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生之年要买房
“有生之年我要去县城里买房!买一套大房子!把老爹接过去住!”
六岁的阚秋来往灶台里塞捡来的柴火,灰头土脸,但眼眸明亮。火苗映在他的眼睛里,把嫩绿色瞳孔映得愈发茁壮,宛如植物发芽时的起舞。
捡来的柴火有粗有细,粗柴火往往会有更多的筋节和枝丫,六岁的阚秋来只有一副细胳膊,愣是塞不动,忽然见一条比麦秆颜色深多了的胳膊肘先把他杵开,继而把粗柴火杵进了灶台。
阚秋来很有眼力见地侧身,更卖力地捡细柴火填补灶堂里的缝隙,把火烧得更旺。
他老爹收回那条比麦秆颜色深的胳膊,拍拍手里的灰,去灶台上炒菜了。
空气里飘起一些未能从烟囱里散出去的白色油烟,老爹大刀阔斧地在油烟里挥动锅铲,屋外的阳光透过不算干净的玻璃照在老爹背上,身形不是很清晰。阚秋来抽动鼻子,是菜油煎豆腐的味道,香喷喷。
他们现在住的房子是老爹工作的学校分配的,是个简单的小四合院结构。老爹在学校里当会计,又是爱喝酒的敞亮汉子,和食堂的员工混得也好,这个日子过得嘛,属于各种意义上的油水颇丰。
六岁的阚秋来捧着比脸大的饭碗,大嚼煎的豆腐和炒的笨鸡蛋,满脸油光。老爹见状又往他碗里添了一块肥瘦相间的红烧肉。
人活一世无非衣食住行。衣食行,阚秋来觉得都很好,只有住这点,他觉得他老爹值得更好的。
阚秋来从卫星锅盖接收到的各种电视台节目里看过,高楼大厦里精致温馨的房间才是“家”,不仅有眼花缭乱的房型和设计,还会有电磁炉抽油烟机和抽水马桶,超卫生超便利的。
高科技呀,城市小康生活呀。阚秋来心神向往。
这么一比,学校分配的房子只能算是可以让人遮风挡雨的简陋风水泥砖方块盒子,只有大灶台大炕大烟囱和大旱厕。他老爹还把四合院的一个角落改成了鸡棚,在阚秋来尚未出生的时候就在边角种了一颗枣树。等到阚秋来六七岁,已经可以拿着竹竿去敲枣子吃了,回来时满脚鸡屎。
按他老爹在学校里能捞的油水,早就能去县城里买一套不错的房了,可阚秋来不明白他老爹为什么要守着这么一个破房子这么久。
他收拾起碗筷,不情不愿地走向一根突兀的矗立在水泥院子里的水龙头。
是他老爹费老大劲接的水龙头,也是阚秋来偶尔冲洗鞋底鸡屎的地方。
十七岁高中毕业正处于叛逆期的阚秋来决定去丰饶温暖的南方打工,他听狐朋狗友说那里遍地是机遇。发廊是最适合的选择,当时赶时髦的年轻人们都爱学这门手艺。
练就一副好手艺需要很多年,但是理发只需学一年半就能出师混日子,所谓的“美容培训”更是一两个月就能学完。
美容可赚钱啦。所有人都这么说。
十一年过去,他已经不想在小县城里买房了,他要在有生之年里,去大城市扎根,在大城市买一套大房。
可是幻想的八字连一撇都没冒头,现实的剃刀就开始在阚秋来的后背上比划了。
阚秋来初来乍到,先是被广东的热闹震了一惊,其次被美食震得大吃一斤,最后被租房花销震得大惊失色,脸都快和头发一样白了。
他和朋友走到狭窄的走廊尽头,打开房门一看,一千多块租到房间甚至没有他家鸡棚大,阚秋来从未如此怀念过自家鸡棚,也从未想过自己居然会怀念自家鸡棚。
他心心念念的抽油烟机电磁炉抽水马桶倒是一应俱全,挤在转身都很困难的角落里,他甚至觉得那几个角落种他家枣树都不够。
他和另外三个学手艺的朋友就这样每天挤在不如鸡棚大的房间里,唯一能庆幸的就是这里很温暖,躺地上睡也不会被冻死。
“有生之年里……要买一套舒适的房子,安个家。”
阚秋来靠着这句话闷头干了五年,衣服缝里满是各种发质的头发渣和各种洗发水泡沫的味道,无论如何都洗不掉。
他已经习惯了第二天起来还能见到枕头上其他颜色的头发渣,也习惯了叫醒身边的女人。
原先和他一起学手艺的兄弟分别在第一年第二年去了别的地方,就像撺掇阚秋来一起来广东一样,撺掇了别人跟他们一起离开。
后来他也和陌生人合租过,不过对方大多不超过一年就走了,像河里的浮萍,不知道是被风刮走了还是被水里的草鱼吃了。
现在合租的女人是他在发廊里认识的洗头小妹,脸庞很年轻,脸颊有一点婴儿肥,笑起来眉眼弯弯的,大家都叫她小荷。小荷一个人来广东打工,要养她的家人,还要养她的男朋友。
小荷对外是这么说的,真实情况具体如何,阚秋来并不在意,也没有打听的想法。他们只是这样睡在了一起,反正小荷并不在意,还是一如既往地给她的男朋友煲电话粥。
有一天夜里,他们做完喘息了很久,小荷在昏暗里闭着眼睛平复胸膛的起伏,突然笑了起来,叹着说:“唉,想回家了。”
阚秋来嗯了一声,坐起来点了支烟,见小荷起来也给她点了一支,两个人靠在床头一句不发,烟头很有规律的一明一暗,烟灰被掸进床边靠墙的缝隙里。
他在这五年里省吃俭用,干活又很拼命,攒了不少钱,可这些钱距离买房依然遥遥无期,距离真正拥有电视里窗明几净的房子遥遥无期。
他现在住在小时候向往的高科技房间里,狭窄逼仄压得他喘不过气,窗外是永远也不会暗的灯光和永远也不会停的工地建筑声。一切都在迅猛发展,恰巧他还年轻,二十来岁刚好是打拼的时候,可他愈发想回去了,从怀念鸡棚开始。
阚秋来扔掉烟头,再次躺下。
“明天买点啤酒吧,想喝了。”小荷躺下来,背对着他。
“嗯。”
过了一会儿,小荷又说。
“你知道吗,你喝完酒脖子会变红。”
“噢……”
阚秋来闭着眼睛,想起自己六七岁时去学校里找老爹,老爹正和几个人从食堂里走出来,脖子通红,他当时问老爹是不是喝酒了,他老爹只是龇着牙笑,搓搓脖子说是搓红的。
他在快入梦时明白了一点,长大后想回去的才是家。
两个月后他和小荷告了别,小荷点点头,张罗着找合租的室友。他们之间毫无感情可言,只是两个孤独的浮萍偶尔粘在了一起,现在他要乘着风飞回去,飞回他小时候不看好的老房子里。
如今的阚秋来很没形象地坐在自家门口,手里拿着一本书,身旁是枣树投下来的阴影,三十来年过去,它早已长出墙外,长枣时拿根竹竿依然可以敲下不少,又脆又甜。
“……所手植也,今已亭亭……如盖矣……”
阚秋来卷着书噢了一声,拾起地上一颗开裂的枣子,顺手扔进鸡窝,听到鸡们扑扇翅膀的声音。
这几年里他用攒下来的钱慢悠悠地翻新了老房子,添置了一些更方便更舒适的物件,水电走线也重新打了一遍,但依然保留了那根矗立着的水龙头,不为别的只是杀鸡方便。
他抓抓脑袋,回了干燥温暖又宽阔的里屋。
有生之年要买房,他买到了小时候的自己和现在的自己都想要的房。尽管路上兜兜转转这么多年,最终阚秋来还是和他老爹一样,又守着这里。
+展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