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尘灯
最近宋星阳的手机经常出问题,要么是进不去软件要么是退不出软件,要么是一边进软件一边退软件,很玄奇的在软件世界里穿模。
于是乎宋星阳最近很无聊,没有手机的高中生就像是刚打完篮球就被闷在被窝里只能闻着不可名状的味道发呆。
“物理课了,你好歹换个书吧。”
宋星阳侧个脸看过去,好心提醒他的正是同桌徐然。
徐然看他一脸生无可恋,好笑问他是不是又卡了?
宋星阳便整个人歪到他身上,头枕着他的脖子,哀戚地叫唤着,我无聊啊我无聊啊——
要说徐然这个人也特别有意思,他妈管的严,所以他现在用的还是小灵通,唯一的游戏是俄罗斯方块,初中二年级时他已经打到能显示的最高分。后来的年岁里,徐然便致力于一切不需要手机的游乐项目。
或许是每个班都会在某个时间段流行玩魔方,他们班刚进高一时候也开始流行魔方。那时候徐然就成天拧魔方,从二阶到六阶,从镜面到粽子,十根手指都要拧的飞起来。
宋星阳坐他旁边打游戏,游戏不能开音效,但旁边的徐然很是动感地唰唰唰拧着魔方,让他连跪了四把。
“哥,我的哥,你别拧了,你要拧就拧我的脖子吧,我都快掉段了!”
在宋星阳惨绝人寰的悲鸣下,徐然便把一屉子的魔方转手卖给了别的班级,然后开始琢磨九连环和鲁班锁。
宋星阳问他:“你是有什么执念吗?”
徐然穿着九连环胡扯:“对,为了穿越以后能技惊四座。”
那时候宋星阳正在看起点文,觉得徐然所言非虚,于是很有耐心的凑过去请教,然后在一节课内就放弃了。所以到现在宋星阳还是玩手机,而徐然开始折千纸鹤和星星了。
“你恋爱了啊?”
徐然没说话,从抽屉里——高中生的书自然是都放桌面上——拿出两个漂亮的罐子,罐子已经快装满,口上还系了丝带。
他把两个罐子摆出来,指着装星星的那个说,“一百块”,又指着装千纸鹤的那个说,“一百五”。
好家伙,财富密码都没你能赚。
宋星阳把书换成物理,然后改了个姿势趴着,但他不困,他最牛逼的一点就是不论多晚睡,白天都不会困。
“要不下象棋?”徐然可怜他,主动放下了千纸鹤提议道。
宋星阳不想下象棋,但他没直说,他问,“有跳棋吗?”
徐然在抽屉里摸索了一会儿,拿出一个跳棋盘,“有。”
宋星阳无言了,他终于知道人类如果没有手机将会变成什么模样。
徐然一边摆着跳棋一边给他解释:“扑克牌大富翁还有军旗都租出去了,一节课一块钱。”
徐然的生意全年级都做,偶尔还跟别的年级做。他长得好看,说话又好听,基本上跟人来往个五六回就熟络了,很多人都愿意卖他面子,并且都一致认为徐然是个可怜的穷孩子。
事实上并非如此,徐然有钱,且非常有钱。
当然宋星阳发现徐然有钱是在校外,他看到徐然捧着哈根达斯正从西餐厅出来,门口的服务员还很熟络的跟他聊了几句。
据宋星阳所知,这家西餐厅人均消费三百多。
在此之后宋星阳还常常看见徐然出入知名日料店,知名火锅店等等。后来徐然也常约宋星阳一起去吃,他这才意识到,徐然就是所谓能把人吃穷的老饕。
不过徐然在吃上面大方过了头,甚至都不跟宋星阳AA,宋星阳常说幸好只有两个人吃饭,不然徐然得去卖艺赚钱吃饭了。
那时候徐然不以为然的说:“我只请你吃过。”
宋星阳很欣慰,至少有菊花,不是貔貅了。
不过这事儿宋星阳也没跟别人讲过,所以在其他同学的眼里,徐然还是穷苦的貔貅。
跳棋不同于别的棋类,它有时候就是乱拳打死老师傅,于是宋星阳赢了半节课。后半节课因为他笑的太开心,被物理老师当场捉住,两人都滚到教室外面罚站了。
回来时候徐然的抽屉被班主任洗劫了,空无一物令人悲伤,徐然桌游吧正式停业。
“对不住啊。”
“没事。”
宋星阳很愧疚,他自己无聊,结果一番折腾,徐然也跟着无聊了。两个人齐齐望着黑板上的蝌蚪文发呆,间歇叹气。
宋星阳叹了口气,把物理书换下去,英语报纸拿了出来,没得玩那就听讲呗。
然而徐然拍住他的卷子,一本正经跟他说:“你不能听讲。”
宋星阳满头问号,徐然便跟他解释,认真听讲之后班主任就会觉得收掉东西是管用的,那东西往后都再也别想要回来了,这因果关系就像巴甫洛夫的狗。
宋星阳说,巴甫洛夫的狗是这么用的吗?
“你别管,反正不是你变狗就是班主任变狗,你想当狗?”徐然问。
宋星阳寻思狗又有什么错,狗只是单纯的干饭狗而已,不过出于愧疚心他还是妥协了,“好吧,那不听课,干什么?”
徐然想了想,从裤兜里掏出几枚硬币说,“我教你算卦。”
宋星阳是个坚定不移的唯物主义者,这体现在他从小思想与政治就学的很好,在马克思主义光环笼罩下,谢绝一切牛鬼蛇神。
当班上女生沉溺于星座配对的时候,他不屑一顾地表示那都是含糊其辞引人代入的把戏,由此错过了很多爱情。
“……你还信这个啊?”宋星阳问。
徐然择出三枚看起来不错的硬币,其他的收进口袋里,间歇回答:“手相面相,称骨算命,龙脉风水,我都研究过。”
后来宋星阳才知道,是因为隔壁班有人有一阵买了很多这种书,他无聊就去借着看了。
宋星阳是个很好的人,他一般不会当面拆台,更何况对方是徐然,所以纵使他心里在想走近科学,但脸上还是保持了笑容回答,“好吧,怎么弄?”
徐然进行了很长一段时间的讲解,主要内容在于硬币和卦象的联系,讲不清楚的地方徐然还画了个图。
宋星阳心想,你有这功夫早就年级第一了啊!
勉强学习了一阵之后,徐然把硬币拢进掌心里。
“我给你测一测吧,你想算什么?”
宋星阳撑着脑袋想,随口道:“爱情吧。”
徐然瞅了他一眼,用一种似笑非笑的表情呦了一声,慢悠悠贱兮兮的说:“你知道从心理学上来说,询问爱情的人通常不是有强烈的爱情渴望,就是有了明确的爱情目标吗?”
宋星阳说:“说实话,就看我们两个这么无聊都不听课的份上,学业成败一目了然。除了学业,我不就剩爱情能问了吗?不然你给我算算彩票号码?”
徐然不置可否,把三枚硬币塞进宋星阳手中让他摇一摇掷出来。
徐然说:“你在学校挺受欢迎的,上次还有学妹要递情书,甚至给我三瓶可乐做报酬。”
宋星阳掷出硬币,“给你递情书的还说事成之后请我吃火锅呢。”
“原来你不喜欢吃火锅。”徐然看了看硬币,记出上卦,又把硬币递给宋星阳让他继续扔。
“谁说我不喜欢?”宋星阳再扔了一次。
“我一封情书都没见过,不是你不喜欢吃火锅还能是什么。”徐然又记了下卦,拿起来来回看了一眼,没直接跟宋星阳说卦象,而是莫名地先审视了宋星阳一番。
“你有喜欢的人。”徐然用的是肯定句。
宋星阳眨眨眼:“这也能看出来?”
“不能,我诈你的。”徐然笑起来,慢悠悠地把硬币拢起来收好,“离为火卦,很快就会有结果,安心等待。”
“哦。”宋星阳撑着脑袋点头,然后趴回自己的位置上,过了一会儿他又扭过头来欲言又止的望着徐然。
徐然正在用便签纸叠千纸鹤,垂着眼睛:“怎么?怀疑中国古老智慧啊?”
“没,哪敢。”宋星阳笑了笑。
下课铃响了。
宋星阳懒洋洋地坐起来,把英语卷子换下去,眼睛转了转又看向徐然,徐然手心里小小的浅黄色千纸鹤刚成型。
“送你。”徐然张着手递过去,千纸鹤在他掌心摇摇晃晃。
“啊?”宋星阳眨眨眼,忍不住笑出声。
宋星阳把千纸鹤拈在手心里,不得不说徐然的手太巧了,好像什么东西都能在他手里翻出花来。
“周末出去玩儿吗,最近有新的店。”徐然问他。
“去啊,你叫我,那肯定去。”
离为火卦,恋爱顺利。
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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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回音壁
1、
“所以,这是一个以东方的神秘力量为主题的世界?”
阿历克斯,一位年轻的超级英雄,未来电磁科技的使用者,向他的同伴——或者说他的首领——提问。
“理论上是这样。”他的首领,一个外表看起来不超过大学生年龄的大男孩,看向四周。“可是……”
“你好像有点困惑。”米亚略带嘲讽地说道。她是一位女巫,大多数情况下都拥有搅乱整个世界——并非文明或社会而是字面意义上的世界——的能力,但在这里却感到了一丝不安。
“如果你的时空转移出现了问题,那……”另一名同伴响悟惴惴不安地说道。响悟是一名东方的斩鬼者,虽然体系不同,但对这个世界本该是什么样子似乎有一点认识。
首领沉默地用手指在眼前虚划,似乎在操作一个别人看不见的交互界面。几位同伴都暂时闭上了嘴。最后,首领用手一拂,关闭了眼前的某种东西,下了结论:
“也许这个时空坐标有点问题,我们本该进入标准的【青城】仙侠世界,却来到了一个……魔改的平行宇宙。“
”平行宇宙……我知道那种东西。“阿历克斯迟疑道,“不过,这和我知道的平行宇宙有点不同。”
“也许这是一份邀请函。”首领点点头,加重语气,“我找到的时空坐标都有一定的偶然性,但这一份……也许是被刻意送到我面前的。”
“无论如何,我们应该……去那个最破坏画风的地方去看看。”
首领抬起头,看向那个让整个世界的画风变得与众不同的东西。
一座哥特式的城堡建筑,非常恶俗地用纯黄金打造。
2、
进入建筑的过程非常简单。这座城堡外没有任何看守或阻碍,城堡中倒是有很多敌人,但首领的同伴们都拥有各自世界的顶级战斗力,这些敌人连成为对手的资格都没有。
然而,首领的表情越来越凝重。
“太空殖民型的集群生物、柴油朋克背景的内燃机改造人战士、病毒变异型的战斗生物、黑巫术制造的亡灵……刚才那是阴阳师的式神吗?”
他喃喃地计算着遇到的敌人种类。
“我对阴阳术不太熟悉,在我们那里阴阳师只是骗子的一种。”响悟用袖子擦着刀上的血,“不过这些纸人看起来并不是法术,可能是超能力的一种。”
“很像是某种精神感应系的超能力。”阿历克斯一面肯定响悟的说法,一面迎向新的敌人,“那些看起来像鬼魂的,是某种等离子体生物?”
首领皱起眉头:“看来,敌人的真面目已经确定了。”
阿历克斯和米亚已经联手消灭了新出现的敌人,而此时,最后一扇门已经出现在他们面前。城堡的主人就在那里——几人的心中如此确认着。
3、
“请不要将我擅自认为是你们的敌人。‘诸天行者’。”
进入那扇门,这是首领听到的第一句话。
这是一个舞厅般巨大的圆形空间,在高耸的穹顶之上有一个柔和的发光体,目测直径约两米的白色光球。四面墙壁上等间隔地分布着二十扇小门。说话的人就站在光球的正下方,那是一个相貌平平的中年人,唯一引人注目的,是他身前插在地上的、长度超过两米的巨大战刀。
“你叫我什么?”首领迷惑地问道。
“诸天行者,那是你的身份,就如轮回者是我的身份。”中年人淡淡地说道。
“轮回者?”听到这个似曾相识的名词,首领皱起了眉,“你和我一样有来往于各个世界的……能力?”
他险些把“系统”这个词说出口。
“一样,也不一样。”中年人平淡地说道,“在无限多的盒子世界之中,有无限的生命诞生。你该不会以为你是特殊的吧。只不过,【我们】和【你们】相遇的可能性太小了,若不是我发出邀请函,你和我,你和你的同类,在无限的时光中恐怕也很难相遇。”
“所以那个时空坐标真的有问题。”诸天行者肯定道,“你把人叫来是有什么事?你看中了诸世界的资源,还是什么?”
“资源?在无限中这没有意义。”中年人笑了,“看到【主神】,你还是什么都没有想到吗?”
诸天行者再次露出困惑的表情,不过没有回答,中年人点点头:“是这种设定啊。”
“你在说什么?”诸天行者有些不快地反问。
“曾几何时,诸世界的流浪者全部以【主神】的名义被召集,以小队的形式在盒子世界之间征伐、战斗。”中年人自顾自地说下去,“然而,不知从什么时候起,不再有新的【轮回者】产生了。新一代的流浪者成为了【诸天行者】,孤身一人遍历平行宇宙,打造自己的帝国……而【主神】这里不再有新血加入,只有那些旧有的队伍,日复一日进行着毫无意义的团战。我是最后的胜利者,然而,这一切似乎仍旧没有什么意义。”
他笑了笑,点起一根烟,深吸了一口,“我请你来,只是想让你见证一个终结。”
4、
诸天行者似乎明白了中年人想做什么,他张了张嘴,却没有说话。
中年人却伸手向门外,做了一个“请”的姿势。
“诸天行者的发展仍在壮大,但新的后继者已经诞生。请小心些,你们……已经不再是【黄金的这一代】。”
仿佛应和着他的声音一样,有一个略显稚嫩地声音从诸天行者及同伴的背后传来:
“真麻烦,你们要吵架,能不能找一个没有生命的世界去吵?不要把我的家园弄得乱七八糟。”
众人本能地回头,看到一个修仙者打扮的少年大大方方地走了进来。他腰间挂着上品的飞剑,穿着紫色法衣,英武非常。然而,引人注意的并不是他,而是他身后的那些人。、
那是形貌、打扮毫无统一感的一群人,有身着儒衫却拿着巨斧的,有穿着道袍却捧着蛊虫的,有上半身铁甲下半身长裙的,引人注目的是他们的头顶,无一不顶着红蓝两条长条图案。
这群人共有40人之多。
中年人淡然一笑,将手在空中虚握。
光球熄灭了,来自“轮回者”世代的一切陷入了黑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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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眠春山
“清水,你在看什么?”
水滴叮铃一声滴落,在空气中荡开涟漪。
“天花板上有眼睛,爸爸。”
父亲眯眼抬头,老宅高远的天花板悬在人力难及的地界,倒映在他眼里影影绰绰。他揣摩后道:“那是天花板的木纹吧,别怕。”
清水没有怕。不仅没有,他感到一种久违而熟悉的、正被注视的感觉。它内敛温厚,笃定有力,穿透过种种世俗附着的外壳,只看着他一人,令他想起爷爷的目光。而今,只能轮到他去注视病榻上的爷爷。家族祖辈多不长寿,似乎也易得急病,爷爷不够幸运,没能例外。
爷爷回光返照之际,朦胧地望向他,半晌终于在虚空中捉住他的轮廓。他似笑似恸,脸上浮现一瞬难言的挣扎,最后只给了他向来明朗爱怜的笑。爷爷睡在白布下,绿荫投在雪白上,葱茏斑驳,他像化作林木与雪霰的一部分。那双筋脉虬结的手,已不能强劲暖热地回握他,只如被白雪覆盖的岩石。栏外庭院青叶簌簌纷落,清风卷走他的呼息。大人们的恸哭声里,庭院似有游鱼甩尾破水跃出,风打林木,雨浇芳菲,狂风乱起,他惊望去,恍惚被某种游涎窗外的巨大而无形之物吻过。
父亲攥住自己手的掌心哀苦颤抖,他慢慢回握,决定不说出口,就让它跟天花板上确实存在的眼睛一样,化作孩童秘密,埋入爷爷的棺柩中。
***
清水刚从车上下来,就被探出宅子院墙外丰茂冠叶的落花砸了一记。小时候,爷爷经常带他收集这些落花,晒干,熬成黏稠清甜的糖浆。十多年过去,他被时间推着,从一个懵懂无力的小孩,变成备受瞩目、年轻有为的医生。溢美之词如城市霓虹,洒满他左右他人生死的前路。他回头看来时推他向前的洪流,看见那个小孩赤脚站在潮水中,挽着袖,只试图打捞起爷爷涣散的笑脸。他忍不住,向那小孩走去。
于是恍惚便应下父亲的请求,回到这处自爷爷病故后,便举家匆匆离开,未再折返的宽阔庭宅。
老宅大抵有定期请人打扫表面,加之山林披覆,无多落尘。他脱了皮鞋和西装外套,只着白衫,赤脚坐在爷爷曾坐的廊下。他本以为比起多愁善感的父亲,他能更游刃有余处理这充满回忆的家宅。接待完那些看房的富商和律师,手边摞着薄薄的产权文书。经年累月,共历的生活,怦然欢欣的笑语,被压缩在几张白纸,只待举手向世间抛出。听父亲说,此地或待商人开放成森林公园景点,或被哪家相中的富人承接改建别墅。他旋转手中那朵砸到头的花,压在那叠文件上,起身向宅子深处走去。
甚少有人踏足的宅子背面二楼,昏晦暗沉的木楼梯上蛛网缠结,老阶梯认出他的脚步,吱呀欢迎。电源许久未通,他从储物间翻出那盏熟悉的油灯点起,提着向上。
副厅,书房,藏书间,渐深入而渐昏惑,层叠摞满长辈遗留未清的书籍。书过于庞然沉重,举家离开时仓促,只得被集体遗留在此发霉。他饶有兴致,端详架子,从古籍到儿童字典,手指从书脊划过,抽出一本儿时热爱的故事集,信手翻来。他的涂鸦,爷爷的脚注,像拨得他心痒的线,左布右散。他追逐爷爷那些龙飞凤舞的线翻下去,直至翻出了一朵白花。
他记得他对它的爱不释手,因是他和爷爷去收集,他还兴奋观看爷爷将它制成干花标本的全过程,爷爷巧手细腻有序,他频频捣乱,只换来爷爷爽朗的大笑和挠他咯吱窝,乱成一团,房间下起纷飞的花瓣雪。他捻着那朵白花沉默,继而像着了魔,飞快翻阅那些厚书,追寻散落人间的花踪,在模糊记忆里拾遗。地板上摞起书山,他坐在书山里,像藏身世上最安全的孤堡,安身暖黄灯芒守罩的三寸之地,罔顾此地不久将来,将永不再属于他们。
白绒,暖红,桃粉,湛蓝,他把数不尽的花瓣与花签并排在橙黄灯影下,如一地熠熠生辉的透明宝石。他从专注拾花,到逐渐发现,手中书次序和种类的演变,并非混乱无章,而是在书架上循序更进,像由花布成一条晶莹蜿蜒的暗线,作无形指尖,牵搭他的手掌,指引后来人深入无言的叙述。他翻开花线暗指的那本古籍时动作过大,风掠过,灯芯忽闪动摇。那朵像血,沉盈泛红的花,安静地躺在他们家族秘密中间。
……千百年来,山峦野地,灵沛河川途径之城镇,引魑魅魍魉盛行,哀鸿遍野,民不聊生。有宗族一支,奋勇而出,镇压魍魉,庇佑凡世,化朗天长地,守一方水土,护风平浪静。镇守山河的义士,成为口齿相传的神话英雄,淡去名姓踪迹。只意志经由宗族血脉,代代相传,秉非凡能力与天赋使命,慧眼看破世外世天外天,纵和平年代也顶天立地……诸般家谱地志上,冥冥中镇守一方的英雄名姓,罗列其中。
他手指触碰那些听闻过的祖辈名字,灯火下,它们仿佛随手指呼唤苏醒,忽闪跳跃。他抚过那些隐动的字线,白纸黑字上,忽而生出无数纹路盘绕的眼。他吓一跳,定睛看去,那无数眼,编织成一张斑驳的网,如光透过木头缝漏下影子那般,游移出白纸和他的视线。他忽然意识到什么,抬头看去,是它……儿时见过的,天花板上的木纹眼睛。它呈大片斑纹状,沉默移动,影子却被灯芒捕捉,投在纸上。
他喜出望外,像所有时过境迁后,抓住从同样的过去踱来的人,踉跄起身,撞翻书堆,跌撞向它奔去。它比他更熟稔宅中每一分寸,像活在墙壁上,安静游涎蔓延,浮现又消散,自他手中灯光所及处逐渐褪去。
它知道什么吗,为何突然出现,是……为了看我一眼吗?用像爷爷那样,温存无言的注视?
直到坐车离开那片山林,重归繁华城市,这个忽生的荒谬念头,仍像水中涟漪,击出回响。
打那之后,每逢假日,清水便常以收拾老宅家务和接待看房人的借口,开上一两个钟头的车往老宅跑。叶繁枝茂,庭院澄明,雨露顺青翠林叶滴落到他刚打扫过的院子水塘。他每每想起爷爷去世那天,听到的游鱼出水的响动,虽已印象模糊庭院里究竟有无养鱼。那种种古籍上记载,此地灵力充沛,生灵丰茂,他难辨真假,只觉坐于廊上听雨,钻在霉味淡淡的房间,看那些古籍记载的家族镇妖伏魔往事,是他二十多年未曾觉悟的安宁平定,精神丰沛,以致记起许多初心与往事。只是在他平静的孤足里,那斑纹未曾再现。这份俗世外的小憩,仿佛感染到了他的医职生涯,心性技艺精进,治愈的疑难病例与日俱增,也备受病人青睐与学界关注。
爷爷是英雄吗?自豪的暖烫与一丝微妙怪异萦绕心头,促使他在自问中迈得更深更远。
“周日要不要一起出去玩?”他的同事兼好友问他。
“你们好好放松吧,我去的话你们可玩不开。”
“就知道你,又是要回老家去收拾吧,你也别过得太苦行僧了,偶尔也享受年轻人的人生嘛。”
“这次真不是,我只是一直在想着,下周那个病人……”
说到那个病人,好友脸色也凝重了起来。本来那样的绝症,一旦得病,撒手人寰也不过短短光景。他对此印象深刻,因为爷爷便是得了这个病。说到底他还是因为这个病想当的医生。爷爷平日向来健康硬朗,去世前不久依旧上窜下跳带他爬山摘野果,但也没扛过去。他想过自己当医生,总有一天要亲自面对同样的病例,只是没想到来得这么快。
二十年前,和现在的医疗技术水平相比,他会有一线生机吗?清水突然生出去翻出爷爷当年的病历和检查报告的冲动。是把这个病人当成那人来医治吗,说不清是否有这私心。他像对着缥缈未知证明,若能成功,也想让当年的爷爷看,他如今已有从生死之河里打捞的能力。
***
黎明温凉树影漫过玻璃窗,投下一室青碧寒凉。茶几上烟灰缸里盛满溢出的烟头,白烟在青色下幽浮缭散。清水按揉太阳穴,掐着脑袋,西装外套被皱巴巴扔到某边角,对着摊在茶几上的几份病历和体检报告抱住头。他一度怀疑,再三确认他动用人脉,大费周章寻到的这份爷爷的病历是否弄错了人,翻来覆去研究了通宵,苍白天光逐渐扩散,孕育他心中猛跳的不安。
那份体检进行的日期,是爷爷去世的前一天。完全健康,所有指标均正常,甚至比如今大多亚健康的年轻人都更强健活力。本来当年他也才不到六十,性格颇有年轻气盛的无龄感,时常被人误会是自己父亲。清水抽着最后一根烟,回想当初在他去世后离开老宅,父辈匆忙得不像伤心过度的避开,更像紧急的逃离。
不论父亲是否被所谓爷爷的“病故”蒙在鼓底,老宅对于父亲就像陈年旧疤,揭开或拆穿的痛只令他更沧桑几分。他把烟摁灭,徐徐白烟吹过他垂落前发。他要找那个留在老宅至今的眼睛,他笃定只有它不会说谎。
他又回到老宅,翻阅了几本记载除魔英雄名讳的书籍,却似乎没见着上次有大概印象的几个名字。他在宅子里兜兜转转,重回到当初和那斑纹对上眼之地。他抚摸脚下榻榻米,想象爷爷躺在这里时的体温。这太难模拟,于是他用爷爷当初去世时的体态躺下。
推拉门外鸟雀啁啾,水风树海摇曳,他躺在了自然山色间。对已故之人的疑问,要如何才能得到回应,他多想能直接在此地破开时空,询问躺在身边的爷爷。
他们家族没有祭祖扫墓、请先祖回家吃饭的风俗习惯,他也无从有机会在心里祷念发问。说起来,他们家究竟为何不曾祭拜先祖?分明把先祖的名字都一一记载列罗……
先祖的名字,都有什么?
他猛地一弹挺,发现自己仍躺在地上。
可酸痛提醒他,他是摔下来的。从现实的卧室,或从人间,落入此地。
清水缓缓起身,转头环顾。起居室一片红光泛滥。推拉门外,山色消弭殆尽,只余无尽宙域般生怖幽暗。他抬头望向起居室的落地镜,镜中自己身后,也有一面相同的落地镜。它们错落相照,将自己夹在无限延伸的回廊中。
廊道似神社石阶,昏晦深邃,不详的血红光侵染漫散。压抑迫使他挣扎起身,开始向廊道前方行进,每前进一步,便有泛红灯笼从空中隐现,高悬,似幽灵飘浮吊挂上廊道两端的橼木,隐约照亮他脚下的路。他越走,灯笼越多,挨挨挤挤,密密麻麻,最终如一个个鼓拥层叠的血泡,无数萤红满月,挂满他头顶,他前路。
红光大绽,他终于能看清灯笼那些糙纸上暗沉纹路般的,竟是细小如蚁的字。是名字。凌空上悬于血河,亿万计的人名。他认出其中百十来个古籍记载中先祖的姓名,他们挨列在一处,布满了漫漫长灯中的一方位置。更多的宗氏、部族人名,绵延开去,与其说陈列英雄丰功伟绩,更像受难的魂灵,不存生平,无有来去,被挂在这个前后左右皆不着调的独寂时空。他惊觉长廊仿佛一道狭窄的血红长舌,它延伸到远方的根部,是以人类镌刻本能猛烈欲逃的,恐怖与极恶的朦胧深渊。一个个灯笼,承载亿万祭品,源源不断向深渊极缓慢地滑去。快停下来!他惊慌失措,向挂着他先祖名字的那片灯笼奔去,它们却如幽幽荡荡的天边月,够不着万一。他分明看到近在咫尺,一盏灯笼上明晃晃的,是他爷爷的名字。
巨大的悲怆和不祥击穿了他,他拼命在长廊中狂奔,伸长手臂,向上抓那盏灯,指尖勾拨,那灯笼也像留有依恋似的,在他指腹打了个旋,沉默地晃远了。远方深渊中的神明和恶鬼缓缓睁开眼,四面八方凝视这枚摸爬滚打、不自量力的尘埃,一只巨手压顶罩来,仿佛要连着他头顶的灯笼群,一并捏碎——
他大叫一声,狠狠砸摔回现实。他仍躺在空旷安宁的起居室,可浑身剧痛,提醒他何为真何为虚。门外鸟鸣进不了他嗡嗡耳际,他感觉脑袋一片温热,一摸鼻子耳朵,涌出一道道血。
斑纹在他头顶天花板缓缓游移,即使它实际上做不到,也像竭力渗入扭曲的巨大压迫中,将他温柔地包裹。
***
清水从昏沉中被好友唤醒时,眼角还挂着汹涌的泪。
办公室外人潮熙熙攘攘,谈笑声隐隐传来。他抱着头,浑身发冷,蜷缩在办公椅上,医院窗外仿佛有庞大的斑纹缓缓挪行,它孤独,无害,凝视着无所遁形的他。难道这片土地上被庇护着的人们,都看不到吗,那个无处可去,凝结了成千上万对人间的眷恋的庞然巨物?
自那场大梦后,他时常混淆现实和幻境。或许,是见过另一端无法忽视的世界,现实便只成了其中微不足道的一层。他竭力做好现实中医生的身份,站上手术台,便像抛却众念的精准机器。可工作更像逃避与麻痹的药剂,就像当年父亲带全家人离开了那片土地的举动一样。他这台机器,感知到了另一系统的渗透,已无法再依靠现实层面的硬件运作了。
“我打算辞职了。”他对将约他出来谈心的好友说。
好友沉默,他也已猜到了这一天。“我不知道这阵子发生了什么,在我看来,你好像要和人世间告别了。”
“要不试试留下来?你甚至成功救了那个病人,这件事都传遍了,如果是我主刀的手术,我这辈子都不亏了。或许还有更多你能救的人呢?”
“好医生有很多,你是我见过最好的医生之一,他们同样拥有你。”清水说道。“有些事,是不得不只有我去做的。”
“是必须抛弃所有你奋斗到现在的东西,不惜一切的事吗?”
好友拥抱住他,他的手臂箍住清水的背,发狠且颤抖,他感到肩膀被濡湿。
“如果是你想要的,我祝福你能得到它。只希望这辈子还能再见到你一次。”
他笑了,为最后在人间所得的这一份痛苦的纵容和理解。
***
“我见到爷爷了。”清水平静地对父亲说。
男人猛站起身,又缓缓瘫倒在沙发,像精气神全被抽走。“你去过那个传说中的地界了?”
“大概是吧。我看到他们的,好多人的名字,被一串串吊起来,没法脱身。”
“那是统统变成了孤魂野鬼,只得终日游荡,不得转世投胎。”父亲咬牙切齿,“镇守一方的英雄,真好听……他们就是被选中去安抚鬼神的祭品!灵力越强,越美味,那些吃人不吐骨头的鬼神就更满意,自然给人世间更多的庇护。什么体弱短寿,他们都是被活活抽走了命的……”他逐渐哽咽。
甚至还被地记在不可道也的花名册上,这算是上天莫大的肯定吗?他走向父亲,学着爷爷拍抚他的背。
“只有遗传了能力的人,才能看穿阴阳,舍身献命。我看不见那些魑魅魍魉,只学了理论皮毛。你爷爷他,本应是最有本事,最健康长命的人,谁死了都轮不到那个活蹦乱跳的妖精。就算这样,他还是被惦记上了,他拿命同鬼神签了家族脱离生祭的契约,换了我们能平平安安,远远走掉。”
“爷爷许的条件,远不止这些吧。”他轻声道。“我在那个让人密集恐惧的地方,一眼认出了爷爷的灯笼。因为他和别人的格外不一样。看上去就像,他不该属于其中,他是代替别的灯笼来的。”
“我本来才该是那个灯笼。”
“别瞎说!”父亲颤声道。
“我从小就能看到那些东西,如今长大,能力丝毫未减,甚至能去到那个地方。我猜我才是‘天赋使命’的祭品。爷爷替我受罪了。”他蹲下,抬头看着父亲,“你还记得,我说过家里天花板那眼睛吗?我查找了典籍记载,那该算是天道网开一面吗?不得转世,逐渐无人惦记,却能化作最熟悉思念之地的一块斑纹,做无力的,只能守望后人的眼睛。更何况代人消受者,违天逆道,下场肯定不会好。”
“魂飞魄散,一干二净……”父亲把脸埋进双掌,“他甚至连颗嵌在天花板的眼睛都当不了。”
“他可以。”清水双手捧着父亲的脸,笃定地盯着他,“只要同血脉中灵力鼎盛之辈,甘化成桥梁,以身造门,故人便能乘风归来……”
“你不能去!我求你了……”清水的指缝被父亲的泪水盈满,“别去做……做那种人不人鬼不鬼,六道都不认的镇物。”他知道,哪怕父亲有丝毫灵力,必会自己去当这座桥,可他能力所及,只能是带了家人脱离诅咒逃走。而如今父亲的手,也竭力伸到了尽头,即将拽不住回头往火坑里跳的他。
“你是怎么知道这些?”父亲面无人色,“难道是他有意……”
“不,爷爷只留下了逗小孩玩的花签,让我看了那些人的名字,告诉我逝去的人们是英雄。命都没了还想让我怀着天真的希望,一无所知地过日子。可那些书本上的名字在慢慢减少。他们在人间的痕迹都会逐渐消失,不仅关于他们的记忆,甚至文字都不会留下。”
“我不能不做,我欠他的。爷爷的灯笼,破破烂烂,还快灭掉了。”他揩掉父亲的眼泪,抵住他额头。“这不是永别,你随时可以回家来看我,说不定到了那时候,我努把力,你也能看见爷爷了。”
***
“郝风,你在看什么?”
“那棵树那边有个小哥哥。”
家长看向那庭院遮天蔽日的茂密森木,变了脸色,直说他眼花了,拉了他就走。郝风频频回头,纳闷明明就在那,哥哥还在冲这边摆手笑呢。
他趁外面大人们忙着讨论房子什么的事情,没留意他,又偷溜回庭院。那个人的微笑勾起了他一丝暖热的好奇,他拨枝穿棘,簌簌踏叶,往丰茂灌木的深处矮身钻去——
他猝不及防穿过一幕平静水帘。他惊异张望,整座宅子笼在长方体状的水帘中,从外看去只是沉寂的森木丛林,他却恍惚像踏入了一方庞然的立体的水中。而恍惚,是因为他在其中干爽且正常地行走呼吸,雀鸣轻灵入耳,树海澄风穿林打叶,同时却有莹莹白鱼从身边摆尾甩过。奇形怪状的鱼群浮空滑行,游刃有余,吞吐水露,他像和别的世界的鱼群交叉共存。他望向水帘,外头的人声或山色影影绰绰,水帘像幕模糊的镜,只倒映庭宅内里光线漫涎的波痕、游鱼与绵亘森落。从外头看宅子宽敞,但也绝非置身其中所感知这样,纵深绵亘无穷,像无限空间时代的交错和凝聚,纵使他年幼,有无限想象,也隐约觉出这并非人间所有的奇景。
清风拂乱他额发,那个坐在回廊下的男人望向他,那目光像风送来另一世的祝福,温悦平和,郝风一时分不清他是属于这边的,还是鱼那边的,或者是山外有山,光怪陆离,更不可思议的无垠天地……
他迟疑,想开口,又莫名红了脸,平日肆无忌惮的小孩,也怕惊扰颠倒幻梦。那人向他做了个侧耳倾听的动作,他凝神听去,望去。澄碧青海,翻涌腾跃潮浪,澄金日曦,满庭粼粼闪烁,林叶丰涌,如碧青鸟羽蓬勃细碎,光箔潋滟。他低头看向脚,仿佛踩在了无形澄澈波流中,温润晃荡。
脚下水面上,忽而游移过巨大的斑纹,郝风猛抬头一看,庭院白墙廊柱上,粼粼波光筑成一条漫长巨大的游龙,像莹亮光斑悠游穿梭,斑纹仅是龙身上无尽鳞片一角。每一片光斑组成的龙鳞熠熠烁烁,他感受到这条游光戏影的龙身上,涌来庞然而涓流绵长的情感,欢欣自由。刹那间,似有游行的人群队伍,衣裾逸飞,长河中渡来,同他擦肩而过,他们眉目甚至与自己有几分神似。
白龙亲吻那男人的肩膀,衣角,从他身侧漫游穿过。他平静而温淡,看着它微笑,直到它身上某块金色鳞片,轻碰过他鬓角,他眼见从惊愕,到欣喜若狂,露出悲喜交集的神色。庭院白金粼粼,青翠欲滴,水色烂漫动荡,那男人,朝着那条龙消散的方向,向庭院葱茏深处奔去。
完
备注:结尾段原本想写主角第一视角,但显得有些神魂尽丧的失智和绝望。最后用了亲戚小孩的第三人称,还能发散点年下故事的希望和救赎向……
评论要求:笑语
作者:魇
张樱的室友是个女鬼。
好吧,与其说张樱的室友是个女鬼,不如说是张樱成了女鬼的室友。通俗点解释,那就是张樱刚租到手的一室一厅是个凶宅,里面有个自称“祝盈”的年轻女鬼。
张樱并没觉得住凶宅有什么问题,比起鬼,穷更可怕。再说祝盈虽然沉默寡言,平时都躲在厚重的白雾中宛如一个随风飘荡的蚕茧,但到底还是肯沟通的,更没有想加害张樱的意思。一人一鬼遵循默认的室友礼仪和平相处,倒也不失为新时代的阴阳调和。
自打搬进来张樱就发现,人是没访客,鬼倒是夜夜有鬼来找。不过这找鬼来的鬼倒也没让张樱觉得不自在,因为那是张樱过世的二大爷。二大爷生前是好人,死后因此成了鬼差。虽说是吃公家饭旱涝保收,但遇到难缠的对象也是棘手,绩效因此降低不说,加班费更是一分也没有。
祝盈就是那个难缠的。
二大爷天天来劝祝盈去地府报道,祝盈只说世上孤魂野鬼那么多,为何你只盯着我一个。二大爷苦着脸继续说我可不是得管你,你在我负责的片区。祝盈说那我的情况你也了解,总之梁山不出现在我面前我不走。二大爷继续苦着脸说那什么梁山也不是我片区的……一开始张樱搬着小板凳拿着薯片蹲在客厅墙角听两人聊天,试图从零星片段里拼凑出一段完整的前尘往事。过了几天有点儿烦,又过了几天,她一咬牙下单了一款三千块的降噪耳机。
某天张樱熬夜改稿,忽然眼前白影一闪,抬头发现祝盈站在眼前,脸附近的白雾散开一点,一副想聊聊的样子。张樱摘了耳机环顾一圈,才发现二大爷没来。
“来了,又走了,二十一楼有个老头要接走,没顾得上管我。”祝盈说。
“啊。”张樱回答。
“我想请你帮我找梁山。”祝盈开门见山。
张樱一愣,随即打开笔记本,摆出开会的阵仗打算开始记录。
“我和他一见钟情,当时我就知道我们之间会很坎坷,就像梁山伯和祝英台,但我们注定会在一起的,就像梁山伯和祝英台。”祝盈说,“我们感情确实好,但一直磕磕绊绊,就算没有马文才,也有各种阻拦和压力……”
张樱一时不知道在纸上写什么,只能看着祝盈一个鬼表演。
“后来我确诊了绝症,梁山决定跟我一同赴死。可我跳楼之后回到这里,却发现他的人也不在,魂也不在。”
“身高体型外貌特征?”张樱一个忍不住,张嘴问祝盈。
“梁山很高,很帅。”祝盈说,“他真的像梁山伯一样……”
“工作单位?”张樱只能换个角度。
“不知道。”
“那亲朋好友的联系方式?”
“记不得。”
张樱沉默了。
“我也觉得我不该一直呆在这里,所以想拜托你去找他。”祝盈说,“毕竟祝英台应该跟梁山伯在一起,而不是一个女人。”
张樱想,如果能凶宅闹人,她确实很想闹一下。“我尽量帮你找。”她随口敷衍着,“你为什么不去找二大——鬼差帮忙呢?”
“我怕梁山吃醋。”
张樱一口口水没咽好,差点呛到。二大爷是肝癌没的,享年八十七岁。她正咳嗽,忽然见到阳台上飘下一个二大爷,两手一手攥着一个魂魄。
“二大爷。”张樱起立鞠躬。
“哼。”祝盈一扭头,用后背对着鬼差。
“你看看这是谁?”二大爷双手高举,俩魂魄像风筝一样飘了起来。
张樱仔细打量,两个魂魄一老一少,都是男人。年轻的她不认识,年老的她有印象。有一次她出门取快递结果把自己反锁到门外,只能给有备用钥匙的朋友打电话求援。打完电话后发现手机只剩下百分之三的电,于是就蹲在楼梯口。接着这位大爷就出现了,也在楼梯口蹲下来,摸出烟点上火开始嘬,想必是被大娘嫌弃味道重赶出家门才能抽。两人一人一边,宛如楼梯口的镇兽。
“是肺癌没的吗?”张樱指着老头问二大爷。
“是——不是!”
“到底是不是啊?”张樱说。
“这个,这个。”二大爷挥舞着年轻风筝,“哎那谁,祝英台!”
祝盈没好气地扭过身来,忽然惊呼一声:“梁山!”
年轻风筝没反应,二大爷使劲晃晃他,又挡开扑过去的祝盈。“闺女,他根本不叫梁山呐。”
祝盈停了下来。
“哎,或者说,他不止叫梁山。”二大爷说。“如果姑娘姓朱,他就叫罗密欧;如果姑娘姓崔,他就叫张生。”
祝盈身边的白雾更浓了一点儿。
“他就是个四处吃软饭的,亏你还对他念念不忘,姑娘,傻啊!你跳了楼,他扭头就跑,结果撞到这位大爷的侄女,又吃上了新鲜软饭。今天我来带这大爷走,发现这人跟你有些姻缘,又因为他已经在我的片区里了,就赶紧带来给你看看。”
祝盈没说话。
“姑娘,跟我走吧,为这种人不值得。”二大爷说,“你也没造什么孽,下辈子肯定能投个好胎。”
祝盈走向“梁山”,身上的白雾散开了一点。二大爷识趣地把魂魄放下,揪着老头和张樱站在一起。二鬼一人看着祝盈身边的白雾把他们包裹在一起,然后再散开,两只蝴蝶飞了出来,一闪,消失了。
“哎。”二大爷拍了拍脑门。
“这……这是……”张樱看着二大爷。
“大仇得报,走的快速通道。”二大爷说。“就是个形式罢了,化成蚂蚱也一样是快速通道。”
张樱开始找薯片和小板凳。
“这姑娘当初想积极治疗,但男人不停劝她自杀,自己也一起死,两人化蝶做来世夫妻。”二大爷说,“姑娘跳楼之后,男人带着她确诊时拿到的保险金就跑了,之后又勾搭上别家闺女。”
张樱有点反胃,这都什么纯情少女和渣男的糟烂事。
“不管怎么说这事儿算解决了,你家也不是凶宅了。樱樱啊,自己照顾好自己,等你走的时候二大爷来接你。”
张樱赶紧放下薯片恭送二大爷。
之后张樱把这件事整理了一下,编成故事投了稿。稿件未被采纳,回执里表示这种故事太不正能量,不适合刊登发表。
张樱懒得修改,发在自己博客上。过了几天有留言说,这爱情故事写得真好,死了都要爱,嗑死我了。
备注:我错了,我应该少刷点微博多看书(磕头声
作者:舞舞舞舞舞舞舞
2.齐安托托与岩糖洞窟
齐安托托醒来时,他身边围了一群人。
他们都是齐安托托没见过的面相,脸是煤黑色的,衣服也是煤黑色的。齐安托托吓了一跳,某个词语差点脱口而出,但是他忍住了,毕竟这词要真溜出了口,那今晚回到家的自己恐怕就是被烤熟的了。
“那,那个,你们是,是井下?”
“这里是下面,你是从上面掉下来的。”
回答齐安托托的是他之前听到的尖尖的声音。这是一个和齐安托托差不多高,但却瘦得似根棍子的男孩。
男孩说齐安托托被井绳缠着脚,从上面掉了下来,正式因为脚被绳子缠着,齐安托托没有摔死,而是在跌进水里淹死之前,被绳子拉在了半空中。那男孩见人掉下来,立刻喊来了其他大人,才把齐安托托救了下来。
“你们……救了我?”
自己的命居然是这些人救的,他们可能对自己做过人工呼吸?可能对自己动手动脚?齐安托托有点恶心,他摸了摸自己的衣袋,里面空空如也,对哦,他溜出来的时候什么都没带,本来就没有什么能被偷走的东西。但他还是不相信这些看起来很脏的人,他们看起来很穷,不像是有钱去医院买药的人,所谓的“救”自己,肯定也不是请了个医生来给自己看病。
“说不上救,其实你也没受什么伤,每块骨头肉完好无损,也没有拉伤。”另一个人说。
“什么没受伤,我每一块骨头都在痛!”齐安托托气得想叫,但他不敢当着这么多人的面说,他怕说错话被活活打死,踌躇之际,他的肚子先一步做出了反应。
“咕咕咕——”
这次的咕咕拧了齐安托托的肠子,他不但饿,还痛,随便动哪块骨头都会痛。
“你是不是饿了?”说着那尖声男孩麻溜地站起来挤出人群,不一会,他拿来了一块散发着番茄奶油香味的硬块,“这是刚来的,我们都还没吃过呢。”
人群有点骚动,看来他们不是很乐意把食物让人外人。
井下灯光昏暗,边上还围着一圈人。齐安托托看不清那是什么?只闻到香,加上肚子实在是饿,抢过男孩手里的块就往嘴里塞。一口咬下,没有面包的香软,没有饼干的酥脆,只有坚硬,但它又没有石头那样硬,还是被蹭下一小块来。那味道又苦又酸,齐安托托“哇”地一口吐了出来,“水,水”地叫着。
听托托叫得这样痛苦,人们赶忙拿了水来。
托托吞了口水,在嘴里咕噜噜地漱了口,他四周看了一圈,没看到漱口盆一样的东西,他将头伸远了一点,把水吐在了地上。
“这是什么东西?”托托生气地问。
“这是吃的啊,每天都会有特别好吃的东西从你掉下来的那个洞里下来,今天下来了两桶,第一桶已经吃完了,这是第二桶。”说着,尖声的男孩也拿了一块,咬了一口,却也被这块食物的味道给苦得漱口。
“这是什么啊!”尖声的男孩也问。
大家听闻,忙拿来了几块发光的石头,把今天第二桶吃的东西照亮。这时他们才发现,第二桶吃的虽然闻上去香,但却不是可以吃的东西,那第二桶里的只是一桶过着菜汤外皮的木炭。
发现那是一桶碳的时候,大家都露出失望的神情,他们把碳倒出来,却在碳里发现了小块的肉块。大家一拥而上,把肉往嘴里塞,凑得早的吃到了肉,凑得迟的没抢到肉就把碳往嘴里塞,咬了一口,他们也发出了“这是什么啊”的声音,纷纷跑去漱口了。
人群散开,托托才能看清这井下的模样。
这是一个山洞一样的地方,没打通天,洞里的光都从墙上来。那光不刺眼,也不亮,洞里还是昏暗的,托托没看明白那墙怎么会亮,只记得这光和小屋里看到的那种挺像。
一条小溪从洞里穿过,人们吃完桶里的肉块就散开了,只有那个尖声的男孩留了下来,将刚才的桶洗干净挂到河上。
托托晃了晃脑袋,觉得鼻子痒,他打了几个喷嚏,才想起来自己没戴面罩。他想了想刚才周围的人,他们也没面罩,但口鼻处倒蒙着布条一样的东西。
他想开口喊人,但不知道这些人的名字,他只能对着那个尖声的男孩,“你,你”地把他唤了过来。
“你,你叫什么名字?”托托问。
“恩。”那男孩回道。
“我是问你叫什么名字,我说的话你听得懂吗?”
“嗯,听得懂。”
“那你能不能告诉我你的名字?”
“恩。”
这男孩答非所问,惹得托托非常不快。要知道托托正是因为听不清这男孩的名字才掉进井里的,弄不清楚他的名字,就好像自己白掉下来一样。
“你们有名字吗?”
“有。”
“那你叫什么?”
“我叫恩。”
“我叫齐安托托,别人一般都叫我托托。”
“托托,托托就是刚才上面的人?上面下来的?”
“是的,上面下来的,你们一直就住在井里?”
恩点点头。
“我们一直住这里,但是偶尔会有东西从上面送下来。”
“你们,怎么在脸上蒙布?”
恩正想回答,突然瞧见托托的脸上什么都没有。他立刻懂了托托的意思,将自己的衣服撕下一条布。
托托接过布就往脸上缠,但他闻到那布的味道,顿时就没了心思。
“你是不是够不到?没事我来。”
恩见托托迟迟没将布条缠在脸上,于是热情地绕到托托身后,攒住布条的两端,在托托脑后紧紧打了个死结。
“不戴这个的话,很快就会咳嗽咳死。”
托托在心里挣扎着,在听到恩的说明后,在“咳嗽咳死”和“只是有点脏”里选择了后者。
托托扶着恩的肩膀站了起来,他开始在洞里走动。
“这里还有什么吃的没?”托托问。
“嗐,刚才那个不算的,我们平时不吃那个,以前那个洞里下来的东西我们也不常吃,因为那是特别好吃的东西,我们要靠抢才有得吃。刚刚上面掉了个人下来,大家一时间把那桶吃的给忘了,结果想起来的时候才发现那一桶都是煤,不好意思哦。”
齐安托托才不在乎他们给自己煤吃,比起处罚他们,他更想填饱肚子。
“你们平时吃什么?”
“平时,我们最早吃的是一种叫岩糖的东西——”
“糖?”一听到糖字,托托的眼睛立马放出了光亮。
“你是不是想吃?”
托托点头如捣蒜。
“那要到家那去。”
于是,托托跟在恩的后面,往恩的家进发。四周都是一样的发光石壁,近了看才发现那不是墙壁在发光,是有一块块的发光石镶嵌在石壁里。他们走一段路就会遇到个岔路,再走一段路会遇到另一个岔路,偶尔会见到一两个图示,但托托根本看不懂。
在这种地方,托托可不敢想跟丢了怎么办,只得紧紧跟在恩的身后。恩走得很快,托托开始还能勉强跟上,到后面饥寒交迫的身体就渐渐撑不住了。“我走不动了!”托托喊了一声倒在了地上,恩停下脚步,看了眼地上的可怜人,把托托背到身上,继续往前走。
同样的弯绕了八九十次,托托终于看到了些不太一样的地方。原本只是嵌了发光石的石壁上,出现了大块的石窟窿。每个石窟窿里也都嵌了发光的石头,托托可以看到,这些窟窿里除了发光石,还整齐或不整齐地堆放着些石头和其他东西。
有个窟窿堆满了发光的石头,有个窟窿堆满了煤,有个窟窿堆满了锄头,有个窟窿堆满了镐子,甚至有个窟窿里堆满了宝石。每个洞窟都没有门,就像敞开了给大家拿一样。
“这里放的是岩糖。”恩说着,走进一个窟窿,从推成山的橘色方块里取了一个大的交给齐安托托。这个橘色方块看上去就像水果糖,托托擦了擦糖的表面,摘下面罩一口吞下。岩糖在托托嘴里慢慢融化,但它并没有托托想象中的那样甜美,它的味道很淡,比托托平时喝的水还淡。而且它融化得那样慢,托托急得一口咬下。伴着一声悲鸣,齐安托托捂着牙哭出了眼泪。
“这要舔着吃,不能咬。”恩看着这个被糖咯到的可怜地上人,教给了他底下人都知道的常识。
齐安托托嚼完了糖,那糖一直就是那个比水还淡的味道,而且嚼完了也没有饱的感觉,只是有力气了一点。
“现在已经很少有人吃这个了,我们现在吃面包和肉。”
说着恩把齐安托托带去了另一个洞窟,那里堆的都是面包、炸鸡和水果——发霉的面包、冰冷的炸鸡、腐烂的水果,这些东西就算是完好地摆在百货商店里,也都是些托托平日看都不会看一眼的平民食物,更何况它们现在看起来就像一堆垃圾。
“我想回去了,这里怎么到地上?”齐安托托问。
“我们回不去地上,只有上面仍东西下来。”恩说,“不过那个桶每天都会有人来收,如果抓住那个桶里,说不定会有人把你拉上去。”
“那要什么时候?”
“大概要,明天收煤的时候吧。”
托托不开心,他想念大宅里新鲜的空气还有美味的食物了,他想马上回家。
“你说的收煤是什么时候?”
“我也,不知道,那也是地上的人定的,他们每天会收一次煤。煤你知道吧,就是你刚才吃的那种黑色的石头,我们也不知道上面的人要这个做什么,但是只要我们给他们这种石头,他们就会给我们吃的、衣服,还有其他东西。”
“那明天收煤的时候叫上我。”说着,齐安托托走进了一个堆满了宝石的洞窟,抓了一把宝石塞进口袋里。一把没有装满,齐安托托又抓了一大把。
“这些不能吃!这些是硬的,只是石头”恩叫道。
“傻子才会吃。”托托哼了一声。
听托托说不会吃宝石,恩明显放下了心来。看到恩没禁止他拿宝石,托托直接向恩要了一个大包袱,把钻石装了满满一袋。
“托托知道这些石头的用法吗?”恩问,“我们研究了很久,它不能吃,也不能用来开石头,没有发光石就发不了光,完全就是废物。”
托托没有理会这个无聊的问题,他只是窃喜,地底人的无知让他可以把这些值钱的宝贝打包带走,这样想着,齐安托托又抓了一块宝石藏在了手心里。
他把宝石包袱给恩拿着,跟着恩到了恩的家。
恩的家也是一个没有门锁的洞窟,除了会发光的发光石,里面还放了一些家具、脏衣和铁镐。无论在哪个地方坐下或躺下都会弄脏衣服,更不要说头发了。托托真想就这样站着睡觉。但他还是困的,只能打开宝石的包袱,把宝石当枕头枕着。
他太累了,很快就睡着了。
作者:橙子
01
“大灰狼”已经过时了——每个人都这么说。人大概是最喜欢吃故事的物种,喜欢到有点贪得无厌;他们的老故事堆起来能将地心填得满满当当,本来余下的空位就不多,可这世上生产故事的人依旧前仆后继,图书工厂的印刷机每天都在充满激情地工作——正因如此,时尚才变成了消耗品。目前只有老套的故事才会用上大灰狼这一反派形象:千篇一律的噩梦体型、千篇一律的泥黑色低吼。
“口味重、能给予舌尖猛烈而新鲜的刺激的故事往往卖得更好。”有人说。
大灰狼不仅不辣不新鲜,毛又厚来肉又硬,还有一股混合了铁锈与古老噩梦的干巴巴的腥味,眼下无论是作为主菜还是配餐都不太受欢迎。
02
今天,大灰狼的后代还和从前一样,居住在乌漆漆的森林里。不过,“森林”仅仅是个单元楼号,具体住哪,过去的故事并没有安排——也许是露宿野外吧,大灰狼大红大紫的那段时光,它参演的故事里还没有比它更强壮的野兽存在(对,除了猎人),它会做孔武怪物该做的事——于是硬汉赠予羸弱子孙的遗产只剩下坚韧的品格。
现在的大灰狼寄人篱下,睡在乡下田鼠的老洞里。乡下田鼠一家早早投奔城里老鼠去了。苍天可鉴,是它们亲自将钥匙交到大灰狼手上的。木制钥匙在田鼠太太手里转啊转,伴随着田鼠太太轻轻哼唱的《卡门》选段,一会飞向大灰狼爪子的左边,一会又落向右边,清漆反射出的光抹亮了田鼠太太的口红:哑光沙橘色。
“夫人,将来我能和你们一起居住吗?”
“呃,不能。”
“那至少,我们会一起聊天!一起说那句`城里有什么好!`”
“不会。我马上要走了。”
整理着礼服丝绸内衬的田鼠先生端详着它的夫人,用责备的语气说:“达令。”
“噢,蜜糖,我的亲亲。没错,你是对的,我不该这么玩弄钥匙……”田鼠太太娇嗔道。它的手一松,小小的钥匙立即没入大灰狼的爪子里,然后夫妇俩脸贴着脸,在屋门口扭了一支恰恰——
“喔……达令,那不是我想说的……我要说:你太不小心了……”田鼠先生说,它举起指头,小心地将田鼠太太的口红刮上脸颊与胡须,“这样我们才能出门。”
大灰狼看着:夫妇俩叹息着温存了一会儿,深吸一口气,奋力推开了房门。镁光灯瞬间吞没了两只小小的田鼠。“田鼠先生,您怎么看待城镇化呢”“田鼠先生,是什么迫使你们离开故土的”“田鼠先生,您怎么看待特邀评论员关于您与夫人的城市一日游又将提前结束的断言”“田鼠先生”“田鼠先生”……
海啸般的快门声里,田鼠丈夫的声音陡然间变得粗砺:“哎呀呀!媳妇儿,咋有介多活太阳围着俺们?难不成天塌了?唉呀哟!”
紧接着砰地一声——田鼠家的大门自此永久关闭。泥洞低矮潮湿、四通八达,角落塞满闪亮亮的高档酒水。一只大灰狼直着眼睛蜷缩在那里,还被震下来的土渣子呛得直咳嗽。从今往后,此处是大灰狼的“低调、简奢、便捷、品味高雅、宁静宜人的农家乐式住宅”了,如果他每个月能拿出八千定时寄给田鼠的话。大灰狼向左扫扫尾巴,书架顿时崩离解析;向右挪挪屁股,装饰墙立即地动山摇。大灰狼眨巴眨巴眼睛,只能小心翼翼地趴下,熟悉气味去了。
03
如今的大灰狼喜欢三只小猪的故事——准确地说:它喜欢三只小猪的房子。
真的房屋啊!四四方方的墙壁、亮晶晶的小圆窗户、折扇似的小台阶,长烟囱一到饭点便暖烘烘冒烟。大灰狼不说话,心已经跟着画册飘走了。地毡能放它的尾巴,毛毯能裹它的身腹,枕头能安抚它的梦。
有句老话说得好:“自己动手,丰衣足食。”大灰狼不可能不去尝试。然而它只见过田鼠宅,视野的狭隘让它以为这世上所有的房子都是挖出来的。它亲力亲为、勤勤恳恳地营巢,最终成果如下:
地陷式盖草陷阱一处……耗时两星期
空心国有檀香木一件……耗时三天
泥土—树枝混合式中空摩天高塔……尚未竣工
大灰狼的高塔比肩树尖,单论高度,无疑极具黑森林地标建筑的潜质。
大灰狼还在塔里,它自上而下没日没夜地挖掘。实际上,它估错了塔高,那满溢空气的塔芯已经深入地底,而总工程师依旧执迷不悟拒绝交工,尽管它前进的道路上充斥本不该存在的砖块、尖石与树根。
——“遇到困难,第三只小猪绝不放弃。”
——“活儿又苦又累,可第三只小猪依旧将砖房砌得严丝合缝。”
——“小猪房地产为您搭建的砖头房子冬暖夏凉,是您温馨的港湾。”
它挖呀挖呀……挖呀挖呀……皇天不负有心狼,大灰狼终于造就了全森林最高的——喷泉。
挖通水源前的几分钟,大灰狼正半梦半醒。疲累在它毛茸茸的天灵盖下面酿酒,搅拌出田鼠一家人的影子。“你不可能有砖头房子的。”它们说。“你可是大灰狼。”大灰狼抵抗性地挥动爪子,企图掏出个“大灰狼也如此”的反驳力证来,没想到寒流因此噗地涌上来给了它一拳。还没等大灰狼反应过来,它就被地下水推搡着送上了天。椭圆形的天空急剧膨胀,然后哗啦啦地炸开,大灰狼看见远处亮闪闪的城市,近处稀疏的森林,森林中间站着一只穿亮蓝正装戴硬边帽的猪。“小猪!”大灰狼惊叫出声,它刚想向那只猪讨教造房的诀窍,树枝就追来钳住了它,着手实施一场激烈的殴打。万幸,大灰狼从不缺忍耐力;万幸,大灰狼奋力睁开肿胀双眼时——小猪,衣冠楚楚的小猪,竟站在它身边。
“这些都是你干的吗?”小猪兴奋地问,他的面颊涨得通红,因为呼吸粗重,刺绣衬衫上用于防止衣料崩裂的回形针开始颤抖,“这千疮百孔的水礼花,这谋杀纳税人的垃圾桶,这阴险的陷阱,都是你做的吗?”
“不……那是……仿造你的家……”大灰狼说。
“是你!是你!!我第一眼就相中了它们。啊,也许你能协助我,成为我——小小小小小小猪的衬托者,最佳背景板!”小猪好像没听到大灰狼的话,“你能想像吗?我找了多久——为了树立一个和我太太太太太爷爷们完全不同却同样深入人心的形象,我找了多少年!为此我抛弃了多少祖传的饭碗啊,我抽烟喝酒,我敷衍了事,我从不生火烧壁炉,可他们却希望我回归正轨,又私下腹诽我没有超越!多么伤人——”
“所以——”大灰狼说。
“——新的经典形象马上就要诞生!来吧,来为我的伟大事业添砖加瓦吧!我都想好了:你会成为我的手套,我的爱犬,对,要夸张一些,你可能要把手上的皮脱给我戴一会儿,对,就一小会,摄像机开着的时候戴,你不会光太久的……不不不,这样太傲慢了,也许我们需要plan B,或者再多一些,你也可以提点子给我听听……啊,这太阳太烈,来,跟我走,我们到树荫地下慢慢叙……”
“——你不会……搭屋子。”大灰狼终于找准机会说完了它的话。
“你说建筑?噢,没错儿,我不会,太老套了。那是工人该干的活儿,轮不上我。怎么了,我的新帽子?”
小猪的话没能如他希望的那样完好无损地传入大灰狼的耳朵。这头受伤的狼终于支撑不住,倒在地上睡着了。
04
大灰狼飞驰着。它跑过树丛,跑过小河,跑过山谷,跑过猎人,跑过碎成渣的村庄,跑过栅栏,跑过羊群,跑过流云,跑过下沉的太阳,跑过星星和月亮,跑过黑夜。每踩一步,他的鬃毛便会长一寸,他的身影便会大一分。当它一头扎入黑夜时,它已经是一头巨大的、滴着黑灰浓汁的野兽了。狼眨了眨眼,垂下头:在它的犬齿下方,一只光溜溜的两足生物尖叫着,似乎想穿过它的牙去拾一瓣烧炭。狼压低身子,把炭条推了过去,两足生物哆哆嗦嗦地握住,逃向一旁的篝火。然后,那光屁股的生命体望着它,用炭在篝火边写下:噩梦。
噩梦。
这是噩梦。
噩梦。
噩梦?狼迷迷糊糊地想,嗯?我其实,好像也不叫这个名字。
END
备注:写给妹妹的餐前故事。写着写着大灰狼说你得再理理看清我是谁才行。
本来只是一个找家的故事……当然现在也是。
故事线还是比较乱的,尤其是狼的心路历程。又回到最初的起点——
评论要求:求知/笑语
【B组·无花果】
“翠克,有人想见你。”
回响着水声的起居室有透风的白墙,弯曲的影子投在上面。
“是谁?”
“……”
翠克听见门口的人沉默了,像是斟酌了一番措辞。
"是武凯努斯家的少爷……"
"雷昂的孙子。"
空气安静了一会儿。然后他说:"请他进来吧,我不太方便出去。"
门外的人说"好。"然后脚步声暂时远去。
翠克静静坐在小天窗漏下的阳光里,像一棵真正的树。水池倒映着依然只有二十几岁的面容,那些曾经隐藏在头发里的枝条已经长成厚重的累累藤蔓,因为在黑暗中太久而变得泛白。
他隐约知道这一天肯定会来,但那个孩子来的时候他却心头茫然,连自己现在是什么情绪也不知道。
早在初醒的那一个月,他就接受了"在自己休眠的近一个世纪里,一切早已物是人非"的事实。朋友们已经各自离世,恋人也是其中一员。而一直守到他醒来的亚昆并非人类,拥有几乎无尽的生命。
亚昆把那个盒子递给他的时候,他哭了很久。
那里面有大家留给他的录像——他们都说不想他缺席——于是鹿鹿与花一拖再拖的婚礼上给他留了席位;他最最操心的小狗子初为人父时也对着镜头大喊“哥你看这是我女儿!”;兔兔拿着母亲的康复证明喜极而泣;蟒前辈决心离开机关前也给他留下了一段录音……谁都没想过他闭上眼睛就是永别。
但是,在这许多为他留下的念想里,唯独没有雷昂。
“雷昂的记录呢……?”
“没有。”
亚昆回答。
他成为了新的家主,结婚生子,就跟大家渐渐没有来往了。
在武凯努斯家的大宅里,在子孙与部下们的环绕下去世。
为了这个答案,苍白的葳蕤卡(Verecca)可能一周没合过眼。直到后来他把这件事跟其他的事情一起消化了。沉睡了半个世纪的小树已经变得坚韧,曾经世界改组的风暴都是以他为中心,还有什么能撼动他呢?
现在雷昂的后裔真的来了,他却迷茫。
小皮鞋踏在地面上的声音让他抬起了头,利落得体的短发配挺拔身形,看去格外冷淡的面容就如同多年前他与他初见。
走进来的男孩今年是不是14岁?
少年与青年对上视线,他在心里无法控制地叫了一声“雷昂”,身体好像也回到了曾经翠绿繁茂、还能够随心动而开花的时候,被虚弱藤蔓覆盖着的平静之下就有什么呼之欲出了——
“请问你就是爷爷年轻的时候喜欢的人吗?”少年问。
然后所有的冲动偃旗息鼓,翠克淡淡笑着回答:“可以这么说吧。”
那孩子的神情明显地严肃起来,似乎是不满意他的答案:“不确定吗?”
“确定。”至少前半生是我与他在一起。
“那,你应该很了解他吧?”
“我比较了解年轻时的他。”毕竟我在黑暗里睡过了他整个后半生。
“……”
他认识的第二位武凯努斯家的少爷显出了愠色,又像知道他是长辈不能过于冒犯,于是沉默了。翠克能感觉得到这个孩子是带着敌意来的。毕竟谁愿意自己的爷爷与别人还有一段比与奶奶更加刻骨铭心的罗曼史呢?
但那孩子很快收敛起了怒意,有种类似委屈的气息在周围弥漫开来:
“我明白,爷爷跟你一起经历过很多事,你们感情也很深……”
“但我想知道……爷爷他……是不是从来没有爱过我们?”
流水声充斥房间的几秒里他叹了一口气,笑容带着一丝抱歉:“休眠之后发生的事情我并不是很清楚,我可以问你一些事吗?”
而少年戒备地扫了他一眼,最后点了点头。
“爷爷会带你玩吗?”
“会。”
“那他会带小时候的爸爸玩吗?”
“爸爸说有。”
“爷爷跟奶奶一直在一起吗?”
“嗯。”
“你的名字是谁取的?”
“……是爷爷。”
“原来如此,那我明白了。”
翠克从亚昆那里听说过,自己被关押休眠之后,即使知道他可能就此不会再醒过来了,雷昂也等了自己许多年。
他的长兄,武凯努斯家原本的继承人,因为追捕自己的那场风暴牺牲了。牺牲时只留下一个年轻的妻子,没有子嗣。当时的家主在痛愤之余将雷昂提上了继承人的位置。
于是他与父亲的战争持续了十余年,直到作为家主的父亲病亡,在大厦将倾之际他继承了武凯努斯本家。上至副手下到园丁,有那么多人都指望这个家族安身立命。他必须是一任无可挑剔的家主,必须有直系的继承人,与他不相上下的,最强大的焰灵。否则将来有一天,“武凯努斯”的下场必定会与他的晚景一般凄凉。
于是在五十余年前,身在家主之位的雷昂与其父挑选的未婚妻完婚,五年后,他的独生子,现任家主出生了。
武凯努斯家在他的管理下,比过去任何一代都要稳定昌盛。近十年提到他的报道,都称他为一百年内最出色的武凯努斯。眼前的这个孩子应该也很憧憬他吧。
如今他已经在几年前病逝。或许是什么契机让少年知道了原来爷爷曾经有一个那么深爱的人,于是小小的少年被自己最最尊敬的爷爷背叛了。
我该如何回答你呢?雷昂的孙子。
“他一定是爱你们的。”
翠克轻轻说:
“凭我对他的了解,他一定是爱你们的。”
“如果他选择结婚,那么他必定会对其负责。”
“他……曾对我说过,不会容忍没有爱情的婚姻。”
他的眼睛开始痛,而对面的孩子露出了豁然开朗的表情。
“如果他不爱你,就一定不会给你取名字。”
“因为他就是那样一个人。”
他说得笃定,愈发疼痛的眼眶开始泛红。
那孩子的脸上终于现出欣喜,像极了那时候雷昂久别见到自己,只不过这次是因为得知“雷昂诺德·武凯努斯爱着自己的家人,没有对家庭不忠诚”。那种天然的敌意从少年的身上散去了,转为他所没见过的腼腆。
那孩子从口袋里掏出了一个小盒子,上前双手递给他:“谢谢您解答我的疑问,这个是爷爷遗物中的一件,奶奶说这个应该和您有关。”
“她说如果我一定要来要一个答案的话,也应该给您一个答案。”
“谢谢。”他笑着收下了盒子,稍微再礼貌几句,那孩子便又像每一个武凯努斯家的少爷一样有分寸地道了别,离开他休养的温室。
翠克看着少年的背影走出去,就像看见自己曾经那么喜欢的人从自己心里走出去了。他握着少年带来的小盒子,轻轻摩挲着。
雷昂啊……在我的记忆里你依然只有二十岁,刚刚好地英俊优雅,健康而挺拔。那时候我觉得你就算到了八十岁也一定是个硬朗的老人,你却是病逝的。
后世传说的你雷厉风行,一生再无风月,忠于家族和家庭。他们说你不苟言笑,身为焰灵却冷冽如冰。所有人眼中的你,都是那个与浪漫丝毫不挂钩的武凯努斯家主了。可是二十岁的时候你不是那样的,你会在难得的假日跨过半个星球来找我。你说无论有多遥远,终会有相见的一天。但现在我们之间不仅隔着你的家庭、你的子孙,也隔着永远了。我醒来后到处打听你的消息,他们介绍给我的却是一个十分陌生的你。
时至今日想到这些我的第一个念头仍然是:你是经历了什么,才失去了那些年我见过的温柔善感的?
谁能给我这个问题的答案呢?
翠克感觉到自己的叶子在簌簌掉落,小心地拆开木盒,打开盒盖。
从里面沁出的香气忽然让一个生存在黑暗中近一个世纪近乎残疾的葳蕤卡泪流满面。体内的汁液哭喊着向着每个末梢奔去,已经丧失了机能的身体就像在对他咆哮:“想要开花!!”无法遏抑的冲动排山倒海而来,将他压在地上无法动弹。
盒中被精心收藏了一个世纪的,是年少时他曾经为他开出的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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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时候我注视着你 就如注视着
那将会碾着我的骨灰前进 但并非不可战胜的现实
有时候我面对着你 就如面对着
希望与绝望接壤的 那最最锋利的一道边界线
有时候我走向你 就如走向地狱对面的乐土 要经历千刀万剐
有时候我告别你 就如告别我此生全部芬芳的苦难 和所有壮丽的赞歌
——【有一行告白诗】
作者:燕归山
一
回老家的头一天清晨,何畏就被一群熊孩子给闹醒了。
震天地声音显示着敲门者锲而不舍,何畏挣扎再三,终于痛苦地爬起来,打开门阴测测地说:“是不是一个二个皮子都发痒了?”
几个小孩完全不在意地嘻嘻笑开,四叔家的小堂弟举起手中的小东西乐滋滋地说:“姐,看我们找到一个奇怪的家伙。”
何畏随便扫了一眼,差点给这几个熊孩子给跪下了。
“我的天小祖宗们,你们从哪儿弄来这么危险的东西?”
说话的当头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拍了张符纸过去,还想再拍第二张的时候,激烈挣扎地小家伙当即两眼一翻,晕过去了。
何畏大大地松了一口气,虽然疑惑着为什么这等凶兽仅仅只用一张混乱符就弄晕过去,不过以防万一她还是从小堂弟手里抢过来,塞进大型危险动物专用兽栏,这才虎着脸看向跟在身后跑前跑后的几个小尾巴。
“老实交代,那玩意你们是从什么地方弄来的?”
“后院抓的,在偷吃我们的地瓜。”
“是我抓的是我抓的,姐我厉害吧!”
“不要脸,明明是我抓到的!”
“你才不要脸,是我先揪住它尾巴的!”
“你不要脸!”
“你才不要脸……”
“……”
“行了,停停停!”
一把揪住吵得快打起来的两小孩,何畏深刻觉得自己就不该提前回老家来,天知道她拿这群孩子最没辙了。
“现在小乐去把你爹叫过来,其他人就地解散,再嚷嚷地就扔黄金洞里去待一天。”
此话一出,原本还像是斗牛一样的小崽子们立马溜得比兔子还快。
没过多久,一个中年男人晃悠着晃悠着就过来了,看上去一幅仙风道骨的样子,如果他嘴里没有叼着一根烟的话。
“哎哟我的大侄女,听小兔崽子说你有事要求我?”
嬉皮笑脸的样子让何畏手痒痒的,恨不得一拳揍上去。但是考虑到从现在起到过年,都不得不在这人手底下过活,何畏不得不忍下冲动,冷哼一声朝着兽栏努嘴:“你儿子抓来的,看着办。”
“这么小一玩意至于在这地方占这么大一……年、兽?!”
何四叔当即吓掉了嘴里的烟。
鸦雀村的何家破天荒地在年尾的时候召开一次内部家庭会议。
列席人员不多,个个都是战斗在除魔卫道第一线上的精英。
“所以说,四叔你这么兴师动众地把我们从温暖的床上挖起来就为了这样一个疑似传说中那个凶恶狡诈阴险吃人的年兽的小东西?”
精英之一挂着巨大的黑眼圈,颤抖着手,指着全身都埋在馒头堆里正在大吃特吃的小动物,神色很不淡定。
何四叔对着几个小辈勾勾手,示意他们凑过来小声说话。结果桀骜不驯的小辈们凑是凑过来了,却都是拿眼白瞄他——感慨一声世风日下人心不古,他这才开口说道:“这就是传说中那个凶恶狡诈阴险吃人的年兽,只不过这只还在幼儿期罢了。”何四叔想想补充了一句:“不算战斗力的。”
“我们年兽不吃人,都是你们人类自己瞎想的,还有我可是很强力的,啊呜——”
正在努力往肚子里塞馒头的小东西突然冒出个头说了一句,结果又被何畏一把按回去了:“闭嘴,一张混乱符就能解决掉的家伙没有发言权,再说话就把你塞回兽栏!”
“咳咳,何畏你轻点,好歹人家也是未来的凶兽。”何四叔略有点于心不忍,不过一想到这家伙带过来的麻烦,他很快又对何畏这种明显在欺负小动物的行为视而不见,继续说下去:“总之,经过我和何畏前期的沟通,你们看到的这个家伙叫年十二,和爹娘闹了矛盾,于是偷了它爹的大门钥匙离家出走,结果在途中丢失了——本来这种属于别人家事的事和我们关系不大,不幸的是,那串钥匙上还有年关大门的钥匙,如果不在年前找回来的话,开不了年关大门,后果将不堪设想。这种事如果不知道就算了,现在咱们知道了,就不得不出个人去帮忙找钥匙,于是大家还有什么疑问没有?”
“我可以拒绝吗?”
精英之二举起手。
“不行!”何四叔看也不看他地果断拒绝了,“现在开始投票表决由谁去帮忙,投完票你们想干嘛干嘛去,开始!”
“何畏!”
四个声音异口同声。
“很好,这件事交给你了,大侄女你要努力拯救世界啊。”
何四叔诚恳地看向何畏,何畏面无表情,年十二被她掐着脖子,痛得嗷嗷作响。
二
“你们人类真是粗鲁,啊呜。”
轻抚着脖子上的毛,年十二蹲在何畏的头上小声抱怨。
“对待喜欢惹麻烦的家伙,不需要太客气。”何畏捏着它颈后的皮拎起来,对着前方写着“河洛市第一高级中学”牌子的大门脾气不怎么好地问:“看明白了,是在这儿丢的吗?”
年十二眯着豆子一样的小眼睛看了半天,语气很是迟疑:“大概是吧,看上去有点像啊呜。”
很好,这还是个有点近视眼的年兽,真是败坏年兽一族的形象。
何畏生生压下想要掐死小动物的想法,转身去了清静的后门,然而翻墙的时候遇到了点小麻烦。
“何畏,逃课外加翻墙,我觉得你还是尽早做好请家长的准备比较好。”
清冷严肃的男声骤然响起,何畏忍不住地翻了个白眼,运气背到她这个程度确实少见,她都怀疑是不是家族里的那几个混蛋给她下了厄运咒。
“作为一个优秀的好学生,我不觉得你这个时间点应该在这个地方,半斤对八两就不用说了吧,李沐阳,李大班长。”
转过身,何畏挑衅地看向来人,戴着眼镜的清俊男生只是轻抬了下眉:“我去过你家,阿姨说你回老家散心了,究竟发生了什么事让你连期末考试都不考了?”
“你管不着。”
何畏仅仅只是冷哼一声,转身就想离开,却不想被对方一把抓住胳膊,“等等,你要去哪儿?”
“放开。”
何畏用力挣开对方的手,厌弃地甩甩胳膊,大踏步地消失在李沐阳的视线里,明显被嫌弃的人只是怔怔地站在原地,神色有着不解的疑惑,在刚刚这会儿的接触中,他好像嗅到了……淡淡的血腥味?
何畏气鼓鼓地走在僻静的小道上,年十二趴在她的肩上欲言又止,最终它还是伸出细小的爪子轻挠了下似乎沉浸在某种不好情绪里的某人:“小、小何别走这么快,我在刚才那人的身上感觉到了钥匙的气息啊呜。”
脚步骤停,年十二差点摔下去,摇摇晃晃站稳了脚才发现何畏的脸色比之先前更坏了,深深地让它觉得自己是不是说错了什么不得了的话……好可怕啊呜。
何畏此刻的心情真是复杂纠结得难以用语言来形容。
请假回老家就是为了不见到李沐阳,不然她还真不知道该用什么样的态度和心情面对他。哪知天不遂人愿,这走了没几天就又被迫回来了,回来了也就算了,偏偏第一个见到的就是他——刚刚能忍下砍人的冲动差不多用尽了她一生的忍耐力,再和李沐阳待下去,她真不能保证自己不会无视《三界治安条例》和自己人动手。
现在好不容易躲开那家伙,年十二却告诉她,钥匙有可能在他的身上。
简直就是怕什么来什么……何畏开始郑重地考虑要不要等这件事结束了去找村尾的那个老神棍去去邪气。
“我们现在要回去找那个人吗啊呜?”
见何畏铁青着脸半天不吭声并且似乎越走越远,年十二不得不再次小声犹豫地提醒着。
“回去找他?”何畏咬着牙几乎是一个字一个字往外蹦,“要我和那个破小人打交道还不如让我去死!”
年十二有点被何畏阴森的口气吓到了:“那、那我们要怎么办啊呜?难道我们要杀人夺宝吗!?”
此话一出,何畏突然平静下来,半晌之后嘴角勾起一抹怎么看怎么阴险地笑意:“你倒是给我出了个好主意。”
“啊、啊呜?”
“你就等着晚上看好戏吧。”
三
夜黑风高,杀人放火。
何畏穿着夜行衣猫在自家阳台上,脑袋上顶着被染成黑漆漆一团的年十二,大大的眼睛像是两颗星星,隐隐散着淡光。
今天地突兀回家让老爸老妈大感意外。看上去四叔并没有把年兽的事透露出去,何畏为此不得不撒了个善意的谎言。大概就是上次出任务受得伤经过治疗已经好差不多了,不能因此耽误太多的学习——何妈妈差点被自己女儿的改邪归正感动得泪流满面,直喊着祖宗显灵我们家女儿终于能好好学习天天向上了。至于何爸爸却是一脸的怀疑,大概是太过于了解自家闺女的本性,何畏被自家老爹的锐利目光盯得出了一身冷汗,差点就漏了马脚,幸好何妈妈出来打了岔,这才让她三言两语糊弄了过去。
"你爹可真可怕啊呜,你确定他真是个普通人吗?"年十二频频回头望何家父母的卧室窗子,好像里面有怪兽马上就会冲出来一口吃掉它似的。
何畏不耐烦地一把揪下年十二的小身板,压着嗓子威胁道:“你再给我感应一下,旁边那屋子里是不是有钥匙的气息,要是弄错了我就把你煮了炖汤喝。”
受到黑恶势力的压迫,年十二不得不压下满肚子的牢骚,闭着眼仔细感应了一会儿,很肯定的说:“没错啊呜,就在那里。”
“很好。”
何畏拍了张隐身符在身上,随后轻巧地一个翻身,溜进了隔壁家的阳台,脚步轻盈地一点声音也没有。贴着墙根听了下屋内的动静,她捏碎了颗红色的丸子从窗缝里塞进去,动作娴熟地好像演练过无数次。
静待了大概二十秒,她这大摇大摆地拉开窗子翻进屋,扭开小灯一脚踢在床上人的身上,恨恨地嘀咕:“你这混蛋也有今天。”
微弱的灯光下,李沐阳毫无防备的睡脸就这么袒露了出来。长睫毛在眼下打出一片阴影,眉头微微皱起,薄唇紧抿,显示着他在睡梦中的不安稳和忧心,脸色略有些惨白,一点也不像是平常的样子。
何畏看得心烦气躁,掀起被子捂住他的脸,力气大得像在谋杀,年十二胆战心惊地揪住自己身上的毛毛咽了口唾沫,从这个男生的身上它有一种看到自己未来的错觉,还是早点找到钥匙早点回家,人类真是太可怕了啊呜。
等不到何畏凶狠的眼光扫过来,年十二立即自发自动地循着自己感受到的钥匙气息找了过去,可是在气息最浓烈的书包里面翻来覆去地找了半天也没见到自己心心念念想要的东西,一下子就傻了。
正在翻找李沐阳衣服的何畏感觉到年十二的异常,停下手里的动作望过去,见它那副失魂落魄的样子立刻就明白是怎么回事了,当即牙咬切齿的说:“别给我说,钥匙不在这儿?!”
年十二思考了片刻自己的后果,温顺地仰面躺了下去,露出自己本该是白色但已经被某人染黑的柔软肚皮,心如死灰。
“小的错了啊呜,为今之计只能以死谢罪啊呜,来吧啊呜,怕死不当好年兽啊呜。”
……
何畏确实有那么一瞬间在掐死它和炖汤喝这两种死法中犹豫了一下,但是当务之急是捂住那张要命的哭嚎的嘴!
就在何畏扑过去的时候,身后变故陡生。
黑色的影子忽地从床上一跃而起,何畏只觉得耳边风声骤起,来不及做出任何反应便被扑倒在地,硬邦邦的膝盖顶在自己的背部,脖子旁的是锋利的刀刃,折射出的寒光闪花了她的眼睛。
清冷似乎不带任何感情的声音随即响起。
“深夜偷袭,有何……何畏?!”
李沐阳在模糊下的月光下看着被自己压在身下的女孩,当场傻了眼。
何畏被撞得差点吐血,原本的伤口处只觉得一阵润湿,骤然爆发开的剧痛让她忍不住地一声大吼出来:“李沐阳你大爷的混蛋!”
就在这时,房间大门突然毫无预兆地被一脚踹开,啪嗒地开灯声后,是一个急吼吼的女声:“儿子儿子你怎么了?!”
三人你看我,我看你。
半晌之后,站在门口的中年美妇人镇定地对着慢腾腾踱过来的高大男人说:“孩儿他爸,我们的儿子什么时候这么变态了,居然夜袭自己喜欢的姑娘还玩这么重口的游……”
“咳咳,孩儿他妈,注意影响!”高大男人当机立断地打断了美妇人接下去的话,看着屋里的一团乱,他不紧不慢地说:“我觉得这个夜袭的事应该由何畏来解释,对吧,何畏?”
四
何畏很久没有面对过如此三堂会审式的场面了。
李爸,李妈,李沐阳。
李沐阳皱着眉的样子就和他爹是一个模子印出来的,然而手底下包扎伤口的力度却是刚刚好,何畏抻着没受伤的那只手,抓着痛得呀呀直叫的年十二,直视前方,看也不看他。
眼瞅着儿子处理完何畏裂开的伤口,李爸这才开口:“畏畏,解释一下吧。”
何畏抿了下嘴,有点不情不愿:“我找李沐阳拿这家伙弄丢的钥匙。”顺势拎起年十二。年十二这时候倒是乖巧,抱着小爪子睁着圆啾啾的眼睛,泪汪汪的小模样让人瞅得心都化了。
李爸一点也为所动,直指问题要害:“你可以直接找沐阳要,不用这么晚了翻窗过来吧,还用上返魂草香这么危险的东西?”
何畏沉默了一会儿,忽然眼圈就红了。她用力擦擦眼睛,扑通一声跪下来,声音里带着哽意:“李叔叔,这次是我错了,我以后会专程上门来赔罪的。现在只求李沐阳能把前几天捡到的一串钥匙给我,真是万分感激。”
一个响头顺带着就磕了出去。
气氛僵了片刻。
“何畏你这是在干什么!”
李沐阳爆跳而起,抓着何畏的胳膊往上拽,一点也不复先前的冷静自持:“你到底怎么了,你半夜地发什么疯!你是想要急死我吗!”
“沐阳冷静冷静,畏畏你也冷静下来,有话好好说你们。”
李妈赶紧上去将两个人拉开,她算是看明白了,说到底是这两在闹别扭。
“妈你们别管,我今天非得和她说明白到底发生了什么事,一声不吭就回老家养伤打电话从来不接,今天好不容易见到面就阴阳怪气,现在又这个样子!”李沐阳这回是真急眼了,“你从头给我说,这伤是从哪儿来的,你知不知道私下接任务是要被事务局处罚的!”
极少见到儿子发飙的李妈这回算是开眼了,偏偏被发火的那个一副倔强别扭的样子。想了想,她拉起李爸很干脆的回房补眠去了,年轻人的事还是让他们自己解决吧,反正一早就会有结果了。
没了两个大人在场,原本紧绷僵持着的气氛微微起了些许微妙的变化。
静默许久,最终还是李沐阳败下阵。
他放开何畏,语带沮丧:“究竟发生了什么,你就不能告诉我吗,至少让我知道我做错了什么吧。”
何畏还是不看他,过了半天她才出声:“你把东西给我就告诉你。”
无可奈何的长叹之后是开门的声音,由远及近的脚步声显示着主人的去而复还。
啪嗒——
清脆的金属摩擦声在何畏的身边响起,年十二偷偷探出头,眼睛一下子就亮了,当即毫无形象地扑了上去:“大神在上啊呜,就是它们啊呜。小宝贝儿们可算再见到你们了啊……啊啊啊啊啊啊年关大门的钥匙不见了!”
凄厉的惨叫可真真是惊天地泣鬼神,何畏忍下揍它的念头,拿起几乎算是一模一样的钥匙串,看了半晌也没闹明白哪把是哪把,不得不耐着性子问:“你确实看仔细了,没有?”
“确实没有啊呜,”年十二抽抽泣泣,样子好不凄惨,“比这些大多了,是个年兽样子的,只此一把啊呜。”
何畏立刻瞪向李沐阳,李沐阳愣了下,忽然像是想起似的苦笑:“抱歉,我捡到的时候只觉得这个东西灵气逼人,本想着等下课后就交去事务局,林悠看着觉得新奇就拿去玩了,大概是她给拿走了。”
“林·悠!”
如果说提到李沐阳,何畏只是气恼,那对林悠,何畏的眼里便只有仇恨了。
看着何畏燃烧着仇恨之火的双眼,李沐阳似乎有些明白了什么,他伸出手想要拍拍何畏的头,然而最终停在半空中又放了下来,柔声道:“上星期的那件事也不能怪她,只是一件实习任务罢了,等下期任务刷新了,我陪你去多做几件补回来。”
何畏却是冷笑一声:“你不是想知道发生了什么事吗?你不是想知道我这伤是怎么来的吗?好,我告诉你。”
五
其实是个不怎么复杂的故事。
林悠从小就有着出众的天赋,因此在哪儿都是众星拱月一样的人物,两年前转学到河洛一中却是碰到了能力和她不相上下的李沐阳,以及在灵力上比她更胜一筹的何畏。
大概唯一值得她欣慰得就是何畏在学习上实在是一塌糊涂,只能靠着李沐阳才能在及格的边缘徘徊。
若只是这样也就罢了,偏偏她喜欢上李沐阳。
这件事只有何畏知道,因为林悠曾经单独找上她,问她是否喜欢李沐阳。
在何畏的眼里,李沐阳是从小一起长大的青梅竹马,是她最好的朋友,最好的搭档。
她回答地很坦然,于是林悠放心了,随后她提出来,三个人一起组团做实习任务。这年头,除魔卫道也是需要资格证的,就算是通过了资格考试也是需要完成一定的实习任务才能转成正式的。试着做了几个任务下来,三人都对任务进度以及对方的能力很满意——何畏那个时候天真的以为,三个人长此以往继续下去,到了毕业的时候就可以申请正式搭档,到时候河洛市的事务局没有谁能比得过他们。
可是随着时间的流逝,何畏渐渐觉得有点不对劲了。
不是最后一个知道情报地点就是最后一个赶到现场,再不然就是直到和对方单独对上了才知道自己早到,甚至有时候还因此坏事。次数多了,就算是从来不会说何畏不是的李沐阳也偶尔会提一句诸如何畏你最近不太专心这样的话。
何畏再迟钝,这时候也明白是怎么回事。
一边感慨着女人的嫉妒心真可怕一边慢慢地想要淡出三人小队。以她的能力来说,一个人完成任务其实绰绰有余,只不过情报来得稍微慢一点而已。
到底是这么多年的青梅竹马,李沐阳很快就察觉到何畏的异常。他并没有弄明白这里面波涛汹涌——论起对感情的迟钝程度,李沐阳认了第二,没人敢认第一。当他发现何畏至少有一半不再和他一起行动,便开始反省自己是不是给她太多压力了,再怎么强大毕竟也只是一个十六岁的少女。
只是李沐阳并不是个擅长言辞之人,几经犹豫最终也还是什么都没说,只是默默地把获取的情报分成两份,甚至于给她的那份更详尽,同时也尽可能的跟着何畏一起行动,三人小队在这个时候几乎分崩离析,名存实亡。
一切好像又回到了以前的状态,但这并不是林悠想要看到的。
林悠的对策,便是情报。
她用李沐阳的手机给何畏发了一条完全错误的情报,并且在李沐阳发现之前处理得干干净净。
何畏没有发现这是错误的情报,轻易地踏进了陷阱,那是河洛市最大的“蜘蛛”巢穴。
铺天盖地的蜘蛛人们像是洪水一般蜂拥而至,何畏拼尽全力几乎是付出一只手臂的代价才逃了出来。然而当她浑身是血的躺在垃圾堆边,颤抖着准备质问李沐阳的时候,却意外的接到了李沐阳的电话。
李沐阳在电话里面平静地质问她,为何再一次没有参与行动,他很失望。
那次的行动有事务局正式员工参加,表现好可以得到很高的积分,抵得上做几次普通任务,可是何畏没有去,报告上不会有她的名字。然后她还听到林悠在电话那头善解人意地说。
“何畏大概临时有事,沐阳你别怪她。”
何畏挂上电话的时候,手几乎要握不住武器。灵力者的血液就像是甜美诱人的毒药,即便是脱离了“蜘蛛”的追杀,何畏小心又小心,在回家的路上仍然遭到了诸多狙击。
何畏这是第一次感觉到黑暗世界的残酷,她差点以为自己要成为黑暗生物们的食物,无法再回家。
也合该是她命大,力竭倒下的时候,何家四叔终于赶到了。
再次醒来是在鸦雀村的灵力恢复池。
何四叔在一旁喜滋滋地告诉她,这次也算是因祸得福,这次差点死掉的结果就是她的潜力再次被激发,待得过了成年礼,将会更加强大。
何畏仅仅只是扯了下嘴皮。
很好,很好,我没死,所以林悠,李沐阳,我们从此不共戴天。
六
听完何畏面无表情地说完整段故事,李沐阳觉得自己的喉咙有点干涩:“我并不知道……你现在还好吗?”
何畏举起当初差点失去的那只手冷笑:“如你所见,死不了。”
何畏清醒后有仔细琢磨过当时的事,那条错误的情报是谁干的都不可能是李沐阳。他是真无辜,可她接到电话时那种绝望与愤怒的心情,至今徘徊在胸膛之中无法纾解。
李沐阳动了动喉咙,想说点什么,最终也只是化作一声叹息:“小畏……”
“别叫得这么亲密,我早和你恩断义绝了!”何畏发狠道,“还有那把钥匙的事你别插手,这个任务早就做为我的赏金任务报备给事务局了,你们谁都别想抢!”语罢抓起在一旁听呆了的年十二,沿着原路又翻回自己家。
李沐阳静静的站了一会,缓缓地呼出一口气,疲惫地将自己的身体摔进沙发,眼底慢慢阴霾起来。
何畏这天难得的睡了个好觉。
结果第二天醒来的时候看了眼时间,上午十一点整。
脑子当场不够用了,惊叫一声跳起来。
穿衣刷牙洗脸,顺便还抓起睡得稀里糊涂的年十二砸进满是冷水的浴缸,做完这一切才用时五分钟。
冲出房门的时候发现自家客厅坐着两尊不速之客。
何畏微抽了下嘴角,在四双锐利的眼睛注视下低头叫人。
“李叔,李姨。”
“乖,坐下来吃点早点,你爸爸的手艺一如既往的好。”
李妈妈语笑嫣然的样子真是有一种说不出来的魅力,何畏从小就被迷得七荤八素,就算是现在长大了也不例外。乖乖地坐下来抄起筷子她才想起来,自己可没时间吃饭要赶紧出门,依稀记得今天应该是期末考试的最后一天,错过林悠放学就问不到钥匙的去向了。
“我……”
刚跳起来起个头,就被一旁严肃的李爸给压下去了:“小丫头安心吃饭,那把钥匙我们家那小子去帮你拿了,耽误不了事。”
“是啊,还是赶紧吃饭,免得等会没力气挨训。”
何爸在旁冷哼一声,何畏头脑顿时发麻,当她瞄过去发现自家老妈泪眼汪汪看着自己的时候,浑身汗毛都竖起来了。
要说何畏怕什么?
第一怕她爹训,第二怕她娘哭。
现在这两加一块儿了。
没有什么比这更折磨人的事了,左边耳朵是拔升到宇宙高度的长篇大论训斥,右边耳朵是嘤嘤嘤呜呜呜嗡嗡嗡,何畏觉得自己此刻就像是被人用大锤砸脑袋,前一下后一下,左一下右一下,如果不是李爸李妈在这儿看着,她肯定直接跪地上大哭对不起苍天对不起大地对不起祖宗她不该撒谎说回来是为了上学不该夜袭李……呃,这个不算。
就在何畏羞愧地差点在地上打个洞钻进去的时候,李沐阳的一通电话解救了她。
他在那头只说了一句话就让何畏当场跳起来:“什么?林悠那王八蛋把钥匙卖掉了?!”
何畏赶到怪异屋的时候,李沐阳已经在门口等着了,跟着一起来的还有林悠。
“抱歉,我不知道那是你要的,不过昨天才卖掉,今天或许可以拿回来。”
林悠看上去娇娇柔柔,漆黑的长发如瀑一般垂下来,周身环绕着静谧的气息,一点也不像是个除妖师。
“真人不露相啊呜。”年十二躲在何畏的耳后小声嘀咕。
何畏充耳不闻,像是没瞧见她似的,只看着李沐阳:“这次要是找到钥匙你就不欠我了。”
“人家本来就不欠你的啊呜,是你自己笨才受骗的啊呜。”
“想死你就继续说!”
年十二立刻不说话了,蹦蹦跳跳窜到何畏的头顶,它朝着门的方向嗅了嗅,肯定地拿小爪子拍何畏的头:“我闻到了钥匙的气味,应该是没错。”
面无表情地一把揪了年十二下来,何畏看也不看两人推门进去了,李沐阳对此只能苦笑,林悠反而有点不怨:“她若对我有意见也就罢了,怎么对你也这样。”
“这是我和她的事,不用你操心。”
李沐阳仅仅只是斜睨了她一眼,也跟着进去了,只留下林悠一个人痴立在门外,不知道在想什么。
七
怪异屋的老板是个沉静稳重的年轻男子,大家都叫他陶镜。
用各种奇怪的物品交换各种奇怪的物品,这就是他的买卖。
“货物出售,概不退返,这规矩你们总懂吧。”
陶镜笑起来温温和和,然而那双闪着寒光的金色竖瞳里却诉说他并不是人类的事实。
面对着河洛市少数几个站在食物链顶端的上古凶兽,就算胆大包天如何畏也乖乖地低下头好声好气地求他:“陶哥,陶叔,陶爷爷,看在我们是老顾客的份上,就不能通融一下嘛?这可是事关世界和平!”
“唉真是服了你,每次都来这一招。”陶镜无奈地摇摇头,拿出个账本翻看几页,停在某行看了一眼,遗憾地摇头:“你可来迟了,那把钥匙今早被卖出去了。”
“哈?”何畏这回可真傻眼了。
“我给你看看是谁买的。”陶镜就着窗子里射下来的光辨认了半晌,念出个名字,“巴……巴蛇。”
“巴蛇?!!”
这回吼出声的是年十二,急吼吼地爬上柜台,只看了一眼签名,它顿时哇地一声哭出来了:“完蛋了啊呜,怎么会是他啊呜!肯定拿不回来我要被我爹锤死了啊呜呜呜呜呜!”
何畏此刻表现出异样的镇定:“陶哥,你这里有没有好使的追踪器,我要换。”
陶镜轻抚着下巴:“有是有,不过你确定你有足够价码拿来换?”
何畏顿时僵住了,出门太急,忘带钱包。
“腾蛇内丹炼制的药丸,这个够不够换?”
打空伸过来一只手。
一颗漆黑如墨的珠子躺在掌心,和白皙修长的手指形成鲜明的对比。
不情不愿地转过头,就见李沐阳直视着她的眼睛:“不用拒绝,这是我欠你的。”
哼。
何畏别别扭扭,却也没再说什么,算是接受了对方的好意。
陶镜的东西一向是好货,品质的象征,品质的保证。
所以何畏拿到东西的第一件事并不是急着去找巴蛇,而是对着年十二来了个彻底的严刑逼供,找人麻烦总得了解这其中的恩怨情仇才行吧。
年十二虽然哭得是凄凄惨惨,一把鼻涕一把泪,但好歹把事情说明白了。
大概就是巴蛇和巳蛇是好碰友然后觉得好碰友要被关在年关内孤独地生活一年实在是太悲惨了于是异想天开要偷了年关钥匙好随时能去陪碰友聊聊天什么的但它就完全没想过偷了钥匙会使得年关大门有可能无法按时打开从而导致时间停止这种大悲剧的出现。
简直就是十恶不赦的大坏人!
“可是钥匙是你偷出来的,而且是你弄丢的。”
何畏敏锐地指出此事核心之处,年十二愣了一下,再次开始嚎哭,惨不忍睹。
李沐阳从头听到尾,觉得这件事凭他们几个解决似乎有困难:“要不然申请援助吧?”
“这是我的任务,我要怎么做就怎么做,用不着你插手。”
对待李沐阳,何畏的态度依旧恶劣,至于林悠,她根本就把这个人当空气无视掉了。也亏得林悠沉得住气,你不理我,行,那我跟着李沐阳,怎么说他们也是官方认证的行动小组,原则上来说,有任务必须一起行动。
对于这两个甩不掉的尾巴,何畏打心底觉得烦躁。
李沐阳跟着也就算了,林悠算什么东西。
何畏觉得自己没有顺手给她一刀已经是很看在李沐阳的面子上了,没想到她居然还有脸跟着自己一起行动,以为做过的那些事就没人知道吗?
再加上追踪了一个星期,每次都是刚找到地方,就发现对方从容不迫地转移了,空气中弥漫地新鲜的钥匙气息就连年十二严肃正经地绷着小圆脸不卖萌了,何畏的暴躁程度呈直线上升。
眼瞅着距离年关的时间越来越近,巴蛇依旧是神龙见尾不见首。追踪器好是好用,但是挡不住人家逃得快。事务局也在这时按捺不住下了最后通牒,如果何畏在期限内不能完成任务,就会有旁人接受并且取消她的资格——到了腊月二十八的晚上,何畏终于忍不住爆发了。
八
森冷的刀刃在月光下闪着冷冽的寒光。
“拔刀吧,今日我们在此地做个了断。”
何畏突然止住脚步,唤出“凛光”转身拦住林悠的去路。
林悠并没有为此感到惊讶,她后退几步离开“凛光”攻击范围,微微一笑:“我还在想,你要到什么时候才会忍不住出手,引开沐阳也是为了这一刻吧。”
“林悠,你以为我真什么都不知道吗?”何畏冷笑一声,“你喜欢李沐阳是你的事,我早就说过别牵扯到我,发送假情报给我也就算了,这次居然把我们的行踪透露给巴蛇,真当我好欺负?”
“假情报的事我承认,原本也只是想给你个教训,没想到那个地方会是蜘蛛们的总巢,”林悠皱了下眉,“但是这次的事我绝对没有透露,怎么说我也是除妖师,这点职业操守还是有的。”
“多说无益。”
强大的灵力促动着空气一波一波地荡开,掀起的气浪刮在脸上生疼。
林悠毫不犹豫地唤出自己的武器,泛着银辉的剑美丽得好似皎月,让人忘却隐藏在美丽之下的杀机。
“皓月”,与“凛光”不相上下的利器。
“既然如此,那便来吧。”
两条光练须臾之间冲撞在一起,炽烈的金芒瞬间爆发开来,强大的力量似乎将附近的虚空都要撕裂了。
金属与金属咬在一起发出刺耳摩擦声不绝于耳,点点火花溅出来,映照出两人狠捩的脸,受着灵气的牵引而聚起的气浪在地上、墙上划出道道的深痕。
杀了她!
杀了她!
何畏仿佛又回到了那天晚上,对面是无数蜂拥而来的蜘蛛人,要想活下去就只有杀出去,将眼前所有的活物斩个干净!
“住手!”
黑色的长刀强硬地插进两剑之中,硬生生地挡住了两个人的强硬攻势,不知何时归来的李沐阳挡在两人中间,脸上带着几道被气浪波及到的血痕:“你们这是想干吗!自相残杀吗!”
何畏直视李沐阳片刻,随后一语不发的收起剑。
既然挑起战斗的何畏收了场,林悠自然也不会再继续,收了剑又恢复到娇柔的样子,轻咳了一声正待说点什么,突如其来的一股气息顿时让三个人同时为之一凛。
久追不着的巴蛇自己出现了。
“走!”
何畏当即率先一跃而起,在屋顶间跳跃着直奔着巴蛇所在地而去,恩怨暂且搁置脑后,不管如何先要完成任务。
然而到了目的地,何畏被眼前的景象给惊住了。
巨大的蛇盘桓在半山腰中,高高扬起的蛇头显示着它的愤怒,红色的信子急速地吞吐着,巨大的鳞片如宝石般闪着耀眼的光辉。而在它的前方,站立着一只和它不相上下大小的巨兽,锐利的爪子如刀锋一般,大张着的嘴里竖着四颗巨大的獠牙,一见便让人生畏——如果忽略掉巨兽眼边两行哗啦啦往下流的泪水。
“你是个坏蛋啊呜呜呜,我要和你拼命啊呜呜呜呜!”
如此这般大哭着的巨兽勇猛地扑上去,两只巨兽瞬时扭成一团,打得地动山摇。
何畏好半天才合拢嘴:“四叔那混蛋,这像是没战斗力的样子吗……”
嘴里这样说着,却是自觉唤出“凛光”,微一沉腰便要冲上去,谁知在半道上被随后赶来的李沐阳拦下来了。
“你疯了吗,上去还不够塞牙缝的!”李沐阳这回是真要气疯了,张口就是一顿吼。
何畏是谁啊,当即就吼回去了:“不上去难道要让十二一个人拼命吗,好歹它也是当过我宠物的!”
“你……小心!”
何畏只看到李沐阳突然脸色大变地扑过来,紧接着就是一阵猛烈地撞击,再然后好像飞起来了,再然后有人的血滴在了自己的脸上,再然后……没有然后了。
九
第二次在灵力池里醒来的滋味很不好受,尤其是外面还有一群追逐打闹的熊孩子的时候。
何畏觉得浑身就像是被大卡车碾过一样,稍微动一下就锥心的疼。
“肋骨断了三根,其他小骨折的地方就不说了,啧啧我说大侄女你这是命大啊。”
何四叔叼着烟,坐在池边没正形地说。
“到底……”何畏一开口就觉得声音嘶哑地厉害,微咳了一声,顿时痛得觉得自己从地狱边上走了一遭才转回来,好不容易缓过气来,这又才继续问道:“到底发生了什么事,李沐阳了?”
“啧啧啧,李家那小子命就更大了。”
何四叔倒也不磨叽,一五一十地将那天的事都说了出来。
巴蛇和年十二那晚上打出了真火,连事务局内部精英组都出现了。好不容易靠着武力把从山上打到山下,又从山下准备打到城市里的两只凶兽给制住了,这才在战斗最激烈的地方挖出被殃及池鱼的李沐阳和何畏。
李沐阳当时将何畏紧紧地护在身下,即便是在昏迷中也是紧紧抱着不撒手。身上骨头断得七七八八,外加严重脑震荡,相比较而言,何畏的伤势就轻了很多。至于林悠,当时见机跑得快,只受了点轻伤,不过因为在战斗中丢下受伤的同伴,差点被取消资格证。
至于罪魁祸首们,巴蛇因为私自显露本体形态和斗殴滋事被拎去大牢,据说要待满两年才准放出来;年十二因为未成年被狠狠教育了一顿交给了寻找儿子而来的年兽夫妇,走的时候哭得一把鼻涕一把泪,说舍不得何畏,不过现在大概回妖兽界了;至于年关钥匙,这个被郑重地交还——何家顺便在这上面大大的敲了一笔,用的理由是“咱家为了你们小孩子的不懂事差点失去了一个未来的精英”。
何畏斜着眼看过去,这肯定不用说,绝对是四叔的杰作。
“当然,事务局认同你这个赏金任务的完成,积分还给你翻了一倍,赚大发了,啧!还有个事,妖兽界说今年在年底的时候还给我们惹了这么大麻烦不太好意思,所以决定通过人间界今年的年关开门仪式直播申请。你算是有眼福了,这有两张票,今晚的,随便请什么人一起去看吧。”何四叔放下两张票,突然像是想起什么又继续说道:“李家小子这会儿也回村了,估计和你一样在池子里蹲着,说是泡到下午的点就能行动了,李家的池子是比咱家池子强啊。”
何畏看着那两张轻飘飘的票,破天荒地发起呆来。
尾声
晚上十一点的时候,村头的李家来了个客人。
脸色惨白惨白的,跟个死人似的,说是要找李沐阳。
开门的是个小姑娘,当即鬼喊鬼叫地冲回屋里大喊:“救命啊有女鬼要找沐阳叔叔。”
没过一会儿,杵着拐杖的李沐阳慢腾腾地走了出来,就看见何畏脸色不怎么好地站在门口。
“这么晚了不在家歇着,有事吗?”
何畏抓了抓脑袋,似乎有点不好意思,犹豫许久最终还是下定决心,递过去一张捏得皱皱巴巴的票说:“我说,要不要一起去看个直播仪式什么?”
李沐阳先是楞了一下,而后轻轻笑起来,腾出只手接过票。
“好,一起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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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没设想过未来的那一天吗,哪怕一瞬间。”
“哪一天?”
“死掉的那一天。”
三人围坐同一团火焰,噼啪作响,火光触摸每个人的脸,像母亲也像子女。
人类的生命起初是抑制力,因为这世界上的掠食者过于繁多也过于优秀,所以十分之一的人要踩着十分之九的人的尸体去维持世界的运作。
佩涅洛佩想想,说:“死去的话,会有点可惜。”
“为什么?“尼禄本来直勾勾盯着篝火的眼睛偏过来,刚才他不知是在发呆还是在干什么,可他又没什么值得念想的事物,本来就没有的东西,以后也不会再有。
“因为还有人需要我吧,至少现在是。现在能想出来的是——我过去呆的那家孤儿院,现在每个月都要接受我的援助,不得不这样做,否则孩子们就要去打工。”
“你又没办法满足每个人。”尼禄咧开他那张怪异的嘴露出里面怪异的牙齿,笑声很奇怪,他说:“你以为你是谁啊?恶魔?”
晚风吹过时篝火呼呼作响,像焚尸炉。
“不见得,但估计也差不多。”
“那你怎么还在公会工作,你该和我一起跑。”尼禄没理解她的回答,只当那是一种嘲弄。
“权当我自愿送死吧。”佩涅洛佩想,自己其实应当补上一句:世界上生命的总量是百分之百,可生命却不是只属于我的,人的生命平均又平均,最后活下去的概率微乎其微,所以她在哪里、自不自愿都只是一种态度,并不能决定什么。
加拉哈德这时才出声:“还是可贵的……我是指生命。”
“……你们人类是不是都这么一副矛盾的模样?”
“比如说?”加拉哈德抬起头看向尼禄。
“你看吧,佩涅洛佩每天一副要死不活的模样,但她却使用些稀奇古怪的救人法术,某种意义上,她心里是抱着一种'活下来'的倔强。”
尼禄抬手捋捋头发,他不太习惯人型的模样,因为没什么威慑力。
“而你呢,哎哟,我真是不能理解你们这些贵族……尤其你还是贵族之中最叛逆的那种。你倒是天天冲锋陷阵地救人,每天给别人灌输活下去的希望,结果你自己呢,从你那双死气沉沉的眼睛里也看不出来什么活的希望嘛。”
“你整个人,尤其是灵魂,就是那个词语啦——支离破碎的。”
“……说不定我没有灵魂呢,你看见的正是我拥有的——拼凑出来的,虚假的灵魂。”
“那你说不定也该和我一起跑呢?说不定你也是恶魔。”尼禄歪歪头,“好朋友?”
朋友?好朋友?我和你可称不上什么好朋友。加拉哈德学着像尼禄那样咧嘴,所以我们姑且把它称之为“笑”。笑本身有千百种表现形式,他却选择最非人的那一种。
加拉哈德说:尼禄,你坐过来。
尼禄,生命对你来说意味着什么?
和尼禄谈论生命本身是无趣且乏味的,因为恶魔活的时间很长,而人的生命很短,可没有灵魂的东西活着也不知能否称为生命,所以恶魔是活着的,但或许没有生命。大抵这世界上拟态为车轮的东西不止时间一种,还有恶魔。
所以某一瞬间他想把尼禄的头摁到篝火中去,像一个精神失常的人。
可不是为其他的什么,单纯地出于种族自卫。因为加拉哈德设想:说不定以后尼禄要去杀人,几个人,几十个人,几百个人,或者更多。
如果正义是由人界定的,那人以外的种族就没有称自己为正义的权利,自然也没有将正义作为武器举起的权利。社会机器在律法下昼夜不停——就连那也是人类创造的。所以,他大概很久以前就想这样做了。要称它为正义吗?因为加拉哈德也是人类的一种,所以加拉哈德也应当有定义正义的权利。
尼禄有点站起身的意思,但最后没有。
靠近加拉哈德像靠近故乡,他们同样带着腐烂变质的深海的味道,血在海水里氤氲开来,气味同样也挥之不去。他敬畏故乡,他知道他的故乡是一小片斗兽场,称不上是社会。因为社会要求人们并不针尖麦芒地相对,换句话来说是包容,在粘稠的介质里同化,在看不见的角落里杀死对方。
因为这种介质漆黑一片,所以没人知道谁杀死谁。
《AIKA》
原作/作詞/MV:雷七郎
作曲/編曲/演唱:初禾Ryio
MV:https://www.bilibili.com/video/BV1Ba411c7X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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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撐著一把紅雨傘
出現在我眼前
白色裙裝 披肩長髮
好像河川石橋下
搖曳的鮮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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陽光透過彤紅的傘面
在你雙眸埋藏
倒映出我的面龐
好像秋水圍繞身畔
一同閃耀波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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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撐著那把紅雨傘
任烏髮隨風飛揚
指尖輕觸
是你笑靨微綻
將陰雲也染透晨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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雨點打在你的紅雨傘
似鼓點輕盈歡動
落在我心上
你的面容在氤氳那方
好像披著霧的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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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們走過大街的繁華
穿過昏暗小巷
老舊燈下
是人間的煙火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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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撐起你的紅雨傘
凝固短暫時光
喉中哼唱 耳畔呢喃
似波濤將扁舟搖蕩
在枕邊道晚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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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坐在你半掩窗前
雨輕落的簷下
彈撥著那把舊吉他
車行過濺起水花
掛在我的琴弦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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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撐著你的紅雨傘
任河風吹透衣裳
合上雙目
是你白裙烏髮
將黑夜也撒滿星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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夜幕落在你的紅雨傘
似雲間朦朧月色
半掩著面頰
遠方色彩斑斕的霓虹
點亮天燈盞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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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們沿著月落堤上
趟過寂靜河川
彤紅傘下
是彼岸漸露的晨光
【完】
作者:旬夜
1、
秦宵手持一剑劈开周家寨山门时,徐家大少爷正手拿着一册街头画本。
风卷过山寨烈烈寨旗,也扬起少年发后束着的白色发带,长衣广袖于风中而立。
他手拿一卷书册,朝他笑。“你是我爹派来救我的?”
-
江南徐家,早些年揽下各方要道,做的水上生意,运的是丝绸瓷器,古玩字画。
在苏杭一带,若是徐家说第二自没有敢认第一。
只可惜,徐家老爷命苦,膝下有一个小少爷,皋月生人,长得是粉雕玉彻,但不爱家业,成日要做那江湖上的侠客的,平日里总爱与那三教九流的厮混。
这可不,这一年不知和哪个姓周的野侠客看对了眼,混迹了大半年,结果人是山匪装扮,觉得小少爷生的好看,硬生生给掳上山去了。
徐家虽然财大气粗。
可周家寨却是个龙潭虎穴。近年官匪勾结,一起霸占了这附近商道上的必经之路,收取往来商贾的“路费”。以至徐家就算再多钱,官府也不会轻易动那周家寨。
秦宵听到这消息的时候,入秋的风正将他斗笠吹了个旋儿。
他一袭黑底银边袍,抱着剑看着那张榜半月有余没人揭的告示,浑身散发着一股生人勿近的寒气。
“徐府在哪儿?”
随手抓住一个路过的人,抬头,那人被他那一身杀气吓得脚下一软。“就这街头!街头那门面最气派的一家便是!”
秦宵是个剑客,还是个顶尖的剑客。
他师傅说他自小六亲缘薄,在他这辈分里胜在无心无我,修出了个在他平辈中无出其右的剑术。但要再精进,还差一点机缘。
毕竟剑由心生,心源万物。
而要知万物,便要入世。
于是年纪轻轻的剑客在修剑道十八年之后,下了山,成了个侠士。
“多谢大侠肯出手相救,若是能救出小儿,我徐家十年内水上生意的五成尽归大侠!”
“不必。”秦大侠神情淡淡道。“路见不平出手相助是学武之人的本分,只是我处缺一张公子画像……”
“……这,实不相瞒。”徐老爷面露难色。“小儿是个闲不住的,自记事起就没有画像,倒是有个满月时画的满月图。”
“……”秦大侠此刻脸色黑的像个锅底。
“无妨无妨!大侠进了山寨,那个长的最好看的便是!”
-
说起来,秦宵下山前曾做了个梦,梦里有一人于马上,手持玉笛白衣随风如烟波浩渺。
第二日他将这梦境告诉了自家师傅,庞眉鹤发的老人家一脚就将他踹出了上门。
并送了他四个字。“机缘将至。”
而这机缘究竟是什么,他师傅也一个字没说。
-
“你没事吧?”
头顶传来一阵软糯的声音。秦宵在黑暗中一把抓住那人手腕时,听到一声急促地吸气声。
“这是哪里?”秦宵浑身都透着警惕,空气里弥漫着浓重的血腥味和草药混合的气味,双目不能视物,他下意识禁锢住了身边最近的人。“你是谁!”
那人被攥得生疼,小声吸气道。“……你身上还有伤不要乱动。”
“是我将你带回来的。你眼睛进了灰,只是暂时瞧不见东西,莫要担心。”
秦宵心中还带着防备,但身边人的声音不过少年模样,攥住人手腕的力气松了些。“……是你救的我?”
秦宵回忆脑海里失去意识前的画面。
四周都是一片火光。
都说这周家寨是个天生易守难攻。
一方深山还临近悬崖峭壁,四面形成了个天然屏障。而早年江南暴乱,府衙为了不惊动上级,借调了周家寨的兵力还暗中送了一份连弩设计图作为交换。
于是,这周家寨更成了个坚不可破的应敌盔甲。
秦宵不莽撞,上山的时候以为自己是做了十足准备的。用他师傅的话来说,这世间万物自有其规律,寻其源,得起法,才可破其根本。所以他打听了周家寨的兵力,人员,想着自己一人杀进去成功的可能性。
只可惜,他没打探到这个能以一敌百的连弩阵。
毕竟由于府衙的暗中方便,没人敢来惹这周家寨,多年来这秘密兵器至今也未露过面。
于是待他一人破敌直通匪寨腹地时,被这连弩阵杀了个措手不及。
无数连弩朝他齐射时,他被迫挑断了崖寨的寨旗和帆布,放了火,他本想趁大火逃走,岂料被偷袭的人伤了眼睛……
“……所以,我逃出来了?”
“出?没呢,你还在周家寨里。”
“什……?!”秦宵猛地抬头,想抓住身边人质问,却被躲开了。
“你你你别动手!你抓人可疼得很!”少年声音在离他几步远的位置。“莫慌莫慌,之前你可闹了好大一场,烧了我们寨里的寨旗,搞得全寨都鸡飞狗跳。当时,我本想出去帮忙,可你就这么大个人砸我屋前了,我便把你拖进来了……”
“你……”秦宵皱眉。“……为什么要救我?”
“这问得倒有趣,你都这么一大活人血淋淋地在我门口了。我能如何?”少年渡了两步,似乎把一个瓷器似的东西放在不远处的桌上,有一搭没一搭道。“你那时候都快死了……啊,烫,我总不能见死不救吧,再说了,当时场面那么乱,把你交出去,那我不就成半个刽子手了?”
“可我若掉在别人门前呢……”
“那我可得废不少功夫了。”一阵哗啦啦的倒水声,不久秦宵嗅到一阵药味儿。“这是我上山前带的草药,也就这么点儿了,你赶紧喝。”
“哦,对了,我叫顾长宁,你是谁?”
-
秦宵回想起初遇顾长宁的情境,总觉得荒唐。
漆黑陌生的环境里,四周都只有自己身上的血腥味和顾长宁身上的药香。
他伤了筋骨,双眼被石灰烧伤,不能视物,更可笑的是他竟然置身于匪寨腹地,四周都是动辄要命的敌人,而他唯一的屏障是一个非敌非友的少年人。
顾长宁不是这匪寨的人,用他的话来说,他是自愿来寨子里的,而来这蹭吃蹭喝,至为钓到周家寨的少当家的。
“哦?你是来救人的?那你可要失望了,徐家少爷我听说过,来了好半月,好吃好喝照料着,没半点回去的意思。而且说起方溯……啊不是,你们都爱叫他周朔风,他人其实不坏。
当初见面时候他还救过我呢,还说和我闯江湖。谁知道临了了又反悔了。那我哪儿能甘心呢,就跟他回来了。结果还没过上几天,他爹就几次三番想弄死我,好在我命大,活到现在。”
“那他还给你屋子住。”秦宵喝着顾长宁喂的药,不禁问。
“这寨子里上百口人呢,这么大的地方有山有水有鸡有鸭,养我一个吃不了多少饭的活人怎么了!”少年人语气嚷嚷着,还带着几分不满。
秦宵不由失笑。
他是没见过顾长宁这样的,这脑子里想的东西和常人约莫有些不同,什么都明白,又似什么都不明白。听他说来,当初被周家少当家爽约时,心里伤心难过是有的,若换作别人必然要落寞好一阵,他却转眼又能跟着人到这暗无天日的匪寨来。
秦宵忽觉得这少年人有几分可怜。怜他心无城府,又怜他不知窝藏了自己一个外来贼人被发现会招多大的罪。可对方恍若不觉,成日就给他换药,熬药,别的话也不说,只是曾问过一个问题。
他说。“秦宵,你说你是个大侠,是真的吗?”
-
假的。
秦宵不是个大侠,准确的说。
他有大侠的本事,却没成为侠客的心。
小时候师傅给了秦宵第一把木剑。
那时候他家中遭难孤身一人,师傅的教导他总是无条件遵从。于是他小小一人在云山雾绕的清晨里重复着师傅给他的招式,那时候他不知剑为何物,更不知为何用剑,只是年复一年日复一日,那些招式刻进了他的骨里,剑气造就了他的一身凉薄。
而剑,成为了他本身。
他是百年难得一见的御剑高手。
他师傅说,物我两忘是修剑道的最高境界,秦宵有着百年难得的根骨,却只差一点——是一个“悟”字——他不知自己为何指尖。
所以他成为一介游侠,不过是为了寻找这一个答案。
至于救人助人也不过是顺手,就如同顾长宁顺手救了他一样,二者之间,其实并不太多温情可言。
“你和方溯……啊不是,周朔风简直就是水火两端。”
在顾长宁屋子里的第三日,秦宵身上的伤口都好了些,一双眼换了药能隐约看到一些光亮,但却要尽量闭着。“你这话怎么说?”
“你和他呢,是一个有心无力,一个有力无心。你俩要是互相匀一匀,没准日子都能过得快活些。”
“你怎知我有力。”我的剑术可没在你面前使过。秦宵心里想。
“我在这个把月了,寨里的大大小小可是清楚得很。我们这儿易守难攻,多年累积兵力能敌上半个府衙。将周家寨搅得天翻地覆的,你是第一人。若是换了旁人来,只身入寨,不是给人瓮中捉鳖了去,就是被卡在营寨大门外。而你倒好,来了个火烧连营。”
顾长宁的语气里带了几分看热闹的笑味,咕噜噜地藏在喉咙里,猫似的。 不知怎的,秦宵心里忽然一动。
顾长宁比秦宵矮些,正扶着他一步步在屋里走,他们彼此身子都贴着,对方脖颈边的香气清晰可闻,与往日的草药味不同,是一种独特的气味。
他几乎是下意识朝顾长宁身上靠了靠,鼻尖香气幽幽,他心下有些恍神,却忽听有人淡淡的声音。
“秦哥,我若是个女子,是要将捉去见官的。”
“什……!?”
秦宵愣了片刻才意识到自己逾矩。刚想退开,偏脚下一绊,竟将人一把按在了一旁的小桌上。两道微热的呼吸交织在一起,秦宵整个人僵在原地。
噗嗤——
他听怀里顾长宁的笑声,那声音闷闷的。似乎动静不敢太大怕惊扰了外头,捂着嘴。他笑了好半晌才微喘着气道。“……秦哥,你,也太不禁闹了。”
那三分笑意敛在话尾,侠士脸上不由一红。不知怎么的,他心头忽然冒出一种想法,他想瞧瞧顾长宁笑起来是什么样的。
那是秦宵第一次,开始好奇顾长宁的模样。
2、
梦中风烟翠绿,四月春寒凉意拂面。
竹林风动沙沙作响,秦宵牵一匹马走在林间,而他身边正站着一人,那人手持玉笛去接那入春的细雨。晨雾迷蒙,宛若一直纯白振翅的蝶。
“!”猛然惊醒时已是深夜,窗外是入夏的蝉鸣声绵长不断。
秦宵指尖下意识往身边探去,立刻从床上坐起。他将身边床塌都拍了拍才确认——顾长宁不见了。
他下意识去扯自己眼上的纱布,手又微微顿住。
秦宵如今已经在周家寨养伤六日有余,身上窗口大部分已经复原,除了胸前不慎被长戟刺入的伤口外,几乎已经无碍。
只是这一双眼……
——你这两日是关键,尽量不能见光,否则就算视力恢复也不能如常人一般。
——别让我见着你偷偷拆纱带,否则就算你是个大侠,我也将你绑床上去!
他放下手,扶着床边起身,慢慢吸了口气。
夜里的空气微凉,他想着也许那人不过是出去了而已。
顾长宁半个寨中人,来这近半月了,自然能照顾好自己,不可能出事。
他还是坐于床边,听周遭的动静。
屋外往来寂静,只剩他浅浅的那一点呼吸声。
秦宵忽然觉得他是不是信任这个陌生少年有些过头了,那人说的徐家大少爷无事,他便信了,可如今他却连那大少爷的脸都不曾见过,是死是活,真都凭着顾长宁那一张嘴。
可他忽又觉得自己卑鄙,若是顾长宁心怀不轨,他早该见了阎王爷,更莫说对方还替他治了这双眼。
他正想着,屋外忽然传来一阵惊响。“快来人!那小子逃跑了!”
一时间安静的周家寨像是平日被炸起的一池水,鸣敌的号角声由远到近,秦宵隔着厚厚的纱布感觉到外面亮起的一片火光,人声攒动,宛如他那日杀进周家寨的气势。
秦宵猛地站起身——出事了。
-
周家寨地处山脉边,各个分寨都嵌在自然形成的山岩之中,远远望去像是隐藏在峰峦中的野兽洞穴。而在野兽环绕的中心有一块巨大的演武场。此刻演武场中心几米高的烽火架已经被点燃,冒着熊熊火光。
周家寨能抵得上半个府衙。
上下训练有素,能让人出这么大的动静。看来是出了大事。
秦宵视线尚未清明,只能忍着不适,依稀辨别出有大批兵力正往后山一条栈道而去。
他脚下一踏,趁着夜色从崖寨边缘的山岩一路洛进了栈道边缘,长长的栈道都是点起的火把。
他抓住末尾一人,扣住人脖颈,将人拖至栈道边的石缝里。
“不要你的命,老实回答两个问题。”他声音低沉,像是淬了霜。
怀里的人只顾发抖,半晌才用力点了头。
“今夜出了何事,要抓的人是谁?!”
“是……是个揭了徐家榜来救徐家少爷的侠士,白日里被擒住,本来想今夜杀了,谁知道给人偷偷放走了,现在那人挟持了人质去了后山……”
秦宵只觉得眼前一阵黑白,错手将人掐晕了也不自知。
他自然不担心顾长宁会逃走,但他就是怕这小傻子夜里出去遭了什么意外。
徐家贴出的告示,请的是江湖中人,要的只是徐少爷的安全,更何况此刻顾长宁是匪寨中的一员,若是那人被逼上绝路……
胸口的伤口忽然一阵剧烈的痛,眼中像是有什么滚烫的带着腥气的液体流下。
若是他全盛时期,越过栈道上着连绵的人群,杀至最前头并不算难,但如今他带上,而深夜那些火把可能会废了他这一双眼睛。
秦宵默了默,他手握剑鞘,常年冷若冰霜的人周身竟然冒出了阵阵杀意。
他想,那就和他一起死了也无妨,这条命也是欠他的。
腰间长剑出鞘,铮铮一声,一双手从身后捂住了他的眼。
“这废了多少心思才治好你的眼睛,你真是一句话也没听进去啊。秦大侠!”
熟悉的草药香,语气里还带着三分责备。
也就那一声,秦大侠手中的剑险些落了地。
-
“你是去救人的?”
“那可不。”顾长宁靠在床边,给他整理眼上的纱布。
空气里是对方熟悉的气息,秦宵半盏茶前几乎错跳的心才缓缓平静下来。
顾长宁的确是去救人的。
他白日里听说有个侠士被擒,想着夜间将人放了。
本想着偷偷将人送出就好,谁知道大当家的三夫人醒了,引来守卫,顾长宁只好暗地里帮着对方挟持了那位姬妾,带人入了后山后,自己又混进了人群里。
“我给他指了路,让他逃走后把人留在山腰边的凉亭上,本来想混进人群神不知鬼不觉。谁知道回头就遇见你了。”
“你倒是心善。”秦宵语气里带着几分自己都察觉不到的火气。“是人便救,难不成以后是个人被抓,你都救一回?再者,你为何不与我说一声。”
“因为,你,是个瞎子——”顾长宁重新给人缠好了眼上的纱布,泄愤似的拍了一下秦宵的脑袋。“都说了不能见光,就没看你一会,差点眼睛都给我不要了。”
“……”秦宵长这么大除了他师傅,可没人拍过他脑门。
他一时不知做什么反应,无措得僵着背脊,瞬间就懵了。
顾长宁轻轻在他身边坐下。“……说来,我这辈子的梦想就是要当个大侠,有人落难我哪儿能坐视不理……”
似乎是刚刚那一闹困了,顾长宁此刻声音都倦倦的。
秦宵闭着眼顺着声音,任由对方靠在自己肩上,只听那半睡半醒的人慢悠悠道。“说来倒可笑,你瞧,我这大侠当着当着,竟当到土匪窝里了………真是……明明说好要陪我……说好一起去大江南北,去行侠仗义,去看苍山白雪……他若没剑……我便替他,寻一把……”
后来的话敛在了细细的呼吸里,顾长宁身上还带着一点外头的碳火味。
秦宵不自觉地将人抱住。那人身上暖烘烘地,像是入冬入浴前的水,让人忍不住浸在里头。
他小心将鼻尖蹭过对方额边,轻声道。“先睡吧。”
-
秦宵那双眼是在第八日好的。
拆布的时候,顾长宁给他折腾了好半晌。
晨曦入眼时,顾长宁正朝他笑。
逆着光,那人模样都有些模糊。可秦宵却看清了那人弯着的眉眼,一双眼明亮得揉着水色,像是三月映着光的粼粼湖面——他并不意外那是顾长宁。
“瞧得见吗?”
少年试探地伸手在他面前晃了晃。
秦宵回神,点了点头。“……瞧见了。”
-
在秦宵双眼能视物时,其实他身上其余的伤也已经好了七八。
但胸口的刺伤因为太深,顾长宁建议是他还是早些下山为妙。
毕竟想愈合得快些还是需要个正经的大夫。
秦宵心下了然,但想在下山前先探探徐家少爷屋子的位置。
顾长宁却耸肩。“行是行,但这徐大少爷,未必想和你走。”
这话,换做如今秦宵倒真信七八分。
其实早在来周家寨之前,他就听说过一些关于那徐大少爷的传闻。
说徐家虽非名门望族,但中在家底殷实,又手握运河水路。早年间,甚至不少高门大户都打算让自家姑娘和徐家结上一桩亲。
只可惜徐家小少爷自己“争气”得很,一年年的将家里的金银都给他拿去接济了那些所谓“落魄”的朋友。
特别前几年,说是遇见了一位世外高人,便悄悄拿着家中好些金银珠宝,跟人出去“历练”了一年有余,回来时给人在城门外的难民堆里发现了。
徐大老爷带人来时,一年不见的小少爷蓬头垢面,灰头土脸地正在和一群乞丐围成一圈烤鸡吃。那一张惊为天人的脸上糊了一层又一层的灰。
给人认出的瞬间一通好打。
所以,对于那徐家小少爷,要解决他,最好的办法就是先探好虚实,待之后养好伤,再杀上崖寨将人直接打晕带走。
最为干脆利落。
3、
周家寨秋夜。
虫鸣残喘,风干物燥,只有来回巡逻的火把影影绰绰。
忽得,一个人影如落叶似的飘然而下。寻至一方屋前。
角楼上的屋里还亮着灯,秦宵朝屋内看去,屋里点了檀香,家具摆设便是个标准读书人的屋子。他在窗边藏着,不一会大门开启,施施然走进一人,但隔着屏风,只能看见对方素白色的衣摆。
来人本还想看清些,却听见不远处传来杯盏落地的声音。
他默了默,飞身踏着房檐寻了过去,半跪在房檐边,他听见了周家寨寨主的声音。当时火烧城寨的时候,秦宵和对方打过照面,记得对方一手长枪使得倒是精妙。
只不过他没来得及感叹,却见着了另一个人——周朔风。
说来周家寨少当家模样端正,和顾长宁年岁相仿,却与顾长宁无害又清秀的模样不同,眉目间多了几分少年英气。
这惹人喜欢的模样。
秦宵在心里想着,忽听那人一声轻笑。“爹,您多虑了,无论是谁,进了寨子里就是个奴才,我能多上心,您要是实在看不惯,派人杀了不就得了,和我这置什么气。”
兵器库大火漫天的时候,秦宵才匆匆打开了顾长宁的房门。
他模样和往日没什么不同,只是伸手把人往怀里一带。“你和我一起下山,我今晚带你走。”
顾长宁嗅到对方身上火石硝烟的气味,皱了皱眉。“你,你刚出去做什么了?”
秦宵还未回答。
顾长宁却听一阵脚步声逼近,像意识到了什么,立马将秦宵拉回了屋子。
几乎是飞快地吹了灯,他将秦宵按在被子里。“一会无论发生什么,都别动。”他双目灼灼看着秦宵,沉默了一会说。“哎……算我求你了成么?”
-
顾长宁和周家少当家相遇那年,江南梨花开得正盛。
纷纷扬扬一片,擦过人肩头像是落雪一般。
当年的周家少当家还叫方溯明,是个化名。手上一把九节鞭耍的似模似样,闯江湖日子过得潇洒。
他们在人贩子那儿遇到时,顾长宁还穿着个乞丐服。灰头土脸的小乞丐对上一身玄色劲装来救人的方溯明,被人一脖子按在了墙上,差点没背过气去。当初的顾长宁还没现在这么高,脚给人拎着悬在地上,脸都憋红了。
“你是什么人!”
“松,松手……救……救人的!”“小乞丐”死命拍着不速之客的手,方溯明回神,才见那些被掳来的少女绳子已经被解了大半。
约莫算是大水冲了龙王庙的情谊,偏偏方溯明瞧见那些绑匪都四仰八叉晕在地上,回头瞧顾长宁的眼神就更怪了。“你干的?”
那时候顾长宁头发乱糟糟的,脸上还都是泥巴,脖子给人掐的满是红印,满不在乎笑了笑。“那可不,我可厉害了。”
作为一个混迹江湖的少年人,顾长宁算是有些本事。——他会点医术,只不过连他自己也不知师承何人。可偏偏他迷晕了绑匪,和大刀阔斧杀进来的方溯明撞了个正面。
倒也算是缘分。
于是这缘分源远流长,把两个本该不相干的人成对儿得绑到了一块。
顾长宁江湖经验多,带着方溯明四处闯荡,他们一起睡过破庙,闯过府衙,最惨的时候,方溯明出门的那匹马给顾长宁当了,那一星半点儿的银子全给他接济了一堆落难的老夫妻。
他俩大半夜地睡在街头,啃着馒头四目相对。夜风吹着,月光晒着,方溯明低头骂道。“顾长宁你真是我的灾星!”
顾长宁咕咕咕地低着头笑。“阿溯,是你说要当大侠的。”
方溯明死命盯着他,怒气腾腾好半日,忽然低头噗嗤一笑,露出两个梨涡来。“真是败给你了顾长宁!”
那时候的他们一心做着那成为大侠的梦,想着除恶扬善,想着救济四方。
想着一路向北,去到那昆仑雪山,拜访那传说中玄冥道人的绝妙剑法;再一路南下,去苗疆塔寨,见识那所谓的苗寨蛊毒,机关奇巧。
那时他们的梦,可真是又美又长。
-
“顾长宁——!”
周家少当家一脚踹开顾长宁房门的时候,顾长宁才刚把秦宵塞被子里。
外头卷进了大火后的硝烟味,稀碎的黑色灰烬在夜色中模糊不清。
周朔风是来闹事的,火气不是一般的大。“兵器库的火是不是你干的?!前日那人逃走我便觉得古怪,没想到你竟然把位置都说了?”
身后护卫们都吓得一哆嗦。听到这消息顾长宁也是一惊。他是真没想到秦宵竟然这么狠,看个徐家少爷自己摸索着路,还把人兵器库给烧了。
天可怜见——
顾长宁是个平日里会演戏的,笑起来和个无害的小白狗似的。
但今天这招可不好用。一把被按在床上的时候,他差点没喘过气。他脖子被周朔风掐着直翻白眼。
“冷……冷静——!”
他这话是对秦宵说的,被子里秦宵的手都快把剑拔出来了,他死命把人给按了回去。
大半夜兵器库给人烧了,连弩阵和图纸在大火里没救回来,周家寨这两日鸡飞狗跳搞得人心惶惶,周朔风知道顾长宁的脾气,思来想去也只能是顾长宁的锅了。
“还不和我说实话!”
“说,说……要,要死了……”片刻,空气里传来剧烈的咳嗽声。
呼吸回归身体,顾长宁喘着气缓了半日才抬眼看他。
少年人几乎下意识露出了笑。“我不可能把寨子兵器库的位置告诉任何人。”他看着周朔风。“阿溯,我放人只不过不想寨子里死人。自打和你上山那天我就说过,我不会给你惹麻烦,况且我若想毁了这寨子了的任何东西,自己动手就可以,毕竟这种事我可比他们熟多了……”
“果然你还是巴不得它毁了——”那语气中带着满满的愤恨,顾长宁却摇摇头。“是,我是挺想的,毁了它你不就能和我走了。可阿溯,这不是你的家吗?我怎么会做让你不痛快的事?”
他弯着眼瞧着周朔风,那模样和几年前他们在一块夜里闲聊时一般。那一瞬整间屋子像是人被生生掐掉了脉搏,只剩下暗夜里风吹过窗柩发出嘎嘎的声响。
许久,屋子里传来周朔风的叹气。“罢了……顾长宁,既然来了你就老实些,否则我爹起手我也保不住你。”
“你还是想想怎么解决被你掳上山的徐家少爷吧。”
“……我会解决的。”说罢,周家寨少当家看了他一眼,扭头打开大门,临走前,他回头留了一句话。“顾长宁,你答应我的事,可别食言。”
4、
入秋的夜里,一点月色从窗外照进来。
大火灭了,风里吹进焦黑的,柳絮一样的灰烬残骸。
顾长宁蹲在地上收拾刚刚乱局中被打碎的杯盏。
屋子没点灯,他昏暗间扎了手,血液滴滴答答往地上掉。
“别捡了……”
秦宵站在他身前,顾长宁像没听到似的,要去拿另外一片瓷片。
秦宵蹲下身,将他攥紧的手指掰开,染了血的茶盏碎片被一片一片往外拿。“不是怕疼么,顾长宁,抓这么紧做什么?”
顾长宁手还在发抖,血渍呼啦得看着怪渗人。
他没说话,一低头一滴温热的水珠砸在秦宵手上。
“有这么疼吗?”
“……嗯。”顾长宁声音闷闷的。
秦宵低头没有再说话,他俯身将对方抱起来放在床边。屋子里狼藉又一片宁静,他半跪在床边,给顾长宁处理伤口。
“跟个孩子似的……”秦宵低头轻轻吹了吹顾长宁掌心,小心一层层纱布被细细缠绕在手上。
他不经意似地道。“顾长宁,我带你走吧。”
“你不是来带走徐家少爷的吗?”顾长宁眼泪还往下掉,一滴滴砸在秦宵手背上。
“可我想带你走。”
“为什么?”
“我师傅说我六亲缘薄。”
“……什么?”
“我这一辈子,没感受过太多温情,父母,家人于我是一片空白。这人生匆匆二十多年,至始至终陪着我的只有一把剑罢了。”
秦宵没有抬头,继续包扎着顾长宁的手,动作仔细又认真。“说来,我当初下山也不过是我师傅的要求,下山做什么呢?剑客,我做不成魔头自然要做个侠客,救人济世,锄强扶弱,但于我而言,毫无意义。毕竟我连自己的生死都不在乎,更遑论他人。”
他抬起头,顾长宁正低头瞧着他。
秦宵抬手替他擦了眼泪。
“过去,师傅常骂我活的不像个人,和块冷冰冰的铁疙瘩似的。他总让我去想,想此刻为何执剑,问我心中所求……但我这辈子从未想要求过任何东西,毕竟三千世界,声色犬马,匆匆百年一晃而过,又有什么可求?”
他顿了顿。“可我如今好像找着了……”秦宵忽然扬起嘴角,他此生极少的露出这样的笑容,他望着顾长宁道。“不知怎么的,我想看你笑。”
少年瞳孔微颤,身子被人小心圈进怀里,他听到对方可算温柔的声音。“跟我走吧,你要去哪儿我陪你。我都带着你。”
许久,少年的手攀上青年的背脊,他轻声问。“可我有什么好的,你偏要选我呢?”
年轻的剑客认真道。“心之所向。”
-
身体倒地时。
空气中弥漫着让秦宵最熟悉的香气。
过去他总能隐约在顾长宁身上闻到,只是这一次浓烈了许多。
顾长宁俯下身,从怀里取出一个香包,朝他笑。“秦哥,你知道,我平日如何在这周家寨自由来去却不被察觉吗?”
倒在地上的侠客发不出声音,只能眼睁睁看着少年人俯身为他理着头发。“你放心,我会将你安置在前几日那侠士逃走的凉亭处,那很安全,等你恢复了,顺着山路一直往下便能出去了。想来你是个连兵器库都能自己摸索出来的人,必是不会迷路了。”
顾长宁低头细细看他,神情里带着几分难懂的神色。
“秦哥,你是个好人。特别好,若能和你一起下山,倒是不坏。可惜,我欠了一份情,也给了人一样东西,所以怕是不能和你一起走了。”
说罢,他看了会窗外,又从腰间一对玉佩,将玉佩系在了秦宵的腰上。“只是,那徐家的小少爷,你可想办法带走。虽说按他的脾气,估计会死活从,你就听我的,将他敲晕扛走便是。”
“去将他抢来吧。”
5、
秦宵获得人生第一把剑的那年,刚满十九岁。
师傅从老友那儿坑来了玄铁铸的长剑,说是一对,只可惜另一把被那“抠门”的友人扣下了。
秦宵拿到剑时,恍惚间一个趔趄跪倒在地上。
迷蒙中,他眼前浮现出森罗万象,好似在云山雾绕间听见一阵震耳欲聋的兽鸣,将他压制得整个脊柱都在颤动。
等他抬起头,师傅正拈须看着他,他道。“剑中有灵,他在问你剑意。”
-
昏迷侠客醒来时,天将明未明,雾色弥漫着半山腰的景色。
入秋少有的大雨,将视线都变得迷蒙,山腰凉亭的边缘滴滴答答落着雨水。远远望去,周家寨像一道关隘横亘山崖之上,遥不可及。
他身上披了件衣服,上面还带着顾长宁身上独有的气息。——他果然被对方送出来了。
雾霭沉沉里,雨水已经将路上所有脚印鹅痕迹冲散,一点痕迹都不剩。
秦宵靠在亭子边,面无表情地看着远处的周家寨,屋檐的雨水落在他剑柄上。
直到半边衣服都被打湿,头也不回地下了山。
秦宵不是个爱强求的人。此生若不是遇上顾长宁怕是半点爱憎也无。
只可惜,这无情人头一遭便出师不利。
一颗百年难得的木头疙瘩正伤情得很,也指望不得他再去做行侠仗义的事儿。
于是下了山,秦宵在原先的客栈里住了半月有余,中间虽听闻徐家又加大了酬金,派几位高手上山都无功而返,也没有再去理会。
他听了顾长宁的话找了,医馆养伤,成日闲的像个王八精。
好在胸口的伤不深,加之顾长宁也照顾得当,半月过去已经恢复了七八成。
入秋时节,万物凋零,最适分别。
伤心的剑客亦不打算在此地多做停留,即将痊愈那日,他便收拾东西离城。
临走当天,秦宵将自己全部家当都丢给了掌柜,除了几件衣服和一把剑,走得孤家寡人。
他一路东行。正巧是重阳日,路上人潮熙攘,登高出游放纸鸢的人不计其数。
他带着斗笠,逆着人潮一路往前。路过大门紧闭的徐府时,空中升起一对纸鸢,他抬头瞧,那是一对雏鹿,正似模似样地游于林间。
脚步忽然一顿。
几乎下意识地,秦宵看向自己腰间。——那有一对玉佩,那是顾长宁下山前给他系上的。
玉质色泽是难得的上品,上面也精雕细刻了两只活灵活现的雏鹿,四周云纹环绕水光浮面。
他心中微动,若有所感地将玉佩翻了过来,小心沿着玉石的纹理将它们拼在一处。
上面铭文阴刻了一个字——是个“元”字。
-
后来有人听闻。江南徐家独子徐元清,在被周家寨意外掳上山三月后。
有一位不知名的剑客,于重阳当日,劈开了周家寨的天罗地网。孤身一人,犹如战神披甲般,在一片血光中,生生将那徐家小少爷救了出去。
江湖传闻或真或假,只是那日,徐家大少爷瞧见秦大侠时,他正立于崖寨之上。
风扬起小少爷一身锦衣华服,他眉目含笑,望着来人,倒像是在迎接一位远道而来的贵客。
崖寨深秋狂风猎猎,血腥味顺着风沙席卷整个山崖上空。
都说徐家少爷徐元清是个爱惹事的,常年混迹江湖,不过怕招惹事端,就如同当年的方溯明一般,也给自己起了个化名。而那名字便是顾长宁。
年轻的剑客化作一道剑光剖开了这只盘踞山野的野兽腹腔,靠近顾长宁的瞬间,一把箭射中了他脚前的地面。
顾长宁回头,瞧见手执九节鞭的周朔风正双目通红地看着他。“顾长宁你敢走——!”
一身纯白的少年人回头看他,轻声问。“我不该走吗?”
四周是刺耳的兵戈之声,顾长宁眉目间没有太多情绪,他像是第一次将他被掏空的壳子露出来给人看。
他这话像是在问周朔风,又像是在问自己,宛如隔着时光,将一切都吹到了眼前。
-
顾长宁和周朔风闯荡江湖的那些年,走过无数的地方。
像场隔年的梦,美美地被记忆刷上一层层蜜,甜的醉人。
行侠仗义,济世救人。可只唯独一次,周家少当家险些丧了命。
一桩冤假错案。两个不知天高地厚的少年人触怒了府衙。
逃跑时顾长宁受了伤,眼见追兵越来越紧,周朔风急的满头是汗,慌乱间,他拿了马厩的干草将顾长宁藏了起来,几近昏迷的人拉着他不肯他走。
那年头的周朔风还只是方溯明,满脸是血地朝他笑道。“你乖,先在这等着,我一会就来找你。”
顾长宁知道他想做什么,还要闹,下一秒,嘴却被人堵住了。那时候周少当家的两手脏兮兮的,用的也是自己的嘴。只是微微一碰,他说。“你再闹,我就不要你了。”
整整两日他没了周朔风的消息。
等顾长宁牢营将人救出来时,几乎都认不出那半身血淋淋的是谁,周朔风胸口被上了烙刑,那烙印这辈子都消不掉。顾长宁边救人边掉眼泪。
周朔风醒了,却对他道。“顾长宁,这回可欠我欠多了,这辈子都要跟着我了。”
顾长宁只哭着,任眼泪咋在自己攥紧的拳头上。
——那是他们曾经做过的约定,无论今后彼此生在何处,哪怕是刀山火海,总要不离不弃。
只是,当年记忆中和他约定的人终究是变了模样。
“阿溯,可能我这次,真的要失约了。”
少年的目光越过层层台阶,像是隔着时间看着那个曾经与他比肩而笑的人。
顾长宁可以陪着周朔风回崖寨,可以为了他去任何他不愿意去的地方,但终就有一日他会被这崖寨的高墙杀死。那个曾经陪伴这方溯明仗剑策马的少年人,终究不属于这个地方。
只是顾长宁走不得,徐元清却可以。
周家寨寨主留不得他,放出徐家大少爷被周家寨劫持的消息,要的就是徐家将人从山寨中带走。
被秦宵拦腰抱起的瞬间,顾长宁身后响起一阵九节鞭划过的风声。
年轻的剑客稳稳挑起脚边的一把弯刀踢了过去,身后瞬间传来利器刺破血肉的声音。
顾长宁心中一惊,正要回头却被秦宵按住了肩膀。
“他不会死,想走就别回头。”
顾长宁咬住牙,像扯破血肉一样,他将头埋进秦宵胸口。
耳边风声阵阵,只是这一次,终究没有再回头。
-
周家寨后山有一座小庙,庙中简陋,大雨后淅淅沥沥的雨水渗着地面。
秦宵将顾长宁带进庙里的时候,一滴雨水正划过破败神仙的眼眶,像是神明垂泪。
地上的干草是潮湿的,似乎是哪日乞丐经过铺设的。
上面结了一层薄薄的尘埃,又被雨水划开。徐家少爷白色的衣裳被按在上面的时候,蹭了一点点粘稠又薄的泥灰,粘腻得,好似沾上就好似去不掉。
秦宵双手按住顾长宁,少年已经办法动弹。
他像只白羽的鹤,被一只野兽扑在地上,羽翼扑展,却被一片片扯开,野兽宽而厚重的躯体倾轧而上,几乎要将他拆的支离破碎。
“秦……哥,秦宵!”
顾长宁挣扎地想要逃,秦宵手上的力道却更甚,他在周家寨就觉得秦宵不对劲,而现在他下意识觉得秦宵可能会在这里杀了他。
忽然,秦宵将顾长宁脖颈上挂着的香包扯掉,丢在一旁,对着他的脖颈用力咬了上去。
疼——
顾长宁长着嘴,感觉呼吸都被人切断。他下意识伸手贴上秦宵的脖颈,几乎一秒他的手腕被人紧紧扣住!只那一刻,他停止了反抗——因为有些温热的水珠正顺着他脖颈往里流。
年轻的剑客有着英挺的眉眼,足够让无数姑娘一件难忘,顾长宁见了许久,早知道秦宵的脸出奇的好看。
可他没见过秦宵哭过,一次也没有。
“我险些走了……顾长宁——”年轻的侠客恨恨地看着他,呼吸慢又压抑。“顾长宁……我就差一点……”
我差一点错过你留给我的消息,差一点就将你一辈子留在这杀机四伏的寨子里,差一点这辈子真再也碰不到你。
一身无所求的人,险些错过了自己唯一的命脉,这个人六亲无缘的剑客此生无所求,唯一一次求不得,却险些要悔恨终身。
他像是一夜间生出了七情六欲,又浓烈地被一场大火烧出成片的悔恨来。
那些悔恨和疼此刻顺着眼泪流进顾长宁的身体里。
“你……”
顾长宁慢慢转动眼睛看着破庙的屋顶,看着残旧的神像,又落在秦宵身上。
他只是不敢走,也不能走,那道牢笼太高,他跨不过,所以,便将所有的赌注都落在了秦宵身上。他想着对方发现,又想若是发现不了,也好。
“可你还是来了……”
他抬起秦宵的脸和他对视,未来得及擦干的眼泪落在他脸上,少年人笑了起来。
那笑不似纯真无害,倒像是扯出了几分算计,和蛊惑。“是你将我抢来了。”
他贴近秦宵耳畔。“秦哥,所以现在,你得闭眼。”
那一夜是未断绵绵的细雨。
直到第二日天空放晴,朝阳透过屋顶的破口落在神像的脸上,祂无悲无喜地看着自己破败的庙宇。地上年轻的剑慢慢睁开眼睛,而他身边,早已空无一人。
佛说人间八苦。
生老病死、爱别离、怨长久、求不得、放不下。
最苦,便是求不得。
一个人终究不能太伤心。
直到年轻的剑客再有力气拾起剑,脸上的悲戚已经被吞咽干净。
他看了眼残破的神像,正要离开,却忽然瞥见远处周家寨的一阵火光。
-
都说那徐家小少爷是个奇人。
自小是在金银堆里出生的,锦衣华服,小时候拿着珍珠当弹珠子完,砸碎了他爹的古董花瓶也不怕,当天就上房揭瓦,不小心扭了脚嗷嗷哭。谁都拿他没法子。
那是个粉雕玉砌的小祖宗,自小都吃不得半点苦,早起了闹脾气,干活了嫌手酸。
谁都没想到,某日见着一个点着屋檐儿飞过的侠客就心驰神往了。
可到最后,他还真成了个大侠。
-
都说那徐家小少爷是个奇人。
自小是在金银堆里出生的,锦衣华服,小时候拿着珍珠当弹珠子完,砸碎了他爹的古董花瓶也不怕,当天就上房揭瓦,不小心扭了脚嗷嗷哭。谁都拿他没法子。
那是个粉雕玉砌的小祖宗,自小都吃不得半点苦,早起了闹脾气,干活了嫌手酸。
谁都没想到,某日见着一个点着屋檐儿飞过的侠客就心驰神往了。
可到最后,他还真成了个大侠。
-
高耸山间的周家寨门户被人从里面破开,少年一身白衣染着血一步步朝他走来时,脸上还带着笑。
他赤脚踩在染血的地上,像是地狱来的罗刹鬼怪。周朔风脱力似的跪在他身后的地上。
顾长宁手上拿了一把剑,秦宵一眼便认出,与自己手上的长剑相差无几。
秦宵这才记起他师傅说过,他手上这把剑本身就是一对,不过他师傅老人家从老友那骗了一把,而另一把,被交给了那位友人的关门弟子。
徐家少爷当年失踪了一年半,在乞丐堆里被徐家老爷拎着耳朵抓回府的时候,腰间就别着这一把剑。
徐元清会医术,却从没说自己不会用剑。
否则,九州官府大牢戒备森严,如何任由一个不会武功的少年,随意就带走大牢中的囚犯。
周家寨杀机四伏,手无缚鸡之力的外来人又如何一次次在暗杀里活下来,至始至终。周朔风都不是顾长宁的保护伞,徐元清自己才是。
那人像是一片羽翼一样落了下来。
秦宵接住顾长宁的时候,听到他疲倦的声音。他说“秦哥,我去讨了样东西,别生气。”
身后传来箭矢的声响,秦宵拔剑将它们悉数挡下。
顾长宁没回头,只是轻声道。“我把那东西留在那,便没法和你走,所以我只能来取。”
秦宵声音沙哑。“你回来……拿剑了?”
少年摇了摇头,他瞧着他笑着,一双眼含着光,像是将自己的镣铐生生砸开,留下了一个血肉模糊却鲜活的躯壳。摸索着,颤颤悠悠地交给了眼前的人。
“那比剑可重要多了。”少年人贴上了年轻剑客的耳畔,轻声道。“我把我的心拿回来了。
现在给你,你要吗?”
-
许多年后,秦宵牵着马陪着顾长宁走过千山万水时,忽然记起他师傅曾说过的。
——机缘将至。
人一生漫漫,生死百年,不过白云苍狗。到头来能留住的不过一丝真心罢了。
满山烟雨里,徐家少爷举起一只玉笛,轻轻接住林间枝头落下的水珠。
他笛子吹得奇差,夜里能将身边年轻的剑客吓醒。
可小少爷爱吹地不行。
眼见那人又要将笛子贴嘴上,秦宵低头笑了起来。“饶了我吧,顾长宁。”
“那不成,我得练着,练好了,你要听一辈子的。”
-
——这一生,你为何执剑。
——仗剑天涯,救济四方。
——你呢?
——与他天涯策马,执一剑,护一人,此生足矣。
-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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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语谖
邱季和贾辉两个人引来无数路人的侧目。两个身高都有一米八的帅气男子,身板挺得笔直,穿着同样的白卫衣和工装裤,面无表情地并肩走在海滨公园,无视了人们好奇的目光。
“上面这么不清不楚的,真是让人为难啊。”贾辉小声抱怨,他和邱季之前同是其他刑侦组的精英,被方礼慧眼识中,调入七组。和稳重的邱季不同,贾辉在私下里有着随和放纵的一面。
“多事之秋。”邱季压低声音,“不知道组长现在在哪。”
“恐怕在开心地看热闹吧,他那个人看着正经,其实有着鬼畜的一面呢。”似乎是想到了什么,贾辉抖了一下。
邱季的表情柔和了一些:“那他可要做好惹怒思绮姐的准备了。”
两个人一起想到了什么,笑了起来。
“啊,好期待啊。”贾辉说。
离他们不过几米的地方,一个穿着墨蓝色长风衣,戴着灰色渔夫帽和深色墨镜的高个子男人不紧不慢地走着。他跟着这两个人有一段时间了,前面那两个人却一无所知。这个男人脚步一顿,似乎是察觉到了什么,嘴角露出笑容,快走几步走向最近的一个公共厕所。
“可恶,被发现了。”付鸣音小声骂了一声,抬头恶狠狠地盯着邱季和贾辉的背影。他本来是打算跟着过来,看看能不能尽早结束这件事,没想到却刚好看到有个男人在跟着他们。如果是其他情况,付鸣音铁定会选择直接手机联系那两个没及时察觉到的迟钝家伙,但是这个跟踪者穿着的这件衣服,付鸣音莫名眼熟,方礼上一次和他见面时就穿着同样的衣服。除了七组之外,方礼有自己的情报网和可信赖的人,付鸣音对此心知肚明。他的这位上司,一向有着自己的算盘,不然像他那么聪明的人,怎么会一头扎进这么个薪水微薄的地方来呢?
付鸣音不由自主地跟着那个蓝风衣走进洗手间。推开门,付鸣音一眼望去,发现小便斗前空无一人。是在隔间里吗?付鸣音全身的肌肉紧张起来,他小心翼翼地向前走。
第一间隔间,空的。
第二间隔间,空的。
第三间隔间,空的。
最后一间隔间,也是空的——完蛋,中计了!
付鸣音立刻转身,可是为时已晚,那个蓝风衣的高大男子一只手压着付鸣音的肩膀直接把他压在身后的瓷砖墙壁上,小臂狠狠卡着付鸣音的脖子:“好久不见,你现在跟着方礼干?”
“你是Firework的周炎!”付鸣音瞪大眼睛,“你怎么在这?”
“啊,被方礼那混蛋赖上了。”周炎摘下墨镜,放到上衣口袋里,“你身手比之前来店里偷东西的时候好了不少。但是你这么个大少爷,跟着方礼干图什么呢?”
“与你无关,放开我。”付鸣音生硬地说。
“与我无关?你还好意思说?那家伙的配枪,是你放到我房间的吧。”周炎没有放松压制,“到底怎么回事?方礼想找什么?你们在查什么案子?让七组的你们焦头烂额,一定挺麻烦的吧。”
“啧。你怎么不去直接问他?”付鸣音移开目光。
“啊,对着那张脸我不太问得出来。”周炎大方地回答。
付鸣音惊愕地移回目光,上上下下地打量他。良久,付鸣音开口,声音低了下来:“有一伙人,一直在杀人,前段时间还干掉了我们的一个组员。组长他一直追着这伙人,但是没什么头绪,这次是孤注一掷。”他沉默片刻,再开口语气里带上了几分同情,“方组长这个人,看着人模狗样的,其实是个混蛋,他为达目的不择手段的,你可要做好心理准备。”
“啊……”周炎点点头,放开付鸣音,“我可是再清楚不过。他今天给我的任务就是跟踪之前那两位,然后把这个趁他们不注意塞到他们兜里。”周炎摸出一封信,“既然你来了,给你吧。你去交给他们。”
你俩倒都会支使人。付鸣音接过信,看也不看塞进口袋里。
“那我回去了。”周炎戴上墨镜,“你有空也可以回Firework看看,你之前打工时候的照片,史云波还留着呢。”
“那种照片不留下也可以!麻烦赶快毁了吧!”付鸣音激动地说。
与此同时。
“能请你喝杯咖啡吗?”
一头紫发的薛晴停下脚步,迟疑地打量面前这个高个子男人。她从小就在第九大道长大,这里人她都觉得眼熟,可面前这个人,她总觉得有哪里格格不入。
“请问,你是谁?”薛晴警惕地问。
*存档用。
*巫师棋
诺玛推开包厢的门,里面已经有人在了。伽利略在摆弄他的新发明,一个看上去是迷你烟花筒一样的东西。
“嗨,诺曼。”伽利略打了声招呼,示意她还有空位。诺玛把行李推到座位下面,在伽利略面前坐下来。
“假期过得如何?”伽利略问。
“还不错,一整个假期我都在破釜酒吧打工,那儿的老板很乐意收留我,”诺玛拿出一个钱袋子晃晃,“我攒了一笔小钱,打算给我的扫帚来个从头到脚的养护。你呢?”
“我读了不少书,学到很多东西,这个假期还算充实,我甚至觉得时间不太够用。”
“你将来肯定会变成一个了不起的科学家,想想看,一个成了科学家的巫师!”诺玛由衷地感叹,“你的名字说不定会印在巧克力蛙卡片上:‘伽利略·达科特,著名科学家,为科学发展做出巨大贡献’,多有趣啊。”
“得了吧,巫师们才不在乎这些呢。”伽利略耸了耸肩。
“也不能完全否认这种可能性对吧?”诺玛笑了笑。
“对了,说到巧克力蛙……”她突然想起了什么,从行李箱侧面的夹层里掏出一个盒子来。
“这是什么?”伽利略凑过去看。盒子跟巫师棋的棋盘差不多大,盖子上写着“学院杯争夺战”,四个小巫师站在微缩的霍格沃茨城堡前,朝着他们挤眉弄眼。
“桌面游戏。我在破釜酒吧的时候看客人玩过,他们送了我一盒。他们用巧克力蛙卡片作赌注,挺怪的,是吧?”
“看着挺有趣的。”伽利略评价。诺玛把盒子打开,从里面拿出一张折叠的羊皮纸,把它铺平了放在桌上。一个迷你霍格沃茨城堡的影像缓缓从羊皮纸中央升起,一些写着字的方格把它围了起来。
“这个要怎么玩?”
“我们要各拿一枚棋子,然后扔骰子,”诺玛从盒子里面拿了两枚棋子,递给伽利略一个,“走完一圈就是一个学年结束,看谁得到的学院分多,就是谁赢。并不是很难,我们试着玩一局,我慢慢给你介绍规则。”
伽利略点点头,学着诺玛把棋子放在第一格。
“首先是,分院帽格。”诺玛说。她话音刚落,棋盘上便出现了一张小椅子和一顶帽子,他们对此都很熟悉,这就是霍格沃茨的新生分院仪式。诺玛把棋子放在椅子上,把帽子扣在棋子头上。一个声音立刻唱歌般响了起来:“斯莱特林!”
“哦不,我一点也不想替斯莱特林争取学院分!”诺玛看着已经变成绿色的棋子大叫起来。伽利略哈哈大笑,换上自己的棋子:“格兰芬多!”
“好吧,你是个不折不扣的格兰芬多。”诺玛愤愤不平地说。
“接下来呢?”伽利略问。
“扔骰子就行了。”诺玛投掷六面骰,骰出3点,棋子往前蹦了三格,是个画着星星的格子。棋盘中央的影像晃了晃,消失不见了,出现的是五张星星图案的卡牌。
“一般这种格子都有好事发生。”诺玛说。她随手抽了一张,上面写着:“捡到教授的遗失物并送还,学院分+10。”
“斯莱特林加10分——”一个男性的声音响起,一旁出现的迷你学院分沙漏上掉下几颗绿宝石。
“不知为何,我总觉得这个声音很刺耳。”诺玛说。
“轮到我了。”伽利略摩拳擦掌,骰出一个5点。他踩到一个画着骷髅的格子,顿时有些不安。五张背面是骷髅的卡片摆在他面前,他抽了一张,上面写着:“夜闯禁林被抓,学院分-10。”
“这种图案的格子一般都会减分,不过格兰芬多运气好的话,会在这种格子有额外加分。”诺玛解释。
“看来我运气没有那么好。”
“运气可是谁也说不准的。”
他们又进行了几回合,把各个种类的格子都踩了个遍,学院分有增有减。诺玛在魔药课上表现优异,顺利地回答了老师的问题,在决斗俱乐部赢过对手,却因为对同学出言不逊被关了禁闭,被关进禁闭室反省两回合。伽利略则先是与巨怪斗殴,然后与蜘蛛搏斗,还在马人的追逐下逃出生天,得到了一堆恶作剧用的大粪蛋。
“我想这个游戏的制造者对格兰芬多有很大的误解。”伽利略如此评价。
“我也觉得是这样,”诺玛点头,“看看格兰芬多过的是什么样的日子!”
“不过这些大粪蛋有什么用?”伽利略看了看自己手里的卡牌。
“你可以丢到我头上。呃,我是说,我的角色。这样就有机会让我扣分,不过你也有被抓的可能。格兰芬多恶作剧的成功率比学院要高,我记得是百分之八十。”
“那我就丢一个。”伽利略跃跃欲试,把卡牌丢到诺玛的格子,他的面前出现五张闪着光的卡牌,示意他抽取一张。
伽利略拿起一张,只听“砰”地一声,卡牌在他手中消失了,诺玛的棋子尖叫起来:“教授!”
“很可惜,你抽到了百分之二十。”诺玛得意地摊了摊手。
接下来两人都毫不留情地朝对方的棋子扔大粪蛋,靠着格兰芬多的概率优势,伽利略终归还是更胜一筹,不过诺玛也得到不少课程中的教授加分奖励,两个人的分数仍旧不相上下。
眼看一个学年就快接近尾声,诺玛感到有些紧张。即便是这种游戏,她也认真在争取胜利,但她的分数总是比伽利略差了一点,这让她暗暗有点心焦。加上伽利略刚刚破例被招收进魁地奇队,之后的魁地奇卡牌有不少加分项目,诺玛感到赢的希望有点渺茫。
“哦!来了,是魁地奇格子!”伽利略快速抽牌,看到内容的时候马上皱起眉头:“骑扫帚的时候摔断了腿……这不可能!”
“我也觉得这不可能,还好只是在游戏里,”诺玛把牌上的字念完,“住进医疗翼,停留两回合……可是两回合之后第一学年就结束了。”
“那我还能朝你扔大粪蛋吗?”伽利略有点惋惜地说。
最后一回合,诺玛距离星星格子有6格距离。她屏住呼吸,扔出骰子,正方体滚了几圈停了下来,朝上的数字刚刚是一个6。诺玛没有立刻欢呼,而是快速抽了一张卡,不出意料,上面写着:
“在期末考试中成绩优异,为学院赢得了十分的加分。”
“好,我赢了!”诺玛欢呼。绿宝石沙漏又升高了一点,下个瞬间沙漏被翻转过来,各色宝石纷纷落下,红宝石完全落下时,绿色的宝石仍然没有落完。
“第一学年结束,斯莱特林赢得学院杯!”
随着这个声音响起,用银色和绿色装饰过的迷你城堡缓缓从纸上升起,手指头大小的烟花在城堡上空绽放,庆祝这次胜利。
诺玛举起双手,兴奋地喊道:
“耶!我赢了学院杯,斯莱特林万岁!”
伽利略瞪大了双眼,随即爆发出一阵大笑:“你疯了吗?诺曼高喊斯莱特林万岁,我找不到比这更不可思议的事了!”
“啊!”诺玛才意识到自己说了什么,飞快地用手捂住了脸。
伽利略笑个不停,诺玛的脸则涨得通红,半天才挤出一句话来:
“我再也不当斯莱特林了。”
*圣诞节
这是圣诞假期的第一天。诺玛吃过晚饭,回到公共休息室。大多数学生都回家过圣诞节了,公共休息室里只有零星几个学生,她毫不意外地发现了坐在壁炉旁边的伽利略,于是坐到他身边去。
“哟,伽利略,今年圣诞节也不回家吗?”
“少来,”伽利略笑着去推她的肩膀,“你不是也一样吗。”
“是啊,我就是明知故问。”
伽利略和她一样,都无家可归。他没有父母,在孤儿院长大,诺玛虽然还有几个亲戚,但他们的苛待也让她与孤儿无异。不过留在霍格沃茨城堡过圣诞节向来都令人愉快,对此诺玛没有什么好抱怨的。
“你在做什么呢?”她问伽利略。这也是明知故问,只要看到伽利略放在一旁的草药学课本,还有桌子上的羊皮纸和羽毛笔,就该知道他正在做草药学的作业。
“做作业。唉……好不容易熬过了O.W.L.,明年还要考N.E.W.T.。想来还是趁着假期有时间,好好学习比较好。”伽利略长长叹了口气。
“我就连O.W.L.还没应付过去呢。”诺玛说。伽利略比她高一个学年,今年是六年级了。
“你肯定没问题,你的成绩不是向来都不错嘛。”
“难免还是有些担心。听说如果能成功施放守护神咒,那肯定能在黑魔法防御术上得到高分,不过我试过几次,并不容易。”诺玛说。
“毕竟有很多成年巫师都不能好好地召唤守护神。”伽利略用手抵着下巴说。
“所以才更有挑战的价值。”诺玛说。她站起身,一边朝宿舍走一边说:“我去把我的作业也拿过来。要是有什么不会的,正好可以请教你。”
“请教我?别了吧!万一我也不会,那可丢大人了!”伽利略的抗议声在她背后响起,诺玛暗笑着,走上通向女生宿舍的楼梯。
没过多久,她便拿了自己的课本笔记和羊皮纸过来。伽利略往旁边挪了挪,给她让出一个位置。空气渐渐安静下来。窗外无声无息地下着雪,炉火劈啪作响,时不时响起笔尖划过纸张的沙沙声。偶尔他们会交谈几句,有时是课业上的问题,有时只是一些闲话,又很快重归寂静。
不知过了多久,诺玛的论文已经写了一半。她看着笔记上接下来的内容,皱起了眉头。
“这种药草的用途在课本上似乎没写……有什么的参考书上提过吗?”
诺玛埋头翻着课本,等着伽利略的回答。但出乎她的意料,她没得到任何回应。
“伽利略?”她叫他的名字。
伽利略仍然没有回应她。她扭头去看才发现,伽利略斜靠在沙发上,发出均匀的呼吸声,显然是已经睡着了。他手里还松松垮垮地抓着羽毛笔,眼镜也歪到一边去了。诺玛觉得好笑,可惜她没有一台相机,不然她准要拍下这个场面,以后用来嘲笑伽利略。
“醒醒,别在这睡。”诺玛拍了拍伽利略的肩膀,伽利略动了动脖子,换了个更舒服的姿势。
“感冒了可别怪我没提醒过你。”诺玛嘟囔着,抓起自己的羽毛笔写了几个字,又放下了。她起身走回宿舍,抱来两条毛毯。她收缴了伽利略的羽毛笔和眼镜,给他盖上毯子,然后裹着另一条毯子在他旁边坐下,继续写她的草药学论文。
她打了个哈欠,温暖让人昏昏欲睡。她放下手里的羽毛笔,把自己裹进毯子里面。全世界再也找不出一个比更像是家的地方了,诺玛想。她下意识地往伽利略身边靠了靠,似乎能感受到他有节律的心跳声,又或者只是她的错觉,但她因此感到安心。
召唤守护神的时候,要是用这段记忆,说不定能成功。这样想着,诺玛也渐渐地睡着了。
*情人节
2月14日早晨,霍格沃茨礼堂。
诺玛正在吃她的那份早餐。她正在吃今天早上的第八根烤香肠时,伽利略迈着得意洋洋的步子走过来,一屁股坐在她旁边。
“你肯定想不到我这次发明了什么,”伽利略从口袋里掏出一沓纸片,“迷情剂试纸!灵感来源于pH试纸,是一种麻瓜发明的东西……”
“我知道,测试酸碱度的,用不着你说明。”诺玛喝了口南瓜汁。她在空闲时间也会读一些麻瓜课本,就是为了在这种时候堵住伽利略滔滔不绝的嘴。
伽利略愣了一下:“你知道啊,那就不用我多说了。”他挥了挥那一沓试纸:“只要把巧克力放在上面测试,我就能知道里面有没有加迷情剂了!正好今天是情人节,我可以好好测试一下。”
伽利略看向诺玛,期待她给出一些评价。诺玛不紧不慢地喝光了杯子里的南瓜汁,接过试纸看了看:“我很意外。跟你之前发明的那些东西相比,这东西好像真的能派上用场。”
“是吗?”伽利略仅仅开心了一瞬间,就意识到诺玛的言外之意,“等等,之前的那些东西不也挺有用的?”
“是吗?就当是那样好了。不过,今天真的会有人送你巧克力吗?”诺玛托着下巴,笑眯眯地问。
伽利略当即大受打击:“总不至于一个人都没有吧!虽然我一直没有谈过恋爱,但应该,应该还是会有女生送我巧克力吧!”
“咦——”诺玛拉长了声音,“真的会吗?”
“肯定会的!”伽利略挺胸,然后又向泄了气的皮球一样瘫下来,“大概会吧……”
诺玛哈哈大笑起来。她拍了拍沮丧的伽利略,正好看见有个卷发的女生绕过对面的长桌,朝他们的方向走来。
“哎,你看,那个女生,是不是一直在看你?”诺玛坏心眼地捅了捅伽利略的胳膊。伽利略立刻振作起来:“好像是……她朝来了,手里还拿着东西!是不是……是不是?”
出乎意料的是,女生真的走到了他们面前。看打扮她是赫奇帕奇学院的,大概是三四年级的学生。她稍微有些不安地把手里的东西抱在胸前,开口对他们说话。
更加出乎意料的是,她完全无视了一旁的伽利略,有些不好意思地对诺玛说道:“你好,我是莉莲,莉莲·洛蓓卡。你的魁地奇比赛我每一场都会看,你击中游走球的时候真的非常帅气,我们可以交个朋友吗?他们说你叫诺曼,我也可以这么称呼你吗?”
“当然,”诺玛无视一旁伽利略震惊的眼神,伸出手跟她握了握,“莉莲,很高兴你喜欢看我的比赛,我还以为人们都会更找球手。”
“我向来都觉得,观众给找球手的太多了,”莉莲有点不好意思地捋了捋头发,“呃,诺曼,我想把这个给你。”她把手里的小袋子递给诺玛,伽利略惊讶得下巴都合不拢了。
“如果你乐意的话,我们可以找个时间,去霍格莫德坐坐,多聊聊魁地奇的事?”
“如果只是交朋友的话,我很乐意,”诺玛没有接过袋子,“不过莉莲,我不知道你是否知情,其实我是女生。”
“啊……没,没关系,”莉莲显然吃了一惊,“那个,对不起,但是,我还是希望你能收下它……”
“我知道,这一定是你用心准备的。我很高兴能收到这样的礼物,我会珍惜的。”诺玛对莉莲眨了眨眼,这让莉莲显而易见地脸红了。
等到莉莲走后,伽利略愤愤不平地问:“这是第几次了?”
“为什么我要记这种东西?”诺玛打开袋子,拿出里面精心包装的巧克力坩埚,在伽利略喊出“等等”之前把它塞到嘴边,一口咬了下去。
“味道不错,我很喜欢。”诺玛评价道。
“你怎么直接吃掉了!”伽利略大喊,“我还想先用试纸测试一下呢!”
“得了吧,我相信她,用不着你的试纸,”诺玛又塞了一块到嘴里,“你要不要也尝尝?”
“真的没问题?你现在……有没有觉得自己爱上什么人了?”伽利略不确定地问。
“当然,我狂热地爱上了莉莲·洛蓓卡,想跟她在三把扫帚甜甜蜜蜜喝上一杯,你相信吗?”诺玛摊了摊手,“虽然我确实觉得她挺可爱的,也许我们真能交个朋友,当然,前提是她还乐意的话。”
伽利略迟疑了一下,掰了一小块巧克力放在试纸上,看到图样没问题才放心地塞进嘴里。
“为什么我就收不到巧克力呢?”伽利略哀叹,“就算没有女生喜欢我,送巧克力给我也行啊!”
“不要急,今天不是才刚刚开始吗?”诺玛看了看自己的旧手表,“我该去上课了,回头见。”
“好吧,回头见。”伽利略郁闷地回应。
对于诺玛来说,情人节与往常的日子没有什么特别大的区别。她仍然按部就班地上课,读书,锻炼,除了偶尔被塞上点巧克力以外。她清楚地知道,自己作为一个“男性”是很受欢迎的,如果是从前,她会以此为傲,但现在事情显然有所改变。
下午的最后一节课结束之后,她偶然在走廊上碰见莉莲。她看起来仍然有些不自在,一只手不住地勾着自己的头发:
“诺曼……或者我该叫你诺玛?”
“两个都行。你有什么话要说吗?”
“嗯……很抱歉我对你有所误会,但是,我仔细想过,即便你是女生,我也……”
她用诚挚的眼神注视着诺玛。诺玛突然觉得心头一颤,在莉莲说出真正重要的话时打断了她:
“对不起啊,我已经有喜欢的人了。”
她轻轻抱了一下有些失魂落魄的莉莲,拍了拍她的后背:“你是个很有勇气的姑娘。我很高兴你能喜欢我,但我只能说声抱歉了。”
“能回答我一个问题吗?”莉莲抬起头问她,“被你喜欢的那个人,是什么样的?”
“他啊,”诺玛笑了笑,“是个傻子。”
伽利略直到很晚才回到公共休息室。诺玛坐在扶手椅上读报纸,漫不经心地问他:“情况怎么样,收到巧克力了吗?”
伽利略耷拉着脑袋:“没——有——”
“我就知道会这样。喏,接好了。”诺玛朝他抛出一个东西,伽利略下意识伸手去接,堪堪把那东西抓在手里。他仔细一看,是一盒巧克力蛙。
“这该不会是哪个姑娘送给你的吧?”伽利略皱着眉头打量盒子。
“给大家买的,人人有份。”诺玛平静地说。
“都有这么一大盒?”伽利略疑惑地问,“你什么时候这么有钱了?”
“你不要的话我拿回去了。”诺玛伸手要把巧克力蛙抢回来,伽利略赶忙往后一退:“要,怎么能不要呢!我可算收到巧克力了!”
他兴奋地掏出长袍口袋里的试纸:“这玩意终于可以派上用场啦!”
看着兴高采烈的伽利略,诺玛忍不住叹了口气。
她早就知道会是这样了。呸!这个傻子。
*活动日
天文塔,霍格沃茨最高的塔楼。一般来说,学生们晚上造访的次数更多,多半是为了上天文学课,或者是。像这样从清晨开始就如此热闹的情况,可以说是非常罕有。天文塔下面挤满了人,围观的学生们围成一个圈,每每有人出现在天文塔的窗口,下面的学生就发出兴奋的叫喊声。
“跳下来!”“勇敢点!”“你这怂包!”各式各样的声音乱糟糟混在一起,等到上面双腿发颤的学生真的跳了下来,借助减震咒稳稳落到地面时,起哄的声音便立刻变成了欢呼和尖叫。
诺玛爬上窗台往下看,地面上吵嚷的人群显得很小。她并不畏高,这是一个魁地奇球员的基本素质。她只是觉得很有趣才来的,但现在她觉得光是这么跳下去,并不算太刺激。她想着,抽出了魔杖,往前迈了一步。
“飞天扫帚飞来!”
诺玛从空中坠落。她几乎是刚跳出窗台就念出了咒语,不知从哪火速赶来的飞天扫帚在诺玛落地飞到了她的下方,她果断伸手握住扫帚柄,猛地翻身坐在了扫帚上。
“呜呼!”她骑着扫帚在空中转了个圈,庆祝这次挑战的成功。在学生们的欢呼声中,诺玛稳稳降落地面。她得意地挺起胸膛,心想,今天一定会事事顺利。
结束了天文塔的挑战之后,诺玛前往霍格沃茨礼堂吃早饭。像往常一样,她的盘子里的食物堆得像小山一样高,烤得恰到好处的香肠,淋了番茄酱的土豆泥,松软可口的南瓜馅饼,金黄诱人的鸡腿,最后还要来一杯南瓜汁作为结束。诺玛大快朵颐,一旁的伽利略看了她的盘子一眼:“无论看多少次,还是觉得这非常惊人。”
“今天有很多安排,而且我还在长身体啊。”诺玛说着,把满满一勺土豆泥塞进嘴里。她打量了一下伽利略,眯起眼睛笑了:“过不了多久,我就比你还高了。”
“那不可能,我可还没停止长个子!”
“我觉得可能性很大哦。”诺玛喝了口南瓜汁。她自小就比同龄的女生高出一头,最近几年更是像竹子拔节一样长个子。虽然随之而来的某个部位的成长也让她很烦恼,但那并不是她当下所考虑的事。
诺玛吃饱喝足,跟着学生们一起往礼堂外走。今天是活动日,霍格沃茨整天放假,举办了不少活动,还暂时取消了宵禁,学生们可以在外直到午夜。
早上的天文塔蹦极活动结束后,紧接着就是魔法部的参观。诺玛今年五年级,已经到了需要思考如何择业的时候。如果能早些确认目标,就能针对性地准备O.W.L的考试,不过诺玛还尚未决定。她想要从事有挑战性的工作,在古灵阁当个解咒员似乎是个不错的选择,不过她没有选修古代如尼文,这可能会有影响。也许当个火龙饲养员也不错,当然,这并不意味着她不会考虑在魔法部谋一个职位。在此之前有这样参观魔法部的机会,她自然很乐意参与。
诺玛走上宽敞的双层红色巴士,稍微有点出乎意料的是,她看到了一位熟人。
“想来点甜点吗?”哈德里安推着小推车朝她走来,递给她一块焦糖布丁。
“谢谢,”诺玛接过盘子,“真高兴在见到您,先生,不过你怎么会在这?”
“我在这做些小生意,卖些手制甜点。”哈德里安说。
“所以这是商品?”诺玛迟疑了一下,举着勺子的手停在半空,“我要买下它吗?”
“当然不用,”哈德里安笑笑,“我向来不会苛待自己的店员。”
“那太好了,感谢您,先生!”诺玛放心地吃起布丁,哈德里安的手艺一向不错,她在旧货店打工的时候就已经深有体会。
“对了,那把扫帚相当好用,高速冲刺的时候也容易控制,转弯也很灵光。”诺玛说。
“是吗?我当时就说你眼光不错。”
“即便是二手货,也值二十个加隆。我没有用过比这还要好的扫帚了,虽然橡木柄79是目前最好的,可它只适合长途旅行,不能打比赛。什么时候能有专门为比赛打造的扫帚呢?”提起飞天扫帚,诺玛就一下子变得兴致勃勃。她暑假时在哈德里安的旧货店打工,用一大半工资买了店里的一把二手扫帚。拥有一把好扫帚对于球员来说相当重要,至少他们需要确保在比赛中不会突然被失控的扫帚甩到地上,然而现在市面上售出的扫帚质量都参差不齐,诺玛又没有足够的钱去找扫帚匠人定做,找到现在这把扫帚可以说是个意外,但结果很让人满意。
在诺玛看来,哈德里安先生虽然样子吓人了点,其实是个很好心的人。第一次见面时,因为他脸上的伤疤,诺玛多少对他有些恐惧。不过为了买下扫帚,诺玛还是跟他搭了话,并提出要留在店里工作。哈德里安听说她几乎无家可归,便同意为她提供食宿,因此这个暑假诺玛过得还算不错,至少不再遭受叔叔一家的白眼。
“我知道一些人已经在计划成立飞天扫帚公司。也许要不了多久,飞天扫帚也能批量生产出来了。”哈德里安说。
“那可太好了!”诺玛为这个消息感到高兴,不过她很快又有点烦恼,“这样的话,岂不是很快就得给扫帚换代?看来得再攒一笔钱出来才行。”
“来打工的话随时欢迎。今年暑假你会来吗?”哈德里安问。
“如果没有安排的话,我会的,不过我还不能现在就保证。”
“确定的话提前联系我。”
“当然,先生。”
哈德里安见诺玛吃完了布丁,又递给她一块草莓蛋糕。两人又闲聊了几句,哈德里安就坐到别处去了。诺玛跟坐在旁边的几个女生闲聊起来,没过多久,巴士缓缓停下,抵达他们的目的地——魔法部。
确认过没有携带危险物品后,诺玛一行人被准许进入魔法部。此时他们位于魔法部的入口处,地下八层的正厅。空气中弥漫着繁忙的气息,脚步匆匆的男女巫师们从他们身边经过,朝各自的工作地点走去。门厅中最显眼的,就是位于正中的金色喷泉。它被称作魔法兄弟喷泉,由男巫和女巫,马人,妖精和家养小精灵组成,负责讲解的人告诉他们,这代表了魔法界中各物种相处的场景,可诺玛却觉得,这个喷泉给她一种奇怪的感觉,让她有点不舒服。
她没有时间仔细思考这意味着什么,因为很快他们便去往下个地点。通过来宾电梯,诺玛与人一同参观了魔法体育运动司,还得到了明星找球手罗德里的签名,这让她兴奋不已。接下来她又随着众人一起参观了神奇动物司,见到了不少只在书上见过的神奇生物。要是能成为职业的魁地奇运动员一定很不错,但如果将来能从事与神奇动物打交道的工作,也肯定很有趣,诺玛觉得自己的未来有无数条道路可走,为什么现在就得决定一个不可呢?不过毋庸置疑的是,能得到越多的N.E.W.T.证书,未来在择业上可选择的范围就越大,至少努力学习永远不会出错。
接下来的行程是参观傲罗办公室,诺玛倒是对成为傲罗没什么兴趣,参观也只是走马观花,匆匆结束了行程。她再度搭上红色巴士,回到霍格沃茨,在礼堂吃了顿午饭,当然,吃的比早饭还多。
下午学生们被准许前往霍格莫德村,一向是霍格沃茨的学生们课余时间游玩的地点。诺玛常去的三把扫帚今天正举办黄油啤酒大赛,看谁能最快喝完一整杯黄油啤酒。对于向来囊中羞涩的诺玛来说,这可是不可多得的好事。
诺玛立刻积极报名。她推了两下一旁的伽利略:“你不去吗?”
伽利略摇头:“不了,我看着就好,我喝不了那么快。”
“好吧。”诺玛耸耸肩,坐到吧台前面。一杯琥珀色的黄油啤酒冒着泡泡出现在她面前,她握住杯子把手,等待店员一声令下,便举起酒杯大口大口地喝起来。
诺玛仰起头,暖洋洋的液体流过她的喉咙,温暖蔓延到五脏六腑。她喝得很快,选手还剩下半杯的时候,她的酒杯已经快见底了。
“咣当”一声,酒杯碰在桌面上发出清脆的声音,诺玛得意地抹掉嘴角的泡沫,高举空杯子向众人示意。
“喔哦哦哦!!!诺曼!!!!太厉害了!!”
在欢呼声中,伽利略的声音显得格外大。诺玛与伽利略击掌庆祝,从店员那收下了这次的奖品,点餐折扣券。
“那么,要不要再来一杯?这次我请客。”诺玛对伽利略眨了眨眼。
诺玛和伽利略找了个位置坐下,服务生给他们端来两杯黄油啤酒。
“刚才可真是厉害。”伽利略评价。
“谢谢,不过我还是喜欢慢慢喝。虽然大口大口地喝很爽快,不过慢慢品味也是乐趣所在,”诺玛举杯喝了一小口,“有时候我会觉得,这泡沫就像云,黄金海上的云。”
“但云是水蒸汽凝结成的聚合物,泡沫是不溶性气体分散在液体中所形成的分散物系……”伽利略说。
诺玛瞪了他一眼:“是啊,我当然知道它们不一样,这只是个比喻。”
她又愤愤不平地补上一句:“是我好不容易想出来的比喻。”
“呃,我很抱歉?”伽利略迷茫地看向诺玛,似乎并不明白自己做错了什么。诺玛也无心跟他解释,为什么他那些麻瓜知识并不是随时都有人爱听,反正她早就习惯伽利略这样了。
“一会儿有什么安排?”伽利略试图展开新话题。
“我的羊皮纸用完了,得买些新的。前天交的草药学论文把它们都耗尽了。你呢?”
“我么,没有什么特,大概只是到处转转,看看能不能跟哪个姑娘来一场浪漫邂逅。”伽利略嘿嘿笑了两声。
“那我们各走各的吧,晚上见,伽利略。”诺玛站起身,把十个西可递给柜台上的酒保,慢悠悠地走出了三把扫帚。她本来想跟伽利略一起逛逛,不过现在她不知为何没那个心情了。最近她总觉得自己跟伽利略相处的时候莫名烦躁,真不知自己是怎么了。
她按部就班地采购了需要的羊皮纸和羽毛笔,便离开了霍格莫德村。把它们都放回宿舍之后,天已经差不多黑了下来。今晚禁林边缘将举办篝火晚会,她当然也不愿错过,比起篝火晚会,晚会上的烤肉更合她的胃口。
诺玛正在烤一整块牛排的时候,伽利略出现了。两人随便聊了会儿天,都是些微不足道的小事。
“你还记得去禁林夜游那次吗?”诺玛突然问。
“你说的是哪一次?”
“马人那次。”诺玛说。
“哦,就是他们用箭把我们赶走,然后教授让我们关了一个月禁闭那次,”伽利略有点愤愤不平,“我们都学到了重要的东西,那就是不要跟马人讲道理。”
“是啊,是这样,”诺玛说,“我大概明白为什么今天会觉得那个魔法兄弟喷泉有点怪了。”
“为什么?”伽利略不明就里。
“马人是高傲的生物,他们从来就不屑与人类为伍,妖精也是同样。那座喷泉里,男巫和女巫站在中间,高傲的马人,妖精,和根本就是奴隶的家养小精灵一同仰望着人类巫师……他们是怎么好意思说这是‘魔法兄弟’的?魔法界的……真是笑掉大牙。”
“好像确实是这样。”
“如果这座喷泉里有麻瓜,他们会在什么位置?答案只有一个,就是基座。在魔法部的这群官员看来,麻瓜没准是比马人和妖精还要低劣的物种。”诺玛生气地说。她的感想还远远没有结束,她站起身,用更愤慨的语气说道:“你知道吗,这座喷泉里还藏着更隐晦的歧视,那就是男巫与女巫,男人与女人。站在中间高举魔杖的是男人,女人则站在男人身侧,为什么中间的不能是女人呢?为什么不仅马人妖精和家养小精灵在仰望男人,而女人也同样围绕着男人?”
“我……我赞同你说的马人的部分,可是男人和女人……是不是你有些想得太多了?”伽利略犹豫着发表意见。
“不是我想得太多,是有些人根本什么都没去想,就天然地把女性放在低一等的位置上。”
“可是,男人不就是比女人要强吗?”
“你说什么?”
诺玛猛地转过头去,用愤怒的眼神看着伽利略,这让他显然有点不知所措。篝火在他们身侧熊熊燃起,似乎也同时在诺玛的眼睛里闪烁着。
“我是说,诺曼,你看,就拿科学家们来说,那些杰出的科学家,不都是男性吗?女人在科学方面的天赋,客观上来说就是比男性弱势……”伽利略结结巴巴地说。
“那是因为女性从一开始就被剥夺了受教育的权利!看看我,伽利略!如果我不是个巫师,我本该在十五岁就被他们随便嫁给哪个农户的儿子,只因为我是赔钱货,是个女人!”诺玛气愤不已,“有多少跟我一样的女人,根没读过书,不认识字,早早成为了某个人的妻子,什么自然科学,牛顿力学,她们连看一眼的机会都没有,在这种不平等下,你还要说女性就是比男性弱势吗!”
“可是,”伽利略有些畏缩,声音也变得更小,“如果女性真像你说的那样……你为什么更想当个男人呢?”
诺玛愣住了。她感到一盆冷水从她头顶淋到脚趾,紧接着一股难以言说的愤怒从她的心头涌起——是对伽利略·达科特本人的愤怒。
“伽利略。”
她上前一步,摘下了伽利略的眼镜,把它放进他的大衣口袋里。
然后她揪住了伽利略的衣领,狠狠地在他脸上来了一拳。
“你再说这种话,我们就绝交。”
篝火晚会就这样不欢而散,诺玛回到自己的宿舍,把自己埋在枕头里。为什么你更想当个男人呢,伽利略的声音在她耳边不停地响起,她感觉有点想哭,可那是只有女人才会做的事……但为什么,自己不愿意成为一个女人呢?
悄无声息地,一滴眼泪从诺玛的眼角划过。
作者:汉尼
阿莱娜把这个月第三双坏掉的舞蹈鞋扔进垃圾桶。
如果她有足够的钱,她就能买一双昂贵但是结实的舞鞋,她在杰西卡身上看到过,那双美好的、缎面的舞鞋。这笔钱看似不远,只要她再多打一份工,这么坚持半年,她就可以拿到。然而她没有那么多时间,打工或是练习,她只能二选一,长久不练习足够她的身子僵掉,僵掉的身子可没法让她挤进这里最好的舞蹈学校。
她认命般地走进鞋店,看都不看地从货架上熟悉的地方拿了一双,从钱包里扒拉出几张皱巴巴的钞票,递给收银员,在那个金发男孩碰到她的指尖时闪电般抽回,钞票和硬币洒在柜台上。
“抱歉。”男孩低下头去收拾那些散乱的零钱,厚厚的刘海垂下去,阿莱娜隐约能够看见他脸上的绯红。
她把舞鞋放进自己的牛仔背包,来回拉了两次才把总是开口的拉链拽上,然后抱着装着一大堆速食食品的纸袋出门。在这条破旧脏乱的街道上走过两个路口,绕开路边的积水,躲开路边醉醺醺的流浪汉或是瘾君——反正这两种人在这里都没差,她尽可能不去看那些掩藏在虬结胡须和厚重污渍下的脸和目光,不管那肤色是黑是白还是其他什么颜色,总之那目光一旦对上了准没好事。
家的位置逼仄又昏暗,她一手托着纸袋,用身子把纸袋抵到门上,又抬起一条腿顶着不让它滑下去,另一只手伸到衣兜里艰难寻找着钥匙。金属物件愚钝的边缘咬过手指带来的钝痛让她心烦意乱,阿莱娜都能想到手指上因此留下的干燥的白色划痕。
门口的杂物让她一个踉跄差一点摔倒,手上一个没抓稳,纸袋里的包装盒直接撒了一地,七零八落地掉在滑板和沾满泥巴的运动鞋上。
阿莱娜深吸一口气,将纸袋和里面其他的包装盒先拖到厨房,接着一趟趟回来把散落的盒子也抱过去。路过杰克的门口,她听见里面震天的鼓点声,二话没说在往门上狠狠踹了两脚。已经看不出颜色的门板几下颤抖之后,原本贴在上面的雷鬼海报终于因为胶水寿终正寝飘落到地上。
她揉着因为用力过度有些酸痛的肌肉,顶着手臂的颤抖从盒子里面选了几个,把它们塞进微波炉,档位和时间随便选了一个,反正只要熟了就行,这个家里没人会挑。趁着这个时间她自己则靠着橱柜坐在一个紫色有些泄了气的瑜伽球上,从冰箱里拿出酸奶和有些蔫吧的沙拉,就着酸奶忍着恶心一口一口把那些已经皱缩的菜叶咽下去。
微波炉在她身后发出叮的一声。她呆愣在那里好一会,眼神放空盯着窗帘缝隙里那一点已经暗下去的天空,直到外面传来一声喇叭声,这才恶狠狠又不情不愿地站起来,把那盒已经有些微凉的肉酱千层面从那个金属盒子里掏出来,接着去把杰克的房门砸得比他的游戏音效还要响,不然她的哥哥根本听不见。
然后她还要从门口收拾到厨房,把杰克的滑板放好,泥巴擦干净,还要给他们晚归的爸爸留下一份便签告诉他晚饭在哪。忙完这些她才能拖着自己沉重的牛仔布背包回到自己的房间,咣当一声把门甩上,接着把自己狠狠摔进床铺,在床板的吱呀声中盯着天花板。阿莱娜没有开灯,光线顺着窗户洒进来,在墙面上被拉长变形。她静静地躺了一会,接着开始为自己浪费了一些时间发呆感到惶恐和懊悔,便一个鲤鱼打挺从床上跳起来,先去打开了台灯,接着拉上了窗帘,挡住了窗外市中心那座七十层高的摩天大厦和它那炫目的光芒。
那晚阿莱娜做了一个梦。她梦见自己坐进一辆银色的劳斯莱斯,车子里干净整洁,座位柔软舒适,还放着巴赫的曲子。车子载着她路过那栋大厦,向东的方向走三个路口,拐过去,来到全市最大的艺术中心。帷幕拉开,艺术中心的剧场里,上下两层都坐满了人,本市的名流全数到场。她就站在舞台中央,穿着昂贵的舞裙和华丽的舞鞋,站在聚光灯的焦点处,观众们起立鼓掌,等着她为他们起舞。
和管弦乐一同响起的还有刺耳的铃声,阿莱娜睁开眼睛,眼前只有她熟悉的那只旧闹钟。
“第三区,有个蛹快要蜕变了。”
杰弗里一进办公室就把资料摔在桌上,其实他更想直接糊在他那位上司的脸上。
埋在文件堆里的男人艰难地抬起头,把资料扒拉到眼前开始看。就在杰弗里快要不耐烦的时候,他终于有了动作:“去拉警报吧。”
就这?
“规章你背得比我熟,这种只要把它隔离开人群就好,整点吃的把成虫喂饱就行。”
阿莱娜半夜被一阵咀嚼声惊醒。
她循着声音望出去,发现地点是她家后面和墙中间那一小片区域,她不知道到底是谁半夜起来偷吃还能吃的这么响,就拿枕头捂住脑袋,结果那声音更大了,嘎吱嘎吱吃得更欢了。
阿莱娜气急败坏地拿着手机下楼去,路过杰克和爸爸的房间,那里面此起彼伏的呼噜声她已经免疫了,但是那股子咀嚼声几乎是在她的神经上跳舞。她哗啦一声拉开自家后门,找到那处小缝隙,发誓一定要找到那个神经病。
果然在那处小缝隙里有个庞大的身影。那是只大虫子,扒着半片披萨啃,昆虫的口器让它只能一点一点地从那张面饼上刮下点吃的。也许是闻到了阿莱娜手上残留的食物香气,虫子抬起头,异常激动地朝着阿莱娜的方向扭动着过来。
吓得她转身就跑。
那一天她都有点心神不宁,上课走神,跳舞的时候连着几次撞到人,被舞蹈老师认为是最近累着了强行拉下来休息,她坐在墙边,看着天鹅般的女孩们整齐划一地翩翩起舞,便无聊地盯着鞋子上一处突兀的磨损看,计算着这次需要多久换下一双。
当晚她照例忙完家务,却没和往常一样回房,而是鬼使神差地拿了一盒杰克吃剩的千层面,小心翼翼地顺着墙边摸过去,找到那处缝隙。呈现在她眼前的是一大堆的垃圾,纸片、包装袋、避孕套等一大堆东西混杂而成的产物,哪有什么虫子。
然而还没等她反应过来,眼前的垃圾堆动了动,哗啦一声钻出一坨巨大的东西,伏在她面前,没有眼睛的脑袋不住往她拿着食物的那只手探过去。
阿莱娜抱了比以往更多的食物回来,加热,收拾,把杰克喂饱,给爸爸留下晚饭。只不过现在有了些变化,她悄悄推开后门,把多余的食物搬到后面的那堵墙下,掀开防雨棚。
棕色的虫子安静地伏在那里,充满肉感的身子规律地一起一伏,在阿莱娜掀开篷布时激动地扭动身子,要往她手上蹭。阿莱娜把那些乱七八糟的食物一股脑倒在虫子面前,看着它用它小小的几条腿用力在里面扒拉。
它就和杰克一样不挑食,甚至它的食欲永无止尽,无论她拿多少来,它都会快乐地吃下去,接着用头顶的地方顶着她的手,而不是连她一起啃。阿莱娜由此确认虫子能够认出自己,没有人知道它的存在,除了她,他们在这个无人知晓的小空间里,等着属于自己的蜕变。
她依然过着平静的日子。
学习,备考,练舞,打工,日子似乎没什么变化,升学考试的压得她喘不过气。她早早地来到舞室,换上衣服,从包里掏出昨天买的舞鞋换上。下腰,旋转,抬腿,镜子里的女孩姿态优雅,但灰扑扑的羽毛昭示着她只是只野鸭而不是天鹅的事实。再过一会天鹅们就要来了,即使她是她们的领头,也无法掩盖她与她们格格不入的事实。她的确是这里跳得最好的女孩,然而却不是最美丽的那个。天鹅再笨拙都会引来赞赏,而灰棱棱的野鸭注定不会成为主角。
但是,只要能够飞离那座泥潭就好,这是她唯一的希望。也许她足够努力,就能用翅膀挥开艺术中心的大门。
今天她们拿到了艺术学院的招生简章。阿莱娜盯着上面明显大幅度缩水的招生人数,坐在角落里好半天没有出声。
练舞室里今天难得有些嘈杂,有些平时不常出现的女孩因为今天的课程安排被强制要求到场,包括杰西卡。阿莱娜看着她穿着那双缎面舞鞋,套着洁白整齐的舞裙和其他的金发女孩大声调笑。她有些颈部前倾,那双腿有些过于纤细了,她们谈论着过段时间要去哪个岛屿上度假,阿莱娜算了算那是艺术学院考试的日子。杰西卡注定是要进到最好的学院去的,她似乎已经一只脚踏进去了,只等待明年学校开学的日子,把另一只脚再伸进去。
她看了看自己的舞鞋,前端已经隐约可以看到脚趾了。
她依然把大包小包的食物搬进门,然后用那个充满油渍味的微波炉加热,忍着哥哥的咆哮和父亲的忽视。她推开后门,把多余的食物搬到后面的那堵墙下,掀开防雨棚。
棕色的虫子安静地伏在那里,充满肉感的身子规律地一起一伏,在阿莱娜掀开篷布时激动地扭动身子,要往她手上蹭。阿莱娜把那些乱七八糟的食物一股脑倒在虫子面前,看着它用它小小的几条腿用力在里面扒拉。
今天虫子的胃口不是很好,她已经拿了比昨天还少的分量,然而虫子依然没有吃完。它抱着一块披萨慢慢地嚼着,仿佛一个吃撑的人机械地往肚子里填塞食物。吃完这块它没再动剩下的,只是蠕动着身子向前,和以往一样用小小的前肢扒着她的手,以此表达感谢。
它的体型已经足够大了,咀嚼声也不再有力,曾经它还会像小狗一样兴奋地蠕动打滚,如今它臃肿肥胖,瘫在地上艰难地喘息,似乎连抬头都成为了不可能的动作。
阿莱娜把防水布在虫子身上盖好,重新将虫子掩藏在这个阴暗的小空间里。
往后的日子似乎回归了很久以前,她坐在窗前,看着灯火通明的大厦,听着楼下巷道里传来成串的喇叭声和叫骂声。污水从井盖底下漫上来,维修的人却要休假到下个月。
她吃掉了剩下的沙拉,喝完了冰箱里那瓶过期一天的酸奶。杰克的咆哮声变得更加暴躁了,他被游戏折磨成了一头愤怒又肥胖的野兽。
路上偶尔出现一些穿着黑西装打着领带的人,然而他们看上去不是那些住在市中心的精英,他们的身上依然能看到来自生活的重压,也不像是房地产中介。阿莱娜回忆了半天才想起来这种奇怪的感觉叫“黑衣人”,那他们大概是国家安全机构的人,和路边的醉汉们一样不好惹。
回到家里她重复着以往的程序,然而在拉开背包的时候才发现了变故。她把西班牙语的讲义忘在舞蹈室了。
估计没人会想到大晚上的会有人专门回到学校就为了找一份讲义。阿莱娜急忙忙从栏杆上翻过去,一路顺利摸到活动中心,找到舞蹈室那扇她临走前忘了关上的窗子下面,这回真的就是保安的疏忽了,竟然没检查窗子。
她撑着窗台跳进去,在自己的柜子里找到了角落里那份讲义。她这就要转身离去,却听见外面的舞蹈房里传来了她熟悉的咀嚼声。
她理应逃走,但她却推门而入。昏暗的光线下,阿莱娜什么也没有看见,除了一只啃食着尸体的怪物。
飞蛾样貌的怪物用昆虫般的前肢抱着金发女性的尸体吮吸着,苍蝇一般的巨大眼球里倒映出阿莱娜的影子,它吮吸的动作在阿莱娜出现的那一刻停下了。接着它向前伸出身子,用四条腿爬行到阿莱娜身前,阿莱娜看见,怪物用最前面的两条腿抱着一双染血的缎面舞鞋。
“咕咕。”怪物把那双鞋捧向她,邀功一般地摇晃着。
“我们来晚了。”杰弗里一边指挥着封锁现场,一边头疼等一下要怎么和FBI的人交涉。
被害人是当地一位富豪的独生女,死因正是被他们一直在追踪的那只怪物咬破喉咙吸空了内脏。就像本杰明所说的那样,这种飞蛾只要这一次抓不到它们,往后就再也抓不到了,它们只会在破茧之后进食一次,往后它们的生命只剩下了繁衍。
死者死的时候正在舞蹈室,手机和自拍杆就掉在一边,搜查人员查出曾有其他人来过这里,死者丢失了一双舞鞋。但是已经没用了。证人的价值是协助他们抓到凶手,但是这次的凶手显而易见,也无需追捕,因为最好的抓捕时机就是在它们破茧后进食前的那一小段时间。
阿莱娜抱着那双舞鞋,站在街头的风中。
也许把这双鞋好好洗一洗,就依然还能用。
下个月就是考试了,希望她能够通过。
End
免责:笑语
作者:遠夜
1.
活了近三十年,我从未想过这种天马行空的事竟然会发生在自己身上。
2.
鸟儿啼叫的清晨,将我从美梦中唤醒的不是手机闹铃,而是妈妈的叫喊……简直令人怀念得仿佛重回十年前。
自正式踏入社会以来,我很久没再享受过曾经永不缺席的‘专属晨起服务’,只得每晚睡前检查一遍闹铃是否开着,以免第二天呼呼睡到日上三竿。社会的毒打让喜欢埋进被窝继续睡的我逐渐学会了强迫自己挣扎着起身,到底一时的痛苦总比尴尬地向领导请假来得好。
伴随着妈妈声音的还有房间陡然变亮的光线——她喜欢用开灯的方式来阻止我赖床,简单而有效的手段。
穿透眼皮的亮度令人生厌,我依靠身体的肌肉记忆从床铺上爬起来,迷迷糊糊地刷牙洗脸。凉凉的洗脸水和毛巾的擦拭让困顿飞走大半,清醒过来已经再次坐在床边准备穿衣上班,流程和往常没什么区别。
……是吗?总觉得有哪里不太对劲。
‘唔……上班?’
眼前的景象和大脑发出的指令产生微妙的违和,令我的动作迟疑半晌。
躺在椅背上的服装由大片的蓝色和小块的白色组成,上衣和长裤还是款式相同的套装,作为私服而言十分罕见。椅子上摆着的并非平时为避免地铁安检用的斜挎小包,竟是塞在壁橱里好久没碰过的大容量双肩背包。
扎实的体积和重视功能性的纯黑款式使其有如一块陨石,突兀地落在我房间的凳子上。陨石降落的余波似乎让近在咫尺的我遭受了不可想象的冲击,一时不知该如何反应,愣在原地大脑一片空白。
“小青?小青?动作快点,别迟到。”
妈妈的催促如遥远的呼喊将我漂游的魂灵唤回,然而回魂之后则是彻彻底底的脑浆炸裂。
我非常确信自己迄今为止的人生平平无奇,关于昨天的记忆也不过日日相同的一整天疲劳工作。没见过鬼、没碰过脏东西,更没吃过来路不明的食物,就连点的外卖都是大品牌连锁炸鸡。除了错估胃口买得有点多之外,找不出任何能导致当下情况的特殊事件。
但现实就摆在面前,不管多么荒谬,它就是实实在在地发生了。
‘我这?我……?’
难以置信的情感在脑海里盘旋刮起十几级台风,‘呼——呼——’地将里头吹得风雨飘零。我唰地站起来跑去照衣橱门上的镜子,镜中模样倒映入眼中的一刹那,顿时天旋地转。
短发一夜之间留成能扎起马尾辫的长度,面容稚嫩得我油然升起一股错乱的陌生感。朝房间周围仔细一打量,尽管大致上仍旧是床、衣橱、书桌的搭配,摆放位置和书桌的款式却有所不同。去年春节刚换的电脑不翼而飞,早就卖掉的过时笔记本倒还摆在桌面。
被淘汰掉的指针闹钟滴答滴答地向前迈进,而在我眼中,它却切切实实地后退了无数日月。
“小青?”妈妈应该是没听到我的回复,所以不放心地过来瞧了瞧情况,“都几点了,快换衣服。”
“呃,去、初中……?”
高中的校服是黑色,而小学的校服则是红色,所以我判断这套蓝白制服是初中的春季校服。虽然答案正确,妈妈还是朝我翻了个白眼,望向我的眼神十分诡异:“不然你想去哪里,睡糊涂了吧。真没发烧?”
尴尬地躲过要来摸我额头的手,定睛一看,果不其然妈妈的样貌也变得年轻了一些。这显然不是我们娘俩擦了什么神仙水,也不是有人趁着我们睡觉的时候偷偷摸摸地给整容拉皮。
默默脱下睡衣,换上阔别数年的初中校服,我心想:‘这哪是睡糊涂,我整个人生都糊涂了啊妈。’
近乎崩溃地背上塞进十几本书的沉重双肩包,走出小区的我赶鸭子上架般地迎着春风上了路,整个人都还处于极度混乱的状态。我可能是傻了,也可能只是在做一个极度真实的清醒梦。
尽管脑海里各种猜测不断,脚下却一步也没停地往外走,眼睛胡乱地打量周围的景致,不知该用熟悉还是陌生来形容这些原本应当只存在于记忆中的街道。两边的商铺均倒退回十几年前的模样,那时的商家招牌还各具特色,不像改造后宛如丧葬一条龙的黑白相间统一款式。
堵塞的排水口倒一如既往地堵着,饭店的厨余用水一日日地倾倒在它上面,凝结出一层黑色的油腻质地。每天两次经过时我都会刻意避开,从小到大都没怎么变过。习惯远离饭店门口的脚步让我在这个世界中找到一些可贵的真实与归属感,蹦起来的心脏也踏实一些。
走到路口,左边是通向公司的地铁,右边是前往学校的方向。往左走还是往右走?面对此景,脚扭向了右边,事情逐渐脱出控制,但又合情合理地发展着。
抬头望天,无限感慨——天还是那片天,我却好像不是我了。
‘这真是……爷青回。’
重返青春年代。
许多人长大后都会想再一次回到年少时期,或是完成回忆中的遗憾,或是再次体验年少轻狂的快乐时光。不管它实际上快不快乐,反正大多数都在滤镜的加持下显得无忧无虑、阳光明媚。
大把的文字作品都喜欢用重生来作为题材,再加上时不时会听到有人感叹‘想回到过去’,回到年轻时仿佛变成所有成年人共通的渴望。这样说来,回到少年时期是一块从天而降的馅饼咯?
或许吧,可前提是我得不被这重力加速度的馅饼给砸个头破血流才行。
“唉。”
3.
又有谁能想到,我竟用迟到来开启了重回少年期的第一天。
虽说出门的时间并没有特别晚,然而问题在于我,一名已有数年工作经验的社畜,一下子真的想不出当初就读的初中在哪儿了!尽管隐隐约约记得个方向,可路口那么多,短时间还真不确定要往哪儿拐。
最后豁出脸皮逮住几个人问路,不敢去想他们被一名学生询问学校怎么走时的心理活动,我攥住背包带子闭起眼睛道个谢就匆匆走人。问着问着也渐渐回忆起了路线,总算是平安到达了校门口。
正当我松一口气,要走进教学楼时,门口值日的老师把我叫住:“哎,你是哪个班级的学生,红领巾怎么没带?”
“啊?”我顿时愣了,“红领巾?”
这么一提,我终于想起来低年级的学生确实还有要带红领巾的规定。离开校园太多年,这种细节我早就想不起来了,也不能指望一个刚变回初中生的社畜慌忙之间还要记得随手拿走桌上不起眼的红色‘咸菜干’。
在模糊的记忆中,学生时代的我应该没有因为忘带红领巾而被记下名字。
‘莫非这项成就要在今天被打破?别吧……’
成就不成就的暂且不提,首先没有任何一名正常的学生会喜欢在学校的大门口被老师抓住。而且我在短短几秒内又想到一个迫切需要解决的问题——这时候的我读初几?在哪个班?
别说初中,我连高中就读的几班都不太记得了。
还能有比现在更尴尬的时刻吗?
我一点也不怀疑,假如我说忘了自己是哪个班,百分百会被值日的老师判断为不服管教、态度恶劣的坏学生。莫名其妙的大锅就这样扣在头上还百口莫辩,万万没想到我‘重生’回来做的第一件事竟是给从前的自己降低风评,简直无话可说。
为了避免姑且算作优点的品德优良被降级,我顶着值日老师逐渐不和善的眼神开始头脑风暴。逮个同学借一根?然而周围并没有其他迟到的学生,校门前空荡荡,只剩老师、我和门卫大叔。去学校旁边的小卖部买一根?可以是可以,但我不确定书包里有没有钱,而且一来一去岂不得迟到更久。
“我、我看下有没有备用的……”
讪讪地安抚老师的情绪,我决定先走一步绝不会出错的棋,它叫做翻书包。
书包是个好东西,即使没找到备用红领巾,也能从作业本封面的信息中得出我的学年和班级。好在‘我’一向喜欢有备无患,果然在书包的侧边袋子里发现了一根咸菜干。惊喜地将它系到领子下——令人讶异的是,许多年没碰到过这玩意的我居然一次性成功系了上去,真是有够刻骨铭心的打结手法。
得到值日老师的口头警告一次,我一边鞠着躬一边往教学楼逃跑,希望她别在我溜走之前想起来迟到的学生也要记录班级。
踏进教学楼……不,窥见教学楼内部的瞬间,油然而生的怀念感占据了大脑。
原本的记忆里,初中学校的样子已经非常模糊。毕竟小初高都长得差不太多,占地面积、规模和整体设施布局这几块,只要不是学费昂贵的私立学校,基本没太大区别。我就读的一直是普通的公办学校,仅看建筑本身着实不具备独特的记忆点。偶尔回想起来,还经常把它们混作一团。
但当初中的教学楼重新出现在眼前时,我才惊觉其实一切都没有被忘记,它一直就在那里等待着被翻找出来的时刻。
进来以前,我以为我会对初中的一切都很陌生,进来以后我却发觉自己对这里的所有位置都暗记在心。我的班级、饮水机、厕所、班主任和其他任何老师的办公室,甚至音乐课和美术课的专用教室都能靠着记忆大致找到,连地面的碎石纹路都那么熟悉。
原来我从来没有忘记过这些日子,它们一直在梦中出现,像现在这般引我走入回味。
踏进班级的我毫无意外地被已经到场的班主任数落几句,低头挨训的同时也默默在想:‘幸好今天迟到了,不然我还不知道坐哪个座位。’
满当当的座位中只有一个空缺,那必然是‘我’该去的位置。
放下书包的第一时间确认了书本上写着的名字和其他人的反应,没有人用疑惑的眼神打量我,封面歪歪扭扭的字体瞧着也分外熟悉。书肚里塞满了各科课本和作业,课本靠左边,作业靠右边,中间留出来的缝隙放其他零碎杂物。
桌面上也不能一干二净,得堆叠至少四五本书,再横一只笔袋在前头。一瞧儿我就记起来,这摆放结构是为了默写的时候方便打小抄。不经意地扫一眼,木桌上还留着些没擦干净的铅笔印子,隐隐能看出是一串英文单词。
每一处都勾起回忆,每一处都充满了‘我’的气息。我还记得那个时候迷上了当时热播的动画片,最喜欢在上课时开小差,用铅笔在木头桌上画画。和纸上不同的质感以及怎么擦都不会破的便捷叫我分外喜爱,每画满一次都要偷偷用手机拍下留存再‘清空画板’。
手摸上冰凉的桌面,还没有动笔,笔尖点在上头,又传回指尖的反馈便已在脑海中清晰地模拟出来。好几年没有画过画了,更别提是在木头桌子上画画。我很想念,非常地想念它。
拙劣的画作背后,是无可比拟的快乐和小小的自得。
‘能回来真好。’我想着。
回忆了一会儿,老师的视线落在我身上,所有人都立着书朗读,就我一个还慢吞吞。迟到的本社会人赶忙从书包里找出语文书,翻了好半天才找到早读的页数跟着其他人念起古诗。
“东临碣石,以观沧海……”
朗诵声。
称不上整齐,但对我而言已经久违到竟觉得新鲜的程度,更遑论我自身还是这集体中的一个。当年的‘我’怎么对待每日的早读,已然忘却。但现在的我非常投入,连印刷在纸上的墨、文字的字体、诗文页面所选的配图都散发着不一般的吸引力。
大学以前的班级是极其特殊的集团,特殊到这之后的人生再不会有相似的经历。
早操的铃声响起,到走廊排列整齐的队伍一同出发去操场。我一反常态急匆匆地抢在前头,因为只要早点站在大致的位置,其他人就会自然而然地找准各自的前后顺序,无需我再拼命猜测自己当时的站位。
宽阔的操场、褐色的泥土,还有数以千计穿着相同制服的学生。广播体操的动作我着实不记得,不过跟着周围的同学,倒也把整套体操做完了——虽然从头到尾都慢上几拍。
众所周知,大半的学生在做操的时候都和刚睡醒时一般懒洋洋,绝不会把动作做到位,放眼望去能在跳跃运动时真的小跳一下的都没几个。前排一些同学的手还缩在袖子管里,把好好的广播操给弄成了甩水袖。
就是这样一幅不具观赏性的早操场景,令身处其中的我尤为怀念。过去的珍贵回忆以此为基在脑海中扩散荡漾,一些尘封的卷轴也随之浮出水面。
我沉浸在梦回往昔的飘然体验中,一些都那么真实,又那么不真实。
如果这真的只是梦,希望它能晚些醒来。
4.
然而赤裸裸的现实很快就将我的自以为是击碎,让我彻底明白就算从成年人回到少年时代,我也不是故事的主角。
过去的回忆究竟加了几层滤镜?居然直接将苦的酸的变没了味,只留下一层糖霜和甜蜜香气欺骗众人。
“拿出默写本,开始默写。”
当语文老师打开她的课本说出这句话时,坐在第四排的我顿时头皮发麻。
默写?默什么写?什么默写?
昨天还在兢兢业业搬砖的我当然不知道今天默写的主题是什么,也理所当然地没有背诵过任何东西。
老师已经报了好几个古文中的字词,而我才刚刚在一堆长得一模一样的练习簿里找到语文专用默写本。空出好几格的位置,匆匆提起笔准备从下一个字词开始默写。可当台上传来的声音已重复完两遍,准备继续报接下来的内容时,我的本子上还只有一个个序号,字是半个都没填。
‘完了’二字深深刻在脑袋里,最后交了大半内容都空着的默写本上去。
如果是耳熟能详的古诗,那我大概还能勉强背个几句。但古文字词解释这项能力在离开高中之后根本没再使用过,当年倒背如流的古文字词解释附录……不说百分百,至少百分之九十还给了老师,差不多都被遗忘得一干二净了。
与此同时,退化成小学生都不如的水平的,还有我的数理化。
面积公式、物理定理、化学反应式,和黑洞似的,除了一片混沌外什么都没能在我脑中留下痕迹。
学生时代的我曾不知人间疾苦地嘲笑过一些大学生、上班族的知识之浅薄,为他们竟连高中数学题都解不出、耳熟能详的古诗都背错的事实感到极端不解,却没想到终有一天自己也成了他们的一员,甚至还得以上班族的脑子来应对义务教育的学业。
这真是噩梦。
文科至少还能凭借母语能力,和到了大学也依然要学所以退步稍微缓慢一些的英语撑住,一到数理化课程,我直接全程低头翻看课本,根本不敢和任课老师有任何视线接触,生怕被叫起来回答问题。
重返青春的乐趣还没享受多少,先体验了一波被老师盯住的恐惧……不愧是‘美好’的初中生活。
到底曾经学过一遍,尽管大多忘却,依然还有点可怜的底子在。
这底子体现在听老师讲课的时候可以快速地理解,对新的名词和定义也比其他人熟悉一点,约等于花费十几年做了充足的预习工作,是一般人消耗不起的时间和精力。趁着课间将理科教科书从头翻到今天讲课的页数大致瞧了一会儿,我不由得发自内心地庆幸起回到的是初中而不是高中。各科的知识点相较而言都比较简单,只要稍微用心复习就能赶上进度,没有想象中阅读天书的恐怖感觉。
‘谢天谢地,作业和考试有救了!’
或许家长担心孩子的成绩就如同此时的我担心‘我自己’的学业一样,心情从满满的恨铁不成钢与喜出望外中来回切换——当然,前者占据的比重显然更多。
长期的忧虑暂时消除,可短期的困难还和一块大石头似的堵在面前。
刚放松没多久,英文单词的默写又立刻把我打回原形。不经历一番就不会知道英语水平到底退化成了什么样,提交完默写簿的我又和霜打茄子一般萎靡下去。
“我的妈呀……要补的东西也太多了……”
带着一堆作业回家的我不禁哀嚎几句以发泄内心郁结,同时也忍不住感叹人类的大脑真的太会对过去的记忆进行美化,效果比未来的各种美颜相机还可怕。
走上社会后看着在街上来来往往的学生们,时常会怀念自己明媚忧伤的青春期,然而事实上又有多少人年少时真会像小说里描写的那样丰富多彩,大部分不都还得被按头学习。
当年的‘我’心心念念的可不是让人生永远停留在学生时代,每天都盘算着什么时候放假、什么时候才能脱离学习的苦海去传说中的大学摸鱼划水……到底在哪一天、哪一分钟开始,我竟然把这茬都给忘了?
‘……唉。’
稍微一思索便明白,造成不同时期的我自己互相羡慕的原因,就只有那一个,恐怕对所有存在类似情况的人而言,都一样。
痛苦时想逃避是人的本性。
遇到坎坷就想当个缩头乌龟,缩在厚厚的壳里,用不真实的美梦麻痹神经。那时的我是这样,现在的我也这样,所以才在学生时期梦想着根本轻松不到哪里去的成年人生活,又在步入社会碰壁以后怀念其实也没想象中那么快乐的少年时代。
不管如何,堆积在前路的大石头都不会因此消失,到最后还是要靠自身的力量把它推到边上。
“不想了不想了,还是赶紧写作业吧我。”
敲敲脑袋,唉声叹气地重温起学生时候的独有体验,心中一片郁闷。
5.
重返学生时代的第二天,我果不其然因为糟糕的默写成绩被两位任课老师点名批评了一番。分数倒不是最差的,但老师们的批评对象多数不是成绩一贯差劲的学生,而是状态下滑得厉害的那群人。
虽然十分想反驳‘你们都不知道我的苦衷,能默成这样算很不错了’,顾虑到说出来绝对会被建议去接受心理治疗,我只好默默把这口锅背上。
由于缺失了许多,我不得不把课间休息的几分钟也拿来翻课本。
我敢发誓,过去整整十几年的学校生活中本人还从来没有像现在这样用功过,奇异得连初中时的好友都投以疑惑的目光。好友小佳过来找我一起上厕所时见我竟在念书,十分震惊地问:“你怎么突然这么努力?”
“没办法,最近被爸妈盯得紧。”
真实情况说不得,我抛了个万能的借口给好友。她理解地应了一声,我们挽着胳膊去卫生间进行释放活动。
和别人约好一起如厕也是许久都不曾再有过的经历了,这可能算是学生时代的特产?不管男女,上厕所总喜欢成群结队一块儿去,老师也喜欢调侃我们这些人是连体婴儿,缺了哪方就不能自由行动。
说起小佳,因紧张的学习进度而消退的怀念感再度涌出。
我们曾经是最好的朋友,初中……也就是我现在所处的时期,几乎每个周末我们都会一起玩。我、小佳、小月三个人,或是去其中一人的家里做客,或是在学校附近逛街等等。其实地点就那些,却总也不厌倦。
那时候我以为这就是一辈子的好朋友,就像电视里常见到的铁杆兄弟、知心姐妹。
初中毕业,各自进入不同的学校不久,小佳和小月断了联系。我虽然还和小佳有来往,但明显已不如初中时频繁且亲密。等念了大学,我们两个的聊天框再无动静。她发布在朋友圈的动态我都能看到,却从来没有点赞或评论过。
有时是一些化妆技术越来越好的自拍,有时是和她另外的朋友们出去玩,有时……是结婚证的图片。当看到这本鲜红到刺眼的小册子,看到照片中不认识的男性,我忽然意识到我和她的生活或许再也不会有重合的地方。
拿一个非主流年代十分流行的比喻,那就是两条不平行的直线,相交过后只会渐行渐远。她没有搬家,我也没有,通讯号码依然留在双方的列表中,如果想要联络,每一个当下都可以轻松做到。
但……仿佛是最后的默契,我们像约好了似的,在某一天之后如劳燕般散去,专注于各自的生活,和曾经的好友无声地说了再见。
略显稚嫩的圆圆脸蛋再度出现在眼前时,恍如隔世都无法形容我的心情。
张口想说点什么,可又什么都说不出来。确实如此,我应当说些什么的对象并不是此刻站在身侧的小佳,而是遥远未来中的她。
6.
我们三人礼拜五放学后要去快餐店写作业。
具体究竟是写作业还是吃喝玩乐有待商榷,反正我们聚在一起才是重点。
上一次的三人齐聚是什么时候?我记不得了,也许是高一,也许是高二,但不会是高三,这是我的记忆。对‘我’而言,根本不需要回忆,因为我们几乎每天都待在一块儿。
升学的压力还未完全压在肩头,也暂时没有对人生另一半的需求。话题大多为最近电视里播放的影视和明星,又或者是明星的八卦,以及学校生活中的点点滴滴。
“你们吃什么?我去买。”
“下午茶A套餐。”
“……全家桶?”
当我说出那三个字时,小佳和小月纷纷对我投以惊疑的目光。后者更是叫道:“小青你疯了?一个人吃全家桶?”
“嘿嘿,开个玩笑。我也A套餐好了,加个圣代。”
“我就说,全家桶也太夸张了。”小佳附和道,两人的神情态度极其一致,都认真地觉得我的玩笑太夸大。
可非常冤枉的是,其实我没有开玩笑。
青春期的我确实可以一个人吃完全家桶,但这能力随着年纪的增加永远失落在了过去。恍然见到看板菜单上比未来便宜几十块的炸鸡全家桶,想到少年时自己的大胃口,我不由得动起心思,想再体验一回一人一桶的快乐。
但这念头很快打消了,毕竟我才刚吃完午饭没多久,还是将机会留到下次更好。
小月收集完我和小佳的菜单便去柜台点单。星期五的下午快餐店里的食客比工作日更多,其中不乏穿着同样制服的学生,这家店就在初中旁边不远,学生组成了一部分的固定客源。
等待小月回来的时间里,我和小佳一起拿出作业——虽然今天的主题到后面可能完全变味,至少开头得做点正事。几页的数学题目听上去很多,去掉空白的答题部分后剩下的部分并不算什么,在经历过高三的我的眼中只能算小意思。
经过几天的‘复习’,我大体掌握了目前为止的数学内容。做起题目来尽管不如当年的‘我’流畅迅速,总算达到了平均水平。不过快餐店这样的环境天生对做题存在干扰,所以我的速度有减慢。即便如此,我也在小月拿着托盘回来之前做完了一整道大题。往右边一瞥,小佳却已经咬着笔杆对着作业本皱眉发呆了。
至于为什么我清楚她是发呆而不是尚在思索,那是因为我十分了解小佳……特指初中时期的她。
“做不出来了?那就先空着吧。”
我善意地提醒她继续往下,小佳松开笔杆回应一声,接受了她的数学能力极其有限的事实。侧过身往点单处瞄了一眼,小月前头还有两三个人排着,估摸一时半会儿回不来。于是干脆沉下心思专注做题,现在我多完成一点,周末就能更轻松些。
我的学生时代一直秉持这套理念,喜欢早点把作业做完,剩下的时间就能放肆玩耍。工作后患上的拖延症,仿佛随着重返青春也一并消失了。多亏教科书配套的练习册里题目都比较简单,在视线被端上来的快餐吸引住以前,一半的空白已经被黑色的笔迹填满。
“来了来了!这份你的,这份给你。”
当食物被呈上来,作业的优先级就下降了数个档次。刚出炉的薯条被倒在铺开的餐巾纸上方供所有人分享,旁边挤出的番茄酱增加了鲜艳的色泽和酸甜的滋味。这时的她们还不知道一种邪道食谱叫做薯条沾圣代,经典的红黄搭配总那么美味。
“我们下礼拜是不是有单元小测验啊?还有八百米练习。”小佳随口的问题令她对面的小月露出痛苦的表情,后者一脸拒绝,极度不想聊这两件事。
“别提小测验。”
“别提八百米。”
我们俩不约而同地要求提出倒胃口话题的小佳切换频道——尤其是我,特别是我。
一道惊天霹雳在脑中炸开。
以为把课本复习一遍就能安全度过初中的我天真得像个傻子,竟然把学生生涯中折磨我最久伤我最深的体育测验给完全丢在脑后。不是小佳无心提及,我根本没想起来重回过去同时也意味着又要经历无数遍比死更痛苦的长跑。
“卧槽啊,你不提我还能度过一个愉快的周末……我要死了。”
当然,哭天抢地并不影响进食,我抓起三根薯条一股脑塞进嘴里以表达欲哭无泪和悲愤。郁闷需要通过垃圾食品来缓解,直到若干年后我都还保存着这习惯。此刻真情实感的流露或许令我与少年时期的我贴近了不少,小佳的笑声于耳边自然地响起。
她成绩不好,但体育不错。这时候便反过来安慰我:“哈哈哈,反正不是正式的测验,慢慢吊在后面,没问题的。”
“道理我都懂。”整个人往后靠在椅背,将后脑勺瘫软地枕于软垫,我找不到词汇来形容此时近乎崩溃的心情,“赶紧换个话题,我不想听到那三个字,求求。”
“好吧。那我们待会儿去旁边逛街还是直接回家呀?”
她近乎理所当然地忽略了留在这里做作业的选项,可能对小佳来说‘做作业’这三个字就是会导致胃口下降的恶心词汇。我很配合地没去问她‘作业怎么办’,而是根据话题提出自己的意见:“逛街。”
“现在回家太早了吧,再逛一会儿。”
讨厌学习的小月意见和我一致,我们愉快地忽略了来快餐店原本的目的,兴高采烈地聊着和学习无关的行程。同学兼好友之间的聊天内容事后回想起来大多都很无趣,有时候甚至想不明白为什么这种东西可以说上几小时。
来自未来的我现在终于可以给出回答,那只是因为面对面的闲聊与通过网路的文字对话具备了根本性的不同。网络上的对话受限于形式,内容几乎占了所有比重,但如果真人见面,那可衡量方面的不知要翻几倍。
她们的声音、她们的动作、她们的笑脸、环境营造的氛围、食物的香气……聊天的内容在这些因素下反倒成了点缀,因为只要和她们在一起,总是开心的。当时的喜悦快乐会在脑中储存起来,慢慢转变成对她们本人的喜欢与三人之间的友情。
越是频繁的聚会见面,越是会促成这一点。学生时代的感情培养就是如此单纯且没有干扰,即使爱好不同也能成为无话不说的密友。放到我所生活的未来这基本不可能,毕竟我懒得和没有相同兴趣爱好的人多说一个字。
‘……啊。’
我察觉了一件事情,这令我忽然感到悲伤,但在目前的场景下又不得不压抑住不合气氛的情绪继续说说笑笑。
几年后、十几年后,我和小佳的渐行渐远原来是人生中无可改变的进程。无法和从前那样时常碰面积累起‘喜欢’,于是深厚的感情在一次又一次枯燥无趣的文字对话中消融成雪水,蒸发成气体,消失得无影无踪。
面对聊天框的茫然与不知所措最终如那快乐一般,变成僵硬的灰色融进了我对小佳的‘喜欢’,将缤纷的色彩化为黑白,让脑海中关于她的印象逐渐失真——又或者,失真的印象才是真正的‘真实’。
我和她们现在的亲密是现实,而我们未来的离散也是现实。
“你居然不知道他们两个分手了?我和你说,上个礼拜……”
小佳谈起同学间的分分合合时更适合站在讲台上,有头有尾的故事及各种‘业内人士’才能获知的细节显得她十分专业。这些可有可无的消息,不说现在的我,估计当时的我听完没多久就被其他事情迭代覆盖不再记得,但是处于当下,我非常乐意去关注小佳言语间的激动和丰富的神情变化,乐意跟着她的思路将话中主角们的关系梳理成线串联起来。
不知不觉间,我的心理年龄也仿佛重返青春,就像那时的自己一样当了回优秀的观众。不仅在合适处给予恰到好处的反应,时不时还会追问,使得讲述者的热情高涨。两名初中生和一名伪初中生,有说有笑地在谈话中将买来的食物消灭干净,连番茄酱都没剩下。
我们背起书包到附近的文具店、精品店逛街消食,有别于网上购物的久违乐趣令我的心情异常高兴,傍晚分别时竟觉不舍。
至于作业——这就不提了,影响氛围。
放学后和关系近的同学们一起玩耍的快乐比记忆中更加美好,我不由自主地沉溺其中,却同时清醒地知晓这份快乐终有尽头。
回家的路上,我忽然想到:‘我从未来回来了,我可以不遵循原有的轨迹,做些事情来改变我们的结局。’
就像许多小说作品和影视作品描绘的内容一般,通过我凭空多出的十几年人生谋求变革。不需要夸张的日入斗金,也不需要一下子飞越小康,只要一点极小的、相比起来完全微不足道的事情,一切都会大变样。
我们三个会一直保持联络,不落下任何一个。小佳结婚的消息,我和小月会是第一个知道的,说不定还要给她当伴娘。等她过几年生了孩子,我和小月会像疼爱自己的孩子一般爱护他。
只要现在我能去做些事情,这就不再仅仅是回味过去时脑海中浮现的幻想。
“可是……我要做什么呢。”
我站在原地对自己发问。
我的思维为此转动,但如同生锈的机械般咔咔地运作了几下,动静不小,却没有得出像样的结果。翻来覆去的无非是毕业以后也要保持联系、多关心她们两个之间的争吵,之类的拢总念头。
空洞、虚无,并且最关键的是——‘我做不到’。
这些微不足道的事,我做不到。
就像相较于成年人的见识和学习能力而言并不困难的课业,即使做不到门门满分,只要用心,理论上可以取得比‘我’更好的成绩。我没有投入进去,直接放弃了为自己挣个好成绩以就读更优秀的学校这一条路。
假如我有重返青春的同伴,他可能会难以理解我的选择。
他不会明白,也不会有其他人明白我的怠惰和忧虑。
即使在初中取得了不错的成绩,得以考上更好的高中和大学,我的学习能力就摆在这里。成年人的优势会随着自身的长大而消失,我知晓自己不是多么热爱学习的人,也没有特别好用的头脑,现在跑得越快,将来摔得越惨。
而小佳和小月……我不可能有那种耐心,也不可能有那种精力去维护我们毕业后的关系。
“啊,我是做不到的,哈哈。”
想通的我笑了出来,满含嘲讽。
7.
我本来以为,成年以后的自己早就改掉了一进文具店就喜欢胡乱买些好看文具的癖好,结果根本不是这样。
仔细一想,我会产生错觉的原因大约只是成年以后不再像从前那般频繁地去街边文具店里到处看看,而网购又没有现场购物发现宝藏、感受商家陈列商品技术的惊喜,所以导致在文具上的不必要开支大幅度缩减。
和小佳、小月她们逛文具店时,我没忍住买了几样内页设计花里胡哨、实际功能难以言喻的本子,以及一套小星星的折纸素材。并非未来的我还对折纸抱有多大的兴趣,而是它给我留下过非常深刻的记忆,直到现在都历历在目。
那时的我因不常去探望老人而产生的愧疚感突然发作,便打算送外婆一个礼物,但又出于某种原因不好意思直接开口,于是偷偷将礼物放在外婆家里,不想却在临走时被外婆发现,只好再亲手带回来。
自始至终外婆都没有发现它其实是装载着孙辈不可言说的感情的礼物,在那之后也没得到过任何出自我手的礼物。外婆她没做错什么,但是我单方面地对孝顺长辈这件事复又生出浓重的阴影,不愿多说一句好话,不愿给老人一个惊喜。
这份礼物的原材料是一个一手可握的厚层玻璃瓶和几板不同颜色的长纸条。
叠完这瓶星星大约只花了我三十分钟的时间,将它们按照颜色有层次地放入玻璃瓶中,底层垫一束浅棕色的细线纸团,上边展开彩虹的色彩。呈现出来的作品不说有多么精致,至少具备了一定程度的观赏性,并且‘手工制作’这层要素会让它的价值更加特殊。
于是我将装满星星的玻璃瓶放在包里,带到了外婆家,做出了和当年的我一模一样的行动。
或许它可以成为契机,我能借此试着去改变一些事情,弥补曾经的遗憾。
由于两家离得很近,身为小辈的我偶尔会被妈妈使唤去外婆家跑腿。
我不擅长对长辈表达内心的情绪,看着外婆一年年花白的头发和下滑的身体状态,心中理所当然地会产生一些想法,但这些话从来不会说出来。在与长辈的相处中,我更多作为倾听者而存在。
听他们怀念过去,说起我的双亲年轻时的故事,或者从他们的口中了解到幼儿时期的自己。外婆不止一次地提到过,小时候的我曾对某些人大声说过‘不要说我妈妈坏话’,并以此来感叹妈妈生下我这个孩子真的很幸运。
但我不这么觉得。
尤其今天,重返少年时期的我再次被妈妈叫去外婆家,碍于场面不得不留下来多坐一会儿听外婆说话。又不知第几次地听到这件事时,内心依然充满陌生感。她口中的主角,那位勇敢的、直率的孩子形象生动地在我眼前出现,但却和我本人极度割裂。我几乎无法将外婆描绘的孝顺孩子与自己等同,听着关于我的童年琐碎,却像别人的故事。
有时候我想过是不是应该至少在亲人面前开朗体贴一些,时不时地过来探望,送点瓜果蔬菜,再在适时的机会讲几句大家都喜欢的吉祥话。可这些念头终究也只是念头,二十年间从未付诸过行动。
如果外婆口中的‘我’真的是我,那为什么我会失去了这种能力呢?
嘴唇张了又闭合,我找不到合适的时机去告诉外公外婆,说我有件礼物想送给你们。它应当是件极为简单的小事,可在我面前却比升学考试更困难百倍。我甚至感觉气都要从头顶冒出来了,但就是没能顺利发出声音。
等到外婆把旧事都念叨完,我都没能出声,就像哑了似的。
‘来不及了,还是偷偷拿出来放着吧。’我想着,打算重复当年的做法。
藏在背包里的折纸瓶趁着他们没注意的时候放在了门口的架子上,我装作无事的样子,聆听完最后几句闲聊便打算离开,就和那时一样。在玄关穿好运动鞋,正要关上房门走人,出来送我的外婆却没让我舒舒服服回家,也和那时一样。
她说:“哎,这是不是你的落下的?别忘了带走。”
外婆好心拿起瓶子递给我,我接过玻璃瓶,强作微笑:“啊,对。外婆拜拜。”
随着时间的流逝逐渐忘却的羞耻和难堪顿时鲜明地涌上面颊,这感觉糟透了。我落荒而逃,心脏跳个不停,生怕被外婆看到羞红至极的面色。
老房子陡峭的楼梯和时有时无的扶手没能阻挡我急速下楼的步伐,仿佛身后有洪水猛兽追赶。我冲出摇摇欲坠的老楼房,在地砖时有缺失翘起的路面快步行走,这速度快得异常,几乎要赶上奔跑。两旁的路人肯定会对我报以奇怪的目光,说不定还在心里琢磨这小孩子急急忙忙地要干什么。
约会迟到?赶红绿灯?他们或许会如此猜测,但绝对想不到真正的原因,痴傻到极致、愚蠢到极致的原因。
心中有一团鼓胀的气到处乱窜叫人难受极了,我想大喊,对着车水马龙的街大喊,对着无人识得我的世界大喊。可是我喊不出来,甚至连闷着嗓音无声地朝空气挥舞拳头,把没用的脑袋晃成稻草堆也做不到。
那一句‘这是送你们的礼物’,从过去到未来都不曾改变闷死在肚子里的命运,它注定了无法被我道出,而这瓶折纸星星也注定了要被退回。
开头、过程和结尾都和记忆中发生的这件事完全一致,找不到任何不同之处——或许唯一能找到的细微差别,就是成年后的我折星星的手艺生疏许多,瓶中星星一定没有当时来得好看。
幸好我家和外婆家很近,彻底控制不住自己之前,我先一步回到家里。
过去二三十年的人生中从未做过卧倒在被子里,把全部声音都塞到棉花里的动作,以至于我一度以为这是电视剧里常用的夸张手法。如今才知道,苦于没方法发泄时,只能这样。
无处可去的玻璃瓶被寂寞地立在我房间的窗台上,等待着未来的某一天因沾满灰尘又占地方而丢弃。
我不想要这罐星星折纸和幼儿时的我一样成为外婆以后频繁提起的事迹,摆放在那里供人观赏。我无法从她的夸奖中得到高兴、喜悦等一切正面情绪,甚至会因此充满厌烦。对别人大喊着‘别说我妈妈坏话’的孩子会长成怯于袒露真情的乌龟,我也无法保证自己一直都是外婆想象中孝顺懂事的小辈。
害怕于达不到他们提高后的期望,于是选择了逃避。
少年时的我做不到的事,成年后的我依然做不到。那时候远去的朋友还是会远去,我能替那时的我办到的,似乎只有更加珍惜现在的相聚。
原来我从来都没有改变。
原来我根本无法去改变。
8.
“坐着我的摩托车,载你缓缓地离开,考不上的好学校,可以不微笑就走……”
《分裂》。
一遍又一遍地听着这首歌,只承载了音乐播放功能的MP3或许在手机面前显得鸡肋,我却很喜欢。不被任何其他信息干扰,塞上耳机,按下播放键,音乐流出,而我闭眼。
少年时的我什么都不懂,以为这就是一首有些悲伤的情歌。直到后来无意中看见其他人对这首歌的点评,才知晓它竟是一首自己和过去自己的谈话,讲述长大后的自己带着那年考试失利的自己离开,脱离束缚走出阴影。
略带忧愁的气氛在加上歌词之后变得异常温柔,又充盈着释然和解脱感。
令我极端羡慕。
重返少年时代,我不得不再次认识到自己是名一事无成的普通人,或许连普通人都比不上。只顾着享受青春的美好,却一点也不愿花费更多的精力,鼓足勇气踏出那一步。高不成低不就的学业成绩,我帮不上忙;未来将离散的好友,我留不住;只剩十余年不到寿命的长辈,我无法挽回,也未尽到应有的孝道。
走上社会的我是我,埋头学习的我也是我。我的内核不曾改变,总在改变前瑟缩,总自顾自地把自己关起来。有时我觉得这像诅咒,可下一秒又不由得思索起这是否仍旧是找来糊弄内心的崭新借口。
纠结到后来,我也不知道自己真正的欲求是什么,究竟想做什么,就只呆立在那儿望着周围的人和事一次次擦肩而过,被时间的长河不断推着走。尽管所有人在它面前都是无力的,但我似乎更加羸弱几分。
结果我没有改变任何事情,带着十几年的多余记忆,如同少年时的我一般生活着。
和好友嬉笑打闹,拿着差不多的分数,当个长辈的沉默树洞。一切都没有改变,按部就班地向原本的轨迹骨碌骨碌地行驶。现在的我究竟是什么时候的我根本没有任何意义,我的‘重返’也同样如此,就像是把两个大致相同的球调换位置,既没用,又多此一举。
或许只有让不知世事时,什么都不惧怕的幼儿的我降临附身到之后的我身上,一团糟的当下才能出现新的方向。
可是我知道,她只活在那个时候。
如同朝生暮死的蜉蝣,在我意识到的时候早已没了声息,仿佛不曾存在过。
9.
手机铃声将我从被窝里拖出来,开启新一天的劳动。
“我出门了。”
难得向还躺在床上睡觉的妈妈打了声招呼,我离开家中。她没有回音,毕竟还在梦乡之中,房门也关着。
走出小区,路边的店铺有几间因无法在特殊时期里经营周转而倒闭,贴了好久的招租广告似乎无人理睬,仍旧是荒废的样子。这条街过去的模样虽不热闹,但也不像现在这样荒凉。街口不知换了几次东家的菜馆还在苦苦支撑,到了饭点才能见着几桌客人。
以为一成不变的景色其实潜移默化地换了几副面孔,真正驻足的只有日日走过这条街,从少时走到成人的我。
只有我,懦弱的我,以及一事无成的我。
END
免责:笑语
*煮点饭,咕嘟咕嘟
“知道吗,诺曼,明天是魔女们的大日子!”伽利略说。
诺曼漫不经心地抚摸卧在腿上的布瑞克,顺便给了脚边的法斯特一个眼神,让它克制自己即将脱口而出的咆哮。
此时阳光正好,他和伽利略坐在公园的长椅上,树叶在他和他的狗身上投下一片阴影,独独把伽利略留在阳光下面。
“什么日子?”他明知故问。
“一年一度的魔女之夜,所有的魔女都会盛装出席!”伽利略兴奋地说,“可惜只有魔女能收到邀请函,猎魔人是绝对混不进去的。”
诺曼扯了扯法斯特的绳子,示意它不要动,于是法斯特委屈地趴下了。伽利略并没注意到身边一人一狗的小动作,继续说着听起来有些荒谬的话。
“要是能去一次魔女之夜该多好啊,就算不能把魔女们都抓起来,让我看看那个场景也行啊……”他充满遗憾地叹了口气。
“魔女之夜吗……听起来挺有趣的。”诺曼说。伽利略听他这么说,十分高兴,叽里呱啦地说了一大堆他对魔女之夜的幻想。诺曼表现得很感兴趣,不住地点头应和他,其实在心里把白眼翻到天上去了。魔女之夜哪有他想的那么奇怪,只不过是魔女们一起吃饭而已。
“公会里的前辈说,要是家里的女人这天突然消失,或者说有事不在,那就有可能是魔女去赴宴了,需要高度警惕,”说到这伽利略话题一转,“对了诺曼,你明天有什么安排吗?”
这貌似无意的提问,却着实让诺曼吃了一惊。他仔细打量伽利略的神情,用随意的语气回答:“我吗,明天照样工作。”
“码头?餐厅?还是印刷厂?”
“餐厅。”
“哦!那不打扰你工作了,本来还想着明天去租书店,打算问问你要不要一起去。”
看到伽利略仍旧是一无所觉的样子,诺曼稍微放下心来。他对伽利略说的当然是谎言,明天他根本就不去工作,他要前往德国,骑着扫帚飞向布罗肯山,每年的这个日子都是如此。
魔女与猎魔人为什么会成为朋友?诺曼也想知道。他与伽利略的相遇看似偶然,某一天他带着法斯特和布瑞克出门,谁料一向乖巧的法斯特竟然挣脱了狗绳,朝着迎面走来的青年扑去,张口就咬。诺曼眼疾手快,一把拎住法斯特的后脖颈,青年吓得跌坐在地,诺曼觉得有几分好笑,朝他伸出手:“你没事吧?”
他和伽利略就这样相识了,虽然法斯特对他充满敌意,但两人之间的相处还算愉快。他们惊讶地发现对方是自己的同乡,自然而然地以此为契机熟络起来。
在这不久后的某一天,诺曼终于意识到法斯特的敌意从何而来。
“你相信这世界上有魔法吗?”伽利略这样问他。
诺曼原本以为热爱科学的伽利略与魔法扯不上一点关系,但伽利略却说,他是一名猎魔人。说到这里的时候,他的脸上露出了自豪的表情。
猎魔人是魔女的敌人,无论魔女是否真的做过坏事,他们都会毫不留情地杀死对方。诺曼的父母就是被猎魔人杀死的,对于猎魔人,他只有无尽的憎恨。理智告诉诺曼,他应该立刻离开这里,换一个名字,换一个新的身份,但他最后还是留了下来。毕竟这个毫不掩饰,还冒着傻气的猎魔人,基本对自己构不成什么威胁。也许还有那么一点点私心,他不想失去伽利略这个朋友。
犹豫再三,他提醒伽利略,不要把自己猎魔人的身份随处乱说,以免被魔女发现,而伽利略因此认定诺曼对自己的故事深信不疑,他头一次遇到愿意相信自己的人,对诺曼的态度更加热络了。
“也只有你会听我说这些,兄弟,要是换了别人,肯定以为我疯了!”伽利略拍拍诺曼的肩膀,“诺曼,你真是我的好兄弟!”
诺曼还能怎么办呢?为了安全,也为了友情,他只能隐藏自己的身份。在伽利略面前他是诺曼,是从乡下来城里见世面的普通青年,养了两只普通的,没有魔力的狗,与魔女和魔法扯不上任何关系。他说了自己都数不清的谎言,换来了伽利略对他的信任,他也知道,当谎言揭穿的那天,这段友情也将不复存在。
但是诺曼并不想思考以后的事。想那么多干什么,当下的快乐才是最重要的。
与伽利略分别后,诺曼牵着法斯特和布瑞克回家,为自己和狗狗准备晚饭。夜幕降临,他从床底拖出落了一层薄灰的箱子,把东西挨个拿出来。
他脱掉自己的西装外套,换上一身蓝色礼服,长裙下面藏着短裤,以免出现需要剧烈运动的情况。化好淡妆,将假发打理整齐,小心固定,再戴上她的红珍珠耳环,对了,不能忘记戴上帽子,这是魔女们最重视的部分,没有它可不行!一切准备就绪,他满意地打量着镜中的自己,如同魔法一般,青年诺曼就这样变成了魔女诺玛。
“法斯特,布瑞克,给我好好看家,谁敲门都不准开!”魔女诺玛对使魔们发号施令,“半个月之后我就回来啦!”
两只狗依依不舍地目送她走出家门,在夜幕的掩护之下,诺玛乘上扫帚,向着高远的夜空飞去。
“最近怎么样?”布兰达问。
诺玛吞下嘴里的糕点,语气轻松:“还算不错,在餐厅工作很有意思,能见到很多人。”
“别做那些辛苦的工作,要是缺钱,我会寄给你,用不着给人类卖命。”布兰达皱眉。
“要是让我闲着什么都不做,我可受不了!”诺玛笑笑。布兰达深知她的个性,不再劝说,而是讲起最近捕猎棕熊的经历。布兰达看起来只有十几岁,比诺玛还要年轻几分,乍一看跟捕猎棕熊扯不上一点关系,但她其实已经是一百多岁的魔女了。她身材小巧,身穿灰蓝色长裙,面容姣好却神色冰冷,左眼覆盖的白色玫瑰是她的标志,有人叫她“独眼的金丝雀”,她却不太喜欢这个称呼。
布兰达是诺玛母亲的朋友,在诺玛十岁时收留了无家可归的她,虽然看起来冷冰冰的,其实是个温柔又好说话的人。她只会用治愈魔法,却擅长狩猎。诺玛跟随她一起在森林里生活,同样也学到了相应的技巧。
“等你回去,带上一点儿腊肉。”
“除非你说的‘一点儿’真的只是‘一点儿’。”
上次她去探望布兰达,她用干酪和腊肉装了两大箱,害得诺玛差点从扫帚上摔下去。
“你自己一个人在外面,得吃点好的。别以为我不知道,他们人类卖的东西总是掺假。”
“放心,我会好好照顾自己。”诺玛保证。
她们说了会儿闲话,又去跟别的魔女聊天。诺玛开始感到厌倦,似乎每年的魔女之夜都是如此,红茶,晚宴,各式各样的帽子,布兰达说一百年前也是如此,诺玛想到以后的一百年,两百年,都会如此,她就觉得乏味。
但今年似乎有什么不一样。大魔女没有出现,改为两派领袖发表致辞,诺玛悄悄问布兰达,是不是有什么要发生改变了?布兰达说,也许是,希望是好的变化。
变化不会立刻发生。魔女之夜结束后一切都与往常没什么不同,诺玛跟着布兰达回到多洛米蒂,在森林里猎捕野兔和山鸡,度过一段安宁平和的生活,接着她们离开山谷,前往威尼斯,那里正要举办一场划艇大赛。
布兰达摘下左眼的玫瑰,换上款式普通的眼罩,她打量诺玛的穿着,语调里透着一丝惊奇:“除了魔女之夜,很少见你这样出门。”
“以防万一,”诺玛说,“我认识了一个同乡,他说他也要来这里。”她仍然穿着那身蓝色长裙,而不是换上更加轻便的男装。
“同乡?人类?”
“对。一个傻小伙子,”诺玛叹了口气,并不打算把伽利略是猎魔人这件事也告诉布兰达,“他说他要来玩,还问我要不要一起。我当然拒绝了,你知道的,我没什么钱,需要努力工作……”她看到布兰达的眼神,赶快加上一句,“我是说,装作没什么钱。”
“你们关系很好吗?千万别让他发现你的身份,人类是很狡猾的。”布兰达说。
“放心吧,谁会把男人和魔女联系在一起?而且那家伙傻里傻气的,没什么好担心的。”
“不能放松警惕。”布兰达言简意赅,不过她一向不喜欢过多唠叨。她们趁着夜色飞向威尼斯,第二天一早,她们站在人声鼎沸的岸上,眺望着蔚蓝大海上的船帆。
诺玛把半个身子探出栏杆,朝着船上的人热切地挥手。她转过身对布兰达说:“其实我也想过要当个水手,等我在伦敦也待厌了,就找一艘船出海。”
“玩够了就回家。”布兰达说。
“当然,当然,放心吧布兰达, 我不会忘了你的。”诺玛笑了笑,又跟着岸边的人群一同为领先的船只欢呼。突然一阵风猛地吹过,诺玛感到头上的东西就要被风吹走,但她只来得及护住了自己的假发,那顶蓝色的帽子在一阵惊呼声中飞向碧蓝的天空,飘飘荡荡地落进围观的人群,不偏不倚地扑到一个人的脸上。
诺玛向那个人跑过去。
“不好意思,这是我的帽子……”她说到一半,带着歉意的笑容僵在脸上。眼前的青年慌乱地摘下帽子,露出一张诺玛熟悉的脸。伽利略慌慌张张,把帽子递给诺玛:“给您,它差一点儿就掉到地上了!”
诺玛的僵硬只持续了一瞬间,她立刻恢复了平时的神情,笑着接过帽子,对伽利略说了声谢谢。她打算装作什么也没发生一般离开,但伽利略却大声叫住了她:“请等一下!”
“有什么事吗?”诺玛大感不妙,却还是转过身去。
“女士,虽然有点唐突,但是我,我觉得您有点眼熟,好像在哪儿见过一样,”伽利略局促不安,有点紧张地攥着拳头,“您跟我的一个朋友有点儿像,我不是为了接近您说瞎话,是真的,我觉得我们很有缘分,请问,请问我们可以认识一下吗?”
很有缘分,这话倒是说得没错。诺玛想。她仔细打量伽利略的神情,确信他终究还是没有认出自己就是他的好朋友诺曼,这让她放心下来。但她不可能以这幅样子与身为猎魔人的伽利略来往,这样太危险了。思考片刻,诺玛把帽子抱在胸前,露出一个狡黠的笑,对仍然有些紧张的伽利略说:“你不是说,我们有缘分吗?那我们一定还能再遇到。如果我们下次再遇见的话,就告诉你我的名字。”
她绝对不会再以这副模样出现在伽利略面前,因此,伽利略也永远不会知道她的名字。她将帽子戴好,走向不知何时就站在旁边的布兰达,留下一个在原地愣神的伽利略。
“就是那个人吧。”布兰达说。
“你怎么知道的?”
“果真看着傻里傻气的。”布兰达毫不留情地说。
“我就说了吧……”诺玛叹了口气。
“万事当心,以后别用这幅相貌出门了。”
“不用你说我也知道。”
“特别是,不能说出你的名字,”布兰达继续叮嘱,“虽然已经过去十五年了,但也许有人还记得……”
诺玛沉默了一会儿,轻轻点了点头。
“原来已经过去十五年了。”
不远处传来人们的欢呼声,金戒指被抛进蔚蓝的天空和大海,诺玛戴上她的帽子,与布兰达一同眺望着水面上洁白的船帆。
再见到伽利略的时候,诺曼已经回到伦敦了。他在常去的租书店里见到正在阅读的伽利略,如同往常一样,他热络地向诺曼打起招呼。
“嗨哥们,好久不见,最近都在忙什么呢?”
“新工作,从早到晚都在做工!”诺曼抱怨,“我正想着要不要再换一份工作呢!”
“你可真是辛苦。对了,我在威尼斯见到一个跟你长得很像的人,该不会是你偷偷跑回意大利去了吧?还是说,她是你的……妹妹?”
果然还是来了,伽利略并没有诺曼想象得那么傻,他并不是对诺曼的身份毫无怀疑,但诺曼也早就对此有所准备。
“有可能是我的妹妹,大家都说我们长得很像。”他神色自若地回答。伽利略肯定看不出破绽,毕竟他不擅长这种事。
“那,有机会的话,能不能介绍我们认识一下?”伽利略凑过来,满脸堆笑,“你也知道的,我一直没有女朋友……”
“想都别想。”诺曼斩钉截铁地摇头。
“别这样,看在兄弟一场的份上,哎,诺曼,你别走啊!至少告诉我她叫什么也行啊!”
不顾身后伽利略的哀嚎,诺曼头也不回地走出租书店。伽利略竟然想让他介绍“妹妹”给他认识?他可不会什么分身术啊!
但是不知为何,他竟然觉得心里有那么一点高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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