他又不满意,最后梁舒瑶拿来一个唢呐给我,我接过来,喜气洋洋地吹了一首百鸟朝凤。我看到这里下巴都掉下来了,你们西式婚礼现场怎么还备着唢呐,故意的吧!
视频里的我继续着表演,一曲吹完,我朝诸位宾客鞠了一躬,说出了我觉得自己这辈子都不可能讲的一句话:“今天的演出到此结束,请多多支持我们天河城自贩机,谢谢!”
我张口结舌地看向梁舒瑶,她笑眯眯地问我:“‘我们’天河城自贩机?”
我还能说什么呢,我早就过了那个死不承认的年纪了。我点了点头,又叹了口气:“以后再也不喝酒了。”
最后的最后,我把萧守顾的微信加回来了,在他朋友圈发的那张婚纱照片下面回复:
“去死吧!!!!!”
半个小时之后我收到了他的回复,是黄豆表情阴阳怪气排行榜第一名的[微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