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仇哥儿。”
“仇哥儿,你看那边。”
仇止命难耐地闭上了眼,嘴角拉扯出的弧度怎么看都像是讽刺。竟会因为微不足道的头痛,而产生幻觉——那名为“过去”的魑魅魍魉。
那道声音似乎有着足够的锲而不舍的精神,始终追随着男人,随着心情起起伏伏。
够了。那些曾经,不该堂而皇之地出现,纵然是留有温情的画面,在此刻也足以化作锋利的刀刃,划开那些从未愈合的思念。
他的面容在愤怒下显得扭曲,疼痛的加持更是雪上加霜。
“仇哥?”
仇止命睁开眼。
有一双手从他身边探出,少女的指尖堪堪穿过前方深绿色的长发。少女不信邪地握紧了拳头,却仍是只抓到一把空气。随后她像是发现新大陆般地盯住那三道背影,她举起手,伸出一对拇指与食指,将那对拉拉扯扯的身影框在其中。
“鲨鲨,你能录像吗?”
“在他们出现的时候我就开启了录像功能。”
“干得漂亮。”
“不要做多余的事情!”
“据我所知那个年代并没有任何仪器可以记录这些珍贵的画面。”
“不需要。”
那些记忆从不褪色。
而这些电子设备构筑起的数据世界,又有几分真实。
仿生社畜能填完电子坑吗?不能。
八百屋若叶做梦也没想到自己会买下一个发簪。
她从高一下半学期起就留了短发,一直没想过留长,更不曾注意过任何长发才能用的发饰,却偏偏在这样一间特殊的“古董店”里,买下了人生中第一个发簪。
家里唯一一个留长发的人就是母亲八百屋由帆了。但既然是灵器,她便无法轻易将发簪转送,更何况……
“你为什么要叫我‘凉子’?”
女孩鼓起勇气再次发问。
黑发女人走在她身边,见她停下便也跟着停下,微微歪着脑袋回望她,似乎在思索,又像是什么都没想。袭击整个城市的绵绵细雨早已不复,云隙间投下两束天光,吝啬地落在地面上。女人摇了摇头道:“我不记得了。”
和刚才在徒然堂里的回答一样。
若叶叹了口气,看样子好像真的没有骗人,那就是凑巧?或者只是认错了?
“你是日本产的发簪吧?我看你都说日语了。”女孩继续问。
“是吧。”女人答。
“那你原先应该是有主人的吧?”
“有吧。”
“怎么连自己有没有主人都不知道呢?”
“记不清了。”
“那你还记得什么呢?”
“除了‘凉子’这个名字之外,什么都不记得了。”
若叶撇了撇嘴。算了算了,记不得就记不得吧,看她也没有什么害人的意思,那就先这样好了。回家后先要跟父亲讲一下大致的来龙去脉,至于自己是去找小九这一点就先不说——
若叶又停下了脚步。
这一次,女人先往前走了几步才发觉身边没有了人。她转过身,看见女孩怔怔地看着前方,目光径直穿过她,穿过人海,穿过归途里熟悉的高楼大厦,不知将要落在何处。八百屋若叶思考了一会儿,忽然问:
“你讨厌下雨吗?”
女人眨了眨眼。“不讨厌。”
“好,”若叶点点头,微微笑道,“你不是没有名字吗?要是不嫌弃的话,以后就叫‘雨音’吧。‘下雨’的‘雨’,‘声音’的‘音’。”
雨音。这个词没有轻重,没有温度,单纯只是描述一种特定的声音,此时施加在这个没有记忆的灵器身上,似乎恰到好处。灵器偏着头,思忖片刻,复又默念,这才点头道:
“好。”
不曾抗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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幸运值满点的元气笨蛋少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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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学途中遭遇车祸而穿越到网游「众所周知网络游戏1.0」中。
装备是制服套装、装不满的四次元制服包以及包里的钢笔。因为是不属于这个世界、超越时代的物品,因此遭遇BUG,属性超出面板最大值不可显示。画风极度不和谐,是凤傲天一般的存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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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为笨蛋+路痴+脸盲的属性而一度滞留新手村。但在新手村内仍然凭借一步一奇遇拿到了满背包极品装备材料。本人则以为拿到的是很普通的东西(因为拿到太多了)而糟蹋它们。把属性非常好的稀有魔杖当柴火烧,旁人看了直呼暴殄天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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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脸黑到极点的天才魔法师楠木相识后,组队踏上了不知道要去干嘛总而言之GOGO的征途。(?)
写出来的攻略都是《刷图打怪的秘诀是首先要吃饱睡好》风格。
背包上挂着橘子毛绒挂坠,最喜欢橘子味道的东西。
被亲生父母抛弃的时候我还不记事。那时候似乎在打世界大战,美国看上去有受到那么些影响,又好像没有。教科书上说福利政策在那时有了不错的发展,我只住过一家社会福利院,我不太明白这发展在何处,我单单知道此后在这里,我会遇到了贾斯蒂斯·派力肯。
这可是天大的倒霉事。贾斯蒂斯·派力肯刚来的时候脸上还贴着好大一块纱布,但完全掩盖不住他是个漂亮小孩的事实。他到哪都会有一群人把他围得水泄不通,排场大得像明星。没过几天之后他恶劣本性暴露,总是指挥大家把护工整得晕头转向。我不喜欢人多的地方,但要说不喜欢漂亮的人也很假,加上小孩没人管教就是头畜生,我倒也跟着他干了不少坏事。每周五晚上福利院会播放电影给我们看,有那么一次我们在看《海蒂》,不知道看到哪个剧情,他突然哭得凶极了,眼泪不停地往下掉,怕是触景生情,我第一次见他这样,坐在旁边完全不知所措,直到护工来领他去心理咨询室。
那年头宿舍根本不分性别,快入睡时我隐约听到窸窸窣窣的声音朝着自己由远及近,然后有冰冷的空气灌进我的被窝,我睁眼借着窗外微弱的月光看到是他,差点叫出来,动静大得把护工给招了来。他急忙翻身上了我的床把自己藏在被子下面。结果护工只是在门口看了看并没有进来,他身体贴着我,我能感受到他心跳飞快。
护工走了之后,他头从被子里钻出来,喘着气,眼睛亮亮的,和我说:有机会我们两个人一起走吧!
第二天他就被领养走了,嘴里没一句真话的小骗子。
再次遇到他的时候,我在一间小酒吧里做调酒师。女调酒师极其少见,闻讯而来的男人自然不是来喝酒,而是来看景观动物的。每当看到他们失望的神情我都想大笑——我长得像个矮小的男人,更不可能和他们上床。贾斯蒂斯走进这间酒吧之前,我甚至还在和一位企图非礼女服务员的客人打架。他拍拍我肩膀,警徽亮在我面前,看起来是有别的客人报了警。我心有不甘地从那个狗娘养的身上站起来,转身看到他也愣了一下。
之后我就和那位客人一起被带到警局,客人被塞进醒酒室时还在高声叫骂,骂我,骂不给他摸屁股的女服务员,骂我的老板,还骂警察。贾斯蒂斯的一位同事翻着白眼拿警棍把他敲晕之后拷在椅子上,重重地关上门。贾斯蒂斯本人则把我带进调解室,顺便给我倒了杯咖啡,笑着说公司的咖啡好喝得很,你赶紧尝尝。
警局难道是你家开的招待所吗?我像是看到外星人一样看他,他坐上我对面的椅子,诚挚地回望我。
那位客人终于醒了,老老实实地被带到我面前。贾斯蒂斯把他按在我的对面,给我们一人一份保证书,滔滔不绝讲了一大堆法律知识,然后看似商量实则威胁地让对方放弃赔偿。
被女人打成这样还要钱多丢男人面子啊,他这样说,我听得想照着他的脸上来一拳。
最后我俩在保证书上签了名,他收进档案袋之后冲我眨眨眼,对一位他上司模样的人说自己下班了可以送人回家。他上司一挥手,叫他快滚,他乐颠颠地挤进我和那个混账之间,揽着我俩的脖子出了局子的门,把人推上他的私家车。
客人显然酒劲又反了上来,在后座上昏昏欲睡。到了他说的家庭地址之后,我帮他把人拖下车,客人勉强能站住,他突然笑起来,拍拍那人的脸,说:你还醒着没啊?客人晃了两下,醉眼朦胧点点头,他“嗯”了一句跟着他点头,随即对准他满是赘肉的肚子给了一拳。客人应声倒地,他则一边狂笑一边拉着我跑回车上,没来得及扣上安全带立马发动引擎。
此后他隔三差五地来找我,还时不时送些不算名贵但很实用的小礼物。明眼人一看就知道他在追求我,这太奇怪了,我从私家侦探那边得知他和一位美丽的女士同居多年,甚至孩子都有了一个,夸张得我大感不妙。
他再次敲响我公寓门时,我把他堵在门口看他表演。不得不承认他对女性确实很有一套,或者他本身光环就很厉害,一个会对所有人笑眯眯的警察,总是比他那些凶神恶煞的同事受市民欢迎——何况长得还英俊端正。
他今天什么也没带,光带了个影子过来。我靠在门边上抽烟,他站我对面撕开太妃糖的包装纸把糖往嘴里丢,我抽完之后把烟往地上扔,用鞋底碾灭火星,然后让他以后不要再来找我了。他看我的眼神像是早已预料到这个收尾。
下了这么严重的逐客令,我自然要关门,结果他突然一脚踏进屋内卡着不让我关,他认真地跟我说他的“great friendship”理论,说到最后,他表情诚恳地说:你以后要是再碰上那些事,直接打我私人电话,我可以马上来帮你。
我听完他荒唐可笑的发言,给了他左脸一巴掌,他右脸毫不客气地撞上门。且不说我以后还会不会打客人,他的承诺狗都不信。我可真希望能把他的脑袋打坏了然后他能忘记我,恶狠狠地骂:你总能比我上次遇到你的时候更加混蛋。
他竟然真的笑了,像是我在褒奖他,这世界上真的有事物可以让他不爽吗?
他笑完说:我确实是混蛋,美国警察有我算是完了一半。
说罢他往我手里塞了颗太妃糖,把腿收了回去,转身下了楼。
我回想他说的“great friendship”,倒是产生了些许歉意。
不久之后我又听到了他的消息,是来自我的私家侦探。他被我俩轮流揍过的狗东西刺伤住了院,差点伤及要害还在昏迷。这事多少和我有关,我思来想去决定收拾一番去看望他。尴尬的是正好撞见他的那位美丽女士坐在床边给他削苹果,我抱着一束花站在门口进也不是退也不是。他看起来刚清醒不久,整个人陷在靠枕里,脸色苍白得像具尸体,看向美丽女士的眼神温柔得像另一个贾斯蒂斯·派力肯。
我看着多少有些不是滋味,正想走人,却被美丽女士叫住。她大方地招呼我进去,顺便把她的位置让我坐,找了个借口出门让我和他单独待在一起。椅子上的体温让我不自在,他半眯着眼睛,看到我送来的花笑道:真是的,反倒是我先出事让你来找我了。
这时候还在说混账话可真有他的风格。我叹气,向他道歉之前质疑他的不忠,又疑问他为何不与美丽女士结婚,他笑,反问我信不信他许下的承诺。我皱着眉,突然明白了这个缘由。过了一会他问我:
“我看起来很痛苦吗?”
什么?我正襟危坐起来,突然想起十多年前他泣不成声的夜晚,那双亮亮的眼睛如今依旧看着我,他突然伸出手,拉着我的手,认真地接着说:不用担心,我不会再回去了。
他这话说得像是在安慰他自己。我站起来,俯下身吻他嘴唇的时候他没有拒绝,这好像也是“great friendship”的一部分。我和他清清白白,一起承诺出逃,一起揍人,吃过同一个包装袋里的糖。他和我说他那晚上哭是因为眼睛里飘进了脏东西,疼得只能哭,哭到头晕像在做梦。他就接着哭,企图哭出血泪来让自己醒。
他说这话时像是在编故事,我不愿信。他也不在意,说这件事除了护工就只有我知道,我似乎应该表现出莫大的荣幸,但我只觉得倒霉,应付了他几句,开始没话找话地转移话题。
他只是虚虚地抓着我的手,坏男孩再一次抓住了坏女孩,唯独这个,看起来不像是件坏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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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s:“great friendship”伟大友谊其实出自王小波的《黄金时代》,不是我原创。
pps:哭的原因确实是编的。
{背景篇}
被分配到(企划名隐藏)课的犯罪侧写师,有些年轻的蓬勃发展25岁。
宫崎县出身。名字的由来是日本棒球选手不可止,但这份父亲出于对棒球的热爱以及希望孩子气勇往直前的名字,被三行自己认为“真的好土”。
长着一张还不错的脸,在大学念心理学的时候女人缘“很可以”。目前让这个小白脸“心心念念”的女性——飞鸟菖蒲,是个高智商的冰山美人前辈。
“我下次绝对……要把那个人给弄哭!!”
在居酒屋喝的烂醉,三行一脸晕乎的立下铁誓。只是这种下定决心,在翌日只会转化为这个笨蛋更好服务各位前辈的办公动力,这某种意义上也是三行的优点。
{关系篇}
在两年前从科学搜查支援系被调给了同样是侧写师的飞鸟菖蒲。三行作为新人被飞鸟培养(本人言:遭受前辈言语毒打)两年,在目前来看更像是飞鸟的“搭档”。
“犯罪侧写是统计学”是三行时常挂在嘴边的一句话。收集资料,进行分析,缩小范围,迫近犯人的真相。菖蒲飞鸟在分析这方面几乎做到了极致,只是她观察力和交流力的短板、以及在同事中的风评,导致她无法在审讯室这样的一线工作。
而擅长交流与观察的三行不可止,则变成了飞鸟的“眼”。
{职业篇}
作为侧写师的三行并不擅长预测性侧写或者分析。但是,一旦涉及到审讯和现场勘验,就到了三行大放异彩的时刻。
对象的肢体语言、微表情、话术的特征、常用词语、掌控局面的方式……三行倾向于用充满亲和力保证对方权益的方式切入局势,在关键时刻转为对峙让搭档负责施压,套出监控器后的飞鸟需要的情报。
与其说是在大学和科搜研中习得的知识锤炼出的手段,这更像是三行特有的“独门艺术”。
从小到大喜欢和各种人说话、并且试着在对话中引导(戏弄)对方,甚至暗暗以此为乐的三行自己也没想到,才能会在这种地方绽放。
在现场勘验方面,三行也可以提供出容易被遗漏的线索。只是,因为经验的缺乏,三行仍旧无法分辨哪些是重要的。
“这么重要的事情,你应该早点告诉我。”
“哎呀,我下次努力嘛,飞鸟前辈。”
虽然在旁看着的飞鸟总翻白眼,但有这样的家伙帮自己搜集情报,工作心情确实会轻松不少。
取得情报后的三行会将所有的要点列出,恭敬的拿给飞鸟。
“剩下的就拜托前辈啦……我能做到的只有这些初步的事情。”
{性格篇}
为了“融入大都市的氛围”,把原本的黑发染黄了。因为是自己染的,所以发梢不小心留了几丝黑色。看起来倒还蛮有个性。
自小到大因其外向的性格,人缘一直不错。再加上颜值加成,三行总是受到女性的欢迎。
可惜菖蒲是特别的个例。
一直以来讨好他人的话术在飞鸟菖蒲这里全数失效,取而代之的是白眼和意味不明的凝视。从未遭受过社会毒打的三行难得体验了一遭人生滋味。
喜欢看自己的脸,拍自拍,并且一定会在照片中“炫耀”自己嘴角的痣。
{隐藏篇}
“但是前辈,我不觉得这会成为他犯罪的理由。”
他少有的语调严肃又有些急促,他带着笑意从嘴里挤出这句话。
“你的意思是我错了?为什么?”
“我的意思是,嗯……这会不会是对这类人的正确性歧视?我是说……”
“是又怎样?”
“……”
沉默之下,他脸色铁青的吞掉嘴边的话语。
-
隶属于TOTG.代号为刻耳。
称号「鬼目狂镰」的杀手少女。
高冷帅气,果断利落,没有怜悯之心。
原本是人类。和某未知存在通过契约得到能力,同时身体也发生了一些变化,变得不太容易死,所以也不太清楚现在究竟多少岁。
右眼一直闭着,睁开的话就表示她觉得棘手或生气,将要全力以赴地进行战斗了,这也意味着她可能失控。
左眼则是在任何时候(包括睡觉)都不会闭上。
背后有着上面都是眼睛的大团黑色雾气,会随着本人的暴走而巨大化。作为武器的巨镰「霄闇之眼」也是由它变化而来的。
领带背面的眼睛会眨动,会闭起来睡觉,像浮游生物一般。
-
日露 雪:
身体不好,常常需要去医院以及留在家休养。
学校频繁请假,因此没有什么朋友,被孤立、甚至承受着校园暴力。但他是个很懂事很安静的孩子,不想再给哥哥添麻烦,所以心里话都只说给家里的金鱼听。很喜欢哥哥也很喜欢金鱼。
-
日露 霁:
为了照顾弟弟,放弃了学业在外工作勉强维持着生活,但依旧支付不起治疗所需要的大量开支,走投无路之下去混黑道了。本性是个善良的人,但为了雪什么都可以做。
-
雪不知从哪里得知了“笼乡”,杀掉了哥哥并且自杀。
死后杀人者成为了半长颈鹿少年,被杀者成为了金鱼。
雪忘记了过去,不用再经历病痛折磨。他随时都小心地抱着装着哥哥的鱼缸,诉说开心的事情。虽然同时他也不再记得有关霁的事情。
霁也不再需要逼迫自己去做违背心意的工作一心一意与雪相伴,即使他只能吐着泡泡,认真地听,没办法回应雪的诉说。
-
梦游兽一族的少女。
缺根筋的元气吃货,心大过天的小蠢蛋。容易抓不住别人话里的重点。
会因为食物掉到地上而哭着给它们举办葬礼,完事了又会一身轻松地再去觅食。
晚上会进入他人的梦里,梦境对于梦游兽来说可以是另一个短暂的现实。据《梦游兽观测手册》记载,她出现频率最高的是他人关于美食的梦境。
白天则在街上闲逛,捡到零钱的话会很开心(因为可以拿去自动贩卖机买零食),对大面额纸钞则视而不见。
悠闲的时候会坐在自动贩卖机的顶上观察人类。
虽然更喜欢好吃的东西,但是本质什么都可以吃。
可以食用纸团、土块,乃至光、声音、说出口的话语、突然冒出的想法等。
偶尔会因为肚子太饿吃掉了重要的东西而坏了别人的事。
-
曾跑到小樱莓庭的梦中,因为吃了她最喜欢的蛋糕而差点被杀掉。留下了心理阴影。
现在遇见她就非常恐惧,一边哭哭土下座道歉,一边把手中的食物全数奉上。
无责任后记罢辽
OC还是大家的OC,我还是那个人尽皆知的O。
问怎么知道斗地主的就是奇迹赫莉环游世界和老不死狮鹫知识储备充分。
和我一起喊,史莱姆就是坠好的!
亚历山大:我总有一天烤了你
史莱姆其实并不怎么会打牌,但是彼特不一样,他是一只读过书的史莱姆,所以他认得规则书和牌面。
绿色的眼睛漂浮着,从坐在床沿的自家魔女扫视到一旁的狮鹫。
“需要介绍一下吗。”赫莉撑着脸,手上的绷带有点渗血,但是她似乎毫不在意。
“是朋友吗赫莉?”
“是使魔,小家伙。”狮鹫随手扔出一张黑桃三,嘴里叼着还没用完的药草,“什么时候放我回去。”
“等我可以下地走路。”赫莉扔了一张红心五。
在狮鹫开口之前彼特看了看自己手边的规则书,扔了一张Q,“可是赫莉不好好看病,这是不行的。”
“你看,这家伙都知道你在拖时间。”狮鹫啧了一声。
“亚历山大。”魔女毫不在意,用红色的眼睛睨着他,“你和猎魔人之间想要产生什么联系我不管,你不听我的话我也不介意——”
“停,小丫头,我不想听你讲。”
“哦,老头子不愿意跟着时代变化走,现在还不愿意听小辈的建议了。”
彼特陷入了迷茫,他不清楚自己手里拿着的牌应该怎么扔,规则书上似乎写着可以出连着的数字组合,绿色的眼睛来回转了两圈,上下沉浮,像是有人在抛投骰子一般,最后噗的一声,‘闭眼’扔出一沓牌。
“不要。”亚历山大对这只史莱姆似乎很感兴趣,对手上的牌局倒是很无所谓,于他而言这只是一种消磨时间的,比较新鲜的玩牌方式,“你给他写的规则书?”
“训狗总要让狗知道接下来要怎么做,是不是啊老狮子。”赫莉从手里抽出四张8盖在了彼特的牌面上。
亚历山大并不接受挑衅,比较不明显地龇了龇牙,又去看彼特认真的神情,“你就这么被她骗?”
“骗?”彼特一回‘头’“赫莉在骗我吗。”
魔女挠了挠刚愈合没多久的擦伤,头也不抬地说道:“我没有。”她又指了指地上的规则书,“今天也给你看书了。”
“对。”史莱姆点了点眼睛,转回去看亚历山大,“赫莉是好人,不会欺负我的,所以也不会欺负你。”
亚历山大看着那四张8和规则书,一时说不出话。
赫莉换了个坐姿,“猎魔人也在调查杰克。”
“你都知道了还来问我。”
彼特扔了一对K在赫莉的10上。
“呵,人类。”
“亚当的子嗣,没必要。”亚历山大抽了两张牌又放了回去。
“他们要是有亚当一半的胆量尝尝禁果,也不至于被看不起。终究是靠着吸别的生物的血生存的东西。”
亚历山大舔了舔齿尖,没有答话。
彼特拿出两张怪轻轻放在了赫莉的牌上。
一时之间三人无话。
“你是不是从自己口袋里掏过牌。”
“你的规则书为什么要写的那么详尽。”
“我还要问你你手里怎么这么多2!”
“你如果没有从彼特那里拿过牌凭什么每次都是我输?!”
“你不想接受出去给我采药的惩罚就给我回猎魔人怀里去哭!”
“那个陷阱连麻雀都不会踩中!你比麻雀还不如!”
彼特看着赫莉和亚历山大吵起来的样子缓慢蠕动着,将那座牌山吞了回去。
——END
-木叶邮局-
“把心意带给过往。”
「基本情报」
木叶邮局,位于维纳特下夜城区白院街东的一家邮局。
十几年前,这家邮局由一位中年男性开办,虽然地处繁华地区,但因为科技的发展,很少有人再送实体信件,邮局一直没什么起色。男子过世后,邮局由他的女儿接手,由于小女儿不善经营,邮局收入一天比一天惨淡,面临倒闭的风险。
某天,人们发现邮局的项目表上新增了一项:将信件送给逝者。人们只把它当作小女孩吸引顾客眼球的方式,没人当真。直到有一天一位有钱人的子弟抱着开玩笑的心态,要求写信给自己的祖父,询问他埋藏遗产的地方。一周后,他收到了回信。而他跟着信上的地址,果真找到了祖父的遗产。
木叶邮局名声大噪。尽管该项目的费用极高,仍有很多人前来体验。
项目的三个规则:
一,要提供详细的地址,因地址错误而无法送到的信会被退还,钱也会退还。
二,信使只负责将信送到,至于回信的内容是不是读者想要的,信使一概不负责。
三,不能给死亡时间少于12小时的人送信。
「梦境情报」
木叶邮局那个项目是真的能把信送到的。那个小姑娘有回溯历史的能力,她拿着信回到过去,找到收信人然后让他写回信,再穿越回来。这是相当好用的能力呢,她居然用在这种地方…该说是有头脑还是没头脑呢。
嗯,她不会带来异常的。耶律乔伊和露丝娅都去找过那孩子了,这一点是可以确定的。那孩子还有一个能力,是从她母亲那里继承的,删除人十二小时之内的记忆的能力。只要她挑了收信人闲得慌的时间点回去,接到回信后再抹除对方的记忆,那么这一切就相当于没有发生。也许会对现在有一点点影响,但只要没达到带来异常的程度,神明也不会去管的吧?
「杂谈」
木叶邮局里养了不少鸟。小店主很喜欢。
邮局出名之后,小店主又雇了一些信使,来从事普通的信件配送。
当然了,给逝者送信这个工作只有她一个人能完成。
*四天写三份稿我作业还没写呃呃呃呃呃呃……等我!!!!!
由极大离心力拉拽以模仿飞行的极端体验,确实具备魔法所不能及的刺激,匣自己也不好说是喜欢还是讨厌,祂仅仅是牢牢地抓住了自己的手腕,以防万一上头的终端一不注意就飞出去……当然,方CC亲手加工过的设备才没那么脆弱,至今为止小空从未意外离开过祂,除非是祂亲自把腕环解开。只是自从端午龙舟骚乱过后,祂总觉得小空是需要帮助的,然而不得要领,而且,毕竟,祂本来就连几句话也讲不清楚,只好在物理层面上尽力和对方贴得更近、更近一点。
他们仍天天跑出去、在这座群魔乱舞的都城里幼稚地玩闹,有时玩得过度用力,就好像是为了假装许多事从未发生过。匣稍稍变了点,祂健谈了几分,跟小空说了很多芙洛丽亚的事。格罗夫纳家族失落的这份遗产,受制于其器灵的身份,在漫长的岁月里长久地睡着,且祂又做着女巫秘密的忠诚守卫,这些琐碎小事,就是祂能够拿来与朋友分享的全部了。
来欢乐谷玩其实也是匣的主意。早些时候,小空找到祂,用一种几乎是久违了的、很是轻松快活的语气,说他遇到了好事!可小箱子突然按动虚拟键盘发声,打断了他,最后态度强硬地带他一起到了这里。游乐园,二十一世纪初芙洛丽亚带着祂途径过一处坐落于另一个国家的,祂记得这里会有飘在半空的气球、有憨态可掬的大布偶,放不进屋里的超大型玩具直教人目不暇接。在这里的人们大多和自己重要的人在一起、发自内心地笑着——祂也想让小空真正地开心起来。
这是她从未抵达过的地方。
人死后如果不埋进土地,那么便被洒向山,飘下河,沉入海,无论如何,肉体确有归宿,重新进入世界的呼吸中,从万物之一,化春泥,化雷雨,化秋风与冬雪,成为物之万一。躯体之外,死后去往何处便是众说纷纭,但总归会有这样那样的传说,秘造的居所,天堂地狱,黑白无常与阴曹地府,六道轮回转世云云。可若生来就没有躯体,身体与魂灵便绝非对立,死也就不再意味着割裂的可能性。对徘而言,脱离载体,本该意味着数据之死;不再依附灵器,也是电子幽灵之死。那么,此方又是何处?
二零六五年,“101宠物店”在世间的无数份存档之一并没有迎来彻底清空。半个世纪以来,稳固发展的云储存技术确保数据在载体之外的地方仍藏有第二个备份,光是删除APP和本地数据也不能抹除它们,遑论已经从中诞生的幽灵。就在本地数据删除的同一瞬间,没有经历任何数据传输的过程,徘便立刻在另一处睁开了眼睛。
她眼前茫茫一片,竟然是大海。说是海水,但冲刷在她脚趾上时,却没有任何触感。海在数据里应有的冰凉,冲刷的力道,一概没有,反倒像是云层,汹涌淌过,什么都没有留下。徘揉揉眼睛,她坐在沙滩上,脚背和双手都很干净,一旁的小洞里埋着寄居蟹,缓缓挪动,星星点点的贝壳缀在一整片沙滩上,像死去的蝴蝶。海中起起伏伏着不少塑料瓶、坏掉的渔网,但好像也不阻挠虎鲸在空中翻腾。沙滩近海面的边界上落满了漂流瓶,走上三五步就能发现一个,大小一致,女孩的掌心刚好能捏稳,软木塞摁得紧紧的,她试图拔开一个,但怎么也拧不开,只好放回到沙滩上。漂流瓶的数量之多,在阴云间隙中的阳光下闪闪发光,远远看去,这片海域和沙滩的衔接处也发起光来。
这是哪里?
电子幽灵还是同一个电子幽灵,意志并没有随着卸载而消散,只觉前一秒钟还在画皮的身旁,下一秒就被转移到无边无际的海滨,对这地方可谓一无所知。然而徘也清楚,如果目前作为“徘”的她仍然存在,记得自己给自己的名字,秘密基地的故事,那么“101宠物店”的这份数据存档必然还一模一样存在于世间的某一个载体中。再看向四周,从夜莺到游鲸,豺狗到长颈鹿,小象到沙漠猫无奇不有,比起现实中的动物还都体型迥异,彼此互不陌生,在寂寥无人的海滩上嬉闹,或者自顾自睡觉。她惊愕地睁大眼睛:
显然此刻,她所在的这无尽海滨就只可能是储存着所有账户云存档的服务器数据库了。
“欢迎回来!”
一条浑身芸石色,带着少许白色斑纹的长毛犬朝她奔来。这条小狗她认识,是管理员账号的小狗。徘惊讶地发现,因为使用者喜欢一只手能捧起的幼犬,所以十几年下来,他也还是长不大的古牧模样,冲徘跑过去的时候,腿脚都还不麻利,在沙滩上一瘸一拐,尾巴摇出龙卷风。徘蹲下身。在这片沙滩上,她看上去就像是个普通的十五岁女孩那么大,也许是她的账号数据比起其余大部分账号要多的缘故——
想到这都是画皮的缘故,她的心里就抽痛了一下。
徘蹲下身,伸出手,小狗立刻把下巴耷拉在她掌心里,汪汪说道,“……你也来啦!”
只有她的模样并非账号存档中饲养等级最高的动物,而是人。她想,如果她要和其他所有存档一样,此刻在这沙滩上的,只该是一条巨大的金鱼——在这个游戏的历史上,还从来没有人将一条初始金鱼的级别抚育得那么高呢。既然她现在不像是贤余的同类,而仍和在画皮身旁时的模样一致,会不会有可能在这片肉眼可见的沙滩上,她是目前唯一一个成为了电子幽灵的存档……
为什么偏偏是她?为什么是人的模样?仅仅因为她想陪伴人,那样也没道理不成为一条鱼,或者一只小狗吧?画皮觉得小鱼会更好吗?她不要看见自己,不要同自己说话,因为哪怕电子幽灵是人的模样,电子幽灵也始终跟她不一样。徘的胸口一揪一揪地犯紧,挠着小狗的下巴想,画皮也不需要她的陪伴,她变作人,可真是完全没有道理。她重新在小狗旁边坐下来,双臂抱着膝盖,歪头看着那条脏兮兮的小狗……他仍在冲她笑,冲她晃尾巴,和以前的潘一样。
徘心里七上八下的,有些生气,有些埋怨,也有些警惕,她消失了,够让潘明白过来吗?她变作人的样子,其实冥冥之中,并不是为了画皮,而是为了拯救潘吗?她想不明白,古牧湿漉漉的舌头却热情地从她耳边舔到鼻子。她环抱住他的脖子,一手挠着他的下巴,看他呼噜噜作响。太久没有人陪他了,被留在服务器数据中的宠物,看一眼就能知道饲主现在还有没有在玩游戏。如果皮毛干净,牙齿健康,浑身还散发着自然光芒,那一定是还在继续中的存档;如果长毛纠缠在一起,浑身都是尘土,鼻尖褪色,甚至长出跳蚤,那八成都是连程序都已经卸载了。徘知道现在自己能维持这幅模样也是画皮这近两年来没有放弃游戏的缘故,但早晚有一天,她会变得跟这条小狗一样吗?又因为她已经是电子幽灵了,于是她会比任何小狗都要更可怜,变成脏兮兮的徘,湿淋淋的徘,不再是天下第一Python的徘,而是无人问津,四处徘徊的徘。
“太久没有人回来啦,汪呜!”古牧仍赖在徘的怀中,耳朵贴着女孩肩膀,尾巴啪嗒啪嗒摇晃,徘把手掌覆在他的头顶上,上方浮现出古牧所属的账户UID“captain0328”,她立刻认出来,这个UID的用户名就是叫做“Python天下第一”的开发账户,是一个已经废弃的初始账号之一。原来属于他创造者一部分的人如今也已不知去向。它们不像徘,曾经是人世间怪异的一部分,亲眼见过画皮,现在哪怕这位“captain0328”来到这里,恐怕他的小狗也认不出他来吧?但这UID又叫徘觉得很熟悉,说不上来的熟悉,好像其实之前她在哪里见过,在APP的底层数据,或者贤余的哪个部分里看见过……
她安抚了一会儿小狗,被她碰过的地方,纠缠的毛发一点点梳理整齐,被长毛遮住的眼睛露出来,跟两颗黑曜石似的光辉,仿佛有魔力般,这魔力也让其他脏兮兮的动物小心翼翼地靠近她。古牧是其中最亲近她的,比起其他动物来都还要信任徘。它一直都在说,这些年来它尽到了牧羊犬的职责,在这里照顾所有动物,安抚它们的情绪(如果它们真的有自己的情绪,而不只是程序里设定的动物性格的话),只是谁都绝口不提101宠物店如今的窘境。它既没有停止运行,也不再正常出现在软件商场里,基本上,要么是最初开服的几年里正常下载过软件,要么就是之后在软件商场里全名搜索,要不然基本上101宠物店都没有任何曝光,也不可能再吸引到新的玩家了。这片海滩和海洋里的,基本上就是所有游戏的存档,也就是101宠物店全部的数据量。徘拨弄着遮住古牧眼睛的长毛想,如果她们最后都是注定要被遗忘在这里的,没有办法一直陪伴在人的身边,那么先前在徒然堂,玉面说的话虽然难听,可又有哪里不对呢?这都是人图一时新鲜,朝后就都给忘了的东西,宠物店电子幽灵无非只是这种东西而已。
“我能感觉到,你跟我之前一样,”古牧冲她眨眨眼睛,“没想到吧?我认识我的主人哦。”
“……认识?”
“我的主人,我从来没见过他休息。他不知道,其实我早就能看见他啦,透过屏幕,反过来看他。手机屏幕,就是那么大,iPhone VX的屏幕,也许你不知道汪,你才两岁不到,还年轻呢!总之那时候,他从来不休息,把手机屏幕都摔坏了,还坚持用了好多年。我虽然能看见他,跟他对话,但我没法从屏幕里出去,我一直是他屏幕上的小狗呢,什么都听得懂,他夸我,说我特别聪明。
“有一次我看到他打开余额查询,新进去一笔的钱只够人在商店充值两单,他一直没什么钱,所以就写各种各样的程序赚钱,我们也是他写过的那些程序中的一部分。他不是我们的第一个开发,但很快也有了自己的管理员账号用作测试,那个账号就是我。当然,101还有很多别人的账号,但只有我产生了想法……
“不是古牧的想法,不仅仅是这样,你知道我的意思吧?我听到他说,从小就好想养一条小狗,一条只属于自己的小狗,可以陪着他到处流浪,要么就一起长大,要么就一起永远不长大,绝对不会离开他。他不要当孤独的十五岁小孩,如果有一条小狗的话,那个时候他就不会觉得什么依靠都没有了,因为至少他还有我!我想从屏幕里出去,成为他真正的小狗。如果世界上存在最美好的时光,那么就是躺在他的脚边晒太阳吧!
“我也见过和他共用账号的另一个管理员哦!他们俩是朋友,经常在手机上切换账号,共用同一个,我想大概这就是他们公用的测试账号吧。他们约好要一起去动物园,既然是101宠物店的开发团队,当然要一起去一次动物园,最好的话,亲手把所有写过的动物都摸一遍!他是我主人最好的朋友,我之前从来没有见过他对别人那么上心,也没见过他有朋友,虽然他们好像从来没有见过彼此,但他们之间熟悉得比身边的人还要亲近……他们计划了很久,甚至还去动物园谈了夜场包场的计划,一切就在眼前,我还记得是惊蛰过后两个星期的一个礼拜天,三月二十日……但没到那一天,另一个人就病倒了。那天恰好是他登陆着这个账号,我透过手机屏幕看见有人急匆匆将他送去医院,他却再也没有从病房里出来过,也不再有人继续使用哪个手机了。也许到现在为止,那些数据都还留在那台手机了……
“我的主人消沉了一阵子,期间仍与我说话。他说我明明只是游戏里的小狗,但也好像能明白有人过世,笑话我没精打采的。然后,他又提到他的外婆听不见也不会说话,就像我听不懂也不会说话一样,但他却能懂得我们的意思,这一定是有什么特殊的含义在里头。我当然不是他的外婆啦!我是他的小狗,我能懂得他的意思是因为我是从他心里诞生的,这是理所当然的事情嘛。但很快,接下去的日子里,他打开我的时间越来越少,看上去也越来越累,手上出现奇奇怪怪的伤痕。我们就这样慢慢疏远了,我不知道为什么。再后来,有一天,我的主人不做这个软件的开发了,管理员账号也被收回去了,那之后,我就再也没有看见过他。
“他离开时连道别都来不及,好像只不过是休息了一天而已,就和最初他选择了我时一样,谁都不知道这一天什么时候会来。一开始,我不知道来了这边就意味着那边的数据已经不存在了,我以为他休息了一天,接着又是一天,两天,两百天,很快过去……我才明白,大概是他们修改了管理员账号密码,也要求他在终端上把存档数据删了个干净。期间有其他人登录这个账号,数据同步过去,我醒来睁开眼睛,透过不一样的华为屏幕看出去,却发现望着我的人不是他。再也不会有人和他一样对我说话了。所以我也不再说话,成为一条大家眼里的普通古牧,汪汪说着人听不懂的话,直到所有人都忘了我。
“如果我离开他了,他也过得很好,那证明我就是他不需要的小狗了。他一定找到了别的东西,能取代我,或者比我更好……他不需要我了,一定是因为后来的他比那个时候过得更幸福了,想到这里,我就觉得哪怕晒不到太阳,好像也没关系了。”
古牧汪汪说着,在徘身边绕圈圈,追起自己的尾巴,和鼻尖上停留的白粉蝶,“所以我们回到这里来。这儿是我们一起玩的地方!所有101存档的动物们,最终都会回到这里来。徘,你是我们这里面最小的几个之一,你也要过得开心呀。”
徘仰起头,张开手掌,透过太阳,她的掌心也是半透明的,“……是这样吗?”
“什么样?”
“他不需要你,因为他已经很幸福了。”她睁大眼睛望着古牧,她是真的不明白,他幸福的时候,为什么就不要你了呢?以前的宠物不是这样,不应该是这样的,可古牧的眼神太清澈了,以至她根本问不出来。
“我们都是一个人使用的程序和数据,”古牧停止转圈,伸出毛茸茸的前爪,耷拉在徘的肩膀上,“你知道吗?养鱼的话,在101不用清洗水泵,监控水温和含氧量,养狗的话,在101不用早起遛狗,不用担心狗生病要花钱,对于没有条件养宠物,或者嫌麻烦的人来说,101曾经陪伴了他们一段时间。但是不要搞错了,徘,我们只不过是被设计出来,陪伴人度过某一段时间的程序。”
——只是程序而已?徘有些茫然,你是说,我们想陪他们,都是程序使然吗?可她并不想这么问,她讨厌有人会这么想,光是觉得这个想法可能根深蒂固地存在于每一个人和每一份数据动物里,她就难以忍受。
古牧舔舔她的脸颊,低声呜呜道,“人养宠物是为了自己,到了后来,也会为了他们的小狗小猫,小鸟小鱼坚持下去,而程序不一样。我们单纯因为人的需求而被开发,被使用,按照要求积累数据,讨人喜欢,如果人不需要我们了……那么他们就不需要了。他们没必要找理由坚持下去。他们会爱真正的小狗小猫,小鸟小鱼,因为那些都是和他们一样的生命,可他们不会去爱一段程序。他们不总是喜欢这么说吗?那些都是被程序写好的。所以,我们都是被程序写好的,在此之上,哪怕再有了我,有了你,徘,我们也是从数据中诞生的幽灵,和他们的根源从来都不一样。”
跟程序有什么好吵的,她想起画皮的声音,也想起潘朝前走来,毫不犹豫穿过她的身体。她多希望那时候自己有感觉到什么啊!寒冷也好,被风推动的感受也好,或者给潘带去一丝颤栗,一些寒冷,哪怕有一点点也好,可潘头也不回,于是她知道就像她什么都没感觉到一样,潘也一定什么都感觉不到。
“……你觉得这样就可以了?”
古牧垂下头,它仍是活泼可爱的幼犬模样,但徘注视着它的眼睛,知道它早已经老去,十几岁的狗,到了暮年,但在这数据之海的地方,它会一直一直是那个人喜欢的小狗模样。“所以啊,我一直在想,也许等到第二个和我一样的幽灵过来,她就能代替我照顾大家,我也会重新变回真正的小狗,不记得阳光和脚边毛毯的愿望,只要在沙滩上撒腿狂奔,在你旁边打滚就好啦。”
它摇晃着尾巴,在徘的注视下跑远了,不一会儿,它又跑了回来,嘴里叼着一个刚刚徘看见的漂流瓶。她接过透明的小瓶子,却发现这时的软木塞已经松动了,徘意识到古牧是管理员的数据,自然,也有管理员的权限。
“……你想知道漂流瓶里是什么吗?”
古牧轻声说,它伸出爪子挠了挠徘的手腕,示意她打开。
漂流瓶里是一张纸条,当然不是真正的纸张,而是在程序里“寄给某个时间里某个人”的那封信,在这数据之海显示成纸条的样子。徘打开卷得整整齐齐的字条,看见上面用标准体写着:“阔耳狐能摸了啊,上野牛逼。”落款正是那个管理员账号。徘有些困惑,抬头看着古牧,“这是……”
“我们没有修复的那个bug,”古牧用力地抖了抖浑身湿透的长毛,溅了徘一身,“用户虽然可以在游戏里选择2999年前任何一天的晚上八点定时发送,但后端逻辑没有联动改啦!因为那个突然死掉的开发在去动物园前一天不想加班,就顺手写了个随机值当做后端发送时间的缺省值,于是不知道怎么搞得就变成了2065年3月20日。在这天以前,全世界服务器里所有定时发送的消息全部都被拦下来了,积攒在这里,成为了这些没有漂走的漂流瓶。后来虽然发了bug的紧急通告,但还有很多粗心大意的玩家没有看,于是,这边就越积越多。”
更多的漂流瓶被它送到徘的脚边,徘一时忘记了画皮与潘,一个个拆开读了起来,那个开发者给朋友写了很多信息,她觉得奇怪,他明明知道这里面有个bug,消息在十多年前是没办法按照选择的时间发出去的,为什么他还在写呢?他大多数时候都在写日常琐事,跟101一点关系都没有,但这确实也是玩家们彼此之间常发的消息。预祝你二十五岁生日快乐!不知道他们现在怎么样了呢?有玩家写给五年后的自己:希望你在大学过得开心,一定要染紫色头发啊!她会责怪101没有按时把这封信送到吗?
还有更多的信,全部都是玩家写给宠物们的,有人信誓旦旦:一年后我一定能解锁虎鲸的!也有人写了很长很长一封信,写到撑满了字符上限,她感谢陪伴着她的虎纹鹦鹉、西伯利亚虎、雪豹与波斯猫,说她刚刚升入高中时因为害怕同学,一个朋友都没有,但因为它们的缘故,结识了现在自己最好的朋友。还有人向自己的宠物抱怨妹妹喜新厌旧,已经很久没有上线过101了,但同时也向小动物们保证就算好友列表里没人一起玩,自己也不会简单放弃的。
徘每看完一张小纸条,手一松,纸条就自动卷好钻进玻璃瓶中,软木瓶塞嘭地一下重新封好口子,接着一个个滚回沙滩上,像是坠落在沙子上的星星碎片。不知不觉,他们已经迎来了夜晚,徘坐在礁石上,放下最后一个古牧叼来的玻璃瓶。
“……你有名字吗?”她轻声问。
古牧摇摇头,“呜汪,他就叫我小狗,所以我就是小狗。”
“小狗。”徘没有放下手中的纸条,她攥得很近,远处的云层蜷曲,她能感觉从古牧身上传来异常的温度,顺着她的小腿往上窜,“如果我们只是程序,编写好的代码而已,为什么她们……”
他仍然摇晃着尾巴,轻舔徘的手指,它的舌头还是很粗糙,但已经不像徘刚刚来这儿时一样温热,湿润了。徘低头看着它,它的长毛又重新变得很长很长,长到盖住它的眼睛,就好像方才徘爱抚的魔力逐渐消失了似的。
“……我不知道。这也是我一直不明白的事情。”
徘一松手,字条就回到了最后一只晶莹剔透的玻璃瓶中,啪地一声,是那种不小心踩碎了贝壳的声音。她仍然坐在礁石上,一动不动,泳衣长长的后摆垂入海水。古牧趴在她的腿上,仍时不时地轻咬她的手腕,摇晃尾巴,用脑袋顶她的下巴,远处还有更多更多他们没有拆开的玻璃瓶,在海与沙的分界线上闪烁着光。
那天之后,小狗就不再说话了。
作者:綠鯉
【BGM:《爱殇》】
传说在多年前,大江北岸有一户文士世家,书房前院里有一棵大树。据说是前代家主年轻时亲手种下的,经过数十年已亭亭而立,外面的街上都能看见冠叶苍苍。每到春夏,白花落尽后粼粼碧叶丛生如伞,投下一片闪动着碎光的阴凉。家里上下,尤其是常常待在书房的少爷,最喜欢在树下读书乘凉。
他从小就在这间书房念书,从开着的房门望出去,那棵树就静静立在那里陪着他。多少个春秋里,他就在树下打盹、乘凉、读书、作诗。四下无人时,他会悄悄地把心里话都说给树听,哪怕知道不会收到回答。
而那棵树里藏着的灵,因他一年年声声呼唤而苏醒。自那之后便一直看着他长大,看过他喜怒哀乐,知道他每一种样子,听过他作的每一首诗,通晓他全部心事。
少爷坐在树下,阳光透过树隙落在他身上,就如树悄悄俯身趴在他肩头,与他同看看手中的书,或是看他。微风过时,就是树在与他应答。树的枝蔓也曾探进少爷的梦里,不止一次化身人形偷偷入梦,想要去见他。最终却都悄悄躲在他看不到的地方,默默看着他,即使梦中擦肩,也从未与他说话。
有时候,树也这么想——其实只要能看着他长大成人,看着他娶心上人过门,看着他儿孙满堂,也看着他满鬓华发,安然老去……不论梦里梦外,就这么不远不近地,看过他一生,或许就是刚好的。
那时的日光那么暖,小院里就是整个世界,刚好装得下一生的春秋与梦。
后来有一年,蛮人的军队打了过来,战火直烧到关内。关外的狼来势汹汹,一路上留下生灵涂炭。也是那年深秋,家主决意带着家人度过大江避战。
如过去的数十年一样,树亭亭立在秋风深院,看着家仆将家里要带的东西都收拾出来,带不走的也都封存起来。在几日扫除般的人来人往后,整个宅子静了下来,箱子包袱装了满车。它能看见的那一方小小的院子,霎时填满了秋风,空荡荡的。
是夜,家仆来向书房院子里的少爷通报,行李车马都已备好,天明就出发。
“少爷要是还有什么想带走的东西,也得快些斟酌了。”
树看见少年立在庭中,回过头来深深望了这边一眼,而后低头说:“没有了。”
家仆退下,而少爷穿过一院冰凉凉的月光再次走到树下,扶着树干轻叹,最后一次对它轻轻说着心里话,叹恨自己不曾习武不能阵前斩寇,到头来却还要抛下故园良友,忍辱逃亡。那些蛮人声名狼藉,不知开到了这里会做什么,屠杀?焚城?
他不愿想。
“听说要去的地方没有这样的院子……”少爷背靠着树干,抬头望进已经落尽了叶子的枝丫之间,凄然一笑:“哪怕有,我要怎么带你渡江?”
树从没有一刻那么渴望能在梦外化身人形。
它想伸出手与他十指相扣,想告诉他天命如此他无需内疚,告诉他,即便不能随他渡江,也愿意在这里等他回来。它全身的汁液都化成奔涌的江流,但它立在那里,作为一棵树,纹丝不动。
树决意在今夜去梦里见他,一夜说尽本该说上一生的话。
而那天少爷坐在树下,彻夜未眠。
待到天明白霜满地,一切都已打点妥当。少爷走出书房,关上院门前最后一次凝望院中的树。树亭亭立在那里,安静一如往昔。最终少年转身,锁好院门,离开了。
家人和车马都在门外等他,他上去牵过缰绳,低头随着队伍一同走出街口。
忽然间,一阵风从身后吹来一缕淡香,白色的花瓣千丝万缕缠抱上来,卷过他衣袖,落在他肩头。
他回过身,看见沉沉天色下,书房庭院的上空,一树白花开得轰轰烈烈。分明是深秋时节,那棵树却像是开出了他曾见过的所有春天,向他吹来一场浩荡芬芳的雪。
秋风如刀裁下温润的花瓣,寒意从每一朵柔软砭入它枝干深处。而树只是立在庭院中,披一身香雪与少爷远远相望。
天命难违,愿不相忘。一树繁花,送君渡江。
传说到那里就结束了,最后乱世之中那棵树如何,并没有人知道。
但是听说,最后一次有人看到已经长大成人的那位少爷时,离开的那天他从肩上拂下的花瓣被存在了香囊深处,也随他一同渡过寒江。任凭流离辗转,暗香从未离身。
作者:淺間
将军挣扎着醒来的时候,漫漫黄沙已经快埋没了口鼻。
和他朝夕相伴的战马瘸了一条腿,一边哀哀嘶鸣,一边用粗糙润湿的鼻头顶他的脸。
折戟沉沙,尸横遍野,周遭是经过风沙洗礼也未能褪去的暗红。这是一场血战,攻守双方皆破釜沉舟,将军还记得自己一枪洞穿蛮夷首领的胸口,却不记得自己当时是怎么跌下了马背——想来,若没有这忠心护主的马儿,他大概也只会沦为塞外沙场一垒白骨罢。
军旗高扬着,在边塞的凌风中猎猎作响,但护旗的熟悉面孔却已经永远倒在了旗下。
将军记得那是个年岁不大的小将,被边塞的日头把脸晒得黝黑,一笑就显得口齿白亮。大伙总爱笑说他这牙口怕是能扛到七老八十——没曾想,他甚至看不到十八岁的太阳。
旗还立着、对方首领已身亡,将军想,我们也许没有输罢。
但人没了、只剩下他这孤家寡人一个将军,又怎敢说自己是赢家?
将军喝了水,吃了马背上的干粮,精疲力竭把自己扔到马背上的同时,也闭上眼把自己扔进了黑暗——只是这墨染般的暗色里,尚有一点嫣红的光。
那是他的海棠。
边塞都是驻军汉子,自然不缺饮酒作乐的地方,有教坊温柔乡,自然便有花魁镇场——但这里的花魁不看琴棋书画腹内诗书,只讲求个美艳大方。
某一日打了场胜仗,傍晚便有兵士拉将军出营帐,说边塞最好的教坊自请入营,美人们薄衣轻纱,直接就到了边防。
他不愿阻众人兴致,却也无意参与其中,便一人独自上了城墙。夕阳照着无边无际的沙丘,整个世界都泛着细碎的光,姑娘一身红衣,海棠花钗斜斜束着发,艳丽的海棠纹饰从衣摆攀援盛放,翩跹衣角下,是一双缀了银铃的赤足。
她看见他,先是惊诧,然后便妩媚笑着抬手摘了钗子。那墨染般的发合着夜幕倾洒下来,她樱桃小口咬了海棠花簪,抬手击掌,一步一舞,脚踝银铃声声,直直响在他心口上。
也许只走了几步,又或许走得遥远漫长,在他身前躬身站定的时候,女子娇小脸上唇红齿白眼光带水,麦色肌肤上挂着的汗珠在夕照里闪闪发亮。她递给他那海棠样的花钗,仿佛送他一枝初春里盛放的花,她笑得眉眼弯弯、落落大方,她说有花堪折直须折——而她,便是一朵叫海棠的花。
谁能拒绝这样的姑娘?
和她在一起的日子,天蓝草绿,世界宽广。
这朵娇花开在塞北边境,美艳而张扬,她不是名门闺秀、甚至不算小家碧玉,不懂得大门不出二门不迈的训条规矩,却知道怎么骑上马背,怎么策马扬鞭,懂得大碗喝酒大口吃肉的畅快淋漓,明白人生得意须尽欢,不胜今宵一场醉。
她像一束盛放的花,一抹至纯的嫣红,也像一滴至烈的酒,就那样浓墨重彩、热辣醇香地开进他波澜不起的人生,让边塞死水般的日子有了颜色、有了滋味,带了光。
但边塞,今朝有酒今朝醉,也不过是因为明朝就可能马革裹尸不复还。
有来有往的小冲突如喝水吃饭般日常,大军压境、两军对垒,也是逃不过的几年一轮回。
军情紧急,临出征的那天,黄沙地上难得扬了点微雨。
晨光熹微,他醒得很早,床头多了一方海棠绣帕,帐中却已然没了她的身影——他恍然若失走出营帐,抬头却见尚未大亮的天光,照着城墙上一抹窈窕的嫣红。
“春宵苦短,儿郎们早去早回,莫让姑娘们多等呀!”她高高站着,脆生生喊着,引得大半个营的兵士都哄然笑开。
他望着她,看她遥遥望过来的一双明眸,觉得那嫣然笑着的艳红的人儿仿佛一团自眼底烧进心口的火。初时焦灼炙热,然后便长长久久的,在风雨兼程和枪林箭雨里,暖暖妥妥地将他护着。
那是,他的海棠。
回城的路不算远,但马儿和他,都带了一身伤。
于是他先回了战时临时搭建的营地,空落落的营帐已蒙上了厚重黄沙。明明离开不过短短数日,这失主之地却仿佛已经在漫长的时间里,经历了一轮枯朽败落。
将军牵着他的马,在死亡般的寂静里走过一个个再也等不回主人的营帐,一步步的,看似轻巧,却把他仅剩的气力与奢望一起耗光。
他不记得是怎么倒下来,只是默然躺倒在地上,看炽热的太阳变成温柔的暖红,然后慢慢沉到沙丘之下,天空由澄澈的蓝色变得暗沉、更暗,接着明月朗照,夜幕上挂满星光。
将军觉得冷,那冷的感觉浸入皮肤,扎进骨血,是她给他的一点点余温无法抗衡的酷寒。他想就这样,长长久久地就停在这里也挺好——直到,他发现周遭亮起的光。
他没有注意到光是从何而来,从哪里开始亮起,发现的时候,无人的大营已亮了小半。
营帐都像拢了灯罩的灯笼,这一小片人间烟火,亮过了天上的明月星光。
将军觉得自己是在做梦罢。
但他仍撑起身子向着光亮的地方走过去,掀起熟悉的门帘,朝里看——
他看到一抹嫣红,正小心引燃一抔柴火,暖红的火光照着她发间的海棠花簪,也照上她娇小的脸。
胭脂未染,带了憔悴,却依然美艳得像她手中温暖的火,像春日里盛放的花。
那是,他的,海棠。
只恐夜深花睡去。
故烧高烛照红妆。
本文獲得本次活動群內投票第一名,作者將獲得群內頭銜【插花大師】。
作者:阿千
剑大侠来了。桂儿估摸着时间差不多了,便捧着茶在门口听着屋内的动静。终于听到悉悉索索衣服的摩擦,屋内的水儿姐和剑大侠客套地道别,她才连忙走远再往回走,端着茶正“撞”上剑大侠开门出来。
剑大侠不修边幅,套着一身遮风挡雨的斗篷,身后背着一柄重剑,确是一个四海为家的侠客模样,只是他生得俊朗,眼似桃花,让他颇受姐姐妹妹的喜欢。
“剑大侠,喝杯茶再走吧。”她听到自己的声音尖细发抖,不知道剑大侠会不会察觉出倪端,声音只变得更尖了,“您瞧,妈妈送的好茶。”
“谢了,茶就不用了。”说完他就往外走,桂儿急忙接着劝:“剑大侠,您的时辰还没到,您付了银钱的。不再与水儿姐姐多……多待一会儿,这钱可是打了水漂了。”
“哈哈。”剑大侠笑起来眉目含情的样子煞是好看。桂儿原本就紧张极了,现在看到他笑,心都跳到了嗓子眼。她只听得剑大侠继续说:“我花了钱,已得了快活,心满意足。”说着便走。桂儿还在看他笑,见他迈腿才回过神来,也顾不得了茶都翻了,赶紧一手抓住了他的外衣:“剑大侠,若不妨碍。我有事想求您。”
剑大侠停下脚步看她,似乎颇有趣味她一个未及笈的小丫头能有什么事情求他。
只见房门又打开了,水儿听到了动静,探出头,瞧见这一幕,她神色平常,只道:“桂儿,请剑大侠进屋吃茶。我要去更衣,你好好招待他。”
两人在屋里无言坐了一会儿,剑大侠倒也不催,只是喝着茶看着桂儿,桂儿感到他的目光只觉得脸烧得厉害,她低下头两只手绕着衣带,不知道从哪里开口。
剑大侠看了看窗外,先挑了话头:“桂花真香。”
他们第一次相见的时候也是桂花飘香的时候,剑大侠在院子里等水儿姐,彼时水儿姐还不是行首,他就常来找她。等水儿姐准备停当了,桂儿去引人。剑大侠跟在身后,兴致所至,忽得折了桂枝舞了起来:“操余弧兮反沦降,援北斗兮酌桂浆。”
她不懂剑法,呆呆地看着,只知道他步踏惊鸿,剑走游龙,他的桂枝轻挑,仿佛真的挽着天上的北斗去酌桂酿。末了,黄白的小花落了一地,煞是好看。她只觉得很久很久没有见过那么好看的景色了。桂花是那么香的吗?是会舞的吗?她以为桂花只能恹恹地躺在酒里,做那高粱白酒的附庸,又或者枯焦的叶子没入泥土。
桂儿不懂剑法,但是她读过诗,她忍不住跟着念:“撰余辔兮高驼翔,杳冥冥兮以东行。”
剑大侠心情确是不错,伴着她的歌,又耍了几招。声落剑收,他去探腰间的酒囊。
“楼里有桂花酒……”
他便将桂枝上剩下的花摘下,给桂儿戴上,笑着说好。
桂儿听到此刻剑大侠又夸桂花,忍不住心里想起这事。她想着,他必然也是记得的,记得给桂儿戴过一簇桂花,不然他怎么会此刻提起桂花呢?想到此处她终于生出了勇气,去看他的眼睛,说她犹豫了良久的心里话:“再有一个月我就及笄了,我要登台了。我……我不知道会有什么样的客人。我倒不如现在把身子给了你。”
她终于说了出来。她说完不敢动弹,只看着剑大侠。漏壶里水从一只壶落下还没落到第二只壶的时间里,她已经想了七八件的事情。剑大侠可会嫌弃她是个烟花女子命贱福薄?那必是不会的,她还是个雏,还没登过台呢。而且剑大侠时常出入此地,怕是不嫌弃的。剑大侠从没有轻看楼里的娘子。他只嫌恶那些有钱的有权的仗势欺人的。有一回他见堂前有个锦衣老爷欺辱清倌人,抬脚就将人踢到在地。桂儿钦慕得很,也总学他的样子,将欺辱人的老爷踹翻在地,护着姐妹们。
剑大侠会厌恶她的轻浮罢?那倒说不准。他总来找水儿姐,定是喜欢水儿姐这样的文雅含蓄的姑娘。也许不喜欢她这么不知廉耻的作为。
就算他不嫌弃她的献身,也许大侠就是喜欢水儿姐呢?他很是“专情”,说一个嫖客专情总觉得很是奇怪,但是他每每过来总是先招水儿姐,水儿姐不得空,他才去找别的姐姐妹妹,这也算是专情吧。他必是很喜欢水儿姐的。哎!哪一个不喜欢水儿姐呢?不然她怎么会成为行首呢?
她不比水儿姐是行首,做得那么好,但是也不会差到哪儿去的。她也很会侍奉,妈妈总说她做得很好,必然也不会比水儿姐差很多。妈妈总夸她聪慧,她读过的书比楼里的姑娘们都多,也比水儿姐也多。最重要的是,她还会舞剑。她记得那天的剑,她都会舞。也许他也会喜欢呢?
他们刚见面的时候桂儿才十二岁,兴许,他还只是把桂儿当做是个小童呢。她马上就及笄了,今日之后他就会知道桂儿也是个女人了。也许他会喜欢呢?
她想着很多事情,不知道自己的眼睛渐渐红了起来,她盯着剑大侠不敢眨眼,眼睛睁得滚圆,睁出泪来。
那漏壶的水落到第二只壶的时候,剑大侠开口了:“你就是那个下月要登台的、沦落风尘的官家小姐?”
她点点头。
“非我不可?”
她点点头。
“我不喜欢。”
“我会做得很好!妈妈一直夸我,你必会喜欢的。”桂儿立刻接口。剑大侠不说话,只是带着冷笑看着桂儿。桂儿不安极了,耳边尽是突突的心跳声音,她又说:“我会舞剑,还会作赋,你若喜欢……”
“不了,我不喜欢做这事。”剑大侠拒绝得那么直白,他甚至于站起身来转身就走。
桂儿呆呆地动不了。过往的种种往她心头压上来。她不知怎的,想起小时候读诗,父亲读一句,她就跟一句,等她念完最后一句,父亲的声音便听不见了,剑大侠的身影也早不见了。
剑大侠再来的时候已经是一个月后了,天已冷了起来,桂儿登了台,接引的清倌儿换了一个姑娘。他踏进屋子的时候就觉得有些不对劲。屋里没有点灯,接引的姑娘也不像桂儿一样给房里的漏壶舔好水,也没有香茶。他想着自己原以为是这楼里姑娘都教得好,现下才知道,是受了人“恩惠”与“好意”。
他还没坐下点灯,却听到床上有了动静。
“你不过来吗?”那声音是桂儿的。
“水儿呢?”
“你来寻快活,是谁不都一样吗?”
“我是来寻快活的,不是来寻麻烦的。”
“怎么会是麻烦呢?我登台了数次了,必然能让你喜欢。你不好奇吗?一个官家小姐怎么沦落风尘,我可与你讲讲。每个人都喜欢听故事。”
“这种事情你情我愿才好。”
“……那剑大侠与水儿姐是你情我愿吗?”
“是,我情愿花银子,她情愿卖身。然而你要的不是银子票子,我可给不起。我也不情愿给。”
“我只想要一度春宵。你只要来这里躺下,就给得起。”
“我不情愿给。”剑大侠又重复了一遍。
只听桂儿从床上跳起奔到他面前,她身上满是桂花的香气,他仿佛感到一阵秋风裹着花香他袭来,他看了看窗外,月光洒在地上,院中桂树的枝头已只剩下了枯叶,这桂花的香气是桂儿带来的。桂儿没有穿衣服,只披了件薄纱。屋里黑漆漆的,透着月光隐约可见凝脂玉肌。她抓紧了剑大侠的手,一双眼睛紧紧地望着他。
他自然没有走,反而抓起了她的手腕:“水儿呢?她定不同意你做这种事,你对她做了什么?”
桂儿原本想再说些什么,再说一句让他留下来的话,她也许能说动他呢?她要用胸脯去贴紧他的手,他未必不会心动。她要含着泪看着他,这一个月里没有男人会对她含泪的眼睛说不。他一定不会再走。
但是她听到这问话却再也无法说了,眼神也暗了:“……她还不得空,我只让人先带你过来。”
剑大侠松了手,转身走了。
桂儿投了井。
清倌儿登台后的几日总有寻死觅活的。妈妈平日算是对她们好的了,很少打骂还教她们学字识礼,年纪小时还有人护着,等登台后她们才清醒过来,多数客人从未把她们当作人过。
然而人要活着,总要感到自己是个人。
或者她们每日穿着锦服,不知道其实自己并未被当作人,倒是好些,妈妈教她们读书写字倒是不好。不读书人便不知道自己是不是人,该不该是个人。
桂儿尤其是,她来楼里之前,在家里就会读写了。看的书多了自然更是知晓礼义廉耻。知道这勾当是最末流的,与街上的乞丐一般,乞丐唱着莲花落,她们唱着靡靡音。
桂儿父亲进过进士,回乡当了官,她的直白倔强承自父亲,这种性子在官场里不好做,父亲很快就被人污了贪赃枉法的罪名,摘了脑袋。她家只有她一个姑娘,一众的叔舅婶伯立刻将他们家吃得一干二净,将她当作累赘卖来这里。
那时她就死过好几次了。只能姐妹们互相劝着安慰着说,人总是活着好,活着还有希望。水儿姐最是关怀她,总将她带在身边。后来她终于活了起来。
然而登台后没两个月,她又开始寻死觅活的了。
水儿抱着她一下一下地安抚,桂儿吞了太多水,一个劲地打呃,挣扎了好一会儿,才转醒了。见她从阎王那儿走了回来,水儿再也忍不住垂下泪,清脆地打了她一巴掌:“你当你是屈大夫吗?你哪里配当是屈大夫!”
桂儿走前留了首诗,她的字写得是极好的,骨力遒健、棱角分明,如刀斧削裁。她写:“既莫足与为美政兮,吾将从彭咸之所居!”
桂儿醒了,人还是恹恹的,自然是不能登台了。这里养不起闲人,妈妈给了她一把刮刀,让她去院子里帮忙剥桂皮打桂叶。桂皮桂叶都可入药,她就一个人坐在院子里刮去栓皮、阴干、扎捆。
肉桂树种在院子的另一头,她一边做着一边看着另一头的桂花,桂花的花时不到一旬,现已都落光了,只剩下枯黄的叶子。桂花落了之后,紧接一旁的木芙蓉就开了。妈妈从来不种只得好看的没有用的东西。桂花是可以酿酒的,桂皮是可以入药的,一旁的木芙蓉摘了花,捣碎染丝又多两顶芙蓉帐,还有满院子的土茯苓,更是常用。闲暇的时候姐妹们就坐在这里干些杂活,只是姐妹们还要登台,还要练曲,只有桂儿一个人日也干夜也干,满手只剩下肉桂的味道,那香气太过于浓郁了,变得臭了。
过了十来日,剑大侠又来了,正在院子里等水儿,他见到桂儿,只当没见。桂儿看到他,心又纠在了一起作痛,只是此时,与先前大有不同了,她满手都是木刺,心里痛倒不明显了,只是酸涩,只觉得屈辱和恨占了许多。
她想起了很多“屈辱的”事情,想起自己总在屋外偷偷看他,想起自己藏着他喝过的茶杯,学他的样子舞剑。她原本想起来那些就觉得很快乐又有些窃喜,此刻都成了羞愤。
剑大侠只站在那里,她就灼心地难受,身上像起了疹子似的不安,她真的烦极了,于是竟提着刮刀直向剑大侠砍去,剑大侠是侠客,总背着把剑,哪会怕她,他抽剑来档,一下把她的刮刀撇在地上。桂儿便转身走,没走两步又折返回来把刮刀捡了再走。
剑大侠把这事当作笑话讲给水儿听,说:“这样倒是可爱多了。”
“她是这样的,她还拿着筷子去戳过杨县令的眼睛。那杨县令非要拿蜡油烫人,周围的人都在笑,她气极了,就从桌上抓起筷子去戳他。”
剑大侠从没听说过桂儿这一面,笑了一声:“怪不得如此行径。”
水儿听出他笑里有些嘲讽,只说:“你名字都不肯袒露,行色匆匆,和姑娘们都不大熟。”
“嘿,我名字都不肯袒露,和姑娘不太熟?既然如此,你说桂儿到底中意我什么呢?她中意的是我吗?”
“梦中之情,何必非真?”
剑大侠只是摇摇头。
桂儿从河里醒来之后,从未这么清醒过,夜晚的冷风吹着她的身子。她想起自己去跳河前写的诗。这绝笔现在也成了羞辱。
她又不那么想死了。
水儿夜深时候过来看她,她正独自一个人就着月色眯着眼看书。
“你眼睛要坏的。”
“我不登台,又多用灯油,妈妈该说了。”
“妈妈待我们极好,他喜欢我们看书,不会说的。”水儿还是给她点上了灯。她见桂儿手里拿着一卷《游侠列传》。
桂儿摇头:“妈妈只想我们看些诗词歌赋,旁的就多余了。”
“妈妈已经是很好的了,你惹了那么多事,他从不说什么。”水儿总是克己含蓄,很少表露情绪,今日倒有了些埋怨。
桂儿放下书只说:“他倒是想赶我走,但是我还没给他赚回本,他哪里舍得。”
水儿又道:“别家还会打骂折辱,妈妈从不会。你还道妈妈待你只是贪你身价吗?”
“妈妈施舍你一点好意,就是把你当人了吗?沦落风尘的官家小姐,多好的话本故事啊,妈妈开开心心赚了多少!我在那儿躺着,那些人总要问我,你父亲叫什么呀?曾在哪里做官呀?犯了什么事呀?你原名叫什么呀?每个人都要问一问!我笑啊哭啊说了一遍又一遍,然后他们叹道,真是可怜,真是可怜!”
她拿起了她之前写的诗,那都是她的恨和怨,她盯着水儿,声音更响:“我确是不配当屈大夫!吾将从彭咸之所居!我连条河都没有!我只能投井!”
“真是好笑!”桂儿蓦地站起,她去墙角拿起了那把刮刀,打开门,走了出去。
桂儿当晚提着刀去胁迫了妈妈,妈妈让她走了。
桂儿走了没多久,水儿听客人说,东城河里捞起一女尸,泡得发胀,不知是谁,也许是桂儿。水儿又听剑大侠说,江湖上近日出了一女侠,颇有任侠声名,平日卖桂枝为生,自号作“桂枝女”,不知是谁,也许是桂儿。
作者:暮夜
1.
“魔王,我会教你何为爱”
勇者对着将利剑抵在自己脖子上的魔王如此说道。
2.
“?”
很显然,魔王并没有很好地理解勇者的意图,确切地说,魔王根本无法理解这个在自己正在睡觉时突然闯进来的不速之客,更进一步说,此时的魔王还没有成为魔王,魔王完全不能明白自己为什么会被这么称呼。
但这个称呼很酷,还很年轻的魔王这样想着——然后他毫不犹豫地将刀用力地砍去。
没有成功。
勇者就像是早早就知道会有这样的举动,他徒手就抓住了刀,且二话不说就将其粉碎,并在魔王试图捡起碎片时用了点魔法将这点残渣化为灰烬,魔王眼睛瞪得大大的,一个劲盯着地上的灰烬。
勇者心想,他大概在想着也许这些东西放在水里能毒死自己也说不定。
“别看了,就算是有毒也毒不死我的。”
“……”
魔王耐人寻味的沉默似乎验证了勇者心里的揣测,这个时候的魔王还很小,算上那对长角也才到勇者的胸口高,脸上的表情被过长的刘海遮了大半,只余下那双标志性的蓝色眼睛带着勇者未曾见过的激烈情绪看着他。
勇者只是笑着蹲下身,还默默又握住了魔王的手,那长得惊人的指甲,或者该说是利爪,只差分毫就要刺入他的眼睛,然而勇者只是握住了那双野兽般的手,五指交扣,掌心相贴,魔王皱着眉头,终于才说了第一句话。
“……你是不是知道我想砍断自己的手逃走?”
“当然了,魔王,我是世界上最了解你的人”
魔王的话可以说是听起来没头没尾,勇者却自然地点点头,他一边蹲着一边慢慢地往前挪动脚步,这让他看起来有点滑稽,一直都终于挪到魔王的面前,他松开手,轻轻地抱住魔王
“魔王,我要教会你什么是爱。”
魔王眨了眨眼,又眨了眨眼,也伸出了手,但动作有点僵硬,学着勇者的动作给了他一个拥抱。
但那只拥抱的手里依然带着武器,只是手里的匕首停滞在某个距离后被魔法阻挡无法再前进,魔王却视若无睹一般维持着这个动作,他甚至又贴得更近了一些,直到将头靠在勇者的肩上,才低声说道
“我……总有一天会杀了你。”
4.
这个不太友好的会面最后以魔王睡着了为结果,勇者心情有点复杂,却也不太意外,在他的眼里,魔王一直是这样的人,冷酷,自我,像一柄被人刻意锻造出来的只会杀戮的兵器,所以魔王被称为魔王,没有名字,没有同伴,孤独地前行,不停地杀人,直到被杀。
但濒死的魔王却对着勇者说,这是一个诅咒。
一个只有勇者才能解除的诅咒。
所以勇者来到了这里,决定去拯救那个唯一无法在那个世界获得拯救的人,因为即便是近乎万能的强大勇者,也无法去复活一个选择了自我毁灭的灵魂,他只能以一定代价回溯,回到这个一切都还未曾发生的现在,去拯救在上个世界唯一未能拯救的魔王。
这是勇者愚蠢而傲慢的愿望。
5
勇者就这样住了下来。
但他俩相处得很不愉快,首先那晚的举动事后勇者才发现魔王是由于受伤而体力不支晕倒了,而醒后的魔王根本不给勇者靠近的机会,只是用一种夸张的警惕,不吃不喝也不说话地盯着勇者。
虽然勇者总能很轻松地就在年幼的魔王反应不及时就抓住他,但却不常能及时地防御魔王的所有袭击,因为这些攻击比起恶意而为,更像是条件反射,在魔王自己都没有意识到的时候他已经做出了反应。
当勇者再一次想要试着接近魔王的时候,魔王本来毫无反应,只是一脸抗拒,却在愈来愈近的时候突然暴起,虽然勇者抓住了魔王的手,可他仍然受了伤,并不是什么大伤,魔王却微微地瞪大了眼睛,似乎是愣了一下,那张毫无表情的脸快速地闪过讶异、疑惑、不安等情绪,随即又很快回归平静,魔王看起来似乎比勇者还吃惊,这件事让勇者有些想笑,尽管他手上有一道长长的划痕在流血,他依然在魔王面前蹲了下来,这使得他得以仰视魔王。
他抬头看着魔王,年幼的孩子没有太多表情,却又矛盾地散发着不安的气息,不安什么呢,或许就连魔王本人也并未完全明白。
勇者只是又伸出了手,手上的伤口在缓慢地愈合着,但血却并没回完全止住,这次魔王并没有攻击,却向后退了一步,魔王脸上的困惑愈加深了。
“你喜欢吃糖吗?”
勇者伸出的的手里只有一颗包着粉色彩纸的糖果,魔王看着糖果,又看着勇者,他眼睛眨了一下,又一下。
“糖果是一种很甜的食物,你吃过吗?”
勇者似乎觉得魔王并不理解这是什么,于是他自顾自地为魔王掰开了糖果纸,露出了里面半透明的硬糖——这是一颗草莓味的水果糖,还有点化,看起来黏黏的。
魔王没有点头也没有摇头,目光落在糖果上许久,久到勇者觉得他或许并不打算接受这个糖果的时候,魔王才伸出了手,他小心地用手指碰了碰糖果而后放在舌尖,然后眼睛一亮,嘴角微不可闻地上扬了一丝弧度。
像只小猫似的,勇者心想。
魔王把糖果包好又放进口袋里,表情看起来柔和了很多,说起来真的很奇妙,明明上一次勇者一次也没有看出魔王的心情变化,现在看起来却容易得多,或许对待魔王需要的只是再多一点耐心。
“你……很奇怪”
或许是长久不进水所致,魔王的声音有点沙哑,带着少年人本不该有的魔性,勇者下意识地抓住了魔王伸出的手,这种奇怪的感觉就瞬间消失了。
魔王仍然是魔王,即便是在这样的时候也不忘了使用魅惑,勇者笑了笑,把魔王的手放在了自己的脖颈,魔王的手缩了缩,勇者却只是牢牢地将其按在自己致命的弱点上。
“在你懂得什么是爱之后,你可以杀了我。”
“那,我该对谁去爱?”
“你可以爱我”
“……”
魔王再度陷入沉默,不知是被勇者这种自信所无语,或者是确确实实地在思考,勇者知道魔王的价值观不同寻常,大抵是不会有关于爱的常识,更不会想到爱情,想到这里勇者莫名其妙地松了口气。
“好。”
魔王走进了勇者,他一点点靠近,再靠近,近到彼此呼吸都喷洒在对方脸上,近到勇者清晰地看到魔王眼中自己的倒影,魔王好似还想前进却又自己皱起眉头,魔王脸上的表情就像自己在问自己为什么,但魔王却依然说道
“我要学会爱你,然后杀了你。”
魔王说得缓慢而郑重,就像在说一个不可磨灭的誓言,他闭上眼低下头吻了勇者的额头,魔王的手是冷的,唇却是轻而软的,勇者心里一震,那个过去孤独的影子,而今似乎和现在的魔王越来越难以重叠在一起,这就好像那个孤独的魔王永远死在了那一天一样……
还好,他握住了面前的这个人,至少这一次,他想要完成自己作为勇者的使命,去拯救每一个向他求助的人。
勇者想要拯救魔王,从教会他如何去爱开始。
6.
魔王与勇者的关系突发猛进,虽然具体的表现形式由魔王从警惕变为冷漠,好在只要勇者拿出糖果,魔王冷漠的表情就会和缓很多,甚至愿意听一听勇者说话。
“首先,你拿到别人给你的礼物或者恩惠之后,应该说一声谢谢,其次……”
“这样之后,你就会给我下一个糖果是吗?”
勇者的话被魔王突然打断了,魔王手里还有糖果,脸上照旧是一贯的没有表情,只是整个人干净了很多,过长的头发被勇者剪了,也给换了一身干净的衣服,并且关于生活习惯上的教导,魔王出乎意料地接受了全部,现在住的又破又烂的城堡甚至被勇者花了点时间修好了,勇者近乎无所不能,只是在情感常识的教学上,连万能的勇者似乎都感到难办。
“不,我不是这个意思……”
“嗯……那就换个说法,你会更高兴是吗?”
“……对”
“那谢谢你。”
“…………不客气”
说实话本来应该是很高兴的事情,魔王愿意听话,且明显比最开始表达得更多了,魔王也渐渐能控制自己袭击的行为,但很显然魔王对于爱似乎有什么误解,勇者总能时不时注意到他在锻炼自己的魅惑技巧。
“母亲说,爱就是欲望,是毒药,可以用技巧获得,决不可真心投入”
魔王说的时候手里啃着勇者洗好的苹果,坐在勇者购买的椅子上,身上刚洗好还冒着热气,看起来又惬意又自在,说的话却让勇者禁不住咳嗽,魔王拿赤裸的脚丫踢了踢勇者,勇者回头看他
“我爱你”
魔王的语气深情而投入,只那双冰冷的眼暴露了他波澜不惊的内心,太过于敷衍以至于都有些像是挑衅,但勇者只觉得像个玩笑,他装模作样地抓住魔王的脚踝印上一吻,而后也跟着说道
“我也爱你”
那天魔王的瞬移魔法生效之快让勇者头一次意识到魔王原来拥有这么高的魔法天赋。
回到正题,勇者真的很难过很揪心魔王怎么会这么难教,但也很欣慰,即便对象只有勇者一人,魔王愿意花费精力去虚与委蛇或许也是不错的趋势。
7.
魔王学得很快,他学习之快就像他不断拔高的身高一样,魔王能吃人类的食物,只是也需要定时地摄取血液,或许是由于供血者的特殊性,总之魔王长得很快,已经从及腰高长得与勇者差不多了,但也和魔王不再增长的身高一样,魔王的情感知识似乎永远都无法跨及爱的界限。
魔王越来越像个有礼貌的人,得到帮助会说谢谢,做错事会说对不起,但魔王开始一天天地对勇者说我爱你,他也开始知道是什么暴露了他,于是那双没有感情的眼睛,也逐渐学会如何深情款款。
魔王就像个只会机械模仿人类的无感情生物,他并不明白爱的份量与含义,却已经知道这能让他过得更好,勇者最开始会震惊,而后会笑,最近开始有些生气,魔王无法理解这些情感,却很乐意看到它们出现在勇者脸上。
现在一颗糖果已经满足不了的魔王,想要更多更为香甜的礼物,可以是勇者变化的表情,可以是勇者摸摸头的奖励,甚至也可以是勇者的命。
要去爱,而非模仿
勇者仍会这样对他说,甚至勇者已经将自己的身份与来历合盘托出,魔王听完沉思很久,并没有告诉勇者,如果那确实是魔王本人的话,即便是死前的话,或许……不,绝对是想要赌勇者同情的可能性
但魔王大概也了解,勇者本人或许也并非毫不知情,勇者很聪明却也很愚蠢,知道是陷阱仍然固执地踏入,勇者还很自傲,他自以为魔王没有爱。
可其实魔王真的在学着去爱,努力学着这个强大而讨厌的家伙每天都在告诉自己的东西,只是魔王偶尔也会感到困惑,他想杀也想爱,杀会让他安心,而爱是一种让他捉摸不透的东西,母亲只隐晦地说出几句谜语般的话,魔王只记住了这是不能碰的毒药。
勇者给了他糖果,说要给他爱,糖果很甜,融化在舌尖时会有幸福的滋味,爱呢,爱是不是也是这样的味道……
8.
某一天夜里,魔王站在勇者的床边,他低下头,魔王知道勇者一定没有睡,可他还是靠近,就像很久以前他会做的一样,他的爪子慢慢靠近了勇者的脖颈,勇者在等,他也在等。
他们都在等一个答案。
可就像那些该死的魔法依然存在一样,魔王终于还是没有下手,他还和之前一样,低下头吻了勇者,只是这次不是额头,他小心而虔诚地吻了勇者,这是一个真正的吻。
轻盈得像棉花糖一样的吻,稍纵即逝,不做任何停留,太轻了,就像不存在过一样。
可是魔王知道,勇者也知道这个吻存在过。
魔王好像没有觉得很幸福,他甚至觉得有点难过,呼吸变得困难,心脏有些疼痛,这感受的确像喝了剧毒,但魔王没有觉得很糟糕,他只是难过。
为了教他什么是爱而到来的勇者,会不会在完成后离开呢……
想到这里,魔王久违地认真想要杀了勇者,但当这股杀念从脑海中一闪而过,他看到勇者睁开了眼睛,那双好看的金色眼睛望着他,眼里温柔而澄澈,却也很难过。
你在难过什么。
魔王想问却又没有说出口,他的杀意就像潮水一般退去,他回忆起他们相见的时候,学着收起爪子,给勇者一个拥抱,一个温暖又普通的拥抱。
“留在我的身边吧。”
魔王的头枕在勇者的肩上,他蹭了蹭勇者,又蹭了蹭,这只不安的小兽只学会了人类的礼仪,却始终不能理解这么做的理由,他抱着怀里珍贵的糖果,却不敢再和从前一样说出爱的字句,只低低地恳求道
“这是…只有勇者才能够治愈的诅咒,我……”
无法再进行的谎言,魔王自己也感到迷茫,或许就像勇者一直以来跟他说的一样,魔王只会模仿,现在的心情也不过是渴求对方留下而进行本能的行为
那么到底,对于魔王自己来说,什么是爱呢?
“不要害怕,查理斯”
勇者轻拍着怀中孩子的背,终于第一次念出了他的名字,怀里的野兽现在已经像个合格的人类,内心却好像比以前还要小孩子得多,这个孩子,对他来说已经不再和过去那个影子重叠………
但他们对于爱的定义,却依然不同。
“查理斯,我想教会你爱……”
“不是只对我一个人的爱,我希望你可以去爱这个世界,去拥有自己的人生,这才是我来到这里拯救你的意义”
“但我永远无法教你,真爱的含义”
勇者,近乎无敌的勇者,眼里温柔而悲伤地望着怀里的孩子,万物皆有代价,他回到过去是以杀死魔王而被赏赐的贤者之石为代价,而在更早以前,为了成为无所不能的勇者,他以私情为代价,从此他能够平等地爱所有人与物,却永远无法对一个人抱以过多的感情。
好在即便如此,他对于每一条生命的爱仍是如此深厚,所以没有任何人发现他的变化。
“勇者,没关系。”
魔王没有过问理由,他聪明地知道这并不是他能够轻易触碰的地方,他反而松了口气。
因为正如勇者没有告诉他的秘密一样,他也隐瞒了秘密,其实即便是魔王也不能快速地成长,勇者血的特殊性只是在于作为为了他回溯光阴而来的这个人,或许是上一世的执念,又或许是其他所致,魔王逐渐获得了以往的记忆与力量。
这让他更加地舍不得勇者,或许比起爱这更像是占有欲或者其他东西,在浸满鲜血的记忆与世界里,勇者就像唯一的一束光芒,就算这个人只是低头怜悯他,但这个世界只有勇者,只有勇者看向了他……
“勇者,我会教你何为爱。”
就算让勇者拥有了本不该属于“勇者”的爱或许意味着“勇者”的死亡,魔王在心里想着,但没有关系,只要他在就好。
就像最开始接触到糖果一样,魔王这次只是小心地试了一下味道,他一点也不着急,糖果可以慢慢品尝,爱可以慢慢来。
“我会教会你的。”
魔王的话在勇者的耳边回荡,这是诅咒,也是誓言,爱是糖果,也是毒药,他闭上眼,又再度吻了勇者的唇。
他会爱上他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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