埃尔维斯躲在后院的棚子里,努力磨着一把旧剪刀。
虽然已经旧了,但它依然是一把很好的剪刀。它从一开始的底子就很好,质量过硬,又保养得当。即便它的年纪轻易地大过埃尔维斯,也依旧银光闪闪,刃口锋利,仍然能利落地剪开线头或者布料。
在寻常人家,这点时间的洗礼对它来说不算什么。因为本身质量过硬,它应该还能继续在女主人的针线篓当中持续地服役,直到女主人的孙辈能够指着它,说:这把剪刀裁出了我们一家三代人的衣服。
但对福克纳来说,它已经太旧了。在日积月累的使用和保养之下,它刃口的铁片逐渐被削薄,因此在铁片之间出现的细微缝隙在使用时令它总是出现些微小的偏差。这让它难以胜任过于精细的活计,而福克纳又并不缺“做粗活”的其他剪刀。所以,在埃尔维斯从下城区的铁匠铺取回一把新的之后,便不会有人太关心这个旧的去了哪里。
埃尔维斯正拿着从厨房里摸出来的磨刀石,努力将这把旧剪刀磨锋利。
他已经拆掉了连接两片剪刀之间的螺栓,仔细地打磨着其中一片的刃口与尖端。事实上,它们已经很锋利了,就像之前说的那样,即便埃尔维斯不做这些事,这把剪刀依然可以在一个普通人家的针线篓中长久地占据一席之地。但埃尔维斯觉得不够。因此,他在棚子下的阴影当中蹲了很长时间,不断重复着枯燥乏味的工作,直到他觉得差不多可以了。
埃尔维斯舀起水缸中的水,将剪刀与磨石都冲洗干净,半边精钢的利刃在斜着照进来的日光下熠熠生辉。他想试试这半边剪刀是否如他所想的那样锐利,于是把自己的手指凑近了刀刃,可他终究还是没成功,因为一只少女的手突然从他的背后整个握住了他的手腕,并且用力向后掰去。
“你在干什么啊!埃尔弗!”少女责怪的声音从他的头顶上传来,“我说了两次了——就算棚屋里什么都没有,你也不能拿自己试刃口!你是不是又想挨揍了!?”
埃尔维斯的手腕早就不是一个少女的手掌能够一手握住的了,但他对这点不对劲的地方恍若未觉。他张口,并没有回应对方的质问,而是另起了一个话题:“梅比尔,你以后不用再去下城区了。”
从他喉中发出的声音宛若幼童。这也不是很对劲,但他也并不怎么在意。
梅比尔显然也不是很在乎自己刚刚发出的威胁。她应当是看见了男孩手中被拆开的旧剪刀,又或者是之前已经见到了新的剪刀,又或者是从父母那里听说过了这件事,所以在埃尔维斯这句没头没脑的话之后,倒也没遇到什么理解障碍,只是忍俊不禁:“怎么,才帮大人跑了一次腿,就想抢走姐姐的工作了吗?”
“下城区不安全。”埃尔维斯认真地说,“况且,那里的人嘴上连个把门的都没有。他们连那样的话都敢说出口,谁知道他们干得出什么来?”
梅比尔这次真的笑出了声:“哈哈哈哈,虽然爸妈教我们正经人要多做事、少说话,可这世上绝大多数人都是嘴上说的远多过手上做的。你还小,还没有见过太多人,等你再长几年,就会知道下城区嘴上吹得厉害的那些人其实什么都干不成咯。”
这个论调没能说服埃尔维斯,但他确实一时想不到什么反驳的话出来,只好拧着眉头重复自己的观点:“下城区不安全。”
“哪里有绝对安全的地方呢,埃尔弗?”梅比尔的声音中轻微渗出一点落寞,“难道在家里就很安全吗?”
埃尔维斯刚刚惊讶于自己的姐姐为什么会这么说,梅比尔重新雀跃起来的声音便完全听不出之前的落寞了:“难道你去下城区就比我更妥当吗?下城区可是有坏人要挖小孩的心肝肺去做炼金产品的!”
“没有那种炼金术士!”埃尔维斯首先气呼呼地为自己的职业正名,才告知梅比尔自己对上一个问题的解决方法,“所以我在磨这把剪刀。再有事得往那边去的时候,我就带着它。”
他是很认真地认为一把利器能解决他将会遇到的问题的,但梅比尔只是在他背后的头顶上吃吃地笑。
“好吧。”最后,做姐姐的那个还是没有直接打破埃尔维斯有关“在下城区多带一把剪刀所能形成的威慑”的幻想,只说:“那以后我去下城区的时候,我就带着它。”
“你不应该去下城区。我可以去了,即便有事也应该我去。”埃尔维斯重复强调,但梅比尔根本不理会,只是笑话他:“我是姐姐,又比你高出大半个身子,真要遇到什么事,可比你那双小短腿跑得快多了!”
她伸手故意掐了一下埃尔维斯的脸,才松开弟弟一直被她攥着的手腕,大笑着从地上一跃而起,从棚屋里跑开去了。后者当即气恼地从原地蹦了起来,立刻转过身去,想要以一场赛跑来证明自己姐姐的错误,但当他回过头之后,却发现自己的身后空无一人。
天光熹微,埃尔维斯·福克纳今天也雷打不动地在水壶的尖叫声中醒来。与往常不同的是,他刚一睁眼,就见到了伊莱那双因龙化症而在暗处总显得有些绿莹莹的眼睛。
“你不该进我的房间的。”他开口,教训道,“按照正常的社交理论,你不应该在不打招呼、不经过别人同意的时候进入别人的房间,尤其是在一个异性睡着的时候潜到他的床边。在正常的社交理论中,这个行为极大概率会被人解读为一种性暗示。”
“我不在乎什么‘杏暗示’。就算别人觉得我暗示了,我也不讨厌杏。”伊莱说,“但今天是枫华庆典的开幕式,你昨天答应过,我们要去的。”
***
“我们的确在往庆典上的集市去。”埃尔维斯平静地指出。
“可你没说过我们是去做生意的。”背着大包小裹的伊莱不满地抱怨。
“你没有问。”商店店主同样携带着很多待售商品,但他手中物件的体积和重量显然都比他的帮工所负载的要少。面对后者的抱怨,埃尔维斯的语气毫无波动,“何况,平常这个点儿,我也该在店里做生意。”
伊莱闭了嘴,朝天翻了一个巨大的白眼。她一路上都故意走得很颠簸,好让自己背着的东西咣里咣当地响,直到埃尔维斯松口,到集市真正开市之后,允许她离开自己的摊位四处转转才消停下来。
他们来得相对算早,但也不是最早的那一批,因此只在集市当中找到一个不上不下的位置。埃尔维斯倒没怎么在乎这一点,只招呼伊莱帮他一起布置摊位,可惜他的龙化症帮工显然浑身上下都写满了不乐意,直到他直接地正面承诺了会报销她今天在庆典上所有的消费为止。
可怜的伊莱喜洋洋地干起活来的时候,还不知道自己今天即将被“报销”的所有消费都会从往后的固定工资里扣除。城里人就是这样阴险又狡猾,即便花了四年的时间来学习与适应,荒野中长大的猎人在搞清楚一切之后依然会觉得这些伎俩防不胜防——不过至少在搞清楚之前,她还是非常开心的。
这种雀跃而欢腾的情绪状态,至少在枫华庆典上,抹去了她与其他人之间最大的不同。在这样的日子里,不论是刀口舔血的佣兵,还是不知自己还有几天好活的龙化病患者,又或者是熙熙攘攘的普通人,都平等地被这样一种兴奋而喜悦的情绪所笼罩着。相似的精神状态模糊了人与人之间的区别,以致于当埃尔维斯对伊莱表示她可以自由行动了之后,只一眨眼的功夫,这个平日里在人群中总会显得有点格格不入的姑娘便如泥牛入海一般在人群中化开,再也找不到了。
现在,格格不入的那个反而是站在商人堆里,却既不高声叫卖,也不挖空心思揽客,因此显得冷淡到奇怪的埃尔维斯。虽说经常拜访他炼金商店的人会清楚,他本来就是那样不冷不热地做生意的,但放在这么一个场合之下,他确实在人群当中显得突兀。
若真的有经常拜访他炼金商店的人出现在他的摊位之前,那么便又会发现,他摆在摊位上等待出售的货物也有些突兀:除开埃尔维斯的商店中平时便在出售的打火器、便携暖炉、移动灶台、防风马灯(当然以上都是炼金产品),以及搭配使用的各种型号炼金替芯之外,摊位的另一侧还不规则地堆放着一些好看的小玩意儿——绝大多数是女性佩戴的各色首饰,耳环、项链,戒指之类,其中也不乏品质上乘、价格不菲的物件。只是,从它们被毫无规律地杂乱堆放着的状态看来,这些东西的价值显然没有被很好地尊重。
这些东西的来源基本上是斯黛拉·格林温尼斯。这个视道德与法律为无物的女人一年四季游荡在外时几乎都在招摇撞骗,依靠自己漂亮的脸蛋和甜蜜的词句,迫使那些看不清真相的冤大头将这些财富的结晶一点点供奉给她,然后她才会好整以暇地将这些物件与送出它们的人一同肆意玩弄一番。等她失了兴致、玩腻了之后,就把他们随手扔到一边——死物基本会被随手丢到埃尔维斯这里(她总不能把这些明晃晃的证据带回家里,叫自己的表叔看见),至于人最后怎么样了,可不好说。
斯黛拉持续性地像只乌鸦似的积攒这些亮闪闪的小东西倒不是为了钱财,只是出于某种虚荣心。但她又并非真正在意这些东西的价值,而是更看重它们被一个又一个男人虔诚地奉上的那个过程所代表的一些东西——用她的话来讲:“男人送给我昂贵的礼物,不是理所应当的事情吗?”
正因为这种“理所应当”,自然,斯黛拉向来是不怎么记得自己收到过怎样的礼物的。将这些玩腻了的东西随手扔给埃尔维斯,于她来讲也不过是扔东西时倾向于选择一个熟悉且方便的垃圾堆而已。考虑到她经常随意走进埃尔维斯的店里,随意给店里添些麻烦,随意给店主造成一些经济损失,上述一系列事件的受害者据此认为,自己随意地将她理所应当的一些斩获作价出售,来填补自己在经济或者精神上的损失,也是非常合理的事情。
斯黛拉或许会对这件事发出异议,但在她意识到之前,她是没法提出来的,因此埃尔维斯将这件事做得非常心安理得。
可惜的是,这些东西在很长一段时间里都无人问津。或许是埃尔维斯在摊位上摆放它们的方式太过缺乏应有的尊敬,以致于这些本应该闪亮夺目的饰品完全无法展露自己应有的美貌,让处在最爱美的年纪的那些姑娘们在路过时都吝于给它们一个眼神;又或许是这些东西终究不太适合摆在埃尔维斯的摊位上:他没怎么叫卖,也没怎么揽客,但待出售的商品就摆在那里,总会有需要它们的人从人群当中涌出来,向摊主询价。这样的人绝大多数是有些积蓄的佣兵,其中零星夹杂着几个法师或炼金术士,总之看起来都对花里胡哨的装饰品缺乏兴趣。
对于经常需要离开银顶城,前往荒野的那些人,福克纳炼金商店中可以方便露营生活的轻便道具是一种快速提升生活质量的便捷方式,注重这些的人往往会成为埃尔维斯的回头客;加上最近,总有些来到店里看货的客人会带来少许风言风语,说是各方很可能即将反常地联合起来,在庆典结束之后的初冬时节大规模进山探索一次——那时候山里的气温会变得相当寒冷,因此埃尔维斯的便携暖炉难得地成为了紧俏的商品。
这完全在埃尔维斯的计划之中。他虽然不怎么以商人自居,但毕竟也实打实地做了六七年的生意,这点感知商机的嗅觉还是有的。就同他平日里在商店中时一样,福克纳的摊位在集市当中不算是最火爆的那一个,但也不至于门可罗雀,一个上午的时间也成交了五六笔买卖。与周边的摊位相比,他的成交量显然处在下游,但营业额却在中上,综合一下摊主那个不冷不热、根本不像是来诚心做生意的态度,能有这种成绩,已经算是枫华庆典这个特殊的场合所能达成的商业奇迹了。
正当他觉得今日一切顺利时,他陡然间意识到,一件不在他计划中的事情正在发生:
斯黛拉·格林温尼斯正带着一个高大的男人缓缓接近埃尔维斯的摊位。
***
从一般的意义上讲,埃尔维斯也算是认得斯黛拉身边的那个男人:这个栗色短发,身材高大,双足几乎已经完全异化成了形似蜥蜴的爪子,有一边的角被折断了的龙化病患者,是与福克纳的店在同一条街上——或者说得更准确些,就在他的店隔壁——另一家炼金商店中常驻的护卫。
基于“好歹也是邻居”这一点,埃尔维斯认得他的脸,也叫得出他的名字“修伊·艾恩巴尔”(至少本人如此自称),想来对方也是能做到同样的事的。如果以最低限度的标准来看,那么毫无疑问,这两个人相互认识。但实际上,两家店毗邻开设了好几年,埃尔维斯与修伊之间的直接对话满打满算不会超过三十句。
即便是在银顶城里,对于低头不见抬头见的邻居来说,这个关系也显得有点生疏了。埃尔维斯单方面认为,造成这个情况的罪魁祸首是隔壁商店的店主科依米·图伊勒。那是个明显有着异国血统的男人,以异国的语言(换句话说,银顶城中绝大部分人看不懂的语言)将自己的店命名为“彻巴纳”,并且把店铺招牌故意挂在很不显眼的地方。很难说是这一套故弄玄虚的策略反而勾起了游人的探究欲,叫路过的好事者都忍不住进去一探究竟;还是老板本身奇特而神秘的魅力为那间小店留住了不少回头客,让他靠着杀熟维持住了一个可心的营业额。
一些不明就里的看客总是容易将相邻的这两间商店的店主看做同一类人,或者盲目地认为他们的关系至少不错,因为只要见过这两位店主,就能够轻易地发现他们之间最大的一个共同点:他们都是被逐出钟塔的封魔法师。再然后,当这些人意识到二位店主之间的关系没有他们所盲目猜测的那么好之后,也会武断地将缘由归为封魔法师之间的同行相轻之上,不会轻易更改自己最开始时做出的“他们俩是同一类人”的判断。可惜真正的事实恰好相反。不论是科依米还是埃尔维斯,都不会轻易小看他人的学识或技术。他们之所以关系生硬,只是单纯在第一次相互见面、交谈堪堪超过三句话之后,便立刻意识到了这么一个事实:
他们在生活态度与习惯,乃至处世观念上基本是完全相反的。
在这里详细展开就偏题太远了,说回近在眼前的修伊·艾恩巴尔。总之,由于两家老板之间(主要是埃尔维斯这一边)故意的相互疏远,福克纳的店主其实并不算了解对方的性情为人。但,目前走在他身边的斯黛拉·格林温尼斯能够算是一种活着的注解:能和坏女人走在一起的,不是与她同恶相济的狐朋狗友,就是予取予夺的冤大头。
而从斯黛拉走到摊位前说的第一句话来看,可怜的艾恩巴尔先生显然是后者。
“送礼物的话,贵重的东西总是不会错的,越是贵重就越能体现心意。”这个女人端出一副言笑晏晏的样子,说话的声音轻柔又亲和,仿佛她是真心在为对方着想一样。
一只蓝色的炼金小鸟绕着斯黛拉的身边叽叽喳喳,大约是她在这场集市上的斩获。它确实又吵又绕得人眼晕,但埃尔维斯确定,自己突如其来的头痛并不是因它而起。
他只是预见到了自己接下来将会发生什么而已。
***
大约十分钟后,可怜的艾恩巴尔先生付出了远超过物品本身价值的金钱,在炼金小鸟吵闹的啁啾声中晕乎乎地走掉了。
埃尔维斯坚持认为这不能说是他进行了不道德的商业行为:首先,他只是安静地坐在了一边,看着斯黛拉巧舌如簧地将一件只有做工勉强称得上优秀的饰品(甚至于其中本应作为主角的镶嵌物已经不翼而飞,埃尔维斯从来没知道过那上面本来该是宝石还是珍珠,或者别的什么东西)吹得天花乱坠,在情况进展到他“不得不说话”的时候简单地应一下声,直到斯黛拉精准地榨干艾恩巴尔先生身上携带着的每一个硬币为止——主动发起这项动作的并不是他。
其次,这一场“交易”所得,显然也不会落进埃尔维斯的口袋中去。即便什么事都不发生,斯黛拉也会以“这笔生意是我促成的”为由,将艾恩巴尔先生掏出来的钱原封不动地放进自己的口袋里去——何况,在多方交谈的过程当中,这个坏女人显然已经意识到了,福克纳摊位上这些明显格格不入的零碎物件到底是打哪儿来的。
因此,埃尔维斯正面对着斯黛拉又一次变本加厉的敲诈。
“你就这么对待我送给你的礼物吗?”斯黛拉做出一副假惺惺的感伤来,“好歹我们已经认识了那么多年,没想到在你眼里,多年的情分依旧不值一提。”
“别什么都想往‘多年的情分’上靠。”埃尔维斯在炼金小鸟吵闹的扑翼声中毫不留情地指出,“首先,你自己清楚,我们只是单纯认识了很多年,没有什么‘多年的情分’。其次,你把这些东西扔在我这里时,可是清楚地表示过‘我不要了’的——换句话说,我只是在处置你这个麻烦精随手扔在我家里的垃圾而已,我想我们之间的关系没有好到让你能对我处置垃圾的手段指指点点。”
这里的每一句话都是事实,但也仅仅是毫无意义的事实而已。这种孱弱无力的东西是无法阻挡一个铁了心要做点什么的斯黛拉·格林温尼斯的。
“这就是为什么你不讨女孩子喜欢,不解风情的小埃尔弗。”这个女人转瞬间就想好了下一个阶段的话术。新鲜劲儿过去后,她也开始觉得不停环绕着自己飞行的假知更鸟烦人了起来。她说前一句话时还在挥动手臂,试图把那只炼金产物赶远一点,在她成功达成自己的目的、将注意力转回到眼前的谈话上之后,立即便让自己下一句话的声音甜得仿佛能掐出蜜来,“连怀春少女抹不开面子的暗示都看不懂,怪不得在这样盛大的一个节日里,就连你的小保镖都把你扔下了呢。”
从逻辑上来讲,别提埃尔维斯了,就算随便抓一个简单听过前因后果的路人,也显然不会有谁相信这几句话,但斯黛拉又不是来讲逻辑的。从实际效果,或者说谈话的另一方脸上的表情看来,她知道自己的策略非常成功。
埃尔维斯看上去嫌弃得要死:“别叫我‘埃尔弗’。另外,你就非要让我在公共场合吐出来吗?”
不管是斯黛拉故意掐出的甜得发腻的声线,还是这个纯粹的功利主义者自比“抹不开面子的怀春少女”,都仅从听觉上就能让人产生强烈的反胃症状。
而至于“不解风情”这一点,埃尔维斯没想过否认。毕竟,他确实经常无心或有心地去扫别人的兴致。在别人眼里,他就是这么一个既不解风情又无趣的形象,这个形象能让他省去很多无用的社交。
“行吧,我们直接一点。”意识到斯黛拉正在享受“与他斗嘴”这个过程的埃尔维斯,在缓和了一下虚幻的反胃症状之后,采取了符合自己“不解风情”特质的策略,“你想要什么?”
斯黛拉有点惊讶地一挑眉:“这么爽快?”
“你说了,我的保镖不在。”埃尔维斯平静地回答,“如果事情真的发展成暴力冲突,情况明显对我这边不利。所以我判断不如在谈判桌上松松口,及时止损或许是相对明智的做法。”
事情这样发展下去,对斯黛拉来说,是个让她不那么痛快但是又不算坏的结果,因此她的面容上露出了一个转瞬即逝的、同时包含着薄怒与欣喜这两种对立情感的复杂微笑。那个笑容只存在了一瞬间,但也在那个瞬间里让她原本和谐美丽的五官微微扭曲了起来,显得面目可憎。
埃尔维斯没有错过那个瞬间,而正当他想要对此发表些意见的时候,一团蓝色的、吵闹的毛球却唐突地插进了他们俩中间——斯黛拉带着的那只乱飞的炼金小鸟显然没有“安静下来”这种设置,它刚刚被新主人挥动手臂赶得(或者,拍得?)远了点,立刻就顺应炼金公式中蕴藏的魔法的指引,转头叽喳着试图回到自己“应该在的位置”上去,全然不顾它的主人在短短的十几分钟里已经烦透了这一套——
一道银光闪过,炼金小鸟被击中的那一声响藏在庆典鼎沸的人声当中,几乎连一个水花都没溅出来。以几乎叫人看不清的动作拔出腰间刺剑,对着一个栩栩如生的死物简单发泄了怒气的斯黛拉在那些蓝色的零碎残骸落地时再次朝着埃尔维斯微笑,这一次她笑得仿佛春风化雨。
“现在安静了。”她说,“让我们好好谈谈这笔‘生意’。”
在她收刀入鞘的时候,埃尔维斯无所谓地耸了耸肩,看也没看那只离开了卖家之后寿命不到一小时的可怜小鸟,充分地展现了自己作为一个炼金术士的冷酷:
“不要把垃圾留在我的摊位旁边。”他这样说。
***
这个插曲以埃尔维斯不幸倒搭了自己当天在庆典上达成的所有营业额告终。
尚未参透资本家之奸猾的伊莱在疯玩了一天回来之后,得知了斯黛拉曾来洗劫过这一事实后,还看在自己今天很开心的份上象征性地对雇主表示了同情。但当事人只是一如既往地摆着那副棺材板一样的神色,名义上的护卫也看不出他到底因此而愤怒、沮丧,还是产生了别的什么感情。
往好处想,这件事到底还是和平解决了。虽然它的起因就很有些“福克纳自讨苦吃”的意味在里面,不过长远地看,这不过是埃尔维斯与斯黛拉之间漫长孽缘中的一个小小的插曲。
他们从前就已经经历过很多类似的、各有胜负的事件了,再往后也依然会有类似的事情发生,也依然会各有胜负。在这样的日常里,他们都很清楚该如何迅速地从失败带来的情绪中走出来,让生活恢复的正常的轨迹上去——斯黛拉是这样,埃尔维斯自然也是这样。
所以那天收摊之后回到店里,埃尔维斯便立即希望自己能回到那个雷打不动的日程表所划定的正轨上去。但伊莱显然还沉浸在枫华庆典的氛围当中,并且因为庆典上的气氛对自己的雇主产生了一些不切实际的期望:
“真的有人能把木头和铁做得看起来和真正的知更鸟一样,会飞还会叫吗?”荒野中长大的孩子自然而然地将故事中自己最熟悉的部分当做了重点,“为什么我在庆典上没见到有谁在卖假小鸟?”
“原理上不是很难,但想要做得‘像真的一样’,还是得下点功夫。”冷酷的炼金术士表示,“这种在外观上精雕细琢却没有什么实用意义的东西大概率会卖得很贵。从这个角度上来讲,倒像是斯黛拉会喜欢的东西。”
他想了想,还是把“出售奢侈品的摊位大概不在你爱逛的地方”这句话收了回去。没什么特别的原因,只是他不是很想跟野生动物解释奢侈品的概念或者奢侈品与一般商品在营销策略上的区别之类的东西。
但出乎他意料的是,伊莱已经学会了醉翁之意不在酒这一招。在听见“卖得很贵”这个关键词之后,女性佣兵的眼神便倏然亮了起来:“所以,假小鸟卖出去可以赚很多钱?”
这个不寻常的反应立即让埃尔维斯警惕了起来:“你想干什么?”
伊莱兴致高昂地在自己斗篷下面摸索了一阵,不知从哪掏出来一个布包:“那你把这个修好的话,卖出去就可以赚很多钱了!”
联系上下文,埃尔维斯立刻便清楚那里面是什么了。他还没来得及拒绝,伊莱便已经在开开心心地翻开最顶上的布料,露出里面七零八碎的零件和精致的蓝色羽毛来:“拜托了!我只是想看看假小鸟是不是真的能像真的一样!你修好了我就看一眼!然后你卖掉就行!”
专业不怎么对口的埃尔维斯欲言又止。但这个时候首先出现在他脑子里的,不是应该如何拒绝自己乱提要求的帮工,而是另一件与现状毫不相干的事情:
所以,斯黛拉不仅洗劫了他当天所有的营业额,还确实把垃圾留在了他的摊位旁边。
他忿忿不平地想。
-TB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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