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G-38.
Remnos.
獨立城普通高三學生,理科重點班,但是很能寫。
高二時被LK副社長挖到文學社體驗生活去了。
貴社目前的社長,其實是前社長畢業后某人又死活不肯升職結果強行頂替的。原來入社時只想混混日子,不知不覺別人都走完了,他還留在原地。
被親切稱為“副社長的小弟”。和副社長可以說是臭味相投,自帶不好好做人的喪氣和流浪漢一般的腐敗菜葉味。雖然說臭味不準確,應該說像是二十世紀中期,拿木質百葉窗中拿報紙糊墻的房間里半碗茶泡飯的味道。
第一次見面時LK把他的名字錯讀為Ramones(雷蒙斯,朋克樂隊),後來依然故意這樣叫他。
和LK去探望生病的Aileen時從他們家衛生間里翻出了羅拉西泮片,然後摸了一板出去,和LK分了。兩個人在公園長椅上傻呆呆地坐了兩個小時,坐到太陽落山,然後同時轉過頭來說:“我真的很喜歡你。”
性格
性格不瘟不火,寫段子完全不好笑,甚至會讓人想哭。天啊,LK是怎麼做到三句話一個冷笑話的。他很苦惱。
自稱自閉的奇蝦,從自述里看應該有很激進的一面。
深愛芥川龍之介,很樂意向人推薦《河童》。不管是閱讀還是音樂口味都有點陳舊,而且沉迷低保真錄音。
會插著耳機聽Shoegazer或後搖看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