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死掉的和死掉的。
活过来的和躺着的。
站起来的和跪着的。
有所谓的和无所谓。
“柏蒂拉,你应该学着外向一点。”
我偏头看着坐在面前的老师,张了张嘴没有说话。老师很年轻,只有二十岁出头。还怀着满腔的热血认为凭借一个人的力量就可以改变整个学校的风气。
很好心,也很无知。
毕竟是坐落于贫民窟的学校,对于父母来说只是一个帮忙照看孩子的地方。冰冻三尺非一日之寒,只有越积越重的戾气才能成就这里。
比如女孩子们在课堂上趴在桌上,把裙子撂倒腰间,口中发出不堪的声音。老师没有办法管,索性也无视掉。她们便哈哈大笑。这样的余兴活动是轮流来的,今天轮到我,我做不出,就被拉到了角落里。
然而面前这个帮我解围的老师把一切归咎于我没和同学好好相处,我也不知道该说什么。
作为孤儿院出身的人,我学会的第一条规矩:不要顶嘴。
第二条:不要反抗。
于是我乖巧地点点头:“好的,老师。”
走出办公室的时候就看见了等在门口的女生,她微笑着上来拉我的手腕:“怎么这么久,快去吃饭吧。”
我感觉到了手腕的骨骼发出咔哒的声音。
她拉着我又回到了那个角落,班级里的女生都聚集在那里。为首的是一位漂亮而妖冶的白人女生,她一脚踢到了我的膝盖,然后揪起了我的头发。
“老师找你说了什么啊婊子,是不是向她诉苦了?”
我垂下眼睑不说话。
烟头烫到了我的眼角,皮肉发出焦掉的味道:“怎么不说话了小家伙?”
无所谓啦,无所谓。
我任由她们将我推倒地上,将垃圾扔到我脸上。我只是抱着怀里的布偶,面无表情地闭眼承受着。
无所谓的啦,无所谓的。
被撩起裙子看又不会少一块肉。
被辱骂也不会流血。
被打也不至于致命。
就算被杀掉,也没有什么关系的。
我懒地反抗,便甘愿承受。并不是源于懦弱之类的原因,只是懒得纠缠下去。
不过有两样东西还是有所谓的。
一个便是我的布偶。
这是我在孤儿院收到的礼物。一对来拜访的夫妇很好心地给我们每个人带了一件礼物,我一眼便看见了它。
孤儿院所有的孩子都抱着礼物站到他们身边拍照。我揉了揉怀了软绵绵的布偶,第一次有想要微笑的感觉。
毕竟微笑是一件很麻烦的事情。
拍完照之后,夫妇两个就不耐烦地站了起来。从门口再走进来了几个黑衣人一个个拿孩子们手中的玩偶。他们大哭着拉扯,却还是被轻易夺走了玩具。
我瞪大了眼睛抱紧它,那些人终于走到了我面前,伸出手就要抓住兔子耳朵。我偏身避过,然后一口咬住了他的手臂。
和他同行的人看见情况不对劲,冲上来便是一脚踢到了我的肚子。我被踢到在地还是不松口,生生从他身上咬下一块肉。
那天我断了三根肋骨和一根脚骨,但是我护住了我的兔子。那对夫妇都看不下去,不耐烦地将那只兔子留给了我,连忙赶去下一个孤儿院。
这是我的兔子。
被送到学校的时候就因为不合群受欺负,他们先是打我,我没有反抗,就变本加厉地来抢我的兔子。我用椅子把那个男生打到了进医院。
没人可以动我的兔子。
打我可以,兔子不行。
还有一个便是我的名字。
我原来不叫这个的,我没有姓。他们叫我奥利弗,是个男孩子的名字。
然后我在六岁的时候遇到了她。
她实在没有什么取名字的天赋,想了半天和我说:“我想好你的姓了。”
“……?”
“柏蒂拉。”她笑道“和我一样。”
我忍不住翻白眼。
最后她将名字定为慕里奈。是《塔尼克的布偶》里布偶的名字。她说和我的兔子很像。
慕里奈•柏蒂拉。是她赐予我的名字。
我六岁认识她的时候,她十五岁。但是她好像一直是十五岁,但是也一直不是十五岁。
是一个很奇怪的人。
她告诉我她要来凝津山做一件事情。
然后就没有然后了。
如果硬要说出一个然后的话。
就是十三年之后,我也……来到了这里?为了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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拉着洛可可出来打个酱油。
我也不知道我在写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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