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贩卖机
备注:又是没头没尾的都市传说。写着写着有点那种。千奇百怪的破论坛发帖调调。
_(:3」∠)_就这样吧。Elf你还行不行了elf
_(:3」∠)_大约还有一篇只有草稿的落水落水记。想写。但是好难好懒。大约是讲一台位于LP休息室的贩卖机突然失踪。侦探艾连寻找嫌疑人的事件。全文不说人话那种。
评论要求:笑语
这是我在前几天发生的一件事情。
那是一个普通到不能更普通的五月底的晚上,我照例在晚餐后沿着小区外围散步。
这是我自工作以来养成的习惯,即便是在几次搬家与更换工作过后也依然保留着。
与往常一样,我穿过小区侧门,离开充满着跳广场舞的阿姨们的小广场,挑选了一条小路开始我的散步。
这是一条被树和灌木完美遮罩的道路,连接着小区的侧门与正门。由于那些过于繁茂的植物的缘故,这里的路灯都要显得比其他地方昏暗一些。若是到三伏天气,我敢说这个时间路边一定坐满了乘凉的人。
可能是天气尚未到达炎热的程度,路上没有遇到一个人。四周安静的出奇,只有风轻轻路过树梢的声音。早知如此,应当走往地铁去那条路的。我不免有些后悔。但本着不走回头路的懒惰主义,我决定继续向前走。
突然间,有隐约的流水声闯入我的耳中。而后,这声音越来越清晰,像是河流就在我的附近经过一样。可是这里哪有河?我四下张望,在这个社区居住的两年来,我可从未听说这附近有河流经过。也许是小区中干涸半年多的人工湖终于开始蓄水,也许是谁在停车时撞裂了消防栓,也许……总之,一定会有科学的解释,我这么的相信着。
在风声与流水声之中,夹杂着昆虫鸣叫的声音。大约是金铃子、蟋蟀一类的鸣虫。
在这个时间?
不合时宜的虫鸣分散了我的注意力,我一边四下张望着,一边迈动双腿。
我想我之前说过,这是一条平坦的小路。所以我并不担心会被障碍物绊倒一类的情况。
但立马我就被我的自信绊倒在地,是的,就是物理意义上的,摔倒。
在我的前方,路的中央,凭空地出现了一条看不见的河流。
我落入了不存在的水中。
“哗——”
我被水流淹没,水,真正的水。我慌张的挥舞着四肢挣扎。事发突然,我完全无法理解为何平坦的路面会变成河流,我的大脑还未能理解眼下的状况,我甚至无法回忆起小学在游泳课上学到的技巧。顺便一提,我是我们小学游泳比赛的冠军。
慌乱中,我喝下了一口河水,它在口感上与普通的水没有任何区别。
我紧闭着双眼,手脚乱划,大约过了好久,但也许只有不到一秒的时间。我的屁股接触到了坚实的地面。
是我熟悉的花砖与鹅卵石铺成,坚实且干燥的路面。
我坐在地上,还没从刚刚的情形中缓过神来。
我想我应当是落入了一条河中,但现在的我又确实是在熟悉的小路中央,坐在干燥坚实的路面上,环顾四周,依旧是我熟悉的景色。这里没有河流,我知道的。
只有湿透的衣服和不断往下滴水的头发能够证明我曾经落水这一事实。
这远远超出了我的理解范围。
我带着疑惑与一身的河水匆匆回到家中。这幅惨状毫不意外地把我的两个室友吓了一跳。
“你发生什么事了?外面下雨了吗?”室友从毛巾架上拽下浴巾抛向我,很明显的,我们都不乐于见到地板被水渍弄湿。
“不,没有下雨。我只是穿着衣服洗了个澡而已。”真不知道我怎么还能开的出玩笑来。
一边擦着头发,我一边向他们简短的讲述了刚刚的遭遇。
我希望他们不要当着我的面笑出来。但是很明显的,他们并没有受过专业训练,他们根本笑的停不下来。
我在室友的大笑声中狼狈的逃回房间,带着一身来历不明的河水。
当晚,我做了一个梦。我梦到一条河,我似乎是漂流在河上,又似乎是在河中。无论如何,我并没有感觉到被水淹没或者其他的任何不适感,我只是与河水一同,静静的流着。我可以听到水流淌的声音。偶尔有很细碎的话语声随着风声飘过来,但我无法听清,或者,完全不能理解他们话语的含义。
后来我又做过几次类似的梦。
在梦里,我随着河水一起漂流,流过村庄,流过森林,流过城市。河流两侧的景色模糊,我无法在其中找到有标志性的建筑物来确定我的位置。并且我无法在醒来后记得梦中的所有情节,唯一清晰的,是梦中令人安心沉静的,哗哗的流水声。
而随着时间逐渐过去,梦中的河流也越来越模糊不清,终于彻底离我远去。
我依旧每天都沿着那条道路散步。
但我再也没有遇到过,那条我曾经落入的,不存在于现实中的河流。
木制的小梳子上没有雕刻过多的花纹与装饰,毛糙卷曲的头发缠绕在木齿间。显然这把梳子的主人并不在意自己的头发究竟如何,或许对她来说有着比自己头发更重要的事需要关心。但是基兰没有机会去询问她。
简陋的长屋里空空如也,他站在最里侧的地方,这里的主人们只用一堵半长的矮墙加上几片帘子便围成了他们的起居室。干草铺成的床铺虽然简单,但却干净十分,它们的主人将它们收拾得整整齐齐,基兰看不到一点灰尘或是杂乱的草叶。而那把梳子就这么无人问津地躺在其中一个床铺上。
基兰是从屋顶翻进这座长屋的,他在长屋的中段落脚,没有完全熄灭的火塘和干净的床铺告知了他这里仍有人居住的信息。
住在这里的会是什么人?女人……基兰拿起那把梳子,深色的发丝挂在上面,不是银色。她是久居此地的居民还是也因为圣战前来的外来人?但是既然对方不是他要找的人,那他纠缠这些事实也只是浪费时间。但他还来不及放下那把梳子,屋子里悄无声息的宁静被骤然打破,他的全身因为这只破碎的瓶子本能地进入警戒状态。
有人来了。
先是门板发出悠长的呻吟,而后是金属的摩擦声。对方穿着盔甲,摩擦声不止一处,他想起阿诺德•亚尔曼,这是个和那人一样全身身披重甲的人。脚步声沉重而缓慢,听起来像是个男人。
他屏住呼吸藏身到矮墙后,来人的脚步停在长屋的中端,也就是那个火塘处。紧接着是锅碗的碰撞声,他是这个屋子的主人?住在这里的是战士,还是个佣兵?发出声响的人完全没有离开的意思,火焰燃烧起来,水被舀进容器,很快锅也被架上了火塘。
这间屋子唯一的窗户在外面,无论基兰接下来要采取何种行动都无法避免和外面的人打上照面。他小心地将帘子撩开一道缝隙,打算先观察外面的情况,却不想那人的视线从他头盔上眼睛处的缝隙中投出同他撞了个正着,原本被对方拿在手中的瓷碗几乎是立刻朝他飞来。
基兰立刻躲到矮墙后,盔甲之间激烈的碰撞声几乎和瓷器碎裂的炸响一同响起并以极快的速度向他逼近,他从腰间拔出短剑,构成帘子的粗陋布料发出垂死的撕裂声,穿着不知名家徽披风的骑士好像传说中攻破城门的巨人一般闯了进来。在那看似坚固的盔甲上存在着一处致命的弱点。基兰杀过很多这样把自己穿得像个铁罐一样的人,对方身高与他相近,他不假思索地瞄准那头盔上的缝隙——后面是骑士用来窥视外界的眼睛。
只不过对方同样经验老到,被扯下来的布料这次被抛向基兰,但基兰只是弯下身躯躲开避免陷入同那碎布的纠缠,从始至终他的视线都不曾离开对方身上,这下他又逮到了头盔下同脖颈处的缝隙。
他的速度很快,骑士没有拔出长剑的时间,便只能立刻后退同他拉开距离,基兰的短剑只来得及在他的头盔上留下一道划痕。
“如果你想说‘我才是这儿的主人’,那你可别把这句话说出口,”骑士说,“因为这是我的台词。”
“你住在这儿?”基兰瞥了眼身后那张之前放着木梳的床铺,“你一个人?”
“听你的意思我还有个室友?”趁着距离被拉开,这次骑士拔出了他的剑,“哈哈,你说得对,我和我妹妹住在这里!你杀了她对不对?!”
“莫名其妙。”尽管基兰并不知道这里的主人究竟何许人也,但至少一定不是这个骑士。他拔出另一把短剑格挡住刺来的长剑,同时另一手刺向对手盔甲的缝隙,只不过这次被对方的盾牌挡住。
“我知道的,你这样的小白脸最会说花言巧语,和我说说你是怎么哄骗这里的小姑娘给你开门的?”
“真遗憾,我来的时候这里半个人都没有。”既然对方也不是这里的主人那基兰也失去了和他急促纠缠的心思。黑麦粥在锅里翻腾,气味随之在这间屋子里翻滚。真是有闲情逸致。他瞄了眼身旁墙上的窗户,没有锁,距他只有几米远。基兰已经开始在脑内规划逃离的路线。
“哦,没准和我一起住的其实是我的双胞胎弟弟呢,你喜不喜欢男人,要不要我介绍你们认识一下?”说着西多尔再次举起剑。
他妈的神经病!事已至此基兰已经懒得再去听他的随口胡诌,他没有接住这一剑而是闪身躲开,直冲窗台把住窗户的边缘翻身撞开半掩的窗户飞速离开了这间房子,把骑士和他“真没意思”的抱怨统统留在了身后。
手工行会建立的学校今天无人开展教学活动。基兰甚至怀疑这里在圣战降临后是否还会正常地履行教书育人的职责,还是说这里的需要学习的课程早已更改?而看到他的身影时教师与学徒只当他是二楼的那些众多租客中的一个,没人对他的脚步加以阻拦。就连楼上狂欢似的喧闹声这里的人们也颇有默契地视而不见。
圣战降临后不只是这个镇子……基兰去过的每一处城镇几乎都死亡与痛苦的狂热所笼罩,正常已经不复存在。似乎只有还把持着所谓正常的他才是不正常的。
还是说他也早已崩溃,现在只是一具模仿着活人的尸体?
但那又如何,活人拒绝死亡,死人却并不羡慕生者。没准远处的喧闹就属于一群尸体,他们热烈地庆祝着永远不会到来也永远不会结束的死亡。基兰不想加入他们,死人的疯癫令他厌烦。
地面上的血迹为他指出了一条路,他推开这扇门,门后的房间了无生气,血迹在窗前断掉,他走去将头微微探出窗户,发白的地面上鲜红的血迹指示了那个可怜人的身形与踪迹。看来这个人剩了一口气,足够他逃离这里。
除此之外这个房间里空荡荡的床铺,椅子,看起来像是男人衣物的布制品,没一样能引起他的兴趣。
前往另一个房间的路上他途径那处狂欢之地,喧闹的源头,门后堆积如山的尸体印证了他的猜想。一群疯子。基兰继续向前走去,直到他找到了一间安静又没有沾染过血迹的房间。
说是没有沾染血迹或许不准确,倒塌的桌椅和角落里的血点向他无声地控诉了一场争斗,但至少没有之前的房间被一道漫长的血路横贯来得令人触目惊心。比起那个满是血腥味的房间这里要更适合休息,基兰相信在别人看来肯定也可以得出这个结论。
他想起在城堡的那个陷阱,尽管他仍不知道设下那个陷阱的是谁。他已经受够被当做猎物追逐的生活,他得想个办法让自己变成猎人。
同样设下一个陷阱就是个不错的办法。
好奇心是人类的天性,这是宙斯给予人类的原罪,就像潘多拉打开灾厄的木匣,或许也会有人迫不及待地想要给自己来上一场鲜血淋漓的偶遇。
倘若这里只有一堆衣服确实足够扫兴,但是基兰愿意给下一个人添加一些乐趣。他在箱子上设下机关,用细线将从箱子里找到的小刀和箱子固定在一起,只要有人打开箱子就会收到这份特殊的“礼物”。
接下来就是等待的时间。他离开这个房间转移到隔壁的一间上了锁的房间,这里的摆设都大同小异,但至少在远离狂欢与鲜血的地方他能够片刻地从死亡与现实中解脱出来。他没有在床上躺下,而是坐在椅子上抱着双臂,轻轻合上眼皮。现在还是白天,痛苦没有降临,这个饱受死亡折磨的人因此可以得到短暂的喘息。
他在许久以前的夜晚也是如此毫无负担地悄然入睡的吗?基兰对以前的记忆感到模糊,剩下的只有和比安卡那些记忆越发明晰……即使他烧掉了他们的记忆,亲眼见证了被毁灭的故居,然而那道银白色长发的身影却挥之不去。
基兰。她微笑着,声音像是轻柔的绸缎。
基兰……她柔软的手指抚摸过他的脸颊,用同样柔软的声音呼唤他的名字。
基兰,她留在他记忆中最后的声音有些颤抖,我爱你。
痛呼声从隔壁传来,基兰睁开眼睛,金色的眼眸中没有爱,没有回忆,没有清醒。该回到现实了。
基兰在过去三年里有过许多临时的同行人,他们有男有女,有老有少,有活人有死人。这个年代死人太多,尸体太少。死不掉的人和不想死的人一股脑儿地被神塞进世间在地面上游荡。这是个所有人都成了亡魂的时代。基兰从没想过要费心去记那些人的模样与过往,他们在他日后的生命里就和每晚的死亡一样都是行色匆匆的过客,巨大的空洞吞噬着人们,直到他们只剩下自己或是神明。
因此在看到那为自己的到来兴高采烈的少年时基兰的内心一时是错愕的。如果不是那把劈来的弯刀他会真的被对方的热情唬住,好在对方没有掩盖自己真实意图的想法,经过之前的相处,他也已经知道这个满嘴谎话的小东西远没有看上去那么人畜无害。
“没想到你这么欢迎我,”基兰架开对方的弯刀,莱昂暂时同他拉开了距离,“让我猜猜看,排除你忽然信神的可能,买我的命的会不会是个女人?”
“女人。”莱昂向前迈出一步,继续挥出自己的弯刀,与基兰的短剑再次碰撞出尖锐的鸣叫,“继续说啊,看看你还知道些什么?之前你半个字都不肯给我说,现在该补交一下陪同费了吧。”
对方的答案和态度终于让基兰在踏入这个城镇后第一次露出由衷的笑容,“好啊!我来猜猜看,她是不是长得很漂亮,有着一头绸缎似的银发,最会说些甜言蜜语?怎么样,她有没有让你着迷?”
这个金发的年轻男人微微眯起眼睛,像一只猫咪在暗处打量他的猎物。基兰几乎要冷哼出声,没有一个男人不会被比安卡·布鲁特迷惑,她像对他那样,抚摸过那些男人的脸庞,用轻柔的声音哄骗他们的耳朵。
他不想知道他们上没上过床。
于是在那些男人会说出更多会惹火他的话之前他割下他们的舌头,将他们拖在狂奔的马后让他们的脸和胸腹在地面拖行出同他们的惨叫一样绵延不绝的血迹,直到裸露的骨骼下无法再发出任何声音。
“哈哈,”莱昂笑出声来,他甚至放下了自己的弯刀,“你说得对,她确实有魅力极了。不过我可是第一次,你呢,基兰?你像我这么大的时候有没有和像她那样的美女上过床?”
我确实应该先割断他的舌头。
“如果你想知道,”基兰的声音已经开始接近于野兽的低声咆哮,“我对你的劝告是管住下半身和你的舌头,因为接下来你会因为你的胡话而倒大霉。”
“不好意思,说胡话大概是我的天性,不然的话那也太无聊了。老兄,你不觉得自己的生活因为我的小玩笑而多出了一些乐趣……”在他说完这句话的最后一个字之前基兰的短剑已经直冲到他的面前,他堪堪用弯刀挡住这次攻击,剑刃之间摩擦出火花,金属冰冷的摩擦声在他们耳边炸响,直到短剑的护手也撞上弯刀,用短促的声音宣告这次交锋的结束。
这个距离太过危险,莱昂的脑中警铃大作,对方身高和力量都在他之上,武器的攻距也比他要短得多,现在这个距离对他不利。但是在他的下一步行动之前天旋地转已经先一步而至,当他的身体撞翻了桌椅,脸上加剧的疼痛和眩晕才慢人一步地提醒他:他刚才结结实实地挨了一拳。
在这个金发小子再次开始吐出他的那些胡话之前基兰先一步走去掐住他的脖子,他像要处理一头待宰的羔羊一样按着莱昂的脖子将他压在地上。掐着对方脖子的手向上移动捏住下颌骨逼迫对方张开嘴。
“你说我该怎么让你和你该死的舌头说再见?是直接伸进你的嘴里绞个稀巴烂,还是从这儿,”短剑锋利的尖端在莱昂下巴后面游走,激起了对方皮肤上的鸡皮疙瘩,“直接从根上干净利落地给你来一刀。”
我看你想给我来一刀的地方不是这儿。只可惜莱昂现在被对方钳制,不能再用他引以为傲的聪明话术作为缓兵之计。但是他还有别的办法,甚至是基兰自己送上门的礼物。
而现在基兰手中的短剑已经伸进他的嘴里,“我不会让你死的。你这样的混蛋活该下半辈子……呃!”忽然背上的疼痛让他手上一松,莱昂立刻趁机推开基兰的手,拔出刺中他后背的那柄匕首,那也是基兰用来设下陷阱的匕首,这次他又刺中对方的肩膀,基兰闷哼一声。
当基兰从肩上拔出那把匕首莱昂已经逃至窗边,他坐在窗户上,一条腿已经蜷缩着踩在窗沿,他用表情宣告着胜利。
“那个就还给你了,不用谢我。顺便说一句,要是我知道自己扔了的狗不仅在找我甚至满脑子都只有我我他妈会高兴死。”
“你——”
“还有,和布鲁特小姐上过床是我骗你的。再见了,基兰。”
金发的身影消失在窗户后面,当基兰跑去时窗户下面已经空无一人。
“操!”他一脚踢翻那个已经空空如也的箱子。
作者:巴珑
评论:随意,同人,比较乱
关键的部分总是很狡猾,它掩护在最显眼的东西下面,明明让人瞧见了,却怎么也发现不了。
黄秘书杀小磊的时候,比杀厂长那会儿熟练多了。他知道安妥这件毒药,知道小磊不喝酒,知道那个来路不明的记者,于是按计划骗小磊喝下毒药并将其伪装成失足落水淹死然后嫁祸给记者。要不是那水缸裂了道缝,水慢慢流走成了一口空缸,这个计划可谓天衣无缝。
这是他第二次杀人。
天气比往年这时候热。知了叫得人心烦,阳光像是往人的皮肤里扎针。路上车来车往依旧,但是见不到人,像是在荡漾的热浪中蒸发掉了。
黄秘书依旧西装笔挺,头发梳得油亮。他在计算药物融化时间。他习惯性地抬起手腕看时间,但手腕空空,只剩一条常年戴表留下的白色皮肤。戴了多年的石英手表,是一个小朋友送的。确切地说也不是他送的,而是二人一起去相中的。而这只表,本该戴在这个小朋友的手上。
当时黄秘书还年轻——也不是秘书——被亲戚介绍到陶瓷厂,在厂里打杂。厂长看他上过大学,就让他来给自家孩子补课,又见他勤恳老实,就一点一点提拔着他。当时厂里还有另一个小孩,沉默寡言,性格古怪,据说是厂长领养的孤儿。当时,大家都叫这孤儿瓦片儿,在读初三,厂长的儿子还是个小学生,叫小磊。黄秘书一边给小磊补课,一边给叛逆期的瓦片儿当知心朋友,俨然成了厂长家不可或缺的一员。相比小磊,敏感怪异的瓦片儿更依赖黄秘书。这一点,黄秘书虽然有时候自己也忙得不可开交,但也丝毫没有嫌瓦片儿烦。别人问他怎么驯服得了这么年轻气盛叛逆暴躁的瓦片儿,黄秘书只嘿嘿笑。
瓦片儿考上了镇上的好学校,黄秘书承诺给他奖励,俩人去镇上买手表。黄秘书承认,瓦片儿的眼光比他高多了,相中的手表款式的价格也比他看中的高多了。怎么办。
黄秘书觉得第三次杀人,应当比第二次更从容。他把药物放在手帕中,手帕在口袋里,最平常的动作,他常常做,没什么特别。先去找那个来路不明的记者。
第一次杀人。任何事情第一次,总会有点手生,还有紧张。加上那次大多因素在于冲动和情势所逼。厂长倒在血泊中一动不动,过了许久黄秘书自己还懵着。那时候陶瓷厂已经没落,工人也走得七七八八。夜深人静,黄秘书回过神来,已经把厂长的尸首拖到窑洞中,拆得四分五裂,埋在窑洞深处。
他擦了擦眼镜,整理好头发。小磊在他妈妈被厂长杀死的时候变得疯疯癫癫,瓦片儿也早已不知所踪。黄秘书目睹了厂长杀妻的过程,夫妻猜忌,冲动杀人。他想要更进一步的权力,在跟厂长谈判的时候,拿了这事儿向他谈。厂长当然拒绝。结果……陶瓷厂变得更安静了。
那年夏天热得非比寻常,黄秘书以为自己是热昏了头了,才去买下了那块表,在表盘背面刻上了瓦片儿的名字。他是后来才回去买的,一时之间,没找到送出去的时机。加上高中生,也不适合戴贵重手表。他要是说,现在先放在我这儿,等他将来考上了大学再送给他,那小子肯定会说嘿你一个手表从高中送到大学啊,你小气不小气。想到这里,黄秘书估摸着得再找个合适的理由。后来直到瓦片儿失踪,也没有送出去。
黄秘书成为秘书那一天,给自己戴上了新的手表,里面刻着瓦片儿的名字。一开始他觉得有点奇怪,马上就不太在意了。只在午夜梦回的时候,会想起一些事。再后来,还会想起厂长、厂长一家的死状。
石记者在写陶瓷厂迷案的跟踪报道——说是跟踪报道,其实是他混进陶瓷厂跟着法医调查出来的。法医调查结束离开,报道落到他手上。这是个大新闻,他离开陶瓷厂多年,也算是给厂长和厂长夫人一个交代了。
他要如何呈现黄秘书这个杀人不眨眼的恶徒?
他想起一些事。
黄秘书很温柔,他在他最无助的时候陪着他,他被厂长收养,他感谢厂长的养育之恩,但是无法融入家庭的孤独也让他走投无路。黄秘书几乎成了他的救命稻草。他们无话不谈,无所顾忌。只有那件收不到的礼物,他念念不忘,为了让他兑现承诺,他拿走了那支钢笔。黄秘书常常别在衣兜里,看起来很旧,但是被他保护得很好的钢笔。
房间很乱,吊扇吱吱转着,搅着室内闷热的空气。石记者已昏睡过去了,桌上电脑闪着莹莹的光。黄秘书把手帕揣回兜里,他知道,这家伙多次潜入陶瓷厂,鬼鬼祟祟地套小磊的话,小磊时不时地放一些物品进去,一定跟他有关。
他看到桌上有一支古旧的钢笔,有点眼熟,又不太熟悉,这让他想起那年,那家伙拿走的那支他很珍惜的钢笔,但是那上面刻着名字,黄秘书的名字。是他拿走后自己刻上去的?
而他丢失的手表,刻着那家伙的名字,正戴在这个记者的手腕上。
这人在陶瓷厂出现的时候,贝雷帽压得很低,半张脸藏在帽檐下,所以他从没看清这个记者的脸。现在他倒在面前,没戴帽子,至少能看清眉眼,看清样貌,睡着时不安的皱眉,以及夏天汗渍渍的气味——毕竟以前,以前他们总腻在一起。他探了探他的鼻息。
黄秘书知道,杀多了,总会变得熟手。可后面这些熟手,哪次不是为了对第一次生手的补救呢。
石记者惊醒。他感觉有人在他身后,但是房间空无一人,却变得异常整洁。他写得到处都是的稿纸没有了,电脑文档空空如也,只有被他瞌睡时压出的一整页空格。他写了一半的报道!一定是做梦了。天气这么热,一定是他晃神儿了。他拍了拍自己的脸,发现手上的手表不见了,停下了动作。吊扇吱吱地吊在头顶,室内的闷热并没有减少。
倏忽间回头——
-end
作者:魇
评论:随意
其他:多年不动笔,请大家嘴下留德,不要骂死,留口气!
马虎站在村口的平地上,对面是拉好架势的王小龙,身后是安静流淌的小溪,不远处围三三两两的人,不时对着这边指指点点。
马虎深吸一口气,闭眼默念起父亲传下来的武功秘籍:第一,练武宜精不宜多。第二,兵不厌诈,多从对方身边人下手。第三,遇到高手,尽可能先虚张声势,争取说到对方认输。马虎想毕,对王小龙抱拳躬身道:“比武讲究点到为止,还请小龙兄手下留情。”
王小龙点头道:“马兄,请。”
风声乍起,带得水面一片波澜纵起,水草低分时,一片阴云遮了阳光。
马虎本名马小虎,家住王山营,村东边第二户。马虎,或者说,现在的马虎原来的马小虎他爹,除了一些锅碗瓢勺以外,只留给这家里一本半寸厚的册子。那东西封皮上没字,翻开第一页上歪歪扭扭写着一行字“秘籍”。再翻过去,便是三页上分别的三条:练武宜精不宜多;兵不厌诈,多从对方身边人下手;遇到高手,尽可能先虚张声势,争取说到对方认输。后面多张都是白纸。
马小虎深以为然,时时刻刻记在心里,奉为准则。
王山营是不知哪朝时设的军屯,后来虽不再打仗,但村中男女身上都有功夫。作为少见的马姓,马家一直是独特的存在。别人练拳,动辄千下起,老马却只出两拳,便施施然回屋歇着。别人论起招式,说不过便不用劲道比划两下,老马却只是笑笑,留下一句“差得远”,便走开。这样久了,王山营人渐渐觉得老马虎深不可测,只当他是高人。
三年前,王山营人商量着成立了一个小镖局,力邀老马虎当镖师。老马虎一番讨价还价,应了,从此时常出门押镖。某次村里众镖师带着运镖车出了村,再回来时,只剩下两人,其中没有老马虎。
从此,马小虎给自己改名为“马虎”,意为子承父业。母亲王氏觉得不妥,但他不听。曾经的马小虎,现在的马虎,像父亲一样每天只出两拳,在别人比划的时候留一句“差得远”,自然地,王山营的小孩们也渐渐觉得这个新马虎高深起来。
村口平地上,马虎看着拉着架势的王小龙,脑内仔细过着父亲留下的秘籍,忽然心生一计。他指着王小龙身后说道:“小龙,你背后是谁?”
趁着王小龙回头的当儿,马虎一拳击出,直奔对方胸口,那一拳和着风声,竟也隐约有了些气势。
三年中,马虎如父亲之前每日做派一般,只是背着人揣摩秘籍。偶尔王氏会来规劝,让他多练几拳,多出几脚,只被他耻笑。
王氏气不过,让他和自己过招。马虎不是说自己不可以下犯上,就是推辞不能与弱女子动手,每每气得嘴笨的王氏只能干瞪眼,最终丢下一句“你可跟你那死鬼老爹越发像了”,便跺脚离开。马虎只觉得自己得了父亲真传,此举极贴“遇到高手,尽可能先虚张声势,争取说到对方认输”一条,想来自己不仅记得道理,甚至懂得变通,应是青出于蓝。
马虎正钻研父亲遗留秘籍时,王小龙回到了王山营。说起这位兄弟,从小便以笨闻名,但其实他并不是呆傻之人,只是一心痴迷武功,甚至到了习惯练武的父母责骂他不顾农活的地步。最终家里人拗不过,送他去了河南嵩山。据说王小龙应该学满十年再出师,但一则他醉心磨炼进步飞快,二则憨厚老实深得师父喜欢,便在中间放了一假,让他回家探亲。
王山营因王小龙的归来而轰动,大家纷纷表示想长长见识。王小龙也不推辞,当众练起拳脚,操弄兵刃,大家看得眼花缭乱。一些人心痒难耐请教应该如何精进,王小龙知无不言;一些人不服气试图和他切磋,往往三招内败下阵来。马虎远远看了一次,那一句“差得远”嚼在嘴边,没露出来。
最终是村中长老想起同辈人中还有马虎这一个翘楚,便来马家商量,准备安排两人切磋。马虎自然是先推辞,先说乡人日久未归,好容易见面却要动手岂不失礼;再说自己母亲最近身体不适,不宜与他人动手,恐见血光。
王氏在里屋听得不耐烦,走出替马虎应承下来。长老满意离去,马虎失魂落魄,王氏瞥他一眼,扛起锄头去了后屋菜园。
马虎眼前一花,再回过神时,发觉自己已落在水中。他下意识跳起来,伸手抹脸,终于看清了对面一脸呆滞的王小龙。马虎涨红了脸,一时忘记说话,只是站着。
王小龙定定神,鞠躬道:“马兄,刚才想必您被我背后之人牵扯了心神,这次不算,我们再比过。”
未等马虎开口,围观众人中王氏挤了出来,伸手叨住马虎手腕。王氏一边拽着马虎向家走,一边对大家点头道:“对不住,我近日身体不适,孩子担心我,分了神。”众人又惊又奇,只当是马虎孝顺,最终只是各自散了。
母子二人回到家,仔细关好院门房门。王氏站定,只是看着马虎,半晌道:“那薄册,你有翻到最后么?”马虎摇头,看到王氏从怀里把册子摸出,递给他。马原接过,翻到小册最后,发现紧紧夹着一片染血的薄布。
王氏道:“这才是你爹留下的秘籍。”
马虎看着母亲,王氏叹道:“你爹当年只懂虚张声势,结果死在押镖途中。回来的人告诉我,他临死前只说了一句话。”
马虎道:“我爹说了什么。”
王氏道:“他说,习武,马虎不得。”
马虎只是站着,王氏便也站在对面看着他,不知过了多久,马虎对着母亲点了点头。
同人
無聲
越秀一失去意识前的最后一个想法是:早知道就应该同九叔一样,学些武艺傍身,免得落入这样的尴尬境地里。
“我说你,既然不懂水充什么英雄,我又没想要自杀!”越秀一恢复意识的时候,正好听到小声抱怨的女声。他还有些没反应过来,愣了一会才想起来自己是怎么失去意识的。彼时他在回府的路上,见到一女子伸着身子往桥下探,整个人几乎都要栽下去了一样,越秀一来不及思考,径直冲了上去——随后就失去了意识。
他睁开眼来,见到一片雪白,房顶……有这么白么?他有些迷茫,又听到轱辘转动的声音,他被撑着半直起身,见到一个女子——似乎有哪里不对,他颇为拘谨地低下头,又在脑海中闪过瞥见的女子的装束:她看起来像同他差不多年纪,着一头短发……短发?越秀一突然意识到不对,猛地抬头,正撞上女孩迫近的脸,她气势汹汹地开口:“你知道我费了多大的劲才把你从湖里捞上来吗?你既然一下水就晕,怎么还想着扑上来救一个陌生人啊,还是在根本没搞清状态的情况下!”
越秀一虽然尚还不明白情况,但也能听出是女子救下了他,他有些尴尬地低下头来,诚恳地道歉:“非常抱歉,这位姑娘,是我莽撞了。”
他没有得到回应,就在他忍不住抬头看到底怎么回事的时候,一只手向他的额头伸来,他还没来得及闪避,温热柔软的手就搭在了他的额头上,没一会便收了回去。他有些紧张地抬头,只见到女子表情有些奇怪,她敲了敲床沿,自言自语道:“没发烧,那怎么不会说人话?”
越秀一一时不知道该怎么回复她才好,他甚至感觉到一丝诡异的熟悉感,面前这个打扮怪异的姑娘,同自家九叔颇有些奇怪的相似之处,虽然要越秀一细说到底相似在哪里他也说不上来,但越秀一表情越发奇怪起来。
越府那位九公子乃是金陵城里的大名人,他虽同越秀一差不多大,但一则辈分不低——被越老太爷捡回来后寄在小儿子名下,是货真价实的越府第三代,二来天生聪明,越秀一已经算是聪明灵敏的人了,又加上从小被祖母带在身边,从来也不会有人说他蠢笨,但同越千秋那种七岁便敢搅动风云甚至把朝廷重臣拉下马来的妖孽还是有差距,越秀一起初还饶有不服气,到后来倒是认知到自己同九叔是完全不同的两个人,倒也展现出同越千秋不同的光彩来。
至于面前这姑娘,说她同越千秋相似,越秀一自然不是在说她过于伶俐,而是她在某种更深层的、像是被掩盖在越千秋纨绔皮下最不可告人的方面上同他相似,越秀一从很小的时候便注视着自己这位九叔,甚至可能比他自己想象得都要了解越千秋,故而才有这样的感受。
“请问姑娘,此地是何地?”
那姑娘用他看不懂的眼神盯着他,看得他感觉有些窘迫,差点要问一句“怎么了”,但还是收住了话头。
“医院啊,你失忆了?这么狗血?不会吧?”
越秀一有些头疼,他大概能听懂她在说些什么,但又觉得处处有异,他几乎就要怀疑是否是自己发了胡梦,但一切陌生到哪怕是梦中也难以想象,他定了定神,想着自家九叔会怎么面对这样的场面,有些生涩地将并不熟悉的名词吐出来:“医院,原来如此,这位姑娘,多谢你了,你还好吗?”他甚至还记得自己是因女子而进的医院。
她摆了摆手,不再在乎他的奇怪语气,回答他:“没什么大问题,最大的问题是,你的医费还是我出的!”她突然变了脸色,装出一副凶巴巴的样子,“我前天才失业,进医院多贵啊你懂不懂!”
越秀一被迫得一惊,他有些不知所措,硬着头皮问道:“医资……大概花费几何?”
女子见他犹豫,表情反而缓和下来,很不淑女地抓了抓头,叹了口气道:“哎……你也是一片好心,不是你的错,算了,我赶紧去找下一份工作就好了。”
越秀一几乎要脱口一句“这怎么能行”,但想起自己尚在完全陌生的处境之中,且把大话吞下,反而有些腼腆地笑起来:“那么,我同姑娘一起寻工吧,也有个照应。”
她愣了下,扬了扬眉,笑得飒爽:“这样也不错,我叫苏晓,你呢?”
“我名越秀一,苏姑娘,日后请多多关照。”
作者:蜂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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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九九九年十二月二日下午的五点三十左右,哈尔滨某钢厂的工人杜思源下班回到家中,发现家里的供暖停了。没有弄清情况的他问了住在隔壁的朱清,得知是员工家属院的供暖锅炉停了,“原因不明”。哈尔滨当时夜间的温度能低到零下三十,杜思源先是到市场从卖杂货的刘国强处搬了一箱蜂窝煤回家,随后又问了问隔壁院的表亲王红,得知这次是全厂的停供暖。
杜思源的妻子何晓在单位附属的小学当老师,班主任的她等到所有孩子都被家长接走后才回家,在路上遇到了放学回家的女儿杜若娟,带着女儿在市场买了她初二期中考试年级第一的奖励——一小罐水果硬糖。
妻子和女儿回家时,杜思源已经找出旧的取暖炉把煤烧上,何晓做一家子的晚饭,杜思源在炉子旁看着女儿写作业。温度有些太低,杜若娟写作业时写一段就把手贴近炉子取一会儿暖。一家人吃完晚饭,杜思源把煤拨出来一些放在钢盆里,把盆挪到女儿房间。叮嘱女儿看会儿课外书早睡,把窗户开半条缝后,杜思源回到客厅倒了些酒喝,何晓和他聊起最近厂里谈改制的事,杜思源和何晓“小吵了一架”,随后直接回到房间睡觉。何晓看了看女儿的状况,随后也休息了。
之后又过了快一周,供暖一直没有恢复,厂里已经闹过两次,领导也没有给什么回应。直到十二月十三日,供暖锅炉重新开动了,与此同时,钢厂开始给员工办下岗证。办了下岗证的工人还是上班,一天八元,但单位不再交养老保险,一个月有一百三十元的补贴。很快,杜思源也被办了下岗证,那天是十二月十五日,回到家的杜思源心情不是很好,和何晓又吵了一架。
到了十二月三十一日,世纪之交的时候,厂里办了大会,张灯结彩,马副厂长讲完话后下台时被年轻一些的几个办了下岗证的工人打了一顿,打人的被抓到派出所关了两周,马副厂长给送到医院,回来时杵着拐杖。
家里紧紧巴巴地过了一个年,到了六月,厂越来越艰难,办了下岗证的工人们也不让去上班了,全家只剩何晓当老师的一点收入。杜思源听说下岗本该有工龄买断的钱拿,跟着以前的一帮工友商量着去找厂里讨钱,和厂里起了冲突,激情之下有人失手杀了人,一众人都被抓走。那天是六月十六日,杜若娟放学回家看到母亲在哭,躲回自己房间里,晚上何晓没有做饭,杜若娟饿得不行,吃掉了那罐水果硬糖里的最后一颗糖。
杜思源一直没回来,家里逐渐揭不开锅,何晓的老师也快当不下去,最后经王红的介绍去了澡堂给人搓澡,赚的钱勉强够两人吃饭。到了十月五日,杜思源才回来,据他讲差点被判成杀人案从犯,审来审去还是放了出来。一家人抱在一起哭了一场,第二天杜思源出去在工地找了份搬砖的活,家里又渐渐好起来。
到了快年关,杜思源晚下班,结了一个月的工钱回家,路上被人一刀捅在腹部,抢了钱,人没能走到家。家里人一晚上没见到人,第二天早上去寻,是帮忙的朱清找到的尸体,报了案后警察里的熟人对何晓说最近案件频发,希望很小。何晓没什么反应,娘俩挨到过年,何晓办了一桌丰盛的年夜饭,晚上在家里烧了煤。
大年初一,上门的王红敲门无人应答,强行开门后见何晓躺在客厅地上,连忙打电话叫了急救车。母女两人只救回来杜若娟,女孩最后跟着王红一家生活,十九岁的时候独自离家去到长春,在一家舞厅打工时遇到了陈阳。
陈阳时年十七,跟着大哥来到舞厅。陈阳长得好看,一行人给钱大方,杜若娟跟陈阳见面没几次就上了床。床上,陈阳说他跟着大哥卖一些货,杜若娟说我懂,不用这么谨慎,你还年轻,不碰不闻就好。
杜若娟跟陈阳过了不少日子,陈阳那边的生意越做越大,人员也几经更迭。过了几年,陈阳最终当了大哥,杜若娟跟着陈阳出入各种场合。那时大家谈生意一般不爱带自己女人,总有别的新鲜妞会贴上来,但陈阳一直带着杜若娟。也因此,杜若娟多少懂得一些操作,陈阳也放心把部分事情交给她办,两人在零九年结了婚,结婚时场面不大,两边都没家人,朋友小弟加起来坐了七八桌。
后来,碰上中央严打,陈阳进去判了死,杜若娟判了五年,再出来物是人非,杜若娟到了长春,找了一家酒吧坐台,就这样到了现在。
——你还记得你父亲下岗那天吗?
说实话,下岗的日子我反而是记不清的。一定要说的话,我记得他被抓走那天,六月十六日,下岗应该是在那之前几天吧。我父亲某天回来就阴沉着脸,一般他这种脸色就没什么好事,我和我妈总有一个要挨打,但那天他没有碰我们俩,只是坐着喝酒。再后来过几天他听到说有钱被吞了,就跟着一帮人去厂里,上午出的门,到了晚上还没回来,王妈跑过来敲门说被抓了,我妈就开始哭,一直哭到很晚。我躲在房间里,饿得头晕了,就把最后一颗糖含在嘴里喝水一口口咽下去,这么喝了一整杯水,接着睡觉了。我很喜欢糖,到现在也爱吃,上学的时候收了不少糖纸,带到王妈家后走的时候没带,后面就没再这么干了。
——你觉得下岗怎么影响了你?
我以前是很恨下岗的,要不是下岗,我也不会没了爹妈,但下岗也让我遇见了陈阳。那句话怎么说的来着?不经历风雨怎么见彩虹,呵,可能下岗就是风雨,只是来得太猛了,你知道吗?太猛了,太突然。
——聊聊陈阳吧。
陈阳是我男人,虽然不是我第一个男人,但他说我是他第一个女人,我信他。我遇到陈阳时他还是个小孩,一眼就看得出来的那种小孩,见过些市面,但没见过女人。看他进舞厅那个孬样就知道了——这孩子还干净,我就和他讲,你还年轻,卖货就卖货,别碰别闻,他也听我的。我们俩感情很好,别的大哥谈事都不带女人,他带我去,还让我管一些账。我不算笨的,跟他一起把生意做得红火,只是我们也都知道迟早的事,所以也没要孩子。陈阳爱说一句话,叫今朝有酒今朝醉,我不爱听,但他说得挺对的。
——你的故事会被我写出来,给很多人看,你介意吗?
你个小姑娘,跨了半个中国都找到我这里来了,你问了那么多人,你觉得呢?
——...我觉得你不介意。
对嘛,我现在就是个坐台的,说得文明点我还卖身,我还坐过牢,我不是什么干净的人。我的故事、我的这个狗屁人生,像我一样的人很多,比你能想到的多得多,我介意什么?我只是个普通女人。
——我只是觉得...有点像在你伤口上撒盐。
这算什么伤口撒盐,你看来可能觉得我这一路太不幸,太惨,我身上全是伤疤,但还是那句话,像我一样的人多,人人都怕痛,但痛这么久早该习惯了,你就算把我这些伤撕开,我也顶多给你哭一场看,哭完我还得活,大家都得活。
——你觉得我有资格写这些吗?
什么资格不资格,你想写就写,哪用想这么多,我确实就是这么一路活过来的,你骂我、看不起我、同情我,对我来说没有区别。想怎么写就怎么写吧,你要是不爱写了就不写。我跟陈阳去过一个旧钢厂,他在那里搞生产,我穿着大衣陪他啃馒头,有小孩过来问我们讨饭吃,陈阳问他们爸妈在哪里,他有资格问吗?我有资格讲吗?只是大家各有各的活法。有人死了,有人得活,活不下去就逃,逃,逃下去,然后接着活下去。
作者:夜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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赵向双手环抱胸前,坐在车内。他装作无意地看向车窗外,建筑正在飞速倒退。在他身边,一位男性正陷在靠背里,脸上浮现不断变换的路况数据。
他们正在前往城西,去办一件自然人失踪案。
自然人失踪在城内很常见,但在城西的发生率并不高。这次的案件发生在较为高端的小区里。居住者大多数都是有头脸的人。正因如此,头子允许他带上“心灵侦探”。
车子停下,男性脸上的数据散入空气。他从靠背上坐起,微笑着看向赵向,等待他开口说话。
“心灵侦探”,赵向不理解这东西的存在必要。把人类测谎仪做成人类的样子本就很渗人了。
“我和我脑子里的Ai就能办好这个案子!”
赵向没说出口,但他明白对方已经知晓。
“走吧,去被害人家看看。”
墙壁吹出新风,空中织连的雨雾衍射出的曼妙光影被寸寸吹散。被称为“心灵侦探”的人工智能在雨雾间行走。
当初的设计师运用风光水火造出了这座豪宅。光是这豪宅本身能制造的实景便有十几种之多,加上比平民更加高级的AR装置。即使在这住上一年,恐怕也不能看尽这些变幻莫测的美景。房间里并未见什么明显的遮挡。从大门能一眼望见阳光下的碧蓝泳池。楼上楼下的连通是做的攀爬式。这对城西的富人自然是无所谓。他们甚至可以飞上去。但由此也体现了设计者的新潮思想。
一个人突然出现在雨雾后面,向两人走来。
赵向恍然大悟。这雨雾和流光就像魔术道具。
“两位警官好。”雨雾贴着那人刀削似的脸颊流动散去。光芒随着雨雾的消散落在肩头然后消失。
走得太急的侦探先生折回来看向这尊雾中走出的古希腊雕像。
赵向伸手说到:“你好,我们是来办失踪案的。希望了解一下......”
“小姐。我是她的管家。”那人这么说道。
“你称呼她为‘小姐’?”侦探站着说道。
“称呼有很多种......我有时也会叫她别的。”
“小姐平时有什么爱好吗?有什么亲近的人吗?”赵向问。
“她......没有什么爱好。最多也就散步和浏览幻象吧。”管家皱起眉头,“我不知道她有没有什么亲近的人。但按理说......即使有,也只在这个小区里。”
“你认为她是为什么失踪?是被人掳走。还是自己离开?”
管家眼神空洞,使劲摇了下头。
“我要先出去走走。”侦探露出微笑。
“你......”赵向也皱起眉头,“对受害人的交友关系有了解吗?”
赵向走出那间豪邸的时候,夜已经深了。
侦探靠在灯柱上。
赵向抖抖大衣,今天的事件询问全程是站着的,让他有些回忆起当兵时期。
不仅仅是身体上,这次问询在心理上也是一种折磨。那位管家对小姐的认知完全不够,对案情有帮助的信息很少。然而,对于小姐喜欢吃什么这样的问题倒是如数家珍。
该说他是完美的仆人吗?这接触完全停在表面,对深处不加思索的样子。
“你后面跑哪去了。”赵向有些生气地说道。
“我去问了下附近的邻居,然后坐在路边的草坪上。想到你可能快出来了,就跑到这等你了。”
“你怎么知道要花这么多时间的?”
“感觉上吧。”侦探笑了笑,“你不像肯善罢甘休的样子。”
“如果他更愿意开口的话,我或许能早点出来。”
“他做不到呢,他也不知道啊。他是人类。”
赵向摆手:“我当然知道那是人类。要是Ai反而简单了。”
“有更简单的。”侦探跟在赵向的后面,“受害者是Ai。”
赵向猛地转身,手揽住心灵侦探的腰,把他带到身边。
“你细说。”
“你自己难道没有发觉吗?‘小姐’这个身份太像Ai了。没有喜好,去的地方也极为局限。”侦探用力挣扎,“我去问了邻居,他们也说了,那里就只有一位先锋建筑家。虽然偶尔会看到一位女性,但那在数个月之前都是很明显的Ai。”
“数个月之前?”
“前段时间,那位建筑家开始称呼自己为‘管家’、‘仆人’。”
“富人真就喜欢犯病?”赵向松开手臂,喃喃道。
“你明天还来这吗?”
“诱拐Ai是经济科的工作,与我无关。”
“心灵侦探每次出场有三天的活动时间,必要时可以向警察局申请延长。”侦探坐进车里,躺在靠背上,“今天事件就完成了,因此我有两天的自由时间。”
赵向绕到车的另一侧,突然想到另一条守则:心灵侦探使用时必须处于警员一千米内。
“额,那个......”
“一千米内也能过活的吧。你家附近没有宾馆吗?”侦探说道。
当天下午,侦探Call出了通话申请。等了三分钟,眼前的门开了。
一个瘦弱的女人穿着宽松的衣服,弯着腰靠在门上。她脸上没有血色,像块石灰石。
“妈。”侦探笑得极为开心,比在车上客套的微笑要亮眼十倍。
“我新收了个女儿,你知道了?”女人直起身,还比侦探要高出一头。
“知道了妈。”
“那你这么急着和妈见面干什么。”
“妈,你也得给机关工作的孩子一点关心啊。我三天后可又要去休眠了。”
女人伸手摸了摸侦探的头,“总比死了好。”
“隔壁的年轻人叶公好龙,分明自己也说着Ai与人并无区别,可在自己的Ai脱离掌控后还是觉得恐惧。”
“他报的是自然人失踪哦。”
“哼,说的做的与心里想的不同,人总是这样。我在你妹妹身上装了眼睛。希望她在被抓住之前走远点吧。”
“我这次是被警察局长叫醒的。”
“那当然。”女人露出柔软的微笑,“不是他又是谁呢。”
午夜一点,林敏平视前方,盘腿坐在地上。不是他不给警官落座,这间房子确实没有座位。
她有留下什么讯息吗?
有的,她经常看的那处地方......很明显。林敏想着。
可我不曾亏待她一分!林敏的脸陡然扭曲起来。
可你把她困在这里。心里的另一个声音又说道。
我应该喜欢她,喜欢她就像我命定的事。
林敏想起在那次醉后构建起她的感觉。
他不再忍耐,飞天而去。
作者:阿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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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有mslaho2剧透和过激言行,无剧情的纯xp作,不推荐阅读。
我们的关系,是从什么时候开始变成了这个样子呢?
从何时起,想到他的时候比起眼前出现容貌,身体首先会感到撕裂般的痛苦。这让我不得不原地蹲下,用意志抵抗过身体一阵一阵的痉挛和颤抖。心脏在抽动,“砰砰、砰砰”,每随这遥远又巨大的声音传来,它不顾我的感受越加拼命地蜷缩成一个小小的硬块。
我不得不张着嘴大口喘气。
都说撕裂创是伤口里最为疼痛的。
每当身体出现这种反应时我也只能伸出一只手撑住不断下沉的额头,在排山倒海的疼痛之中挤出一丝苦笑。
我只能接受。
因为我们约定好了。
因为这就是,我们的“爱”呀。
“维安哥哥……”青年撒娇般的声音有些黏腻。
砖石墙面冰凉又凹凸不平的触感令我不适的缩了缩身子,眼前的人进一步逼近,猫咪一样用鼻尖轻轻磨蹭着我的侧脸。
“西蒙,怎么了?”
我并没有躲闪,不可否认的是他的接触会令我感到欢欣雀跃。轻轻叹了口气,我将脸微转向他,拍了拍他的背部以做安抚。
不过这样的情况,从那个夜晚之后就再也没有出现过。相似的位置,交叠的躯体,极近的距离,我再次被他囚禁于身体和墙面的缝隙之中,就连他看那起来不对劲的状态也有那么几分相似。
我再次打算先发制人。如今既是兄弟又是恋人的我们毫无疑问是这个世界上最亲密的关系,做什么都是被允许的。于是我遵从内心,给了他一个缠绵的亲吻。吞咽掉交融的唾液,西蒙比我稍高的体温让我有些晕乎乎的。
“还是寂寞了,今天就是想撒娇?”
不知是柔软的语气还是那个吻取悦了他,西蒙眼中的阴霾散去了一些。他没有回答我的问题,也没有从我的身上退下,只是双眼紧盯着我,好像在寻求着什么。
“看着我哥哥,我想看看你的眼睛。”
不明所以的我与他对望,西蒙那一双漂亮的绿松石眼睛里好像有暗流在翻涌。
“我一直都觉得哥哥的眼睛很好看。”他伸手抚上我的侧脸,大拇指描摹过灰色瞳孔的下眼眶,像是在爱抚一件无比珍贵的瓷器,或是为宝石拭下落上的灰尘。
“当初哥哥你的演技过于真实,把大家都骗过去了呢。”像是回想起了什么有趣的事情,他的话语里有些恶作剧孩子的愉悦,“瞳孔的颜色怎么可能说变就变。”
说的是之前冒名顶替安德烈被接回来时我装可怜掩饰瞳色的事情吧。与安德烈大海般包容的湛蓝色双瞳不同,我的左眼是浅灰色的,这是我们外貌上唯一的差别。
“怎么了?突然提起这件事。”
和上次一样又是与安德烈有关,我不免有些不满。为什么每次激起他激烈情绪的都是那个人呢?
他摇摇头算作回应,附身亲吻着那只眼睛。有点痒,再次睁开双眼时却发现西蒙的表情越发异样起来,在背光的阴影下,他眼中最后那点森林间光斑一样的亮色也消逝不见了。不知为何,我有些害怕。
“我做什么都是可以被原谅的吧?哥哥。你说过你爱我。”
“我想要你的眼睛。”
他在说什么?
“我想要你的眼睛。”他又重复了一遍,语气更加温柔,热切却只增不减,“两只眼睛我都很喜欢,但代表维安哥哥的果然还是这只灰色的眼睛,我想要拥有它。”
“我想要占有它。”
“我想要占有你,维安哥哥。”
窸窸窣窣的衣料摩擦声在此时显得尤为清晰,一只手在我的视线中不断放大。我抬手握住了他的胳膊,却使不上力气。
恐惧之中我紧紧闭上了双眼。
……
什么都没发生?
小心翼翼地睁开眼睛,我直直撞入了他那带着笑意的翠绿双瞳里。
迷醉的目光,像是不知名植物酿成的青翠毒酒。
“维安哥哥,你知不知道现在你害怕到发抖的样子很是可爱?”
“其实你也是抱有期待的吧。”
最先察觉到的是异物感,随后是钻心刻骨的疼痛。
好痛、好痛!好痛好痛好痛!!!!!
我剧烈的挣扎起来,在剧痛中想要将自己蜷缩成一团却因为身上的西蒙而不能如愿。身体控制不住的颤抖着,泪水混合着血液滑下,沾湿了我们胸前的衣襟。我牢牢抓住他,就像溺水之人抓住最后一块浮木。
“呜……啊………”
视野时而转黑时而赤红,在晃动又模糊的世界里,带着温柔笑容的西蒙位于正中央。
收回了灼热的视线,欣赏了一会儿手中的圆形物体,他面带不舍与满足的将我的眼珠抿入嘴中。如果忽略掉仍在顺着他的手臂流动的血液,那优雅的样子就好像在品尝一颗品质上好的葡萄。
“哥哥。”
他轻声唤到。
“维安哥哥。”
西蒙笑得有些孩子气,混杂着血液唾液和滑腻的碎屑,这是一个充满了掠夺气息又无比珍重的长长的吻。
“我们终于融为一体了,哥哥。”
这便是一切噩梦的开端。
end
作者:四戎
评论:无声
如果让我回忆起过往,只有血腥和暴力。我被现实撕开过无数次。所有过往给予我的伤口,所有回忆附送我的回避,撕开过我,让那原本完美无暇的皮肤遗留下来了无法抹平的痕迹。但这些从未撕裂过我,从未真正的撕裂过我。相反的,它们所有的让我拥有“撕开”的体验反而让我更难以启齿,羞于展现,只是惊慌地遮掩,即使手上只剩下一块破布,也要努力地费力地将那些痕迹一点一点遮好。因此我能被撕开,我再自我缝合,看上去并没有什么不同。并没有什么人有机会看到过最真实的我。我将“我”好好地隐藏着,隐藏在不为人知之处。
这样很安全,这样也很无聊。也许我在等待,也许我只是在逃离。
我在她面前停下,我们可能见过,我们可能不熟,我们也可能从未相见。
可是我在她面前停下,我只是想看着她。
她说,“让我撕开你。”
她改口,“不对,我更想的是撕裂你。”
她不止是在说,她还做了。
“你想干什么?”
“恶魔,你是恶魔。”我最讨厌恶魔了。因为他们从来都没有礼貌。
我说,我不反抗我只是包容那些不礼貌的人,因为我是礼貌的人。
我挣扎不开,这也许就是事实,我就是挣扎不开,很无力也很无奈。那就这样吧。不浪费精力去维护一个不可能事件。你能做什么呢?你以为你能做什么呢?
我不是没被撕开过。我的内心我的身体不是无时无刻都在被我的生活所撕开吗?那又怎么样,我是强大的个体,我是所有被撕开之后的缝合。
但与这不同的是,我确确实实地承认,在她“撕开”我的同时,也撕裂了我。撕开可以缝合,撕裂就是撕裂了。相互作用力在这过程里相互博弈,互不相让。我指我并不想掩盖什么,我享受被她撕裂的过程。我自卑且自负,疯狂又克制,永远随意地向自以为亲近的人撒娇,却又能在每一个热闹的巅峰抽身离去。这些很大程度上源自于我的恐惧与不安,永远强迫着自己伪装成能在沉沦中清醒的样子。我感受着横冲直撞的热烈,毫无畏惧的勇气,生涩却霸道的意识,她想要知道那个被撕开的内部的我是什么。我任由她胡闹。
“那里可没有什么精密的系统,那里只是一个荒谬的我。”
“你还想知道吗?”
她撕裂了我。一层一层的包裹的“皮”可以脱掉了,我的理想和我的现实终于分开了,我的光明和我的黑暗也因此分离了。我不必再刻意地固执地守着我的表象,装成他们爱看的样子。表象之后的我是流动的自由。在你面前的我是真实的吗?你看见的是真实的我吗?
为什么要撕裂我,被撕裂的我是怎么样的,达到你的要求了吗?这是你想要的结果吗?
不过怎么样,你没有必要再伪装成正常人。不需要再缝合。你要想成为碎片就成为碎片,你要自己破碎的样子就破碎。暴露的缺点也同样是你的优点。你的不完美就是你的完美。
我要听你亲口说你身上每一条疤痕的故事,我要听你说你的每一个纹身都有什么意义。
你说纹身是你所拥有的唯一一件没人可以夺走的物品,可我更想听你所有的经历,告诉你发生了什么,这又是为什么。
你的黑暗和迷茫,你的积极与热情,它们相互辉映是多么的完美。
完美的伪装毫无意义。只想看一眼那浑浊的荒诞。
你说你深深扎根在黑暗的土壤里。我不怕,我不在乎。
是啊她撕裂了我,我的伪装,我的疏离,我的故作姿态,我的欲言又止都成了狂风之下的受害者。风暴所经之处没有一处是无辜的,所以剥离他们也没有什么关系吧。
撕裂我,狠狠撕裂我。不要担心那个过程我会痛苦,我会在痛苦里重生,永远记着这份感觉。撕裂我,我不要我是完整的,我要因你破碎,用我的破碎将你包围也被你包围。我要被你的热情冲撞,我要那种痛苦让我绝望有给我希望。我要在疯癫与躁狂里长存。
被撕裂的那一刻,我所有的感想就只剩下:带我走,去哪里都可以,如果是你的话。
我们可以紧紧相拥着,我们早就紧紧相拥着。
我们可以随时分离,我们永远不会分离。
备注:我是真想开车,但我保证我真的没有开车。
可是这个关键词真的好适合开车啊啊啊啊
下次一定下次一定!
作者:汉尼
评论要求:笑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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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为王室成员,洛里加自认为已经看遍了世间风景,直到皇帝阿特留斯的生日宴上,那个来自东方的少年献上一曲刀舞。他一袭白色狩衣,身长玉立,凌波生尘,湛蓝色的眼睛熠熠生辉。传说那是来自东方的神秘舞蹈,刀与花的完美结合。少年宽大的袖摆上用银丝纹了鹤纹,于是袖摆纷飞时他仿佛真的是只振翅欲飞的仙鹤, 而不是和他们一样的蜘蛛。
少年一曲舞毕,收刀躬身行礼,东方人特有的柔美气质和骑士巴布蜘蛛的骄傲在他身上融为一体。来自东方的异域风情刹那间击倒了洛里加,他终于相信世界上还有名为“绝色”的存在。
那双蓝眼睛和泼墨般的长发让他在后面的几天里着了魔,宴会当场连自己的父亲是何时离去的都不曾发觉,连着几天在课堂上犯错,甚至练习场里也险些被打伤。
“宴会上你看上了谁吧。”整理铠甲时同僚威廉贼兮兮地靠过来,用嘴努了努他们身边另一位正在清理手臂伤口的小少爷。
“别说出去,我改天请你。”
“我们的交情犯不着。”威廉不以为意,“是那个黑头发的小子吧。你最好抓紧下手,我看亚历山大这几天也和你差不多,估计也是看上他了。”
提到那位表亲,洛里加一阵胃疼。分明大家都是皇帝巴布的变种,为何只有他一枝独秀。能够完美符合“纨绔子弟”这个词语的,整个皇室当下也只有那只猩红巴布了。
“你就没看上他?”
“他是很漂亮,可惜不对我胃口。”威廉吹了声口哨,手在胸口从上到下划了道丰满的弧线,“你知道我心里只有克里斯汀,能追到她我愿意天天被兰斯洛特叔叔摁着跳崖。”
“我这就去转告他。”洛里加作势要走,眼下骑士长正在练习场的另一端整备武器。
“别啊兄弟!”威廉急忙拽住他,“我开玩笑的,我哪跳得过那群骑士巴布啊。”
“你连那群星空巴布都跳不过。”
“说得好像你不是皇帝巴布似的。”威廉哼哼唧唧,转身整理下一场要用的装备去了。
整备之后第二场训练开始。威廉遥遥地对着另一支队伍的金发女统领吹了一声轻佻的口哨,被金发的贵族少女狠狠回了一记瞪视。
“下一场要训练你们的反应速度。”骑士长提着长枪,来回扫视着面前这群小蜘蛛崽子,金棕色的八只利爪扫过沙地,“今天会有一位新学员加入你们。”
骑士巴布的长枪一指他们一旁的甬道:“出来吧,介绍一下自己。”
熟悉的窸窣声首先传来,这种八只利爪在地面摩擦的声音他们无比熟悉。洛里加留意到这个声音非常轻,轻过了所有巴布蜘蛛的脚步声。接下来先映入眼帘的是一对光滑黑色的长腿,长到他们几乎无法想象,洛里加依稀记得他在某些小型的林地蜘蛛身上见过这种长腿,但是这个大小明显已经超过了小型蜘蛛的范畴,甚至直冲巴布蜘蛛的大小。
接着那位正主终于从阴影中现身,蜘蛛的下半身只有星空巴布那般大,呈现出一种光滑的纯黑,配合上八条致命的长腿,洛里加一时生出了一种“窈窕”的错觉。
但是那张人类的脸他太熟悉了,即使现在他额头上属于蜘蛛的另外六只眼睛也已经全部张开。但是那头泼墨般的长发,那双熠熠生辉的蓝眼睛,黑发的少年有很多,但是像只蓝色眼睛的仙鹤的只有一个。哪怕他现在拎着两把短剑,洛里加也无法把他和凶猛的猎手联系在一起。
现在这只八条腿的仙鹤看向他们,视线和洛里加的擦过。
“梅特迪安,梅特迪安·安特拉。”
洛里加没有听错,安特拉是他兰斯洛特叔叔的姓氏。
如今他闭上眼,依然可以想起这些。在历经了这么多战争,痛苦,泪水之后,威廉死于战火,克里斯汀因伤退役,阿特留斯也难以负担起繁忙的公务和重任。
明天,就是明天,梅特迪安即将回到这里,回到这座宫殿。洛里加将会向他祝贺成为骑士长,而他也将祝贺洛里加新婚快乐。
他就像一个过去曾经生活在乐园里的孩童,如今苦难的真实被推至眼前,迎接他的并不是什么故事中该有的大彻大悟,他发现自己依然只是一个凡人。
至少在天亮之前,在那位漂亮的少女进入他的寝宫前,他还能有些最后的时间,不是皇帝,也不是王子,只是洛里加自己。
作者:旬夜
备注:凑数凑数
免责声明:无声
1、
宁江区是个人才辈出的地方。
那年头的电竞圈,不,应该是电子游戏圈,放眼望去都是一群蓬头垢面的小年轻。
烟味弥漫的网吧里,一群瞧着不务正业的人三五成群,要么没班上,要么逃课,凑成一排,或见缝插针,抓着一把花生,吃着点泡面把游戏给打了。
而路小南不一样。
怎么不一样?大概是浑身上下充满了一种好学生气质。坐在一堆打游戏的人中间,不像是来玩的,倒像是来网吧查资料的。
——龙行Sky那队长,长得眉清目秀,技术不是最顶尖的,但是战术意识一流。
没听说吗?
那玩战术的心都脏。
“我靠,禽兽啊!”肖枫在集装箱后被龙行的人秒了的瞬间,抬头看见网吧天花板的灯嗞啦一下。“猴子,老尉别慌,稳住节奏,这把能赢。”
他松开手去看队友屏幕。
那瞬间,整个网吧嘈杂的声音像有了形状,一如扭曲的线条浮动起来。届时,眼前的光,画面,和声音如同走马灯形成了旋涡。
闪烁的红绿灯光充斥着视线,像是道路车辆上的刺目警告。
他像是被一股力量吸进了汹涌的旋涡里。
一如一场梦——不属于他的记忆被强行塞进了脑子。
等他回过神,趴在桌子上干呕的时候,眼泪控制不住从眼眶砸在地上。
“……11月22号……”
-
肖枫一辈子遇到的对手,凑起来能绕着宁江区菜市场围一圈。但能让他放在心上的,就连网吧包间前排都坐不满。
而路小南算一个。
在1coin队长这么多年并不算富余的印象里,龙行Sky的队长South是个每次他对敌都要打起十二分精神的人。哪怕他们对战次数不多,但每次都足够激烈和酣畅。
只可惜这个强敌由于一场意外,死在了和他比赛的前夕。
听到这个消息的那天,One coin战队在一场并不是滋味的庆祝里,无声地给彼此击了个掌。不是为了庆祝,倒像为了缅怀。
那时的肖枫低着头叹了口气。
他想,真可惜。
——可惜路小南,可惜他的技术,可惜他这个人。但那点可惜,像是遥远海平面上的镜花水月,风一吹能散。
而他从没有想过有一天,世界会把路小南的整个人生砸进他的手里。他托不住,就像一叶浮舟入海,几乎将他溺死。
-
“肖枫!晚上还有比赛你干嘛呢!?”
“我有事,不用等我。”
-
第一次看见路小南。
或者说,在这个时间线里,肖枫第一次看见路小南,是在对方常驻的网吧。
龙行sky的游戏区在新门街附近,和肖枫的活动场所有点远。
他们这些打游戏的,平日就像盘踞在各自山头网吧的地头蛇一样,有种微妙的各自为阵,井水不犯河水的气氛。哪怕有时候凑在一起打比赛,也有种主客场的对战的架势。
所以当年,肖枫几乎没来过这里块。
他站在门外透过玻璃往里头看,这间一个小时比他们那儿贵了五毛的网吧里,龙行sky的战队正齐刷刷坐成一排。
最中心的路小南,剪着干干净净的学生头,格子衬衫,手指在键盘上操作飞快,神色却从容,偶尔张张嘴似在指导队友。
他是那么鲜活。
——求求你,一定要阻止他看那场比赛。
——我拦不住你哥,就去拦撞他那辆车去。
他也不知道这些记忆是哪里来的。
似乎在某个瞬间他忽然就拥有了它们,一个未知时空里,他和一个叫路小北的男孩在游戏里相遇,他求他去救他的哥哥。
而他答应了。
却没做到。
寒冷雨夜的水。
医院走道白色地砖。
鲜红的血迹,密密麻麻,泛着腥味,又被带着消毒水气味的拖把拖干净。
肖枫曾在上面走过。
他抱着脑袋,顺着网吧外墙蹲下。
世界上有种理论叫时空连接。一如某种同频率电波频率相互吸引和作用,会让人感受到不同时空的声音,或者图像。
他不知道这一切的真假。毕竟在这个世界,他没有阻止过什么车祸,更没有在某天游戏的途中联络上2019年的名叫路小北的男孩。
所以……
“兄弟,你没事吧?”
手臂被握住,能感觉肌肉相触的质感。
逆着光,是一张并不算太过熟悉的脸。路小南温热的呼吸落在他脸上,他看见对方带神采的眼睛。
“我……有些胃疼。”
“那要送你去医院吗?”他说。
他反手握住路小南手手腕,试着站了起来。他说。“好。”
2、
那年的宁江区出了一件惊天地泣鬼神(并没有)的事。
One coin战队的队长肖枫和龙行Sky的队长路小南杠上了——隔三差五去人家所在的网吧寻衅滋事。
“不是,这有必要吗?他们这网费比我们那儿贵多了。”
肖枫那时带着耳机和大尉咬耳朵。“知己知彼百战百胜啊。这龙行是个强敌,到时候比赛没准就咱们对上了,提前了解对手是为我们未来成功夺冠的打基础。”
“得得得,还基础呢。”一旁麒麟白眼翻上天。“这了解战术哪儿不行啊,我们原来那网吧是没网怎么的?你就死活要我们拖家带口来这里看人眼色。”
“就你XX的话多……”肖枫嘴皮子没磨利索,抬头就看路小南朝他这看了一眼。他上下牙磕巴张嘴闭嘴半天,也没把那剩下半句话给说出来。
要说战队配合,龙行sky确实在宁江数一数二。
肖枫的队伍里来了个老沙救场,突破力增强,但团队粘合度还差些。
所以,演练战术实操对战是真,放不下人想时刻盯着也是真。
那段十月天,南方的暑气还未消散。
空气里是闷热的泥土味道和将下未下的暴雨。
肖枫在新门街网吧落地生根,几次被噩梦惊醒,抬头看到对面还活着的路小南的时候,总带着种劫后余生的庆幸。
他也不知道自己在执着什么,就好像真的在某个时空,有个自己朝着他大喊。
——你可以救他,你明明再努力一点就能救他,你为什么不试试。
那些怪力乱神和天方夜谭成了他的梦魇。
肖枫没得选。
-
那年的CF大赛办的如火如荼。
宁江区一群终于被关上电竞人称号的游戏痴,对夺冠的热情就像是饿狗追肉,争得你死我活,战况激烈,隔三差五的训练扒了One coin半条命。
麒麟和罗阳掐起来的时候,肖枫还在吸溜他的面。
对面,路小南轻车熟路地挤进那两只乌眼鸡中间,见怪不怪得把他俩扯开。
他眼神示意了一下肖枫。后者拍拍麒麟肩膀,又弹了弹罗阳胸口的灰,说了声“没事儿没事儿。”就跟着路小南一起一前一后走了出去。
新门街附近的交通比金燕网吧那热闹,肖枫蹲在路边看着不远处的“北京欢迎你”,路上三轮蹦还冒着点黑色的尾气。
路小南靠在路边的电线杆柱子边上。“你最近状态不对。”
龙行sky的队长,待人细致入微,对于队员的身体状况向来关注,不过这次倒是多管闲事管道竞争对手这来了。
“睡不好罢了。”肖枫蹲在马路边上,伸手去接抛出的硬币。
天色向晚,乌云密集得压了过来,似乎要落大雨。
肖枫看着手上的硬币没说话,很久他问。“路小南,你有没有想过自己哪天会死啊?”
“人不是都会死吗?”路小南轻笑了一声,口气里云淡风轻。
肖枫看了眼,却不意外。
路小南是个待人温和的人,礼貌永远是第一位,不到万不得已绝不会和人吵起来。
那些梦境里被对方推了一跟头的争锋相对,到头来成了假装胃痛被人载回家里喝的热水。记得那时路小北还在家里看电视,回头扑进路小南怀里喊哥哥。后者摸摸男孩的头,回头指了指他说。“小北,这里还有一个哥哥。”
暖黄色的屋子,被安排整齐的家具。
舒服的四口之家,像是春日生长的爬春藤。
“如果有一天,有个陌生人告诉你,今天不能出门,你否则你会死,你会怎么样?”肖枫站在路边问。
“那我估计会觉得他在恶作剧吧。”
“那如果那个人是我呢?”肖枫抬头看他。
昏暗的天幕下,那双带着点水光的眼睛,折射出一点暧昧不明的亮度。
他看他的眼神总是特别的。
路小南知道。
从他第一次见到肖枫,就从那人眼里读到了说不清道不明的东西。
哪怕是第一次来网吧,踢馆似的站在他们面前,嘴上说着。“哥们儿,敢不敢比一局。”眼里那点挑衅落到他身上,却又顷刻间浓墨重彩得悲伤起来。
他不明白为什么会被一个陌生人用那样的眼光注视着。
“……我是不是什么时候得罪过你了?”龙行sky的队长礼貌发问。
一头乱毛的1coin队长对着天空抛着他的游戏币。“可不,你们网吧贵的要命,害我明天想加根火腿的钱都得搭进去,仇海了去了。”
“你该不会是在拐弯抹角向我借钱吧?”
接住落下硬币的One coin队长回头对他。“诶,路小南,我们打个赌怎么样。如果我抛这次硬币是“win”,你要答应我一件事。”
路小南挑眉。“那如果是另一面呢?”
那时候肖枫上前按住他肩膀,笑道。“那我就为你拼一次命。”
-
肖枫曾见过许多个秋季。宁江的秋天总是来得很迟,稍纵即逝。
一如入冬前的一次意外,老天调温出了错,把夏天和冬天按牌出打了个对子。
肖枫这个人其实倔得很。
他从来不相信什么命中注定,也不信什么命里无时莫强求。
生得执拗,自己认为对的是,哪怕冲的头破血流也不回头。可当那些记忆却和现实不断重叠,他倒是终究开始动摇了。
虽然在那些多出记忆里,自己从未去过路小南的网吧和人打过什么对战。但最终决赛前,One Coin和Double Kill的决赛安排,却像是一张最后的死亡通知书开在他面前。
——那些你不相信的事也许会发生。
——那些你无法挽救的悲剧会再次出现。
那些你拼尽全力也无法改变的命运,究竟是真实的,还是你一场梦魇残留下的可笑幻觉?
肖枫在参加比赛之前,手机收到路小南的短信,对方的最新回复是。
【知道了,我肯定不会来。】
言之凿凿像极了无数个肖枫失眠的夜晚,对方给他发的。
【你信我,调整呼吸,很快就能睡了】
路小南是个足够温柔的人,春风化雨。
肖枫曾经仓皇地闯进那个人的生活,却撞了个头破血流。
而这一次,他选择了成为他的朋友。——哪怕心怀目的,哪怕动机不纯。他这次却能够伸手握住路小南而不被推开;能触摸躺在沙发上睡着的路小北毫无防备的脑袋而不用提心吊胆;
还能作为一个朋友在高高抛起一个硬币,和对方定下一个赌约。
——11月22号,我们1coin和Double Kill的比赛你不许来,路小南,愿赌服输。
于是,那天晚上,宁江的那场暴雨如约而至。
在那个嘈杂,带着烟味,尖叫的网吧里。年轻的队长为了他的队友,为了和对手决赛见的约定,他用尽了全部的力气。他打得又疯又狠,直到耳机里的获胜音效和队友的欢呼声响起。
那一刻,屋外响起一声惊雷,那声雷鸣声穿透了网吧的欢呼,他收到了一条来自路小南的短信。
【打得漂亮。】
他回拨了路小南的电话,含笑的眼里映着网吧的灯光。
电话那头是一阵忙音。他试着又播了一遍,这次却成了关机提示,像是什么命中注定的轮回。他忽然害怕了起来,手机里的播出键被按了一次又一次。“对不起,您所拨打的电话已关机”
他像是被利剑贯穿了肺腑。心跳如擂鼓于疼痛一起席卷了他全部的感官,他又想起了那些画面,路小北抓着他的领口撕心裂肺的喊声。
——时间,地点,全部都告诉你了,为什么救不到!
——为什么什么都做不了!
“……不对。”他几乎是丢下键盘往人群外冲。
“肖枫!诶——肖枫你跑什么!外面下雨啊——!”
他撞进大雨里,一路朝着天北路跑。大雨冲刷着他的身体,在深秋带走他身体的温度。那些狼狈的痛哭,和诡异的血腥味似乎又回来了,刺目白色的瓷砖还有鲜红的血迹。
——你又睡不着了吗?
——你状态不对,再失眠可以给我打电话。
——小南,你看看爸爸。
身后传来一阵鸣笛声,肖枫抓着手机回头,看见了一片刺目的白,他怔怔站在原地,似乎透过滂沱的雨幕,透过那些刺目的车灯,看到两个伤痕累累的少年。
——肖枫,我可以不去看你比赛,但你要赢啊,总决赛上我可不想对手是别人。
“路小南……”他手臂像是脱力般垂下,手机从指间滑落,刺耳的鸣笛飞速逼近,那些自责和痛苦将他拖进冰冷的深渊。
下一秒,有人从他身后扑出来,将一把拽回。
“肖枫!你他妈不要命了——!”
3、
路小南把人拦腰抱住的时候,像是抱了一团又冷又沉的棉花。
肖枫身上都是浸透了雨水,湿漉漉的头发蹭在他脖子上冻得他打颤。
“肖枫……肖枫!”路小南想摇醒他,脖颈相接处却感觉到一阵温热。他好像哭了。那个平日玩世不恭的人,一双肩膀单薄得厉害,在他怀里发抖。路小南将他圈紧,一只手去拍他的背。
他总擅长哄他的弟弟,小孩子,心思简单,你说你爱他,他就会笑。
于是他将头靠近肖枫耳边。“没事了,别怕我在呢。”
肖枫获得知觉般用力抱住他,因为太用力,整个肩膀都绷紧。“不要死……路小南你不要死……”
路小南没试过这种感觉,像是有人在他心口劈开了一个口子,强势又决绝得走了进来,他浑身冰冷,带着寒夜的雨和伤,于是他忍不住伸手将人抱住,融进了血肉之中。
肖枫这个古怪的人,进入他生活的方式总带着一种诡异的违和。
路小南心思缜密,所以他能下意识感觉到一个人行动者的不合理。肖枫就是他能捕捉到的最大的不合理。
但他喜欢他的战术,喜欢他在一场比赛结束之后复盘漏洞时候的感觉,喜欢他嘴皮子能耐能和他们家罗阳斗嘴斗一天,也喜欢他某天醒来时候,下意识找他的眼神。
他总在关注他,却好像又不在看他,像是一团抓不住的雾。
而那团雾气现在在他怀里。
雨夜里的年轻人抱住了一身狼狈的躯壳,将自己的温度送了进去。他们相拥,像两株肆意生长的藤蔓紧紧缠绕在一起。
-
2008年,CF首届电子竞技大赛,宁江赛区的决赛如期展开。
两大种子队伍,龙行sky和One coin究竟谁能胜出的话题被讨论得如火如荼。
网吧里嗑瓜子的嗑瓜子,看热闹的看热闹。
比赛前半个小时,One Coin的队长被对面的队长“持械”“绑架”到了某个角落。
肖枫嘴里还叼着个包子,吃了一半差点没给路小南噎着。“有事儿说事儿!”
肖枫啧他,后者手上一把车钥匙抛进肖枫怀里。“干嘛啊?”
“你不是想试试我那车吗?车钥匙送你了。”
“哎哟哟哟!”肖枫挑眉一副识破奸计的样子。“路小南,搁这贿赂我呢?想让我们1coin故意输给你,做梦吧你!”
“那硬币借我用一下。”路小南没接他话茬。
肖枫狐疑得把硬币递上去,只见对面路小南伸手一抛一接,将硬币盖在手背上。他问。“肖枫,你为什么最近都不来我那儿了?”
“你那网费那么贵,去不起,不去了。”
“那为什么现在晚上也不给我发短信打电话了?”
“睡得好,不费那电话费。”
“那上次说要告诉我的那个秘密呢?”
“这不是说好了,等比赛以后吗?”
“我等不及了。”路小南把肖枫逼近角落里,这个比他小了五六岁的少年人,此刻眼里依旧是笑意,却让人觉得自己是被狮子顶上的猎物。路小南看着温和,却隐藏着某种侵略性。“莫名其妙为了我哭了一场,然后网吧也不来了,电话也不接了。这么自顾自地来,自顾自得走,枫哥,世上没有这种道理。”
“……路小南……你到底要干嘛?”
“打个赌吧?”路小南视线落下手上被盖住的硬币上。“如果是“win”,你现在就把那个秘密告诉我。”
“那如果是背面呢?”
-
很久以后,One Coin的队长还能记起那场比赛,燥热的赛场,争锋相对的比拼,周遭人们的呐喊。
在某个不为人知的角落里,运筹帷幄的少年人抬起他的手,硬币的纹路映着点夕阳的光线,泛着淡淡的亮色。
少年人笑着看他,笑得肖枫心头一动。
那时候肖枫还没来得及从路小南劫后余生的喜悦里,读到自己心跳加速的原因。
他的世界有梦想,有队友,有游戏,有那场滂沱的大雨。
命运将路小南的生死交在他手里,让他牵挂在意。
却还没来得及叫他爱上。
可有人比他先行一步。
少年人的唇不经意擦过脸颊,是轻柔的触感。
他说。“我想要你早点发现……”——发现一个秘密。
秋日晚风吹过人心,带起路边梧桐叶沙沙作响。
本该逝去的少年依旧鲜活,他小心握住眼前人的手,将额头抵在在他肩上,像一个拥抱。
他说。“肖枫……”
——我喜欢你。
-END-
作者:夜雀子
评论:随意
“妈妈,张大汪他们什么时候来呀?”
刘小喵拉了拉母亲的外套下摆问道。
正在厨房里忙碌的女人转头看了一眼女儿,又将注意力放回手中正在削皮的胡萝卜上。
“应该快了吧?他们说四点到。”
“喔,四点啊。”刘小喵点点头,转身跑到客厅,看向放在茶几上的台钟。短胖的那根指针正朝指向正右方,瘦长的那根则笔直地将表盘下方一切为二。
还有半个小时,她的好朋友才会来她家做客。
削胡萝卜的女性一边清理着水池中的杂物,视线越过分隔厨房与客厅的玻璃,落到蹲在茶几前的少女身上。
“你要不打个电话给张大汪他们,问问他们到哪儿了?”女人说,“我的手机在沙发上,你找找。”
“对喔!”刘小喵拍了拍手,从地上一跃而起,扑向沙发。她家的沙发一共有三条,她的母亲平时喜欢看电视,因此经常会坐在正对着电视的那条。
刘小喵扫视了一眼绒面的沙发,没能立刻找到自己的目标。她开始翻动放在沙发上的靠枕,猜想着母亲的手机到底是藏在哪一个靠枕下面。
然而将每个靠枕都翻了个面,她依旧没有找到自己的目标。刘小喵跑到另外两条沙发旁找了找,可母亲的手机始终没有出现在自己眼里。
刘小喵有些疑惑,开始思考是不是母亲记错了。于是她一边将手指探进沙发缝里,一边提高音量引起母亲的注意。
“妈妈,沙发上没有你的手机。”
“咦?没有吗?”女性的声音淹没在水流声中,“茶几上呢?”
“茶几上没看到,我正在沙发缝里找。”刘小喵说,“但是,还没有找到。”
“咔哒”的细响传进刘小喵耳里,同时水流声消失了。母亲的身影依旧停留在玻璃另一侧,只剩她的声音飘到客厅。
“奇怪了,我记得刚才还用过呢......”她的母亲顿了顿,忽然想到什么,“你用你的电话手表打打试试?妈妈的手机号你记得的吧。”
刘小喵停下了翻找的动作。
“电话手表......”
随着低声呢喃,少女的视线缓缓移向自己的左手。一枚有着天蓝色腕带的手表正环绕着她的手腕,黑色的表盘倒映着她的眼睛。
这枚手表是父母送她的儿童节礼物。除了适用性能的时候拨打过父母的手机以外,她还没有给其他任何人打过电话。
第一个电话打给了妈妈,第二个电话打给了爸爸,第三个电话她想打给......
“刘小喵,找到妈妈的手机了吗?”
母亲询问的声音再次飘了过来。刘小喵看了看自己的手表,抿了抿嘴唇,将衣袖向下拉了拉,盖住了自己的手腕。
“还没有,”刘小喵回答,“我先再找找,可能我看漏了。”
“好吧。”母亲没有多说什么,而回应也再次被淹没在水声中。
母亲没有追究她不打电话的反应让刘小喵松了一口气。她看了眼自己被沙发挤压得有些发红的手指,深吸一口气,再次将视线投向周围,开始回忆母亲上一次使用电话是什么时候。
最先浮现在脑海里的,是早上妈妈跟张大汪的母亲打电话的画面。妈妈和对方聊了什么以后,忽然邀请对方来自己家里做客。挂了电话以后,妈妈告诉自己,张大汪也会一起来。
“说起来,张淼说她也给张大汪买了个电话手表。我顺口问了一句,我们买了同一款呢!”
她还记得妈妈说了这么一句。张淼是张大汪母亲的名字,刘小喵知道,妈妈和对方的关系很好。平时如果哪一方没空接她们,另一方就会帮忙把她们送回去;而且两家经常去对方那里做客,邻居们似乎已经默认张大汪家是自己家亲戚了。
“张大汪也有电话手表了吗?”
刘小喵记得自己问了这么一句。
“对呀!”妈妈当时看起来心情很好,“张淼觉得手表质量不错,还想给你买一个,没想到我们家也买了。不过说来也巧,我本来想着如果你觉得好用,也送他家一个呢。”
“哦。”刘小喵应了一声,犹豫了许久,问出了另一句,“那张大汪来做客会带着手表来吗?”
“应该会吧?张淼说他可喜欢了。”母亲说,“等他来了你们可以交换一下联络方式,以后约出去玩就方便啦——但是一定要提前跟我们说哦,不能悄悄跑出去。”
站在沙发前的刘小喵低头,看向自己被衣袖遮住的手腕。她隔着衣服摸了摸光滑的表盘,忽然摇了摇头。
“......不对不对,要先找手机!”
刘小喵自言自语一句,再次将注意力放到了寻找手机上。
总之,早上母亲打完电话以后,就把手机放在了茶几上。这之后好像还打过几次电话,但过程怎么都好,她得想一想现在手机可能在的位置。
客厅的茶几和沙发上都不在,那会不会在卧室?刘小喵一边想一边跑向卧室,在床头柜和枕边翻找着手机,却一无所获。
难道是在卫生间?刘小喵又转头跑向卫生间,看了看洗手台附近,却只看到了常规的洗漱用品。
是不是把手机带进厨房了?怀揣着这样的猜测,刘小喵跑进厨房,一边小心着不妨碍母亲做事,一边探头探脑寻找着手机。
“刘小喵?你干嘛呢。”
可惜的是,虽然刘小喵已经很注意不干扰自己的母亲,但是她满屋子跑来跑去的身影还是引起了母亲的注意。
“我、我在找手机......”
“还在找?”母亲有些讶异地挑起眉:“你的电话手表呢?是不是忘了怎么用通话功能了?”
“不是不是,我知道怎么用——”刘小喵慌忙摆了摆手,但却不知道该怎么解释自己不打电话的原因。
她的沉默再次引起了女性的注意,女性甩了甩手里的水,疑惑地打量着局促不安的女儿。
沉默包围了两人几秒,最终按捺不住疑问的女性率先开了口。
“刘小喵,那个电话手表——”
“叮咚——”
女性的问话被铃声打断。当母亲的视线从刘小喵身上移向入口时,刘小喵松了一口气。
“应该是张大汪——张淼阿姨他们!我去开门!”
在母亲又说什么之前,她脚尖点地冲向了玄关。急急忙忙将门打开,一位笑容满面的女士正站在门外,她身后跟着一名与刘小喵差不多高的男孩。
“嗨小喵,我们来啦。”女士摆了摆手,在小喵让出一条道的同时走进了屋内。
“张淼你们来啦!路上堵车吗?”
原本在厨房的母亲不知何时来到了玄关,招呼对方的声音听起来十分轻快。
“不堵不堵,我们顺着双全大道过来的,可畅通了——嗯?”轻车熟路找到客用拖鞋的张淼忽然停顿了一下,随即弯腰从墙角捡起了一个东西:“这是.....鹿鹿你的手机?怎么丢在玄关门口。”
“哎呀?”在刘小喵惊讶地看向手机时,她的母亲也露出了意外的表情,只是很快便恍然大悟:“哦,可能是我今天买东西回来时,放东西的时候掉地上了。”
“哈哈哈,会有这种时候的。”张淼笑着将手机放入原主手中,随后转头看向刘小喵,以及早已换好拖鞋站到刘小喵身边的自家儿子。
“你们小孩去玩吧,一会儿吃饭喊你们。”
“好——”代替刘小喵回答的不是别人,正是张大汪。得到大人应允后的小男孩转头就拉起女孩的手,将她拉向了客厅沙发处并肩坐了下去。
在两位女士的身影进到玻璃门的另一端时,男孩将自己的左手伸到了女孩面前。
“小喵你看!这是妈妈给我买的小鬼才电话手表!”男孩兴致盎然地转动着手腕,全方位地向女孩展示着红色的腕带以及黑色的表盘。
看着少年兴奋的模样,刘小喵轻咳一声,故作镇定地点了点头。
“嗯,我听说了。”刘小喵说,“我妈妈也给我买了一个。”
她的回答让少年笑容满面地点了好几下头。
“我妈说了!”张大汪身子一歪,拉近了与刘小喵的距离。在刘小喵下意识往后仰去的同时,张大汪兴致高昂地接上了下一句话。
“我们来交换联系方式吧!”张大汪说,“以后就算妈妈他们不在身边,我们也可以相互联系啦!”
“好啊。”刘小喵点点头,拉起袖子,露出了之前被她藏在袖口地蓝色手表。在设置联络方式的中途,刘小喵盯着少年欢欣雀跃的侧脸,犹豫半晌后,开了口。
“说起来,你有没有打别人的电话试试功能?”刘小喵问道。当注意到张大汪的视线落到自己身上时,刘小喵克制住自己下意识躲闪的视线,故作镇定地组织语句。
“我的意思是,提前熟悉一下操作也好。我给爸爸妈妈打过一次,所以能保证打给你的时候不会按错......我的意思是,最近班上也有好多同学买了电话手表,熟悉操作以后也方便交换联系方式......”
刘小喵说着说着,音量开始降低。就在她还想说什么的时候,张大汪眨了眨眼,思索一瞬后,露出灿烂的笑容。
“你说得对哦,但是我还没给别人打过。”张大汪笑眯眯地晃了晃手腕,“我妈说你也有以后,我想第一个打给你!”
“......咳。”
“小喵?”
张大汪疑惑地看着忽然弯下腰把脸埋进手心地少女。然而对方猛搓了几把脸以后抬起头,虽然努力在维持表情,但嘴角正在不停上翘。
“那个,大汪。”刘小喵伸手摸了摸脸,尝试控制嘴角的弧度。在少年疑惑的注视中,她继续开了口。
“因为给爸爸妈妈打电话是试验,所以我也是第一个打给你。”
“是吗?”张大汪眨了眨眼,笑容比之前更加灿烂,“太好啦!我是第一个有你联系方式的人!”
“嗯。”
“但是我们还没尝试过通话,要不要现在试试?”张大汪指了指房间,“我去那里给你打电话,你看看能不能收到哦!”
“好呀。”
得到应允的少年从沙发上弹跳起来,跑向了房间一隅。刘小喵坐在原位看着远处的少年兴致勃勃地操作着电话手表,而她则等待着自己地手表发出提示的瞬间到来。
当手表响起来电提示的瞬间,她低下头,看向黑色的表盘。
在通话申请上方,四个罗马数字正显示着此刻的时间。
现在四点一刻。她接到了想接的电话。
END
我怀念的
作者:巫念桃
评论:随意
得知江左订婚的消息,我连打了四十九个电话给他,无一例外没有接通。通过种种方式,我找到了他订婚的酒店,杀进去想甩他一个耳光,很遗憾没有得逞。在我扬手的一刹那,保安已经冲过来,其中一个挡在我与江左之间,另一个死死扣住我的手腕,到现在还留下一些淤痕。
我能够看到周围的人惊讶地起身,小声交谈,幽微的目光像夜里划过的火柴,闪闪烁烁,落在我、江左和他无辜的未婚妻身上。她被江左护在身后,姣好的面容如春水泛起波纹,看向我的眼神带着怨憎,点点如春水上的孑孓。我知道她是无辜的,但我控制不住地恨她。
待我看清她的面容,与停雁没有一点相似之处,我便更恨她。我以为,如果这个世界上到最后只剩下两个人记住停雁,那应当是我和江左。
停雁的父母在她溺亡三年后又生下了一个女儿。在她还是婴儿的时候我去见过几次,她睡在摇篮里,皮肤已经从红退成了白,手脚握成拳头酣睡着。我凑过去,盯着那张皱巴巴的脸,她长大后会像停雁吗?我用手抚摸她小小的头,她新长出了稀疏而柔软的头发。她是停雁的转生吗?我的手拂过她的脖子——如果是,她会记得我吗?
溺亡的人死前已经喝饱了水,孟婆汤想必是喝不下了,她应当是记得我的。
我怕她猛然睁眼,带着不属于新生儿纯净的眼神。
她哇哇大哭起来。
我这才惊觉般收回手。
后来,我每一次见她,都会暗自窥视她的脸与神情,试图从中寻找到一丝停雁的痕迹,那感受好像一个人站在黑洞洞的地铁站前,忐忑不安地等待着一趟呼啸的地铁,它来或不来,都是那么惊心动魄。
直到她长出方阔的下颌,那清晰而锋利的一道转折界限分明地标示着自己与停雁是截然不同的两个人。后者的脸柔和,如被水冲刷得圆润的鹅卵石。这或许也注定了她最终要回到水底。
每次听到她喊我姐姐,我都会想起停雁。尽管我与江左比停雁大几个月,她叫江左会叫江左哥,但叫我从来都只叫名字。停雁妹妹高高翘起的嘴角和清亮的眼睛使我愤怒。凭什么?凭什么她却可以无知无觉、无忧无虑,而我却时时刻刻被忧思缠绕,恍若蛛网覆身,无处可逃?
于是我领着她到停雁失事的河滩。
多年过去,那里早已干涸,露出大片的砂砾和裂开的泥土。河边铺开一大片芦苇,灰黄的穗仿佛烧败了的烟在风中摇荡。我们曾经躲在那片芦苇丛里,我、停雁、江左我们蜷坐在它的阴影里,我们仰头看着被芦苇分割成块的天空,停雁说芦苇是伸向天空的利剑,江左折了一根下来握在手里挥舞,那我现在是骑士了,他说。停雁看天空,江左看停雁,我假装在揪草,余光却扫过江左的侧脸。我听见河水汩汩地流动,有鸟从水面拂过,风吹过芦苇丛,沙沙沙沙,河堤上传来狗吠和单车驶过的铃声,花蚊子嗡嗡个不停。不消说,我的手和脚一定都被咬了不少包。但我来不及去挠,因为江左一定不知道他现在的眼睛有多好看。
就这样我猝不及防与停雁对视,来不及收回目光。好在她没说什么,只是往江左旁边靠了靠。我低头,把草连根拔起揉烂,死去的青草带着一股浓烈的气息。我能看见他们不小心触碰的手臂,江左受惊似的抽回手,又慢慢放松下来,往停雁那边探。
“去游泳吧。”停雁提议。
“现在吗?”这么说着,江左已经站起来了,一边说一边拍掉腿上的杂草与土屑。他的面容与芦苇混为一体,我看不清他的脸。
江左伸出手,停雁自然而然地搭上去。我撑着膝盖起来。那时太阳西斜,河面上荡漾着银光,闪闪烁烁明明灭灭,好像一只又一只浮动推搡的眼珠。地面上还残存着热气,脚探进河水里,一瞬间就被暖和的水裹住。但没等我细细感受,无数的眼珠便朝我涌来,它们迫不及待地钻进鼻腔、喉咙,挤压一切呼吸的空间,及时到现在,回想起来还是会忍不住干呕。
江左的惊呼透过水墙传来,厚重而遥远。河水比我想象中要深,深处的水要更冷。我控制不住自己想要张嘴呼救,腥咸的河水便趁机而入。我感到肺部憋胀到要爆炸,双手死死扣住自己的喉咙,徒劳地想要把水逼出去。我在水里睁眼,光在水面浮荡,一开始是圆圈状,后来逐渐扩散开……
最后是江左跳下水救了我。我后来才看到他手臂上我挣扎时留下的淤痕,触目惊心。那时我是真想拖人一起死的。
我牵着她走到河中心,指着裂缝里升起的青草对她说:“你有个姐姐,叫停雁。她就淹死在这里,在这长出青草的地方。”
她嚎啕大哭。我就着她的哭声讲停雁,讲我们相识。我从许许多多的事情里挑挑拣拣,倒也能找到一些很好的回忆,每次捉迷藏到最后她总能找到我,天已经黑了,其他玩伴逐渐散去,她就会出现在我面前,一副“你还在这里啊”的样子。其实我期待找到我的人是江左,但停雁告诉我江左早就走了。
在停雁的葬礼上我见到了她的父母,他们一下子垮了,老了,相互搀扶着的手还在颤抖。我和江左远远地站在一边,浑浑噩噩地站着,被人催着去磕头,然后离开。
停雁就这样被下葬,她葬在山上,坟墓现在已经长满了杂草。
葬礼过后,我有事没事会跑去找停雁的父母,我也不知道为什么,有时候我会拉着江左。他们是很善良的人,见我来像对待女儿一样招待我,我们相顾无言。停雁死去后的一年里,这两位中年人瘦得不成人形,停雁的死在他们的眉间深深刻下了无法抹去的印痕。他们拿出停雁的相册,里面有她从小到大的图片,从她是婴儿开始,白白胖胖,额头点一枚红痣。翻几页,她长大一点了,穿上了黄色的蓬松裙子,骑在公园里的玩具马车上,露出几颗新长出来的牙。再几页,她又大了几岁,穿着小皮鞋在草地上跑,手上拿着一根快融化的棉花糖。慢慢地,她开始抽条,照片里的人逐渐多了我和江左。我们和她拉着手,江左靠在她身边,我们一起对着镜头比耶。我自己都不知道原来我们拍了那么多照片。
我一张张翻着照片,停雁好像又生长了一次,然后再次死去。
后两年,他们似乎是走出来了,脸上有了精气神,再后来,他们要了第二个孩子,彻底抹去了停雁的痕迹。我再上门,他们将相册送给我,并委婉地表达他们想要继续新的生活。停雁的母亲抱住我,她说谢谢我这些年的陪伴。她说希望我也能开始新的生活。
我在葬礼上问江左是不是喜欢停雁,没等他回答,我便自己肯定了,你一定喜欢她,你每次看她时的眼睛都特别漂亮。江左的声音有点沙哑,他说他以后想跟停雁结婚。结婚,一个对当时的我们来说多么遥远而郑重的词,我信了江左的话,信他是真的想要跟停雁结婚,因为他说这句话时的眼睛是那么悲伤。
我们依旧时不时碰面,但话题总是会绕道停雁身上。后来他去了B省念大学,我留在本地,身边已经没有能听我讲停雁的人、跟我一起回忆停雁的人了。所以我逮着她絮絮叨叨,一直说到晚上,她累了,靠在我身边睡着了。我望着月亮,时间越久,停雁于我而言的面目越温和,到如今,她反倒显得平和而可亲了。河堤上传来狗吠与人声,我知道那是她的家人找来了。我叫醒她,将她带到她父母面前。黑夜中,明晃晃地手电筒灯照着我们,他们似乎又老了。她妈妈将她牵走,脚步已经迈出去了,却又几度回头,最后是叔叔扯着她走了。
我不懂她看我的眼神。
我看不懂。
就如同今早我看不懂江左看我的眼神。曾经是他自己说的,在停雁的葬礼上,他说过他要跟停雁结婚。但现在他却娶了别人,一个跟停雁毫无关系的人。
“你有病。”江左开口。
那一瞬间,我想我是真的疯了。
我不记得我是怎么从订婚现场回到家的,等我清醒过来时,我已经躺在浴缸里,水龙头一直开着,浴缸早就满了,水溢到地面上。我又一次回想起那次溺水,除了江左的惊呼,我还听到停雁在笑。隔着厚厚的水墙,我能精准地听到她在笑。
几天后,我约她又一次来到这个河边。“我们玩捉迷藏吧,”我对她说,“我来藏,你来捉,好吗?”
我藏在芦苇丛中,她在河岸边高声倒数——三、二、一——
我抱着膝盖,隔着芦苇杆看她。她嘴上说着“我来找你了”,但却只是在河边坐下,有一搭没一搭地玩水,她一边说“你藏在哪呀”,一边扑腾水花,她不知道身后的芦苇丛里,我正在看她。直到她起身离开芦苇丛。我从就这么蹲坐在芦苇丛中,高高的芦苇化身锋利的剑,只不过剑间对着我所在的方向。我一直蹲到天色渐沉,蹲到柔和的淡紫色爬上天空又被深蓝色的夜幕覆盖。
我听见窸窸窣窣的声音,听见停雁的声音从远处传来——“你在哪啊——”
我知道,一如每一次捉迷藏,到最后她都会来找我。
我听见落水的声音,听见停雁断断续续的呼救。
我就这么蹲在芦苇丛里,直到再也听不见她的声音。
我恨她吗?
到现在为止,到浴缸里的水已经凉透,停雁溺亡时河水想必很凉,比这池子水凉多了。她会觉得冷吗?河水灌入喉咙、鼻腔、耳蜗时她会害怕吗?她在黑色的漩涡里睁眼时,会看到白色的光圈吗……我从浴缸里起来时,手臂已经冷到没有触感,但我摸着自己的胸口,却感觉到无与伦比的灼热,好像一股火在燃烧,火焰从水淋淋的浴室一路烧到芦苇丛,烧到龟裂的河道,烧着河中央生出的青草,浓浓的黑烟弥散开去。
为什么这么多年来我无法不想她?我抬起手臂,湿漉漉的手捂住脸庞。我好像回到了那天溺水,我在水里不断挣扎,眼前是扩散的光圈,我听见她在笑,隔着厚厚的水墙,我却能听见她在笑,像天使一样。
*写之前就很纠结使用哪种视角。一开始想借助对话,一次抛一点信息,逐渐拼凑成一个完整的故事,但写到一半卡住了,还是回到了第一人称上,但可能也不是最适合的讲述方式。
4932
不知名的寒意猛然袭击了布雷恩·莫顿,他突如其来的寒颤引来了身旁人们诧异的目光。尽管春寒料峭,但对于英国气候来说三月的气温至少已经回升到让人们不用再裹紧袍子和围巾。他和一些同样无处可去最后选择在球场随便走走的人们一样站在球场的边缘,微风掠过萌生绿意的草地,青草们因此摇晃着身躯向天空中骑着扫帚乘风而行的学生们致意。布雷恩觉得个唐突的寒颤肯定不是因为日渐回升的气温。
“……你怎么了?”作为站得离他最近的人,艾利欧斯·斯卡曼德罗斯虽然犹豫片刻,但最终还是决定为自己的室友送上一个关怀的问候,布雷恩很能理解他的犹豫。这个同他一般大,麻瓜出身的金发小子总是喜欢过于考量当下的气氛,就像他现在低着头却将绿色的眼睛转向布雷恩观察着他的问题得到的反应,卡拉多克和尤拉曾经趁他不在讨论过是不是这个人有什么丢不掉的好人包袱。
“我不知道,”布雷恩如实相告,“反正不是因为太冷了,现在天气暖和多了。”
“会不会是你预感到了某种‘不祥’的征兆,就像占卜课讲的那样……”
“我一节占卜课都没上过。”
“有时候这种东西还有点灵的,不信不行。”
“是吗,”布雷恩瞥了他一眼,尽管他从来没有刻意和他的室友们深入交流过什么同学情谊,不过作为生活在同一屋檐下的人大家实际上都难免比旁人更加了解彼此的行动,比如接下来他要说出的事情,“那你有没有占卜出自己会不会当选三强争霸赛的勇士啊?”
这个问题叫艾利欧斯抬起带着手套的手擦了擦额头上并不存在的汗水,绿色的眼睛透出的视线开始四处乱飘,但就是不会落在布雷恩身上,“呃,这……那,那你呢?你没去投你的名字吗?”
“我又不想参加比赛,投那个干嘛。”
其实布雷恩对艾利欧斯的印象不错,抛去此人总是深更半夜在宵禁时间外回来给他造成一点违纪方面的小麻烦外,其实他是个很不错的室友,同学,朋友。所以布雷恩愿意给他做一些关于自己性格上的预警让他免去一些糟心事。
“另外我觉得如果继续这个话题你会听到一些你不想听的话,所以我建议我们换个话题。”
“你说的很有道理。”这就是艾利欧斯最大的优点,从善如流。大部分格兰芬多都学不会。艾利欧斯看起来也早就准备好了别的话题,这个宿舍的人都已经对布雷恩糟糕的说话习惯有所了解,“所以你怎么有时间跑到操场来看我们打魁地奇?尤拉呢?”
眼下卡拉多克·帕克尼正在和别人一起在天上乱飞,他们胡乱地抛球、接球,并将此当做热身运动,叫喊声也跟着球飞行的轨迹在天上盘旋,因此布雷恩没有反问同样和艾利欧斯形影不离的卡拉多克跑哪去了的必要,他从天空中收回自己的目光。
“复活节之后的考试不是取消了吗,所以暂时没必要那么紧张。而且我最近也想歇一歇,尤拉应该去火焰杯那里投名字了,我在这儿等她。”
“嗯哼,虽然你们俩之前就总是黏在一起,但是最近感觉你们俩氛围有点不一样了。”
“你说得对,我们俩下一步就要马上结婚。”
“什么?!”
“骗你的。”看来他脸上得意的笑容最终还是惹恼了这位朋友,不过好在他心情不错,布雷恩决定今天就到此为止,“怎么这种话你都信。难道除了汽车杂志你还喜欢看爱情小说?”
尽管了解布雷恩天性如此,但作为正常人这种程度的作弄已经实属欠揍,秉持着良好教养和对方是级长的双重考量,最终艾利欧斯决定不和对方一般计较。
“谁让你们俩以前就天天待在一起,尤拉三天两头跑到咱们宿舍来就差住下了。你说这怎么能怪别人真的会信你们要结婚。”
当然该讨回来的还是要讨回来。
“是吗……也还好吧。”
但是这个稀松平常的回答却叫艾利欧斯马上瞪大眼睛看向他,现在这双绿眼睛里又满是困惑不解和怀疑了。他这幅如同生吞了一支鼻涕虫的模样可叫布雷恩摸不到头脑,这句话才六个字,难道还能出什么错?
“你,你……”他的好室友结巴好一会儿才重新组织好语句重新向他提问,“你没事吧!又是休息又是帮尤拉说话的!”
“我哪帮她说话……”
艾利欧斯立刻皱起眉头做出一副与布雷恩别无二致的不耐烦模样,“你平常的话肯定会说‘都是那家伙自己想来的’,要不就是‘有本事帮我把她赶走’什么的!你不是布雷恩吧?!快说!你到底是谁!难道是斯莱特林喝了复方汤剂的卧底?!”
“少看点麻瓜奇幻文学吧斯卡曼德罗斯!你才没事吧!我不过是今天心情比较好而已!”
“你们在干什么!!”
忽然从球场的远处传来了女生的叫喊,他们一同转过头去,那个姗姗来迟的身影已经换好衣服,紫色的发尾从她头顶的黄色头巾下伸出,深色皮肤的女孩一边跑来一边朝他们挥着手,飞天扫帚被握在她另一只手里。看到尤拉的身影,原本在天上做热身练习的家伙们也纷纷降落。
布雷恩和艾利欧斯不约而同地因为在被好事分子们发现前及时停止纠缠而松了口气。
“听说你去火焰杯那投你的名字了,”艾利欧斯问,“怎么样?”
“还能怎么样,那只杯子唰地一下变红了呗,妥妥地没事。到时候你可别觉得很失落。”说这话时尤拉微微扬起下巴,从鼻子里哼出一个轻声的鼻音,似乎已经对被选作勇士这件事胜券在握。
尽管被艾利欧斯如此评价,但布雷恩并不觉得他和尤拉之间的关系有什么变化,他们仍和以前一样该怎么相处就怎么相处。用尤拉的话说就是“他们成为情侣后最大的变化就是没有任何变化”。
“我可不觉得失落……”艾利欧斯小声嘟囔着,好在他说这句话时尤拉的注意力已经转移到了布雷恩的身上。
“你终于不在图书馆了?”
“这不是等着你的‘好消息’吗?到时候要是别人被选上你可别觉得失落。”
艾利欧斯急忙捂住嘴,但仍一声气音仍从他的指缝间偷偷溜了出来。
尤拉的嘴角抽动了一下,她张开嘴吸了口气,但不知为何最后没有如他们所想的那样当场发作,她甚至只是有点不服气地顿了顿她的扫帚。
“哼,从你昨天和我说‘火焰杯才不会选傻子’我就知道你不会说什么好话,”这会儿她又抬起下巴成了那副得意洋洋的模样,“要是火焰杯只选聪明人的话岂不是莫顿先生很有可能当选啊。”
尤拉向来很少能说出什么别有深意的话,但今天她的话却叫布雷恩心里咯噔一下,一瞬间他的脑子里想过无数种可能,但是每一种他都不是很想面对,偏偏这些事尤拉都做得出来!“你什么意……”然而没等他问完尤拉已经应了别人的呼喊骑上扫帚一溜烟地飞走了,只给布雷恩留下了一个阴谋得逞的鬼脸。
“喂!给我回来!!”
但是布雷恩的叫喊完全已成徒劳。
木制高脚杯中蓝白色的火焰安静地摇曳,不受任何人干扰地左右摇晃扭动着它的身姿。地面的年龄分界线拦不住布雷恩,他才能因此近距离地欣赏这件公正的魔法物品。然后堂而皇之地站在火焰杯的旁边想着怎么把这个破杯子搞报废,或者让它把那个尤拉扔进去的写有他名字的纸片子吐出来。
他完全可以肯定尤拉为了报复他不假思索地将写有他名字的羊皮纸也扔进了火焰杯,而这只杯子欣然接受了他的名字,用红色的火焰回应罪魁祸首,接着会在之后的时间里将他的名字与其他人一起用一些他们难以参透的标准加以比较,最后中标的倒霉蛋的名字会被再吐出来搞得全校皆知。
虽然布雷恩知道自己或许、大概率不会被选做那个勇士,但是万一呢?他对自己不受待见的人品有着充分的自知之明,但却无法相信自己的运气。所以他从不进行那些所谓的赌博活动,与其赌那些看不见摸不着的概率,为什么不让事情发生的概率变成百分之百?于是行动就会变成要么不做,要么去做——直到完全成功。
所以他接下来该做些什么才能让自己完全选不上?
“不好意思,你要投名字吗……”从他身后忽然响起的声音打断了他的思绪。
“不,我不投,不好意思。” 布雷恩急忙从杯子前面让开,身穿红色校服的高大男生走过他身旁时低头向他致意,他浅色的眼眸在酒瓶底般厚实的镜片后隐约可见。很快火焰杯用红色的火焰通知了这位德姆斯特朗的先生报名结果,而他在离开时再次同布雷恩致意。
之后他又待了一会儿,既看到了熟人也遇见了些外校的陌生人。但最终布雷恩还是不得不得出结论:他确实拿这个杯子一点办法都没有。
这个令人泄气的事实取代了之前的噩梦,直到宿舍里的灯都熄灭了,男生们的打闹声也完全停止了,布雷恩还在想着这件事。
该死,他又睡不着了。
“你真的不用去医疗翼看看吗,”鼻涕虫果冻从卡拉多克的嘴里滑出来,艾利欧斯发出作呕的声音扭过头去对他这幅邋遢的样子表示不忍直视,卡拉多克嘎嘎地笑两声,这次他好好地吃下了他的果冻,“我怎么感觉你比圣诞节之前看起来更差劲了。”
“我一直都这个样子。”布雷恩有气无力地回答道,显得对室友的问候并不在意,浅浅的黑眼圈已经再次爬上他的眼底,这个星期他的精神压力已经累加到无以复加的状态,整个宿舍——就连平时粗神经的麦克·布索里也向他表达了慰问。如果“你别猝死在这儿把这屋子变凶宅”也算是问候的话。
但是不管怎么说,等一会儿那只公正又诚实的杯子就将选出六名勇士来,他的噩梦也将宣告结束!他这段时间甚至找了斯莱特林的同级生德尔斐·曼纳斯旁敲侧击地询问这件事的结果,尽管对方言语中的诧异让他有些不快,但至少根据占卜结果来看他的担心纯属多余。然而实际上布雷恩对于占卜实际效力的信任程度还不及对尤拉能突然变成全霍格沃茨第一大聪明这件事的百分之一,因此德尔斐的占卜对缓解他的焦虑起到的作用微乎其微。
“还好意思说我呢,”眼下旁边的聊天对象能够帮助布雷恩有效转移自己的注意力,于是他决定先和卡拉多克侃上几句,“我看你也没好哪去,你不是也没投名字吗,担心个什么劲啊?”
“家家有本难念的经嘛,老兄。”卡拉多克耸耸肩,便停住了话头不打算继续说下去了。
布雷恩对别人的家事没有兴趣,而且他也只是想转移注意力,于是他结束了话题,“确实如此。”
尽管这个话题唐突地结束了,但好在布雷恩身旁的聊天仍在火热进行中,尤拉眉飞色舞地和诺玛·戴维斯猜测到底谁会代表霍格沃茨被选中成为勇士。
“说不定到时候咱们俩一起被选上!”尤拉说,“‘来自格兰芬多的两位勇士’,听起来就很酷!”
“那样的话咱们俩在争霸赛里也是竞争对手关系了。不是我自吹自擂,到时候你要是输给我可别跑去和莫顿哭鼻子。”诺玛的声音里多了些意味深长,不过布雷恩并不知道尤拉有没有和别人说过他们之间已经变质的关系。
“谁要找他哭鼻子,我又不是受虐狂。”
很有道理的分析。布雷恩想。
“是嘛,我还以为你们圣诞节以后有了什么不得了的进展呢,难道我猜错了?”
忽然那双瞥来的黑色眼眸和布雷恩对上视线,但是又马上触电似的转回身前,尤拉干笑两声,清了清嗓子,她换了个故作无事发生的坐姿,“能有什么不得了的进展,你看我们和以前也完全一样嘛!”
“哦——”这下可叫诺玛逮到了她的小辫子,布雷恩已经不忍心再把这场对话听下去,好在校长已经站起身,到宣布结果的时候了。
科宾·费格斯仍是面带微笑和蔼可亲的模样,但是布雷恩对他说的开场白几乎一个字都听不进去,他现在只想迫切地知道到底谁会被选上。
终于漫长的寒暄结束了,火焰杯早已等候许久,蓝白色的火焰跳跃的频率似乎要比平时快上许多,好像它也已经迫不及待地想要宣布选拔的结果。
在大堂中所有人的注视下,那蓝色的火焰猛地灼烧成刺目的红色,第一张羊皮纸从火焰中被吐出,科宾伸出手接住这张轻飘飘的纸片。
“菲奥雷洛·罗伊泽!”
一阵欢呼从斯莱特林的桌子那里爆发出来,不过斯莱特林的学生们只是礼貌地鼓掌,对欢呼爆发的地方施以注目礼。是德姆斯特朗的学生,布雷恩对处在欢呼中心的那人瓶底厚的眼镜有些印象。
宣布名单的程序有条不紊地进行,欢呼声或来自德姆斯特朗,或来自布斯巴顿,斯莱特林的桌子传来第三次欢呼后终于只剩下一个霍格沃茨的名额。
那张承载着所有人期望的羊皮纸同样被吹出红色的火焰,只是这次之后火焰便从杯中熄灭,火焰杯变回了一只看起来平平无奇的高脚杯,而它下一次迎接众人的欢呼将会是在五年后。
那张羊皮纸被科宾拿在手中,他紫色的眼眸将上面的结果映入,当他抬起头时几乎所有人都屏住了呼吸。
“诺玛·戴维斯!”
欢呼和掌声瞬间从格兰芬多的桌子上炸响,尤拉和其他人一起紧紧地将诺玛抱住,大声尖叫着她的名字。
布雷恩并不为这个结果感到失落,但还是隐约地为尤拉捏了把汗。尽管对方眼下正忙着祝贺她的朋友,或许他应该提前做点准备来安慰尤拉。
只不过在之后的庆祝会上尤拉的表现证明了他的担心完全是多余的,因为尤拉甚至还有精力来嘲笑他。
“看来也不是只要头脑聪明就一定会中标嘛。”尤拉轻哼一声,摇了摇头,手里拿着蘸着巧克力的手指饼干。
“或许吧,但是显然脑子不好使的话一定不会被选中。”
“你说什么?!”
他感觉自己的心情变轻松了许多,布雷恩有预感今晚自己会睡个好觉。
酒吧还没到营业时间,晚上演出的乐队成员已经到了,三三两两坐在一起,和店里在做开店准备的店员们有一搭没一搭地聊着。
“卧槽,!乌鸦!凤黯!快快快,帮我点一下!”少女激动地连换了几个称呼,举着手机凑到角落里的人影身边,清脆的声音叽叽喳喳像一只黄鹂:“快快快,只有一定概率可以抢到票,你手气好,清明我家列祖列宗能不能吃到我的香火就靠你了!”
手机屏幕的光照亮那人的侧脸,棱角分明的的面容清隽,一双勾人的凤眸在阴影中抬起,漆黑如夜的瞳孔映着少女的影子,低沉略带磨砂质感的女声像极了她手中的贝斯:“又来,总这样小心你回头要倒霉的。”
“列祖列宗看到我给他们上供这么勤快一定会保佑我不会倒霉的。”少女信誓旦旦。
“你说的。”被唤作凤黯的那人接过手机,身上繁杂的饰品随着她的动作发出细碎的轻响,修长的手指点在了手机页面上的“抢票”上。一个读条等待的界面跳出,接着一声提示音响起——页面提示抢票成功。
少女在边上爆出一声欢呼,“啊啊啊!凤黯你就是神!!我今天回去要把你供起来!”
哗啦——恍惚里似乎听到了锁链拖动的声音。
凤黯收敛了眸子里的情绪,脸上挂起一个人畜无害的笑,“那你可要至少早晚三炷香,我很挑香火的。”
“别说早晚三炷香,我每个时辰上三炷!”少女还在激动着,直接把凤黯抱了个满怀。
“说谎的孩子会被妖怪吃掉哦。”少女听到那个声音低低的,带着笑意,如是说。凤黯用烟盒戳了戳少女,示意她起来,自己要抽烟。从烟盒里熟练地抖了根烟叼在嘴里。
少女会意松开了她,“我又不是小孩子。而且我哪里说谎了,你是真的太神了,我去求过那么多庙,还不如你实在。”狗腿地拿起了打火机,打起火苗凑了过去。
火苗舔舐着烟草,咔嚓的一声疑似落锁的声音,烟被点燃了。
“是吗……嗯?”凤黯忽然顿了一下,目光转向店门口出现的那个少年身上。
暖棕的短发大剌剌地随着少年的行动在酒吧昏暗不明的灯光里晃动,一米八的高个,一双眼吊着眼角,面色不善。
“呀,收债的来了。”少女压低声音悄悄地,“老刘他那个小男友把他的卡刷爆,还用他名义借了不少小网贷,前些日子跑路了……凤黯,你说这家店会不会……”
“这我可不敢说……”凤黯叼着烟低低笑着,烟草的火光忽明忽灭,水灰色的烟雾将她的面容淹没,迎上了不远处那个少年的目光,“我可是乌鸦嘴。”
黎泖瞥了一眼坐在舞台边,坐在音响后的矮凳上,曲着腿抽着烟的女人。普通人看着她可能之是在吞云吐雾地抽烟,但在他眼里,那水灰的烟雾如同锁链将她身边那个朋克风格打扮的女孩死死缠绕着。
是同类啊。黎泖收回目光,打量着周围环境,随手拉了一把椅子坐下等着人把欠债人叫出来。——他是来收债的。
那个女孩身上的锁链,应该是跟那位同类做了什么约定吧,但是那个契约形式看起来像是奉献的……人类向妖奉献,别是被骗了吧?临近清明,魑魅魍魉精神鬼怪都不太安定的样子……
“你好,是你找我吧,我是刘晨。”看起来四十岁出头的男人坐到了黎泖边上,虽然神情看起来还算镇定,但是从他催了店员上小吃和酒水时的言语,还是暴露了他在紧张的事实。。
“我叫黎泖,我这次来是为了……”黎泖收回了思绪,没有客套,单刀直入进入了正题。
整个过程算得上顺利,黎泖虽然没有直接拿到款,不过拿到了老刘亲笔的保证书和别的一些资料。是在他理想预期中的进度,也算不错。结束的时候酒吧已经热闹了起来,他独占了一个台,悠哉吃着老板送的小吃。场内的灯光都暗了下来,给到了舞台上,把不紧不慢走上舞台的几个人的身影勾勒出来。
鼓声是先起的,杂乱的鼓声变成有节奏的鼓点,跟着吉他试弦后带着旋律加入了鼓点,仿佛画面铺上了底色。贝斯沉沉敲击着心跳,如构建体积的明暗色块,将旋律的层次垫了出来。
黎泖被旋律吸引,抬头看到那个朋克风格打扮的女孩,手上拿着一支玫瑰,快步走到了舞台中间,握住话筒:“晚上好!我们是Nightingale夜莺!”
“原来是主唱啊……”黎泖盯着缠绕在那个女孩身上雾气般的锁链,锁链从女孩身上延伸到了旁边的贝斯手身上。纤细高挑,两鬓的卷发缱绻地落在锁骨,截断了落在脸上的光,昏暗不明。低头只是专注着自己手中的那四根弦。
黎泖看不出这位“同类”深浅,听了两首歌,收拾好东西起身离开了那家酒吧。进入小路避开人群后,他开始加速,踩着路边的消防栓高高跃起,探手抓住防盗网借力向上继续向前。偶尔从光里一闪而过,不知是不是错觉,掠过的影子似乎后边多了一条长长的尾巴。
黎泖到达一处夹在热闹街市角落里的杂货铺,曲着手指在玻璃柜面上两短两长三短地敲了敲,然后把资料放到了柜面上。柜面后一只枯瘦的人手伸了出来把材料拿走了,过了一会黎泖的手机传来了到账提示音,他这才离开了小店。
时间还早,那边的演出应该还没结束吧……
黎泖伸手挠了挠头发,有些烦躁。为什么自己还在想那个人?虽然还没想清楚自己的行为动机,但是身体已然先动了起来,方向正是刚刚的那家酒吧。
自己700多年的道行都没看出那位“同类”到底是个什么东西,如果不是那道锁链,他甚至不会怀疑那个贝斯手不是人类。黎泖站在那家酒吧门口,找了个角落躲着没有进去。
已经过了子时,夜色浓得像化不开的墨,沉甸甸地,淅淅沥沥落下雨来。
清明了。
黎泖扯起了兜帽遮住雨,嘟囔着,“……我到底为什么要管闲事啊……她又不是猫,也不是同类……关我屁事啊……”然后他看到一个娇俏的身影从酒吧里出来了,连忙跟了上去。
乐队结束表演要离开时,已经淅淅沥沥下起了雨。这里是步行商业街区,要打车也得到街区边缘,得走一段。主唱李娜告别了乐队其他打算在店里喝一杯再走的其他成员,离开了酒吧——她的队友凤黯今晚演出前帮她抢到了早上的车票,她要赶紧回去休息明天早起。
刚骑上小电驴,准备要走,一个人影从角落里突然窜了进来,从正面直接拧住了两场的刹车,她甚至还没反应过来,那人手一伸直接给她锁上了车拔走了车钥匙,退开拉开了一个距离。李娜尖叫着:“你干什么!”定睛一看——个子高挑,头发大剌剌散乱的短发——是今天来店里的收债人。
“你和那个贝斯手,达成什么交易了吗?”少年如是说。雨水糅杂着灯光,少年那双眸子透出的黄绿的色彩。
“交易?”李娜抱着手臂警惕着,“你是不是认错人了?我没欠凤黯钱。”
“凤黯……”乌鸦?还是三足金乌?黎泖略有所思,下意识靠近了两步:“她是不是给了你什么,你答应了她什么?”
“你别过来!过来我叫人了!”李娜搞不明白眼前的少年想要干什么,夜色藏不住她脸上的恐惧。
并不良好的沟通开局。黎泖停住脚步,连忙摆了摆手,“我没别的意思,你告诉我就行……”
“她帮我抢到了车票,我说要把她供起来算不算?”李娜思考着。
“她答应你这么做了吗?!”黎泖的语气变得急切了起来。他有些恼地挠着头发,现在的人类也太没有常识了。
“嗯,”李娜点点头,“但是也就是开玩……”
“答应的事情一定要做到!”黎泖提高音量打断了李娜的话,脸上的认真
“……好,好……”李娜被黎泖的气势吓到,支支吾吾应着。
黎泖扯着嘴角,龇牙咧嘴,压低的声音如同兽在威胁:“不然真的会被妖怪吃掉的。”
“……”李娜紧张地吞咽着口水,畏缩着:“知,知道了……”
黎泖把钥匙还给李娜,“清明日子不好,要小心点。”
李娜握着钥匙,看着快速消失在路口的少年,低声骂了句:“神经病……”
楼顶的一角,一个长长的身影从阴影里切了出来,漆黑的眸子盯着被锁链缠绕的女孩骑着车逐渐消失在清明的雨幕里,嘴角咧开一个笑,“来活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