弹丸论破同人企划《魔弹论破》学级裁判用裁判场。
每章玩家提出的言弹都将汇总在该章学裁的开庭页评论中。
…………啊,一不小心……
似李
这不就是美少女
??????
这是第六章吗???
嗯????嗯?!???!!???(冲击性的事实.jpg
…………
。。。。。??
啊……不管了,随便来一套吧……【一键换装】
噢噢噢
美少女快来
jk!jk!jk!
舞台下一群人在期待着【……
水手服!水手服!
to 佐崎良見 陈述43
诶……这,这样吗?你等我想想方案……方案……
to黑间
黑间君…………可以请你使用自己的一键换装吗?
(这样做没有错,我只是想排除,可能性……)
to.五月
原来如此,确实有道理。
不过那个笔记本结果还是被猫科动物拿走了吧,虽然不知道为什么它要在尸体发现后再回收那个笔记本,但说不定那个叫平等院的人也很在意那个笔记本。
但笔记本没被拿走这点确实很奇怪啊,犯人既然有把裹围巾的吊起来的时间的话也不太可能会没发现那个本子,那是否可以认为犯人的动机和笔记本或者裹围巾本身没有关系,而是更单纯的想离开这里之类的。
不过,现在讨论犯人的动机什么的,也没意义就是了。
………………
喂,那个三流言灵师,为什么变成我替你说话了。
to五月
不去碰笔记本……也就是对笔记本没兴趣吗。这大概可以有二种可能。
一,凶手没注意到笔记本的存在
二,凶手注意到了但觉得没有必要拿走研究
而第二种可能里会不会又包含了……凶手已经知道笔记本上的内容的情况?
(现在……不是顾虑可能性的时候了)
to 永生
我可没说凶手一定是平等院?
我是说如果千言一是凶手的话,那她就更有可能是平等院。
to黑间陈述37&奥菲陈述60
诶?现在是怀疑我的场合了?
但是当时我们一起调查的时候,你们应该有看到我没有去拽过锁链吧?我只是站在那里看看,没有贸然去扯大钟里的锁链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