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的我来更新下半部分了。顺便慈哥九百零一岁生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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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情提要:
他把两块玉递给暨景山,道:“暨大哥,不要怕,我只是想让你替我做件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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暨景山一听,忙不迭点头:“是,是什么?什么都行!”
白衣人似乎被他的样子逗笑,提了提嘴角。他看对方脸色缓和,不禁也跟着松了一口气。他很想赚这笔钱,也很想把贺家人平安送到江对岸,但事已至此,已经无关生意和信誉。钱可以不赚,命不能不留。
“暨大哥,这两块玉佩,一个是贺志用给他夫人的,一个是贺志用给他二弟的,都是很重要的东西。你帮我把它们安安全全地送到白沙镇去可好?如果你能好好送到了,我便不杀你,也不杀你的家里人。你猜我若是想杀谁,他家上上下下男女老少,我会不会都会一块儿送走?”
白衣人说得轻巧,暨景山却听得胆战心惊。他眼角撇到贺至用和贺夫人的尸首,心知哪怕家人远在临安,他也一定有办法杀了他们,就像他有办法知道自己的名字一样。
白沙镇从江阳往北,正是与他们此行相反的方向,离这里约莫一百五十里地,若是现在出发,怎么说最快到达也要明日晌午,不是个很近的距离。他不敢问为什么让他送,更不敢问这玉佩到底是什么,他只敢说“好”。
那白衣人又交待了些接应的地点和暗语,便挥手让他离开了。
还有几天便到中秋,圆月当空,照得地上明晃晃的,倒是方便了赶路。暨景山也顾不上休息,巴不得给自己双脚插一对翅膀,一刻不停地趁着月色向白沙镇赶去。
白衣人看着他离去,甩了甩衣袖,在园子里的尸体周围踱步走了两圈,像是在清点什么似的,又蹲下将地上一把沾着血的龙纹刀捡起来端详了一番。之后头也不回地冲着身后说到:“唐真,你到了就过来,不用躲着了。”
话音刚落,便见一个黑衣身影轻巧地落在他身后。
“我这不是不想打扰少主月下赏刀的心情。”
“我什么时候有这闲情。”
“话不是这么说,我看少主你今天心情就不错。”
白衣人和唐真你一句我一句地搭话,态度甚是亲密熟捻,完全没了刚刚那股凶煞之气,反倒像个寻常人家的公子。
这白衣人自然就是唐门少主·唐珏。
唐珏又从贺至用的怀里搜出一个信封,已经皱皱巴巴,还沾了几滴血迹。
“你最近说话口气愈发得意忘形了,是不是当了雷家的女婿就觉得自己好了不起?”
“我哪敢,极乐观那边已经处理好了,少主还有何吩咐?”唐真心知要真是计较起来,自己这主子什么借口都能拿来计较,只好赶紧打断。唐珏哪能不知他在打什么算盘,但也未揭穿,只是朝暨景山离开的方向抬了抬下巴,又将刚刚就提溜在手里的龙纹刀递给他。
“等出了江阳就杀掉,用这个,别弄的太整齐。”暨景山想得没错,所有的人都要死,只是时间早晚而已。
唐真接刀,又像是想起了什么似的,“成都那边……”
唐珏脸色一沉,半晌才从鼻子里发出一声轻哼。“……没完没了。我知道了,我‘尽快’回去便是。”
“少主还要去哪里?”
“你处理完暨景山便来徽州和我汇合。”
从江阳到成都要四百里,可从江阳绕道徽州再回成都,路途要多出三、四倍不止。这一去,中秋定然赶不回唐门。听他这么说唐真心下了然,点点头不再言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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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珏推门进来,却看到慕容峯曌坐在院子里。
这里是徽州府郊靠近黄山的一处庄园,依着地势建在半山腰,四面皆是树林和田地,只有一条小路通向山下,和唐珏在临安云栖坞的别院略有相似,却更大些,连小半个山头都含了进去。园内没有请什么家丁仆役,田地也没有租给别人耕种,最近的人家也要移步山脚,平日更不可能有什么访客,倒是极端清净。
“你怎么来了?”唐珏见到慕容,脸就是一沉。
“你能来,我为什么不能来?这儿的主人我可认识得比你早。”慕容坐在院里的小石凳上,石桌旁的水正咕噜咕噜冒着泡,大中午的,竟是在煎茶。
唐珏白了一眼,“也不嫌热。”
“别一见到我就板着脸嘛,我哪儿招你了?”慕容笑着放下手里的茶罐,煞有介事地说道:“我可不是白来的,要不是我在这儿,昨天晚上那帮小贼怕是要得手了。我帮你看家,你还不谢我。”
唐珏的目光闪了一闪,随即头也不回地走进屋里,楼上慢悠悠地飘下来一句:“那你继续在这儿看着吧,反正又不是我家。”
唐珏径直来到二楼的卧房,也没脱衣服,就那样直接躺在了榻上。重庆那趟行程他计划了很有些日子,又亲自跑了一趟,用了这么麻烦的手段原因无他,是因为这件事必须做得小心谨慎,不但一个活口都不能留,还不能被人发现和唐门有关。确切说来,是不能被唐门发现和唐门有关。各中缘由复杂,非三言两语能说得清。
让他紧张辛苦的大部分原因要归结于两个“秘密”。
一个“秘密”跟唐门脱不开干系。
六月中旬唐珏去了一趟湘西,他去湘西本是个意外,谁知却在那里碰到一个更意外的人。
这个人就是不久前从唐门禁地忽然消失无踪的唐天择。
三年前唐珏从临安回到成都时,唐天择就已经在禁地了。唐仁对他的事不愿多言,唐礼提到也只会说些气话。唐珏便是没弄明白,这位失踪多年的表叔,为何回了唐门却又被关起来。唐门禁地之所以是禁地,自然是唐家人自己若是没有允许也不能随意出入。唐天择这一进去,就很难再与外界联系。间或有人入得禁地,出来便摇头说这人的精神时好时坏,好的时候跟他聊些机巧药毒之类的话题不但对答如流,兴许还能给你传授些新奇有用的点子;若是赶巧精神不好,就会歇斯底里地发飙,别说探讨话题了,不被伤着就算好的。
唐珏也进去过几次,那人的确清醒且安静,一边摆弄着手里的玩意儿一边有一句没一句地和唐珏搭话。但唐珏知道他这样根本算不上“好”。唐珏记得当年在临安他是何种样子——喜怒无常,却对家人极好,恃才傲物又不失人情味,和现在浑浑噩噩冷漠无情的模样差别极大。禁地的唐天择忘了很多事,有时候能忽然想起来,却总像在说别人。他也认得唐珏,还能认出那个镯子,却不太愿意跟他过多亲近。
“我不是你表叔。”
“我也不姓唐。”
他这么说的时候,眼中闪着奇怪的光芒,让人心生寒意。几次下来,唐珏便也不再主动提起这个话题。
直到不久前,唐天择还好好地呆在禁地,对外界不闻不问,只顾着刻他的人偶。就当唐门的人都以为这个疯疯癫癫的人会一辈子被囚禁在后山时,他却毫无征兆地凭空消失了。不声不响,没有任何人发现。负责照顾他生活起居——当然这是好听的说法,实际上是负责关押看守——的人在连着给他送了三次饭,却次次发现上一回送来的饭菜原封不动放在地上时,才后知后觉地发现这件事。
他从禁地离开得无声无息,不但没有惊动看守,就连他穿过整个唐家堡的地界时都没有任何一个唐门弟子发现。而更让人不解的是,唐仁在得知此事之后却似乎完全不打算追究,只任凭那人悄无声息地离开唐门。
只有唐珏注意到,唐仁虽表面不动声色,却在听到家中弟子汇报此事时眼中有黑气一闪而过。
他极少看到父亲露出这个眼神,而一旦唐仁露出这个表情,便代表有些事,不死不休。
所以他在湘西撞见唐天择时想也未想就追了上去。
唐天择见拦住自己去路的人竟是唐珏,果不其然面露愤然:“你也是来捉我回去?”话音未落傀儡已脱手而出,竟是为了逼退唐珏不惜与他正面一战。傀儡形如鬼魅,唐珏不得不举扇招架。
这不是他们第一次兵戎相见。
三年前唐珏还在临安时,和唐天择认真、亦或是不认真地交过数次手。第一次唐天择半途发现了唐珏的身份,于是收手而退;第二次用人偶戏弄唐珏,却又帮他治伤;之后数次切磋,教他碧玉绞丝镯的用法,倒是长辈指点晚辈的意思居多。唐珏自满月之后便与这位“表叔”分开,直到二十年后才在他乡偶遇,虽只得相处半年,却是颇为投缘。唐珏心思一动,不足一息间便打定了主意。
他猛地欺身而上,左右手并用,以扇代剑和傀儡缠斗数个回合,竟是招招直取对方关节要害,却完全不顾自己,门户大开,破绽频露。唐天择被这不要命的打法吓了一跳,不知他是打什么主意。虽说自己想要尽快和唐门撇清干系,却也没打算一不做二不休地大开杀戒,尤其是眼前这人,他更是不想无缘无故就要了人家性命。眼看唐珏一击未成却踏步而上,硬是不退反进,几乎将自己送到了傀儡的利刃之下,唐天择“啧”了一声,右手猛力一提,那傀儡的刀锋便在离唐珏脖子仅有半分的地方生生停了下来。
看着半只脚踏进鬼门关却一脸满不在乎的唐珏,唐天择不禁皱眉问道:“你在做什么?”口气颇有些不耐烦和埋怨。
“我就想找你说说话,”谁知唐珏身子一动没动,脸上却忽地摆出个乖巧的笑容来,“表叔。”
“我不是你表叔。”唐天择听罢脸色一沉,却也再下不去手。
唐珏一瞬不瞬地望着他。此时的唐天择和三年前临安那个化名关才的表叔已判若两人。要说哪里不同,大约是除了相貌之外哪里都不同。
尤其在对唐门的态度上更是天壤之别、云泥之差。住在临安那段日子若有空唐珏便会去跟表叔喝喝茶,或许是一个人隐姓埋名得久了,好不容易见到个不用端着拿着的唐家小辈,唐天择对唐珏可算得上关怀上心,时常拉着他问东问西。听到家里人的消息,眼中多是流露出怀念和不舍,得知唐仁当了家主更是替对方真心实意地高兴,仿佛二十年在外隐姓埋名的日子都不存在一般。那时候反倒是唐仁对这个失踪多年的表弟不咸不淡,也只叫唐珏打听到他的行踪便不再过问。
谁知唐天择回到成都之后,二人态度却倒了个儿,唐仁热络地关心起失踪二十多年的“表弟”来,而唐天择对他却满身嫌恶反感恨不得退避三尺。
唐天择回成都的时候,唐珏还在临安,正是生死交关无暇他顾之时,待一切尘埃落定返回成都,唐天择已经被关在禁地许久。
唐天择被关了两年,他离开成都之后,唐珏还去过一回禁地。往常唐珏总是站在入口处和唐天择说话,惟独那一次他走了进去,还走得很深。
唐门禁地是唐家堡后山的一处开裂溶洞,入口不大,内部却十分宽阔。靠外的部分经过人工修葺变为一个巨大的石室,越向深处开凿的痕迹越少,最深处还保留着原始的模样,几十年、几百年无人问津。在石室内唐珏看到一些唐天择造的机巧玩物,有的完整,有的破碎,有的只是些材料,还未成型。他迈步向深处走去,渐渐就看到一些零散在地的木刻人偶。那些人偶却一个个都似人非人,身体扭曲,面容可怖。越向里走,这种人偶就越多,大大小小堆积如山,连墙上都开始出现成片石刻的痕迹。随着唐珏的深入,石刻开始愈发立体有致,满墙姿态各异形容扭曲的惨死之相,有些几乎看不出人形,无一不露出极端痛苦的神情,使人仿佛置身地狱。唐珏越走越心惊,待他走到山洞尽头,才完全呆住了。
在尽头的穹顶上,一只巨大的、栩栩如生的蜘蛛趴伏在天花板正中,身上的阴影随着他手中的火折一闪一闪地跳动,仿若活物。
唐珏顿时手脚冰凉。他曾经在临安玉皇山地宫的山洞里见过一模一样、只是比这雕刻大十几倍的黑色巨物,那无法用言语形容的巨兽只轻轻抬脚就几乎将他打成重伤。他明白过来——表叔定是在玉皇山中遇到了这只怪物,而且可能比他的遭遇更危险、更可怕。那之后唐天择生死不明,失踪了近半年,连棺材铺子都关了,慕容峯曌也跟他打听了几次,谁也不知道他的去向。现在想想看,他当时定是受了极重的伤,在如同地狱般的地方受尽痛苦煎熬。这满墙的雕刻仿佛就是他当时内心的写照。
若是因为这样导致眼前这人性情大变倒也说得过去,但唐珏直觉还有些别的什么掺杂其中,让人不得不在意。比如,对唐仁的态度。
是什么事能让兄友弟恭的两人变得不共戴天?
在湘西那次匆匆的会面中唐珏并没有问出多少有用的事来,但唐天择提到唐仁时警惕又厌恶的神情却深深印在他脑中。
警惕。
为什么会是警惕?
他后来反复思考这件事,思考越多,就越想起另一个人。
唐礼。
若说在这唐门里谁待唐珏好,父亲,母亲,奶奶,二叔,三叔,四叔,小姑姑,个个都宠着他,几乎没人不待他好。但要问谁待他最好,他的答案却不是唐仁,也不是武裳,而是唐礼。
他不知道自己为什么总是想到唐礼,不知道唐礼和这件事到底有什么联系,越想越多,越想越乱,越想越心惊胆战,却浑然不知自己在心惊些什么。这件事就像一个无形的重担,压在他身上,让他摇摇欲坠。
另一个“秘密”却事关此间主人。
从唐珏躺的位置刚好能看到床头角桌上摆着的花盆,盆里有两株低矮又不起眼的植株,翠绿色的枝叶已经长得颇为粗壮了。这盆栽既不好看也不好闻,没有花朵,只有趴在土上的椭圆叶片,乍一看像是两丛野菜。
唐珏却知道这两株“野菜”正是如假包换的稀世珍品,天山雪莲。
年初他来这里时带来一个小盒子,里面孤零零地躺着几粒泛着黑色光泽的种子。种子是和唐门有生意往来的西域商人带来的雪莲籽,在中原颇为罕见,他也是一时兴起就拿了过来。
“这东西珍贵虽珍贵,可惜在这里种不了。”唐珏颇为惋惜地感叹,随手就将盒子留在了这里。谁知下次再来时,便看到这间屋子的主人正在给一个花盆小心地浇水。盆里空荡荡的,但土却松软新鲜,大约是种子埋下去还没多久。
“种不活的。”唐珏看着那盆新土忍不住说道。那人只是笑了笑,小心地捻了一下潮湿的土壤,把花盆推到阳光下摆好:“我连你都救活了。”
唐珏竟一时无言。那人的身体比起两年前虽大有起色,却仍旧虚弱,甚至及不上普通人。成天呆在这院子里休养,也着实无趣,能有个打发时间的事做也好。思及此,唐珏便随他去了,却从没想过这几粒种子真的能在潮湿炎热的中原之地种活。对方照顾的很精心,也不知用了什么法子,不出一月,种子就破土发芽,没过多久就长得像一盆野菜了。谁又想得到没到花期的天山雪莲竟是如此普通不引人注目的模样。
也不知是这间屋子气氛安静催人入睡,还是原本紧绷的神经终于得喘息的机会,唐珏只觉得睡意上涌,没多久就沉沉睡去。
这一觉无梦,本应睡得很好,但无奈八月的秋老虎不懂收敛,他这么和衣在床上躺了一下午,醒来脖子里全是汗水,里衣贴在身上,汗津津黏腻腻地说不出有多难受。
他极不喜欢这种全身像是泡在温水里一般燥热的感觉,让他想起三年前那段火毒缠身生不如死的日子。那时的他根本不敢想象自己能有活下来的一天,一心只想找个没人的地方快快等死。谁知他竟真的活了下来,从此他欠了一条命,多了一个需要守着的秘密。
他在鬼门关里挣扎了足足一个月才回来,却发现自己之所以能活着,只是因为有人替他死。
“你就不怕我是骗你的。”他站在床边,声音是从未有过的如履薄冰。
“我怕…”和他相比,躺在床上的那人语气却平静地几乎让他落下泪来。
“但我更怕你死。”
他不知那人信不信他,也许从没信过,那也正常——但那人却怕他死,怕到宁可自己死。
唐珏缓缓睁开眼睛,屋里已经有些暗,不知自己睡了多久。床边坐着一个人,似乎是屋子的主人回来了。
“醒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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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上浮云似白衣,
斯须改变如苍狗。
古往今来共一时,
人生万事无不有。
-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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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A
【白衣苍狗】:浮云象白衣裳,顷刻又变得象苍狗。比喻事物变化不定。
[出自] 唐·杜甫《可叹诗》
【唐仁·武裳·唐礼·唐天择】:唐珏的父亲(唐门现家主)、母亲(长房夫人)、三叔、表叔(=关才)。
【唐真】唐珏的贴身侍从,唐门外门弟子,唐珏的堂表哥
【慕容峯曌】:慕容世家长子。
……好像没什么要说的了?噢还有关于三年前的火毒
就是那个蛤蟆啦!吃了之后修为要爆炸人要死,但是用了比较逆天的法子就没死成,修为吸收了所以就突然多了很多内力。因为要练习控制那些内力于是唐珏就一直戴着那镯子……
四家的公子原本按武功来排名的话,应该是
慕容峯曌>南宫同>雷慈>唐珏
慕容本就比他们年纪大很多,在江湖上成名数十载。南宫则是武林新秀榜的常客,雷慈除了霹雳堂还另拜江湖师父,把点血截脉这邪门武功练得很精纯。
所以他们武功都比唐珏好(唐珏才一直在吃鳖啊!)
另外南宫和雷慈的话,大概是装备武器的时候南宫>雷慈,卸了武器雷慈>南宫这样的程度……
自从消化(。)了蛤蟆之后大概就变成
唐珏>慕容峯曌>南宫同>雷慈
一下子入先天之境,白得了几十年苦修都未必能修炼出来的内力(虽然很厉害但也不是那么好运用熟练就是了)你说这个时候是不是应该去找慕容报仇啊君子报仇十年不晚,你不是斗转星移吗,你不是以彼之道还施彼身吗,就让你试试ry(住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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莫尼安•托尔•康斯坦丁曾经有过一段非凡的人生,度过了如同传说或者童话里的人物那样的冒险旅程,只不过故事的主角并不是他……那个人手持巨大的屠龙圣剑,年轻并且意气风发,毫无疑问那个人是故事的主角,而他也是主角的同伴,他们走过了一段不同寻常的人生冒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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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个时候他还是纳利,遇见那个与传说中杀死巨龙并沐浴了恶龙鲜血的英雄的有着相同名字的青年的时候他还只有十九岁,那个人二十岁,他们都还很年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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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后他们遇见过很多事情,他们杀死过挪威的海怪,从德国的生化实验基地里逃脱,也曾经被许多国家通缉过……短短三年的时间他经历过很多,一些人一生根本无法想象的事情他都经历过了,那段日子是他一生都无法忘记的时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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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到三年后的那一天,在那个寒冷的冬天,从冰岛的上空还能看到隐隐的极光,而就在那个看起美丽的夜晚,在冰冷的海底洞窟中,他目睹了他一生的梦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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纳利知道人类与异种族之间是有差距的,毕竟他的身体里也流淌着异种族的血脉,这个差距仿佛是大象与蚂蚁,或者说蚂蚁与巨龙……在纳利的认知里唯一有着能够轻易颠覆这一常识的人只有一个……齐格弗里德,或者说是西里德。尼德兰家族年轻的剑士,驱使着从神话时代流传下来的屠龙圣剑格拉姆,背负着莱茵的黄金与恶龙之血这两大诅咒的屠龙剑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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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他相处的三年时光里纳利非常清楚西里德的强大,他斩杀过海怪,打败过奇美拉,甚至连他的父亲和母亲都没能打败的恶龙法芙娜最后也被他手中的圣剑格拉姆斩下了头颅……西里德代表的可能是人类的力量的可能性,强大到足以杀死恶龙的可能性,当恶龙倒下血液喷溅,年轻的剑士沐浴在龙血之中,那个时候他的姿态和尼德兰的祖先……齐格弗里德重合了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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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是在法芙娜倒下的之后,迎接他们的不是胜利的喜悦……而是绝对的绝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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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底洞窟中封印的不仅仅是恶龙法芙娜,那里沉睡着更加危险的东西,那个东西还是巨大的卵,黑色的怪物原本还在沉睡,但是法芙娜的鲜血却提前唤醒了这只怪物。那是人类绝对无法匹敌的怪物,绝望的象征,神话中咬断世界之树的恶魔,引发诸神黄昏的黑色巨龙——尼德霍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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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个夜晚,是纳利一生无法忘却的梦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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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唉,还挺厉害的嘛,人类竟然杀死了法芙娜……是曾经杀死了法芙娜的那个人类的后代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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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色的巨龙有着绝对的力量,那是远远凌驾于法芙娜的绝对的力量,他是立于龙类这一强大种族顶点的黑龙之王。纳利所见的是一个人类的样子,而那双眼睛以及背后的阴影已经显示出他根本不是什么人类,在他的面前,纳利甚至无法动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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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法移动,无法思考,在这强大的威亚下纳利甚至连心跳都快要停止了,他能做的只有狼狈的匍匐在地上,凄惨的抬头仰望着龙王的姿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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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是他还站着,刚刚杀死了巨龙应该已经筋疲力尽的人却紧握着圣剑,挡在自己的面前,与黑龙之王对峙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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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有退缩,没有恐惧,没有迷惘,生于屠龙世家的他是永远不可能在龙的面前退缩,他们的血脉里存在着与龙抗争的基因,他们是屠龙者,龙类的天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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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人类来说已经很不错了,你是我见过的最强的人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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刚从卵中苏醒的龙王吞噬了恶龙法芙娜,他像是聊天又像是嘲笑一样的对他们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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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也就到此为止咯,毕竟无论多么厉害的屠龙者都不可能杀死我……想想当年连奥丁那群华纳神都没能打败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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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类的顶点,黑龙之王尼德霍格。尼德兰家族中所记载着的龙王,龙类这一种族的象征,可以说龙族这一稀少的种族可以作为诸神黄昏中的三大终于完全只是因为尼德霍格……只因为他的强大,足以匹敌召来绝望的三兄妹的强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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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切……真倒霉啊,刚杀死了一只龙接下来又出现一只。”沐浴着龙血的西里德那个时候笑了,“算了,我早就习惯接连不断的倒霉事了,这次就当额外工作——击杀黑龙之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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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真的认为你能杀死我?】黑龙之王说【虽然我知道人类是出了名的愚蠢外加狂妄,但没有自知之明也应该有个限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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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可以猜猜看啊,我到底愚蠢狂妄……还是真的打算杀死你。”西里德架起手中的圣剑,“反正尼德霍格觉醒了的话我也总有一天会接到工作,只是时间早晚的问题罢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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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认真的,年轻的屠龙剑士是真的打算以人类之力挑战龙类的顶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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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哦,你可以试试。】尼德霍格摊开手,似乎对西里德的觉悟毫不在意,【但是要注意,如果被体内的龙血吞噬了的话,你也会变成龙。不过也无所谓,结局只是被我杀死和被我吃掉的区别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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尼德兰一族的血液中存在着恶龙之血,那是力量更是诅咒,赐予他们屠龙的力量的同时也让他们的后背成为永恒的弱点,而现在那恶龙的血脉因为龙王的苏醒而沸腾……西里德的样貌已经渐渐与人类开始偏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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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别小看我啊,黑龙之王。
“别太小看人类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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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后的结局到底是好是坏,纳利思考了很长的时间都无法得到答案。最终,尼德霍格没有觉醒,诸神黄昏还未到来,但同时……西里德也再也没有回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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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个夜晚纳利最后的记忆停留在了海底洞窟崩塌的前夕,圣剑格拉姆刺穿了龙王的身体,但也同时夺走了西里德的生命。年轻的屠龙的剑士最后的结局是葬身于深海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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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是事情远远没有结束,因为最后留在纳利记忆中的是黑龙之王的笑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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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想到真的成功了,果然是不能小看人类。】
【没办法,这次就算是我输了,约定之日还没有到来,那我就再睡一会儿吧。】
【反正,马上……约定之日便会到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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屠龙的剑士葬身深海,但是龙却没有死去。
——最糟糕的结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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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个噩梦般的日子已经过去了将近六十年,纳利活了下来并在冰岛的沿岸被救了上来,在冰冷的海水里呆了过长时间的他差点被认定为脑死亡,但是好在异种族的血统让他活了下来,一个星期后他苏醒了,同时他也被迫面对残酷的现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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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里德……齐格弗里德•尼德兰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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告诉他这个消息的人是西里德的叔叔米德,没有人见到西里德的尸体,他的遗骸与圣剑格拉姆一同沉没在冰岛的大海之中。但是尼德兰家谱中西里德的名字确实沉默了,那是来自莱茵黄金的东西,人死了的时候,家谱上的名字也会随之沉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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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到这个消息的时候纳利也不知道自己是怎样的感受,毕竟他亲眼看见了西里德的死亡,格拉姆刺穿了龙王也杀死了他的主人。而当他需要向米德还有其他人说出自己见到了什么时候他却发现自己什么都说不出来,才发现泪水停不下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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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里德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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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以为英雄都是不死的,在他的眼里西里德就是英雄,勇敢无畏,强大并且充满正义感。英雄是不会死的,也许他还在心里的某个角落相信着这点……但是现实不一样,不是每个英雄的故事都会以happy end结尾,与圣剑一起沉没于大海的英雄再也无法回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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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有人责备纳利,没有人能责备他,他是一场名为“龙王苏醒”的灾难的幸存者,选择让他活下来的人不是别人,就是西里德。西里德把能从海底洞窟中逃脱的魔力道具给了他,西里德选择了让他活下来,代替没办法活下去的他把龙王苏醒这一消息传达给其他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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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或者说,他只是想让纳利活下来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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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王没有被杀死,但是他的苏醒被拖后,对于黑龙之王尼德霍格这样的移动型世界末日来说,能晚一天苏醒就意味着世界又能多存活一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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纳利回到了尼德兰的城堡,这并不是他的家,但是对于已经没有什么可以回去的地方的他来说这里似乎是唯一能回去的地方。他并不是毫发无伤,他的身体留下了永久性的创伤,虽然看着起还很健康和普通人无异,但是他已经没有办法继续之前那样危险的工作了。西里德的叔叔米德收留了纳利,并告诉他一直住在这里也没关系,纳利想过离开,可一想到这里是西里德的出生地他就觉得自己无法轻易离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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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终他留了下来,米德拜托了一件事情,一件很重要的事情给他,他答应了,为了那件事他也必须留下来,必须活下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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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那之后时间前进了将近六十年,西里德死后过了十年,他的叔叔米德也因病去世,那与其说是疾病还不如说是诅咒,莱茵的黄金自己龙血的诅咒注定了尼德兰一族的短命。米德没有留下后代,从他死去那一刻开始这个尼德兰的城堡就失去了主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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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这并不是结束,尼德兰家族的血脉还没有断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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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之后六十年里纳利都作为代理人管理着城堡,他还不能离开,六十年后当年那个十九岁的青年都已经老去,虽然因为异种族的血统他外表看着才五十多岁,但是八十多岁的他年龄上已经可以用苍老来形容了。虽然看着还未老去,虽然他还很健康,能走动甚至奔跑,但是纳利知道自己可能已经活不了多久,虽然晚了将近六十年,他也马上就可以去那个世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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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是还不行,他还有不能死去的理由,当年他答应米德的事情还没有完成……还差一点……就差一点了。
本企划已变更为日常企划,提供背景、世界观及其设定给各位参与者生娃娱乐用。
因为征询了一下大家的意见觉得一次5000比较合适那就拆成上下篇发好了!先发一半!
Q+A放在后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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丙寅年八月初十 江阳。
暨景山是个镖师,但他不是普通的镖师。他做的是人命的生意,也就是所谓“保镖”的行当。他武功不错,之前在江湖上摸爬滚打小十年,武师护院什么的都干过,最后进了这行,渐渐也积攒了些名气,这两年终于也有些大生意来找他。
这次护送的对象是重庆有名的贺家。贺家原本是江南一带的地头蛇,后来和当地势力起了大纷争,最终出走蜀地。在重庆重整旗鼓建了自在堂,招收弟子门客,三代后也渐渐成为一方显赫。
按说自在堂的弟子个个会舞枪弄棒,堂主贺志用更是武功高强,虽是带着妻眷,却也犯不着特意请镖师随行。只是不久前贺家的老对头放出话来要灭自在堂,这也是贺志用赶着趟儿送妻子儿女离开重庆去避风头的原因。那老对头不是别人,正是江湖上臭名昭著的极乐观。
极乐观虽然叫做极乐观,却不是什么修身养性的道观。极乐道人据传有男女二人,乃是身怀双修邪功,在重庆一带无恶不作,却偏偏武功高强,一般人奈何不得。据说他们杀人前会放出风声,一个月内,无论对方人多人少,都必定能取得对手人头。
贺志用不敢托大,护送妻女出城的队伍不但自己亲自出马,带着自在堂一帮贴身弟子,还在江湖上重金聘来武艺高强的侠客做保镖。
这一行十五人,除了贺志用和他的一妻一女,八个自在堂弟子,还有四个便是江湖上请来的镖师了。除却暨景山,另有一个干瘦的老头,一个满脸胡渣的大汉,和一个面容忧郁的白衣青年。
暨景山护镖这些年接触过形形色色的人,当下就有了判断。那青年看着虽然总是一言不发,颇有些神秘,却多半只是虚张声势;而那大汉背上一对大斧,虽然看似力大无穷,但眉宇间气色普通,内力也算不上高深。倒是那老人满目精光,印堂饱满,明明身材不甚高大,一双布鞋踩在地上脚印却深厚清晰,修为怕是比自己还要高出许多。
暨景山的武功自是不能和黄莺、百里乘风、南宫同那些江湖上赫赫有名的顶尖高手相提并论,但在江湖中也的确算不得差。若是这个阵容遇到极乐道人,就算不管青年和大汉,单凭他和这老人应该也应付得来。
一行人行至江阳都顺顺当当,眼看过了江再走百多里就能到目的地,谁知马车行至江边竹林,忽地被一群黑衣人围了上来。
贺志用心下大惊,他早前和极乐观结下梁子的时候,曾和对方有过一战。那极乐道人分明是一男一女两个出家人,也正因为如此他才敢仗着自己人多深夜赶路。他寻思俗话说双拳难敌四手,管他极乐道人练得什么邪门功夫,这十几个高手一人一剑还戳不死你?谁知半路杀出的这群人不但不止两个,打扮也不像道人,里面更没有女的。他气沉丹田,朗声开口:“来者何人?”他不知这些人的来路,这一句便饱含内力,是要给对方一个下马威。
对方首领模样的人嗤笑一声并不回答,只一个手势,四周黑衣人便举刀袭来。霎时间短兵相接,一片金戈乱响。此时已近子时,林中黑影绰绰,贺志用不敢远离马车,只瞧得有接近马车的,提剑便刺。挡下两三人之后,他的剑风划破其中一人的衣裳,黑色棉布下露出一小截破旧的布料,隐约绣着阴阳鱼的模样。贺志用一愣,随即勃然大怒,这黑衣之下竟是脏旧的道袍!
“好你个极乐道人!竟如此卑鄙无耻!!”这极乐道人定是怕赢不了他,于是暗中呼朋引伴,又让这些人黑衣蒙面装作半路打劫的样子。若他们真被这群人偷袭成功,极乐道人再以真身施施然现身,那“无论对手有多少人,都始终以二人之力取得对方人头”的传说便可以保持下去了。想到这里,贺志用一声猛喝,杀气暴涨,双剑舞作一团,自在堂的弟子也各个怒容满面,和对方拼了起来。
暨景山四人也加入了战团,自己人有十五,对方却呼啦啦围上来几十个。面对这样的劣势他心中也不免有些嘀咕,趁着空挡撇了另外三人一眼。果不其然,那白衣人且战且退,将将和一个黑衣人打成平手;而胡渣大汉以一敌二战得勇猛无比,却也无法再抽身他顾。而那精瘦老者出手快如闪电,转眼间就放倒了一人,正向着第二个人要害袭去。
暨景山自己刚刚突出三人围攻,便听得马车方向一阵嘶鸣,紧接着是惊叫和巨响。原来自在堂的弟子被引开来,只剩贺志用一个人守在马车边,终是无法眼观六路耳听八方,黑衣人寻得空隙便狠狠扎了马身一剑。马匹吃痛受惊,甩脱马车撒腿奔去,而马车被大力一带,竟侧翻于地。车内的贺夫人和贺小姐当即吓得魂飞魄散,眼看困在车内的贺家妻眷要遭人毒手,暨景山三步并作两步急忙朝马车奔去。
他撇到白衣人此时终于解决第一个黑衣人,只是第二个很快便举刀袭去,他只得连忙招架,步步后退,几乎快要退到战团的边缘,心中忽然就生出一丝奇怪的感觉。
就像是一根蜘蛛丝划过脸颊,他刚刚想抓,却又无影无踪了。他顾不上多想,提剑而上,助贺志用击退马车边徘徊的黑衣人,尽量护贺家妻眷周全。
此刻另一边,自在堂的弟子已接二连三被黑衣人所杀,虽说这些弟子武艺在自在堂中也算出众,但对方竟是技高一筹,不多时就只剩贺志用一个人苦苦支撑。暨景山连忙招呼其他三人团团围起马车,心中不禁一阵焦急。
其余三人听到呼号快步围了过来,大汉的身上挂了彩,老头倒是全身而退,只是也不如一开始那般游刃有余。白衣人虽未受伤,可光是拦下两个黑衣人就花了如此多时间,也是颇为勉强。现在还站着的只有贺志用和保镖四人,自在堂的弟子竟是全军覆没。而此时围着他们的黑衣人少说还有十余个。
大汉性急,见状挥舞两下铁斧,大喝一声冲了上去。接着白衣人也和上前来的黑衣人交上了手。暨景山心下更是焦急,那古怪的感觉挥之不去,他却抓不住也看不见。他抬头四顾,敌人损失过半仍不见援兵,多半这便是全数。若是侥幸能赢,虽然狼狈,总算也是完成任务。他来这里是为了赚钱,但也拼了那么一口气想要护得贺家周全,他既不是见风使舵的人,那此刻就只有一条路可走。暨景山打定注意,抖了抖手上的剑,强压下心中怪异的感觉,冲了上去,一心对敌。
他一把剑使得虎虎生风,眼中渐渐只剩那些黑衣人,再也看不见别的。
不知过了多久,他被一声凄厉的惨叫拉回神。他挑开刺向自己的武器,提气向后退了两步,惊愕地循声望去——那撕心裂肺的惨叫正是贺夫人发出的,她面前不远处,黑衣人的刀正穿过女儿的胸口。
贺志用也被眼前的景象惊得呆住。两三息后爆发出一声撕心裂肺的低吼,闪身冲向那黑衣人,举剑便砍。悲痛之中用尽全力,竟是噗嗤一声把对手劈成两半。
贺志用伤心欲绝,转眼间便和两三个黑衣人战成一团,黑衣人竟被凌冽剑气逼得节节败退。相比贺至用那边的战势,镖师这边却是愈发吃力,大汉浑身是伤,摇摇欲坠。老头也左臂、背后各受了一刀,有些气喘吁吁。事到如今反而只剩下那白衣人与自己还能全身而退。
他不禁又撇了那人一眼,不撇不要紧,这一撇让他终于想起来是哪里不对——自从见到那白衣人第一面起,他就注意到那人手上的镯子。
那是一枚青绿色的碧玉手镯。
男人戴镯子虽然有些怪异,但戴在白衣人身上却瞧不见女气,反而有些相配。而那镯子的特殊之处便是会发出叮当的响声。早前同行时他找着机会仔细看过两眼,发现镯子是由两股青绿色的细丝相绞而成,手腕一动起来,两条弯曲的碧玉便会碰撞在一起,发出清脆的响声。一路行来,吃饭睡觉,只要有白衣人在的地方,那镯子就叮叮当当地响个不停,从未间断。碧玉声脆,音色悦耳,听多了倒也不烦,渐渐就习惯了。
然而从进入竹林之后,那个声音就消失了。
从四散抵挡黑衣人,到回护马车,那人出手挡了三个黑衣人的突袭,镯子却连一声轻响都没有发出过。
他的心突然就提了起来。他也说不上为什么,但一种十分不好的感觉沿着四肢弥漫开来。
这种感觉他曾经有过一次。
三年前他还在临安,那时他和堂弟还在万马堂——这名字起得虽然大气,实际上却和那些不入流的江湖帮派一样,靠着些上不了台面的生意给自己圈地盘。万马堂在临安北边五里塘有个总舵,大部分收入都是靠在附近拦路做些劫镖越货、收保护费的事而来。立夏刚过,他小叔娶了邻村有名的漂亮姑娘当小妾,办了很大一场酒宴。他跟着去吃了喜酒,接着闹洞房,折腾到晚上才散。回了万马堂,才知道出了大乱子。中午堂里的兄弟出去“办事”,不知道是惹到了哪一路煞星,派出去的两三拨人竟一个都没回来。暨景山回到总堂的时候,正碰上堂主黑着一张脸和军师嘀咕着什么。见着他后也没多话,低沉着嗓子指使他去前边捎信儿,让堂里的人都赶紧撤回来。
他就朝着军师指的方向出发,那边树多路窄,是他们常扎的点子,要办事准是在那一片儿没跑。他轻车熟路地往山上走,找到了半路的城隍庙——他们兄弟平时要做“生意”时,大多蹲在这里。就在他推门欲入的时候,忽然就没来由地心慌起来。和这次一样,一种凉飕飕的感觉困住了他的手脚。那时他推开了城隍庙的大门,便看到几个兄弟横七竖八地躺在那里。万马堂做的不是什么规矩生意,杀人越货之类的事他们自己也干得不少,可是那天不一样。那几个人不一样——躺在地上的几个人里,有他的堂弟和侄子。他站在城隍庙的门口,觉得从头皮一直凉到脚底心。
他看着白衣人出手拦了最后一个黑衣人,将他直直抛出去,然后闪电般地袭向他们的头目。被抛出去的大汉摔在地上,竟就那样软绵绵地一动不动了。
此时暨景山才反应过来,原本围着他们的五六个黑衣人,此刻已经全都软绵绵地躺在地上,是被杀死的,被那白衣人。他不过发了一小会儿呆——也就五六息时间——那白衣人便轻松杀死了一众黑衣残党。他不知道白衣人用了什么方法,因为那人太快,他看不清。
黑衣人的头目还没来得及出声就被一掌击中胸口,胸口与手掌接触的地方传出了令人毛骨悚然的碎裂声。
他想跑。
因为他看见第二个被白衣人击中的,是贺志用。
贺志用只来得及举起剑,就忽然被长剑贯穿了胸口。他自己的胸口,被他自己手中的长剑。暨景山没有看清贺志用的剑是如何到了白衣人手上,也没有看清白衣人又是如何用贺志用的剑刺死了他自己。他只看到那柄剑从贺志用的背后戳出来,在月光下明晃晃地一闪,然后贺当家就倒了下去。
白衣人杀了贺志用,抬眼向他们三个看过来。此刻那人脸上一扫原本的阴霾忧郁,竟是一片春风化雨。人的气质怎么能变化这么多,又这么快?
暨景山移不开视线——现在已经变得张扬诡谲,再也不能称之为忧郁的白衣青年笑了,笑得他心头一颤。
他忽然就明白了,那人没打算留下活口。今天在场的所有人,都得死。
江阳的八月虽是夏末,但到了晚上总算有一丝凉爽。江边竹林更有清风徐徐吹过,暨景山只觉得自己汗湿的后背被吹起了一片鸡皮疙瘩。
现在这林子里还站着的只剩自己和那白衣人了。原本站在他身边的大汉和老头,一个躺在他脚下,一个趴在他身后几丈远的地方。他这回看清了,身边的大汉喉咙里插着黑衣人用的龙纹刀,而那老头看大汉倒下的时候便提气而起,转身如闪电般向竹林深处掠去。同时一道白光便跟上他,然后他就踉跄两步,躺在了地上。那白光是一把匕首,之前别在黑衣人首领的腰上。
他后悔自己看走了眼,只当那人是个想蹭些赏金的花拳绣腿,这种人在他们这行很多,没什么本事,却会挑些高出自己能力的活计来接,然后只躲在安全的地方,等别人完成任务便好一起领赏。那白衣人之前表现得无一不像他想的那样,心不在焉,招式浮夸,行为怠惰,面容懒散。而现在站在他面前的这个,容貌相同,着装未改,却已看不出一丝畏缩的模样,暨景山只觉得那人身上散发出无数道如刀锋般锐利的杀气,割得他浑身疼痛不已。
他没见过丐帮的黄女侠,也没见过南宫世家的南宫公子。江湖上所谓“顶尖高手”到底有多顶尖他并不清楚,但他知道眼前这人的武功比自己高太多、太多,多到远超自己的想象,他只要胡乱踏出一步,便是身首异处的下场。
只见那白衣人朝他招了招手:“暨大哥,你过来。”那人的声音不高不低,比一般男子温润些,很是好听。
他听到对方竟叫得出自己的名字,不禁有些腿软,又不敢不从,便咽了口吐沫,颤颤巍巍地挪了过去。他来到贺夫人的尸体前,贺夫人伏在地上一动不动,他却并不知道她是什么时候死的。那白衣人在的她的尸体上摸索两下,摸出块玉佩来。玉佩是上好的羊脂玉,半圆形,像是缺了一半。他把这半块玉佩和另外不知从哪里摸出的半块拼在一起,竟是个完整的圆形。他把两块玉递给暨景山,道:“暨大哥,不要怕,我只是想让你替我做件事。”
-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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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A
咦,好像没什么特别需要写的……
Q:时间地点
A:丙寅年=1146年,即从今算起三年后。
Q:怎么全是路人?!
A:下半篇会出现活人的……谁都不能响应我也是很苦的啊
Q:万马堂的事
A:这是另外一个故事,但估摸着不会再讲到它了,于是就稍作说明一下:
这万马堂当时截了一路货物,但运气不好没想到这货物是霹雳堂的。本想干脆就吞了吧,但没想到运气更不好半路遇到霹雳堂的大公子,结果雷慈一看这不是我们家的东西吗,万马堂的小弟不长眼不知道这是谁就打了起来,闹出人命之后万马堂的头儿想若是不就地解决,捅出去被霹雳堂知道自己要吃不了兜着走,决定铤而走险一不做二不休干脆关门放狗把雷慈干掉,谁知根本拦不住。之后没多久临安就再也没万马堂这号帮派了。
Q:唐珏的镯子到底是干什么的
A:其实是练习控制力的东西。精准控制手腕的力道和动作,关才教他的是【能让镯子在人无论怎么动的情况下都完全不发出声音】就算练成了。后来唐珏在此基础上更进一步开发出【控制镯子想在什么时候响就什么时候响】的玩法(。)游刃有余地控制手镯就等于游刃有余地控制自己的内力和手法,是个练习道具。
唔……
钻石国公主和玻璃国王子的故事……
据说他们在一起生活了很长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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钻石公主和玻璃王子
很久很久以前,钻石国有一位公主,叫格莱瑟斯。她是钻石国唯一的公主,是国王的掌上明珠。
她独享了王室所有的宠爱,她的什么东西都是最好的,包括她身边片刻不离的侍者和护卫,什么都顺着她,什么都护着她。
渐渐的,公主也长到了该结婚的年龄,按照几百年来的规矩,钻石国的公主会和邻国玻璃国的王子结婚,但不巧的是,钻石国只有一个公主,而玻璃国却有三个王子。
“我知道几百年来,我国公主都是和贵国王子联姻。但在我这代,只有格莱瑟斯一个宝贝女儿。我比谁都希望格莱瑟斯得到幸福,比谁都希望格莱瑟斯能够和她心爱的人生活在一起。所以,对于我们两国的联姻,我有一个要求。”
钻石国国王的要求很简单。
格莱瑟斯可以与玻璃国的王子结婚,但到底和哪个王子结婚,则要由格莱瑟斯自己决定。
“两个人结为夫妻后就会一起生活,组建家庭,直到死亡把他们分开,这是一个相当漫长的过程,几乎贯穿了孩子们的一生。结婚当然要选相爱的人,贵国提出这样的要求也无可厚非。正好一个月后就是我国向贵国进贡的日子,这样吧,我去准备一场比试,每个王子都向贵国赠送一样玻璃礼物,公主依照王子的表现选出她未来丈夫,这样的安排不知贵国是否能够接受?”
钻石国的国王非常满意,十分开心地回去钻石国,把这个消息告诉了格莱瑟斯。
与此同时,玻璃国的王子们也知道了这场比试,他们开始为一个月后的比试绞尽脑汁,向公主展现自己最好的一面。
一个月后,比试如期举行了。
大王子带来了一颗玻璃球,这颗玻璃球就像巫师占卜用的水晶球一样,晶莹剔透,没有半点瑕疵或是杂质。
如果这颗球是水晶做的,那巫师一定会高兴的吧。但这和公主有什么关系呢?格莱瑟斯打了个哈欠,她对这颗玻璃球一点兴趣也没有。
“好戏现在才要开始,亲爱的公主殿下。”
语毕,大王子从腰间抽出了一把钻石剑。据说这把剑是一百年前的钻石国王子送给玻璃国公主的礼物,是最锋利的剑。
大王子抽出剑后便开始在玻璃球上划刻。一刀一刀地,居然把这颗玻璃球刻成了一朵玫瑰花!
“这是什么!靠那一把剑就能把玻璃球变成花吗?他是花匠吗!”
“嘘,别瞎说,人家可是堂堂玻璃国大王子,怎么可能从事那种下贱的工作,那明明就是大王子用来消遣闲暇时间的高雅的兴趣爱好,他把这朵花作为礼物送给公主,是想展示那把好几百克拉的宝剑,要是公主和他结婚,那那把剑就是公主的东西了!”
大王子只是行礼,接下去的话是大王子的随从说的。
“雕出这样的花,只靠剑是不行的。”随从扫视了一圈鼠目寸光的观众,傲气地夸赞起了王子,“就算那把剑再怎么锋利也好,要是没有强壮的身体和细腻的心,无论如何都是不可能将一颗浑圆的玻璃球刻成玫瑰花的。”
公主对大王子有了兴趣,她让侍女把玫瑰花拿给自己,她要把它插在床头盛满香水的的琉璃瓶里,好让自己每天都能被透过花朵的第一缕阳光叫醒。
“公主选的一定是大王子了吧。”看了公主的反应,众人议论纷纷,“真是可惜了二王子。”
然而,在大王子的表演结束后,二王子没有退缩。
他命人搬来一块玻璃板,这块玻璃板很大,很薄,就像一块巨大的天窗。
只是扇窗子——这种窗子在钻石国早就不是什么稀奇的东西了。每家每户都有这样的窗子,就算被玩球的小孩砸破,备用的窗子也是要多少有多少。
二王子也会拿出一把剑把玻璃刻成什么形状吗?众人摇头。二王子看体型就和大王子不一样。大王子非常健壮,所以有那样的力气把玻璃球刻成花——而二王子,瘦得和豆芽似的,能不能举起剑都是问题。而且玻璃板不同于玻璃球,玻璃板非常脆,就算二王子拿起了剑,那一剑划下去,估计不会画出什么玻璃花,只会画出一堆碎玻璃。
二王子也从腰间拿出了什么东西,不过那不是剑,而是一个钻石做的小瓶子。
二王子捏紧瓶颈,倾斜瓶身。
小瓶子里流出了一挂液柱,液柱的底端达到玻璃板时,二王子一颠手,将瓶子匀速平移了起来。
周围的人开始议论纷纷。
二王子不是胡乱地甩动瓶子,而是专注地控制着液柱。
大家不禁好奇了起来,不就是把水滴在玻璃上吗?要这么玄乎做什么呢?
公主的眼皮终于开始打架了。她的头垂了下去,像小鸡仔一样啄啊啄啊的。侍者看不过去,就回寝房拿了个枕头过来。公主已经睡着了,侍者小心翼翼地支起公主的头,将枕头一点点地塞进了公主脸颊和肩膀的空隙中。
突然,观众一片哗然。
公主也被惊醒了。
侍者吓了一大跳,连忙把枕头收了起来,丢到了公主座椅后任何人都看不到的角落,真是惊险。
二王子带来的玻璃板已经变成了一副精细的版画。画的内容是玻璃国和钻石国交界处的繁忙集市,一片欣欣向荣的景象,一笔一划清晰可见。
“这是什么!靠那个小瓶子就能把玻璃板变成画吗?他是药郎吗!”
“嘘,别瞎说,人家可是堂堂玻璃国二王子,怎么可能从事那种下贱的工作,那明明就是二王子用来消遣闲暇时间的高雅的兴趣爱好,他把这幅画作为礼物送给公主,是想展示那瓶能够雕刻玻璃的药水,要是公主和他结婚,那瓶药就是公主的东西了!”
二王子只是行礼,接下去的话是二王子的随从说的。
“雕出这样的画,只靠药水是不行的。”随从扫视了一圈鼠目寸光的观众,傲气地夸赞起了王子,“那瓶药可是二王子潜心研究的成果,二王子不知花了多少个日日夜夜,终于萃取出了可以溶化玻璃的药水,调配出了最适合作画的浓度。这瓶药除了二王子以外谁都用不了,这瓶药有剧毒,其他人一个不小心,哪怕沾上一点点都会归西,只有二王子,能够完美地控制药剂的流量,能够制作出这样精美的画板。”
公主对大二王子有了兴趣,她让侍女把玻璃画拿给自己,她要把它挂在床尾,这样每天都能看到自己和自己丈夫国家子民欣欣向荣的场景。
“这下公主应该会选二王子了吧。” 看了公主的反应,众人议论纷纷,“真是可惜了大王子和小王子。”
二王子收拾了药品和药台,退到了一边。
现在该小王子登场了。前两个王子的表现都十分出色,这不禁让观众们对小王子寄予了相当的重望。
小王子走来了。
这只是一名十岁出头的小王子,连长身体的年龄都没到,根本就是个小不点。他畏畏缩缩的,两只手不安地交叠在胸前摩擦着。他既没带剑,也没带药水,甚至没带随从——和两个哥哥相比的特别之处只有他脸上那副啤酒瓶底一样厚的眼镜——小王子是只四眼田鸡,连健全的身体都没有。
他走到公主面前,什么都没拿,什么都没做,他只是低着头,说自己什么也比不过哥哥们,根本没想过和公主结婚的事,公主要选哥哥里的任何一个人做新郎都没关系,自己会对新婚夫妇送上最虔诚的祝福什么的,总之就是些投降的丧气话。
公主一听,马上就生气了。
“你在嘀嘀咕咕些什么!今天可不止是我挑王子的日子,还是你们国家给本公主进贡的日子!你不想和本公主结婚是你的事,但不给我贡品,就是你们国家的事了,只要我父王一声令下,我们就能派出军队,把你们巴掌大的国家夷为平地!”
“公主大人,请千万别这样,我不想和哥哥们竞争,所以真的什么都没带来。我今天没有带贡品给公主,但是我回去以后一定会找到最好的玻璃,把它做礼物送你您。”
“不,我现在就要。”
公主一定要小王子现在把贡品拿出来,小王子一急,一轱辘眼泪从眼镜镜片后面流了下来。
小王子看向已经回到座位的哥哥们,哥哥是他唯一的救命稻草。
而哥哥们呢,一听公主要攻打自己的国家,也非常着急。他们不方便说话,只能对小王子比划各种手势对各种口型。
“随便给她点玻璃做的东西就行了。”大王子比划道。
——但我没有啊!
“脸上的,脸上的,你眼镜前面的那两块!”二王子比划道。
小王子照着二王子的示意,摸到了脸上的玻璃制品——眼镜。
小王子一下子破涕为笑了。
他将眼镜摘下,向公主的宝座走去,每一步,都因为模糊的视线而走得十分艰难。
“哐”的一声,小王子撞在了宝座的扶手上,眼镜甩出老远,直接砸到了公主的脸上。
公主们的侍卫一下冲了上来,他们拿刀架在了小王子的脖子后面,只要公主一声令下,就能让这个无礼的小子脑袋搬家。
“等等,你扔了什么给我?”公主的鼻梁被镜框砸了一下,有点酸也有点疼。从小被呵着护着的公主,从来没有过这种感觉,她有点不高兴,但也有点好奇。她捡起了落到她腿上的眼镜,在眼睛前面比划了起来。
“眼……眼镜……”小王子被刀架着,只有微弱的一声。
“什么用的?”除了国王和王后,公主只见过最优秀的护卫还有侍从,这些人可不会近视,所以公主从来没有见过眼镜这种东西。
“把……把那框戴……戴在鼻子上……从……从玻璃里看……”小王子的声音比蚊子叫还轻,不过好在宫里鸦雀无声,公主还是听到了他的说明。
公主照着小王子说的,把眼镜挡在了眼睛前面,一时间,天旋地转。
公主选了小王子做新郎,她坚信那副眼镜的另一面封着妖魔,只有能若无其事地戴着眼镜的人才有力量和妖魔抗争。公主的决定当然遭到了一些人的反对,但就像国王说的那样,和谁结婚只依照公主的意思,只要公主愿意,任何人提出任何反对都没有用。
大王子和二王子知道小王子被公主选中了以后,纷纷送上了自己的祝福。
大王子把自己的剑送给了小王子,希望他能够早日拥有强健的体魄。不过那把剑小王子现在还拿不动,大王子把剑交给了小王子的侍从。
二王子把自己的药送给了小王子,希望他能够早日拥有聪慧的头脑。不过那瓶药小王子现在还不敢拿,二王子把药交给了小王子的侍从。
小王子和他的侍从带着大王子的剑还有二王子的药,前往了异国他乡。临走前他和哥哥们抱头痛哭,以后他就不再是玻璃国的王子,也不能再随随便便地和哥哥们见面了。
钻石国的生活十分优渥。尽管还有些人不太待见小王子,但公主处处护着他,他并没有过得非常辛苦。
“小王子小王子,你在做什么呀?”
“我在跑步。”
“你跑步做什么呀?”
“我想让身体更加强壮,就像哥哥一样强壮。这样就有力气保护公主,保护国家了。”
“哈哈哈,你在说什么啊小王子,你只要戴着眼镜封好妖魔就行,保护国家这种事情交给护卫做就好啦。”
每次小王子想锻炼的时候,公主就会出来阻止他,公主觉得他戴着眼镜就是对国家最大的贡献,没有必要再浪费时间去学习武术。
“小王子小王子,你在做什么呀?”
“我在看书。”
“你看书做什么呀?”
“我想让头脑更加聪慧,就像哥哥一样聪慧。这样就有知识辅佐公主,辅佐国家了。”
“哈哈哈,你在说什么啊小王子,你只要戴着眼镜封好妖魔就行,辅佐国家这种事情交给侍从做就好啦。”
每次小王子想看书的时候,公主就会出来阻止他,公主觉得他戴着眼镜就是对国家最大的贡献,没有必要再浪费时间去学习知识。
小王子不能习武也不能看书,每天都无所事事。
日子就这样一天天过去,开始小王子还为自己不能自如地使用哥哥留下来的剑和药而焦躁不已,每天都想着法子说服公主让他习武读书,但公主不愿意,因为她不希望自己的丈夫沦为一介花匠或者药师,她只要小王子戴着眼镜封住妖魔就好。
就这样,小王子和公主生活在了一起。
“今天又下雨。”
Sion把茶杯搁在桌上,里面的开水已经温了。白水这种东西就是该要么冷要么热,温的算个什么东西。该再放一放,摆到和外面的湿淋淋的空气一样冷才能喝。
“因为今天是星期一。星期一啊就算不下雨也是个好沮丧的日子。”
迷迷糊糊打瞌睡的Verite咕哝道。室内空气居然闷到这家伙打瞌睡了,真是一场妖雨。
“不是因为星期一,所以下雨吧。”
“啊对,每一天都有下雨的理由。”
“不是这个。”总觉得哪里不对,Sion话说一半终于还是觉得不要讨论星期一和下雨的必然联系比较好。虽然刚刚四点半,但层叠的乌云已经把实验室笼罩在一片灰黑的阴影里。水滴砸在玻璃窗上,里面浮出雾气来,室内温度高于室外使水汽液化,窗玻璃的热传导系数……“你带伞了吗?”
“没带。我要睡在这里。”
“不准睡在粒子碰撞机实验室里。拿出你早上八九点的太阳的朝气来。”
他拖着Verite的衣领硬是把他拉着坐正(“我已经下午四点半了嘛!”Verite嚎叫起来)。两个老年人在下雨的实验室里……感觉并不是很有趣,明明应该坐着躺椅晒着太阳插着收音机听经典流行频道的。夕阳红啊夕阳红,夕阳是晚开的花是陈年的酒,半死不活的甜蜜人生。
“我觉得,只是我觉得,你就挺适合窝在与世隔绝的小盒子里做做实验的。”
清醒过来的Verite又开始话多。
“把生物钟调慢九倍去做,做他个一年半,然后出去看看世界会是什么样子。听上去有些意思的,只是我搞不了,我的时间不如你那么多到可以随便浪费。”他撑着下巴看着窗外,摆出一脸憧憬的神情说。“适合那种……我刚做了这么个梦,你在一个长十米宽十米高十米的盒子里面,盒子是白的,里面除了你什么都没有。——啊,有一点,还有墙上一只黑色的蜘蛛。我不知道为什么是你,还是幼女的你,不过你想想那个,像恒温孵化器那样的……
“对的对的,恒温孵化器。话说上次,他们把海龟的蛋放到孵化器里孵……”
Sion又试了试茶杯里的水。好像凉到了可以喝的程度。
“水母又不产卵。”
“啊,是的,水母也没有心脏。不过海龟的心脏很有意思,有的海龟——是绿海龟吧,Chelonia mydas,因为水的压力大到没法呼吸,所以它的心脏九分钟才会跳一次,于是它们可以活那————么久。”Verite伸出双手比划道。
“我的心脏一直是很正常地跳着的。虽然它用什么速度跳我不是很在意,反正无论试多少次它也不会停下。”
“我觉得吧,你这么稳,真的像一只九分钟一次的海龟呀。——还是说你觉得你有心脏和没有是一个道理?”
雨一直下。空气有点闷了,气压大概有些大。
“心脏九分钟才跳一次的不应该是你吗?”
“才不,我的心率正常得很,一分钟也有八十一下的!”
“比正常稍快了点。”
“因为我过得比你们愉快嘛!愉快了心跳大概就会快一点的,对我而言这不是,很正常的数值嘛!”
靠在窗前的不锈钢栏杆上,Sion朝窗外望过去。隔着被雨打得模糊不清的玻璃,依稀能看到灰白色的天与灰白色的楼与灰白色的路。都是灰白色的,树与水与在雨云里露出一点点的太阳。这层楼离地面太高了,在不下雨的时候Verite会趴在栏杆上往下看,轻松又专注,专注到Sion总觉得他是想把这一整片风景记到脑子里回去学某个人画全景鸟瞰图。
只是白亮到发蓝的路灯开了,远方的灯火浮在水迹上。
好像在俯视这个世界的时候,人丢失自己之于世界的归属感是常事。世界之大与自身之小的同时叠在眼前便招来了矛盾,在不能调节的疏离与矛盾中,人会陷入混乱。这是谁的句子来着,忘了。
“我们已经在与世隔绝的小盒子里了。”
Sion说。
“嗯这个是什么意思……啊,你是想说我们在离地五十米的半空吗?五十米的半空与五十米的水下,隔绝体验大概是同一个强度吧。”
“你高估我的文艺细胞了。我指的是普通意义的与世隔绝。”
“那是什么样的?”
Verite快活地踱到他身旁。
“你知道自己为什么能活这么久吗?”
“不知道。”
“我也不知道。只是想到了一些东西。
“我是说,参考系。μ介子会以0.98光速的速度运动,而它的半衰期是2.22微秒。在曾经的观测里它在运动中经过了不止一个半衰期,但它的数量远比预计值要多。毕竟用劳伦兹的式子去算,在这个速度-时间的时间膨胀实验里,高速移动的μ介子衰变速度会比静止的μ介子慢五倍。”
T=T'/√(1-v²/c²)
在蒙着水雾的玻璃上,Sion把算式划了出来。“虽然这是最简易的。”他念道。
“等下,我没有那么高速的,这一定不是我平时很嗨的缘故吧。”
“虽然自身的高速是时间膨胀的一个原因,但另一个前提是膨胀之于惯性观测者双方而言是对称的。只要是两个观测者以相对接近光速的速度移动,那么他们的观测结果都会是对方的时间变慢了。所以有时可能不是人用高速把世界拉开了,而是人以外的所有都在高速飞行,把静止的留在原地。……如果以他们为参考系的话。我说过这是相对的。
“这样世界看你是慢速的,你看世界也是一样。如果你觉得它总是沉闷得跟不上你的激情的话。”
盯着玻璃上的算式,Verite偏过头估算起来。九分钟一下与一分钟八十一下,一比九的三次方……嗯。是个有点糟糕的速度。——不是用这个算的,傻瓜。“这要画图的吧?”
Sion在算式的上方画起坐标系来。
“闵可夫斯基时空图。”他在横轴与纵轴上分别标上x与ct,“大概画图比较容易思考,为了方便把所有的空间轴并成一个x就差不多了。如果名为Verite Ox的参考系是这个正交的直角坐标系的话,我们现在讨论匀速运动的世界。将你以外的世间万物并成一个质点,以速度v在图上运动,世界线便是一条相对于ct轴斜率v/c的直线。这是另一个惯性参考系。”在直角坐标系上用同一个原点,他又划出了一个歪曲的坐标系。
“所以你觉得,你与世界之间的距离是多少?”
他把声音压低了些。至少Verite听来有一点。天色好像比起刚才昏暗了许多,Verite转头找了找开关,在实验室的另一头。太远了。“嗯,如果我没想错的话严肃的回答应该是arctan(v/c)。”他伸出手去标出了两条时间轴之间的夹角,“不严肃的话我能不能回答91厘米啊?”
“怎样讲都没错。反正这终归是我忽然想到的一些东西。”
“噢——像我忽然想到绿海龟那样的吗,虽然说起来的时候没什么理由,不过好像有没有理由也没问题。——虽然有点玄幻,但你讲出来还是挺有意思的。好像歪歪扭扭的器官冷藏柜。”
“没什么共同点吧。”
“有……有一点?”
Verite好像自己也忘了为什么说出这个比喻来。里面是暂停的心脏?他想。
“你的比喻系统真是正常人过三百年都搞不懂。”
“不管了,不懂便让他们去不懂。反正我觉得这也没什么不好的。”
“好的吗?”
“现在这样不是挺好的吗?!”
看着对面一脸没心没肺没脑般的夸张表情,Sion感到一种说什么都敌不过他的热情的无力,——啊这样也的确挺好的。他把窗上的图连着水雾一起抹掉,雨刚停。他忽然想起天色明明并不是很晚。
“没带伞也可以走了。”他指着窗外说。
“我还想再等干一点嘛。”
Verite又趴在栏杆上看起了他的风景。Sion起身把桌上留下的半杯冷开水一口气喝掉——讲那么多话有些累了。他想。这家伙平时究竟是补充了多少水才会这么话痨呢?反正总归是敌不过他的。这次大概是一败涂地了,不过并不算沮丧。
“我觉得下雨并不因为是星期一。”他放下茶杯,对Verite说,“应该是夏天要到了。”
能力:
普通状态:
【第六感】预知短暂的未来
【引力场】纯熟控制引力和重力
【事件视界】释放无毒的黑色迷雾导致暂盲,无副作用
【超致密天体】增大自身质量,也可以增大其他目标的质量,用引力加以拖拽形成投掷的效果,适合正面肛
爆发状态:
【时间深渊】制造出以自己为中心的一个圆形不可见空间,在这空间里越靠近她的人的时间会越缓慢,站在她身边的人的时间会几乎静止
【悖论黑洞】超大幅增大自身质量形成小型黑洞,质量之大能影响整个战场的引力,吸引着周围的一切以吸积盘的形式围绕自己缓慢转动,只有能控制引力的魔女才能摆脱,一定时间后会迅速坍缩导致自爆,吸积盘里的一切都会被炸的灰飞烟灭,自毁技能,只能使用一次,无法复原
人物形象:浅棕色皮肤,黑色卷发,裙子,皮靴,手套,都是黑色的,头戴一块黑色头巾,被称为【黑洞魔女】,精通占星术,掌握丰富的天文学知识,平常在教堂做修女,穿黑色拖地长裙,戴修女头巾和黑色布手套。眼罩没摘过,眼睛也是深邃的黑色。
对待敌人很怜悯,所以打架从来都不出狠手,比较深藏不露
关键词:光、稻草人、皇子
证据
啾啾觉得自己是疯了,才会相信稻草人的话,在整片稻田里的生物都陷入沉睡后,从柔软的家巢飞到这里来。
夜里的满香稻田安静极了,丰饶可口的穗子们都低垂着头,两腮微涨,睡得憨甜。看得啾啾直流口水,恨不得立马飞过去加顿夜宵。
“嘿蠢麻雀,本王还在这里呢,别想偷食。”
如果啾啾的硬壳尖嘴能做动作的话,他定会向下撇唇鄙视一番,而他此刻只能瞪着小黑眼看着那个敌人,骗子,稻草人。
稻草人很瘦,脑袋最大,躯干都是光秃秃的木杈,脖间挂着一块像是血染的领巾,阴森可怖,足以吓跑成百上千的麻雀。啾啾不止一次听母亲说过稻草人的传说——在他调皮捣蛋的时候。
昨天却是他头见到稻草人。所有的麻雀都不敢靠近他所在的中心,他却在食物的迷宫里失了方向。
稻草人唬着脸,红巾在风中猎猎飘动,声音嘶哑低沉“从本王的领地里离开。”
啾啾有些震悚,却注意到,他的双腿深深的插入土里,笔挺耸立,却寸步难行。
“你说你是王?”啾啾念着。“你骗人!王都在嵌满珍珠和宝石的宫殿里!”
“所以也可能是王子,流落遗失的那种。”稻草人的语气依旧十分笃定。
“你有什么证据?”啾啾听着他的语气,将信将疑。
“日出之前到这里来,我给你看证据。”
证据,是什么呢?什么宝物吗?精致的徽章?还是?犹如辰星的钻石?啾啾脑补到失眠,还是抵不住诱惑,偷偷的飞来一探究竟。
“你说的证据呢?在哪里?”啾啾远远地停在一支麦秆上,直奔主题。
“小家伙,在得到之前,你先要学会等待。”稻草人轻轻说道,声音不似白日般炸耳,顺着夜风,搔弄着啾啾蓬松的颈毛。
“哼,等就等,我又不怕你。”啾啾抖了抖翅膀,觉得有些冷。
“不怕的话就过来吧,你看起来很冷。”
啾啾狐疑地看了看稻草人毛茸茸的脑袋,终究没有挡住诱惑,停了上去,舒服极了。
“你是第一只敢停在本王头上的麻雀。”稻草人竟没有生气,反倒生出些兴奋。
“大家为什么这样怕你?”啾啾问道。稻草人的头这么柔软温暖,怎么会可怕呢。
“你为什么不怕呢?”
啾啾想了想,直率道:“因为我有翅膀啊。”
有翅膀,等于随时可以飞走,逃离,旅行。
而稻草人那么强大,是稻田生物都畏惧的强者,却没有行走的脚。想到这里,啾啾有些同情他了。
“收起你这副可笑的表情,王者都是端坐一方,跑腿的才是你这样的傻瓜。”稻草人说道,忽而,他话锋一转:“你应该听说过我的兄弟的名字,他叫快乐王子。”
啾啾当然听过,他曾有着蓝宝石一般的眼睛,鲜红的斗篷,还有镶着红宝石的黄金剑,之所以说是曾经,是因为这位伟大的王子将一身华丽通过他的伙伴小白鸽,赠给了需要帮助的人们,而变得残破失色的他却获得了真正的快乐。
多么感人的故事。
啾啾看了看稻草人,觉得他与快乐王子真的有那么几分相似了。
“他真是个好人。”
“我也想成为那样的人。”这是稻草人第一次没有以本王自称,啾啾低头看着他不辨五官的容颜,有些怔然。
“你做到了啊。”啾啾想着安慰他,叽叽喳喳却跑了题:“你看,你把我们吓跑了,人类就不会吃不饱了,他们一定很感谢你,虽然我们本来就吃不了多少被吓跑了就要饿一天的肚子了……”
“行了。”稻草人有些无奈,打断啾啾之后,目光一直停留在他所朝的东方。“时间差不多了,本王的证据。”
啾啾顺着他的目光朝东边望去。
半角的红日从山间冒了头,不似正午的灼人,而是让人打心底里温暖起来的颜色。它缓缓向上滑动,所照耀到的地方如同在水中被洗净了一样,露出了它原有的情状。啾啾望着远处的稻田,顺着曙光照耀的方向渐渐亮了,那些金黄的、饱满的麦穗,一如啾啾心中最诱人的模样。
“麦穗的颜色,究竟是他原有的呢,还是太阳为他染上的呢?”啾啾情不自禁的问出口来。
“这个颜色适合麦穗吗?”稻草人从容的问道。
啾啾点了点头,连带地上的影子也动了一动。
“那就对了,适合的,就是他本来的颜色。”稻草人说着,又问:“那这个颜色适合我吗?”
啾啾低下头来,看着稻草人,他的双臂一直直挺挺的伸着,像是在拥抱阳光。
光如约而来,毫不吝啬的掠近他、洒满他、润色他、那如蜂蜜般的金黄包裹着原本暗淡的他的躯体,将那叫人看来如干涸血渍般的红巾衬得耀眼夺目起来。又或是,他的灵魂本就是那样的颜色,而阳光的出现,仅仅是一个召引而已。
“这就是本王的盔甲。有阳光的早晨,本王就会穿着它战斗到日落,破旧,那是激战疲累后才有的模样。”
啾啾看得惊叹,小圆眼有些发热,轻轻道:“我相信你。”
“那么啾啾,你愿意成为我的鸽子吗?”稻草人问道。
“可我只是一只麻雀。”
“我也没有脚,可是我的头顶,永远可以让你停留。”
啾啾小细腿深深陷在稻草人松软的头里,温暖舒适,一派安然,他忽地偎紧了翅膀,灰黑的眼皮闭着颤了颤,轻微而含糊地说道:“好吧。”
在初晨的金色微光里。
自从江雨参加了话剧社,似乎忙碌了不少。
到人诗词推门,有七次能看着他在背台词。
“美丽的公主是你救了我吗?”——今天的台词有点不太对
“又要演什么”
“啊——谢先生”江雨有些不好意思的挠了挠头“是段师兄自己写的剧本啦,我演,我演睡美人”
“剧本拿来谢某看看”
“这个,白雪公主是谁演”过了许久,道人抬起头
“丹宗的天青师兄”
“这样”道人淡淡应着,放下剧本,推门而去,留下不知盼什么愁什么的江书诚。
时间一乍,便到了演出的日子,江雨紧张的整了整假发和裙角
“小江雨——”回头一看便看到了长袍宽袖的谢鹤卿“谢先生!”提着裙角小跑过去,差点被高跟鞋绊倒,道人虚虚一扶。就那个江雨还为惊险一刻愣神时,忽而什么柔软的东西从他唇上一点即离。
“去吧,加油”
谢鹤卿朝他笑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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飞一半的时间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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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珏吓了一跳,一个弓身便拉开了彼此之间的距离,那东西也旋即一闪而逝。就那么一个照面的功夫,他立刻察觉到那孩童身形的怪东西“不是人”,虽然速度异常得快,却是毫无声息——这并不是内力高深之人掩藏气息的功夫,他们方才离得如此之近,他也未从那东西身上感受到一点“人”气,只能说明那根本就是个死物。唐珏眼前的场景仿佛瞬间成了七月十六日那晚的龙井茶园,那具被他打落斗笠、劈下右臂的人骨傀儡此刻正立在他的身前。
唐珏甩了甩头,定睛再一看哪里还有那傀儡的影子,方才的影像不过是他突然想起来的事罢了。四周仍然一片寂静,那东西也不知又躲去了何处。唐珏凝神深吸了口气,重新摆正身形,他已经确定那东西背后一定还有一个操纵着它的人——兴许就是那日在龙井茶园用傀儡袭击他的人。
将自己约到此处的想必也是那个人了。
他那时认出傀儡上所用的天机丝,正是唐门产物,定是同唐门有所联系,便在回成都时将这白骨断臂一并带上,到唐门后便找得自己那擅长机巧的二叔询问起来。哪知唐义一见此物就脸色大变,之后也不再与自己多说,干脆避而不见。他心想二叔许是将这东西拿去研究了,一时沉迷其中,无暇顾及自己,也就不再追问,便又将此事如实向自己父亲唐仁禀报。哪知唐仁听罢后面色也不好看,沉思许久后,一声长叹,给唐珏讲了个很长很长的故事。
天才。
也许很少有人能真的理解这两个字所具有的含义。江湖上的天才并不少,但也不多,唐门在几十年前就也出过一个。
一个叫唐天择的人。
什么是天才?唐天择自己大概也不是太懂。可从他出生开始,这两个字就时常围绕在他身上、出现在他耳边。也因为这两个字,身在外门的他有了更多接触内门武学的机会,而他倒也不负众望,确实配得上这两个字,没多大年纪,就把门中绝学逐一精通,无论是药是毒,是机是巧,是音是容,好像就没有他学不会的事。学?有的时候甚至用不着学,他看看就会了。这几乎是不可能的事,但他却真的做到了。
可现在唐门中却几乎没有人再提起与他有关的事。
毕竟在二十多年前他就已经是一个死人了。
唐珏迷迷糊糊地睁开眼醒过来,后颈被劈到的位置还隐隐作痛。他摸了摸身下,大约估计是张石床。他差不多是被冻醒的,也不知道是这床是什么石料做的,他内力也不算太浅,竟也能给冻的背脊发麻。他往四周张望了下,昏暗的房间里仅有豆大的两点火光,离自己都挺远,也照不全这屋的模样。
其中一处火光下坐着一个人。
那人自己坐在椅子上,身边还摆着一高一矮两个人型的傀儡。也不知他用的什么方法,那两个傀儡也没有靠着墙,却能自己端端正正地站着,若不是唐珏心下明了,还真会以为是一大一小两个人呢。
他这会儿手里拿着个碧玉雕成的双股绞丝镯子,认真地端详着。他的手指细而长,白如凝脂,纤若无骨,这镯子在这一点儿火光下漾着柔软的光,此刻就好像是一圈儿水,被人用奇怪的功夫戏玩在指间,透着股说不出的怪异,却也好看得很。
他明明是个有些岁数的男人,却有这样一双手,也是怪异得很。
那镯子唐珏本来藏在怀里,是他在成都临行前唐仁交给他,拿来认人的。唐珏想到这儿,便低头看了眼自己,只见原本穿着的衣服都已被除下,换了身普通的里衣,连前几日受的肩伤此刻都被换上了新药,重新包扎了好。看到这些他越发觉得自己想得没错,眼前这人无疑便是与他约见的神秘人,也正是唐门失踪了二十余年的那位天才,唐天择。
他的表叔。
唐珏笑了笑,那人也闻声皱着眉看了过来。
“有什么好笑?你差点就死了。”唐天择掩着嘴低声咳了几下,瞪了他一眼道。
他说的一点没错,唐珏脸上却笑得更欢了。
“你当初没有杀我,现在就更不会杀我。”他干脆盘着腿坐起身来,“你都已经跟三叔碰上了面,那也就该知道我是谁了。既有心要见我,又不肯好好地说,非得收拾我一顿。莫不是还在计较我弄坏了你的宝贝?我当然是笑你小器了。”
他话刚说完,唐天择咳得更厉害了:“小器?你知道一尊骨偶得废我多大功夫?我若是要你一条胳膊,那都是便宜你的!”两人明明是第一次见面,唐天择说起话来却完全不客气,倒像已经认识了很久似的,“…哪壶不开提哪壶,老三那个家伙,光会耍些下三滥的伎俩!这些年倒也算是有些长进…哼,也就是近水楼台,这些年我不方便搞着药,这块的研究不如他也是理所当然了,要都是在家里,我俩条件一样的话,他能害得着我?!”他提到唐礼的时候一会儿咬牙切齿,一会儿又露出些赞许的欣慰神情,变化之快、情绪起伏之大也是让唐珏打开眼界了。兴许是说得太来劲,唐天择又咳嗽起来,他抽出块帕子,按了按嘴角,白帕上立刻染了片红,“…也怪我疏忽,我要是没中他的计,你这会儿还能再多睡两个时辰。”
“我多睡两个时辰你能高兴些的话,我现在睡下便是了。”从他的话里唐珏大概猜到,在跟自己约见前,这个表叔就先跟三叔唐礼对上了路,看起来彼此间还有过一番较量。虽然唐礼现在不在这儿,但从这人的口气里听得出来,这次的较量里显然是唐礼占了上风。如此一来他也不用担心唐礼目前的处境,在那信上落款,八成是这俩长辈为故意折腾自己使的计,至于原因他就不去细想了,眼前的人抱怨个没完,让他想起父亲唐仁在给自己讲关于这个表叔故事时面上露出的难色。当年他便是个极度恃才而骄,在门中光有声誉却不得人心的人。虽不知他这二十多年来在外过得如何,但看起来脾气是一点都没好的样子。既是如此,那折腾自己的理由八成也不是什么正经道理,唐礼跟他是同辈,两人之间有些过节也好交情也好都与自己关系甚远,他也不愿多管。只是唐门中人大都心思内敛,即使有些人儿时性子活泼,等长大了后难免也会因为各种理由,逐渐变得喜怒不形于色,像他这个样子的倒是真不多见。唐珏看着觉得有趣,嘴角又忍不住提了起来。
唐天择又骂骂咧咧了一阵,停下话看了看手里的镯子,眼神随即沉了下来。他望着那抹浓绿,思绪像是被拉回了二十多年前。
就那么安静了好一会儿,他忽然开口问道:“为什么揣怀里?”
唐珏一愣:“不知道什么时候能用上,又怕丢了,就随身…”
“我没问你这个。”唐天择直直看向他,晃了晃手里的镯子,脸上的表情认真地像是变了一个人,“为什么不戴着?”
“…戴着?”唐珏更不明白了,“为什么要戴着?这…”
“你从没戴过?”唐天择也跟着皱起了眉头,满脸不解。
“没戴过。”唐珏觉得好笑,摇了摇头,“爹跟我说起你的事,就把这镯子给了我,说万一找到人了,不信我说的话,就拿出来,如果是你的话一定…”
“…一定认得出来。”唐天择打断他的话,接着说道。
唐珏点了点头。
“他没把这个给你。哎,也是,死人的东西,给你多不吉利。”唐天择看着那镯子自嘲地笑笑,眼里闪过一丝落寞,“…这是我亲手做的,当年送你的满月礼。”他瞥了眼唐珏的手腕,又看看镯子不住摇头,“看着倒也还算合适…哎…那你自然也不知道,这东西是干嘛用的了?”
两人又胶着了十数个来回,眼见唐珏招招紧逼,慕容峯曌却都是不慌不忙地避开。唐珏心知这状况必是对方使了什么手段,却一时也不得摆脱之法,干脆咬咬牙顺着对方闪躲的方,抬手运劲将手中折扇狠狠向前送出,直指对方命门。
他腕上一阵铃琅脆响,一只碧绿的绞丝玉镯随着他的气劲不住颤动,发出悦耳的声音。
慕容峯曌闻风眉峰一挑,手腕一旋便用纸扇往唐珏手腕侧面轻轻一敲,竟一击便化了他的力。
唐珏攻势被破,反应却也极快,趁慕容峯曌反击之时一个跨步迈了出来。
“厉害厉害,小珏儿没出六十招就能破我的步伐,也算是青年才俊了呀。”慕容峯曌笑得眉眼弯弯,也不知是真夸奖还是故意调笑。
唐珏将他这幅样子看在眼里,只觉可气,心头一阵怒意不觉涌上。他啪地一声展开扇面,锋利扇缘在茫茫月光下泛出一道道冷光,动作之快竟让这些寒光似在夜色里连成一线,幻做朵朵繁花。只是这花下藏得却是夺命利器,危机四伏!
“小珏儿!我比你大这许多,你叫我声哥哥又不吃亏的,何必下这般狠手?!”慕容峯曌的声音听起来有些紧张,脸上的表情也似是故作夸张。唐珏跟这人交情不深,却也算摸清了他的套路——此刻他仍是成竹在胸,并无慌乱,自己这几招对他显然没有造成大的威慑。
他想到这里更是生气——他近来好像总是很容易生气,也不仅仅是生气,总觉得连其他的都…唐珏脑袋里匆匆闪过这个念头,但很快又被怒气盖了过去不由得他细想。几番较量间他暗中运气,那玉镯清脆的声音也总不间断,叮叮当当地响得更是他心烦。他脚下猛一点地,身子便凌空跃起向后翻出,眨眼间数道暗器向着慕容峯曌的面门便射了出去!
对方是慕容家长子,与自己也并无真的交恶,自己却出此杀招,其实是没必要的。如果是平时的话他一定会那么觉得,此刻却完全没有后悔的念头,只剩下满腔的恼怒,好像惟有杀了眼前这人才能熄灭着怒火一般。
慕容峯曌见势也是一惊,立马作出守势。他双脚齐肩,稳稳踏在地上,抬手便是一连串快到让人几乎跟不上眼的古怪手势,最后凌空画了个圈。
说来也怪,唐珏所发出的那些来势汹汹的暗器在接近慕容峯曌身前时竟像是打进泥沼一般,骤然减速。再看慕容峯曌,在这攻势下竟连一根发丝也未被吹动,似是他身旁的风都被他揉作一团,抵在身前挡住了唐珏的攻势。
斗转星移!
姑苏慕容家最为人称道的神秘绝学,借力打力,以力还力,无论对方施以何种武功兵器,都能将之转移,反击到对方自身!唐珏想起这些的时候迅速扬起斗篷,动作间玉镯又是一阵乱响。慕容峯曌面前忽然砰地一下,那团气劲顿时散得无影无踪,四处的石头上却不断传来暗器碰撞掉落的声音。
“我无心伤你,你就不要那么防着我嘛。”慕容峯曌背过身去,悠悠说道。
那人不仅化解了自己的暗器,还刻意将凝起的内力打散,而不是借机回报给自己。唐珏心下仍是不以为然,但见慕容峯曌此时一副看似放弃了的这场无谓闹剧的样子,架势上也因此少了几分防备。
就在此时,唐珏眼神猛然一滞,本能地抬手一挡,一团白影被他一把挥开,啪地落地摔得粉碎,正是慕容峯曌先前拿在手里的玉杯。
杯是空杯,也挡了下来,唐珏的脸色却阴得吓人。
他嘴角上沾着几滴酒液,就那么几滴,若不仔细看根本不会发现。直到刚好遮住月光的那一小片云散去,清冷的月光洒下来,照出他唇间几点晶亮。
慕容峯曌笑着甩了甩自己的手指。
“都喝了我的酒了, 是不是该叫声哥了?”
+++++
月更还那么没质量又没字数的,刷新了看不起自己的底限……(。
好像写得还是乱七八糟的…总之唐天择=关才!之后会根据情况需要随机用两个名字中的其中一个来称呼他(。)希、希望大家可以适应!!(下跪
实在写不出打戏了大概砍了3000字的戏份吧!(擦汗)饶命我宁可写床戏……(别信
总之仍然感谢……!!(下跪)有什么不明白的还是可以ry…老套路就不多说了惭愧…………
以上!谢谢看到这里的各位…!
在这寒冷的边陲小镇,火是最珍贵的资源。
少年缩在房屋外阴面的砖墙,试图透过这冰冷的墙面感受屋中的温暖。然而,极北之地的房屋墙壁向来是厚厚的一层,再贴近也只能感受冰冷的砖纹。
他呼出一口热气,凝视那乳白的水雾在空中飞散,逐渐消失。冰冷的天,连张合的嘴唇都没了知觉。少年闭上眼,神情倦怠,僵硬的四肢逐渐与冰雪融为一体,再也感知不到作为人的体温。
前年,他居住的孤儿院遭到野兽袭击,损失惨重的院长再没了资金重建,除了少数不懂事的孩子被人领养,如他这般半大的孩子,更多则是沦落街头。
他熬过了一年又一年,今年的冬天,也许再也熬不过去。
他抬头仰望天空,冰冷的天是灰色的,布满冰晶与薄雾。没有一丝缝隙,如同他没有任何出路。
常年寒冬的边陲小镇,火是最珍贵的资源。
居高位者享火炉毛毯,厚实的衣服裹得温暖舒适,寒冬也与暖春没什么分别。有钱人买上一炉子炭,烧得旺旺的,烤得身子暖暖的。普通人家造不起暖炉,买上些许炭火,点起一盆也足够温暖全家。穷苦人家买不起炭火,点上一支蜡,全家人围坐一团,也能取些暖意。
露宿街头的,自然连烛火也没有。
少年叹气,呼出的丁点温暖很快被寒风吹走,余不下半分。
久远的记忆中,仿佛有个温暖的女人曾对他说,难过时抬头看看星空,每一颗闪烁的星都是一条光芒闪耀的道路,指引他走向未来。
可这镇上的天永远灰蒙蒙的,仿佛被什么遮蔽般。他看不到星空,正如他看不到未来。
少年闭上眼,也许注定,他要殒命在这个冬季。
“你还好吗?”
云雾流动,暗沉的天划开一道缺口,零散星光从中垂落。
大衣厚实却不笨重,领口勋章铁链随主人动作碰撞,声音清脆。
这是一位军人,保护这边陲小镇,抵抗野兽袭击的军人。
少年生命陨落前夕,他们相遇了。
他住的地方并不远,也不大,没有火炉,算不上温暖。
但那一盆小小的炭火却是少年多年未见的温暖。
他说,他从遥远的地方来,驻扎在这边陲小镇已经很多年,始终一个人。“只是,从今天起,我似乎要有伴了。”他微笑起来,双颊有个小小的窝。
“你……不觉得我碍事吗?什么都做不了,只能白白消耗你的储备。”少年迟疑道,双手被火烘得暖暖的,冰冷的灵魂却无法轻易解冻。
“没事,就当做个伴。两个人,总比一个人好。”他仍是笑,火光映得他面庞也温暖起来。
如同一团燃烧的火,照亮冰封的灵魂。
少年很笨,做不好很多事,他却又要巡逻,清晨离开,待到傍晚才能回来。小镇供给他们食物,维持他们生命,以此作为报酬,换来军人的守卫。
但他不是。
少年只是被他捡来,陪伴他的存在,没有人会为他提供食物,亦无人在意他生死。
除了他。
少年不再懵懂,收拾屋子,锻炼身体,偶尔循着动物脚印,觅来山中野味补贴伙食。他以为日子会这样下去,不断重复着相同的每一天。
寒冷的边陲小镇,他与他相伴,严冬也不再痛苦。
只是当一日,他回到他们的家,手中提着一盏风灯。剔透的玻璃结上霜花,藏不住其中摇曳的火种。
那不是一盏普通的灯,而是将火携带,封存希望的风灯。
青年年轻的面庞洋溢笑容,热情而又灿烂,如同那天空中闪耀的星,在黑夜中格外耀眼。
“我为你做了这个。”他将这盏灯送到少年面前,神情庄重,“我向你承诺,这盏灯将照亮每个人的寒夜,无论男女老少,无论贫穷富贵,火焰平等地赐予所有人。就像夜空中的星,为你照亮前路,点亮你的未来。”
他将少年讲述的,星的故事,牢牢记在心中。
边陲小镇终将迎来风暴,冰霜铸就的城池燃起火焰。
这是每个人心中的火。
他将这盏灯传递给城中每一人每一户,无论贫富贵贱,均等地赐予焰火,赐予他们生存的希望。
就像无数个冬夜前,他对少年所做的。伸出一只手,点亮整个世界。
只是,他们都没有想到,小镇的上层厌恶这所谓的平等,甚至为此派出佣兵。
少年这才知道,他出生的这座小镇,有无数佣兵保护,而那些佣兵却对野兽的袭击视而不见。只要没有攻击上层。
云遮蔽了星空,再一次,夺走了希望。
他们逃出小镇,只带上那盏封存火焰的灯。
路上,少年讲述了一个故事,一个存在于他久远记忆中,也许是母亲的人讲述的故事。关于一个,被时光抛弃的地方。那里没有时光流逝,没有四季转换,最重要的是,在那里,这盏灯可以永远不灭,永远照耀。
故事讲完,当最后一个音符消散在空中,青年眼前一黑。意识的最后,少年对他说,对不起。
醒来时,他身边只有一盏灯,一张字条。
逃亡没有终止,或许有一日,那些人会找到他们,像守卫军对待袭击小镇的野兽那样对待他们。所以,需要一个人,引开那些佣兵。
“前往时光嘘土吧,我们在那里汇合。”
一个被时光抛弃的地方。
如今,他们也是被城镇抛弃的人了。
他走过山坡,走过河川。
空气不再寒冷,呼出的气不再凝结成霜,身上的厚外套逐渐变得沉重,他甩掉了一切累赘,来到了时光嘘土。
他捡了根树枝,挂起这盏灯。
走过这许多路,微弱的火苗依旧摇曳,到达这片土地后更不会熄灭。
它会永远存在,照亮所有看到它的人未来。他抬起头,凝视那片夜空。没有边陲小镇的灰,也没有边陲小镇不散的冰霜。这是一片平凡的夜空,点缀着几颗星,如同每个地方的夜空那样。
不,大概,还是有不同的。
青年不自觉摸向衣领,那枚象征荣耀的勋章仍闪烁着光芒。他不能放弃他的荣耀,正如他不能放弃他。
“如果,有人向你寻求温暖,给予他火焰与依靠,在他等待冰封的灵魂解冻时,告诉他这个故事吧。”
“一个自以为聪明,实则愚蠢的军人,和一个,看似平庸,灵魂却像星星般闪耀的少年的故事。”
风灯摇晃,应下制作者的请求。
青年离开了时光嘘土。
这里没有时光流逝,没有四季转换,它不知在这待了多久,却始终记得这个承诺。
它用那不灭的火焰给予无数人温暖,就像天空中的星指引人未来。
它不知道制作者有没有找到那名少年,也许他们汇合了,也许他们错过了,也许他们出发旅行,也许他们永远殒命在那个小镇的寒冬。
它只是一盏封存火焰的灯,忠实地履行和主人的诺言。
一个小女孩带着一个奇怪的机器人来到灯下,风灯轻摇抖落一片温暖。
你想听个故事吗,关于一个聪明却又愚蠢的军人,和一个平庸却又闪耀的少年。
—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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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鲁托像只炸了毛的粉猫似的尖叫着跳起来,跳着脚窜到了艾尔文身后——喀嚓,一小团昏黄的光芒在房间的角落里亮起来,一个男人尖瘦的脸庞出现在火光里。三道缝合草率的爪痕贯穿了他的右眼,从额头一直延伸至脸颊。他用仅剩的左眼严厉地注视着艾尔文。“她早晚会知道的。”男人简短地说,然后闭紧嘴巴,把嘴唇抿成一条紧绷的线。
“哪儿,杀几个?”驱魔人平淡地问,看上去对于这人的出现毫不感到意外。
“实情!实情是什么!?我要听实情!等等,那是——那是什么在说话!?我的——神啊,那是一具骨骸吗!?”女人在他耳边尖声叫道——艾尔文转过身安慰性地扶住普鲁托的肩膀。“我以为你在赶时间,欧提,”他背对着那人说,“你该去找个站街的姑娘,花点小钱找找乐子,而不是把一个上了年纪的男人从睡梦里拖出来陪你闲聊。”
威里·欧提阴测测地瞪着艾尔文,脸色阴沉。室温骤然降低了不少,浓稠的火药味儿在冰冷的空气中弥漫。
“——一具会说话的骨骸!我要看要看,大个儿你让开一点——”普鲁托吱吱喳喳地打破了尴尬的气氛,半刻钟前的种种不快像捧虚幻的水雾,轻而易举就散得干干净净。她从缀满淡紫色小花边的随身挎包里掏出手机,从艾尔文的保护圈里探出身子,熟练地按了下快门,一脸新奇地举在眼前——
“奇怪……坏了吗?”普鲁托嘟了嘟嘴,踮起右脚上的白色小圆头皮鞋,翻来覆去地摆弄起手中贴满了粉色水钻的小巧机械:“没有画面……没电啦?”她心不在焉地转着脚尖,雪白纤瘦的长腿在特意装饰得厚重灰暗的房间里晃荡,分外格格不入。
“……对于协会滥用‘眼’的名义,我很抱歉。”欧提突然说。室温不知不觉地升高了一些。“有一个附加任务……”
“胁迫。每次。”
“——提到‘眼’你才肯露面。只有你能和‘吞噬者’面对面地交谈,康拉德,为了三十六区——”
“哦,得了吧,你们自己怕得要命,只会让艾尔文去那边送死——反正他也死不掉——我要是特雷斯特,肯定还要更早扯破那墙堕落到魔界去的。”普鲁托突兀地插嘴说。
两个男人不约而同地瞪着那个女孩。她还穿着那件白色的吊带短裙,随身挎包里鼓鼓囊囊地塞着她的大阿尔克纳,荧光粉色的长发披散在肩膀上,让她显得神秘又梦幻,像是个生活在梦境里的少女——
她把手机高高地举在空中,屏幕上有个面孔崩得死紧的男人,右侧脸颊像是被食肉巨兽摧毁过,三道伤疤在微弱的火光中若隐若现。
她望向手机画面的两只眼瞳已经完全变得黑白异色了。
“口头上嚷着吞噬者或者什么魔神,却不敢承认特雷斯特只是奥克西欧泽家的一个孩子。呵,就像你们仍称这个国家为三十六区,不过西泽岛沉没后这里实实在在地只余下三十五块土地——还有两块不得不在十五年前做了紧急疏散,至今荒无人烟。”女人的口气愈发柔和,紧接着又像只早春的莺雀似地,嘟着嘴吱吱喳喳地叫起来:“艾尔文艾尔文,我的手机屏幕不亮啦,整个儿世界都黑掉啦!快来修一下,这事儿归你们男人管——”
“阿塔西妮娅。”驱魔人柔声唤道。
普鲁托转过头,眼神迷茫而清冷。她站在那一片黑暗之中,注视着低垂的纱帐与天鹅绒挂饰织就的虚无世界。无数被依附者的记忆潮水般涌入脑海。——她是阿塔西妮娅,行于人的土地之上的“神选之眼”,白瞳中的事物不断回溯它们数年前的模样,黑瞳中的世界则沿着时间线不断前行——
“我出不去了,对吗,亲爱的克拉伦斯。”她喃喃地说。
只有黑暗和面前的这个男人,从不曾改变。
“新的噩梦,新的开始。克拉伦斯,很高兴你还在这里。”亮粉色头发的女孩长长吐出一口气。她把手机塞回小挎包,和塔罗牌一起郑重地收好。它们对她不再有意义了。
艾尔文牵起她的手,郑重地吻在手背上。“如我最初所誓,阿塔西妮娅女士。”驱魔人说。
女孩儿轻声笑了笑。“请叫我普鲁托——我叫普鲁托。给予一名占卜者真正的预示之眼,我们的神明如此仁慈,并且乐于剥夺凡人编织梦想的权利。”她说,“真感人。”
威里·欧提一言不发地站在一旁,觉得自己像是唯一不明就里的那个傻瓜。“眼”已经苏醒——普鲁托异色的眸子扫过他的脸颊,目光在他左耳的位置定了定。然后那视线荡远放空,仿若消失在时空的尽头。
他听过不少传言,妄自猜测在那位女士眼中,自己只是个一闪而过的影,身形变得无限幼小,直至成为一粒渺小的尘埃;同时却又无限苍老,骨骸风化灰烬飘散——过程短暂得也许来不及留下一丝活人的声息。她的眼睛不再注视他的时空。
这些超凡脱俗的人——他们活得太久,资历又比自己高太多;可尽管威里只是个普通人,仍有他必须完成的工作。于是男人挺起胸膛,牵起前占卜女郎的手,清了清嗓子:“女士,我很荣幸……”
“他会去的。”普鲁托说。
“您说什……?”威里愣了愣,女孩雪白的手被他托在手里,吻手礼还没来得及印在她的手背上。
“他会去的,孩子。”女孩儿低声说,声音像是水鸟拂过水面的羽翼,悄然激起一大片暗潮和涟漪——“三十六区的好公民,牺牲品·康拉德。穿过死亡的重重阴影……”那人的身躯在她夜般宁静的黑瞳中一次次支离破碎,四散飞溅的血肉白骨却总能拢合为这个褐发的男人——不死者康拉德。她抬起手,温柔地拂过驱魔人的脸庞。
死亡的阴影如纱幔般将那男人层层笼罩,却从不能真正将他禁锢。
威里不知道自己是否得到了想要的答案。他从“眼”女士安详的异色双瞳上收回视线,理了理手中的资料,抬腿向门口走去,一把拉开铁门。走廊里冷飕飕的,头顶石壁上的荧光植物散发着清冷的辉光。那熟悉的寂静终于让他心中的烦躁冷却下来。
“你会回来的,对吧,艾尔文……?会从魔界回到我身边来……?”普鲁托在他身后颤抖着问道,声线满含不安与恐惧,似乎又从那位无所不知的女士变回了第三街酒馆里讨生活的占卜女孩儿。
“眼”的依附还不够稳定,初始人格依旧会时不时地占据她的思维——威里机械性地想。男人转过身,想要看清那女孩儿的眼睛是不是暂时变回了剔透晶莹的淡紫色——然而他面前却只有一片深不可测的黑暗。唯一的光源在他手中,那盏仿古式的马灯是他某位上司恶趣味的产物,因为太过张扬做作,曾一度令他深恶痛绝;然而此时威里却无比庆幸,有这么一盏提灯——虽然微弱渺小——在他手中温柔坚定地绽放着光芒。
些许的光明能带来的慰藉让这个人类感到心惊。
威里·欧提没有听到艾尔文的回答便匆匆推上了门,把时间的囚徒们关在厚重铁门后面古老阴森的黑色坟墓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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艾尔文和眼的故事就告一段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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欢迎指点~!
似乎有哪里不对劲。
谢尔盖·菲奥多罗夫独自靠在沙发里闭目养神。自从恢复意识后已经过了好几天,他的身体正在逐渐康复,一切几乎又回到了斯丰奎尔提未曾出现过的日子里。不过要说起他那一成不变到枯燥无趣的生活有什么起到了变化,大概是那每天九点准时响起的敲门声。
谢尔盖自己心里也很清楚。他不喜欢改变。
无论是食品的种类、衣物的款式,还是千篇一律的工作内容。
抑或是……身边的人。
所以他才会拥有那样的恩典吧——在独控的时间里,世界万物都是静止的,保持着当下的形态,除了自己,一切都处于永恒的定格之中。
如果停留在曾有父母关怀的年纪就好了。
如果停留在与亚伯共处的时光里就好了。
如果……那些短暂的幸福能留住……就好了。
可是在他的生命中,事态似乎一直都在动荡不安,并且十有八九都在往糟糕的方向转变。
每次转变都是一回刻骨铭心的痛。
每回疼痛都再度感觉到一次无能无力。
——眼皮抽搐了几下,谢尔盖竭力让自己平静下来,不再去想那些令人痛苦的往事。
想点高兴的事情。他命令自己。
几乎在下一秒,耳边便回荡起渺渺歌声。最近,每当他陷入低落的情绪时,他总会下意识去追逐那有如天籁般悦耳的稚嫩童音。
麦吉。
那个叫做麦吉的小家伙,不知道什么原因,每当听到这孩子唱的那些知名或不知名的歌儿,总是让他产生一种自己仿佛也可以获得救赎的错觉。
是的,错觉。
冷笑挂上了谢尔盖自嘲的嘴角。
救赎……怎么可能?
说也奇怪,那个孩子竟然不怕自己。
平心而论,谢尔盖无论如何都算不上会让小孩子们主动亲近的类型——他冷漠、疏远,是习惯于隐藏在黑暗中的冷血杀手。他寡言、低调,像一块被遗忘在荒野里的苍白石碑。
可是麦吉偏偏不害怕谢尔盖,反倒很是粘着他。对于孩子说的谢尔盖救过他的事情,谢尔盖本人是一点儿都想不起来了。或许他曾在不经意间随手帮过某个孩子吧……或许?不过上帝作证,救人并不是他的目的——从来都不是。如果说人生来便背负着原罪,那么显然他生为一个异能者,生来背负的罪过便比常人更要来得多。
他略带苦涩地想。
若不是由于自己是个怪物,便也不会来到这个岛上了。
若不是由于自己是个怪物,也不会连累身边的人受苦了。
他记得那些粘稠的鲜血干涸在回忆中的形状,从沉重到麻木。虽早已过了会为他人生命的逝去辗转难眠的年纪,但总有那么几个人的血迹会随着岁月沉淀成一块块深褐色的痂,巨石般沉重地积叠在他的心上。
麦吉。
那个孩子有一双大大的蜂蜜色的眼瞳,总是用乖巧又谨慎的目光小心翼翼地打量着其他人的脸色,像是容易受惊的小兽一般。
那个眼神,他好像曾在什么地方见过,但是他记不起来了。
那孩子就像是一股清水,悄无声息地渗入谢尔盖枯燥无味的生活,却不会让人产生任何不适的抗拒心理。
谢尔盖·菲奥多罗夫不喜欢周围事物发生的变化。
因为他不知道假使麦吉闯入了他那尘封不动的生活,会不会为此受到牵连与伤害。
就像之前的,他曾接近的那些人一样。
时钟敲响了九点。
像是某种召唤一般,敲门声应声响起,这让谢尔盖暂时将不快抛在了脑后,马上从沙发上起身,快步走到门边打开了公寓房门。
门外立刻就有一张汗淋淋的红润小脸映入他的眼帘,孩子像是一路匆匆跑过来的,怀里抱着一本厚厚的大书,小嘴还在大口大口地喘着气。
“早安呀,哥哥!”
谢尔盖微笑着,如往常一般张开双臂迎接孩子一头扑进自己怀里的打招呼方式。
“早安。”他擦了擦孩子额头和耳朵后面的汗,顺手关上房门,“怎么跑得这么急?”
“……今天出门晚了点。”孩子把他埋在谢尔盖怀里的脸蛋短暂地露出来,随后又很依恋般地在衣服上蹭了蹭。
“怎么了?”
“嗯……想哥哥了……”带着一团孩气的的声音闷闷地传来,在谢尔盖心里暖暖地漾开,如回音般左右震荡着。
“昨天不是才见过吗”——他硬是将这句几乎脱口而出的话生生咽回了肚子里,
“我也想你。”
他揉了揉孩子的头:“要不要吃点什么,冰箱里有牛奶。”
怀里的小脸皱成一团,很有些可怜地小声问道:“……我可以不喝么?”
“当然。你可以选择自己喜欢的。”
“我讨厌牛奶……但是他们说神喜欢听话的……”
“他们?”
孩子敏感地闭上了嘴,目光回避一旁。
谢尔盖没有追问下去,伸手拉开了冰箱门:“罐装咖啡和橘子汽水,你要哪个?”
“橘子汽水!”
像是听见喂食信号的小动物一样,谢尔盖心里这么想着,忽略了孩子那瞬间发亮的眼睛里,映出了一张很温柔的笑脸。
无论是麦吉对喝了汽水后会打嗝而感到惊奇的表情,还是撒着娇央求道“虽然感恩节已经过了,但是好想吃苹果派哦……”的样子,都让谢尔盖感到趣味盎然,并对孩子的要求几乎是百依百顺。
或许人真的是一种很脆弱又健忘的生物。
所以才会在并不漫长的日子里,忘记了名为幸福的感觉。
——如果能像现在这样就好了。
谢尔盖静静地注视着坐在窗台上的金色侧影——麦吉赤着双脚,灿烂的卷发遮盖住了半边脸庞,杏色的皮肤在阳光下泛着茸茸的浅光。五颜六色的透明泡泡在空气中不徐不慢地上下沉浮,偶尔有一两只鸟从视野中轻快地一掠而过。
如果能一直保持这样就好了。
谢尔盖这么想着,浑然不觉时间的流逝,直到他发现一切似乎真的如他祈愿的那般静止了下来。
时钟停在十分钟前的位置,泡泡像水晶球般悬在半空,风止了,树静了,麦吉的动作定格在撅起嘴唇吹出一串肥皂泡的瞬间,浅金色的睫毛半垂着,欢乐的表情毫无遮掩地显露在苹果色的脸颊上。
男人靠近时的衣料和手指擦过这些脆弱的气泡,它们便纷纷炸裂开来,变成更加细小的水珠悬浮在空中,直到他的手指终于碰上那柔软的脸颊,如同沾满鲜血的匕首按在圣经上面。
“哥哥?”
他一愣,眼前的孩子正眨着眼睛,不解地盯着他。
他下意识地赶紧扭头看钟,只见秒针滴滴答答地飞速移动着,空气中那些气泡的碎沫早已不见。
“哥哥,你怎么了?”弱弱的声音再次传来。
他换上之前淡漠的笑容:“我没事,你陪我去沙发上休息会儿好吗?”
“嗯。”孩子点了点头,温顺地伸出手臂,任由男子弯身将他揽入怀中。
读了很长一段麦吉带来的圣经后,谢尔盖合上了书,他平躺在沙发上,盖着一条暗红色的毛毯,孩子像小猫一样窝在他的旁边,身上搭着同一条毯子的一角。
“麦吉,你还记得自己是几岁来到岛上的吗?”
孩子的头像是摇了摇,软软的头发蹭得下巴略微有些发痒。
“你一直叫我哥哥,是不是因为我和你哥哥很像。”
“以前是……现在不是了。”
“你还记得你的哥哥吗?”
“哥哥……安杰尔哥哥……他笑得很温柔,待我很好,我养的小鸡到神的身边去了,是安杰尔哥哥陪我一起把小鸡埋掉的。我……记不清安杰尔哥哥的样子了,我只晓得他的头发很长,和你的头发一样是非常漂亮的银色。”孩子叼着拇指,说话声音略有些含糊,像是正在努力回忆,“我是从一个总是下雨的地方来的,家里很大,有很多人……我不记得多大到这里来的了……”
像是想到了什么不愉快的事情,孩子将身体蜷缩得更紧了。
“我……其实还记得,安杰尔哥哥挡在我前面的身影。明明是阴天,他的背影却像是在发散着刺眼的光芒,后来他们告诉我,安杰尔哥哥也去神的庭院了。”麦吉咬了咬手指,“我想,安杰尔哥哥大概跟我的小鸡在一起,他会好好照顾我的小鸡的。他们说,只要我乖乖听神的话,做个好孩子,以后就可以见到安杰尔哥哥的……”
像是感受到了孩子的心情,谢尔盖拍了拍麦吉的脊背以示安慰。
“如果现在可以让你回家,你愿意吗。”
他能感到孩子在自己怀里愣了一下,然后抬起头来问道:“回去的话还能见到哥哥吗?”
“大概可以吧,”他没想到麦吉会这样问,一时有些不知如何说才好,“嗯……我想有机会的话,我会去看望你的,好吗?”
麦吉沉默着,谢尔盖感觉到自己的袖子被扯紧了,一道细细的手臂抱上了他的身体,过了好一会儿才有一个闷闷的声音传了出来。
“我原先以为你们很像……可是谢尔盖好像是谢尔盖……”
一瞬间,谢尔盖感觉自己的心脏像是被看不见的手揪了一把似的。
等到这阵异感从心里消去,时间似乎再度静止下来。
他平躺着,像是在确认着这一切。
孩子在他身边,额头紧紧抵着自己的胸口,两只小手拼命地抓着他的衣服,仿佛是害怕他就此消失不见似的。
他握住了孩子的小手,轻轻抚摸着那小小的脊背,手指碰触到孩子阳光般耀眼的金发的时候,他忍不住微微侧过头去,在那发丝间印下了一个无人得知的吻。
鸦。
黑色的乌鸦。
一大群黑压压的乌鸦从十字架上腾空飞去。
在如水般清澈的地面上,映出了雪白羔羊的影像。
羔羊温顺地叫着,迈开步伐朝远处慢慢走去。
它走到一片篱笆前,停下了步伐。
篱笆上坐着一个看不清面容的熟悉身影,膝上搁着一本牛皮书,闪亮的银十字在他胸前摇晃着,刺得人睁不开眼——
当他从梦中醒来,刚睁眼便看见一张写满担心的面孔,麦吉不知什么时候趴在他的旁边,泪水盈盈地望着他。
“嘿……怎么了。”他开口,声音嘶哑。
“我以为你又跟上次那样,睡着了怎么也喊不醒。”麦吉眨了眨睫毛,一滴没能忍住的泪水啪嗒掉了下来,他便慌忙伸手使劲地揉着眼睛,好像这样就能掩盖住他哭鼻子的事实。
“我唤你你也没反应,像是听不见我的声音。”
谢尔盖拍了拍眼前垂着头的小脑袋,笑着抚慰道:“没事的,你看我这不是醒来了么。”
麦吉点点头,从他身边爬下地来,吸着鼻子喃喃道:“我要回去了,不然舌头僵硬的眼镜先生又会发牢骚的……”
谢尔盖坐在沙发上,饶有兴趣地看着麦吉虽然嘴上这么说着要回去的话,人却赖在沙发边一动不动。他牵起了孩子,将那团软乎乎的小手紧紧握在掌心里,站起身来。
“我送你下楼。”
然而这楼梯似乎比往日要短上了许多,当他踏下最后一步阶梯,他仍然舍不得放开那只小手。
“麦吉,我送你回去吧。”
他听见自己这么问道。
当他自己都还没能反应过来的时候,手突然被甩开了,麦吉像是在逃避什么一样飞快地向前跑去,一边大声地喊道:
“哥哥,明天见——”
他看着孩子的背影在街道角拐了个弯不见了,抬起步伐跟了上去。
不见了。
他在人群中焦急地穿过。
一个以跟踪为生的杀手,就这样在短短十几分钟内被一个孩子给甩掉了,这在他的杀手生涯中,还从没遇见过这样的先例。
麦吉像是从人间蒸发了一样。
谢尔盖甚至再次使用了一次恩典,他从静止不动的人群中快速穿行,寻找着那个金色的小小背影。
没有。
可是,仍然没有那个他想要寻见的小小的身影。
当人群再度在他眼前流动,谢尔盖知道自己这次彻底失败了。
他拖着疲惫的身心与一名跟麦吉差不多年纪、比麦吉更矮上一头的孩子擦身而过,这孩子有一头带着金属光泽的银灰头发,只剩下一半的耳朵以及一双闪烁着秘密的蓝眼睛。
然而谢尔盖的视线只是从这个孩子的身上简略地一扫而过,就如同那许多黯然无光的路人一样,不曾在他的目光中停留。
所以他也没有注意到自己在那双灰蓝眼睛中转瞬即逝的黑色身影,带着多么无情的意味。
谢尔盖心里很清楚——
他的恩典,已经改变了。
因为麦吉的缘故。
……神啊,求你鉴察我,知道我的心思,试炼我,知道我的意念。*
当男人无意识在心底默念今日所念圣经中的片段之时,刚刚与他擦身而过,正为自己被对方完全忽视而沮丧不已的希尔·卡斯蒂安,却对于自己在对方身上起到了怎样翻天覆地的改变——浑然无所知觉。
注1:摘自(诗 139:23)
第一章-镇长说好请吃饭的【flag】
一切从浮空岛的小旅馆开始。
话说到日月穿梭催人老,恰似天上的浮空岛。
斗转星移,浮空岛渐渐地向雷古拉泽慢慢的移动。
“是时候向地面探索了”帕林兹姆的镇长在摇曳的烛光中仔细地梳理自己的翅膀,“今天的羽毛也很健康。”
“明天,开始面试应征的探险者吧。”镇长噗地扇了扇翅膀,木桌子上的小蜡烛灭了。
笠日。
探险者们齐聚在镇子的小旅馆大厅里。稍微有一点拥挤,但是大家都不在意,在早餐桌边捧着老板提供的甜甜的热牛奶,兴致勃勃地谈论着过去旅途中的奇闻轶事。
“安娜--等等我~~”楼梯上登登登地跑下来一个背着单手剑的翼族,银白色的短发乱翘着,向楼梯下不远处一个正在与旅馆老板打招呼的猫妖精喊着。
猫妖精不耐烦地瞥了跑下来的翼族一眼,“假发2号……你终于醒了。”
叫假发2号的翼族有点不好意思,抓了抓头发,跟旅馆老板客客气气地轻轻鞠躬,”我是应征而来的无业游民(划去)探险者。请问老板可知道怎样才能安全地离开帕林兹姆?“
旅馆老板笑了笑,用手轻轻敲了敲吧台。
假发2号叹了口气,掏出一枚小银币,同时又收获到安娜一个鄙视的眼神。
“告诉你们一个好消息,”旅馆老板接过小银币在手里把玩着,“最近镇长似乎有意和地面建立联络,所以正准备派遣一些岛上的居民去地面上。好了小鬼们,拿着你们的牛奶,去吃早餐吧。今天的老婆烤的面包也是绝世美味,便宜你们了,真是的……“
安娜和假发2号接过了老板递过来的木杯装着的牛奶,若有所思地点了点头。
当然,听到这个重要消息的,还有一位半精灵和另一个猫妖精……
吃罢早点,两个人背上行装,告别旅馆老板,去了镇长的小木屋。
镇长今天也神清气爽,为了应对吵人的冒险者,还特意多喝了一杯咖啡提神。
”咚咚咚“假发2号敲了敲门,”镇长在吗~我们来应聘地面的探险小队~“
说着推门而入。
屋子里面已经站着两个人,之前旅馆里的半精灵和猫妖精。
“他们是莫比乌斯和蕾贝卡”镇长淡然地介绍起来,“也是想去地面探险的应征者。”
莫比乌斯和蕾贝卡礼貌地点点头,安娜看到了猫妖精的同伴,兴趣盎然地盯着蕾贝卡摇来摇去的尾巴。
“只有四个吗……”镇长有点头痛,毕竟是个有些危险又辛苦的工作。
“那……你们先尝试一下这个任务吧。如果你们完成的好,就会选你们前往地面。”
安娜此时露出了非常可靠的表情“镇长,我们一定没问题的,请相信我们。”假发2号突然觉得安娜正经的表情很有趣,把手悄悄伸向了安娜的猫耳朵,手感很好。
“啪!”假发2号吃痛,缩回了手,看到蕾贝卡正向自己怒目而视。安娜向蕾贝卡投去了“干得好”的拇指。
镇长此时对这个探险小队预备役更加不信任了【划去】
“这个任务是对帕林兹姆岛下方最近出现的倒生丛林进行探索。”
“倒生丛林?……”莫比乌斯若有所思地托着下巴,“这位翼族是不是会把翅膀缠住。”
假发2号听了背后一凉。
“好的镇长,我们很乐意接下这份任务!”安娜爽快地答应着,一是出于认识了新伙伴的兴奋,二是出于想看看翼族会被倒生丛林缠住的传闻是不是真的。
“好好干,回来请你们吃饭。”镇长露出了老干部微笑,“一小时后出发。”
“诶诶诶?!这么急?”假发2号发出了抗议。
“你有什么做准备的嘛?”镇长有些不满地看着这个大呼小叫的所谓冒险者。
“唔……没有。”假发2号摆了摆手。
“好,那就地解散。你们也可以在这里休息一下准备出发。”镇长说着,转身离开了屋子。
四个人简单的自我介绍 之后,安娜觉得新伙伴非常值得信赖,相聊甚欢。然而假发2号却半途走出了屋子。
“诶你干嘛去?就快要出发了。”莫比乌斯皱了皱眉。
“嘛……去去就回。”假发2号含糊着,拎起一个背包走了出去。
二刻钟后,背了一袋火鸡三明治和苹果酒回来。
“你……”安娜有种想把这个人跟三明治一起塞到袋子里扔出去的冲动。
“假发2号,你是战士不是奶妈【。”莫比乌斯无奈地看着鼓鼓囊囊的一袋。
“算了,他自己背着就好。”蕾贝卡拍拍莫比乌斯的肩膀。
就这样有一搭没一搭的聊着,诸如岛上枯燥生活的一丁点有趣的故事或者传闻。”你们可曾见过一位翼族的法师?长发,左眼带着眼罩。“莫比乌斯问了起来。
其他人疑惑地摇摇头。
莫比乌斯叹了口气,继续把玩着帽子的尖端,似乎在回忆一个很久之前的事。
很快,出发的时间到了。四个人打点随身物品,前往倒生丛林。
倒生丛林,简单来说就是以为自己是蝙蝠的,树根向上生长树叶向下的诡异的构造。但是究其根本,还是树丛。茂盛纠缠的树枝树叶,对动物来说是理想的隐匿之所。
一行人通过远森中的通道前往倒生丛林所在的洞穴,这里没有什么坡度,就算不借助工具也能顺利地爬下去。而路的尽头,就是目的地倒生丛林。
这树丛并不是完全没有人来过的样子,寥寥几个指路牌表明了一些可以或不可以通行的路径。四个人要做的,就是探索那些没有标记过的通路。
”咝——“假发2号抖抖被小树杈划痛的翅膀,”这个怎么办。法师小姐能烧出一条路了事嘛?”
莫比乌斯对这个提议不以为意,毕竟对树丛如此粗暴的打扰,并不是一个明智的选择。
于是大家议论纷纷,正在此时,碑突然惊恐起来——
四周在震动!
“喵!?”蕾贝卡脊背上的绒毛炸起来。
“喵哇!”安娜也对这震动非常的不安。
莫比乌斯扶住相对结实的枝干,一面安抚着碑。
震动越来越强,假发2号抓着同伴稍微飞起来一点点。
“谢谢~”
“嘿嘿,”假发2号习惯性地抓抓头发,忘了自己还提着人。
“你这——”落在地上的安娜刚想抗议,忽然被一声爆炸打断了,接着又是一声犹如鹰叫的咆哮。
“啊啊啊啊啊——”假发2号毫不犹豫地学着嚎起来。
那鹰叫般的声音减小,而假发2号还在嚎,不是很准确地按着青藏高原的旋律,令人崩溃。
“停下你那噪音!”蕾贝卡终于受不住,一声大吼,呵止了翼族。
安娜对蕾贝卡的行为深感欣慰,拍了拍蕾贝卡的肩。
然而这社会主义大和谐的气氛持续了不到一秒,就被突入起来的鹰叫声破坏了,而且那渗人的声音愈发的靠近,四个人都紧张了起来。
假发2号的动作很迅速,拔出了心爱的单手剑——
在隐蔽的地方挖起了藏身的坑。
“你倒是争点气啊战士!”蕾贝卡看着动作爽利的假发2号无言以对。
莫比乌斯没出声,想起浮空岛龙的传闻,不禁握紧了法杖。
话音刚落,一只狮鹫冲进了树丛。
安娜毫不犹豫地抓起刨土正欢的假发2号丢到了战线的最前端,假发2号一脸惊恐地举着剑与狂暴的狮鹫面面相觑。
相反,其他人看到狮鹫,反而没有那么紧张了。
“捕获!卖钱!”蕾贝卡不知为什么开始打这可怜的动物的主意。
“我们不是踏入了它的领地?要不……回去吧……”莫比乌斯提议道。
安娜还算冷静,”这是个任务,我们应该记录了做个报告。“
假发2号继续与狮鹫面面相觑,同时想起背包里的三明治,开始思考扔个三明治引开这野兽注意力的可行性。
”那就这样吧,我们先小心地退一点看会不会扑过来?"蕾贝卡提醒大家试探一下狮鹫的状态。
大家慢慢退后两步。
狮鹫低吼着跟进,但是动作看得出不是很灵活。
难道受伤了?
莫比乌斯注意到狮鹫的异样,迅速做出了判断,”抱歉了!“
一道漂亮的震慑法术。
狮鹫哀吼了一声,倒地,失去知觉。
众人长处一口气,赞赏地拍拍莫比乌斯的肩。
蕾贝卡看那巨兽不再有威胁,走上前细细检查了一番。
”这可怜的家伙,身上好几处剑伤,怪不得那么暴躁。“说着拔了一些毛发放在口袋里。
假发2号和安娜将狮鹫的嘴巴轻轻捆上,省得醒来伤人。
”你在向它嘴里塞什么?“莫比乌斯注意到假发2号的小动作。
”火……火鸡三明治。“假发2号嘴唇发干,”饿死了就不好了。“
莫比乌斯觉得这个战士有一颗熊熊的奶妈魂。
然而此时真正的奶妈安娜,真在施展治愈法术,狮鹫身上的伤口渐渐愈合了。
“拉玛大人请保佑这孩子。”莫比乌斯轻轻地念道。狮鹫看起来睡得安详了一些。
”我们现在回去向镇长报告吧,毕竟那一番爆炸与受伤的狮鹫都不是小事。“安娜提议,大家点点头。
镇长显然也察觉到了之前的震动,正在安抚受惊的民众。看到四人回来,镇长仿佛松了一口气,”太好了,你们没事。“
”我还担心你们遇到了什么危险。镇子里倒是没有大碍,“镇长摇摇头。蕾贝卡递出一根狮鹫毛编成的麻花辫。
安娜跟镇长讲述了事情的经过。“假发,打架很厉害哦。”莫比乌斯的一句夸奖让假发2号耳朵红了。
毕竟看到狮鹫一下子认怂也是很丢脸的,但是有一点点开始好好战斗吧。
镇长听完大家的汇报,表示很快就会组织人看守狮鹫并保证它的安全,”那么,我的冒险家们,”镇长笑了笑,“首先恭喜你们真是成为帕林兹姆探险队的成员!接下来,就请你们代表我们的民众,离开可爱的帕林兹姆,去德温妮大陆一探究竟了。”
“镇长,这个距离,即使我们翼族也没法安全抵达,敢问可有什么交通工具?”假发2号想起一个问题。
“哦,很简单。我为你们准备了热气球。”镇长示意大家跟着自己走。
十五分钟的光景,五个人来到一片悬崖边的空地。一个大大的热气球整装待发,安静地放在一边。
“怎么说……好不魔法!”莫比乌斯看到这淳朴的交通工具发表了自己的意见,并轻微地刺痛了镇长的心。
“你们有一天的休息时间,接下来就要出发了。”镇长安排道。
休整的时间过得总是额外的快。次日清晨,四位来自浮空岛帕林兹姆的探险者,踏上了由热气球开始的旅程——
在镇长的注视下,热气球缓缓上升,在岛民们的视野中渐渐变小。此时,半精灵莫比乌斯隐约听到一声嘟囔,“是因为盟约吗……”
莫比乌斯一惊,按住被风稍稍吹起的帽子,四处查看,然而热气球已经被淡淡的云雾笼罩,四下里什么都没有。
“大概是幻觉?”莫比乌斯正在疑惑,突然一阵疾风吹来,整个热气球剧烈地晃动了一下,向探险者们意料以往的方向飞去——
假发2号也不知道自己多大年纪了。
假发2号最喜欢亲爱的小伙伴们和自己的小翅膀。
脑筋很短有时候做出一些令人惊讶的事情。
作为战士却更加信奉“活下来才是王道”这样似乎有点软弱的想法。
现使用的单手剑的名字是松子。
喜欢吹风,喜欢苹果酒,喜欢珂旭大人因为像太阳一样温暖正直而不留情面(奇怪的point)。
请大家跟我一起玩吧/
一切的生物体内都拥有着魔力
区别魔法师和普通人类、魔法生物和普通生物的条件就是体内的魔力是否强大到可以使用
随着空气中的魔力浓度上升,魔法师的比例越来越多
就算选择成为普通人也会被教授正确的魔力循环
然而出生在普通生物中的“魔法生物”却大都无法得到正确教导……
【大变革(?)】
普通生物的后代渐渐都成为了魔法生物
但魔法生物们并没有固定的魔力循环
摸索出独特循环方式的魔法生物成为了新的种族
然而普通生物的数量越来越少也导致了人们食物上的危机
【投票】
《魔法生物分级法》
调查魔法生物的智商水平来决定其是否可“使用”
[详细内容已和谐]
【任务】
全角色可参与
1.投票支持或反对新法
2.调查新的魔法生物种族是否可以对话(可原创)
3.研究增加普通生物数量的方法
*请遵从角色的思考方式行动
【进行方式】
1.投票相关即可
2.调查任务来自组织,完成后上交给组织
3.可通过魔药(例:生子药)、科技(例:克隆)等各种方式
【新增魔法生物(不全)】
风魔鸡(不可对话)(好像是家养鸡的变种,翅膀变大并出现了绿色的尾羽。公的尾羽比母的长,会使用一些简单的风魔法。肉好像变得更加美味了)
岩猪(不可对话)(好像是家养猪的变种,背上覆盖上了各种的岩石,岩石的大小和覆盖程度因个体而不同,并不能使用魔法的样子。肉好像没什么变化)
蝶灵(可简单对话)(好像是蝴蝶的变种,外表没有什么变化。飞行中会有亮粉洒落,累积到一定程度后会导致物品变轻甚至漂浮飞行。并不能使用魔法的样子,可通过飞行的轨迹进行简单对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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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至6.20】
可以三选一也可以全参加
可组队
调查可出现战斗
远古生物不可参与投票、研究。可拉拢新魔法生物种族加入阵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