埃尔维斯躲在后院的棚子里,努力磨着一把旧剪刀。
虽然已经旧了,但它依然是一把很好的剪刀。它从一开始的底子就很好,质量过硬,又保养得当。即便它的年纪轻易地大过埃尔维斯,也依旧银光闪闪,刃口锋利,仍然能利落地剪开线头或者布料。
在寻常人家,这点时间的洗礼对它来说不算什么。因为本身质量过硬,它应该还能继续在女主人的针线篓当中持续地服役,直到女主人的孙辈能够指着它,说:这把剪刀裁出了我们一家三代人的衣服。
但对福克纳来说,它已经太旧了。在日积月累的使用和保养之下,它刃口的铁片逐渐被削薄,因此在铁片之间出现的细微缝隙在使用时令它总是出现些微小的偏差。这让它难以胜任过于精细的活计,而福克纳又并不缺“做粗活”的其他剪刀。所以,在埃尔维斯从下城区的铁匠铺取回一把新的之后,便不会有人太关心这个旧的去了哪里。
埃尔维斯正拿着从厨房里摸出来的磨刀石,努力将这把旧剪刀磨锋利。
他已经拆掉了连接两片剪刀之间的螺栓,仔细地打磨着其中一片的刃口与尖端。事实上,它们已经很锋利了,就像之前说的那样,即便埃尔维斯不做这些事,这把剪刀依然可以在一个普通人家的针线篓中长久地占据一席之地。但埃尔维斯觉得不够。因此,他在棚子下的阴影当中蹲了很长时间,不断重复着枯燥乏味的工作,直到他觉得差不多可以了。
埃尔维斯舀起水缸中的水,将剪刀与磨石都冲洗干净,半边精钢的利刃在斜着照进来的日光下熠熠生辉。他想试试这半边剪刀是否如他所想的那样锐利,于是把自己的手指凑近了刀刃,可他终究还是没成功,因为一只少女的手突然从他的背后整个握住了他的手腕,并且用力向后掰去。
“你在干什么啊!埃尔弗!”少女责怪的声音从他的头顶上传来,“我说了两次了——就算棚屋里什么都没有,你也不能拿自己试刃口!你是不是又想挨揍了!?”
埃尔维斯的手腕早就不是一个少女的手掌能够一手握住的了,但他对这点不对劲的地方恍若未觉。他张口,并没有回应对方的质问,而是另起了一个话题:“梅比尔,你以后不用再去下城区了。”
从他喉中发出的声音宛若幼童。这也不是很对劲,但他也并不怎么在意。
梅比尔显然也不是很在乎自己刚刚发出的威胁。她应当是看见了男孩手中被拆开的旧剪刀,又或者是之前已经见到了新的剪刀,又或者是从父母那里听说过了这件事,所以在埃尔维斯这句没头没脑的话之后,倒也没遇到什么理解障碍,只是忍俊不禁:“怎么,才帮大人跑了一次腿,就想抢走姐姐的工作了吗?”
“下城区不安全。”埃尔维斯认真地说,“况且,那里的人嘴上连个把门的都没有。他们连那样的话都敢说出口,谁知道他们干得出什么来?”
梅比尔这次真的笑出了声:“哈哈哈哈,虽然爸妈教我们正经人要多做事、少说话,可这世上绝大多数人都是嘴上说的远多过手上做的。你还小,还没有见过太多人,等你再长几年,就会知道下城区嘴上吹得厉害的那些人其实什么都干不成咯。”
这个论调没能说服埃尔维斯,但他确实一时想不到什么反驳的话出来,只好拧着眉头重复自己的观点:“下城区不安全。”
“哪里有绝对安全的地方呢,埃尔弗?”梅比尔的声音中轻微渗出一点落寞,“难道在家里就很安全吗?”
埃尔维斯刚刚惊讶于自己的姐姐为什么会这么说,梅比尔重新雀跃起来的声音便完全听不出之前的落寞了:“难道你去下城区就比我更妥当吗?下城区可是有坏人要挖小孩的心肝肺去做炼金产品的!”
“没有那种炼金术士!”埃尔维斯首先气呼呼地为自己的职业正名,才告知梅比尔自己对上一个问题的解决方法,“所以我在磨这把剪刀。再有事得往那边去的时候,我就带着它。”
他是很认真地认为一把利器能解决他将会遇到的问题的,但梅比尔只是在他背后的头顶上吃吃地笑。
“好吧。”最后,做姐姐的那个还是没有直接打破埃尔维斯有关“在下城区多带一把剪刀所能形成的威慑”的幻想,只说:“那以后我去下城区的时候,我就带着它。”
“你不应该去下城区。我可以去了,即便有事也应该我去。”埃尔维斯重复强调,但梅比尔根本不理会,只是笑话他:“我是姐姐,又比你高出大半个身子,真要遇到什么事,可比你那双小短腿跑得快多了!”
她伸手故意掐了一下埃尔维斯的脸,才松开弟弟一直被她攥着的手腕,大笑着从地上一跃而起,从棚屋里跑开去了。后者当即气恼地从原地蹦了起来,立刻转过身去,想要以一场赛跑来证明自己姐姐的错误,但当他回过头之后,却发现自己的身后空无一人。
天光熹微,埃尔维斯·福克纳今天也雷打不动地在水壶的尖叫声中醒来。与往常不同的是,他刚一睁眼,就见到了伊莱那双因龙化症而在暗处总显得有些绿莹莹的眼睛。
“你不该进我的房间的。”他开口,教训道,“按照正常的社交理论,你不应该在不打招呼、不经过别人同意的时候进入别人的房间,尤其是在一个异性睡着的时候潜到他的床边。在正常的社交理论中,这个行为极大概率会被人解读为一种性暗示。”
“我不在乎什么‘杏暗示’。就算别人觉得我暗示了,我也不讨厌杏。”伊莱说,“但今天是枫华庆典的开幕式,你昨天答应过,我们要去的。”
***
“我们的确在往庆典上的集市去。”埃尔维斯平静地指出。
“可你没说过我们是去做生意的。”背着大包小裹的伊莱不满地抱怨。
“你没有问。”商店店主同样携带着很多待售商品,但他手中物件的体积和重量显然都比他的帮工所负载的要少。面对后者的抱怨,埃尔维斯的语气毫无波动,“何况,平常这个点儿,我也该在店里做生意。”
伊莱闭了嘴,朝天翻了一个巨大的白眼。她一路上都故意走得很颠簸,好让自己背着的东西咣里咣当地响,直到埃尔维斯松口,到集市真正开市之后,允许她离开自己的摊位四处转转才消停下来。
他们来得相对算早,但也不是最早的那一批,因此只在集市当中找到一个不上不下的位置。埃尔维斯倒没怎么在乎这一点,只招呼伊莱帮他一起布置摊位,可惜他的龙化症帮工显然浑身上下都写满了不乐意,直到他直接地正面承诺了会报销她今天在庆典上所有的消费为止。
可怜的伊莱喜洋洋地干起活来的时候,还不知道自己今天即将被“报销”的所有消费都会从往后的固定工资里扣除。城里人就是这样阴险又狡猾,即便花了四年的时间来学习与适应,荒野中长大的猎人在搞清楚一切之后依然会觉得这些伎俩防不胜防——不过至少在搞清楚之前,她还是非常开心的。
这种雀跃而欢腾的情绪状态,至少在枫华庆典上,抹去了她与其他人之间最大的不同。在这样的日子里,不论是刀口舔血的佣兵,还是不知自己还有几天好活的龙化病患者,又或者是熙熙攘攘的普通人,都平等地被这样一种兴奋而喜悦的情绪所笼罩着。相似的精神状态模糊了人与人之间的区别,以致于当埃尔维斯对伊莱表示她可以自由行动了之后,只一眨眼的功夫,这个平日里在人群中总会显得有点格格不入的姑娘便如泥牛入海一般在人群中化开,再也找不到了。
现在,格格不入的那个反而是站在商人堆里,却既不高声叫卖,也不挖空心思揽客,因此显得冷淡到奇怪的埃尔维斯。虽说经常拜访他炼金商店的人会清楚,他本来就是那样不冷不热地做生意的,但放在这么一个场合之下,他确实在人群当中显得突兀。
若真的有经常拜访他炼金商店的人出现在他的摊位之前,那么便又会发现,他摆在摊位上等待出售的货物也有些突兀:除开埃尔维斯的商店中平时便在出售的打火器、便携暖炉、移动灶台、防风马灯(当然以上都是炼金产品),以及搭配使用的各种型号炼金替芯之外,摊位的另一侧还不规则地堆放着一些好看的小玩意儿——绝大多数是女性佩戴的各色首饰,耳环、项链,戒指之类,其中也不乏品质上乘、价格不菲的物件。只是,从它们被毫无规律地杂乱堆放着的状态看来,这些东西的价值显然没有被很好地尊重。
这些东西的来源基本上是斯黛拉·格林温尼斯。这个视道德与法律为无物的女人一年四季游荡在外时几乎都在招摇撞骗,依靠自己漂亮的脸蛋和甜蜜的词句,迫使那些看不清真相的冤大头将这些财富的结晶一点点供奉给她,然后她才会好整以暇地将这些物件与送出它们的人一同肆意玩弄一番。等她失了兴致、玩腻了之后,就把他们随手扔到一边——死物基本会被随手丢到埃尔维斯这里(她总不能把这些明晃晃的证据带回家里,叫自己的表叔看见),至于人最后怎么样了,可不好说。
斯黛拉持续性地像只乌鸦似的积攒这些亮闪闪的小东西倒不是为了钱财,只是出于某种虚荣心。但她又并非真正在意这些东西的价值,而是更看重它们被一个又一个男人虔诚地奉上的那个过程所代表的一些东西——用她的话来讲:“男人送给我昂贵的礼物,不是理所应当的事情吗?”
正因为这种“理所应当”,自然,斯黛拉向来是不怎么记得自己收到过怎样的礼物的。将这些玩腻了的东西随手扔给埃尔维斯,于她来讲也不过是扔东西时倾向于选择一个熟悉且方便的垃圾堆而已。考虑到她经常随意走进埃尔维斯的店里,随意给店里添些麻烦,随意给店主造成一些经济损失,上述一系列事件的受害者据此认为,自己随意地将她理所应当的一些斩获作价出售,来填补自己在经济或者精神上的损失,也是非常合理的事情。
斯黛拉或许会对这件事发出异议,但在她意识到之前,她是没法提出来的,因此埃尔维斯将这件事做得非常心安理得。
可惜的是,这些东西在很长一段时间里都无人问津。或许是埃尔维斯在摊位上摆放它们的方式太过缺乏应有的尊敬,以致于这些本应该闪亮夺目的饰品完全无法展露自己应有的美貌,让处在最爱美的年纪的那些姑娘们在路过时都吝于给它们一个眼神;又或许是这些东西终究不太适合摆在埃尔维斯的摊位上:他没怎么叫卖,也没怎么揽客,但待出售的商品就摆在那里,总会有需要它们的人从人群当中涌出来,向摊主询价。这样的人绝大多数是有些积蓄的佣兵,其中零星夹杂着几个法师或炼金术士,总之看起来都对花里胡哨的装饰品缺乏兴趣。
对于经常需要离开银顶城,前往荒野的那些人,福克纳炼金商店中可以方便露营生活的轻便道具是一种快速提升生活质量的便捷方式,注重这些的人往往会成为埃尔维斯的回头客;加上最近,总有些来到店里看货的客人会带来少许风言风语,说是各方很可能即将反常地联合起来,在庆典结束之后的初冬时节大规模进山探索一次——那时候山里的气温会变得相当寒冷,因此埃尔维斯的便携暖炉难得地成为了紧俏的商品。
这完全在埃尔维斯的计划之中。他虽然不怎么以商人自居,但毕竟也实打实地做了六七年的生意,这点感知商机的嗅觉还是有的。就同他平日里在商店中时一样,福克纳的摊位在集市当中不算是最火爆的那一个,但也不至于门可罗雀,一个上午的时间也成交了五六笔买卖。与周边的摊位相比,他的成交量显然处在下游,但营业额却在中上,综合一下摊主那个不冷不热、根本不像是来诚心做生意的态度,能有这种成绩,已经算是枫华庆典这个特殊的场合所能达成的商业奇迹了。
正当他觉得今日一切顺利时,他陡然间意识到,一件不在他计划中的事情正在发生:
斯黛拉·格林温尼斯正带着一个高大的男人缓缓接近埃尔维斯的摊位。
***
从一般的意义上讲,埃尔维斯也算是认得斯黛拉身边的那个男人:这个栗色短发,身材高大,双足几乎已经完全异化成了形似蜥蜴的爪子,有一边的角被折断了的龙化病患者,是与福克纳的店在同一条街上——或者说得更准确些,就在他的店隔壁——另一家炼金商店中常驻的护卫。
基于“好歹也是邻居”这一点,埃尔维斯认得他的脸,也叫得出他的名字“修伊·艾恩巴尔”(至少本人如此自称),想来对方也是能做到同样的事的。如果以最低限度的标准来看,那么毫无疑问,这两个人相互认识。但实际上,两家店毗邻开设了好几年,埃尔维斯与修伊之间的直接对话满打满算不会超过三十句。
即便是在银顶城里,对于低头不见抬头见的邻居来说,这个关系也显得有点生疏了。埃尔维斯单方面认为,造成这个情况的罪魁祸首是隔壁商店的店主科依米·图伊勒。那是个明显有着异国血统的男人,以异国的语言(换句话说,银顶城中绝大部分人看不懂的语言)将自己的店命名为“彻巴纳”,并且把店铺招牌故意挂在很不显眼的地方。很难说是这一套故弄玄虚的策略反而勾起了游人的探究欲,叫路过的好事者都忍不住进去一探究竟;还是老板本身奇特而神秘的魅力为那间小店留住了不少回头客,让他靠着杀熟维持住了一个可心的营业额。
一些不明就里的看客总是容易将相邻的这两间商店的店主看做同一类人,或者盲目地认为他们的关系至少不错,因为只要见过这两位店主,就能够轻易地发现他们之间最大的一个共同点:他们都是被逐出钟塔的封魔法师。再然后,当这些人意识到二位店主之间的关系没有他们所盲目猜测的那么好之后,也会武断地将缘由归为封魔法师之间的同行相轻之上,不会轻易更改自己最开始时做出的“他们俩是同一类人”的判断。可惜真正的事实恰好相反。不论是科依米还是埃尔维斯,都不会轻易小看他人的学识或技术。他们之所以关系生硬,只是单纯在第一次相互见面、交谈堪堪超过三句话之后,便立刻意识到了这么一个事实:
他们在生活态度与习惯,乃至处世观念上基本是完全相反的。
在这里详细展开就偏题太远了,说回近在眼前的修伊·艾恩巴尔。总之,由于两家老板之间(主要是埃尔维斯这一边)故意的相互疏远,福克纳的店主其实并不算了解对方的性情为人。但,目前走在他身边的斯黛拉·格林温尼斯能够算是一种活着的注解:能和坏女人走在一起的,不是与她同恶相济的狐朋狗友,就是予取予夺的冤大头。
而从斯黛拉走到摊位前说的第一句话来看,可怜的艾恩巴尔先生显然是后者。
“送礼物的话,贵重的东西总是不会错的,越是贵重就越能体现心意。”这个女人端出一副言笑晏晏的样子,说话的声音轻柔又亲和,仿佛她是真心在为对方着想一样。
一只蓝色的炼金小鸟绕着斯黛拉的身边叽叽喳喳,大约是她在这场集市上的斩获。它确实又吵又绕得人眼晕,但埃尔维斯确定,自己突如其来的头痛并不是因它而起。
他只是预见到了自己接下来将会发生什么而已。
***
大约十分钟后,可怜的艾恩巴尔先生付出了远超过物品本身价值的金钱,在炼金小鸟吵闹的啁啾声中晕乎乎地走掉了。
埃尔维斯坚持认为这不能说是他进行了不道德的商业行为:首先,他只是安静地坐在了一边,看着斯黛拉巧舌如簧地将一件只有做工勉强称得上优秀的饰品(甚至于其中本应作为主角的镶嵌物已经不翼而飞,埃尔维斯从来没知道过那上面本来该是宝石还是珍珠,或者别的什么东西)吹得天花乱坠,在情况进展到他“不得不说话”的时候简单地应一下声,直到斯黛拉精准地榨干艾恩巴尔先生身上携带着的每一个硬币为止——主动发起这项动作的并不是他。
其次,这一场“交易”所得,显然也不会落进埃尔维斯的口袋中去。即便什么事都不发生,斯黛拉也会以“这笔生意是我促成的”为由,将艾恩巴尔先生掏出来的钱原封不动地放进自己的口袋里去——何况,在多方交谈的过程当中,这个坏女人显然已经意识到了,福克纳摊位上这些明显格格不入的零碎物件到底是打哪儿来的。
因此,埃尔维斯正面对着斯黛拉又一次变本加厉的敲诈。
“你就这么对待我送给你的礼物吗?”斯黛拉做出一副假惺惺的感伤来,“好歹我们已经认识了那么多年,没想到在你眼里,多年的情分依旧不值一提。”
“别什么都想往‘多年的情分’上靠。”埃尔维斯在炼金小鸟吵闹的扑翼声中毫不留情地指出,“首先,你自己清楚,我们只是单纯认识了很多年,没有什么‘多年的情分’。其次,你把这些东西扔在我这里时,可是清楚地表示过‘我不要了’的——换句话说,我只是在处置你这个麻烦精随手扔在我家里的垃圾而已,我想我们之间的关系没有好到让你能对我处置垃圾的手段指指点点。”
这里的每一句话都是事实,但也仅仅是毫无意义的事实而已。这种孱弱无力的东西是无法阻挡一个铁了心要做点什么的斯黛拉·格林温尼斯的。
“这就是为什么你不讨女孩子喜欢,不解风情的小埃尔弗。”这个女人转瞬间就想好了下一个阶段的话术。新鲜劲儿过去后,她也开始觉得不停环绕着自己飞行的假知更鸟烦人了起来。她说前一句话时还在挥动手臂,试图把那只炼金产物赶远一点,在她成功达成自己的目的、将注意力转回到眼前的谈话上之后,立即便让自己下一句话的声音甜得仿佛能掐出蜜来,“连怀春少女抹不开面子的暗示都看不懂,怪不得在这样盛大的一个节日里,就连你的小保镖都把你扔下了呢。”
从逻辑上来讲,别提埃尔维斯了,就算随便抓一个简单听过前因后果的路人,也显然不会有谁相信这几句话,但斯黛拉又不是来讲逻辑的。从实际效果,或者说谈话的另一方脸上的表情看来,她知道自己的策略非常成功。
埃尔维斯看上去嫌弃得要死:“别叫我‘埃尔弗’。另外,你就非要让我在公共场合吐出来吗?”
不管是斯黛拉故意掐出的甜得发腻的声线,还是这个纯粹的功利主义者自比“抹不开面子的怀春少女”,都仅从听觉上就能让人产生强烈的反胃症状。
而至于“不解风情”这一点,埃尔维斯没想过否认。毕竟,他确实经常无心或有心地去扫别人的兴致。在别人眼里,他就是这么一个既不解风情又无趣的形象,这个形象能让他省去很多无用的社交。
“行吧,我们直接一点。”意识到斯黛拉正在享受“与他斗嘴”这个过程的埃尔维斯,在缓和了一下虚幻的反胃症状之后,采取了符合自己“不解风情”特质的策略,“你想要什么?”
斯黛拉有点惊讶地一挑眉:“这么爽快?”
“你说了,我的保镖不在。”埃尔维斯平静地回答,“如果事情真的发展成暴力冲突,情况明显对我这边不利。所以我判断不如在谈判桌上松松口,及时止损或许是相对明智的做法。”
事情这样发展下去,对斯黛拉来说,是个让她不那么痛快但是又不算坏的结果,因此她的面容上露出了一个转瞬即逝的、同时包含着薄怒与欣喜这两种对立情感的复杂微笑。那个笑容只存在了一瞬间,但也在那个瞬间里让她原本和谐美丽的五官微微扭曲了起来,显得面目可憎。
埃尔维斯没有错过那个瞬间,而正当他想要对此发表些意见的时候,一团蓝色的、吵闹的毛球却唐突地插进了他们俩中间——斯黛拉带着的那只乱飞的炼金小鸟显然没有“安静下来”这种设置,它刚刚被新主人挥动手臂赶得(或者,拍得?)远了点,立刻就顺应炼金公式中蕴藏的魔法的指引,转头叽喳着试图回到自己“应该在的位置”上去,全然不顾它的主人在短短的十几分钟里已经烦透了这一套——
一道银光闪过,炼金小鸟被击中的那一声响藏在庆典鼎沸的人声当中,几乎连一个水花都没溅出来。以几乎叫人看不清的动作拔出腰间刺剑,对着一个栩栩如生的死物简单发泄了怒气的斯黛拉在那些蓝色的零碎残骸落地时再次朝着埃尔维斯微笑,这一次她笑得仿佛春风化雨。
“现在安静了。”她说,“让我们好好谈谈这笔‘生意’。”
在她收刀入鞘的时候,埃尔维斯无所谓地耸了耸肩,看也没看那只离开了卖家之后寿命不到一小时的可怜小鸟,充分地展现了自己作为一个炼金术士的冷酷:
“不要把垃圾留在我的摊位旁边。”他这样说。
***
这个插曲以埃尔维斯不幸倒搭了自己当天在庆典上达成的所有营业额告终。
尚未参透资本家之奸猾的伊莱在疯玩了一天回来之后,得知了斯黛拉曾来洗劫过这一事实后,还看在自己今天很开心的份上象征性地对雇主表示了同情。但当事人只是一如既往地摆着那副棺材板一样的神色,名义上的护卫也看不出他到底因此而愤怒、沮丧,还是产生了别的什么感情。
往好处想,这件事到底还是和平解决了。虽然它的起因就很有些“福克纳自讨苦吃”的意味在里面,不过长远地看,这不过是埃尔维斯与斯黛拉之间漫长孽缘中的一个小小的插曲。
他们从前就已经经历过很多类似的、各有胜负的事件了,再往后也依然会有类似的事情发生,也依然会各有胜负。在这样的日常里,他们都很清楚该如何迅速地从失败带来的情绪中走出来,让生活恢复的正常的轨迹上去——斯黛拉是这样,埃尔维斯自然也是这样。
所以那天收摊之后回到店里,埃尔维斯便立即希望自己能回到那个雷打不动的日程表所划定的正轨上去。但伊莱显然还沉浸在枫华庆典的氛围当中,并且因为庆典上的气氛对自己的雇主产生了一些不切实际的期望:
“真的有人能把木头和铁做得看起来和真正的知更鸟一样,会飞还会叫吗?”荒野中长大的孩子自然而然地将故事中自己最熟悉的部分当做了重点,“为什么我在庆典上没见到有谁在卖假小鸟?”
“原理上不是很难,但想要做得‘像真的一样’,还是得下点功夫。”冷酷的炼金术士表示,“这种在外观上精雕细琢却没有什么实用意义的东西大概率会卖得很贵。从这个角度上来讲,倒像是斯黛拉会喜欢的东西。”
他想了想,还是把“出售奢侈品的摊位大概不在你爱逛的地方”这句话收了回去。没什么特别的原因,只是他不是很想跟野生动物解释奢侈品的概念或者奢侈品与一般商品在营销策略上的区别之类的东西。
但出乎他意料的是,伊莱已经学会了醉翁之意不在酒这一招。在听见“卖得很贵”这个关键词之后,女性佣兵的眼神便倏然亮了起来:“所以,假小鸟卖出去可以赚很多钱?”
这个不寻常的反应立即让埃尔维斯警惕了起来:“你想干什么?”
伊莱兴致高昂地在自己斗篷下面摸索了一阵,不知从哪掏出来一个布包:“那你把这个修好的话,卖出去就可以赚很多钱了!”
联系上下文,埃尔维斯立刻便清楚那里面是什么了。他还没来得及拒绝,伊莱便已经在开开心心地翻开最顶上的布料,露出里面七零八碎的零件和精致的蓝色羽毛来:“拜托了!我只是想看看假小鸟是不是真的能像真的一样!你修好了我就看一眼!然后你卖掉就行!”
专业不怎么对口的埃尔维斯欲言又止。但这个时候首先出现在他脑子里的,不是应该如何拒绝自己乱提要求的帮工,而是另一件与现状毫不相干的事情:
所以,斯黛拉不仅洗劫了他当天所有的营业额,还确实把垃圾留在了他的摊位旁边。
他忿忿不平地想。
-TBC-
+展开
邻里间都公认,埃尔维斯·福克纳是个安分守己的人。
这种安分并不仅仅体现在他平日循规蹈矩的作风当中,还体现在他每天几乎雷打不动的日程安排上——曾经有好事者试图完美地按照埃尔维斯的日程表生活一个月,以证明此人能有今日的优渥生活主要是靠运气,与他本人严苛刻板(或者说,努力上进)的生活方式没有丝毫关系。最后此人仅仅坚持了三天便放弃了,并发表感言:怎么会有人数年如一日地过着这种枯燥又疲累的生活?日子里一点有滋味的地方都没有,这样活着有什么意思?
不管尝试过的人是怎么发牢骚的,这都侧面证明了一点,埃尔维斯·福克纳尽可能循规蹈矩地重复着的是一张日程排得过于密集的无聊时刻表。邻里间的人之所以会将之当做“福克纳安分守己”的例证,是因为他们就生活在埃尔维斯和他的店附近,时刻都能够知道他在做什么,因此也在日复一日的生活中,清楚地知道那张时刻表上显然没有包括任何意义上的犯罪行为,也没有给类似的事情留下任何空余时间。
只是在邻里间,与“福克纳安分守己”这一条一同被公认的,还有“他性情有些古怪”这一点。人们因此不是很愿意与他交往过密,只维持着礼节上没什么错处的普通关系。这并不很难理解:像是埃尔维斯·福克纳这样的一个成年男性:身材算得上高大,面容称得上俊朗,银白色的短发与烫金般的虹膜都因少见而显得神秘。除此之外,他的四肢俱在,头脑明晰,最重要的是,此人坐拥一间定价颇高的炼金用品店,毫无疑问地颇有家资。这样的人正常来讲是不应该数年如一日地过着那种苦修士一般的生活的。
街坊们在他搬来这个街区后的几年中不知几次地议论过,福克纳已经到了该娶妻的年纪了。也不乏年轻漂亮的姑娘们打扮得花枝招展地一次又一次从那间店的门口走过,或暗示或明示地表示自己对炼金商店的女主人一职抱有兴趣,但就是没有结果。如果只是这样的话,那他也合该在余暇的时间里往酒吧之类的地方转一转,喝喝酒,打打牌,甚至做些寻花问柳的事情——倒不是说这些是好事,只是一个正常人总得有些打发时间、愉悦身心的爱好。如果大家都知道埃尔维斯会这样做的话,那么他便只是个享受单身的浪子,算不上有多奇怪。问题是大家都知道,埃尔维斯不这样做。
除了进货时或者有必须要出门完成的工作之外,他几乎从不踏出店门一步。哪怕是贵族小姐的禁足也没有这么严格。
这些足以证明埃尔维斯·福克纳确实是个性情古怪的人。但人的思维又很奇怪,当人们见到一个性情古怪的人时,如果这种怪异不会在任何意义上影响到他们的生活,甚至这个古怪的人的来到会显而易见地对整个社群产生益处时,他们便愿意接受这一点奇怪的地方,并擅自为这个人不合群的地方寻找一个说得过去的理由。
这条街附近的人为埃尔维斯找到的理由是当事人本人脖颈上明晃晃的那一圈烙痕——瞧啊,法师被封魔逐出钟塔后留下的痕迹。很有趣的是,说这些话的人没一个是法师,没一个曾经从自己的手指尖上释放过半个法术,也没一个在拥有过那样的能力之后又被剥夺了念诵带有玄奥力量的文句的资格。但他们依然会因此露出怜悯而遗憾的表情,摇着头轻叹“也难怪”,并在埃尔维斯本人不愿提及个中具体缘由时表示理解——就好像他们真的明白什么似的。
至于埃尔维斯·福克纳本人,虽然在暗地里会对这种行为嗤之以鼻,但鉴于邻里间的这种风评对他的生活还是有一定好处的,于是并没有去刻意纠正这些人自以为是的错误认知:
他之所以像现在这样“性情古怪”,并非是出于什么具体的原因。
或许可以说,他天生如此。
***
埃尔维斯·福克纳那“严苛刻板”的日程表,是从每天清晨五点钟水壶的尖叫声里开始的。
这种会用锐利的哨声提醒主人“水已经烧开了”的水壶虽是从黄金之家当中走出来的,却并不是什么炼金产物。只消听说过其中简单的原理——水烧开的蒸汽穿过壶盖上的哨子,发出尖锐的哨音——的人,只要是稍有水准的普通工匠也能轻松制作。当然,价格显然会高一些。至少是足以让一般的平民家庭在购入一只后,向左邻右舍炫耀一番的程度。
不过,对于能够堂而皇之地把炼金用品店开在闹市区的埃尔维斯·福克纳来说,不论在能力或是财力上,都自然比“稍有水准的普通工匠”或者“一般平民家庭”高出很多。因此于他来讲,水壶本身没什么特别的。让水壶在恰当的时间尖叫起来充作闹铃的行为,也不过是不值一提的炼金小把戏而已。
虽说要是按技术含量来衡量价格的话,后头的那部分显然比前者贵了十几倍,但这间房子里是由主人埃尔维斯·福克纳说了算——他觉得无所谓,那么这就是无所谓的事。
一般来讲,说了算的福克纳先生不会让水壶的尖叫声持续超过一分钟。他的睡眠不算很浅,但也总是能在壶盖的哨声响起来的几秒钟之内清醒过来,然后同他那只每日里准时开始加热的炼金炉台几乎一致的响应速度从床上起身,关掉已经完成了今天使命的炉台,让尖锐的哨声缓缓平息。
这种行为不论寒暑,每日如一。不论前一天夜里埃尔维斯·福克纳是在几点钟睡下的,他都会固定在次日一早五点钟的水壶尖叫声中醒来,分秒不差。这种毅力有些难以解释,几乎让人怀疑驱动这个人的并不是一个活生生的意志,而是同那只炉台一般机械而稳定的炼金程式。
如果真的如此,那么埃尔维斯的程式里显然还写了“只要从床上起身就算是醒了”、“只要醒了就得开始一天的工作”之类的东西。这人从来不睡回笼觉,在每天例行的“关掉炼金炉台”这个动作之后,就会自然而然地开始洗漱、穿衣,准备早餐等等环节,然后自然而然地就这么开始运转起来。风雨无阻,雷打不动,就仿佛他对这样的规律有什么偏执一样。
但这又不是什么大逆不道的事情,甚至在某种程度上值得称赞,故而也从未有人试图阻止他。埃尔维斯得以数年如一日地在清晨五点钟起床,花上一个小时左右的时间打理好自己并吃好早餐,然后下楼清点货物存量、做营业的准备,在八点钟准时把开店的标牌挂在门口——如果没有什么特别的、需要店主出门的安排的话,“福克纳的店”就会在除周四之外的其他任何时间如此运行。
今天不是周四,所以“福克纳的店”一如往常地在八点钟准时开始营业。正如前文所述的那样,这间单从名字来看完全搞不清具体是卖什么的商铺是个炼金用品店,这就已经证明了店内的商品定价不会是家境普通的平民负担得起的。所以,这家店平时虽算不上门可罗雀,可人头攒动的景象也从来不曾出现过,会一动不动地杵在外头等着开店的人自然也少见。
不过这一天里有一个,只可惜不是客人。
“狗男人。”这位栗色长发,生着青黑色的不对称双角和尾巴,面上零星缀着龙鳞的佣兵女性风尘仆仆、显得有些狼狈。她站在门口,眼巴巴地看着台阶上开了门、正拿着标牌准备往门外挂的埃尔维斯,“我回来了。”
饶是性情古怪的埃尔维斯,在这个过于冲击性的称谓下也不禁一时语塞。他那机械钟表般精准的日程表在此时此刻难得地卡顿了几秒,才艰难地从喉咙里挤出一句:“谁教你这么喊我的?”
这大概不是问话的好时机。任谁都能看得出来,这位年轻的龙化症佣兵身上的疲劳已经快要溢出来了,几乎站在原地都能睡着。在这样的情况下,伊莱·布罗沃尔德自然已经没有精力进行多余的思考,只顺着埃尔维斯的话蔫答答地回答:“是斯黛拉。”
啊,当然是斯黛拉。埃尔维斯这么想。不然还能是谁呢?
他叹了一口气,伸手把门牌挂好,然后拉开大门,把这个有点脏兮兮的佣兵姑娘放进店里,同时还在一边说:“你怎么还信斯黛拉说的话?这不是什么好词。”
“我猜到了。”因为疲劳,伊莱的声音听起来有些恹恹的,“所以我第一个拿你试试。”
“你知道这样讲话很容易惹人生气的,对吧?”埃尔维斯关上门,让深秋的寒风不至于一股脑地涌进温暖的室内,一边这样问。
这个反问句换来了伊莱莫名其妙的一瞥:“我知道,所以我先拿你试试。”她这样说,“你根本不会生气。何况,即便你真的生气了,你也打不过我。”
“本来我确实不至于生气。”埃尔维斯在门口拧着眉头说,“但在你加上后头那句之后,就显得我这样还不生气是不太礼貌的了。”
***
到最后,埃尔维斯还是没有生气,只是把这个风尘仆仆的佣兵小姐撵到了最顶上的阁楼去,叫她把自己弄干净之后再休息。
伊莱·布罗沃尔德勉强算是这家店里的帮工,或者跑腿,或者杂役,或者别的什么东西。她不是本地人,早年在荒野间长大,因此行事讲话都像是荒野间的狂风一般直来直去,也对人情世故之类的问题比较钝感,本人倒并没有什么坏心。
不好说是不是因为埃尔维斯清楚这些,才能有意识地在她做出一些令人血压上升的发言时控制好自己的情绪;又或者是他在这四年里已经习惯了这位几乎与野生动物差不了多少的佣兵小姐能造成的各种事故,并已经在这个过程里对所有叫人生气的事情麻木到无动于衷。不过确定的事实是,因为这个不会说话也看不懂气氛的毛病,伊莱在银顶城中几乎没有什么能够长期相处的朋友。所幸她在荒野中早已经习惯了孤独的生活,因此并不觉得这有什么难熬的。
只是这样的缺陷自然也会造成各种各样的不便:伊莱·布罗沃尔德在四年前决定离开荒野,来到银顶城,然后立刻就因为不通人情(换句话说,很好骗),经历了一些很难说是故事还是事故的波折,最后幸或不幸地被埃尔维斯收留下来,在阁楼上原本被用作杂物仓库的一小块空间里得到一张床。
再然后,这位纯天然野生的荒野猎人与城里土生土长的炼金术士之间当然发生了一些包含经济损失在内的龃龉,以致于那段时间的埃尔维斯很少见的一整天都愁眉苦脸——但他最终还是没把这个可以说完全不适应人类社会的野蛮人从自己的店里赶出去,于是见过那段日子的人,没有不觉得福克纳先生心善的。
两位当事人都对这种说法不置可否。伊莱是觉得没必要管其他不相干的人怎么想,反正碍不到她的事;埃尔维斯则是因为,旁人这么想对他平静的生活也是一种利好。
事实上,这种“收留”只是单纯出于一种利益交换:埃尔维斯在一定程度上满足伊莱在银顶城生活的基础需求,包括提供少许薪资、简单的三餐和一个睡觉的地方;相对的,伊莱也需要在一定程度上为埃尔维斯做事,以劳务来支付这些待遇。这种简单的利益交换中并不带有任何善恶倾向或者感情色彩,双方对此都心知肚明,哪怕四年后的今天伊莱的栖身之处已经从一片硬木板进化到一个阁楼上温馨的小房间也是一样——这只表示,被雇佣者的价码提升了。
总而言之,伊莱就是因此成为了炼金商店的帮工,或者跑腿,或者杂役,或者别的什么东西的。平日里她为这家店做的事情与这些“职位”倒也相称,但这并不代表她不会接受其他的、“更加佣兵”一些的工作,只不过那是另外的价钱。
除开在店里打工之外,她也在余暇时间里频繁地拜访下城区的黑山羊酒馆,打听消息(成果存疑),接取合适的任务,然后在需要离开银顶城的时候头也不回地把埃尔维斯和他的店扔在一边。不过本来,在伊莱到来之前,“福克纳的店”已经单靠店主一个人毫无差错地运转了两三年,一位帮忙的佣兵潇洒地离开几天对埃尔维斯的营生并没有什么可见的影响。
在这种双方默认的生活方式之下,埃尔维斯早上一开店门就看见一个做私活回来的风尘仆仆的伊莱,其实不是什么少见的事情。也正是因此,他才会因习以为常才从容不迫地将当事人赶到楼上她自己的房间去休息。
就像之前说的那样,伊莱稍微离开几天对商店的营生并没有什么可见的影响,店主也无意探究对方是为什么离开的,又在离开的那几天里具体经历了什么。埃尔维斯的好奇心向来如此匮乏,这在与伊莱相处时令这位自由惯了的佣兵小姐感到舒适,但对于一个炼金术士来讲则有些要命了:他在炼金术一道浸淫近十年,只学习、吸收了他人的经验与技术,自己从未开发出任何完全属于自己的配方、公式或者铭文。学术上的毫无建树让他在黄金之家籍籍无名,不过他本身也并不在乎,反正他现在的技术已经足够让他的商店长期盈利了。
没有独创技术并不代表没有独创产品。埃尔维斯显然是更加擅长截取、拼接,优化他人的研究成果,博采众长地制造自己的产品的那种术士。福克纳的店所出售的东西总是与其他炼金术士做出来的同类产品相比占点优势:或者更结实耐用,或者更便于携带,或者装饰得更为华丽、符合贵族的品味,或者操作上更为简单、适合完全不具备相关知识的大老粗佣兵。
这让店里的营收总体而言一直稳健地上升,直至被埃尔维斯一个人能做到的最大产能所限制。事实上,最近几天里,他一直在为了赶工一批节日用的炼金小彩灯压缩自己的睡眠时间——枫华庆典在即,主办方需要大量的类似装饰,因此委托了许多承接制造类似产品的炼金术士。倒不是说工期多么紧,或者银顶城中除了福克纳之外没有其他人能批量做出这样小得可以挂在绳子上的精致炼金彩灯,只是在计件工资的诱惑之下,怎么会有人拒绝多赚一点呢?
也并非没有人试着劝他收个学徒或者什么类似的东西来提高效率,但都被当事人以“伊莱这么一个帮工就够我头痛的”回绝掉了。所幸,肯出言劝说这些话的人往往都已经与埃尔维斯有了一定的交情,而与他有了一定交情的人又往往会听过邻里间的那些风言风语,将他如此的回复与他古怪的性情,乃至脖子上的那圈烙痕联系在一起。而这些人又不像是伊莱——他们自认为是“文明人”,当然看得懂气氛,于是这些人总会在自己臆想中的那种气氛里点点头,再不做声,就此让这个话题无疾而终。
这就是埃尔维斯·福克纳不去纠正那些人错误的想法所带来的好处之一。
***
当日的营业乏善可陈,只陆续有几波佣兵打扮的人进来,都是问野营用的暖炉怎么卖。埃尔维斯不冷不热地招待,来的人也不咸不淡地挑拣,最后只成交了一笔,卖给了装备看起来最齐整的那个。鉴于佣兵大多更倾向于把钱花在自己的武器和铠甲,而非生活用品上,这是福克纳的店里的常态,没什么值得一提的。
除此之外,就是庆典的主办方派了人来,按照之前商定好的数量查验小彩灯的质量并结算尾款。交割很顺利,对方表示这次合作非常愉快,如果还有类似订单的话,将会优先考虑埃尔维斯的商铺。对于市政、大商贾或者贵族这类花钱只为图省心的客户来讲,这也是福克纳的店里的常态,因此也没什么值得一提的。
真正值得一提的部分在五点钟商店打烊后:埃尔维斯刚刚掐着点换掉了门外挂着的牌子,关上门,还没来得及落锁,店铺的大门就被一股相当大的力气从外面猛地推开了——差点撞到可怜店主的鼻梁。
一个生着银白色的单侧旋角,有着晨光般青白短发的女性就站在门口,那张龙化症带来的鳞片也无法遮掩其美貌的面孔上一如往常地带着那种雾气般捉摸不定的微笑:“不请我进去坐坐吗?”
埃尔维斯还能怎么说呢?只能在心底暗道一声晦气,然后请她进来——根据经验,将这个女人拒之门外是没有用的。她几乎要比埃尔维斯本人更加熟悉这家商店的一砖一瓦,乃至每一个可潜入的缝隙。如果在她的面前关上大门,她只会为自己寻找,或者创造一个别的入口,在进来的同时更带来一些无谓的经济损失。
这就是斯黛拉·格林温尼斯。是那位前些天里教伊莱用“狗男人”来称呼男性并绝口不提这相当无礼的斯黛拉;是在四年前怂恿初来乍到、还不通世故的伊莱给埃尔维斯造成了更多非必要经济损失的斯黛拉;也是在更之前一点的时间里、伊莱所经历的不知故事还是事故的一连串波折当中担任另一位主角的斯黛拉;更是埃尔维斯自幼相识、又出于各种原因不得不将孽缘延续至今的斯黛拉。
虽说本人坚称自己只是“稍微有点自我中心,又稍微有点自由自在”而已,但这些自我申辩并不会影响到别人对她行为的评价——一言以蔽之,这就是坏女人斯黛拉。
总之,坏女人斯黛拉成功通过和平的渠道登堂入室,耀武扬威地自顾自发表了自己的莅临让这间平民店铺蓬荜生辉的开场白,并颐指气使地叫埃尔维斯端出待客的热茶来,随后就像在自己家一样往二楼的贵宾室走去。
埃尔维斯无奈地长叹一口气,重新关好门,插上门闩,认命了一般也跟着上了楼。等他穿过二楼安装的诸多定制家装类炼金道具的样品,来到专为接待有身份的大客户而设置的贵宾室门口时,斯黛拉已经舒舒服服地坐在最当中的那个待客用的昂贵真皮沙发上了。
其实论理,斯黛拉的血统倒也值得埃尔维斯启用这间贵宾室。格林温尼斯在银顶城中也算是排的上号的老牌贵族,其中数位家族成员也在戴诺斯钟塔的校史当中留下过自己的姓名。如无意外,生在这样一个家庭中的斯黛拉本应成为一个让这间贵宾室的格调配不上她的贵族大小姐,即便做不了法师也合该成为骑士——但很可惜,现如今她头上的角与身上的鳞已经明晃晃地将残酷的现实昭示了出来,上述一切的光辉坦途已经在她十九岁那年症状出现端倪时被毫不留情地截断了,成为一个她原本不放在眼里龙化佣兵反而成了最好的出路。
若是一般人,或许会像把埃尔维斯的性情古怪归因到他脖子上的那一圈封魔烙痕上一样,将斯黛拉现如今的横行无忌与她的未来被龙化症唐突粉碎联系在一起。不过,就埃尔维斯在这个话题上可以与斯黛拉相提并论这一点看来,他并不算是一般人,因此他清楚,这个女人现今如此行事与她为了活命被迫逃离家族乃至她的龙化症都毫无关系,她这么做只不过是因为她天性如此,打出生起就是这样的人而已。
他与她是极为相似的人,否则二人也不会在尚年幼时仅有一面之缘的情况下便沆瀣一气。这点化学反应归根结底不过是物以类聚罢了。
只是当年的斯黛拉毕竟年幼(她比埃尔维斯小四岁),破坏力有限,因此比成年之后更加具有一些欺骗性;那时的埃尔维斯也还不够成熟,还不懂得世事无常这个道理,盲目地认为格林温尼斯森严的家规足以束缚这个托生在貌美女童躯壳当中的小恶魔,于是毫无芥蒂地与她狼狈为奸。等到他意识到为时已晚的时候,自然已经追悔莫及了——孽缘的种子已经种下,自此后,他们二人之间的关系就在似是而非的朋友和模棱两可的敌人之间不停地无序震荡。
在876年深秋、枫华庆典前夕这个时间点,斯黛拉与埃尔维斯的关系还是偏向轴线上“朋友”的那一侧的,因此商店的主人最终还是屈尊端出茶具,为前贵族小姐现龙化佣兵倒上了一杯白水,顺便嫌弃地表示:“没有茶给你。”
“没有茶?”斯黛拉带着笑意反问,每个音节里都透着十成十的“我不信”。
“不是没有茶,是没有茶给你。”埃尔维斯在这位不速之客的对面落座,摆出一副毫不退让的姿态,“要知道,我正在牺牲自己的时间坐在这里陪你聊天,每分每秒都在耽误出货的进度。我建议你有话快说,不然我会按时间收费。”
二人之间有着经年的孽缘,故而斯黛拉自然也是清楚埃尔维斯那个堪比苦行僧一般枯燥无趣的时间表的。如果没什么意外的话,他会在商店打烊之后再次清点货物的数量,然后根据需求开工新炼制一些相应的核心部件,然后在白天店里没什么人的时候完成那些剩下的“有手就行”的简单拼装工序。这也是店主嫌弃客人“耽误进度”的主要原因。
换个一般人在这里,或许就会在埃尔维斯浑身上下都写着“快滚”的气氛当中识相地迅速说完自己要说的事情,然后告罪一句便匆匆离开。但斯黛拉不是一般人,她显然非常有在别人不愉快的区域中跳舞的能力和兴趣。于是,这个女人反而相当放松地靠在沙发背上,一副要久坐的姿态,揶揄道:“那么赶做什么?或许别人不知道,但我清楚,你早就挣够了足够你挥霍一辈子的钱了,还会在乎自己多卖少卖的那一两件东西吗?”
在场的人都心知肚明,埃尔维斯在乎的不是那一点,他的主要目的是把眼前的这尊大神赶紧送走。而在场的人又都清楚,在这一点上详细辩解的话是起不到埃尔维斯想要达到的那种效果的。于是炼金术士冷哼一声,顺着佣兵的话往下说:“或许在你看来,是这样的。毕竟你满打满算只剩十年左右的时间好活,当然会按这个期限来规划其他人的财产与支出。”
虽说这两人间互放狠话也算是正常情况,但这句话的攻击性也依旧过于强了。斯黛拉的面上还一如既往的笑着,但天青色的瞳仁间已经渗出了冷意:“是什么叫你产生了这种错觉?难道你觉得自己的命会比我的长很多吗?我倒不介意做个善人,就在今时今地身体力行地叫你意识到自己的错误。”
“斯黛拉,你今年二十八岁。”面对死亡威胁的埃尔维斯毫不露怯,反而倒打一耙,“在这个年纪里,你也应该明白有些话揣在心里比说出来更合适的道理了。”
龙化佣兵嚯地自沙发上站起身来,铿地一声抽出了腰间的细剑:“难道这话不该我对你说吗?”
但她终于还是没把剑尖指向埃尔维斯的面门。阻止她的是自脊背一直攀上后脑的一股寒意,这种奇特的、昭示着危险的预感在各种场合之下很多次救了斯黛拉一命,因此,她会无条件地顺从这种难以言说的预感。
她顺着自己的直觉向着贵宾室的门口瞥去,在见到伊莱被隐藏在黑暗当中、因龙化症而微微反射出绿光的双瞳时,反倒生出一种尘埃落定的感觉。
“原来如此,你的小保镖回来了,怪不得说话这么硬气。”斯黛拉嗤笑着,用力将自己的细剑插回到刀鞘里,故意让二者之间刮擦出刺耳的声音,“就不怕我们俩真的在这儿打起来吗?且不说你自己的命能不能保住——我知道你其实不在乎这个——单就打坏这间屋子给你造成的损失,你能接受吗?”
她几乎是咬着牙,把下一句话从齿缝间碾出来的:“毕竟你一介平民,想迎合贵族的品味攒出这么一个房间,很难吧?”
这话问得埃尔维斯有些莫名其妙,但他很好地掩饰住了这种莫名其妙,平淡地做出了合理的应对:“如果真的变成这样了的话,我会把账单寄给马提亚尔先生。我非常确信这位体面的老爷是不会漠视自己的侄女儿因肆意妄为而给无辜群众造成的损失的。”
——奥卢斯·马提亚尔,斯黛拉·格林温尼斯同样受龙化病所苦的远方表叔。拜他们之间经年的孽缘所赐,埃尔维斯很清楚,若说世界上还有什么人能制住斯黛拉这个无法无天的女恶魔的话,那就只有马提亚尔这位真正仁善体面的老先生了。
果然,在听到自己表叔的名字时,斯黛拉的表情不自然地僵硬了一瞬。虽然她很快就调整好自己的状态,让脸上的微笑重新回到原本那种雾蒙蒙的、叫人看不分明的感觉当中,但埃尔维斯很清楚,至少在今天,此时此刻,她已经歇了自己四处捣乱的心思了。
“行吧,今天就算你赢。”斯黛拉总结陈词道,“但只是今天你赢了,往后的日子还长着呢。”
这话对埃尔维斯来讲不痛不痒:难道没有今天的事情,她就会放弃来折腾自己、在自己身上找乐子吗?当然不会。对他来讲,这只不过是一句“你的生活还会原汁原味地进行下去”的预告,听来甚至令人身心舒畅。因此,他依旧端坐在原地,只是往忙着撂狠话的那一位的方向摆手赶客:“不送。”
斯黛拉哼了一声,昂着头转身,柔软的披风随着她的动作飘扬起轻柔的弧度。只看她的神态,她全然不像落败,反倒如同凯旋。她没有走向门口,反倒往临街的窗子那儿去了——这人今天来店里,就是为了给埃尔维斯找不痛快的。哪怕现在她略输了一手,她也坚决不肯改变自己的初衷。
当在场的人都意识得到接下来会发生什么的时候,窗子被打破的一声巨响,及接下来玻璃碎片落地时发出的叮当声也就不那么令人惊讶了。斯黛拉敏捷地跳上刚刚被她制造出的那个出入口,半是成功给埃尔维斯添了堵的满足,半是觉得少了些旁人尖叫作为调剂,令她的这个行为本身少了些滋味的失望。
她在房间内的一片寂静中从二楼跳到了街上。这里多少也算是个主干道,傍晚的街上仍有行人,因此这一举动令四周路过的无辜者连连惊呼,多少满足了小恶魔的一点虚荣心。她在这样的氛围里再次计上心头,回过身去,冲着福克纳的店二楼上的那个空荡荡的窗口喊道:
“要是你敢把账单寄到家里,我就把自己在庆典上的所有消费全都寄给你!”
大喊大叫是真的很解压,不论喊的是什么。再次这样意识到的斯黛拉好整以暇地在深秋傍晚的寒风中裹紧自己的斗篷,叫寒气不会挤进她因为病变而不得不穿得单薄的衣服里,才终于心满意足地走了。
***
“等定损之后,我们把账单送给马提亚尔家。”埃尔维斯看着贵宾室中的一片狼藉,认命地准备去拿工具开始打扫。不过在他真正离开之前,还是转过头去,向门外的伊莱确认道,“你还记得那位先生住在哪里,对吗?”
睡饱了的,干干净净的伊莱点了点头,又迷惑地看了看那个正呼呼地往屋子里灌冷风的大窟窿,提问:“可她不是说,如果你把账单寄过去,她就要把她在庆典上的所有消费全都寄过来吗?那可不是个会给人省钱的主,修窗户的价钱肯定更便宜。”
“难道你还天真地以为,我们不把窗户的账单寄过去,她就不会这么做了吗?”埃尔维斯没好气地说,“我把账单送过去,只不过是要告诉马提亚尔先生一声,他的侄女儿又仗着别人打不过她在外头作威作福了。至于她在庆典上的消费,就当是我花钱买她倒霉。”
“你不在乎具体的花费吗?”伊莱追问,“我这次给商人当了护卫,他们好像都很在乎这些,拼了命地想要花更少的钱获得更多的东西。如果要花很多钱才能得到一点好处,那他们宁可不做。你也是商人,你不这样干吗?”
这话稍微有点词不达意,但四年的接触让埃尔维斯可以顺畅地理解她的意思,并在此后无所谓地耸了耸肩:“所以我算不上商人,只能算是个卖灯的。”他说,“要是我真的像一般的商人那样在乎什么钱不钱的,当初最该做的事情就是把你扔出去。”
这是在翻当初伊莱初来乍到时毁掉埃尔维斯整整三批货的旧账。但不论是说话的人还是闯祸的人,现如今都一副理直气壮浑不在意的样子,因此这个话题没能被深入延伸下去。
他们在沉默当中清理了一地碎片,然后用几块木板勉强堵住那个巨大的窟窿,但木板的缝隙之间依旧在不停地漏风。埃尔维斯看着这个贵宾室墙面上丑陋的补丁,再次长叹了一口气:且不说它多么有碍观瞻的问题,单说银顶城深秋的冷风会从木板间的缝隙当中坚持不懈地钻进来这一点,就足以让整个房间里的温度变得不适宜人类居住了——哪怕他多少也算个暖炉商人,也得为原本规划好的取暖用火耗精打细算一番。加之庆典在近,各行各业都在向城中心的集市里集中,想来能修缮房屋的工人近几天内都在为那边的临时店面忙碌,很难腾出手来,为一个普通的炼金商店安一扇新的窗户。
“不如这两天干脆把店关了吧。”埃尔维斯说,“反正枫华庆典期间,这么干的店铺不在少数——你来银顶城四年,是不是还没去过庆典上的集市?”
他的后半句话是冲着他的帮工说的,而其中的言外之意,甚至连这位跟野生动物比也差不了多少的女性佣兵也能心领神会。
伊莱立刻点头如小鸡啄米一般,然后反问:“老板,报销吗?”
-TB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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