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江橼
经过昏暗潮湿的地下通道,推开沉重的防爆铁门,便抵达了此行的目的地。
“姐,今天有打算买点什么吗?”
胞弟摁了摁脸上的面具,低声询问。一想到今天要买的,我就不由自主地想笑。
拿扇子挡了下嘴角,回道,“我看上次小南买的那个就不错,官方不是说这次又有货嘛,来碰碰运气。”
大概是看我没什么购买欲,胞弟暗暗松了口气,尽管面上没什么表示,但拍胸口的小动作却让我看到了。
“放心,姐不抢你的。”我这胞弟向来没什么眼光,他看中的东西,多半是智商税,我就是有十年脑溢血都不会多看一眼。
但很显然,他并没有听出我话里有话,傻登登得还跟我道谢,谢亲姐手下留情。
在门口站着闲聊了一会儿,场内来的人也不怎么多,目测上座率大概也就六成。
“今儿预告商品这么抢手,来的人却只有这点儿?”落座后我不由四下打量,“官方怕不是要亏本。”
“哈哈哈哈,它哪次不是亏本大甩卖?”坐我旁边戴狸猫面具的人自然而然地跟我搭话,“也就上次卖‘白月光’的时候回本了。”
哦,那个我记得,是个戴小猪面具的小傻子买的。
我斜睨胞弟,发现他正埋头跟漂小姐姐搭讪,也就不自讨没趣去打扰他了,回神跟狸猫聊起来。
“‘白月光’是不值,30的底价能叫到90真不知道抬价的人是怎么想的。”
狸猫使劲儿点头附和,“就是说啊,这要不是起底30,就是10我都觉得贵。”
听到这儿我有些惊诧,多打量了一眼这位男士。乖乖,来地下卖场参与违法竞拍的人,居然还在乎10的底价?
不得不说,觉得10都贵的人在这卖场里我还是头一回见。
“虽然不值钱,但好歹也不是10能拿到的……”
胞弟不知何时坐了回来,嘟嘟囔囔来这么一句,他话都没说完就让我一把捂住了嘴。
这要不是自己亲弟弟,我怕不是能忍不住掐死。
狸猫大概是没听清旁边的人说了什么,倾身探头,让我用笑脸挡了回去。
“先生,今天来打算买点什么呢?”
说到商品,狸猫的注意力立马就被转移了。他摊开商品菜单,指着一用足金缀花笼子装的商品,兴奋说道:“这个。我就是冲他来的。”
看了商品,我嘴角微微扬起,旋即用扇子挡住,“先生好眼光啊,这可是今天最值钱的东西了。”
“哈哈哈哈,小姐识货。这么说,你也是冲他来的?”
对上那笑容,我展露同款表情,“他太贵了我可买不起,就来过过眼瘾。”
“这可是你说的,那待会儿开拍你可不能抢我。”
他说得真挚,害得我差点就信了。脑子瞬间冷静下来,我不痛不痒地回他一句看运气。
听完这话,狸猫嘴角肉眼可见地抿紧了,礼貌性冲我点了点头,摆正身子,专注于品尝官方送的酒水。
我也转回了身子,抬手摁下了胞弟举杯要一饮而尽的手。
“怎么了,姐?”
他那语气跟脸上的小猪面具一样蠢。
“让你邀请的人,到了吗?”一想到旁边还有人坐着,可能听到我俩谈话,便又硬生生加了一句,“别人家第一次来找不到位置,错过心水的东西。”
胞弟看我的眼神发蒙,大概是不理解我为什么突然这么关心那群小崽子,但在我暗地里拧了他一把后想明白了。他跳起来就往外走,边走边说:“姐你说得对,我得去看看他们到了没。”
胞弟出了卖场,取了手机,给邀请来的人打电话,不知道说了什么,反正等了很久才回来,几乎是卡着拍卖会开始的时间。
他不在的期间同区又陆续到了不少买家。碰到熟人互相点个头算是打招呼了,没交过的面具就理都不理。
还有一个戴蓝蝴蝶面具的女人不知为何路过我这排的时候看了我一眼,然而正巧,她看我的时候胞弟回来了。
“嗯?姐,你还认识她?”他落座,递给我一杯顺来的香槟。
我接了,但没喝。
“不认识。你熟人?”
“不熟。”他连连摇头,“不过是她比较有名罢了。拍卖会你来的少,不知道她也正常。”
我挑了挑眉,嗯了一声示意他继续说下去。
“这人就是跟风狗,南姐拍啥她拍啥,上次金笼子她也抢。这也就是欣姐现在不下手了,不然她得跟着欣姐抢。很多人都讨厌她跟风这手,但这人又圆滑,让人不好意思直接骂……”
说起蓝蝴蝶,胞弟就一肚子埋怨,不知道的还以为是冲了他的东西呢。
他还在旁边碎碎念,而我已经闭耳朵不听了,将目光转移到了坐在前两排的蓝蝴蝶面具身上,看她跟旁边的小花面具嬉嬉笑笑。
时间差不多了,落座八成后卖场灯光骤然熄灭,随后地灯一节节亮起,众人注意力跟着聚光灯一起来到拍卖台上。
戴着黑乌鸦面具的拍卖师敲响锤子,意味着拍卖会正式开始。
前几件商品没什么好说的,都是开胃菜,也就用南红点缀的那个笼子值得抢一下。不过看货下手这准则不适用于我那愚蠢的胞弟,他早在看到珍珠笼子的时候就已经三连举牌了。
即便我捂住双眼,也能猜到身旁狸猫憋笑的表情。毕竟他还特意亲切地贴我耳边说了句——
“原来小猪竟在我身边。”
我……
对不起,我是兔子,我跟猪不是一个妈生的,我不认识这蠢货。
拍卖会并不会管我是否尴尬到脚趾扣地,平稳进行过半,中场休息后,更多的人涌入了卖场。
真正的厮杀这才刚刚开始。
“椰蒂笼子不错。”狸猫一边听拍卖师讲解一边点头,“不过这没有上次的好,叫到90有点贵。”
我不知道他说得上次那个是哪个,就图听个热闹。
“哦?紫水晶也有人抢?这都有人要??脑子呢?”
他这么说着,抬手加了30,紫水晶笼子的价格瞬间来到了120。
看到这儿我笑出了声,“先生,有没有人跟你说过,你演技很差?”
狸猫摸着下巴认真思考了一下,回答道,“你是第一个这么说的,我自认演技堪比影帝的。”
“那行,下一把就看看你我谁才是演员。”
说着,紫水晶150成交,拍卖进行到了尾声。金笼子被推上来了。
这次,拍卖师讲解的第一句还没说完呢,我后排的狐狸面具小姐加价了。
“30!狐狸出价30!还有要加价的吗?”
前排小花果断举牌,价格来到60。就在小花加完价之后,蓝蝴蝶说话了。
尽管她是在跟小花说悄悄话,但是在安静的卖场中,她的声音能传到每个人耳中。
“花儿你要是拍下了,金笼子能给我吗?”她拽着小花的胳膊哭唧唧道,“我已经蹲了好几次了,都没抢到金笼子……”
小花犹豫了一下,大概是在权衡人脉和欲望的价值,旋即同意了。她表示如果拍下,原价转给蓝蝴蝶。
但我没有听完两人咬耳朵的内容,就突兀的感受到有人踢了我的座椅,于是我举牌加价。
“90!兔子加价到90!还有比她更高的吗?!”
拍卖师话还没说完,蓝蝴蝶骤然转身,与我四目相对。她双眼含泪,即便是戴着面具都能让人联想到委屈的表情。
“兔子小姐,你能让给我吗?”
我本想装作没听见,低头整理了一下裙摆,结果她又喊了一声。旁边狸猫看戏不嫌事大,还拿胳膊捅我。
“人家问你呢,能不能让给她。”
我抬头没好气地瞪了他一眼,听他把话说完。
“蓝蝴蝶蹲金笼子好久了,买了是要送人的。你要不是那么想要就让给她呗,反正这东西之后还会有。”
是,我当然知道还会有。可现实是人类都喜欢争朝夕,不给别人留退路啊。
就在我咬咬牙想要继续硬撑的时候,狸猫又来了一句,“而且人蓝蝴蝶开场的时候就跟狐狸说好了,要收金笼子,让人家帮忙占坑的,你这样冲了朋友不好。”
我……
真谢谢你提醒!
听他说完这么一通,我就是想不答应都难。于是转头冲她露出歉意的微笑。“不好意思啊,你们刚才商量的时候我没听见,给你冲了真是太抱歉了。”
蓝蝴蝶连忙摆手,“没事没事,不需要道歉啦。”
“那这样,要是一会儿没人加价,我拍下就转给你吧。”
蓝蝴蝶一听我松口了,连忙表示感谢,开心地转回身去。就在她坐正的瞬间,笑容瞬间消失。
我也没空分析她的心理动态了,当即抬胳膊捅了下胞弟。胞弟心领神会,神态自然地举杯,将香槟一饮而尽。
随后,拍卖师喊出90第二次的时候,后排有人加价了。
“老鼠加价1——猫咪加价150!”
“还有比150更高的吗?!”
听到加价,我皱了皱眉,趴胞弟耳边质问,“老鼠和猫,哪个是你的人?”
“猫。”胞弟烦躁地挠了挠耳朵,“这谁啊,突然掺和进来搞事情?他这么一搞,之后的计划咋办,姐?”
突如其来的变数打乱了既定计划,但并不是什么大问题。我只思考了一秒,便让胞弟继续加价。
“再抬一手,180收。”我并不是想要金笼子,但也不想就这么被人截胡。
“好。”胞弟应声,召开服务员要一杯新的香槟,后排安排的托儿继续叫价。
“螳螂加价180!”
此时蓝蝴蝶已经没了最开始的活力,她仿佛秋末的昆虫一样蔫了吧唧得找小花哭诉。“呜呜呜,我的金笼子又贵了……”
小花安慰她道,“要不你再等等?兴许没人叫价,你再就180找螳螂收。”
“算了,螳螂也不是熟人,我不好意思开口让人家让给我。”她直起身子,倔强地撇了撇嘴,举牌叫价210。
我在后面看戏看得愉快,早就不掩饰上扬的嘴角了。“啧啧啧,也不知道是那个路人来抬了这么一手,蓝蝴蝶可太惨了。”
狸猫听了也附和我,“太惨了太惨了。”然后他举牌把价格抬到了240,“不过毕竟是好东西,大家都想要也正常。既然蓝蝴蝶都亲自下场了,那大家就各凭本事吧。”
好一个各凭本事!要不是还要保持形象,我现在就仰天大笑三声。头一次见有人把落井下石说得如此清新脱俗。
“240拿金笼子亏本的啊。”这会儿不无脑冲的胞弟也回味了,他有些担忧地探头过来加入话题。“虽然价值在1000以上,但是拍到240就没意义了。”
他可还明确记得拍卖原则的——捡漏为主。要不是特别喜欢,非他不可的,提价绝不超过底线。
然而狸猫神态自若,好像他根本不是开场连10都嫌贵的那个小气鬼。
“不慌,反正240也轮不到我手里。”
果不其然,他话音刚落前排金丝雀小姐举牌270,蓝蝴蝶见价格一路飙升,慌忙喊价到300。至此金笼子拍出了至今以来卖场最高价,而这超值的东西便也如愿落入蓝蝴蝶手中。
压轴商品拍卖结束,我们随着服务员引导有序分批退场。等到了停车场,我和胞弟才摘下面具,不约而同露出阴谋得逞的笑。
“哈哈哈辛苦辛苦。”阴冷的停车场里不知何时站了这么多人,手中拿狐狸面具的女子走上前抱了抱我以示感谢。
“不辛苦,”我回抱她,“小南这下开心了吧?”
“她当然开心啦。”金丝雀甩了甩自己长发,“上次被蓝蝴蝶抬价的恶气出了,晚上睡眠质量都能好一个档次。”
小南把面具塞给我,走上前和金丝雀握手。“这次得谢谢姐帮忙,要不是你最后出手抬这么一下,估计蓝蝴蝶要放。”
其实蓝蝴蝶一点儿都不傻,她要是没点小心思,120那一波她就不会找人抬价来试探我了。摆明了根本不信我会把金笼子让给她——尽管她预判对了,但这一波她在第二层,我们在第五层。
金丝雀是欣姐的朋友,卖场里的大名人,基本上她下手高价抢哪个别人都不会觉得奇怪,所以我们才设计了这么一个圈套。
先让我假装不服气找人来暗抬价,若是蓝蝴蝶舍不得想拼一拼运气,那就高价让给她;可若是她舍不得花钱,那我低价拿下金笼子就非常划算。
但这只是计划的第一阶段,因为谁也没料到蓝蝴蝶她竟然不讲道德打感情牌。这要是让她90拿下金笼子,那以后卖场也不用开了,大家30低价抢完,最后内部互换就行了,还拍什么卖啊!
所以计划变更了。
狸猫站出来冲我挑衅地扬了扬下巴,“都说了,我可是影帝。”
他就是计划第二段的执行人,欣姐的另一个朋友——别问我为什么一开始不知道他的身份。那时候狸猫也没站在金丝雀旁边啊!
狸猫的存在就是为了维护拍卖秩序。
他叫价就是给金丝雀的信号,即便蓝蝴蝶不要,两人叫价再高那也是卖场货物自留根本不用担心别的。
不过好消息是,蓝蝴蝶此时已经不可能放手金笼子。
因为金丝雀叫价了。她是卖场内部人员,这是众所周知的事情,若她都能叫价到270,那就表示这东西价值肯定在其三倍以上。素来跟风捡漏的蓝蝴蝶又怎么会轻易放手?
思及此,我不禁有些同情蓝蝴蝶了。论心机玩不过狐狸,论手段打不过金丝雀,她到底有什么自信能这么作……
完成任务众人心情甚好,又闲聊了一会儿才打算上车回家。狸猫用漂亮小姐姐支开了我那蠢猪胞弟,自来熟地揽住了我肩膀。
“那么兔子小姐,今天有没有买到想要的东西呢?”
我没回他,给了他一个“看你演”的眼神。
“嘿嘿,不瞒你说,我这儿有东西你肯定感兴趣。要不要一起来看看?”
他冲我挤眉弄眼,我眼神飘到他腰胯,又转回他脸上。
同意了。
嗯,是我喜欢的。
评论要求:笑语、求知
作者:艾连
邱里把自行车停在资源大楼的门前,一边锁车一边大口喘气。她想,自己这副样子真是怪极了,穿着学士服,汗流浃背,妆也没有卸干净。她说不定在门厅就会被赶出来。可是一定要找到他——这也许事关人命,不容她迟疑。
她从旋转门进去,没有人拦她,仅仅大堂的问询处有人看了她一眼。她左右看看,直奔电梯——上行——九层——
电梯动了。邱里难得地停下来一会儿,脑子里又热闹起来:这么多年了……六年了!他会不会换办公室了……会不会是共用办公室,门上根本没有名字?不会的,他现在好歹是个副院长……但是万一……那我怎么找得到呢?她想到这里,几乎要哭出来。她对着电梯默念:快点,求你快点……不管怎么样,快点给我一个了结!
电梯停下来,打开了门。邱里小心翼翼地走出去——外面太安静了。七月的蝉声和酷热都被远处一面玻璃隔绝在外,走道两侧立着灰色的门,简直就像坟墓一样冰凉。她觉得窒息,他们怎么不开灯呢?
可是没有时间抱怨。她飞快地、一扇一扇门地看过去,形形色色的人名、职务、机构名称从眼前划过……
没有,没有一扇门上写着“余静山”。
邱里找了两遍,终于死心地回到电梯前。她不意外,毕竟唯一的凭证只是他六年前的一条微博,也只说到楼层。但现在怎么办……有谁会知道他的办公室?就算有人知道,她凭什么去问呢?难道凭“在毕业典礼的留言板上看到了一句话和一个指向模糊的落款,怀疑他要自裁”吗?
她垂着头想,这不荒谬……“愿你有一个灿烂的前程”,对谁都不是一句可以随便引的诗,对余静山尤其如此。他骨子里那么自傲,又那么有仪式感,大概对他来说没有哪句诗是可以随便引的。落款是他本科时在BBS上的ID,找遍互联网也没有第二个人用过。这一切都不荒谬,荒谬的是邱里知道这些。她甚至还知道他家住哪里。
邱里猛地抬起头。也许他回家了。
她的心又开始狂跳,一半是因为有了新的方向,一半是因为想起几个月前的夜里,排练结束后她尾随余静山出校门,打了一辆车跟到他家门口的疯狂举动。司机师傅是个好人,没有当场报警,如今她再去那里,已经没有进局子的风险了。
她坐上出租车,报出地址,在一路沉默里还是觉得荒谬。她不过是团里的一个学生,更何况是一个已经毕业的、马上就要融进茫茫人海的学生,却怀揣着这么多不可告人的心思,比此时此刻世界上任何一个人都更担心他们的指挥的死活……就没有其他人发现吗?邱里打开合唱团的微信群,只看到一串刷下来的毕业快乐,没有什么别的消息。她马上锁上手机,还是不可避免地开始有点晕车。
当她敲响余静山的家门时,头晕还没有完全退去。门后是一个女人……两个,显然是一对母女,长得如出一辙。
邱里问:“请问余老师在吗……”
“你是静山的学生?他还在学校啊。”
邱里认得她,艺术研究院的院长戴玲,她的女儿就是余静山的妻子,大家都说这是天造地设的一对。母女俩都漂亮极了,即使在家也是浓妆艳抹,两个美人看着邱里,好像下一秒就要咯咯笑起来。
邱里头昏脑胀,逃也似地转身,回了学校。
路上她一会儿想,自己已经做了这么多无用功,好像再也没有哪里可能找到他了;一会儿想,难怪余静山排练完总不马上走,无论是他的办公室还是家里都那么让人难受……
鬼使神差,邱里来到排练教室门口,听到里面有人在弹琴。她把门推开一道缝看进去——
果然,她想,果然在这儿,好像早就隐隐约约地想到了一样,觉得一切理所当然。她恍惚地走进去,庆幸教室的窗户是坏的,得两个人才打得开。这可是四楼啊……
余静山在弹一首她没听过的曲子,很可能谁也没听过,他喜欢即兴。邱里静静地站着听完了,然后余静山注意到她。她装作自然地打招呼:“余老师好。”
余静山似乎谈兴很浓,从琴凳上站起来,双眼发着亮,说:“我在给海子的诗写合唱……”看到邱里的学士服,又说:“可惜你要毕业了。我觉得写得还挺好的。”然后腼腆地笑起来。
邱里明白过来:“喔——。”
原来只是这样?只是他在写的一首合唱……刚刚听到的曲调多么温柔明亮啊,和他一贯的曲子一样清淡,哪有半点像一首绝笔呢?
她看过去,余静山的上半身被窗户框起来,背后是光明灿烂的大讲堂和蔚蓝晴空下的高塔。此后多年,邱里想起这个画面还是觉得自己应该落泪。
那是她最后一次见到余静山。那天晚上,他就在艺术研究院上吊了。
学校把消息捂得很严实,直到邱里在另一个城市安顿下来之后,才从微信群里听到只言片语。
她不知道合唱团还能不能唱那首歌。
你愿我有一个灿烂的前程,你愿我有情人终成眷属吗?你愿我获得尘世的幸福吗?那你呢?
备注:熬夜写的烂东西,硬凑了一下关键词发上来挨骂了!想知道的:
1、可理解性如何(不知道有没有这个术语_(:D)∠)_)做成量表大概就是,完全看不懂作者在讲什么是0,感觉被作者当成学龄前儿童对待是9,这篇是几;
2、有没有什么地方特别困惑;
3、一直在切换场景,转场和过渡会不会生硬;
4、心理描写的阅读体验;
其他想说的也请自由发挥!ory
Mode:求知、笑语
后文:http://elfartworld.com/works/8679771/
「关于科技」
这个世界的大部分科技与21世纪地球的人类科技相当。如智能手机、交通工具等生活用品都是和地球差不多的。不过科技产品中也经常出现魔法材料。
在武器方面,由于魔法的存在,热兵器之类很少被使用。原因是热兵器很难进行魔法保护,容易被魔法影响、毁坏,在对抗魔法方面效果极差而且容易伤到自己人。不过即使这样,科技武器也依然存在着并在不断进行研发。
这个世界的生命科技比地球要先进,已经能直接通过单个细胞培养出能健康的人类个体,且可以量产。改造人等也可以做到。不过出于道德原因,这一类工程有很多限制。
「关于魔法」
魔法分为元素魔法和感召类魔法两种。天生带有魔法的种族(如精灵)以使用元素魔法为主,天生不带有魔法的种族(如人类)以使用感召类魔法为主。
元素魔法的学习需要大量昂贵的材料,所以有机会学习这种魔法的人类一般都出身富贵人家。
不能归类为元素魔法的魔法都被叫作感召类魔法。感召类魔法的学习较为简单,也不需要太多花费,实用性也很高,因此大多非天生魔法种族都会选择这一类。
魔法产品在这个世界中也占有重要地位,但是造价比较高。
《初恋》(一)
作者:阿萦
2012年4月12日 周四 晴
出息了,我的哥。
乖哥乖了12年,老母亲从未想过会因为他打架、早恋被老师传唤。但是,当这一切发生的时候,妈妈也只能感叹:孩子大了,思春期了。
但是乖哥说:“不是打架。没有早恋!”
好的,采信乖哥的说法。不是打架,没有早恋。
复盘一下吧。
下午四点不到,我接到了乖哥班主任汪老师的电话,说他跟别的班同学打架了。没人受伤,但是情况有点复杂,汪老师叫我最好去一趟学校。
手上没有紧急工作,我果断调休,打车赶往学校。
到校已是半个多小时之后,学生们正在教室里上下午的最后一节课,校园里秩序井然。我直奔汪老师办公室。
汪老师灵魂拷问三连:许廷在家有没有反常的表现?许廷有没有跟你说过一个叫李敬的同学?你认不认识一个叫李敬的同学?
三个否定的答案让我答自闭了……搞的我“老妈失格”一样。
汪老师像是更加发现了问题的严重性,告诉我下午许廷和隔壁吴老师班一个叫李敬的女同学打起来了。
女生?!我简直不敢相信自己的耳朵!好在汪老师告诉我孩子们自己解释说是切磋跆拳道。
嗨,多大事儿啊。
汪老师不这么想。她说李敬已经在考黑带了,比许廷厉害很多,许廷几乎是单方面挨打。
可是可是,许廷也没受伤啊,没受伤有啥要紧的呢?弱者不能挑战强者了吗?男生不能挑战女生吗?
汪老师的重磅炸弹来了。她说:这学期有传言说许廷在“追”李敬。
啊这……我脑子里当时弹幕一样飘过“思春期”。
我是不反对早恋啦,但是乖哥被打说明女生不愿意啊。可以早恋不可以伤害女生啊哥哥!
跟汪老师又聊了两句期中考试和跆拳道啥的就放学了,我去教室接许廷。
乖哥月底也要13周岁了,但是还没发育的他身高刚刚一米五,在妈妈眼里还是个宝宝啊!竟然思春期了,妈妈竟然有些失落。
乖哥见到我就是一个肯定句:“汪红霞给你打电话了。”
乖哥叹了口气:“回家再说。”
OK
神奇的事情发生了!有个很漂亮的短发女生过来,当着我的面跟乖哥说:“你还差的远呢。”然后看着我点了下头(很有我们总经理的范儿),很随意地说了句“阿姨好”,转身走掉了。
太帅了吧也!
而且有点面善?
她就是那个痛打乖哥的女侠吗?!妈妈好喜欢她哦!
幸好教学楼两边都有楼梯,乖哥拽着我袖子扭头就往另一边走去了。
我还以为乖哥会跟我分享一下少男心事啥的,结果他只是跟我问了汪老师说了啥。没劲。
乖哥说:“不是打架。没有早恋!”
我去支持早恋派哦。
乖:跟你支不支持没关系,就是没早恋!
啧。
对了,放学时候那个まだまだだね的女生就是李敬吗?
乖:嗯。
我是不是见过她?
乖:见过也不奇怪,她也在少年宫学跆拳道。
!!!
这才是真的炸弹!我想起来了,乖哥就是因为李敬才去学跆拳道的!!!
而且!而且我想起来了更加不得了的事情!需要求证!等我翻一下早年日记和相簿!!!
2007年8月15日 周三 早上下过暴雨但是下午晴
气死我了!!!许植木你踏马的想离婚就直说!!!
绝了,这个傻逼居然自己去买菜让乖哥一个人在儿童乐园里玩了两个多小时???
妈的,你儿子才8岁你心里没数啊?!
男人带孩子怎么这么不负责任?!
乖哥也是绝了,竟然跟我说:也有别的小朋友自己在儿童乐园玩啊。
妈妈气疯了!!!
冷静多了。记一下乖哥口述的“奇遇”吧。
下午三点,乖哥书法班下课,提出想去儿童乐园玩,爸爸同意了。傻逼爸爸觉得开学三年级的小朋友了,去自己去儿童乐园玩点免费设施没啥问题,就让乖哥自己去了。并且父子俩约定,玩一会儿就出来,爸爸在门口等你。
约莫半小时后,乖哥和一个个头差不多的小孩一起出来,站在门口跟爸爸说找到了小伙伴,想多玩一会儿。
爸爸同意了,爸爸说:“行,那你们注意安全好好相处,爸爸买完菜来接你。”然后爸爸就把乖哥自己丢在儿童乐园了。(男人带孩子真是太不负责任了!!!)爸爸买完菜再回儿童乐园,在门口喊了两嗓子,乖哥就满头大汗满脸通红地跑出来跟爸爸回家了。
乖哥说,他今天交到一个新朋友,一小的,跟他同年级,在学跆拳道,叫李敬,木子李,尊敬的敬。他不想写大字了,他也想学跆拳道。
要不下学期让他两个都学着吧,哪个更感兴趣再坚持学哪个。
最后再骂一句“傻逼许植木”!
TBC
文体:小说
关键字:梦游记
作者:汉尼
1、
玛丽娜乘车熟路地在三岔路左手边第五棵树下挖出了一柄斧头。
斧头刃口有些豁了,还带着点点锈迹,斧柄握在手中带着长久被使用摩擦后的光滑圆润。斧头不大,只能算正常型号,可惜对她这种六岁的女孩来说仍有些重,但是她知道眼下这片树林里没有比它更好的武器了,那把老旧猎枪只能在远处偷袭,近战方面还不如她的小手套,她吃过一次亏就不会再吃第二次。
她用已经看不出颜色的小手套抹掉了脸上碍事的鲜血,把斧头扛在肩上,再一次确认了自己的装备:白桦树枝做的小弹弓、老猎枪、以及一盒子弹,一切都没有问题,弹弓的皮筋没有断裂,猎枪没有卡膛,子弹都是是全新的,全新的纸壳,光亮的弹壳。
燕子停在她的肩头,叽叽喳喳在她耳边回应,她顺着燕子指引她的方向看过去,只见三十米外的树丛中,一个佝偻着身子的怪物立在那里,瘦骨嶙峋的身子上乱七八糟地缠着藤蔓和树叶,枯瘦的手臂和锋利的长爪一直垂到地上,只剩头骨的眼眶中空无一物。
玛丽娜望着那双漆黑的眼眶,怪物稍稍挪动了自己的鹿骨头颅,接着迈开了明显属于大型肉食猛兽的腿向她走来。她眼疾手快,掏出小弹弓就是一下,小石子正中怪物的额心,这一下连一点划痕都没留下,然而怪物却生生停下了往前迈出的那只脚,手心里隐约掉下来一个东西。
趁着这个空档,玛丽娜扛着斧头沿着小路飞快地跑走了。她一路奔逃,像只幼鹿那般灵活地穿过树丛,跳过水坑,燕子飞在她前面不远的地方,用啁啾的声音向她汇报前方的情况,包括那只怪物是否已经追上来。然而树林间只有踩在树枝和泥土里的脚步声。
小路的尽头又光在树木间跳跃,她毫不犹豫地撞进去,跳出树林,蹦蹦跳跳地向着林心空地中央那幢小木屋跑去。
她跑得太急,因此没有注意到身后在草丛中一路扑腾跟随的小身影。
玛丽安解下围裙,将热好的饭菜放在桌子上。
森林里物资匮乏,所谓的饭菜也只有一些索然无味的炖野菜和苦涩的腌鹿肉,被放在带着洗不掉霉斑的木质碗碟里,但是总好过没有。她抬眼向木屋外面看去,无尽的水杉树圈住了天空,即使她已经把木屋周边的树木砍了一圈又一圈,树林依然无边无际,她依然只能看见圆形的世界。
她在桌子前坐下,一口一口吃完了饭菜,在洗碗时才想起来壁炉里的木头貌似没有了,顺手拿起靠在门边的斧头出门,走到后面的柴火堆旁,一块又一块地劈砍着今晚需要的木头。
身后传来异动,玛丽安回头,只见顶着鹿头骨的瘦高怪物已经走出了树林,呆愣愣地站在空地的边缘瘦削异常,干瘪的腹部仿佛只有两层干枯的血肉紧密相贴,胸腔薄的几乎透明,玛丽安几乎能从前面看见他粗大的脊椎。
怪物拖在地上的利爪慢慢抬起,手掌的部分举到头颅的高度,接着,向着玛丽安的方向,掌心向上,缓缓伸出,如同是在乞求着什么。玛丽安看向脚边,不知什么时候出现的兔子颤抖着用前爪抱着她的脚,耳朵都趴下去。
她一斧头劈在一旁的木桩上,木屑飞溅开来。玛丽安卷起袖子,一把将额前碍事的碎发捋到脑后,拎起斧子朝怪物的方向走去。
怪物在下一秒落荒而逃,展现出和它的体型不相符的速度。玛丽安啐了一声,拎着斧头继续回来忙自己的事。
兔子从木桩的后面探头看着她,只是随着她的走进往木桩后面缩了缩,灰色的皮毛上沾着不少碎草叶和泥土,浅灰色的眼睛可怜巴巴地盯着她。
“我这里可没有什么新鲜的草。”她咕哝着,从空荡荡的木栏后抱了一捆干草,割开了捆干草的麻绳扔在兔子身前。弱小的生物一头扎进草堆里,呼哧呼哧地疯狂地嚼起来。
杰克缩在楼梯下的小储物间里,把自己缩成小小一团。
透门缝他能看见壁炉中的火焰,还有另一面墙上的窗户。那里那头长着鹿角的怪物正在那里,月光洒在它佝偻着的背上,那层薄薄的皮肉在月光下显现出不自然的润滑和光泽,怪物的喉间有一道狭长深刻的伤口,杰克几乎能从那里看清断裂的动脉与气管。
炉火前有个小小的身影,安静地趴在毯子里,没有丝毫动作,而怪物只是沉默着站在窗子前,空洞的眼眶监视着屋内。
然而杰克并不敢出去。这着实是不公平,那个怪物连头鹿都不杀,却唯独只盯着他。它放着自己脚边手上的幼鹿不管,跨越了半个树林也要来追杀杰克。这不公平,它为什么不去猎杀那些动物。
炉火发出噼啪声,比刚刚有些暗了,再不去添火的话就会熄灭。没有炉火意味着夜晚就会冷得难受,他现在就很冷。
按在门板上的手不自觉间有些用力,木头发出吱呀一声响,怪物的头颅突然扭向楼梯的方向,杰克几乎能从门板中对上怪物那不存在的视线。温迪戈发出带着气音的微弱嘶吼,重重地撞在小屋墙壁上,一下又一下,小屋剧烈地晃动着些许灰尘从楼梯的缝隙间落到杰克的身上。
木屋比想象中要坚固,怪物在徒劳地撞击之后,便黯然离去。
杰克从楼梯下爬出来,悻悻地爬上楼梯,假装没有发现自己腿间已经湿透的布料。
杰弗里醒来的时候正是午夜时分,一点点微弱的月光顺着窗子洒进来,外面只有零星的虫鸣和树梢擦动的声音。他在被子里翻了个身,蹭在身边人的身体上。
他有些口渴,便掀开被子走下楼去,楼梯在脚下吱呀作响,路过壁炉时他注意到那前面似乎躺了个人,但是用厚厚的毯子把自己裹成了一团。
屋外树枝的影子在杰弗里的目光里逐渐扭曲变形,生出长角,吻部伸长,生出脊柱又佝偻下去,嘴巴一直裂开到耳朵之后。影子张嘴嘶吼了一声,下颌骨从耳下的地方裂开。
原本怪物的影子是侧着身,然而那个头颅却渐渐转向正面朝向窗户的方向,空荡荡的眼窝直勾勾地对着杰弗里,只有颈椎连接着的破碎喉咙里发出呼呼的气音。
他扔下水杯,慌不择路地逃回二楼,缩进被子里抱着身边的人瑟瑟发抖,却突然意识到那人的身体已经冰凉。杰弗里慌张地把背对着自己的人翻过来,借着月光,看清了他喉咙间深可见骨的伤口。
晨曦的第一缕光洒进房间时,玛丽娜一脚踢开毯子,披上她的小披风从壁炉前一路蹦跶到厨房从。
桌子上只有昨天吃剩的炖菜和腌鹿肉,她踩着凳子把剩菜倒进锅子里倒水加热,顺手又往里面撒了把盐,掩盖隔夜食物难闻的气味。
走过壁炉时她假装没有看见那只在毯子里扑腾的小生物。没有必要,在第三十七次循环之后她就不再去记这些事。这里只有他们,只有他们能够活下来,也只有他们深陷轮回。那些小鹿在树林中欢乐地蹦跳而过,而她只能地三十七次在树下挖出那柄斧头再将它带回小屋。总会有迷路的小动物跟随而来,不久后它们就会消失,玛丽娜找到过其中某些支离破碎的尸体,小小的身子被撕扯开,温暖起伏的腹部瘪下去,柔软的皮毛虬结在血块中。第一次她还会逃走,第十次左右的时候她已经会熟练地割下还可以吃的肉带走。活下去的本能战胜了道德和理智,她距离自己走进这片森林的初衷越来越远。
她还记得刚来的时候。玛丽娜在森林里奔逃,她记不清自己跑出了多远,又跑了多久,她只知道必须逃走,那些顶着鹿头的怪物已经追了她很久很久。原本只是听说了这片树林里长着能够救老奶奶的草药,她才戴上了自己的小篮子,跟着燕子一路来到了这里。然而草药没有找到,却被骨头组成的怪物一路追杀至今。
她背上小包包走出门,从木垛旁找到昨天带回来的斧头。树林静默着,冷眼旁观她的进入。
玛丽娜找到了三岔路口,现在该去下一个路标了,三十七次,足够她在温迪戈的手下找到回家的路。不然她为什么要冒着生命危险外出。
树林会接纳所有的秘密。玛丽安坐在门前补着破碎的罩裙,针脚如同一只畸形的蜈蚣爬在华美的长裙上,和精致的花边与柔滑的布料形成鲜明反差。她的掌心有无数老茧,却无一是为了这种琐事而生。
当她穿上这件裙子时,她总是舞会上最耀眼的女孩,她有一头浓密的酒红色长发,漾着海浪的蓝眼睛,还有饱满的红唇。追她的人能够绕着舞会的会场排三圈。
然而没人知道他们的舞会女王在私下里是为优秀的猎手,她提着她的猎枪,潜进密林中,没有猎物能从她手下逃脱。她热爱来自泥土里的腥味,奔跑中树枝打在身上的质感比舞会上身边人的体温更让她兴奋。
她从衣兜里翻出一把小弹弓,白桦树枝做成的,底部有一道环形的划痕,透过弹弓的枝丫她望向树林,她曾经熟悉又畏惧的地方。那是她的第一把武器,她从那人个人上接过来,直到那一刻她才算真正活过来,从繁琐的文书和礼仪中,从繁华但沉重的礼服中。
他们在树林深处相遇,如同牝鹿遇上她的牡鹿。那是她的光,他们一同在林间和草地上奔跑,青草的香气环绕着他们。她解开发辫束成马尾,猎人粗糙的服装远比束腰来得舒适,那个人牵着她的手,一步一步教她适应树林的法则。
然而猎手也是世俗的猎物,女猎手穿着她的礼服逃进了最熟悉的树林,身后的人们化作狼群一路紧咬着她。当她回过神,她已经来到了这座位于树林中的小屋前。
她站在门廊上回头,温迪戈就站在在密林边缘,在月光下发出一声嚎叫。
“波丽琪登挥舞着斧头……砍了她爸爸四十下……”
杰克拽掉一只柔软的兔子耳朵,温热的鲜血喷到手上,手心里柔软的小身子滑溜到他几乎抓不住,所以他加大了手劲,手指几乎要勒断那细小的骨骼。
“当她想起她在做什么……她砍了妈妈四十一下……”
不断挣动的小生物总是要从他手里滑出去,他不得不不断换着姿势抓着它,于是他渐渐烦躁不安,手上的动作越发激烈,最后在一声咔吧声和从颈动脉喷射出的鲜血中,柔滑的小身子终于安静下去,连哼都没哼一声。
没了生命的身体在傍晚的余晖和低温中迅速地冰冷下去,原本柔软鼓胀的腹部也干瘪得如同一块久经使用被压到扁平的毯子,冰冷且无趣。尸体无法用来取暖,杰克随手一扔,残缺的尸体掉在干草堆上,冰冷的红色液体顺着草杆滴答而下,逐渐在黑暗中渗进泥土里。
森林会接纳所有的人和秘密。
包括一个杀人犯以及他的变态欲望。
撕开柔软身体的触感让他感到兴奋,他感谢他的父亲,感谢他赐予了自己这种本能,当他在父亲的棍棒空隙中看见父亲嘴角的狂笑,他就意识到了他们终将会是一路人。但是儿子重要完成弑父才能长大,父亲喉尖的一块肉和天花板上大片的鲜血成了他的成人礼。恐惧就是对力量的赞赏,父亲临死前的眼神就是对他引以为傲的儿子的肯定。
但是显然不是所有人都为他的成长感到骄傲。那些人拿着刀子和斧头把他追进了树林,他如同丧家犬一般在这里躲藏,直到他来到这个小屋。
最初的惊惶之后是无尽的欣喜,森林如同一个沉默愚昧的长辈一般接纳所有的来访者,不问来历、不问性别、亦不问好坏。而他只需要在这里等待,就会有猎物自己送上门。
还有什么比守株待兔更让人快乐的呢。
玛丽娜走出了树林。面前是另一片开阔的原野, 只要跨过这里,走到下一片树林,她就能回到奶奶身边。
但是树林呢,她熟悉的白桦林在哪里?眼前平原一望无际,草甸绵延至地平线上,成群的羔羊散开在山坡上,放眼望去没有任何过于高大的树木。她不是穿过了白桦林才来到这里的吗,她没有走错路,她记得在她走进树林的时候,在入口处有指示牌,指着通向森林深处的路,她记得那个目的地叫……
叫什么?
燕子突然砸在她的肩头,她慌忙去接,然而手里却只接到了一副小小骸骨和一团熟悉的黑色羽毛。
回家的路,究竟在哪?不对,那幢小房子,山谷里的小房子,它究竟是什么样的?红顶吗?木制的?山谷……山谷在哪?
奶奶……奶奶的家在哪里,奶奶是谁?
玛丽娜回过神望向身后的森林,温迪戈在树丛中向她招手。
残留在手指间的液体在风中带走了些许体温,杰克抱起了脚边的木头,正要去捡掉在脚边的斧头,却听见远处传来一声沙哑的长嚎。群鸟从林中飞起,温迪戈从树丛中冲出,粗壮的树枝被他撞飞开去。怪物看到了杰克,径直向他冲来。
他顾不上捡起斧头,抱着木头冲向房门,然而门是锁上的,他惊慌失措地掏着口袋,却什么都掏不出来,他突然想起来,钥匙被他放在了壁炉边上。
他回身,眼前只有温迪戈的利齿。
玛丽安从椅子上惊醒,梦里野兽的咆哮还残留在耳边。
梦里她出了一身冷汗,浑身湿漉漉地粘得难受,于是她走出屋子想要去水井边打水洗洗身子。她提着水桶,走过门前的那一滩血肉,不去看女孩灰白涣散的瞳孔。她打上了水,在井边脱下衣服,细白的身子在黄昏的余晖中被染上一层金。玛丽安用一块破旧但干净的白布擦拭身体,抹过后颈,擦过乳房,最后捧起水桶,将剩下的一点水从颈子处浇下,水珠滚过女人修长的双腿滑落进泥土。她套上衬裙,将头发拢到一边,带着一身的水汽在傍晚的细风中走回。
入眼的第一个事物是桌子上的笔记本,白色的封皮,走近了看能够看见本子上覆盖着大片来路不明的黑色灰烬。
玛丽安记得自己离开之前桌子上并没有这个东西,但是那白色的封皮似乎带有某种不知名的魔力,她鬼使神差地打开了它。
玛丽安打开了本子,里面是一些凌乱的字迹,但是多少可以辨认。
“我们都不会死,这是一个幻境。”
“树从地下生长起来,捕获猎物,我看见了,就在地板之下。”
玛丽安的目光移到脚下的地板上,灰黑色的木板勉强还能看清属于树木的纹路,仿佛一只巨大的眼睛那般直视着她。
玛丽安突然觉得冷,仿佛屋外的寒风侵蚀了进来。她走出屋子,温迪戈正等在那里,等在草丛上女孩的尸体前,手上还挂着一截小肠。玛丽安走向门前那摊血肉,扒开肠子和碎肉,柔滑的肉和血液滑过指尖的感觉让她心悸。她从里面翻出那把豁口的斧头,起身时几乎要碰到温迪戈的下巴,从破碎气管里呼出的温暖气流吹在她的脸上,带出的竟是青草的芳香,这大概是他们头一次如此接近。温迪戈温顺地看着她的一举一动,在她回到屋里后,也顺从地跟上去。
玛丽安迅速锁上门,盯着地板上那只巨大的“眼睛”,深吸一口气,一下又一下劈开了地板。
被树藤包裹的巨大黑洞出现在她面前,从深渊中吹出带着腐臭气息的暖风,她一斧头砸在树藤上,从断口处渗出深红酸臭的汁液。
屋外的怪物躁动起来,砰地一下撞在门上,利爪抓着门板,似乎马上就要破门而入。
玛丽安继续念着纸上的字:“树不会死亡,树扥根系深入地下,扯出营养滋养着它的猎物,它以我们的梦境为食。”
温迪戈走到了窗户边,黑洞洞的眼眶里流出血泪,喉咙里挤出沙哑的呜咽,一只手掌覆在玻璃上,抹出血色的手印。
“我没有办法活着出去,这里就是一场噩梦,这是第三十七次,除了死亡我想我出不去了。”
她握住了手里的小弹弓,温迪戈的眼泪砸在窗框上。顺着温迪戈的身后她看见绵延无际的森林,遮蔽了远方的天空,她怎么砍都砍不尽的森林,她走不出去的森林。
她看见温迪戈喉间的伤口,那形状她曾经见过,在那个人的身上,在她逃进森林的十分钟前,那个人的血肉落在她的手上,他用模糊的气音让她快逃。
“夜晚和噩梦都太过漫长了。*”她喃喃着,将斧头对准了自己的喉咙。
玛丽娜在午夜醒来。
炉火依然在熊熊燃烧,这让她还不至于感到寒冷。她抬起头,正对上面前那个人的目光。
杰弗里也望着她,玛丽娜从他的眼睛里看见了头顶鹿角的自己。
“你是谁?”
“你知道我是谁,现在我要飞走了。”玛丽娜说,眼神不似一个天真的女孩,反倒更像一个成年的女人那般决绝狠辣,“你为了让我看起来更逼真,甚至为我构筑了虚假的记忆。”
杰弗里不解:“你在说些什么?”
“你为了掩藏自己,才制造了我们。”女孩抱着她的旧猎枪,“你才是那个胆小如鼠的恶魔,你才是那个不敢面对温迪戈的人。”
“你到底在胡说什么?”
“承认杀死了自己喜欢的人有这么难吗?”玛丽娜说道。
杰弗里突然挥起斧头,照着玛丽娜的脑袋狠狠砍下去。没有预料之中的鲜血四溅,没有骨头粉碎的咔啦声,只有一声清脆的、仿佛什么固体碎裂的声音。
杰弗里愣愣地看着眼前碎裂的镜子,那里面是玛丽娜的脸庞。不对,那不是玛丽娜,那是玛丽安,穿着衬裙、有着一头红色长卷发的玛丽安,但是也不对,镜子里那人的确有玛丽安的红卷发和玛丽安的衬裙,但她是蓝色眼睛, 还有草莓奶油蛋糕那般白皙的脸庞和饱满的红唇,点缀着巧克力碎屑那样的雀斑。长发下是杰克的脸,一张平平无奇的男孩的脸,薄薄的嘴唇,棕色的眼睛,胆怯地看着镜中的自己,被撕坏的衬裙只能面前挂在一边的肩头,挡不住那人平坦单薄的胸膛。
——那是个穿着裙子的男孩,唇上还残留着红色的唇膏。
小屋的风景在他眼前退去,地板坍塌,他下落,下落,再下落,深渊吐出温热和腐臭的呢喃欢迎他。他落进一大堆烂泥状的腐肉里,仿佛落进母亲的怀抱,在成堆的肉里,他甚至听见了无数的呓语,男人、女人、孩子、老人,无数的灵魂在哭泣,在无尽的噩梦与美梦中挣扎沉沦。
他拽着树枝爬出腐烂的泥沼,拖着吸满了恶臭液体的沉重裙摆,一瘸一拐地沿着树根走向深处。野兽的哀嚎隐隐从上方的黑暗中传来。
越往深处的黑暗中走,那些腐尸就越少,取而代之的是带着尖刺的藤蔓,他赤脚走在那些粗糙的树根上,
最后他终于来到了这一切的源头,位于树根间的简陋王座,王座上的人沉沉睡着,怀中抱着一个鹿的头骨。漆黑的双翼从他身后伸出,又被树藤绞死到不成样子。树根从那人的脚下蔓延开去,消失在他来时的黑暗中。
他望着那张脸蛋:如此貌美、如此精致,曾经那双眼睛只看着一个人。他曾拥有一切,但也亲手毁了这一切,然而他对此的回应只有逃避,他逃进了自己的梦里,拉下了更多的受害者。被惨叫环绕的时候他才能安心,这个世界上不止他一个脆弱的灵魂。
他想起来那些受害者留下的纸条,他用玛丽安的身体看到的最后一句话:
“我要如何选择,是活着陷入永恒的循环,还是迎接名为死亡的自由。”
“我喜欢他,是我杀了他。”
他说着,对着王座扣下了扳机。子弹出膛的那一瞬间带出的火花点燃了充斥着这空间的腐败气体,最后的记忆是太阳一般绽开的巨大光亮以及无数虚无却尖锐的哀嚎,在层层空间的阻挡下竟好似教堂的管风琴和圣诗班。
温迪戈疯狂撞击着木屋,利爪抓挠着木头拼成的墙壁,然而木屑在他的脚下堆成了小山,木屋却毫无任何破损,连窗户上的玻璃都没有裂缝。屋里已经燃起了熊熊烈火,温迪戈跪在地上,发出绵长凄厉的哭嚎。
一个小小的身影出现在窗子前,温迪戈用余光看见了她,他疯扑上去,捶打着玻璃,口中是含混不清的语句。
玛丽娜眼中,怪物在逐渐变化,鹿角脱落,血肉褪去,骨骼变形,缠绕在他身上的枯藤化作漆黑的斗篷 ,最后斗篷之下出现的是一具人形的骨架。
骷髅锤着玻璃,下颌骨一张一合,透过玻璃隐约传来的声音里是她曾经的名字,或者说是她本体的名字,在他还是恶魔的时候,在他还清醒地爱着死神的时候。
她举起了猎枪,瞄准了窗户。
子弹击碎玻璃时有些许碎片落进了死神的眼眶,他扒着窗户,向着玛丽娜伸出手,试图去扯她的小裙摆。玛丽娜反手将一个物件砸在他脸上,接着在死神还未反应过来的时候,纵身跳进地下室。
“拜拜。”死神听见女孩用他熟悉的那个柔软的声音说道。
横梁在下一秒砸下来,彻底封死了她能出来的希望。
死神呆愣愣地坐在地上,握着那只弹弓,在灵魂的欢呼中失声痛哭。
火柱冲上夜空,长久以来被引诱杀害的灵魂冲出地下室,环绕着火焰欢呼雀跃。死神的身体却如同提线木偶般倒在地上,玻璃的碎片从他眼眶中落下,如同星屑。
随着屋子的倒下,死神的身影在晨曦的第一缕光中化作灰烬消散,弹弓从他手中落下,躺在一小撮灰烬中。取而代之的的则是另一个披着黑袍的相同身影,手握镰刀,从树林中走出。
灵魂激流奔涌向他身边,逐渐汇入他的斗篷之下。他走向焦黑的废墟。途径那个弹弓时环绕着他的黑雾替他拾起了弹弓,死神抚摸着那上面已经被磨到光滑的表皮,扫开了所有障碍,找到通往地下室的入口。倒塌的楼梯对他构不成障碍,他一跃而下。
地板下方的空间比他想象中要宽敞,能够直起身,但也就是普通地下室的大小,环绕在身边的黑雾替他扫开杂物,他看清了倒在地下室角落里的恶魔的尸体,怀中还抱着一颗温迪戈的头骨。
他蹲下去,仔细打量恶魔精致的眉眼。他没有重生之前的记忆,死亡本身当然不会死去,但是属于这个存在的意识则会不断更迭。 但是他依然能察觉到自己对眼前这个灵魂的侧目,属于死亡的灵魂在悸动,本不该属于他的那份情感在泥沼上热烈生长,对于他无法给予恶魔曾经的那份爱,他很抱歉。然而在他没有察觉的时候,恶魔已经深陷泥沼。
“既然过去的我愿意死于你手,那他一定爱过你。”
死神抱起恶魔的尸身,恶魔身后的墙壁上缓缓裂开一道门,他走进去,狭窄漆黑的走廊里只有一道向上的阶梯,在阶梯的终点是一点点微不可见的光明。他拾级而上,走进那点光亮。接着白色的光转化成五光十色的霓虹灯,过往的行人看不见他,炫目的灯光落进脚边的积水。
他抱着爱人的尸体,消失在人群中。
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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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我暴躁了,都得给我死!
免责MODE:笑语
作者:语谖
周炎和方礼坐在角落里,默默吃着不算好吃的但是热气腾腾的晚饭,不时有人过来拿着几块钱买一碗,然后迅速地吃完又离开。
“来,给我讲讲你俩怎么混一起的。”忙活了一阵,来叔得了空闲,自己给自己盛了最后一碗炒面,转头看着角落里的两个人。
周炎已经吃完了,方礼还在慢斯条理地吃着。
“就,遇上了。”周炎摸不准方礼在这里扮演的角色是什么,不敢说的太多。
“哦。”来叔意味深长地看着周炎,“你爷爷那个老顽固要是知道,得把鼻子气歪了。不过小礼子虽然脾气烂得要死,的确有副好皮囊。”
周炎忍不住笑了,随后立刻被方礼用手肘捅了一下。
“别说我了,来叔。”方礼总算吃完了面,“我这次回来感觉楼里比之前吵闹了好多啊,发生什么了吗?”
“还说呢。”来叔叹了口气,“前不久来了个也不知道什么教的教徒,过来说什么人类进化,自打他们来了后,楼里就不太平。”
“怎么不太平?”方礼双手捧着碗,嘴里叼着筷子,乖巧得和之前判若两人。
“还能怎么样?那骗人的玩意要人每礼拜四和每礼拜日晚上去参加什么活动。有的上夜班的为此丢了工作,有的上白班的第二天老是出错被扣钱,没了钱就吵呗。”来叔收了他们的碗筷,“楼底下那个染了一头紫毛的妮子就是,被开了不说,反而更积极了,给家里人急的够呛。”
“唉……这也是没办法的事,那来叔我们先走啦。钱等那家伙来了您跟他要。”方礼起身点点头,拉着周炎离开。
“唉等等。”来叔一把扯住周炎,“这个给你,你也长点心!”他塞给周炎一个什么玩意,然后松手放他们离开。
一直到他们回到阁楼,方礼放下活板门,两人都没有说话。
周炎有一肚子的疑问,不知道该从哪里开始问。
“行了,你有什么话就问吧。”方礼弯下腰从床底下拉出一张叠起来的地毯,抖开铺在地上,“靠边站,踩上来之前先脱鞋。”
白色的长毛地毯几乎铺满了整个地面,方礼将鞋扔在角落里,然后又脱了袜子,赤着脚站在地毯正中央,旁若无人地开始脱衣服。
“你这是……”周炎学着方礼的样子也踩了上去,脚下的触感非常好,“这是羊毛的?”他脱口而出。
“不错嘛,你挺识货。”方礼将衣服随意地扔在地上,又开始脱裤子,“我只是在能力范围内尽可能让自己过得舒适一点。”
“那干嘛要租在这里?”周炎盯着方礼赤裸的背。
“这里能探听到不少有趣的消息,而且鱼龙混杂,不容易被发现。”方礼从枕头底下拿出睡衣套在身上,“除了洗漱和方便以外,百利而无一害。”
周炎反应了一会才意识到方礼说的是什么。他虽然也不算过的多好,但是并没有经历过这么糟糕的环境:“可以忍一忍。”
“也是。都是男人,谁没臭过!”方礼认同了这个说法,然后转移了话题,“明天一早咱们去拦薛晴那丫头去。哦,就是来叔提到的那个紫毛。”
“哦哦。”提到来叔,周炎有些心虚,他低下头,手里反复摩擦着来叔塞给他的那玩意,“来叔好像有点误会。”
“什么误会?”方礼从枕套里掏出一部手机,解锁后开始以啄木鸟般的频率敲击屏幕。
“就是,那个,他塞给了我一个,套套。”周炎断断续续地说。
“哦,挺正常的。毕竟我跟来叔说的是我是被人包养的小白脸。”方礼趴在床上,目不转睛地盯着手机,没有分半分目光在周炎身上,“你留着吧,就你那职业,说不定哪天就用上了。”
我们是正经的脱衣舞店,卖艺不卖身。周炎没敢把这句话说出来。
距离下班时间已经过了三个小时,刘思绮还呆在办公室里。
工作并不会因为方礼的失踪或者死亡而自动消失,上面又派了人过来监视,刘思绮左右为难,偏偏家里还不安分,三天两头催着她腾出时间见见优秀的男孩子们。
“思绮姐。”付鸣音象征性地敲了敲敞开的门,然后靠在门框上,“接到那老头的通知,说怀疑港口那边有什么走私团伙,让咱们过去探探。”
“郭老的意思?”刘思绮眉头微蹙,“他应该知道咱们不管这些。”
“不是,是金严的意思。”付鸣音回答,“他肯定是故意的, 想把咱们的视线转开。”
“他才三十多,还不算老头。”刘思绮想到了什么,冷笑一声,“现在组长不在,咱们没办法,只能受制于人,明天早上让邱季和贾辉先去过看看。”
付鸣音哼了一声,权当是同意。
常在外旅行的人或许会有这样一种体会。
当深蓝的夜笼罩天穹,垂下星的帷幕;树梢与云朵被风拨动,溪流也浸润在乳白色的月光下……虫鸣与火堆的噼啪声反倒叫人心安。这时候野宿的人大可以将头枕在双臂上,与同伴聊些闲话,曾到访过的地方、听说的稀奇事、家乡的姑娘;或者干脆什么也不做,将心灵委托给不以言语交流的自然,将意识与开放的世界连接,获得自己独有的体会;没有比同行者中有吟游诗人更妙的事了,诗人随意拨弄几下琉特琴弦,哼起一段小调……
绝对的寂静反而搅动人心底的湖,激起涟漪。
空白夺取了人与周围本该存在的联系,就像将鱼捞出水,又或是阻断阳光。
笼罩地下城的正是这股叫人毛骨悚然的沉默。
巴加克·铁尘提着重锤,为了应对随时可能出现的魔物,他一直保持着警戒姿势。阿曼德的耳朵不时翻转,手里攥紧大号扳手,长时间的集中需要精力,他现在有点想吃糖。背弓佩剑的牧师走在最后,她大概刻意降下行进的速度,见习法师一直被围在队伍中间,既不会太前直面可能的危险,也不会过后遭遇暗处的偷袭。
“古怪……大有古怪。”矮人喃喃。
精灵还是看着前面:“怕了?”
“你俩能别吵吵吗?加起来两百多岁了行不行啊!”
阿曼德克制着自己想要往嘴里塞小点心的冲动,他当然明白那是队友们缓解紧张调整状态的小手段,可没水准的对话真叫人火大——能不能用上点语言的艺术?反弹、反弹无效、无效无效的把戏只有在十岁以前才显得可爱。
小队刚下到地下城第四层,正往更深处行进。
四周静悄悄的,没有丁点生物的气息,甬道的雕刻已不如之前那么清晰,精巧的浮雕与细纹逐渐剥落,显出斑驳的模样。这是雕金学徒第一次来到地下城,新鲜与兴奋充盈着她的心,她还尚未认识到眼前迷宫的危险,只用好奇的眼神打量冒险者们向往的地方:阳光被拒之门外,非人的雕塑在火把的照耀下投下骇人的阴影;越往深处走,人为的痕迹越少,巨大植物的根系挤出墙壁,垂下柔软气根,原本还算整齐的地砖也像被战马来回踩踏过似的,参差不齐,还有的半翻起来,能绊得人一个趔趄。
是谁造了这样的建筑?为了什么?
未知就像危险的游戏,有风险,叫胆小鬼害怕,可也吸引人,尽管它会夺去性命。和大海一样。
人总想征服点什么,成就些什么。
最大的敌人总是自己。
不过见习法师没想那么多,她只是普通地走在地下城,用自己的眼睛看着一切。
沙沙、沙沙——
“小心,有什么来了!”
精灵反应很快,她弯弓搭箭,瞄向不远处发出声响的地方。
那片地方有着长及膝盖的草群,四周是湿润的岩石,旁边还有一小块水池,看起来适合生物栖息。又是一阵响动。曼殊将弓拉满,饰有白羽的箭“咄”一声钉在树干上,恰好命中什么东西的后腿。
“不对劲,”阿曼德耳后的毛立起来,“太安静了……连叫声都没有,那本来就是死的!”
“侧面!”
有什么东西扫过来,劈向曼殊方才站立的地方。精灵在那东西接近的瞬间跃起,向后翻去,她的动作很快,有着符合种族的敏捷。曼殊从身后背着的箭袋中取箭的方式有些奇特,用四指,手掌外翻。精灵一次取出三支箭,刚一落地便松开手,让羽矢飞去。
“哎唷,我的胡子!长耳朵你最好看着点!”
巴加克·铁尘已经挥舞着重锤迎上去,向怪物射去的箭恰好擦过矮人,落在坚硬的鳞甲上,铁质的箭头只在怪物身上留下一道擦痕。沙沙,怪物再次移动,它的长尾拍打着身后的水池,一黑一红两个蛇头嘶嘶吐信,它立起来,矮人不得不仰着看它。阿曼德跳起来,他高举着扳手,利用下落的力道将工具砸在其中一个蛇头上。一个吃痛,另一个张开嘴,火焰咆哮着涌向兽人的皮毛。
一道冰壁拔地而起,将阿曼德与危险阻隔。
沙洛麦考伊双手举着法杖,她刚结束一段咏唱。
“嘿,看哪儿呢!”
巴加克挑衅道,他握紧铁锤,将钝武器重重砸向蛇头部连接处往后、脊椎骨的关键所在。怪物的弱点受到重击,很快便不能支撑,它的两个头在空中绞在一起,接着砸在地上,激起一阵扬尘。双头蛇抽搐一下,不动了。
保险起见,他们并没有立刻围上去。
“这是什么怪物?”麦考伊指着它问。
“双头蛇。”阿曼德回答。
“?”
“双头蛇。”
精灵稍稍靠近一些,她看了看,说:“它只是昏过去了。”
“弄死弄死直接弄死。”兽人差点跳起来,他稳住自己,尽量别显得那么兴奋。他从斜挎包里掏出一卷布,抖开,露出里边的一套分解工具。
“我也饿了。”麦考伊点点头,她看起来很想直接把这怪物连皮一起上烤架。
阿曼德带着工具来到怪物身边,他先撬下来几块没被弓箭擦伤的鳞片,接着拿小刀刺进蛇皮,蛇皮很有些韧劲,他费了点力气。“小姑娘!”,他喊。见习法师倒也没对这个称呼有什么不满,她走过去,按照队友的要求在怪物的伤口处施加了低级雷系法术,引起怪物的一阵痉挛,伴随麻痹效果。
“剑!”他又对着精灵喊。
曼殊似乎对他的意图有所察觉,她拔出长剑,直接刺进蛇的眼睛,剑尖经由晶状体、肉和皮钉入土地。
“也行。”阿曼德点点头,他取出一把剖骨用的刀,横插进蛇嘴,在确定刀刃切入蛇皮后缓慢地沿着怪物的脊椎骨将刀刃拉至蛇尾。麦考伊因为浓烈的血腥气将脸皱成一团,她退后几步,看着大松鼠划开怪物的肚子,取出他需要的部位。兽人掏出一点东西装进瓶子抛给矮人,再割下腹部油脂最多的一块肉。
“还愣着干嘛呀,来点火。”
小队动起来,他们就地捡了些枯枝,拢起来,见习法师点燃了火堆。阿曼德横着切肉块,让肉的纹理清晰展现,并且将粗细均匀的形状规整的肉片码在洗净的草叶上,草叶搭在悬于火上的几根细枝上。兽人又打开背包,取出研磨瓶,他转动瓶盖,将胡椒粉和盐洒在肉片上。肉自身的油脂被逐渐升高的温度逼出,调料也渗进肉块,与肉本身的香味混合,挥发在空气中。
阿曼德动动鼻子,点点头:“差不多了。”
他拿出一个小容器,打开,将里面保存的黄油挑出一点,抹在肉上方,看黄油融化。
“可以吃了。”他宣布。
队员们也不客气,纷纷伸手将食物连同包裹它的草叶一起取下。麦考伊怕烫似的吹几口气,小心翼翼地咬下。
虽然是油脂最丰富的部位,吃进去却完全不会腻。食材本身的甜味由简单的调料引出,黄油提供了温和的奶味,这股味道又和肉下边垫着的草叶的清爽混在一起,植物的清香与肉类的醇厚融合,加上咀嚼时渗出的肉汁——
“要是有酒就好了。”矮人惋惜。
精灵少见地没有反驳。
他们用完这一餐,休息片刻,决定沿着汇入水池的水流进行探索。
就在不远处,一扇门静静地立着,等待冒险者将它推开。
那时一扇随处可见的门。
不知是材质本身的颜色还是经过一定处理,黑色的木门高约二点五英尺,足够大多数普通范围内身形的冒险者通过。和所有门一样,这扇地下城深处的门也有门把手与门钥匙,小巧的钥匙被衔在把手位置骷髅嘴里,雕金学徒好奇地伸出手,试图辨认装饰的材质,她摸了一会儿,表情由好奇转向疑惑,最后皱起眉头,手指像碰到雷电系的陷阱一样弹开。
阿曼德问她:“怎么,有什么不对?”
“不……”麦考伊拿大拇指搓搓食指,“这是真的骨头。”
“这里边的东西别乱碰!”巴加克凑上来,“有点玄乎的也挺正常。”
矮人取下钥匙,小铁块并没有因时间或水汽的腐蚀蒙上锈迹,看起来竟比某些好好上油护理的铁器更光洁。巴加克将钥匙插进门孔,再往右一拧。
卡擦。
机械齿轮转动的声响,女人的窃笑。
门开了。
轻锐小队维持着之前的阵型,巴加克走在第一个,之后是阿曼德,曼殊殿后。麦考伊抓着法杖,她咽一下口水,踏进附着在四边门框上的浓稠黑夜。
见习法师穿过门,发现吞没自己的整片星空。
“哇……”
与地面上不同,这里的天空与地面整个颠倒过来:深蓝的、缀着星星的夜色如湖面般填充在延申向远方的小路的空隙间,他们头上是一片碧蓝的湖水,说不清是什么的光透过水面潜进门后的空间,长着人牙齿的鱼摆着尾巴游在天上,却又始终与地面间隔一定的距离。麦考伊看着仿佛流动星图的地面,又感受着抚过脸颊的风,着迷似地往岸的方向踏出一步。
“——喂!”
阿曼德叫她。
“啊……!”
麦考伊一脚踏空,往地上的星空跌去。她挥舞手臂,手指乱抓,有人从背后握住她的手腕。
是十分熟悉的温度。
她几乎就要喊出那个名字。
“我的尾巴我的尾巴放手放手放手放手——”
阿曼德的右脚疯狂拍打地面,兽人疼得龇牙咧嘴,他的双手仍紧抓着差点掉进不知道什么东西里的见习法师。麦考伊慌忙道歉,放开就着大松鼠尾巴的右手,她的左手是空的,法杖落尽深不见底的星空,很快不见。
又要吃草了吗,她忍不住想。
“你们刚才听见什么了吗?”巴加克皱着眉头,“像是什么人在喊你之类的。”
阿曼德捻着胡须,应当是在思考:“我没有。”
“或许是看到了过去的影子?”麦考伊说。
曼殊盯着远方,她感到一阵不同寻常的气流。不详的风载着恶意,浓雾奔腾在湖面上,很快迫近。脚下的星空、头顶的湖面被搅入浓墨,一齐黯淡;乳白色的水汽轻柔地将空间里的一切揽入怀里,看不见的细丝操控着雾,就像能感知猎物动作的蛛丝,被粘住的小虫无法逃离,只能在绝望中等死。
叮铃、叮铃。
精灵听到的是一阵脚铃。
在黑夜里推开门时,心底的恐惧是出于因未知产生的、依附与已知的幻想;
又或者,害怕推开门后什么也没有呢?
“醒醒,你又在这里睡着了。”
“啊……”
沙洛·麦考伊在衣柜中醒来,她将自己蜷成一团,让悬挂在横杆上的大衣与长裙作为隔断自己与外界的遮掩。姜黄色头发的少女抬手揉揉眼睛,她动了动,发现脚因为长时间的挤压而麻痹,只搁在那里,不听使唤。
“行了,别动。”
老麦考伊“哧”一声,他弯下腰,将外孙女从她房间的衣柜中抱出来,将她放在床上。沙洛低着头扁着嘴,一副拒绝交流的样子。
“今天为什么没去上课?”老麦考伊问,“又是那群混小子?”
她摇摇头。
“下次他们再笑你,你就搓个火球!”
她仍是摇头。
“没时间念咒语?我教你,捏住拳头,往鼻梁来那么一下。”
“都说了不是!”沙洛抬起脸,“干嘛老管我!”
小麦考伊的鼻子已经红了,她使劲皱着眉头,不想让泪水挂在脸上。
他们沉默了一会儿。
老麦考伊不耐烦地吐出一口气:“你还想着那个人。”
沙洛抽抽鼻子。
“离开的人不会回来,你还真信那个人会给你写信?”老麦考伊坐在床沿,“让我告诉你吧,他们最开始会记得你,会告诉你遇见的事,看见的新奇东西,邮差来到的次数甚至让你厌烦;很快新鲜劲过去,去陌生地方的麻烦就跟着来了,生活继续,今天要补充粮食、明天要和新认识的朋友去远足、这个这个那个那个,你就成了偶尔才会想起的,填补无聊时间一样的;最后,哈,你就被忘了,即使他们,‘那个人’不是故意的——”
“不会的!”沙洛瞪着祖父,“那个人答应我了,我们约好了……约好的事是不会变的!”
“天真!”老麦考伊斥责,或许他也在斥责自己。
“语言是最廉价的玩意儿了!嘴上说说有什么了不起?最真心的时候连月亮也能摘给你!是,那时候是真的,可现在呢?以后呢?我问你
“——这些时间以来,你收到过一次回信吗?”
“我……”
一阵响雷轰鸣。
“你们点燃了我的怒火,而怒火需要血来平息!”
“礼赞,与银轮同等的空间之主——”
曼殊高举长剑,
“手持黄金扇的审理者啊,
高居天际,将世事洞悉!
光阴神的女儿——
阿泽玛,你降下判决,毫不留情!”
耀眼的光芒自剑尖亮起,牧师的祷词显出作用,白光洪水似地扑向四方,以近乎暴力的姿态撕开黑暗,歌声变为尖叫,看不见的影子承受了犹如在阳光下炙烤的痛苦,烧开的水一样蒸腾在半空。
曼殊握着剑,她向前几步,斜劈一下。
重物落地的声音。
麦考伊跪坐在地上,看着精灵以盛怒的姿态驱逐永夜女巫,接着一剑斩断了某个无名的墓碑。现在他们看见的或许就是门后空间真正的样子,一个逼仄的小房间,看得出没人(或者说没怪物)打理,几块墓碑零散地立着,后边是长得歪七扭八的果树,一些藤蔓从树中伸出攀在树下的雕塑上,都是些人型雕塑,看起来挺闪。如果仔细观察,麦考伊会说这些藤蔓有点像被抽了骨头的手。
阿曼德和巴加克·铁尘也愣住,兽人甚至顾不及去采集素材。
“你就给她们削了?这么削了?”阿曼德指着墓碑的断片。
“这是她们试图窥探人心的代价。”曼殊冷淡地回答。
矮人将扛着的重锤放在地上,他明显也想起了不好的回忆,也就没有对精灵的行为有更多指责。巴加克催促:“行了,快拿了果子回去吧!这地方我真是一秒钟都不愿意多呆。”
阿曼德耸耸肩。拿手帕包着垂在枝头的圆形果子,再拿工具剪短蒂部。他看了看手里的果实,切口冒出粘稠的红色液体,皮是半透明的,能看见里面布满的筋络;皮里面裹着的内容物似乎是胶状的,晃一晃能感到动静;最里面的应该是硬核,那鸡心形状的东西看起来与果树下的雕塑是一个材质。
“这应该就算完成任务了吧。”
“嗯——大概?”
总之,他们离开了。
——今天吃到怪物饭了吗?
——自制的!
作者:橙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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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是第一页,照理说第一页应该是空页,要往后翻,等页码出现了,才会有前言楔子这类背书的废话。只不过我没有这么做——我“火急火燎”地开始我的开场白。一来是因为本子早被我填满了,想学我们校长搞废话发言就只能拣些边边角角打补丁;二来,反正它只是我用传统臭方法写下的臭笔记,没有版号也不曾被录入系统,也不必那么假正经。咳——用手写拟声词很奇怪吗?那就这么奇怪下去吧,反正不舒服的又不是我。咳咳——好了……这回我真的开始了:
陌生人,你好。
不过我不好。
没错,我不好。我、不、好。这不是当然的吗,你可能会说:一个申请安乐死失败的人怎么可能好得了呢?
来小兔崽子,我们再说一遍:
一个申请安乐死失败的人,怎么,怎么可能好得乐伊嗷了呢?
得了呢?
了呢?
呢?
bingo!你说得真对——各种意义上,i'm the 比噶斯特 loser!
不过,也许我也算是成功了!现在我正坐在这张……对不起,考虑到你和我并不是面谈关系,我调整调整——现在我正坐在一张桌子上,桌上还有几摊干涸的尿渍与我肩并肩,五十瓦的白灯下,它黄斑浓郁的地方也淤积死光,一闪一闪,装作还没干的样子,特别像我时常目击的那些假正经的幻象。阴影里本来还有一把椅子,没缺胳膊没缺腿,人可以坐,可一旦坐上去我的身份就变了:那是饲主,或者说财产所有人翘着二郎腿一边用免洗消毒液洁手一边悲痛欲绝的地方。目前它绝赞招租中,租金两兆亿,跟二手网站上纯粹挂着供人观瞻的绝版垃圾一个德性。不过很快,等打针的人一进来,它便free了,免费了、自由了、飞了、清仓大甩送。哇哈!惊喜吧?四舍五入净赚两兆亿,心动不如行动哦,赶快拎上毛孩子抢购吧——喝呸。
没错。人的安乐死我是没约到,狗的却给我钓到了,是不是咄咄怪事?其实也没那么怪,众所周知,洗手间这东西自古以来就是全年龄向低俗违法信息渠道站,尽管在我们可爱的新世纪,公共卫生间大多会使用三代微生物降解控制系统抹除人味儿——为此我甚至手抄了一份系统休息时间!我连着换了几次ID,最后的最后如你所见,打通了宠物安乐死服务的咨询电话。接线员具体是这里的谁我不知道,地下生意谁不用个变声器保平安呢不是……总之,嘟嘟嘟嘟,嗡嗡——这是通了,我买的老人机就是这个提示音——接线员用它奔丧似的语气附在我耳边摇铃铛:“您好,请问是?喔,喔……客户您好,很抱歉我们现在才到,您的宝贝将在您的见证下由我们为它轻柔解脱。请问您在哪,什么时候有空,它是什么品种,有多大?”
我又能说什么呢,我直说了:“纯天然黑色长毛田园野狗十七岁龄青霉素皮试过敏无心脏病史无再生医学产品使用史基因信息已入库体长163cm重达51.2kg,用药重点,就怕不翘辫子。”
接线员业务能力实在不过关,听后差点说不出话,好不容易反应过来却只记得唧唧歪歪,我记忆犹新。这点也是一个证据,证明我的记忆还很清晰,说明那些画面和声音不是单纯做手术捣鼓捣鼓脑袋就能解决的。现摘录部分接线员语录如下:
“姐介,你饶了我吧”——接线员
“你今天就是学一天的狗叫我们也不能答应,一个宠物安乐死团队,不能,至少不应该跨越重大犯罪的红线”——接线员
“公民安乐死合法申请不香吗还能消id建议你选公家”——接线员
“天气晴朗,何苦为难自己,你回家吧,我报警了”——接线员
“吃葡萄不吐葡萄皮不吃葡萄反吐葡萄皮”——接线员
等等等等。
本着礼让超速汽车的原则,我等它说完才说自己的。我告诉它:“汪汪汪!”
严正声明:排上号的原因其实很简单,我并非持枪人员,也没多给人家钱(你想想看,这年头有多少小朋友不想让他家的狗死得快乐点),我直接了当地告诉它——具体细节你可以在笔记里找——
我想把脑子里的h幻huanxi想ang关掉。
曾经,上头的告诉我这种“幻想”是正常现象,无需多加理会。然而我问遍亲朋好友,却没有人看到过比那更逼真的影像。
“那些影像是第一人称视角吗?”
我说是。
“那些影像看上去是否像来自过去的某个时代?”
我说是。
“那些影像和你的未来工作有关吗?”
我说是。
“这又有什么呢?一切正常。”
看吧,没人帮我。我呢,虽然按规定明年六月过后就要学习神经科学,但暂时也没有能力自己解决。既然如此,我只好去死了。这乍一听似乎缺乏逻辑,不过在我看来,它并非毫无道理。有道理又不一定需要有逻辑。你吹个泡泡糖需要用上三段论吗?
所以我才在这里。我和宠物安乐天生一对。啊,是啊,天命之选,直到刚才我还时不时地看见有穿运动鞋的脚从桌子底下平移穿过,不用抬头我都知道正前方会是怎样的情景:木质清漆主席台、掉漆的讲桌、古老的扩音器,电子屏上投放全英PPT,配图是花花绿绿的统计图表与暗褐色梭形物体的实拍图。台上站着某个戴着眼镜穿着开线白衬衫的年轻人,他头上布满细小的汗珠。等下他会说,这个领域全国只有我们一个国家级重点实验室,欢迎在座的各位同学加入我们,让我们创造一个全新的时代。然后我的胸中就会涌起一阵痉挛似的浪潮。我将屏住呼吸仔细盯着那年轻人的眼睛瞧,他的眼睛里倒影着无数双更加明亮的眼睛,就像星星组成的海。它们重复说:一个全新的时代。我知道接下来它们会注视什么,我借由它们注视过无数次直到我把喉咙里卡着的食物全部吐出去。听吧,他开始讲了,“欢迎在座的同学加入……”这一切都是不可逆的。
那些地下医生已经在走廊外捣鼓了一个多小时,也不知是没准备好呢还是不敢进来?我在想啊,我申请了六次公民自裁都被审核层打回,麻烦如我,怎么他们就这么轻易地接了?——估计他们也不是基因信息入库后被识别编入医生队伍的那一拨人吧?我记得其中一个小护士移接了鸟类的眼,一位医生的脑后有苍白色的肿块,还有……我想也许是为了弥补某些缺陷。不过很快——我希望确实是“很快”——这一切都要和我没有关系了。
对了,我得提醒你,接下来你将看到一份异常恶俗的笔记,写满了恶俗的故事,恶俗到我甚至不知道我有这么恶俗。如果你对我有什么期待:对不起,我没法回应这些期待。我连自己都无法完美地掌控,我的脑内充斥着那双遍布星斑的眼睛。
往下翻吧,我已经没有空页再写下去了。从现在起,你读到的内容将是我记录的那些冗长的垃圾梦境。要知道我清醒的时间本就不多。
我
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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陌生人,你好啊。
不过我不好。我、不、好。
没错。
END
————
备注:模仿了一下小学二年级时的日记。世界背景设定取自自家的一个软科幻坑。作为故事它是失败的。主要是尝试了一下新的角色类型。
评论要求:笑语/求知
国语 英语 美术 地理各一名
※诊所下午茶真好啊……感谢亲妈们不嫌弃!写得很开心也很OOC
星期五是八百屋若叶固定去牙科诊所打工的日子。
这间开在商场附近的诊所面积不大,从落地玻璃窗外望进去的装潢简洁舒适,让人感受不到消毒水的气味。她在这里负责前台接待,一周兼职两到三天。尽管不知道同龄人都在何处做怎样的兼职,若叶自觉这份工作还是比较轻松的。
——前提是患者不多的时候。
诊所星期六休息,因此大多数病人都喜欢赶在星期五敲开大门。今天也不例外。倒水、回答问题、登记信息,一连串工作忙得她已经分不清嘴里念的拼音到底是三声还是四声了。直到一个纸杯被推进眼帘,她才抬起头,茫然望向来人。
“没病人了,下班去吃饭吧。”
金发男人把水杯放在她面前。
她“啊”了一声,把登记册往里收了收,接过水杯,点头道:“谢谢您,我把这儿写好就去吃饭,您辛苦了。”
甚至已经看惯夏雷穿白大褂的样子,突然看见他穿一身私服,倒是有些反应不过来了。男人并不急着离开,而是像忽然意识到了什么似的,问她:“你是在日本念到高中再考到上海来的吗?”
“没有,小学就转过来了。不过只有高中是念的这边本地的。您问这个做什么?”
“没什么。能考进中文系也挺厉害的。”
若叶猝不及防被噎了一下。她收好登记册,喝了一口水,气定神闲地指摘道:“我发现你们中国人夸人有时候挺像日本人的。‘安慰式夸奖’。”
夏雷笑了笑。
“快去吃饭吧。下午应该没这么忙了。”
“好,下午见。”
夏雷是她的雇主,说话本不该如此随意。但经过两周时间的相处,她发现他自己就挺随性的,有什么说什么,因此她也渐渐学着放开了点,不然和他聊天很容易戛然而止,落个尴尬的小尾巴。
很神奇的一个人。
午休后继续来上班,真如男人所说,下午的病人少了许多。
听见门被推开的声音,她抬头,“您好——啊,下午好。”
本以为是病人,没想到进来的是一名面熟的青年。宽大的外套罩住了原本瘦削的身材,他朝她点点头,又不得不转头看看衣角是否被门夹住。青年往过道里张望了一眼,见治疗室的门正关着,把外套又拢了拢,挠挠头问:
“我是不是来早了?”
“没有,应该是最后一位患者了。你先坐会儿吧,我给你倒杯水。”
若叶拿起纸杯接了一杯白开水,放在沙发旁的茶几上。他道了一声谢,除此之外再无其他对话。她返回前台,开始确认起今天的记录,而他掏出手机,刷微博的叮咚声只响了一下便没了影儿,空调循环的低音里隐约能听见振动声。
卢清远。负责打扫这间诊所。来的时间似乎不太固定,偶尔能碰上一面。她一直不是很能发“远”这个字的字音,叫他之前都得先默念两遍。
正想着,从过道里传来开门声。夏雷和病人一同走出来。夏雷见卢清远坐在沙发上,便朝他点点头,接着又重复一套标准流程。并没有花太多时间。男人摘下眼镜,问:“没有病人了是吗?”
“对。”
“预约的呢?”
“都没有。”
“行。那喝点下午茶吧。”
卢清远便从沙发上站起身,“那我现在进去打扫吧。治疗室需要清洁吗?”
“要,顺便消毒,”顿了顿,夏雷拦住了卢清远的去路,揽过他的肩膀,把青年的身体扭了过来,“欸,别急嘛,喝杯奶茶再工作也不迟。我请客。”
最后三个字显然打动了卢清远,面上的犹豫立刻化作三分腼腆:“感谢老板,那我不客气了。”
商场里开了许多奶茶店,用外卖软件点单不如亲自跑一趟来得快,但三个人明显都不太想活动,于是夏雷挥挥手,反正是请客,多几块配送费也无所谓。三个人又就哪家奶茶店和具体要喝的饮料纠结了五分钟——主要是若叶自己在纠结,夏雷点单的速度快得像把菜单提前记住了,而卢清远并不介意自己喝什么——又等了十分钟。骑手送到的时候还特意看了一眼手机,又望了一眼诊所招牌,卢清远干脆主动出去拿来了奶茶,一人一杯分好后,夏雷摁开了壁挂电视。
意外总是不期而至。
纸吸管扎不破奶茶盖是常有的事,但用力不到位更容易发生漏奶茶的事故。青年本坐在沙发边上,忽然“啊”了一声,两双眼睛齐刷刷看向他——手里滴落在地的奶茶。他急忙跳起来,既想擦地,又想把吸管戳进去,情急之下只来得及和夏雷道歉,头还没抬起来就被男人抢去了奶茶杯。
“这家吸管不太行。”夏雷一边说,一边轻松地戳破了盖子。
“没事,你让一下,我来拖。”若叶拿来拖把,把弄脏的地面拖干净。
“不,不好意思,麻烦你们了……”
青年只好挠头。
若叶把手里的纸巾塞进他手里:“快擦擦手吧。衣服没有沾上吗?”
“呃,没有。谢谢你。”
青年疯狂挠头。
实在是觉得他窘迫的模样很有趣,若叶又多看了他几眼,摇摇头。正在这时,夏雷起身,拿着奶茶进了过道左侧的办公室。
“老板是不是生气了?我要不要赔一杯奶茶,啊不,赔一块地砖……”卢清远探头探脑地打量着紧闭的房门。
她忍笑:“怎么还赔地砖的,没事啦,不像生气的样子。”
“那就好……”他松了一口气,挠挠头,“不好意思,让你见笑了。”
女孩却像是发现了什么,盯着他看了两秒,没头没脑地说:
“你紧张的时候会挠脑袋吗?”
“啊?”
“刚才五分钟里你挠了三次脑袋了,就像这样。”她一边模仿一边说。
青年“呃”了一声,显然是没注意过这个举动,眼神四下游移两秒,下意识抬手又被紧急“叫停”,缩了回去。她不禁咯咯笑起来,仅仅几厘米的身高差距一股脑碎在了笑声里。她越是笑,他越是不好意思,她便勉强收住了,留一点笑意在眉梢。
“对不起,我没有别的意思,就是觉得这样的小习惯很可爱,可能是因为我自己没有什么特殊的习惯吧。”
若叶摆摆手,示意他继续喝,自己则走回前台旁,开始整理起今天留下的记录。卢清远没有再说话,但她明显能感觉到青年的目光几度落在她脸上。他不开口,她便不问。平稳的时光像塑料杯里的奶茶逐渐消失,染上些微甜而不腻的气息。
她正比对着记录,就听见夏雷走出来,招呼卢清远可以开始打扫了。青年应了一声,本应径直朝前的脚步声却恰恰停在她身边。若叶抬头,对上他的目光。
“你也有。”
“……嗯?”
“‘习惯’。我发现你也有。像这样把头发掖在耳朵后面,是想事情的时候就会这么做吗?”
她眨了眨眼,出乎意料的事实令她一时不知该怎么反应。卢清远笑了,像抓住她的小尾巴似的,补充了一句:
“很可爱。”
随即走进了过道。
女孩歪着脑袋,看着刚比对完的登记册,又看了看亮起的手机屏,刚绕过鬓发的手指不由停在耳前,心里犯嘀咕:自己这是被反将了一军吗?
算了,也不是什么坏事。
要下班了。她收拾好东西,抬眼望见站在窗外的九默,招了招手,目光扫过沙发上喝剩的奶茶杯。
下次再一起喝也不错。
2021辛丑年春節活動
文字獄辛丑年第一屆春節聯歡晚會開始征集各類節目,歡迎有意向的成員們報名參與。
活動說明:創作適合春節晚會表演的節目(作品),文體不限。
例:劇本、唱詞、描寫歌舞音樂等的文章、可作為小品/微型話劇演出的故事小說,等等。
要求:一篇作品為一個完整的節目,請作者注意安排,不要將兩個不同的節目寫進同一篇作品。字數要求不少於500字,唱詞詩歌類不作限制,但請保證能承載起一個節目的量。
節目與節目之間的銜接將由獄卒完成,參與成員請不要做相關描寫。
截稿時間:2021年2月10日前(含)將作品交至活動獄卒 @雷七郎 處,由活動獄卒於除夕當日(2月11日)統一發佈。在此之前請勿另行發表。
參與方式:有意參加的成員請至活動獄卒處報名,告知報名節目的大致內容(主要是為了方便獄卒估計活動作品數量)。
注①:祗有已經完成了一月任務的成員可以報名。
註②:祗有符合每月任務標準的作品可以替代當月(二月)作業。
以上,歡迎有興趣的成員私Q 雷七郎 報名。
LP管理組 2021年1月23日
字数:9425
预言之年代501年,世界迷离,“无雾港”伏勒。
这是墓主的土地中较为繁荣的一座港口城市。虽然如此,出于笼罩着这整个世界的不祥迷雾的影响,此处没有过多的辉煌历史可考:红莺领的领民被迁徙过来修缮恢复这座城市的机能也不过是五年前的事情,但那些被时光与海风打磨过的大量古制建筑又明确地显示,它显然在此地静静伫立了不知多久的时光。
或许这现象令奥菲莉亚非常感兴趣,又或者她对整个迷离都很感兴趣,至少在她们停留于这个连图书馆都没有的港口小城中的几天里,疯诗人一直都很安静——具体是指,她并不怎么去尝试对梵塔西娅以各种手段实施“交涉”技能以求离开此地,也没有频繁地试图一个人逃跑,而是一脸兴奋地扎进这座城市的街头巷尾,试着与各种商贩走卒进行各式各样的交谈。
经过这么一段共同旅行(存疑)的时间之后,梵塔西娅发现已经并不很在意这疯子到底是怎样去骚扰那些无辜的路人的了。她逐渐开始明白,大多数时候,奥菲莉亚都以一种守财奴般的态度看顾着自己的所谓知识,因此不会无缘无故地放出那些来自深渊的呓语或者疯人的狂言去污染别人的脑子。这给她看守监视的那部分工作带来了一些松弛:现在她明白,自己只需要在疯诗人确实给他人造成困扰的时候对她进行制止(物理)就行了,而不必对她所说出口的每一句话虎视眈眈。
无论如何,这是件好事:梵塔西娅在逐渐了解自己所需要惩戒的犯人,而这会使她更加能预测奥菲莉亚的行为模式,将来的看守工作会更加轻松些——这让她心情很好,甚至于,在为了筹措接下来的旅费而停留在当地的冒险者公告板前时,她还破天荒地参考了一番疯诗人的建议。
“向北前往拉芬鲁的船队现在起航!”
“因为不知道会遇上些什么,所以贪生怕死之辈别来!”
无疑,这个任务成功地同时引发了两位性格迥异的精灵的兴趣——当然是从不同的角度。这是一种奇妙的殊途同归:狂人知识的探求者与生性自由的兀烈卡卡牧师会因为不同的原因而对同一场冒险产生期待,这很有趣。奥菲莉亚不清楚梵塔西娅是否从与她一样的角度意识到了“这很有趣”,但至少,在对这场冒险进行筹备的过程中,她们看起来都一样的兴致勃勃。
总而言之,这是个公开招募的任务,而在此二位旅人从公告板上发现它时,距离截止时间还有三天。这也就是说,她们还有三天的时间可以为自己准备物资、装备、情报,以及最重要的,寻找其他同样接受了这个任务的队友,并在任务真正开始之前与之进行基本的了解与磨合。
——这部分工作,当然是由梵塔西娅来进行的。奥菲莉亚虽然是个诗人,但显然没人会指望一个半疯的人可以在初次见面时给其他人留下什么好印象。她们第一个找到的队友是罗维娜·宵星,又或者该说,是宵星第一个找到她们的。
那时候,梵塔西娅才刚刚和自己的同行者在酒馆公告牌底下确定了要接取这个任务,随后,风风火火的兀烈卡卡牧师立刻就拎着疯诗人转头向着吧台去了,向酒馆的老板——常理来讲,也会是负责管理公告板的中介人——询问起与这任务相关的更多信息。那位老板,一个看起来没精打采的中年男人,勉强抬起头睨了一眼高等精灵手里那张从告示上撕下来的、代表“接取任务”的小纸条,有点惊讶地挑了挑一边的眉毛:
“你们要上‘绯红女王号’吗?你们是外乡人吧——从别的世界来的那种?”
梵塔西娅愣了一下,而奥菲莉亚在此处似乎嗅到了什么不寻常的味道。疯诗人饶有兴致地将自己那顺着只有狂人才知道的诸多奥秘不知徜徉到何方的思绪收回了被固定在此时此处的大脑,猛地转过头去发问:“什么?这个任务有什么问题吗?或者那艘船有什么不好的传言?”
诗人发问的节奏太快了——这当中甚至跳过了一些在常人(比如梵塔西娅)看来应有的步骤,比如“为什么一下就看出来我们是从其他世界来的?”“因为迷离的本地人都知道……”一类的对话。这叫酒馆的老板也愣了一下,梵塔西娅本想要出言斥责,但又转念一想,那些被省略掉的步骤也并不是很必要,于是难得宽宏大量地闭上了嘴,静静等着此处唯一的本地人:酒馆老板做出解答。
然而为她们做出解答的并不是酒馆老板。在他开口说话之前,一个女性的声音就已经从精灵们的身侧传来:“这里的人说,‘从伏勒出海后,会在海上遇到一些怪异之事’。”
讲话的人正是坐在一边的雪精灵,罗维娜·宵星:同样从其他世界旅行至此,也恰巧与她们决定接取同一个任务的冒险者。过后,兀烈卡卡的牧师倒是与之进行了几次颇为愉快的交谈,从中可以得知她也是在德菲卡出生、成长的,不过家乡并不在菲薇艾诺,而是在地理上来讲属于北方精灵联盟中的雪精灵村落之中。星罗棋布于苏利文山脉中的那些聚落固然有着保守固执的独立、排外的社会氛围,但追逐自由是被珂宁在创造这一种族时便写进了精灵骨血中的天性。是以罗维娜·宵星阴差阳错地成为了剑客并离开家乡开始游历,或者离开家乡开始游历并阴差阳错地成为了剑客——这部分的故事并不重要,重要的是,这位珂旭的信徒学过一些对德菲卡人来讲十分稀奇的战斗技巧,这就足以令梵塔西娅好好新鲜一阵子了。
不过,把时间转回当时当刻,吧台前新来的冒险者们显然还是对所谓的“怪异之事”更感兴趣些,只顾着一叠声地追问到底是怎么回事。这一次,坐在一边的宵星只端起酒杯,似乎无意再抢别人的风头,于是酒馆老板有些得意地转回了头来,开口:
“你们知道吗?伏勒沿岸已经无雾了五年时间,然而至今仍没有航线北上——或者说,没有人能够成功地开拓一条北上的航线。”他在这里故意顿了一下,欣赏了一番听者期待而暗含追问意义的眼神,才接着说,“那是正因为,所有出海的人都遇见了这种‘怪异之事’:他们扬帆起航,然后就再也没了音信,然后过些日子里,他们乘坐的船只碎片会被冲回到海滩上,而上面的人?一个也没看见。”
奥菲莉亚吹了声口哨。
不过,在那之后首先提出“这不过是酒馆老板的一家之言,不足以全然采信”的也是这位诗人,所以很难判断她的这一声口哨到底表示什么意思。至少,在此之后的几天里,几人除开采买物资之外也向其他当地的路人或商贩探听了一番有关“离港的海船会遭遇什么”的流言,不过只得到了几个大同小异的版本,还有个一听就知道不能相信的神怪故事。
听到了这个神怪故事的是第二个——但如果奥菲莉亚和梵塔西娅被排在第二位的话,那就是第三个——与大部队会合的冒险者,来自风下世界德温妮的翼族弦理。很巧合的,这位名字稍微有些拗口的巡林客也信仰珂旭,而相同的信仰又以一种无声的方式迅速地在看似不苟言笑的雪精灵宵星与这位带翅膀的年轻人之间建立起了奇妙而良好的关系。反正,落在别人眼中的情况,就只是这两个人分别按部就班地互相打了招呼、行了礼,做了自我介绍,没再多说什么,十分钟后就仿佛能亲如姐弟了——在修辞上有夸张手法,不过大略如此,至少他在听说了那个坊间流传的奇异神怪故事之后,第一时间选择去找宵星倾诉。
然而当他扑扇着翅膀摔进酒馆大门的时候(他还没太掌握好在落地的同时进入一扇并不是为有翼种族准备的窄门中时所需要的扑翼节奏,又总是忘记迷离的大多数设施都不是为他这样的人所准备的,从根源上来讲就不适配他习惯的移动方式),首先迎接他的是乔治亚·特纳的怒吼:“——都说了!请你先落在地上然后走进门来!而不是这样用你的翅膀把房间里所有人的桌子搞得一团糟!”
这位人类姑娘是第四个,也是最后一个加进来的冒险者。比宵星和弦理同样信仰珂旭更加巧合的是,她不仅也信仰兀烈卡卡,同时也与梵塔西娅一样,是一位降罚者的牧师。在初次见面时,两位姑娘就因为身上佩戴的相同圣徽迅速辨识了彼此的信仰,并在三分钟以内因此相谈甚欢,而又或许也是因为她们同样的信仰,这二人虽然一个是人类,另一个是精灵,年龄上也有着天堑一般的差距,但在性格以及为人处世的方式上却有着惊人的相似之处:脾气火爆,对认定的事情有些固执,同时多少有些鲁莽冲动,行动总在周详地思考之前。
或许就像是春主与夏主之间总是保持着一种微妙地友好的关系一样,珂旭与兀烈卡卡的信徒们也不常有很尖锐的冲突。这件事以认识到自己错误的弦理向在场的所有受害人认真地道歉为节点被揭过,而乔治亚的脾气来得快去得也快,嚷过那么一句之后,她就又变回一个看起来足够可靠又不太难相处的大姐姐了。
弦理听来的故事被其他几人一致认为不足以采信,但“离港的船只出海后会遭遇不测”这一观念似乎已经根深蒂固地盘踞在伏勒人的心头了。迷离这样的地方,愿意离开无雾区远行的人本就不多,遑论出海,加之又有不怎么样的先例在前,只要一两艘船出了事,就不会再有勇于出头的后继者。如是看来,发布这次任务的“绯红女王号”船长倒是个具有冒险精神的航海家,或者利欲熏心的疯子,又或者兼而有之——但愿意陪他发疯的人恐怕没几个,至少,截止到招募期限结束,准备离港出航的时候,愿意参与这个任务的也只有这五个外乡人了。
冒险者们离开时,酒馆老板在吧台后摇头叹气——只是没人理他、因此也没人发现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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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绯红女王号”是一艘长达二十米的三桅帆船。据奥菲莉亚说,这是一种很新、很先进的船只结构,并列举了它相较于传统帆船的一些优势,但由于这个队伍之中没人有过长期在船上讨生活的经验,因此其他人对这种“很新、很先进”的概念非常流于表面。不过,即便在场的五个人都是外行,也能很明显地感觉到这艘船的确很新——三根桅杆高耸而笔直,上面挂着崭新的风帆,固定用的绳索上还能鲜明地闻到桐油的气味;船只的木板上也漆面完整,少有划痕,连吃水线附近的位置都没怎么被海浪侵蚀;船首装饰着猎魂者希娜的雕像,在造型上选取了相当传统的“女神为逝者的灵魂祈祷引渡”的恬静设计,然而这与这艘船过于张扬的名字结合起来,就显得多少有些格格不入——而以梵塔西娅在绿林故都见惯了雕刻艺术品的刁钻眼神来判断,除非这船首雕像一直以来都是被放在美术馆里悉心照料的,否则它从雕刻师手中完成的那个瞬间距离现在不会超过一个月。
若说怪异之处倒也有,不过又缺乏一些有足够说服力的证据:不在船首装饰带有海洋意向的造像可能是迷离特有的习俗,希娜女神“追魂者”的神职也确实像是会在迷离这种环境中流行起来的信仰;而一艘近乎全新(经奥菲莉亚提醒,也可能只是翻新)的船只或许也只是说明投资人的确大手笔,又或者他们的船长是个疯子——出于这次任务极高的报酬,冒险者们本来认为可能是前者,但在实际见到“绯红女王号”船长,欧内斯特·罗赫之后,他们对这件事的评判却不可遏制地向后者滑去了:
“我不是上了海盗船吧?”这几乎是当时队伍中所有人内心产生的质疑,而随后不久,他们在甲板上发现的被油布包裹的数具弩炮又会加深这一印象。
欧内斯特·罗赫,技术上来讲,是这艘商船的船长。他也的确和任何一艘商船的船长一样,穿着得体,带着毫不实用却能彰显身份的丝绸领巾和昂贵袖扣,不过他黝黑而粗糙的皮肤、几乎遍布整张面孔的络腮胡子和领口处隐约显露出来的疤痕都令他看起来与自己的着装并不协调。显然,比起做一个商船的船长,他在形象上更加适合被一群海盗奉为头领。况且——真的有人会把自己的商船取名叫“绯红女王号”吗?但要是说这是条海盗船,那么……
这些不协调的地方总给人一种不太妙的感觉,至少梵塔西娅能意识到,自己身边的疯诗人已经又开始没礼貌地四处乱看了。她觉得自己应该阻止对方的这种行为,又或者至少叫她干得别那么明目张胆,但此时,罗赫船长已经发现了刚刚登上甲板的他们,正大步流星、且从胡子的角度来看同时面带笑容地向他们走来:
“你们一定是这次上船的冒险者了!不错!”这位形象粗犷的男人行事显然也同样粗犷,起码现在五个冒险者们全都知道了这人在初次见面打招呼时会拍着对方的肩膀——还是挨个拍过去,丝毫不顾对面的五个人里有四个是瘦弱(?)的姑娘。
罗赫船长的这一句话又带来了新的一些违和感,但没人据此发问,因为在与“精神不太正常”的旅伴一同旅行时过于习惯接过交涉工作的梵塔西娅已经抢在所有人前头一步做出了回应:“您好,船长阁下。”
与此同时,她甚至还在底下踩了另一边的奥菲莉亚一脚,以此无声地告诫对方:别添乱,别说怪话,别做任何失礼的举动——否则有你好看。
之前的诸多案例已经足够奥菲莉亚领会到这些复杂的意思了,因此疯诗人在接下来的谈话过程中乖得像只鹌鹑。罗赫船长虽然明显没有漏过梵塔西娅的动作,但也依旧很有眼色地假装没看见,微笑着与对方寒暄。宵星和弦理这两位珂旭的信徒似乎对于与这位从形象上来讲过于自由的船长先生对话尚还稍有抵触,而乔治亚又充分信任与自己信仰相同的另一位牧师,于是很奇异的,实际上可能并不很胜任这个职位的梵塔西娅似乎不知不觉中就成了五个人里负责接洽的那一个。
不论如何,谈话总归顺利地进行下去了,因此他们也获知了那些没有被写在告示上的更详细的情况:“绯红女王号”的这次航程单程预计航行时间是一个月——因为不知道旅途中会遇上什么,所以别太相信这个被预估出来的时间——途中会经过三座城市,在每个城市中都停留一天。整艘船的最大载员为三十人,从罗赫船长天花乱坠的吹嘘之中,冒险者们勉强分辨出这应该是代表他尽可能地招募了些不怕死的水手做船员——但水手终究只是水手,在紧急时刻下,他们或许能使用些简单而不需要技巧的武器,可动真格的战斗还是得仰赖冒险者们。最后,也是与其他世界相比最为奇特的一点是,出于迷离这整个世界的特殊环境,他们要在警惕着出航,白天下锚休息。
“只要能打通前往拉芬鲁的航线,伏勒的货物就能简单地运向北方,对于商贸来说,没有比这更好的机会了!”罗赫船长以略显狂热的激动语气做出总结陈词,收获了四周一片稀稀拉拉的欢呼。这几句话倒是让他看起来多少更像是一个逐利的商人了——但也可能是利欲熏心的海盗船长,这不太好界定。不过总之,在场的人中没谁对这场即将出发的航行发表什么不同的意见。
——于是“绯红女王号”就这样起航了。虽然当船长登上船首,按照习俗将准备将一瓶上好的朗姆酒献祭给海神以及他们的船头雕像时,冒险者们都清晰地听见了另一边的男人忧心忡忡地长叹了一口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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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港仪式中叹气的男人是埃比尼泽·利顿,这艘船的大副。冒险者们很快地注意到他似乎总是在为了什么忧心,他时常眉头紧锁的神色在整艘船的船员们昂扬而兴奋的精神状态之中显得也有些鹤立鸡群。但这艘船上显得突兀的事情并不止这一桩,刚刚才与他结识的陌生人们不好判断这是否正常,不过从他依然能够有条不紊地出色指挥船员完成一系列的工作这点来看,总是一副愁云满面的样子相较之下似乎也并不是什么值得一提的事情。
“绯红女王号”的第一站是一座名叫“亚杏”的城市,距离伏勒大约是四天的航程,可以被算作是整场旅程的前哨。隶属于船只本身的船员们自然早有自己的排班,冒险者们也对这件事进行了商讨:考虑到迷离的特殊情况,雾气弥漫的黑夜里显然会更加危险,况且船只本身也在夜间进行航行,所以冒险者们也据此认为夜间更需要较多的人手:他们决定在船只航行的过程中都一同值夜,而在白天时,则由梵塔西娅和宵星两个精灵轮流休息和放哨。严格来讲,精灵在一天中最少只需要四个小时的休息就能够完全恢复精力,这样的安排也方便后续遭遇突发事件时再作调整。
头两天的航行当中,“绯红女王号”完全没遇到什么问题。黑夜里的航行由船长领导、经验丰富的大副也一同把关,而白天里的一应事务则被二副——一位个子高挑的人类女性,这在远航的船上可非常少见——处理得井井有条。冒险者们此前都没有远洋航行的经验,但幸运的是,没人对双脚踏不到地面、只能随着海浪不停地飘摇这件事产生太大的不良反应,甚至于弦理还似乎很是喜欢这片开阔的天空。乔治亚在交班的时候对梵塔西娅抱怨过,她几乎得时刻盯着这位带翅膀的同伴:仿佛只要有机会能飞,他就不肯落地。幸亏他从毛发到翅膀到衣着整个人都白得足够显眼,在夜幕之下足够醒目,否则她就要时时刻刻担心对方是不是飞到找不见船只本身的地方,然后跟丢了。
不过显然,弦理没有跟丢,奥菲莉亚也没有做出什么过分或者可疑的举动——疯诗人只是疯,还是懂得如何审时度势的。料想她也并不会希望事情发展到只剩她一个人漂泊在海面上孤苦无依的情况。总之,一切都很安稳,这是值夜班的同僚们目前遇到的最超出常理的情况了。梵塔西娅和宵星负责白昼中的警戒,她们也重复另外三人的评价:一切都非常安稳,好像只要他们按部就班地继续航行,就不会有什么超出他们预想的祸事发生。
然而明天和意外总是会有一个先到,在迷离这种地方,谁都不能过分地相信自己的感觉:这个世界是墓主的地盘,它运行的规则可不如珂旭目光之下的那些那么有条理。
“绯红女王号”的好运气似乎就是在一个白昼中走到头了的。那时候,当班负责警戒的恰好只有宵星,即便是信仰珂旭的雪精灵,也被瞭望台上过于一成不变的无聊景象逼迫到不得不以同船员交谈的手段来打发时间。船只下了锚,只是单纯地随着浪花漂浮在海面上,没有移动。微风轻拂着他们的面颊,水鸟如同离弦的箭一般迅速划过天空远离了此处,似乎有淡淡的雾气朦胧地覆盖在他们的眼前。
……雾气?
众所周知,在迷离,雾气可不是什么单纯的气象天候。宵星立刻警惕地站起身来,制止了身边船员准备出口的下一句话,凝神静听:
咔嚓、咔嚓——仿佛有什么东西在相互摩擦。
这几乎是仅有精灵的耳力才能捕捉到的细小声音,但在迷离之中,雾气弥漫的地方,怎样的警惕都是不够的。因此宵星立刻将这个发现告诉了身边的普通船员,并先一步抓住了桅杆顶端的缆绳腾身离开,以几乎不可思议的轻巧身法,仿佛垂直于地面行走在绳索上一般地从桅杆上降了下去。
雪精灵身边的船员本觉得对方在大惊小怪,但出于稳妥,他还是决定也一同下到甲板上检查一番。这人没有宵星那样飘逸灵巧的功夫,因此只能按部就班地一点点从绳梯上爬下去——然而就在这过程中,高度越是下降,他便越能清楚地听见冒险者所描述的那种“仿佛什么东西在相互摩擦”的声音。弥漫在眼前的雾气更加明显了,而那种咔嚓咔嚓的轻微响动则让迷离土著忍不住背后发寒。等他成功落到地上的时候,他已经快被自己脑子里忍不住冒出来的诸多想法吓瘫了——但好在这艘船上招募来的可能真的都是些不怕死的水手,因此这人在此时还保持着基本的行动力和判断力:“我……我去叫醒其他人……”
宵星点了点头。珂旭的信徒本来就没指望其他那看起来自由散漫,又没什么战斗力的船员在遇到危机时能够帮上什么忙,现在这个“他们不仅没有添乱,而且还能帮忙叫人”的情况已经是远超出她预想的好了。她握住剑柄,循着声音的来向在甲板上探索了一番,但一直到抵达船舷边缘为止,都没有见到什么异常的景象。
那么声音的来源就只可能来自于边缘的外侧了。
如果在这里的是乔治亚或者梵塔西娅,兀烈卡卡的牧师们肯定会当机立断地把头伸出船舷外侧,凭视觉去确认下方到底发生了什么;奥菲莉亚显然也会出于不同的原因进行类似的行为;弦理则因为身负双翅而比其他人有着更多余裕,自可以直接伸出头去观察;而罗维娜·宵星,一个已经有过可称之为丰富冒险经验的珂旭信徒,在面对这种情况时,对处置方法又有自己的一番理解:
她从甲板上捡了根绳子起来——在船上,这种结实的缆绳到处都是,你所需要的只是找到其中空闲着的一根,这并不很难——将它的一段从船舷的边缘一点点地顺下去,还没有多远,那根绳子就很明显地被什么东西勾住了:
有什么东西,正扒在他们船舷的外侧。
情况不妙。“有什么东西”这一点是显而易见的,而问题的核心就在于它到底是“什么东西”:它或者它们是否有敌意——这儿是迷离,所以估计肯定不是什么友好的东西。那么,该怎样对付?好对付吗?这都是必须得赶紧搞清楚的问题。可世事的发展并不总会尽如人意,攀扯在船舷之外的那些“什么东西”也不会让宵星有足够的思考时间。
雪精灵手中的绳子另一端传来了些拉扯的力道,不大,对面应当还在试探,但宵星清楚,这是个稍纵即逝的时机:如果现在不收竿,那么她可能会反过来被底下的那些东西给拖到海里去。因此,剑客当机立断地收紧了手臂,猛地将那条缆绳提了上来——然而它的重量显然不对劲,绳子末端的确缀着什么东西:一只骷髅,就如同出水的鱼一般,跟着缆绳的末尾一同,飞一般地高高跃起在空中,然后挣扎着试图稳住自己的体态,却没法抗拒重力的召唤,向甲板上落下来——准确地说,是一路挣扎着向着有些目瞪口呆的宵星落下来。
这是一种很奇妙的体验:你被自己钓上来的东西惊呆了,傻愣愣地站在原地,看着一只骷髅在半空中毫不优雅地闪转腾挪,头骨上两个黑黢黢的洞眼儿离你的脸越来越近……非常奇妙,并且绝不想体验第二次。宵星在大脑重新开始转动、意识到自己可能即将成为一只不死生物的肉垫时立刻感到了非常大的嫌恶,这种混杂着恶心与恐惧(当然,恶心的部分要多出许多)的嫌恶促使她在一瞬间下意识地完成了一套流畅的攻防动作:她从自己的腰间抽出剑来,顺势将手腕提高到平时并不需要的高度,让手中的剑柄狠狠地击中了下落骷髅的前额。硬邦邦的头骨震得宵星虎口发麻,那块发黄但依旧完整的骨头上没见到什么因这一下而产生的伤痕,但它的确也因为这一下冲击被迫与宵星拉开了距离。这让雪精灵剑客获得了足够施为的一点空间:她在此处重新摆好架势,趁着摔在地上的骷髅还没能找回自己的平衡感之前,迅速地上前一步,以精妙而迅捷的招式迅速劈出两剑——流光闪过,这骷髅的脑袋和肩膀、肋骨与胯骨之间便都分了家:它的脊柱已经被齐刷刷地切成了三段,除非宵银就在这里,否则这骷髅是不可能第三次从地上爬起来了。
——但这不是结束。
解决了一个敌人的宵星没有大意,反而提着剑做出守势,稍微远离了这一侧船舷的边缘。之前听到的那些“咔嚓”声不仅没有因为这一具骷髅的死亡而减弱,反而随着时间的推移逐渐增强了。
之前离开去叫醒其他人的那位船员已经完成了他的工作。甲板之下的舱室里隐约传出了水手们骂骂咧咧的声音,而宵星的其他四位队友已经全副武装地来到了甲板之上与她汇合。增援的到来总是好事,可在现在这个情况之下,这件好事的发生到底还是没法让雪精灵妥善地笑出来:
船舷的边缘冒出了骷髅圆圆的头顶。
不是零星的几个,而是一群——这些东西不知怎地就飘在海面上,顺着雾气找到了“绯红女王号”,然后将彼此当做梯子,沿着一侧的船舷爬上了甲板。
骷髅不算什么很厉害的不死者,但双方数量上的差距还是令整艘船短暂地陷入了混乱。二副女士一叠声地高喊着鼓动自己的船员立刻起锚,离开操船这片似乎已经遍布了骷髅的海域,而以宵星为首的五位冒险者们则立刻投入了战斗:奥菲莉亚唱起了安魂曲,剑客和两位兀烈卡卡的牧师三人组成了小队逐个清剿已经爬上甲板了的那些不死生物,而弦理则飞掠在天空之中,提着自己的双剑,时而找好距离沿着船体的侧面滑翔掠过,一下子就能清除掉侧面的一排骷髅,叫它们的“梯子”暂时断掉,为同伴清理甲板的工作争取时间。
这是一场非常累人的战斗,但因为各方配合恰当,还算是有惊无险。“绯红女王号”在冒险者们累瘫之前及时地脱离了那片海域,没了源源不断的兵员,处理剩下的骷髅对冒险者们来讲就成了单纯的机械工作,何况船员们也有在帮忙:虽然船长在介绍时说“不要指望他们的战斗力”,但实际上在战斗中,这群海上男儿至少没有拖后腿。
等到最后一只骷髅也被确定死透了之后,就只剩下清扫甲板的工作了。所有人都为已经解除的危机长舒了一口气,但奥菲莉亚却隐约听见一声被当事人含在喉咙里的抱怨:
“我就知道,再踏上这条航线准没好事。”
诗人机敏地循声转头,发现嘟囔着这句话的人是大副埃比尼泽·利顿。
船长在起航之前也曾提过“这次”,现在大副又针对此次航程自言自语了“再”这么一个词。
这肯定不是这艘船,至少不是这两个人头一次北上航行了。疯诗人饶有兴趣地勾起了唇角。
——TBC——
【红队】 【蓝队】
红绫 林比德
HE-147 弥生雀
方CC 白雪月
韶芷 rayleigh
夏雷 卢清远
正则 机关枪绷带小熊
作者:爱斯人
在遇到你之前,世界是什么颜色的?
宇杰记不记得什么时候被送到了这里。
这里有苍白的、冰冷的、发霉的肮脏墙壁和一群穿着淡蓝色衣服的人。还有那弥漫了整间房间的、怎么也忽视不了的药水味。
宇杰的手脚不能动——很明显地,他被绑在了床上,用粗大的绳子。
他的喉咙很渴、很渴,不过他更想知道发生了什么,以及他在哪里。
一个年龄比他小的孩子,躺在他旁边的床上。
于是,宇杰开口问了。
“这是哪里?”
“这是第七人民医院。”男孩淡淡地回答。
什么?宇杰心里想,为什么我会在这里。
宇杰从来不认为他是神/经/病。精/神/疾/病/患者应该是什么样的?他们应该是衣衫褴褛、口齿不清、目光呆滞的。人人都会看不起他们,人人都会躲着他们。这样的他们才是真正的神经病。
而宇杰是什么样的?他,衣衫整洁。他的脸,每天都洗得干干净净。
他认为,让他在这里,把他绑起来,这是对他的侮辱。
他不过是想离开这个世界罢了,他对这个世界了解得太清楚了。
这个世界就是强者剥削弱者的牢房。
他就是那个被剥削的弱者。他,生为男人,他的拳头是无力。他被要求坚强,他的眼泪对于男性而言,不是痛苦的标志,而是懦弱无能的象征。
所以,他不会哭了,眼泪变成了血液。他拿着沾着铅笔灰的圆规,往自己的手臂上用力划开一道长长的血口。皮肤慢慢地绽开了,鲜血流不止,鲜红色的血液顺着手臂的肌理流下来。
所有人都沉默了,包括那些压迫者们的声音。
为什么他会被关在这里?
因为他写了一封与世界的告别信吗?
这难道是错的吗?为什么我们不可以和世界告别呢?
我们来到这个世界的时候,我们并不知道,我们愿不愿意来到这个世界上。
会不会有些不公平,当你来到这个世界上的时候,没有人问你愿不愿意来,但是,你想离开的时候,所有人都挽留着你,让你不要离去。
最后,带血的圆规和那封告别信,把宇杰送到了这里。
宇杰想要喝水,他用嘶哑的嗓子喊了两声。过了一会儿,一个年轻的护工走了过来,手上拿着水杯。
宇杰不适应这样喝水,大部分水还是从嘴里漏了出来,漏到了枕头上。
宇杰问护工:“为什么我会被绑起来?”
护工冷冷地说:“因为你不肯吃药,还骂了护士。你不听话,这里的第一步就是静心。”
护工走了。
几个小时过去了,宇杰想要小解,但是,他意识到他的双手被拷着。他明白,他的某个部位将要被其他男人触碰到,想到这个,他就觉得恶心。
“放我下去!我吃药!我道歉!”宇杰歇斯底里地大叫。
护工走了过来,冷冷地问:“真的吗?”
“真的!求你了!”宇杰觉得自己的内心深处和腹部就快炸开了。
绳子终于被解开。宇杰询问了隔壁床的男孩厕所在哪里,然后冲了过去。
要听话,不然,就会失去尊严,失去隐私。
深深地刻在了宇杰的心中。
宇杰看了一下周围的人,真的和他想的一样,目光呆滞,进食和如厕都无法自己完成的人。
他们生活在一起,说明他们是一样的。
他们是一样的!
宇杰觉得自己快哭出来了。这仿佛是对他的侮辱一般。
这里,对于宇杰而言就是一个新的世界。
这里,不能使用智能手机,你无法知道今天是星期几,无法知道周围发生了什么事情。平时0.1秒可以跳出来的答案,现在无从知晓。
这里,一旦不吃药就会被绑起来,隐私就会遭到侵犯。
过了不知多久,晚饭时间到了。
今天的晚饭是粥。粥很稀,几粒切成片的咸菜,浮在米上面。味道和这碗粥一样又稀又淡。然后就是吃药。
药很苦,它的味道像苦味的花绽放在自己的嘴里。药丸有时候会卡在喉咙里,不小心被呕出来,接着,几个小时都是这个味道。
晚上,电视机里放着无聊的电视剧,坐在他旁边的男孩看得津津有味。
睡觉时间到了,宇杰睡不着,因为隔壁房的大爷唱着不知道给谁情歌。
今天是几号?好想知道世界上发生了什么。
半夜,宇杰觉得有点冷。结果,看到他的被子被旁边那个男孩卷走了,宇杰没有办法,他只能让护工拿了一另外床被子。
接下来几个星期,宇杰都很听话,他表现地很“正常”。无论他有多么想伤害自己。
后来,他的父亲来了,他面对父亲表现地很亲和,很温柔。
再后来,医生说,他可以出院了。
他喜出望外着离开这个地方,离开了这个存在人间的“新世界“。对于他而言,不过从一个牢房逃到另一个更大的牢房。
评论要求:无要求
说书人日后提到二零六五年时,总说上海以前从没经历过这么冷的冬天。要是老头老太们记得,上次的严冬还得追溯到四十四年前。但说书的也就这么回事,你挑什么说,对面便信什么,几十年前到底有没有冻到骨头痛,其实没人记得。只有一点我们可以确认——正因为那年从元月起就天寒地冻,所以一些犄角旮旯里的怪东西也给冻醒了。人畏寒惧冷,怪东西可不怕。于是从大寒起发生的一系列事件,全部都得从这儿说起:
北京时间下午四点三十八分,怪声音突然在耳朵里嗡嗡大喊:走啦,赶紧地!潘推开不该碰的墙,拼命朝前冲。这路太长,尽头一个人都没,四周安静得像美人鱼沉睡时的泻湖,只有插座里微弱的电流声趋近水浪。入口朝内合拢,重新隐藏在混凝土墙的后方,这辈子第一次旅行,潘已经距离自己的世界五步开外。他低伏身体,脖子前倾,脚一蹬地——
跑起来吧,潘!
开始检查:脚步回声没什么两样,身体份量没变,头上没长角,呼吸正常,好了,确认完毕,没有异常,警报解除。他本不该出来,可一切都是为了胡克船长。拯救胡克船长是他在所难辞、刻不容缓的任务!潘借着本能跳过一个纸箱,绕过面板上显示着六位罗马数字的人形清洁仪,尽量快速地沿着墙面寻找出口。他知道这是哪里,船长的故事里说过,整个宇宙里同时存在着许多个世界,世界之外还有世界,也许是互相包裹着的,也许是互相平行着的……潘想,外面一定是个巨大而危险的世界之匣,或者也可以叫它“无限魔方大厦”,他从不知道出口会通向哪,因为只有胡克船长这样的星际航家才有资格到处乱跑。探险开始了!听说外面有的世界像永无岛,有的又像蓬莱,还有更多古怪离奇到再高明的小说家挖空心思都想不出,而他长大的这个一定是最小的。平行世界里自然也有人,长得和潘差不多,有鼻子有眼,有嘴有耳朵,说话是用嘴唇和舌头,但也极有可能遇见故事里长得像蚩尤的牛蹄子,癖好是光膀子掷大斧,一口一个生吞小孩。
路到尽头,潘朝左拐,尽量小声地穿过一间明亮的船舱。这间舱室不大,两侧都是高耸入天的木头架子,上面整整齐齐摆着些像画本,却比画本厚得多的画本。他分神一小会儿,又继续推开唯一一扇门朝外跑,心下有点犹豫这方向到底对不对——他手头没有导航仪,没有星盘,没到年纪的男孩本来无法像船长一样顺利穿过那堵墙,但潘却成功了。也许是因为连他们的世界也在代替胡克船长,从遥远的方块世界里向他们唯一的男孩大声呼叫:救救船长!于是他穿过连接世界与世界的隐形口袋宇宙穿梭装置,顺利降临到这里。
潘把大理石踩得砰砰响,弯腰钻过一个矮洞,抬手拨开葱郁的盆栽,越过一个宽阔的大厅。他尽量克制住好奇心,不朝头顶上闪亮的星星吊灯看太多眼。前方路不宽敞,四周都有墙或者其他舱房,整体通道都像极了小型迷宫,所幸迷宫可难不住他。他平时躺在地上没事干时就喜欢拿着船长送他的弹子珠迷宫玩,只要扫上一眼就能知道出口的路线,然后再啪地一扬手,在空中抖三抖,让那弹子球重新从一端滴溜溜地滚回另一端,游戏结束,游戏重新开始。行……得了,又是一个矮洞!这地方的人都住树屋吗?
可不能放松警惕了,潘!你还不知道这外头到底有什么。他自然清楚自己才六岁,比起胡克船长来,不够高,不够壮,也不够聪明,不该从那儿离开,辜负了门神。打小时候起,胡克就告诉他门口那株大植物叫桃树。它是桃树,却从不结桃,因为它是守护着潘的门神化身。好一株门神啊!它西南的枝桠叫神荼,东北那根又叫郁垒,把那些有毒的坏东西统统拦在外头,将他守在出世的度朔一方。但他也问,最近自己肚皮上新添的那道口子从哪来。船长让他躺着别瞎操心,可他昏睡几天几夜,手背留针插了又拔拔了再插,营养液从头到尾没有断过。潘猜一定是先头有坏妖怪闯进这里,绕过神荼的火眼金睛也逃过郁垒的苇索,在他身上划出一道大口子,掏出要吃的东西就逃。妖怪爪子上必然有毒,麻痹了他的直觉和神经,所以他才会什么都不记得,只剩下胡克船长同它英勇搏斗三百回合,大获全胜,还为了照顾他大半个月都不再外出执行任务。谁知道才消停没几天,他们的身上就出了毛病。
他看见最大的那扇门了,直觉告诉他这里就是迷宫的出口……这个世界一定很大,就连区区一个中转通道也够得上三五个他呆的那个。潘放慢脚步,越来越轻,直到停在胡桃木色的大门前,隐约听见耳朵根里一个声音又在跟他说:“快走啊,潘。”他在原地喘着粗气,伸手搓搓耳朵,心想:出口总是意味着另一个入口。他更用力地晃晃头,双手揣进口袋里,别听那个声音了,潘!想想左口袋的一截树枝与右口袋的一片树叶,它们还老老实实地呆在他的手心里,提醒他门神的庇护。潘深吸一口气,推开最后的门。
他从未见过的,比光昏暗上一百倍的光落了下来,就好像仪器充电时一侧光点的颜色。无数橘色的光点汇聚在一起,让他意识到这世界正在充电中。潘本能后退一步,全身起了层鸡皮疙瘩,既因为这陌生的光,也因为扑面而来的寒风。但这绝不是退缩的时候,瞧他潘又不缺胳膊不少腿的,连门神和穿梭器都没阻拦他出来,说明他就是全世界唯一一个能拯救胡克船长的人了。
男孩捏紧神荼的叶与郁垒的枝。时刻保持警惕,竖起耳朵,前进吧,潘!
时间拷过五点,潘在车来车往的马路牙子上一动不动。太多东西砸向他,把他降格成路边没人要的塑料玩具。胡克的声音钻进他的脑袋,大声嚷嚷着,“不要忘了啊,潘,我说过什么来着!”讲小人书时胡克总要强调进入平行世界前必须牢记的三个窍门,于是潘从懂事起就背得滚瓜烂熟,偏偏却在他真跑来这儿时两眼一抹黑,愣是什么都没记起来。
第一点是什么来着?对,对,你会看见一大堆陌生的东西,离他们远点!
现在,他完全明白了。眼前事物太多,声音太多,还有气味——都太多了!他抽抽鼻子,有水蒸汽,带芬达味的,还有汉堡包的,没有油条,也没有咖啡,别的都认不出来,全混在一起,什么都分辨不了。杂味就跟每次胡克回来时身上的味道一样……他过去总喜欢一头埋在他衣服里嗅。除此之外呢?参差不齐的高楼与天台,根本分不清究竟是高楼顶端有飞行器停机坪,还是高楼的平台上还长着更多格子间。路对面,它们一栋接着一栋渐入云端,表层像是玻璃,却没有反射出天空,而是和小行星一样傲慢地发光,很快变成胡克偶尔给他放着看的电视。但他从没想过世界上能有那么大、那么多的电视,密密匝匝地遍布在大厦的外头……这可真是电视魔方一样的大厦!兴许那大厦也能像魔方一样移动。
他不自觉地朝魔方大厦迈步,眼看硕大照明灯、挖掘机、弯曲起伏的轨道、高架路、驾驶器、电视机屏幕、倒扣的大银盆、跳热舞的粉红色女孩争前恐后地往头顶的天空覆盖,好像他压根就没从室内离开。沙丁鱼群般的银灰驾驶器又从他面前游过,它们曲线如鲸背,此起彼伏奔驰而过。潘看出了神,一开始他还以为这是场活生生的捕猎——火红圆头的那个就要赶上海蓝尖头那个了!他紧张得冒汗,可那圆头的赶上之后却什么都没发生,反倒有人从罐头里探出头来,横眉竖眼,朝他大吼大叫。那家伙的模样呢?两个眼睛一对耳朵,一个鼻子在中央一对嘴唇在下头,所幸不像一口一个吞人的外星人,潘不禁松一口气,奇怪伐,又不是我在追捕圆头!
潘再一次跑起来,咒骂与喇叭声紧跟其后,张牙舞爪,嗖嗖嗖地前来猎杀他。沙丁鱼群此起彼伏地叭叭叭,挖掘机不停下钻轰轰轰,上方轨道悬浮列车到站了滴滴滴,大厦上跳舞的男孩在唱歌喝酸奶的女孩又在唱另外一首歌,中间红卷头的怪人端出一份黑色的汉堡,同时的同时,他周围有人在说话,一个比一个更大声,涨红着脸的皱着眉头的大笑不止的,比他世界里嘈杂上一百个电视的声音。可他能问这当中的哪一个人?他要怎么开口说,早上好,这里是哪里,胡克船长在哪里?
别忘了平行世界注意事项之二:你们说的话有可能不一样,尽量别被发现,就算万分不得已被发现,也要装老外,千万别随便暴露,毕竟平行世界还是个未被大部分普通人发掘的秘密!
偏偏这时才想起,潘害怕极了。他东张西望,甚至再也顾不上等候时机,一鼓作气穿过车与车之间的缝隙,留下一大串行车云般紧急制动的痕迹,继续拖着这条歪歪扭扭的长尾巴跑向大厦。下一个难关!这些大厦一个赛过一个高,每个都自称是这个世界的最核心向他眨眼招手。他该找到哪一个?这儿有没有穿梭管理局?他该去哪儿问?这事情刻不容缓,他要是再晚上几天,也许失踪的船长就会没命!
自打十天前起,胡克船长的模样变了——耳朵里冒出些细细小小的白色绒毛,说话更大声,时不时自言自语。一开始潘完全没当一回事,以为是没见过的疾病,或是什么入侵的无害寄生物。可又过了几天,那簇白绒毛越长越多,就好像摘了一把云倒插在船长的耳朵里。他试着朝那怪东西吹气,却把船长弄得连连皱眉,绒毛倒被吹得漫天飞,数量完全不见少。他也警告过男人耳朵里长了东西,可对方照照镜子,却笑说潘又在幻想。他虽是个爱幻想的男孩没错,但也不至于连这都会看错。直到胡克消失的第四天早上,潘在镜子里发现连自己的耳朵里都长出绒毛了。绝对没错,这个黑头发灰眼睛,手还缩在棉毛衫袖子里的男孩竟然小小年纪就耳朵长毛!这可是前所未有的大事件,绒毛把胡克船长弄消失了,下一个是不是就要轮到他了?
潘穿过大鱼群爬上岸,抖抖衣摆沾上的灰,好不容易站稳脚跟,便瞧见面前一条狭窄老巷的入口。没那么高,也没那么吵闹,也许……他可以在这里面找到个好心人,耐心听自己说话,回答一个可怜男孩的问题,帮助他找到胡克船长。嘟嘟嘟,他背后的三色灯又变颜色了!这下可好,更多人朝他涌过来,比语言更麻烦的事情正等着他——显然,这儿的人都不懂避让。先是一个手拿仪器穿着紧身衣的女人迎面撞上他,她一挑眉,张口便说,“……小赤佬寻西啊?!”语毕又变了脸,对那设备说她马上要去暴力猩猩那儿上瑜伽课,达令我们七点见。真奇怪。他站稳身一扭头,又一头撞上荧光绿团子头的少年,他脑袋上好像还带着防风镜,嘴里嘟嘟囔囔着什么,比起潘来似乎更惊讶他们竟能撞个满怀。潘一时间走也不是,不走也不是,完全弄不清楚这儿的人们究竟在搞什么,就好像他们的额头上都装有什么看不见的传感器或电子探测仪一样,又或者他们的身体之间天生就有微弱的磁力互斥,才能解释为什么所有人和刚刚的车辆都会在最完美的时机避开对方,并毫不减速地继续走下去。但潘既没有传感器,也没这想象中的磁力,因而在这路上举步维艰,跌跌撞撞,最后彻底被兑进人流中,如被绑上了过山车一路滑向未知的终点。
终点倒是没花太久。他穿梭在鳞次栉比的商铺,珊瑚群般的广告牌霓虹灯从他两侧飞快后退,它们瞧起来简直都差不多。想想威利在哪里,他默念道,一边牢牢记住一路上走过的弯道,以防找不到回通道的路:先左拐右拐再右拐,笔直走一直走过门口有条大鲨鱼的店,再朝斜前方顺着人流走过最香的那条路……
停下了,到这里总算停了下来,最后一群推搡着他走的人们也在这里完全散开,各走各路各回各家。警报还不能解除!圆盘时钟,十二又六十个刻度,这是胡克船长教他的独门秘诀,外头小孩都不懂的老暗号,如今他发现这是个确认方位的好法子。此刻这颗被人潮拍上岸边又被独独留下来的小石子,正紧张地直面着他前方一点钟方向的男人。这人在任何一个平行世界里都能算得上孩子们的噩梦。他脸盘大如钟,双眼亮如铃,额头尤高,鼻子通红,双手叉腰,身影完完全全把潘罩住,正炯炯有神地盯着他,似乎潘彻头彻尾是个不速之客。要是故事里铜头铁额的蚩尤真实存在,恐怕也不会比他长得更威严、更恐怖了。
潘捏紧双拳,鼓起勇气,用平生最礼貌和气的声音问道:
“古藤……猫宁。个地多果?”
那男人瞪着眼,举起右手,指着上方发光的灯箱,特意又挥了挥,好像他的手指是指挥官的教鞭,“去去去,侬覅混腔斯,小人伐能跑到个地来呃呀。哎!阿拉讲的就是侬,小驹头,再哪能看都伐能放侬进去呃呀……眼睛倒好好瞪得老大,字伐认得啊?侬头顶桑,灯管高头:十八岁以下,伐准进去。晓得了伐?伐来塞的呀!”
潘眨眨眼。铜头男人朝他吼着他听不懂的语言……但也并不是完全听不懂的话。有一些字眼,船长教过他,比如“眼睛”,还比如“伐来塞”。可剩下的他就不明白了——
“小赤佬侬等了个地组撒?!”
铜头双手叉腰,继续质问道。他声音太响亮,潘从未听过人能发出这样的声音。声音简直不是从他的喉咙里出来的,而是和铜锣一样,在他的身体里形成了百倍的共鸣,朝潘猛地发射过去!男孩怕得不敢动弹,僵立在原处,“……开普腾胡克!开普腾胡克!”潘慌慌张张解释道,“吾在寻伊!”
可这话显然是火上浇油,怒上加怒,铜头逼近潘,作势就要推搡他,“喂……侬聋特了啊?!”潘连忙后退好几步,泪水逼上眼眶,看样子他这是碰上一口一个小孩的外星人了!他不知是更害怕还是冷得瑟瑟发抖,本能地双手抱肩蹲下身,朝铜头做出服软的姿态,只求他能不要吞掉自己。耳朵里的绒毛叽叽喳喳冲他说话,声音越来越大,“潘闯祸了,就要被人教训,好好打屁股了,嘻嘻嘻!胡克船长不要你啦,该拿你去喂外面的鳄鱼了!”
闭嘴!潘大喊道。就在这时,男人背后小平房屋檐处延伸出来的一截灯管上,出现了一个小小的身影。那身影他从没真见过,但却在故事里想象过无数无数遍,因此又比任何人都要熟悉它的轮廓。潘简直不敢相信这眼前的奇迹——他擦掉泪花,用力揉揉闭上的眼睛,默数五秒,喃喃道:希望我没有看错、希望我没有看错、希望我没有看错!重要的愿望要许三遍。走道上脚步声漫过又退潮,他握紧小小的双拳,全身抖得不行,满怀希望睁开眼。
那身影还是好端端坐在上方,晃着腿,悠哉悠哉俯视着他,跟五秒钟前一样。一双亮眼睛。
潘蹭地一下原地蹦起,也顾不上铜头的威胁和绒毛的声音了,他高高举起双臂,来回使劲挥舞,急迫地冲那小小的影子喊道:
“汀克贝尔!汀克贝尔!救救吾……爱姆潘!”
被称作“汀克贝尔”的身影也站了起来。它看上去那么小,又近乎透明,在灯光上方的夜色里本身就像是霓虹的化身,险些就要跟着理发店的三色灯柱一起晃啊晃地消失在升起的月亮下。可当它真正往前一步,踏进月光里时,潘才发现它虽然也是个“她”,巴掌大,腿滚圆,鼻子尖,脸色臭,却跟画本上的汀克贝尔有那么点不一样——头发不是金黄色的,衣裙不是叶片扎的,就连背后都没有一对亮晶晶的透明翅膀,只有抱着双臂的劲儿倒是一个模子里刻出来的。
“徘。”她说。
“派?爱姆潘!”
“是徘。”她又说。
不管是派也好徘也好汀克贝尔也好,潘急得大声抽噎了一番,现在都不是说这个的时候吧!“徘!”他带着哭腔大喊道,“救救吾!”
“听不懂。”
回以他的声音清脆,悦耳,又有点过于尖锐,妖精的身影从天而降,漂浮在他与铜头的中间。潘确实不理解她发出的声音,也许这就是“汀克贝尔”们的语言……这可跟故事里说好的不一样。听不懂妖精语言的人不应该是勇敢的潘,而是那些普通的小孩,比如温蒂之类的才对啊!潘拼命摇头,右手三指并拢,甩到一侧,像是洒下一把无形的花瓣,朝自称“徘”的小东西喊道,“奎克立!仙——尘——!”
只要有仙尘……!只要沾上她们的仙尘,他就能跟这个不用翅膀也能漂浮在空中的妖精一样从这里起飞,逃过怒气冲冲的铜头和他机关枪似的诅咒,冲出层层高楼与林立的霓虹灯牌,再也不用管那些横冲直撞的人们,畅畅快快地在天上飞。也许一开始他飞得不好,腿脚乱蹬胳膊乱挥,掌握不了浮空的平衡在空中翻跟斗,但他学得快,一定能在今夜就穿过厚厚的云层抵达胡克在的地方,寻得他们停在码头的船,然后找到远古记载里写过的解药,把他们耳朵洞里的绒毛拔干净。潘对此深信不疑。
铜头一头雾水,顺着潘的视线上看看,下看看,竟完全看不见徘,反倒彻底被男孩激怒,“册那搞撒体啊?!”他一把抄起屋外的老扫把帚就作势要抽人,径直朝潘吼,“则戆比样子装腔斯有撒意思啦,侬白相吾啊?!”潘赶忙灵活地跟着扫把头袭来的方向往下一蹲,正想大喊徘的名字,便瞧她轻盈地顺着风向绕着铜头转了一圈,随后停在男人的大脑袋上,双腿盘起,悠哉地摇摇头,“快逃。”
“啊?!宁来疯咯?小赤佬今朝吾就请侬吃顿桑活!!!”
左挥一刀右来一拳,潘原地蹲蹲起起好不忙乎,还赶着空朝铜头顶上憋出一句你究竟在说什么我听不懂!但这下徘也知道他们谁都听不懂谁的话了。她从铜头乱糟糟的灰发巢里起飞,骤停在距离潘一拳开外的地方,盯着他的眼睛。潘这时才真正看清楚她的模样:
小鸟那么大的女孩,衣服紧巴巴,裙摆垂到脚边,长卷发,牧草色,金鱼鳞片似的长筒袜,下一秒就能上画片。
她朝他勾勾手指,身形不动,手臂却在身旁作势交错挥动,语气平稳,张口就道:“跑啊。润。尼给咯。库尔斯。热恩,潘!”
这话语中的一部分突然如闪电,猛地击中潘——他听懂了!就这么一个字眼,简简单单的发音,从这个平行世界里出现了熟悉的话语,她在说的话就和他耳朵里的绒毛对他说的话一样,就像是一声枪响、口哨、发号施令!跑啊,潘!他们几乎同时弹起,潘踩着扫把帚趔趄几步,一手撑地压背,低头躲过铜头伸来的神掌,朝右打个滚卷上一身土,又凭借低重心迅速恢复身体平衡朝前冲刺。此时徘已经领先他五十米,在前方晃晃悠悠地背对着他继续飞,瞧她在空中的模样!就好像把这世界的每个人都牢牢凝固在地上的叫“格拉维体”的东西完全不存在一样,不愧是汀克贝尔,真正的妖精一族!
“各记吃痛,晓得跑路啦?忒嗳了!!!”
铜头也是较上劲,反手一扫帚柄把店门砰地撞上,就势追着潘要打,可怜男孩仅仅是回头看了一眼便再也不敢回头第二次,跟着徘撒腿狂奔。平行世界注意事项的第三点不合时宜地闯进他的头脑:
看见平行世界的自己就会死是星际航家骗小孩的,可倒真是触霉头的坏事,如果发现,要第一时间告诉你的长官,避免对方告密,引来其他世界秘密军队的入侵战争!
他顾不上再张望,想今天运气还算不错,至少这一个还真没撞上,说明平行世界之神还是眷顾着他的!眼前,起起浮浮的徘就像是海面上小小的充气坐标,成为他此刻唯一的希望。
中场休息结束了,想要活命就跑起来吧,潘!
潘大汗淋漓,气喘吁吁,一瘸一拐,好不狼狈。左腿抽筋了,这会儿跟风中残烛似地簸箕着,像个身体挂件,绒毛在耳朵里叽叽呱呱,说什么汀克贝尔是个骗子啦,她就是想戏弄潘啦之类的话。这个潘也不是没想过,可真不愿意相信呀。在风尘四起的泥地里,连沙子都恶劣地钻进他的左眼,痛得潘不得不停下来。
入夜,寒风来得比一个小时前还要凶猛,吹得他裹紧单衣来回哆嗦,可全身热度都在往头上涌,集中在他的脑袋里,额头上,在薄又苍白的皮肤下泛出红彤彤的一大片。他又冷又热,肚子咕噜噜乱叫,连耷拉在脑后的细辫都没了精神气,缩在衣衫里贴着背脊,挠得他抓心的难受。已经跑不动了,再也跑不动,绝对跑不动了,两条腿就跟快断掉一样,脚酸得不行,甚至脚底板还破了一大块,疼得钻心。绒毛也觉得冷,更加往里地钻进他的耳道,嘟嘟囔囔地说他肯定是救不出胡克船长的,现在连他在哪里都找不到,用脚也知道六岁小孩肯定做不到,更何况现在脚也累得想不动了,都时候能活着回去都谢天谢地。潘发誓自己这辈子都没走过那么多,那么长的路,光是想到自己也许回不去了,他就忍不住想哭。但眼泪反倒把他左眼里的沙子冲了出来,没先前那么疼了。他用力揉揉眼皮,寻思就算被铜头打死,他也绝对不跑了,要是铜头还提着扫帚柄打他的屁股,他也只会脸朝下平躺在人行道边,说一句阿爷请便,该怎么揍就怎么揍,别客气。但这时候连铜头都已经不见了,整条路上只有行色匆匆的行人。潘一抬头,徘还在前头静静望着他,面前一长串往地底下去的阶梯。
想到要是继续跟着徘就得走上一百零八级台阶,潘恨不得直接团成一团滚下去。好想哭。“徘……威尔阿拉狗引?”他话音刚落便被自己的声音吓了一跳,一通快跑,连他的喉咙内侧都像被那妖精的裙摆割了似,哑得潘都不敢相信。好想哭。反正徘看上去也听不懂他说的话,他还是干脆闭嘴为好,能不能一屁股坐在地上不动。好想哭。但他一转头就看见地上一汪小水潭,倒影里自己脸赤红,耳朵里一对白绒毛让他看上去活脱脱个猴子屁股。
这下,他的脸更红了,嘴一瘪鼻一酸眼一热,胸口胀得很,“……吾依噶乃以!”
“潘。”
“依噶乃以!!!”
“潘。”
徘最后回头看了他一眼,也不再管他,消失在阶梯向下的阴影里。潘咽了咽口水,这个地下入口明明灯火通明人来人往,甚至拥堵程度不输先前那条大路,但他却觉得好像一张从地上张开的大嘴巴,就要伸出舌头,把他们全部一口卷入。上方一个赤红色的圆形标志发着光矗立在一旁,四个他看不懂的大字“南京东路”悬浮在头顶,像警告。他踟蹰一会儿,还是拍拍屁股咬牙跟上。
地下城更像迷宫,条条大路绝不比今天他见过的任何一条短,两侧商铺从上头原样照搬,玻璃橱柜里漏出的麦子香勾得他肚子难受。可徘还在前头示意他抓紧时间,远远招手。他确实学得很快,先前一阵过山车,接着为了逃脱铜头一通狂奔,潘逐渐琢磨起人群的秘诀。迎面相遇前刹那的犹豫和停止,眼神从正前方挪到他的右手边,这时便不用减速;脚步慢了,电子设备上运动的手指停了,走路时双臂的弧度被打断,脚尖朝自己的左手边晃,那他就得赶紧往右手侧多跨半度——再加上有徘在前方带路,他总算在人潮中劈出一条只有他才能看穿的小径。看样子,这个世界里行走的秘诀,潘已成功破解了!等搞定了寄生在他和胡克身上的绒毛,他一定要把这番冒险朝他好好炫耀一番……
他浑水摸鱼穿过比他高五个头的深灰窄框,面前剩下一长排通道,每一条都仅能容纳一人,中央两扇相对而立的机械门将他拦在后头。潘假装伸懒腰,左右一瞧,人人都像什么都不需要一样就能使唤芝麻开门,顺利从中走过,只有他慢了五六秒钟,背后一长串人顿时齐刷刷眼露凶光,脸整张皱起来,面无表情死死地对着潘,好像下一秒就要把他拎起来,甩出这地下城。
……徘呢?徘可没这烦恼,她仗着个头小还能飞,在他前头翻了个跟斗,指指那扇小门,竖起大拇指,倒过小拳头,往下抖了又抖。饶是潘都晓得这是妖精在嘲笑他,真不够讲义气,也太赖皮了!他恼得很,甚至听不到绒毛对他说话,气得后退一步,众目睽睽之下,他身子朝前一扑趴在地上,两手像划水一样撑着地面朝后一顶,便像条滑溜溜的鱼,从隔板与地上的夹缝间滑进站。徘见他顺利过关,完全不等他,继续朝前飘,忽闪忽闪地像萤火虫。潘紧随其后——还剩下不到五十米!人群自觉在划着黄格子的地上分成好几群,露出一条正中央、空旷且唯一的道路,就是替他准备的!他甚至都没来得及注意到那辆列车空荡荡的,上面几乎看不见一个人影——
嘟嘟嘟!嘟嘟嘟!警铃响起,从上面下来的人都走光了,潘跟着徘飞奔——还剩下不到二十米,冲刺!徘先跃上去,紧接着——潘成功把自己射门!车门在男孩身后不足一指处缓慢合上,也把站台上一堆稀奇古怪的眼神拦在后头。男孩用力一拽夹住门缝里的衣摆,猛地摔进车厢里,咕噜咚跌坐在车厢与车厢衔接处的角落里,震得他屁股痛。
干得好啊,潘!绒毛在耳朵里说,然后呢,然后你要去干嘛,你想过吗?
“徘……”他四处张望,正想大喊妖精的名字,徘就朝他竖起食指,贴着嘴唇,做出“嘘”的暗示。潘即刻收回声音。这车厢跟潘在画片上见到的银河铁道列车一样……他一直以为那列车是往天上飞的,但原来还有在地下钻的。车厢看起来没什么特别的,两排长座椅迎面相对,也许是为了讨好小孩(但不是讨好像潘这样的小孩)而涂成了明亮鲜艳的绿色……这绿,要多显眼有多显眼,是“汀克贝尔”们叶子裙的颜色。再加上人们都乖乖地让开到一边,徘独辟一条路引他上车,他便认定这列车必然是仙尘列车,尽头就是妖精们居住的地方,难不成这世界上也有个永无乡?
啪嗒。永无乡的啪嗒声代表雨季来了。啪嗒。绒毛说:戆不戆啊潘,这明明是人的脚步声!潘一个激灵瞪着徘,车厢里明明一个旅客都没有,一节接一节的列车尽头却出现了人的声音!
徘耸耸肩,看不出是不是有点无奈,指着座椅底下足够一个成人躺进去的空间,戳了又戳,示意潘朝下面躲。潘不知该躲什么,但瞧徘那副模样,谅她也拉不动自己,要是自己不乖乖照办,说不定她又要摆出小瞧人的傲慢劲儿。他真讨厌被人小瞧!虽然潘腿酸得几乎快动不了,再怎么使劲也跳不起来,男孩还是顺势侧躺下来,往那排塑料座位底下滚。一圈接着一圈,再一圈时稍微挪挪方向,屈膝把腿收进来,好了!他汗湿的背脊紧紧贴着车厢内侧的墙面,徘站在他面前,小小的手掌几乎碰到他的鼻尖。那脚步变响了,变慢了,越来越近。他双手捂住脸,恨不得把潮潮的呼吸也一起咽下去。
然后那脚步停下了。
他怎么给忘了呢?他有门神的庇护,谁又知道,这世界的门神会不会就是这仙尘列车上的乘务员,可着劲儿地要把不该去永无乡的人全部抓起来,吊死在树上?他紧张地盯着徘,以及徘身后的那双黑皮鞋,那双皮鞋又大又旧,一只就比他脸还大,他根本不敢想象那是个多么强壮、多么高大的门神啊!
“……喂?”
潘屏住呼吸。
“姆妈啊?”潘死命按住自己又开始抽筋,止不住抽动的左小腿。“……哦,吾今朝回去切饭,覅等吾的呃,㑚西切起来好类。”
潘咬紧嘴唇。列车仍旧在哐当哐当行驶,窗外呼啸而过的风声在地下通道的罅隙间尖叫,潘的腹部飞快起伏,呼吸又浅又快,奇怪这门神声音好像不似先前铜头那么愤怒,那么叫人紧张?但徘还没准他出去,那双黑皮鞋还在原地——只要它还没动,潘也不能动。
“……隔夜菜侬就掼掼脱,啥体勿肯呢……吾此地老忙额,咕特了啊!”皮鞋边说边走远了,座椅下的两人都松了口气。这时候列车的报站声又响起了,潘艰难地从底缝里爬了出来,蜷缩在明晃晃的角落里,仰头瞧侧后方的透明墙,外头各种各样不知含义的数字和广告牌发着光,连成一道道弧线断断续续地迸现又消失,像烟花,也像仙尘。
嘟嘟嘟!喇叭又叫,列车缓缓减速至停下,两侧门全部打开,车厢内灯熄了。潘四处张望不见人,跟着徘轻手轻脚下了车。翻过尽头围栏,下到轨道,再往前走数十米,便能看到墙一侧嵌着一道掉漆的铁门,上面挂着老式样的铁锁,锁扣开着,门上有不显眼的涂料写着“18号”,看起来许久无人维护。这地处得巧妙,像在整个改建时期完全被遗忘在了通道的另一侧。潘面对这扇不起眼的门,想起来到这个世界之前在他背后合上的那堵墙。难不成他们接着就要从这个世界再跳跃去另一个?但这几乎不可能,一个世界里只能有一个平行世界的穿梭仪器,而这世界唯一的那个则在他来时的通道里。
他满腹疑问,跟着徘推开虚掩的门。徘移动得极快,前一秒还在他指尖前,下一秒就消失在群叶背后。她还说了句什么,但潘没听清——这时,他险些动摇了。也许胡克船长说的也不一定对……也许这世界还真有两个平行宇宙穿梭器?他怎么都无法把眼前的这一处与身后黑黢黢的隧道连接在一起,也无法与繁华的地下城喧闹的地上城相提并论。这儿才是他熟悉的那种世界:郁郁葱葱高低不一的不知名植物,柱状结节拔高的翠绿矮竹,纤长细软垂了一地的藤枝,空气中还弥漫着细小的水雾,洒落在他两个巴掌大的锯齿状叶片上,低得快要触到他额头。甚至,他都完全忘了自己累得抬不起右腿,左腿又在隐隐抽筋不听使唤,耳里长着无药可救的绒毛,天边有个等他去找的胡克船长了——
他眼前这风水宝地,要么就是传闻中不知去处的岱屿,人称永无乡的人鱼与妖精之所,要么就是不咸山下妖怪遍布的大荒之地,不管哪个,哪个他不都记得清清楚楚?他听了那么多故事,难不成就是冥冥之中,为了这一刻专门准备的?这下,他更笃信徘就是他的“汀克贝尔”,带他找到世界真正的核心,在这儿他一定能寻得胡克船长的线索和绒毛的解药!
“……谁啊这是?”
潘急吼吼往里冲,没等徘跟别人打招呼就径直闯了进去,结果倒好,一脚绊在花盆前头的木门槛上,摔了个狗啃泥,一下就给摔懵了。接着那帘幕般的枝叶窸窸窣窣抖来抖去,来者拨开比潘还高的枝条朝他走来,看上去活像印第安人,甚至比印第安人还要再印第安一点。身上焦黑,但又跟泻湖水面似的,泛着光下才可见的银白波澜。潘从未见过这样的人……除了在画片上。超级印第安人越走越近,潘的脑袋也跟着越仰越高,直到最后脖子都恨不得歪成一个直角。他可看不见对方的眼睛,那双眼睛和动物世界的老虎一样,藏在没剪的长头发后面。
那人挠挠头,“哎哟折腾了一宿,这回钱还没到账儿上呢就又来了个兔崽子,你打哪儿来的,咋找着这儿的,要干啥儿呢子?”这声音听不出是男是女,身形也分不出是男是女,头发前面长后面短也不知道是男是女,反正多少算是个人样,套着条松松垮垮的白背心,下面一条褶裙……哎,是女的。这会儿她在潘面前蹲下来,脚尖朝外,两腿岔开,好一个标准宽深蹲,再来俩胳膊肘耷膝盖上,脖子往前一凑,一派地痞流氓味儿,走光是不会走光的。但印第安酋长是好人,眼前的人既然比印第安还要印第安,就不太会是坏家伙,既然是女的,说不定就是长太快的印第安公主虎莲,头发老得更快,所以全白了。潘顿时心里门儿清,壮了胆子,干脆翻过身,肚皮朝上躺在地上赖着不动,可劲儿地抬着脖子,左右张望寻找徘,发现徘这时候已经躲到了那人的背后,从耳朵根下探头来瞧他。他的妖精干嘛要跑到别人那儿去?潘有些不解,但该做自我介绍的时候还是要做自我介绍的,他倒着看那人,头发戳得他眼痒痒,“古藤伊芙宁,爱姆潘!”
“……啥玩意儿?这孩子也忒怪了吧!”
“他叫潘。”潘充满感激地看了徘一眼,但眼里还在无声质问:你不是我的妖精吗?她没看见,眼睛只瞅着白头发,又不说话了。他们三人之间沉默了会儿,但白头发像听得见潘没听到的话,还低着头,也没摘耳机,手指飞快地在屏幕上划来划去,一边嘴里答道:“又讲笑话!要我看倒有可能是那边那坨灵器搞的鬼,看上去成天都不动,其实在马路上到处捡小孩,是不是啊,贤余?”
潘跟着她扭头看,透过枝条缝隙,一条鱼在他们右手边不远的地上躺着,有气无力拍拍尾巴。这不符合潘的常识,或者说也不符合任何他画片里看到的常识,鱼不是两栖类,不能在陆地上生活,即使短时间可以靠皮肤呼吸——他左探右瞧,无论是白头发还是徘都一脸习以为常的模样,这也未免太奇怪了!难道这世界的鱼类都把鳃当做腰部挂件?胡克船长平时究竟都在什么样的世界探险啊!白头发接着又晃晃手中的设备,潘知道这个世界几乎所有人都仰仗着这小玩意儿——在路上,他看到他们从不离手,片刻都无法从它身上拔开。
“不是贤余,”徘说,“画皮,潘是我带回来的。”
她仍旧那副不温不火不冷不淡的样子,就好像刚刚带他狂奔过境的人压根就不是她,而是另外一个妖精。听见这话的白头发也无动于衷,连头都没转——就跟那条街上的铜头一样,潘暗暗想到,他们究竟有什么毛病,竟然看不到汀克贝尔?可是,如果这儿不是永无乡,而是永无乡之外的世界,那么他们看不见汀克贝尔就说得通了……
原来如此,他们都是大人了!大人没法看见孩子们的妖精,自然也就看不见徘。可不同的是,这个叫“画皮”的白头发显然能听见徘,只不过却对着手中屏幕接话,“……现在的宠物手游还能自己出去捞人了?这可真是奇了怪了!那要不跟我说说,这个话都讲不利索的潘,到底碰上什么事儿了?虽然看上去还是个小学生,但小学生的生意我也能接啊,报酬好说,好说。”
徘不说话,从画皮的肩上跃起,停在半空中,竖起手掌,手臂伸直,挡在自己和潘中间。潘理解这手势,代表“停下”,于是他没接画皮的话,躺在原地。她说:“不动。”继续维持着“停下”的姿势。潘立刻明白过来她在教会他他们使用的语言,于是跟着说道:“潘,不动。”
徘点点头,脸上表情也看不出究竟是不是满意,立刻从潘面前消失了,又来!连个招呼都不打!只剩下画皮笑眯眯和潘对视,一双苍竹似的眼睛半凶不凶。那绒毛趁安静时又说,她瞧不起你!它说,她看你就像看个笑话,你是从哪里来的小屁孩,谁会把你当成一回事!这声音总跟他自己的一模一样,潘每次都吓一大跳,险些以为是自己在说话。徘这时就回来了,她明明才走没多久,一分钟有吗?大概才二十秒。她回来的时候还是一个小人儿,在空中跃向潘,“你要解决这东西?”她抬起双臂,指指自己两侧的耳朵。
潘拼了命点头,“吾有!开普腾胡克有兔!救救阿拉!”
“救了你,其他人也都会好,我就一个条件。”
她在说什么?她会拒绝吗?潘紧张得不敢眨眼睛,心脏扑通扑通直跳。徘竖起食指,坐上画皮鼻尖,两双眼睛倒挂在潘上方,潘也目不转睛盯着看,盯成斗鸡眼,不懂徘什么意思,但反正只管说好。
“当我的APP。喊你的时候就得出现跟我走,一次闪退,就把你卸了。”
画皮朗声大笑。应用程序是什么潘不懂,闪退和卸了在说什么他也不知道,但是要跟着徘走,他能听懂。“汀克贝尔”们怎么会害她们负责的小孩呢?“……哈以!”他响亮又郑重地答道,也不顾耳朵里那声音在大喊不要相信陌生人,狠狠地揉了一把,把整个耳朵都搓红了。
徘勾起小手指,在潘面前晃。但她又不碰潘,于是潘只好学着她样,也勾起小指,隔着一寸同她拉隐形的勾勾。这姿势他知道,拉钩上吊,一百年不许变,他跟妖精缔结了约定,往后她可不能反悔,也不好再戏弄他了,潘松了口气。这时那条叫贤余的鱼适时发话,声音又沙又含糊,像把蟠桃塞进了鳐鱼嘴里,“行嘞行嘞点到为止啊!你们都别在那儿欺负小孩了,徘跟娲讲好了,你们过去吧。”画皮这才背对着潘站起身,穿过他们眼前森林般茂密的绿植,潘爬起来跟在她后头,才发现她其实长得很高,甚至跟胡克船长差不多。
穿过门口摆得密不透风的绿植,他们来到房间中央的一小块空地。上方、侧面的不锈钢扳手上、墙上凸起的木条,任何能够悬挂着东西的地方,都悬挂着鸟笼——他根本没法分辨各种的区别!从画眉笼、百灵笼、绣眼笼,再到八哥笼、芙蓉笼、鹦鹉笼,他只知道有大有小,平顶圆顶拱顶,抱不住的和单手能提的……还没等到潘开始提问,贤余就躺着悠哉发话:“认识下呗,整个上海滩,只有她能立刻搞定你耳朵里的东西。潘,来见见娲。”
被这花群般的鸟笼簇拥着,少女背对他,坐在一台老式轮椅上。她手中还提着大象水壶,一头齐脖根的蓬松黑发,若没有那惹眼的轮椅,看起来就是个乖巧的女孩,比徘和画皮都要普通多了。这时她弯下腰,把水壶搁地上,双手搭上两侧把手,有些费劲地转动着轮轴,整个转过身来。
一对大红塑料发卡贴着额角,细眉毛下垂眼,肤白至发青,有雀斑,她看起来没比自己大多少,潘想,又似乎其实比自己要大了很多很多个六岁……因为他总觉得她有点生气。但并不是说,她这时候在生一个陌生闯入者的气,或者在生画皮和徘的气,而是好像她一直都在生气,因为生了太久的气,所以潘都没办法分辨现在她到底有没有在生气了。
“你好……你就是潘吗?”女孩问道。
门缝里漏进隧道的穿堂风,只见她腰部朝下,褶裙以内,轻如薄雾,空无一物。
徘走在鸟笼的竹条边缘,摇摇欲坠。墙边没有落地窗和花园门,自然,这是地下,别痴心妄想什么窗明几亮的大房子,咫尺乾坤的园林,更别提藤萝蔓挂的池岸了。她俯视着几个人头顶和黑豆鱼眼,默念道:“这是没完全显形的娲,那个黑皮肤白头发的怪人Owner叫画皮,明明可以从旧手机化形成人却要当一条鱼的是贤余,没来的大学生名作蚕马,再加上我,秘密基地里原本一共就五个人,直到潘闯了进来。”
二零六五刚过大寒,立春未至,在画皮手机的“101宠物店”游戏存档里,截止至程序上个版本更新里的大寒节气限时每日打卡分享饲养心得满十次即赠戴斗笠幼绵羊的活动记录仍然为零,徘代替画皮,继续在这天的饲养日记里写道:
“今天Owner没有按时打开APP给金鱼喂食,也不知道金鱼的饲养指数到顶可以领金币解锁其他鱼类;距离我出现过去一个星期,她仍然看不到我。”
虽说是写,但只要靠她动动小脑筋,稍微用劲地憋一憋,它们就能自动“写入”画皮的游戏数据里,成为徘的一部分。别管怎么做到的,就跟人活着的大脑也会记忆一样——只是对徘来说,只要她愿意,记忆完全不存在人类大脑的损耗,就算不写进数据里,她也能记得一清二楚。这就是成为一堆数据集合体的灵怪,或者说成为电子幽灵的好处。可自然,电子幽灵也有坏处……
“侬好,爱姆潘!”潘可怜巴巴站在画皮和娲的对面重复道。耳朵毛茸茸得跟考拉似的,表情却像条淋雨的小白狗,和被捡回来时一样泪眼婆娑,滴溜溜的眼睛转了一圈扎牢在徘身上。也真是奇了怪了,现代社会,器物怀着一份执念历久成精也大不如那精怪传说盛传的年代,能不能被人类看见都靠说不清的缘分,修行深浅就跟手游抽卡一样都是玄学,而像她这样的电子幽灵,全是因为数据储存在“贤余”这台成功化形的手机里,才能拥有现在的形态。也不知道潘到底是贤余的有缘人还是自己的有缘人,这满大街的人人人,偏偏只有这一个小鬼头看得见来无影去无踪,抓不住碰不着的徘,还在刚见面时就没礼貌地用手指着她大喊别人的名字,呜呼气哉!
可气归气,回到正经事儿上,徘也是眼尖,远远一瞟眼便认出潘耳中的两簇绒毛绝非普通之物——逆着一路人流,她清清楚楚看见男孩跑来的痕迹。到处都是白绒毛的痕迹,沾在梧桐树干、人行道边、高高低低的广告屏幕上,风一吹便朝外疯狂飘散,传播到更远的地方,钻进其他没有耳机塞着的耳朵里,伺机发芽生长。它露出耳朵口后呈苞状,细看绒毛像极细的羽毛,聚成拳头大的绒球,简直就像耳朵里长出了蒲公英。但长在人耳里的蒲公英可是前所未有,闻所未闻,也不知道这怪东西是不是有害,会造成多大影响。解救潘是个名头,替娲把看似无害的绒毛怪异带回来才是真。
徘叹口气,循着无形目光,闪现在娲的轮椅把手上。此刻,少女俯首看她,显然也明了徘将男孩带回来的原因,若有所思,“……《唐本草》上倒有一处,写的就是蒲公英。”
潘一脸犹豫地看着娲凑向自己,她贴得太近,又朝他伸出手掌,男孩瑟缩后退,又细又长的小辫子像一条尾巴晃了晃。徘停在娲肩头,两脚耷拉在米奇头商标的圆耳朵上,朝着潘竖起手掌,手臂伸直。潘的脚步顿住了,“……不动。”他依葫芦画瓢重复道,倒真的记住了徘的命令,不再动了。乖小孩,比画皮要乖。
娲左看右看,那两簇蒲公英就像倒插在潘的耳道里,除了上方空调细小的气流吹动外没有任何自主活动的迹象。随后娲飞快伸手拔下几根绒毛,那细丝登时活了过来,灵巧地就要从她手掌里腾起,从指缝里钻出去找个地方钻。可少女倒眼疾手快,将它捏牢在两指之间,“你曾是一味良药,后来人都渐渐忘了你解食毒,散滞气,只当你是高架桥下的野草……所以你记住了?”
“怎么回事?”画皮问。
“……它扎根深,散播快,重疑虑,养惑心,善仿人声,道人难言之楚。人多的地方,难免会生出这种怪异,不足为奇。”
难怪总见潘自言自语,像在跟什么人争论似的。徘恍然大悟,原来正是这蒲公英在他的耳朵里作妖!潘弓起背,搓着两侧手臂,又问她,“徘,徘,汀克贝尔,看得好伐?”
画皮左瞧瞧潘,右看看娲,也不知道潘究竟在跟谁说话,嘟囔了一句,小兔崽子的白日梦朋友?徘被这问话刺痛,但也顾不上画皮,指指耳朵说,“这里的东西——”,再指指嘴巴,一张一合,最后指指潘,“跟你说话——?”
潘拼命点头,“哈以,哈以!伊刚闲话,刚谢特,爱姆阿弗雷德,吾要开普腾胡克!”
娲也没费劲听他说了什么,在灯下举起绒毛,眯眼看了看,“……它最初应该是颗种子,年纪才几天就长成徘说的那样,应该是刚出现时就离个不得志的家伙近,还被它特意种进人的身体里。选了耳朵,倒是聪明。”
“我觉得挺好看,毛茸茸的跟耳套似的,”画皮下意识地掏掏耳朵,也凑过去打量蒲公英,绒毛朝她晃了晃,“接下去呢,要除怪吗?”
“自然。”
待机中的贤余正在小睡,反正也用不上他,没道理不睡觉。娲瞟了眼一旁的烧水壶,画皮意会,立刻摁下开关,还有些温热的水又开始嘟嘟嘟地慢慢滚起来。潘好奇地想伸手去摸烧水壶,被画皮一把拍掉。这也不怪那小孩。徘走过好几条大街,都只见过这一个烧水壶——若不是秘密基地里没地方给娲再整个柴火炉出来,他们都相信娲会凭空变出个灶台,让画皮往老铁壶里灌井水。一会儿水开了,画皮视线不离手机屏幕,左手食指勾上桌上倒放的搪瓷杯弯儿,一提一抖,杯子咕咚站正,她又往里倒了大半杯白开水,转手递给娲。娲立刻把绒毛丢进杯中。蒲公英泡茶不是什么稀奇事,在以前更是常见,但大都采摘其根部,洗净晒干后才用来浸泡,连绵帽都一同泡茶的还真没见过。而这蒲公英倒也怪,沾饱水不见下沉,起起伏伏了一阵子还飘在水面上,贴着杯壁往上蹭。
徘知道它还想逃。往哪逃?这秘密基地里没一个等闲之辈,弱小的妖怪全得在娲面前乖乖低头。娲这号人物,要是放在志怪传奇里,都得被人喊一声千年老妖,在基地里的其他人寻上来之前,她就已早早委身在一件这年代珍贵又被人遗忘的老物件上,盘踞在上海地下隧道中,可谓鬼者也。还有贤余,虽然他眼都没睁,或者说睁了也不知道他醒没醒,但他是安装了“101宠物店”,载着徘的手机,没人敢小看生下才十余年,不堪日夜待机,怀揣着再也不想工作的执念便能愤而化形的精怪!之外就是画皮,她的使用者……
“再来点儿?”画皮问道,全然没注意到徘的目光。娲点点头,画皮便拎起潘的耳朵,也不顾小孩哇哇大叫,让娲又连根拔了潘左耳里的一簇丢进杯子。这下,蒲公英几乎将整个杯面都覆盖了。娲呼呼吹了几下茶水才微抿一口,许是太烫或是太涩而皱了皱眉,但很快就恢复如常,一小口一小口喝茶,把绵帽和根都一齐喝下去。这会儿,画皮已经拿着手机开始在论坛上勾搭第八个需要在VR创作大赛里投票的高中生,时间就是金钱,距离投票结束还有十七分钟,分分钟都能刷票换钱,就让二十岁的成年人来教教小孩社会多残酷吧!潘趁着他们不注意,偷偷爬到一边去戳打瞌睡的贤余。
徘则坐在杯口,一言不发看着他们折腾,一边摇晃着腿,身上穿着泳衣,倒像马上要泡搪瓷杯温泉。但她和娲都清楚她只是在做做样子罢了——就好像只要假装能碰到东西,假装会被沸水烫到脚,电子幽灵就真能有触觉似的。娲捧着杯子,看着徘小声问,“……你还没放弃?”
徘摇摇头,盯着杯中的蒲公英想,她可没放弃,哪能那么轻易放弃呢?从她能看见贤余,也能在它鳞片里看见自己模样的那天起,她就试过九十八次。掀画皮的眼睑,揪画皮的嘴唇,扯画皮的舌头,在画皮的耳朵边发出“嘟——嘟——嘟——”的声音,站画皮的头顶上骂人,无数颗星星凭空出现,哑了她的声也叮叮咣咣砸在画皮头上,却在触碰到画皮的瞬间消失。这就是电子幽灵办不到的事情——
徘始终没法触碰画皮,就跟从她程序里投影出去的全息金鱼一样。她养了它六百八十四天,它能陪她去任何地方,在任何地方游泳,可画皮的手指永远只能从她的胸口穿过。就连她的声音——画皮都只当是“101宠物店”解锁了人工智能,正通过手机在跟她对话呢。到第九十九次的时候,徘总算接受了画皮看不见电子幽灵的现实。这可真是奇了怪了,论画皮也绝非常人,比起这年纪的小姑娘们都老练不少,平日里模样更是迥异,甚至……她都能模糊察觉到灵器贤余的存在,判断它的方位,同它交谈,却偏偏看不见也碰不着从手机数据中冒出来的她。凭什么?
明明没有画皮,也就不会有徘。世界上可能还有好多个“101宠物店”在其他手机和平板上的电子幽灵,不同的模样,不同的名字,不同的数据,不同的记忆,但徘就这一个。这太令人难受了!可“101宠物店”既然到现在都没有停服,自然有其存在和延续的理由;既然到现在画皮都还在坚持打卡,徘也必须得努力到最后;既然那么多个载体中,如此多的云端数据中,偏偏是她在这个冬天因为贤余的缘故,拥有了形体,那么这就一定有特别的意义。就跟开发写的每一行代码一样,Python是世界上最好的语言,Py就要成为世界上最好的宠物。
徘想到这里就咬牙,下定决心,总有一天她要想办法成为真正的宠物,不再仅仅只是屏幕里像素堆砌的图,全息投影里的幻象,而像那些毛茸茸的机械宠物一样,能蹭能舔,能揉能抱,给到画皮真正的陪伴。首先第一步,就得劝贤余乖乖听她的话,作为她的数据载体,她唯一指定的代表,跟画皮签份合同摁个手印搞个至死不渝的卖身契,万事就能幸福快乐。在当今这志怪传闻日渐式微之时,像这种化形的灵器竟还得靠着和人类结缘才能维持形体,这录用条件可比光光潜心修行还难上百倍。但话说回来,对,该把注意力放回到潘的身上了——
谁知道潘这时候等得急了,贤余又不搭理他,一抽鼻子,手就往徘这儿伸,作势要把她抓在手里。徘一个紧急起飞,险险躲过潘,她恨死那些试图碰她的人了!要是他们从来没碰过她,就不会有人知道她是不可触碰的。她脸色更差,不悦道,“你干嘛?”
潘不明所以,奶声奶气喊:“徘,奎克立,奎克立,吾要寻开普腾胡克,撒辰光好呀?”
娲咽下最后一口热茶,示意潘过去。潘已经当她是个年纪相仿的姐姐,胆子大起来,问你怎么没有腿啊?他从没见过没腿的人,这也不奇怪,现在街上各种各样的义肢花样频出,附着在人体上的设备只见越来越多,却不怎么见到原本身体还有残缺的人了。徘觉得这问题残忍,但娲和画皮倒都没什么不悦的模样。娲也没有作答,一手半拢,覆盖在潘另一侧没被摘下蒲公英的耳朵上:
“……来。”
她这声出得比以往不同,并非是说声线跟高更低,更粗更细,而是这声的份量不用掂量,也能在心里知道比过往她发出的任何声音要沉百倍。她话音一出,整个基地里所有人都不再说话,连可这劲儿跟大学生打语音的画皮都突然噤声。只见她吞下热茶的地方,从嘴唇到喉咙、从喉咙到T恤衫下的小腹、从小腹到消失的双腿,全部都泛出与白肤并不相仿的另一种光芒,这光芒与潘耳朵里的蒲公英绵帽交缠起来,一束一束将其拧紧收拢,就像是认定了猎物后的蟒蛇缓慢地将其缠绕至窒息。一息过后,蒲公英被股无形的力量从耳道里连根拔除,消失得一干二净,空气中一丝残留的白絮都不见踪影,就好像蒲公英从未存在过一样。这场面,他们虽不至于看习惯,但也早就不见怪,只有潘盯着她出神,嘴长得老大,能塞进一个搪瓷杯。
“好了,好了,”画皮拍拍手,打断道,“你这小孩讲话倒是挺有意思……现在事情解决了,这小孩该怎么着?”
娲不发话。事件解决了,对于她而言,不过是回收了另一个滋补魂魄的好东西而已,至于那黑头发长辫子的六岁小孩要去哪里可跟她没什么关系。但这人是徘带回基地的,自然也该由徘来决定。徘没说话,盯着潘的灰眼睛——好了,接下去要怎么办呢?假装没发现,什么都不知道吗?谁都清楚这小孩不正常。说话怪,没人真能听懂,不知道是哪里的语言,又哪里的语言都像一点,看起来根本没有接触过义务制教育;大冬天只穿了这么点衣服,还像个病号,一个人在工作日四处瞎跑活蹦乱跳,八成是偷偷从家里溜出来的;领他下来坐回库车时,他连地铁站都不知道怎么进,身上怕是都没植入过身份芯片,更没常识。总而言之,是个谜团。这小孩究竟是谁?难道是哪个反科技极端环保组织的大户人家少爷,立志不种芯片不打疫苗不改造身体不剪头发乃至不学正常人说话?
再一眨眼,袖珍的幽灵已经回到贤余旁边,一屁股坐在鱼尾巴上,长裙摆里水色淌了一地,贤余叹了口气,转向一旁眉飞色舞的潘,“潘……潘!”
“阿恩瞎被打!!!”潘大呼小叫,好不热闹。贤余瞪了一眼转过头去的徘,好声好气,“潘,咱们回家家去好不好。”一阵沉默,娲不忍再听,扭头去擦鸟笼,画皮倒是毫不给面子,嗤笑起来,“贤余啊,你好歹也是我的手机,就说这种话?”
奈何徘的数据既写在云端,也在他贤余的身体里写了一份,徘只要有心想让他帮自己说点什么,他自然也知道得清清楚楚,算盘珠子在心里啪啪上下翻下。潘能看见蒲公英妖怪,也许能算作他们这边的人,但秘密基地也不能贸贸然就让他长久呆下,不然人家家里报个儿童失踪,警察查案调监控一翻一个准,指不定就会暴露这块被遗忘的风水宝地;再说,潘嚷嚷着要找什么人,或者救什么叫开普腾胡克的人,但从实际情况出发,现在上海已经入夜,他跑出去绝对没有回家安全;再不济他们也能就这么把他扔回大街上,随便他怎么着,等警察把他捡回去,但是,如果他从一开始就是个不该跑出来的小谜团……
贤余不得已,换着法子帮这麻烦的小妖精继续跟潘说,“潘,我们狗厚姆,OK?”这下连徘也开始翻白眼。他们手忙脚乱,费了可大劲儿才让潘明白,接下去徘会带他原路走回他们遇见的地方,再陪着潘安安全全回家。贤余向潘保证那个“开普腾胡克”耳朵里的怪东西也会消失,再等等他一定会回去找潘,只要潘别把今天发生的事情和基地告诉别人。
潘似乎并未就此满足。他望着鱼尾巴上的徘,伸出手,“汀克……徘?”这次他不再试图抓住徘了,一脸紧张,睁大眼睛,似乎知道自己刚刚惹了徘不高兴。她现在确实不想跟他说话,徘想,三分是因为他太粗鲁,还有七分是在教会他说普通话之前,讲话太麻烦了。
她双手抱在胸前,听见男孩满脸通红地问:
“侬是麦弗兰德伐?吾欢喜西克利特贝斯。”
徘沉默了一会儿,想说,既然都讲好你是我的APP,喊你你就得跟我走,只要我愿意,那我自然会把你带到秘密基地来。她还想,这小孩那么有意思,又能看见怪异,当个玩具使唤,或者多一个小喇叭帮她劝劝画皮和贤余结缘也好,丢了多浪费。但她也知道,他们现在还得费上很多很多功夫才能让潘听懂这一切。他的语言支离破碎,恐怕除了把他教成这样的人之外,只有她和贤余才能勉强花上点时间熟悉他的发音,记录他的用词,再回头去破译他的语言。哪一种语言不需要破译呢?程序语言要破译,方言要破译,密码要破译,人心也要破译,一切都是密码。于是徘低下头,提着裙摆从贤余身上站起来,一边伸出手,朝潘勾勾手指。
“……约好了。”
潘咧嘴笑了,眉飞色舞一蹦三尺高。徘头也不回,掠过画皮的肩膀,穿过高高低低的盆植,飞向他们来时那扇嵌在墙中的大门。她确信潘知道了——拉钩上吊,一百年不许变。画皮替他们推开门,只听有不知来自何方的声音,在一旁如歌般念道:
“回去了,潘。摩多如,谢巴体,拉斯乌恩斯歌因,潘,瓦莫斯……”
徘离开了两个多小时,但也不过画皮头一低一抬的功夫,海浪的提示音一响,她就回到秘密基地发财树的叶片下,面对面瞅着人。这隧道尽头的房间即使在深夜时分也亮着光,天花板上头的智能灯泡在白天充当人造太阳,晚上又充当人造月亮,今夜似乎是上弦。
“喂,”徘揉揉眼睛,“贤余,别睡了。”APP弹出条提醒,向画皮确认第二天闹钟的时间,画皮想了想说那就定十一点吧。徘记下来,但心不在焉的,还想着潘在哭。她陪他往回走,绕过公共绿地,跨过河上的小桥,穿过长长的窄弄堂,奇怪的是,明明把他带来基地时的一路很长,但真到把他领回去的时候,那条路反而走着走着就到了。他们最后逛过一条梧桐树遍布的路,冬天的树,光秃秃的,在晚上一点都不好看,像两排干枯的妖怪,潘在她旁边抽噎,也许是后怕,也许是因为夜里孤零零的而害怕,嘴里喊着胡克胡克的名字。他们最后转进一条幽静的小径,只见一栋被爬山虎包围的洋房矗立在路旁,黑漆漆的铁门关得严严实实。也许她的猜测是正确的——潘确实是哪个奇怪人家的大少爷,如今这年头反科技的自然派人物也不少,大概全都有万贯家财和十个压手里的楼盘随那群人霍霍。
“请注意,您有一条新消息!”画皮漫不经心地在屏幕上戳了几下,鱼食罐头在大瓷缸上方抖三抖,像一阵细雨掉在水中。金鱼浮上水面,张开嘴巴,有节奏地一张一合,几颗鱼食粒掉在荷叶片上,没有穿模,也算是当时的程序用心了。“您的101宠物店助手已经上线!”一个文字泡。
喊着汀克贝尔汀克贝尔,跟她拉勾勾的男孩,竟在进入那栋洋房前停下来了。他转过身,执意停在门口,与徘挥手说再见。看起来,挥手说再见仍然是他和他们共通的肢体语言——只是为什么要停在这个可疑的地方,而不招呼她进去陪陪他呢?所幸那男孩还不懂得徘并不是真正的汀克贝尔,也不是什么妖精仙子,而是一个任何东西都触碰不到,自然也可以穿过任何实体的电子幽灵。于是徘留了心眼,停在那栋楼前的花园灯上,冲他挥手。潘回头看了她好几次,直到徘佯装转身要走,他才去推那扇沉重无比的防盗门——很轻易地,几不可闻的嘟嘟声后,徘知道整个门上覆盖的虚拟面板已经通过了潘的指纹或者眼纹认证。就在门完全阂起的瞬间,徘也犹入无物之境般穿过锁扣,悬浮在吊灯下,尾随着潘穿过弯弯绕绕的走廊,下楼,下楼,再下楼……
“搞什么?”画皮晃晃手机,“啊?”她点击了一下文字泡,第二句话接着浮上来,“紧急提示?”娲抬了抬眼皮,像是在听。
……潘仍在往下钻,十几级台阶,转弯,路过拐角的扫地机器人和花瓶,再往下十几级台阶,直到地下二层时几乎只有一条笔直的楼梯通向地下。阶梯两侧都光秃秃的,呈水泥墙的铅灰,几乎没有任何普通家庭里生活的痕迹。但潘下了楼梯,来到最后一层。那里完全不像是一个入口,而是被彻底封起来了,如同一个密闭的混凝土匣。仅能供三四个成年人站立的空间面前,站着一堵结结实实的墙壁,就像很多个学校里封锁起来的通向天台的门,几乎挡下所有可能性。那墙如果就是门,那它看起来远比这栋别墅的铁门还要厚重,小小的潘在它面前简直像不可能撼动半分。可潘双手覆在墙上,身体前倾,看上去只是稍许用力,便缓缓推开了那堵墙走进去。那后头是一间巨大的地下室,一眼几乎无法望到底,似乎是在整栋别墅的平面设计图下又凭加了整整一层。墙后的空间根本不像任何普通人家,没有隔断,没有厨房或者卧室或者书房任何一类这样的公寓布局,就这么一整层超过两百平米的地下室,角落里一张单人床铺,四周摆着各种各样古怪的仪器,一些零散的家具,收拾得不算整齐,五花八门的玩具,和几台布置在天花板和房间四角嗡嗡响着的大型全息投影装置。
这就是潘的秘密。潘不愿意让徘跟进来的原因,另一个“秘密基地”。
“潘那里有什么意外吗?”空轮椅停在一角。娲转过头,俯视着在他们中间漂浮的电子幽灵。她到底还是有点在意,毕竟潘给她送上蒲公英,又是个看上去与这个社会格格不入的奇怪小孩。此时贤余也早从待机中醒来,奋力跳上画皮的腿,被后者啪一下捋开。
徘停在画皮肩头,开口时,画皮的耳机里也传来徘的声音:
“他住的地方很奇怪。”
徘看到潘重新从内侧推上那层至少有二十厘米厚的“门”,就好像它从来都没被打开过。虽然她还有很多疑问……但想到今天发生的一切已经够这小孩受着了,更何况要跟他说话实在太麻烦。于是她记下那儿的坐标,决定先闪回到精怪小队这儿,以后的事情就以后再说罢了。就在那时候,一只手从后面径直贯穿她的形体,毫不犹豫,悄无声息。
跟踪着潘的,在这房子里不只有她一个!
徘一个激灵转过身,既意外,又厌恶地看着来人。他和那些街头路人都一样,看不见电子幽灵,这时正蹑手蹑脚紧贴墙面,拢起手掌,凑近耳朵,试图偷听地下室里的声音,可比起那人突然出现,更叫人惊讶的是……
回过神来时,徘发现自己已经下意识地闪回到了秘密基地,紧紧靠着画皮在沙发上投下的一大片阴影。贤余在地板上仰头看她,全似明白了般欲言又止。
她又说:“……而且,在那栋房子里,还有另一个潘。”
麦考伊数着手里的钱币,发出一声叹息。
一张海鲜刺身餐兑换券和100MDG,海鲜刺身餐400MDG,接下来还要……或者干脆把手上的代币换成真正流通的金钱?最近好像发行了新的卡组,如果运气好开包拿到稀有卡片……
呜呜,好想暴富!
雕金学徒再次叹气。还是维持日常生活比较重要,她这样想着,准备转身离开。
怪物餐厅身处贸易都市的中心处,与冒险者行会、各色公会等相隔不远,来往行商与冒险者都乐意在交付任务后逛一逛,四处看看;几条街外更有知名的贸易大道,许多人会在那里挑选武器与装备,或者进行个人对个人的买卖,麦考伊自己也参加过类似的露天商贩,出售过些讨巧的小玩意儿。在这样的地方,人总是忍不住四处看看,就算没有购买的需要,街市特有的活力也会让人心情愉快。
麦考伊正是这样看见了曼殊。
“啊!”雕金学徒小跑过去,“您也到这里来了吗?”
身着冒险者服饰的精灵转过头,她等着对方有些笨拙地躲避来往的行人,最后停在自己身前。
“不必那么急。”曼殊说。
“欸嘿嘿……碰见了嘛,前几天真的谢谢了!”
她们是在薄暗森林遇见的。
那时候麦考伊正打算采集苏打史莱姆的粘液,这些果冻状的软乎生物成堆地积在一起,远处看竟还有几分像波光粼粼的海面。一只史莱姆从背后撞上来,正在认真观察的雕金学徒身子一歪脚一滑,石子丢进池塘一样,她倒在史莱姆的海洋里。
倒不是说以前没有过类似的经历。那时候她刚离家不久,对魔物也只有由书本图鉴上的来的粗浅了解。一只阳光史莱姆跳到她头上裹住她的脑袋,她不得已,只好用掉一个保存有火属性魔法的晶石,之后还吃了好几天草。而现在她连翻找腰包的力气都没有。史莱姆们压在她身上,类似溺水的感觉催促她大口呼吸,她张开嘴,吞下一部分黏糊糊滑溜溜的胶装体。
啊啊啊啊啊啊啊啊啊啊啊——
说不清是性命的危机比较急迫,还是少女心的哀鸣更折磨人。
“别动。”
是利落的声音。
曼殊射出带着魔力的箭。
眼前的精灵似乎也想起学徒被救出后狂叫着拿手帕搓去脸上黏液的样子,她轻轻笑了一下,说:“没什么……何况你也招待我共进了不错的一餐。”
也就是把湖里抓上来的鱼烤了烤而已……麦考伊没把这话说出来。像突然想起什么似的,她指着身后的任务板,问:“那,曼殊姐姐要不要一起做做怪物餐厅的任务呢?”
精灵没有说话。
“啊!当然,要是你愿意,要是没有其他事的话……”
“不……”曼殊看着麦考伊,“当然可以。走吧,去看看。”
于是她们来到展板前。
“素材收集、调查和经营……料理就算了,啊,偶尔还会有特殊任务!不过之前的已经过时限了,我们去哪个?”
“哼,尽管选,可别跟我们撞了。”
麦考伊顺着声音看去,矮人拄着重锤立在她们身后,旁边还站着个兽人,那松鼠样子的兽人拿脚拍着地面,似乎有些不耐烦。
“我很怀疑,巴加克,毕竟我们挑选任务的眼光更‘高‘。”曼殊冷淡地回答。
“哈,这可——”
“要吵架就到一边去,别挡着我看任务。”大松鼠(麦考伊在内心这样喊)抽抽鼻子,仔细地浏览任务详细。他好像找到了什么,转过头打量麦考伊,又觑一眼正在和矮人进行无声眼神对决的精灵。
“喂,小姑娘。”
“欸,我吗?”
“就你,你能使魔法吗?”
“会是会啦……”
“神圣属性呢?或者有没有类似的东西?”
麦考伊偷瞄一眼曼殊。
“哦……”松鼠点点头,“喂,铁尘!今天开始这俩就是我们的队友了!”
“什么?!”
“我要去地下城,那里搞不好有我需要的素材。”
“那也不必——”
大松鼠伸出手,指向说明中的“神圣属性”。
“……”
地下城任务啊,雕金学徒兼见习法师的心思活络起来。探索类任务都伴随着一定的危险,对自己的实力深有把握的学徒连阅读任务详细的时间都省略——反正也做不到。不过,如果是四个人的话,搞不好能够成功。
而且报酬有500!
“曼殊姐姐,我想参加……可以吗?”
“……”
精灵点点头。
就这样,轻锐小队(不情不愿地)成立了。
“先说好,你们到时候可别拖我后腿。”
巴加克咕嘟咕嘟灌下一口酒,将橡木杯“咚”一下顿在桌上。他的动作动静有些大,不过没什么人在意。新组成的小队围在小圆桌旁,酒馆里热热闹闹的,喧闹混进吟游诗人的旋律,壁炉中木柴噼啪作响好似乐曲中点缀的风铃。按照传统说法,四人正在联络感情(巴加克嗤之以鼻)、加深了解(除去打嘴仗的部分)。
“那可不好说。”
曼殊坐在麦考伊身边,火光投在她脸上,为她本就典雅的面容增上油画般的质感,只要忽略她和矮人间幼稚的对话。
“所以,你是牧师。”
阿曼德从面前的小碟里拈出一枚坚果,他坚持一次只拿一个。
“还算有点用。”兽人这样点评。
“……”
“哈,谁知道实战里怎样呢!”矮人调整了一下胸前的胡须,“搞不好只是对武器意外挑剔,怪物在眼前就吓得腿软了。”
“如果你有疑问,巴加克,我们不妨再比试一场。”
“上次不过是失误!”
“好了,好了!喝酒,喝酒!”麦考伊慌张地向侍应生招手,“啊,这边麻烦再来一杯!”
巴加克和曼殊之间的过节说来也简单:精灵恰巧需要武器,就随便走进一家店铺(“居然是随便!”),她出于习惯对武器挑来拣去,却没料到皱眉的表情惹怒了店主——不肖说,店主就是巴加克·铁尘;矮人没法忍受自己手下造出的武器遭受此种侮辱,立刻对精灵进行反击(“嗬哟,我这暴脾气”),一来二去,他们便起了争执。
“你那手腕拿得起我精心打造的长剑吗?”矮人眯起眼睛,“怕是连举过头顶都困难吧!”
精灵的表情更显冷淡:“说出的话如同云端落下的雨一般不可收回,无礼的人,你冒犯了一位冒险者的荣誉。”
“哈!那也说明你的荣誉不值几个钱!”
“拿上你的武器,”曼殊走到店外转头睨他,“让我们来看看是谁的荣誉更不值钱。”
结果不必说了。
“要不是你那时候突然拿光球糊人眼睛,我才不会输!”
“啊哈哈……”麦考伊干笑着,她拿眼神向咯吱咯吱吃果仁的阿曼德求救。
“能打是好事,”兽人说,“而且还会吵嘴,多好啊,妙趣横生!”
“呜呜呜……”
出于对明日行程的考虑,这场聚会没有持续很久。他们各自歇下,对武器行囊做了最后的检查。
出发的时候很快到来。
四人终于踏进地下城。
Tb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