评论要求:随意。祝阅读愉快。
“中学生住个校而已,至于这么大反应吗?”莱尔•迪兰迪叉住火腿,手腕微抬,叉子的金属长柄在旁边窗户透出的阳光下反出刺眼的光。他轻巧收回胳膊,嘴里咀嚼着那块火腿肉,端起餐盘转身向厨房走去。
食物在他口中反复被咀嚼,食之无味。不知道父母能否接受这个有点无理的请求。水龙头吐出一股股清水淋过手臂,这是他少数的几次清洗餐盘,平日都被尼尔•狄兰迪一手包办,兄长在处处都看起来比他可靠很多。赌气似的,莱尔拿过水池旁的几双碗筷,将它们仔细清洗干净,和自己的盘子堆放在一起,生怕别人看不出来这是他的劳动成果。
算了,这样未免太孩子气。莱尔叹口气,将盘子和碗筷按照往常的习惯依次摆放,桥归桥,路归路。末了,他盯着面前界限清晰的餐具发了会儿呆,如果自己真如愿住了校,是否和哥哥也将像如此不再有过多交涉?
这不正是我想要的吗,他宽慰自己。提出住校也的确为此,每每与优秀的兄长一同出现在各种社交场合,类似姑妈家的茶话会、父母朋友的婚宴庆典、妹妹同学的生日宴请,不管参加过多少次,人们总围绕着同一个话题展开无休止的讨论:他和他容貌相似的哥哥。姑妈在兄弟俩间指指点点的手、宴席时交头接耳的宾客人头、小孩子们不加掩饰的好奇目光都让莱尔无法忍受。从前每逢夜深,他总要交叉手指垫在脑后,借着月光观察光秃秃的天花板。
你与其他天花板相比,有什么优越之处呢?他向它发出诘问。
你没有。他下了定论。
但这并不妨碍你成为一个合格的隔离楼上与楼下的使者。你不能离开这个地方,但我能。经过无数个相同的夜晚后,莱尔终于发出一声轻笑,就让我这块天花板在别处隔音吧,最好能隔去那些人叽叽喳喳的手指。他翻过身,沉沉睡去。
妹妹自然是不同意的,两个哥哥他谁都不想离开,巴不得每天都陪在她身边玩才好。“嗯……辅导功课的话,我更想让大哥教我,你就陪我……”话还没说完就被莱尔打断,“现在明白我为什么离开了吗?”他仍然笑眯眯的,可眼里却没有笑意了。但是孩子什么也不懂,妹妹扑闪着眼睛站在一旁思考哥哥的话是什么意思。莱尔终究不忍心,揉揉她的头,准备回房。他一抬头,尼尔轻轻依靠在门框旁,像大人看着问题儿童欺负小孩以后如何收场。两人对视了一眼,谁都没有迈开步子向对方靠近的意思。谁也都没有错,但它就是横亘在那里,如同一条巨大的鸿沟。莱尔嘴角轻扯,在被兄长拦下问话前钻进自己房间。他太清楚哥哥是个怎样的人,仿佛天生就可靠厚实,让人安心。疏导亲弟弟的心理问题,一定会被他看做再正常不过的事,是他这个兄长应尽的责任。但莱尔现在偏要反叛,他想,活在一个人的阴影里那么久,凭什么不可以让我任性一次?于是他尽力躲着尼尔,尽力不让自己内心迸发出的小小黑暗面受到兄长阳光般的照拂——尽管他知道那照拂其实对他有利。
人不可能一直躲着阳光,同样也不能永远躲过决定不做。当自己仍然准时的出现在餐桌上参加家庭会议时,莱尔不自觉轻笑一声,还是要面对啊,仍然无法躲藏。他想起上学期班里一个犯了校纪的同学,说是违反校纪,细究其实也可以放过不算,被班主任喊去受教育后,回到班里坐在椅子上一言不发,只等学校究竟将事情界定到哪一程度,给暧昧不明的空气一槌定音。他忽然感同身受。
出人意料的是,父母并没有对他住校多加阻拦,开个家庭会议也只是为了表达对家里第一个即将搬出去住的孩子表示重视和不舍,太轻易的胜利让莱尔感到不可思议,脑袋里准备的台词一句都用不上,反而有种拳头打在棉花上的无力感。父母叮嘱的话语在耳朵旁一条条飞过,莱尔只看见几双眼睛盯着他,嘴巴一张一合,吐出的句句叮嘱一句也听不到,客厅暖黄色的光打在一家人身上,一切都显得太不真实。他能感觉到到尼尔的目光也落在他身上,其中蕴含的担心不言而喻。就呆在家里吧,莱尔心里生出一股挫败,家里什么都有。
“喝水。”尼尔端来一杯白开水,玻璃制成的器皿冰冷没有温度,凉意一直渗到手心里。
住校似乎也是不错的选择。
散会以后来而不出意料地被尼尔堵住,但莱尔没想到地点是他的房间。天早就漆黑一片,尼尔站在黑暗中也没有半分胁迫感,月光把他衬得过分柔和。他看看自己的弟弟,这个容貌近乎和他一模一样的人,前几年还稍稍低他一点,现在却有追赶上他的态势。他隐隐约约感觉到弟弟的反常应当与他有关,可一直和睦融洽的家庭里能有什么能够影响到他呢?尼尔心细,却仍旧窥不得端倪。交流直接有用,他只得用上这个法子,希望能看到莱尔藏匿在心中的真实想法,减少哪怕一分留下遗憾的可能。
“坐。”尼尔自然的坐到莱尔床旁的地板上,他松弛地靠在床边,双腿交叉前伸呈好看的线条,看上去比在自己房间还要舒适。身体向右往旁边挪了挪,给莱尔留出一些位置。“这是我的房间。”莱尔看他的样子太过悠闲,不由得在“我”字上加重力道,不过他嘴上这么说,倒也没计较什么,走过去就在兄长旁边坐下,抬头看月光,正从面前的窗子里不急不徐地洒落进来,心想,这可真是个适合告别的场合。
莱尔已经打定主意,如果兄长问起来为什么一定要住在学校而不住在家里,他就回答说,不要妨碍他尝试住宿的新生活,又或者,最近正在追一个住宿生姑娘,住在学校能够增加和她接触的机会。反正目的只要达成,过程再追究也没有任何意义。
然而,他没想到的是,尼尔问起了妹妹的功课,想到早上妹妹的回答,莱尔不禁再次有些生气:“她指名道姓要你辅导功课,就别再来问我了吧?以后我住校不常回来,可别忘记了教她作业。”
“这是你执意住校的原因吗?”尼尔突然转过头来,四周的黑暗反而让这对眸子更加深沉。“我早该注意到的,莱尔。旁人的一些言论和看法,似乎让你格外困扰。”
“不,也许有,也许没有——好吧,就是有。”莱尔腰板一软靠在床边,腿也跟着放下,贴近地板。“只要我离你稍稍近一点,就会遭到不计其数的比较,你认为那感觉还不错吗?”莱尔讽刺地笑了笑,“那滋味可不太妙,你想试试吗?”他紧盯着尼尔,眉头紧皱。“哦,我忘记了,你是在比较中那个被大家称赞的家伙呢。你……”
他的话被猛然打断,尼尔抓住他的胳膊。“听我说。我早该注意到的,”尼尔嘴角有些苦涩。“对不起。我能够理解你是怎样的感受,那是一种比在格斗的时候连续被敌人躲过要害更烦的感觉。别人把你和我比较,难过的不只有你,莱尔。我知道自己并没有比你优秀多少,甚至在有些地方,我并不如你。但那是别人的看法和感受,你知道吗?每次被其他人称赞的时候,我都很惶恐。”
尼尔发现自己终于找到了问题所在,但他并没有沉浸在喜悦中,当务之急是让弟弟放下执念。“那明明是你的强项,你在某些领域比我更强。我常常反思,我是否偷走了属于你的荣耀。这感觉比我自己光明正大赢得奖赏要更难过许多。我尝试过,但我们无法让所有人都闭嘴。你将来也会遇到这些百口莫辩的场合,它会比今天我们所遭遇的场面棘手许多。”
尼尔扭过头,抬头望向天空,它是那么黑暗,但在黑暗中仍然有明亮的月光。
“不要离开我,莱尔。没有比家更好的去处。”莱尔一时不知该如何回答他。只得慢慢问道:“爸妈会因为我改变决定而生气吗?”
尼尔笑了,“当然不会。我们值得因为这个而开一次庆祝派对。”他顿了顿,补充道:“只有咱们自己家人参加,在你调整好自己之前,我保证不会让你面对任何目光。”
开学时欢迎返校的横幅每年如期而至,尼尔和莱尔一起走进校园,相同的是他们都只背了书包。“你们自己享受住校生活吧,”莱尔看着那群正在把行李搬上楼的住宿生们,心里有些快乐的想道,“而我有我的家人。当然,再花费心力在他人的眼光里没有意义。”他和尼尔对视一笑,默契地同时向路过的老师打了声招呼。
风拂过校门口盛放的雏菊。莱尔经过校园门口拱形的欢迎条幅下时疑心自己是否经历了什么仪式,不是关于开学的。
作者:月溪明
评论:笑语
(还没写完,先把部分上传求活着)
“你说什么?”东方守净露出难以置信的表情,他简直不敢相信自己的耳朵。
“东方队长,我理解你失去挚友的心情,也为第五队长这样的人才陨落而感到非常痛心,但你想必也听说过前不久异兽潮爆发的消息,规模那样大的异兽潮中,很难有人从中活下来。”来人惋惜道。
东方守净当然知道这一点。
“但是明光他是有飞行能力的,没道理会轻易葬身。”东方守净皱眉。
来人道:“听幸存者说,第五队长是为了救他,延误了撤退的时机,不得已只能迎战异兽潮。”
第五明光确实是会做这种事的人,他跟名字一样,永远光明磊落,堂堂正正,就像是光,又像一千多年前被人赞颂的骑士。
可光明不在了。这黑暗的,注定走向毁灭的世界,真的容不下哪怕一丝光明。
- 小队损失显著降低
异化症是在某一天突然出现的,异化症患者会不可逆转地出现变异,身体上长出各种动物的器官组织,只是速度有快有慢。随着异化程度的提高,患者的神智会越来越模糊,到最后会成为一个完全丧失理智,只有本能的怪物,人类将其称为异兽。
异兽不仅破坏力极高,且以人类为食,就算是最弱小的个体,也能轻松战胜一个成年男性。它们之中有些强大的个体甚至强悍到能无伤硬抗导弹,人类的防线在这种不讲道理的力量面前显得十分脆弱。
但好在天无绝人之路,有少数人类虽然患上异化症,可异化程度增长的十分缓慢,并且出现了特殊的能力,这样的患者被称为异能者。正是由于他们的存在,人类文明得以残存,而不是毁灭。
在经历沉重的损失后,现存的人类聚集起来,在异能者的守护下形成了九大人类聚居点,而东方守净和第五明光所在的,便是其中的一号聚居点,名为壹柳城。
东方守净和第五明光是壹柳城异能者作战部下属战斗小队的队长,他们从小一起长大,一起上学,患上异化症后却都幸运地成为了异能者,他们异能互补,实力强劲,率领的小队曾多次合作,斩杀了无数来犯的异兽。
壹柳城的异能者中,他们俩就是最耀眼的双子星。
但现在,双子星只剩一人。
即使内心悲痛,可东方守净还是需要尽自己守护人类的职责。
第五明光出任务时带走了自己小队一半的人,而这些队员都随第五明光一起葬身异兽潮,只有一个人活了下来。除此之外,今天还有别的小队的队员在城外做任务,也就是说,零零总总加起来,在这一次突发的异兽潮中,壹柳城损失了至少一百个异能者。这些队员都是数一数二的异能者精英,骤然失去这么多异能者,壹柳城的城防也开始捉襟见肘起来。
第五明光小队剩下的队员按照自身意愿决定去向,绝大部分加入了东方守净小队,少数则加入了其他小队。
东方守净最近忙得焦头烂额,出任务的次数是平时的两倍有余,即使他的小队人数众多,即使他只是辅助系异能者,但是他只有一个人啊。于是乎,东方守净俊朗的脸上,很快出现了两个巨大的黑眼圈,整个人充斥着疲惫的气息。
所以等他发现情况有变时,已经是三个月后的事了。
“所以,近段时间我们队折损率变低,是因为那只金色大鸟的帮助?”东方守净眉头微皱。
队员连连点头:“是的,我们之前也很警惕,担心这个没有记录的异兽会我们战斗的时候偷袭我们,但是它不仅没有攻击我们,反而会攻击其他的异兽,而且一连好几次都是这样。”
金色大鸟无疑是异兽,可异兽为什么不攻击人类,反而会帮助人类呢?东方守净无从得知。
“不管怎么说,那只金色大鸟也是异兽,是异兽就会有食人本能,别的小队我管不了,但是至少我们队的人不能放松警惕。”东方守净站起来,拍拍队员肩膀,“好,事情我已经知道了,你先回去休息吧,毕竟刚结束任务,你也辛苦了。”
“哦对了,你这两天找时间把那只新异兽的信息整理一下写个报告给我,我到时候交给委员会,让其他小队也对新异兽有所了解。”东方守净捏了捏眉心,补充道。他实在是太累了,连反应都变慢了,有时一件事情反复几次才能交代的清楚。
出外勤任务的异能者如果遇到新的异兽,都要将资料分享给所有异能者,以便于增进对其的了解,毕竟未知的异兽就意味着风险,而现在的人类,已经承受不住多少风险了。
队员离开的脚步停下了,他转过身看着东方守净疲倦的模样欲言又止:“队长……”
东方守净笑骂道:“臭小子,这次也想让我帮你写啊,那可不行,我可没见过那只异兽,这次没法替你写,再说,你也在队里待了这么久了,如果连报告都不会写的话,万一下次我也死了或者异变了,你去别人队里,可就没人帮你写报告了,得自己动手,所以趁着我还在,赶紧锻炼锻炼这项能力。”
- 东方守净发现第五明光异化后形成的金乌
- 东方守净极力维护第五明光
- 背叛情节
- ~~是东方守净贪恋权利背叛了第五明光
- ~~还是其他人在东方守净死后暗算第五明光
- ~~或者其他人不满东方守净一家独大,暗算将其杀死,然后装作毫不知情,继续利用第五明光?
- 其他人不满东方守净和第五明光地位超群,于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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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原殊
评论:无声
(滑铲之作,谨慎阅读)
我一直认为我是个平平无奇的人,没有过什么中二时期,也没有浪漫的幻想。充其量我不过是一堆细胞,在物种上并不宝贵,在社会中也微不足道,所以我始终贯彻着自己的身份,浑水摸鱼地度过四年大学,象征性地考些证明,然后找一份中规中矩的工作,过得也能有几分闲情逸致。
前几天我在高中的群里看见通知,说他们打算举办一场同学聚会,那条@全体成员的消息下是各种积极的响应,而我诧异的却是我竟然在这个群聊里待到了现在。划拉了一下成员列表,用着本名的我还能有几分摸摸糊糊的印象,而其他人我则是一星半点也想不起来。毕竟我一向是个双向透明人,不仅在别人眼里透明,自己对其他人则更不上心,所以当班群讨论地热火朝天的时候都没有一个人提到我的名字,当然我也乐得清闲。我认真地对着这个群研究了一会儿,找到列表最底下的那个灰色头像,昵称起得还有几分当时流行的非主流的风格,恐怕号主已经把这个号码弃置好久了——这也是我唯一加了好友的人。
我很快腻烦了群里不断跳动的消息,干脆地点下退出群聊。不过这反而显得我这个下午更加无所事事,我从联系人里点进那个灰色头像,时间已久,记录什么的当然全都没有留下,这种时候就能证明大脑有着多么强大的存储功能,我费力地从记忆里捞出那个名字,安可。
我与她认识的时候是高二——虽然是同班同学,但高一上学期除了班委我几乎没和任何人说过话,那之后她又因家中出了变故暂时休学,直到高二才复学,无怪乎当时我对她完全没有印象。当时我的座位靠在角落里,是唯一的单桌,也因此被迫地和她成为了同桌。当她热情洋溢地叫出我的名字时我被吓了一跳,脱口而出:
“你不是转学生吗?”
霎时教室安静了下来,陷入一种些微诡异的尴尬的气氛,而我想的却是说不定这个转学生已经把班上的花名册给背了下来,是为了和同学打好关系?毕竟突然转学却是容易被排挤,那我刚才说的话确实有些不太礼貌…我游走着思绪,却没有意识到该说一些缓和气氛的话,直到她清脆的一声笑拉回了我的注意。
“说对了两个字,要说的话,不是转学,是转生哦!经历了一年的时间于此重获新生——叫我安可就好啦。”
前半段激昂的介绍到后面语气一转,她表演般地张开双臂,如果不是教室空间不够大或许还会像动漫里的特写过场一样转两圈,而说出名字的时候语调却格外地轻。班上发出一阵哄声,而她坦然地站在那里看着我,我感到有些目光聚焦了过来,轻轻呼出一口气:“你好,安可。”
我想她或许有些中二病在身上,也可能只是具有少年人特有的肆意张扬。即使休学了一年,她也在短短几天内就和其他同学打成了一片,我的桌子也再也不是被遗忘的角落,每天人来人往络绎不绝。但这些都没有影响到我,如果说一个人厌恶热闹与嘈杂,那他会被形容为一个喜静或者孤僻的人,而我没有什么个性,只擅长随波逐流,日子过得照样平淡如水。
临近期末的时候,学校出了一件大新闻,当然我只是听别人口口相传,简单来讲是隔壁优等生与语文老师的绯闻,各种猜测一直甚嚣尘上。我对师生恋没什么好感,但也算不得偏见,尤其还是隔壁班的事情,因此很快把这件事抛之脑后,大概一个月才得知了这件事的后续——语文老师不堪舆论困扰而辞职,而优等生则被她的父母关在了家里,连退学都没有出面。
这些一手消息基本都是安可告诉我的,我难得地产生了好奇之心,毕竟别人对此都是猜测,安可却一副确凿其事的样子。注意到我探究的目光,她神神秘秘地靠近我说道:
“我啊,去送别老师了哦。”
“果然因为舆论老师看起来很苦恼的样子啊,据说是要换个城市定居了,真是可惜啊。”
“虽然没有明说,但是我知道的,老师他们可是纯爱啊。”
我耸了耸肩,心里不太相信她对纯爱的定义,不过到后知后觉地想起了另一件事。
“最开始传出他们的绯闻的时候,也和你有关系吧。”
“因为是纯爱嘛,爱情是可以冲破世俗的枷锁的吧。”
她的脸上甚至带着向往的神情与纯粹的祝愿,笑容真诚而动人。我多多少少习惯了她异于常人的脑回路,说不定她还和那位优等生说过“爱要大胆说出来”之类的话,无论是想看热闹还是发自真心,我对别人的事向来没什么兴趣,于是三言两语地敷衍了过去。她倒是热情不减,话锋一转又说起了别的事。
随着步入高三,这件事已经完全没了热度,更何况高考迫在眉睫,八卦也几乎都销声匿迹了,只有安可仍然一副自在惬意的样子,完全没有对未来的忧虑。
而福无双至,祸不单行——高考当然算得上是人祸,起码我单方面这样认为。在高考的前几个月,我们班上的一位男生突然倒地不起,虽然造成了一时的慌乱,但大家只是觉得或许他平时太劳累了,毕竟熬夜总有累计上来的危害性。安可自告奋勇地把他送去了医务室,我才发现她力气是真的不可小觑,扛着一个人下楼梯都能毫无压力。我当然没有跟着去的打算,只是在楼梯口晃悠晃悠地回到了教室。
而一节课还没完,学校里就响起了救护车的鸣笛,安可迈着轻快地脚步回来向我分享最新的消息——那个男生并不是因为学习压力或者作息紊乱晕倒的,而是因为急性食物中毒。这又牵扯出他的父母信了邪教,使用着教会提供的食材,还有一些据说能让人变得聪明的奇怪偏方,日积月累,终于在从家里带来的果干上出了事。当然这是接下来一个月的进展。那个男生保下了一条命,却不得不住院,必然是赶不上高考了,我们的班主任对此很是唏嘘,在班会课上把反邪教之类老生常谈的话题又拉出来讲了一遍。
我对此仍然没有兴趣,于是和安可交换着本子下五子棋。
“不过说到底,邪教是没办法被证明的东西吧。”
下着下着,安可突然在纸上写了这么一句话。我认真地找了一个落子点,堵住一个十字,然后在那句话上打了个勾表示自己看了。
“只要赞美着死后世界的话,是真是假就完全不会知道了。”
“啊,因为蒙受神灵的感召所以激动地昏了过去——继续这么忽悠人也可以 。”
“如果是真的就好了o(`ω´*)o真希望秦泽同学的幽灵可以亲自告诉我啊——”
“不过果然没有验证真假的机会吧,活得好好的呢。”
总之,因为安可在这些事上的分心,那次五子棋以我的大获全胜而告终。
我惊讶于我对那些事还有那么鲜明的记忆。我总是像一个旁观者,像在看一场记录着名为安可的人的校园生活的电影,而她的同桌也只是不用画上五官的路人甲。老实说我挺满意这种身份,或许也正因如此对少有的互动都印象深刻。就像胶卷的快进一样,下一次像这样的互动,似乎就是在高考之后了。
我们的考场就是相对的两间教室,因此要找人非常容易,虽然考完试我就想直接溜走回家,但安可似乎是提前交卷了特意在等我,毕竟当了一年半的同桌,一个饯别的邀请我也不至于拒绝,于是我跟着她来到了天台。
安可跨过天台的栏杆,一只脚悬空,然后转头看向我盈盈地笑:
“有没有被吓到?”
我摇了摇头,无奈地向她走了过去,学校的教学楼共有八层,虽然不算是太高,掉下去仍然没有什么生还的可能,我瞥了一眼楼下,出于好心地告诫:
“可不要太相信学校栏杆的质量啊。”
安可完全不听劝,姿态放松地仰在栏杆上,有种摇摇欲坠的危险感。我听见楼下传来一些人的惊呼,于是默默后退了两步,退到视野盲区之外的位置。
“我说,你相信来世吗?”
就在我以为安可要像一个吟游诗人一样仰望天空,然后浪漫告别的时候,她突然冷不丁地开口。
“我不知道,反正也无法被证伪,不就是信则有不信则无吗?”
“嗯…你还记得那个男生吧,神明啊来世什么的,真令人好奇。”
饶是我也能从她的话语里听出一些不对,犹豫地刚想开口,又被她已不容置喙的语气打断了:
“我说你,当了一年半的同桌了,好歹应该加个好友吧。”
“…如果真的有来世,那样你就会知道了。”
我有无数个否认的说辞,作为同学的担心,朋友——虽然不一定能算——的关怀,哪怕是过路人也在楼下声嘶力竭地劝说她不要冲动。而我呢,或许说一句来世会没有记忆,或者直接不同意她这个要求,都可以轻松化解掉逼近的危险。但我没有劝说,也没有拒绝,因为这是别人的事,旁人无权置喙,大概如此。
我只问了一句:“期限呢?或许我也会换掉这个号码。”
“十年怎么样?不然的话五年应该也是可以的…”
她低着头认真的盘算着,我加上她的好友,我想我确实把她当成一个朋友,虽然轻飘飘又没有实感,但这就像互动电影的meta元素一样,我并不讨厌,反而同样认真地回应着她说的话:
“那就十年吧。”
她嫣然地笑着,我不禁想象,初次见面时的她是否就是某种转世?所以她始终像浮游不定的流云,不怀有任何沉重的心绪。
然后她一跃而下,我没有上前查看情况,也没有多做留恋,而是转身出了教学楼。毕竟我今天原定的计划就是要早些回家的,这下更得加快脚步。之后关于安可的新闻似乎也在沸沸扬扬的报道,但我并不怎么关注网络,身边反而像是无一人关心此事。不过我知道安可的今生已经结束了,所以我也从不好奇,只是一直用着同一个社交软件与同一个号码,在群聊与联系人上都保持着尽可能的简洁。
我看着那个灰色的头像看了一会儿,然后叹了口气,点开主页再按下了删除键:
“十年,已经到了啊。”
作者:言辙
评论:随意
“小向!小向!”于一压着声音喊。向江感觉冷飕飕的,伸手想拽被子,只拽到了于一的手。
于一其实叫做于敏慧,但她遇人就说自己叫于一。于一,好记,好写,特立独行,而且不是父母给起的,是她自己决定要改的。至于她是不是真的改过名字、户口本上到底写着“于一”还是“于敏慧”呢,向江并不清楚。
“起来呀!”于一又喊。向江这才睁开眼睛,从宿舍小床里迷迷糊糊地坐起来。深更半夜,一眼看去学校里什么灯也没有,于一穿着身全黑的便服,像团鬼魂在她跟前飘动。屋里盈满舍友熟睡的呼吸声,鬼魂于一正轻轻地四处打转,兴奋难当。
“干嘛啊,现在都几点——”
“我们跑吧!”于一说。
“什么?”
“跑啊,从学校里面跑掉!我跟你讲,”她越说越快,“有个初三的男生,就这周一还是周二,早操时从东墙翻出去了。点人数发现他人不在,好几个老师和班委一起找他,找了整整一上午。学校里也没有,什么公园啊网吧啊也没有,也没回家,舍友也不知道他跑哪去了。他们就找,到处找。然后你猜怎么着?他一直坐在东墙后面的老榕树上。你知道老榕树吧?树干好粗的,旁边都是芒果树,就一颗榕树。他不知道怎么爬上去,在上头坐了一早上。他们班主任气得要死,就这样,这个表情。”黑暗中,于一拿两根食指把嘴角拖到下巴,也不管向江看不看得见。她摇头晃脑地自顾自乐了好一会儿,甚至咯咯笑出了声。
向江扫视整个宿舍。“你别把其他人吵醒了。”她不安地提醒道。
“最重要的是,最重要的是,”于一抢过话头,“他回了学校,学校批了他一星期假,他爸妈来把他接走了。没有被处分,也没人骂他,因为他有抑郁症。”向江焦虑地敲着床板,沉默了一阵子才意识到于一已经说完了,正抱着胳膊等她评价。
“那跟我们有什么关系?”
“你听没听我说呀!”于一把胳膊摊开,气愤地抬高声音,“那个学长翻墙出去了!什么事也没有!我们该逃学。我听说因为他,好多其他人也准备逃学了。他,在老榕树上坐了四节课,好几个老师和同学一直找——”
“嗳,你小声点!不要再讲——”
“他坐在树上就逃掉四节课,还放了一周假!整天学习学习的你不累吗,反正我受不了。早操,早读,困死了还读读读。小向真是老师的乖孩子,成绩好好哦,根本不会跟差生一起玩。你知道吗,我觉得——”
向江盯着舍友随呼吸起伏的后背。“我们出去说吧。”她紧张地打断于一,于一马上闭嘴了,“走,出去,出去吧。”她翻出自己唯一一件黑色的外套,推于一出门。冷风在走廊里不断涌过,把向江的头发吹了她满脸。
于一不为所动:“翻墙出去,放一周假。别说一周,一早上也行。你就说,你来不来?”
“这样不好吧?你也没有抑郁症啊。”
“你傻啊,”于一笑了,“你不能跟他们说你有吗?我就是有抑郁症,我一看书就想自杀,他们拿我怎么样?那个学长的病还不一定是真的呢。”
向江搓着自己的手指:“行得通吗?”
“行,太行啦。”于一抓住她袖子里的手腕,把犹豫视作默认,大步走向东边。向江意识到她们是往东墙去了,远处保安亭的灯光间或闪烁着,照不亮她们面前的路。今天没有月亮,东墙外层层叠叠的叶子垒成不见边际的黑云,榕树在黑云的角落里,也看得不大真切。
“你有没有看过一部电影,”于一托着向江的脚,让她爬上墙头,“里面有一段是,一个女生爬到树上,紧紧抱着那棵树,好多人来要她走,但她就是不走。你知不知道是什么电影?我忘记了。”她紧跟着向江攀上墙,背对校区坐着,“我感觉吧,她抱着树是因为不想上学。只要能爬得老高,人家劝你你也不下来,他们就拿你没辙。”
向江也学她那样坐着,脚下漆黑一团,仿佛峡谷。她晃着脚想了想。
“她抱着树是要阻止别人砍树吧。因为她喜欢那棵树。”向江说。
“哈,真的假的。”
“真的。你说的电影是《怦然心动》。”
于一从墙头跳下去。“好吧,你个宅女。”她说,“这墙不高,但下面全是树枝。你有办法自己下来吗?”向江跳了下去。
“不过为了抱着树,她那天确实没有去上学。”向江说。她们继续往前,东墙外头是一片郊区的绿植,她们都不知道尽头是什么。
“所以她也有可能是为了逃学才爬树的嘛。”
向江笑起来:“确实有可能。”她们摸黑往前走着。
“我们要去哪里?”向江问。
“就这里。”于一说,“我们可以走很远,能走多远就走多远。然后想找到我们就很难啦。”
“吃饭怎么办?”
“我带了小零食。”于一骄傲地示意,“累了我们就躺地上,天气好的话说不定能看到星星呢。你说我们像不像那个,语文课讲的,探险家。征服自然。”
向江仍旧搓着手指,没有答话。
“嗳,你觉得我笨吗?”
向江猛地抬头。“不啊,”她不知所措,“不啊。为什么?”
“我干过抱着树不去上学的事来着。”于一说,“其实不是树,是我家门框。‘我不去学校,我不想去学校’,我抱着我家门框大喊,我爸扯着我,叫我非去不可,说不上学就只能打工。但我爸妈也打工啊,我挺想打工的,我成绩也不好。”
向江思考着。“但你不笨。”她最后重复道。
“季青霞说我傻呢。”
“季老师?不可能。”
“她说了。‘你怎么这么傻啊!’她就这么说的。你们都觉得她很温柔?那是你们没见过她发飙的样子。我看她都想砸东西了。”
“她干嘛冲你发火?”
“我只是跟她说——”她们似乎看到了树丛后的一丝亮光。仿佛害怕惊扰到什么,于一轻声说:“是要天亮了吗?”她们试探着往那方向走,树影在光里清晰起来,也越来越稀疏。她们越走越慢,仿佛越来越接近野兽的巢穴。然后她们停下了,她们看清了:一盏昏暗的路灯悬挂在高高的铁网上,她们站在铁网之内,外头是一条窄小的、沙土飞扬的水泥路。除此之外空空荡荡,东墙后面的森林于是便到达了尽头,就好像世界也到达尽头了一般。
于一像泄气的轮胎似的,挨着最外沿的树干坐到地上。她不说话了,抱着膝盖,生闷气的样子。也是这时,向江生出一股冲动。
“我们走吧,先回去宿舍。”向江说。
于一抬头瞪向她,凶狠得把向江吓了一跳,也让她顿时舌头打了结,忘记自己本来要说的话。于一瞪过很多人,但作为朋友,于一从不会瞪着向江。
“回去?”于一压着嗓子说,“我只找了你一个人,你就说你想回去了?”
向江这才反应过来,她急忙开口:“于一,我不是——”
“我就知道你根本不会逃学。你是好学生,你干嘛要逃学?你又跟我们不一样,老师喜欢你,谁都喜欢你,你会考一中,我居然还想让你跟我逃学。是我搞错了,我把你当我朋友,看来你只是拿我寻开心。”她脸上浮现出愤怒和近乎难过的神色,向江想要反驳却一时间哑口无言,“你背叛我。你个叛徒。你觉得我会跟你回学校?你想也别想。我不会让你找到我,你别想告密。我讨厌你,我……”她停顿了一下,像是在措辞,又像是在犹豫要不要说出口,“我他妈恨你。”她站起身来说。
向江努力找回自己的声音。她脚步虚软地追上于一:“于一,于一,你听我说好不好?”于一转过头来,不情不愿地仍旧瞪着她。向江深呼吸着。
“明天一早,你把我带去季老师那里,说我肚子疼。”向江看着她说,“我们去校医室,我疼得不行,怎么也好不了。然后你送我去医院。这样我们就跑掉了。”
于一打量她。先是惊讶,接着于一的表情柔和下来。最终于一咧开嘴笑了,变得有点儿傻气。她问:“行得通吗?”
向江舒了口气。“试试就知道了。”向江看到,于一的眼睛亮了起来,笑意盈盈的。向江因此也重新感到振奋。于一又抓住她的手腕,拉着她折返回黑暗中。向江最后看了一眼那高高的铁网,她的心怦怦直跳,想要真正离开学校,到那条陌生的、空无一物的路上去。
她们再次坐上东墙时,面向校区,依稀可辨认宿舍楼的白墙和教学楼的红墙。天蒙蒙亮了。东墙左侧,老榕树上一个粗壮的树杈正处于伸长手臂就能够到的位置,踩着它就能越爬越高、越爬越高,直到枝繁叶茂的树顶。
“光是坐在东墙上的话,”于一用颇认真的语调说,“我觉得我还是蛮喜欢学校的。”
她们跳下墙头,在熹微的晨光里向宿舍长廊跑去。天亮前的学校如此宁静,好似做梦一般,她们的影子在这样的黑暗里融化了。跑了好一会儿,她们才意识到还有另一个人影。
一名憔悴的年轻女人站在宿舍楼前的空地中央,正面向她们。“季老师。”向江认出她,下意识地想要逃跑。但她看到,季青霞神情疲惫,眼眶发肿发红。向江困惑不已,直到现在,她仍然不相信季青霞是会对坏学生发火的人。于一和向江交换一个眼神,她们停下了,好一会儿都与老师相顾无言。
季青霞嗓音沙哑,几近失声。“敏慧,”这位老师艰难地开口了,她先抚摸过向江的头发,接而把目光投向垂着眼睛的于一,“我不允许你辍学。我不管你有没有跟你爸妈谈过,只要你来问我,我都不会让你辍学。”于一意外温顺地点点头。
“你进去吧,”这是对向江说的,“你舍友很担心你。”她轻轻推了向江的背。于一没在看向江。向江关上宿舍门,趴在窗台上往外张望。天更亮了,季青霞背对着宿舍楼,抱住比她还高一些的于一,于一则把头埋在她的肩膀上。向江知道,她们无法再逃学了。
作者:莫特
评论:随意
备注:伪骨科避雷
“哒。”
时钟每分每秒准时跳动,现在又过去了一秒钟。
身体的状态告诉他现在是慵懒的下午,犯困的眼皮耷拉着,藏在发丝和眼镜后面轻轻颤动着,像是没睡着的假寐。
神威鸟羽的怀里抱着一本边缘泛黄的旧书斜躺在沙发上,深褐色莫名的斑痕在白色的书皮上十分显眼,不知道究竟是污渍还是干涸的血迹。
“哥哥,鸟羽哥哥。”
有人在叫他,他闭着眼睛无比熟悉地回答对方。“我在。”
“你该醒了。”
那声音轻轻,像是在遥远地方呼唤,又像是在耳边的低语。
“……”
三人沙发的另一端是个扎着马尾的少女,盘着双腿隔了神威鸟羽一个座位坐着,身体在阳光下有些虚幻,眼下有点淡淡的乌青色,和记忆里的人一模一样,也翻着和他怀里一模一样又不一样的新书,少女掀起一页之后平静地叫着他。
少女她寥寥翻了两页之后“啪”地合上书看向闭着眼选择逃避的人。
“鸟羽哥哥,你知道的,我是假的,是你臆想出来的她,你分的清我们的。”
“白……”
“我不是她。”鸟羽的话还没说出来就被少女打断,“哥哥,八百坂白乌已经死了,你再也见不到她了。”
少女有些虚幻的身形消失了,留在沙发另一端是一本崭新的《理想国》,书把沙发压出了一点点凹陷……
他何尝不知道“她”不是八百坂白乌,白乌根本不会叫他哥哥,哪怕他们已经生活了很多年,只会用像是穿透他看向灵魂的眼神看着他,用平静的毫无起伏的声音叫他“鸟”。
鸟儿鸟儿,她看向他的时候,她叫着他的时候,究竟看见的是自由的鸟儿还是牢笼的鸟儿呢?
神威鸟羽确实醒过来了,只不过是在床上,在“游戏”的酒店里。
这个房间实在是太白了,纯白的墙、纯白的床、纯白的灯和纯白一切,灯亮起来后他眯着眼睛适应了好一会儿才完全放松下来,食指中指压着太阳穴轻轻打着圈在思考现在的状态。
已知的时间是6月6日,从神威鸟羽第一次醒过来在那个教室里时他看了墙上的时钟,16时16分。不特殊的时间,不特殊的日期,特殊的只是这个教室里装下了十几个同班或者不同班同年级或者不同年级的同校学生。
「接下来,请各位‘背叛者’前往酒店等候,第一轮游戏将在24小时候开始。」
听到背叛者的时候神威鸟羽轻轻抬了下眉毛,一些钉进他灵魂的记忆又开始骚动,叫嚣的声音让他太阳穴抽疼了起来。
压抑着些许不适,和背着令人发笑的“背叛者”这个称呼的同学们微笑着点头示好后他踩上了去酒店的路。
再然后就是在这片静谧的白里做了个梦,有些恶心的梦,白乌是不会那样叫自己的,他也不认可那样的白乌,但是……内心妄想着渴求着这样的她,亲昵依赖还会需要他的她。
一些欲望仿佛海底火山,蒸腾着喷发着咆哮着又被理智冷却,徒留轻飘飘却灼热烫人的蒸汽。
兄妹是不可以的,但是我们并不是真正的兄妹。
仅仅只是照顾的心情是从什么时候开始变质的?
一开始只是看到了寡言的“妹妹”,想让对方快点走出失去双亲的阴霾,关爱、温柔、体贴被包在礼物盒里送给她,偶尔能换来那双黑眼睛里一闪而过的光。
再然后是朋友,走出阴霾的少女似乎照入了一丝阳光,和妹妹的好朋友,亲密到不像朋友的朋友,夹杂着品不出味道的嫉妒,在二人之间戴上名为好哥哥的面具做到完美,只为了得到一句“白乌,你的哥哥对你真好。”
最后是自己,轻轻抱住不愿意接受朋友消失的白乌,用最温柔的语气说着会永远陪着你,陪着你找到她,陪着你渡过一切。想让这个没有血缘关系的妹妹永远永远和自己在一起,看着捏着自己衣摆的指尖,想让她的眼睛里只有自己。
拥抱那崩溃颤抖的身体,亲吻失神恍惚的眼泪,这粘腻的想法日日不息,仿佛落叶从底下的菌子,逐渐生长胀大。
它被时间一点一点挤压,好像快用完的牙膏,拧巴巴在你手中,明明还有沉甸甸的感觉,但是是你无论怎么挤怎么拧也没办法让它吐出什么来,只是蜷曲的倒在那里。
除非剪开它。
神威鸟羽给自己到了一杯水,点击着手环问了好几个问题,磨砂质感的乳白色杯子被握在手中,摇晃着的水若隐若现,P酱的回答还没消失。
“三轮……吗?”水被一饮而尽,“到那个时候,是不是我就能见到你了呢?”
杯壁上的水珠缓缓滑落,砸进杯底里浅浅晕开,倒映着天花板的光斑,像是一个扭曲的纯白牢笼……
作者:旬夜
免责声明:笑语
备注:无脑恋爱,真的很无脑
1、
这是林弈打工的第三周。
风和日丽春光明媚还加上万里无云,隔壁店里的萨摩耶今早照例找他们店里的金毛撒欢了5分钟。打卡机显示,这是今天开店位置的第27单。
生意有点差,毕竟是周末。
“一杯茉香奶绿。”
“现喝,打包?”
玻璃门折射着太阳明亮的光线,整个店里没多少人,林弈的视线不由自主飘向某个角落的发光体——穿着白衬衣的人挑了个阳光普照的座位,桌上那本五年高考三年模拟被光照地和加了buff似得。
林弈觉得他得瞎。
这家伙叫许望。
严格来说当了林弈将近六年的同校,从初中开始,他就不停听说许望的光荣事迹,什么打架斗殴,逃课上网,勾搭妹子始乱终弃。反正,有个妹子被他抛弃之后在操场上哭的和杀猪似得,林弈现在想起来都觉得耳朵疼得慌。
可以这么说,林弈几乎就是听着许望的“英雄”事迹长大的。
然后到了高中,他们竟然又在一个学校。市重点。林弈正常发挥,许望是初三浪子回头超常发挥。所以林弈听说许望特么又出现还在自己隔壁班的时候,内心是很不是滋味的。
但对方高中后走起了暖男路线,好好学习天天向上。特别后来还成了校篮球队队长,每天都能听到班上女生叽叽喳喳。
今天怎么怎么又险些撞到许望啊。
什么对方篮球打得特别好,还是小队队长,太全能。
最过分的竟然还有人说许望那头自然卷特别帅气。
林弈这就特别不开心了。
毕竟,许望那头毛是他初中毕业自己去理发店卷的。你怎么都不想想,那家伙时卷时不是特别卷的头发肯定不是天生的。
为此林弈想到许望,满脑子都是装模作样的斯文败类。
直到许望进他店的那一天,斯文败类四个字,直接升级成了禽兽。
他还记得许望那天点的是杯美式咖啡,不加奶不加糖。
他端杯子到对方位置上,许望从一堆作业里抬头叫了他的名字。“林弈……”
“恩。”他把咖啡放在桌子。手还握着杯柄,却听到许望说道。“林弈,我看上你了。”
浑身僵硬了片刻。
林弈难以置信地扭过头,许望正撑着下巴对他笑。
然后他愣了好久,当场抓起咖啡一饮而尽。
“好喝吗?”
“挺好喝”林弈木像个木头桩子。好一会,他木道。“我,我再去给你弄一杯。”
>>>>>>
嗯……许望目测不是个弯。
或者可以说笔直笔直的简直日月可鉴。
毕竟人初中到现在一堆的桃花债,就没有一朵是男桃花。
所以那句我看上你了究竟是什么意思,林弈在心里七拐八个弯楞是没想出个所以然来。
他问发小。
发小说,人就是看上你了。他又问,那要是个男的呢?
发小说,那就是你得罪他了。
林弈一听,懵了两秒,忽然意识到好像还真有那么一回事。
不远不近,就是上两周。
前学校办场校内篮球赛,许望那班正好和林弈那班打对手赛。
要知道许望是校篮球队队长,一顶三不行一顶2.5那还是有的,带领的队伍那就是“死亡队”。但那几天他们班长吴哲偏偏和文娱委员告白了,对方说要是赢了篮球赛就答应他。
于是全班男生都疯了。不争馒头争口气,不争口气我们要给班长争个妞啊!
一场碾压赛,硬生生就扛出了个加时赛。
当时林弈那时候完全是去凑数的。他什么都好,就是打球特臭。结果那天,倒数计时7秒,球传到他手上,林弈也不知道是小宇宙爆还是祖坟上忽然冒了青烟怎么的,站在几乎半场的位置对着篮框投出了一个空心三分球。
压哨三分逆转全局。
瞬间全场都疯了。
他被一群哇哇大叫的队友抛上了天,一扭头正巧对上了许望的视线……对方靠着球架对他一笑。
感情……那好像正好是许望来这家店的前两天。
天地良心。
林弈想,自己怎么就惹上了这么个祖宗。
2、
说起来,林弈打工的地方有个特色。
那就是他们店里的wifi隔三差五就换一个。
用的最多的是“今天不吃肉”和“明天就减肥”的英文缩写。很直观地反应了他们店主的心情和恋爱状况。因为店主他女朋友嫌他这不到30的啤酒肚丢人现眼,总勒令他减肥。
有次他俩吵架,还把WIFI密码改成了“绝不相信爱情”。
人来问完wifi,林弈下一秒就想挖个坑把自己埋了。
许望来的那天,wifi密码正巧是“天气不错啊”。后者听完后意味不明地对他一笑,笑的他浑身发毛,活像个千年聊斋。
林弈是真摸不清许望的意思。
他也没敢问。
毕竟人要没那意思,问出去,他面子往哪儿搁?要一问人真有那意思,那就别要脸了,这……直接就要命了。
于是林弈整天颤颤巍巍的,一颗心七上八下,差点没‘吊桥反应’。但许望从头到尾也没做过什么。在学校因为不是一个班,也没什么串门找他说话的先例,来他店里,许望也就老老实实点个美式,把那五三望桌上一摊,方圆几里都是他那好好学习天天向上的气氛。
搞得林弈都不好意思撵他,否则那都是摧残祖国的花朵。
以至于到了现在,店长看到许望来了,都笑呵呵道。“小弈朋友来了啊,又在等小弈下班呢?”
许望没反驳。
林弈没敢反驳。店长天天感慨着年轻人就是有爱。
但其实他俩的最多的对话也就那几句。
“今天喝点什么?”
“照旧。Wifi密码改什么了?”
他们是……真没什么关系。
>>>>>>
夏末的季节,云层都厚厚地积在天上,只有头顶摸不清尽头的漆黑天幕。
家里来了最后通牒,要让林弈两周后去上高考周末辅导班,这意味着他的打工只能进行到下周周末了。想想自己工资还没领多少,林弈有点不高兴。
慢慢悠悠在街上骑着不想回家。路过初中学校的时候,忽然刹住了车。
林弈看到许望的时候,他们隔着密集的铁栅栏和小半块的操场。
今天许望没来店里,林弈还纳闷对方跑到了哪去,没想到在自己这找到了人。
四周的教学楼灯光都被熄灭,那人站在操场中央,有无数雨丝被灯光印成细密的银线。他想许望应该已经湿透了,可却好像没有知觉一样,是不是脑子傻了。
只是等林弈意识到的时候,他已经抓着湿滑的围栏,和某人一样翻进了学校。
雨水滴在伞面上,发出一点闷响。他走到旗杆下,许望正好转头来看他。
“你在这做什么?”
“看你在这来看看。”林弈躲在伞下,有些尴尬地挪了挪身子。
他觉得不解释还好,越解释越怪,毕竟就他俩这情况,还没到深夜翻墙送伞的交情。
得,淋死他算了。
林弈心想。可看到许望几乎湿透的衣服脚又迈不出去了。
脑内整一个天人大战。
许望只是静静站着,许久,他垂了垂眼,扭头往围墙边走去。
那瞬间,林弈脑子里所有可能性都朝着“你个真事儿逼”狂奔而去。
毕竟中华语言博大精深,他怎么就偏偏料定许望对他是有意思的。从小到大这八荣八耻你白背的,大雨天的有伞不给遮,你这是要气死谁啊?
他一把拽住许望手腕。“下雨了。进来。”
离开的脚步顿了顿。
雨水顺着对方的发尾还往下落,许望转过头看他。“你怎么和以前还是一样?”
林弈有些愣神,他完全不理解对方嘴里的以前是什么意思。
下一秒,身边一挤,伞下一个人变成了两个。
他听见许望慢悠悠地语气道。“周末陪我出门买东西。”
用的不是祈使句也不是疑问句,稔熟地想相识已久的老朋友。
3、
其实,林弈初中是见过许望打架的。
想想,这大约就是许望嘴里说的那个“以前”。
想来夜路走多能撞见鬼。
林弈那时候也就初二,作业没带,初中清校夜里不让学生进。
他又担心第二天被老师告家,硬是冒着雨翻了学校的围墙。
翻进去的时候,他就听到吵闹的人声,男女都有。
那年头的学生似乎对于在学校打架有种莫名的向往,白天不能打就晚上打。
一个两个还挺兴奋。
一群人大乱斗,还把林弈翻墙的路给堵了,他蹲在柱子后面抱着他那歌颂祖国大好河山的作文本,涕泪横流,心想自己怎么就这么背。
他就这样在柱子后面蹲了半天,久到外面声音都散了,才敢拖着麻掉的腿从柱子后面爬出来。
大晚上大白月亮在天空照着,林弈看着瞬间有种劫后余生的喜悦。
可还没笑出声,他就对上了蹲在墙角抽烟的许望的脸。
用许望的视角,林弈大约就是见了鬼。整个眼睛瞪得老大,一直手指着他。“你!你你你……”了半天。
外头风光霁月,鸟静虫鸣。
林弈脸上却像盏走马灯,几乎把那人生六苦都参透了,硬生生憋出了一句话。
“你!抽烟不好,少抽点!”
那语气相当笃定。
许望愣在原地,一时没反应过来,一口烟卡嘴里,直接给吞了下去。
这便是许望和林弈初中唯仅一次对话。
算不上好,也说不上坏。
在他们记忆里存着,占着小小的一块。
过了太久,林弈不记得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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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双怎么样。”
“还行……”
周末商场球鞋店里都是来来往往的人。
林弈是被许望拽出来的,人笑的一脸乖宝宝和店长说,能不能让林弈请个假。然后店长看着祖国花朵们乐开了花,大手一挥准了。
顺便免了林弈一个下午的工资。
其实,和许望出来林弈也并不是不愿意。
他做了一个多星期的自我建设,想着人要没做过分的事情,就不能这么误会人家。
结果一路上,许望贴心如他妈。
马路让他走里面,进店帮他推推门,时不时还一句,你渴了吗?到林弈觉得自己像个被老母鸡护着的鹌鹑。
直到许望在球鞋店打算帮他换鞋的时候,林弈心理防线彻底塌了。
“许,许望,这不合适。”“什么?”许望还维持着给他换鞋的姿势,询问道。
林弈努力寻找合适的词汇。“你没必要送我东西,咱俩也没倒这份上。”
“没什么,送完就到那份上了。”许望弯眼一笑,哄小孩似得。“是不是吴哲偷偷告诉你什么了。你别理他。我和他说了,他说你要没意见,他也支持。”
这种你别担心,你爹已经同意的台词,着实把林弈吓得脊梁骨一抖。
于是他一脚把许望踹飞的时候,自己的表情比许望还要震惊。他缩在椅子边上,大有我下一秒就要拉爆这颗手榴弹的气势。“许望,你死心吧,我不喜欢你,我们两个男的是不会有结果的!”
要知道,按林弈这性格,这么正面地和恶势力有多不容易。
他觉得世界都应该给他掌声,许望的眼角却抽了抽。“你……你说什么?”
“我……我们是真的不会有结果的。”
“不是,吴哲那家伙到底怎么和你说的?!”
“他没和我说什么。我猜的。”林弈表示并不想坑队友。“你,不是说你看上我了!”
“我那是看上了你的球技!想拉你进篮球队!”许望脸都绿了。
“吴哲那王八蛋说你那是瞎猫碰死耗子,不给同意,死活要你自己肯才行。不是,林弈你脑回路是怎么长的……”
想来那大约是林弈人生至今为止最长的几秒钟。
他的脑子像个生锈的铁壳,咔哒转了两下,发出了嘣!地一声脆响。
篮球队……所以才给他买球鞋。对哦,这就是明显挖墙脚的怀柔政策。
头顶大白灯笼照着,心里小凉风吹着,林弈自打出生都没觉得自己有多自恋。
忽然觉得,全在这一刻补齐了。
4、
自打那天之后,许望就没来过林弈打工的店里。
店长说,哎呀,你们年轻人真好还会闹矛盾。你那好朋友都不来了。
然后就特别贴心地顶着他日渐消瘦的肚腩,把wifi密码改成了“兄弟抱一下”。
林弈生无可恋的把这密码念了几天,心想着,能改成“人生火化”吗,我觉得自己这辈子到头了。
于是,在他人生到头不到半天之后,他等来了一个不速之客。
“阿弈,许望出事了。”
其实。林弈一直很嫌弃他们班长给他的称号。“阿弈”“阿弈”听着就像在叫隔壁阿姨。
但那一刻,林弈来不及嫌弃,只是跳出柜台,一把抓住吴哲的肩膀。
“你说什么?”
“我也不知道具体的。靠!”吴哲还喘着气,一把推开舔他脸的金毛,掏出手机。“说是,许望以前打架的视频被人爆了。”
林弈把手机接过来。
是一段低画质的视频。画面中间蹲着一个人,周围嘻笑着轮流上前。画面一点点旋转,最后出现了一张熟悉的面孔上,他面无表情,站在人群之外。下一秒视频黑屏。
“不是,许望以前真是这种人?”吴哲语气里还有点难以置信。“刚篮球队里直接就打起来了,你看学校论坛,都刷疯了。”
林弈闻言打开论坛,平日偶尔刷着男神真帅和校园八卦的页面上都是密密麻麻的新贴,就像板块被恶意屠屏了一样,清一色的视频截图和谩骂,还有一些长得和微信朋友圈的标题。
【震惊!所谓男神不过人渣,八一八高三学霸不为人知的一面】,起的绘声绘色简直男默女泪。
这些林弈是知道的,初二那年他们学校出现过一次严重霸凌事件被闹得沸沸扬扬,还上了地方报纸。许望也在其中之列,因为不是主犯所以被记了大过。
林弈不知道该作何反应,只是手在不自觉发抖。“那……那许望呢?”
“不知道,据说是篮球队的人要开除他。反正我刚刚是去劝架的,喏,脸还被不知谁给挠了。”林弈懒得理他们班长的脸,毕竟人文娱委员都和他在一起了,挠个一两下又不会变成单身狗。他想给许望打个电话,却忽然意识到自己根本没有对方的电话。
他第一次发觉自己根本不认识许望,他们是真的一点也不熟悉。
“怎么办。”他抓住吴哲的手,觉得自己脑子冒火。“这家伙会去哪儿啊?”
5、
现在想来,林弈和许望的许多次偶遇都是和翻墙有关。
十有八九,那天都还得下点雨。
不过好在今天没雨。
就是林弈翻围墙进来的时候,险些摔成个跛子。 许望坐在操场的双杠边上,抬头望着不远处的教学楼。老旧的建筑,所有灯火都已经熄灭,像个空空的壳子。
“你还真喜欢我们初中。”林弈顺手撑着铁杆翻上双杠,四周都是深夜草木的气味,偶尔头顶有飞机闪着星星点点的灯掠过,两人就这么并肩坐着。
“以前打完架就喜欢来学校坐坐。”许望声音和往日一样慢悠悠的。“这里夜里空荡荡的,又没有人,就感觉整个世界都是自己的。”
“放眼望去都是朕的天下。”林弈点点头,一米二的水平双杠,两个人和羊肉串似得串在上头,还真有点居高临下的味道。他动了动扭到的脚踝。“对了,你怎么都不接我电话。”
“哦。我就说怎么又7、8通陌生来电。以为恶意营销,我加屏蔽了。”
林弈直接咽的不想说话。想他为了要许望电话,刚在篮球社还险些和人打起来,这家伙竟然把自己给屏蔽了。嘴角打架的淤青还新鲜,林弈直接开损。“可不是,许望大大初中开始就阅女无数,隔三差五姐姐妹妹的骚扰电话,哪能随便接啊。”
这要搁平时林弈哪敢和许望这么说话,这明显是被气地够呛。他今天找了许望一下午,工资还特么没了,想想就亏。
“我怎么就忽然阅女无数了,到现在我都没女朋友。”许望忽然反驳。
“卧槽,你要脸吗?当初一班那妹子被你始乱终弃,在操场哭的和杀猪似得,全校都知道了。”
“那她表白我拒绝她了而已。谁知道哭得和我对她做了什么似得,直接把我吓得那天下午没来学校。”
“这么说来你还挺委屈?”
“可不是。”许望得意道。“我初中那么老实,也就打打架逃逃课上上网,别的事我什么都没干。”
林弈不说话了。他本来还担心许望因为帖子的事情想不开,现在感觉这人直接脸可以砌城墙。根本不用担心塌。他扭过头,眼神却微微一震。
视线里,许望垂着眼,脸上没有半丝喜悦的神情。
“那为什么……”林弈想问问当初的事,却不知道许望是否愿意开口。
“朋友。”许望轻笑了一声。“其实那个被打的人,抢了我朋友的对象。用那时候的话来说,我们兄弟被带了绿帽子,我们就想给对方一点教训。很无聊吧?
可我们那时候心里真是那么想的。
人就是这样,没有人告诉你是错的时候,你会觉得一切是理所当然的。没有收到惩罚的时候,谁都不会因此而害怕。”
“所以你道歉了?”
“没。”许望淡淡道。“直到被抓到教务处,我心里都还不服气。而且我巴不得被开除。”
“那你为什么……”
“我爸。”许望顿了顿,声音里第一次有了点波澜。
“说来也奇怪,这个人吧,从小到大都窝窝囊囊,就爱家里横,没事揍我。以至于我和他关系也很差。但他有个毛病,要面子得不行。
曾经为了点芝麻豆点的事在小区里和人吵了一下午,就是为了他所谓的那点颜面。所以我一直看不上他,只是没想到……”他顿了顿。“那次他给人跪下了……为了求人再给我一次机会。
啪一下……”
他手比划了一下,抵着额头笑了起来。“太吓人了。”
他朝天叹了口气。“所以……无所谓了。”
他那人悠悠舒了口气。“那些都是事实,是我要为过去背的债。他们爱什么时候翻什么时候翻,要骂我,我排挤我,都是我应得的。人不为自己的错误付出代价,总没有比那时候更差了。”
“你很厉害。”林弈话一出口就后悔了,看着许望扭头对他眯眼笑的表情,整个人把头埋了下去。其实他自己都没发现,从某种程度上,林弈对许望的事事儿妈的很,但他总是在心里事儿妈,表面上却又装地云淡风轻。从初中到高中都这样。
林弈不是个脾气差的人。
或者说,由于天生长了张有点婴儿肥的脸,再加上五官清秀,总有人爱把他和老好人挂上钩。
所以他冲进篮球社,对那些嘴巴不干净的人动了手,直接吓坏了吴哲。
老班长一颗心七上八下才把人劝回来。觉得自己交了个假朋友。
可谁说不是呢?
林弈怕许望,从来都怕。可同样的,他也比谁都关注这个人。他一直不能理解自己的这种关注的意义,甚至在许望和他表示亲近的时候,他下意识的做法就是把这层关系摔得越远越好。
“……老实说,我没准嫉妒你嫉妒得要命。”
“啊?”
林弈干脆把头埋地更低,语气却讪讪的。“以前你被你们班主任抓在走廊训话。我就心想,怎么会有这么狂的人。逃课,顶撞,群架,嘴里成天骂着人傻逼。
说真的,许望,我真的一点也不喜欢你这个人,还有你的做事方式。
但你好像一直都这样没变过,你比谁过的都像自己。从始至终,你都敢按你自己的想法来。对了就对,错了就担。我想过,如果换成你我,这时候我会做什么,我可能会疯了吧。巴不得堵住所有人的嘴,不让他们发出一点声音。”
“可你呢,你怎么能说出这种话来。”
坦然得让人害怕。
他曾经在许望身上看到了自己叛逆,狂妄的影子,却又在后来看到了他羡慕的未来。
那个人就像一面镜子,无时无刻在映照着自己的懦弱。
所谓的好孩子,优等生,他却忘了自己心中最想成为的样子。
“世界上怎么会有你这种人……真是。”让人讨厌。他握紧了拳头。
“林弈。”
整个脑袋被人掰得转了半圈,林弈回神时候对上许望的眼睛。探照灯白色的灯光照在他们身上,许望的手指蹭过他的嘴角,眯了眯眼睛。“你刚打架了。”
“没有。”林弈胡乱地想遮住受伤的嘴角,身子不稳险些从铁杆上摔下去。却被许望一把捞住。
“可刚收到短信,说刚刚有人为了要我电话,来篮球队和人打了一架。”
“什么……什么时候?”
许望勾起嘴角。“就在你说,世界怎么会有我这种人的时候。”眯着的眼睛依旧带着往日的三分狡黠,却似乎多了些看不懂的情绪,他注视着林弈,很久忽然笑道。“林弈……我看上你了。”
那天,林弈依旧是从学校翻出去的。
只不过他把许望推了个大跟头,和当初踹了人一脚一样霸道.夜风在耳边吹过,他听不见逆风声音,也嗅不到草木气味。
唯一记得的,一轮上弦月挂在天上。
那晚的月色,真的很漂亮。
7、
后来,将近一个星期,林弈都和自带隐身效果一样,消失在许望的视线里。
或者这么说,以前他是见到许望,林弈都是尽量躲着走。现在他是远远见到许望,直接就撒腿跑了。
反正无论上学放学,林弈都宛如一只疯狂的兔子,风一吹都能窜个百八十里。
吴哲直接就被逼疯了。
他跑去隔壁质问许望,后者由于最近‘绯闻缠身’,十分淡定地抓起讲台上量角器。三秒后,他们班上的几个男生左右手抓着吴哲,直接把人架了回去。“别别别,咱们别和他打,他当初混过的。”
日子就这么过。
没人知道许望在想什么。同样,也没人知道林弈的。
之后的日子,他们两个就像两条平行线,不相交织,各不往来。从许望篮球队撤职离开,到视频风波渐渐落下帷幕,再到倒霉催的期中考试。
然后就是入了秋的落叶纷飞。
林弈最后一次去打工就是期中考后的周末。
那天,店里的大金毛照例在他脚下撒欢似得转了一圈又一圈。至于店长,由于媳妇儿来看他,整个绽放地像朵盛开的向阳花,把事儿都丢给林弈一个人做。那天店里生意还挺好,一整个甜品店里位置被坐了有七八成,背景音乐播着,四周都是喧闹的人声。
林弈穿梭在各个卡座之间,直接被忙成了一颗陀螺。
然后许望出现了。
像是整个世界忽然被丢进了一个重磅炸弹。林弈脑子里乱糟糟成了一团毛球,手脚不听使唤,饮料品种点错了三次。
林弈不知道对方怎么会忽然出现在这里。
毕竟这大约是从那次球鞋店之后许望第一次光顾。总有点非奸即盗的意思。
许望倒不忙,照例点了份美式,付完款就找个角落,大大方方地开启了他的五年高考三年模拟,在叽叽喳喳的店里来了个僧人入定。
店里的人来来往往,林弈一个人下单送餐,死命拖拉,终于还是硬着头皮把咖啡送到许望桌上。“WIFI密码多少?”
许望没抬头,手上还不紧不慢写着应解的公式。林弈看了眼秀恩爱的店主,却僵在原地,咿咿呀呀半天没憋出一个字。
“怎么了?”许望抬头。
“额,密码是……%*R^%&……”那点声音真是比蚊子还小。
“什么?”许望的表情瞬间疑惑地厉害。他倒是不怕林弈跑了,就是担心这家伙是不是最近傻了。“你大点声。”
“唔%*R^%&……”林弈又重复了一遍,这次声音大了点,只是被店里的音乐和吵闹声盖过了。他也不管许望有没听见,立马拔腿就走,许望却在身后喊了他名字。
“喂,林弈!”
身后的声音让他猛地站住脚步。
心脏不听使唤,乱糟糟的思绪成了沸腾的血液涌入四肢百骸。
林弈觉得自己开始恶毒。
是你来招惹我的,我头疼脑热了这么久,你凭什么都好好的。从以前到现在,你凭什么都是好好的。
他深吸一口气。转过头来,许望在大太阳里依旧干净地发亮。
他心想,这人,真他妈的好看。
“我喜欢你!”
他们隔了三四个卡座,他说这句话的时候,几乎半个店都听得见。许望似乎是愣住了,怔怔地看着他。于是那一刻,所有的喜怒哀乐被牵系在那画面的尽头。他站在原地一动不动,整个世界似乎只剩下了眼前这一点。
那个人目光渐渐融进了名为喜悦。
午后的阳光顺着玻璃窗透进落在他们的眼角眉梢,潺潺地像是淌进了过去的岁月。
有人走过来拥抱了他。
他听那人说。
“巧了,我也挺喜欢我自己的。”
阳光正好,秋日依旧。
冬季未远。想来不久,早春随后。
-END-
# Vol.210 「怪人」《生还者》
作者:昂昂
评论:随意
气血涌上脑后,蒋婉架不住手脚的疲软踉跄倒在了门旁。胸口大幅度的起伏抽泵着急需的空气,手臂接触的木板门吱呀呻吟,一时之间房屋周围只剩下蒋婉的喘气声和门的附和。
只消片刻蒋婉就清明过来。
多少听说过,老人们会提前去拍好自己的相片,黑白的,用于离开以后。
蒋婉起身,拍了拍身上的泥尘,再次望向摆放着正冲门口的奶奶的所谓“遗像”。也没办法,自己离开这么久东西仍然是那样老旧得摆在原地,这十几二十平的面积只有面朝着门的方向堆放着一堆纸盒木板和一些偶尔会需要的物品,这堆物件成了奶奶的柜子桌子只要有放不了的东西都放这。因为这里了唯一没被姨妈他们夺走的是个连窗柜都缺失一半的木质碗橱,那里放着些易碎品,理所当然没有相框的归置之处。
“婉婉?”
一道男声打断了蒋婉的思绪,迎着朦胧的月光,她看不清男人的模样,好在他们下午通过话,不然就算见清模样,蒋婉也不敢保证自己会认出来他。
“马叔。”
男人端着两个叠在一起的碗走过来,身上还留有白酒的辛辣味,蒋婉不着痕迹往家里退了一步。他发现蒋婉看了看自己的碗,连忙解释说这是自己的晚饭,只不过因为喝酒导致吃了很久。
他空着的手抓了抓后脑勺,带着一丝关怀向蒋婉说了奶奶今日的餐食情况和身体状态。蒋婉听着就知道马叔单独给奶奶定了餐,他们这小地方不知道会不会有外卖,或者是去深处的家庭式餐馆买了两餐。马叔这人爱喝酒,随便一碟花生米就够他一顿的菜式了,独居的家里几乎不怎么开火,偶尔吃顿好的也就是去餐馆和别人一起喝酒罢了。
蒋婉盘算着要如何感谢他,给钱他必定是不会收的,大概是送他两瓶好酒吧,虽然蒋婉明白,马叔这个年纪虽然不到奶奶的地步但也不适合饮酒过量了,但除了酒他似乎什么也不需要。马叔之前还能做工的时候做泥瓦匠赚了不少,人也和善,就算现在看着容貌也不差,除了顿顿沾点酒外没有任何不良嗜好,这么多年连次酒疯也没见过。但他仍是孤身一人。
她听奶奶说过,就是因为曾经喝酒误了去城里领证的车,那个女孩在民政局的门口淋了一天的雨没熬过来,之后也就是大家所见的样子了。
年少的蒋婉抬起头看奶奶问她,“那为何马叔不戒酒呢?酒是坏东西。”
奶奶当时笑了笑,伸手拢了拢蒋婉的发辫,粗糙的手蹭过蒋婉的脸。
她说:“我们妹妮还小,不知道,这世上没有有错的物。只有,只有啊,有错的人……”
那时的蒋婉眨眨眼试图去消化这超出她年纪理解的话语。
现在的蒋婉看着马叔洗到发白的蓝工装裤、破旧的T恤衫以及明显开胶的鞋,缓缓向前了几步。
“多谢马叔了,这几年我不在,您肯定也照顾了不少奶奶。等过两天我把奶奶带去医院情况稳定了再请您吃饭,我还可以陪您喝两杯。”
马叔爽朗地笑了,说这没想到我们婉婉出去这几年还出息了,会喝酒了。
“不过,婉婉,女孩子家的少喝点酒,尤其是在外面。”他似乎想伸手摸摸蒋婉的头,却在半空之中停下,转而接过另一只手的碗。碗筷摆弄间碰出清脆的声响,稍稍将气氛扭转。
“我知道的。”
蒋婉点点头。
马叔也不再寒暄示意自己去洗碗然后要好好休息一番,他看了眼房间里的照片,示意蒋婉安心奶奶就是年纪大了会瞎想进医院检查检查知道结果后就会安心了,还要求蒋婉一定要告知奶奶的检查结果。蒋婉颔首,他便离开了。
她看着他远去的身影,有些沉闷。
我知道的。
那您知道吗?
蒋婉回过头再次看了看奶奶看似随手摆放的黑白照片。照片里的奶奶抿着嘴笑着,脸上眼旁嘴角都有着褶皱,这是人无法抵挡的衰老。她将目光与照片里的奶奶对上,顷刻间涌上泪水,蒋婉用手捂住嘴。
奶奶,为何你的眼睛,也这般老去了?
奶奶,为何你在笑,拍照的时候你在想什么?
想我?想我决绝离开未曾告知你?还是想我和您曾经的儿和儿媳一般骤然消失为给您留有余地?
为何从不让我回来?
为何从不告诉我,您正在老去。
作者:阿苔
评论:随意
其他:是自家oc的设定文。
这是一只小狗的故事。
小狗是最普通的杂种狗,有着淡橙和白色的软绵绵蓬松松的毛发,折下来的圆润棕色耳朵,以及棉花糖一样卷起来的白色大尾巴。她只是所有普普通通的小狗中的一只,在偏远的村落里过着平淡的生活。
要问她有哪里不同于常人,甚至能突出于众兽之外的地方,嗯……一定是那点了:她的愿望比谁都要单纯,比谁都要强烈。
“我不想看到身边人痛苦,我想把这个世界变成温柔的,所有人都能安心和幸福的世界。”
听到她这样说的动物们嘲笑她:“蠢货!这个世界这么大,凭你这样一只小狗怎么可能做的到!”、“养尊处优的你怎么能明白其他兽的痛苦,真是站着说话不腰疼!”、“生命存在在这个世界上就是踩踏着其他兽的痛苦前行的!你健健康康活着的,就代表在你走过的路上埋葬着很多兽的尸体!肩负着那些诅咒的你没有资格说出这些荒唐的话!”……说着这些话的动物们或者面带讥讽,或者眼神流露出悲伤,唯一不变的是每只动物的语气里都透露出某种欣快感。动物们越聚越多,围得里三层外三层,就好像在围观哪个即将被处刑的罪人。每只动物都在用高昂的声音表达着自己的观点,一时间那个地方沸沸扬扬,好不热闹。
声音好大,好吵。折耳小狗带着有些尴尬的笑容捂着耳朵挤出了层层包围圈。没有兽阻挡她,实际上现在已经没有兽把注意力放在它身上了。它一路小跑着回到了自己的小屋子,坐在床上发呆。
在这个远离了争吵的安静场所,婉转的鸟鸣声时不时在窗外响起。清风吹拂,多种树木的叶子相互摩擦,沙沙作响。野花野草的姿态更加轻柔,小狗想象着它们把自己的一团团香气像放孔明灯一样小心翼翼地托起来,缓缓松开手,心中满怀着祈祷和祝愿目视着它们远行。
小狗知道他们说的都是事实。小狗也知道他们只是把自己对生活的恐惧和不满发泄在了她的身上。小狗原谅了他们,或者说一开始就没有记恨他们,因为这个世界是那般的残酷和无奈。她明白,所以如果这样的举动能让邻里们释放出一点点隐藏在内心最深处的情绪,那一切都不算什么。毕竟她的愿望比谁都要纯粹,比谁都要坚定。
‘只是……’她晃着腿思考着,‘如果不解决那些问题,愿望永远都不会变成现实。’
于是在第二年,一切都准备就绪的小狗踏上了旅途。
如果现在的我无法理解大家的苦难,只要我去体验就可以了吧?
每旅行到一个地方,小狗都体验着不同的人生。以半年为期限,以职位为选择单位,小狗每次都认认真真记下别人的话语或者自己的感受。
她沿街乞讨过,气温骤降的夜晚因饥饿扭曲的胃部就好像漆黑大海上的漩涡。她蜷成一团打着哆嗦,地平线上的星星散发出冰冷无机质的光芒,让她感觉自己就像被嵌入大理石中的可怜的小兽。
‘好温暖……’她迷迷糊糊想着,身体好像已经融化在对方的怀抱中。‘真希望时间能够永远停留在这里……’这种与死亡最为接近的情感让她体会到了什么是永恒。
她受邀在富丽如皇宫的别墅里参加过晚宴。角度绝佳的宴会会场下,中城区和贫民窟三三两两的灯光就好像草原上无尽羊群的照膜。举办人走到她身边“景色不错吧?我还特地匹配了性能极好的望远镜,要看吗?”“这可真是难得的机会,有劳您了。”她笑着向对方举了举酒杯。
“你还能出去…!!!”妓女同伴怒吼着抓着她胸前的毛发,好难受,快要窒息了。“凭什么你想堕落就堕落,想自由就能回去快活?!!你把我们看成了什么?!?!”
……
她杀过人,也曾从刀尖逃脱;她感受过爱的欢愉,也体会过独自一人的寂寞;她曾创建过丰功伟绩将他人踩在脚下,也脖带项圈成为过被剥夺人格的商品……为什么她能做到这些?大概是因为她拥有着比谁都要单纯,比谁都要强烈坚定的愿望吧。
终于,她感到足够了。
旅途的终点是一座不知名的小城市。城市里的环境让她想起自己的家乡,于是她向城主申请了废弃教堂的使用权。
她花了一个星期时间把被野草和藤蔓覆盖的原生态小教堂恢复成了曾经充满威严的样子。之后她好好洗了个澡,穿上简单的神父脖饰站在了巨大圣洁的彩色玻璃镶嵌画下。
在阳光的照耀下,干净漂亮到有些透明的白色毛发就像洗刷覆盖一切的大雪。好似镀金的淡橙色看着暖洋洋的,让人想起秋天的松子与落叶。
站在圣坛上的她圣洁纯净的像是天使。
“噗。”一直跟着她的恶魔好像看到了什么有趣的事物,忍不住笑了出声。“何必呢?这个旅途又是什么?”
“嗯……只是一个经历?或者说仪式?你知道的,这只是必备的过程。”她漫不经心地回答道。
“好吧好吧。”和她长得一模一样的恶魔摇了摇头,“反正一切都由你来决定,我们都是辅助你实现愿望的工具罢了。”这么说着,她就消散在了空气中,永远也不会出现了。
从前有一只小狗,她坚信着无比愚蠢的愿望。
在实现愿望的过程中,她发现自己已经可以把一切都当做游戏或故事看待。自己超脱于剧本之外,又深陷于剧本之中。
从那刻起,小狗的身体停止了衰老,她成为了一位神。
神的话,即使是不可思议的愿望,也能实现的吧?
小狗坐在圣经台上,晃动着双腿等待着信徒的到来。
那天,奇流偏离了他上班的路。
在微寒的秋风里,他感受到一股歉疚。对他学生时期犯下的恶事。
那当然已经是很久远的事了。至今也没有人找上门来,也就是说...
无关紧要,吗?
奇流并不这么觉得。那股歉疚驱使着他眼看着到站的车门缓缓关闭,然后自己坐着不动。
下一站下车,跑着去的话大概也能赶上刷卡。
奇流看着下一站的车门缓缓地关闭。
自己依旧坐着不动。
他一阵恍惚,似乎是发现了自己作恶的原因。
老板的冷笑似乎已经在耳边响起。但他没有确切的感受。他想起他上学时老是逃课,或是假病混出校门的事情。
当时只觉得天气甚好,来往行人又少,仿佛来到了另一个世界。
现在四面都是人,要下地铁还得挤出人群。
一站站路过去,人逐渐少了下来。奇流随意等了一站,下车去了。
没有目的的他走起路来比别人都显得自由,双腿晃得不紧不慢也就罢了,肩头也松松散散。因为坐姿不好加上久坐,他的半边肩头又酸又痛,不得已要经常摇头晃脑。
后方突然袭来一股大力,奇流被冲得一个踉跄。两只手环住奇流的腰,又将他从跌倒的状态扶了回来。
那两只手一下抓住了奇流的手,像弯弓一样往后拉去。某人的膝盖正毫不客气地顶在奇流的腰上。
不用看也知道是谁了。奇流刚被松开手,想要揉揉肩膀,却又有两只重拳轮流从天空砸下。
“姜闻,你想干嘛?谋害本县长...”
“怎么,你要吃火锅去?”
叫姜闻的是个女孩。话音刚落,她又一肘子压在了奇流的肩上。
“我在救人!我看你腰酸背痛脖子要断了似的。”
“你到底从哪来的?二话不说从后面顶人...”
“我从后面来的啊!我一看这背就知道是你!”
奇流破口大骂:“那还得是我,不是我你赔钱去吧!”
姜闻走上前来,与奇流并肩,歪着头笑嘻嘻地盯着他。
奇流面无表情,心中却在大笑:都几年了还是这招,你看我看你一眼?
......
“别看了,要撞上人了。”奇流伸手把姜闻揽到他的身后。一个男人,火急火燎地走着,边走还边打着电话,连迎面要撞上人了都不知道。
男人走过,姜闻又重新走上前来。
姜闻是个可爱的女孩子。
“你怎么在这儿。”奇流看着她,问到。
“我有钱,想去哪去哪。”
姜闻,有钱。
“倒是你为什么在这,你公司完全在另一头吧。”姜闻问到。
“我今天不是很想上班啊。”
“理由是什么?骗你老板的。”
“我今早想起了以前的错事,想去教堂忏悔。”
奇流善于自我欺骗。
“这他能接受?你明天就要被开了吧。”
“我也没有办法啊。”奇流叹了口气,对着姜闻说道,“你知道吗?你就是我的最后保险。哪天混不下去了,我就找你结婚。”
奇流,脸皮很厚。
奇流与姜闻是从小开始的好友。高中时候因为两人亲密的关系,姜闻的名字加上他的精神状态,奇流被取了个“师爷”的诨名。也有人叫他“马邦德”。他自己倒也不抗拒,只是在和姜闻对骂的时候,会管自己叫县长。
“要去教堂吗?”姜闻问道。
奇流当然不会去教堂。
咖啡店里人很少,飘荡着咖啡的香味。早晨咖啡师正在研磨咖啡豆。这是相当好的一处咖啡店。奇流喝着果汁,看着店内的电视。
电视正在播放早间新闻,国内的国外的,好事坏事都从那位穿着深色西装的女播音员的嘴里娓娓道来。
历史上从来没有那个时代的人类能够了解这么多世界上的事。有关无关暂且不说,恒沙数的事件,光是“知道”就让人发疯了。
低头调理咖啡的咖啡师突然抬起头来。他把电视转到了本地频道。
本地频道倒是没有什么战争瘟疫地震海啸一类的新闻。只有偶尔的刑事案件以及大多数的民事纠纷。
瓷城是个二线城市,四季分明,人口不多。因为得天独厚的地理环境,这里汇集山珍海味,常有食在瓷城的好名声。
穿城而过的灵江带来凉爽的天气,美味的河鲜,以及偶尔漂来的尸体。如同电视里正在播的那样。
新闻里的尸体从上游漂了下来,结果被桥墩卡住,没能流走。在一个清晨被晨跑的大爷发现。
“晨跑,果然不好啊。把大爷吓一跳。”
奇流发出懒狗的声音。
姜闻趴在桌子上喝着咖啡。
“刚才跑过的那个男的。我听到他说的话了哦。”
“啊?”
“我说我听到他聊电话的声音了。”
“哦。”奇流想了一想,“那要玩一下小时候的游戏吗?”
“嗯。”姜闻头也不抬地说道。
“那么,他说了什么?”
作者:贩卖机
备注:_(:3」∠)_本来月初想写个背叛了高中时期的自己成为无聊的大人的人的同人。
_(:3」∠)_但是没写出来!
_(:3」∠)_所以写了这个。
_(:3」∠)_应该是所有打工人的愿望了吧。
_(:3」∠)_希望公司自己爆炸。
评论要求:笑语
这是个开局同样平庸无奇的周一。
早上7点25分,苦逼打工人小施的眼睛在闹铃激烈的咆哮声中不情愿地睁开,而大脑则依然处于半睡半醒的状态。
书柜上养了快有两年的蜥蜴正精神十足地扒擦着饲养箱的外壁讨要它的大餐,于是小施便把旁边小盒里最后几只蟑螂连着盒子里的残渣一股脑地倒进饲养箱。
明天网购的新饲料蟑螂就该寄到了,他收件地点一向是填在公司的,下班时得记得顺便带回家来才行。
真麻烦,不想上班。
小施在心里嘀咕着,给自己倒了杯水。
秉持卡极限操作的惯例,他从来都是拿白水当做早饭,喝完直接上班去的。然而由于周一debuff加持下的失智状态,一杯水有一半被他倒在杯子以外,沿着桌沿一直流到地上,而后又让他一脚踩了进去。
“咕嚓。”
踩入水中的触感从脚底迅速飞入大脑。
小施的大脑勉强清醒了一点,抬起脚,袜底已经湿透。
一双袜子在滴水,两双袜子没干透,还有一双刚踩了水。比起只穿一只袜子的选择,小施倒是更倾向于直接摆烂,直接穿着湿袜子去上班。
算了,就这样吧。
只是才刚出门十分钟,小施就对这个不清醒下做出的决定万分后悔。
水分充足的袜子黏哒哒地粘在脚底,这让他走起路来极不顺畅。他甚至感觉得到充满了水分的鞋内随着他走路发出噗哒噗哒的声音。
早知道,就把袜子脱掉了……现在可好,变成行为艺术了吧。
大概是穿着湿袜子走路。还在走神的后果,小施一脚就撞上了正挡在人行道中的小推车,小推车里的土豆撒了一地。
“对不起,对不起。”小施连忙向一旁小推车的主人道歉。
“哎呀没事,没事,你们年轻人啊就是急躁,不要急嘛……”
一边应付着老人家絮絮叨叨地讲述着人生经验,一边快速捡起滚一地的土豆。
什么从容不迫的人生经验,我可是要迟到了啊!
小施内心咆哮着冲进地铁站。
只可惜由于他一贯以来的卡极限时间操作,车在他的眼前关门,开走了。而接下来的一班车则要十分钟之后才来。
小施理所当然的迟到了。
不知该说他对时间的把控力是超强还是糟糕,他迟到的时间也是刚好的十分钟。
真不错。
办公桌上如预料中的一样放着几份文件,小施随便翻了一下便连同笔记本一同挪到角落里去。并没有特别紧急的任务,工作也不会自己长腿跑掉,就算是边摸鱼边做也没有任何问题。小施对自己死线滑铲的水平相当自信。
而当他悠闲地摸鱼过大半天,整理桌子的时候,发现笔记本下压着一张手写便条:
紧急!!!
顶头就是这么两个大字,还用笔画了好几道着重线。
要命了。
留言的内容是一件今天必须完成的工作,看时间是早上写下的。小施估计,是因为今天迟到与前来交代工作的同事刚好错过,同事便留了便条。
离下班时间只剩一个小时,小施匆匆检查了一下工作量。这可不是赶工一小时就能做完的程度。没办法,只好留下来加班了。
要是早点看见就好了,小施不由得痛恨起今天摸过的所有的鱼。他恨不得学会大时间回溯术把摸鱼的时间都用来赶工。
这工作一做就做到了晚上九点多。
小区楼下多了个没见过的夜宵摊。小施决定在这里把晚饭解决一下。
“老板,多加辣!”他说着一口气灌下半瓶冰可乐。
然而才吃过不到一小时,小施就感觉肚子里面在翻江倒海,还发出咕噜咕噜的响声,仿佛有什么东西就要喷射而出一样。没办法,他只好扶着肚子前往医院。
“急性肠胃炎。
你在xx小区那个新开的夜宵摊吃东西了吧。”
“你怎么知道?”小施怀疑这位急诊科医生有当半仙的天赋。
大夫一乐,朝旁边一努嘴,“看到没,那几个人也一样。”小施回头一看,旁边输液室坐着四五个人,苦着一张脸,一手按着肚子,一手挂着输液瓶。他很快便也加入了他们的行列,一同吊着瓶,输液室厕所两头跑,一直折腾到天亮。
而由于这个突发事件,小施成功获得了三天的病假条和两盒药片。
原本还以为是领导和同事良心发现,完全没受到电话打扰睡了整整两天的小施直到周四才发现,他的手机早就没电自动关机了。等他充好电,开机,果然等着他的是一堆未接来电,短信以及微信。而且大多数都是来自同事。
肯定是工作上的事情。小施决定放着不管,直到他再打回来。
工作嘛,能拖的时候当然还是要拖啦。他回头去逗蜥蜴,它正半醒不醒的趴着晒下午最后的一点阳光。
啊,对了,饲料,记得是周二就寄到公司……
咯噔。
万一……
算了算了,周五还是要去上班的。到时候也不是不能拿。
小施立马打断了自己脑内那个不怎么好的未来猜测。
没多久被同事再次来电话吵醒。果然的先问了他两句身体就谈到了工作。
“……哦,对了。你明天不用来上班了。”
“啊?”
“嗯。对。你不用来了,公司炸了。”
“啊???”小施完全没能理解同事说了啥,明明每个字都认识但连起来却完全不明白。
“炸了???”
“对啊,炸了。昨天不知道哪里跑出来很多蟑螂,跑的到处都是。公司里今天找了灭虫公司去喷药。好像是电线被蟑螂咬穿了吧,又加上喷雾里有什么成分。结果就这么炸了。”
“不过喷药时候东西都搬走了,人也都出来了。所以倒没啥大事。就是这段时间得在家办公了。”
同事叹了一口气。
“但是到底哪儿来的这么多蟑螂啊?”
小施看了眼书柜上的蜥蜴,没敢说话。
我要是说,这都是因为一只湿袜子,你会信吗。
当然。这句话他并没有说出口。
1、
克里斯·格里菲斯在五岁前最大的乐趣,就是幻想他的邻居究竟是什么样的人。他有一个坏毛病,趁父母不注意的时候,偷偷翻过自家的围栏,溜到隔壁家的院子里,然后在那棵巨大的紫杉树下荡秋千。那秋千造型精美,材料结实,据说已经有十年没人来保养过,却依然牢固稳当,而这十年间,树的枝干也愈发粗壮,树枝遮天蔽日。
除此之外,这里和镇子上那些寻常的小屋没有任何两样,红屋顶,白墙壁,门廊用白漆刷好,门前吃草地郁郁葱葱,只是门窗紧锁,窗帘紧闭。克里斯注意到那是些简单却华美的丝绸,用细密的针脚绣上他说不清道不明的优美图案,透过其中两片没有拉得那么严实的窗帘缝隙,他看见那屋中有一台梳妆台,那不是一个公主能够配得上的,高贵庄重的样式,没有一个年轻女孩能够承担那么沉重的纹饰,起仿佛童话中女王的梳妆台。
如同一位女巫隐藏在都市中。
五岁那年他最大的乐趣结束了。隔壁的屋子终于迎来了它的主人,但是并不是他想象中的女巫,而是一个男人,一副标准的美国海报里才会出现的样子,湛蓝眼睛,金子长发,还有健硕的身材和英俊的外表,是那种从你身边走过男男女女都会回头的类型。
转天男人便亲自上门,送上亲手做的烤肉表达问候, 克里斯这才算看清,男人大块的肌肉几乎要将那件可怜的上衣撑爆。
“哇哦,你们的孩子很可爱。”
“谢谢,不过他有些怕生。”母亲将他从墙角后拉出,“克里斯,来和奥丁森叔叔问个好。”
“叫我哈罗德吧。”男人蹲下来,但是视线依然比瘦小的克里斯高上了一头,“你好,克里斯。”
2、
在几年的好奇之后,小克里斯终于有机会能够一窥“魔女”的房间。好心的哈罗德叔叔为他保留了荡秋千的乐趣,而格里菲斯太太很高兴在学校和社区之外她有了个可靠的地方供小克里斯玩耍。小克里斯对此没有异议,也不能有异议。
在一个盛夏的午后,他被母亲送到奥丁森家的门口。透过大门看去,阳光舍弃了客厅,家具精致的边缘和花纹在阴影中扭曲变形,成为某些他不敢辨认的东西,发出若隐若现的沙沙声。而在黑暗的尽头,奥丁森先生将一头金子般的长发系成马尾,正在厨房里忙来忙去。
小克里斯被母亲推入屋子,大门在他身后砰地一下合上,在母亲渐行渐远的脚步声中,他哇地一声哭出来。
一个魁梧的身躯靠近他,轻柔地将他抱起:“怎么了孩子?”
小克里斯答不上话,只有哭,恐惧的惯性依然残留在他的脑海里。
“我明白了,你怕黑是吗?”哈罗德抱着他穿过客厅,径直走进厨房。沐浴到阳光的那一刻,小克里斯停止了哭泣。
“哈,抱歉,我的宠物这几天生病,见不得阳光。”哈罗德将克里斯放在高脚凳上,从桌子上拿下一块曲奇递给克里斯,“下次你再来她应该就好了。”
克里斯看着阳光从他的金发上滚过,最后停留在他硕大的肌肉上,于是克里斯忍不住嘀咕道:“但是……黑暗真的很恐怖。”
“那是当然。”哈罗德背对着他,用力将碗中的蛋液打发,“黑暗里我可什么都看不见。”
这让小克里斯忍不住兴奋起来:“你也怕黑吗?”
“当然,黑暗里什么都可能有。”
“但我看不出来。”小克里斯嘟起嘴,“你一定是害羞了,你一定在骗我。”
“为什么?”
“妈妈说男子汉不应该胆小,我应该为此羞愧。”
哈罗德放声大笑。
“这是我们男子汉的事情,别听她的。”他转过身来,面对着克里斯,手上动作依然不停,“男子汉当然会恐惧,但是男子汉不会退缩。”
“不退缩?”他的小脑袋无法理解其中的差别。
“我也怕黑,每到夜晚,我就会感到绝望和恐惧,就好像黑暗中有什么要把我吃掉。”哈罗德比了个怪兽的脑袋,小克里斯睁大了眼睛,“但是我不会躲起来,如果那怪物真的袭来,我一定会打败它。”
“她会陪着你吗?”
“她?”
“你的宠物,你刚刚说她生病了。”小克里斯一脸认真,“我能看看她吗?”
“她是个温柔的大个子,但恐怕她会吓到你。”
“我不怕的!”他叫嚷起来,“我才不怕。”
“好好好,知道你不怕了。”哈罗德从抽屉里翻出手电筒,牵着他从高脚凳上下来,两人一起走进昏暗的客厅中。这次克里斯看清了,在客厅的一方角落里,放着一个巨大的半透明收纳箱,高度足够和克里斯的身高持平,相当现代的风格和周围复古的装饰格格不入。
“她应该刚刚睡醒。”哈罗德从上方照下去,克里斯也探出头去。
一条棕色的巨蟒安静蛰伏在箱子里的木屑中,枕着自己繁复的花纹慢悠悠地打哈欠,察觉到有人接近,巨蟒吐了吐信子。
克里斯伸出手,巨蟒对于贴近的热源有些疑惑,但随即还是抬高脑袋贴了上去。冰冷光滑的鳞片贴上来,他噌地一下收回手。
“她碰我了!”克里斯兴奋地宣布。
“看来她相当喜欢你。”
3、
小克里斯七岁时,妈妈给他生了一个弟弟。
“来看看他,克里斯。”格里菲斯先生和太太招呼他。克里斯站在哈罗德身边,不知所措,一如他昨天半夜被临时送到哈罗德家中时。
“去看看他,克里斯。”哈罗德的手掌轻轻抵住他的后背,“以后你们就是兄弟了。”
“兄弟?”克里斯抬头看他。
“那是能和你共患难的人。”
共患难的第一个意思,就是分走所有本该属于你的东西。克里斯吃着这周第十五顿冷吐司,从冰箱里拿出的吐司又冷又硬,他的一颗乳牙松动了,只要一碰就会钻心地疼,他只好用里面还算完好的牙,就着水一点一点磨。
格里菲斯太太的摇篮曲从楼上传来,伴随着大量节奏轻柔但意味不明的语气词。那个房间,克里斯记得,还有他最喜欢的唱歌小熊,可惜它现在是那个婴儿的了,他被勒令不能拿回他的小熊,“男子汉不需要小熊,但是你的弟弟需要。”
也许他该去帮哈德森太太捡报纸,她是这一带出手最阔绰的人,半年他就能再买一只唱歌小熊。正想着,突然他嘴里一阵剧烈的疼痛,紧接着是铁锈的气味和一颗硬物,他连面包一起吐出来,在这一堆湿哒哒的红白混合物里翻找,最后找出一颗樱桃核大小都没有的乳牙。
克里斯跑进厨房,从冰箱里拿了一袋冰,直接按在脸上,当口腔里最后一丝铁锈味也消失之后,他伸手进去,在下牙龈上找到了那个断掉的牙根。硬物和软肉摩擦手指的感觉异常怪异,但是现在乳牙已经下来了,他还有什么好怕的。
克里斯捧着那颗牙,在自来水下洗净,然后他走出门去,外面的天气就和他现在的心情一样好。小克里斯掂起脚尖,用力地仰起头看向房檐,他比划着,在家里的草坪上不住后退,直到找到一个他满意的距离,然后,用力向上甩动手臂——
现在他独立完成了这一切,连阳光都更耀眼了些。
4、
“我不高兴。”
克里斯瘫在哈罗德家的高脚凳上。
“我记得现在应该是你的西班牙语课。”
“那个早就结束了。”
“你不回家?”
克里斯发出一声含糊的哼哼:“麦克那小混蛋天天跟我过不去,我不想回去。”
哈罗德在他对面坐下:“打回去试试。”
“打过,被我妈骂了。”克里斯的声音更小了,“有时候我真的怀疑我是不是她亲生的。”
“那就和她大吵一架吧,只要你开心就行。”“我可不要,那样她就更有理由在外面说我的坏话了。”
说完他更加放肆地趴在桌上,哼着荒腔走板的调子。哈罗德没有再说话,屋里一时只有他喝茶的声音,克里斯的歌声,以及耶梦加得翻身的沙沙声。他到现在都不敢相信竟然真的有人管自己的宠物蛇叫耶梦加得。
他隐瞒了哈罗德这段时间一直头痛的事情,他只当是课业太重睡得太少的后遗症,每天往嘴里扔两片阿司匹林凑合应付着。反正和妈妈说了她也不会太在意,去医院的话自己还得自己去排队,没那个时间。
觉得有些扛不住的时候,他佯装有些劳累,告别了哈罗德,慢吞吞往自己家里走。院子里的紫杉树依然郁郁葱葱,但是秋千在几年前就因为损坏被哈罗德以危险为由拆掉了。
克里斯躺在自己的床上,盘算着先睡一觉,等醒来的时候要是头不痛了,就继续写作业。反正他的成绩足够作为他的担保,一次两次不写也不是什么问题。他一直习惯于此,未来应该也会如此。
——如果没有隔壁传来的重金属噪音。
麦克最近迷上了死亡摇滚,而格里菲斯太太竟然真的就给他买了音响。他现在由衷赞美那些政府人士无限阉割孩子们能接触到的内容的行为,他不怪他妈,真的,他只怪那些让麦克接触到死亡摇滚的人,到底是什么精神变态才会让一个十岁的小孩接触这种东西。
克里斯用枕头捂住脑袋。
很烦,烦到想杀人……对啊,为什么不杀了呢……
为什么不杀了呢?
5、
哈罗德站在格里菲斯家门口,手中拎着一把锤子。他先敲了敲虚掩的门,在等待半晌依然无人回应后,推门而入。
室内一片漆黑,死寂充斥着整个空间,哈罗德扫视整个屋子,转身上楼。
踏入二楼的那一刻,血腥味骤然加重,哈罗德粗略估计了一下,三个人。二楼和一楼似乎没什么区别,死寂和黑暗,只有一个房间,隐隐透出光亮。房间里,克里斯证低头坐在自己的床上。
“你还是想起来了吗,巴德尔。”哈罗德,或者说是托尔,站在门口,堵住了他最安全的那条路。
克里斯对此的回应只是挥下手里的球棍,一条蛇尾从托尔身后猛然挥出,替他挡下了那根棍子。
“看看我们都衰弱成什么样了。”嘶嘶的声音自他身后发出,一个蛇脑袋搭上托尔的肩膀。耶梦加得探出头:“要是在以前,我们这会应该还在用刀剑厮杀。”
“你倒不用提醒到这个份上。”托尔嘟囔着,举起了手里的锤子。
“你是巴德尔,还是史尔特尔?”
他们不是神明,当他们的思维能够被人类所理解时,他们就已经和人类是同一存在。洛基是最早发觉不对的,在巴德尔出生前,光明就已经存在,巴德尔并非奥丁的长子,为何在他死后芬布尔之冬就迅速降临,一切的解释只有巴德尔带走了光明。光在他死去的那一刻便悄然变化,然而霍尔德早已被流放之荒野上,终日行走于黑暗中,无人再有能力阻止他。
光明,野火,灭世之火,他们三个的本质并无区别,这就是洛基能察觉到他的原因。他们注定了同生共死,只要有一个活于世上,剩下的两位也终要复活。
他们是那个上古文明最后的遗孤,穿越了漫长的岁月,他们追杀光明之神至今。
6、
警笛撕破这片社区的宁静时,托尔刚刚回到家里坐下,耶梦加得从他身上下来,绕在他的手臂上
“我始终怀念那些,耶梦加得。”托尔倚在他的藤条摇椅上,目光看向园中遮天蔽日的紫杉。耶梦加得将脑袋挂在扶手上,靠在他手边。
“宫殿中间也有这么大一棵树,我总是爬上去下不来,每次不是父亲就是叔叔把我捞下来……”
“到了那一天,海拉会来接我们吗?”
“纳吉尼法已经在路上了。”耶梦加得吐出蛇信,“我能听见她在船头的歌声,还有父亲的竖琴。”
“想不到他竟然也会来。”托尔捂住脸,“来检验我的成果吗,你能不能让海拉透漏一下他带没带他的法杖?”
许久之后,耶梦加得才再次吐信:“父亲没有那个心情,他的琴声很哀伤。”
“为你吗?”
“为我们。”
“我是没想到这一天这么快……”托尔嘟囔着起身,声音伴随着他走进房间逐渐远去,“房屋出售和转让的手续哪有这么快就能解决……”
“……我可以让他们在海上再等等。”
耶梦加得的声音淹没在紫杉树的歌声里。
作者: 夏获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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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日蛋糕】
【纽扣】
【腐朽的锁链】
【五朵卡萨布兰卡】
【一曲蓝调】
屏幕中的池子开始沸腾,其中混杂这无数生物的碎块,绿色,红色,更多的是棕黄色,无数暗沉的色块在翻滚。
“最重要的,是这盘早已录好的磁带。”用两只手郑重地将录音带放入一只老旧的播放器中,主任按下播放键。
【现实与幻想,一体两面。幻想是一次跳跃,带着梦和天真跃起,足以触及生命最高的进阶。直到我们落回现实,脚踏实地才意识到所谓残酷……】
池子中的骚动愈发剧烈,池中内容物高高上扬越过了地面,整间房子都开始弥漫一股又一股灰白的雾气,雾中似乎有无数肢体在舞动。即使隔着屏幕也能感受到振动,不亚于一场突入而来的地震,宛若站在导线即将燃尽的火药桶上。市长,24号城的市长,昨日才刚上任的市长先生,差一点就要转身逃离,所幸周围的工作人员足够镇静,抑制了市长先生的恐惧。
“简直就是地狱。”市长吐出一口气,才发觉自己的声音即微弱又嘶哑,嘴唇的颤抖久久不能平复。
“我们称之为【魔女的坩埚】,大部分时候,连我们也无法确定从中会诞生出什么。”主任向后撩起头发,拿起电子笔在终端上轻触,房间内的雾气被驱散,露出从中诞生的形体。
那似乎只是个裸体的人类男性,目光呆滞面容呆板。和刚刚声势浩大的一幕相比,这个结果似乎显得十分违和。市长以探寻的目光看向主任,她却只是笑着示意等待。
那个造物开始行动,它的行动让人想起机器的运作,精密毫无变化,但随着它的行动,随着它听着房间里播放着的节奏反复的曲调,随着它将房间内的一切信息收入脑中,沉寂的冰块开始融化,它的眼瞳开始转动,面庞开始生动。它走到摆放着蛋糕的桌子边,毫不在意上面的各种从池子里溅上去的秽物,捞起一块放进嘴里咀嚼起来。
此时市长才意识到真正的违和之处,它体型略大,像是人类放大了一圈的样子,同时非常干净,在这个到处都是粘液和污浊的房间里显却能不沾染一点。
市长看着它触碰纽扣与锁链,嗅闻花朵的香味,在一连串的行动后换上了一身人类的伪装。
“这一切,就像是一个仪式。有什么意义吗?”
“没有任何深意,唯一的意义就是让他取回人类的形象,规范它的行为,让它像人一样行动。”主任按动按钮,一套服装从房间顶部落下,吸引了那个生物的注意力。“他的原身应该是参与五十年前战争的士兵中的一员,那时候为了胜利,不管是怎样的手段都愿意尝试,变成和怪物类似的存在也是一种战斗的方式。这些花朵、锁链、蛋糕等等,对过去的他来说应该是无比珍贵的纪念吧,因此可以作为锚点将他作为人的部分唤醒。可惜长期的污染让它只能按照事先设定好的程序行动。”
它捡起衣服,开始用鼻子辨别气味,随后从喉咙深处发出一声低沉吼叫。当它穿衣服时,市长注意到怪物的身躯开始变化,让他想起妻子制作蛋糕时用到的面团,发酵过的面团——收缩与膨胀。当它穿上衣服时,衣服已经很合身了,或者说,它已经很合衣服了。现在,它已经完全像一个正常的人类。于是它像一个正常人类一样,拉开房间的门,走了出去。
“它不会……我是说,它看起来太诡异,太危险了。”市长连连摇头,他昨天才任职了24号城的市长职位,今天终于了解到了这座城市最黑暗的一面。
“它只对它的同类感兴趣,它是最棒的猎手。接下来它会在我们的引导下前往目标的活动区域,它有最灵敏的感官能力,其他怪物逃不过它的追杀。”主任抬手捏了捏眼镜框,“请冷静,市长先生。它对我们的城市不会有危害的。”
“竟然要把城市的安全托付在这种怪物身上。”
“不,我们当然不会将全部希望寄托在这个我们无法完全理解的东西上,为此我们才努力建立起一整个城市的防护系统,我们研究室不过是其中的一环。但是,市长先生,请仔细想想,在这片大陆的17座现存城市里,我们24号城一直能以最小的代价取得最大的成果,建立了最繁华的市区,每年因意外死亡的人数一直处于最低水平,这一切成就,都在于我们敢于冒着风险投入那些最危险的技术。一切都是为了更好的生存。”
“太危险了,应该尽量避免使用这个东西,我们不能依赖这种不可靠的防护措施。”
“为什么不能反过来去利用呢?我们有一整套完整的研究计划,经过六十年,三代人的研究,当我们借此制造出真正可控的生物兵器时,我们才能真正避免使用这个不可控的未知的怪物。”
池子上方骤然打开一个口子,随着狂躁的吼叫声,两头相互纠缠的怪物落进池子,溅起无数汁液。出门时不过是人类模样,回来时已经完全是野兽的模样,将猎物拖回自己的巢穴。两头怪物的撕打隔着厚厚的墙壁也能穿透过来,翻滚的体型几乎将整个屏幕填满。
“看吧!只需数分钟时间就能将潜伏在城市里的害虫揪出来,如此高效!这才是人类存活下来的希望!”主任的声音中蕴含着兴奋,或许她自己也意识不到这份狂热,远远超过科学研究的范畴。
只有市长惊恐地看着怪物拖拽着败者的尸体,缓缓沉入混沌的池沼之中,恍惚间似乎整座城市都将被这个小小的池子吞没。
神啊,过去我们费尽心力驱逐出去的怪物,如今却由我们亲手豢养。
(本来后面还想一半,但是怎么写也接不上,好苦恼。我怎么就这么僵硬啊啊啊)
作者:狐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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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湖人可以没喝过陇地“一碗楼”里最烈的酒,但不会没听说过“无曲剑”的名号。
有人说他至少已成名三十年,还有人说他只是个弱冠少年,传言纷纷,但有两件事人人笃定。
一、“无曲剑”的美,二、“无曲剑”的正直。
首先,人们通常不会用美来形容一个男人,似乎是用一个一文不值的优点掩盖他的人格的光辉,用赞美来轻贱,但这个形容在“无曲剑”那里是醒目的,更何况他还有第二个优点以衬托他的美。若说一个人正直,江湖人也不会太信,毕竟江湖是血的江湖,是天真愚钝浇灌泼洒出的江湖,是背叛的江湖,但正如人们笃信他的美,人们近乎天真地笃信他的正直。一个人若有了这两样,那他便是神。
项秋生第一次遇见他的时候,对这两点也深感认同。
夕阳溅血,京城荒郊半人高的枯草也溅血。
夕阳的血是大盗宏星子溅上的,她与项秋生交手了半柱香的时间,力竭亡于秋风刀下,被窃六年的神通玉现在正静静躺在项秋生怀里。项秋生并未舒展神情,只因此处还不停地溅血。
是雄狮的血,是豺狼的血。
人迹罕至的荒郊,此刻竟聚集了十几个人,错,应该说是十三个人,和一个人。
十三个豺狼虎豹般的白莲教人,一个铁骨铮铮傲然屹立的“无曲剑”郑武曲。
郑武曲的衣袍早已染红,虽是神情傲岸,可显然已撑不了多久。
“今日北镇府司指挥同知郑武曲在此,尔等伏诛”
他的声音已不像往日一般恢弘,但目光仍是睥睨。
换做别人,白莲教众会觉得他可笑,可面前的无曲剑说出这样可笑的话,他们却怎么都笑不出来,他们吼出声,扑向已气空力尽的无曲剑。
刀锋过处,秋风横扫,杜鹃声断,命消蒲苇。
郑武曲诧异地垂下剑锋,打起精神整顿衣袍,向项秋生一揖。
“素闻‘一诺无生’大名,今日一见,果真古道热肠,郑某佩服。”
“你却和传说中的不大一样。”项秋生打量了几眼郑武曲,抄着手和他扯闲篇,“有人说你年龄很大了,我看并不见得,都说你很美,那倒是真的。”
郑武曲的确很美,面相略带阴柔,气质却没那股子忧伤地矫揉造作,躯干线条流畅,筋骨分明,站在荒郊的枯草地里,无损亦刚亦柔的超越性别之美,男性和女性的优点都聚拢在一处,不得不说是造物奇迹。他年龄并不大,看起来可能刚过而立,这样年轻就能享誉江湖盛名,令人艳羡。
“郑某只是食官禄,尽臣职,受国恩的一介武夫而已,”郑武曲并不介意别人怎么说他,“江湖朋友人抬人,抬举多了就失了真。”
“你这人很有意思,”项秋生哈哈大笑,“不是江湖人?不知道上个月被你杀了的‘血满天’和‘鄱阳鹰’听到这话作何感想?被你缉回的韩王宝藏又该如何评判?”
“郑某只是奉令诛杀滋扰百姓,目无法纪的匪患,断不会因私人恩怨涉入江湖事务。”
“怪不得你这么神秘。”
“‘秋风刀,一诺无生’名头也足够响亮,世人传扬你一诺千金,为了完成诺言死不回顾,也绝不会背叛朋友。”郑武曲把话头引到了项秋生头上。项秋生不置可否,嘿嘿一笑“江湖上的人通常会这样褒扬自己,看你信多少了。”
郑武曲也笑了,笑的风清月朗,那股子官家“端着”的劲也没了,整个人平易近人了起来。
“那我说我也不会背叛朋友的,你相信吗?”郑武曲含笑问他。
项秋生点了点头,“一个人做官往上爬,终究会变成很多人嘴里的恶人,但你却还是所有人口中的君子,你这种人,不是大奸大恶,就是大能大善,为了相信世上还有好人,世人还没昏聩,我选择相信后者。一个正直的人,不一定不会背叛朋友,但一定不会背叛道义。”
郑武曲松散随意地陪项秋生坐在茅草堆上,解开飞鱼服,慢慢包扎身上的伤口,不远不近地跟他闲聊,他虽不在江湖,但对江湖事了若指掌,谈吐风趣得体,让人很难不爱。
待他包扎完毕整好衣衫,二人便要分别,项秋生思忖一下,从怀中取出一物抛给郑武曲,道,“你是刚杀了人的官,我是刚杀了人的匪,为了无曲剑下能活命,这东西交你了。”
郑武曲接过拿物件一瞧,脸色就变了,像是扔什么不干净的东西一样丢在茅草堆上,起身疾声问道:“你从哪里搞来的这邪尊玉!”
项秋生莫名其妙,这玉是刚从宏星子手里缴下的,宏星子六年前窃走了前朝丞相墓里的宝贝,就属这件最珍奇,郑武曲怎么可能不知道。
郑武曲沉声道:“这宝贝可能确是你说的神通玉,但已然沦为了邪教招引符。你看这玉一面是无生老母,背面是修罗鬼母,正面主生,背面主死,这种双面相,就是我家乡白莲教人信奉的天尊相。”
“邪教玉符,那至于怕成这样?”项秋生疑惑道。
“这不光是邪教玉符的问题,”郑武曲脸色煞白,眼角略微抽动,“是一个传说,传说白莲教天尊斩下恶鬼头颅,挖出碧色鬼眼,雕成招引符,于大劫之时附身其中。天尊降世,必有一生一死,天尊功德圆满之时,必带百万教众横扫世界”
项秋生摇摇头,“神鬼之说不足为信,有可能是前朝人为了保护丞相墓,放出的流言。”
“流言与否,我不知道,但据我所知,天尊玉符在这六年里已杀了不少人,只要有人遇到天尊降世,那无生老母所面朝之人能生,修罗鬼母所朝之人会死,没有例外。”
项秋生不言语,看向神通玉。暗淡枯黄的茅草堆上,碧绿的神通玉被暗淡的月光照耀,闪烁着邪恶的绿光。
云过雾遮,所剩无几的月光也消失了,可神通玉却绿得更肆意了赴,仿佛在嘲笑官家人和江湖人的胆魄。
“对不起,你说的这些我很难相信,”项秋生摇摇头,“也许你经常要剿灭白莲教,对这些掌故了解较多,但我不信神不信鬼,玉便是玉,你若不收,我自拿去当了换酒。”
郑武曲看着项秋生拾起神通玉,表情变得更难看了。
“你能不能……”他犹豫再三,终于张了嘴,可话说到一半,突然哽住,瞪大了眼睛。
血!
神通玉不知何时,染上了鲜血,可让郑武曲失声的并不是这个。
夜已深,雾更浓。项秋生拿着神通玉,猛地打了个哆嗦,就看见郑武曲腰间飞鱼服颜色深了一大片,下一瞬间,潇洒优美的公子人便如一滩烂泥一样倒了下去。
项秋生不敢相信自己的眼睛,他低头一看,他指尖挂着的神通玉,无生老母一面正朝自己,雕绘地栩栩如生的无生老母笑容邪恶,而另一面持杵的修罗鬼母正朝着倒下的郑武曲,杵上还犹然滴着鲜血。
天快要亮了。
“轻歌明月上,山河入高楼,不念故乡远,旧友到西洲……”
留仙花已贵为赤水镇第一楼的留仙楼老板娘,决计不会像五年前那样轻易露脸登台给食客们献唱,可今天来了个有趣的家伙。
说是有趣的家伙,也是晦气的家伙。
那人不甚高大,满身伤痕,脸上也被划掉了一大块肉,可那家伙喝的酒比今天其他所有食客喝的酒加起来都多,都烈,纵使留仙楼迎来送往,赤水镇上也没遇到过这么神奇的人。
更何况他还带了一口棺材。
是的,一口不错的棺材,打眼一看就知道是梓木,那人把棺材抗在肩上,大摇大摆地进来叫酒叫肉。留仙花一曲歌毕,满堂喝彩,他却似浑然不觉。留仙花冷哼一声,翩然下台,姿态万千地坐到了那人对面,棺材旁边。
留仙花问:“客人是从哪来,来我们这小镇做什么?”
留仙花问:“客人带着这棺材里,可是葬的有人?”
从没有人会三句话不理留仙花,故而留仙花两句没问出个声响,第三个问题就陡然尖锐了起来。
留仙花问:“客人带的棺材里,可是客官杀的人?”
项秋生木头似的表情终于动了,被削去一块肉,结了厚厚一层黑茧,已经皮肉扭曲脸泛出一丝叫苦笑的东西。他对留仙花轻轻说,“是我杀的,也不是我杀的。”
一诺无生,一诺无生,会杀了朋友,也会自杀,可他总会信守诺言,决不背叛,他来到了郑武曲的家乡,赤水镇。
(tbc、挺喜欢这篇写出来的风格,应该会继续写下去)
作者:段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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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你许诺永远时,至少应该拥有实现永远的能力。”徐燕说。
我仔细地回忆了一遍我们相知相识的过往,才回过头,谨慎地问道:“我没对你说过永远吧?”
她冲我翻了个白眼:“你太破坏气氛了。”
“你才破坏气氛吧。”我回以一声嗤笑,“别搞得好像咱俩在演什么苦情剧一样。”
她坐在我们一起买的桌子上,没有说话,晃了晃腿。我又瞥了她一眼,问:“桌子怎么算?”
“你不是回老家吗……”她本能地接话,回过神来,音量突然拔高:“到底为什么是你回老家啊!”
“为什么不是我回老家?我在家有车有房还有人脉可拉,回去过得可好了。”我说,开始给手底下的箱子封箱。
我其实不是很能明白她在介怀什么。
我们不是情侣。但多年来除了不上床不接吻以外,和情侣也没什么两样。我们同吃同进,无话不说。她的同性恋朋友,几乎每一个都会把我们误认成情侣。我真的想说,拜托,尊重一下两个单身女青年纯洁的友情啊!
很久以前,在她还没意识到自己更喜欢同性的时候,我们曾经在玩笑时约定,如果将来我们都单身,就一起养老。
她说这话时的语气很轻浮,我当时看待未来的态度也还轻松随便得很,因此毫不在意地答了:“好啊。”几年后她旧事重提,问我想不想和她合租,倒把我吓了一跳。
不过,坦白说,几年同居下来,我已经完全适应了这一状态,有时真的觉得我们会一起到老了。
直到年初,我们各自回老家过年之后再聚首,她说她去相亲了。她说她可能要结婚了。
消息来得太过突然,我一时都不知道该说恭喜还是提醒她留意对方为人,最后傻乎乎地来了一句:“还好你和你前女友已经分了。”
她原本表情有点忧郁地搅和着咖啡,闻言朝我翻白眼:“那都是多少年前的老黄历了?”
我想说其实我一直以为你和你的一个朋友在玩暧昧。最后只是笑。我自己没什么机会看到自己的表情,但很多人都说我这么笑很蠢。
我以为她会笑,但她好像很伤心,脸上没有表情,眼睛盯着一个地方就不动了。过了半晌,我笑得脸僵,有点尴尬地收敛了表情,才听到她低声说:“对不起。”
“有什么对不起的……”我有些不解,更多的是不知所措,转而问道:“那你要回老家吗?”
“不回。”她叹了一口气,“他,那个男的说他想去我们那边工作。”
“这样啊。”我点点头,心想还挺体贴,却沉默了下来。
这之后……其实说不上是因为她,但肯定是受她影响,我终于辞职,准备回老家。给出的理由是照顾父母。她不信。
本来她就在慢慢收拾东西准备随时走人,没想到最后是我先走了。
徐燕无聊地晃着腿,结果一脚踢到了桌腿,龇牙咧嘴地蹦下来捂着脚。我笑得有点头疼,半晌才停下来:“小心点啊。”
她幅度夸张地朝我翻白眼,表情凶狠。
我继续笑嘻嘻:“所以说少emo,想东想西的,这不就马有失足了?”
她瞪我:“所以说和你讲少女情怀就是白费功夫,你这人没心没肺的。”
“可是人有悲欢离合,这种事情我们早就知道了啊。”
她沉默了半天才说:“知道归知道,但有时候还是觉得……好像我背叛了你一样。”
我只好又支棱起来安慰她:“你要这么说,辞职回老家的我才是背叛的那一个吧。”
她皱着眉头思考反驳的话,我赶紧加快语速:“所以说别惦记谁对不起谁了,一期一会的缘分,有过就很好了。”
半晌,她闷闷不乐地说:“你还真是看得开。”
我松了一口气,转身去看卧室里还有没有遗漏,心想,因为我不在乎啊。
“因为你不在乎吧。”她说,“你一直都是这样……”
我没有回头,突然有些好奇她希望我在乎什么,但她什么也没说。
我粗略地扫过一遍房间。她蹦进来问我:“晚上一起去吃饭吗?”又是一副精神抖擞的样子了。
但是很可惜。我抱歉地摇头:“我约的四点的车。”
“这样啊,结果连顿散伙饭都吃不上。”她说着,笑了笑,好像觉得事情很有趣。
这件事情我也无可奈何,只能干巴巴地开空头支票:“以后总有机会的。”
“嗯。”她笑着说。
把最后一件行李也搬下去之后,我站在楼道里,回头对倚着门框的她说:“谢谢你。”
她看着我,眼睛一如既往地明亮。
我说:“再见,徐燕。”
不会再见了。唯独这一点我们心知肚明。
这是我的责任。
理所当然地享受着她的热情,却不肯付出爱情的我,最后被她抛下也是合理的吧。
即便我如此无理取闹地心怀怨恨,却还是假装自己毫不在意。她是否明白我的心思呢?我觉得她知道,只是……最后一次纵容我吧。
我只是不明白。她为什么会觉得是她背叛了我呢?明明我从始至终,没有一次主动选择了和她站在一起。
*在严肃的世界观里郊游。
*小学生流水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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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在最快的时间内回到纳塔城,凯恩选了一条横穿森林的捷径。不知道是不是农场赠送的暗月祝福起了作用,在森林里给摩尔德找地方休息的时候甚至挖到了一把样式老旧的匕首,传统,且好用。看起来是哪位不知名的前辈丢在这儿的。
有了趁手的工具,两人在森林里捕猎小动物,沿着河流顺利前进,再过不久应该就能走出森林看到通往纳塔城的道路了。同路有时也有其他猎人,凯恩都让摩尔德假装自己是残月血族来避免同行找麻烦。如果是血族,凯恩就假装自己只是个血仆。
这看似一帆风顺的郊游终于在那一天戛然而止。
两人白天都睡着,等到太阳消失,才睁开惺忪的双眼开始赶路。但此刻,他们不太确定自己是否还在做梦。
“你有听到吗……好像有什么声音……”
摩尔德打着哈欠,往声音的方向缓缓走去。
“摩尔德?”
摩尔德似乎没有听到他在说什么。
“喂!”凯恩连忙拽住自顾自往前走的摩尔德,然而他突然抱起了头,大喊着:“好吵啊头好痛!”
没等凯恩怀疑他是不是碰瓷,自己的脑中也出现了尖锐的回声。
“……好吵啊!”
这声音不知为何令他想起在小夜曲的那一晚。打斗的声音在穹顶内回响,如果有人发出叫喊,那声音就会在小夜曲内久久不散。如同他此刻的脑海,刺耳的声音一阵一阵在里面扩散又弹回,在循环往复中渐渐平息。
等到声音消失的时候,两个人抬头看了看捂着脑袋站在山洞口两米处的对方:“你也听到了。”相处这么久之后,一人一鬼终于异口同声了一次。
“怪吓人的……”凯恩收拾了一下行李,“幸好现在安静了,我们走吧。”
月色透过枯枝洒在地上,夜晚的森林静得只有风声。两人小心翼翼地赶着路。偶尔感觉到那奇怪的声音又来了,但似乎不太影响前进。
时不时有鸟儿经过,叫一两声,或是还没有冬眠的小动物,细小的爪子在枯叶间穿梭。
老练的猎人自然是认得方向的,然而大半夜过去,凯恩停下了脚步:“……刚刚来过这儿了。”
“哈?认路不是你的强项吗?”摩尔德摸着下巴大声嘲笑了起来。
“小声点——”凯恩一把捂住他的嘴。摩尔德毫不示弱一口咬了下去。
凯恩立刻连打带踹,然后变成两个人的厮打。
打到一半的时候,那个可怕的声音似乎又开始了。两个人又纷纷抱着头瘫在地上。
“你们……没事吧?”
一个有些熟悉,但本不应该出现在这里的声音响了起来。
凯恩撑着身体,努力看了看面前的人。因为刚才脑子里的声音太响了,他完全没有注意到有人靠近。他甩甩头,试图把似有似无的尾音快速甩出去,定睛一看,竟然是之前不见了的帕尔默神父。
神父提着一盏旧式的油灯。火焰在寒风里摇曳着几乎快要从破碎的灯罩里逃逸出去。抽象的火光和月色把他的脸照得凄凄惨惨。
摩尔德这个时候也清醒了,还不忘对着凯恩的胸口补了一拳。
“噗呃——住手你!……帕尔默神父怎么在这里?”对着摩尔德举手认输的同时,一肘把他挤开了。
“我在赶路……听到这边有动静,本来想躲起来的……但是借着月光看到你,就在想……你们需要帮忙吗?”
“真得庆幸路过这里的是好心的神父!我们正要前往纳塔城,神父您是要赶往何处?也许我们可以同路。”
“我要去教会通知他们湖骸的事情!”
“这样啊……那在离开森林之前应该都是一个方向的。”
而正在两人进行着友好交流的时刻,摩尔德仿佛发现了新大陆一样对着帕尔默神父上下其手。帕尔默神父开始左躲右闪。凯恩满脸疑惑地看着他们。
“请不要这样!月鼠们会害怕的!”帕尔默神父捂住胸前的两只小动物。
……摩尔德果然只会对吃的有反应。
凯恩只能提着他的后领子让他和神父保持一定距离以便对话继续进行。
帕尔默神父一脸惊魂未定地往后退了一步:“这位是……?雇佣你保护的残月血族吗?”
凯恩挠了挠头,用一贯的说法应对了过去。
最终三人决定暂且同路一段。当然摩尔德并没有在乎是否多一个血族同路,他只是对神父怀里惴惴不安的两只月鼠非常有兴趣。
凯恩走在两个血族中间。他对两个弱小月鼠的担忧,远远超过了对于自身,对于这趟旅程的担忧。
事实上,帕尔默神父加入之后,尽管路上也经过了看似危险的血族的营地、其他猎人和湖骸战斗的场景、还有三三两两从纳塔城逃出来的普通人,三人的路程竟然真的顺顺利利,不知道是不是因为被幸运之物祝福着呢……只是从人们口中得知的纳塔城的情况并不算好,凯恩只能加紧步伐。
在临近纳塔城的路口,帕尔默神父与他们道别,还嘱咐了半天让他们注意安全。摩尔德对月鼠很不舍,凯恩用“之后去农场给你弄一些来喝个够”哄了他好一会儿,他才愿意继续跟着走。同时,自己身上的一些不适,似乎也开始显现了……
要求:随意
我们厂里有两种班:一个是我做的通勤,早八晚六;一个是倒班,晚七早五。这么上了四五年的班,有些人从来没碰过面。
我们办公室专做对外的财务,头头是个泼辣豪爽的女人,都叫金姐。办公室还有三四个姑娘做会计,都是精明跳脱的性子,很好相处,偶尔也嫌吵闹。厂里别的男同事都羡慕我在这办公室,我也不好说,每每只有苦笑搪塞。
金姐年纪不算大,但做事极为妥帖。不光是我们这些经她料理照顾的对她依赖,领导也重视金姐的本事,又是职称又是提干的,给金姐的名字下面挂了不少实实在在的荣誉。我们私下聊天,说是没点酸溜溜,那也不可能;但是自己确实也做不成金姐那样,又有什么好嫉妒人家。同办公室的小孟会计就讲过,她比金姐晚一年上班,本来心气高,专门去抢做招标的活,没想差点搞砸了;后面还得是领导把金姐换去救场。小孟会计去年结了婚,生了一个顽皮的女儿,现在与老公忙得灰头土脸,每天只等下班了。
这天我打好了几张单子,准备拿去找领导签字批示,刚站起来就听金姐喊我,让我顺路把什么材料一并带去。我一瞧,不过是个补填的报销单,往常是月末才用。我说今天怎么突然……金姐打断我,说领导要的。
我走去楼上签字。领导问我,今天还有什么急事要忙吗?我说单子签完暂时就没什么紧张的了。领导说,那先别下去了,跟着去小会议室开个临时会议,算是凑个人头。
小会议室里烟雾缭绕。我找了个最远的位子坐下,向旁边的二把手偷偷问是什么事?二把手看我一眼,把烟从嘴上移开,压低声音说,不是好事,本来这种会要每个办公室出人代表的,老头估计不好意思叫小金。我心想,是什么事还能不好意思叫金姐?
老头就是叫的领导,今年头发已经全白了。领导挟着他用惯的小号破笔记本进来,随手甩上门坐下。二把手从烟盒里挑出根中华,往领导面前一抛;领导笑骂了一句,捡起烟自己点上,开始念通告:某年某月某日几时许,我厂职工金xx于xx路某某足浴店消费600元……
在场几个年纪大的哈哈笑起来。我扭头看向二把手,这老技师也在笑,叼着的烟头扑扑地往下抖着灰。领导也在笑,说了句安静,又往下念:……用于店内女技师手淫服务,结账时xx路派出所进行扫黄打非排查行动,予金xx拘留x日,x元罚款……
我又看看二把手。二把手睨我一眼,我低声问金xx是谁?二把手也低声道,是倒班的,你不认识,但是是你们办公室小金的爸爸。
我吃了一惊。领导本来在叫二把手的外号,见我们正在说话,便收了笑意,说:叫他来是他们办公室都是小女孩,这小金呢,她也不好看。听听就行了,回去别乱讲。那小姑娘呢,也不好听,也不要给她们说。
二把手说,大家都有数的,不会乱说。
旁边两个工程师也跟着说,又不是好事,谁也不会多这个嘴的。
回办公室的路上撞见了做技术的小刘,嘴里还念叨着测试数据,一身油污。他刚做了爸爸,为了宝贝女儿,一改往日的偷懒耍滑,满心都是要赶紧挣个高级出来。
小刘见我是从四楼下来,好奇问了几句。我刚说了句领导找去开通告的小会,小刘就乐了,说是不是金老爷那事?我说你怎么知道。
小刘说,咱们厂里就这么多人,谁还不知道这个呀。你是不认识咱金老爷,明年就六十了,这老当益壮……
我也忍不住乐。小刘撇嘴,说,会计一办公室,老头特地喊你去,看来也是觉得难看,可不敢给那群小姑娘知道。你说这金老爷是怎么想的?
我说,金老爷好像还是金姐的父亲。
小刘叹道,也不知道会不会影响金姐。
我说,金姐上半年才得的提干呢,公示期还得几个月,还不稳当,也不知道会不会对她有影响的。
小刘说,我倒不是说金姐提干这事,你知不知道金姐要结婚了?
我愣了愣。小刘又说,金姐虽然说干活好,人长得也漂亮,到底三十多岁了,找到个老公不容易。你看金老爷这爹,不是给闺女找事吗?
我说,金姐知不知道这事?我记得金姐说她从家里搬出去住了。
小刘说,通告都贴在宣传栏里面,虽然谁也不看宣传窗,保不准金姐恰巧路过了扫一眼呢。再说了她亲爹蹲派出所好几天,她真能不知道?
我叹气,说金姐也是难,怎么有个这个爹。
小刘瞥我,说,金姐是倒霉,但是金老爷不也一样是倒霉吗?怎么就遇到扫黄打非了呢。你说这人背运那是真背,老司机开这么老多年破车,就这回翻船了。
我听着总觉得不像好话,但我嘴笨,一时也回不来什么话,只说自己还要回去打单子,就匆匆下楼了。
年关岁末,财务这会儿的活总是最多的。就是孩子还小的小孟会计,也不得不挤出时间跑来加班。我们几个未婚的觉她辛苦,好说歹说帮她分了活,劝她按点下班,说小孩还是要紧。
跟我们这群手忙脚乱的货色不同,金姐依然是那副游刃有余劈波斩浪的样子,手底下几叠凭证,照样有条不紊,甚至还得空给我们煮些花茶。小方会计边敲键盘边哀叹,说金姐你怎么还能这么高兴?金姐笑道忙过这一阵我可就要去休婚假了,你们讲我开不开心?
办公室里一片艳羡不满。金姐等我们声音小下去,又说:咱们都加油,我要了两个礼拜假的,婚礼还得回老家办;这一通的活得你们跟我一起加紧,不然下个月你们抓不到我来做扫尾了。
我问,金姐下个月都不在阿?
金姐说,怕什么,有事再给我打电话呗。
小方会计说,金姐少有这么长时间不在厂里,见不到金姐,心里还有点虚呢。
金姐乐了,说你们少在这给我架,我可两三年没休过年假了,下个月谁也不准喊我回来,求我也不行!
办公室里又是一阵嘻嘻哈哈。
金姐的婚礼办得低调,厂里谁也没去。只是突然来了位红光满面的师傅,长相很可亲,讲话十分客套,说是送金姐的喜糖来的。
我们道了谢。小孟会计活络,首先向那师傅说恭喜,叫他金师傅。我们转了个弯,也学着叫金师傅,跟他说恭喜。小孟会计跟他寒暄,说金师傅一向都是晚班,今天白天也不休息了,匆匆地来分喜糖?金师傅满脸喜气,说这是金姐特意交代了,要专门送来她办公室的,又说等金姐休假回来,要喊我们办公室一齐吃饭的,教我们一定腾出个周末来。我们连忙说好。
等金师傅一走,我们办公室便静下来,只有些各自打字或拆喜糖盒子的声音。倒是小孟会计出声惊喜道给我们的喜糖更多一件什么好东西,说要带回去给她女儿能吃。我说我不爱吃这些,这盒也给你家小妹呗?小孟会计道了谢,喜孜孜地走来拿去盒子。
我坐在自己的位子上,盯着摊开一桌的发票凭证发呆。金师傅一进门就知他是金姐的父亲,两人都是周正的窄脸,鼻梁稍拱,脾气也是同出一辙的豪爽大方。金师傅头发只是花白,浓眉上有几根长寿毛,眼周皱纹却不多,炯炯有神的一副神气喜人的模样。就是这么一个人,却能去足浴店找嫖,弄出这么一套丢人的动静。我本以为出来这种通报,不论是金姐还是金师傅本人,断不会敢于使金师傅大张旗鼓地跑去厂里各处结交;未想金师傅会这么利落,替金姐往通勤的办公室跑来走去,身形姿态依旧笔直坦荡,仿佛事情从未发生过,或厂里人全不知道这事。
几天后,我跟小孟会计一同出外去办一件公事。路上我问小孟会计说金师傅,小孟会计却神秘一笑,说有什么奇怪的?老金到底没退休,班还是一样要上的;金姐也并没有辞职的意思,亲爹也换不了,日子还不是一样要过下去?
我讷讷点头,只觉得这话有些道理,但我依然不是很能信服。我总以为金师傅或金姐身上会因此引发一些风暴,或者情绪出现什么突然爆发,但是都没有。也许他们是在装模作样地硬撑,也许是真的不当一回事;也许同事们其实都是些表面文书,金师傅的风流落地不过一件茶余饭后的男人间的笑话,谁也不会认真做个污点,戳去金师傅脸上难堪。也许他们并不觉得这事值得如何。真正怪异的大约只有我,偏替别人家的逸事耿耿于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