给未来的我自己:
当你看到这封信的时候,我必然已经消失很久了。我不知道你的身份、职业以及性格,但是我能肯定你与我是同一个人,因为我们拥有着一套相同的基因。
你想要了解自己身体的强烈的求知欲和足够强的科技实力,促使你找到这封藏在我们基因密码里的信。这是我设置的条件。
我感到自己已时日无多,趁现在暴风雨前的宁静,我觉得我需要留下一些什么。这信里的信息以及我的故事,应该能帮助解答你的一些疑问,作为回报,希望你能在有生之年继续探寻我们生命的奥义,解答出我未能参透的命运——
我叫lily,具体的年岁已经记不清了,只记得当我醒过来的时候,是在宇宙某处的一个沙漠石窟里,现在想想大概是某个被开采过度而废弃的矿资源星球吧。我在那里艰难地生活了几十年,直到有一天被一艘误闯的商船发现,才被解救了出来。
这是一艘简陋的宇宙商船,我至今记得它的名字,黑珍珠。友好的船员们给我起名lily并将我送到附近的殖民星球,在这里我第一次开始接触天人社会。
我着实喜欢这里淳朴的天人们,他们热情地接纳了我,给我食物并教导我最初的认知。 也许是寂寞得太久了,抑或强烈的求知欲是天然刻在基因里的符号,我像是一个什么都不懂的小孩,开始疯狂地学习吸收新的知识。
岁月蹉跎,当年接待我的天人开始老去,我发现时光并没有在我身上溜走多少。我读完了这里所有的书,对日复一日的生活开始厌烦,也许是时候离开这里了。
时机很快到来,这颗偏远的殖民星球遭到了宇宙海贼的血洗,你知道的,我们的身体即使被切成无数段,依然能恢复成原来的样子。几天后我站在充满尸臭的农田边,思考着自己与众不同的体质并开始对死亡有了些许的恐惧。
之后有军队到来,我作为这里唯一的幸存者,政府给予了大把的抚恤金,然后在中心城市星球被安顿下来。
对身体的思索不能停止,几年后我获得帝国的国家级生物学者头衔,对自己的了解却没有更多的进展。其间身体开始不定期分裂出完整或者不完整的新个体,我称之为——孢子。
孢子的产生伴随着剧痛,使它完整地从身上剥离下来需要10-20分钟的时间。所幸我拥有一间足够隐秘的实验室,没有人知晓我分裂的秘密。
为了能在切割自己身体的时候更加方便快捷,也为了增加必要的防身能力,我开始练习当地的武器喀尔克弯刀,这种武艺快速而精准,非常适合臂力小的使用者。
事实证明我的选择非常明智,不久之后我就遭遇了一个大麻烦——我分裂出了一个和自己完全一样的孢子,更可怕的是它似乎得到了一部分狂暴化的人格。
我们之间的打斗持续了一天多,在我手持武器有微弱的优势的情况下,狂暴的孢子打碎了实验室里重要的试验制品,引发了一场大爆炸。
大爆炸波及了周边大量的民居,我亲眼看到孢子在一瞬间被烧成了青烟,我再次心生对死亡的恐惧。在军队包围废墟之前,带着残躯和一些重要的东西逃走了。
至此,受到通缉的我开始了长达数百年的星际流浪。
凭借着优秀的生物学知识,我以医生的身份辗转于各个星球。看惯了生老病死,时间渐渐抹去了我对生命的热忱。因深爱着闪耀着灵魂光芒的天人们,我尽最大努力去救护他们肉体,灵魂的泯灭却不能终止,尸体没有意义。我开始探求更深入的东西,比如永生。
流浪的日子里我对分裂的控制能力增强,已经能将它压制在两个月一次,并且能控制时间与地点。
已知的药物对我没有任何作用,相反的,我的体液能急速加快患者的康复。不过不到紧要关头我不想使用这个,因为太痛了。
对孢子进行的研究也有新的发现,大部分时候孢子细胞呈睡眠状态但是当本体的我受了重伤时,随机会有一颗孢子表现出将要苏醒的体征。
这个发现让我欣喜若狂,于是我有了一个大胆的猜测——亘古以来,只奇迹般地产生了一个我,这个本体的我在遇到了事故中彻底消亡,其散播在某处的孢子苏醒并成长为新的本体。我开始将产生的孢子保存起来,然后散播在宇宙各处,这大概就是现阶段我能找到的永生。
我流浪到辰罗星,偶然救治了一对父女,在离开时我看了眼那小女孩,小女孩有着异于辰罗的橙色头发与褐色肌肤,她微低着头,狭长的眼睛望向她的父亲——我在一瞬间感受到了胆寒,这样说或许不恰当,我感到新的时代将因这少女而降临。
我不信命,试问你要怎么说服一个活了几百岁的老妖怪相信命运这种东西?但是当数十年后我乘坐的商船遭到宇宙海贼团春雨的袭击,我再一次见到了当年的小女孩时,不得不说,命运在那第一眼时就已经缠上了我。
那个小女孩,现在是春雨海贼团的舰长——三原。三原早已没有关于我的记忆,她尝试着杀死我,试了很多次都没有成功。【我还是第一次遇到杀不死的,真是麻烦的天人。】就这样我被破格留在了船上。
春雨在三原带领下迅速壮大起来,吸引了越来越多强大且年轻自负的家伙。作为船上唯一的船医,三原给了我一个清闲的职位。我利用第四团团长的身份建造了一个巨大的实验室,托春雨的福,现在收集用于实验的尸体方便了很多。
春雨已经发展成为拥有5个师团的大海贼团,尤其是最近荚池与三原似乎在密谋着什么新的战略,这种身处大漩涡的无力感让我十分烦躁。从古木那里听说地球要举行秋日祭,我带着要卖给涟的眼球去地球减压。
我不是爱管闲事的人,当在秋日祭上看到被几个混混调戏的女孩子时我鬼使神差地将手上的章鱼烧糊在了对方的脸上,然后牵起女孩的手对她说:
跟我走。
啊啊,这命运的枷锁,似乎再也逃不出去了呢——
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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