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小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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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吃完晚餐,盘碟全掀翻。走下草坡,河畔是一条步行道,石护栏。
听见茂生,闻嗅衰败。他靠坐在护栏下,蜷起双腿。抹把脸。城市与夜空的光辉在河面上浮烁,面前道路上,不可及之处有微弱影子微小晃曳。
有人走来。这很少见。他没动。仅仅呼吸着。
突然一道强光打来,让他差点成烟。
光。神啊!夜行生物。光。他瞬间窜起身,踉跄逃离最亮处,但已无法避免被看清楚。
那个人一手举着手机,和杀他的光一同看他。原地眨眨眼,打量打量。
他认出那是谁。在一间教室里一同呼吸,整个白天的刺耳嗓音与浑浊空气。不过他脑子里没有一个名字。此时他不觉得这真太好了,或这下糟糕了。
不过他还是交叠起手,将袖口往下拉,还知道要掩盖。他不去看光,光映到他转走一半的侧脸上。你受伤了?那个人说。不好意思,他摸查自己脸颊,撩起头发,额角有道口子。
现在他忽然就变了,万分急切地要除掉所有痕迹,溢出一丝新血都赶紧抹去,慌乱陡升时擦绽的拳关节也暴露出来。
那个人收起光源。让他呼吸终于顺畅,但不再能隐藏回无事之初。那人蹲下,摸索一阵搁地上的购物袋。递来三枚相连的创口贴。
他看它,愣站着。
清洗了伤口再用。我记得附近有个水龙头。一片朦胧黑暗里,那个人指往斜前方,草坡上边正经道路旁,有管理员小屋。
怎么会买这种东西?
我前两天买了一套刀具。在熟练使用前得做些准备。
正常人是不是应该说:我在学做饭?算了,他并不了解正常人怎么想。
这里没路灯,下次别走坡上,到处是坑洞。
很深,等不来树种,什么都可能踩歪掉进去,摔伤至亡。这些他清楚。他点头接下,人大概应该这么做。
也本应有道谢。那你为什么走这边?他问,发觉自己居然在延续好奇,感觉说话吐词时呼吸节奏的变化,怀念地十分新颖。
草地一片萎黄烧枯,冒出新叶。只有水的表面施舍的点片掠光,让他能看清此人一些部分。购物袋一定很沉,包装盒或某物显眼突起,略有刺穿塑料膜。
对方没在人之间交互对话应有的回应时段里做出任何回答。那之后指尖一般轻声说,明天见。沿着路走掉了,不再回头,袋子最摇摇晃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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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室里有个应在的人不在。教师出去打电话。回来后问整座教室,有没有谁曾见过。他不知道的名字,他不知道所有名字。问了一遍,确认一遍,没有回答。赶紧开始小测验,时间滴水宝贵。
有一个空位,时间变长,就变成周围住客宝贵杂物间。过了不知几天,他有运瞥见布告栏一角的寻人启事纸,才对上脸与名字。不那么对上,纸模糊、破损、被雨淋、受涂鸦、与警示一同被大张艳色今日喜讯遮盖。
未实现约定,他不觉得失去了,或做错了。现在还不饿。
波光映在那个人上半身躯上,像河流里浑浊朽臭无望清澈的水。映在眼中,在漆暗无人的小道上,一定在筹划一件有朝一日能自发光亮的事吧。
他不觉得被抛弃了,或无处泄愤。也没拥有过,什么都没有过。撕下效用结束的创口贴,扔进背后河里。
他听见两个人在谈论某件事,在他自己行路的一侧。
此刻夜晚已有一半按时降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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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六分处,他坐在洗手池上,
厨房台面上,
桥的护栏上,
石制护栏上。
一个人都不在,
人们在身后形色匆匆,
几个人像方便搬运不得不折断的木头,倚靠填满墙角落。
菜板与切好蔬果被掀出去了,水停不下地流。他抛起手里的东西,一张证件,几颗断牙,一串钥匙。
三枚钥匙,在那个人腰带上背影中簌簌响。家门、自行车、一处完全属于自己的小房间。
他不做评价。他想往后坐一点,靠住什么。千万别做。
他跳下地,往外走,被一只手扯住裤脚。他低头看。若能看见他露出了温柔,那是最可怕的。毕竟对动物而言,咧嘴是展露尖牙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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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雨。让铁铲的木柄变得湿滑,难以结实受力。脚下泥土也同样,世界的一切构成捕兽夹。于是他完整一滑,摔在新土里,手臂被工具的锋利金属划开新一道长口,所有出血都沾满污泥。
被舍弃之处,由被舍弃之物纷纷填满,他的手抓住了,再边爬起边奋力刨开,饱腹后不缺力气。
一片衣角的颜色是对的。
他对一切不产生感觉。好似有一盆倾头到脚的脏水,曾将他洗涤干净。不过跪在脏湿夜里,呼吸疲惫,闻雨水、树叶与泥土混合繁衍的腐朽气味。
此乃自然之道。远处的人造灯火永恒明亮,光色再暖也无生命意义,威权漠然窥视夜中。
光。神啊。光。
在暴雨的恸哭间与洗刷后,那些再也无法被察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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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源源汪
“午时已到!”
黑云压城,菜市口前围满了百姓。熙熙攘攘的,却没有一个人在谈笑,只是都静静地站着,静静地看着。
监斩官旁的士兵瞧了身旁的时刻,时辰一到,立刻尖声呵道。
“行刑!”
随着这声尖利的宣判,几个身材魁梧,脸上又长满了络腮胡子的刽子手一齐拎起了身边的酒坛,灌下了一口烈酒,向举起的大刀喷去。即使是在这样的天气中,这些个杀人斩头的刀也泛着骇人的银光,像是在这样阴霾密布的天气中,它的光芒反而更闪耀。
他们将行刑台上的老老小小背后的签子摘去,被双手握住的刀都高高举起。
在不远处,一个身子瘦小且脏兮兮得分不出男女的小身影趴在一个高个子男子的身上。孩子紧紧搂住男子的脖子,不易察觉地微微地颤抖着。二人周围没有太多的人,但是即便是旁的人瞧见了这孩子,也只当是害怕砍头,并不做他想。
但若是细细去看,就会发现这孩子正死死地咬着男子的肩膀,像是害怕自己哭喊出声来似的。孩子的那一双眼眶是干干的,眼睛胀红,竟是一滴泪水也没有。只是每听到行刑台上的一点动静,这孩子就会忍不住地瑟缩。
“筝儿。”男子拍了拍咬着他肩膀的孩子后背,沉声说道,“走吧。”
他话虽这么说,目光却也没有从台上移开过,脚下也像是生了根似的,仿佛只要从这块土地上移开,脚下的根就会就此断裂,再无生息。他眼中闪动的情绪像是平静海面下的波涛,隐隐地在内里滚动着。
“我不。”
孩子从咬紧的牙关中漏出几个模糊不清却又坚决的字:“我不走,彭叔。”
“我……我不是妖怪……我爹爹在,我娘也在……菱姐姐……”
那孩子听见了刽子手喷酒举刀的声响,终于有些扛不住了。从哽咽的声线中中终于可以隐约分辨出,这是个小姑娘。
“彭叔……我不明白……菱姐姐,为什么……为什么要让她换走我……”
“这不是你的错。是因为我欠你爹一条命,而你是你爹的独女。”被叫做彭叔的男子静静地说道,这才看清,他的目光一直落在了行刑台上一角,某个蓬头垢面的小女孩身上,“你菱姐姐是我的孩子。她太懂事了,是我教她知恩图报,是我教她要尊敬长辈、要守护弟妹……是我对不住她,是我,怪只怪她此生不幸,竟然生作了我的孩子。”
他的眼神与台上那个小姑娘对上了。那姑娘愣了一下,面对着举起的大刀却居然面无惧色,反而对着他露出了笑容来。那一抹笑容就宛如沉沉的夜中,只在那一瞬盛开的昙花。单这一笑,叫他心中产生了不该有的私心。
若是菱儿自私一些,任性一些,不愿意牺牲自己……
……该有多好。
手起刀落,头颅落地。
那些血刽子手端的是这行中好手。一家上下人,整整一十八颗头颅就在这片刻之间落下了。
这一杀,便让那鼎鼎大名的大将军卫国公魏永正一家,从这个世上,永远地被抹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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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看到少女拿着尖刀向我冲来。这是第十七次。
我没有闪躲,尖刀直直的刺入我的心脏。剧痛传来,我的视线一阵恍惚。
我清晰的能听到她愤怒地念着我的名字,一遍,又一遍,像是念着诅咒。真好笑,平时想羊羔一样温顺的你怎么变成这样了?少女死死捏着我的脖子,我说不出话来,只能发出一阵气声。
时间似乎过了很久。
少女气喘吁吁的松开了我,后退一步。我随之倒地,然后又站起来。这下能放弃了吗?我嘲笑着,看着她。
—为什么。她的眼睛里满是不甘与怨恨。为什么你要把我创造出来?为什么我——无法杀死你?!她声嘶力竭的冲我呼喊。我反笑得愈加猖狂。
为什么?因为我是你。我就是你。
我迎上少女的目光,饶有兴致的看着她的表情变得扭曲。
恨我也没用。我们最好好好相处。我们还有很长的时间要度过,还有很多的戏剧要看呢。
没错,戏剧。
那只是戏剧而已,对我们来说。
电音节第二天,夏雷终于见到了叶驰星。
她看起来气色很好,脸上还是挂着笑容。只是与平日不同,她把染成灰紫色的头发烫出一些好看的弧度。夏雷很想伸手去揉揉她的脑袋,但又觉得这个动作似乎太暧昧了,结果什么也没有做,只是看着她。
“小芽~小卢~小熊~”叶驰星背着小书包一路跑来集合地点,和来诊所打工的三个年轻人一一击掌。而到了夏雷面前,她没有朝他举起手,只是坏笑着凑到他跟前小声招呼:
“哈喽黄浦区木村拓哉~”
“我靠……”夏雷羞红了耳朵,尴尬地用手遮住双眼,苦笑着说:“你怎么还记得这个?!快忘掉!!”
黄浦区木村拓哉,是初中时候夏雷自封的。那次他们俩正好在整理屋子,翻出了夏雷外婆当年珍藏的木村拓哉海报。见叶驰星冲着海报大呼“帅哥”,夏雷凭借自己优越的直男自信叉腰道:“这长得不是和我一样吗?那我就是黄浦区木村拓哉!”
“哈哈哈哈我也是突然想起这个,所以就想叫叫看嘛。”见好就收的叶驰星没有继续再捉弄下去,她转身招呼边上那三个带着迷之笑容的年轻人:“好啦咱们进去吧!”
叶驰星同八百屋若叶并肩走在最前面,卢清远和熊礼赞走在后面,而夏雷则像个不识趣的电灯泡一样走在叶驰星的身边,时不时要插嘴说两句企图加入她们的话题。如果可以,其实他只想带她一个人来,这样就能和她两个人单独说说话。可惜他需要去给朋友的乐队帮忙,也不放心她独自呆着。他倒不是害怕这么大的姑娘会走丢,只是担心会有人来跟她搭讪。
于是他特意带了诊所里的年轻人来,一方面他的确把大家纯粹当朋友,有机会就一起出去“团建”;另一方面,他在来之前就已经叮嘱了八百屋若叶,让她看着叶驰星,如果有人要叶驰星微信一定要让她拒绝,这个日本小姑娘便似懂非懂地答应了
意识到自己很在意她后,夏雷甚至开始有些害怕起来。他忽然不知道自己有什么优势。他不会乐器,不会玩滑板,只会做点审美独特的小东西,拍照也基本是在拍风景,几乎没有一个能讨女孩子欢心的技能。他的前女友们甚至还组了一个群来吐槽他:
“太无聊了,整天就想着赚钱和拍片,根本不懂怎么哄我。”
“鬼知道是不是真的去做什么副业,说不定出去约了也有可能,虽然他车技是真的很好。”
“姐妹,车技好有什么用,又不能当饭吃。说分手就分手,完全不挽留,他的心是石头做的吗?”
“反正我觉得他跟我在一起的时候好像心不在我这里,不喜欢我干嘛还跟我在一起?渣男!!!”
他知道自己的风评很差,也知道她们到底为什么冲着他来。可是这一切在叶驰星那里就不管用,其他姑娘喜欢的外貌,她早就看腻了。他甚至和住在他家的灵器仓木决抱怨过自己不够好,而那个异族人竟收起平日里有些欠打的表情,拍肩安慰道:“兄弟,我觉得你作为人类已经很不错了。”
他开始担心自己的占有欲会把她吓跑,也害怕她会像那些姑娘一样逐渐厌烦自己。他害怕让她不高兴,害怕闹到最后和她连朋友都做不成。可他还是不想把她让给别人,甚至旁敲侧击问她的喜好。他担心这个担心那个,绞尽脑汁思考应该怎样得到她,一旦见到她笑嘻嘻的样子,却什么阴谋诡计都忘了。
就像现在这样,光是走在她身边,听她同别人叽叽喳喳地讲话他就已经足够满足了。
音乐节在露天举办,四周满是来参加活动的人群,表演的乐队则是从另一个门进场。表演还未开始,音响里播放着炒热气氛的电子乐。舞台外圈的小摊贩卖着烤肉披萨等香气扑鼻的食物,无限量畅饮的酒水饮料则摆放在一个四面穿风的红色帐篷里。大家拿了饮料,叶驰星又请大家吃了东西,彼此笑着聊着,夜色渐渐降下,表演也随舞台闪耀的射灯开始了。
夏雷望着随音乐轻轻摇摆身子的叶驰星,露出了自己也没有察觉的微笑。看她还是像之前一样开心,他就放松不少。但他也知道,那天让她流泪的事不会很快就结束。他知道她究竟有什么苦衷。
叶驰星有着表面圆满的家庭,比起夏雷这样两边不管,不断撕扯她神经的原生家庭让她过得更为痛苦。
叶驰星小学四年级起,父母的关系就逐渐产生裂痕。争吵与暴力产生的阴影,像乌云笼盖在这个家中,她不止一次听到“要不是为了你,我们早就离婚了”这种话。在这样低气压的家庭环境下,她学会了察言观色。她知道怎样说话怎样做事,能让父母高兴的同时又不得罪他们任何一人。用她的话来说,她的父母就是两个还没长大的小孩,却被婚姻绑在了一起。
父母的关系让她知道,成年人并不是有了孩子就会变得成熟可靠,因此她学会了独立思考。对自己的人生她总有自己的主张,即便会因为“不听话”而吃苦头。夏雷后来听同学聊起过她,她为了能说服父母让她出国学习,不惜给顽固的父亲下跪。父亲同意后,又靠自己办理了几乎所有的手续流程。同学说她其实挺疯的,但他却感到心疼。为了能逃离那个家,骨子里就叛逆的她做了许多违心的事。
即使如此,无论她多么坚强,家庭给她带来的压力与痛苦依旧让她无所遁形。她不敢在家里落泪,她知道性格阴晴不定的母亲若是看到她哭,一定又会像孩子一样发脾气。少女时期的她只有在夏雷的身边才感到安全,可以放心地落泪。他什么也不会说,只是轻轻搂着她的肩膀,听她说完难过的事,再递上纸巾给她擦掉眼泪。
如今她29岁,在父母眼里早就是“孩子都应该生好的年纪”,她却拒绝了前男友的求婚,只因对方希望她能够当一个贤妻良母,认为“小提琴只是让女人锦上添花的饰品”。经历父母无数次逼婚与争吵后,只有那间牙科诊所才是最令她安心的庇护所。只要和他一起说说话,和若叶一起挤在前台看剧,看小卢小熊两个男生聊天,和门口的“特摄战士”一起发传单,去附近小公园练一下午的琴,或是和广场上的人一起切磋滑板技术,她就是自由的。在下一次逃离牢笼之前,这样就足够了。
但她却不合时宜地喜欢上了他。
她这次回国,是因为家里老人时日不多。她本计划在合适的时间再次启程,却没想到竟有人打乱了她的计划。
察觉到夏雷投来的目光,叶驰星转头回望向他,只是眼睛里多了些复杂的情绪。
“怎么了?”夏雷问。
“你不是要去给朋友帮忙吗?”叶驰星越过喧闹的音乐大声问。
“还没到时间啊。哦~我懂了,你是嫌我站你边上想赶我走?”夏雷故意坏笑着问。
这下却让本来心里就乱糟糟的叶驰星徒生怨气,于是半是玩笑半是嗔怒地道:“是啊,老是在我面前晃来晃去的,也不知道是想干嘛,烦死了。”
虽然夏雷知道她大概率是在开玩笑,但还是不由收起笑容。他低头俯在她耳边,一脸认真地道:“你说的是真的吗?你不想看见我吗?”
“啊?”叶驰星还没反应过来,只觉得一股温热的气息吹在耳朵上。周围的音乐太吵,他的话听不真切,但他眼里的光却透着一丝近乎乞求的味道。她本以为他也会打趣糊弄过去,但没想到他却一脸认真,反而让她不知如何作答。
一边的小卢则探出脑袋,以为大哥有事吩咐:“夏雷哥咋啦?”
夏雷直起身,笑着捏起胸前的工作证挥挥手:“我去帮忙了,你们好好玩。有情况电话联系。”
“好啊拜拜先。”八百屋若叶和熊礼赞相继朝夏雷挥了挥手。
只有叶驰星什么也没说,愣愣地望着他的身影消失在人群中。
“我说夏雷啊,你真不打算出道吗?”光头贝斯手坐在板凳上吐出一口烟圈。
“出个毛线,没兴趣。”夏雷眼都不抬,只管给气球打气。
一个咖色头发的男人从夏雷手里接来刚吹好的气球道:“不是,我觉得你唱歌其实还不错,你要是来当主唱我觉得他们还是有前途的。”
“老陆你他妈什么意思?觉得我唱得不行吗?”一个脾气火爆的短发女人从后面踹了一脚老陆的折叠小马扎,把他直接踹到了地上。
“放心吧姐,我不会来当主唱的。老陆你也不要再说这种话了。”
主唱在夏雷身边坐了下来:“小雷,其实话说回来,我也总觉得你有点可惜。你真不用那么在意自己身份的。”
“我也觉得,”老陆揉着屁股站起身来:“咱们都认识七八年了,作为兄弟我说实话,你其实真的可以试试看,倒不是说做普通人不好吧,就觉得有些浪费。”
“是的,如果你真想试试看,我这里可以帮你介绍。”光头应和道。
被众人这样劝说,夏雷沉默了一会。当大家期待着他的答案时,他却开口道:“这些气球差不多了吧。”
见他刻意回避了话题,大伙也不好再说什么。
夏雷完成手里的工作,抬头望向舞台上灯光中表演的乐队。他对舞台从来就没有任何期待与奢望,但如果只要站在上面就能吸引到她的目光,也许也不赖。即使如此,他还是想做一个能她共同眺望同一远方的人。那个圈子会有多少麻烦,他可是吃尽了苦头。
就在此时,会场上的所有灯光突然熄灭,寂静几秒后音响中爆发出刺耳的尖啸。夏雷只觉得空气在震动,仿佛地震一般让人恐惧与不适。目之所及都是慌乱的人群与惊恐的尖叫。
“咚!”舞台灯被震下,沿着钢筋框架一路滚下来。夏雷闻声,抬头见那东西在黑暗中高高落下,直朝主唱冲去,便三步并作两步快速上前将主唱推开,虽然舞台灯没有砸到主唱脑袋,掉落在地后却毫无怜悯地冲老陆的脚趾撞去。
“草你妈啊——————!!!!”老陆跌坐在地,吃痛大叫缩作一团。
仅仅过了十秒,舞台灯光却霎时照亮会场,音响里的唢呐声也停了下来,之前表演所用的伴奏自顾自地继续播放着,现场气氛异常诡异。众人惊魂未定面面相觑,一切却恢复如初。
“叶驰星”是夏雷第一个想到的名字。他见朋友们没有什么大碍,甩下一句“我去找人”后便飞速跑了出去。他拼命跑着,在离开现场的人群中逆行而上,打算回到他们之前看表演的地点。观众数量似乎突然翻了几倍,他一边往回跑,一边在人群中寻找着她的身影,却无论如何都看不到任何熟悉的人。他掏出手机拨打叶驰星的电话,却一直没有人接听,他挂掉再打,打了十多个电话,依旧没有接通。他骂了句“操”,转而拨打熊礼赞的电话,但依旧无人接听。
他丝毫不敢停下脚步,直到休息区附近找到了他们,这才彻底松了口气。
“大家没事吧?”他喘息着问。
叶驰星迎着他声音望去,见他朝自己跑来,只觉恍惚。
“没事,我们都很好。你没事吧大哥?”卢清远率先一步起身回答。
“刚刚那是什么啊?地震吗?”熊礼赞问。
“不知道,我在后台也发生了同样的情况。”夏雷回答,目光却一直停留在叶驰星的身上。
叶驰星紧搂着八百屋若叶的肩膀,脸上和双手却沾了些尘土。但她神情平静,似乎并没有收到惊吓。
“你怎么了?”他走到她跟前:“打你手机你也没接。”
叶驰星愣了一下,连忙掏出手机。手机上没有任何未接来电的提示,反而原本显示日期时间的地方却是一片乱码。
“我根本没有接到你的电话,而且我们四个人的手机都变成这样的一片乱码。”
“是的,我的也都是乱码。”八百屋若叶拿出自己的手机给夏雷看。
夏雷看了一圈大家的手机大为怪异:“怎么会这样?难怪我刚打你们电话没一个通的。算了,大家没事就好。”
叶驰星再次抬头望向夏雷时,却发现他脑门上有一条流着血的伤口。她噌地站起,撩开他落在脸边的金发,皱眉道:“你受伤了?”
“啊?你不说我还没发现,估计是刚被舞台灯刮到的吧?”
“舞台灯那么高怎么会刮到你?难道它掉下来了吗?”
“嗯,被刚才的地震震下来了。”夏雷说着还想摸摸额头上的伤口,就被叶驰星一手打掉。
“不要摸!你不怕细菌感染吗?跟我来。”叶驰星让三个年轻人在这里稍等片刻,不由分说就拉着夏雷的手就朝着洗手池的方向快步走去。
洗手池边,叶驰星洗干净自己的双手,又从随身的背包里掏出纸巾,在水边沾湿后给夏雷清理伤口。
“没事,又不怎么疼。”夏雷嘴上这么说着,身体却自动乖乖坐在长椅上。
她借着路灯的光轻轻擦掉了伤口周围血迹,又从包里掏出酒精棉片给他消毒。夏雷本打算问她包里怎么什么都有,酒精却让他疼得直抽气。
“伤口又不深哪有那么疼?”叶驰星嘀咕,像哄孩子一般凑上去朝他的伤口吹气。
夏雷意识到,从她拉着自己清洗伤口到现在,她的身子一直在微微发颤。虽然她表现得跟没事人一样,但她的身体却记住了那种恐惧与无助,以至于到现在还没有缓和下来。
“好了回去吧。”
叶驰星给他贴上创可贴后就算大功告成,正打算起身,却被拉入一个怀抱中,铺面而来的是他身上温暖的木质香气,是香根草的味道。
“你没发现你自己在发抖吗还急着跑?”夏雷拥着她小声呵斥,转而柔下声音说道:“没事,别怕,我在这里。”
这已经不是第一次了,当她意识到曾经的朋友已经变成一个成年男性时,她依旧有些不适应。但此刻她什么都不愿去想。他的体温与心跳确实舒缓了她的神经,但她的肌肉仍然像条件反射一样轻微颤抖。
“你刚刚是摔跤了吗?”
“嗯,被人撞了,帽子都不知丢哪去了。”她的声音从胸口闷闷地传来。
“帽子丢了再买一顶就好了。”
“夏雷。”
“嗯?”
“你没事真是太好了。”
“嗯……不过刚刚找不到你时我真的差点都吓死了。”
“我不是还活着嘛。”
怀里的她依旧轻颤,夏雷不由叹了口气。他把环抱着她的双臂从腰间挪到了背部,一手环绕她的后背,另一只手则如愿以偿地梳着她毛茸茸的脑袋。
“来,跟我一起深呼吸。”
“这是什么专业治疗法吗?”
“你都被吓成这样了怎么话还是那么多?”夏雷气笑了,拍了拍她的脑袋做提示:“来,跟我一起,吸气……呼气……吸气……”
十来个回合之后,她的肌肉才逐渐放松,颤抖也慢慢停止了。但她没有想挣脱怀抱的意思,他也继续这样抱着她。只是她原本垂在前方的手,不知何时勾到了他的腰间,甚至有些挽留的意思。
“你等下还要去帮忙吗?”
“不去了,等下我和他们说一声就送你回去。刚刚发生的事情太奇怪了,你一个人回去我不放心。”
“嗯。”
他低头闻到了她脖颈间传出的木樨花香,喜出望外:“你今天是不是用了之前生日我送你的香水?”
“是啊,挺好闻的。”
“怎么样?我比你前男友有品味吧?”
话音刚落,夏雷却立刻惊醒,恨不得扇自己两巴掌。拿自己和前男友比,他也太看得起自己了吧?关系发展得太快对彼此都没有好处,他需要更谨慎一些。现在的情况实在有些趁人之危的意思,只是借着吊桥效应让对方喜欢自己没有太大的意义。他更希望是在双方清醒的状态下再确认彼此的心意,现在还不急,他还没有准备好。
“既然你好些了那就回去吧。他们还在等我们。”他松开她,扶起她的肩膀让她坐正。
她点点头,颇有默契地什么也没有问,站起身来走在他身边。其实刚才他的提问,她也不知该如何作答,她总觉得这个问题下面隐藏着一个非常危险的答案。幸好他及时刹车,要不然接下去可能会发展成无法收尾的状况。她还没有准备好。
“对了,你之前不是问我知不知道什么房源吗?”沉默走着的夏雷突然开口。
“是啊,你有什么消息吗?”叶驰星眼睛一亮。
“我住的那个小区有人要卖房,户型跟我住的是一样的。虽然是两年前建好的新小区,不过我不知道你接不接受二手房,你要是有兴趣就跟我说,我帮你联系。顺便你也可以过来看看发财和那个笔。”
“行啊,那就麻烦你帮我约时间了。”
“你跟我客气啥,咱们不是老同学嘛。”夏雷笑着伸出大手朝她后背拍去。
叶驰星也不甘示弱,用足力气朝他使出一掌:“行行行,就靠你了,黄浦区木村拓哉!”
“都说了不要叫我这个!!!”
天狼聿隼弯腰从地上捡起一支手机。
这是个科技发达的时代,手机和电脑之类已经可以称得上必备品的电子产品更是更新换代极快,要不了多久就会有新型号问世。他对电子设备了解不多,大概也只维持在能够认出并且使用常用设备的水平,自然也看不出来这部手机是什么牌子什么型号的,但它的陈旧却一目了然——外壳上不少磕磕碰碰的损伤,屏幕边缘也有裂痕,分不清到底是贴膜摔裂了还是手机屏本身的伤。
“嗨,这位先生!”
不等他做什么,手机屏幕自己亮起,一个虚幻的人形扒着屏幕边缘冒出来半个身子——白头发,戴着副遮住半张脸的眼罩,对他挥了挥手:“能看到我吗?你是灵器吗?”
一个电子幽灵。
狂百器用手指去戳他,指尖毫无阻碍地穿过了他的身体,没有接触到东西的实感,就像是个幻影。
“算是吧。”天狼聿隼捏着手机晃了晃,那个电子幽灵整个从手机里钻出来浮在空中,身形也拉伸到了正常人类的大小,他这才看到对方背后有三对机械臂,前端装有不同的工具,在他的目光下咯吱咯吱地动了动。
电子幽灵对他伸出手:“我叫诺顿,怎么称呼你?”
“天狼聿隼。”
尽管已经确认了自己无法触碰到对方,狂百器还是和他握了握手——当然,只握住了一捧空气。
现在他认识了一个电子幽灵,这很新奇。
“虽然刚刚才认识就向你求助有点过意不去,”诺顿双手合十对他低下头,“但是拜托,能在这里稍微等一会儿吗?那家伙发现手机丢了一定会绕回来找的……”
那部老旧的手机被抛起又接住,如此反复三次,狼在这期间做了决定,他点头答应下来,反正现在他没什么要紧事做,在这里等一等失主过来也未尝不可。
诺顿大大松了口气,对他竖起大拇指:“您真是个好心人。”
就算是夜里,空中的飞行汽车也一辆接一辆毫不停歇地从这个街口驶过,天狼聿隼从附近的自动贩卖机买了罐饮料,就靠在旁边的建筑墙上拉开拉环。
诺顿也往墙上靠,半个身子消失在墙里,幸亏这里只有旁边的狼看得见他,电子幽灵十分富有自娱自乐的精神,问:“我现在看起来像不像穿模卡进墙里的游戏角色?”
什么是穿模?天狼聿隼从未听过这个词语,但他通过注视这一幕,诡异地理解了它的含义。
“今天好不容易劝动西蒙去植物园看樱花,结果回来手机就掉了——哦,西蒙就是我的主人。”电子幽灵把自己从墙里面拔出来,不知道从哪儿摸出一块虚幻的铁皮,身后的机械臂绕过来开始加工它,伴着逼真的电焊声响和飞溅的电火花,看起来也有模有样,“可能最近他真的有点水逆,前几天他还去了国际电音节呢,那场面真是吓死个人。”
“你在现场?”
“当然在啦!”诺顿丢下加工到一半的铁皮,从空气中抓出了搜索面板来,一个又一个窗口弹出,有电音节上观众拍摄的视频,也有社交软件里人们的热议,当然还有市政府那篇没人信的通报,被塞在最角落,只占了一小块地方。
他把这些给天狼聿隼看,“谣言满天飞,谁都不知道到底发生了什么,但可以确定的是那绝对不是官方说的地震引发的停电事故而已。”
没有什么词语能够确切地形容那十秒钟发生的事,回想起来只有恐惧罢了——“恐惧”,虽然按理来说以他的身份应当没有能够感受这一情绪的能力,即便是在自己寄身的灵器伙伴真正变成了一部普普通通的旧手机的那一天,诺顿也没有为此恐惧过。
但事实就是这样,伴随恐惧袭来的还有身体被无形之手撕扯的剧烈痛楚,以及如同要被无数冗余数据埋没的窒息感。
“——现在想想真是后怕,我差点以为自己要死掉啦。”诺顿语气轻快地说。
“我可听不出来你有半点后怕的意思。”天狼聿隼说,他把喝完的饮料罐子捏扁,随手朝着最近的垃圾箱方向一丢,稳稳进筒。身边有欢呼和鼓掌声传来,甚至还有口哨声,他扭头去看诺顿,电子幽灵把遮住半张脸的眼罩拿下来,对他眨了眨眼。
从不远处传来了急促的脚步声,一个棕色头发的青年一边四处张望着向这边快步走了过来,脸上有显而易见的焦急神色,诺顿将眼罩又戴回去,向对方喊了一声:“西蒙,我在这儿!”
青年的目光立刻落在诺顿身上,接着又移向站在那里的天狼聿隼,后者向他伸出手,他遗失了的手机就完好无损地躺在对方的掌心。
“下次注意一点。”狂百器随口嘱咐,也不打算听失主的感谢,摆摆手,转身离开这个街口。
狼牙吊坠随着步伐在他胸前轻轻摇晃。
麦考伊拿手在眼睛上方搭了个蓬,即使如此,她也仍被强光刺激得闭上了右边的眼睛。
——她眯着眼,看见大块大块的颜色。
脚下是金黄,近乎蒸腾的金黄;太阳底下的部分因为过于强烈的日照而呈现出一种褪色的白;更远处是蓝色,没有云层遮挡,阳光的利剑就从那里投下。
四人小队正在麦克莱福特绿洲补充物资,接下来就要往博克斯沙漠深处行进,探索连冒险者也鲜少涉足的险地。
“好了,吃也吃过,喝也喝过,该干活了!”
新的一天从阿曼德的催促开始。
自被异乡称为“除夕”的那一天算起,他们已在都市的旅馆中休息了五天。那是很愉快的五天,或许是需要在一个锅里涮菜的火锅拉近了队友之间的联系,他们现在有了更多的话题可聊;再加上贸易都市中推出的庙会活动,盛放着各地特产的小推车按照划定的席位整齐排列,带着异乡气息的新鲜玩意儿吸引了本身就对这类手工艺品颇有兴趣的雕金学徒,她整日泡在街市上,每天回到房间时都会露出介于“学到了”和“钱包好痛”之间的复杂表情。
“的确,”巴加克·铁尘转转胳膊,“再不动身体都要锈了。”
曼殊没说话,只是意图明显地弯弯嘴角,又轻轻“哼”一下。
“你俩真的……”
“啊,好啊!去哪里?”麦考伊赶忙打断,“我昨天也拿到新法杖了!”
“……总之,还是以探索为主。”阿曼德回答。
“嗯……可不可以不要去地下城……?”
麦考伊合起手,稍稍歪着脑袋看向队友。她对在上个任务中遭遇的暗夜女巫实在没什么好印象,窥探人心、操纵幻境,还弄丢了法杖(可贵!)。而且,那个人……
阿曼德像是早就考虑到这种状况,说:“这次我们换个地方,放心好了,这次绝对够亮够阳光。”
于是他们简单收拾一番,传送到一个边陲城市,又跟随商队来到麦克莱福特绿洲,准备在这里进行行动前最后的补给。麦克莱福特还算有些规模,往来交流的人虽然有些少,但需求固定,足够吸引商队。四人告别商队,他们准备按照商人的建议换上适合在沙漠中行走的服饰,再加上必须保障水的补给,因此离正式出发还有些时间。阿曼德提议大家四处逛逛,巴加克说这里几步就走完了逛个啥啊,曼殊反驳矮人的确是不懂风情,麦考伊已经控制不住地往贩卖矿石首饰的小摊旁飘。
根据同他们交涉的商人介绍,在沙漠据绿洲不远的地方有个淘金者的聚集地,他们同绿洲这边的人谈好了交易,居民们把住处和物资提供给他们,他们回报金钱和零碎不要的宝石边角料。边角料来自成色不好的矿石虫,多半是在逃跑的过程中被失手打碎的晶体——那些淘金者就靠捕猎矿石虫生活。不过他们也只在绿洲附近活动,不会太过深入沙漠腹地,因此也提供不上更多信息。
阿曼德叹一口气,一方面,他以为这里有的是铁矿或者铜矿;另一方面,他实在有些难受,平时保养得当的毛皮并不能很好的适应炎热干燥的气候。之前一直裹在铠甲里的铁尘也不好过,他解下头盔,呼出一口热气。衣服很快到手,三人几乎立刻就进了换衣间。等麦考伊从杆子上搭着布的简易换衣间里出来时,他俩正一人抱着一个冰镇椰子降温。
“曼殊去准备了。”阿曼德注意到麦考伊带着疑惑的眼神,“说让我们休息一下。”
哦,麦考伊点点头。
曼殊身上穿着的旅装本就带着炎热地区的风格,她对应该准备什么样的物资应该也十分熟悉。“从肤色来看就知道应该交给她”,矮人嘟囔。
麦考伊瞟一眼身后,说:“那我就去逛逛啦!”
两位成年男性坐在树荫下,胡乱点头表示已经知道,连手都懒得抬。雕金学徒也没在意,她很快凑去撑着遮阳布坐在凉席上的商贩们那里,最后她移动到绿洲的中心。那是月牙状的清澈湖泊,岸旁种着些耐旱的植物以巩固沙土,雪山融水顺着山坡形成河流,河流渗入沙地变为地下水,绿洲的湖泊便靠着地下水的补充避免干涸。
“听我说一个故事,
这故事让赤金的心裂开,
让石人也流泪!”
有吟游诗人在湖边唱歌,她弹拨怀中的琉特琴:
“那是不远也不近的一个日子,
天上挂着太阳,
光芒刺痛人眼;
……”
麦考伊站着听了一会儿,很快露出生吃一个酸涩柠檬般的复杂表情。这故事说的是一个淘金人(真正的淘金)被卡在山洞里,有人发现这件事,把这地方变成一个人文景点,靠贩卖喂食用的材料和四周旅馆的住宿钱发了财,为了维持奇观,他还拼命给可怜人续命,等他良心发现打算真正救人时,可怜人死了。
平心而论,诗人的嗓音虽不如更多女性所表现出的那样高亢清澈,能够被称之为如风铃相碰般清脆或美玉相击,可那略显低沉的舒缓嗓音十分适合述说故事,是能引人入迷的声音。但是……
什么故事啊!
诗人唱完了,她还把四周的沉默和麦考伊的扭曲表情当作掌声,模仿着戏剧人员谢幕那样抬起手,再弯一下上身。
“……”麦考伊也没说话。
“好了,走吧?再玩他又要说你了。”
说话的是刚起身的金发男人,他似乎从开始起就坐在树荫下,不过在他出声前麦考伊一直没发现他。可能是观察不够仔细吧?见习法师想。
诗人很快跟着男人走了。
她起身的时候,兜帽下露出一律银色的头发。
“沙洛。”
恰巧曼殊也喊她。
“就来——”
麦考伊走向自己的队友。
如阿曼德和铁尘所想,曼殊的应对相当熟练。精灵租来骆驼,又在骆驼驼峰间的褡裢上装上了足够的水囊。她拿出一个指南针,这小东西经过炼金术特殊处理,经过校准后指向设定的目的地,等校对结束,他们便离开绿洲,向博克斯沙漠深处行进。
一路上很安静,没有什么特殊情况。四人手上拿着炭笔与用于记录的纸张,准备等探索结束后再将各自的发现汇总成报告。他们写了些东西,接着麦考伊发现什么似的,她离开骆驼,跑向一块裸露在地面的岩石。
那看起来是一株植物,由蓝紫色的椭球状茎和看起来略微干枯的叶片组成。见习法师好奇地凑近,甚至打算伸出手摸一摸。
有什么东西动起来。
沙子略微下陷,有什么东西从地底钻出来。
——是几只覆有壁膜的肉质触须。
麦考伊感到小腿一阵疼痛。触须两旁排布着锐利倒刺,它们擦过见习法师的小腿,麦考伊打算施法,却连法杖都没力气抬起,只怕是倒刺中含有某种带有麻痹效果的毒素。几只触手缠住她的小腿,打算就这样将她拽进地底。
“小姑娘!”
阿曼德甩出自己的扳手,曼殊一剑劈下,阻止了拟态怪物的动作;巴加克双手持锤,一下将它锤出土地。也因为这个动作,他们看清了怪物的全貌:先前看见的蓝紫色球茎和叶片不过是伪装,球茎正下方长着一张布满尖刺的嘴,嘴旁一圈则生长着刚才袭击麦考伊的触手。
“包里,蓝色的……”
阿曼德动作很快,他毫不犹豫地打开见习法师一直背着的布挎包,从一个小袋子里取出一块蓝色晶石。他按照闲聊时说过的方法,将储存有冰魔法的晶体掷向魔物,那闪着光的小东西碰到触须便迸开,一串冰棱刺出来,冒着寒气的冰面从接触点开始迅速攀爬,片刻间就将怪物冻上,顺便还制造了小型冰壁。
“方便保存呜呜呜……”
麦考伊发出肉痛的声音。
“……不过倒凉快了很多。”巴加克感叹。
按照阿曼德的推测,这怪物应该是以储水植物作为拟态,等猎物靠近后再用触须麻痹他们,并将被麻痹后动弹不得的猎物拖进沙中,慢慢进食。曼殊为麦考伊施展了解除异常状态的神术,他们没有休息太久,矮人抡起重锤打破先前战斗中制造的大面冰块,然后将含有怪物的那部分装进袋子系在骆驼后。
一行人就这样回到麦克莱福特绿洲。
“哦,是瓜皮兽嘛——”租借骆驼的小哥说。
“竟然就叫瓜皮……”
“把头剖开,里面的东西可是很好吃呢——”深色皮肤的小哥露出回忆的神情,他本就眯着的眼睛直接变成了缝。
“淋上糖浆或者泡在椰浆里和水果一起吃,相当不错哦——”
听着他懒散拖沓的语调,麦考伊也忍不住怠惰起来:“那么在哪里可以买到呢——”
“湖水椰子树下右手边第一家,是我家店哦——”
家族产业啊!
“刚好叔叔也钓了不少沙鱼,可以配烤鱼呢——”
这算强买强卖吗?
“说起鱼,婶婶还烤了馕——”
“……来都来了。”阿曼德说。
他们按照小哥的指引,买齐了做饭的材料,接着按照听来的方法,先将瓜皮兽头部靠上的位置,也就是球茎状的部分,横切一刀,小心地掏出里面的内脏和支撑用的透明骨头;接着将刀片滑入内壁边缘,沿着内壁滑一圈,尽量完整地取出里面透明的胶冻状部分。阿曼德将这部分平滑地分割成可以一口吞掉的块状,又将它们塞回还留有汁液的球状茎里,再往里加入一些水果块;接着,他取来糖浆和骆驼奶(小哥倾情推荐),淋在里头,直到小块略微浮起。
“烤鱼也快了。”巴加克说。
矮人站在一旁,细心地转动串着鱼的枯枝。鱼被认真处理过,去掉内脏和血合;两边鱼腹都划了三个口子,盐和当地特产的辛香料均匀地洒在上面,与刀口处冒出的油花融在一起。巴加克对火候的掌握十分精准,他取下鱼,拿小刀割下鱼肉,示意其他人分食。
麦考伊学着曼殊的样子,撕下部分馕,把切碎的洋葱裹在烤得恰好的馕中,再拿馕包裹冒着香的鱼肉。她一口咬下去。
“呜!”
洋葱的刺激和调味料的浓香首先冲上来,鱼肉的柔软和其中渗出的油脂让吃到嘴里的食物不至于干柴,在咀嚼的过程中,鱼肉的甜味也逐渐呈现,进一步丰富了口感。阿曼德也很满意今天首次尝试的怪物——瓜皮兽与水果拌在一起的甜品捞:胶冻状部分相当有弹性,牙齿能感受到些微的阻力又不会像过老的蔬菜一样完全嚼不动,这为食用添加了许多乐趣;胶东本身没有味道但糖浆和干燥炎热地区出产的水果相当甜美,是非常自然的味道,而且由于先前的攻击和运输方式,整个甜品仿佛冰镇过,很好地滋润了不怎么适应沙漠气候的身体。
四人用过愉快的一餐。
“要再待几天吗?”巴加克问。
“先回去吧,”阿曼德回答,“把剩下的部分给交了,免得时间太久直接腐坏。”
巴加克点点头,他们基本在沙漠中过了整个白天,现在有些疲惫。
曼殊也说:“可以跟着商队一起走,他们后天就动身。”
她的话没有说完:趁商队继续和当地的淘金客交易的时候,还可以去沙漠中探索一番。
麦考伊已然倒在床上。
还好这趟报酬够多,她想。
——今天吃到怪物饭了吗?
——吃到了,自制的!
End.
死亡有几万种方式。
刘改生想到了自己的名字,如果掐断当前的道路,改换一个来世,事情会有什么不一样吗?但他从来不信那些东西,所以也不会升入所谓的天堂或理想乡;在前方等待的只有虚无,那是唯物主义者的专有地狱。
至于为什么会变成现在的样子,刘改生自己也不清楚。他的思绪像被猫扯过的毛线,全部都乱掉了。明明前十几年的人生都像无缝镶嵌的几何地砖,本以为今后也会像这样无穷无尽地延伸下去,直到触及死亡的墙壁;现在却突然在某处断裂开来,这样的残缺品只能被掀起更换,重构成另一种完全不美丽的秩序。
他不再进行多余的思考,动身前往学校。烈日当空,路面飘起摇曳的热气,树冠里上演夏蝉的大合唱。融化的柏油有些粘脚,但对他来说仅仅是微不足道的牵绊。在家,房间的空气渗着抑郁;但外面更像凝滞的膏体,使一呼一吸都变得困难。好在快要结束了。他正如所愿,没人拦着就进了校门。被门口张贴的大红榜单稍微刺痛了一下,刘改生加快步速,来到熟悉的教学楼前。
走廊里还挺阴凉,不锈钢的楼梯扶手甚至有点冰冰的,给他打了个寒战。整个学校都空荡荡,不会有什么目击者。他走进教室,班级牌子还没摘掉,只是同学们的东西都已经搬空了。书桌膛再没有胡乱塞着的校服外套,空白的黑板也已经整理好姿态,准备迎接下一批新生。
他并不是想在最后来看这些。但一个只知道学习的人,他的世界里早已别无他物。刘改生打开窗户,顺着桌子就往上爬。他骑在窗台上往下看,被水泥地的反光晃得有点晕。跳楼,好自负的词语,明明根本没有跳的动作,只是坠落的过程罢了,却说得像什么发挥主观能动性的行为一样。
越过窗户到达另一边,所有的烦恼和不甘立刻就能终结。后悔?后悔从不会折磨死人,只会折磨幸存者罢了。很快,他就能变成一圈白色的粉笔线,一滩无人认领的污渍——像校服上的鼻血印,迟早也会被洗掉,不留任何痕迹。
刘改生想起,可能是为了避免推敲理由出现麻烦,也可能只是不明不白地离开太过寂寞,他走之前还在餐桌上留了纸条。但等到真的要写,他除了“爸爸妈妈,谢谢你们的养育之恩”就难以继续,最后破罐破摔留下一句“我的人生就到此为止了”,连名字都没签……要是能写得再好看点就好了。
“刘改生!!!”
在他犹豫的几分钟之间,出现了戏剧性又老套的情节。为什么会在这种情况下幻听到同桌的声音呢?刘改生条件反射地一回头,发现她是真的站在那里,喊着自己的名字。
在这种怪异的对峙下,陈岳生闯到本应只有他自己的世界里来了。应该是跟家里联系过了吧……先找学校真是个好思路,不愧是她。刘改生一时间忘记了自己本来的目的,但在这种情况下以“你再过来我就跳了”相威胁未免太过丢人。一段僵持后,陈岳生带着怒气开了口。
“刘改生。”
像每个家长训斥小孩的标准开场白一样,被人用饱含情绪的语气念出全名是有魔力的。虽然一直以来,陈岳生也是这么叫他,但今天则是完全不同的状况。
“我不是来劝你的,因为我现在很火大,我的情绪不允许我在这种情况放下身段来救你这种家伙。”她深吸了一口气,继续说,“今天,我就是来这里骂你一顿!
“是,你没考好,你没考好还可以复读,但我赌你不敢,因为你是个懦夫,你连一次失败都受不了!也别说你目标太高我们不懂,你太聪明了,我们每分每秒都在经历的东西,你也不懂吧?
“现在说你想要一走了之,以为你很了解生死这回事是吧?那我告诉你,我哥陈海生,在我出生之前,在他四岁那年就死了,我压根就没见过他。一个比我大六岁的人,今年应该二十四了吧,我却连他的样子都没法想象,因为我们现在经历的所有这些,他已经没机会了。”
陈岳生说着,眼圈就红了,整个高中三年也没见过她这样。要在甜蜜的虚无和痛苦的存在中选择哪一边——他根本没考虑,只是突然很想安慰一下眼前在哭泣的人。他叹口气,从窗户上爬下,走到跟前,陈岳生还没消气,伸手搡了他一把;刘改生没反应过来,向后一摔倒在地上,脑袋也磕到,可能肿了。这才是要杀了他吧!他心有余悸地坐起,却看到同桌哭着哭着在他面前蹲了下来。
“刘改生,我不许你死,你必须和我们所有人一起,痛苦地活着。”
这是哪门子的诅咒啊,但刘改生还是嗯嗯应着点了点头。趁着对方揉眼睛看不见,他盯着陈岳生整整齐齐的刘海看了起来,想起某天课间看到她在喝酸奶,喝完利落地把纸盒子四角拆开,仔仔细细地压扁才丢掉,说这样方便回收还节省空间。后来他也学着这样做,感觉宇宙的熵增过程又减缓了一点点。为什么会突然想到这个呢?刘改生不知道,他现在脑中浮现的尽是些奇怪的东西和搞不明白的事情,那是之前没注意到的,这个世界的其他一切。
刘改生不记得自己是怎么回到家的。听爸妈说,陈岳生跟他报了同一座城市,他才发觉自己连问都没问。但唯一的志愿落空,他简直就像一个叛徒逃离了北京,还企图连这个世界也一并逃离。
最后,他把头发剪短,也没复读,乖乖去上了中科大。陈岳生通过了好友申请,但是他们没有再说话,整整一个学期都没有。
"静一静!"台上神职者打扮的人大声喊着,还不忘用他那根夸张又华丽的杖子重重地敲了敲地。
未享用早餐就赶来的人咬了一口面包,牵着孩子的妇女伸出根本挡不住视线的手加快脚步,最靠近台子的卫兵将长长的枪杆横拿,人群俞往前挤就变得俞来庞大。
几只黑色的鸟拍着翅膀飞来,停在了最近的树枝头上。
神职者一边把帽子扶正一边拿杖子连着敲了好几下地板,大声的喊着一旁拿着火把的卫兵的名字。那卫兵愣了几秒,紧绷着身子抬头看了眼散发的女性,然后抖着手,颤颤巍巍地将火把扔进十字架下面堆着的稻草堆里。而后欢呼声自人群里四处而起,伴着浓烟,伴着神职者低沉的嗓音,滚滚地升上了灰色的天空。
面包屑悄悄地落在地上,人群叫嚣的声音仍然没有被压下,不知从何起的风又开始呜呜地往这边吹。高挂在一旁的狼的头滴着血又打着转,被捆绑固定在十字架上的,被吹得头发散乱的女性突然抬起头来,灰色的烟呛得她咳嗽了几声,过长的黑色发丝缕缕垂下。
她的目光从散乱的流海里勉强地往外望,在烟中近乎睁不开的眼里写满疲惫,却又在看到人群里的某一个方向时闪着自豪的光。她在粗糙的稻草绳里挣扎了几下,毛糙的边缘将她破损的衣下的皮肤磨得更碎,那副无法被掩盖的精致五官沾满血迹,布满灰尘与烟燎痕迹的面孔抽动了一下嘴角,竭力地吐出声嘶、沙哑的声音,就像在自言自语一般,她笑着说——
别害怕…
……
…
“……好热…。”躺在沙发里的奥萝拉一睁开眼便长长地叹了口气,然后把不知道什么时候搭在自己身上的大量的尾巴毛给甩到一边,又随手拽了一下其中的几根,愤愤地喊道:“喂。”
“又做噩梦了?”他应声转过头来,手里正熟练地削着苹果的匕首也没停下。
“梦到火。”
“我也偶尔会梦见。果然忘不掉这些,是吧?”
“从没听你提过。”
“因为我记性没你那么好嘛。”
“……”奥萝拉裹着毯子往沙发角落里蜷了蜷,“狗脑袋。”
“至少也请说成是狼脑袋吧。”
普拉维斯边说边把削好的苹果递给奥萝拉。后者从毯子里伸出手,提着苹果的芯接了过来。但她正准备咬一口的时候,忽然皱了眉头,再次凑近苹果嗅了嗅。
“给我等一下、你这白痴,我不是说过不要用你那把匕首去削任何水果吗?”
普拉维斯一把接住了飞来的苹果,解释道:“你的那把水果刀上全是草药的味道……”
“那也比满是野兽的腥味和臭味要更能入口。”
“啊、那奥萝拉你可以变成猫。”
“哈啊?想毒死我的话请用更直接快捷的方式。就算你不嫌麻烦可我会嫌麻烦啊?”
他把“我会削皮去核的”这句话连带着没嚼几次的苹果果肉给硬生生吞了下去。
要问为什么,因为他看见妹妹的视线正不动声色地往塞草药的柜子里面看。而被木质的隔间隔开,平时就不常打开过的那几个抽屉里,有几株能用来替换配方,但味道很苦很苦的草药静静地躺在里面。
所谓人在屋檐下。尽管严格来说并不存在什么屋檐,也压根就不存在什么人。说来,若非他希望奥萝拉能做些特殊的药物,那把水果刀上也不会染上多种药物特有的,那种胡乱的糅杂在一堆的复杂味道……亦或说,这味道经过时间的洗礼,至少不会像现在这样具有巨量的存在感。
当然,比起这个,奥萝拉肯定更关心那个。
他咔擦咔擦的把带着腥味的苹果啃到剩下一个细核,然后拿起了茶几上草药味的刀。
“对了,奥萝拉。桌上的信……”
“我知道。”
“也是呢。”
茶几上的果篮里,仅剩的最后一个苹果小而青涩。普拉维斯拿起青色的果实思索了会儿,他抬头问道:“这个苹果闻起来有点酸。你真的要吃吗?”
“别废话了。”被问话的魔女头也不回的走去了自己的房间,然后啪地关了门。远超自己平时所用的力道导致的巨响,跟这响声后的沉默,鲜明地让她连丝毫为自己辩解的余地都没有。她低了头看向自己的手心好会儿,随后就像握着什么东西一样紧紧地收拢来。
迁怒……这是迁怒。普拉维斯先不提,至少门是无辜的。她这么想着,将手按在心口上做了几个深呼吸。
从窗外流进来的光将木质地板分割出条形的阴影,当她走进其中时,弯折的光与影又扭曲地攀爬到她的身上。少部分暖感与初春的寒风同时降临,她快步地去关了窗、把反扣也摁得严严实实,又把最边上窗帘拉得哗啦的响。鞋跟踩在木质地板的清脆声迸裂般的响个不停,直到做完这一切,让这个房间变得再也容不下哪怕一点点光线后,方才彻底地停在了原地。
为什么呢。她恍惚地拉着窗帘的一角,又恍惚地开始反问自己。
“我在干什么啊……”
奥萝拉叹了口气,自言自语着收回了拉着窗帘的手,转身向衣柜走去。
要说锋利程度的话,仅用于日常生活的水果刀具自然比不上用来搏命的尖锐匕首。普拉维斯皱着眉头,将青苹果拿到离自己最远的距离,用那把刀刃边缘甚至还有些绿色汁液的水果刀一点一点地把青涩的果皮削下来。不管怎么说,现在才去怀疑这枚果实没有熟这件事已经没有意义了,事实根本就显而易见。但在已经询问过意见然后被当事人默认的情况,他也只能乖乖地在这里削酸苹果而已。
“该出发了。”普拉维斯跟青苹果斗智斗勇的时间里,奥萝拉已经换上晚礼服、整理好仪容,轻轻地推开了她的房间,指尖还拎着一个透明的小瓶。
“现在就喝。”她说着走到还在削苹果的普拉维斯身边,把玻璃小瓶噔地放在了茶几上。
“稍等。”手里咔嚓地将苹果一分为二的普拉维斯情不自禁地又往后仰了一下,毫无疑问,有时候过强的某个技能会反而妨碍到你,虽说他完全没想到竟是现在。
然后两人拿东西的手交叉了一下,一方从另一方手里拿了两块苹果,另一方则放下了水果刀,顺便拿起了那一小瓶晶绿色的液体。
他随手用拇指拨开了小木塞,然后抬了头,将里面的内容物一饮而尽。
“不酸吗?”奥萝拉倒也没抬头,只是有些无语地问道。
“…总比……总比苦好。”普拉维斯条件反射地眯起眼皱起眉,又忽然在视野的最边缘看见奥萝拉完全没在思考地啃了口苹果,喉间不禁吞咽了一下,然后开口问道:“……不酸吗?”
“……”被问到的那个人难得地深深皱起眉头,连咀嚼的动作都停缓了好几秒,她皱眉皱到双眼都闭上的程度,然后很明显地逼迫着自己将没有完全咀嚼的果肉吞下去,摇头道:“总比血味好。”
“也是呢。”
“走吧。”她说着把咬了一口的苹果放回茶几上。
“……也是呢。”
两人都皱着眉头出了门。
普拉维斯刚刚喝下的药物也正好在这时生了效,于是一人一狗一扫帚就这么飞上天了。
魔女集会性质的魔女之夜,其本质是大魔女的考验。路途上要经历许多危险之地,能带着使魔平安如期且衣冠得体地到达者方能入宴——她至今也把母亲这般的悉心教导(很显然是随口说的)牢记于心。总之先将高度调到自己能接受的极限为止,然后提速提至不会导致什么事故的边缘界限,也不管高处的风刮得脸生痛。
“汪汪、汪汪汪——”
“……?”
虽说听不懂,但总觉得能明白他的意思。她无论如何都想搞明白的事,今晚正好有一个绝佳的机会。于是她语气坚定地回应道:“我没关系。”
“汪汪汪汪!!”
啊,看来完全搞错意思了。总之普拉维斯就先放后面不管,她如此想着,抬手按住了自己的帽子。
“……”
“……”
后面那只狗在半途上就安静了下来,除了在耳边猎猎作响的风以外,再也听不见任何声音。她忍不住往后看了眼,所幸某个麻烦程度翻倍的画面没有如她所愿地呈现,她只看见狗用四条腿紧紧地抱着扫帚尾部,耳朵,尾巴都被风刮得哗啦哗啦地乱摆。
“你没死吧?”她问。
“……”
看来没死。奥萝拉压根就不想确认似的,在普拉维斯回话之前就转回了头。毕竟,危险可不会每次都在她准备好的时候降临——就算现在的天上还没看见过其他的扫帚并行也依然如此。
就如同要验证她这个想法一般,她不安地又回头看了一眼,随后立刻降了速,临时改变目的地,飞入山中的森林。
“对了、我记得这附近……”
她抬手用指尖在面前点出一些迅速消散的光点,魔力于透明的墙上引起波纹般的波动过后,一阵璀璨的微弱星光一闪而过,虽然不难想象这种障眼法可能就出自于某位擅长幻术的魔女之手,但无论奥萝拉还是普拉维斯都没想到,这之后竟是一颗巨大的树,而这颗树也别有洞天。
她急忙推开树干上的门进去,又如风般带上了门。还没进去的普拉维斯倒也老实,就这么规规矩矩的坐在门口,甩了甩身子,把身上本来就被风吹得七倒八歪的毛甩得更乱。
“普拉维斯!”
直到他听见树屋里的唤声,方才用爪子把门推出一条小缝,然后扭着狗身钻了进去,顺便用尾巴轻轻地关了身后的门。
“你知道这意味着什么吗?”魔女前所未有地露出些完全没有温度的表情来,仿佛连周围的空气都在下坠。她已经换回了常服,手指指着晚礼服的裙角,正要继续责问些什么,却又忽然泄了气,她回过神来,方才发现自己又开始啃起了早就决定改掉这个习惯的指甲。
至于普拉维斯则从刚刚开始就一直没有再回话,他多少带些不安地看着沉默地啃着指甲的奥萝拉。说实话,与其组织一些根本不会被这种状态的奥萝拉听进去的狡辩,不如去找些酸甜度正合适的新鲜水果要来得更快。也正因为理解这一点,无法就这么脱离现场的他才少见地放弃了思考。
奥萝拉的表情虽然和平时没什么两样,却冷静得有些反常。普拉维斯心中警钟大响,若说被被猎枪追赶,被猎人抓住之类的事尚还能明了接下来会发生什么,可善于隐藏的魔女向来不给他猜测的机会,那副无懈可击的面具下究竟在打着什么恶魔算盘,毫无疑问,未知来源的未知的事正因为未知而神秘得令人恐惧。
普拉维斯在这时候深刻的理解了不会说话的狗在面对数落与责问时的心情。所幸这种状态也不会持续太久,奥萝拉调制的这种半吊子的变化药剂脆弱又短时。
然后沉默状态的奥萝拉终于对他数列出的数个建议中的一个有了回应:“……你去吗?”
“反正肯定不能让你去。”
“为什么?”
“嗯。太危险是一回事,还有就是奥萝拉看起来太像小孩子,说不定会被什么人……”
“?”
他条件反射地改了口:“奥萝拉如果限制自己的魔力,不管面对谁都毫无办法吧?总之你绝对不能去那么危险的地方。”
“……倒也有些道理。”她不置可否地换了个坐姿,“但是,普拉维斯的耳朵跟尾巴太碍事了。”
“也是呢。”
“……”
奥萝拉看了看桌上的晚礼服,又将视线转到普拉维斯身上,若有所思地点了点头。
……
“真的就……只能这样了吗?”
“嗯。而且大概…六点左右会失效。注意点。”
“灰姑娘的一半?!”
“少废话。我可不擅长这种花里胡哨的魔法,能坚持到六点已经很不错了。”
“怎么这样……”
“那么,早去早回噢。”
奥萝拉坐在树墩木椅上挥了手,甚至还顺便在空中随便点划了几下,在这种地方花了些她平时用得很省的魔力,隔空将木门为他打开了,然后面色愉快地跟普拉维斯道别。
“……知道了。”
他无奈地,小心翼翼地抱着晚礼服,出门前最后再望了奥萝拉一眼。至少,讪笑也属于笑容的一种,他如此安慰自己。
戴上点缀着鲜花的帽子来遮住耳朵,又穿上有着裙撑的裙子以掩盖尾巴。以女性标准盛装打扮后的普拉维斯,不出预料地看起来与奥萝拉极其地相似。
他在森林中小心的穿梭,尽全力地让手里抱着的晚礼服不沾到哪怕一片落下的枯叶。至于自己身上穿着的这套似乎严格来说属于奥萝拉的魔力,据说没有脆弱到让他寸步难行的程度。他注意力高度集中、精神疲惫地跨过了不知道多少树木枝芽的阻拦,终于找到一条有车轮印的大道。
确认道路两头都暂时没有其他人后,他从树林里跳了出来,然后扶了扶自己的帽子,尽量放松身体地往轮印的前进方向走。
但他走得再慢,也无法抹灭“一个在车道上独自行动的盛装打扮的女性”很奇怪这件事。他的脑海里乱七八糟地晃过一些诸如“跟家人走散”,“妹妹太任性”,“在锻炼身体”之类的借口。
果不其然,想在这种有大量车轮印大道上避免遇到人根本不可能。他压在帽子下的双耳情不自禁地抖动了下,然后停下脚步、看向了自己的身后。
一辆福特t型车在靠近他的时候缓慢地减了速,然后就这么停在了他面前。
普拉维斯心中暗叫不好。
“这位小姐……啊不,这位…年轻美丽的女士。”一位身穿燕尾服的年轻男性下了车,而他用的语言竟然是法语。
“贵安,先生。”迫于扑面而来的礼仪气息,普拉维斯不得不空出只手稍微提了一下裙边,动作幅度极小地“行了一礼”。他的声音原本就显得中性,在刻意尖着嗓子说话的时候就更加难辨,至少面前的这位绅士就完全没有分辨出来。
“你…您……您真是美丽动人。”
这位男士面部僵硬地笑着,他向前靠了一步,正想去拉起普拉维斯的手,普拉维斯却又正好收回去抱着礼服,他伸出去的双手就这么停在空中,不知所措地滞了三四秒后才收回来。
“谢谢……?”
至今为止接触过的女性,母亲会夸张地反应过度,奥萝拉对此根本就当耳边风,他实在无法想象自己没有接触过的事,不太确定正常女性被夸奖的时候到底会做出什么反应。
“请容许我向您提问……您为何会,孤身一人,在大道上行走呢?”
“!”被瞬间问到了点上,他心里一惊。
“我…跟家人走散……”几乎没有过脑子的话脱口而出。
“真是悲惨……请允许我向您提供帮助。”压根就不怀疑的脑子里也缺了根筋。
普拉维斯就这么稀里糊涂地跟陌生人上了车。
“能请您说说详细情况吗?”车内的这位热情的男士急切地发问,满脸都写着想了解更多的刨根问底。
“主要是因为妹妹的任性。……”
“原来您有妹妹,想必也与您一样美丽动人吧。”
“是呢。她完美继承了母亲的面容,不论怎么打扮都很可爱。”他自然地接过了话题,“而且,本身是个不擅长表达的孩子,经常会造成误会……”
男士沉吟了片刻,应道:“您看样子不讨厌令妹。”
“啊,对。这次我其实也只是锻……”普拉维斯条件反射般地顿了一顿,然后吞咽了一下,继道:“……缎带稍微有些坏掉了,礼服上的,所以要去小镇上的服装铺。”
“嗯。”对方点了点头,丝毫没在意他颇为不自然的改口,“为了帮助您联系上您的家人,请问您的……家族名?”
“奥……”
“奥?”
“奥萝拉。”
“真是个如您一般抢夺人心的动人名字。”
“……”
没救了。不论他还是自己,都各种意义上的没救了。
“等到达镇内,我会先带您去服饰店,然后想办法帮助您联系到您的家人。”
虽然普拉维斯的心里塞满了愧疚与不安,但他必须承认这个男人既好用又方便,连奥萝拉提前准备好的财物都完全没有一点点的出场机会。他不仅顺利地找人修补好了礼服,甚至还被邀请去一看就很昂贵的西餐厅。
“真、真是抱歉,我必须在六点之前回去,请问现在……?”他小心翼翼地打探时间。
“现在是五点三十二。”
“……!抱歉,先生,我得走了。”
“这样的话,请务必让我的车送您回去,另外,作为不能共进晚餐的替代,请将我车中的那瓶红酒带走吧。”
“我不知道该如何感谢您……”普拉维斯说的是实话。
“您的笑容就够了。”
“……”
普拉维斯在上车前最后朝他强颜欢笑了一次。
一旁的老执事走上前来,鞠了一躬,道:“少爷。您有些太过于信任她了。”
身穿燕尾服的男性望着车远去的方向,摇头道:“就算她有什么问题,一位女性又能怎么能加害于我呢。”
“……”
“就算她的裙里藏着刀,我也愿意为这份美丽买单。”
“…………。”
望着一脸陶醉的主人,执事完全没能回话。
“少爷,您问过她的名字吗?”
“啊。”
“啊。”
……
另一方面,被车送回了那条靠着森林的大道上的普拉维斯,跟司机解释了好几遍“自己的家人一定会来接自己”,方才让司机停在了路边。
然后他确认车已经走远,两边道路也被没有任何声音行进之后,撩起裙摆,取出绑在大腿上的匕首,将身上一切会阻碍跑动的部分一一剔除。归途自然不需要再用到这些碍事的物什,更何况他还要抱着修补过后的礼服和那个不知道为什么对他一见钟情的男人送的红酒,这两种稍微松懈一下就会全局崩盘的易碎品,无论如何都要安全地运回树屋才行。
高跟鞋之类的就随便丢在路边,等到六点的时候其自然会消散,现在他的最紧急任务莫过于尽可能快地把所有东西都送回去,才能不至于变成赤身裸体地在森林里面狂奔的诡异景象。
被时间毫不留情地追赶,好不容易回到树屋的普拉维斯喘着粗气,就像在逃离什么可怖的东西一样迅速地带上了门。
“……我再也不去了。”他做了几个深呼吸,把呼吸调整好后如此心有余悸地说道。
“那就祈祷明年你的爪子可以安分点吧。总之,发生什么了?”
普拉维斯一五一十地把从大道开始的事一直讲到他坐上回来的t型车。
奥萝拉越听越无语:“以后该叫你辛德瑞拉吗?”
“请务必不要。”
“辛德瑞拉。”
“……这个怎么办?”他指了指跟晚礼服一起放在桌上的礼品红酒。
“至于这个……”奥萝拉提起红酒,饶有兴致地把玩了几下,点头道:“…带上。”
毕竟,那瓶酒里的液体,就跟某位魔女的发色一样鲜红夺目。
所有魔女都聚集在一个地方的魔女之夜,无论看多少次都觉得很壮观。形色魔女与风格迥异的使魔在同一个地方出现,每次都会让奥萝拉惊叹于世界之大。
不过今晚自己的目的相当明确,奥萝拉一直在等合适的时间。
她先让普拉维斯在会场的一角找到布着单色花边桌布的空小桌,然后让他抱着未开封的酒瓶站在桌边,将标签的一方面向会场。虽然不保证那位会被这种与之如出一辙的深红色所吸引与否,但总归会成为一个更加合理的理由。
等到场中的某位红发的魔女偶然间地注意到角落的空桌,奥萝拉站在背对着会场的椅边,提起裙边,朝那位的方向行了一礼。
远处的斯卡莱特眯了眯眼睛。普拉维斯因另一位魔女的到来而抱着酒退到了墙边,前来赴宴的魔女则理所当然地坐下、然后端起酒杯。
“是为我准备的吗?”她毫不怀疑地问道。
“除了您,想来也没谁能驾驭得住这样的红色了。”话罢,奥萝拉这才入了座。
“呵呵呵……”斯卡莱特低沉地笑了几声,拇指在玻璃杯上轻轻地来回磨挲,手肘抵在桌上,相当自然地将之端到身侧。
在她左侧的身着正装的狼人使魔也不管对方有没有在往这边看,仍是先朝她行了一礼,而后“啵”地拔出了软木塞。首先为红发魔女呈上的酒液,仿佛折出的一缕光线、在杯中澎湃地搅动出漩涡,最后又恰到好处地停滞,于离杯沿边缘有一段距离的地方平静地闪着红光;她将高脚杯端回自己身前,本该清澈的深红宝石被再次渲染,更深层的颜色在透明的弧面里摇荡出轻微的涟漪。
她的视线刺眼地投了过来,似笑非笑道:“来看看你想问些什么。”
“您认识我的母亲。”奥萝拉情不自禁地把目光压低了些,仅仅看向对方杯中逐渐减少的液体。
短暂的沉默后,她将酒杯放回桌面上。
“没错,奥萝拉。你不像你的母亲那样'纯粹'。”
“……?”
“啊、原来你自己还没有意识到?”
“您在说什么……”
她看向旁边站得笔直,至今也一言未发地为她添酒的狼人使魔,笑道:“你比你想象的还要好懂呢。”
“……”
“你恨我们没有救你母亲?”
叮,叮。她杯里的冰块把杯子撞得清脆的响,两个魔女之间忽然沉默的氛围温度仿佛为此下降了好几个百分点。抱着酒瓶静候在一旁的普拉维斯有些坐立不安地悄悄看向了正在沉默地大口喝酒的奥萝拉,尽量把刚刚稍微有点夹起来的尾巴给重新提起,走上前去为两位魔女重新斟酒。
“……就算您想,估计也来不及了。”奥萝拉托着对她的手来说有些偏大的高脚杯,将里面的液体不断地晃荡。因酒精而变得有些红润的面色就跟她现在的思维一样被控制得乱七八糟,她缓慢地,一字一句地继续说道:“更何况,您有自己的,考量。”
“嗯——”
魔女顿了一顿,呼吸间便完成的思考结果,似乎不存在什么否认的情况。于是她眨了下眼,不紧不慢地抿了一口红酒。
“物竞天择适用于每一个物种,不是吗。”
尽管斯卡莱特的面上还挂着一贯从容的笑容,但语气却平淡得就像在陈述什么众所周知的事实。原本应该转到反问的尾音也像是忽然没了性质一样,变得平缓又肯定。
“……”
奥萝拉没再接话,她盯着自己的高脚杯愣神,手忽然失了力地一抖,其中的液体便如波涛般汹涌,狠狠地拍到杯沿,再带出一阵极其微小的水滴声。她将杯子换了手,又将自己右手背沾上的酒液舔尽,然后正准备再将手背抬高到头顶的时候,方才意识到什么,慢慢地又收了回来。
她自诩并非不胜酒力的类型,但再抬起视线时,却恰好迎上了对方评判打量的目光。
“…祝您愉快,斯卡莱特女士(Lady Scarlet)。”她重新举起了酒杯。
“你还能喝?”
“不。”
斯卡莱特看了眼旁边狼人使魔抱着的酒瓶里的余量,片刻后方才心领神会地举起酒杯:“干杯。”
“我果然还是讨厌您。”
酒杯相碰之时,奥萝拉言简意赅的补了一句。
“哼嗯——?我倒是不讨厌你这么坦率。”她将杯里的红酒一饮而尽,然后把空杯放在了自己的右侧。
“又或者说不坦率?毕竟,我本以为你会更失礼来着。”
“我不想死。”
“我可是很大度的。”
“干杯在先罢了。”
“不是因为干杯,而是因为酒还不错。”
话罢,她起了身,随性地朝奥萝拉摆了下手便算作是道别,而后头也不回地离开了。
“呼……”
红发的魔女离席后,奥萝拉终于如获释重地松了口气。
“……普拉维斯。”
“是。”
“我还是,不知道该怎么面对我们派系的领袖。”
“…能看出来。”
“收一下你的尾巴。”
“……”普拉维斯这才如梦惊醒般往后看了眼,“……明白了。”
“……”
尽管各方面来说都算有收获,但奥萝拉还是闷闷不乐地看着桌面,独自将杯中最后的酒液一饮而尽。
陈岳生只被叫错过一次名字。
普普通通的一天,妈妈在厨房忙活的时候,张口来了一声:小海。
她记得很清楚,她问了句小海是谁。妈妈一下子慌张地沉默,许久才说,我叫错了。
上小学的时候,托管班的小孩如果写完了作业家长还没下班,就会聚在一起用托管班的电视看动画片。有一次看到大耳朵图图,胡图图说:我的生日礼物,想要妈妈……给我……生一个哥哥!
陈岳生觉得真好笑,哥哥是先出生的才能叫哥哥;何况有了哥哥,还不一定有弟弟妹妹呢!她一回到家,就兴高采烈地把这个笑话讲给爸妈听。他俩却一点都没有笑,严肃得吓了小岳生一跳。
爸爸说,你原本是有一个哥哥的,只是他在四岁的那年,去了很远的地方。
陈岳生已经不是幼儿园的小朋友了,她知道这话的意思。爷爷的爸爸妈妈前几年也去了很远的地方,远到超出整个世界之外,再也没有办法见到。我原来有个哥哥,她想,这和家长经常用来骗小孩的那种“你是从垃圾堆里捡来的”说辞可不一样,一个在世界上生活过四年的男孩,不可能一点痕迹都没留下。岳生从妈妈那缠来了哥哥小时候的相册,上面有个比她还要好看些的小男孩,浓眉大眼、白白净净的。封面下的扉页写着他的名字:陈海生。
海上生明月,她脑海中浮现出这句,同时想起了那声叫错的小海。自己的出生是因为哥哥不在了吗?自己的名字也是因为他吗?如果现在在这里的是哥哥、抑或是他们两个……岳生的想象力澎湃起来。一个哥哥!他们可以一起玩、一起长大。如果哥哥对她好,她就乖乖听话。有一个大六岁的兄弟罩着,再也不会发生被臭男生抓小辫的讨厌事情。
未曾谋面的陈海生,在陈岳生的愿望里莫名占下了一席之地,还越扩越大。她一边幻想,一边又觉得这样也挺好,大段空白的人生更方便她发挥。这个虚构的角色似乎真的能够带给她精神力量,“连同哥哥的份一起”,几乎成了贯穿她青春期的人生信条。如果是哥哥的话……如果是哥哥的话,一定能笑着面对青少年小小的挫折,一定能不负期待考上理想的学校,也一定能和老师同学开开心心打成一片。中考之后搬家到新城市,岳生有了一个更为大胆的点子:她要在这个没人认识她的地方,宣布陈海生的存在。如果死后的世界有灵魂一说,万一他真的能看到呢?他会为了还有人记得他开怀大笑吗,还是会对岳生造谣般的描述感到无奈?也可能,没有那么多弯弯绕绕的借口,她陈岳生只是因为觉得好玩才这么做罢了。在上大学的哥哥——这么一个秘密人物,既然已经骗过了她自己,现在她要拿出来骗所有人。
如果哥哥能解决所有的问题就好了。
真的到了高中,岳生才发觉和哥哥的联系越发稀薄,因为许多问题已经不能再靠坚强撑下来。框架眼镜还是无框眼镜?先背单词还是先背文言文?晚自习上到第三节还是第四节?文科还是理科?一个接一个的选择,都需要她自己做决定。比起权衡更可怕的是,有些时刻,她会面临想不出解决方式的情况。甚至是朋友甲和朋友乙结了梁子,需要人来站队这种两难的场合。最难的还是高考填志愿,考完一出分,岳生知道自己考得还算不错,但是全国几百几千个院校专业扑面而来还是头一遭。在这之中选出分段合适又方便就业,家长还称心同意的就更不容易,好多同学这一周都跟家长吵到不可开交,陈岳生也昏了头。这次不是爸妈逼着她学这学那,是爸妈让她选个自己喜欢的,这下真给人难住了。
她问海生,你喜欢什么呢?没有回答。问爸爸妈妈,你们觉得哪个好呢?也没有回应。陈岳生发现,一直以来她都趴在哥哥的背上,从来没有用自己的双腿往前走过。现在她只是一个地位尴尬的独生女,甚至都不是第一个;而陈海生也只是一个永远停留在过去、没能长大的小孩。作为她自己,而不是为了像哥哥一样活着,或是满足任何人的期望——她自己想要的东西究竟是什么呢?
好在这些也都过去了。报完志愿,就可以边等录取通知边疯玩一通。虽然岳生还有其他在意的事情,似乎交情不错的同学里达成了某种微妙的守恒,有超常发挥的,就也有没表现好的。明天,明天打电话过去问问吧,就那个谁。她下意识地在心里问了句,海生,你在听吗?
风吹过墨绿色的窗帘,没有任何回音。
作者:语谖
方礼一直坐在门口的台阶上晒太阳,直到下午两点多,薛晴才满面春色的回来。她穿着一双簇新的棕色坡跟皮靴,左耳上戴了个造型挺夸张的耳环,长长的金色流苏一直垂到肩膀,在她那一头紫色长发里显得分外惹眼。
“哟,薛晴!好久不见!”方礼伸展了一下身体,懒洋洋地打招呼,像极了一只刚刚睡醒的猫。
“好久不见,听说你昨天带了个新男人回来?419?”薛晴甩了下头发,将金色流苏特地露了出来,脸上露出得意而暧昧的笑。第九大道没有秘密,来来往往全都在别人的窥视之中。这里的人都知道方礼是个向男人出卖身体的小白脸,但总有那些大胆的女孩子不介意这些,打算偷个腥什么的。薛晴并非其中最有野心的,但她也不放过现成的机会。
“没,是个朋友,我俩没那种关系。”方礼解释道,脸上带着漫不经心的笑容,“你呢?听说你最近没少气你爸妈啊。”
“还能有什么,老样子。”薛晴翻了个白眼,“要是也有人愿意包养我就好了。”她似乎想到了什么,眼珠转了一下,“唉,你还别说,我可能不久就真要发达啦。”
“哦?”方礼挑起一侧眉毛,努力压抑自己的兴趣。
“你知道那个吗?就那个教。我不好说它的名字。”薛晴趁机凑了过去,挨着方礼坐下,一只手趁机扒在方礼的肩膀上,在方礼耳边吹气,“就是那个,你应该听说吧,能够让教徒进化的,那个。他们不让我们在会堂之外的地方说他们的名字,但是告诉你没关系。”她凑过去说了些什么,嘴唇几乎吻上方礼的耳郭,“如果你愿意,我可以晚上带你过去看看,只带你一个。”
“不是周四吗?”方礼问道,“你还以为你这是什么秘密呐,来叔知道了,其他人都知道了。”
“嗨,我这不是,今天被看中,高升了吗。”薛晴抬起左脚,炫耀地晃了晃,“看,新鞋子!他们给买的。”
“一双鞋就给你骗走啦!”方礼嘴上开着玩笑,心里暗自回想自己刚刚的话有没有露馅的可能。在一双坡跟皮靴里藏窃听器,可有太多种办法了。
“那你呢?他给了你多少钱,让你跟着他。”薛晴问道,“那个包养你的老男人真的有钱的话,根本不会让你住在这里。”
方礼笑了一下:“别说我了,我有我的原因。你今天晚上带我过去呗,我也看看,你们到底被什么给迷上了。”
“好啦,那就说定啦。晚上七点半,咱们还在这里见。”薛晴高兴地站起来,向方礼甩了个飞吻,一蹦一跳地走了。
“不错啊,有男人包养,还和小姑娘勾勾搭搭。”周炎从不知哪个角落里走出来,揶揄地说。
“哦呀,你这是吃醋了?”方礼笑眯眯地问。
“怎么可能。”周炎坐到方礼旁边,和他隔了点距离,“怎么样,打听到你想要的了吗?”
方礼抬起头看着天空,这里的人都不富裕,能利用的都被利用了,空间也不例外。原本湛蓝的天空被晾衣绳和上面的旧衣服分割成了无数碎片。“算是吧。”方礼低声说,“那丫头说让我晚上和她出去,还不知道真是条线索,还是她约我的借口。”
“你的那封信,我给付鸣音了。”周炎从兜里掏出一盒烟,叼了一根在嘴里,“来一根?”见方礼摆手拒绝,他拿打火机给自己点上,“到晚上还有点时间,你打算干什么?”
“等着。”方礼眨眨眼睛,“现在上面盯得太紧,我不好动作。”他低下头,一双墨色的眼睛闪着明明灭灭的光,“我等得够久了,不差这点时间。”
下午的阳光亮得刺眼,街道上空无一人,人们不是在家里午休,就是已经开始了工作。即使偶尔有闲人,也都避开了灼热的阳光,寻一个阴凉处窝着休憩。只有周炎和方礼两个人,枯坐在阳光下,任由阳光炙烤他们的身体。
我就不该多事。付鸣音内心第一百次这么想。
他正站在今天的地37个集装箱面前,看着码头的管理员吆喝着让人打开它。
我就不该来,这样我就不会遇到周炎,也不会被卷进这个莫名其妙的事件被迫检验集装箱的货。付鸣音面无表情地看着装满了帕丁顿熊布偶的集装箱,他脚边的那只缉毒犬友好地蹭了蹭他的腿。付鸣音的心情更加恶劣了。
“您看,这箱货也是正常的。”码头管理以一种过分殷勤的语气说。
我当然知道。付鸣音叹了口气,象征性地拍了拍狗的头:“去,检查一番。”
☆娄宿三即白羊座α
☆写,写不动了ry 那就先卡了吧(……
☆一天到晚不是睡觉就是玩猫.jpg
行李箱想必是造得很早,没装哪怕一个滚轮,把手也老旧得很,此刻由一双细瘦的小手提着,行将朽木的零部件直发出令人牙酸的吱呀声。来访的旅行者,光天化日之下看上去不过十岁出头,眉眼精致,有点雌雄莫辩的意思。祂倒是不担心老古董会毁于自己气力不足,放任木制箱体一次又一次险险地掠过地表,走,走,停在一栋老洋房的后院外头,像是被池中锦鲤吸引了注意力。
塘里的鱼乃血肉之躯,百年时光尚不足以这个族群进化或是变异,如今的它们也只顾着甩动尾巴,搅起一池波光粼粼。日光忽地刺进祂那洋红色的眼瞳里,器灵便连眼睛都闭上了,仿佛闭着眼睛观景也能算是一种雅兴。匣就这样津津有味地消遣了好一会儿,直到有好心路人看不下去,过来和祂搭话,这下祂就得空出两只手了,放下箱子,先指指自己的嘴巴,食指交叠比个叉,再指指自己摊开的掌心。好心人是真的有副热心肠,这个戴眼镜的小伙毫无防备地把右手交给祂,叫祂一时没忍住弯了弯眼角,轻轻地在上头一笔一划地写字:【望物归原主。】
然后祂递出一个烧毁了大半的樱纹布面御守,放进意识稍稍模糊了几分的年轻人手里,这就再度提起箱子、打算走人了——如果没有那小学徒的师傅正好找过来的话。
王嘉轩是正儿八经的文物修复专家,一毕业就投身事业,在上博干了小十来年,快搭上了年龄的三分之一,以至于染了点职业病,手不得闲,上班捏泥下班揉面,“小王煎饼”一度攀上该区小众点评首位。虽说论清净师资历,他也就自己这一代,家底还没有一指深,但带个半生不熟的倒霉小伙,四舍五入倒也能当一个半人使。时江其人,着实天赋异禀,明镜蒙尘的物件不来招惹他,他也能凭自己本事上赶着给人家送菜,作死如信手拈来且浑然不自知。要不是老王去年捡他捡得及时,他早就成个久寻不着的失踪人口,神不知鬼不觉地消失在魑魅魍魉横行的街头了。
好消息是这一次并没有严重到性命攸关,小江就是被兜头下了一层朦胧的暗示,抹干净就没事了。王嘉轩一手拽着自家弟子,一手拎小猫似地拎起小箱子(和祂手里的箱子),回到外观看起来和老洋房无异的徒然堂里。匣识时务地未做任何抵抗,四肢全都安分地悬在半空,只拿眼珠子到处乱瞟。建筑物内部空间的实际大小出乎了祂的意料,用于迷惑无关人士的阵法也设置得精妙,再加上——祂果然找到几只“眼睛”,在天花板的角落,半球体外壳里头,铜线和金属片正不知疲倦地运作着。这些个玩意儿,光看构成成分或许很接近祂所擅长的领域,然而它必然是个费电且科学的主儿,业务范围八竿子打不着一边。综上所述,这座工坊技术卓越、堪称完美,一时半会儿找不出破绽,可做突破口的备选项又超纲了。匣还没想出接下来要怎么个所以然来,揪着祂的(没那么老的)老师傅已经放开了祂,祂便顺势而为,悄没声地落到地上,站稳、背挺直了,不忘冲这家古董店的主人小姐露出一个乖巧的微笑。
最终,匣被罚手工抄写五十遍《器灵安全知识教育》最新修订版。惩戒如此之轻,首要原因是祂确实干净,毫无浊化的征兆,没有恶意,也没做坏事,真的只是过来上交一趟别人的遗失物,拿人类的经典比喻来说,就是特意前来“交到警察叔叔手~里~边♪”。当然,用的手段多少试探了下所谓器灵不可危害人类的边界,但受害者本人强烈表示希望宽大处理。
“这孩子就是不太懂。” 以时江现在的年纪,得翻上一倍,才算差不多够上对方所背负的历史的零头;他理智上不是不理解,只是仍要这么说,“至今为止祂都是断断续续地醒来睡去的,不清楚哪些能做、哪些不能做也很正常……希望缪小姐能够给祂一个学习的机会。”
难为这倒霉孩子全须全尾地长到十九岁,想把他包进小笼的狂百器没遇上十个也有八个了,一颗心还是单纯真挚得很,愿意向陌生而非人的存在释出善意。王嘉轩拍了拍他的后背——时江的脑袋实在太高了,他得稍稍踮脚才能摸到。至于缪小姐那停留在约莫十七岁的身高,就更不用说了,且她为人温文尔雅,断不会在人前失了礼数。可该叮嘱的还是要讲两句,话到了嘴边刚要说出口,她突然转过头,恰好看到孩童模样的器灵将手指从颈间锁孔中抽回来。小箱子白皙的指尖留了一圈更白的浅痕,像是外力作用于远比其坚硬的物品上留下的,轻轻一搓便恢复了原样。祂回望过来,眼睛里一汪洋红无辜得快滴水。
匣无论如何都说不了话,那么刚刚那声嘶力竭的“打开!”,就不会是祂发出的声响。
旅行箱在徒然堂滞留了一个星期,在此期间,祂没能跟着店员学会怎么修电脑,但是总算懂了如何查询国内最大搜索引擎,收获了许多可以但不必要的知识。毫无节制地上网冲浪害祂头晕眼花、眼球酸涩胀痛,只好依依不舍地闭起眼睛,拿好这万恶的电子产品,扶着墙壁往大堂方向慢悠悠地摸过去。祂有问题想要请教缪小姐。
方CC在早些时候敲开了正确的门,焉知非福地成了被徒然堂正式招待的客人,此时正研究着大厅内的装潢,还没反应过来发生了什么事,耳朵边先炸开了小空的惊呼,这才发现自己戴着智能腕表的那只手,被个半大不小的孩子捉住了。来人直直地把腕表凑到自己面前,眼睛里头甚至泛起了点血光。匣自己也察觉到了异状,狠狠地闭上眼睛,但又准确而熟练地在残疾人士辅助软件里盲打起来。【这是你做的吗?你是】语音播到一半就被祂手动掐掉,没有脾气地用平缓的电子音念下一句,【死者复活已经实现了吗?】
“是我做的。没有。” 程序真正的开发者基本没上过台前,哪里见过这么热情的阵仗,按着提问顺序僵硬地回答完,背书似地讲下去,“‘风之电话亭’只能用来模拟死者,并非让人死而复生,但它能给人们带来真实的安慰。”【所以是假的?】“不完全是。”【我不明白。】
小箱子还拽着人家一条胳膊,但即便是单手操作,祂的动作也很利索,把一篇介绍产品的推文拉到前台亮给对方看,不明白得很是理直气壮。在祂的时代,魔法与巫术的黄金年代,有女巫以血浇灌人造精灵,同样有天资上棋差一着的炼金术士去当弗兰肯斯坦,用尸骸缝合怪物。但从没有谁能唤回已逝之人,躯壳、精神以及最重要的——【一个独立且完整的灵魂。可这个明明全都具备了呀。】祂想道,没有打出来。
九年义务教育加高等学院深造,方CC自然不可能凭空猜到这等怪力乱神,倒是光看页面排版,他就知道这是哪篇文章,毕竟里头有一个人设欺诈的李肖樊羽,令他不想也得印象深刻。这个满腹苦劳的男人隐隐感到一种将来会伴随他很久的头疼:“但是……”
“大姐姐——” 小空想甜的时候嘴有十分甜,看匣长得好看,直接上十二分甜,把方CC腻得没声了, “我确实是被他创造出来的!除了我之外他做了好多,但都没有我这么活灵活现!我厉害吧!!” 【很厉害。】匣为表诚恳,同一句话又毫无起伏地复读了三遍,然后祂转向头还大着的方CC,继续祂不讲道理的狂轰乱炸:【他说的我明白了,你说的我不明白。你能复活百年之前的人吗?】
严谨来说,若是要追溯到实际存在的先祖,那这个过程便会稍稍触及伦理,即存在冒犯到人家的生物学后裔的风险,有被提出诉讼的隐患,然而在思及这些顾虑之前,方CC一反犹犹豫豫的态度,可以说是给出了他自进门以来最为坚定的一个回答:“能做。”
【好。】匣无声地笑起来,还是没放开他,只回过头,向着不知何时已经站在海棠窗前、静静地旁观他们闹腾的缪小姐点头示意,【我想跟这个人契约。】
“在此之前,应该有很多事情要事先告知这位先生,让他了解清楚,对不对?” 缪小姐可不管小箱子两眼放光、一副恨不能直接把人拐出门的迫切姿态,温婉贤淑地伸出手指弹了祂的脑壳,把祂从方CC手上摘了下来,放在边上罚祂站,“您好,欢迎来到徒然堂,我是店主‘缪’。”
二零六五年,网友还是会在注册账户时跳过用户须知,方CC替互联网公司打工,又时常被李肖樊羽塞一些,灰色需求,当然是不会快进到直接在契约书上签名。他一条一条地读过去,大部分内容和缪小姐的说明完全符合,唯有契约中的第七条——按理说这是由匣,刚刚成为他新项目的构想人的孩子提出的——写着有点奇怪的要求:【如果出现了能够将匣打开的存在,则契约无条件终止。】
“不是到我做出——” 他回想了一下那个有点拗口的外语名, “洛斯塔·格罗夫纳为止吗?”
【不是。不完全是。】而祂直接抄袭对方先前的回答,不做详细的解释,就巴巴地看他,【你不签名吗?】
方CC不动声色地看回去,仔细打量祂,说冰雕玉琢就夸张了,但匣的容貌胜在自然天成,有种未出尘世的懵懂,让人怎么看祂,怎么不觉得祂能有什么坏心思。最多就是祂不懂,没人教过。那就算了吧!老实的程序员自行合计了一下,这次是器灵有求在先,那多半不会中途跑路,而且要真的做出来了,技术也可以应用在他自己的产品上。代码存在自己的脑子里,匣也卷不走,他最多亏点钱,那就算了吧!方CC把自己的本名签上去。
大约一个半小时后方CC就开始后悔。缪小姐跟他把消费者权益掰扯明晰,箱子却没有这个自觉把自己的特性说明清楚。车子好不容易堵到自家门口,祂已经迅速地长高了约三十厘米,两条长腿嫌没地方放,搁到了后排座位摆着的本体上,高跟鞋跟在尺寸变大了两码的箱子上咚咚地敲。
【我没有性别。】祂后知后觉地跟小空纠正,用的是智能腕表内置搭载的同一款辅助软件,合成电子音也是同一个,【你喊我姐姐是不对的。】
“美女就是美女!” 电话亭义正言辞,“美女还分性别吗!”
“要吵进屋再吵。” 方CC累了,困了,饿了,“劳烦移下尊驾,我要锁车了。”
古董箱被随便地闲置在储物柜最顶层,和常见北欧风格(也就是说简约蓝白两色)的智能家居面面相觑,以免每天变大变小地挤坏了东西。匣不必与笨重的那个自己白首不相离,开开心心地解放了双手,到家第一天就先算着风水方位,在墙面地板上刻了好几道鬼画符……嘘,小点声,方CC还没发现呢。当然,发现了也没辙,俩熊孩子一个是他甲方,光在那坐着就像是在催进度,一个是他祖宗,掌握了他从银行卡到付款宝的全部支付方式。他想管也管不住他们。
“我需要尽可能多的数据……”一看到匣嘴角微笑的弧度没有发生变化,方CC就知道祂这是没听懂了,“就是和洛斯塔有关的东西……一九二五年……比如说她的相片?”【我没有。我有她的笔记和书。】“可以,能用,就是要这一类的东西,知道多少就给我多少。”【我应该写在哪里?】“你用手指头往终端上戳吧,就那块板子。”【没有问题。】“等等,如果是笔记,那还需要结合对应的原文分析她的思考方式……你知道怎么换笔刷吗?”【比耍?】“呃,小空。”
故意沉默到现在的电子幽灵,应声投影出来一个鼻子翘到天上去的六岁小孩:“哼~~~”“……好吧,清明节法定假期,我带你们出去踏青。”“好耶!!”【好耶!!】“所以东西早点给我。”方CC下达完任务,准备回屋去任劳任怨地远程加班,刚要走,匣长长的反射弧终于走完一个完整流程,慢悠悠地补充道:【虽然没有相片,但我知道洛斯塔长什么样子。】“……她不是在你意识成型前就过世了?”【但我知道。】“也行。”程序员放弃深入思考,中止当前进程、空出CPU去回忆到家前框架搭到了哪里,“我找个软件,你来还原,不懂的地方问小空。”“我们要去植物园看樱花!!”“好,看,看大把的。”
书房兼工作室偶尔兼卧房的门颤颤巍巍地关上了,匣和投影小空为胜利击掌。一具身体没有影子,一具身体就是影子,只是模拟互动功能运作良好,啪地发出一声轻响,祂们便笑得很快活。
匣长得再像个人,祂也缺乏食欲、不需要睡觉,大部分生理需求直接划掉,尤其是在与方CC契约之后,祂有了足够多的时间和,能源……?很少感到疲累,那确实就理论层面而言,不论是什么技术祂都能学会,并灵活地运用起来。方CC有那么几次想到,要是李肖樊羽等一干资本家发现了器灵这笔资源,职场内卷便没有人类的一席之地了。只不过,照这么说,唯一值得可惜的就是小箱子在用眼上多有不便。时隔百余年的笔迹,祂能轻松愉快、完全且彻底地复制字母间距、下笔轻重等等人眼难辨的细节,然而祂不能长时间地面对屏幕。等数据收集进行到了还原样貌的时候,祂干脆看都不看了,执着于摸着黑来勾勒描摹逝者的脸。也的确给祂磨出了一张端正秀丽的女性面孔,能用,方CC也就没质疑,他不管那么多,满足用户的需求排在第一位。
第一版洛斯塔·格罗夫纳的建设工时总计耗费十七天,以成熟的流水线人工智能搭建体系的实时市场标准而言,这速度慢得已经足够拖没两轮融资了。方CC从个人的角度评析了一下数据匹配结果:聪明的女人,享年二十岁到三十岁之间;遣词造语多用严谨的书面语,即接受过所属年代的良好教育;但还是存在局限性和封建成分,她看的全都是些稀奇古怪的古书;有着理性而效率的思考方式,这让她在做出一些决策时的态度堪称无情;根据笔迹习惯可判断出有隐疾,可能在右眼。此外,他觉得她还有些孤独,提交上来的全部书面数据里,她没有提到过除自己之外的任何人。不论如何,这就是他目前所能做到的最好了,接下来的调整,就要根据甲方反馈继续挑战极限。“如果你准备好了。”他对小箱子说,语调到底还是有点紧张,“我就启动了。”
洛斯塔·格罗夫纳如同黑蝶一般翩然出现,漆黑的裙裾层层叠叠,勉强能够看到纤细白皙的脚踝藏在织物的阴影下。她的乌发长度及腰,到了发尾反而有些自然卷,五官肤色具备亚洲人种特征,尤其是眼角上扬的弧度,瞳仁却是碧绿碧绿的,即便嘴边挂上了笑容,眼里也没有笑意。“我的名字是洛斯塔·格罗夫纳。”预设让她只与需要她的那个存在问好,“很高兴认识你。”
而匣只是缓缓、缓缓地摇了摇头。祂没有做出失望的表情——就好像祂其实从来没有期待过似的——仅仅是一如既往地微笑着,有条不紊地用软件发声:【这不是洛斯塔。】
“你觉得哪些地方需要完善?”【说的话不对。】“应该是什么样的?”【我不知道。我只知道现在这个不对。】“……那这样吧。”方CC经验丰富、情绪十分稳定,“现在的这个是我们系统数据库中匹配度最高的虚拟人格,我会在这个基础上再手动修改几个版本,你再验收看看。其他的地方没有问题吗?”【我不太清楚。脸和身体没有问题。】“啊,嗯,好,行。”
倒不如直说他做的地方都不行。方CC不明显地叹了口气,他知道对方没有恶意,毕竟匣可能连恶意是什么都不明白。然而当他在此之后的发挥也不尽如甲方意……这就有点难捱了,就算是他也难免在反复碰壁后垂头丧气,正当一鼓作气的耐心和毅力开始经受考验的节点,李肖樊羽上门来耍他玩儿了。
小箱子那不时奇诡地迟钝一下的脑袋,也很快理解了这个有空没空上来坐坐的家伙,一旦出现基本上就没有好事。祂曾认真问过小空:【这个人是坏人吗?】“不是。”【这也不算坏人吗?】“嗯。”小空耸耸肩,“至少方CC说他不是。”【那】电子音顿了顿,【那样也好。】“为什么呀?”【他这样也不算坏人的话,洛斯塔肯定也不是坏人。芙洛丽亚是个好人,我不想她的爱人是个坏人。】“谁呀?”【帮我编头发的人。】
这是匣第一次提及过去。倒不是祂刻意隐瞒,主要是从没人问过,祂又不方便宣之于口,就只有沉默一直拦在百余年的时光之前。当然,实际上并没有那么久,祂多则几十年、少也要十几年才会醒过来一次,每次又不会长过一年,说他才和人类的青少年差不多年纪,也算不夸张。器灵把自己头上一圈细细固定住的麻花辫展示给小空的摄像头看:【每次我醒来,她都会帮我编头发,说这是她唯一会的编发,也是她最喜欢的。她每次编完都很开心的样子,所以我也喜欢上了。】
如果有谁旁听这段对话,哪怕是一心只读编程语言的方CC,听到这里也该觉得哪里有点不对劲了。要是再进阶一点,换个清净师,或者在清净师之中都算尤其特别的某一支,可能在祂提起名字的时候就已经提高了警惕。然而,唯一听到了这些话的是小空,电话亭并不在乎世上是否真的存在从摩登时代延续至今的噩梦。“你说的——”匣转过终端,把具体的名字和其中文翻译亮给小空看,于是他这次念得字正腔圆,“‘芙洛丽亚’。她是你的‘妈妈’吗?”
由于面部动态展现的限制,投影此时的神情甚至严肃到有些空洞。可匣对此无知无觉。【为什么?】祂单纯地对这个问题感到困惑,【我从徒然堂那里听来,器灵这样的存在形式,是不会有父母的。她不是我的母亲。】“啊,我不是这个意思。匣姐姐,叫芙洛丽亚的那个人,会和你一起玩,会一直陪在你身边,会爱你,对不对?那她不也,不,她就是可以被称作‘妈妈’呀?”
【要这么说。】打完字,匣轻轻地拨弄自己卷曲柔软的发梢,【洛斯塔更接近我的‘母亲’。】
毕竟祂不会一直和芙洛丽亚在一起,就比如现在,祂也不知道她此时此刻正身处何方。但不论如何,洛斯塔·格罗夫纳却是一定在的。不论祂是清醒着,还是又陷入了长长、长长的昏睡,甚至在祂的意识真正成型之前,这个祂未曾谋面却熟悉的女人都在。只不过近在咫尺、触手不及,黄粱一梦也做不得。小箱子清空终端上的输入界面,想了想,难得主动换了个话题:【衣服还要换吗?】“换!来来来,匣姐姐,今天的这个角色是我们上次看的——”
平心而论,红袖添香算是比较大众款的白日梦,可俩活宝花方CC的钱给方CC添的是堵,还添得不亦乐乎。方CC平时不把匣当异性,因此放祂在家,也就放了,不会有私人空间被侵占的不适感,然而一旦小空特意把祂扮成女性,就总感觉有横空一道“金屋藏娇”贴到他脑门上,尽管心里知道得清楚,人也还是不自在——要是连在家他都呆着不自在,他还能怎么办呢?他还有哪里能去?这问题提给小空,小空不懂,提给匣,匣还要反问,光自己搂着,又头疼。苦劳人洗漱的时候把很久没剪的刘海捞起来,目测了一下发际线,重新拿起手机去清办公软件上的未读消息。他看到未定日程里有一项没什么印象的记录,在清明节,这才回忆起来还有踏青这回事。唉!答应了的事也不好糊弄过去。小空肯定记得比他清楚,若是反悔了,也不知道他还能从互联网的汪洋大海中挖出哪个年代的非物质文化遗产纸片人美少女给他惊喜。他承认,他怕了。
“出门在外时不要单独行动……”“我会好好照顾匣姐姐的!!”【请放心,我会和小空结伴行动。】“我的意思是你俩都要尽可能待在我的视野范围内。”清明节当天,方CC在车载系统自动锁好车门车窗后,又手动确认了一次,“不要乱跑,不要乱摸,不要吃地上捡的东西,不要跟陌生人走……”“我们又不是小孩子啦!”【我们两个加起来已经可以退休两次半了。】“会狡辩的就是小孩子,带你们出来了就听我这个大人的。”
他们被小空催着、马不停蹄地赶往路旁栽满了花树的大道。如今自然的就是物以稀为贵的,园内的樱花都是实打实的真货,又正当花期,粉粉白白、漫天如云。方CC心下一宽,看得入迷了一两秒,就在这一两秒里,匣灵活轻巧地踏着树干跃上树梢。今日阳光明媚,祂的体型便偏向年幼的孩童,站在枝头竟然没有把花枝踩弯多少。祂眼疾手快地挑了这颗樱树上开得最好的几朵,毫不犹豫地折下来,捻在指尖,然后微微垂下头,看着树下目瞪口呆的方CC,颇有些得意的样子。
【我看到空之电话亭的活动推送了,在今天给逝者准备鲜花是你们的习俗。】祂把花别在小空的终端的空隙里,只单独挑了一朵戴在自己的鬓边,跟方CC补充说明,【请放心,不是所有人都能看见我,除了你之外是不会有目击证人的,不会被骂,也不会有罚款。】
想这么多还不如一开始就别干啊!!方CC想喊,但喊出来一点好处都没有,还会被路人行注目礼,一口气上不去下不来的,闷得发疼,害得他腰都弯下去了几分。也不知道这么个捂胸的动作触到了什么神经,匣脸色猛地一变,祂简直是砸下来一样撞进他的怀里。再轻的人,落地的势能也不会减,撞得方CC这回是真的眼前一黑,火气也起来了。然而,在他真的不管不顾地骂出声之前,他突然反应过来,这个自见面以来就一直在笑的孩子,现在一动不动地扑在他身前,是在听他的心跳。确认了他的心肺功能平安无事,那张失去了表情的惨白面孔上,才重新有了点颜色。
【不是亲手杀害的生命不能算献祭,所以不折下来就不能送给小空。】软件修成的声音语调和缓,并不能把祂的情绪恰当地表达出来,平白添了几分足以引发恐惧的失控感,【你不舒服,我们就回去吧。可以吗,小空?】“我没关系的,匣姐姐,谢谢你。”电子幽灵也被吓了一大跳,被祂这么一搭话,下意识地把求助的目光投向自己的制作者。后者事到临头也只好硬着头皮接下来:“我没、没什么大碍,但,呃,下次就不要再爬树摘花了好吗?”
匣点了点头,答应了,又一次无声无息地笑起来。祂笑起来还是那样的天真、可爱,且纯粹,在随风纷飞的落英之间,深邃得像幅工笔美人稿。摆着看还行,到底是不该把人从画里拿出来。方CC跟小空悄悄对视一眼,电子幽灵负责跑马,程序员负责闭嘴,慢腾腾地,他们走完了大道,转入小径去看附近的其他展馆,这段小小的风波,也就被他们不动声色地抛在身后了。
作者:源源汪
前承:引子http://elfartworld.com/works/86805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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魏蓉眨了眨眼睛,困惑地反问道:“实在对不住,您方才说了什么?”
“来谢您的救命之恩。”门前站着个衣着颜色朴素但是料子一眼看上去就连魏蓉这个穷教书的都看得出来相当华贵的青年一脸平静地回答着。这理所当然的表情让魏蓉觉得是不是自己忘了什么时候在隔壁山里的小树林里救过什么小狐狸,人家现在修炼成精变身过来报恩了。
她上下打量了一下这个青年,长得五官端正,虽说不上是貌比潘安,但细看久了确实叫人觉得怪好看的。不过气质相当清朗,不像是戏文里会魅惑人心的狐狸精。
当然,这一切不过是她的胡思乱想。魏蓉盯着他的面容思索再三,并没有印象自己在何时替一个富家公子出过手——自己不过是一个穷教书的女先生,且先不论自己有没有救人于危难的这份高尚品德,就说自己身处的这个小村子一共就那么几户人家,今年最大的危险也就是东家的狗吓到了西家的鸡并追着它跑了三里路。难不成不是小狐狸,而是那天闯进自家院子的大公鸡吗?
魏蓉收回自己已经偏离了的想法又努力地回想了一下,并再次打量了一番面前的人,忍不住干笑道:“这位……少爷?您怕是认错人了吧。”
“不当如此。”那青年皱了皱眉头,他的眼神太过清明就连眼中一点点的困惑都能让人看得一清二楚,“约六月之前,您曾将一重伤之人送去医馆,难道不是吗?”他说完环视了一下四周,指着院角的一处栅栏说道:“我记得这处缺口,木桩朽了,断了一半,六个月前就是这样的。”
魏蓉不由得尴尬了一下。这处破损不大不小,本来三五日就能修好。但是在这乡野村庄里,大家都互通底细,鸡鸣狗盗之事极少,自己一个教书的也不养鸡鸭过活,一处破损并不影响自己的生活。因此这栅栏坏了她也懒得去修,一日拖一日竟已经拖了六月有余,居然突然被一个陌生人点明了,叫她觉得怪不好意思的。
“重伤之人?医馆?”她为了掩饰自己的尴尬,喃喃地重复了几遍那青年的话,忽然之间像是想起了什么似的停顿了一下,“等等……”
这个词似乎触发了魏蓉的什么记忆。她的脑中忽然闪过了一些片段,再看面前的人的容貌,居然隐约间在那眼眉找到了一丝熟悉感。这时魏蓉是真的想起了什么,但是看着青年端正的面容又实在不敢确定,再次眯着眼睛盯了一会儿,才小心翼翼地说:“难道你是那个欠我医馆钱跑了的大胡子……?”
听了这话,青年先是稍稍有些惊讶地瞪大了眼睛,然后眼角一下弯起了一个弧度,笑意立刻就爬上了眉梢。这一弯倒像是春色压弯了柳枝,叫看着他的魏蓉不由得心头一颤,反应慢了半拍。过了片刻才意识到自己说得话有些不礼貌,连连摆手道起了歉:“对不住,对不住,我没有别的意思……”
“不必介怀,我当时确实狼狈。”似乎是因为照顾魏蓉的情绪,青年面上的笑已经褪去了,但是眼中却很难藏住东西,魏蓉还是从他的眼中看出了两分笑意,“当日事出紧急,不告而别。今日特来拜访,拜谢救命之恩。”说着他从怀里掏出一打被包好的什么东西,递给了魏蓉。
“不用这么客气……哎哟!”魏蓉刚想谦虚两句以表自己施恩不望报的高尚情操,却被塞进怀里的这个布包给搞懵了。她疑惑地看看青年,想也没想就径直打开了包着的布。于是一打银票就这么露了白,把毫无防备的魏蓉吓了一大跳。她反射性地把布料按了回去,似乎多露一份这一打银票就会不翼而飞了。她抱着包裹的手都抖了起来:“这、这是什么?”
“银票。”青年直白地回答。
废话我当然知道这是银票!魏蓉在心里翻了个白眼。
“我自然知道这是银票,我的意思是这一叠银票……是什么意思?”
青年眨了眨眼睛,似乎不太明白魏蓉的意思:“我来谢恩,这些自然是报酬了。”
魏蓉看了看他,又看了看手里的东西。虽然刚刚打开包袱就瞧倒了一眼,但是这银票的面值却看得真切。这一张张的,面值可都不小,而且用手捏一捏这厚度,里头少说也得有一千两吧。虽说魏蓉为了给他结清医馆的钱确实花了两个月的工钱,着实让她肉疼了许久,但是从天而降的千两银子拿着也太烫手了,心里头实在不安。
当下她就立刻把东西塞回了青年手里头。
“这我要不得。”
“为何?”
“这报酬太重了,我不能收。”
“你救人性命于危难之时,我心怀感恩想要酬谢于你,不过是一些银票,怎么就收不得?”
这家伙一脸的不解让魏蓉真是有苦说不出。
老实说,面对着这上赶着来白送的银子,你要说她一点儿都不心动那绝对是假的。那可是一千两银子啊,她一个穷教书的,不吃不喝干几年才能攒够这么多钱。但是拿着银票的时候,魏蓉脑子里总忍不住想到当时遇上这人时的场景,突然给这么多钱她心里实在是不踏实。
当时在河边见到他时,这人一身的血污,头发和胡子都结成了缕,也不知道几日没有清洗过了。他破烂脏污的衣衫上的裂痕一看就是刀剑割的,说不好就是被什么危险人物追杀而导致的,更搞不好他自己就是个危险人物。要是个行走江湖的侠客也就罢了,要是个官府通缉的罪犯那就糟糕了——况且就算是个侠客,说到底也是个混黑的,也是个惹不起的主啊。
当日就犹豫了许久要不要救他,生怕惹上什么大麻烦。但是后来围着这人转了八圈,还是觉得良心上过不去,不想见死不救,于是将他背去了村上的小医馆里,拜托了大夫救治他。
尽管三日之后这人就不告而别连账都没付坑了自己五两银子,魏蓉确实心疼了,但是其实走后数日之后也没人再来找事儿,自己也着实松了一口气。
现在看他收拾得干净整洁,一身衣服的料子光用看就知道不是平常人能用的,而且一出手就这么阔绰,搞不好真是做什么不法生意的,之前那次也是被人追杀所致。这一叠钱不知来处,魏蓉捏着实在觉得烫手。
她这种小人物可惹不得这种人。
“您瞧,我不过是将您送去了医馆,真的救了您命的还是大夫。”魏蓉眼神飘忽,努力地为自己找着借口,“虽说我确实替您付了医馆的钱,但也就是出了个钱,实在也算不得什么。就算当日不是我在场,便是换个人也一定是一样的做法。”她说着瞧了一眼面前的人,见这人仍旧要将钱往自己这里推,于是立刻话锋一转:“若是真的过意不去,那将五两银子还我便是,多的我可不要。”
这话让那人的手顿了一下,面庞上立刻浮现出了清晰的困惑和为难。
“这不好……”
魏蓉未免他说出更多婉拒的话,即刻打断了他:“这样吧,我再加一两。您还我六两算是酬谢,多的我是真的再不能要了。”
那人面上的困惑愈浓,估计是没见过收白送的钱还讨价还价的。然而话都说到这份上了,似乎再多做争论也显得过于刻意了,他轻轻地笑着叹了口气说道:“好罢。”于是招手叫来了自己的随从,从他那里拿来了六两碎银,交到了魏蓉的手里。
“多谢多谢。”魏蓉诚惶诚恐地接过了银子,原本瘪瘪的荷包一下子就被装满了,握在手里沉甸甸的。再抬头去看,刚巧撞上那人略显失落的眼神,这让魏蓉忽然又有点儿不是时候的心软。要说人长得好看就是占便宜呢,现在魏蓉看着青年这副表情,居然觉得自己刚刚的做法有点儿不上道。说到底那些担忧也都没什么根据,这再三地推拒了,等于是在人家的热情上连泼了三四盆凉水。细想想,是有点儿不识好歹了。
“哎……”魏蓉突然招呼了一声,“这钱我收着有愧,但人总是要吃饭的。要您还是觉得过意不去,请我吃顿便饭,这事儿就算了结了,您看如何?”
青年眼睛忽然亮了,立刻答道:“好。”这一瞬叫魏蓉看得又是惊讶又是好笑,居然这么一个小提议就让这青年人的情绪由低转高,还真是没有料到。
刚刚进来送碎银的随从早在马车旁候着了。青年带着魏蓉上了这架马车,随从就机敏地立刻扬起了鞭子,让马车动了起来。魏蓉也是第一次坐这样高级的座驾,又是软枕又是华饰,叫人忍不住感叹有钱人果真不愧是有钱人。刚欣赏完一圈,想起来忘了说去哪里吃更好,正准备说村口赵姐姐的小饭馆就很不错,便见那青年对着赶车的随从吩咐道:“去城中我常去的那家酒楼。”
“好叻,少爷!”随从的回答响亮又干脆。鞭子一甩,马车就飞奔了起来。魏蓉随着惯性向后靠了一下——已经多少年没坐过马车了,这车夫骤然一加速,她扶着车窗居然一时没反应过来。甚至连一句回绝的话都没说出口,魏蓉就要被马车带出村子了。
身边马车窗户上的帘子刚巧被风吹起来了,赵家姐姐的小饭馆就从外头一闪而过。
1.海洋性气候几乎不给伦敦见到晴天的机会,18年前的一个傍晚也如此被雨浸湿。终于下班了,女人心想,快步迈向归家的街道,毕竟自己年老力衰,可不想在外招惹上魔女。在拐角处她停下脚步,细心听了好一会,好像是猫叫?去看看吧。女人循声找到一个纸箱,收起伞,看清楚了箱子里的是什么后便呆立在原地——是一个襁褓中的婴儿。
结果还是带回来了啊,女人倚坐在床沿,轻抚孩子的头,小家伙睡得正香。她看着小家伙乌黑柔软的头发,想到,就给你起名Paula吧,哪怕不起眼,在这样的世界还是低调为好。
2.也许是因为女人所讲的故事太少,葆拉似乎对世界上每一件事都感到好奇,尤其是女人口中几次出现的“魔女”,每提到这件事时,她总是会缠着养母问出一大串的问题。但女人却沉下头,很少作出回答。
“这样的事情,你还是少知道的为好。”女人只是摸着葆拉的头,如此说道。
但葆拉却将女人关于魔女的只言片语牢牢的记在了心中,透过这些话语,她能看到一个完全不同于她的生活的、充满魔力的、瑰丽的世界。
“好想有一天也能知道关于这个世界的全部故事啊。”葆拉想着,“就从魔女开始吧。”
3.葆拉十四岁的那一年,女人去世了。
没有人告诉过葆拉,女人是因为魔女的诅咒才长年体弱,女人自己也快忘记了这件事情,一场和十四年前一样的春雨,便足以击垮她支撑了多年的身体。
在闭上眼睛之前,女人摘下了她从不离身的耳环,放在葆拉的手上:“葆拉……你知道你的名字是什么意思吗……”她说起了重复了十四年的话。
葆拉啜泣着:“葆拉……是微小的意思……我知道妈妈你只希望我能平安……”
“是的……葆拉是微小的……但葆拉也象征着自由……”她牵起葆拉的手,第无数次抚摸起了这双熟悉的手掌。长得这么大了啊,她想到,也许真的可以改变点什么,这是最后一次机会了,女人将她的孩子拥入怀中:“去做你想做的事吧,葆拉。”
4.18岁的第二天,葆拉就带着女人的耳环敲响了猎魔人工会的门。
工会里有人认出了这对耳环,他带她来到女人曾经工作过的地方,从书架上抽出了厚厚的一本笔记。笔记里夹着一张纸条,上面用着她再熟悉不过的字迹写着:留给葆拉。
“这本笔记你的母亲很重视,上面的魔法让我们都打不开它,我们也很好奇里面是什么呢。”女人的故人说。
女人好像早就知道葆拉最终还是会来到这里。
葆拉翻开笔记,从第一页开始看起。从几十年前开始,女人用笔记记录着一个又一个的,关于魔女的故事。在魔女垂死之际,女人聆听了她们的故事,并将它们记录了下来。故事很少有完整的,千百年的时光又如何可以靠几句话描述?这些故事像是一个个濒死的魔女所能回忆起的全部碎片。有些故事洋溢着魔女们快乐的回忆,有些故事充斥着魔女对命运的怨恨,没有一个故事是相同的。在这些故事里,魔女好像不再是魔女,仅仅只是一个个存在过的生命而已。
女人没有在笔记上留下任何关于自己的印记,仿佛她只是一个置身事外记述者罢了。
葆拉关上笔记,想起了女人沉静的双眸和她曾经描述魔女的话语。
那双眼睛好像想告诉葆拉什么,但却又不着痕迹地放弃了。
5.一年后的葆拉,已经是一个十分让人放心的情报部成员了。认识女人的人说,葆拉有一双和她母亲一样的眼睛。她的母亲的眼神让人沉静,而葆拉的眼睛却总让人感到亲切。听到这种话时,葆拉总是笑而不语的抚摸着耳垂上的耳环,依旧认真的记着她的笔记。
这天下午。葆拉一如既往的来到她兼职的咖啡馆,向来这里享受下午茶的伦敦人们提供着她最热心周到的服务。端上咖啡时,葆拉如平常一般停顿了一会,注视着顾客,问道:
“这位小姐,请问你有听说过关于魔女的传说吗?”
她耳畔的耳环闪烁着奇异的光芒。
//End
感谢阅读!!
这篇流水账来自葆拉的中之人和纽萝奇卡中之人两个没写过文的人断断续续的拼出来的,太拉了!我们再也不写了!!
喧嚣的音乐响彻天空。
隆隆的音符震颤如同雷声滚过空气,让一切躁动不安起来,在此刻盖住了这个世界上的其他声响。
开放草坪上没有一桌是空席,哪怕是距离舞台最远的地方也是同样,电子音乐节就像一场狂欢庆典,酒气和食物的味道混杂着,人们就在这火热浓浊的空气里随着音乐蹦跳嘶吼、高唱着时下几个月一轮换的流行曲,挥舞着手臂和酒瓶跳起不像样的热舞,挥霍着时间和快乐。
电子投屏就像篝火,随着节奏变成通天的赤红。
就算不参与进去,也能感受到那种生命力。
最边缘的一张桌台也是满员,尽管那上面放着“预定”字样的提示板,但在座的三个人都没有将它关闭的意思,而其他人也不会在意这样偏僻的角落——或者说,狂欢的人群并不能主动看到那些座位上正坐着的「人」,在无声隐晦的法术暗示下,他们正享受着免遭打扰的休闲时光。
由也有些紧张的搅动着吸管,让杯子里那些冰块不止一次撞出清脆的咯噔声,他是第一次参加这种活动,手脚都有些不知道摆放在哪,相比起另外两个老神在在的人,小青年都不知道自己究竟要随着音乐打拍子得好,还是选择跳舞。
无所适从了几分钟,由也下意识的透过头发边缘,小心的打量起身旁的同行者。
他身旁的男人倒是安静得很,从坐下的那一刻姿势就没变过:笔直得像个军人,目不斜视的望着面前那块巨大投影屏上全力弹奏贝斯的歌手,好像正盯着什么会议内容似的聚精会神——配上他西装革履的样子,肩膀宽阔有力也显得颇有压迫感。
比起灵器,想必任何人更愿意相信他是个保镖。
不熟的人总会带来些压力,哪怕他们本意并不是这样,由也还是不自觉的向另一边凑了凑,离朋友贴近些才找回应有的安心感,而他的动作自然也引起了那个人的注意。
“怎么了,小由也?”
正敲着桌子合上节奏的手停了下来,终于转过头来的人即使在混乱的灯光下也能辨识出是个美人,那张细腻而艳丽的脸庞,配着一身暗色长裙近乎妖冶。他凑得太近,托着青年明显变红的脸蛋左右打量,半晌才低声笑了起来,声音倒是不像那一身脂粉的人该有的清澈通透,男人冰凉的手心贴着由也那块皮肤,一下下搓掉那些高温,而动作让他挂在腕上的两支细手环碰撞出不少脆响。
“是太热了吗?瞧你红得像喝醉了,哈哈——真老实啊,这年头可最是稀缺老实人啦。”
男人说的调笑,但手上动作却是轻柔,随着热度褪去的也有由也刚刚突如其来的羞涩,这自然不用和眼前的人解释,他有些腼腆的笑着,重新吸起杯里的冷饮——故沅姐姐自然的帮着他缓解了小情绪,他总是神奇的第一时间察觉到周围情绪,细腻而冷静。
虽然这个称作“姐姐”的灵器是个不折不扣的男性。
“现代人啊……”
翘着腿在桌旁半倚的故沅看起来雌雄莫辨,叩在桌面的手指并没跟上音乐的节奏,但明显自得其乐得很,只是没多久他就感叹似的撑着脸叹息一声,歪过头去好像倦怠许多。
他那鬓边的辫末端系铃铛,随着动作叮当作响着惹人注目,白发在灯光反射里尤为显眼。
“怎么了吗,故沅姐…是太吵了吗?”
“这倒是没什么,能有气力吵闹也是好事……不过是凭空生出些感慨。”
“因为现在的音乐不需要演奏者吗?”
沉默的聆听者终于加入了讨论,显然对那位感慨的灵器了解颇深,男人甚至没看向望着他眯起眼睛的故沅,而是看着杯里上升消失的气泡良久,他也同样的叹息一声。
“这个世界的变化太快了。”
“是,也不是。”故沅笑着摇摇头,对他的话承认了一半,“历史和文明的进步就像瀑布,由高而落,再溅到最底摔碎成雾作虹;它们必然是发现得越来越快,这是好事。”
发觉两个人都停下喝饮料的动作看着自己,故沅有些失笑又起了聊下去的兴致,一把抚平长裙上的褶皱,他转向桌面的动作依旧优雅。
“但你要知道,小由也——音乐之所以动听,不仅因为旋律,演奏的人同样重要,就像从乐器里注入灵魂,这注定是不同的。”
这是彻底的唯心理论。
可在场三个甚至都是从器物上化形而生的灵,基于科学无法解释的存在,所以由也和男人甚至没法说故沅这观念又有什么不对。只是此时欢乐的人群倏然离他们远了,好像三人集中坐在一处旷野,在这现代里无人看到,也无人承认。
一时间无人讲话,只有身后人群的嘶吼和电子乐震耳欲聋的咆哮。
“虽然我也没有说电子音乐不好,各有千秋嘛。”
直到故沅自己打破了这再次的沉默,他甚至笑着向台上的鼓手丢了个飞吻,嘴唇上涂的那些厚厚唇彩随着说笑不断闪烁着光泽。
由也自然是知道他的,这是男人为数不多的乐趣:如果说上乐理,故沅也算得上样样精通,在漫长的生命里他尝试着学习了许多,无论东洋西洋、古典或现代,对乐曲带走特殊情怀的人总能在这方面迅速找到诀窍,并乐此不疲。
由也还记得那一次他弹琴给自己听,故沅姐姐抚琴的动作是他见过最优美的,而一曲终了黑发青年还回味着那支曲,故沅却惋惜的抚摸着焦尾琴上龟裂的痕迹,他的动作如此轻柔,比刚刚弹奏更甚。
如同正翻动一本脆弱的古籍。
“我不过是个演奏者,创作总是需要鲜活的感悟,可惜活了千年却没拿得出手的体会,枉提生命力。”
“我终究是个灵,写出来不过依猫画虎……终究可惜了,他曾也是支好曲子。”
他叹了口气,目光复杂的望着那琴,许久才将它一掌挥散纳进虚空。
“若是能写成支曲,流传百世,我便满足了。”
“故沅姐姐,你上次说的那个好曲子……”
“能讲讲他的事吗?”
由也忽然想起了那时候提起的人。
那个故沅口中的「他」。
被姐姐抚琴回忆的故人显然与这灵器有着与众不同的交集,尽管在这样嘈杂混乱的音乐节上提起似乎不合时宜,但青年只是有种直觉,直觉告诉他故沅愿意在这时,将那个晦涩的故事讲给他听。这人活的太久,那些年轻灵器们没见识过的年代过往都在他的脑海中挥之不去,而人间百态自然也是大家最喜爱听的——人们所拥有的万千情感,他们听着,学习着,模拟着,不知什么时候就会自己拥有那些苦辣酸甜,就像牙牙学语的孩子模仿着大人的一举一动。
徒然堂的大家,应该没人会拒绝故沅讲述的故事。
“……”
显然没想到会提起那个人,故沅难得愣怔的看着黑发青年,由也不安的揉搓起自己的手指尖。
“啊!!不是……那个,如果很不好的话,不讲也没关系的……对不起是我太唐突了!”
一只手及时的垫在由也额头,防止他真的因猛烈低头的动作让脑门和桌面来个亲密接触,青年抬头顺着那只白皙的手腕看过去,正对上那双笑意盈盈的绿眸。故沅伸出食指推着青年的额头,慢条斯理的将人重新按回原来的座位,小青年仿佛被教导主任捉住的小孩,乖巧的摆正姿势等着他开口。
“真不知道你记性这么好啊……小由也,明明我是随口一提。”
故沅说罢,拿起桌上的酒杯慢慢地啜饮一半,也有些怀念的望着那透蓝的饮料不知想些什么,再搁下它转向由也时,已经是他见惯的平日神情,而另一边的男人也停下了手头编辑讯息的终端,也在无声聆听。
一段往事穿过几个世纪而来,往昔已经成为了需要回忆的故事,故沅轻轻叹息着,趁它还未褪色缓缓述说着。
“他的故事,说长不长,似短非短,硬要说给你的话也未尝不可——我想,他大约也是不介意的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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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35年,江南东路。
即便再过百年,这水乡风景也是不变的温婉,不过今日免去了一贯的绵绵阴雨,初夏的阳光正盛。
乱世不变的大约只有这无常无定的天气,与州府间的秦楼楚馆。今儿还打招呼的街坊,明日可能人去楼空,这年月里人们或是搬去战火烧不到的远方,或是被卷进征兵的队伍,终归是再难相见。
是以百姓们觉得能活着便是侥幸,能贪得一时温存便要溺死在温柔乡——人终究是自私的,若能苟活也顾不得他人,看着清白的嘴脸后大多是丑恶行径,有时竟比不上买来一夜风流的姑娘来得真性情。
那个兵荒马乱的年代,大抵如此。
阳光正好,晒得整栋红袖坊恹恹欲睡打不起精神,姑娘们以往嫌梅雨潮湿,如今又抱怨着这日头的毒辣,一个个窝在房里不愿出屋走动,正是无人的好时候,故沅总趁这时躺在房檐上小憩,听着楼下吵闹的动静一派自得。
今儿是坊里送来新人的日子,主事姐姐拖了那牙行的人一柱香的时辰才施施然下去,跑脚那两个伙计不知骂了她多少坏话,见面却点头哈腰直夸她又美上前日几分——不为别的,就盼着鸨母多挑几个货赚上一笔。鸢鸢姐想必也是乏了,又赶着天热的紧,挑人时不免没了一贯的和气劲儿——在故沅经年所见的主事里,她已算得上好相与的,不克扣姑娘工钱或者客人赏礼,若有人赎身不会凭空起价,虽是市侩却长了一张巧嘴与多年不老的娇媚模样——她下手定是比以往重了,被捏痛了脸的女孩儿没忍住低低哭了出声,惹的那几人止不住皱眉,旁边的孩子们低着头,大气都不敢出一声。
——这浑身脏兮兮的女孩儿又累又怕的饿上几日,不知明天能有什么出路,周围满是凶神恶煞的陌生大人,而她只想找叔叔与他一同回家去找爹娘。
但那叔叔早已经将她用五两银子卖了去,骗她爹娘将女孩“送进都府享福去了”,自然不会带她回家。
故沅将那孩子的过往遭遇看的清楚,其实不用灵力去观视,他也能猜得七八。
流落到这儿的人哪几个是自愿做这皮肉生意,哪几个又没有伤心往事?那站成一排的孩子经历大多相同,就如这楼里的各个姑娘倌儿和伙计;且不止今日,以往每月每年,以至于前朝都无不同。
至于将来,从马车运来的“货”也是同样。
见得多了,也就熟了这一贯套路和来路,故沅开智化形时都在青楼,于他而言这不过司空见惯的小事,便是心疼这孩子又有何用,他救不了任何一人离开此地。战乱颠沛和卖身俗地哪里更好,故沅不敢说,但如今的世道便是有一技之长,姑且也不比这里有三餐温饱、遮雨屋檐——毕竟无论历朝历代,敌我几方都混战不会停下这皮肉生意,旧都也会一朝沦陷,这拈花地却永不灭绝。
何况人这一生的命由天、由己注定,故沅无法替他们做主,毕竟开了这帮忙的头便无法停止,但得助且助终归是做得到的,如同他一向会做的那般。
故沅仍旧是笑着,只是这笑意不及眼底。
他望着鸢鸢选出三男三女后爽快的付了钱将人牙子打发走,想必是太热不愿扯价——故沅只看了一遍便确认,那个哭泣的女孩并不在列中。他暗自叹息,才经历苦痛就被人窥见泪水,她对这世道终究太过脆弱,活不下去。
原本想就这般溜下楼去,看看姑娘们有几个空闲无事,故沅想着寻个美人抚琴消磨时光,但偏偏就是这一瞥,倒教他看到个新奇东西,来了兴致。
故沅望着一人时,最先看的总会是眼睛。
这世间有太多尔虞我诈、笑里藏刀,那眼里就透着寒、藏着杀人的锋刃;若是提及风情万种,一双美眸又能对情郎柔情蜜意,也能对厌恶之事怒目而嗔。再好的戏子,眸里无情,这戏便是死的;一代名师总是入角将假戏真做,若说是骗过自己也骗过观客,故沅更愿说这是真情流露:一双眸子便是一人的缩影,窥一斑而知全豹,至今相面他还从未看走眼过。
是以他看到那个男孩的第一眼,便起了七分在意。
清。
这双眸子太清澈了。
甚至让灵器想起那镶在簪头的琉璃珠。
故沅见过来这里的孩子们眼里有恐惧未知的、愤怒不从的、害怕顺服的、茫然无措的,甚至是狡诈算计的,唯独这男孩的眼睛让他读不出情绪。仿佛再没什么可以让他受到伤害的通透,却也不似不知者无畏的莽夫,而是经历过更大的折磨悲痛后,在那重担压迫之下对周遭的一切不再抵触——却并非不会反抗。如同重伤蛰伏的猛虎,准备着休养生息后重返山林。
这孩子并非池中之物。
故沅看得真切,那孩子在通透下藏匿着的凶兽,和隐隐透着的死气血腥——那是家门突生变故而成的血案冤屈,纠缠着他不放。
是为大凶。
那孩子由鸢鸢姐取了契名,叫作临风。
玉树临风,宠辱不兴。
这名字衬他正相宜,若不是身处风流地想必是个好名讳,但可惜无论称呼叫的怎样清高响亮,终究是个遭人轻怠的玩物,最好也不过做个卖艺不卖身的清倌。只是清倌当真想做成又谈何容易,红袖坊虽说也有做这类清净买卖、在同行规矩里也是极严格遵守,但若是遇上哪位不能惹的主子偏偏喜好这腔调的乐师,说是不能破的规矩,实则也是粉墙遭着强风吹——顷刻便倒了。
只不过红袖坊里的倌儿们到底遇上个铁铸脊梁的鸢鸢姐,她总是有千百法子说得那些老爷官人将些个误了身的清倌纳去做妾,便是低贱出身不能登堂入室,也好过留在坊里彻底沦落。
故沅自是知晓她的,也放心的悠哉悠哉地悬倚在房梁上,瞅着鸢鸢将黑说成白也不知是第几次,且不论讲的是些什么世间歪理,在这红袖坊里她便是姑娘倌儿们的道,是他们法。今日又是如此送走个善弹琵琶的姑娘,待那倌儿抱着包袱与她的爱琴准备随郡守老爷一并回府上,临走的响头冲着鸢鸢姐嗑得真心实意,再抬头时两个眼窝通红的快哭掉脂粉;受拜的老鸨受不住似的挥挥手帕叫她快些随人回去,但故沅可能看得清,这女人眼眶也湿漉漉的。
“到底是自己调教出的倌儿,”鸢鸢总这样娇声软语的讲着,最后还要像模像样的叹口气,好似受了天大的委屈亏:“这不就是觉着好不容易教成手艺的清白身子,再作妓可惜了乐理师傅和那苦练的一手好本领?”故沅听着也只是笑,倒也不会迎着无趣去反驳由他从小到大看过来的女人,不点破那乱世里丁点的小小善举,这年头谁人还不说句体面谎话?灵器见着貌美鸨母随心意的行事做派,冲着每个向她致谢的可怜人自圆其说,只是与她饮酒一杯。
——可惜吗?
——可不就是这个理。
入了伏,这天气就越发炎热潮湿,日头照得楼阁都出了层晃动的幻影,若不是赶上阴雨天,白天鲜少能见到这街上有行人走动,仿佛夜幕降临才是一天里真正苏醒的时辰。而如今不过清晨,忙碌了一夜的花街正是谢别过夜恩客准备好生休憩的时间。灵器自然是不需要歇息的,故沅最爱趁这会儿功夫在街上散步,见见几个得心意的姑娘酣睡的娇嗔模样,再寻处好酒家打上两壶好酒——但今天不同以往,故沅刚准备动身,后院那扇不常用的雕花小门便“吱呀——”一声开了,随即,一个着素白短衫的男孩踮着脚轻轻地走出那间屋子。
这小子他自然认得,是如今叫临风的琴童。
距离那日入坊已经过去月余,留下的六个孩童自然按着鸢鸢的识人本事分去不同差使:两个女孩姿容甚好,自是送去学些风雅、调教些伺候本领留在坊里;而两个男童体壮粗莽,便给伙夫带养着做将来的护院。而剩下的一双男女倒是让鸢鸢苦恼许久,最后她终是咬咬牙,请了最好的琴师来教他们乐理技艺。
那女孩长相并非绝美,却越是端详越有韵味,只能有心人细细品味方能识别佳人;至于那男孩不知是什么出身,竟会识文断字甚至懂些音律,虽说他长相是极好,做个男倌儿定有客人不断,这鸨母却不肯浪费孩子身上些个本领。
故沅对她的判断深以为意,临风的手如今虽稚嫩,却能看出日后定会是修长遒劲的,这手适合抚琴,也适合提剑。忽然就来了兴致,器灵干脆坐在房檐上兴致盎然的看着这男孩忙碌,瞧他打水洗面又去伙房端了热茶汤送回房去——想必他那学琴师傅也在屋中,规矩倒已经学的有板有眼。
故沅笑眯了眼,边用小指点润着嫣红唇脂边观察这小男孩,先前一个月和他师傅远去邻州打琴不得见,如今才发觉他变得有趣生动起来,确实是个叫人稀罕的模样。那日看着青白的小脸也因吃饱穿暖而红润,梳洗干净就如同粉妆玉琢的娃娃,谁又能将他与那个泥猴似的小鬼混为一谈?
只是那双眼睛仍旧没变。故沅多打量了他一会儿,仍是清澈如晨露的目光,不为身处秦楼楚馆而有所动摇、或者他还没明白自己身在泥沼?只是随即故沅就自己否认了这想法,他能够肯定临风清楚自己如今身在何地。这真是稀奇……明明是不及束发的孩子,却如同成人般沉静不静。而几周下来故沅看着他学艺生活的种种,逐渐对那通透的双眼感到一丝异样,或许临风的目光更贴近空洞。
晨露随日出而消弭,如烟尘易逝。
这究竟是经历过什么遭遇?
久遭凡尘的器灵也生出些不忿,他正用右掌撑着下巴苦想些他的遭遇,生生拗出不少折子戏本里常有的悲怆桥段,听到有人唤他回神时也不知过去了多久,只知道太阳移去了正中,晒人得很。
故沅下意识顺着那声音望去,入目的便是那一双漆黑的眼。
临风早就觉着有什么人总望着他。
起初倒不这么认为,只是时间久了便生出些不自在来,若是客人或坊里诸位姐姐还好说,可每每左右看过却是无人在旁。孩童对视线的感知如同天生促就,他相信自己的感觉定是对的:尽管没见过那人本尊,临风却时不时能听到些低笑,那声音好听得很,就如同有时伴随的铃声清脆却婉转。
男孩并不怕这个人,按常理这如同鬼神的遭遇定会让普通小童得个高烧或者吓破了胆,可临风确定这捉摸不到的人定是存在的,且不会伤害自己——偶尔放在窗沿上的糕点,有时在旁边弹奏的优美琴声,在坊里姐姐哥哥们语焉不详、却广为知晓的“那位美人”。
虽未谋面,却让临风终于对这坊有了孩子还有的好奇心,也暗自期盼着、寻找着见见这奇妙的人。
直到今日。
蝉儿的声音一声高过一声,只叫人觉得这烦躁潮湿的夏日被一再拉长,临风正练着师傅留下的琴谱,那铃铛声是忽然传入耳的:初时极轻,让人以为自己听错了,但当临风凝神去分辨那些“知了——”当中的其他响动,清脆的铃铛声越发清晰,仿佛正随着风牵动。
男孩迅速地放下琴冲出门去,本就是酷暑,热汗瞬间湿透了那月白短衫,只消站在门头抬头向上望去,临风就能看到那有些不真切的人影逆光坐在房檐上,一时间男孩被晃了眼,差点忘记把气喘匀。
红袖坊里有整条街的第一花魁月瑶姐姐,可即便是她都不及这人美——从没有人有那样雪白的发,玉雕似的英气五官在粉黛下更为惊艳,那枚小铃铛就在她发辫稍儿上随着风摆动,发出清脆声响。临风说不出该如何形容这人,只觉得她的容貌与众不同,自然是美的,却在孩子的口中无法转述成文。
“……嗯?”
那女人好似终于发现了他,低下头也和自己相望,那两汪翡翠似的深潭也一同滴落进孩子的眼。她笑了,和自己曾经听过的声音一模一样,不过是托腮看向自己恍若和老友聊天,临风却忽然就明白了为何那些哥哥姐姐们提起这美人总是含羞带怯、一副倾心不已的神态:这人一笑,如同清风过境卷来整树的梨花。
“哎呀,这就被你发现啦——”
临风误会自己是个姑娘。
这是司空见惯的事,时常有人因故沅的容貌穿着而误会他的性别,雌雄莫辨的器灵也没有向男孩解释、甚至乐于看着临风缺乏表情的脸上因为打趣而时常又红又紫。这才是孩子该有的神情嘛——故沅自然晓得,自己虽是缅铃化形且生长在花街,但该有的准则道义一点不少、甚至比那些道貌岸然的伪君子更坦荡纯粹。如今的临风不过是个学做清倌的孩子,和那床笫交颈的事离着甚远,从不碰这一类清白人,长大亦然;又何须让男孩儿知晓自己真正的性别?
人类太脆弱短暂,在灵器这漫长枯槁的生命之中如一道火光,照的亮一时,却仍是要熄的。
又何必为他们增添不必要的苦痛折磨呢?
闲暇之余,故沅便替临风的学琴师傅指导起男孩琴艺,说实在那琴师算不得差,但比起萱娘描绘细腻画卷似的琴曲和灵器百年琢磨下的技术,他只能称得上平庸。故沅教得详细,临风学艺也是极快,他悟性好过故沅曾指导的大部分人,无论力道动作还是神韵都教他学去五分,短短数月便让他那师傅都目瞪口呆,直觉得自己教出旷世神童。出师之日男人跑去寻主事,汇报临风已经学成的同时不忘讨笔彩钱,结果自然是被一毛不拔的鸢鸢姐几通棍棒赶出红袖坊。
而那时盛夏已转了两轮,正值岁末的冷寒时节,下了几轮冬雪的街满是红灯彩绸,趁着乌黑瓦顶覆着的银白甚是好看。
临风做清倌的第一场登台定在小寒那日。
红袖坊一如往常的客声鼎沸,酒香与胭脂香混合在一处端的生出满室活色肉香,姑娘们围着官人们劝酒陪笑,软音娇曲几乎驱散所有的寒意,但临风仍旧在微微发抖。
故沅在离他不远处打量了会儿便移开了视线,他知晓孩子不过是紧张罢了——如今十五岁的男孩已经抽展开青涩的枝条,清俊明朗的不像这楼里能生长出的干净脱俗,两载朝夕相处也没见过如今这浑身发颤的模样,不过即便不在坊中,男孩试奏过的琴技是整个杭州都寻不出的高超,故沅并不担忧这铺垫良久的首秀会失败。
高台抚琴的女子停了下来,靡靡之音也随之消散,客人们顺着这变化望去,便见着条消瘦青涩的影子走进那纱帐之下,在正中位置落座。
故沅见着他缓缓放下爱琴,手指在搭上琴弦那一瞬间停止了颤抖。
琴声起,却并非任何温软浪曲。
如同无波深潭忽的被搅碎、一石激起千层浪的开场让坊里霎时安静了几分,琴弦铮铮作响,古韵化散开来成一片狂涛怒卷、奏出的琴音似云海瞬息万变又好似暴雨初歇。那是一支曲,却又不是供人消遣的曲子:听曲的人如同扁舟行水,不只客人、便是姑娘倌儿们都停下了手里的事,望着那纱帐下的人影手指撩动,一同忘记了自己身在何方。
或是迷茫,或是迷恋,或是悲怆,或是泪流满面。
故沅知道他们是为了什么,忍不住叹息一声。
这琴声他自然听得懂,却不由感叹感情到底是个毒物,便是器物都不能幸免,一时不差就由着它发散以致教导成这副琴音,延续了百年的山河人间仍是这般悲苦遭遇——曾经萱娘抚琴,一声一句唱着家国破灭、山河易主,回忆香消玉殒的爱人,她恨而无望泣血成泪,寄情于琴,他懂;如今临风抚琴,奏世道不公奸佞当道,那藏在心底的哀怨随男孩的指尖倾吐,他懂。
若想一曲有魂,这奏曲的人便要身在戏中。
在这春华不逝的花街柳巷里待久了,自然会忘了那外面仍是经年乱世,火烧焦土、路有饿殍;人们只知晓倌儿们每日笑脸迎客、今朝有酒今朝醉,却不肯信这深巷里仍有人心藏着国仇家恨与热血,不将玩物作人看待,生生划出三六九等。有些人抱负远大志在保家卫国,送回的大多也是军线溃败的消息与一捧遗物,旁人看了也只晓得白发苍苍的老父老母悲痛怮哭,大多会道上一句这家青年不孝,谁又知晓他是被哪个外寇砍下的脑袋。
那些祈愿着太平盛世的人们终究化作历史中的土尘,一批一批犹如雨落大海顷刻间被世道吞噬干净,翻弄不了风云,搅动不得衰败。
一曲终了,少年在听众们久久不能回神的寂静里下了台去,如同开始时的悄无声息。
不知过了多久,随着第一声叫好开始,逐渐的那掌声和叫嚷连成一片经久不息的夸赞,所有人如梦初醒,却对这曲不该出现在青楼不提一词,听曲时的种种神态避而不语,仿佛那是一场不可再次触碰的、虚幻又心痛的梦;但没人会拒绝再听一遭他的琴,或是场场不落的追随他走遍这花街。临风作为红袖坊第一琴师的称呼,却是打那日响遍整条花街,人人都在称赞他绝妙的琴技,坊里的姑娘倌儿更是以他为荣,一时间临风炙手可热,鸢鸢姐更是因为日进斗金而笑得合不拢嘴。
只有故沅知道,离别的日子就要到来了。
终究不是池中之物,自然不会走同样的路。
初春正是化雪的时候,绿芽刚冒了些头,四处仍是光秃秃的泥地枯枝,距离姹紫嫣红还差着半月的暖风吹拂,现今只是处处泥泞着泛起股让人生厌的土腥味道。花街里虽是铺了青石板路算得干净,外来送肉菜进坊的车辙一压便能留下几行肮脏的痕迹,气的护院大声嚷嚷着扯住那商贩理论,然而下次雨落得重些,那些个泥痕便消失无踪了。
吹进窗的西风仍是冷的,故沅自然不觉着春寒,悠然自得的向下瞧着楼前那几个粗人吵架,却因鸢鸢心疼炭火到底没看多久热闹,临风寻他时正意犹未尽的合拢窗扉,将那湿冷挡在坊外。再看门口的少年却是另一番光景:学徒短衫已经换上件奢华长袍,双鱼玉佩扣在束腰上随着他动作晃荡,那边角都是压的密实银线,倒像个富家小公子似的。故沅越是打量越是满意,这男孩本就适合月朗风清,如此打扮过便是拉出这街坊,无人会知晓他花柳巷出身的真正底细。
那一次初演让临风彻底成为当家琴师,原本琴师轮班的频率由着阔绰官家推举生生变成隔天一登台,虽不是疲累活计也恼得鸢鸢直道那群凡夫俗子没见过世面累到她家倌儿,倒是仿佛将这整个坊的人都摘出花柳生意,惹得那群听她话的姑娘咯咯笑个没完,边给她沏杯清茶消气。
放到哪个清倌身上都该庆幸的气焰,却在临风这儿如同石沉大海,宠辱不惊的模样被他人夸作稳重知趣,只有故沅知道他是真真儿不在乎那些荣誉,遑论开心与否。
而今天那副踟蹰样子,也在灵器心下有了准确猜测,叹息是旁人听不到的极轻极缓,在临风不知如何言明的惴惴间故沅先开了口,放下的茶杯在木桌上嗑了声响儿,也沉甸甸的砸在临风心头,让男孩禁不住打了个哆嗦。
“我知道你今儿个来是为道别的。”故沅说着,换另条腿叠着在凳上摆个舒服姿势,面前的男孩忽然无措起来,眼瞅着就要一番蹩脚的安慰解释,再看窗前的美人却已经是笑着的——这人并不需要任何解释。
“我知晓你是来道别的,该着祝你一路珍重才算对得起相识情谊。”话又重复了一遍,器灵知道他已理解其中含义,无所谓挽留,他早就见过临风拾辍出的包袱:几年来累积的赏银大半留给鸢鸢姐,一套素白短衫,一支饮水的竹筒。“既然决定了,便不能回头,不得反悔了。”那是孩子仅有的财产,故沅倒不觉得他清贫,不过见着那坚定清澈的眸子他还是叹息,脱离这里算是一条出路,但苦海外仍旧是苦海,他那风骨执着的路终究太难走了。
“你不必为难,回头鸢娘那里我自会说的,赎身的钱财也已备好,我……”临风到底还是没忍住,少年心性纵使超然对着心上人也不免想再多讲一些,只是眼前盈盈笑着的人忽的收起了温和表情,那是男孩从未见过的严肃认真,而他讲出的话已不再是哄劝的软语,从未见过的世故言语透着冰冷,内容更令临风心惊。
“赎身已不重要了——小公子,那名扬苏杭的琴师宣扬出去,你可知鸢鸢以坊里红牌为由替你挡了多少达贵重金买契?”
“踏出这门,是死是活便由不得你了。”
“便说能逃出去吧,但你可想过出了这门要做些什么?——株连罪下逃命的孩子,可是参加不了科举,做不得官的,到时客死他乡又当如何。”
“……你是知道的。”
临风终是看向他的眼睛了。
那双琉璃似的眸子不再清澈,其中混合了震惊、恐惧、差异与怨恨。没错,那是怨恨——并非对着眼前的故沅,而是冲着那明堂上高坐的昏庸皇帝,冲着那阿谀奉承的奸佞狗官。
他没问故沅是如何知晓这段过往,大约是以为这神出鬼没的人若想了解自能从人脉中得到隐情,却不知这器灵自第一眼便瞧见了一切。
他身后那浓浊缠绕的黑气里,影影幢幢的都是冤魂:在正午处斩的男人、被捆着压去大门砍死的妇孺、逃散时被官兵当众射杀的仆从……他们哀嚎着在仇恨里翻滚,附着在这家唯一活着出逃的少爷身上,得让故沅看到了又一个因莫须有而家破人亡的故事。
不过是上奏了一纸不合圣心请命抗敌的请愿书,不过与当朝二品将军志趣相投,在圣上的猜忌与谗言之下竟由着那些谄媚上位的文官们编凑了污蔑通敌的证物;将军战死沙场,他的家庭自被株连,而这扬州知府难为一腔热血,竟也落得全家斩首的下场。他震惊愤恨却无可奈何,哭诉上书却无人听闻:那作证的书信处处纰漏尽是破绽,但蒙了眼的天不愿看见,便是黑白颠倒、是非不分,任由血花开在惨白的刃上。
一刀落下,再无人申冤。
最终这知府能做的不过将在外踏青的儿子差人送走,一家热血染红府邸门前大路,无人敢收敛尸首,以往称赞男人为官清廉称职的只能在家为他们鸣冤哭诉,还要家门紧缩不与他人听见。这一朝代最末的战乱,便是人心也冷了下去。
无论高官平民,在这昏庸无道的世间不过一般的可怜,故沅看着心痛,他无法替任何一人解决纠正扭曲的大义,即便刺杀当今天子,将来坐上王位的不定又是怎样的暴君。不过是个附着于器具的灵,能做的只有护着这些个眼前能见到摸着的苦命人,教他们活的舒坦些。
而这孩子,故沅也不能看着他去送死。
“放弃科举吧,但凡踏入考场那假身份被戳穿也不过是今日明日的问题。”故沅对那开过口就再不说话的孩子讲着,眼见着他定要入仕的眼神心下无奈,那本体的铃芯儿都跟着颤颤作响,心烦得很。但他仍旧讲了下去,给那孩子重拾了丁点希望。
“去从军吧——前几日强行征兵都闹得民怨载道,孤儿自愿大抵只会是欢迎的,就是作假的身份,几年功勋下来便无人再问。”
故沅难得对男孩郑重神色,这一问便是签定死生。
“从军路上危险重重、征战险恶,吃得非人的苦,或者马革裹尸;即便你成了功勋,上了朝堂,一朝暴露也只会必死无疑。”
“便是这样,你也去得?”
男孩眼不眨一下的望着他,好似要把这绝世的人儿刻进脑海的专注,然后故沅看着临风重重一点头。
“去得。”
逃亡计划就这么开始进行了。
实际上倒也简单,远没有孩子想象中那么惊险刺激的追杀戏码,倒是惹得故沅直笑着用手拍抚他的脑袋,细声安慰着激动的小琴师不要教人发觉异样。那日正轮上另一位抚琴娘子演奏,临风推了几位邀请吃酒的官人匆匆进到房内,背着布包自窗边的麻绳滑下潜进院子;而故沅则候在坊内正中施了个小法术,让此刻无论男女都沉浸在酣然飘飘的氛围里——要是想教这孩子直接逃走,灵器大可以直接一振衣袖放倒整条花街,可临风仍以为自己是这坊里一位不为人知的姐姐,分别在即,不必要让男孩为这神鬼志怪多分些烦恼;若弄晕哪怕只是坊中人,传出去这诡异的半刻昏厥,联系上不见的临风也只会弄巧成拙。
但故沅到底活了几百个年岁,方法自然有千万个:差人备上隐蔽出城的马车只是寻常,就算是男孩作假的身份证明也套了位老相识做的分毫不差,现在正躺在他胸前口袋里,只差交到临风手中。
故沅散步似的走到后院,一眼就瞅到假山后探出的小脑袋,他有些失笑的看临风如同做贼的蹑手蹑脚,干脆执起男孩的手牵他一路奔跑——夜色正好,临近十五的月亮将眼前的路照得通亮延伸向远方,他们没举着灯笼唯恐被人察觉,却依旧看得清那条青石板路:美人脚步轻盈,一双绣花鞋滑过地面似的悄无声息,只有铃铛环佩随着动作撞出清脆声响;男孩身量不如成人,被拉扯的有些跌跌撞撞却勉力跟着,只是那小脸越涨越红,最终在故沅的哄堂大笑里快委屈的红了眼眶,嘴角却忍不住缓缓勾了起来。
和临风度过一段时光的相处,故沅自是知道他看着豁达却仍是个孩子,这调笑打趣算不得少,也教这如同不食人间烟火的男孩多了生动,但仅止于此——故沅收回了那笑意,目光落向藏在小巷阴影里的那辆马车,临风顺着看过去,也忽的失去了笑容。
终究是要分别的。
他送男孩上了马车,小小的临风看上去远没有一般束发男孩更高大结实,毕竟小时吃了不少苦,这身量也只能期待着日后能够有所增加。故沅替他细细掖好披风,临风沉默着任由摆弄,听着他三言两语的叮嘱并接过那得来不易的伪造身份,见他如此沉默故沅也不气不恼,正待退出马车时,那皓白腕子倏地被沉默的男孩紧紧抓住,直教灵器叹了口气。
“跟我走吧!”临风浑身都在发抖,看得出这是鼓起多少勇气才能和他这样请求,故沅觉着好笑,却笑不出,有着那么多实际冰冷的现实问题可以打碎男孩的幻想,但他也讲不出一个字。
故沅清楚,他对临风除去同情欣赏以外并无他意。
生于世上的那一刻,故沅便清楚自己这一生不会与任何人类生出情爱。
并非他无此意,只是见得愈多,这错综复杂的情绪便愈教人不能琢磨透彻;何况灵器长存不灭,这世间却是万物生老病死、百年在故沅眼中不过一豆烛火……他可以共情天下之大悲,喜常人之喜,却是对这爱憎混杂的人类无法生出爱意——他们在这见识逐渐累积的灵器眼中,不过都是些孩子。
临风也不会是特别的那个。
最初见时只是觉着有趣,而之所以决定助他不过是因这人的遭遇。太像了,甚至让故沅不知该说天意弄人还是还诟病人性本恶:曾经萱娘不也正是如此?家道因奸佞而亡散的太傅之女,最终沦落到青楼坐之高阁奏琴,那是诗书礼仪雕琢出的典雅,却因沾染风尘而倦怠无光;她唱一曲山河悲怮,所幸有佳人与她相惜相爱,她听懂萱娘的苦楚,约定死寝同穴;只是不想那将军之女几载后战死沙场,萱娘泣血滴在女孩送来定情的缅铃之上——便是自己化形之日,而萱娘不消时日便郁郁而终。
这世道当真是个轮回。
曾经奸佞如何作恶,如今也没有丝毫长进,壮志未酬者比比皆是,铺在那贪婪的路上供人踩踏耻笑,能够翻身正名的少之又少。
而故沅知道这男孩如何打算:不过是步入朝堂,励精图治后和圣上启奏洗去这一家冤屈污名。那知府到底教导了一位好儿子,不是起兵谋反这无道的皇帝,却是澄清冤案的同时报效国家——故沅却只觉得这想法天真可笑,当今倾颓的朝廷又怎会为一个已被世人遗忘的官员平反;且不论只是一卷圣旨寥寥数语便能解决的小事,便是要皇帝承认自己错杀忠臣的过错又谈何容易。
这遭不过选择了一个必死的局。故沅知晓,若当真想让临风好生活着就该劝他忘却曾经,踏实的过着普通日子;但只遭初见时匆匆一瞥,隔着半个红袖坊的景致也教故沅看得真切:这仇怨绝不是任何人能劝得下的,他只有一帮到底,眼看这男孩走上不归路。而如今灵器面对着男孩的邀请也不过笑着摇头,向后退去着让开些马车通过的距离,临风这才真正红了眼睛——只因被故沅无声拒绝的彻底,不肯让他瞧见自己奔赴自由还落下泪来,便倔强的瞪着眼睛将头探出窗户盯着那人。车轮咯吱滚动着,故沅便随着这声音离得愈远,好似伸出手也握不着的模样让临风忽的生出恐惧,他掀开车帘不顾车夫的喝骂,大声的向那已看不清容貌的倩影吼着,几乎用尽他仅剩的勇气和坚持作出承诺。
“你等我!十年、不,五年之内我一定回来赎你出去,你等着我——!!”
少年的嗓音划过夜空仍旧清亮,故沅听了一愣,最终也只是笑着向他挥手,不作任何回答。
就此一别,经年不会再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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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就没了?!”由也不可置信的揪紧自己的衣袖,比故事里的男孩还没法接受这戛然而止的感情发展,故沅看着他激动成这样实在可爱,干脆也学着样子揪住由也的衣袖来回摇晃,温声软语的回答着这年纪轻轻的小灵器。
“没了呀,今天的故事就此结束啦。”
由也可不上他的当,这小鹿乱撞的懵懂爱情还没有开始,甚至还没有报那些血海深仇的后续,怎么听着都像个刚开始的长篇小说,虽然是个年轻灵器却不是无知,由也自然知道这个笑眯眯的狐狸姐姐又开始钓鱼。好声好气的拉着故沅的手指恳求着,让他继续讲完有关临风少年的故事——这段开始却不肯讲完的过往好像有人故意捏住他的玻璃尾巴,甚至没有力度的虚虚捏着,也让小灵器感觉到那折磨就像一路痒痒到心底,担心这会不会就此爆裂,却也能感受到指腹的温暖。
“真的没了呀,在那之后我再未见过他。你是想问那个五年之约吗小由也?真的是?你真可爱啊——”故沅笑的看不见眼,捧着黑发青年的脸蛋一通猛搓,“不过那一次是临风失约了,他并没有来哦。”
“诶——!”
由也在被蹂躏的中途含混的发出一声惊诧和惋惜,因为这结局太过失望落没而忘记将自己拯救出故沅的魔爪,只有旁边那个沉默男人在听到故沅这么讲的时候,不经意的看了他一眼。
故沅但笑不语,任由他那一眼不赞同的目光戳到脸上。横刀自然是知道自己底细的,相识几百年里没少与他饮酒,自然会知晓这个故事真正的结局——或者说这孽缘实在不浅,曾经的自己也没想到,横刀的前主人就是和临风父亲交好、最后含冤而亡的将军。算是被自己看过他一路走来的种种苦难遭遇,故沅自然是拿他当弟弟来看待照顾,他们认识在临风离开的那年秋季,而那个男孩似乎淡出了整个故事。
临风逃跑的第二天坊里一切照旧,仿佛从来这楼里就没有临风这个人存在过。只有酒客们有时会提起这名讳,但随即就会有姑娘纠缠上去一杯杯劝酒,久而久之不出半月,这花街里就没人再会问这号人物了,倌儿大多如此,无论是艳压群芳的花魁,还是才高八斗的清倌,都不过是昙花一现。
故沅知道这是鸢鸢嘱咐下去的。
如果报告官府有倌儿出逃自然能给临风添不少的麻烦甚至捉他回来,但最终这个主事的女人只是叹息着让大家当这人从不存在过。其他店家或许认为临风因为些原因死在某处,或者被什么权贵秘密的带走,这都是后话;至于坊里的姑娘,要么事不关己不过随手行善,要么庆幸自己登台抚琴的时候多了,要么感同身受的替他欢喜——这处潋滟春光的阁楼竟比旁的地方都要多些人情味。鸢鸢说着“让旁人知道老娘我管不住一个小蹄子可怎么做生意”这般气话,但故沅知道她到底只是刀子嘴,对临风这孩子打心底觉得可怜。
曾经鸢鸢是这坊里当红花魁的女儿,那女人虽不知这孩子的父亲究竟是谁,却是对自己诞下的女儿付诸全部疼爱和呵护,她本就是个纯良人家的姑娘遭人卖来,只是想着将女儿送出这花街过上普通日子,最终却仍在世道面前不得结果,在一年最冷的冬季染上风寒,开春那时,故沅跟在鸢鸢的身后一并埋葬了这女子。在墓前的女孩没比临风那时大出多少,抹下了最后一把眼泪向着母亲发誓她会过的很好,也会带着其他姑娘倌儿过上好日子——在那几年后由鸢鸢姐接手的红袖坊成为这街上最红火的花酒地界,名震一方。
而那之后啊……
那之后的事如同在那乱世里任何人的遭遇。
故沅仍旧混迹在这花街,有时也走南闯北的四处游荡看遍人间百态,而临风的事迹也只是偶有听闻的消息,如同在听个不相干的人:听着战场上出了个杀伐果决的小将;听着那青年战功赫赫、逐渐成了一名民间夸赞的小将军;听着那小将军接连打了胜仗,即将被朝廷召见;听着那青年封官从二品进了兵部,爱慕者如过江之鲫……故沅慢悠悠的捏着快桂花蒸糕入口咀嚼,听着邻座跑商的小贩讲的唾沫横飞。
“这少年英雄真是个人物!如今这不就听从了圣上安排要和吏部尚书的女儿成婚,以后风光无限啊!”他讲的口干舌燥,咕咚咚的痛饮一碗粗茶,抹抹嘴又继续说道,“但真是奇了怪了,这小将军先前一再推脱婚事现在又同意,想必从最初就中意人家尚书姑娘,想终成眷属吧!”
终成眷属。故沅想起这个词语,端着酒杯慢条斯理的喝着已经变温的饮料,挡住由也湿漉漉的眼神,和横刀那略有深意的目光。
临风的确是想终成眷属,却选错了对象。刚刚故沅讲给由也的话并没有错,这青年的确没有遵守五年之约——毕竟区区五年对于一个武将晋升太过勉强,当临风再来这红袖坊时已经时隔八载。
时过境迁,鸢鸢姐的风湿已经让她需要软轿才能出行,多少姑娘来了又走,如今的倌儿们哪里知道这是当初名扬杭州的琴师,认不得曾经的清倌临风,只道是个英武好儿郎上门了,争抢着各个去牵他已变得粗糙的手,满眼透着欢喜的待他指名。而如今已经沿用起曾经名讳的临风也不是当初那青涩懵懂的孩子,但无论怎么张望,甚至叫出如今更愿躺着不动的主事鸨母来,他都无法找到那个有着通透白发的女子。
故沅就躺在他一贯喜欢的那根房梁上看着青年急得满头是汗,在脂粉堆里徒劳的问话,如今就算临风再抬头都无法见着灵器的身影——他不知我真身,不能与我生死与共。而自己于他不过是黄粱一梦,将来多少幸福苦难也都是属于人类的,故沅能看到那根红线,而临风的姻缘从不曾连在自己身上。
那日直至他离开,故沅也没有与他相见。
再后来便是听说皇帝指婚,青年参政晋升的一帆风顺;听说他与家中大娘子琴瑟和鸣,有了一双儿女;原本这该是个不算完美却应该结束的圆满结局,只是如同故沅猜测那样:临风绝不会就此停下。
有心人挖出了他曾经的诸多过往,不仅在花楼卖艺甚至是叛臣余孽,那一纸请愿书青年是准备了一次又一次,没想到最终递上去时并不是平反之日。那一贯对他夸赞的陛下龙颜大怒,劈头盖脸的丢到青年身上怒骂其心可诛,老丈人只顾着保全自家女儿与子孙将他一并出卖的干净,丢进牢里断绝了关系。与故沅猜测没有半分出入,却是为了满腔正义连累了妻儿,是讨要公道,却也对他人不公;那曾经清澈通透的眸子终是蒙了历史的灰,变得扩散而晦暗。
与他父亲一模一样的向皇帝哭诉不公,最终结局也只是好过满门抄斩。
世道轮回不过如此。
这样的结局不讲给由也听,才是最好的。
“唉……真是可惜啊,年纪轻轻就受到情伤,这要多少年才能愈合。”只敢小声嘟哝故沅姐姐太恶劣的青年又要了两杯饮品,现在只觉得这轰隆隆搅的头脑涨痛的电子乐都没法驱散自己的郁闷。故沅理直气壮的拿过那杯粉色的气泡水吸了两口,随即因为太甜腻的口味皱起鼻子,把它推到横刀的面前放弃再喝。
“谁说不是呢?但其实那孩子原本可以有一帆风顺的人生,却是自己陷入了囹圄,最终不过是让世间多了更多伤心事。”故沅说着翘起脚一下下随着鼓点踩着,高跟鞋就在那玻璃地面上撞出锵锵声响,显然给这段故事画上了一个句号。
由也似懂非懂的点着头又摇摇头,显然不知道故沅在感慨的是什么事却又觉着这话有道理,横刀没理他那些话,对着被推过来的饮料不满的纠结起眉毛,但不愿浪费的性子终于让他换了根吸管,解决掉那杯恐怖的汽水炸弹。
“好啦,我们还是好好享受这次庆典……”
“?!!”
正在那句话间,一丝极其轻微的气息让在场三个灵器据是一震,那诡异的感觉如同人类常说的寒毛直竖,而就在那瞬间,整个舞台连同周围的灯全部熄灭,音响也停止播放,时间都像在这一刻静止的死寂。人群还没从那狂热氛围里立刻走出的仍有些喧闹,还没有搞清状况,在场的三个灵器并不需要光线确认周遭,也能明白有什么大事即将发生。
横刀几乎是第一时间戒备起这片黑暗中不经意的杀气,故沅向青年那边走了走,将由也不准痕迹的保护在自己背后——状况就是那时突发的,刺耳的唢呐声从音响里爆炸一样倾斜而出,周围人群这才受惊的发出尖叫大喊,这只会让现场更糟:故沅因为这如同冥乐的唢呐声和人群的哀鸣皱紧了点圈眉,而更恐怖的是他此时的感觉。
眼前的一切如同覆了层浓稠的血色,让一切看起来都是那么的让人无名火起,甚至想抓起这张长桌丢进人群——那样肯定会导致许多人受到伤害,可故沅并不在乎,此时他不在乎——不,但这不是他的本意!一拳狠狠擂在桌面上生生将它砸凹下去,克制着自己那些莫名其妙的愤怒与攻击欲望,而那张桌子震颤着发出悲鸣,让故沅忍不住又全力向它打下第二拳。
天上无数盘桓的黑影就像世界末日,也许这就是它的前兆。
不过经历了十秒,可在场的三人觉得已经过去了半个世纪那样长久。
“这究竟是什么?”最先开口的是横刀,他正收回不知什么时候抽出的古刀并掏出通讯设备确认家里无碍,故沅摇摇头,他自然不晓得这突如其来的变故因何而起,又能够为这个世界带来什么变化,但刚刚的感触却是鲜明的留在感官之上:暴躁的渴望冲破牢笼,打破那些所谓的因果轮回!灵器不知道那声音的主人究竟是谁,但故沅清楚,这个人正想着改变世界的准则——并且极其具有煽动性。
“这就不是我们能够插手的事情了,或许你更想回家看看?从坐下那会儿你就看了不下三十次终端,这都几百年过去了你们还这么腻死人。”
故沅嘴上打趣着,手却轻轻扶起了还在颤抖的黑发青年,刚刚那具有攻击性的声音一定对他的影响更大:狂百器的危险前身,也是苦了这年轻孩子。将由也护着站起来,故沅用自己那件羊毛大衣把他牢牢裹在里面,一边对着老友眨眼睛,“快回家吧,阿好一定也很担心你——徒然堂那边有什么消息我会通知你们,一切小心。”
“你也一样。”男人仍旧是言简意赅,拿起了自己的大衣穿戴整齐如同融入夜色的一身黑衣,他冲着故沅点点头,也同样抬手轻轻拍抚在由也头上安抚这个年轻人后才离开。不过五步,这人就如同走进虚空那样不见了踪影。
故沅倒不急着回徒然堂,他不像横刀在这世界上有了牵挂和家庭,只是如今带着由也走到哪里都有些不妥,思来想去还是牵着青年的手准备离开。他往前走了几步,身旁也有许多因为异变急匆匆离开的人群,那身后恢复电力的映照灯就将他们的影子拉的更长,另一边衔接进黑暗,就像个吸食性命的无底洞。那回忆过往的淡淡忧伤不见了踪影,取而代之的是心里抹不去的褶皱和隐患。
也许,只是也许,故沅这么想着。
今夜的这声不和谐音如同一道惊雷,正式拉开了一场改革的暴雨。
刘改生:
首先,这是一篇记录在我手机备忘录里的文字。我只是想用第二人称来书写,并没打算拿给你看,至少现在还不会。但我就是想写,而且不得不现在就写,我怕不写下来它们就溜走了,我再也没有机会抓住它们。
我失眠了。
对于一个初入大学的大一新生,失眠是与年龄不符的。与父辈相比,我们的身体太过年轻,正是新陈代谢旺盛、各方面机能都非常健康的阶段;和青少年相比,刚刚成年的我们又有着发育完善的大脑,这大脑甚至完善到精神障碍的发病率都比青少年要高。唯有一点,年轻的心太过敏锐,容易为一点很小的事情就大呼小叫、喜怒于形。虽然未能查明正体,但今天一定是有些什么把我抓住了,才让凌晨三点的北京多了一个没合眼的人。
但是刚刚,我又突然觉得,说不定这也是一种冥冥之中的指引,而且那指引与你有关。你要是看到这些文字,说不定会大喊好酸;但反正是些自言自语,我就索性这么写了!
之所以这么说呢,当然也是有原因的。我的手机备忘录是一个app,只要有账号就能查看所有的云端存储。那么你应该懂了,虽然上大学后换了手机,高中的备忘录还在。时隔一年(还是两年?),我打开看了一眼,却看到高中的我也曾经在凌晨惊醒,还匆忙记下了那个一回笼就被我忘记的梦。
我将它粘贴如下。
我梦见我结婚了。
婚礼就像我参加过的每一场那样,饭店的礼堂、长长的红毯,一旁的花篮和撒花生豆的人们;桌桌都摆着糖果和瓜子,仿佛色素勾兑出来的橙汁饮料甜甜地倒进小孩儿杯子里面。
我一开始没想到,在这场盛大的演出里,主角竟是我自己,直到我站起身,才发现身上穿着洁白的、厚厚的婚纱裙。更让我诧异的是,另一个主角是谁?在梦里,我不知道我在做梦,只是惊讶于这么重要的事情,我却连新郎的脸都想不起来。但在场的宾客都是喜悦的,我想我应该高兴。
看不清表情的父亲牵着我走到聚光灯下,新郎那边也缓缓从帷幕后走了出来。我看着他的脸,似乎是熟悉的,但又叫不出名字来。他有这么高吗?看起来也挺俊朗的。但是在这之外,我们能走到一起的原因,一定在这之外。他看过来,对着我笑了。我不是第一次看见他笑,却从未见过他这样的笑容。
于是我醒了。在记忆找回自我身份的瞬间,我突然发觉,那是刘改生,我同桌的脸。
看到这,我除了惊讶还是惊讶,但却并没有感到厌恶。怎么说呢,虽然不知道算不算喜欢,但大学的前半年,我的确时不时就想起你。想起我们高考前互相加油、高考后玩得很疯,想起一只猫像拎小鸡一样把你拎去洗头,想起下了晚自习一起吃宵夜,想起你讲解难题闪闪发光的样子。最可怕的是,秋天的银杏叶像金子一样在校园里飘飞的时候,我第一个想到的却是远在安徽的你;真奇怪,我甚至都没去过安徽。我在演草纸上画了半天,也没明白这是怎么一回事。你做题不用演草纸,这道题有无解法,或许会比我更清楚吧。我想来想去,脑子里只蹦出一句——失眠是关乎思念的症结。
很快就放寒假了。我们能见上一面吗?等你考完期末,我想我会给你发消息。
也可能今天就发,在我睡醒之后,在晨光也照到你那里之时,因为我不想再等了。
你的,
陈岳生
———
《期望方差》
十点了。
再不回家实在太晚,路边的商店也已经陆续关门。明明到刚才为止的气氛都很好,对话也都进行得很顺利——但随着《回家》的萨克斯曲从商场门口隐约漏出,被无形倒计时驱赶的刘改生仿佛被话语的鱼刺卡了喉咙。
必须要说出来才行。可是,他要说的是什么来着?
今天不是他俩高中毕业后第一次见面了。除了刚录取时候在学校挨骂的那次(刘改生想想就忍不住尴尬),放寒假回家后班长还组织了聚餐,那之后又一起回学校看望了老师。有两个学年已经放假,杨哲明倒是带起了毕业班,在办公室里忙前忙后的,看到他俩还吓了一跳。
变化么肯定是有的。陈岳生把头发留长了一点,染成太阳光下才能发现的栗色,烫了几乎看不出来的波浪卷。刘改生则是把头发剪短,个子好像也窜了窜,有大学生的样子了。半年时间真的可以改变人很多。
话虽如此,两人单独出来好像还是头一回。大学里面一男一女出来玩应该也不算啥,别再像以前一样爱多想了!一想到中学时代说话欠揍的样子,刘改生在心里默默给自己一拳。俩人去电影院看了新上映的《猎魔人大战嗜血狂蛙》,看得陈岳生昏昏欲睡,连打好几个大哈欠。从放映厅出来她倒精神了,拉着刘改生去街机厅打太鼓,又去书店转了圈,逛累了才到奶茶店歇脚。一学期没见,陈岳生打开话匣子一般,兴高采烈地讲述大学生活见闻。新校区的大门雕刻着镂空二维码啦,在滑板社认识了很帅的学姐啦,下学期准备从学生工作抽身申请项目啦。她以前有这么活泼吗?刘改生也没想太多,能见到陈岳生,他自己也很开心,尤其对于她没提那件事更是非常感激。但经过一番冲击,他自己倒是不敢再像之前那样瞧不起人了,何况大学里一个系的同学虽然学习不如他,但对他还是蛮友好的,或许这样才是世界的常态。喝完了奶茶,陈岳生说附近有一个灯光节还是什么的玩意儿,反正也不远,逛完就回家。刘改生说好。
然后就,十点了。
周围的人倒也没有特别稀少,要么三五成群,更多的还是年轻情侣,刘改生一下子对当前的处境有点紧张。不知怎的,他突然有些担心被熟人撞到,但转念一想不年不节的谁闲着没事这个点还在外面晃悠。谁闲着没事……那他就是有事了。
好像也没别的答案了。从一开始答应出来玩,他就该意识到最后会变成这样。明明才刚刚弥补上裂痕的友情,如今就要结束在这里了吗……陈岳生看他突然停下脚步,也抬起头诧异地望着他。半明半暗的灯光映在她脸上,这让刘改生觉得不能再等。他满脑子想的都是,怎么才能在最后时刻显得帅气一点,但就算憋红了脸,最后从口中说出来的句子还是断断续续,支离破碎。
“呃,虽然不知道你……怎么……但是,我是真心的……那么能不能,给我……一个机会……”
“你说什么呢,真心啥,啥机会?说清楚一点。”陈岳生认真地盯着他的眼睛,让他无从回避。这人肯定故意的,她怎么会听不懂这个!
“我是说……”刘改生对后半句没了信心,“我是真心……我喜欢你。”
“啊……”现在轮到陈岳生不知所措了。不过她好歹还是要镇定一些。
“那,你说的给你机会是,想要做我男朋友?”
刘改生只觉得自己心脏快停跳了。这种反客为主的问法,简直让他回忆起小时候在冷饮厅点单被服务员问您要的是不是蓝色生死恋。他整个人被定在那里,一句话也说不出来,只希望对面要拒绝就拒绝,赶紧给他一个痛快。
“是还是不是?”
“……是。”
“你说的啊,那成交了。”
直到他微微出汗的手被牵着走了二里地,送完陈岳生自己又回到家,手机上跳出“到家没?到家报平安”的对话框,刘改生都没完全缓过来。
一夜之间从微博到朋友圈,从头条到腾讯视频,大大小小的个人号、公众号、VRLOG UP主等等都突然关注起了北客运码头的那个疯子。先是有个以纪实闻名的团队去了医院采访刚刚苏醒的病人,询问他究竟看到了什么,“这位市民王某不停地向我们重复道:别过来!你别过来!我他妈是冤枉的,我啥都没做,你就放过我吧!目前他的身体检查没有异样,接下去将被转移到精卫所进行下一步检查……”三个小时后,立刻有博主指出疯子话里所说的“冤枉”极有可能指向一桩她从爷爷那儿听说的七十多年前的冤案,当时被判无期徒刑的杀人犯疑似终因肺癌晚期过世,至死没有翻案。这篇推文发出后没过多久,一条精选评论便号称自己也听过那桩冤案,发生的时间跟博主记得的差不多,听说当年也是被关到了提篮桥监狱,很可能坐实了博主爷爷说的传闻确有其事,但实际情况还要更玄乎一些。
娲手里的橡皮泥渐渐成型,滚圆的团子压成椭圆,继又捻取新泥搓成细条,戳在椭圆的另一头。再然后,捏了半个拳头那么大的泥团继续一分为四,两份偏粗,两份偏细,在手掌中慢条斯理地揉捏。她熟读搜神记山海经,收罗神怪志异传闻无数,心知“传说”,或者说“故事”确有此等力量。刺激积怨与执念,人们猜忌与怀疑的乌云比任何相信真相的本心都要有力,将那些原本积攒着却没有轮廓的“怪东西”从土地里逼出来。自古以来,让“念”定形为“怪”的,向来都是故事。它扎根在现实与虚构的罅隙间,想象与流言滋补它,从而赋予念以形体。要刺激那地方的积怨,最好的办法就是唤醒人们对那儿本能的忌讳与忧虑。到了下午,数十个博主与上万条评论拼凑出一个完整的故事,整个故事被二次整理后再次上传,发布者一开始便称这是一桩流传在民间的提篮桥冤案,一度被人遗忘,但如今重出江湖,在客运码头的疯子面前再次出现。
故事的全貌大致是这样的:
“提篮桥监狱作为关押上海市罪犯的主要监狱之一,整体布局从空中俯瞰呈十字,牢房以回形分布,空间逼仄。九十年代时吴老太婆被捕入狱,被关在了哪一间具体没人知道。她是五十年代生的人,年轻时插队落户去了东海农场,后来动用了不少关系,上上下下打点一番才回到市里,嫁了个施工队里的电路工人,很快抱上了个女儿。谁料命不好,又过了几年就早早成了寡妇。在绝大部分提篮桥监狱中的女犯于96年被移押至松江的上海女子监狱之前,吴老太就和其他所有人一样被关押在此。据说她尤爱喝豆浆,在监狱里时表现优良,四处讨好人家,就为了喝上一口咸豆浆,说是可以永葆青春。她已经上了年纪,长相也普通,看起来不像是在意容貌的人,会有这念头也是怪,于是当时在囚犯间就有各种流言,说她在入狱前是别人的姘头,或者是出于嫉妒失手杀了年轻女人才被关进去的,总之众说纷纭,但从来没人来这儿探监,她自己也从来没跟任何人提起入狱之前的事,所以大部分人也都不知道她到底犯了什么事。入狱时她就满头灰发,所以人们都喊她吴老太,久而久之也就忘了她的真名,连狱警也跟着喊吴老太。被喊的人既然应声,这外号就这么落了下来。她一直不吵不闹的,也从没喊过要上诉,结果有一天被查出了肺癌晚期。上头的人还拿着她的档案讨论这死缓到什么时候执行,能不能争取保外就医的希望,她却叹了口气,第二天清晨就一头撞死在牢房里。
“这撞也撞得极其诡异,按理说人有求生本能,一下子冲撞上去也很难直接致死,大多会因颅内大出血或者其他重伤才慢慢断气,但那吴老太是固执地一次接着一次不停撞上牢房的墙壁,撞得砰砰响,跟老牛似的固执,响到隔壁牢友大吼着喊来狱警,但那时候她整个脑袋都瘪了一块,狱警冲进来瞧上一眼就知道人已经没救了。在她的牢房地板上,血凝着一个大大的怨字少一点,最后那点,是她倒下时的头颅补上了。
“直到同狱其他有的犯人刑满释放了,才打听到一点当年外面吴老太的案子,她们一直在里头,竟然一点儿都没听说过这桩谋杀。似乎还因为性质极其恶劣,过程难以还原,没有被光明正大报道过,全都靠街坊间口口相传。传闻里说她含辛茹苦把女儿拉扯大,期间小她三岁的弟弟,也就是孩子的舅舅也没少给她搭把手。吴老太没了丈夫后,依旧在纺织厂里做工,但做得更卖力,有时候也去马路边上摆个小铺子卖点白玉兰,三班倒顾不上时就让自个儿弟弟带着女儿,也就是添双筷子的事。谁晓得有天就出事了,小囡在弄堂里被人掳跑了,隔了快十天才被丢回来,躺在地上不成人形儿。据说她当时抱起孩子,掀开布头瞧了一眼,就惨叫一声直直朝后倒了下去。那女童被人糟蹋还毁了容,但还有口气,被后头赶去的亲舅舅送去医院,一直躺在病床上,都不知道活着到底算是好事,还是坏事。他们都以为吴老太婆醒了之后,要不是伤心欲绝变成个疯婆子,要不是就在医院里半步不离陪女儿,谁知道她一醒,就去厨房掏了柄最大的砍骨刀,提着出门,说要寻仇拼命。
“可光是这样怎么找得到拼命的人?她便提刀去派出所门口坐着,一坐就一天一夜。按理说怎么也得算是寻滋挑事被抓进去拘留几天的,但那案子后来层层加码,警察也同情她,看着那么小的孩子遭罪,恨得牙痒痒,对她这举动睁只眼闭只眼,并且拍着胸脯保证上头公安办案的人必定全力侦查。后来犯人是找着了,但硬说不是自己把人掳跑的,是有人卖给自己的,谈得好好的,谁想着花了两百来块还触了个大霉头。警方再一盘问,发现把女孩卖了的正是她舅妈。那吴老太磨刀霍霍,目眦欲裂就要跟人拼命,被自己弟弟扑通一下跪着拦住了,也被旁边几个片儿警拦着了,说这事肯定入刑,涉事人员全都吃不了兜着走,劝老太回去医院里陪女儿,千万别干糊涂事,一冲动把自己也搭进去。第二天早上一醒,那舅舅和舅妈,还有买了女孩的男人全死了,死在一起,尸体依着墙堆起来,身上的伤几乎像是窟窿,处处捅得都跟致命伤一样狠。警方去找第一关系人时吴老太婆正好走出病房门口,满脸恍惚,浑身是血,手腕哆嗦,手里赫然一柄血淋淋的砍骨刀。这案子根本无需侦破,直接人证俱获,看在犯罪动机上判了个死缓。
“那之后她对那三人的死绝口不提,既不承认人是自己杀的,也从未开口为自己辩护过,怕是也知道这罪是无论如何都洗不清的,所以,几乎所有人都觉得她杀人的事板上钉钉,也没人想过,她一个纺织厂女工,是如何毫发无伤地砍杀三人,还将他们的尸体拖到同一处,摞在一起的?这尸体身上的验伤结果,可真是每一处都由薄宽的刀面捅成的,还是也有像是尖锐钻头造成的创口?之后她总是笑眯眯的,动作慢条斯理,蹲在牢房角落里,但凡知道这案子,往细里想想,就会发现怎么都想不通,她这身形是怎么对三个成年人犯下这罪的?难道在这之前,也没有人怀疑过吗?又或者其实其他所有人也早就发现了,只是这案上头有压力,街坊间的舆论有压力,这案是不得不破,非破不可,铁证面前,还能有什么其他的答案?
“冤啊,想想她的最后一夜,听闻她的哭声凄厉,就像抱着女儿骤然倒地前的最后那声尖叫,她不断对着牢房的墙壁诉说怨情,但她也说老天有眼,替她收了那仨混账的命。有一句更是古怪,她说,既然我要死了,我也不怕了,我要让人人都听见我的冤啊,我替那妖怪保密至今,就是为了报答它,替我报了血仇,看吧!我也活活交代在这儿了,我不说话,我什么都没出卖,耗到今天,可我还想再见见我囡啊……这就是你要的吗,帮我报仇,你就要从我身上索要的代价……可我再也瞧不见我的傻囡囡了。
“没人知道她说的妖怪是什么,但听上去,好像杀人的本来就不是她,而是有个妖怪替她报了仇,条件是她要服罪,乖乖入狱。于是乎,那服刑者就恍然大悟:他们在监狱里时不时见到的鬼影,莫不就是那妖怪!听说那妖怪是由囚犯的怨气郁结而成的。它以它的方式替人解怨,以便将更多人送进监狱,壮大它自身的力量。只不过每个号称目击过那妖怪的人都是在落单的时候,于是,没人胆敢把这事报上去,上头也就一直不知道,成为牢犯间的秘密……
“再说吴老太,她死后,听闻地上字迹久刷不净,她的尖叫在墙壁间流窜,95年时盛传的虹口吸血鬼事件也被猜测是她怨念的化身,一到晚上就溜出监狱大肆作案,汲取少女的鲜血,希望能和生前讨来的豆浆一样帮助她延缓衰老,在人世多活一天又一天。而所有的所有,不过是为了偿还妖怪替她杀死三人收取的代价,在死之前再见自己女儿一面,向她诉说冤情。那吴老太便是被那妖怪帮了,也是被它害了。也许现在这客运码头的疯子……也是在那儿被那妖怪寻仇了。
“至于这妖怪,见过的人都说它形似一头牛。”
贤余毫无起伏地念完这段故事时,潘早就打起了瞌睡,手腕一歪,大半杯可乐顿时全洒身上了。这一浇也把睡意全赶走了,潘猛地跳起来,本能喊道:牙白!开普腾胡克要骂吾了!徘撇撇嘴,潘立刻改口,我在那边没可乐喝,这下要被发现了!
“你到现在还是偷溜出来的?”画皮问道。潘点点头,说胡克看得紧,平日里不让他出来,他脏着衣服回去就完蛋了,那边根本找不到什么东西可以打翻在身上假装是可乐的。潘思来想去,决定就地脱衣服把可乐渍给搓了,结果招呼都没打就把套头衫脱了下来。
这一脱,徘、画皮、娲的视线齐刷刷都停住了。在潘的肚皮上,一道狰狞的疤痕静静趴在男孩的皮肤上。没人能想到一个活蹦乱跳的六岁男孩身上能有这样的疤痕,徘皱紧眉头,什么都没说,但潘像完全没在意自己的肚皮一样,拎着衣服就问去哪打水。画皮和颜悦色说,小朋友啊,你这伤哪来的?这伤看上去吓人,但仔细一瞧走向整齐,比起别人捅了,倒更像是手术后的伤痕。不过六岁小孩被人捅了一刀才不正常吧!她们都怀疑起潘是不是出过意外,或是生过什么需要动手术的大病。
“他第一次来的时候倒是上气不接下气的,”贤余指出,“确实也没老活蹦乱跳的……”徘瞄了他一眼,他顿时改口,“……这个,阿潘啊,你是不是住过一段时间医院?”
“医院,是什么?”
“看病的地方。你哪里不舒服了,就去那里。”
潘摇摇头,“我没去过。”贤余更奇怪,接着问那你肚子上那伤哪来的?潘低头一看,脸上露出原来如此的表情!这是……!他急急匆匆说起那桩大事件,“是妖怪!”它逃过门神的围堵,到他的世界里一通胡闹,还偷偷划开他的肚皮偷吃了他的内脏,多亏了胡克船长在他昏迷期间照料他才能让他重新恢复健康。
基地里静得不行,潘说完后,还没意识到画皮和贤余都比平时更安静,有些不好意思地挠着耳后根,转头去看娲。娲在短暂的惊讶后早就收回神,专心地在椭圆泥团下方粘上两细两粗的长泥条,潘认出这一定是四条腿,有尾巴的动物。她低头的样子总让他想起第一次见面,因为就连这个时候,她都会无意识地浅浅皱眉。但她一定很喜欢很喜欢捏橡皮泥吧,因为现在的她看上去神情都柔和了三分。
“……是妖怪?”贤余躺在潘的脸盆边上问,“什么妖怪会落这样的疤?那妖怪长什么样子?”
“我不知道!”潘一边搓衣服,一边头也不回地答,“它一来我就我晕过去了……我不记得了!”徘下一秒就跳到他的面前,“骗子。”
“我才不是!”
“你就是。”
潘气极,想到船长也说自己骗人,现在徘也说自己骗人,他们才是最气人的吧!凭什么他们要指责自己说谎呢,他确实不记得那妖怪什么模样,也不记得自己的伤口是怎么被划开的啊!
“你乱骂人!!!”潘顿时气鼓鼓地背过身继续搓,只听见娲像是根本没听见这儿的争吵一样,问道,“画皮,你那边怎么样了?”
“很好,我觉得有戏,明晚再加点码,把那冤案和以前的忌讳一起捅出来,他们现在已经在说那地方不对劲,明天就该坐实有怪东西了。”
娲不语,这下她取墨色的泥,就跟她手指头一般大的小块,掰成五份,指腹捻揉八回,再用毛笔笔尾戳一个凹槽,如此重复了四次,安在先前的泥条下方摁紧,呵,这可不是前蹄与后蹄嘛!再剩下那条泥则用指甲勾出一条条长纹路,拉得细极,是尾巴上的鬃毛!
“那我们明晚解放它去吧。”
潘怔了怔,甩下手里的衣服,猛地站起身,“……可是五点前我就要回去了!”水溅了他半身,险些把贤余也卷进去,但画皮只是耸耸肩,“我们也没说非要你去。”这次也用不上潘,这男孩的特殊之处在于他能看见所有的“怪异”。对小队来说,最适合用在捕捉野生怪异去“喂”给容纳一切的娲了。至于娲要解放原本就该在这世上的怪异,潘在不在就没所谓了。但男孩显然并不这么想,他受伤地嚷嚷道:“我也出力了!我想了故事,想了白玉兰,还有帕诺提康里她喝的豆浆!”
贤余拍拍地上的水珠,“出不出力跟需不需要你是两码事嘛。”
潘怒气冲冲,双手叉腰,“我一定要去我就要去我就要去我就要去!!!徘!带我去!!!”
“……你安静点行吧小祖宗,算我求你了。”贤余哀嚎道,它两侧鱼鳍太短,捂不住耳朵,此刻恨不得当场烟消云散,再不行就得化人形捂耳朵了,“你们有什么办法带他一起?”
“晚上十二点之后!!!那之后船长就走了,求求你,我还从来没放生过什么东西呢!”
娲再次取下一团深茶色的橡皮泥,在手掌中重复按、揉、搓、捏的动作,将它搓得滚圆又光滑。半晌后,她说:“……看情况吧。”
在徘的有限观察经验中,古怪的背后一定有一个真正的原因,就好像“101宠物店”现版本里持续多年的bug一样,经过一番对代码的缜密排查和推理后,便能真正把卡在某个,或者数个节点上的“虫”捉出来。在潘身上,道理自然也是一样的,但这番排查着实不顺利,也把他们绕得更困惑。
徘早就把那栋房子逛了个遍,可以说除了地下室本身以及其中大量非日用器材以外,一切正常,不过是略显空荡罢了。在见到和潘长得一模一样的男孩之后,她也几次遇见潘总是念叨着的“开普腾胡克”,大部分时候他也都是一个人在那栋房子里,偶尔与人打招呼也大都显得较为陌生,但至少可以确定他的姓名发音确实“胡克”没错,除此之外,还有一些潘根本没提到过的人。他们从房子里进进出出,看上去都不是生意人,反倒像是医院里出来的。
可碍于潘一直以为她未经邀请从来没进去过那栋大房子,她就对这栋房子里的事情绝口不提,因此潘至今也不知道她没有实体,自然也不晓得其实她早就进去过“那个世界”——毕竟才是六岁小孩,相信汀克贝尔与潘之间有特殊的联结,就压根没想过为什么每次徘用房间里的播音器喊他溜出来时,那儿总是巧得正好只有潘一个人呢?
但知道得多了,一开始对于潘行为异常的原因猜测也自然不成立了。无论是极端反科技环保主义者,还是不相信义务教育非要把孩子留在家中私塾化培育的怪人,那跟潘唯一接触过的所谓“胡克船长”看起来都不像是其中任何一种。他们原本以为是潘的身上存在一个和101宠物店一样的bug,才会导致他举止异常,言语紊乱,但后来徘觉得与其说是有bug,不如说潘本身就像是一个自行闭环的bug而存在着。画皮和贤余第一次听说那栋房子里还有一个“潘”时,都说是没想到潘还有一个双胞胎,他们看起来确实一般大,但若真站在一起,徘却觉得他们根本就是两个截然不同的人。第二个“潘”穿着学校制服,说话也与常人无异,更重要的是举手投足间,都是被良好规训过的小孩,与到处乱跑,胡言乱语的野孩子潘根本就不像同一个家庭出身。难道这是什么奇怪的社会实验?在潘身上,到底发生了什么?
“你想太多了,”贤余打了个哈欠,在徘最开始提出疑问时指责道,“关你啥事呢?我们这儿也不要那么多人,你非总要把他拉来,唯一好处也就是跑路上给娲找点怪东西比较方便,平时娲还不是被他吵得不行啊。哎,你不爱说话,你就是想找个传声筒,小喇叭,天天替你在画皮旁边喊让我们结缘,你怎么也不问问我愿不愿意呢?”
怎么就不能多加上一个男孩了?他是第一个在秘密基地之外看见她的人,也是唯一不知道徘其实触不可及的人。但这个真正的理由,徘可不会就这么大喇喇地告诉贤余。秘密基地里的所有人,从一开始就知道她是没有身体的,甚至连努力一把的意思都没有,可现在有一个男孩既能看见她,又相信她跟他们所有人都一样,会冷会热,为什么她不能把他留在身边?多一个人怎么了?从拥有这样子开始我们就一直跟画皮在一起,画皮又跟娲在一起……画皮为什么跟娲在一起?画皮自然有自己的理由,人活着不都是为了做一些事情的吗?再说结缘不好吗?灵器不都该巴不得结缘,好维持原状不消失吗?
但她不说话,贤余也能猜透她的心思,望着天说,“……我无所谓啊,过了春分,过了立夏,过了中秋,随便什么,哪怕是第二天早上一睁眼就消失了也好,不就是彻底永远地休息了吗。你跟我不一样。”
她知道贤余的“念”是渴望平静,疲惫至始至终贯穿它,好像呼吸也很疲惫,连躺着本身也很疲惫。她从来都不知道“疲惫”到极点也可以让器物生出意识来,而贤余又从来也不说过去的事情,所以她想大概就像她作为画皮的存档对画皮拥有着特殊的感情,贤余也对什么她不知道的人抱有感情吧。如果没有器物本无的感情,又从何而来的“念”呢?但电子幽灵不一样,她想,数据本身是人类痕迹的记录,它们生生不息,不断运转,不断延续下去,始终都没有一个最终的完成态,始终都在生长……世界上难道还存在不被给予感情与期待而累积的数据吗?数据简直能等同于人的记忆,人的大脑也就是会遗忘,会美化,除此之外不也是那样运作的吗……
她摇摇头,一个可怕的念头闯进来:她可以占有潘的身体吗?如果是这样,即使画皮和贤余不结缘,她也能拥有潘拥有的一切,人类的特权,生物的特权,她也能拥有“五感”……但这念头太可怕了,她立刻把它抛到脑后。如今潘的伤疤露了出来,贤余那番理论也未免太冷漠,比起之前,徘更是坚持要贤余和画皮将此事追查到底,“……娲说,上面一点妖怪的味道都没有,货真价实人类的痕迹。潘说是妖怪弄的,你信?”
画皮趁着娲捏橡皮泥的功夫,整个下午都在秘密基地的角落里操作监狱疑案的舆论走向,盘算着简单做些调查,彻底断了这条路也算是个说法,于是应了下来。在潘抱着毯子睡下午觉的功夫里,贤余和画皮根据徘提供的地址进行了大量搜索,基本确定这栋房子在七年前还挂在中介市场上,那之后就没有再次挂牌交易的记录了。这么来看,至少可以判断出产权人拥有这地房产的时间在潘出生前一年左右,并且经济实力相当雄厚,毕竟在这地段的独栋别墅可不是普通人家能负担得起的。而在所有社交媒体上,几乎找不到定位坐标吻合的发布记录。现在这都2065年了,竟然有人从来不在家发带定位的微博和朋友圈?要么是社交媒体绝缘人士,要么是警惕心极强,从不开启定位,或者刻意在这地方关闭了定位服务。无论是哪种人,都让潘背后的谜团更加可疑,这下他们停在了一个看似是死局,但也没办法简单要求徘就此放弃的拐点了。
“潘”一定不是他身份证上的全名,第二个“潘”的姓名又无从得知,胡克是唯一的突破口。潘曾经解释自己叫做单字“潘”是来自那本叫做《小飞侠》的童话,那么他口中的“开普腾胡克”,虽然不明确具体的字形,但贤余提出可以先用故事中的“胡克”为关键词进行检索,并将搜索范围圈定在三十岁至四十岁之间,定居在上海的青年人。胡克并不是什么很罕见的名字,超过三千多万个搜索结果里还包括大量外国人,“胡克定律,”画皮砸咂舌,“这都什么时候的东西了,我都快忘了还有这定律。”
“……那么,你准备怎么处理三千万个胡克?”贤余嘴里吐出的泡泡把它自己托到了半空中,空气对它和徘来说都像是水流,鱼在空气中漂浮,鳞片颜色瞬息万变,画皮得意一笑,抱着电脑一阵噼里啪啦狂敲键盘,隔得老远都差点搞坏娲难得的好心情,又立马放低声音,“……谁要处理三千万个啊,我们最后只该人肉看个三五百条最多了。”
修正程序代码,重写条件后,画皮放出聚焦型爬虫,按照预先设定好的关键词与搜索范围爬行全量搜索结果,她砸咂舌手一挥,险些一巴掌拍在贤余鱼肚皮,把它整个掀翻。
“……小姑娘看不见我就动作小心点别野划划的啊!”
爬虫一放,画皮马不停蹄又换了手机,只瞧提篮桥冤案的热度节节攀升,看见牛妖怪的传闻也是层层加码,原先秦山核电厂的新闻倒是鲜有人再提及了。徒然堂那边也没再提那“变形虫”出现一事,于是画皮专心把精力都放回到娲的身上。有关那案子的讨论在各种社交平台热火朝天,但徘立刻发现其实那些故事大都不完全相同,在细节上多有出入——
有人声称死者的肺癌从早期就发现了,却因为监狱中治疗不当活生生熬到病死,但也有坚称发现时就已经到第三阶段了的;至于犯人的家属,一方有声音称在她入狱之后就发誓同她老死不相往来,再也不相见,后来倒真的一直到她病死也从没去探望过,简直是白眼狼,但评论里也有反驳说自己知道的版本是她入狱后没多久,孩子就因为遭受不了如此打击,所以过早病逝。总之,各种传闻,五花八门,无奇不有,贤余好奇,为什么任由各种质疑的声音持续发酵,但画皮倒是心知肚明,也晓得确实合了娲的心意。毕竟一个人的故事只是一种故事,而在神话与传说里,没有哪个故事只有一种真相,一种讲述的方式……口口相传,代代延续的故事终会成为千个故事乃至万个故事,直到每个人都开始相信确有怪东西的存在。
临近傍晚时,爬虫最终输出了约三百余个符合条件的结果,由徘同时对其进行快速检阅。等待的时候,画皮打开101宠物店开始逗弄玻璃缸里的金鱼,她已经很久没有打开过全息投影了,也从来没有在101宠物店里用过社交功能,好像看着屏幕上的金鱼本身就是她玩这个游戏的唯一目的。徘走了会儿神,看着画皮逗金鱼,APP界面内好友栏至今全部都是空位,就连定时给未来的自己寄信的功能,她都从来没有用过。但也幸好画皮不用,定时寄信的功能是这个版本的大失误。之前就有大量玩家反馈,说是定时信息发出后就再也没有下文了,无论是预定发送时间在一天后、一个月后还是一年后、七百八十四天以后,那些写下的信件就跟被后台吞掉了一样,再也没有回声。这也是预计下个版本里该修复的重大bug,只不过这个预计的新版本,101宠物店从来都没有等到过,只有一条紧急通知还悬挂在某个不显眼的三级页面。如今还在线的活跃玩家几乎少得可怜——其他人也都像画皮这样玩成了单机游戏吗?贤余和徘都知道,这基本上是唯一一个画皮从未中断过日活的APP,在游戏繁多的如今,“101宠物店”早已被潮流远远抛下,而向来喜欢新玩具的画皮却仍在坚持……
但这时候她不该想这些,他们都累了,就该轮到她出马——徘收回注意力,睁大眼睛,坐在画皮的肩膀上,泳衣后摆往下淌,就好像把画皮圆圆的肩头也搬进了鱼缸里。无数字节从她眼底跳跃闪过,她双眼一眨不眨,投影在墙壁上的所有影像与文字信息以千万倍于人脑的速度高速阅览。不愧是画皮,爬虫的效果出人意料的好,这就好比娲把蒲公英放出去一样,一个是制作朝外散布的炸弹,一个是朝内收拢的提纯,本质上都是在利用信息,而她则是最后的显微镜,对这几百条回收的样本一个不落地完成检阅。
“……搜索完毕。满足全部条件的胡克总计六人,所幸这里还放着一张他的照片,看起来就是这个了。”
画皮探过头去。照片上的男人看起来比徘描述的模样还要年轻不少,充其量也就二十七八岁的模样。一头深棕色中长发遮住额头,发尾潦草撩至耳后用皮筋束起;鼻子挺拔,眼窝深,但眼神里流露的疲倦比眼睛本身还要显眼,就好像拍照前几秒钟刚刚被人匆匆拉到镜头前一样,显得超乎年龄的憔悴。下巴上的胡子刮得干干净净,几乎看不清胡茬,再仔细看的话会发现他右侧下颚一条长约三厘米的浅划痕,伤口新鲜,反倒微妙地拯救了这张险些无比邋遢的脸。旁边写着胡克,男,2029年03月28日出生,汉族,2051年以劳务派遣身份加入上海一高校生物研究所,任动物体细胞体外重建器官项目的支撑人员,并在2057年时转为科研助理。但画皮注意到这网页快照的日期距今近八年,这么推算的话如今他大概也在三十五岁左右,确实和徘说自己在那栋房子里看见的男人对得上号。当他们打开该研究所如今的网站时,胡克的名字和履历已经全部撤下,根本找不到任何踪迹,由此可见他应该是在2057年后的某天离开了该项目组。这时间与坐标别墅被人购下的时间基本一致,都恰到好处地开始在七至八年前:
胡克与那处房产的所有者之间有什么关系?他又到底是潘的什么人?
更令人诧异的是当时胡克所在的项目组内,总领项目的负责教授也在那一年内产生了变动,当下在学术界引起震荡,整个项目的核心成员以教授为中心也产生了巨大变化。他们猜胡克就是在这个时间点前后离开研究所的。在另外一篇关于该项目组研究成果的公开简报中,还有一句话语焉不详地强调了该重要项目对突破当前医学发展瓶颈有重大引导作用,项目研究经费也主要是由当地拨款,并在一次规划战略研讨会的讲话中,由楚书记点名列入亟待关注与孵化的重要战略性创新项目中。
“……那这个胡克,现在在哪里?”
贤余眨了眨眼,替徘答道:“只有一行字,在领英上找到了。好像是个叫博雅的民间医疗机构,号称可以提供各类尖端医疗服务,有合作的生物科技公司,但没有具体介绍业务。”
“在这里有,博雅卓悦的机构网站,”画皮指指另一边的网页,“……从基因检测与编辑、细胞治疗到辅助生育、器官培育与移植……详细业务需填写预约单申请,因业务繁忙,暂不向会员以外的顾客开放。”
她饶有趣味地勾起唇角,视线在博雅官方网站与研究所的网页快照间飞快地扫了几个来回,“……有问题。”
楚琨玉在客厅里坐了一下午。手背留针已经埋了三天,短短一截输液管中残留着回血,再过两天就要拔掉再扎新的,如果手背和胳膊窝上都没有地方可以再扎,大概就得扎脚上。他对针头和输液都不陌生,只是至今不习惯留针,它总在他身上隐隐作痛,提醒他身上积年累月的病痛。为了打消这种顾虑,他总会想象长大之后在身上加装义肢,那时他会不会也有这种感觉?但也有可能,他永远都体会不到长大。
他在等潘,他等了潘很久。但他的家庭教师们都夸他耐心好,坐得住,这都不是问题。之前每次碰到潘都是在楚琨玉放学回家之后,每次也都在通向地下的楼梯上。所以那时候楚琨玉学会早早回家,然后就在楼梯转角处的地方等待潘。可今天不一样,他知道只要坐在这里就能等到潘。所以他坐了一个小时又一个小时。
潘从外面回来时,就看见楚琨玉一个人静悄悄地坐在沙发上。他头顶中央一盏水晶灯和周围一圈小灯全部都开着,照得整个房间亮如白昼,比外头灰蒙蒙的天空还要亮,让潘一时间都睁不开眼睛。他们到现在都习惯不了这一幕——看着一个和自己几乎一模一样的人做着截然不同的事情,就好像隔着一层无形玻璃看见另外一个世界。
“潘!你回来啦。”
楚琨玉合起手中一本厚厚的精装书。潘不识字,只知道那书里没画片,远远瞟上去就是密密麻麻的乱码,他大概也不知道这书有多值钱,现代人几乎没多少个还碰纸质的了。要不然,这男孩绝对不会是现在这样的眼神——非常简单,简单到不掺杂任何感情,没有嫉妒,也没有厌恶,没有任何他看习惯的那种东西……
要怎么说呢?硬要说的话,他讨厌潘的这种眼神。
楚琨玉仍然坐在原处没动,他两腿悬在空中,但也没有潘老要晃来晃去的坏毛病,此刻规规矩矩地合拢手中的书放在一旁茶几上,“你去哪里玩了啊?”
若是有心留意,就会发现楚琨玉比起先前第一次与潘见面时要虚弱不少,整个人都消瘦了几分。比起个子窜得飞快的潘,楚琨玉此刻反倒看起来年纪还小一些。这时两个一模一样的男孩互相注视着对方,各自心怀鬼胎。
“……我没去哪,就在附近,”潘挠挠头说,“……就是院子里,树那边,嗯!”
“树那边有什么好玩的,我也想知道!”
“鸟巢,叶子,什么的,我搭了个窝,但风一吹又塌了。”
“外面风很大。鸟巢里有什么?”
“有……蛋吧。”潘突然又改口,“大概是石头,白的那种,我看错了!”
“嗯。”楚琨玉点点头,看着今天潘似乎不赶时间的样子,爬上沙发,蜷缩在坐得笔直的他身旁,把头靠在他的胳膊边,“……你在看什么啊?”
“童话书。”
“童话书是什么?汉赛尔与格莱特那种吗?”
“你知道格林童话?”
“格林童话是什么?你们的世界里管汉赛尔与格莱特叫格林吗?”
楚琨玉愣了愣,顺着潘说,“嗯,他还写过别的……”
“我要听我要听!糖果屋都听腻了,他们真好笨啊,居然会上当!”
“……好。”楚琨玉伸手就要去拿书,可中途却突然停住了。他想了想,抬起两指耷拉在潘的手腕上,之前在书里看到过,有人通过搭脉搏的方式来判断人有没有说谎,这是真的吗?“……但你要先告诉我你到底去哪里玩了。”
“……就是院子里啊,我都讲过了!快点,我要听,我要听!”
潘注视着楚琨玉的眼睛,脚趾和手指都缩了缩。搭脉搏根本搭不出个所以然,但光看潘的模样,楚琨玉就知道他在说谎。他根本就把说谎这两个字写在脸上了,区区一个“潘”而已,怕是平时连说谎都不需要吧……可如果他就在院子里,他为什么要说谎?
“我看见你跑出去了,你跑太急,我都来不及喊你……去院子里用得着这么急吗?”
楚琨玉整整五天都没有出门。最近他的病情又开始反复,还有恶化的迹象,就算不是父亲要求他禁足,他也自知身体状况容不得他像潘那样撒开脚丫到处乱跑。若是这下还不静养,就真的是在拿自己的性命开玩笑。从记事以来,他大部分时间都呆在医院和家里,最熟悉的东西是一瓶接着一瓶吊不完的药水,各种穿着白大褂的专家来来往往,他有时候觉得自己才像是医院里的小白鼠,期待有一天他们能将他从笼子里放出去。中午潘跑出去时,他就正在客厅里输液,上方挂着整整五大袋药水,如果把包装全部剪开倒在游泳池里,他跳进去就能化身成在药水里吐泡泡的小鱼。
没等潘回答,楚琨玉又像感到为难一样轻轻捏了捏潘的手腕,“我都一直没跟别人说……我们不是约好要保密的吗,因为是好朋友……好朋友之间就是什么都说的,我身体不好,只能呆在这里……”他说着说着,鼻子一酸,竟带上了一丝哭腔,“可是你去哪里都不告诉我,也不带我,就在院子里的话,为什么你走得那么急,都没注意到我在喊你呢?”
楚琨玉眨眨眼睛,眼底就红了。他在说谎。他确实看见潘穿过客厅跑出去,但他只是注视着那个男孩的背影,什么都没说,自然也没有喊他。他的谎话本身未必很高明,甚至被潘一反驳就站不住脚,但他说得那么坦然,那么委屈,着实比潘要高明百倍,足够弄晕任何一个头脑简单的男孩。潘被堵得面红耳赤,瞥见一旁时钟上数字就要跳至六点,趁此机会猛地站起来,“……你什么意思啊,我真没骗你!!!你凭什么说我在骗你啊,你有证据吗!”
“……我没有,可是我看到了,你干嘛要生气?”
“因为你冤枉我!!!”潘气恼地喊道,“我要走了,时间要到了,我要回去我那边……”
“你为什么不肯告诉我啊!”
“因为我就在院子里,一棵树后面,你不信可以自己去看啊!”潘猛地转过身,他似乎笃定楚琨玉不会出去,就算出去也找不到任何证据——他要怎么证明潘没在那儿呢?但潘到底也是有些心虚,这时候回避了楚琨玉的眼神,嘴里嘟囔着,“……我才不要跟你吵,不信拉倒!”
潘闷头从客厅跑开,咚咚咚地一路跑下楼梯,消失在转角处。楚琨玉收回半空中伸出的手,重新在沙发上坐得笔直,眼中的泪光也神奇地消失了。他伸手取回放在一旁的《彼得·潘》,翻到先前夹着雕花书签的那一页继续读下去。什么叫快活的、天真的、没心没肺的?我真希望我也是快活的、天真的、没心没肺的。
而他不是彼得,也不是潘。
与此同时,隧道尽头的秘密基地中,娲手中的橡皮泥已经完全看不出来最初的样子。站在她掌中的赫然是一头栩栩如生的公牛,那对眼睛就跟画皮的眼睛一样呈润玉色,通透得超越泥巴本身,几乎就像把所有水份抽出又嵌上似的。“我还这是第一次见你要从这里出去,”贤余看着娲嘟囔道,它当一条鱼太久,面对娲总担忧有一天对方想吃掉它,“你以前还去过别的地方吗?简直不可思议,你跟那上面,就不是一个画风的。”
娲有些不悦,“自然去过,大都是怪异常出的地方,荒地河流,山丘树林,隧道高楼,医院地底,诸如此类。”贤余被噎住,觉得这一来一去可真是自讨没趣,接着转向徘,“……那你呢,我们要等潘一起去吗?”他不知道徘先前去地下室看过一眼了,这时她摇头说,“我们走。”然后也不解释原因,就往基地外飞。贤余在后面看着俩女孩干瞪眼,觉得莫名其妙被凶了一脸。画皮耸耸肩,他们少了个小孩行事更方便,这下也没理由反对,一行人便从地下隧道出发,赶往提篮桥。
娲平日不常出秘密基地,潘过来的时候更是只坐在轮椅上,然而到了此时,她也不再需要轮椅来伪装了。长裙的裙摆底下,原本空空如也的地方长出了东西,让娲看起来越来越高,超过画皮,直至超过那屋子里所有的植物,其他人倒也不奇怪,看起来早就已经知道娲本体的模样,正是人身蛇尾的“怪”。而最喜欢她尾巴的莫过于徘了。第一次见到时,她虽然还是那副面无表情的模样,可眼里赫然神采奕奕,是蟒蛇!她高兴地踮脚站在娲盘起的尾巴尖上,心里喊道,是天下第一的Python!往日里娲总是把蛇尾藏起来,在不相熟的人类看来不过是个身有残疾的小女孩,到了夜里才终于显露出她最初,最真的形态。
这堪比古皇,堪比创世神的模样啊,怎么能用一简简单单的妖怪,或者魂灵来解释,而是存活了千年至今,超脱了肉身的神子!她站在提篮桥监狱遗址前,两侧没有任何路灯,只有头顶的月亮明晃晃,他处隐约的光线勉强穿过树枝的缝隙,竟似牢笼的铁杆投射在她身上。她低头望着画皮,树木投下的残影与她的影子融为一体。任何真正目睹过娲的人都知道,你并不能断言娲确实是属于这世界的,在这通透的一切皆源自反光的玻璃大厦、湿润朝露皆垂自蒙蒙灰雾、兽物咆哮皆出自无人轿车的当下,她的临世就像旷野中的小树,干涸、细瘦、甚至是注定失败的,但你也不能就此证明娲是不属于这世界的,因为望着她的人或怪,此刻都自觉身处低山丛林,蔓藤溪涧间。
盘卷的长尾舒展开来,鳞片摩擦发出细细的喘息,娲缓慢俯身,将手掌中的小牛泥像放在地上。
一开始什么都没有发生,那头小牛四肢坚实,稳稳扎牢在地上,就好像在等待着什么。阵阵风吹散了上方的树枝,也吹走层层乌云,隐隐约约,在不远的低处看见有荧光绿的光点。画皮目光一凛,想到先前疑似UN-238样本的“阿米巴虫”,或者叫“变形虫”出现在地下时也距离此处不远,难道说——
女人的声音陡然传过来,“……馋老呸,就晓得切酒,半夜三更了嗳切!”她骂骂咧咧在路口右拐,接着响起一阵叮叮咚咚的门铃,7-11便利店的自动门朝两侧打开,二十四小时营业的节能灯广告牌赫然在夜里发着绿光。他们在原地松了口气,贤余和徘一起浮在画皮左右,这会儿调笑道,“……我们俩是不是跟这小姑娘的左右护法一样?她也看不到咱们,咱们就一门心思跟着她。”
“……呵呵。”
女人一走,泥牛的足底便发出阵阵浅色的光芒,与此同时,娲身上所携的古籍《搜神记》也微微震动。就像将蒲公英这一怪异的种子收回囊中时一样,此刻的娲吐字清晰,“身长数丈,其状象牛,青眼而曜睛,四足,入土,动而不徙。”
在徘的眼中,这些汉字几乎以一种她所无法识别,但扎实优美的方式笔笔划划地将那小泥牛圈在光环中,一寸一寸扎入它的四周,它身后隐约可见一座被它守着的无形监狱,以留在此处地脉中的忧患与流言编织而成。娲双目圆睁,一眨不眨,空气中传来若有似无的声音,道了一字,去。她直盯小牛透玉色的双眸,轻轻吹了口气。
这巴掌大的小牛动了!它先是颔首——伴随着地面中疯狂上涌的灵力,那小牛的身形生生长了三倍,从巴掌大,到身长接近娲的小臂;再是双膝及地,竟似是在向娲伏拜,又是再涨三倍,小牛犊似地抖抖头;当它站稳身时,已大得到娲的蛇尾根部,青灰被毛根根分明;后又一昂首,弧形双角已朝两侧上翘,赫然是能将成年人撞飞的形状;待到周身缠绕的笔划散去,它鬐甲高得已几乎赶上画皮,前肢仍稳稳扎入娲将其放下时的位置,后腿结实又曲弯如弓,似乎下一秒就欲拔蹄而起。
泥牛不是活物本身,而是那些“怪东西”临世的容器!他们第一次目睹娲解放沉睡的怪异,但娲一脸习以为常,就好像在这之前已经亲手释放过好几百次,但还没等到她们发话,紧接着,那神采奕奕,状似水牛的怪异便抬起前蹄,狠狠地一跺足——
最早是画皮先反应过来,那绿光果真不只是她的多虑!随着牛立足之处的猛烈撼动,窸窸窣窣的声音又一次传来,徘当下也明白过来,滴滴一下提醒贤余这正是先前徒然堂发来让画皮追击的“无主之物”!“嘟嘟——嘟!”贤余大声说,“您有一条新未读信息:上海海警局提醒您,根据《海底电缆管道保护规定》……”
眨眼之间,从两侧沉寂的树根底部便爬出密密麻麻的绿光,它们团团攀附在彼此身上,似是在彼此吞噬也像在融合,但都忽视了眼前的泥牛与冷冷俯瞰着它们的娲,目标竟兵分两路,一路袭向娲手上的古书,另一路则追向刚刚跃至树顶的画皮,“……它们追要娲手里那东西做什么?!”
“……禁止在海底电缆管道保护区内从事挖沙、钻探、打桩、抛锚、拖锚、底拖捕捞、张网、养殖或者其他可能破坏海底电缆管道安全的海上作业……”
不是读这个啊贤余!徘骑在贤余头顶,一个手刀穿过鱼鳞直抵鳃肉,虽然打不到,但反倒也硬生生打断系统语音,“见鬼,它们是想吃掉那本书吗?!”
“……娲能行,帮画皮。”
说是要帮,这左右护法此刻倒也不知如何帮,那牛四足扎地稳稳不动伺机待发,娲人腰粗的蛇尾在空中似是独立的怪物般高高昂起,就朝那聚集的虫妖身上砸去,反观这处的画皮,似乎仍在利用地形躲闪于树杆之间。经过先前一遇,徘知道普通的攻击方式根本无法打中变形虫的要害,只能将其击散,却无法一击毙命,尤其此刻它们分成了攻击娲与攻击画皮的两只,除非它们能在这时候融合成一只,若不然打散哪边都没法让形势往有利的方向发展,只会陷入和之前地下室里一样的僵局。
可真正的问题在这里——“它”究竟在做什么?这究竟是“无害”的无主之物,还是“当下还没来得及酿出祸害”的无主之物?无论是哪一种,此刻它看起来比起在攻击画皮,更像是……
他们静止了。无论是此刻透明翅膀以肉眼无法看清的速度震动着,悬浮在半空中的虫妖,还是距离它不过一臂之处,几乎难以窥见的画皮,以及她肩膀上方随风逐流的贤余与徘,他们在这一刻都听见了,从变形虫身上发出的,几不可闻的嗡嗡声。这声放在任何人的耳中都不过是昆虫振翅的声响,不存在任何意义,但内置四百零九种语言的贤余自然清楚,这绝不是以简单震动规律就能发出的声音……
而是一种贤余和徘都无法理解的语言。
这不同于潘口中说出的看似古怪,实则拼凑而成的语言,而是一种真正独立于任何常理的“语言”,在变形虫与画皮的对峙之中产生了新的意义。
“……也许你一直都没有发现,我之前也吃不准,”贤余轻声说,它知道在它上方,浮空于月亮一角的徘一定也发现了,她此刻哪怕与平时一样一言不发,面无表情,但它知道这数据的幽灵此刻正抖得不行,“虽然还不知道为什么,但画皮就算能感觉到我,她也没法跟我结缘。”
在徘发话,或者打断它之前,贤余补充道:“……恐怕其他灵器也不行。”
对,没错,他们在交流——画皮和变形虫,她在和那些不讲理的、狂暴的“无主之物”交流,她怎么学会那种语言的?那明明是非人的,甚至都是非灵的——贤余能够断言,即使是运算能力超出一台普通手机千万倍的计算机,也是绝对无法破译眼前这种“语言”的。比起“语言”,它更接近“动物的发声”,不,甚至还要更原始,本能,还要更破碎、杂乱、毫无规律可言……
这根本是无法依靠头脑习得的语言。
“人类要么看得见我,要么看不见我,没有中间状态。所以人类也要么看得见你,要么看不见你……而画皮……你没发现吗,她跟那些人都不一样,跟娲理解中的妖怪……也不同。”
贤余的眼睛里永远看不出情绪,它在上方说话时,他们都知道画皮也听得一清二楚,但画皮一句话都没反驳,她仍注视着眼前的虫妖,好像是默许。徘伸出手,轻轻摸了摸画皮的头发。
“……画皮看不见我,却能察觉到我,判断我的方位,这是因为我是灵器,而她能察觉到我的愿望,仅仅是愿望而已,不是我本身。这绝对不是像潘,或者跟那些看不见我们的普通人一样能办到的事情。”
“察觉存在却无法看见,这是在人类身上不可能出现的中间状态。”
贤余说,它仍在说下去,徘想指责贤余不懂人心,或者没有人情味,但贤余确实不需要,它唯一的念都只剩下休息,它还会在意一介数据的感情吗?“小姑娘看见的是两者之间的状态,我说不上来,也许小姑娘本身也处于两种状态之间,这事情,我解释不来。但我以前也接触过人类,知道什么样的人是能结缘的,什么样的……”
“是绝对行不通的。”
徘张了张口,她看不清楚变形虫,也看不清楚画皮的样子了。数据的像素在放大,从远离她这幽灵的地方倒过来侵蚀她的双眼。他们仍在对峙,可直到变形虫再一次消失,画皮落在那头青目牛的面前,娲的身形慢慢缩小,她都说不出话来。说到底,她也帮不上忙,什么左右护法,连东西都碰不到,她冲在前面有什么用?要是贤余和画皮没法结缘,那还有什么办法可以让她拥有身体,拥有触觉?还有什么办法,可以让电子幽灵拥抱她的使用者,赋予她感情的使者?
徘今天决定成为一只猫头鹰,作为一只猫头鹰,她的眼睛在夜里实在过于明亮,亮得几乎像要掉眼泪了。
潘开口说话很晚,至少比同龄人要晚上近两年,第一次发出声音约莫在三岁半。彼时他仍居住在研究所地下室,被医疗器械包围着茁壮成长。一旁的胡克吓了一大跳,甚至从心底油然而生一股恐惧:在他原本的计划里,潘不需要学会说话,或者说,潘只需要保持健健康康地长大,其他什么都不需要知道。可哪怕他们再小心,刻意不在男孩的面前说话,他独自一人躺在床上时也能探得实验室外人们的交谈与笑声,于是死白的高墙没能把世界彻底拦下来,穿过墙的笑声是语言,无意义的发声也是语言,在同一个地方呆了超过四十个月的潘站在床边,仰望着身披白大褂的胡克说:
“喝……喝……啊喔。”
他说的第一个词,不是爸爸,也不是妈妈,而是“好”,他睁大眼睛,一再向胡克重复道,好。后者花了一会儿才听懂他的发音,半晌说不出话来,也不知到底算是感动还是意外。
就在那天之后,胡克改变了主意。
第一次在胡克的帮助下说出一句完整的句子是四岁,就在那个时候,胡克给他起名叫“潘”,取自彼得·潘的“潘”,潘学会说:爱姆潘,意为“我是潘”。那之后胡克更是刻意加入更多的语言变化,以普通话和英语语法为主,德语、法语、西班牙语、日语的名词代替为辅,独创了一套他与潘之间沟通的“密码”。这套“密码”的意义在于以两人可沟通的方式创造一种失语症,即如果有朝一日成长过于飞快的潘脱离了他的掌控跑到“外面的世界”里去,他也会受限于这套密码而被驱赶回他的身边。
这本是毫无破绽的计划,研究所项目组日后会在时机恰当时,将潘交给出资方。胡克身为项目主要成员,这些年里都将潘作为一个独立命题培育,成为与潘最亲近,也是第一线收集资料的成员。他们对潘各有期待,也各取所需。这套密码,则取代“帕诺提康”监狱模型中无处不在的监视带来的规训,成为二零六五年当今真正另一个塑造圆形监狱的工具:你无法逃离你生长之处给你讲述的“故事”。因此在胡克的理想中,潘注定会在一个全新监狱模型中,在胡克替他一手创建的,不会消亡的永无乡里实现他的自我监禁。
自然,如果一切顺利,那么在两个月前,将潘从研究所挪至布局大小几乎完全一致的别墅地下室之后,潘身上也不该产生任何变化,或者说在潘有生之年间,永无乡的模型不该崩溃,他会至始至终都是那个“潘”。
直到潘看着他,自然而然地脱口而出道:“今天你带了什么来呀?”
潘不应该会说那套“密码”之外的话语,不应该带来永无乡之外的尘土,同样的,潘也不应该看到胡克不想让他看到的一切。胡克试探过很多次,编造潘的梦话,突击检查他平日里的绘本,甚至还时常摸摸潘独自一人时经常打开的动物投影仪器,并确认每次它都是温热的。他记录了太多这房间里的变量,互相比较,都没能在潘身上发现足够证明问题的证据。他一向相信自己的直觉,更何况潘身上的变化,简直快要超乎他直觉范畴的可信,但与这直觉相悖的第一大疑问就是这地下室的“门神”。
且不说这扇有一个成年人臂展宽的混凝土电动门,只有登录了指纹的他自己,以及出资的委托人才能打开电力开关,除此之外,哪怕是两三人凭借蛮力可能也无法撼动那扇沉重的大门,潘能在毫无帮助的情况下溜出去吗?又或者,是有其他人想办法进来了?可更想不通的是,就算潘找到了法子与外界交流,他究竟为什么要出去,出去了又能做什么?胡克焦躁不堪地想,也许是最近他迟迟没有成果,评不上职称也没法拿到机构允诺的副研究员职位,以至对潘产生了不切实际的怀疑。但在弄清楚这一点之前,胡克万万不愿意被项目组或者是委托人知道可能已经发生了的变数,如果在这个节骨眼儿上他被从项目组里撤走,可就真是功亏一篑,追篮打水一场空。
为了更进一步地证实自己的猜想,这天早晨胡克趁着潘还没醒来,在墙角加装了三个针孔摄像头。要是在从前的研究所里,这根本毫无必要——潘怎么可能跑得出去呢?但新项目要征用之前的设备,而资方又要求他们继续延长抚养潘的时间,应机构要求,他们只得被迫搬来这里,而胡克作为主要负责人,必然也要延长自己在潘身上耗费的时间……如果能挖掘出什么创新成果,这一切倒也不亏,可问题是,潘能给他带来他要的名誉吗?
胡克翻了个身,他的呼吸平稳,一手插在枕头底下,一边胳膊夹着棉被。他稍稍睁开眼睛,就一条缝的功夫,细得还能隐约看见他自己的睫毛——透过这细细的视野,他看着睡在身边的潘。他知道那孩子醒着,都快晚上十二点了,早在九点半的时候潘就已经睡下了,现在却还圆睁着眼,不知道看向哪里。潘是不是在等待什么?他到底在等待着什么自己所不知道的东西到来?胡克有些烦躁地揉揉眼睛,嘟囔道:“……潘?”
潘没有回答他,以前的潘会这样吗?这算在装睡?胡克觉得自己越来越疑神疑鬼了,似乎潘身上每一处都在嘲笑他,宣告他幼稚的实验走向失败,而潘早就跟普通的孩子没什么区别了,只不过是在这儿陪着他玩一个密码游戏。他叹了口气,掀开被子坐起身,弓着背,坐在床上发了一会儿呆。今天他不准备留潘一个人过夜,但在再次入睡之前,他得先出去抽一根烟。
他坐起身,四肢和头脑都沉甸甸的,他一边伸长脚趾,一寸寸把不远处踢掉的塑料拖鞋重新勾回来,一边回头看了看假寐的潘。潘装睡时都会这样——刻意不抖动眼皮,因此眼睫毛一动不动,呼吸非常平稳,但过于平稳,以至于能看到他试图控制自己,胸口起伏都比以往更小。潘不知道他睡觉的模样胡克都看了几万次了,有一点点不对劲都能察觉出来。胡克俯身替他掖了被角,“今天我就不走了。”
男孩的胸口起伏了一瞬间又归于平静,胡克忍不住微笑,这孩子还嫩着呢,很快他就会找出潘的秘密,发现究竟是谁从外面破解了电力开关的指纹锁,也许是其他项目组的成员?到底是谁,出于什么理由?他想着站起身,打开门锁。
门外有人,在地下室朝上的楼梯转角处站着,此刻背对着月光,双手抱在胸前,低头看向胡克。要不是他没有潘的长辫,胡克这下也差点弄不清楚谁是谁了——大门在背后嗡嗡合上,他瞪大眼睛,瞪着与潘一模一样的男孩。这场面饶是他都觉得太过瘆人,就好像潘真的穿过墙壁窜到他面前一样。
他只愣了一瞬间,接着就装作没事人一样继续朝楼梯上走,一边在裤兜里抖抖索索摸烟盒,“琨玉,那么晚你还没睡啊,这可不行,会长不高的。”
楚琨玉穿着一套合身的法兰绒睡衣,倚在墙边,一动不动注视着胡克,微微颔首,“……胡克叔叔好。我就是睡不着,出来走走,大概是白天挂水时候睡太久了。”
“你下来有什么事吗?你爸应该跟你说过,没事不准下来。”胡克直截了当打断道,他步子没停,甚至都没放缓,自顾自朝楼上走,所以楚琨玉此刻就跟在他身后三步的距离,不快不慢。
“没什么……就是我爸说给我请了半个月的假,不能出门,我在家里也没劲,就想来请教一下叔叔,是不是知道我什么时候能……”
“我也说不准,这不是我一个人就能帮你看好的。”胡克上到一层,就要穿过客厅朝外头花园去,这时候又回头看看楚琨玉,补充道,“我要出去抽烟,外面冷,你别跟着我,到时候万一着凉,病情更严重了,你爸得杀了我不可。”
“我……我跟你说,他跑出来了,那个叫潘的!”楚琨玉急匆匆地拉住胡克,“……他就能出去吗?为什么?”
胡克目光一凛,指间一支刚抽出来的软中华险些掉地上,他冷声说,“我不知道你说的潘是指谁,也不知道你从哪知道的,但别犯蠢了,他不可能出去的。”
“我看到他出来的,胡克叔叔,你根本不知道……”
“这不可能,我怎么会不知道?再说了他就打不开那扇门,怎么跑出去?你现在就该专心养病,别想些有的没的借口,你还小,现在羡慕别人能在外面玩也没用,把病养好了你才……”
“你是说把肾换好我才能跟别人一样。”
楚琨玉轻声说,他双眼含泪,站在胡克面前,他才八岁不到,手掌里能有什么力道?但胡克也根本走不动,甩不开,这事情太沉重了,一开始就不该让他来解释——但楚琨玉的爸爸又总是不在家,甚至他作为一个外来的研究所成员在这儿呆的时间都比他爸更久。胡克尴尬地挠挠下巴,想了些陈词滥调,但看着楚琨玉那样子,知道他一贯乖巧又早慧,家教们都对他赞不绝口,那些哄小孩骗一时的话只能留给潘,最后还是叹了口气。“我没这么说,但你要是这么想……也没错吧,你肾的问题虽然还可控,但既然是慢性的就总会恶化,上次这不都差点衰竭了,只有移植能保证你以后都健健康康的……”
“上一次动手术时,你们明明跟我保证会好起来的……”
“我不知道是谁跟你保证的,但我可从来没有保证过。移植手术本来就有排异风险,变数有很多,虽然你爸爸已经找了我们,就是想办法把可能性降到了理论上的最低,可手术前大家也没想到你自身免疫系统的排异反应会那么大……但,唉,我不合适,这应该让你的主治医生跟你解释才对,我只是负责……”
“当潘的爸爸?”
“不是爸爸。”胡克有些烦躁,这小鬼哪学来的这一套?可瞧着楚琨玉的模样,胡克又觉得他也就是委屈,倒也不是故意想折腾点事情出来,谁七八岁的时候不成天想着去外头撒野?但胡克仍然小心地组织措辞,省得这小鬼回头去他爸那儿说上几嘴,没事找事,“听话啊,潘的事情你就不用担心了,这是我们大人要考虑的事情,你……”
“为什么跟我没关系?”
楚琨玉小声问道,他微低着头,像有些害怕,又有点不服气地望着胡克,让胡克也不好朝他发火,“爸爸说了,有那个人在,我就不用担心自己的病了,他把他的肾脏给我之后,我就能变好了。为什么我还没有变好,而他比起以前来,反倒还能自己出门玩?”
胡克心中警铃大作,难道说潘真的用什么他不知道的办法从内侧绕开指纹锁打开了地下室的门?楚琨玉连说几遍,那么笃定,甚至都不像是在说谎,也不是单纯想找个借口溜出去。要真是这样问题就大了——但在摄像头拍下任何证据之前,他都不能完全相信楚琨玉的话,也许楚琨玉是从哪次他打电话的时候偷听到了潘的名字,现在来诓他也说不定,这麻烦的小鬼!
“叔叔跟你保证,潘的事情我会弄明白的,你就安心养病吧,别疑神疑鬼的,听见了吗,”胡克拍拍他的肩,又半开玩笑地揉乱他的头发,故作轻松,“……怎么着,你难不成还嫉妒那东西了?放心,没人会比你更重要的,你爸怕你落下学业,还给你请了那么多老师,辛辛苦苦地在家教你,不就是对你有很大期望吗?你是他的宝贝儿子,他弄了那么多事情,包括我,会到这里来,也全都是为了治好你啊,其他的东西,你爸爸都不在乎的……”
胡克耸耸肩,掏出打火机,“更何况那个什么都不懂的克隆人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